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剧本创作合作协议 影视制作协议(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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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剧本创作合作协议 影视制作协议(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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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剧本创作合作协议 影视制作协议篇一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均有意合作进行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_________》的创作工作。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进一步的友好协商,订立了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合作事项

甲乙双方共同进行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下称剧本)的原创工作,此剧本的名称暂时定为。

甲方具体负责: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具体负责: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创作期限

甲乙双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完成剧本初稿的创作。

若剧本初稿届时未能完成,不视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但甲乙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剧本创作事宜,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三条 剧本的修改

剧本初稿完成至剧本定稿期间,甲乙双方应根据需要对剧本进行补充修改,使剧本不断完善。

第四条 意见分歧

若甲乙双方在创作剧本的过程中出现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以(甲方/乙方)的意见为准。

另一方可以保留其意见并将其记录附在剧本后面。

第五条 费用及负担

甲乙双方因创作剧本而支付的费用由各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剧本著作权的归属

1、剧本定稿完成后,剧本的著作权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但著作权的行使,由双方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本条第3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另一方当事人。

2、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剧本定稿完成前自愿退出剧本的创作,另一方有权单独或与他人合作完成剧本的创作,剧本的著作权由另一方单独享有或与他人共同所有。

自愿退出方在其所完成的剧本中的各种权益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书面协议,本合同终止。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许可他人使用共同创作的剧本,也不得将剧本的著作权转让给他人。

如一方违反此规定,应赔偿对方的相关损失。

4、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剧本创作过程中丧失创作能力或死亡,另一方有权单独或与别人合作完成剧本的创作,有权对剧本进行修改或作其他合理的处置。

丧失创作能力方或死亡方依法享有相应的署名权,丧失创作能力方或死亡方在剧本中的其他合法权益由丧失创作能力方或死亡方的合法继承人享有。

若其权益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由另一方合作者享有。

5、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剧本创作完成后死亡,另一方有权对剧本进行修改或作其他合理的处置。

死亡方除依法享有相应的署名权外,其在剧本中的其他合法权益由其合法继承人享有。

若其权益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由另一方合作者享有。

第七条 电影(电视剧)及其衍生品中的署名权

若许可第三方以剧本为基础拍摄电影(电视剧),甲乙双方皆拥有在电影(电视剧)及其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

署名的先后顺序为: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合作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转让其在剧本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合同另一方,并列明转让价格和条件等相关内容,被通知方享有在接到转让方通知之日起日内优先购买权。

若被通知方未在上述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其丧失优先购买权,转让方有权将其在剧本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方,但应于转让完成之日起日内向被通知方提供有关转让的书面资料复印件。

第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五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有效期限截至剧本的著作权保护期限终结之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影视剧本创作合作协议 影视制作协议篇二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均有意合作进行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_________》的创作工作。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进一步的友好协商,订立了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合作事项

甲乙双方共同进行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下称剧本)的原创工作,此剧本的名称暂时定为。

甲方具体负责: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具体负责: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创作期限

甲乙双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完成剧本初稿的创作。

若剧本初稿届时未能完成,不视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但甲乙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剧本创作事宜,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三条 剧本的修改

剧本初稿完成至剧本定稿期间,甲乙双方应根据需要对剧本进行补充修改,使剧本不断完善。

第四条 意见分歧

若甲乙双方在创作剧本的过程中出现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以(甲方/乙方)的意见为准。

另一方可以保留其意见并将其记录附在剧本后面。

第五条 费用及负担

甲乙双方因创作剧本而支付的费用由各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剧本著作权的归属

1、剧本定稿完成后,剧本的著作权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但著作权的行使,由双方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本条第3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另一方当事人。

2、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剧本定稿完成前自愿退出剧本的创作,另一方有权单独或与他人合作完成剧本的创作,剧本的著作权由另一方单独享有或与他人共同所有。

自愿退出方在其所完成的剧本中的各种权益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书面协议,本合同终止。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许可他人使用共同创作的剧本,也不得将剧本的著作权转让给他人。

如一方违反此规定,应赔偿对方的相关损失。

4、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剧本创作过程中丧失创作能力或死亡,另一方有权单独或与别人合作完成剧本的创作,有权对剧本进行修改或作其他合理的处置。

丧失创作能力方或死亡方依法享有相应的署名权,丧失创作能力方或死亡方在剧本中的其他合法权益由丧失创作能力方或死亡方的合法继承人享有。

若其权益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由另一方合作者享有。

5、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剧本创作完成后死亡,另一方有权对剧本进行修改或作其他合理的处置。

死亡方除依法享有相应的署名权外,其在剧本中的其他合法权益由其合法继承人享有。

若其权益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由另一方合作者享有。

第七条 电影(电视剧)及其衍生品中的署名权

若许可第三方以剧本为基础拍摄电影(电视剧),甲乙双方皆拥有在电影(电视剧)及其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

署名的先后顺序为: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合作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转让其在剧本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合同另一方,并列明转让价格和条件等相关内容,被通知方享有在接到转让方通知之日起日内优先购买权。

若被通知方未在上述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其丧失优先购买权,转让方有权将其在剧本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方,但应于转让完成之日起日内向被通知方提供有关转让的书面资料复印件。

第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五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有效期限截至剧本的著作权保护期限终结之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影视剧本创作合作协议 影视制作协议篇三

甲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电挂:

传真:

帐号:

邮箱:

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邮箱:

鉴于甲乙双方均有意合作进行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的创作工作。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进一步的友好协商,订立了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合作事项

甲乙双方共同进行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下称剧本)的原创工作,此剧本的名称暂时定为。

甲方具体负责:

乙方具体负责:

第二条创作期限

甲乙双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完成剧本初稿的创作。

若剧本初稿届时未能完成,不视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但甲乙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剧本创作事宜,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三条剧本的修改

剧本初稿完成至剧本定稿期间,甲乙双方应根据需要对剧本进行补充修改,使剧本不断完善。

第四条意见分歧

若甲乙双方在创作剧本的过程中出现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以(甲方/乙方)的意见为准。

另一方可以保留其意见并将其记录附在剧本后面。

第五条费用及负担

甲乙双方因创作剧本而支付的费用由各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剧本著作权的归属

1.剧本定稿完成后,剧本的著作权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但著作权的行使,由双方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本条第3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另一方当事人。

2.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剧本定稿完成前自愿退出剧本的创作,另一方有权单独或与他人合作完成剧本的创作,剧本的著作权由另一方单独享有或与他人共同所有。

自愿退出方在其所完成的剧本中的各种权益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书面协议,本合同终止。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许可他人使用共同创作的剧本,也不得将剧本的著作权转让给他人。

如一方违反此规定,应赔偿对方的相关损失。

4.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剧本创作过程中丧失创作能力或死亡,另一方有权单独或与别人合作完成剧本的创作,有权对剧本进行修改或作其他合理的处置。

丧失创作能力方或死亡方依法享有相应的署名权,丧失创作能力方或死亡方在剧本中的其他合法权益由丧失创作能力方或死亡方的合法继承人享有。

若其权益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由另一方合作者享有。

5.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剧本创作完成后死亡,另一方有权对剧本进行修改或作其他合理的处置。

死亡方除依法享有相应的署名权外,其在剧本中的其他合法权益由其合法继承人享有。

若其权益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由另一方合作者享有。

第七条电影(电视剧)及其衍生品中的署名权

若许可第三方以剧本为基础拍摄电影(电视剧),甲乙双方皆拥有在电影(电视剧)及其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

