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是一种通过剖析事物的要素、成因、作用等来归纳和解释事物的文字分析。在写总结时应该注重数据和事实的支持,避免空泛和主观性太强。阅读以下总结范文,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总结的要点。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一
诚实守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保证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也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大连市政府自2003年启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程以来,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逐步形成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信用服务机构以及市场主体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在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方面,我市已开展了如下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就:
——建立了基本商务信用制度。根据《大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规划》、《大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依托商会、行业协会组织,充分发挥他们的桥梁纽带和沟通协调作用,制定了《商业诚信自律公约》、《商业行业信用企业管理办法》等一批规范性行业文件,形成了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标准化体系框架、行业信用评价基础标准及部分行业内的信用评价标准。推动了商贸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为信用体系建设奠定了制度保障。通过制度建设,商场货源实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严格经营者资格要求。坚持商品进场索证索票制、检验检测制和巡查抽查制,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活动,市场购物信誉有效提升。
——健全了信用信息数据库。到目前为止,工商局已汇总了我市9.6万户工商企业的基本信息、438家驰名商标和259家著名商标的企业资料;大连海关已建立了企业稽查信息和信用档案,研究开发了“大连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市旅游局开通运行了旅游诚信信息系统,发布旅游诚信信息,提供查询服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了47家药品生产企业、12家药包企业、678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85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信用信息档案;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已为全市3万余户企业、105万余人建立了信用档案。
——开展了商务“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以“诚信兴商”宣传月为平台,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形成部门间相互协作、政府与企业协调互动的工作格局。在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中,商务主管部门积极指导、经营主体自愿参与、行业协会组织和社会监督有机统一的诚信经营创建工作机制,有198家商贸企业被确定为大连市首批“诚信经营”示范创建单位。大商集团曾荣获“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单位”、“全国诚信标兵单位”、“全国打假先进单位”、“全国商业服务业安全放心消费场所”。
通过开展企业“诚信经营”系列创建活动,对进一步完善政府社会职能,提高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意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改善商务领域信用体系环境,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市的商务信用建设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取得了积极进展,社会信用缺失问题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但目前市场商务信用仍存在一定问题,如不规范促销、不正当竞争、不合理收费、恶意拖欠贷款、随意毁约等违法失信行为时有发生,这将影响我市商务信用的持续健康发展。为此我们应进一步做好如下工作:
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按照“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要求,利用信用手段,不断提高行政监管效能。进一步建设好诚信管理体系、诚信信息征集披露体系、诚信评价体系,完善政府部门协同推动、行业协会组织实施、企业积极参与、诚信责任有效落实的诚信体系运行机制。
二、加强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进一步开展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试点。一是引导具有行业影响力大、赊销规模大、信贷需求高、进出口频繁等特征的骨干企业加强信用制度建设,通过信用管理培训、国际合作交流、信用服务机构与企业互动等形式,增强企业防范交易风险、提升信用等级、科学管理应收账款的能力。二是以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软件行业协会等载体,从企业合同评审管理、客户管理、招标项目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入手,指导、帮助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完善信用制度。三是依行业协会等载体,探索建立企业信用信息自主申报制度和信用评价制度。
三、搞好中小企业融资信用环境建设。充分发挥信用产品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促进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解决。一是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批量查询、比对机制,搭建中小企业信息服务与融资支持平台。二是对中小企业加强信用辅导,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三是通过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试点,探索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四是在中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柜台交易(otc)等融资活动中推广使用信用产品。
四、推动商务信用信息公开、共享。要加大信用信息的共享力度,建立完善跨行业、跨领域、多层次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和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加大信用信息公开力度,为推动阳光行政、加强行业监管、营造诚信环境夯实基础。一是对政府部门所掌握的与个人、企业信用相关的信息形成信息目录,并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情况进行评估。二是各级政府要加大向社会公开所掌握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评优表彰,为查询、采集信用信息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经济的发展水平跟诚信息息相关,诚信造就了我们的未来发展。打造好“诚信大连”的品牌。
五、大力营造“诚信兴商”氛围。配合“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诚信兴商”系列活动。一是以“诚信兴商”为主题,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质量诚信”、“征信知识宣传”等活动。二是在在商务领域对中介服务机构和窗口服务从业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信用培训或专题交流。三是面向企业管理人员,结合当前国内外信用体系建设难点和社会热点,开展信用管理专题研讨。五是调整完善信用管理培训、考核体系,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六是利用互联网、电视、报纸、户外广告等媒体,加大信用知识、诚信意识的宣传教育力度。
六、进一步扶持信用服务行业发展。加速培育一定规模的信用服务行业,尽快使服务业成为我市经济建设的主导产业,使之成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突破口。力争2012年实现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商业征信业务同比增长15%。一是以东方金城国际信用评估、国安征信管理、北超信用管理公司等服务企业为骨干,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做大做强。二是引导信用服务机构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消费信贷市场拓展、电子商务发展等方面,开发创新信用产品,提供有特色、多样化、高质量的信用服务。三是发挥信用服务行业协会的作用,提升行业公信力,实施人才素质登高计划。
诚信体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良好经济秩序得以确立的条件。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既体现了与现代经济发展相结合的要求,也体现了社会道德、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不仅承载了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更承载了诚信有价、社会自律、责任政府等现代文明的要求。只要我们无论政府、还是企业、个人在社会交往中都是诚实守信的,那么整个社会就会充满和谐、安定和幸福。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二
份的前提下,我市成为全省的四个评级试点城市之一,通过引入全国知名的专业化评级机构为我市中小企业开展外部评级,为中小企业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提高信用管理意识和水平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和平台。具体开展工作汇报如下:
一、稳步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
为提高企业征信的效率,更好地服务于金融机构,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运行的基础上,2005年人民银行启动了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工作。与原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相比,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取全国集中式数据库结构建设,各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数据由各自总行一点接入,数据采集项由原来的300多项扩展到800多项,除包括商业银行目前办理的与借款人相关的各项业务信息外,增加了借款人的账户信息、外债信息及其与借款人相关的非银行信息等内容,信息服务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升级系统除保证向商业银行提供查询服务、为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提供信息服务外,也为将来依法向社会其他部门提供服务做了技术上的准备。
从蚌埠市来看,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交通银行、农发行已于去开底通过各自总行接入了全国统一数据库,徽商银行蚌埠分行目前正在徽商银行总部的统一安排下做信贷核心系统的数据采集和迁移工作,5月13日新系统上线,6月份将以徽商银行一点接入总行数据库,三县一郊联社也在人行的指导下进行存量数据的录入工作,5月15日实现向省联社报送存量数据,省联社也将于6月份一点接入总行数据库。届时,我市金融机构接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工作将取得阶段性的成果。
人民银行总行在征信立法滞后的情况下,就如何履行国务院赋予人民银行管理信贷征信业的职责,加强对征信市场的管理,保持征信市场稳定发展,提出了以市场方式管理市场行为、以业务管理规范机构行为的工作思路,确定了国内五家评级机构从事银行问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资格。同时,针对我国借款企业与银行信息不对称的突出问题,结合培育评级市场的总体规划,在全国八个省份开展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试点,在稳步推进、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又计划在包括**省在内的九个省份进一步深入开展试点。
蚌埠市做为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试点城市,我行按照上级行的工作思路和要求积极牵头组织,推动评级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主动向市政府报告,取得了政府部门的理解和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长助理任副组长,成员由人民银行、市发改委、市经济委、各金融机构组成的蚌埠市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我行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组。
在人行合肥中文征信处的指导和市评级试点领导小组的部署下,召开了蚌埠市企业信用评级动员推介会。参加推介会的有分管市领导、市发改委、市区县经济委、各金融机构负责人以及54家重点企业的负责人,同时还邀请了人民银行合肥中文征信处领导、以及大公国际、中诚信以及联合资信等三家全国性评级公司的评级专家参加。会后,由我行和市经济委分别收集了参会企业的评级意向。同时,为抓好信用评级结果的落实,我行调查了解了各金融机构的授权授信情况,具体掌握各单位的投信审批权限、利率定价权限等,为下一步切实做好各行的内部评级与外部评级的结合、评级结果与授信挂钩做好准备。近期将重点做好具备较成熟评级条件企业的再动员工作,启动企业和评级公司的评级签约。
金以及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数据提供给总行数据库,蚌埠市也成为全国65个向总行数据库报送公积金数据的城市之一。下阶段,我行将借助蚌埠市信用体系建设的契机,做好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进一步扩大信息共享的范围,提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共享方案。
四、广泛开展征信宣传工作。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三
