我喜欢上了长跑范文(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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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上了长跑范文(18篇)
时间:2023-12-07 09:48:19 小编:书香墨

通过总结可以准确地评估我们的学习和工作效果。如何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成为一个有担当的社会成员?以下是一些有关健康的小贴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喜欢上了长跑篇一

喜欢是一种情感的变化,是内心的情感的一种升华,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喜欢上了你语录,欢迎参考阅读!

还是先想着如何使自己变得更优秀吧,别整天奢望会遇见什么对的人,你还太年轻,就算遇见了也抓不住。

我喜欢你,无关风月。我愿你好,即使后来你与我全然无关。

大多数时候,消耗你能量的都不是工作,而是工作中遇到的人。工作本身并不累,让人感到累的往往是工作中的人际关系。于是每到周一,就有人不太开心。

我喜欢上了喝酒,就像当初爱上了你。

我不怕等,只是害怕你最后选择的不是我。

就算我再大度,但老朋友找到新朋友的时候我还是会难过。

其实大多人把时间献给手机屏幕,只是为了掩饰没有人陪同的尴尬。

幸福离我们那么遥远,而虚伪离我越来越进。

下辈子我要做你的心脏,我不跳你就死了。

爱情是一种失忆症,居然会令人忘记在这世上还有其他十二亿的.异性。

合适的鞋,只有脚知道;合适的人,只有心知道!

公交好难坐,我发誓以后绝对不让我的老婆孩子挤公交。

孤单是你想约朋友逛街,结果发现朋友已经约了别的朋友,于是他对你说抱歉。孤单是你再也不会为一个人的生日而费尽心机地去挑礼物。孤单是你再不会因为书里的情节和自己的故事相似而大哭一场。孤单是我站在这条经线,而你站在那一条经线,我和你之间隔了几点几个时差。

我希望多年以后,还像现在,说晚安的是你,梦到的是你,醒来见到的依然是你。

笑就大方地笑,哭就躲起来哭,这样比较酷。

等待并非执拗,只是我也很好奇,想看一下,我是有多喜欢你。

虽然有时会想你、虽然每天都起你,不想再爱过头成了痛。

我在意.在意你给别人的每一份小温柔

恋爱最美好的时候就是暧昧的时候,等真正的在一起了,许多感觉都会消失不见。

当你自认为会在乎你的人可他写的日志,心情里对你只字未提。

我爱的那个他在哪里 有没有想念我在夜里

还未成熟的思想 依旧懵懂的心脏 ..

哭泣时,给眼泪讲笑话

他不要情了,我我也不要情了。

亲爱的我很庆幸茫茫人海中能够遇见你

为什么要分手为什么抛弃所有,为什么剩我一个人孤独等候,能不能再爱我能不能陪着我,能不能永远一生不放弃我.

我喜欢在雪天牵着你走,因为一不小心就可以和你一起白头。

我想我不是爱不起了,是爱的太匆忙

一看你长着就是一副容易被人欺骗的脸

突然很想对自己说声对不起,对不起再也找不回原来的自己。

等我以后有了男朋友一定让他请你吃饭,要不是你的让位他永远不会有机会

如果有一天我被你骗了,请你明白,我不是笨,而是我足够相信你。

也许对于生命来说,接纳才是最好的温柔。不论是接纳一个人的出现,还是接纳一个人的再也不见。

留不住的人血液里都住着风,你别等,也别妄想能等。因为,他们随时都会吹向四面八方。

不要再等了,他不会回来了。其实你从一开始就知道。

时间真的很好,让痛的不再痛了,让放不下的放下了。一切我都看清了。只是偶尔还是会不小心发呆,不小心想起,不小心泪流满面。但我已经能接受这个事实,你已经和时间一起,都过去了。

你会找到一个比我更好的人,而我,不会再对一个人这么好了。

所谓的放不下也不过就是四杯烈酒,三根香烟,两滴眼泪和一个难熬的夜晚。

有时候心情会突然很低落,不想说话也不想动。别人问起,也不知道该怎样回答。真的,我不是假装沉默,只是无力诉说。

爱你的人,你随口的一句话,他竟然真的这么做了;不爱你的人,你一句结束吧,他走了就再也没回来。

没什么如果当初,不管重来多少次,人生都肯定有遗憾。--九夜茴《匆匆那年》

该吃吃该喝喝,发完消息就关网,然后出门玩一天晚上再开网,他愿意理你多晚都会回你,如果你回家了发现还是没有消息,哦,把他删了,洗洗睡吧。

你就像一种坏习惯,想改也很难改,强忍着却还是想要喜欢你。

这一次我是真的不想再喜欢你了,请你把冷漠蛮横忽冷忽热都收回去吧,它们再也威胁不到我了。所以你准备好了吗?曾经那么喜欢你的我,真的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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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上了长跑篇二

我最喜欢用它来学英语、看童话故事、作文、听音乐。我有时把在网上看到的好作文下载保存到自己的文件夹里,不时去看看,对我写作文还真有不少帮助哩!