署名的先后顺序为:。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合作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

第九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转让其在剧本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合同另一方,并列明转让价格和条件等相关内容,被通知方享有在接到转让方通知之日起日内优先购买权。

若被通知方未在上述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其丧失优先购买权,转让方有权将其在剧本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方,但应于转让完成之日起日内向被通知方提供有关转让的书面资料复印件。

第十二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五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有效期限截至剧本的著作权保护期限终结之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影视剧本创作合作协议 影视制作协议篇四

许(以下简称甲方):艺名:身份证号:地址:被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鉴于:

1、甲方是由国家版权局许可的以集体管理的方式代表音乐著作权人(下称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非营利性组织,负责向音乐作品的使用者收取许可使用费并分配转付给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

2、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其计划正在拍摄的电影(电视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电影(电视剧))中需要使用相关的音乐作品,希望被许可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用于上述电影(电视剧)。

3、有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定义

1、音乐作品,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会员的音乐作品。

(2)甲方代表海外同类协会管理的音乐作品。

(3)国家许可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

2、乙方使用音乐作品方式,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音乐著作权,是指由甲方代为管理和行使的著作权人就其音乐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邻接权的使用许可,不在本协议规定之列,乙方应通过合法之方式另行解决。

二、甲方许可乙方按照本合同所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许可的曲目共计_________首。

三、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本协议期满前____日内,双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自动续展________年,之后亦可照此办理。

四、著作权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1、支付金额乙方使用音乐作品,应向甲方支付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为_________元。

2、支付时间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_________内起时,应将定金_________元预付到甲方账户。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日,此定金自动转为乙方向支付甲方的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

3、支付方式

(1)乙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甲方支付许可使用费并由甲方转付音乐作品著作权所有人。

(2)甲方的银行资料如下:开户行:_________;户名: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3)乙方支付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后,甲方应为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五、甲方权利义务

1、乙方按时支付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后,甲方应在____日内按照乙方向其提供的准确记载曲目名称、相应的词、曲作者等内容的音乐作品曲目单,及时向相应音乐作品著作权人分配转付。若因甲方的过错造成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未得以及时分配或分配有误,其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若由此引发诉讼等严重法律后果,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2、在接到乙方提供的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音乐作品曲目单后,甲方应协助乙方确认曲目单记载的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是否准确。但是,甲方不因此协助确认行为而承担最终作为乙方使用音乐作品的曲目单失实的有关责任。

3、乙方擅自使用本合同列明曲目之外的音乐作品,经甲方通知指出后改正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补齐应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还须支付应补齐费用的三倍的违约赔偿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4、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使用期限内,甲方不得许可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在与乙方相同或类似的用途上使用相同的音乐作品。

5、甲方有权自己或委托第三方对乙方使用音乐作品的情况进行检查,但不得干扰乙方正常的工作,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

6、若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但还是造成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犯,由甲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将音乐作品用作电影(电视剧)的片头音乐、片尾音乐、画面同步音乐以及其他相关效果音乐等。

2、乙方有权聘用他人演奏、演唱或重新演奏、演唱音乐作品并予以录制,但录制完成后的音乐作品应当按照约定用途使用,不得另作他用,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日向甲方提供准确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音乐作品曲目单。若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本条规定的曲目单或提供不准确、不及时,导致甲方许可有误、不能按时分配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或分配有误,其后果与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依据本合同关于用途、使用期限等条款使用音乐作品。若乙方未依据本合同的规定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造成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犯,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若在本合同期限内增加或调换使用曲目,乙方应提前将相应曲目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就增加的曲目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或就调换的曲目得到甲方许可后再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其擅自增加或调换的曲目的使用直至解除本协议,并按每首歌_________元的费用追究擅自增加或调换曲目的违约责任。

6、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乙方有权根据电影(电视剧)的拍摄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实际采用本合同列明的部分或全部音乐作品,甲方不得干涉。但是,若乙方决定不采用本合同规定的某一或全部音乐作品,不得要求甲方返还已支付的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并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7、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许可使用费。乙方如逾期交纳该费用不超过____日的,除按本协议约定继续履行义务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当期未付许可使用费总额的______%。乙方如逾期交纳该费用超过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继续履行给付义务并支付当期未付许可使用费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8、乙方有权在电影(电视剧)的预告片、宣传片或电影(电视剧)的其他宣传活动中使用音乐作品,无需另行向甲方支付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但仅限于宣传、推广之目的,不得用于商业目的,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七、双方保证

(一)甲方

1、甲方是由国家版权局许可,依法成立的以集体管理的方式代表音乐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非营利性组织,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自身拥有许可乙方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的权利,如乙方合理、如约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甲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3、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音乐作品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4、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5、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6、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许可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许可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的法人单位,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许可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许可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皆具有法律约束力。

2、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3、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者部分无效或者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合同其余条款仍然有效并具有执行力。

九、合同的解除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如期支付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逾期达_________天或逾期数额达全部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的百分之_________,经甲方催告后,仍不履行的。

2、乙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3、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所作保证不真实或未实现的。

十、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乙方的使用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十

一、保密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年。十

二、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十

三、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十

四、合同生效与文本、本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影视剧本创作合作协议 影视制作协议篇五

合同编号:_甲方:_

法定住址: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委托代理人:_

身份证号码:_

通讯地址:_

编码:_

电话:_

电挂:_

传真:_

帐号:_

电子信箱:_乙方:_

住所地:_

身份证号码:_

委托代理人:_

身份证号码:_

通讯地址:_

编码:_

电话:_

手机:_

传真:_

帐号:_

电子信箱:_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因其计划正在摄制的电影(电视剧)_需要使用乙方的相关剧照肖像;乙方是剧照肖像的所有者;

2、甲方承诺向乙方支付一定的使用费并保证不会损害乙方的形象,乙方同意甲方使用其相关剧照肖像;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许可内容

乙方授权甲方在其计划正在摄制的电影(电视剧)中使用乙方x年____月____日在_拍摄的剧照肖像使用权。

第二条 许可范围

甲方拥有使用乙方剧照肖像的专有权,只能在其计划正在拍摄的电影(电视剧)以及在相关关联工作中如电影(电视剧)的宣传推广发行活动使用乙方的剧照肖像,但不得用于商业目的。否则,甲方应当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本合同的许可性质为独占许可,除甲方书面同意以外,乙方也不得再行使用其剧照肖像权。

第三条 许可期限

甲方使用乙方剧照肖像的期限为x年,从x年____月____日至x年____月____日。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条 酬金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为人民币_元整(_元),应当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_,账户号:_。

如甲方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未按规定向乙方支付使用费用,每逾期____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费用的百分之_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复制乙方剧照肖像,并可以将乙方的肖像剧照用于参加展览、出版画册以及提供给报刊杂志发表等。如果甲方将乙方的剧照肖像用于商业用途,如广告等,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样。商业用途使用所得经济收入,双方应另行协商解决。

2、在电影(电视剧)及相关衍生产品的宣传、发行或商业运作过程中,甲方有权无偿使用乙方剧照中的艺术形象;如甲方许可他人使用乙方剧照中的艺术形象则应征得乙方同意。

3、甲方有权对乙方剧照中的形象进行更改,并可以将乙方剧照中全部或部分形象与其他任何形式的资料配合使用。但仅限于拍摄电影(电视剧)的需要。

4、甲方使用乙方剧照肖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乙方造成侮辱、诽谤以及其他有损乙方形象的不良影响,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5、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用途及其他相关规定使用乙方剧照肖像。

