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市场经济中重要的法律工具,有利于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编写合同前,需对各项事项进行详细的协商和沟通。"下面是一些常见合同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这些范文涵盖了不同领域的合同,如雇佣合同、租赁合同、销售合同等等。通过学习这些范文,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并应用合同的写作技巧,保障自己的利益。"
企业入职合同篇一
甲方:乙方:
从20_年x月10日起至20_年x月31日止,含试用期30天,本合同期满,双方未正式书面签约,则双方劳动关系自然终止和解除。
二、工作内容。
1、甲方因工作需要,聘请乙方为甲方员工,根据情况变化,甲方有权调整乙方职务或工种。
2、乙方应履行甲方制度的。
岗位职责。
和流程要求,按时完成本职工作;执行甲方的指示、命令和随时分配的工作任务,达到甲方岗位职责要求。
三、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
1、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领取劳动报酬,其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2、每月20日前为甲方发放员工上月工资的日期,甲方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
四、劳动纪律。
1、甲方根据经营需要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岗位职责,公之于众。
2、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范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管理技能。
五、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及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止。
2、甲方因调整生产、销售管理任务和部门职能安排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及公司公示的其他通知、公告;。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4)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
(5)《劳动法》和甲方《经营管理制度》规定其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乙方未按约定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自行离职或泄露甲方商业秘密、违反保密约定的一律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
方法。
律责任并按劳动合同要求乙方承担合同违约责任,若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例如培训费、福利费、商业秘密损失等),甲方有权继续要求乙方赔偿。
七、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节假日期间需要正常生产经营的,乙方要服从甲方安排,同时可领取居班费。
2、实行定额工资的甲方员工的薪资由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和奖金三部分组成。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一份。
2、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当事人可向当地基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申请应自劳动争议之日起60日内向仲裁机构提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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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入职合同篇二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乙方从事市场营销工作,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按照 合法、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个月为试用期。
2.合同期满,乙方认为不再续签聘任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3.合同期满,如甲方继续聘任乙方,或乙方仍想竞聘甲方工作,经甲方同意,可在合同期满前 一个月办理续签手续。
工作时间: 第二条 工作时间:
1.根据岗位及业务性质的需要,甲、乙双方同意按 为乙方的.工作时间。
第三条 乙方的待遇
1.乙方工资分为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后工资两种。工资由基本工资和提成奖金等构成。
3.试用期定额任务为月销售额的(打折的业务额除外) ,以业务总额按提成点数计算提成奖金,未达到定额任务的无提成。
5.以上所指销售业务额皆以当月回收货款为准。
6.其它方面,若业务员考核为优秀或不合格的,则按公司的业务员考核管理制度和业务员管理 制度相关内容执行。
7. 甲方每月 日前发放上月工资及 80%提成奖金, 剩余 20%作为风险金, 在六个月后发放。
8.对于合同期满、岗位调动、或其它正常情况下离岗、离职的员工,可按规定发放未发完的风 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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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入职合同篇三
甲方 为乙 提供实际有效的企业管理,通过实际效果获取报酬。服务周期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提供报酬的方式的方式;
一,在服务期内按照乙方单位业务提成标准 % 获取订单提成;
二,在达到如下收费标准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首付 万人民币和 %的固定股份(乙方在后续发展过中甲方不在投入资金,并且长期拥有乙方企业10%的固定股份;在服务周期内只收取订单提成,服务期满后不按实际标准收费)。
服务内容:
二,在业务方面可以出面为乙方谈单,按该乙方单位的业务标准进行收费;
收费标准;
一,在服务期内甲方业务提成甲乙双方商定或者按乙单位业务提成标准 % (提成标准不低于3.5%)
二,在服务结束后按照规模效果收费,在服务过程中规模翻了一倍,收取 % 的股份和 万 首付;在服务结束后,管理方案的运用使企业在一年内达到规模翻倍同样收取 % 的股份,但不收取那 万 的首付款,在商业网络里享有同等待遇;并且在日发展的过程中,甲方可以予以三次免费帮助企业改善管理(服务当年不收取股份分红,股份分红于第二年开始)
甲方承诺:
乙方的保证;
乙方在甲方商业网络里必须服从甲方不涉及企业内部人员和资金方面的管理,生产必须保证达到甲方公布(商业网络大集体的品质标准和工资标准由所有参与者代表共同制定的标准)的有代表性的品质标准和员工工资标准;如乙认为乙不认同甲方标准,乙方可以申请被除名等。乙方在日后企业发生严重品质危害事件和过多被投诉和出现品质问题等,甲方则有权将乙方从商业网络中除名,并且不再返还股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乙方独立承担。
违反合同责任归属:
在日后如果甲方因工作失误没履行义务,乙方有提醒义务和批评的权利,如甲方拒绝履行职责,乙方可以通过相关管理部门上诉,夺回乙在甲方的股份所有权;如乙方通过非法手段拒付股份情况属实,甲方有权双倍索赔,即带惩罚性的 % 的管理股份和 % 股份作为违约赔偿。并且违约赔偿于纳入当年年底分红,即 % 的股份所有权。
甲乙双方自合同签署之日起服务关系即成立,甲方在乙单位从事非职业工作,配合乙方企业老板下属管理改善企业现状,刺激企业的发展。甲方服务周期为半年,乙方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加入甲方企业网络。但作为管理服务标准效果报酬,乙方必须支付首付金 万 和 % 的固定股份。
甲方: 乙方企业法人:
单位名称:
执行代表:
企业入职合同篇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通过设定的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特殊的承揽合同,由于建筑市场实行的先定价后成交的期贷式交易的特殊性决定了建筑行业的高风险性;同时,由于建筑工程具有投资大、工期长、材料设备消耗多、质量要求高、产品固定地点、受自然和环境影响约束等具有经济性技术性的特点,再加上目前建筑市场僧多粥少,处于多重关系的'市场下,市场对业主的约束和规范甚少,合同存在着单方面的约束性,责权利不平衡,使施工承包方在市场交易中处于明显的弱势和不利地位。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在建筑市场法制环境日趋规范和当事人自治原则的新形势下,如何加强企业施工合同管理,防范和规避市场中的合同风险,已成为每个施工企业的当务之急。
1.1施工合同所依照的是否为有效的法律法规,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当事人意思表述是否真实;合同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等问题,通常会影响合同的效力,或未能针对性地拟订解决建设工程价款的结算、工程的保险、工程款的拨付、合同解除等具体情况的条款,或光是列入《招标投标法》、《建筑法》等原则性条规,到时候合同当事人发生争议,陷入于法无据的尴尬和风险。
1.2合同存在着单方面的约束性,责权利不平衡,使施工承包方在苛刻的条件下,被动地承受着质量、工期等方面的诸多风险。
1.3业主违约,拖欠工程款的风险。由于业主的资信存在问题,建设资金缺乏或违规工程的存在,使后续资金不能到位。
1.4先定价后成交的价格风险。建筑工程的合同标的,往往需要一定的过程才能完成;受市场多种因素的影响建筑材料的价格有时会发生剧烈波动,合同的固定价、包死价均给施工方带来较大的风险。
1.5履约过程中的变更、签证风险。由于业主的原因,引起设计和施工图的更改,施工的自然条件和作业条件的意外变化等,施it程量的增加,而业主不按时签证或回复联系单,给施工方带来利益损失的风险。
上述列举是合同的主要风险,从风险毒现来看,这些现象属于合同风险管理的范畴。因此,施工企业应主动急遽作出反应,特别是《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依据出台以后,施工企业要运用好《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合同管理体系,防范和规避市场中的合同风险,切实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1健全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施工企业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和程序,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流程,这些程序和环节应包括:介绍信的开具、招标信息的跟踪、中标情况的汇总、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用印、履约跟踪、变更、违约、解除、终止等。除了总公司有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有分公司设立的企业,还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增加自己的管理制度,这样可使合同管理的细节有章可循,有案可查,减少不必要的失误和盲目所带来的市场风险。
2.2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合同管理体系。
2.2.1大中型施工企业应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分公司或项目部应设立合同管理岗位,应由专人专责管理。
2.2.2合同管理人员首先要具备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和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熟悉合同签订和变更、索赔程序,同时还要具备工程管理、造价管理知识和实际运用能力。
2.2.3应采用统一的合同文本。最好直接套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推荐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其特点是规范、全面、严谨、准确,具有较强的操作性。采用这个文本,将有利于避免因管理人员水平不高或疏忽而产生的漏洞,有利于明确合同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有利于合同争议的解决。但在市场中处于强势地位的那些业主和发包方往往不愿采用该文本,常常喜欢自己拟订合同。这时施工方要引起高度重视,对拟订的每个条款,特别是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加以仔细斟酌,以免无效合同和错漏、歧义的产生,尽量限制业主风险的转嫁,尽力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合同中的任一条款都有可能给当事人带来较大风险和重大的损失。