电脑的用处越来越大了,它在不断地改变着我们的生活,也将带给我们更多的乐趣。我真喜欢它。

(投稿:xszw于20xx-3-3021:34:12编审:)。

我喜欢上了长跑篇三

我认为蓝色是最纯净的.颜色,没有杂质,不像红色那么热烈,不像黑色这么极端,只给人一种轻松的感觉。

每次我倚在窗边,都能看见你。我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到你时,我的心情会变好,会情不自禁地对你微笑,也会情不自禁地对你唱歌。无论在什么时候,你都是我唯一的听众,总是会安静地听我唱歌,这让我更加喜欢你了。

我躺在阳阳光下无聊地看着你的时候,你就变成了魔术师,把云朵变成了人,变成了小狗,变成了龙等。我被逗乐了,我想,这是你在看着我笑吧。这让我更加喜欢你了。

蓝天,你待人总是这么友善,你有两个朋友,就是云和太阳,可是我从来没有见过你和他们吵架。哪怕云生气了,把你遮住,你还是这么心平气和。哪怕太阳抢了你的风头,你也还是这样淡定从容。所以我更加喜欢你了。

晚上你为了衬托星星,把自己被淹没在黑暗里,还与星星轻轻地对话。那么温柔的你,让我更加喜欢了。

我来到了繁华又冷漠的大城市,想再跟你聊聊天,一抬头,你却不见了,只剩下了乌云织成的灰毯子,遮住了你……这里为什么变成这样了呢,是他们失去了你吧。我发现了你是多么重要,我更加喜欢你了。

不知道你的年龄,不知道你的性别,只知道你很美,很柔……。

你的臂弯下包容了世间万物。

我喜欢上了长跑篇四

十二月刚过去的第二天晚上,天上就下起了细沙般的白雪,起初也没怎么在意,可几个小时后,令我惊奇不已的一幕出现了,地上竟铺着一层薄薄的白色“棉袄”。真是没想到,这样的小雪,能把大地给掩盖上。

第二天,还没睁开眼睛的时候就听见奶奶跟妈妈说道:“看吧,今天这雪下得真大啊!”似是在惊异这漫天的茫茫大雪,又像是在为寒冷的天气感到不悦。“这雪能有多大啊,恐怕又跟颗粒差不多吧。”似乎已经肯定了自己的猜测,我的心里还想着昨天晚上那细细的雪。可当我睁开眼睛,把头转到左边通往阳台的那扇门时,我呆住了。外面的雪的确下得很大,大片大片的雪花,像是随手撕开的棉絮似的。虽然外面并不是一个完全雪白的世界,但一些高于地面的建筑物或车子上已经盖上了厚厚的“棉被”。

过了几分钟,当我再次将头转向外面的世界的时候,我发现原本的鹅毛般的雪花,现在看起来也只有一半大小了。而外面的天空竟微微的露出点粉色,太阳出来了,就连天空中的雪花似乎也变成了淡粉色的了。妈妈说这叫“太阳雪”。

就这样持续了十多分钟的样子,我发现仅有原来一半大小的雪花已经变成了细细的颗粒状,要不是我看得仔细,恐怕会认为雪停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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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上了长跑篇五

铅山快乐作文培训学校五年级张若悬。

电脑已经成了现代的一种很方便的获取信息的工具,它不但可以看新闻、发电子邮件,还可以玩游戏、qq聊天。我每天都看见那些大人在玩电脑,而且技术都非常的好,于是我迷上了电脑.

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跑到舅妈家去玩电脑,而且一玩就是玩得很久.有一次,我又到舅妈家玩电脑,玩得正高兴,妈妈却叫我回家做作业,我极不情愿地下了楼,依依不舍地回了家。我把作业拿出来,只做了一点点,见妈妈出门买菜去了,就又跑回到舅妈家玩电脑,我专心致志地玩着游戏,就连舅妈进到房间来了也全然不知.

第二天是周末,我又跑到舅妈家去玩电脑,可是到了星期天的晚上,我才想起作业都还没有做完。我着急地把作业本拿出来,匆匆茫茫胡乱做了一番。星期一,老师改作业,自然被老师狠很训了一顿.

还是一个星期六的上午,我刚准备踏出家门去舅妈家大玩一顿,不料被妈妈给叫住了。妈妈大人吩咐我洗菜。我拿着一大袋的菜,心想:这么多菜要洗到猴年马月。为了节省时间,我灵机一动,还是把它放进洗衣机里去洗吧。我跑到洗衣机前,把菜放了下去,只听“哗哗”的一阵声音后,我打开洗衣机盖一看,吓了一大跳,菜都成了沙拉,我向妈妈说了实话,妈妈把我今天去玩电脑的机会给取消了.

电脑,你太让我痴迷了,你是我的最爱!

