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意味着读者用自己的语言和思维对所读内容进行感悟和表达,通过总结和归纳中发现人生经验的真谛。在读书的道路上,我们需要堆积大量的读书体会,才能够形成自己独特的读后感。读后感不仅要表达自己的看法,还应该注重论述的逻辑性和思维的清晰度,使读者更容易理解。以下是一些读者对畅销小说的读后感,他们从自身经历出发,与作品中的情节进行了共鸣和碰撞。
史记刺客列传读后感篇一
田光在临死前,在笑。他俯下身去,唯唯地答“喏”,却在笑。他一定洞察了这一切:看出太子丹对他的不信任,看出太子丹“非节侠也”。也许,这笑,正是嘲笑太子丹不信任所用之人的不讲义气。
孟子云:“舍生而取义。”义,究竟是什么?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么?田光终究自刎了,为的是他自始至终都应该是个节侠,不能违背太子丹的嘱托,只好自杀以明“义”。为义而生,为义而死。南宋文天祥吟着“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到明末,于谦写下“粉身碎骨浑不怕,只留清白在人间”;再到戊戌变法中,谭嗣同高歌“我自横刀向天笑,留取肝胆两昆仑”。而牺牲,他们都是为义而死,希望“义”的侠客精神永存于世,愿人们都能为自己的承诺和理想放手一搏,甘为最后一丝光明舍弃一切去奋斗,去捍卫自己的“义”。
史记刺客列传读后感篇二
读完史记,能让我们读出历史的真实,读懂一点点历史发展的规律。读书活动很容易让人产生诸多感想,你知道如何写一篇史记读后感?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史记的刺客列传读后感”,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我最爱的就是《史记》。静静地,如同静静的流淌的河,流过我的心底。
也许是因为历史书本的空缺,也许是遗落了太多太多,许久许久的共鸣,我便爱上了《史记》。
没有太多的伏笔,没有太多的伤愁。它留给我的,只是书上没有写的,然是在读后,一种百感交集的情绪充斥着身心,一种莫名的回首,忘却自我。在你读它时,它便慢慢在浸渍着你,控制着你的思想,直到心底,它便深深地留下了烙印,怎样也挥之不去。
我喜欢吕后的狠毒,喜欢她对戚夫人的所做。那才是真正的的女人。正如《史记》所说,“那总比虚伪的为丈夫找小老婆,却又背后耍心计得要来的强。”我喜欢楚霸王在生命的最终,用尽自我的最终一点余力来拼搏。然后在乌江,回忆,惜别。“力拔山兮,气盖兮……虞兮虞兮奈何兮。”楚歌的凄凉回荡。我喜欢亡国之帝——溥仪,在皇太后颤抖的将玉玺交出时,他正在爬树、嬉笑。然后尽自我所能,普天下众生。直到他没有了故宫一角,颠沛流离。
或许我曾梦见历史,却没有亲生经历。可是我明白自我喜欢什么人物,因为《史记》。以前我总是在历史的小黑屋,没有阳光,没有雨露,可此刻,我懂了。
作为炎黄子孙的我们是荣幸的,这是一个有着优秀传统的神秘国度,这是一个物华天宝的泱泱大国,这是一个人杰地灵的礼貌古国。先贤给我们留下了浩如烟海的古文典籍,作为后世子孙的我们在茫茫书海中寻觅古贤人的踪迹,感慨以往的惊心动魄,思量以往的纷纷扰扰,而作为华夏儿女的我在品读《史记》之后,也真切地感受到3500多年历史中充塞的豪迈、悲壮与辛酸。可是在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同时更体会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
持天下秩序,国家需要周武王这样一位领袖。恰恰相反,淮南王刘长醉心权势,不满已有的封地,引发战乱,最终也可是是不成气候的过江龙。
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迷离了我的双眼;百转千回,人情冷暖,一点点冰封我的思绪。可我从不曾怀疑这个缤纷的世界,重耳在外流亡十九载,却终登帝位,名垂青史;勾践卧薪尝胆,最终报了灭国之仇;孙膑膑足,撰述了《孙膑兵法》;吕不韦流放蜀地,留下了《吕氏春秋》有生亦有死,有正亦有邪,有战争亦有和平,事物总有两面,我深信上天的公正。古今多少事,皆付笑谈中。
在许多本教师规定的海量阅读书籍当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这本《史记》,因为它的里面有一个个能改变人心灵的历史故事。
《史记》中有三大类:本纪、世家、列传。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平原君列传》中的《赵胜惜才》,体现了平原君赵胜的知错能改和珍惜人才的高尚品格。
《史记》的作者司马迁是汉朝的太史令,我很佩服他,首先是因为他能博览群书,归纳出这么多的历史故事,是很了不起的。其次是因为他能在富有哲理的历史故事后,加上那几句振奋人心的话,真是让人无法挑剔,赞叹不已呀!
在《韩信被杀》的故事之后,太史公写道:假使韩信能够谦恭退让,不夸耀自我的功劳,不自恃自我的才能,那就差不多了。我以前一向以为韩信是一个英雄,原先他也有狂妄的一面,让我重新认识了他。从而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有才能的人,既然已经显现出了自我的光芒,就不要太骄傲,不然会起到相反的效果。
《史记》里有许多这样的故事,让我明白了人生的道理。这本书振奋了我的精神,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启发了我的人生,还彻彻底底地改变了我的心灵!
史记刺客列传读后感篇三
在我国古代所有的史料书籍中,《史记》的大名可谓人尽皆知,而作者司马迁也因此声名远扬。我们都知道《史记》是一本纪传体通史,里面的内容分为本纪、世家、列传等,记载的都是一些威名赫赫的大人物,说白了,都是些王侯将相之类的人。可是就在这些大人物之中,司马迁专门给几个小刺客列了一传——《卷八十六?刺客列传》。
这几个小刺客,分别是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有人也许只听过荆轲,没关系,这不重要,这几个小刺客真的都可算是小人物:比如曹沫、专诸,只是个勇士,后来也没有什么大的成就;豫让只是个家臣;聂政、荆轲就是个侠士。与记入《史记》的人来说,这几个人着实算得上草民了。
那么,司马迁到底为什么列了列传去写他们?
仔细想想,这背后的原因,无疑都指向一个答案:这是他有意留给世代君王的“项上之剑”。历代君王都是高高在上的,打个喷嚏九州都要抖三抖。但是,即使君王本领高强,权力遮天,也绝对不能忽略小人物!我想,司马迁大概也是这么想的,如果看不起小人物,视其为草芥,那么小人物发起怒来,也是很可怕的,他们会让你睡不上一个安稳觉:有可能你正吃烤鱼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给了你一刀——专诸;有可能你在厕所艰辛奋战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要杀你——豫让;有可能你正在和下属吹牛显摆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要抹你的脖子——曹沫;有可能你在家里闲着没事正放松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捅死了你——聂政;读后感·如果你觉得你是帝王,身边保镖环绕,安保系统完善,但你根本无法预料到,这一刻你面前手无寸铁的人会不会下一刻就从地图里掏出了一把匕首——荆轲。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这就是悬在各位帝王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啊!这一传虽然说了很多,但总结下来,却都逃不过一句“士为知己者死”。我觉得司马迁的整体分布称得上是完美了,虽然只是时间顺讯写下来的,但仍把最震撼的故事留到了最后,为整个春秋的此刻们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他超越了知遇之恩,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心灵的共鸣,超越了时间与空间的距离,甚至生死的界限都阻挡不了他们。
他们时时刻刻徘徊在生死仁义之间,这大概就是他们的伟大吧!