2.3要从程序和实体上把好合同评审关,并严格评审
2.3.1要充分研究招标技术文件。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其中很多关于技术性的要约条款,涉及到发包人、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并将成为合同的主要内容。评审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应是项目的合法性、工程承接的可能性、施工难易的程度、资信状况、风险程度、以及业主或发包方以往的经营业绩与履约能力等,企业的合同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应作出明确的评审结论,确定是否参加招标。
2.3.2如投标中标,从程序细节上对合约签订权的要求,作出对应的规范化的操作标准和流程。在主体上,根据招标文件和要求规定的合约条款,作逐条的综合评审。并根据合约标的和项目规模的大小,由企业内部合同主管部门协同相关部门以会议会审的方式加以评审。针对合同涉及的法律依据、施工和材料要求、免责条款、条文词句,进行严格审核或修改。对施工企业法人代表的授权代理人,要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保证企业法人授权行为的规范。
2.4建立严格的印章使用制度企业的合同专用章是代表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对外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签订合同的凭证。因此,企业要实行合同专用章审批和使用分离的规定。
2.4.1由企业主要领导负责审批。
2.4.2指定专人做好登记、用印以及合同专用章的保管。
2.5加强履约合同过程中的管理。
根据建设施工合同持续时间长,标的额度比较大,而且合同履行过程中干扰事件和市场因素多变,变更、增补合同和施工签证频繁,施工企业要应用好《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第16~19条,指导项目部加强签证管理,及时收集和整理好原始凭证。这是减少合同双方纷争和施工企业经济损失的惟一途径,也是合法合理转移合同风险的主要手段,更是合同当事人保护自身权益的最好办法。
施工企业应从领导开始到有关部门及人员学透与建设工程密切相关的《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基本法律,还需深刻理解和熟练运用像《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作为法院判决和法官直接引用的具体法律根据,并具体落实到企业的施工合同管理中,练好保护自身权益的内功。这样,就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市场经济中合同和法律诉讼的风险,万一被诉讼,也能用法律保护自己。这就要靠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中有效用好《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等类似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
企业入职合同篇五
甲方(赠与方):_____(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包括赠与标的的名称、数量、质量、所在地等)
甲方:_____名称:_____地址:_____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签字:____盖章:____
乙方:____名称:地址:____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盖章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入职合同篇六
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个月。
第二条本合同试用期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的经营场所。
第五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业绩等,在与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六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时,不再与乙方另外签订劳动合同,只需在原订合同上进行相应的变更说明;乙方应履行新任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相关协议,待原订合同期满后,再按照新任岗位、工作地点签订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依法制定员工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规定上下班。
第八条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九条甲方因项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加班费用在项目提成里支付。
第十条乙方加班不能自行决定,须经上级安排或者按照程序报上级批准,否则不视为加班。
四、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和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十二条乙方试用期月工资标准为元,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标准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甲方于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按照公司规定的月工资标准足额向乙方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则提前一天或延至节日假满;每月_____日以货币形式向乙方足额支付月实发奖金(即销售提成)。
第十五条乙方如果对甲方发放的工资表示异议,则应在工资结清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超过时间则视为无异议。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应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
第十七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九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公司规程。
第二十一条如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职业危害病,甲方则按《职业病防治法》等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第二十三条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第二十四条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续签达成一致的;。
2.甲方经营的状况不佳或已经破产关闭;。
3.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合同续订或者终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见,并办理相关书面手续。
八、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索。此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或期满后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第三十一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将在乙方办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依法给对方予以赔偿。
1.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2.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
3.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
4.应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项;。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在签订本合同之时,乙方须保证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劳动关系。如果由于乙方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引起的纠纷,视为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与其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乙方还必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损失、招聘费、培训费等)。
第三十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请仲裁。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业入职合同篇七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制作企业影视专题片,帮助甲方树立企业形象,扩大宣传,拓宽销售渠道,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协议,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提供有关企业的材料及图片,应保证材料完整,准确快速,图片清晰。
1.2开展的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1.3按时支付费用。
1.4甲方有对制作完成的企业影视专题片作品享有版权。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企业影视专题片的制作。
2.2可以在企业影视专题片落幕中注明该片由乙方制作。
2.3有权依协议收取费用。
2.4确保企业影视专题片本身无播放上的技术的缺陷。
1.甲方委托乙方制作企业影视专题片总片长约为_________分钟。内容包含:片头_________秒,公司介绍_________分钟,产品介绍_________分钟,功能演示_________分钟,应用实例_________分钟,片尾_________秒。
2.乙方收到材料日后完成创意或脚本方案。乙方的创意或脚本方案需经甲方确认,乙方将根据被确认之创意或脚本方案进行正式拍摄或制作,正式的制作时间为_________天。
3.甲方对企业影视专题片意图的描述文稿或乙方的脚本方案均可作为协议附件。
本协议涉及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其中动画片头________元,拍摄________元,页面设计________元,其它_______元)
协议签订后甲方即付协议金额的50%,即_________元作为订金,验收之后即付协议的余款,即_________元。
1.所有vcd,dvd均按标准制作,不能保证在所有改装机,假vcd,dvd机上播放,由于市面上cd.rom及vcd,dvd质量差距很大,因此播放问题,一律按乙方公司播放设备能否正确播放为准。甲方可以当场在乙方的播放设备上试播验收,也可以在其他正常播放设备上试播验收。
2.企业影视专题片的文字,声音及图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准。验收时甲方以书面方式签收。
3.书面签收合格后,如果甲方还需要修改时,改动较大者须重新交制作费,改动较小者收取制作费用的30%。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协议于其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在本协议达成的原则基础上以补充条款的.方式明确,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入职合同篇八
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该房屋,直至乙去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花费6万元。一天晚上,一失控的汽车撞到该房屋,致使其临街的玻璃墙毁损,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乙便自行花费1万元予以维修。现甲乙发生纠纷,均欲解除合同,但就如何解除意见不一。
二、问题。
1.该附终止期限的租赁合同与法律规定有无冲突之可能?
2.对于乙对房屋的装修费用,若甲乙达不成协商一致,应如何处理?
3.对于乙对玻璃墙的维修及其费用应如何处理?