(指导教师丁铭军)。

我迷上了打羽毛球。

我起初让妈妈给我买了一副羽毛球拍,然后和球技高超的田甜,疯狂的玩了起来。不光是技术不高超,就连发球,就得发上n次才能发出去,还不知道能不能发到目的地。可田甜,却百发百中,令我很敬佩她,可是为什么我不会像田甜那样球技高超呢?这时我对羽毛球更加着迷。每天,我只要写完了作业,不管父母同不同意,我就练习打羽毛球。不停的练发球,接球,有时忘了回家,还会挨一顿骂;有时忘了吃饭,一天只吃一顿早饭;有时甚至不想睡觉写作业,总之自从迷上了羽毛球后,让我废寝忘食。可是工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把迷上的羽毛球学会了。这一好消息,使我不规律的生活习惯,又恢复了正常。

我长着一张瓜子脸,椭圆形的脸上镶嵌着一双敏锐而有神的眼睛,常常看电视或电脑,不时的就会傻笑起来,因此,爸妈老是取笑我。妈妈说我是“变色龙”。我的爱好广泛,一会儿迷上这个,一会儿迷上那个。有一段时间我迷上了《头文字d》,一会儿又迷上《极品飞车》,一玩就是几个小时,我常常入迷,非把敌人打得落花流水不可!

我最大的优点是思维敏捷,爱动脑筋,我最大的缺点就是把最简单的口算题算错―马虎。

想知道我的'名字吗?嘻嘻嘻```````不告诉你!

唉!不知怎么搞得,我在不知不觉中,竟迷上了电脑游戏。

自从我迷上了电脑游戏后,我对电脑游戏一下子着了迷,如痴如醉,一旦有空,或做完作业,就会迫不及待地打开电脑玩游戏。之后,电脑游戏就被妈妈称为“万恶之首”了,起初我一点也不相信,因为,我虽然迷上了电脑游戏,但是,我的成绩并没有因为这样而下降。可这不一个事实摆在我面前期末考试!因为我沉迷电脑游戏,成绩考得不是很理想!为此,妈妈批评了我一顿,要我在这个暑假戒掉电脑游戏!我想:暑假,便是我戒电脑游戏的一个开头。暑假到了,首先,妈妈让我整个暑假不准玩游戏,甚至差一点连电脑都碰不了了。起初,我一点也坚持不了,总想“偷鸡摸狗”似的玩电脑游戏,可这是行不通的,因为在妈妈严格监督下,我一点空也没钻到。而且,妈妈为了不让我达到真的不玩游戏,就把电脑里的游戏删除地一干二净。开始我对这个要求很不满意,而且还故意不听话。但后来,我觉得很好,因为,我听说过一个教授说过:“电脑是用来用的,不是用来玩的!”

现在,我还在戒电脑游戏之中,真希望能成功!

《作文:戒电脑游戏》唉!不知怎么搞得,我在不知不觉中,竟迷上了电脑游戏。自从我迷上了电脑游戏后,我对电脑游戏一下子着了迷,如痴如醉,一旦有空,或做完作业,就会迫不及待地打开电脑玩游戏。之后,电脑游戏就被妈妈称为“万恶之首”了,起初我一点也不相信,因为,我虽然迷上了电脑游戏,但是,我的成绩并没有因为这样而下降。可这不一个事实摆在我面前期末考试!因为我沉迷电脑游戏,成绩考得不是很理想!为此,妈妈批评了我一顿,要我在这个暑假戒掉电脑游戏!我想:暑假,便是我戒电脑游戏的一个开头。暑假到了,首先,妈妈让我整个暑假不准玩游戏,甚至差一点连电脑都碰不了了。起初,我一点也坚持不了,总想“偷鸡摸狗”似的玩电脑游戏,可这是行不通的,因为在妈妈严格监督下,我一点空也没钻到。而且,妈妈为了不让我达到真的不玩游戏,就把电脑里的游戏删除地一干二净。开始我对这个要求很不满意,而且还故意不听话。但后来,我觉得很好,因为,我听说过一个教授说过:“电脑是用来用的,不是用来玩的!”

现在,我还在戒电脑游戏之中,真希望能成功!《戒电脑游戏》。

唉!不知怎么搞的,我在不知不觉中,竟迷上了电脑游戏。

自从电脑游戏进入我的生活之后,我对它一下子着了迷,如痴如醉,我一旦有空,或做完作业,就会迫不及待地打开电脑玩游戏。之后,电脑游戏就被妈妈称为“万恶之首”了。起初,我一点也不信,因为,我虽然迷上了电脑游戏,但是,我的学习成绩并没有因为这样而下降。

可最近发生的一件事也不得不让我相信了。一个事实摆在我面前期末考试!因为我沉迷电脑游戏,成绩考得不是很理想!为此,妈妈批评了我一顿,要我在这个暑假戒掉电脑游戏!暑假到了,首先,妈妈让我整个暑假不准玩游戏,甚至差一点连电脑都碰不了了。开始几天,我一点也坚持不了,总想“偷鸡摸狗”似的玩电脑游戏,可这是行不通的,因为在妈妈严格监督下,我一点空也没钻到。而且,妈妈为了不让我达到真的不玩游戏,就把电脑里的游戏删除得一干二净。起初,我对妈妈的这种做法很不满意,而且还故意不听话。但慢慢地,我也赞同了,因为,我也曾听一个教授说过:“电脑是用来用的,不是用来玩的!”,“小孩一旦迷上电脑游戏,就不能自拔,会对学习不感兴趣,整天沉迷于网络世界,其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我也暗暗下决心不玩电脑游戏。

现在,我仍在戒电脑游戏之中,相信我一定能成功!