史记刺客列传读后感篇四
古人一句“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贯穿了整篇《刺客列传》。从春秋至战国末期,太史公司马迁共为我们五个这样的刺客:曹沫、专诸、豫让、聂政、以及最具有名气的荆轲。他们之中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有的活了下来,有的被就地正法……是什么驱使着他们披荆斩棘,去完成看似无法完成的任务,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们更是阻挡了历史进步的潮流?为何?就是这样一句“士为知己者死”,这也许更是一个莫大的悲哀吧!钟子期死,俞伯牙破琴绝弦,终生不再鼓琴,以为世无知音。此乃真正之“知己”。后来这则故事被金庸金大侠搬到了他的小说《笑傲江湖》中去,衡山派“二把手”刘正风与“邪教”日月神教长老曲洋合创《笑傲江湖曲》,因此得罪嵩山派掌门左冷禅,惨遭灭门之灾,至死仍与曲洋一起,双双为“知己”而亡。在这里,“士为知己者死”的内涵得到了升华,这才是真正的“士为知己者死”。再回到《刺客列传》中来。
五位刺客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有曹沫和豫让才稍许算得上“士为知己者死”,而专诸、聂政、荆轲不过就是那些所谓“知己者”达到自己私语的工具。曹沫为了替鲁庄公收回失地劫持齐桓公,他是唯一成功并且全身而退的刺客。可以说,只是一种“忠君”的表现。尽管他的事迹是五个人中篇幅最短的,不过我却认为他才是真正的刺客,既能够完成住上给予的任务又能够保全自身的安全。此乃刺客之上者。豫让,为了替被赵襄子“漆其头以为饮器”的智伯报仇,先后两次刺杀赵襄子都不成功,最后仅仅砍了其衣服三下就自刎谢世了。这也可以说是一种愚忠的表现,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赵襄子的宽阔气概,面对刺杀自己的刺客能够纵虎归山并答应他的无礼请求,不得不为他的气概所折服。豫让可谓刺客之中者。
专诸、聂政,都成功刺杀了目标,但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当场被就地正法。专诸为了吴公子光,也就是踩着他的尸体成为大名鼎鼎的吴王阖闾的一己之利,用鱼肠剑刺死了吴王僚,成就了阖闾的光辉时代;聂政仅仅是由于严仲子与侠累产生不快就替别人出头,结果也是刺杀成功,当场被戳。他们两人都是古代君王为了争上位、谋己私的牺牲品,仅仅是因为一两句好听的话就把自己卖给了对方,这二人可称之为刺客之下者。最后不得不谈及太史公花了大量笔墨来描述的刺秦的荆轲。他的故事就不多加叙述,人尽皆知。我对他的评价,从历史的眼光来看,他是一个白痴,想阻挡历史发展的进程;从个人的品德来看,他又是一个集勇气、智慧于一身的英雄,尽管他缺乏的是实力,连当时的名侠盖聂、勾践都对他嗤之以鼻。荆轲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他文不能安邦,物不能定国,没有出将入相,没有惊天动地的功绩,他只不过是当时地位低下的游侠阶层的一个普通游侠,剑术不精,但他却做了一件当时无人敢作的惊天之举——刺秦,这是难以想象的,就连一代霸王项羽远观秦始皇也不过就是叹了一句“彼可取而代之”而已。我们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这样的举动既是螳臂当车,更是违背了历史发展的潮流。
“春秋无义战”,战国时代的战争却根本连“义”都谈不上,秦国用了及其残忍的手段完成了大一统,名将白起一人在征战中斩杀东方六国90万人,绝大部分是降杀。燕太子丹为了保全自己的国家,想让荆轲效法曹沫劫持秦始皇而立下盟约。不过他却忽视了一个事实,这是不可能的:齐桓公尊王攘夷,志在成为盟主而已,所以可劫、可盟:而荆轲时代是国家走向统一的时代,秦王不兼并天下是不可能善罢甘休的,所以说燕太子丹和荆轲的行为是迂腐的。就连荆轲死之前都说:“事所以不成者,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这样的结果不亦悲乎!
史记刺客列传读后感篇五
司马迁是我国伟大的史学家。他为了编成史记着一本伟大的书而漫游华夏各地。在他的雄心壮志以及辛苦付出之下,史记作为一个伟大的存在流传了3000多年。史记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史书,将千百年来的历史浓缩在这一本书内。
史记中的故事真是数也数不清,我最喜爱的荆轲列传这一篇了。我十分敬佩其中的刺客荆轲。他的英雄的大无畏精神被刻画得淋漓尽致,性情刚烈也被放大突出。他儿时便喜欢读书击剑,结交的朋友还是个宰狗的酒友。荆轲自己也是个酒鬼,天天和他的朋友在一起喝酒。这从小培养了他的'豪情壮志,以及不怕死的精神。等他长大以后,为自己的国家赴汤蹈火,为国家做出了巨大奉献,也为燕国成为最后一个被消灭的国家作出牺牲。故事围绕荆轲刺杀秦王展开。他在国家危难时刻挺身而出,牺牲自己刺杀秦王,在失败过后也毫不畏惧死亡,光荣牺牲。
荆轲作为中国几万刺客中的一员,只是冰山一角。中国史上的刺客都有同一个特点:他们都对死亡无所畏惧,对于牺牲坦然面对。之所以荆轲有名,不过是因为他刺杀的是秦王而已,而无所畏惧则是所有刺客的共同点。刺客不仅是刺杀别人的残酷工具,更是敢于打破自己内心的畏惧的勇士,不畏艰难勇敢冒险的人。在这篇文章里,刺客精神也不仅仅表现在一个人的身上。文章中的许多人物都拥有着刺客精神。他们为了保住机密而宁愿自杀,以自己的生命来表达自己的忠心耿耿。
我们也应该要有刺客精神,虽谈不上要以生命做代价,但是要有不畏艰难的心。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刺客列传读后感篇六
看完史记,是时候写一篇史记读后感了,看完《史记》就仿佛看了一步宏伟的历史巨片,深深的被其中的人物所吸引了。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史记的刺客列传读后感100字”,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我几乎使用了一整个暑假来看这本《史记》但至今还有十几篇没有看。
《史记》是汉代的司马迁写的,那是司马迁还没有任何名气,但是凭着这本《史记》,现在可以算是妇孺皆知的人物了。《史记》内容一共是一百三十篇,分成了“本纪”十二篇,“表”十篇,“书”八篇,“世家”三十篇和最多的一部分“列传”七十篇,如果再加上司马迁的《报任安书》,那便是一百三十一篇了,其中司马迁话最多时间也是片数最多的便是“列传”部分了,然而这其中让我有一些感触,同时了解最多也是这一部分。
“列传”部分写的人物不是所有有名的人都写了,也不是写了无关联的几个人,更不是想起来谁就写谁,然而我觉得,这些人都是司马迁所有的可写的,从他的字里行间也不难看出,司马迁对这些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有的人他很赞扬,有的人他便起了一种不喜欢的意思,对于有些人他甚至很讨厌,对他们有偏见。
首先我们可以看出,西马前是一个非常不赞赏法家的人,尤其不赞赏的是法家的刑法,对武帝的统治也是及其的厌烦,很多地方都能看出来,但是如果有的人认为不对的话,我便有两处能直接看出这一点,那便是《循吏列传第五十九》和《酷吏列传第六十二》,两篇写出了司马迁对人义和侠义的官员的赞扬,以及对凶狠的官员(主要是武帝时期)的批评。在此之外,我们可以看到,司马迁对刘邦项羽时期的官员的描写很多,也花了不少篇幅在里面,虽然篇数少,但是写的人很多,而且对非常狠毒的或是法家人物抱着一些厌烦的态度,而对狭义的人加了一些赞扬。还有一件我认为是很有趣的事情,司马迁或许很重视友谊,以至于在某些文章中,还把自己的一个朋友也直接就那么加了进去,我认为写得还不错的。
读了司马迁的《史记故事》,我对我们中华民族的发展和发达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对我们炎黄子孙的坚毅和智慧崇拜的五体投地,对我国自古以来朝代的兴替有了比较清晰、深刻的了解,特别是《五帝的故事》,使我受益匪浅。
炎帝和黄帝是华夏民族的.祖先,他们都生活在远古时代,那时既没有文字符号记载他们的故事,也没有安定的生活,人们主要依靠狩猎和采集植物果实为生,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后来炎帝发现许多小鸟在地上啄食细小的植物种子。他就把这些植物种子收集起来,种在地里,收获之后,煮熟食用,味道香甜可口,又饱肚子。于是,炎帝向人们介绍这种谷物,推广种植这种谷物的方法。为了耕种方便,炎帝又根据自己的经验,设计了一些农具。从此,这种谷物,也就是粟子开始了大面积种植,人们能够获取较充足的食物。为了感谢炎帝对农业的生产发展的贡献,人们尊称他为神农氏。
神农氏尝遍百草,多次误食有毒的食物,几乎丧命,幸亏他又找到了解毒的草药,挣脱了死神的魔掌。为了不让人们重蹈覆辙,他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仍然去尝试各种植物。最后,他尝到了一种名叫断肠草的绿叶黄花植物。这种剧毒植物无药可救,神农氏不幸去世了。
