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承诺书(热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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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承诺书(热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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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是对文学、电影等作品进行深入理解和阐释的过程,它可以帮助我们抓住作品的核心思想。做好充分的准备和搜集必要的资料是写总结的关键步骤。这是一些别人的总结范文,我们可以从中获得灵感和启发。

城乡低保承诺书篇一

我叫xx ,家住 xx乡 xx村xx 社,家有 xx口人,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并保证如下:

5、我在享受低保期间,按时到乡、村签字验证,领取低保补助金,如因个人原因没有签字验证,造成的后果自负。

若两次不签字验证,自动放弃享受低保待遇;

7、在领取低保金期间,若有群众反映或举报现家庭情况与低保申报的情况有出入的.,愿意接受乡、村委会重新审核,暂停发放低保金,经重新核实后,再做决定。

8、我清楚享受低保期间应尽的其他义务,若没有尽到义务,我愿意按照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条例及办法规定接受处罚。

以上是我自愿作出的保证,若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城乡低保承诺书篇二

本人家庭成员因下岗(失业、重残、重病、 )等原因造成现阶段生活较为困难,现申请享受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申报的家庭成员信息和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即:户口薄、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结(离)婚证、学生在校证明、残疾证、收入证明等,保证真实无误。

2、本人愿意接受并主动配汉台区民政局、辖区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村)委会组织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布等规范化管理。自愿主动配合一切调查,如实申报家庭财产、住房、消费贷款等情况,并保证真实可信。

3、本人家庭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家庭月人均收入超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主动向所在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及时办理退保手续。

4、本人家庭成员中如有在就业年龄内且有劳动力暂未就业的,自愿参加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组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如连续两次无故不到、不联系时,可视为已有就业岗位,即自愿放弃低保待遇资格。

承诺人(户主签字):

家庭住址:

年 月 日

户主 ,本人及家庭成员因(失业下岗、大病、子女上学、离异、残疾、年老体弱等)原因造成现阶段生活较为困难,现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申报的家庭成员信息、收入情况和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等,保证真实无误,如有隐瞒、伪造、虚报等行为,无条件接受低保管理部门给予的.取消享受低保待遇及相关处罚。

2、本人愿意接受并主动配合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组织的信息比对、入户调查、听证评议、张榜公示等规范化申请程序。

3、本人家庭在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期间,家庭月人均收入超过城市低保标准时,主动向所在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及时办理退保手续。

4、本人及家庭成员在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期间,积极参加所在街道或居委会组织的各种公益性服务劳动,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可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城市低保待遇资格。

本人及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员自愿做出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或群众举报属实,自愿接受民政部门随时停发低保金待遇的处理,主动退回所领取的低保金,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承诺人(户主签字):

年 月 日

见证人一:

见证人二:

我叫 xxx,户籍地xxxx ,现住地 现申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8、在领取低保金期间,若有群众反映或举报本人家庭情况与原申报的情况有出入的,愿意接受乡(镇、办事处)、村委会重新审核,暂停发放低保金,经重新核实后再做决定。

9、我清楚享受低保期间应尽的其他义务,若没有尽到义务,我愿按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条例或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以上是我自愿作出的承诺,若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其承诺书由其法定监护人、赡养人、抚(扶)养人代为签订承诺书并代为履行相关承诺内容。

承诺人(代理人)签字(指纹):

联系电话:

承诺日期:年 月 日

城乡低保承诺书篇三

户主xx,本人及家庭成员因(失业下岗、大病、子女上学、离异、残疾、年老体弱等)原因造成现阶段生活较为困难,现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申报的家庭成员信息、收入情况和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等,保证真实无误,如有隐瞒、伪造、虚报等行为,无条件接受低保管理部门给予的取消享受低保待遇及相关处罚。

2、本人愿意接受并主动配合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组织的`信息比对、入户调查、听证评议、张榜公示等规范化申请程序。

3、本人家庭在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期间,家庭月人均收入超过城市低保标准时,主动向所在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及时办理退保手续。

4、本人及家庭成员在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期间,积极参加所在街道或居委会组织的各种公益性服务劳动,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可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城市低保待遇资格。

本人及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员自愿做出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或群众举报属实,自愿接受民政部门随时停发低保金待遇的处理,主动退回所领取的低保金,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承诺人:xx

日期:xx

城乡低保承诺书篇四

我叫,家住乡村社,家有口人,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并保证如下:

5、我在享受低保期间,按时到乡、村签字验证,领取低保补助金,如因个人原因没有签字验证,造成的后果自负。

若两次不签字验证,自动放弃享受低保待遇;。

7、在领取低保金期间,若有群众反映或举报现家庭情况与低保申报的情况有出入的,愿意接受乡、村委会重新审核,暂停发放低保金,经重新核实后,再做决定。

8、我清楚享受低保期间应尽的其他义务,若没有尽到义务,我愿意按照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条例及办法规定接受处罚。

以上是我自愿作出的保证,若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保证人签字:

城乡低保承诺书篇五

我叫xxx,户籍地xxxx,现住地现申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8、在领取低保金期间,若有群众反映或举报本人家庭情况与原申报的情况有出入的,愿意接受乡(镇、办事处)、村委会重新审核,暂停发放低保金,经重新核实后再做决定。

9、我清楚享受低保期间应尽的其他义务,若没有尽到义务,我愿按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条例或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以上是我自愿作出的承诺,若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其承诺书由其法定监护人、赡养人、抚(扶)养人代为签订承诺书并代为履行相关承诺内容。

承诺人(代理人)签字(指纹):

联系电话:

承诺日期:年月日

城乡低保承诺书篇六

根据《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程序规程(试行)》和《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家庭在申请、审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自愿作以下承诺:

1、本人所提供的家庭基本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属实。如有虚假,对已冒领的低保金全部退回,并承担1-3倍的罚款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2、每季如实向社区居委会提供家庭收入情况及水、电、气等支出票据,保证不隐瞒;。

7、持有或从事有价证券买卖及其它投资行为和收藏高价值物品,取消低保待遇;。

8、保证低保期间人户一致,如人户分离,在三个月内将户籍迁入居住地(因特殊原因户籍无法迁移的要提供相关证明)。

9、本人授权并配合低保管理部门对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房产、证券、家庭财产等相关情况进行调查。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城乡低保承诺书篇七

根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类管理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我家庭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自愿向政府作以下承诺:

1、每季如实向社区居委会提供家庭收入情况及水、电、气等支出票据,保证不隐瞒;。

6、不持有或从事有价证券买卖及其它投资行为和收藏高价值物品;。

8、积极配合社区居委会和管理审批部门进行家庭情况复核,如不配合或提供虚假证明的,作为无法核实处理。

9、在领取低保金期间,若有群众反映或举报现家庭情况与原申报的情况有出入的,愿接受社区居委会、街道重新审核,暂停发放低保金,经重新核实后,再做决定。

如有违反上述1—7条规定之一的,则按实施细则和工作规程的规定,取消低保资格;违反8—9条行为之一的,待查清事实后,按规定分别办理。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城乡低保承诺书篇八

我名叫,家有口人,家住乡(镇)村,本人因家庭贫困,年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907元),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并作如下承诺:

1、所提供的各种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

2、能及时乡村委会,乡(镇)政府申报家庭收入变化情况。

3、不违规将低保金分给其他户。

4、保证享受低保的为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

5、能积极配合低保工作人员的入户调查工作。

6、愿意接受不定期复查并按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7、愿意接受民主评议小组的评议,对享受的低保补差标准无异议。

8、愿意履行《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等相关办法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如违背以上承诺之一,愿意接受低保管理机关的处理,同意计入诚信档案。

承诺人(签字或盖章):

201x年x月x日。

城乡低保承诺书篇九

这次会议是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重要会议。刚才张国同志就民政专项资金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希望各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新一届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社会救助工作。今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并从5月1日起施行。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高度重视。今年省政府也把社会救助工作列为考核工作重点目标。而社会救助工作的核心就是城乡低保工作。目前,全县上下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对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问题反映比较强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将其列为“10项便民实事”之一,要求全面进行核查整改。县委、县政府领导更是高度关注,多次听取民政部门对此项工作的汇报,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今天把大家召集上来开这个会议,主要内容就是安排部署这次城乡低保对象核查工作,这项工作涉及人多、面广、事杂,希望在座的各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近年来,在县、乡(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班子的共同努力下,通过严格程序、完善政策、开通绿色通道、实施阳光听证、开展普查核查、实行备案登记等多项措施,我县城乡低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城镇低保标准从2005年140元每月提高至现在的404元,月人均补差由90元提高至252元每月,城镇低保对象由2005年817户1486人增加至现的3139户4874人;农村低保从2005年668元每年提高至现在的2430元,月人均补差由10元提高至115元每月,农村低保对象由2005年的1031户1799人增加至现在的18261户24006人。资金发放由过去的乡镇手工按季发放到现在银行化按月发放,基本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有的乡镇村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程序不规范。有些乡镇保障对象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走过场,操作程序不严谨,甚至在对象确定上,存在暗箱操作、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行为。二是由于宣传不够深入、不细致、不到位,部分群众对低保政策不了解、不掌握,经常发生上访现象。三是动态管理不到位,存在“死人领低保”“开小车住别墅”的“富人”吃低保现象,而符合条件的困群众却未能及时被纳入保障范围。这些现象的存在,严重制约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各乡镇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提高认识,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把此项工作作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的一项政治任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圆满完成这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重点,落实责任。