《作文:戒电脑游戏》。

唉!不知怎么搞的,我在不知不觉中,竟迷上了电脑游戏。

喜新厌旧的爸爸。

前几年,爸爸迷上了录音机,就买回一个。他呀,一有时间就沉浸在录音机里播放的美妙的音乐声中,这回他逢人便夸这录音机好。

没过多久,他就迷上了“vcd”,就去买了一个,这下,录音机被抛弃了。他又开始沉浸在“vcd”中美妙的歌声、精彩的武打片、使人启迪的说唱团......他又逢人就说:“这玩意儿可真好,功能可真多。”

又过了些日子,他又迷上了电脑,他又把电脑“抱”回了家,这下,“vcd”被抛弃了。他又迷恋在电脑在的知识中、聊天中、软件中.......他又逢人就说:“电脑的本领可真大啊!它能教你学知识、娱乐......”

这就是我那喜新厌旧的爸爸。

我想:我的爸爸虽然喜欢新的东西,讨厌旧的东西,但这都是因为党的政策好呀!如果党的政策不好,能有我们今天这样的今天吗?从这里看出党的政策好,我们人民的生活才会不断进步。

我喜欢上了长跑篇六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是这样认为的:书是我们巨大的精神财富。是书给予了我们知识;是书陪伴着我们成长;是书一直使我们进步。

试想,如果生活里没有了书,人类、世界将会怎样?对此,我想我现在还没有准确的回答,我只能说的是:“书是我们的灵魂;书是我们的良师;书是我们的益友;书是我们成长的精神食粮。”

我是一个十足的“小书迷”。每一次进到书店,我都会一头扎进去,把头埋在书里,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似的,津津有味的、如饥似渴的读着。我融入到了书中丰富多彩的故事情节中,女生日记中的冉冬阳的好多小秘密和羽化成蝶的痛苦与欢乐;卖火柴的小女孩中小女孩的可怜;草房子中男孩桑桑刻苦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六年生活……读着读着,我似乎忘记了一切。时间流逝着,转眼间,书店中早已空无一人了,我这才依依不舍得把书放回到书架上,离开了书店。

现在,对于,“如果没有了书,人类、世界将会怎样?”这个问题,我想,我有了答案:“书是我们的良师,是它教会了我们许多知识与道理,如果没有了书,人类将会一无所知;书是我们的益友,是它引领我们走向成功的彼岸,如果没有了书,人类将会迷失方向。啊,书,在这寻求答案的过程中,我深深地迷上了书!!!

从小到大,我读过的书不可计数,它就像我的老师教给我许多知识。

记的我上了二年级后,我最爱不释手的就是杨红缨和“阳光姐姐”伍美珍写的'书了。渐渐的这些都看过了,又开始接触散文、小说等。现在,我已经四年级了,更加热爱读书。

我的书与邻居比,我可算是一个小富翁了。但我还不太满足,总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要求妈妈给我买书。有时我也会与朋友换书看。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又迷上了散文、小说等。我深深的迷上了读书。并得到了书中知识。

随着知识的增多,我的写作也因为读忆提高了不少。我写的作文也常常被老师当范文在班上朗读。有很多人夸我的作文写的不错,可我心中在想:都是书籍的功劳啊!

我爱读书,爱从读书中获得的知识。我迷读书,迷读书中优美语句。

我以前是个电视迷,是电脑迷,但是,我现在却是个读书迷。

记得有一次,妈妈让我去新华书店买书,我一进书店,摆放在门口的一本书名叫《洋葱头历险记》吸引着我的眼球。我伸手就拿起这本书,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可是。这一读就是一个半小时,我被故事中的悲欢离合给深深的吸引了。当我读到悲伤的时候,泪水便会不由自主的流淌下来;当我读到欢乐的地方,脸上就会浮现出一丝丝微笑。

回到家后,妈妈向我索要书,这时,我才想起来,因为我看书时忘记了一切,所以就忘了买回来,我小声的对妈妈说:“妈妈,对不起,我只顾着看书,忘记给你买书了。”妈妈非但没有批评我,还笑着对我说:“子璇,你终于能静下心来认真的读一本书了,我真为你感到高兴!”