6、甲方必须自觉保护乙方的隐私,未经乙方同意不得随意透露乙方的个人资料。

7、在剧照使用过程中若出现对乙方不利的消息、报道、传言等,甲方应负责予以澄清,尽量消除对乙方的不利影响。

8、甲方拍摄的电影(电视剧)制作完成后,甲方应当将乙方向其提供的剧照肖像胶片的正片、负片和剧照肖像数据资料等相关素材归还乙方,同时应将其复制的剧照肖像一并归还或按照乙方要求进行销毁。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剧照肖像胶片的底片和剧照肖像数据资料等相关素材,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行为干扰、妨碍甲方对乙方剧照肖像的正常使用,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相关损失。

3、甲方依据本合同

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酬金后,甲方是否实际使用乙方剧照肖像,乙方无权干涉。

4、甲方未及时支付乙方的剧照肖像使用报酬,乙方可以随时向甲方追偿,超过支付时间的,可以向甲方追缴违约金。

5、乙方在甲方对其剧照肖像使用期间,不得再许可甲方以外的任何

第三方使用其剧照肖像,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双方保证

甲方:

1、保证其具有摄制电影(电视剧)的法定资格。

2、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3、_。

乙方:

1、保证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2、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该剧照肖像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3、_。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

1、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_天且甲乙双方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剧照肖像的相关素材,且在甲方发出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仍未提供的;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未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酬金,且在乙方发出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仍未支付的;

3、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甲方被依法吊销《摄制电影(电视剧)许可证》;

5、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

第十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x年。

第十一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

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四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六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若本合同规定的使用期限届满而甲方仍需继续使用乙方的剧照肖像进行电影(电视剧)的拍摄或进行补拍、重拍等,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年,自x年____月____日至x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双方各执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委托代理人(签字):_

委托代理人(签字):_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x年____月____日

x年____月____日

影视剧本创作合作协议 影视制作协议篇六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1、甲方系_____/电视剧《________》拍摄方,需要为剧组供应餐食。

2、乙方系具有合法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餐饮经营企业,愿意承担甲方的剧组餐食供应任务。为此,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地区订立条款如下:

一、餐食供应各类与标准

乙方愿意按照约定向甲方提供盒饭餐食,每份盒饭的配备标准为:

1、餐食a类:(午餐、晚餐时供应)

(1)主食:米饭或面条或馒头,不少于____两。

(2)素菜:____种,每种不少于____两。

(3)荤菜:____种,每种不少于____两。

2、餐食b类:(早餐时供应)

(1)主食:面条或馒头,不少于____两。

(2)配菜:____种,每种不少于____两。

(3)汤类:稀饭或豆浆或菜汤,不少于____两。

3、餐食c类:(夜宵时供应)

(1)主食:面条或馒头,不少于____两。

(2)配菜:____种,每种不少于____两。

(3)汤类:稀饭或豆浆或菜汤,不少于____两。

二、供应价格

1、餐食a类,每份____元。

2、餐食b类,每份____元。

3、餐食c类,每份____元。

三、乙方承诺

1、乙方具备食品生产、供应的卫生资质、生产供应资质且具备供应能力。

2、乙方须使用新鲜原料进行餐食加工,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或陈旧原料加工,并保证加工过程安全、卫生,加工人员身体健康。

3、乙方须进行精细加工,其提供甲方的餐食食用安全、可口,并同意按照甲方要求对其口味、配料等进行调整。

4、乙方提供的每份盒饭应使用环保、合格的一次性包装物进行包装且每份_____包装,每份盒饭均配备一次性餐具;保证盒饭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时,饭菜仍然新鲜且温热。

四、供应安排

1、双方同意,每批盒饭的供应及其供应数量、供应时间、供应地点由甲方事先通过电话或短信下订单,乙方按照甲方订单进行加工和提供;但最大要求供应数量一般不超过___份,如超过此数量,则须提前____天通知乙方。

2、每批盒饭均由乙方按照订单规定时间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由甲方签收。

五、费用结算

1、双方同意,先由甲方向乙方交付人民币____元预付金。

2、自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每周结束后____日内结算上一周盒饭费用,结算依据为甲方签收的盒饭数量及盒饭类型并按约定价格计算。

3、本合同约定的每份盒饭费用已经包含盒饭费用、送餐费用、包装费用等,除此之外,甲方无其他任何费用或成本支付费用;如甲方要求增加每份盒饭数量或其他内容,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费用标准。

4、结算费用时,可由乙方从预付金中扣除,也可由甲方另行支付;但预付金不足一半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充。但双方终止本合同关系或甲方明确通知不再由乙方供应时,乙方须全额返还预付金或以预付金抵扣餐食费用。

5、乙方从甲方收取每周餐食费用时,应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合法有效发票。

六、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供应餐食存在质量或不卫生等原因造成甲方食用人员生病时,乙方须赔偿一切损失(含医疗费、误工损失)并支付预付金两倍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餐食供应权利义务转让、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预付金、支付预付金同等金额违约金。

七、其它条款

1、联络: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甲方指定联系人:____,电话____,传真____,手机____,电子信箱____,通信地址____,邮编____。

(2)乙方指定联系人:____,电话____,传真____,手机____,电子信箱____,通信地址____,邮编____。

2、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____地(如: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生效与文本:

(1)本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影视剧本创作合作协议 影视制作协议篇七

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适应市场发展要求,实现双赢目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化妆部一事达成如下协议,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作事宜

甲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为乙方提供化妆服务,用于乙方_______________剧组拍摄项目。

二、承包内容、期限

1、乙方承包甲方化妆部,满足甲方员工的化妆需求。

2、承包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_____标准

1、月卡:_____元/人/月,每日一次化妆及发型制作。

4、单次_____:_____元/发型;_____元/化妆。

四、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监督乙方经营情况,确保乙方合法经营。

(2)在承包期内,不得允许第三人参与承包经营。

(3)提供化妆间_____间,化妆位_____个。

(4)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请求事项给予支持,为乙方提供经营便利。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合理使用甲方场地设备,享有承包经营收益,承担承包经营亏损。

(2)制定具体制度,施行合理措施,保证承包经营安全。

(3)合法从事承包经营,在承包期内,不得向第三人转包资经营。

(4)提供_____名化妆师。

五、具体约定和责任

1、乙方需提前_____天通知甲方化妆时间,并由甲方安排专门化妆人员进行全程跟妆。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造成对方重大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金_____元,甲方可以从乙方费用中优先扣除;如果造成对方重大损失,则按照实际产生的经济损失要求对方赔偿。

七、合同解除、续展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

2、本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书面方式延长承包期限,也可以另行签订合同。

八、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甲方双方应当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

影视剧本创作合作协议 影视制作协议篇八

委托信用认证及评估协议书通用版

委托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有意愿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对甲方进行信用认证及评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中所涉基本定义

1.政府采购供应商:是指具备下列条件,并有意愿参与政府采购的生产、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用认证:是指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所提交之证明其合法身份和信用状况的基本资料(如: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的核实和甄别。

3.信用评估:是指乙方在供应商合法身份及信用状况认证的基础上,依据供应方所属行业及在行业中的地位,公司管理,经营状况,财务结构等一系列指标体系,就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提供的专家意见或观点。

4.信用等级:按上述指标体系的不同标准,对信用评估结果划分出的不同级别,并用特定符号标示。

5.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_______对拟参加中国级政府采购的中国供应商进行征信调查,并运用国际先进的信用评价技术,按照严格,统一的标准化程序,根据其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及责任能力进行科学,合理,公正的评价,达到一定信用等级并被赋予一定标识的供应商。