按照省、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第188号令)的要求,我行积极推荐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在人总行的统一部署下,以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为重点,加快了基础数据库的建设步伐,同时积极争取,在**省做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第二批试点省份的前提下,我市成为全省的四个评级试点城市之一,通过引入全国知名的专业化评级机构为我市中小企业开展外部评级,为中小企业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提高信用管理意识和水平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和平台。具体开展工作汇报如下:
一、稳步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为提高企业征信的效率,更好地服务于金融机构,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运行的基础上,20xx年人民银行启动了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工作。与原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相比,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取全国集中式数据库结构建设,各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数据由各自总行一点接入,数据采集项由原来的300多项扩展到800多项,除包括商业银行目前办理的与借款人相关的各项业务信息外,增加了借款人的账户信息、外债信息及其与借款人相关的非银行信息等内容,信息服务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升级系统除保证向商业银行提供查询服务、为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提供信息服务外,也为将来依法向社会其他部门提供服务做了技术上的准备。从蚌埠市来看,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交通银行、农发行已于去开底通过各自总行接入了全国统一数据库,徽商银行蚌埠分行目前正在徽商银行总部的统一安排下做信贷核心系统的数据采集和迁移工作,5月13日新系统上线,6月份将以徽商银行一点接入总行数据库,三县一郊联社也在人行的指导下进行存量数据的录入工作,5月15日实现向省联社报送存量数据,省联社也将于6月份一点接入总行数据库。届时,我市金融机构接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工作将取得阶段性的成果。
二、征信市场管理工作取得进展人民银行总行在征信立法滞后的情况下,就如何履行国务院赋予人民银行管理信贷征信业的职责,加强对征信市场的管理,保持征信市场稳定发展,提出了以市场方式管理市场行为、以业务管理规范机构行为的工作思路,确定了国内五家评级机构从事银行问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资格。同时,针对我国借款企业与银行信息不对称的突出问题,结合培育评级市场的总体规划,在全国八个省份开展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试点,在稳步推进、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又计划在包括**省在内的九个省份进一步深入开展试点。蚌埠市做为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试点城市,我行按照上级行的工作思路和要求积极牵头组织,推动评级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主动向市政府报告,取得了政府部门的理解和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长助理任副组长,成员由人民银行、市发改委、市经济委、各金融机构组成的蚌埠市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我行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组。在人行合肥中文征信处的指导和市评级试点领导小组的部署下,召开了蚌埠市企业信用评级动员推介会。参加推介会的有分管市领导、市发改委、市区县经济委、各金融机构负责人以及54家重点企业的负责人,同时还邀请了人民银行合肥中文征信处领导、以及大公国际、中诚信以及联合资信等三家全国性评级公司的评级专家参加。会后,由我行和市经济委分别收集了参会企业的评级意向。同时,为抓好信用评级结果的落实,我行调查了解了各金融机构的授权授信情况,具体掌握各单位的投信审批权限、利率定价权限等,为下一步切实做好各行的内部评级与外部评级的结合、评级结果与授信挂钩做好准备。近期将重点做好具备较成熟评级条件企业的再动员工作,启动企业和评级公司的评级签约。
三、非银行信息采集工作仍需各部门支持配合非银行信息采集对于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企业信用信息打破条块分割、实现集中征集、加工、使用,全面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关键。它不仅关系到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覆盖范围,更影响到企业对提高社会诚信水平、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功能的发挥。为此,我行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同时也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文持,有关部门也与我行签订了信息共享协议,如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将全市个人交纳个人住房公积金以及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数据提供给总行数据库,蚌埠市也成为全国65个向总行数据库报送公积金数据的城市之一。下阶段,我行将借助蚌埠市信用体系建设的契机,做好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进一步扩大信息共享的范围,提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共享方案。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四
经过近半年的艰苦努力,今天,湖南省信用信息系统正式开通了,这标志着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跨入了一个新阶段。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在建设过程中,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有关部委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伯华省长在《湖南日报》专门发表署名文章,推动体系建设;人民银行总行将湖南列为试点省,苏宁副行长及征信局的领导十分关心,并派出技术专家组进行技术指导,工商总局、公安部等部委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请允许我代表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受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徐宪平同志的委托,我将信息系统的建设情况作个简要汇报。
自去年8月省委、省政府批准的《2004-20**年湖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提出加快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来,湖南省专门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举办了社会信用建设论坛和报告会;拟定下发了《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专家评审和技术论证;开展了资信评级试点;开辟专版进行了广泛征信知识宣传;制定通过了《湖南省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设计了信用信息数据指标体系;建设了信息网络。分管副省长徐宪平同志全过程参与,亲自在报告会上作主题演讲,率领部分成员单位赴京、沪、深三市考察,研究拟定指标体系,每周听取建设情况汇报或主持召开研究会,协调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等;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确保了全省信用信息系统如期开通。
我省信用信息系统主要包括“三库一网一平台”,即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为基础,以信贷服务为重点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建成并与全国联网运行,能够及时提供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报告查询服务;以工商部门的“金信工程”为依托,以市场监管为重点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湖南信用网搭建完毕,实现了企业监管信息的政府部门间共享和社会查询功能;公安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公民基础信息数据库,开发完成了个人身份核查和批量比对服务功能;以电子政务外网平台为依托,省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与34个省直部门实现网络专线联通,并通过平台实现了省高院、省国税、省地税等21个第一批数据归集单位的数据采集和转发;同时,由建设部门负责的住房公积金信息已通过人民银行的网络实现全省归集。
信用信息系统是对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存储和加工,并提供信用信息共享和服务的计算机应用系统。该系统的开通,为客观记录、评估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行为、开展信用服务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手段和制度保障,为政务信息公开提供了重要渠道。湖南省信用信息系统具有数据归集、加工生成、查询服务等功能,通过这个系统,监管部门、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了解社会经济主体的诚信道德;商业银行可以掌握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据此进行信贷决策,防范信用风险;经济交易主体可以查询对方的信用记录,为经济交易合同的订立提供参考依据。随着信用信息的广泛应用,信用记录将成为企业和个人的“经济身份证”,其信用行为特别是失信行为将记录在案并将伴随终身,守信的企业和个人,呈现在社会面前的是良好的信用记录,在交易中能够争取有利的地位;失信的企业和个人,由于信用记录有污点,将在经济交易中处于不利位置,失信的机会成本大大提高,为建立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打造诚信环境奠定了基础。
湖南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获得极大成功,与其他省市相比具有以下明显特点:一是起点高。建设中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在考察基础上,根据我省实际确定了“突出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的模式,将系统建设成横向各部门信息共享、纵向与全国联网的系统,并将其作为推进我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基础工作。二是成本低。充分运用已有的信息源和各部门信息化建设的基础设施,不新建地方数据库,着眼于现有网络的互联,没有大的投入,实现了“借船出海”。如住房公积金在全省没有联网的情况下,通过人民银行网络归集数据,实现了全省数据联通和与人民银行总行的联网。三是见效快。分散在各部门的信用信息数据,只要稍加整合,就可运用查询,系统建设期比较短。如全省人民银行6000多万个人帐户信息与公安部门公民信息库一次性比对成功,并在全国率先实现了非银行信用信息与人民银行联网。
当然,开通信用信息系统只是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第一步。明年要着力推动各相关部门信用信息数据的全面归集和定期更新,全面实现信用信息数据共享和服务,充分发挥信用信息系统的作用:一是完善系统功能。在实现信用信息数据报送、转发、存储的基础,进一步完善系统查询、共享、服务、分析和纠错等功能,不断提高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实用性。二是加快数据采集。依托各部门、各市州的力量,按照省政府规定的第一批信用信息归集指标目录,实现对历史数据的归集,并定期更新;认真研究公布第二批信用信息归集指标目录,着手第二批数据的采集,确保数据的全面、准确、真实。三是扩大系统应用。尽快研究信息共享和服务问题,加大信用信息推广使用的力度,引导市场主体、政府各部门在经济活动或行使管理职能过程中,更多地运用信用信息。
借此机会,也恳请省委、省政府及各部委、新闻媒体等单位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湖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希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州加快信息化基础建设,认真清理历史数据并按要求做好数据的及时报送和更新,自觉查询和应用信用信息,共同推动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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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五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加强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提高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和防范风险的能力,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商务健康有序发展,厅市场秩序处拟于8月3-5日在南昌举办“全省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培训会”。现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8月3-5日(8月3日下午报到)。
二、会议地点:京西宾馆(省政府大院南一路9号)。
三、会议内容。
2、商务诚信建设工作的意义、作用和要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
3、江西省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运用和查询。
4、江西省信用信息系统运用和查询。
四、参会人员。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分管信用建设工作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各1人,各县(市、区)(不含高新区、开发区和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分管信用建设工作的相关负责人1人,15家诚信经营示范企业代表各1人。
五、有关事项。
参会人员食宿费用由省商务厅统一安排(不包括司机),交通费用自行解决。参会人员名单于7月29日下午5:00前报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邮箱地址:…………。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六
为了落实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准备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研究,定于9月20日在农业大学校友楼召开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全区准备工作会议精神;讲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政策及经办规程;讲解入户调查表等相关表格填报要求。