每得到一本书,我都会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放学的路上,我手上捧着书;吃饭时,桌子上放着书;晚上,妈妈一再催我,我才爱不释手得放下书。

以前我很讨厌读书,看不了几页就头晕眼花,而现在,我迷上了读书。

以前的我一点也不喜欢读书,而且看了一会儿就头疼,即使家里有许多书,我连碰也不碰,一年的儿童节,爸爸买了全套的百科全书,我也没看多少!可是,自从那件事。

在小学的译介自习课时,我闲得无聊,就在眼看要睡着的时候,同桌拿出了一本名叫《秘密花园》的书塞给了我,并给我了一张纸条,上面写道:“如果你觉得没意思的话,就看这本书吧!”我便随意的翻看起来,过了一会儿,觉得这本书很有趣,才从第一页开始看起来,几天之后,我读完了还给她,她问我还借些什么?我说:“不用了!”她没有说什么,回到座位时,有人让她讲一些书中的内容,她讲的时候,我一直在仔细地听,那些内容经过她的口中传出,好象并不是那么枯燥了,我顿时觉得她的知识很广泛,并且文采和谈吐也很好,觉得她比自己强很多,所以,每次她提到的一些书,我都去书店看看,并且时常翻看家里的那些书,先从我最喜欢看的历史开始,读完之后想一想自己知道了什么。并且做下笔记,方便以后看!

就这样,我把家中的书全部看完,并且不断添加,遇到精彩的文章或情节,即使有什么要紧的事,我也会抛在脑后,时常妈妈叫我吃饭时,我都会听不见,只好让妈妈“猛烈”的敲门,并且拉着我走到饭厅!头几次,妈妈还能忍让,可后来几乎是破门而入,还时常把我的书藏起来,可她藏书的地方太好找,我只好趁她不在的时候看!可是,有一次我还没看多久,她就回来了,被她发现,我殷勤地笑着,可她把所有的书又重新藏了起来,我是上天入地也找不到,只好翻家里的食谱,虽然一点也不懂,但我经常挑一些难做的菜让妈妈做,她做不好,我就罚她交出一本书!嘿……结果,我的宝贝全让我拿回了!

我现在就是这样的迷恋读书……。

时间如剑一般不停的穿梭,一眨眼我已经上五年级了,但还是不喜欢读课外书。

寒假的时候,妈妈迷上了看盗墓小说。妈妈可真是个“读书迷”,只要跟着她我就“倒霉”,总是提心吊胆。那本书可真是她的宝贝,随身携带,走到哪里都捧着那本书津津有味的看着。

渐渐,在妈妈的引导下,我迷上了读书。有一次,我边吃饭边看书,总是把菜往鼻子里送。“妈妈,饭怎么不进我嘴啊?”家人被我逗得哄堂大笑。晚上,我如醉如痴的沉浸在书的海洋中,随着故事情节一会高兴,一会叹息,忘记了时间的存在。“妈妈…妈妈…”我叫了起来,半天也没有人理我,回头一看父母已经酣然入睡了。啊!已经十一点了,明天还要上学,我如火燎般急忙睡觉。

我感悟,一本书就是一杯茶,只要我们细细品,才能享受到其中无限的乐趣……。

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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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上了长跑篇七

《繁星》是大作家冰心的诗歌集。里面的内容是冰心随便记下的。“随时随地的感想和回忆”。它富于哲理,很受人喜欢。

“年轻人,放下你手中幻想的花吧!她只是虚无渺茫的,反而分散你眼底的春光。”这是我最喜欢的诗句。我从小就是个爱幻想的.孩子,每次都幻想着长大后多么地成功,多么地一帆风顺。但那就是一朵遥不可及的花儿,不是现实的。天天幻想,有很多时候往往与大好时机擦肩而过。记得在我四年级时,学校要举行一次竞赛。同学们跃跃欲试,我也不例外。赛前同学们个个都在学习,争取获得好成绩。而我总在幻想中,认为成绩很理想,胸有成竹。可真的考试来临,我一看试题,傻眼了。大部份同学都上榜了,而我却名落孙山。这时,我才知道只是幻想而不行动,永远都是白日梦。

冰心写的诗集中,也有很忧伤的笔调,同时也在鞭策着人们。如这几句:一位老人说:“流泪吧,叹息吧,世界多么无味啊!”一位孩子说:“请饶恕老先生,我无法设想我未经过的事。”孩子对老人说:“笑吧,跳吧,世界多么有趣啊!”老人说:“原谅我,孩子,我不忍回忆我所经过的事。”

我多么想变成那个天真烂漫的孩子!我想,等他老了,就一定会有许多美好的回忆。

我不大喜欢看书,但冰心的这本《繁星》让我喜欢上了诗。诗中的意境和精髓让人无比赞叹。

点评:

本读后感的表达方式,与众不同,思维清晰,语句通达,感受深刻,解意精熟,抓住要点,分次抒感,层次井然,赏心悦目。把《繁星》文中的诗句,理解得十分透彻,真是不容易。

可是,要抓住作者冰心诗句中的忧伤与“鞭策”,那可真不容易!