炎氏之后,有一段时期非常混乱,各地诸侯乘机而起。轩辕氏决心消除战祸。他修行德政,安抚百姓,整顿军旅,收复了各地的诸侯。他又在逐鹿擒杀了南方诸侯首领蚩尤,统一了天下。后来,人们称他为黄帝。
黄帝执政后,仍然不忘天下的百姓,只要发生战乱,黄帝就去征讨,扫平判乱,安抚百姓,帮助百姓解决各种困难。他制定历法,让百姓按季节播种收获;劈山开道,方便天下人往来。他成年辛勤地奔波劳碌,从来没有在哪儿安宁的居住过。
这就是我们的祖先,他们的智慧,他们的创造,他们的无私奉献,是我们世世代代的楷模。我们中华民族之所以能长盛不衰,正是因为他们这种无私精神的普照。他们的精神将永世长存,我们也为自己是炎黄子孙而感到骄傲。我们还要把他们的精神世代传承下去,让我们的中华民族永远发达,永远年青,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作为炎黄子孙的我们是荣幸的,这是一个有着优秀传统的神秘国度,这是一个物华天宝的泱泱大国,这是一个人杰地灵的礼貌古国。先贤给我们留下了浩如烟海的古文典籍,作为后世子孙的我们在茫茫书海中寻觅古贤人的踪迹,感慨以往的惊心动魄,思量以往的纷纷扰扰,而作为华夏儿女的我在品读《史记》之后,也真切地感受到3500多年历史中充塞的豪迈、悲壮与辛酸。可是在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同时更体会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
持天下秩序,国家需要周武王这样一位领袖。恰恰相反,淮南王刘长醉心权势,不满已有的封地,引发战乱,最终也可是是不成气候的过江龙。
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迷离了我的双眼;百转千回,人情冷暖,一点点冰封我的思绪。可我从不曾怀疑这个缤纷的世界,重耳在外流亡十九载,却终登帝位,名垂青史;勾践卧薪尝胆,最终报了灭国之仇;孙膑膑足,撰述了《孙膑兵法》;吕不韦流放蜀地,留下了《吕氏春秋》有生亦有死,有正亦有邪,有战争亦有和平,事物总有两面,我深信上天的公正。古今多少事,皆付笑谈中。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一看到这句话,大家肯定会想到两个字——《史记》。没错,今年暑假,我就品读了这部辉煌的历史巨著。
《史记》这部书记叙了从黄帝到汉武帝发生的史事,是我国的第一部记传体史书。它逐一记述了夏、商、周、秦的兴盛和衰败的原因,堪称一本百科全书式的鸿篇巨制。
《史记》的作者是西汉著名的历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在父亲的熏陶下,他20岁就开始游历全国,收集素材。在他47岁时,他因为替一位将军辩护,得罪了汉武帝,入狱受了腐刑。出狱后,司马迁忍辱负重,花了20年的时间终于完成了《史记》,完成了他父亲的遗愿,也终于名垂于青史。
在我心中,”英雄“这个字眼不谁都能配得上的,而在这本书中,我就找到了很多名副其实的大英雄,项羽就是其中之一。他在鸿门宴时放走了自己最有力的竞争对手——刘邦,在告别了虞姬之后,他突围失败,被困在了东城,也损失了700余人,到了乌江,一位亭长让他渡船前去江东称个王,但是项羽婉言拒绝,并把他的乌骓马赠于亭长,然后,他让仅剩的二十多人拿着短刀,跟汉军打肉搏战,在杀了几百名汉军之后,拔剑在乌江自刎。
《史记》是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爸爸送我的版本是白话文版。我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读完了这本书。
“尊师重道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是我阅读《史记》这本书的收获。
在《史记》里,我读到了大成至圣先师孔子尊师重道的事迹。
公元前521年,孔子的学生宫敬叔要去周朝京都洛阳朝拜天子,孔子知道老子在洛阳居住,为了能向老子请教古代的“礼制”,便和宫敬叔一同前往洛阳。来到洛阳的第二天,孔子便迫不及待地徒步前往守藏史府去拜望老子。老子当时正在著书立说,听闻誉满天下的孔子前来拜访,立即放下手中的刀笔,迎接孔子。孔子进入大厅,恭恭敬敬地向老子行了弟子礼后,才向老子请教古代的“礼制”。因为孔子态度很诚恳,老子就很详细地跟他讲解古代的“礼制”。孔子学到了很多关于古代“礼制”的知识。
闭卷沉思,我想到了我的老师。
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因为刚上小学,没有定性,上课忍不住玩小玩意儿,被老师发现了。老师第一次提醒了我,我就停了下来,但是过了一会儿,我忍不住了,又把小玩意拿出来玩,老师那双火眼金睛又发现了,就叫我站起来。本以为这样我就可以好好听课,谁知道,我再次玩起了小玩意。于是老师板着脸说:“站起来也能玩,要好好听课才是。把手上的东西拿上来,没收!”我看着老师严厉的脸,便知道我在课堂上玩小玩意是不尊重老师,不尊重同学,不尊重知识,我羞愧地红着脸低着头,乖乖地把手上的小玩意交到讲台前。当我转过背,发现全班同学都在看着我,当时我恨不得找一个地缝钻进去,并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要这样了。课后,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语重心长地对我说:“老师批评你,让你在课堂上站起来,是因为你影响到了课堂秩序,老师希望你好好学习,将来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社会。要记住:尊重别人是在庄严自己!”
孔子是的大思想家,大教育家,是当时社会上最博学者之一。为了学到更多的知识,把自己当成学生,千里迢迢地去向老子求学。给我们树立了尊师重道的榜样。
相较于孔子,我在学识上是一张白纸,思想、道德、文化修养各方面都要不断地加强学习,而尊师重道是我人生中永不停止的课程。
史记刺客列传读后感篇七
在我国古代所有的史料书籍中,《史记》的大名可谓人尽皆知,而作者司马迁也因此声名远扬。
我们都知道《史记》是一本纪传体通史,里面的内容分为本纪、世家、列传等,记载的都是一些威名赫赫的大人物,说白了,都是些王侯将相之类的人。可是就在这些大人物之中,司马迁专门给几个小刺客列了一传――《卷八十六?刺客列传》。
这几个小刺客,分别是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有人也许只听过荆轲,没关系,这不重要,这几个小刺客真的都可算是小人物:比如曹沫、专诸,只是个勇士,后来也没有什么大的成就;豫让只是个家臣;聂政、荆轲就是个侠士。与记入《史记》的人来说,这几个人着实算得上草民了。
那么,司马迁到底为什么列了列传去写他们?
仔细想想,这背后的原因,无疑都指向一个答案:这是他有意留给世代君王的“项上之剑”。
历代君王都是高高在上的,打个喷嚏九州都要抖三抖。但是,即使君王本领高强,权力遮天,也绝对不能忽略小人物!我想,司马迁大概也是这么想的,如果看不起小人物,视其为草芥,那么小人物发起怒来,也是很可怕的,他们会让你睡不上一个安稳觉:
有可能你正吃烤鱼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给了你一刀――专诸;
有可能你在厕所艰辛奋战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要杀你――豫让;
有可能你正在和下属吹牛显摆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要抹你的脖子――曹沫;
有可能你在家里闲着没事正放松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捅死了你――聂政;
如果你觉得你是帝王,身边保镖环绕,安保系统完善,但你根本无法预料到,这一刻你面前手无寸铁的人会不会下一刻就从地图里掏出了一把匕首――荆轲。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这就是悬在各位帝王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啊!
这一传虽然说了很多,但总结下来,却都逃不过一句“士为知己者死”。我觉得司马迁的整体分布称得上是完美了,虽然只是时间顺序写下来的,但仍把最震撼的故事留到了最后,为整个春秋的刺客们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他超越了知遇之恩,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心灵的共鸣,超越了时间与空间的距离,甚至生死的界限都阻挡不了他们。
他们时时刻刻徘徊在生死仁义之间,这大概就是他们的伟大吧!