二、参会人员。
镇处分管领导、经办部门负责人各1名,各村(居)委会经办人员各1人。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1、时间:年9月20号。
2、地点:农业大学校友楼。
四、有关事项。
1、开会期间将会发放入户调查表及宣传单,请各村(居)委会于会后领取。
2、请各村(居)委会将参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9月16日前由各镇处统一报至区社保处。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七
新野县商务局2012年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
县政府:
根据新政办《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2012]28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立即安排部署打非治违行动,现将我局打非治违行动工作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制定方案。
为保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认真开展,我局专门成立了“打非治违”领导小组,由李振安任组长,乔宇任副组长,成员为肜光连、齐彬、王英贤,办公室设在内贸股。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逐项抓好落实,确保“打非治违”行动顺利开展。制定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决定以打击非法加油站、酒类无证经营、商场超市、商贸市场消防隐患为重点进行专项整治。
二、搞好宣传,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我局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宣传,在活动现场设立安全生产宣传台,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单45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5条,设置宣传展板7块,在县城广场、公园、社区、校园、企业等人群密集区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并通过新野县商务之窗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三、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依法依规开展整治行动。
根据商务工作实际,我局重点对加油站、酒类经销网点、商场超。
市、农贸市场进行了排查整治,主要内容如下:
1、6月11日到20日,我局组织商务执法人员对全县的成品油市场加油站(点)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加油站点60余家,对9家非法加油站完成了现场照相取证、询问笔录等工作程序,并下达了相关法律文书,限期拆除加油设备设施,其中对已纳入成品油十二五规划,但至今未按要求办理相关证照的5家加油站,下达了停业整改通知。通过检查,加油站的安全生产意识普遍得到了提高。
2、在对酒类经营网点的摸底中,查处了两起未取得酒类批发许可证,未执行酒类随附单制度的酒类非法经营案件。
要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需要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支持,下一步,我们除经常性的开展此项工作外,还将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规模较大的安全整治行动,消除安全隐患,创造平安环境。
新野县商务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八
按照上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孟津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细化排查方案。根据省、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孟津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排查的范围、程序、内容和工作责任。明确了排查的项目主要分为两大类别,一类是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这类是本次排查的重点;另一类是非政府投资和未使用国有资金,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这类项目又重点排查涉及公共利益的工程和民心工程。
(二)细化排查的内容、程序。为更好地掌握排查进展情况,要求各乡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以及县直相关成员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每月报送排查进度表和工作简报;明确了排查的程序,一是先由行业主管部门向项目建设单位发出排查统计表,由项目单位开展自填自查;二是由行业主管部门对统计情况进行逐一排查,查阅档案资料以及现场核查后填写排查汇总表;三是由各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地区本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排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报县专项治理办公室。四是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重点项目进行排查。
(三)明确排查工作重点。要求各乡镇、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自查,摸清存在问题的底数,掌握涉及不规范操作的基本情况。重点查找在项目决策、环评、规划、工程设计、工程招投标、工程分包、合同履约、资金管理、物资采购、设计变更、施工监理、质量安全、工程结算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五个查清”,即:项目立项审批过程要查清,工程招标投标情况要查清,项目用地和规划管理情况要查清;工程质量安全情况要查清;资金使用情况要查清。
(四)完善排查责任。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以“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对在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情节严重的进行责任追究。
(五)搞好重点抽查。重点抽查工作依据属地管理和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分工,建立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重点抽查实行点面结合,既要突出重点,又要保证一定的覆盖面,抽查面不得低于30%。
经过认真细致拉网式的排查,摸清了20xx年以来我县项目投资的底数: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76个,非政府投资项目118个。
通过排查,我县工程领域一些长期存在的一些问题,一些重要环节的突出问题充分暴露出来。如:
1、土地出让方面。个别宗地出让后开发商未能严格按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
3、工程安全管理方面。个别单位主要技术人员以及项目经理未到岗;少数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足,监理人员没有认真履行现场监督的职责;部分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够强,例如施工现场的电线没有按要求安装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监督管理方面。监督管理制度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些工程项目的后续监管存在盲区,行业主管部门注重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管,轻视对中标工程的施工、验收和结算过程监督,导致投标承诺与施工现场不一致等现象发生。
我们发现存在的问题99个。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做到“两个到位”:
(1)问题整改要到位。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边查边纠,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要立即纠正,认真整改;对于共性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2)制度建设要到位。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必须要把制度建设作为治本之策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以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权力制约和权力行使公开为重点,增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针对查找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认真分析研究各种问题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主要特点和产生的根源,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整改方向,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对发现项目存在重大违规违法问题整改不认真不彻底,存在失职渎职等违法乱纪行为的,要严肃查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20xx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共查处工程领域违纪违法案件12起,查处违纪资金48万元,移交司法机关处理6人,进行党政纪处理27人。由于我们的决心大、力度大,存在的99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我县的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任重道远,今后,我们将积极推动公共资源平台建设和推进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试点建设,为我市深化工程领域治理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九
优秀作文推荐!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抽调专业人员,明确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使我市规划容积率控制、招投标市场监管、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监管等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得到了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组织了由规划、监察、测绘和房地产管理等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对城市规划区内20xx年以来领取规划许可证的所有房地产项目进行了清查梳理,同时对全市房地产项目是否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进行了实地排查。
1、清查项目。检查组对全市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建设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清查,经查,涉及房地产开发的项目17项。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未发现规划部门擅自变更规划、违规调整容积率现象,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违法建设项目有3个。我局对查出的问题立即作出了严肃处理,对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违规项目1个,在依法进行了处罚后,责令其限期改正,对不改正的项目2个,我们完善相关法律手续后,已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2、清理规范性文件。对已制定的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印发了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和规范建设用地容积率监督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3、举报案件的核查处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在市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及时公布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公开了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案件给予了严厉打击。对未取得规划手续或规划手续不全,擅自开工的举报案件,全部下达了停工令并责令其限期拆除或恢复场地原状;对规划手续不全且符合规划要求的举报案件,责令其立即补办相关手续;对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案件,我们及时向举报人进行通报和解答。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招投标市场,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项城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实施招投标活动监督和管理,大力开展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对20xx年以来进入中心交易的项目进行全面查清,重点对20xx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和实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进行自查,认真查找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掌握涉及问题的单位和人员基本情况,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
一查法定招标项目是否实施招标,看有无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现象;二查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是否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看信息发布的公开性;三查评标专家抽取是否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看评委会评标的公平性;四查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是否有倾向性或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看有无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现象;五查中标人的确定是否按排名顺序从中标候选人中选择,看中标结果的公正性;六查中标人是否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义务,看中标价与合同价是否一致,有无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共查处应招标工程项目11项,对未履行招投标手续的2项工程,进行了严厉处罚。