a.甲无权随时解除合同。
b.甲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应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乙。
c.乙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d.若合同解除,乙仍应支付解除之前实际租赁期限的租金。
(1)该合同与法律规定有冲突。因为它没有终止期限。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的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该合同为口头合同,而《合同法》215条规定“租赁期限超过6个月的要采用书面形式”
(2)乙经甲的同意可以装修家的房屋。由乙来承担费用,但是甲不得占有乙的装饰物。乙可以要求甲支付玻装饰费。费用由装饰物价格而定。
(3)应为交通事故而使得玻璃墙毁坏,是偶然事件,不是甲的过错。应由乙来承担。
(4)d,根据《合同法》215条规定“租赁期在6个月以上应采用合同形式。”但是该合同依然成立,本案例中的合同可视为不定期合同,甲乙两方可以协商解除该合同,但是无论何时解除,乙必须交付租金。
企业入职合同篇九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发展,“守合同重信用”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客观要求,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生命线。
我公司成立于20xx年12月,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800万元,拥有员工158名,位于天津市东丽区****工业园区内,经营范围:钢材加工、钢结构制造;钢材销售;房屋租赁。我公司多年来一直以信誉争市场、以质量求生存、以效益求发展,作为坚定的经营宗旨。企业领导带头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掌握合同法律法规知识,注重运用合同手段改善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能够按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实提供企业合同签约率、履约、履约率、合同纠纷发生率等能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信息资料,公司订立的合同能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能够遵守诚信原则,企业再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够遵纪守法。
欣悉贵局开展20xx年度天津市工商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工作,为全面推进“信用天津”
建设,构建“和谐天津”作贡献,为企业长远发展着想,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我公司申请20xx年度天津市工商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恳请贵局批准我公司成为20xx年度天津市工商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天津****有限公司。
20xx年4月8日。
企业入职合同篇十
:合同是石油企业相互贸易的经济形式,也是企业经济行为的重要法律保障,在合同管理过程中采用正确的风险防范和规避方法,对石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合同管理;合同履行;合同审批。
如今,企业之间都是通过合同形式来建立经济关系,随着企业发展壮大,合同签约量逐年增加,合同管理已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石油企业特殊的生产、销售、储运及服务要求,石油企业合同主要呈现出合同种类多、合同数量多、合同金额大等特点。在当前国际石油市场相对低迷和不断变化的大背景下,加强合同管理,对石油企业来说既是一次挑战,也是一次机遇。因此当前如何做好石油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对提高石油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意义重大。
虽然中石油也制定了统一的合同管理系统,但是合同管理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着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一定程度上约束了企业的发展,就从目前石油企业合同管理运行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合同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约可以说是整个合同运行过程中风险最大的部分,很多石油企业签订合同时法律风险意识淡薄。首先签订合同主体不合格,如果不是合同当事人签订的合同,这种无效合同将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其次,合同条款不平等,给企业的发展埋下严重的隐患;再次,合同文字不严谨,如发生争议,在合同的履行阶段容易导致合同中止,损害各方经济利益;最后,有些石油企业还利用空白合同文本、不规范使用行政公章,一旦发生纠纷,在诉讼时就会处于劣势地位。
2.合同管理不到位,事后合同多。所谓事后合同是指合同履行前不签合同,当合同履行完,才补签合同的行为。签订合同的目的就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双方交易行为,防范交易风险。而在中石油合同管理系统网中提交上去的个别合同,其实已经在执行或者执行完了,只是为了应付各种检查而在事后补个合同,这种事后合同规避了石油企业各职能部门对合同的审查,弱化了石油企业内部的监督控制,使企业交易行为处于失控状态,处于企业规章制度约束之外,如果后期发生纠纷,便无法取证,难以确定双方责任。
3.合同审批把关环节不严。合同管理员将合同上传到中石油合同管理系统网中,由于不同的合同大致都要经过合同立项,合同选商,合同选商结果,合同申报等信息填写及不同职能部门要反复审批把关,有些部门审批合同时对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及单独谈判把关不严,有些甚至长期不登录查看合同管理系统网,造成合同一直被卡在部分审批环节,影响后期签约时间,影响企业发展。有些部门审批合同时,粗心大意,走马观花,不仔细审核,易于对合同出现玩忽职守的把关失误。4.未进行合同履行动态管理。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对合同进行动态管理,对于履行过程中合同变更、合同纠纷处理不及时,易于使合同预期与未来实际结果发生差异,因此给石油企业造成损害,甚至错过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相关的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等权力时间,未及时要求对方承担相关责任,而给自身带来经济损失。
随着中国经济体制和石油市场的不断变化,石油企业想要将经济目的充分实现,在激烈地市场永葆青春,就务必对合同管理做到法律化、专业化、科学化,秉承持续改进,不断创新,追求完美的思想,切实提高合同管理能力,保障企业经营有序发展。
1.树立合同法律风险的防控意识。法律是贯穿石油企业经营活动始终的重要标尺和保护自身的依据,在管理合同时,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风险意识,避免合同纠纷,才能确保企业在合同制定运行各环节都能有效正常运行。石油企业法律风险意识应存在于各个管理过程中,在签订合同时,要对合同具体条款进行审查,更要审查条款的实质内容及文字表述,做到安全无风险,杜绝因法律属性不熟悉或疏忽大意而使所订立的合同缺乏法律构成要素,做到防患于未然,这样才有利于石油企业规范自己的合同管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建立健全、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石油企业要加强合同管理,就必须使合同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就必须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从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审查、备案、履行、纠纷处理、定期统计与考核等工作环节,要建立健全、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在制定合同管理方案前,应严格依据企业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和流程,规范自身的合同管理制度,权责明确,管理层次分明,杜绝事后合同,最大限度避免石油企业陷入合同法律纠纷。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和严谨的流程,可有效克服了以往项目管理分散和资金流失等现象,也避免了盲目采购,做到有章可循,从而提高企业信誉,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3.加强合同审批效率。合同审批工作本身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各个审批部门领导应知晓自身岗位职责,积极、自觉、高效对上传到中石油合同管理系统网中的合同进行精细化把关,定期登录合同管理系统,及时审批,对审批中出现的合同问题,及时提出修订意见,加强合同审批效率,可大大降低合同履约风险,也可避免权力寻租、杜绝黑箱操作。
4.加强合同履行阶段监督和管理力度。石油企业合同履行阶段是合同管理的核心,需加大履行的监督管理力度,有效做到全过程控制,在履行阶段实施精细化动态管理尤为必要。企业要发挥自身监督职能,一方面监督合同执行情况,及时避免各种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因素发生,如发生要在第一时间反馈,尽快解决问题,降低违约概率。另一方面要定期对合同现场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记录,加强与合同经营结算、财务等部门联系合作,保证合同结算和变更结算的准确性,确保合同验收、结算等环节得到有效监督,避免石油企业产生财物损失。
5.实行合同考核责任制。明确责任是合同精细化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合同履行的结果取决于合同项目组织的科学程度,石油企业应根据合同业务需要,应制定相应的职权范围、绩效考核及激励措施,激发相关人员对合同履行的积极性和认真性。石油企业对合同相关人员实施内部考核责任制度,不能仅限于企业经营中的成本、收益问题,需要综合考虑企业合同涉及的价格、进度、安全及质量目标、技术经济、政策风险和社会效益等等内容,以相应的权责分配和激励措施,使合同责任人都能积极主动地为圆满履行合同而努力,全面提高石油企业经营效益。
6.加强合同资金管理。合同资金管理的核心之一是准确衡量和确定合同合理的价格,保持合同收支平衡与合理推进的统一。首先要加强资金管理的预见性,依据相关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及时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对计划期内的收支平衡情况进行预测和把握,以便于资金调度,确保满足资金需求;其次要建立支付台账,记录合同内容及预支付总金额、当期支付额、累计支付额等财务信息,对存疑问题要及时与财务部门对账,定期查缺补遗。同时,考虑企业实际需求、承受能力和财务成本,积极通过各种渠道做好资金筹集、调配工作,有效保障资金供给。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工作作为石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管理有效的实施需要从企业管理战略、管理理念、企业制度、企业文化等方面进行系统的规划,石油企业应秉承科学的合同管理理念,并建立起与之配套的合同管理制度,帮助石油企业形成良好的经营机制,对于合同的管理不仅包含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还应包括对合同细节进行科学、全面、规范的管理,提高石油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促进石油企业朝着可持续发展方向前进。
企业入职合同篇十一
现代的企业合同管理并不规范,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没有我们想象的成熟,因此如何规范建立企业合同就成为我们每个企业需要思考的重要问题,这也是时代经济发展的需要。在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首要问题就是合同制作的不规范性。在企业的业务拓展过程中都需要对双方的合作内容订立合同,但是大多数企业都忽视了合同的重要性。有的企业只是随便罗列几项条款,并不根据具体情况而行,有的企业则干脆不签订合同,即没有合同,因为中国社会是个讲究人情往来的社会,所以这些企业在洽谈工作时往往因为双方的交情深厚而选择口头的商定,没有落实到纸质合同上。
2.合同管理的无序性。
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但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甚至没有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主要靠领导的行政命令行事,忽视对对方资质的认证、财务状况的调查、付款条件约束、合同纠纷的处理约定等等,盲目相信对方言辞,不作调查,偏听偏信,由于没有合同管理制度的约束,随意签署合同,导致由于制度的缺失造成管理混乱,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事件屡有发生。
3.缺乏市场主体性认识。
我国企业合同在管理方面存在的缺陷大部分是因为企业没有清楚地认识到当今的经济形势,从而草率的订立合同,造成很多不必要的因合同引发的争执,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在经济发展中市场是公认的主体,不能因为一时的疏忽和怕麻烦就轻率地选择非书面式的约定,这样往往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到时候再后悔已经来不及了。我们不能忽视身处的这个市场竞争大环境,更不能对合同的管理掉以轻心,因为差之毫厘就可能谬以千里,危险往往存在于我们不注意的微小细节里。
4.合同管理人员的局限性。
通常在建立一份合同时都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但是对于一些发展规模不大的企业而言,它的管理人员的素质也许就没有那么的规范化了,他们因为自身知识和经验的局限性,造成了合同的不完整性或者不正式性,比如,在一些应该注意的重要条款的制定上存在疏忽,对一些普通条款不够重视,造成其字句间存在很多法律漏洞,在双方产生纠纷时对于自己公司这一方非常不利。
合同的制定在最开始的时候就是以简单的口头形式或者单纯的一张证明形式而存在的,在这种证明上可能只是简单的存在双方的名字或者手印,很多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发展到近代的时候,虽然人们的合同管理意识有所提高,但是,合同的管理依然没有具体的规范可以遵循,因为传统经济模式的影响,在建立和执行合同时仍然不够细致全面。基于这样的发展历史和人们普遍的行为习惯,使得当代的合同管理存在很多缺陷。
1.健全管理制度。
现代企业合同能够体现企业在生产、管理、经营等方面的各种法律关系,由于合同的专业性和法律性很强,特别是一些对企业影响重大的合同,能否正确签订显得十分重要,因此完善各项合同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如合同的审查、公正、专用章管理、归档等一系列的制度确立,这些都是合同管理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只有完善这些制度,才能使合同的合法性得到保障,将企业的风险降到最低。
2.提高企业专员素质。
如果说制度的完善是合同管理的关键,那么合同管理人员就是制度执行的关键。光有制度是远远不够的,重要的是人与企业按照章程处理事务,落实到具体的`日常工作中去才是关键。有了具体的制度就能够对相关人员进行教学,企业可以定期的对员工进行相关方面的教导,确保每个员工都树立严格制定企业合同的观念。而且在招聘合同管理人员的时候,企业也可以对应试者的相关方面的知识进行重点考核,使相关岗位人员与所从事的管理工作对口,避免存在跨专业就业的现象,这样就免去了企业二次教育的麻烦和成本损耗。