第二条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进行信用认证及评估。

第三条认证评估费用及付款时间,方式

1.认证评估费用:人民币_______圆整。

2.支付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_______工作日内到达以下乙方指定账户。

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开户名称:_______;开户行:_______;帐号:_______;行号:_______。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资料清单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如因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或不及时,给认证评估结果带来的一切后果,将由甲方自行承担;

2.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并承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若因真实性等所有资料原因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积极配合乙方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认证、评级过程中的质疑、访谈、实地勘察等等;

4.接受乙方的评级方法及评级结果,以及根据变更事项和跟踪评级后对已经获得的信用等级的修正;

5.在评级结果有效期内,就将会影响信用评估及评估结果的重大变更事项及时知会乙方;

6.接受乙方对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的关注,宣传和推广,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示、媒体宣传、黄页等;

7.及时支付认证及评估等其他费用;

8.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则于乙方的事由使乙方受到的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自甲方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后开始开展工作;

2.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甲方进行认证,征信;

3.在承诺认证的基础上,对甲方参与政府采购的履约能力及履约意愿进行综合评价,赋予相应的信用等级;

4.承诺对委托方提供之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第六条配套服务

乙方承诺向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免费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动态跟踪,网站公示及其他必要服务;

1.服务期限:一年。自甲方被确认为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取得金诚信用合格供应商的信用等级之日起计算;

2.在承诺的服务期限内,乙方可以根据需要对服务内容及形式进行必要的变更和调整,有关调整将在合格供应商专门网站上进行公示,但无需对具体委托方另行通知;

3.甲方在接受乙方服务,并经确认为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后的服务期限内,必须就一切重大变更事项及时知会乙方,并接受乙方据此对信用等级的调整;

4.在服务期限内,甲方可以授权乙方终止相应的服务,但甲方应承担已发生的费用;

5.服务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续期,应按照相应的申请流程及时效要求提交书面申请,取得乙方同意后,提交相关资料,支付相应费用,否则,乙方将于服务期限届满时终止服务。

第七条知识产权、版权

1.乙方

影视剧本创作合作协议 影视制作协议篇九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因其计划/正在摄制的电影(电视剧)_________需要使用乙方的相关剧照肖像;乙方是剧照肖像的所有者;

2、甲方承诺向乙方支付一定的使用费并保证不会损害乙方的形象,乙方同意甲方使用其相关剧照肖像;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许可内容

乙方授权甲方在其计划/正在摄制的电影(电视剧)中使用乙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拍摄的剧照肖像使用权。

第二条 许可范围

甲方拥有使用乙方剧照肖像的专有权,只能在其计划/正在拍摄的电影(电视剧)以及在相关关联工作中如电影(电视剧)的宣传推广发行活动使用乙方的剧照肖像,但不得用于商业目的。否则,甲方应当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本合同的许可性质为独占许可,除甲方书面同意以外,乙方也不得再行使用其剧照肖像权。

第三条 许可期限

甲方使用乙方剧照肖像的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条 酬金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应当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_________,账户号:_________。

如甲方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未按规定向乙方支付使用费用,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费用的百分之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复制乙方剧照肖像,并可以将乙方的肖像剧照用于参加展览、出版画册以及提供给报刊杂志发表等。如果甲方将乙方的剧照肖像用于商业用途,如广告等,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样。商业用途使用所得经济收入,双方应另行协商解决。

2、在电影(电视剧)及相关衍生产品的宣传、发行或商业运作过程中,甲方有权无偿使用乙方剧照中的艺术形象;如甲方许可他人使用乙方剧照中的艺术形象则应征得乙方同意。

3、甲方有权对乙方剧照中的形象进行更改,并可以将乙方剧照中全部或部分形象与其他任何形式的资料配合使用。但仅限于拍摄电影(电视剧)的需要。

4、甲方使用乙方剧照肖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乙方造成侮辱、诽谤以及其他有损乙方形象的不良影响,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5、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用途及其他相关规定使用乙方剧照肖像。

6、甲方必须自觉保护乙方的隐私,未经乙方同意不得随意透露乙方的个人资料。

7、在剧照使用过程中若出现对乙方不利的消息、报道、传言等,甲方应负责予以澄清,尽量消除对乙方的不利影响。

8、甲方拍摄的电影(电视剧)制作完成后,甲方应当将乙方向其提供的剧照肖像胶片的正片、负片和剧照肖像数据资料等相关素材归还乙方,同时应将其复制的剧照肖像一并归还或按照乙方要求进行销毁。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剧照肖像胶片的底片和剧照肖像数据资料等相关素材,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行为干扰、妨碍甲方对乙方剧照肖像的正常使用,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相关损失。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酬金后,甲方是否实际使用乙方剧照肖像,乙方无权干涉。

4、甲方未及时支付乙方的剧照肖像使用报酬,乙方可以随时向甲方追偿,超过支付时间的,可以向甲方追缴违约金。

5、乙方在甲方对其剧照肖像使用期间,不得再许可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其剧照肖像,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双方保证

甲方:

1、保证其具有摄制电影(电视剧)的法定资格。

2、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3、_________。

乙方:

1、保证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2、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该剧照肖像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3、_________。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

1、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_________天且甲乙双方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剧照肖像的相关素材,且在甲方发出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仍未提供的;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未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酬金,且在乙方发出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仍未支付的;

3、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甲方被依法吊销《摄制电影(电视剧)许可证》;

5、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十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一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四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六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若本合同规定的使用期限届满而甲方仍需继续使用乙方的剧照肖像进行电影(电视剧)的拍摄或进行补拍、重拍等,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影视剧本创作合作协议 影视制作协议篇十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因其计划/正在摄制的电影(电视剧)_________需要使用乙方的相关剧照肖像;乙方是剧照肖像的所有者;

2.甲方承诺向乙方支付一定的使用费并保证不会损害乙方的形象,乙方同意甲方使用其相关剧照肖像;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许可内容

乙方授权甲方在其计划/正在摄制的电影(电视剧)中使用乙方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拍摄的剧照肖像使用权。

第二条许可范围

甲方拥有使用乙方剧照肖像的专有权,只能在其计划/正在拍摄的电影(电视剧)以及在相关关联工作中如电影(电视剧)的宣传推广发行活动使用乙方的剧照肖像,但不得用于商业目的。否则,甲方应当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本合同的许可性质为独占许可,除甲方书面同意以外,乙方也不得再行使用其剧照肖像权。

第三条许可期限

甲方使用乙方剧照肖像的期限为_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条酬金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应当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_________,账户号:_________。

如甲方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未按规定向乙方支付使用费用,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费用的百分之______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复制乙方剧照肖像,并可以将乙方的肖像剧照用于参加展览、出版画册以及提供给报刊杂志发表等。如果甲方将乙方的剧照肖像用于商业用途,如广告等,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样。商业用途使用所得经济收入,双方应另行协商解决。

2.在电影(电视剧)及相关衍生产品的宣传、发行或商业运作过程中,甲方有权无偿使用乙方剧照中的艺术形象;如甲方许可他人使用乙方剧照中的艺术形象则应征得乙方同意。

3.甲方有权对乙方剧照中的形象进行更改,并可以将乙方剧照中全部或部分形象与其他任何形式的资料配合使用。但仅限于拍摄电影(电视剧)的需要。

4.甲方使用乙方剧照肖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乙方造成侮辱、诽谤以及其他有损乙方形象的不良影响,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5.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用途及其他相关规定使用乙方剧照肖像。