注:达摩克利斯是公元前4世纪意大利叙拉古的僭主狄奥尼修斯二世的朝臣,他非常喜欢奉承狄奥尼修斯。他奉承道:作为一个拥有权力和威信的伟人,狄奥尼修斯实在很幸运。狄奥尼修斯提议与他交换一天的身份,那他就可以尝试到首领的.命运。在晚上举行的宴会里,达摩克利斯非常享受成为国王的感觉。当晚餐快结束的时候,他抬头才注意到王位上方仅用一根马鬃悬挂着的利剑。他立即失去了对美食和美女的兴趣,并请求僭主放过他,他再也不想得到这样的幸运。
达摩克利斯之剑通常被用于象征这则传说,代表拥有强大的力量非常不安全,很容易被夺走,或者简单来说,就是感到末日的降临。达摩克利斯之剑的木刻图片出现在16世纪和17世纪欧洲书籍图案上。
史记刺客列传读后感篇八
细考历史,不难发现,用小说笔法写史的做法是有其缘由的。中国人注重文献的积累及传承,但在汉代,统治者似乎还没有意识到编修国史的重要性,因此并未设立专职的史官,也没有“修史”这一概念。在当时,太史令这个官职的功能,与后代的史官不完全一样,“固主上所戏弄,倡优蓄之”(《报任少卿书》),地位不高。而《汉书·百官公卿表》载:“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属官有太乐、太祝、太宰、太史、太卜、太医六令丞。”又《后汉书·百官志》载:“太史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天时、星历。凡岁将终,奏新年历。凡国祭祀、丧、娶之事,掌奏良日及时节禁忌。凡国有瑞应、灾异,掌记之。”据此可知,在汉代,太史令只不过是个六百石的小官,主要职责是主管天文历法和祭祀,掌管资料,记载朝廷大事,官方并未赋予其修撰史书的责任。
在东汉,班固因在家私修《汉书》而下狱,随后才是“奉诏修史”.汉明帝时有大臣进谏,要求设立专职的史官修史,但被明帝拒绝,可知修史之事在东汉时仍未引起朝廷重视。一直到了魏晋时期,朝廷设置著作郎一职,才算是有了正式修史的专职官员。
关于《史记》一书,司马迁在《报任少卿书》说得很清楚:“藏之名山,传之其人。”又《太史公自序》谓:“整齐百家杂语,藏之名山,副在京师,俟后圣君子。”从这两处自述可知,《史记》在当时并非官书,否则就用不着“藏之名山”了。
正因为这样,司马迁的创作态度才更自由,感情才更为奔放。他是带着充沛的感情去写史的——《史记》的伟大,有这一方面的原因。其实,这也给了后人一个启示:“无感情、不学问。”做学问跟写诗一样,都需要充沛的感情,才能做好。
以事类入传,是《史记》的一个做法。《伍子胥列传》是复仇事迹的汇集,里面的每一个人物都灌注了司马迁的感情。他将各种各样的“仇”组合到这个传里去——伍子胥报家仇,夫差报父仇,伯嚭报祖仇,申包胥报君仇,勾践报己仇,白公报父仇。其中“白公报父仇”事发在伍子胥死后,与伍子胥没有多大关系,但仍被司马迁列入此传。
如此多报仇之事合在一起,“复仇”之意贯穿全篇,意在昭示“报仇”是基于人性的合理行为。古人极重人伦,认为那些破坏人伦的人,一定要受到惩罚。我们可以看到,《春秋》赞同复仇,《礼记》明言“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大戴礼记》认为“朋友之仇,不与聚乡;族人之仇,不与聚邻”.今人读史,不能轻率地用今天的法治思想去苛责古人。
司马迁对伍子胥的褒扬,在写伍子胥的两处说话上,很容易就使人察觉到。一处是他与哥哥伍尚说的那一番话:“楚之召我兄弟,非欲以生我父也,恐有脱者后生患,故以父为质,诈召二子。二子到,则父子俱死……不如奔他国,借力以雪父之耻。俱灭,无为也。”另一处是伍子胥将楚平王鞭尸三百之后,回应申包胥的诘难:“吾日暮途远,吾故倒行而逆施之。”两段叙述,都有“代言”之疑,但让人对伍子胥自然而生“了解之同情”:前者刻画伍子胥的明智及坚忍,后者赞许伍子胥的坦荡。
忍辱负重、坚贞不屈,何尝不是司马迁的品格?
“代言”这一做法,也有其历史原因。唐代设立国史馆,皇家修史制度在法理上确立,修史的人必须遵从朝廷的意志,并且按照严格的程式进行。具体的做法表现为对文本的依赖增加,而对口述材料的引用减少,大段描写人物对话的情景也开始变得稀少。然而,人物对话的情况,在“前四史”当中是很常见的。这是因为司马迁等人在修史的过程中,占有资料的难度要大于后世,尤其是在西汉,其时普遍的文字载体还是竹简,真正廉价实用的纸张尚未问世,雕版印刷术更未产生。因此,即使有文献存在,也难以搜集、保存。
在资料匮乏的前提下,史书中出现涉及秘密的人物对话,也可说是迫不得已的事情。假如没有了这些对话,那么《史记》就会是第二部《春秋》:晦涩简约。学问的发展,其形式一定会有所变化。《春秋》固然卓越,但司马迁不可能再用《春秋》笔法去修史,因为天下遭逢连年兵燹之后,古道变得幽微起来。而以周公、孔子自任的司马迁需要阐发古人的思想、畅论自己的见解。在这个时候,《春秋》那种不温不火、内敛无华的笔法,就显得无法完成这一使命。因此,《史记》掺入小说笔法、行文夹杂时语,就成了一种权变。
只有懂得经权互济之人,才能超越他的时代。孔子如是,司马迁也如是。
雄奇的文字横绝百代,这就是司马迁的业绩。客观来讲,“二十四史”愈往后便愈追求严谨,但后期的史书,在价值上无法与《史记》、《汉书》相提并论,这与其文采的匮乏息息相关。
对于《伍子胥列传》,若用一言以蔽之,可说成是:“弃小义,雪大耻。”此语见于太史公在篇末对伍子胥的评语。可以这样说,整篇《伍子胥列传》都是在为这句话作注脚。而通过这个注脚,很容易发现作者在描写屈原、项羽、韩信、贾谊等优秀人物时,都体现了一种悲悯的情怀。不止如此,即使是小人物或者被定论了的负面角色,只要其人有一丝高贵之处,司马迁也会寄予同情,甚至不惜笔墨为之揄扬。
书以人传,《史记》正因为司马迁的这种悲悯情怀而伟大,它闪耀着作者对高尚人格的追求之光,成为中国人的一个精神符号。
史记刺客列传读后感篇九
我姨父去世后,他的女儿海宝很伤心,为了寻找父亲的杀父仇人,她爱上了阅读吏书和学习佛教,慢慢她心里少了很多恨,多了更多的是爱,是的,人活着多好,如果我们的人生中只有仇恨就少了好多快乐和幸福的日子了!亲爱的,我们都为已经离开我们的亲人好好活着吧!此文是她读《史记.伍子胥列传》有感。
《史记·列传》中伍子胥给俺的印象很深刻,他身负家仇,历经磨难,最终于后率吴军攻入楚国,踏平郢城,赶走楚王,终报家仇。
和司马迁一样,俺也很欣赏伍子胥独到的见解,兴国的能力,敬佩其正直的品行,刚毅的人格,更感叹他能忍辱负重,持之以恒的毅力!
伍子胥父亲为费无忌所陷害,楚平王为斩草除根,想以其父名义诱捕伍子胥兄弟俩,其兄性格仁厚,明知此去赴死,但为成孝道,安然入狱,伍子胥则认为象兄长一样徒死无益,于是只身出逃。俺能想象出年轻的伍子胥手拉弓箭,愤怒地朝向使者,就在使者惊慌后退的瞬间,这位身手敏捷的帅哥跳出了窗外,从众人的眼前消失了。
伍子胥投奔了避难于郑的太子健,在郑三年,太子健和伍子胥做错了一生中极其重要的一件事:欲行谋反!郑出于同情收留了被父亲楚平王行将杀害的太子健,并善待太子,而太子健却听从宋国的唆使,准备里应外合,夺权郑定公,取而代之!在这件事上,俺认为伍子胥应该是知情并持赞成态度的,否则东墙事发后太子健被杀,而他和太子健的儿子胜,又怎能有时机出逃呢?由此可见伍子胥已做好两手准备!年轻的太子和伍子胥只因报仇心切,抛弃了做人的基本准则,恩将仇报,结果是太子健失去了自己的性命,终结了原本可以续写精彩人生的机会,伍子胥和胜不得不再次颠沛流离,四处逃难!更重要的是,他们的所为已经直接影响到下一代——胜,这种刻骨的仇恨开始深植于胜的骨髓,以至若干年后,胜选择了悲剧式的结局来结束自己的一生!