(一)核查重点。一是以前年度纳入低保的要重点清查。我县为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将全县低保对象特别是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了大幅度扩面。其中农村低保对象由当时2361人扩大到24947人,扩大范围达到10倍之多。当时为了能在短时间上报,县乡村三级仅用了半个月时间就组全了档案上报省厅,致使当时所有乡镇根本就没有按程序进行,使一部分不符合条件人员混进低保行列。近年来,虽然各乡镇也多次进行了低保普查,特别是最近几年,我们严格低保程序,对申请家庭在病、残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所有申请家庭必须进行听证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错保现象发生。但因部分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不愿惹人,还有部分人仍然未清出低保行列。致使后期因病、因灾返贫人员与这些人进行攀比,上访情况不断发生。二是对有争议的村“归零”重评。按照县里王书记的指示,我们原计划是将全县所有乡镇低保对象都重新归零,但是考虑到信访稳定(年底将开展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考虑到低保户利益、考虑到乡镇工作任务等多种原因,决定将乡镇掌握的群众反映强烈的村,驻村干部、蹲点服务干部认为低保不合理的村、群众信访较多的村“归零”重评。按照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的原则,归零重评是政策允许的,目前省厅也在推荐这种方法。我县五道河乡、满杖子乡、仓子乡和刘杖子子乡个别村在去年就开展了此项工作,实践证明效果很好,而且目前非常稳定。重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程序、召开民主评议会,张榜公示无议后再确定上报。三是重点清理财政拨款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享受低保问题。低保存在的问题归结起来就7个字,“错保、漏保、人情保”,此举专门针对人情保问题。有的村民代表之所以不负责任,是因为有在县乡吃“皇粮”人员打招呼,也为了今后村里或个人办事时方便,更有甚者,有些本人不知情,但村里为“打进步”直接将其父母纳入低保,这就出现说的“部长父亲吃低保现象”。在我县,不排除“局长父母、乡长父母吃低保现象”。这部分人严重影响低保的公正、公平。也就是上访群众所说的家里“有人”的就纳入低保。我们认为,我县农村低保为年人均纯收入2430元每年,城镇低保404元每月,作为一名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其一年工资足可以养家。目前全县正在开展刹“四风”问题,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又即将开始,老百姓告干部特别是乡村干部时,低保问题几乎是上访必有的。县纪委在查案中也涉及到多起这样的案件。所以这项措施也是保护我们的干部。乡在2010年左右就曾经出过此举,刚开展时非常艰难,是乡长、书记一一给在外工作的子女打电话赢得家人理解。上谷乡娘娘庙村开始时低保非常乱,后来是乡里主要领导驻村,将在外工作的家属全部取消,取得百姓信任,使村里低保工作较好落实下来,目前,该村非常稳定。现在我们有了政府文件,今天又将乡镇主要领导请来,下一步开展此项工作可能比原来阻力要少,但前提是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重视,要全力参与并支持。当然,家属是重病重残或家中发生重大灾害的,经履行程序公示无异,生活确实困难可依法依规纳入低保。四是村民代表会把关不严出现错保漏保问题。按政策规定,申请农村低保须经村民代表评议公示无异议签署意见后上报,这是最关键的也是最基础的环节。然而,受家族观念、个人素质等多方面的影响,村民代表或村委会干部往往站在符合自身利益的角度行使权力,那些符合自己利益的人员往往能够通过评议,反之则无法通过,进而造成那些符合条件但村级无法通过的人上访讨说法。同时,也使得一些本身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村民代表评议的“合法”途径进入低保范围,形成不公正现象。五是要彻查低保经办人员搭车收费问题。这是绝对不允许的,要发现一起将查处一起,而且要从严查处。办理低保过程中可能因照片、复印证件等产生费用,但绝不能向保障对象收取费用,低保户原本就因难,这样一来不仅雪上加霜,而且影响恶劣,一经媒体炒作,后果不堪设想,还有向低保对象索要财物现象,在此要郑重告戒低保工作人员,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一旦被低保对象举报并查证属实,很可能就要被处理或追究刑事责任,到时后悔已晚。六是要彻查私营企业老板以及富裕的个体工商户吃低保现象,严禁“开小车、住豪宅”吃低保现象发生。