6.甲方必须自觉保护乙方的隐私,未经乙方同意不得随意透露乙方的个人资料。

7.在剧照使用过程中若出现对乙方不利的消息、报道、传言等,甲方应负责予以澄清,尽量消除对乙方的不利影响。

8.甲方拍摄的电影(电视剧)制作完成后,甲方应当将乙方向其提供的剧照肖像胶片的正片、负片和剧照肖像数据资料等相关素材归还乙方,同时应将其复制的剧照肖像一并归还或按照乙方要求进行销毁。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剧照肖像胶片的底片和剧照肖像数据资料等相关素材,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行为干扰、妨碍甲方对乙方剧照肖像的正常使用,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相关损失。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酬金后,甲方是否实际使用乙方剧照肖像,乙方无权干涉。

4.甲方未及时支付乙方的剧照肖像使用报酬,乙方可以随时向甲方追偿,超过支付时间的,可以向甲方追缴违约金。

5.乙方在甲方对其剧照肖像使用期间,不得再许可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其剧照肖像,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双方保证

甲方:

1.保证其具有摄制电影(电视剧)的法定资格。

2.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1.保证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2.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该剧照肖像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

1.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_________天且甲乙双方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剧照肖像的相关素材,且在甲方发出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____日内仍未提供的;

3.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未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酬金,且在乙方发出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内仍未支付的;

影视剧本创作合作协议 影视制作协议篇十一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乙方代表电影(以下简称“本剧”)的投资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

2.甲乙双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开展场地合作。

为此,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订立条款如下:

一、本剧概况:

1.剧名:(暂定名,具体以公映/发行许可证所载片名为准),长度:共________集、每集不少于________分钟,本剧题材类型:______________。

2.主创班底:导演_________;主要演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制作周期:本剧计划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开机,拍摄周期约________天,主要拍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预计于______年_____月在中国大陆播映。

二、场地合作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拍摄场地、场景:

(a)甲方为本剧剧组提供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拍摄所需的场景,该拍摄场景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场景。

(b)甲方安排和确保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拍摄场景在乙方拍摄期间相应秩序、局部暂停营业和相应场景布置等。

(c)上述拍摄场地的使用天数共计约________天。

(d)甲方提供的拍摄场景其他具体细节,由乙方通知甲方并由双方协商确定。

2.影视展现回报:乙方就甲方给予上述场地、场景使用而为甲方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a)在本剧中的相应画面、场景中,使用和展现甲方所提供的名称、或logo、或建筑外观、或相应景观等,甲方对此无须向乙方支付费用。

(b)在本剧的片尾中,将甲方指定的企业名称或其logo作为鸣谢单位予以展现,甲方对此无须向乙方支付费用。

三、合作安排:

1.甲乙双方相互供给对方的合作条件,构成双方对等合作合同关系。

2.就提供场景等场地的具体时间,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3.鉴于甲方提供的营业状态,在提供拍摄场景时,乙方应尽量考虑和体谅甲方的实际状况,同时甲方应按照不影响拍摄进度和满足拍摄需要对拍摄场地、场景秩序进行妥善安排,如遇特殊情况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处理。

4.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益或义务转让其他方。

四、其他事项:

1.本剧的版权完全归乙方;本剧因甲方提供场地赞助而使用的甲方名称、logo等均归甲方,但不视为甲方对本剧或本剧音像制品有任何知识产权;但甲方未经乙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不得将本剧中使用其名称、logo、外观、场景等画面、镜头,单独剪辑进行任何目的的使用。

2.双方在任何条件下违反本合同都视为违约,均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3.保密:

(a)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就本剧剧本等拍摄资料、拍摄进度、演职人员及其变动均应予以保密。

(b)在本剧公开或公映前,本剧剧本、影片、词曲、拍摄情况(含演职人员及其变化、拍摄资料和拍摄进度等)等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一旦泄露、披露,均会对双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

(c)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在本合同终止时仍对各方具有约束力,除非保密信息已经成为一般公众所知晓的公开信息。

4.不可抗力:

(a)本合同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灾害、贸易抵制、罢工、动乱、战乱和火灾、水灾、疫情等意外事故,政府规定、指令、法规的变更。

(b)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影响,以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应立即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友好商定如何处理。因不可抗力以致无法履行本合同或者迟延履行,不作违约论。

5.违约责任:

(a)若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迟延履行或保证、承诺存在虚假,均为违约行为并被追究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______________元违约金。

(b)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必须承担、弥补及赔偿另一方或任何第三者,因其违约行为产生,导致或遭受一切索偿、追讨、诉讼、损失、伤害(包括利润损失或亏损、关联损失、利息、罚款、违约金或惩罚性赔偿等)、费用及开支(包括全部律师费用)。

6.联络: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a) 甲方指定联系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

(b) 乙方指定联系人: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

7.争议解决:

(a)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b)如协商不成,按照第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 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 向______________地(如: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合同生效与文本:

(a)本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b)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影视剧本创作合作协议 影视制作协议篇十二

许可方(以下简称“甲方”):

艺名:

身份证号:

地址:

被许可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1、甲方是由国家版权局许可的以集体管理的方式代表音乐著作权人(下称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非营利性组织,负责向音乐作品的使用者收取许可使用费并分配转付给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

3、有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定义

1、音乐作品,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会员的音乐作品。

(2)甲方代表海外同类协会管理的音乐作品。

(3)国家许可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

2、乙方使用音乐作品方式,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音乐著作权,是指由甲方代为管理和行使的著作权人就其音乐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邻接权的使用许可,不在本协议规定之列,乙方应通过合法之方式另行解决。

二、甲方许可乙方按照本合同所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许可的曲目共计_________首。

三、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在本协议期满前_________日内,双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自动续展一年,之后亦可照此办理。

四、著作权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1、支付金额

乙方使用音乐作品,应向甲方支付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为¥_________元。

2、支付时间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_________内起时,应将定金¥_________元预付到甲方账户。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日,此定金自动转为乙方向支付甲方的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

3、支付方式

(1)乙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甲方支付许可使用费并由甲方转付音乐作品著作权所有人。

(2)甲方的银行资料如下:开户行:_________;户名: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3)乙方支付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后,甲方应为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五、甲方权利义务

1、乙方按时支付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后,甲方应在_________日内按照乙方向其提供的准确记载曲目名称、相应的词、曲作者等内容的音乐作品曲目单,及时向相应音乐作品著作权人分配转付。若因甲方的过错造成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未得以及时分配或分配有误,其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若由此引发诉讼等严重法律后果,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2、在接到乙方提供的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音乐作品曲目单后,甲方应协助乙方确认曲目单记载的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是否准确。但是,甲方不因此协助确认行为而承担最终作为乙方使用音乐作品的曲目单失实的有关责任。

3、乙方擅自使用本合同列明曲目之外的音乐作品,经甲方通知指出后改正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补齐应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还须支付应补齐费用的三倍的违约赔偿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4、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使用期限内,甲方不得许可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在与乙方相同或类似的用途上使用相同的音乐作品。

5、甲方有权自己或委托第三方对乙方使用音乐作品的情况进行检查,但不得干扰乙方正常的工作,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

6、若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但还是造成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犯,由甲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将音乐作品用作_____(电视剧)的片头音乐、片尾音乐、画面同步音乐以及其他相关效果音乐等。