3.构建全套管理体系。
首先是合同的制定,确保每份合同的完整性,在这个基础上检查每项条款是否存在危害到企业利益的地方,同时保证每项条款都是依据法律规定而制定的。其次在制定完成后要进行细致的审核,也就是对合同进行的第二次核对,对发现的不合理的地方要进行及时的沟通和修改。最后就是进行规范的合同制作,严格按照规范文本进行制作是我们必须遵守的原则,无规矩不成方圆,我们要养成按章办事的习惯,这样才能体现合同制作的严谨性和不可违抗性。
时代的发展是不可逆转的潮流,现代企业要想在长久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建立健全企业的管理制度,用专业化的水准管理合同。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借鉴前辈们的经验,发展成功的方面,规避失败的教训,避免重复走不必要的弯路。企业内部各个部门也要团结合作,积极履行自己部门的职责,使合同的管理体系更加完善、更加牢固。
企业入职合同篇十二
1.发生在合同未订立或者不生效的情况下。
2.缔约过失的情形:(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交易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3)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3.以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为前提。
(十三)签字。
1.32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生效)。
2.可以使合同生效的签字:(1)企业法定代表人;(2)分公司的负责人;(3)法人单位的负责人;(4)自然人为代理人。
3.验证身份当面签署。
(十四)盖章。
1.32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生效)。
2.可以使合同生效的公章:
(1)行政印章----效力等同法定代表人签字。
(2)合同专用章----效力仅及于合同。
(3)财务专用章----效力仅及于财务行为。
(4)其他公章的效力。
(十五)生效形式自制。
1.32条只是合同书生效的法定形式要件,也是最低要件。
2.当事人可以在32条的基础上自由约定。
(1)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签字、加盖公章并公证。
(4)---签字后报经双方权力机关批准。
3.以当事人约定的条件达成后为合同书成立(生效)。
(十六)成立和生效。
1.绝大多数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如下情况合同先成立后生效:
(1)附期限或附条件生效的合同(注意附件期限生效合同与附期限履行合同的区别)。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经批准生效的合同。
3.成立和生效的区别。
第一种情况只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种情况法院会指定合理期间申报。
二、常用合同的要点问题。
1.凭样买卖。
168条、169条:主要适用物料买卖和加工定作以样品表示质量,同时可对样品质量附文。
说明----不一致时以文字为准。
样品的产生----买方样,卖方样,卖方回样样品应当共封,共同拆封。
样品的隐蔽瑕疵----卖方责任。
标的物与样品不一致时,除非当场达成协议,否则应当再封。
卖方将标的物先交付买方保管,根据买方的使用确定买卖和买卖的数量。
先发生一个保管合同关系,根据保管人的使用数量,生成买卖关系并确定买卖的数量。
保管一般是无费用的,如果有费用卖方有权将保管人未买的标的物提走另卖。
3.合同和发货通知。
138条:
(1)发货通知一般只能解决批准和数量及到货时间。
(2)适合购买确定,到货时间区间内灵活。
(3)以生效的合同为前提。
(4)以生效的合同有明文约定为前提。
(5)必须在合同有效期内发出通知,否则违约。
4.意向协议和订单。
(1)适合于是否购买不确定的情况。
(2)此处的意向协议可以理解为预合同。
(3)订单加意向协议构成完整生效的合同。
(4)是否需要接收订单方对订单进行确认从约定。
(5)订单的内容标的的数量,或者数量和价格。
(6)订单可以多次发出。
5.基数确定订单追加。
(1)适合于部分确定买卖,部分不确定的情况。
(2)在基数部分履行完成后,以订单追加。
(3)订单下的标的受合同条款的约束。
(4)订单是否需对方确认根据约定。
(5)可以约定订单的限额。
6.集团统一购买。
适合集团范围内对相同大宗物料的购买。
兄弟公司授权一家公司,统一招标、谈判、缔约,根据通知发货,货发谁就与谁依据统一订立的条款,发生合同关系。
在没有集团统一采购平台的情况下,可以发挥集团统一采购的优势。
(二)关于承揽合同的要点问题。
1.与买卖合同的区别及要点:合同在先,生产在后;资源有定作人的投入,加工过程为合同履行过程;交付的是工作成果不是标的物;支付的是报酬不是对价;定作人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仅负直接损失的赔偿。
2.适用:原材料加工;非标准设备的加工;商标标识和包装物的加工;贴牌生产;修理。
(三)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要点问题。
1.是以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为内容和承揽合同。
2.受法律和行政法规规范最严格的合同。
3.承包单位的资质---无资质,超越资质,借用资质的合同无效。
4.转包和分包。
(四)租赁合同的基本要点问题。
1.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
2.转租。
3.买卖不破租赁----通知义务。
4.租赁物的使用和维护。
5.租赁物的移交和返还。
(五)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问题。
1.承租人确定租赁物。
2.出租人出钱购买,然后出租给承租人。
3.承租人承担租赁费不承担利息。
4.租赁期满租赁物的归属从约定。
5.承租人对租赁物的物权问题。
三、合同生效后的救济。
(一)对合同条款的补救。
1.通知。
(1)通知不能调整、变更、设定权利义务,但有约在先的除外。
(2)通知的分类。
(3)企业的合同业务部门加强对员工教育,及时准确发送和接收处理通知。
2.补充协议。
(1)合同条款需要补正的情形。
(2)合同条款补正的方法。
(3)对合同条款补正的管理。
(1)变更的原因。
(2)变更构成要件。
(3)企业对条款变更的管理。
(1)解除的情形(93条、94条)。
(一)对合同条款的补救。
(2)解除的效力。
5.通过诉讼变更和撤销合同。
(1)协商一致变更与通过诉讼变更的区别。
(2)撤销合同与解除合同的区别。
(3)通过诉讼或仲裁变更或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54条)。
(4)撤销权行使的期限。
(5)关于撤销后的处理。
(6)企业对撤销权的管理由法务部门负责。
(1)合同无效适用的情形(52条)。
(2)条款无效适用的情形(53条)。
(3)确定合同无效的机关:法院和仲裁机关。
(4)确定合同无效的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
(5)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58条)。
(1)整体转让条件。
(2)债权单独转让的条件和限制。
(3)债务单独转让的条件和限制。
(二)以情理促请对方履行救济合同利益。
1.“先礼后兵”“人怕见面,树怕扒皮”。企业部门领导,最好是主管领导,最好是与对方关系好的主管领导,亲自登门访谈协商。
2.在对方的确亏本的情况下(合同条款不公平,客观情形发生较大变化),采取让步的办法。
(三)通过诉讼或仲裁救济企业利益。
1.通过诉讼仲裁解决。
2.诉讼的优点。
3.诉讼的缺点。
(四)以抗辩权救济企业的合同利益。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先履行抗辩权。
3.不安抗辩权。
(五)以债务抵消方法救济企业利益。
1.法定抵消。
2.协商抵消。
3.抵消等于享受权利,可以使企业获取合同利益。
(六)以撤销权救济企业的合同利益。
1.在债务人放弃债权、无偿或明显低价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债权人享有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行为的权利。
3.撤销后,债务人的行为自始无效,返还原物,不能返还的作价返还。
(七)以代位权救济企业的合同利益。
1.条件。
2.管辖地。
3.费用。
企业入职合同篇十三
:针对铁路非运输企业业务实际,对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风险进行分析,并就防范法律风险的方法和措施提出建议。
: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
随着我国铁路的飞速发展,铁路非运输企业的业务规模也在大幅度增长。铁路非运输企业面临的合同管理难度越来越大。在当前深入市场转型发展的背景下,加强铁路非运输企业合同管理,对于保障企业收益水平,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签订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1.对方法律主体资格不适合导致的合同无效风险。
2.因合同签订的形式或程序不符合要求而导致的合同无效。
非运输企业大量开展的建设工程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等需采用书面形式,其他签订形式将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另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除不宜进行招标、投标的外,都应当依法按照招标、投标的形式签订。如果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标底泄露、串通等行为,其签订的施工合同也属无效情形。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1)对方当事人因缺乏诚信或实际履行能力降低而带。
来的法律风险在合同的实际履行中,对方当事人履行能力降低往往在所难免。作为市场主体,合同当事人面临的风险是多方面的,很多因素都可能影响到其支付能力和生产能力,属于正常的市场风险范畴。对方当事人履行能力降低,特别是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缺乏诚信,也会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
(2)因各种因素变化进行合同履行变更带来的法律风险。
在合同的实际履行中,双方当事人有时会根据各自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市场行情、国家相关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变化而变更合同主体。例如合同主体发生变更后,第三方的信用程度和履行能力对守约方来说就存在法律风险。
(三)在合同日常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在合同日常管理过程中,合同的附件、会议纪要、来往信件(包括电子邮件)和其他有关的书面材料等原始资料都需要进行妥善保管和留存。否则,在合同发生纠纷后,将使企业处于被动地位,无法有力的为企业争取合法权益,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
(一)强化合同管理的组织职能。
防范合同法律风险首先需要企业内的相应组织机构和人员来完成。应按照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成立包括各相关部门经理及管理人员的合同管理小组。在合同的起草、签订、履行、日常管理等过程中,按照所涉及到的不同工作内容,分别由相应对口部门专项负责,确保责任到位。对于重大合同或合同数量较大的企业,还需聘请法律顾问作为保障。
(二)强化合同管理制度建设。
铁路非运输企业应依照我国《合同法》、铁路总公司和铁路局等的相关合同管理制度,结合本企业经营特定和实际,强化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类合同管理制度,同时要注重相应的保障落实的制度建设,既要做到有章可循,又要做的有章必循,使合同管理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强化基础资料的日常规范管理。
合同管理中各类基础资料的日常规范化整理有利各类合同纠纷的解决,这也提早排除工作疏忽和潜在风险的重要方法。要重视客户工商档案资料、资质资料、资产资料、企业关联状况等各类资料和信息,也要重视合同台账、审查记录、合同检查、合同培训等必要的合同管理基础资料。对于合同数量大、标的额较大的企业,还要请专业法律顾问制定合同文本,或由法律专业机构帮助制定主要经营业务的合同范本,确保合同文本的条款比较完善,防止合同文本的不完善,为企业埋下纠纷隐患。
(四)强化合同履行的日常监控跟踪。
合同的履行往往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是比较容易出现风险的阶段。强化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和跟踪,是加强铁路非运输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保障。合同管理人员不仅要注重合同前期工作,更要强化对合同履行过程的踉踪,加强与业务人员的沟通配合,及时发现履行过程中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事项,及时提出风险警示,并提出解决建议,将合同管理工作重心前移,做到真正的全过程管理。
(五)强化相关人员的法律培训。
合同管理不仅仅是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相关业务人员同样要提高法律风险意识。为此,一方面要注重提高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通过各类培训提升法律专业能力。另一方面,对业务承办人员,也同样要加强法律培训工作,提高其法律风险意识和能力,从思想上强化防范合同纠纷和解决法律风险的保障。
铁路非运输企业直接面向市场,面对的各类企业及人员信誉等级良莠不齐。同时,随着铁路非运输企业进一步深入市场,合同管理工作势必面临新的挑战。强化合同管理、降低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发展,是铁路非运输企业合同管理重要职责。
[1]张秀锦,企业合同的风险防范与管理控制,产业与科技论坛,20xx年第18期.
[2]张钧,合同陷阱与防范,中国物资出版社,1999年5月.
企业入职合同篇十四
1、首先应特别注意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保证合同上的乙方和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保持一致,还应注意公司的样章的名称和营业执照上的一致。
2、一般而言,合同上会要求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此应确认在此处签字的人的身份,如果不是法定代表有人,则应特别注意该人员是否有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且应把授权委托书、合同书及个人的身份证明放在一起保管,以保证签订合同的有效性。
3、应注意签约方的资信状况,以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
4、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涉及到乙方人员签字的地方都要注意签字方的身份,是否具有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签字可能会变为个人的行为,最好在涉及到乙方签字的地方都加盖公司的印章加以确认。
5、如果签约方为个人,应特别注意落实个人身份,并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及资信状况,最好是以钱款两清的方式来交易,以避免风险。
1、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
(1)签约对方为个人时,法律要求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既签约方精神正常且年满18周岁或者16至18周岁但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此情况下可以要求其提供身份证、详细的家庭地址、联系方法及个人的其他情况,方便于在必要时对其进行实地的考察和确认,。