今后,我局将继续把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放在重要位臵,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全面促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项目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
二是继续加强城乡规划的实施和监督,严格“一书两证”审批程序,实行规划批前批后公示和过程监督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违规审批的要及时纠正;对损害公众利益的要坚决制止;对利用审批权索贿受贿的要坚决严惩;对清理检查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要坚决严肃处理。
三是严格实施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切实贯彻落实上级法律和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加强对全市招投标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保证招投标工作质量,维护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把施工安全关,严把工程进度关,严格落实项目责任制,确保全市工程建设都能成为优质工程、阳光工程、廉政工程。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十
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27号)下发以来,我省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决策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做了大量工作,为我省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有力推进打下了一定基础。现将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7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7月13日至14日,中央纪委在北京召开全国纪委书记座谈会,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等4个文件作出具体部署,决定用2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并提出明确要求。这一系列举措,表明了中央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坚定决心。省委、省政府、省纪委领导对这次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云昭书记于中纪委座谈会闭会后第一天即召开省纪委常委会,传达全国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7月16日,又向省委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省委书记张春贤在省委常委会听取全国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传达后强调,加强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既是一项现实紧迫任务,也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各级各部门要以贯彻落实文件为契机,坚持改革创新,注重源头治理,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7月28日,省委副书记、省长xx在收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呈阅件上作出重要批示:望遵照中办、国办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切实抓好我省专项治理工作。8月12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政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湘办发[20xx]126号),对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具体要求。7月24日、27日,省纪委分别召开省纪委常委扩大会和全省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进行工作部署,明确由洪元同志牵头主抓此项工作。云昭书记就专项治理工作强调指出,一是要深刻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严格按中央的统一部署,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搞好专项治理工作;二是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尽快成立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三是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结合湖南的实际,抓紧制定开展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葛洪元之前召集厅有关领导和执法监察室等有关人员,就建立我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提出了初步意见。8月21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在韶山召开全省预防腐败工作暨市州监察局长座谈会,云昭书记和洪元厅长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针对领导干部干预工程项目建设屡禁不止的问题,省纪委、省监察厅从3月份起,会同省委组织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经过近半年的调研,于7月30日制定出台了《关于防止和遏制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的暂行规定》。《规定》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禁止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违反规定兼任工程建设项目领导职务、在工程项目中开支、报销有关费用、明示、暗示或强令违规变更控制性详细规划、经营性建设用地招拍挂后调整容积率或改变建设用地性质、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项目不招标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或将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核准为邀请招标或不招标、支持、授意、默许、串通或放纵投标人、中介机构进行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弄虚作假等谋取中标等18种行为提出了规范性意见。
(一)成立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对专项治理工作作出部署后,洪元厅长多次主持召集会议就如何成立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事宜进行了专题研究。根据省纪委执法监察室与中央纪委监察部联系,了解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组成情况。按照中央的要求,参照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模式,结合我省实际,建议由省纪委牵头,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许云昭任组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韩永文、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葛洪元任副组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石华清、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周农、省监察厅副厅长李利君、省纪委副厅级纪检员、监察专员曾阿思、执法监察室主任陈健、省委宣传部、省人民检察院、省发改委、省经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安监局、省政府法制办、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长沙电监办、省通信管理局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8月11日,经xx省长批示同意后,报省委办公厅办文,8月24日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湘办[20xx]50号文正式发文。
(二)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同时,设立了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纪委,与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监督检查组、政策调研组。省监察厅副厅长李利君兼任办公室主任,省纪委副厅级纪检员、监察专员曾阿思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田之谦(省纪委纪检监察三室副主任)、万绍湘(省纪委执法监察室正处级纪检监察员)、王青山(省水文局调研员、机关党委原书记)任副主任。刘谢南(湖南外贸职业学院纪委副书记)任综合协调组组长,田之谦兼任监督检查组组长,文崇鸿(省高院刑二庭正处级审判员)任监督检查组副组长,王青山兼任政策调研组组长,刘觉民(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处级干部)任政策调研组副组长。8月21日,经请示云昭书记、永文副省长批示同意,省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从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审计厅共抽调6名同志从事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集中办公。目前,抽调人员全部确定,已大部分到位。
(三)建立全省专项治理工作机构。8月25日,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发文《关于报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情况和开展相关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专治函[20xx]1号),要求各市州、省直12个单位尽快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扎实开展相关工作。至9月8日,全省各市州都建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8月10日,中央关于召开全国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知后,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洪元同志立即召集有关人员对会议准备工作进行了安排。为圆满完成8月18日中央召开的全国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参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边成立边开展工作。办公室兵分两路,一方面,与省政府办公厅联系电视电话会议会场,安排会场座次及会场组织等;另一方面以省纪委办公厅名义起草会议紧急通知,经领导批示后发各成员单位,督促各成员单位上报参会分管领导、纪检组长和联络员名单,在逐一核实后按期将我省参会71人名单上报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18日清晨,办公室还以短信方式提醒并要求参会人员及时到会。至开会前,除2名参会人员因公出差请假外,所有人员都准时到会,会议秩序良好。
8月18日下午,云昭书记召集省纪委、省监察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专题研究贯彻全国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关事项。云昭书记、洪元厅长听取了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周农、省监察厅副厅长兼办公室主任李利君、常务副主任曾阿思、执法监察室主任陈健关于前期工作情况汇报。研究确定了筹备召开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的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材料准备等事项,明确了办公室相关职责。
8月18日下午,省监察厅副厅长兼办公室主任李利君主持召开了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就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全省电视电话会议材料准备和会务组织、专项治理办公室人员抽调、印鉴刻制、工作简报编发、经费申请与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衔接等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落实,进一步明确了任务和人员分工。8月19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有关工作计划及责任分工向领导小组正副组长专题进行了书面汇报。
根据中央要求,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湖南实际,抓紧了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文件的起草工作。为搞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起草,省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邀请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安监局等8个部门有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学习中央专项治理工作文件精神,就我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要认真查找和解决的主要方面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分解、工作步骤、时间安排、进度要求等进行研究,请相关部门提出具体意见。办公室综合汇总,形成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初稿,8月27日,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进行了讨论研究,提出了修改意见,并决定将修改后的工作方案再发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召集相关人员讨论和修改方案,9月1日综合汇总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后,办公室召开主任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对工作方案作了相应的调整、完善、补充,形成讨论稿送审。同时,为加强全省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起草了《关于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做好专项治理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于8月25日下发各市州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求各市州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前部署,及早安排。至9月3日,省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完成了《湖南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关于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请示》、等文件及云昭书记、永文副省长在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稿起草工作,还抓紧起草了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责。