(二)加大宣传。低保工作原本是惠民生、得民心的工作,为什么老百姓不领情,上访现象时有发生?我们认为,宣传不到位,信息不通畅、过程不透明是根源。低保工作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社会和谐稳定,所以今后要强力推进“阳光低保”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相信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在村委会显著地方张贴低保政策、被保障人员、保障金额等信息,让广大村民知道什么条件可以办、如何办、办后待遇、资金如何领取等,把切实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到保障范围,把不符合条件的家庭清除出列。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真正把低保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重点解决好个别干部、群众对低保政策认识上存在的“只要下岗或失地就可以享受低保待遇;只要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父母失去劳动能力就可以享受低保待遇;只要靠关系就可以享受低保待遇;只要年龄大了就可以享受低保待遇”的“四个误区”。

城乡低保承诺书篇十

本人家庭成员因下岗(失业、重残、重病、)等原因造成现阶段生活较为困难,现申请享受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申报的家庭成员信息和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即:户口薄、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结(离)婚证、学生在校证明、残疾证、收入证明等,保证真实无误。

2、本人愿意接受并主动配汉台区民政局、辖区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村)委会组织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布等规范化管理。自愿主动配合一切调查,如实申报家庭财产、住房、消费贷款等情况,并保证真实可信。

3、本人家庭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家庭月人均收入超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主动向所在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及时办理退保手续。

4、本人家庭成员中如有在就业年龄内且有劳动力暂未就业的,自愿参加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组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如连续两次无故不到、不联系时,可视为已有就业岗位,即自愿放弃低保待遇资格。

本人及申请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员自愿作出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或群众举报属实,或有与现行低保政策相抵触的情况,同意按照《汉中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是相关规定处理,如有隐瞒、伪造、虚报、欺骗等行为,自愿接受民政部门随时停发低保金待遇的处理,并主动退回所享受低保资金,同时缴纳所领取低保金3倍以上的罚款。(此件一式三份,本人、办事处(镇)、社区(村)委会)承诺人(户主签字):

家庭住址:街道办事处(镇)社区(村组)年月日。

城乡低保承诺书篇十一

为保证做到低保工作中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使群众满意,不侵害群众利益,现向群众郑重承诺:

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依法行政,廉洁自律,优质服务。

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注重自身修养,提高自身素质,熟练掌握低保政策,保证政策解释到位、运用到位、执行到位,办事公平、公正、求真务实,做到:

1、热情接待申请低保的人员,认真耐心宣传、解释低保政策。

2、严格按程序办理低保,及时入户调查申请低保的家庭收入情况,认真履行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工作不推诿拖延,不刁难申请人,按规定及时上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

4、无虚报、瞒报、错报发生,避免工作失误。

5、定期进行复核,加强动态管理,对低保家庭收入及人员发生变化的,及时办理低保金调整手续。

对低保申请人、已享受低保人员的正义举报进行打击、报复。

请广大群众给与监督,如有违诺,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承诺人:xuexila。

日期:xx月xx日

城乡低保承诺书篇十二

1、本人申报的家庭成员信息(包括已出嫁子女及分户的子女)和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即:户口薄、身份证、结(离)婚证、学生在校证明、残疾证、医疗诊断证明、收入证明等,保证真实无误。

2、本人愿意接受并主动配合淳安县民政局、xx乡(镇)及xx村委会(社区)组织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等规范化管理。自愿主动配合一切调查,如实申报家庭财产、住房等情况,并保证真实可信。

20xx年x月x日。

城乡低保承诺书篇十三

根据《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和《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类管理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我家庭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自愿向政府作以下承诺:

1、每季如实向社区居委会提供家庭收入情况及水、电、气等支出票据,保证不隐瞒;。

6、不持有或从事有价证券买卖及其它投资行为和收藏高价值物品;。

8、积极配合社区居委会和管理审批部门进行家庭情况复核,如不配合或提供虚假证明的,作为无法核实处理。

9、在领取低保金期间,若有群众反映或举报现家庭情况与原申报的情况有出入的,愿接受社区居委会、街道重新审核,暂停发放低保金,经重新核实后,再做决定。

如有违反上述1—7条规定之一的,则按实施细则和工作规程的规定,取消低保资格;违反8—9条行为之一的,待查清事实后,按规定分别办理。

城乡低保承诺书篇十四

我叫,系区街办社区居民,按照申请低保低收入家庭要求,提供了相关资料,我个人代表家庭向管理机关承诺,本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有任何不真实的地方,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附家庭成员信息如下:

家庭成员: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

城乡低保承诺书篇十五

根据《xx-x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和《崇安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类管理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我家庭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自愿向政府作以下承诺:

1、每季如实向社区居委会提供家庭收入情况及水、电、气等支出票据,保证不隐瞒;

6、不持有或从事有价证券买卖及其它投资行为和收藏高价值物品;

8、积极配合社区居委会和管理审批部门进行家庭情况复核,如不配合或提供虚假证明的,作为无法核实处理。

9、在领取低保金期间,若有群众反映或举报现家庭情况与原申报的情况有出入的,愿接受社区居委会、街道重新审核,暂停发放低保金,经重新核实后,再做决定。

如有违反上述1—7条规定之一的,则按实施细则和工作规程的规定,取消低保资格;违反8—9条行为之一的,待查清事实后,按规定分别办理。

本人家庭成员因下岗(失业、重残、重病、 )等原因造成现阶段生活较为困难,现申请享受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申报的'家庭成员信息和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即:户口薄、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结(离)婚证、学生在校证明、残疾证、收入证明等,保证真实无误。

2、本人愿意接受并主动配汉台区民政局、辖区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村)委会组织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布等规范化管理。自愿主动配合一切调查,如实申报家庭财产、住房、消费贷款等情况,并保证真实可信。

3、本人家庭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家庭月人均收入超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主动向所在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及时办理退保手续。

4、本人家庭成员中如有在就业年龄内且有劳动力暂未就业的,自愿参加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组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如连续两次无故不到、不联系时,可视为已有就业岗位,即自愿放弃低保待遇资格。

本人及申请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员自愿作出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或群众举报属实,或有与现行低保政策相抵触的情况,同意按照《汉中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是相关规定处理,如有隐瞒、伪造、虚报、欺骗等行为,自愿接受民政部门随时停发低保金待遇的处理,并主动退回所享受低保资金,同时缴纳所领取低保金3倍以上的罚款。 (此件一式三份,本人、办事处(镇)、社区(村)委会) 承诺人(户主签字):

我叫 家住 ,享受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承诺如下:

四、我坚决履行享受低保期间应尽的其他义务,若没有尽到义务,愿按照《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规定接受处罚。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城乡低保承诺书篇十六

为保证做到低保工作中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使群众满意,不侵害群众利益,现向群众郑重承诺:

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依法行政,廉洁自律,优质服务。

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注重自身修养,提高自身素质,熟练掌握低保政策,保证政策解释到位、运用到位、执行到位,办事公平、公正、求真务实,做到:

1、热情接待申请低保的人员,认真耐心宣传、解释低保政策。

2、严格按程序办理低保,及时入户调查申请低保的'家庭收入情况,认真履行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工作不推诿拖延,不刁难申请人,按规定及时上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

4、无虚报、瞒报、错报发生,避免工作失误。

5、定期进行复核,加强动态管理,对低保家庭收入及人员发生变化的,及时办理低保金调整手续。

对低保申请人、已享受低保人员的正义举报进行打击、报复。

请广大群众给与监督,如有违诺,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乡镇、街道包片领导:

乡镇、街道包村(社区)干部:

村(居)“两委”干部:

村(居)党员、村(居)民代表及相关人员:

村委会公章。

城乡低保承诺书篇十七

由于家庭生活困难,现代表家庭向政府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慎重承诺如下:

1、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或政府委托从事低保工作的人员入户调查、并如实反映情况,决不骗取最低生活保障。

2、在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期间,按规定定期到所在社区居委会签到,并积极参加所在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各种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积极参与政府和社区为我家庭成员进行的职业培训和介绍的工作。

3、当我的家庭成员发生变化以及家庭收入出现变化的时候,我保证在1个月内及时到所在社区居委会如实反映。

4、我在申请及被调查中所表述的内容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愿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及省、市、县的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的规定以及相关文件接收处罚。并同意将自己不诚实的行为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布,本人绝无异议。如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低保金,我愿意全额退回所领低保金及三倍的'罚款,并不再享受国家的一切优惠政策。

承诺人:户主(签字):(盖章)家庭成员(签字):(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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