(2)签约对方为企业时,则应注意企业下属部门,如企业各部/科/处/室等是不具备主体资格,不能签约的,如果签订了这样的合同可能会因为主体不适格而被认定无效;而企业的分支机构,如分厂、分公司、办事处等,则应看其是否具有对外开展业务资格(是否有授权)?是否有非法人营业执照?如果有授权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才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对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审查,除审查分支机构的履约能力外,还应审查公司的履约能力的情况,因为在分支机构无力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公司还应承担补充责任。对企业主体格的审查,一般是对企业营业执照进行审查,主要应查看的内容是企业名称,看该名称与拟签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是否一致,不一致则风险较大;看注册资本,是否与拟签合同标的额相称,如差别较大,则可能风险也较大,应加以注意;看企业经营范围,看拟签合同业务是否在经营范围内,不是,风险也较大;看企业的工商年检是否通过了工商部门年度检验,如果没有,则签定合同时风险也会较大。除以上的方式以外,还应依据营业执照中记载的情况,对公司的办公地点、人员、固定资产等进行实地考察和确认。
3、要核实对方资信情况
在审核了对方的主体资格,没有问题后,则应核实签约对方的资信。核实资信的方式与签约对象是新客户还是老客户,有很大的区别,如果是老客户,则可以考虑与其签合同,但要核对其之前的履约的情况,如履约情况差,一般不能再与其签合同,既使签,也只能同时履行合同,既交货的同时付款的合同。如果交货期较长,则应要求对方先支付一定的履行保证金,并要求在交货的同时付清全部货款;对核对履约记录情况后,如履约情况一般或履行情况良好,则应考察其资信证明文件,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款以外的合同,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文件,资信证明文件一般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效益情况,税务证明,银行信用等级证明以及单位的基本情况等资信证明资料;同时可以通过了解对方客户的评价,调取工商资料等其它手段核实对方所提供的资信证明情况,同时还可以对公司的注册资本情况、会计资料、股东等进行核实,最后依据对方的资信情况确定是否应签合同或签什么样的合同。
对于新客户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清款的合同外,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材料,并实地进行考查,在确认有良好资信及履约能力后再与之签定合同,如果在此过程中能让对方提供履约担保则会极大的减少风险。
2、承诺
如果承诺以后,发现承诺对自己不利,则应及时撤回承诺;有效的承诺撤回的方式应以书面的方式做出,并在承诺到达对方之前到达对方,才为有效。有效的利用承诺撤回权可以避免许多的风险。
3、应考虑本方的履约能力
如本方的履约能力能达到拟签合同约定的要求,则可以签约,否则应慎重考虑订立合同,许多的合同欺诈就是利用一方超过履存能力签定合同后,对方抓住了这一点,向另一方索赔而造成的。
4、合同谈判成果的确认
5、合同成立并生效的风险
在正式向对方履行时,一定要先注意合同是否成立并生效,在没有肯定之前,千万不要想当然就开始履行合同,以免给自己造成损失。
6、合同的形式风险
合同的形式有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除了交货的同时负款的合同外,一般应以书面的形式签定合同,在以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签定合同时一定要要求以书面的形式做最后的确认,以避免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一定要先要以书面的形式订立合同,千万不要因为人熟就无视这样的约定,因为这里面隐藏了许多的法律风险。当然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是成立并有效的,但这样的行为会给企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风险和麻烦,应当尽量的避免。
7、合同交易主体的风险
(1)代理人(比如销售人员)无权代理、超越代理权的风险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这种代理称之为表见代理,对很多企业都存在替在威胁。这主要表现在企业的销售人员离开企业后因为手里还有原来企业的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工作证等能够让人觉得他还是企业员工的材料,然后利用这些材料以企业的名义和他人签定合同;还有就是企业中的员工利用手里面有这样的一些材料,出于个人利益的考虑和他人签定合同,最后这些合同产生的后果,都会由企业来承担。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这就说明公司内部对法定代表人的约束文件,在法律上对外并无约束力,其后果最终还是应由企业承担,但在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之间是有约束力的,因此在公司内部的管理中,有限制法定代表人的权限时,一定要对法定代表人违约后所应承担的责任加以明确,以此达到彻底约束的目的。这是由法定代表人产生的风险。
产生以上两类风险主要是在合同管理上存在漏洞所致,加强合同的管理才是避免这类风险的有效方法。
签约时的合同标的、数量、质量、履约条款,违约条款等都应当准确,不得有含糊不清的内容,任何的岐意都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1、标的条款
标的条款中主要包括标的数量和标的质量,在标的数量中应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式、数量以及其它可能影响数量的内容;标的的质量保证条款应包括权利性保证(既对标的物有完全处分权的保证),完整性保证(保证标的以及其配套设施完整、齐备)包括效能性保证(保证标的符合事先约定的指标参数、能够达到预定的用途与目的),质量检验(检验质量的机关、方式、方法)维修保证及保证期等,对标的条款应尽可能的准确,具体以确保不发生岐义为原则,最好能根据行业特点提供格式标准合同,在以该合同为基础依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调整,这样可以减少合同签定过程中的随意性。
2、价金条款
3、履约条款
在合同的履行条款中应明确合同履行的地点,合同履行的时间、合同履行的义务人及合同履行的内容;对于合同履行的时间应当明确,是时间点还是期限,并且要力求精确,并明确时间的计算方式;对于合同履行的地点则应尽可能详细,写明城市,街道及其号码,甚至可能时要明确到房间的号码;履行内容则要求义务人应当做什么,如何做,达到什么标准等是履行条款的核心内容,由于履行条款与违约条款、风险分担分割点以及纠纷管辖间都联系。因此在签订时应该力求准确,并应系统考虑,综合衡量后才能确定。履约风险是合同风险中最为多见的一种,这源于两点:一是对方履行能力弱;另一种是对方利用履行条款中的漏洞或者双方对履行条款的理解产生误解导致最终的风险。
4、质量条款
5、违约条款
一个没有违约条款的合同是履约没有保障的合同,是没有约束力的合同,因此在合同中必须对违约条款明确化。违约的表现形式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此情况下违约方一般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里面最要紧的是约定好一方违约应支付另一方违约金的数额或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这样可以有效的避免双方在产生分歧时在违约金上纠缠不清。这里要特别说明的一点是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在法律上只有定金存在双倍返回的问题,其他的都只有返还本金的'义务。
6、标的物灭失的风险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为了分清交付过程中的灭失风险,在签定合同时一定要把履行的时间、地点、履行的标准明确化,以避免产生意外灭失时无法确定责任。
合同无效主要出于以下的几种原因之一: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签定一个无效的合同会给善意履行方带来很大的风险,也会给恶意方很多随意解除合同的借口。其风险是非常大的,故在签定合同时应特别注意有无存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以避免合同无效给自己带来风险。
解除合同分法定的解除和约定的解除,
法定的解除是指只要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约定解除应以双方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为准。
解除合同是是有期限的一定应在法律规定(一般为一年)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内要求解除,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解除合同过程中最容易产生风险的地方是解除合同的程序及解除合同条件的理解上,解除合同一般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在解除合同时一定要特别的注意,随意的解除合同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在解除合同时如果对方有异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在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过程中,一定要把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对方的手上,并留有证据。以免在是否已经解除的问题上发生争议。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显失公平的合同:既一方在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了明显对自己不利的合同;
(3)乘人之危:既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违背意志的合同;
以上三种类型合同是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受害人一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存在以上情况之一的那时起一年内要求撤销上述的合同。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不安抗辩权
3、后履行抗辩权
在后履行一方发现在先履行一方的履行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则在后一方可以中止履行。
4、代位权
5、撤销权
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无偿、低价转让财产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该行
以上五种是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债权可能存在损害时常见的补救措施,利用好了,可有效避免损失,减少法律上的风险。在上述的前三种履行方式中,争取在合同承担后履行义务,因为这时合同中风险最小的,如果实在不行,可争取同时履行的方式上(上述第一种)。对于采用第二种,既先履行义务时,则应建立在这样的一个基础上,既对方是自己的老客户,资信非常好,而且并无履行不良的行为存在,但即便如此,也应慎之又慎,谨防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影响了合同的履行的,可以对此申请求变更价格条款。这里面最常见的是材料价格的巨大变化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所引起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有效的对此加以利用,也会极大地减少企业的损失。
企业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商业秘密外泄,这对保护企业利益是非常有利的。
2、盖公章时一定要清晰;
3、合同中有修改的地方一定要盖章确认;
企业入职合同篇十五
本合同由 ( 以下简称工会 )代表企业全体职工与 ( 以下简称企业 ) 签订。( 年 月 日第 届 次职代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双方行为,加强双方合作,共谋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集体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二条 协商双方的代表依法产生,协商双方具有平等地位,协商活动依法组织进行。
第三条 本合同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劳动者个人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四条 本合同依法订立,适用于本企业全体职工,对企业和工会双方具有约束力,并要求实际履行。
第五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上享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企业尊重工会的合法权益,依照《工会法》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经费。
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第六条 职工享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教育和帮助职工服从合理的生产调度和工作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安全卫生规程,提高劳动技能,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第二章 劳动用工管理
第七条 企业招用职工,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贯彻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工会有权帮助和指导职工签定劳动合同。
第八条 企业与职工按规定可以签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九条 企业可在劳动合同期内确定一段时间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条 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需延续劳动关系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在劳动合同期内,企业或职工需变更劳动合同的,应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书面达成协议。
第十二条 企业或职工要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企业依法裁员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二)提出裁员方案;
(三)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四)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员方案,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意见;
(五)公布裁员方案,与被裁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十五条 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合同纠纷,工会主席依法承担该委员会主任职务。