(二)研究制定我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政策规定;
(二)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三)起草有关文件和领导同志讲话;
(五)收集、综合工作信息,编发简报;
(六)承办省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还编发一期简报上报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期工作建议:
(一)拟于9月8日召开全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我省专项治理工作。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联络员参加,主会场设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室,各市、州、县设分会场。
(二)按照中央部署要求,为深入扎实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我省制定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拟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
以上两项职责和《实施方案》以及近期工作建议提请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十一
首先,我代表新乐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办公室的全体成员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欢迎。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有效治理我市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努力维护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我市按照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工程建设领域开展了专项治理,已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石家庄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结束后,我市市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经市委研究决定,成立了以新乐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国平为组长,新乐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张佐英、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高振其为副组长,发改、建设、国土、环保、财政、审计等单位主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局,负责日常工作。为改善专项治理的办公条件,我市纪委特意安排了集中办公场所,调拨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调整和充实了办公人员,确保了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精神和我市工作实际,对我市的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通盘考虑和科学谋划,以市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了《新乐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治理工作要求和原则、工作的重点和范围,同时为扩大监督范围,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在我市电视台播发了为期一周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告》,向社会公布了专项治理举报电话、网址和邮箱,建立了信访举报登记和受理登记簿,在全市掀起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厚氛围。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我市专治办积极加强组织协调,依据各单位的职能进行任务分解,将治理工作任务分解为8个方面34项,明确了治理工作的主要措施和责任单位,各牵头单位依据各自的任务制定了本单位的治理方案,各相关单位深刻把握方案精神实质,抓住工作要点、理清工作思路,将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形成了“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身上有目标”的良好工作格局,形成了工作合力。
为防止工作流于形式,我市专治办针对不同单位的职能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认真进行整改,各单位的自查情况已存档备查。我市20xx年以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共43项,通过排查各单位发现的问题如下:
1、发改局:个别工程项目存在未按要求报批可研、初步设计、开工等相关手续;
2、建设局:个别工程项目图纸未审查、消防未审核或虽已公开招标但未备案等情况;
3、其他单位自查未发现问题。
另外我市还加强了对非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清查,各项目监管单位通过清查发现,大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都存在未批先建或相关审批手续未办理齐全就违规建设或变相收取订金等违法违规问题;部分非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存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个别施工企业在安全防护、临时用电安全、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我市在工作中注重将专项治理工作与纪检监察常规性工作紧密结合,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推进政务公开、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与优化发展环境相结合。尤其是把当前专项治理与省、市纪委组织开展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相结合,做到了以活动促治理,以活动促预防,不断丰富专项治理工作的载体。
为便于今后工作的开展,我市将专治办的人员分为,综合协调组和督导检查组,重点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将采取听汇报、查资料、走访调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地明察暗访,加大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做到每一阶段的工作都有部署、有检查、有结果。对重点项目检查督办,对拒不自查、敷衍塞责或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责任。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走过场、搞形式,以致工作落空。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采取抓关键部门的关键岗位的工作方法,“六措并举”,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全方位的监督,防止腐败问题和机率的发生。主要是:
1、盯紧招投标。从具体招投标行为入手,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程序,完善了招投标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廉政准入,把住资格审查关、现场监督关、跟踪核实关。从勘查设计、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到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都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对违反招投标有关规定,违反法定工程建设程序,无资质、超范围承包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工程,出让资质或挂靠承担、承揽工程的个人或单位建立信誉档案,实行廉政准入,对纳入“黑名单”的,依法给予惩罚,严重者亮“红牌”出场,进一步加大施工单位围标串标、出借资质的风险成本。对招标文件审核、公告发布、评标专家抽取和开标评标过程、中标公示等环节进行现场全程监督,确保工程招投标的公开、公正、公平。
2、盯紧工程立项。对建设局、财政局、发改局批准的建设项目立项和年度投资计划情况,及时通过各种载体进行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征求民意,把群众意愿纳入工程立项决策,使工程立项合民意、得民心,以有效防止因违反决策程序或决策失误造成的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探索建立监控机制。
3、盯紧规划设计。对工程的建设规划、用地规划、项目建设规划、工程的总体设计等进行全程监督,特别是对工程规划管理实施、容积率指标调整、规划公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加大行政执法监管力度,防止擅自变更规划设计,违规调整容积率,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4、盯紧工程施工。明确工程质量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重点对工程指挥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廉政制度、安全生产、质量保证、进度计划、物资采购、工程进度等内容进行公开,严格落实责任,定期监督检查,强化标后监管。对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造成质量低劣、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坚决实施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
5、盯紧资金使用。强化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监管,严格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对工程资金筹措、计量支付情况、计量支付程序、计量支付时限等及时公开,并对资金流向进行全程监管,定期核查账目,核实资金支付明细,确保了工程资金使用规范、高效运行、安全廉洁。
6、盯紧工程变更。建立完善信息互通机制,严格变更程序,强化变更监管,全面掌握变更情况,建立资料审查备案制度,并对工程设计变更过程、批复结果实行双公开,确保了设计变更实事求是、科学合理,有效防止了承包人利用变更追求利润,恶意变更增加费用,管理人员权力“寻租”等腐败现象。
充分利用执法监察、专项检查、群众举报等渠道,深挖工程建筑领域存在的违纪违规线索,重点查办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城乡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审批和出让以牟取私利甚至索贿受贿等违纪违规案件,对群众反映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立项,规避和虚假招标,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变更规划和设计,改变土地用途,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十二
根据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天治工发[xx]1号)精神和《天祝县国土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认真开展自查,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贯彻落实到位,深入排查到位。现将开展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了深入地思想发动,认真组织学xxx省、市、县有关专项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使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中层管理干部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为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为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责任机制,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股室和国土所各负其责,股室之间做到相互配合,密切协作。通过认真分析研究,结合国土部门工作实际,确定了排查重点,对7个方面涉及土地和采矿权审批出让、出让金收支使用、项目招投标、资金拨付使用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并将任务分解到各有关股室,明确了责任领导。
在排查工作中我们对xx年以来所有竣工和在建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以及建设用地审批、矿业权管理等事项全面进行自查清理。
1、用地审批方面:xx年以来我县各类建设用地供应402宗、面积575.06亩。其中出让29宗,面积235.67亩,土地出让总价款2393.38万元,政府纯收益258.78万元(协议出让8宗,面积15.38亩,土地出让总价款68.91万元,政府纯收益0.52万元;招拍挂出让21宗,面积220.30亩,土地出让总价款2324.47万元,政府纯收益258.26万元);划拨11宗,面积195.03亩,安排农民个人建房362宗,面积144.36亩。我局严格执行用地规划,用地审批严格按照土地利用审批程序进行。在城镇规划范围内用地,首先审查用地是否符合城镇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对于不符合规划的申请坚决给予驳回处理;农村用地方面,严格以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村镇规划及相关的法规政策要求来进行用地预审、审批工作。在建设用地供应过程中,出让宗地严格执行《划拨用地目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土地管理的法规政策,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都在规定时限内足额交清,未出现违规审批用地情况。
2、矿业权管理方面。探矿权的审批权限在省国土厅,采矿权的审批方面我县仅负责砂石粘土资源的审批出让,xx年以来共设置采矿权15宗,其中挂牌出让11宗、有偿延续4宗,收取出让金共计19万元。属上级部门审批的采矿权,我局在初审阶段,严格按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进行审查,初审意见报请县政府同意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没有越权审批采矿权、探矿权的现象。