为躲避楚平王的追杀,伍子胥带着太子健的儿子胜一路步行,逃至昭关,因关口已张贴俩人的画像,盘查很严不得出关。形势严峻,前有关卡后有追兵,这位锦衣玉食,出车入马惯了的太傅府公子,一夜之间竟愁白了头!每次读到这段,俺都会不自觉地停下来,深深叹息。要有多少的忧愁才能使头全白啊!伍子胥所忧虑的并非一己性命的丢失,而是家仇不能报,太子不得归,大业未能立!这其中一条就足以令人白发啊!
多亏在东皋公的帮助下,伍子胥才得以混出了关,但还未到吴都便病倒了,可见其心事之重,忧虑之深!俩人此时已是身无分文,只好一路乞讨,受尽苦难,最终到达吴国都城。当事时,平常士人如遇此境地,早以自刎,而太傅府的堂堂少公子居然忍辱行乞,可见仇恨在他的心中埋藏有多深!
这次惊心动魄的经历,为伍子胥若干年后威震群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公子光的引荐下,伍子胥游说了吴王僚,这是一次不成功的游说——因为有公子光的反对。当伍子胥发现公子光有越位的心思后,他推荐了刺客专诸。经历了上次的惨痛教训后,伍子胥看来开始变得成熟了,他退出前线,带着胜隐居乡下耕田去了。
伍子胥也学会了等待。五年后,公子光成功刺杀僚,自立为王,即吴王盍闾。此后,伍子胥终于被封为大夫,与伯噽进行一系列改革,加上孙武的治兵,国力日益强盛,吞钟离国,灭徐划越,威震诸侯。周敬王十四年,伍子胥大军划楚,一直打到郢都,掘楚平王墓,鞭尸三百,以泄父仇。
读到这里,俺不禁为之一震!仇恨这个东西真的是可以让人疯狂啊!俺曾经也有这种类似的想法,但始终无法逾越道德的准绳。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对佛学的领悟,仇恨也慢慢平息。伍子胥的行为俺能理解,自家中惨遭屠戮,经历迫害与追杀后,一种紧迫感缠绕着他大半生,他致辞故友申包胥:吾日暮而途远,故倒行而逆施!俺认为申包胥不能算伍子胥的好友,因为在伍子胥被追杀的过程中,申包胥没有做出好友应做的任何措施。如,他明明清楚伍家是被费无忌所陷害,却不向楚平王进言,澄清真相,——因为他清楚事情已到此地步,再上书只能连累自己——怕死的象征;他也没有为伍子胥做出对目前和将来的应对措施,可见他压根就没把友情放在重要的位置,——淡漠的象征;更没有收留藏匿,甚至与伍子胥一起出逃,——因为他不想断送自己安逸的生活,——贪恋富贵的象征!上有昏君,下有谗臣,危难时刻连好友都如此冷漠,伍子胥处于这种孤立无援的境地,所做的选择只能是狠下心来颠覆自己的国家!
伍子胥为了这个目的付出了许多的努力,眼看他很快就要达到目的,但由于申包胥这个“好友”“必助楚国”的誓言,秦王被他七天七夜的痛哭所打动,终发兵救楚,申包胥成功了!这位能连续哭七天七夜不停歇的酷哥,如活在当下二十一世纪,那创新吉尼斯纪录的应该非其莫属了!凭他优异的才能,开拓、发展,并扩大几个哭丧公司应该是信手拈来啊!人以类聚,物以群分,申包胥确实和伍子胥有得一拼!
可惜的是,吴王夫差即位后,伍子胥遭太宰噽谗言陷害,夫差令其自刭而亡。临行前,伍子胥仰天长叹:必树吾墓上以梓,令可以为器;抉吾眼悬东门之上,以观越寇之灭吴也!这位视死如归的男儿,这位何其刚烈的勇士!被大怒的吴王将尸体装入皮袋,漂浮在江中。吴国人怜悯伍子胥,替他在江边设立了祠堂,名胥山。
伍子胥的一生很难讲清楚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生,坎坷或是辉煌,成功或是悲惨?不过,最为重要的一点是:他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也成就了威霸吴国的功业!如果让他从新选择,他或许还会选择同样的人生吧!
史记刺客列传读后感篇十
中华民族几千年积累下来的商业文化可谓是博大精深,在悠久的商业历史中逐渐培育出了商人自有的经营谋略,而这些经营谋略同样适用于当代的各种商业经营者。
(一)、知地取胜,择地生财。
兵法有云:地形,兵之助也。料敌制胜,计险厄,远近,上将之道也。知此而用战者必胜,不知此而用战者必败。可见,地形是决定作战胜败的一大关键,作为一名领兵作战的将领,必须深谙此道。古有云商场如战场,商场上的经营者就如同指挥千军万马的将帅,智慧的将帅往往能抓住有利时机,占据有利地形,最终取得战争的胜利。
作为春秋战国时期大谋略家的范蠡,更是深谙此道。他以谋略家的眼光,认为陶地为天下之中,诸侯四通,是理想的货物贸易之地,所以把陶地作为营销点,果然,十九年间他三致千金,成为市贾。陶朱公的美名也由此而饮誉古今,留名青史。
《史记“货殖列传》中所载,秦国灭了赵国之后实行了移民政策,当时有许多人贿赂官吏,不愿搬迁,要求留在原地,唯独富商卓氏要求迁往较远的纹山之下,他看中那里土地肥沃,物产丰富,民风淳厚,居民热衷于买卖,商业易于发展。几年后,卓氏成了远近闻名的世富。这种不惟任时,且为择地的观念已为后世商人所接受,并有了较好的发展。
(二)、时贱而买,时贵而卖。
魏文侯时,国人注重农耕,而白圭却乐于观时而变。粮食丰收时他买进谷物,卖出白漆,待蚕丝上市时他就大量收购蚕丝,售出粮食。他曾说:”我做买卖,就像伊尹和姜太公那样有谋略,如孙膑和吴起那样善于判断,还能像商鞅变法那样说到做到。有些人的智慧不能随机应变,其勇敢不能当机立断,其仁爱不能恰当地取舍,其倔强不能坚持原则。所以这种人跟我学经营之道,我也不会教他的。“这段话,把他掌握贱买贵卖时机的”时断“与”智断“阐述得淋漓尽致。白圭的经商原则和经验,都被后世商人所称道。他凭着自己的这套经营谋略,精心经营,以至家累千金。
(三)、见端知未,预测生财。
春秋时期的越王勾践,为雪亡国之耻,终日卧薪尝胆,励精图治,当得知吴国大旱,遂大量收购吴国粮食。第二年,吴国粮食奇缺,民不聊生,饥民食不裹腹,怨声载道,越国趁机起兵灭了吴国。苦心人,天不负。越王终成霸业,跻身春秋五霸之列。这里越王勾践作的是一桩大买卖,他发的财不是金银财宝,而是一个国家和称雄天下的霸业,是商贾之道在政治上运用的成功典范。
《夷坚志》载,宋朝年间,有一次临安城失火,殃及鱼池,一位姓裴的商人的店铺也随之起火,但是他没有去救火,而是带上银两,网罗人力出城采购竹木砖瓦等建筑材料。火灾过后,百废待兴,市场上建房材料热销缺货,此时,裴氏商人趁机大发其财,赚的钱数十倍于店铺所值之钱,同时也满足了市场和百姓的需要。管中窥豹,略见一斑,敏锐的观察力和准确的判断力是经商者财富永不干涸的源泉,也是经商者必备的能力之一。
(四)、薄利多销,无敢居贵。
我们在曼昆所著的《经济学原理》中有学到,当需求曲线富有弹性时,价格下降,总收益增加,则富有弹性的商品可以薄利多销。
先秦大商理论家计然认为,贵上极则反贱,贱下极则反贵,主张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司马迁说过:贪买三元,廉买五元,就是说贪图重利的商人只能获利30%,而薄利多销的商人却可获利50%。
汉高祖刘帮的谋士张良,早年从师黄石公时,白天给人卖剪刀,晚上回来读书,后来他觉得读书时间不够用,就把剪刀分成上、中、下三等,上等的价钱不变,中等的在原价的基础上少一文钱,下等的少两文钱。结果,只用了半天的时间,卖出剪刀的数量比平日多了两倍,赚得钱比往日多了一倍,读书的时间也比往日多了,所以民间有句谚语:张良卖剪刀——贵贱一样货。
由此看来,致富并不靠固定的行业,而财货也没有一定的主人,有本领的人就能够集聚财货,没有本领的人则会破败家财。
史记刺客列传读后感篇十一
为了这一场注定不会成功的`刺杀,“节侠”们牺牲了太多太多:太傅鞠武直言进谏,不惜自己放弃全局;田光为明清白激荆轲,不惜以自己的性命为代价;一员猛将樊於期为了得以成功刺秦,献出自己的首级。他们,似乎从来没有想过:如果刺秦不成,岂不白搭性命?!