第十六条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办理。
第三章 职业培训
第十七条 企业根据本企业特点和条件,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对职工组织有计划的培训。
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并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并建立健全职工转岗教育制度和台帐,结合企业实际对职工进行国家政策法规、条例教育;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及其防护教育;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教育;职业病防治和各种生产工伤事故案例教育;化学危险品应用等基础知识教育;企业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及技能教育。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培训后,取得相应资格操作证,方可安排其进行特殊作业。
第十八条 企业安排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由企业负担培训经费,并于培训前对职工培训后回企业服务的'最低年限和未达此年限的赔偿责任等问题,与受训职工协商签约。
第十九条 职工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工会有权就职业培训有关问题与企业协商。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条 企业依法建立工时制度,职工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特殊工种和岗位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企业申请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二十一条 企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职工充分休息的权利。但由于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按第二十六条执行。(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内容)
第二十二条 职工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办法)
第五章 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于每年初根据本企业上一年经济效益、同行业同类企业平均工资水平、市场劳动力供求状况、居民生活物价指数等因素,召开会议,在国家核定的工资总量内,协商决定企业年工资水平以及年度企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在岗职工工资不低于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待岗职工生活费由企业自主确定(一般不低于当地失业金水平)
第二十四条 本企业工资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并由企业和工会双方协商确定。(工资集体协商)
企业应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职工的收入水平。
第二十五条 本企业各类人员的工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拟定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企业工资调整,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业向职工代表大会作调整工资方案说明;
(二)企业提出调整工资的方案;
(三)将调整工资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四)调整工资方案经审议通过后,企业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 本企业职工工资的支付。
(一)职工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
(二)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每月 日为发薪日;
(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1、延长工作时间又不能耐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
2、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
3、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
4、婚、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100%;
5、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支付100%;
6、病假、事假、旷工的工资支付,按企业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7、医疗期的工资支付: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六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二十八条 企业依法为全体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应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其直系供养亲属应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
第三十条 因工伤残的职工,按照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患职业病的职工享受工伤待遇。
第七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三十一条 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增强职工安全意识,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三十二条 企业应有计划地进行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每年年初制订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及时提供资金保证,确保专款专用。
第三十三条 企业根据各工种的岗位需要,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对不按规定穿戴和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行政有权拒绝其上岗操作。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行政有权查处。
第三十四条 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危险品台帐,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经营的管理,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职工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应急措施。
第三十五条 企业要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高度重视劳动保护工作,在接触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岗位和较大危险工作场所,积极搞好在岗位操作中常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的推广应用、培训工作,并列入企业现场管理检查内容,做到每季对车间、班组定期检查,严格考核。
企业对直接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职工每月发放有毒有害津贴,对特殊岗位提供保健补助食品。
第三十六条 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时,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的同时报告工会。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调查处理必须有企业工会和职工代表参加。
工会支持企业劳动保护管理,认真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职责,每季定期检查、监督劳动保护的执行。
第三十七条 工会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对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行为或当发现明显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时,有权停止作业并提出解决的建议,采取防护措施,行政方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场所,企业行政方面应及时做出处理决定。
职工在岗位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企业不得因职工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八章 女职工特殊利益
第三十八条 女职工与男职工同工同酬,在提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应男女平等。
第三十九条 对女职工每两年 ( 或每一年 ) 进行一次妇科、乳腺病普查所需经费由行政方出资。
第四十条 女职工在经期不得安排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等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不得安排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下同)的女职工从事夜班劳动,或延长其劳动时间。
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假休息,休息期应发给其基本工资。
实行晚育的女职工,按照有关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可增加产假三十天。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不影响其福利待遇和参加晋级、评奖。
第四十一条 女职工怀孕、分娩时所用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后,婴儿一周岁以前,其所在单位应保证其哺乳时间。
女职工生育后满法定假即上班的,原则上安排原岗位工作。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应与女职工协商解决。
女职工生育后,因哺乳而上班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在哺乳期请长假,直至婴儿满一周岁,由单位发给基本生活费。(生活费标准由企业自主确定)
第四十二条 按月发放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用品和女职工卫生用品,经费由行政方解决。
第四十三条 企业在组织职工外出进修、业务学习、岗位培训、出国考察、挂职锻炼时应考虑有一定比例的女职工参加。
第九章 纪律与奖惩
第四十四条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规定,制定企业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五条 企业制定和修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第四十六条 企业对遵守劳动纪律、完成任务好的职工,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具体办法由企业自主确定。
第四十七条 企业对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可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依法追究赔偿责任、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按企业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企业规定制度》执行。
第十章 本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从依法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一般为1—3年)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前30日,企业和工会协商签定新的集体合同。
第五十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根据人数对等原则,联合成立集体合同履行监督检查小组。每年6月和12月对本合同的履行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双方签约代表,企业和工会双方应在7日内进行研究,并就本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协商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十一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一方提出建议,向对方说明变更本合同的条件、理由和条件。
(二)双方在7日内组织协商,达成一致后,就变更本合同有关问题形成书面协议。
(三)将书面协议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四)自审议通过之日起7日内,将协议书面上报劳动行政部门合同管理机构审查、登记、备案。
(五)将经审查确认后生效的集体合同,在7日内公布实施。
第五十二条 下列情况,企业和工会双方应主动协商变更本合同:
(一)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三)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解除,按本合同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程序办理。下列情形,本合同可以解除:
(一)企业被依法宣布破产、撤消的;
(二)工会被依法解散的;
(三)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劳动仲裁机构裁决、法院判决,本合同必须解除的;
(四)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全部条款无法履行的。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四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应承担有关责任。
(一)企业违反本合同规定,应依法承担经济责任及其他有关责任。
(二)工会违反本合同给企业利益带来影响和损失的,可按工会章程承担责任,应纠正违约行为,组织和教育职工,挽回损失和影响。
(三)对违约直接责任人,视其责任大小,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
第五十五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应对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二章 本合同争议处理
第五十六条 因本合同的内容、履行情况和不履行后果等问题发生争议,企业和工会双方应在7日内,召开协调会议,协商解决有关争议问题,协商达成一致的,签订书面协议。