3、工程建设项目方面。xx年以来已经完成的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1项即打柴沟镇金强河河滩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总投资2211万元,项目建设总规模5404.85亩,其中开发面积3709.03亩,整理面积1695.82亩。实施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2项,已经完成的1项即打柴沟镇下河东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规模344.10亩,总投资140万元,其中开发面积53.1亩,整理面积291亩;正在建设的1项即抓喜秀龙乡永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总规模709.5亩,项目总投资290万元,其中开发面积511.95亩,整理面积195.55亩,已完成投资174万元。实施省级投资地质环境治理项目1项,即双龙沟金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二期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220万元,工程于去年已经完工,并通过了市上的初验,正在等待省上的验收。已建、在建的4个项目的发包程序和工程质量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有关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管理规定,全部采取招投标方式公开竞标,不存在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现象;严格合同的签订和履约,杜绝了任何形式的转包和违法分包;专项资金专户储存,封闭运行;工程质量由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同时我局抽调工作人员进驻施工现场进行监管。在国家级项目实施过程中,还邀请县水利部门的两名技术人员对农田水利工程施工过程、材料用量、建筑标准等根据规划设计标准进行监督,从而确保了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
一是工业用地按照国家规定每亩出让最低价为5.6万元,而县上需要以优惠的土地政策招商引资,过高的地价影响地方的经济发展。二是建设用地报批周期过长,按规定程序报批至少需要4个多月时间,影响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而先行提供建设用地则存在未批先占的违规现象,永古高速公路、西部原油管道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尤其突出。三是个别工程项目建设中要求政府配套的资金因财政困难无法到位,致使无法完全达到项目建设施工设计要求,对工程建设质量有一定影响。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十三
根据《xx县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草案)》,我局从依法行政,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全面贯彻落实,围绕重点环节和长效机制,重点对20xx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认真开展自查,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制度建设到位。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在接到县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抽出相关人员组织工作组,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工程项目涉及单位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20xx年至今实施的项目进行全面自查。
组织干部职工共同学习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以及市县相关方案,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我局水利工作的实际,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治理力度,维护公共竞争的市场原则,推动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符合环保标准,做到科学发展。
按照县纪委要求,我局对水利各方面工作包括人饮工程、集雨工程、水库工程、绵河续建配套工程、水保工程、水资源监测等进行了全面自查。
1、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方面,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规范项目决策,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造价标准,认真落实施工许可制度、开工报告制度。未出现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
2、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方面,认真执行发改委等9部门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等招投标法律法规,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未出现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转包和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
3、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管,管理骨干基本固定、职责明确,规范工程监理行为,明确质量标准,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未出现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薄弱、不认真履行施工监理责任、建设质量低劣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
4、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方面,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工程建设重要信息公开,及时公布项目招标过程、施工工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相关建设信息,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未出现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搞“暗箱操作”,以及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信用缺失、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
经过自查,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未发现有突出问题。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能有丝毫懈怠,要做到持续改进常抓不懈。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继续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跟踪监督检查验收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等六项法定制度进行,以更加完善的机制、更加有力的贯彻来保证此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成效。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十四
20*年以来,市发改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发改委的指导帮助下,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载体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加强领导班子廉政建设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通知精神,从源头治理入手,构建了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全面加强了发改委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了各项工作向前发展。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教育为先导,筑牢思想防线。
去年以来,发改委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1、落实会议精神,制定工作要点。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我们在每年初都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要点”明确提出了廉政建设的指导思想及工作思路,并对深化教育强化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加强软环境建设三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加强宣传,增强廉政意识。为提高廉政意识,我们结合国家、省、市廉政工作会议部署和有关领导讲话精神,不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以委党组为核心,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通过全委大会、委务会、班子碰头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议等多种形式层层宣传、层层动员,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突出源头治理,强化廉政意识,不仅使全体机关干部从思想深处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必要性,而且树立了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监督意识。
3、组织学习,提高预防能力。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我们坚持注重以学习教育入手,加大源头预防力度。一是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实行自学与集中研讨相结合的办法,按照一般内容要自学,重点内容集中学,要求机关干部学习的内容,理论中心组要先学的规定,坚持每月第一周的周一集中学习一次,全年学习不少于12次,取得了很好学习效果,即保持了领导班子良好的学习风气,又为机关干部学习带了好头。二是坚持机关干部集中学习。首先按照贯例,把党风党纪教育活动统一纳入到机关党委年度工作之中,统一安排、统一实施。20*年在系统地学习了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础上,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全会上的讲话,学习省市廉政建设、反腐败会议精神,特别是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组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为了保证两个条例的学习效果,不仅多次组织党小组学习讨论,组织人员参加纪工委安排的有奖知识竞赛活动,而且在去年“七一”前夕组织了发改委系统7个党支部8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的有奖知识竞赛活动。通过这些学习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熟悉两个条例,特别是领导干部精通两个条例。三是围绕转变机关作风,在组织行政许可法学习时,安排专人为全体机关干部做了4次专题辅导,奠定了依法行政的良好基础。
二、以制度为手段,规范从政行为。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廉政建设规定,加强廉政建设,委领导班子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廉政制度。
1、建立责任制度。一是建立组织机构。建立领导小组。委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委主任、党组书记侯绪涛兼任,成员由副主任袁芝涛、艾杰、杨宇、罗思广、机关党委副书记韩素兰兼任。主要职责是:负责领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研究解决贯彻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并组织对本单位党政“一把手”及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由机关党委副书记兼任,副主任由机关党委组织委员赵树昌和纪检委员梁巍兼任。主要职责是:负责党风廉政教育日常工作。提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
总结。
;组织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工作等。二是强化一把手负总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明确委主任必须对发改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责任,做到自觉抓、主动抓,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一抓到底。三是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委党政领导班子副职必须坚持一岗双责,对分管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负起直接领导责任,坚持抓经济工作必须抓廉政建设。坚持谁主管、谁落实,一级抓一级。机关党委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党建工作目标、与经济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建立廉政制度。按照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规定,我们在原21条廉政制度的基础上又结合全委的实际工作情况,对领导干部提出了必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依法行使权力;不准利用职权插手相关项目工程招投标;不准在争取、协调资金中谋取私利;不准以任何理由收取相关单位和个人赠予的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准用公款进行高档消费;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要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八项规定。