田光在临死前,在笑。他俯下身去,唯唯地答“喏”,却在笑。他一定洞察了这一切:看出太子丹对他的不信任,看出太子丹“非节侠也”。也许,这笑,正是嘲笑太子丹不信任所用之人的不讲义气。
孟子云:“舍生而取义。”义,究竟是什么?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么?田光终究自刎了,为的是他自始至终都应该是个节侠,不能违背太子丹的嘱托,只好自杀以明“义”。为义而生,为义而死。南宋文天祥吟着“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到明末,于谦写下“粉身碎骨浑不怕,只留清白在人间”;再到戊戌变法中,谭嗣同高歌“我自横刀向天笑,留取肝胆两昆仑”。而牺牲,他们都是为义而死,希望“义”的侠客精神永存于世,愿人们都能为自己的承诺和理想放手一搏,甘为最后一丝光明舍弃一切去奋斗,去捍卫自己的“义”。
作者:沈萱元,上宝中学七年级。
史记刺客列传读后感篇十二
“生死一知己,存亡两妇人。”后人如此评价韩信的一生,精辟而独到。早就听闻有关韩信的故事,不过那是道听途说,以及通过影视剧得来的,最近才去翻开了那篇《淮阴侯列传》,一窥淮阴侯之功过。
韩信之死首先与其性格有关,他很有才,也正因为有才,才有些心高气傲。刘邦问韩信自己可统多少兵时,得到的回答却是“多多益善”。也许他在半开玩笑,也许是对自己过于自信,可惜他在最不能说这话的人面前说了这话。太史公评价其矜功伐能,可谓一针见血。韩信知道刘邦不善统兵却善御人,他自己知道却做不到啊!
如果韩信性格收敛,那么他能锦衣玉食地过下去吗?很难。韩信的军事才能刘邦是明白的,即使他没了兵权,军中仍有许多旧部。连樊哙见了韩信都十分恭敬,其他将领可想而知。大汉家的天下姓刘,有了这种人物在,那“刘”字大纛还能安稳地在风中飘扬吗?即使韩信性格收敛,他的下场应该也可以预见。功高震主,军心所归。可惜伴君如伴虎。
对于韩信“谋反”一事我觉得值得推敲。
当然,对于太史公治史的态度,我们不该怀疑。太史公吃的是汉禄,而且经过李陵事例后他也看清一些东西。所以即使了解真相,太史公为了完成《史记》,怕也只能让韩信谋反了。从太史公叙述蒯通事件来分析,他是否想借此让后人发现什么呢?也许这正是太史公的高明之处。
韩信的被杀让我想起了古代的将军。
中国古代的将军一般只有两种下场:要么解甲归田,安享晚年;要么被以各种理由杀害,最多的是谋反。
宋太祖杯酒释兵权的故事仍在宋朝的天空里回荡,抗金名将岳飞却被以“莫须有”的罪名害于风波亭。有人说这是秦桧干的,但若无皇帝的默许甚至支持,他敢对一个手握重兵的将领下手吗?岳飞太直了,过刚易折。不贪财不好色,这样的人想要什么?当皇帝的不得不思考了。相反,韩世忠们则聪明得多。广置田产,兴修豪宅,与美姬欢乐,这种将领才让皇帝放心。
古代的将军是一把无柄之剑。皇帝用权力为柄,运掌此剑。青锋所指,敌军闻讯而逃。但毕竟此剑无柄,权力也不一定掌控的了,为了不让这把无柄之剑到时伤了自己,他们要么把剑折断,要么用财色让剑生锈。有的将领聪明,用自污的方法,自己生锈,而有的将领,却等着皇帝将其折断。
史记刺客列传读后感篇十三
专诸者,吴堂邑人也。伍子胥之亡楚而如吴也,知专诸之能。伍子胥既见吴王僚,说以伐楚之利。吴公子光曰:“彼伍员父兄皆死于楚而员言伐楚,欲自为报私雠也,非能为吴。”吴王乃止。伍子胥知公子光之欲杀吴王僚,乃曰:“彼光将有内志,未可说以外事。”乃进专诸于公子光。
光之父曰吴王诸樊。诸樊弟三人:次曰馀祭,次曰夷u,次曰季子札。诸樊知季子札贤而不立太子,以次传三弟,欲卒致国于季子札。诸樊既死,传馀祭。馀祭死,传夷u。夷u死,当传季子札;季子札逃不肯立,吴人乃立夷u之子僚为王。公子光曰:“使以兄弟次邪,季子当立;必以子乎,则光真m嗣,当立。”故尝阴养谋臣以求立。
光既得专诸,善客待之。九年而楚平王死。春,吴王僚欲因楚丧,使其二弟公子盖馀、属庸将兵围楚之;使延陵季子于晋,以观诸侯之变。楚发兵绝吴将盖馀、属庸路,吴兵不得还。于是公子光谓专诸曰:“此时不可失,不求何获!且光真王嗣,当立,季子虽来,不吾废也。”专诸曰:“王僚可杀也。母老子弱,而两弟将兵伐楚,楚绝其后。方今吴外困于楚,而内空无骨鲠之臣,是无如我何。”公子光顿首曰:“光之身,子之身也。”
四月丙子,光伏甲士于窟室中,而具酒请王僚。王僚使兵陈自宫至光之家,门户阶陛左右,皆王僚之亲戚也。夹立侍,皆持长铍。酒既酣,公子光佯为足疾,入窟室中,使专诸置匕首鱼炙之腹中而进之。既至王前,专诸擘鱼,因以匕首刺王僚,王僚立死。左右亦杀专诸,王人扰乱。公子光出其伏甲以攻王僚之徒,尽灭之,遂自立为王,是为阖闾。阖闾乃封专诸之子以为上卿。
专诸,吴国堂邑人。伍子胥从鲁国出逃至吴国,深知专诸的才干。伍子胥谒见吴王僚,尽说伐楚之利。吴国公子光说:“他伍子胥父兄皆被楚所杀而说吴伐楚,这是为报私仇,非为吴国利益计。”吴王这才打消了攻楚的想法。伍子胥知公子光想杀吴王僚,便说:“公子光将有志于国内的事,不可说以攻伐之事。”于是便把专诸推荐给公子光。
原来,公子光的父亲是吴王诸樊。诸樊有三个弟弟:大弟余祭,二弟夷,三弟季子札。诸樊知道三弟季子札贤,故不立太子,把王位依次传给三个弟弟,想最后把国家传到季子札手里。诸樊死后,传余祭。余祭死,传夷。夷死,当传给季子札;季子札不肯受国,隐匿不知去向,吴王便立夷之子僚为吴王。公子光说:“假若以兄弟为次,则秦子当立为王;若以儿子为序,则我光当是继承人,当立为王。”所以便偷偷的养谋臣勇士以伺机夺王位。
公子光得到专诸以后,像对待宾客一样地好好待他。吴王僚九年,楚平王死了。这年春天,吴王僚想趁着楚国办丧事的时候,派他的两个弟弟公子盖余、属庸率领军队包围楚国的谮城,派延陵季子到晋国,用以观察“各诸侯国的动静。楚国出动军队,断绝了吴将盖余、属庸的后路,吴国军队不能归还。
这时公子光对专诸说:“这个机会不能失掉,不去争取,哪会获得!况且我是真正的继承人,应当立为国君,季札子即使回来,也不会废掉我呀。”专诸说:“僚是可以杀掉的。母老子弱,两个弟弟带着军队攻打楚国,楚国军队断绝了他们的后路。当前吴军在外被楚国围困,而国内没有正直敢言的忠臣。这样王僚还能把我们怎么样呢。”公子光以头叩地说:“我公子光的身体,也就是您的身体,您身后的事都由我负责了。”
专诸向公子光提出自己最后的顾忌:身体受之于母,母在不能远行,更不敢以死相托。公子光很义气:你的母亲就是我的母亲。你不在,我代孝。专诸无话可说、无虑可顾了。
专诸回家一见老母,泣不成声。有其子当然有其母,母亲心神领会,谎称想喝泉水。待专诸取水返回,母亲已自缢与床。
公子光在地下室埋伏下身穿铠甲的武士,备办酒席宴请吴王僚。王僚派出卫队,从王宫一直排列到公子光的`家里,门户、台阶两旁,都是王僚的亲信。夹道站立的侍卫,都举着长矛。
喝酒喝到畅快的时候,公子光假装脚有毛病,进入地下室,让专诸把匕首(即“鱼肠剑”,是铸剑大师欧冶子亲手所铸五大名剑中的三把小型宝剑之一。)放到烤鱼的肚子里,然后把鱼进献上去。
到僚跟前,专诸掰开鱼,趁势用鱼肠剑,刺杀吴王僚!吴王僚当场毕命。他的侍卫人员也杀死了专诸,吴王僚手下的众人此时混乱不堪。公子光趁机放出埋伏的武士,诛杀吴王僚的部下,将其全部消灭。
剪除了吴王僚,公子光于是自立为国君,这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吴王阖闾。阖闾于是封专诸的儿子为上卿。将鱼肠剑函封,永不再用。