2、乙方有权聘用他人演奏、演唱或重新演奏、演唱音乐作品并予以录制,但录制完成后的音乐作品应当按照约定用途使用,不得另作他用,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向甲方提供准确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音乐作品曲目单。若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本条规定的曲目单或提供不准确、不及时,导致甲方许可有误、不能按时分配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或分配有误,其后果与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依据本合同关于用途、使用期限等条款使用音乐作品。若乙方未依据本合同的规定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造成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犯,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若在本合同期限内增加或调换使用曲目,乙方应提前将相应曲目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就增加的曲目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或就调换的曲目得到甲方许可后再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其擅自增加或调换的曲目的使用直至解除本协议,并按每首歌_________元的费用追究擅自增加或调换曲目的违约责任。

6、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乙方有权根据_____(电视剧)的拍摄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实际采用本合同列明的部分或全部音乐作品,甲方不得干涉。但是,若乙方决定不采用本合同规定的某一或全部音乐作品,不得要求甲方返还已支付的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并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7、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许可使用费。乙方如逾期交纳该费用不超过______日的,除按本协议约定继续履行义务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当期未付许可使用费总额的______%。乙方如逾期交纳该费用超过__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继续履行给付义务并支付当期未付许可使用费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8、乙方有权在_____(电视剧)的预告片、宣传片或_____(电视剧)的其他宣传活动中使用音乐作品,无需另行向甲方支付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但仅限于宣传、推广之目的,不得用于商业目的,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七、双方保证

(一)甲方

1、甲方是由国家版权局许可,依法成立的以集体管理的方式代表音乐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非营利性组织,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自身拥有许可乙方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的权利,如乙方合理、如约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甲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3、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音乐作品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4、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5、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6、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许可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许可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从事_____(电视剧)制作的法人单位,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许可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许可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皆具有法律约束力。

2、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3、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者部分无效或者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合同其余条款仍然有效并具有执行力。

九、合同的解除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如期支付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逾期达_________天或逾期数额达全部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的百分之_________,经甲方催告后,仍不履行的。

2、乙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3、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所作保证不真实或未实现的。

十、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乙方的使用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十一、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二、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_____、_____,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四、合同生效与文本

1、本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影视剧本创作合作协议 影视制作协议篇十三

甲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邮箱电子信箱:

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邮箱电子信箱: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其计划摄制的电影(电视剧)《 》(下称本电影(电视剧))中需要特技效果,决定聘请乙方提供特技效果服务。

2.乙方具备组织、提供电影特技效果服务的能力,并且参加过多部影视剧的特技效果制作,同意接受甲方的聘用。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特技效果服务,是指在本电影(电视剧)摄制过程中,根据剧情的需要设计搭建现场背景、临时布景、制作电脑三维动画、制作特定道具、订做演员特殊戏服和各类装饰品以及其他在本电影(电视剧)中所需要的特定物品,从而在本电影(电视剧)中达到以假乱真的视觉效果。

第二条 制作时间

乙方制作特技效果的时间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资料的交付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本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特技效果草图、特技效果的书面要求等必备资料;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及要求,于接到甲方相关资料之日起 日内制定特技效果的文字描述及制作计划并向甲方提交。甲方应及时审核特技效果的文字描述及制作计划并向乙方提出相应修改意见。

特技效果的文字描述及制作计划一旦确定,非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确定后的特技效果文字描述及制作计划为本合同附件。擅自修改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

第四条 定金条款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大写: 元整),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后,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条 酬金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 (税前/税后)的酬金为¥ 元(大写: 元整),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帐户:

开户行: ;帐户名: ;帐户号: 。

如甲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应付款项,则乙方可按日计提应付款项的 ‰,向甲方追缴滞纳金。

第六条 联络人

乙方应根据确定后的特技效果文字描述及制作计划选择相应专业人员组成项目小组为甲方提供特技效果服务。乙方指派 ,甲方指派 担任联络人共同负责对特技效果的整个制作过程进行管理并进行联络工作。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内,任何一方变更联络人,应事先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条 成果的交付

乙方的工作进度以特技效果制作计划为准。特技效果全部制作完成,经甲方审核同意并向甲方交付完毕的,乙方的工作结束。若乙方延期交付特技效果,每延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

甲方应于接到特技效果成果之日起 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若甲方未在此期限内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视为甲方对特技效果予以认可,期限届满,乙方工作即告结束。

若甲方经审核认为特技效果不需要再行修改或润色的,接到甲方的相应通知之日为乙方的工作结束之日。若甲方经审核认为特技效果的制作仍需进一步修改或润色的,乙方应于接到甲方相应通知之日起 日内按甲方要求对特技效果进行修改或润色并将制作成果向甲方提交,乙方对甲方的修改、润色要求应以 次为限,若乙方修改或润色超过 次,甲方仍不满意,乙方不再承担合同义务,其工作即告结束。

乙方应于其工作结束之日起 日内将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向其提供的资料及为工作需要所做的复制品全部归还甲方或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其销毁。

第八条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在特技效果的制作过程中,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管理,但甲方的指导和管理行为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工作或违反行业惯例。

2.甲方有权随时审查特技效果的制作进度等制作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3.甲方可以根据本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及本电影(电视剧)的实际拍摄需要对特技效果提出合理改进建议,乙方应尽其所能满足甲方的改进要求。由此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因特技效果的制作而支出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材料、工具、设备的费用以及乙方工作人员的酬金、办理相关保险的费用。

5.特技效果制作完成后,甲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在电影(电视剧)采用乙方制作的特技效果乙方不得干涉。

6.若甲方对乙方所制作的特技效果不满意,甲方有权另行聘请他人重新制作特技效果,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7.乙方应勤勉、尽责、高效地进行特技效果的制作。甲方应当对乙方的制作工作予以配合,为乙方提供制作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第九条 姓名、肖像的使用

甲方为其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及其衍生产品的宣传、推广需要,有权使用乙方向其提供的资料以及乙方的姓名和肖像,无须另行征得乙方同意,亦无须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但仅限于对电影(电视剧)进行宣传、推广之目的。

第十条 著作权归属

本电影(电视剧)的著作权由甲方依法享有。

第十一条 所有权归属

特技效果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特技效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无义务保证上述特技效果的状态。甲方可以聘请乙方或第三人对上述特技效果进行润色、加工、维护或者修改。但应另外签订合同。

第十二条 署名权

只要甲方在其摄制的电影(电视剧)中使用了乙方制作的特技效果,不论何种形式乙方均依法享有相应的署名权。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第十三条 利润分配

若甲方对本电影(电视剧)中的特技效果进行商业开发,必须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应将其获得的商业开发的利润的百分之 支付给乙方,作为乙方的分红。

甲乙双方对上述利润的约定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四条 双方保证

甲方:

1.保证其为取得摄制本电影(电视剧)的相关证照并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本电影(电视剧)制作单位;

2.保证已就计划拍摄的本电影(电视剧)取得相关证照;

3.保证本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乙方:

1.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其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3.其提供的特技效果服务皆系其工作人员的原创,不会对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侵犯;

4.从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止,乙方不会受聘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第十五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非因本合同规定的原因,乙方未按制作计划确定的日期向甲方交付特技效果,经甲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2.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3.甲方拖欠乙方酬金累计达到乙方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 ,经乙方摧告后仍不支付的;

4.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甲方被依法吊销拍摄本电影(电视剧)的相关证照导致拍摄无法继续进行的;

6.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的或未实现的。

第十六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情形下终止:

1.乙方的工作全部结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 。

第十七条 保密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电影(电视剧)中特技效果设计、制作的细节。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本电影(电视剧)公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其所知晓的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本电影(电视剧)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第十八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意外事件:

1.非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反常以及本电影(电视剧)导演或其他主要演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等,致使本电影(电视剧)的拍摄迟延,甲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将拍摄计划顺延的时间书面通知乙方;因此而未能按原拍摄计划完成本电影(电视剧)的拍摄,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若本条规定的情况致使本电影(电视剧)的拍摄迟延超过 天,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本合同正本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自 年 月 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特技效果文字描述及制作计划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影视剧本创作合作协议 影视制作协议篇十四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其计划摄制的电影(电视剧)《_________》(下称本电影(电视剧))中需要特技效果,决定聘请乙方提供特技效果服务。

2.乙方具备组织、提供电影特技效果服务的能力,并且参加过多部影视剧的特技效果制作,同意接受甲方的聘用。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定义本合同所称特技效果服务,是指在本电影(电视剧)摄制过程中,根据剧情的需要设计搭建现场背景、临时布景、制作电脑三维动画、制作特定道具、订做演员特殊戏服和各类装饰品以及其他在本电影(电视剧)中所需要的特定物品,从而在本电影(电视剧)中达到以假乱真的视觉效果

第二条制作时间乙方制作特技效果的时间为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条资料的交付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本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特技效果草图、特技效果的书面要求等必备资料;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及要求,于接到甲方相关资料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制定特技效果的文字描述及制作计划并向甲方提交。

甲方应及时审核特技效果的文字描述及制作计划并向乙方提出相应修改意见。

特技效果的文字描述及制作计划一旦确定,非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

确定后的特技效果文字描述及制作计划为本合同附件。

擅自修改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

第四条定金条款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后,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条酬金及支付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税前/税后)的酬金为¥_________元,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_________,账户号:_________。

如甲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应付款项,则乙方可按日计提应付款项的5‰,向甲方追缴滞纳金。

第六条联络人乙方应根据确定后的特技效果文字描述及制作计划选择相应专业人员组成项目小组为甲方提供特技效果服务。

乙方指派_________,甲方指派_________担任联络人共同负责对特技效果的整个制作过程进行管理并进行联络工作。

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内,任何一方变更联络人,应事先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条成果的交付乙方的工作进度以特技效果制作计划为准。

特技效果全部制作完成,经甲方审核同意并向甲方交付完毕的,乙方的工作结束。

若乙方延期交付特技效果,每延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违约金。

甲方应于接到特技效果成果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若甲方未在此期限内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视为甲方对特技效果予以认可,期限届满,乙方工作即告结束。

若甲方经审核认为特技效果不需要再行修改或润色的,接到甲方的相应通知之日为乙方的工作结束之日。

若甲方经审核认为特技效果的制作仍需进一步修改或润色的,乙方应于接到甲方相应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按甲方要求对特技效果进行修改或润色并将制作成果向甲方提交,乙方对甲方的修改、润色要求应以三次为限,若乙方修改或润色超过三次,甲方仍不满意,乙方不再承担合同义务,其工作即告结束。

乙方应于其工作结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向其提供的资料及为工作需要所做的复制品全部归还甲方或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其销毁。

第八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1.在特技效果的制作过程中,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管理,但甲方的指导和管理行为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工作或违反行业惯例。

2.甲方有权随时审查特技效果的制作进度等制作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3.甲方可以根据本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及本电影(电视剧)的实际拍摄需要对特技效果提出合理改进建议,乙方应尽其所能满足甲方的改进要求。

由此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因特技效果的制作而支出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材料、工具、设备的费用以及乙方工作人员的酬金、办理相关保险的费用。

5.特技效果制作完成后,甲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在电影(电视剧)采用乙方制作的特技效果乙方不得干涉。

6.若甲方对乙方所制作的特技效果不满意,甲方有权另行聘请他人重新制作特技效果,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7.乙方应勤勉、尽责、高效地进行特技效果的制作。

甲方应当对乙方的制作工作予以配合,为乙方提供制作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影视剧本创作合作协议 影视制作协议篇十五

影视剧拍摄场地合作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注册地址:

邮编: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注册地址:

邮编: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鉴于:

1.乙方代表电影《 》(以下简称“本剧”)的投资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

2.甲乙双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开展场地合作。

为此,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 区订立条款如下:

第一条 本剧概况

1.剧名《 》(暂定名,具体以公映/发行许可证所载片名为准),长度共 集、每集不少于 分钟,本剧题材类型: 。

2.主创班底导演: ;主要演员: 、 、 。

3.制作周期本剧计划于 年 月开机,拍摄周期约 天,主要拍摄地: 等,预计于 年 月在中国大陆播映。

第二条 场地合作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拍摄场地、场景

(a)甲方为本剧剧组提供在 拍摄所需的场景,该拍摄场景位于 等场景。

(b)甲方安排和确保位于 的拍摄场景在乙方拍摄期间相应秩序、局部暂停营业和相应场景布置等。

(c)上述拍摄场地的使用天数共计约 天。

(d)甲方提供的拍摄场景其他具体细节,由乙方通知甲方并由双方协商确定。

2.影视展现回报乙方就甲方给予上述场地、场景使用而为甲方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a)在本剧中的相应画面、场景中,使用和展现甲方所提供的名称、或logo、或建筑外观、或相应景观等,甲方对此无须向乙方支付费用。

(b)在本剧的片尾中,将甲方指定的企业名称或其logo作为鸣谢单位予以展现,甲方对此无须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三条 合作安排

1.甲乙双方相互供给对方的合作条件,构成双方对等合作合同关系。

2.就提供场景等场地的具体时间,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3.鉴于甲方提供的营业状态,在提供拍摄场景时,乙方应尽量考虑和体谅甲方的实际状况,同时甲方应按照不影响拍摄进度和满足拍摄需要对拍摄场地、场景秩序进行妥善安排,如遇特殊情况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处理。

4.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益或义务转让其他方。

第四条 知识产权约定

1.本剧的版权完全归乙方;本剧因甲方提供场地赞助而使用的甲方名称、logo等均归甲方,但不视为甲方对本剧或本剧音像制品有任何知识产权;但甲方未经乙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不得将本剧中使用其名称、logo、外观、场景等画面、镜头,单独剪辑进行任何目的的使用。

2.双方在任何条件下违反本合同都视为违约,均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第五条 保密

1.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就本剧剧本等拍摄资料、拍摄进度、演职人员及其变动均应予以保密。

2.在本剧公开或公映前,本剧剧本、影片、词曲、拍摄情况(含演职人员及其变化、拍摄资料和拍摄进度等)等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一旦泄露、披露,均会对双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在本合同终止时仍对各方具有约束力,除非保密信息已经成为一般公众所知晓的公开信息。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灾害、贸易抵制、罢工、动乱、战乱和火灾、水灾、疫情等意外事故,政府规定、指令、法规的变更。

2.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影响,以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应立即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友好商定如何处理。因不可抗力以致无法履行本合同或者迟延履行,不作违约论。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若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迟延履行或保证、承诺存在虚假,均为违约行为并被追究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 元违约金。

2.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必须承担、弥补及赔偿另一方或任何第三者,因其违约行为产生,导致或遭受一切索偿、追讨、诉讼、损失、伤害(包括利润损失或亏损、关联损失、利息、罚款、违约金或惩罚性赔偿等)、费用及开支(包括全部律师费用)。