3、建立监督制度。一是例会报告制度。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二次全体会议,年初召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年末召开一次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总结会议,并向纪检部门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二是检查考核制度。领导小组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项规定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的对象是委班子成员,重点是对所属单位的一把手的考核。具体考核工作由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负责。三是廉政谈话制度。委党组一把手要对班子成员,特别是所属事业单位的一把手进行谈话。通过谈话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规定的执行情况、反腐工作的落实情况;帮助解决思想、作风和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苗头性问题,要提醒告诫。根据任免、管理权限,要对新任副科级以上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四是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要在机关干部大会上进行一次述职述廉,接受群众监督。五是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规定开好每年1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由机关党委在会前征求广大干部群众意见,做到会议期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针对性。如果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还可以经请示纪检、组织部门指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解决实际问题。六是重大事项议事制度。经过研究决定,党组会和主任碰头会是实行重大议事制度的载体。凡重大项目安排、干部任免事项、大额资金使用等都要经党组会或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讨论。去年召开党组会11次,主任碰头会31次,对于特别重要的会议内容形成了会议纪要。
三、
以监督为保障,在经济工作中实施廉政。
发改委的工作职能很多,但主要的两大职能是研究经济发展战略和项目管理。在加强廉政建设方面,我们始终围绕这两条主线,从抓转变职能入手,强化调查研究,做好协调服务。现在全委的工作职能已经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审批型向责任型转变,取得了明显成效。
1、在转变职能中强化服务。几年来我们一直坚持从“微观”中走出来,一方面强化宏观,研究全市的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大思路大规划;另一方面强化协调服务,特别是围绕对全市经济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的协调服务,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转变作风。一是坚持政务公开,制做了公示版,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公开事项预审、公开内容备案、公开评议等四项制度。公开的主要内容有单位的基本信息、无密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财政投资的重大项目审批事项、工程工程建设招投标审批程序等,还公开了行政审批依据、条件、审批时限及办事机构。二是调整审判职能,按照有关规定对于现行的项目审批规定进行调整,主要是淡化审批制度,强化审核、备案制度,进而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做到从政行为规范、工作尺度一致、工作作风务实、协调服务到位。尤其在项目审批审核工作中,制定了“四保证、四加强”的工作标准,即保证项目审批审核时限、保证项目审批审核质量、保证项目上报程序、保证项目上报准时,对于政府投资的项目要加强立项开发水平、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水平、加强协调服务水平、加强开工建设水平,有效的解决了从政不严、审批不公、效率低下、管理欠缺等问题,相应的提高了发改委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在投资体制改革中加强源头预防。主要是改革审判制度。投资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将给我们的项目审批工作带来一种新的工作机制、新的工作程序和新的工作要求,进而要求我们必须要有新的工作规范。为了加强源头治理,在按照规定清理废除一批法规性文件后,我们按照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先后制定了“辽阳市投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辽阳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辽阳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辽阳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和“辽阳市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有的“办法”目前正在实施,有的还没有出台。这些规定的实施肯定会在源头上预防腐败起到很大作用。
3、开展行风评议活动。行风建设是加强廉政建设的有力措施,发改委领导给予了高度重视,现在已经提高到“抓经济工作必须抓行风建设”的高度。一是领导亲自抓。领导坚持一手抓经济工作,一手抓行风建设。年初就把行风建设提到了重要日程,首先明确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头负责,机关党委具体负责,抓经济工作必须抓行风建设的一岗双责制。二是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年初我们已经形成“行风评议”工作方案,准备在十月份进行行风评议活动,评议内容是:科长对行风建设重视程度,科长的表率作用,全科在工作中坚持承诺制度,保护群众利益,克服“三乱”、“四难”、“吃拿卡要”和“推诿扯皮”等八个方面。同时确定了评分标准和方法步骤,提出了行风建设及评议活动要与“文明机关”、“文明科室”创建活动的评比相结合。20*年全委评出的文明先进科室是投资科和工业科。
4、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是廉政建设的基础和保证,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和监察局的要求,我们认真贯彻“五条禁令”,在制定实施方案的基础首先进行了查摆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五坚持、五不准”规定并拟订了奖惩措施。基本上解决了迟到早退、纪律松弛的问题,杜绝了工作推委扯皮、无故午餐饪酒现象。
由于我们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为机关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开展了一系列科学合理的学教活动,不仅加强了领导班子廉政建设,而且强化了全体机关干部的廉政意识。几年来,发改委没有发生一例违法、违纪现象,没有一例吃拿卡要和办事推诿扯皮现象发生,从总体上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在“文明机关”创建活动中发改委被市直机关工委连续评为“文明机关”称号。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1、存在问题。目前看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机关作风明显改善,公仆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为今后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力度不够;二是管理体制和服务方式尚需完善;三是个别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缺乏工作主动性;四是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教育有待加强;个别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还需提高。
2、下步工作打算。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制定了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要点中明确提出今年继续贯彻教育、制度和监督三位一体的惩防体系,要进一步抓好学习、健全制度、实施监督,使这三个环节形成一种真正的反腐败工作体系,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推动各项工作向前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强化教育。一是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党章,让全体党员干部熟悉党章、遵守党章。二是要大力开展“四个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结合开展“叫响我是共产党员”的载体活动,抓好理想信念教育、抓好道德官德教育、纪律法律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深化监督。对于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廉政建设,我们已于年初与市纪检委签订了“一把手廉洁自律,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和分管领导与各科室签定的“廉政工作互保责任状”。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做到:一要强化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要依法行使权利、不与民争利、廉洁奉公。二要坚持重大事项议事制度,对于重大项目安排、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一定要按照规定研究决定。三要开好民主生活会和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四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十五
附件1:
-111******。
长三角地区是国家发改委批复的全国首个区域信用合作示范区。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及《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等文件要求,立足已有合作基础,进一步深化长三角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共同打响“信用长三角”品牌,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健康环境,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共同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深化区域信用合作的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面完成深化推进区域信用合作示范区的各项任务,有效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信用长三角”成为反映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品牌,长三角地区成为国内信用制度健全、信息流动通畅、服务供给充分、联动奖惩有效、信用环境优化的地区。
(二)实施原则。
-12业入手,逐步扩大到所有排污企业及环评机构、环境污染治理机构、环境检测机构等第三方机构的信用分类监管。尽快制定长三角地区首个环保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标准,发布首批区域共享严重失信企业名单,落地实施授信融资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表彰评优限制等一批联合惩戒措施,启动长三角统一的区域环保信用评价标准制定工作。
食品药品领域。落实《长三角区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用联动奖惩合作备忘录》,从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制假售假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严重违法行为入手,逐步扩大到涉及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全过程信用分类监管。探索建立跨区联动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追溯与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对食品药品领域失信企业在登记变更、融资授信、政府招标采购、财政资金项目分配等方面进行限制。
产品质量领域。从涉及智能家电、日用消费品等产品的严重失信行为认定和实施惩戒入手,逐步扩展到各类产品的质量信用评价,推动质量信用信息在长三角地区的信息共享,完善区域间的联动奖惩机制。制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和《企业质量信用报告》发布制度。
-4类评价,对于科研信用良好者,可享受优先承担项目、增加经费资助力度、优先拨款等政策,对科研诚信失信的单位和个人,可采取撤销科研计划、收回科研资助、否认科研成果等措施进行惩戒。
(三)促进跨区域信用信息共享共用。
全面实现区域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共享共用。贯彻落实《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关于在办理相关业务中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相关要求,健全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积极推动法人及个体工商户的行政代码转化,全面完成各类法人组织存量代码的转换工作,引导、督促个体工商户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积极做好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宣传工作。推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应用,督促各代码应用部门和单位在信息系统内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业务,将各部门业务系统内原管理代码和组织机构代码等企业标识码替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建立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映射关系。到2020年,力争区域内法人和其他组织存量代码换码率达100%、重错码率降至1‰以下,100%共享共用。
-6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作用,激活行业用信生态。
三、深化区域信用合作的专项行动。
为落实四方面的重点任务,突出信用在服务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聚焦品牌建设、载体健全、奖惩联动、应用创新、数据开放、产业发展等关键要素,主要开展八项专项行动。
(一)“信用长三角”品牌打响专项行动。
制定发布长三角信用环境综合指数。对标世界级城市群信用建设标准和水平,研究制定长三角信用环境综合指数,综合反映长三角地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国际化水平。通过定期发布长三角信用环境综合指数,助力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发挥“信用长三角”品牌辐射带动作用,加强与京津冀地区、雄安新区、珠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等地区的信用合作,共同提升信用中国建设水平。(牵头单位: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信用办)。