史记刺客列传读后感篇十四
我不是什么善类,连感情也可以利用。
——太子丹。
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他背叛世界又何妨。
——荆轲。
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他做什么都好,但我要他记我一辈子。
——樊於期。
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他,甘付生命。甘负人心。
——高渐离。
我不是什么善类,他爱的只能是我。不然,他便不能存在。
——秦王。
“主人,太子来了。”童仆端上一壶烫酒。
“桃花醉,好酒。”荆轲笑笑,“他果然来了。”
“荆卿。你对这时局,怎么看?”太子有些憔悴,但还是温和的`笑意。
“笑看!”荆轲大笑,“怎么,最后一坛桃花醉,不来一杯?”
太子勉强的勾勾嘴角,小酌一杯。
“燕国危亡,我自当以命相报。你不是要守江山万年么?我便杀了秦王,许你江山。”荆轲自嘲地笑笑。
“……那,你还要准备什么?”
“此去要有信物。秦王求取樊於期将军首级。我要他项上人头。”
“不行!”话音未落,太子气得颤抖,拂袖而去。
马车上,太子笑着流泪。暗卫不解:“殿下,你当真放弃让荆轲刺杀秦王?”
“怎么可能,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了江山百姓,感情那种东西。算什么?他会去的。”笑笑,闭上眼。罢了吧,一切都将终结。
樊於期府上。
“你来了。我等你很久了。”
“你都知道?”
“你知道,我为什么不知道?”
“我也是无法。”
“荆轲。我自是知道。我终究,比不过太子吧。”褪下半边衣衫,握住荆轲的手,银色的刀刃卷起锋芒。
“左边第三根肋骨深处,刺下去吧,荆轲。就像你一直所做的一样。”樊於期笑得邪魅,刀尖在胸口冰冷。
“我要你,记我一辈子。”笑得狠绝,匕首刺入心脏,染红衣衫。
我不是什么善类,你要记住我,一辈子。
太子府。
“殿下,樊於期死了。”
“我知道。退下吧。”
秦宫。
“皇上,有人称取得樊於期首级,是否……”
“传。”不怒而威的声音。樊於期,你死了啊。你不是不爱我么,你不是要从我身边逃走么。不爱我。那就死去吧。死人,是不会伤害我的。
穷图匕见。
刀刃划过秦王下颚,一片混乱。
但,终于是匕首长不过宝剑。
“你倒是胆大包天,怎敢?!”
“我有何不敢?来了,就没有想过回去。”
丹啊,你还是,太天真了吧。杀掉秦王,怎么可能就不会亡国了呢?力量不够的弱者,秦王死了,会有下一个秦王。终究不是杀死一个人就可以躲避的祸事啊。
“丹。我先行一步。於期。来世,来世。”仰天长笑,徐夫人的匕首刺入心脏,罢了吧。
不要奢求了。
罢了。
我好累。
太子府。
“殿下。秦军……”
“我知道。”太子拨弄琴弦。
“再也没有桃花醉了。”
再也没有了。
史记刺客列传读后感篇十五
《刺客列传》中一共描写了五个刺客,“人气”最高,但业绩最低的就是荆轲了。荆轲是刺杀最没有成效的一个。刺秦不但一无所获,反而损失惨重,不仅丢了自己的性命,还丧失了燕国督亢地区图,樊於期的性命也白白搭了进去。荆轲刺杀秦王失败,可能是他剑术不精,可能是失去了帮手,也可能是想要效仿曹沫挟持齐桓公一样挟持秦王。荆轲可以要挟秦王,做出对燕国有利的事,如若不成,再刺杀也来得及,可是事情连第一步都没有进展成功,他就被秦侍卫所杀。荆轲为人慷慨,临行前,燕太子,高渐离等人为他送行的场面十分悲壮。“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体现了荆轲刺杀秦王的决心。可能荆轲的脑子里想法太多,到底是刺杀还是挟持,让他犹豫不决,最终成了遗憾。或许他“感情用事”不适合当刺客,如果他果断一点,就会成功。司马迁这样评价到“世言荆轲,其称太子丹之命,天雨粟,马生角也,太过。又言荆轲伤秦王,皆非也。使公孙季功、董生与夏无且游,具知其事,为余道之如是。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明也。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
我们听过杜甫的”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却也曾见过辛弃疾笔下的”英雄无觅孙仲谋处”呼唤英雄似乎是那个时代的声音。而今,时代变迁,有人说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还有人说这是一个没有英雄,只有偶像的年代。或许只是因为时代没有给当代人一个人去抛头颅洒热血,杀身成仁、英勇就义、慷慨赴死的机会,但我想这绝不意味着是英雄的缺失,而是当代的英雄们就在我们身边默默的奉献着。指挥交通的交警,城市美化的环卫工,奔波大家小巷的外卖员,建筑城市的工人……不正是他们这些人才撑起了我们的这座城吗?或许并没有那样的光彩夺目,但着实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面对有无英雄的质疑,是否又像食马者与千里马那样呢?正如太史公言曰: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
史记刺客列传读后感篇十六
我在课余时间看了货殖列传,在该列传中司马迁认为社会经济活动不以人们意志转移的客观过程,因此,即利用货物的生产与交换,进行商业活动,从中生财求利。司马迁所指的货殖,还包括各种手工业,以及农、牧、渔、矿山、冶炼等行业的经营在内。史记中影响最深刻的是,两大著名商业家计然和白圭。
“人弃我取,人取我予”就是白圭提出的,白圭认为商业成功的第一要素就是要善于观察变化和利用变化,他主张利用规律性变化获利,所谓规律性变化就是不要关注引起变化的具体原因,要把握必定如此的变化,白圭提出的“人弃我取,人取我予”的商业策略,就是必定如此的规律性变化,这里面的规律是,由于有大量的人弃,价格必定就掉下来了,而价格掉下来,就是上涨的理由,上涨的理由具备,上涨就是迟早的事!只要发生大量的抛售,就买入,至于这种抛售是属于全球金融危机引起的呢?还是巨额投资亏损造成的呢?还是原料涨价引起的不关注,只要人弃,我就取。
另一位商业家计然提出贵极则贱,贱极则贵,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价格贵到极点,就会返归于贱;价格贱到极点,就要返归于贵。当货物贵到极点时,要及时卖出,视同粪土;当货物贱到极点时,要及时购进,视同珠宝)。至于是什么引起的贵贱变化,这些商业家们并不关注。而我们的投资人则长期沉逆于引起价格变化的原因中不能看清全局,忽视了价格下跌本身就是上涨的'理由的规律。
说来说去凌通最想要说是,重要的是把握必定如此的规律性变化,跌多了就是涨,涨多了就是跌这是基本规律。人们都不敢买的时候,都弃之的时候就是最好的买入机会这也是规律。不要寻求具体的上涨理由和买入理由,一旦有具体的上涨理由和买入理由,实际股票就没有买入价值了,一旦有上涨的理由的时候,人们就不要抛售了,也就没有机会了。所以真正的把握机会一定要在完全看不清具体利多的困难阶段下手。同时要理解相信价格的变化总是向反方向变的,上涨总会转化为下跌,反之下跌一定会转化为上涨!