第八条 通知和送达

1.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2.甲方指定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邮编 。

3.乙方指定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邮编 。

第九条 争议解决

1.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按照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 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释

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2.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除法定和约定事由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载明的保证和承诺、恶意或故意怠于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致使合同履行困难且无法通过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解决的,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仍怠于履行本合同的义务的,均视为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和签署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内空白区域内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效力相同。

3.本合同—式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影视剧本创作合作协议 影视制作协议篇十六

影视剧剧本委托改编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现住地址:

电子邮箱: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的        法人单位,乙方是一名        ;

2.甲方有意委托乙方创作        电影片剧本,乙方有能力并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改编《        》(以下简称“该剧本”)电影片剧本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恪守执行。

影视剧本创作合作协议 影视制作协议篇十七

1.1 甲方聘请乙方负责电影片《        》的编剧工作,将原著小说《        》改编为电影片剧本,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1.2 原著小说《        》由甲方提供,该电影片片长    分钟(暂定),剧本包含的有效画面不应少于    分钟(暂定)。剧本与实际长度的变更不改变本合同的有效性及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

1.3 剧本创作要求和标准为:

1.3.1 题材类型:        。

1.3.2 角色情况:        (暂定)。

1.3.3 剧本字数:        (以电脑统计不计空格的字数为准)。

1.3.4 双方对剧本是否达到拍摄要求发生争议的,可以采取下方式:

(1)双方共同委托专家进行鉴定。如果剧本经双方均认可的第三方鉴定合格,即认定为达到标准。

(2)如果自甲方收到剧本之日起    内未向乙方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剧本合格。

1.4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编剧酬金(税前/税后)人民币    元整。

1.5 付款方式:

1.5.1 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剧本总酬金额的    ,即人民币    万元整作为定金。

1.5.2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交付剧本故事大纲和人物小传,经甲方书面认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剧本总酬金    ,即人民币    万元整 。

1.5.3 乙方在收到甲方对故事大纲和人物小传的书面认可后    个工作日内交付剧本分场大纲,经甲方书面认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剧本总酬金的    ,即人民币    万元整。

1.5.4 乙方在收到甲方对分场大纲的书面认可后    个工作日内根据甲方的要求对剧本分场大纲进行修改后创作剧本初稿,初稿经甲方书面认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剧本总酬金的    ,即人民币    万元整。

1.5.5 乙方在收到甲方对剧本初稿的书面认可后    个工作日内根据甲方对初稿的修改意见完成剧本的二稿创作,并提交甲方讨论审定。经甲方审定认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剧本总酬金的    ,即人民币    万元整。

1.5.6 该片开机前,乙方根据甲方意见进行认真修改,至剧本定稿经过甲方最终书面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剧本总酬金的    ,即人民币    万元整。 至此,编剧酬金全部支付完毕。

1.5.7 乙方在上述剧本创作过程中提交的各阶段性成果的审核通过,以甲方制片人和导演一致签字认可为准 。

1.5.8 在本合同约定的每一个创作阶段中,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和意见,对本阶段工作成果进行修改和调整,并且在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继续进行下一阶段的创作。如果甲方超过    日不进行书面确认的,则乙方可继续进行下一阶段创作。

1.6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指定收款账号:        。

开户行:        。

户名:        。

1.7 委托创作日期: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该片首次公映之日止。

影视剧本创作合作协议 影视制作协议篇十八

5.1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

5.1.1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符合约定的剧本,经甲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予以交付;

5.1.2 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5.1.3 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中所做的保证不真实。

5.2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同:

5.2.1 甲方迟延支付乙方的酬金的,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予以支付;

5.2.2 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无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3 除本合同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影视剧本创作合作协议 影视制作协议篇十九

11.1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意进行。

11.2 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合同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1.3 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以最后签字、盖章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未尽事宜,需修订或变更时由双方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之任何修改除非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确认,否则均属无效。

11.6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7 本合同及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签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于        签署。

影视剧本创作合作协议 影视制作协议篇二十

11.1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意进行。

11.2 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合同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1.3 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以最后签字、盖章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未尽事宜,需修订或变更时由双方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之任何修改除非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确认,否则均属无效。

11.6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7 本合同及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签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于        签署。

影视剧本创作合作协议 影视制作协议篇二十一

5.1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

5.1.1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符合约定的剧本,经甲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予以交付;

5.1.2 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5.1.3 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中所做的保证不真实。

5.2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同:

5.2.1 甲方迟延支付乙方的酬金的,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予以支付;

5.2.2 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无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3 除本合同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影视剧本创作合作协议 影视制作协议篇二十二

2.1 甲方权利义务

2.1.1 甲方永久性拥有该片剧本和该片全部版权及衍生制品的所有权利(包括电影、电视录像带、录音带、vcd、dvd及诉诸各种传媒的全部永久版权及一切与本剧有关的角色名称、人物造型、肖像、对白、动作、剧照、音乐、歌曲等图文、音频及视频的所有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创作的剧本内容以任何形式应用于其他相同或近似题材的影视剧中。甲方自主拥有该剧权益的处置权及该剧的发行、宣传推广等权利。

2.1.2 甲方必须保证提供的原著作品《        》的合法性。如果出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行为,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因为甲方的侵权行为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2.1.3 甲方有权与任何单位或个人联合摄制本剧及决定本剧主要创作人员,甲方有权将该剧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拍摄,乙方不得干涉。

2.1.4 甲方有权随时了解剧本创作的进展情况,并对乙方创作完成的剧本进行审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

2.1.5 乙方提交的剧本经修改后    次后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保留聘请其他人员进行本剧剧本的修改和创作的权利 。甲乙双方同意,在此情况下,其他编剧对剧本所作的修改不视为对乙方权利的侵犯。甲方就经其认可的、乙方仅完成的该部分剧本同样拥有完全版权。

2.2 乙方权利义务

2.2.1 乙方应在聘约期限内优先高质量地完成该剧剧本改编,不应有任何其他工作实质影响到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包括在本合同签订前,未接受任何第三方以与甲方相同或近似的方式改编合同约定之剧本,也不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任何第三方改编相同题材的剧本 。

2.2.2 乙方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如果出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行为,由乙方个人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因为乙方的侵权行为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2.3 乙方拥有该剧编剧的署名权及依据本合同取得编剧劳务报酬的权利。如甲方中途安排他人续写、修改和改编时,续写/修改/改编人有权以编剧/改编者方式署名,但并不排斥乙方或损害乙方的署名权,署名的先后顺序依改编部分的比例大小确定 。

2.2.4 乙方接受甲方对其编剧工作的监督及对该剧艺术改编质量的认定。甲乙双方如因改编问题发生分歧或矛盾时,应认真研究,及时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应以甲方的意见为最终方案完成剧本改编,乙方知悉并认可且不得以公开的方式表示异议,但甲方改变该片剧本类型的除外。

2.2.5 在电影拍摄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拍摄需要要求乙方对剧本进行相应修改,乙方应予配合,甲方无须因此向乙方另行支付酬金 。

2.2.6 应甲方的邀请和安排,乙方应出席剧本研讨活动及该剧的新闻发布会、首映式等重要的宣传推广活动。由甲方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2.2.7 双方约定,乙方对于剧本(电子版/纸介版)负有保密义务。除非事先经甲方同意,或应甲方的要求参加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所必须披露外,乙方不得将剧本内容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2.2.8 无论甲方最终是否采用乙方的剧本进行拍摄,但只要乙方提交的剧本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甲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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