定期举办“信用长三角”高层研讨会。结合国家改革开放再出发对信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在三省一市合作举办“信用长三角”高层研讨会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会议水平,定期邀请国际国内的重要组织、地区和城市参与,将其打造成为服务国家战略、共商全球信用治理和加强国际国内信用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对话平台。(牵头单位:信用专题组轮值方)。
(二)信用城市集群共建专项行动。
成立长三角信用城市联盟。按照《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的要求,以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34个重点城市作为发起单位和首批联盟成员。鼓励跨行政级别的城市之间合作,指导各城市以“数据联动、应用联动、奖惩联动、宣传联动”四个联动为导向,开展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到2020年,争取实现半数以上重点城市达到国家信用示范城市标准。(牵头单位: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信用办)。
形成各城市信用特色。充分借鉴杭州将“信用惠民”应用于市民生活的各个场景、南京变现信用价值以惠民惠企、苏州探索信用评价产品“桂花分”、宿迁紧紧围绕重点领域先行先试、温州创新“信用+”模式、义乌打造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制度等6个区域内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特色做法,在国家信用示范城市的框架下,推动各城市有针对性开展信用特色工作,从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交通、教育培训、社会服务、商业金融等领域入手,以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带动信用示范城市建设。形成城市间信用建设特色相互推广、模式相互借鉴机制,以信用支撑精细化社会治理,重点推进信用惠民,提升居民信用感知度,为城市群信用建设构建优质基础环境。(牵头单位:信用城市联盟轮值方、各城市信用办)。
(三)诚信政务服务专项行动。
助力打响区域政务服务品牌。积极发挥信用支撑“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作用,充分融合上海市“一网通办”、浙江省“最多跑一次”、-9品药品、产品质量、旅游等重点领域开展失信专项治理联合行动。定期组织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及时复制推广治理经验。按照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的要求,逐步拓展治理范围。(牵头单位: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信用办,三省一市各行业主管部门)。
(五)信用惠民专项行动。
通过“信易租”降低创新创业成本。鼓励长三角各高新技术园区、产业园区合作,为守信创业企业、创业团体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人才公寓等优惠租赁服务。支持信用服务机构联合租赁服务商、设备服务商向区域守信主体提供免押金或后付费的租赁服务,形成支持创新创业的新型信用产品和信用服务,支持守信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发展,降低创业成本。(牵头单位: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信用办)。
通过“信易贷”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依托三省一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和地方信用平台,推动区域内更多城市建立“信易贷”等新型融资模式。探索向符合支持条件的守信企业和个人提供纯信用免抵押的“信易贷”服务。积极发挥信用服务机构作用,开展综合信用评价,方便企业和个人授信用信。(牵头单位:安徽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信用办)。
(七)信用大数据开放应用专项行动。
共同组建区域信用大数据联盟。以上海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试点市为契机,共同组建区域信用大数据联盟,集聚企业、行业协会及相关机构力量,建立联盟会议及工作机制,实现信用大数据在标准体系研究、管理方法探索、产业发展支撑等方面的应用突破。依托三省一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加快推进信用大数据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政务服务领域,城市公共安全、基层治理等社会治理领域,以及融资贷款、供应链管理等金融领域实现业务场景落地。(牵头单位: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信用办,信用服务企业等各类社会主体)。
共同开展区域信用大数据开放应用大赛。落实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联合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区域信用大数据开放应用大赛,鼓励市场主体运用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围绕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等领域,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的融合创新。(牵头单位:安徽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信用办,信用服务企业等各类社会主体)。
(八)信用服务产业集聚发展专项行动。
共建信用服务产业基地。发挥上海市信用服务产业基地的作用,打造区域信用服务产业基地,吸引和汇集一批区域内创新性强、有突出特点、精耕于信用数据应用技术开发和信用产品研发的信用服务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形成产业集聚效应。依托政策、基金、载体、-13培训及前瞻性课题研究等方面提供资金支持。拓展资本市场支持渠道。鼓励三省一市在区域信用合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积极争取民间资本、风险投资进入信用服务市场,参与区域信用合作,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
(三)构建人才支撑体系。
提升信用人才能力。鼓励区域内信用服务机构与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共同探索信用人才的培育机制。编制有针对性的信用专业教程教案。支持高校开展包括学位教育、在职培训、岗位培训等在内的多层次信用教育培训工作。打造“产学研企社”立体化人才培养链。推行“首席信用官联盟”的做法,加大信用服务行业中高端人才培养、引进、储备、流转力度,实施长三角地区优秀信用人才选树计划,加强区域内信用服务人才梯队建设。共建区域信用实践基地,鼓励企业、科研机构等社会主体,建立开放式创新平台,培养一批能够突破信用产品关键技术、带动信用应用跨领域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和领军人才。
(四)注重主体权益保护。
加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开展信用信息系统安全风险评估、安全测评、等级保护等,提升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能力。研究建立跨区域信用信息应用和保护规范,保障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安全传输及正当使用。建立区域信用修复机制。制定长三角地区重点领域信用信息修复和异议处理制度,明确信用修复的渠道和方式。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15出、诚信建设需求迫切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带动宣传,树立行业诚信风尚。推动区域诚信教育培训。将诚信教育覆盖至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等各个领域,使诚信教育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全过程。
(七)加强信用合作交流。
做好长三角地区信用合作交流。完善沟通交流机制,及时发掘区域信用合作中形成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总结创新成果。开展跨区域信用合作交流。注重应用新媒体宣传,线上线下相结合,扩大“信用长三角”的知晓度和影响力。积极开展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沿线地区的信用合作,建立各区域间的长效合作机制。推动区域内优秀信用服务企业走出去,吸引区域外尖端信用服务企业走进来,形成长三角地区与区域外各城市及国际间各类信用要素资源的有序流动。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十六
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抽调专业人员,明确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使我市规划容积率控制、招投标市场监管、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监管等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得到了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组织了由规划、监察、测绘和房地产管理等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对城市规划区内20xx年以来领取规划许可证的所有房地产项目进行了清查梳理,同时对全市房地产项目是否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进行了实地排查。
1、清查项目。检查组对全市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建设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清查,经查,涉及房地产开发的项目17项。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未发现规划部门擅自变更规划、违规调整容积率现象,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违法建设项目有3个。我局对查出的问题立即作出了严肃处理,对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违规项目1个,在依法进行了处罚后,责令其限期改正,对不改正的项目2个,我们完善相关法律手续后,已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2、清理规范性文件。对已制定的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印发了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和规范建设用地容积率监督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3、举报案件的核查处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在市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及时公布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公开了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案件给予了严厉打击。对未取得规划手续或规划手续不全,擅自开工的举报案件,全部下达了停工令并责令其限期拆除或恢复场地原状;对规划手续不全且符合规划要求的举报案件,责令其立即补办相关手续;对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案件,我们及时向举报人进行通报和解答。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招投标市场,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项城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实施招投标活动监督和管理,大力开展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对20xx年以来进入中心交易的项目进行全面查清,重点对20xx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和实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进行自查,认真查找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掌握涉及问题的单位和人员基本情况,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
一查法定招标项目是否实施招标,看有无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现象;二查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是否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看信息发布的公开性;三查评标专家抽取是否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看评委会评标的公平性;四查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是否有倾向性或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看有无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现象;五查中标人的确定是否按排名顺序从中标候选人中选择,看中标结果的公正性;六查中标人是否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义务,看中标价与合同价是否一致,有无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共查处应招标工程项目11项,对未履行招投标手续的2项工程,进行了严厉处罚。
今后,我局将继续把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放在重要位臵,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全面促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项目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
二是继续加强城乡规划的实施和监督,严格“一书两证”审批程序,实行规划批前批后公示和过程监督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违规审批的要及时纠正;对损害公众利益的要坚决制止;对利用审批权索贿受贿的要坚决严惩;对清理检查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要坚决严肃处理。
三是严格实施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切实贯彻落实上级法律和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加强对全市招投标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保证招投标工作质量,维护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把施工安全关,严把工程进度关,严格落实项目责任制,确保全市工程建设都能成为优质工程、阳光工程、廉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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