第五十七条 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五十八条 在本合同范围内,涉及单个职工权益被侵犯的,工会可代表职工个人参加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第五十九条 在解决本合同纠纷之协商、仲裁、诉讼期间,企业和工会双方均不得采取怠工、罢工、停产、闭厂等过激行动。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六十条 本合同未予明文规定的事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办理;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也未明文规定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原则,由企业和工会协商解决。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生效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对劳动条件标准有新的规定的,按新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二条 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协商一方或双方首席代表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由企业和工会负责解释。解释有歧义的,按本合同第十二章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企业和工会各执一份,审查登记的劳动行政部门存档一份,上级工会备案一份。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双方签章后,自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即行生效。
企业 (盖章) 企业工会(盖章)
企业方首席代表(签字) 工会方首席代表(签字)
(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工会主席)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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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协议期限满,双方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相互免费。
第五条:协议执行期限本协议书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第六条:协议的终止。本协议因以下任何原因而终止:
1.本协议期限届满。
2.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如有任何一方欲终止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如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的条款范围内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不可抗力
因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停电、政府行为等造成双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双方通过书而后形式通知对方,本协议即告中止。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本协议及其相关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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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入职合同篇十六
:石油企业作为国有企业在逐渐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迈入市场经济后,也开始面对市场风险。在市场风险中,合同管理的风险控制是一个重要部分,而石油企业本身的特性又加大了合同管理的复杂性。石油企业必须重视控制合同管理的风险,才能保证石油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健康发展。本文主要介绍石油企业中的合同管理及风险控制的重要性,针对存在的主要风险,提出控制措施。
石油企业一直以来都是我国能源系统中的支柱性产业,在实行市场经济化后,合同管理对石油企业的健康发展开始起到更加重要的作用。虽然石油企业是国有企业,有国家政策的支持,但是在经济全球化下,金融市场风险逐渐提高,石油企业也不可避免要遇到更多风险,如果石油企业不引起重视,势必会遭受损失,所以做好合同风险管理的控制是必要的。
合同管理是指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下,企业对合同做出签订、执行、更改、转让、结束、控制、监督等行为,这些行为统称为合同管理[1]。市场中的各个企业都会对签订的合同进行管理,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维护市场的公平性,石油企业在进入市场经济后也需要重视起合同管理。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利益,而石油企业的规模大、业务量大、流动资金大,所签订的合同涉及的利益也比较大,风险也比较大,可以说合同就是石油企业业务管理的中心。
(一)系统风险。
系统风险比较常见,一般是指主要因为市场而产生的不可控风险,比如在石油企业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受到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市场风险等[2]。另外,系统风险还包括石油企业的盈利能力改变、管理层因为客观因素导致的变更等,增大了控制合同管理风险的难度。
(二)监督风险。
监督风险对合同风险管理有较大的影响,主要是在合同签订后。石油企业没有及时对合同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导致出现经济和管理风险。另外,还包括石油企业没有意识保护合同履行的正当性,也没有建立调整和控制机制管理合同的执行,没有将合同条约履行到位,导致石油企业的合同没有达到预期作用。
(三)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合同涉及法律方面的风险,如果石油企业签订的条约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所签订的合同就会被认为是无效的,比如石油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了关于资金融资的借贷合同,如果合同内容设立不全就是无效合同,造成石油企业的资金风险。另外还有一种法律风险是如果签订了有法律问题的合同,可能会损害石油企业和合作企业的经济利益。
(一)控制系统风险。
石油企业控制合同管理风险的基础就是控制系统风险,其具体的措施有:(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石油企业将合同运行的过程包括前期调查准备、签订、履行、中途变更及合同失效等与风险管理有效结合,以追求石油企业最大化的效益为目标,考察合同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并对合同的运行做出评估从而应对各类风险;(2)石油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必须从自身实际出发,并对当下的市场情况做详细考察,比如石油价格的波动情况、市场对石油的需求等等,从而制定出最有利于石油企业的合同。
(二)加强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
对合同的履行过程进行监督对任何企业都是重中之重,对石油企业控制合同管理风险也是如此。合同的履行管理包括条约的具体实施情况、变更管理及违约管理等等,涉及的因素比较多,需要加强管理,具体的措施包括:(1)合同条约的执行交由基层单位实施;(2)对合同实施情况的审查交由机关业务部门来做;(3)合同实施的结果交由合同管理部门审核和抽检;(4)合同的真实状况需要审计监察部门做监督;(5)石油企业的分公司定期进行合同的全面检查,一般是以半年为期;(6)集体企业将书面形式的合同履行情况每月上报,便于监督部门审查。
(三)提高法律意识。
法律是保护合同运行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石油企业控制合同管理风险的核心,因此必须提高法律意识。首先,石油企业要以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标准,判定合同的签订和实施中有没有存在风险;其次,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审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点,并做出严格的控制。第三,石油企业要对合同的各种知识了然于心,比如合同的标准化文本、合理的违约责任、如何检查合同条款、关于合同的法律等等,有效控制合同管理的风险[3]。
在我国国民经济不断增长的当下,石油企业也在加入市场经济后快速发展,但是也面对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必须做好合同管理的风险控制。针对不可控的系统风险、监督风险和法律风险,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减少合同管理风险对石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有效提升石油企业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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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入职合同篇十七
中国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____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_国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第二条以上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它有关法规,同意在_________建立合资经营企业。
第三条合资经营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企业),英文名称为:_________,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第四条合资企业是经_________(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成立,并在_________登记注册的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件规定。
第五条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企业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亏损。
第六条合资经营的宗旨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积极研制、开发和生产国内外市场适销产品,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七条合资企业经营范围。
1.生产_________产品;
2.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3.研究和发展新产品。
第八条合资企业的经营规模为:
1.合资企业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____。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___。
第九条合资企业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或外币_________)。
第十条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或外币_________)。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资双方的出资方式:
甲方:现金_________元,建筑物折_________元,机械设备折_________元,土地使用权折_________元,工业产权折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乙方:现金_________元,建筑物折_________元,机械设备折_________元,土地使用权折_________元,工业产权折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合资企业注册资本由合资各方按其出资比例自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一次性投入(或分期投入)。
第十四条合资各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务。
甲方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资企业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按第十、十一、十二条规定如期出资;
3.办理申请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4.组织合资企业厂房和其他配套设施的设计、施工;
5.协助办理外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6.协助合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迅设施等;
7.协助合资企业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8.协助合资企业招聘当地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9.协助外方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暂住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
10.负责办理合资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2.协助合资企业办理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3.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4.培训合资企业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5.负责技术转让的外方应负责合资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6.负责办理合资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同意,由合资企业与_________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培训人员等。
第十六条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的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交;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使合资企业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七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资企业的直接损失。
第十八条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销售额的_________%。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期限。