然而,你对老人和孩子的对话内容,给予一个结语,十分贴切。“我多么想变成那个真天烂漫的孩子。我想,等他老了,就有许多美好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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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上了长跑篇八

之前对音乐没什么兴趣,不过是个意外。记得那是在辅导班,一次都没考过,很郁闷。这时有个好朋友过来说,怎么了?我回到这个测试,失败了。她告诉我,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会听自己喜欢的歌,这样心情会好一些。听了他的建议,心情不好之前听听自己喜欢的歌,这样心情会好一些。就这样,我发现我喜欢音乐。

我总听别人说作文是作者的灵魂,在我的作品里能看到一个人。我只在觉得无聊的时候写。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喜欢文章中美丽的句子。之前只是一小块。从长远来看,我可以写一篇稍微长一点的文章。每天一点点写一篇文章让朋友改改。到现在,虽然说不出来,就这样,我喜欢写作。

我对衣服的热爱只是一个意外。一开始我只是好奇那些华丽的衣服。看着那些漂亮的衣服,我总在想,要是自己做的就好了,可是梦想是美好的,现实是不一样的。看着那些衣服,我激动得想开一家自己的服装店。那些衣服都是我设计的。我发现我对衣服的好奇渐渐变成了我的爱。

漫长的人生到了,还有很多东西等着我去发现。

我喜欢上了长跑篇九

我最喜欢做的事是玩电脑,每当我玩到电脑时,我的心就会像天使一样,到处乱飞,和吃了蜜糖一样满足。

有一次,我和妈妈在家里,姐姐们去补习,妈妈正要去外面,正当妈妈要出门的时候,说:“曾霖,你要记住,一定要读课文,千万不能玩电脑。”我拿起课本,大声地读着:“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霖……”妈妈去后,我左看看,右看看,生怕被人知道,把家里门窗户都锁了。忽然,妈妈用钥匙把门打开,以为我在玩电脑,幸好我机灵,继续读课文。妈妈走后,我像饿狼一样跑到电脑房,打开电脑,玩起了我最喜欢玩的cv游戏。

开始玩了,一只疯狂的幽灵直追着我,我拿起一把叫做黄金ipk的一把枪,把那个幽灵打得落花流水,四脚朝天,转眼间,我已经玩了半个小时了,我继续玩,这一场是用刀的较量,我们是保卫者,有8人,另一边是潜伏者有七人。我拿着一把锋利的小刀,把一群人给杀掉了。等妈妈回来后,我立马关掉电脑,看成电视。

电脑虽然很好玩,但也不能总玩,因为经常玩会使我们近视哦!

我喜欢上了长跑篇十

8月的云南香格里拉,纳帕海依拉草原上大朵的白云在蓝天的映衬下像极了棉花糖。纳帕海弯延在高山脚下,青青草地之上,风景怡人,我的心情也一下子明朗起来。今天我第一次尝试自己骑马,开始我别提多紧张了,笨拙的我连马都上不去,就别说骑了,后来还是别人给我抱上了马背。

我很害怕,我脚踩着马蹬,双腿夹着马的身体,我的身体僵硬极了,以至于妈妈让我看镜头要拍照,我都顾不得转头。牵马的牧民叫我别怕,还说他的马不伤人非常乖,正说着,突然,马身体下沉了一点,我忍不住“啊”了一声,一看,原来是马走到了泥坑里,我放松了下来,对妈妈说:“我知道为什么每个人都骑马了,因为地上全是牛和马的粪。”渐渐地,我习惯了马呢!而且我还发现我的马是唯一一匹白色的马哦,我不由自主的挺直了身体,还让妈妈拍了许多照片,后来牧民告诉我们,我的马叫“拉玛”,妈妈的马叫“姜丝”,再后面的马叫“拉巴”,我们一开始把“姜丝”听成了“僵尸”,搞明白后我们哈哈大笑。牧民见我如此开心,他便把僵绳给我让我操纵着拉玛,姜丝和拉巴,这对我可算是一次很大的挑战啊!牧民看我适应了骑马,还对马喊起来。

口号。

马听着就跑了起来此刻的我顿时感觉自己像马背上的小英雄迎风奔驰在草原上一定帅极了!后来我还学着自己跳下马背牵着马儿在湖边看风景还抱了一只小白羊拍照呢。有意思的是我不管往哪转小羊的头都能看着镜头跟着一起扭我想:莫非这是小羊中的明星?早已习惯了闪光灯的镜头吗?真是好聪明啊!