在这点上,古代商业家计然和白圭分别提供了更伟大的思想,计然指出:天旱资舟,天涝资车,这才是商业和经营的规律。在古代商业家的眼里,所有的商业行动都是为次年或者很多年后所做的准备,等待时间的推移,实现收益。白圭则提出,当货物过剩低价抛售时,就收购;当货物不足高价索求时,就出售。谷物成熟时,买进粮食,出售丝、漆;蚕茧结成时,买进绢帛绵絮,出售粮食。两位商业家都不为明天操心,他们的商业行为都不是为明天挣钱做准备,而是为更长久的未来做的准备。
计然和白圭认为经商一定要利用,“时用”关系,“时用”关系指的是,人们需要某个商品的时间和这个商品处于充足的时间不是同一时间,东西多时大家往往不需要,价格就低了,大家需要时东西往往不足,商人们就是利用这个时间差,在供给充足价格下跌是买入,然后随着时间的变化自然会出现东西少,大家又要用,价格高的情况,这时商人就卖出。凌通认为“时用”变化其本质就是充分利用在不同时间或空间商品的供需关系不一样,从而导致价格不一样,来获取利益。在两位大商业家眼里,价差是时间创造出来的,价差是时间的函数,时间是价差之母。
在一个极端的困境中,极端的抛售中,采取人弃我取的策略,然后等待时间的推移,创造出新的供需关系和价格,自然会挣钱。不要试图在某个低价买入后,次日就获利,这是不可能的。不要等待什么具体的利多才买入,那是已经晚了。在极端的困难和极端的悲观,极端的抛售和极端的利空情况发生时,就是最佳的买入时机,而时间逐步推移之后利多自然会出现。根本就不需要投资人去寻找、去发现、去预测什么利多,只需要投资人等待!这是商业和投资的基本规律也是凌通阅读了《史记货殖列传》之后的心得。
史记刺客列传读后感篇十七
商人,在中国古代常常是被压制、歧视的一个阶层。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士大夫以道德君子自居,对商人不屑一顾。司马迁却能给他们列传,肯定他们对社会的贡献,赞赏他们的才智。更难能可贵的是,司马迁对人的逐利之心给与肯定,认为这是人的天性。春秋战国以来,”百家争鸣“,社会风气宽容、自由、开放。所以能培育出司马迁这样自由的思想家。
《货值列传》的一开篇,司马迁就引用了老子的一段话:”至治之极,邻国相望,鸡狗之声相闻,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乐其业,至老死不相往来。“明显,司马迁是反对老子的观点的。他说这是”堵塞人民的耳目“,是行不通的。司马迁说的还算客气。我倒觉得这是一种愚民的政策。至于其中的”邻国相关,老死不相往来“,让人想起了清朝的闭关锁国政策。清朝有康乾盛世,社会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满足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排斥外界、自我封闭,施行”闭关锁国“,带来了严重的恶果。
第二段中,司马迁讲述了人的各种欲望。并表示道德教化是不能压制人的欲望的。所以,司马迁主张顺其自然。司马迁认为”最高明的办法是听其自然,其次是诱导他们,再其次是教育他们,又其次是(用典章制度来)束缚他们,最愚蠢的办法是与百姓争利。“可惜,后来的统治者,采用的都是下策。比如重视道德教化、用典章制度束缚民众等。各种道德、各种规章制度束缚了人的思想,使得社会长期停滞不前,以致于最后远远的落后于西方。
司马迁说,”人们各自以自己的才能来行事,竭尽自己的力量,以此来满足自己的欲望。因此,物品价格低廉,商人就会把商品销售到可以贵卖的地方;物品价格昂贵,商人就会从价格低廉的地方运来销售。各自勤勉而致力于他们的本业,乐于从事自己的工作,如同水向低处流,日日夜夜而永无休止,他们不待召唤自己就赶来,物产不须征求而百姓们自己就生产出来。“这其实是在论述”市场“这一无形之手的巨大力量。司马迁在两千多年前就能了解”市场“的作用,并具备现代经济学的基本思维,实在是让人吃惊。
司马迁对于人的逐利之心,给与了肯定。他说:”求富,是人们的本性,用不着学习,就都会去追求。“对这种逐利天性的肯定,具有巨大的意义。《国富论》作者亚当斯密认为,人人追求自己的私利,能够极大的促进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繁荣。可惜后世的中国越来越重视道德教化,轻视人的逐利之心。
司马迁后来遭遇凄惨,被汉武帝处以宫刑。这是一位专制独裁君主对一位自由思想家的残酷迫害。汉武帝这样的独裁君主,最热衷的是权力,最痛恨的是自由。他”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设置内朝,收回大臣权力。这些专制君王对思想的控制、对绝对权力的追求,是中国社会发展的最大障碍。而司马迁这样的自由思想家,是中国最宝贵的财富。
史记刺客列传读后感篇十八
司马迁的《史记·货殖列传》至今已经有2100多年了,可仍然有着一定的现实意义。货殖,即经商,做买卖,靠贸易以生财求利之意。在《史记·货殖列传》里,司马迁详细地介绍了汉代及其以前有货殖的种种情况,如商贾怎样致富,各地有什么货物,以及经济状况怎样影响人民的生活,形成什么样的社会风气等。它是关于古代社会经济的重要文献。
本文主要论述了货殖的重要性及其不得不然的道理。它说明为积累财富而努力发展生产和贸易,对于改善人民生活,形成好的社会风气和巩固国家统治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并指出不断发展生产和贸易是符合客观发展规律的。司马迁很早就能够注意社会的经济生活,并且清楚地认识到发展生产、交换贸易和积累财富等等的重要性,反映了他的卓越的经济思想,这是十分可贵的,很值得重视。
文章一开头就否定了老子所设思的理想社会,老子说:“至治之极,邻国相望,鸡狗之声相闻,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乐其业,至老死不相往来。”司马迁认为:这种理想美好的情形,不能光靠教化,也要靠发展经济。
人是讲利益的,“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你看,大家热热闹闹地、高高兴兴地、忙忙碌碌地云集又离散为了什么?还不是实惠。你光空头政治行吗?农民种地,人们就有饭吃,工人做工,就会有生产日用品、矿山、铁路、高楼,商人经商,货物就流通,市场经济下,价格自动调节,比如,今年大蒜贵了,明年种蒜的就多,猪肉贱了,喂猪的就少了,南方的菜贵了,其他地方的菜就流向南方。北方的劳动力稀少,劳力就开到北方,并没有人强迫和组织他们这样做,这就是司马迁说的“物贱之征贵,贵之征贱,各劝其业,乐其事,若水之趋下,日夜无休时,不召而自来,不求而民出之。岂非道之所符,而自然之验邪。”
文章还谈到:“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渊深而鱼生之,山深而兽往之,人富而仁义附焉。”在这里,司马迁虽然过分强调了财富对道德的影响,而他的见解也不无道理,有饭吃,生活幸福,出去做盗贼的就少,从小不教育,没能力抚养,不学好的可能性就大,谚曰:“千金之子,不死于市。”此非空言也。如果我们能够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精神的.需要,加以教育,宣传道德的榜样,社会就会长治久安。
文章据事论理,颇能服人;结构谨严,层次分明;语言精美,明快畅达,时而援引经典,时而征引民谣,雅俗并用,不仅论理性强,且亲切自然,活泼生动,故虽属说理文章,读来亦颇觉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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