经过反复几次上马、下马的尝试,我已经不需要大人的帮助,能自己骑马上,甚至我心想:要不要买匹马跟我上学放学呢?我喜欢纳帕海依拉草原,更喜欢这次骑马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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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上了长跑篇十一

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写信了吗?那是因为小学生作文大全第二天上午,我主动去找妈妈,问:“我们家还有没有信纸,我要给爸爸写信”妈妈惊讶地说:“你什么时候喜欢上了写信?”我不好意思地说:“别问了,有吗?”只见妈妈打开柜子拿出信纸说:“写去吧!”回到我房间摊开信纸:亲爱的爸爸,您还好吗?我很好,我非常想您,你什么时候回来呀?我多么希望您能在我生日那天回来,你回到家我要你给我买好多东西……爸爸,你一个人在外地要照顾好自己呀!……我到邮局把信投到信箱里,就乐滋滋地回家了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写信了吧!我觉得,通过书信,更可以说出心里话,更能使我们父子亲切地。

大自然中有很多声音,比如“喵喵”、“呱呱”、“咩咩”、“汪汪”……有些声音让人感到愉快,有的'声音让人感到惭愧。

我本来很喜欢狗,但是有一件事让我深深地喜欢上了猫。

有一天,我放学回家,把书包放下,打开电脑轻松地听着音乐,又觉得少了点什么?哦,原来是饮料,我跑进厨房里,在冰箱里拿了饮料,飞快地跑回电脑前。突然我听见外面“喵喵”的叫声,于是好奇地走过去,一开门,原来是一只小猫,我问它:“你来干什么?”“喵喵”它只顾叫,我又摇着它说:“你是不是小坏蛋?”“喵喵”,它还是只顾叫,忽然,我觉得手上粘粘的,一看原来是它出血了,我赶紧去拿胶布给它包扎。

我喜欢上了长跑篇十二

本站:习作写出了作者对仙人球从嫌弃到接受再到喜爱的全过程,让我们感受到了作者的心路历程,下面我们一起看看这篇《我喜欢上了仙人球》。

“哼!讨厌。”我嘟着嘴抱怨到,“六一儿童节为什么送我这么个带刺的东西?”

看着手里的这盆仙人球像一个蜷缩一团的小刺猬,端端正正地盘坐在花盆中央。那满身根根竖起的刺,怎么看都看不到让人喜欢的地方。我心里有种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六一前吵着要爸妈给我买礼物,妈妈说会给我一个惊喜,我当时是满心欢喜。盼着盼着,盼来了这么个又惊又喜的丑八怪。心想:算了吧,把它放到阳台的角落里,眼不见心不烦。“哎呦!你这个鬼东西,又把我给刺了”我望着这个仙人球,摇着头走开了。让它在这自生自灭吧,我边走边想。

就这样过了三个月,当我再次想起那个仙人球时,自言自语地说:“那个讨厌的东西应该渴死了吧。那我顺便把它处理掉。”可是一走进阳台,我惊讶地张大了嘴巴,那不是被我遗弃的那盆仙人球吗?全身呈深绿色,那针一样的叶子坚硬无比,球顶上居然绽放出两朵黄色的小花,真是好看,太奇妙了。在阳光的照射下,我看到仙人球刺间那一片片一闪一闪的小金粉,散发着异常夺目的色彩。不起眼的仙人球在角落里特别引人注意。我不禁感叹:这仙人球三个月不喝水竟然没有一点要枯萎的意思,反而精神焕发。

仙人球坚强不屈的精神深深感动了我,从此我再也不讨厌它,渐渐地喜欢上了它。一有时间我都会细细端详它。现在这盆仙人球已经成了我的好朋友,天天站在书桌上陪我读书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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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上了长跑篇十三

科学,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枯燥无味,甚至一提到它就会有一种厌倦的感觉。

我,从前十分讨厌上科学课。一上课就会困的想睡觉,老师总是不厌其烦地讲着一遍又一遍的知识,做着一个接一个无聊透顶的.实验。

可上次上科学课,我却发现了科学的魅力之大。那次,老师讲解的内容是关于显微镜,而我正爬在桌子上发呆。当讲解显微镜的构造时,老师说:“一会每一个同学都要上讲台来为大家介绍显微镜的构造。”开始了,同学们一个一个的上了讲台,漫不经心地指着各个部位,说着它们的名称。可过了好久,老师都没有叫到我,我感到十分疑惑。时间一分分过去了。

又过了许久,老师微笑着告诉我:“一会会有更艰巨的任务交给你!””一时间,我提起了精神,反复的想着老师的话,最后我终于明白了这是老师对我的信任,我也应当对得起老师。不一会儿,老师叫我:“施宇萱,请你上讲台来将显微镜按照正确的方法放回盒子内。””我一听,心里特别高兴:平时老师可是不让任何同学挪动显微镜的,这个任务今天却交给我……我忐忑不安地走上讲台,在许多同学的注视下,我小心翼翼地按照老师曾经教的方法取下目镜和物镜装进袋子里,又将显微镜小心地放入盒子内。虽然这只有短短的几分钟,但却包含着老师对我的信任。

从这之后,我慢慢地认识了科学,了解了科学。我发现原来科学如此有趣,它让我体会到了自然和生命的意义。实验中,让我发现了亲身体验的乐趣。

现在,我憧憬着,将来要学习的物理、化学那会多么有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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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上了长跑篇十四

仙人球虽然不漂亮,满身都长满了刺,但我觉得它非常美丽,我就是喜欢它!

每一天,我都会不按规律地把它放出去晒太阳,也不按规律地浇水。你一定会说我不会照顾,它一定会枯萎的!

那就错了,如果我每一天都按时照顾它的话,那么有一天我不按时照顾,那么它就一定会枯萎了。但如果我不按时照顾它,它就要适合没有水份的日子才可以。现在它越来越绿了!而我,也越来越喜欢它了。

我不知道它受了我的照顾,喜欢不喜欢我,但我却知道,我要谢谢它,我托了它的福,我每一天都能从忙碌中找出时间来看看它们,使我能适当休息,也使我的眼睛能看多点绿绿的东西。我也可以舒展一下筋骨,把这盘仙人球般来般去。每一天,我在帮它们浇水时,都顺便在阳台上搞搞清洁,使我的阳台每时每刻都保持着干净。

有了它,我每天都能变得快乐,原本无色的世界变得多彩而美丽。我发觉我的生活有了它,完全变了样,做了平常我不会的劳动,我要对它说声谢谢。

我喜欢它,喜欢那个漂亮的仙人球,更喜欢富有仙人球品格的人。

我喜欢上了长跑篇十五

仙人球表面有规则地凹凸不平,颜色有深绿,有淡绿。仙人球的形状有椭圆的,有圆的,像只长着刺的小皮球。仙人球要好几年才开始开花,它的花颜色艳丽,有深红,有大红,有深黄,有淡黄,有粉红等等。

仙人球喜欢在太阳里晒,即使在炎热的沙漠里也能坚强地。

我爱你坚强的仙人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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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上了长跑篇十六

最近,我喜欢上了跳绳,但还没有一根属于自己的跳绳,外公看到我这么喜欢,便用木头和绳子给我自制了一个跳绳。

这根绳子可不轻,但我觉得,重才好跳了。刚开始拿到绳子的时候,因为不怎么熟练,一次只能跳几个,我的目标是一百个,所以我有点灰心。可我又想,如果经常练一练,应该会有所提高吧?于是,我又满怀希望的练了下去。

渐渐地,我跳地越来越多。30个,50个,70个……当我看到这令我满意的成绩时,我的信心又回来了,我一定可以跳到一百个!

有一天,我又满怀希望的拿起那根笨重的绳子,跳了起来。跳到70的时候,我的.腿有点累了,两条腿就像灌了铅一样重。可是,我又想,我都快跳到了一百了,怎么可以半途而废,而前功尽弃了呢?于是,我又坚持跳了下去。97、98、99、100,哇!跳到一百了。虽然,我的腿越来越累,可是,我的心却是很高兴。终于,我坚持不住了,在跳到112的时候停了下来。“扑通”一声,坐到了地上。我兴奋极了,休息了一会就从地上站了起来。对大家宣布:我跳到了一百了,我终于跳到一百了!

在达到自己的预期目标的那一瞬间,我付出了许多,终于有了回报。这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古人说的:“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的道理。

来源:m.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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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上了长跑篇十七

在我心中发呆是一个很好的游戏!在我的生活中的突发奇想只有少数可以思实现小学生作文作文人网你也可以投稿,而另外一部分只有发呆可以包容我了。

有人可能会说:“为啥呢?”--就因为我的`想象太远大了呗。我有时想我的手成为了一双翅膀,翅膀前面是个发射器,我想让它发炮它就发。就这样进入了沉思之中,我来到了太空中,有无数的外星人开着飞船向地球而来,而我是地球保卫者,于是和外星人展开大战。“嗨,朱梦珂。”一个叫声把我从太空拉了回来。

哎,一场游戏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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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上了长跑篇十八

在我以前印象里,作文班是全宇宙最无聊的课外班。每次上课就是讲评上次的作文,然后指导我们写这次的作文,最后布置作业,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去年我来到益阳,妈妈又让我“自愿”报了作文班,没办法,我只好硬着头皮去上课了,但很快我发现我错了,而且大错特错。

来到我们快乐作文班,三十二个学生中竟有八个是同班同学,这下咱在班里有熟人了。这班里的老师姓杨名谦,自称是魔术大师的姐姐。

这儿的课堂环节非常好完,抄完开心词典,听着杨老师风趣幽默的语言来讲评作文,再加上“笑宝宝”姚志萌每一句都能引得全班哄堂大笑,你会深切体会到笑得肚子疼的滋味。

最好玩的就是游戏环节,老师每次都能搬出稀奇古怪,令人捧腹大笑的游戏:给米老鼠贴鼻子,谁是卧底,千姿百笑······等等。

老师在课余时间经常用投影仪给我们看„《超凡蜘蛛侠》《倒霉熊》等等,都是我们的最爱,和现在的快乐作文班比起来,以前上的太乏味无趣了,不上这样的作文班,那么,拜拜!回火星吧!地球人不欢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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