第十九条合资企业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_________年。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资企业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
第二十条合资企业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_________%,内销部分占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由合资企业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_________%;由合资企业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合资企业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资企业直接销售。
第二十三条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资企业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合资企业的产品使用的商标为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合资企业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企业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长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是合资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企业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下列事项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
1.合资企业章程的修改。
2.合资企业的中止、解散。
3.合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减和转让。
4.合资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对于其他事宜,可采取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决定。
第二十八条董事长是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权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在企业法定地址所在地举行。
第三十条合资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_________人,由甲方推荐_________人,乙方推荐_________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_年。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三十三条合资企业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合资企业委托_________方在国际市场先购设备、材料等物资,其他方有权参与选购。
第三十五条合资企业从国外市场购买的设备、运输工具、原材料、配套件等,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提交中国商品检验机构检验。
第三十五条合资企业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筹建处由_________人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_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筹建处在工厂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四十条合资企业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资企业和合资企业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合资企业的职工有权依法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合资企业应按规定为企业工会提供经费和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四十二条合资企业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合资企业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四条合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五条合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会计制度、财务管理规定,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制定本企业的会计制度。本企业的会计制度须报_________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合资企业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乙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十七条合资企业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
第四十八条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四十九条合资企业按规定向当地税务机关、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如实报送季度和年度会计报表,并向原审批机关抄报年度会计报表。
第五十条合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依照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统一标准,如实提供统计资料,报审批机关、统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备案。
第五十一条合资企业的期限为_________年。合资企业的成立日期为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资期满六个月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资期限。
第十六章合资期满财产处理。
第五十二条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合资企业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三条合资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资企业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五十四条合资企业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规定办理。
第五十五条合资企业应自行解决外汇收支平衡。
第五十六条合资企业对甲方或乙方提供给合资企业的一切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资企业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合资企业的全部高级职员,职工将与合资企业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对在他们就业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其他技术予以保密,这种保密协议可包括在劳动合同内。
甲方应对合资企业或乙方对其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其他技术保守保密。未经乙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披露。
乙方应对合资企业或甲方对其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其他技术保守秘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者披露。
第五十七条合资企业、其任何雇员、甲方和乙方在下列情况下,不承担保密义务:
1.保密资料的*漏非合资企业,其任何雇员,甲方或乙方的过失而已经为公众所知。
2.保密资料为有*漏权的第三者提供。
3.如果合资企业、其雇员、甲方或乙方将保密资料*漏之前,已为第三者完全掌握的。
第五十八条合资企业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散:
1.合资期满,不再延长。
2.合资双方一致认为提前解散合资企业于双方有利。
3.合资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4.因外汇支出持续超过收入,虽经双方努力仍不能改变,以致无法继续经营。
5.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经营。
6.合资企业未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的。
7.合资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8.合资的任何一方或合资企业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或财产被国家没收或征用。
9.合资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终止合资合同。
第五十九条合资企业宣告解散时,合资企业依法进行清算,清算期限、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组织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监督执行。
第六十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产业政策要求,合资企业的经营范围变更、分立、合并、注册资本的增减、转让或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必须经合资各方同意并签署书面协议,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十一条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应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十二条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三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三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六十四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六十五条合资企业使用的场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所有,应向中*政府缴纳使用费。
第六十六条合资企业租用场地_________平方米,租用费为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币)/平方米,租用费缴纳方法,期限要根据_________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合资企业租用_________方厂房、仓库暂定为_________平方米,租用费定为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币)/平方米,按使用面积计取,水、电、汽设施租用费每年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上述三项费用列入产品成本。
第六十七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六十八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六十九条对本合同或合资企业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企业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第七十条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_________国_________仲裁协会进行仲裁。
第七十一条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七十二条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企业的章程所规定的其它事项。
第七十三条仲裁时使用语言为_________。
第七十四条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七十五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七十六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七条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十八条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合资各方各执_________份,合资企业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十条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合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_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企业入职合同篇十八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授权乙方限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区)区域内作为甲方产品的`独家经销商,甲方不再向另家供货,从而保证乙方独家销售权。
二、业务办理方式:现款现货,货到先付款后提货。运输交货方式:代运制交货(只限长途)。乙方提货额达_________元。甲方负责组织货源。
三、甲方按各不同品种瓶、盒上明确标明的产品执行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四、乙方对销售困难的任何_________白酒品种在保持产品原样的情况下,享受调换、退货、退款的选择权,从而维护乙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退货调换品种时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所在区域内经销_________白酒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专卖、税务、工商、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等)和经营风险都由乙方自己承担。
六、乙方必须严格按约定区域、价格销售,不准跨域降价销售,
第二次甲方取消乙方该品种的经销资格;。
第三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扣除乙方所有提成奖励。
七、乙方自合同签定之日起3个月内如月平均销售额达不到(_________)元,甲方有权自行终止本合同。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
第一批货物交付后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入职合同篇十九
合同是企业对外沟通的桥梁,是企业发展的命脉,更是法律风险的风口所在。能否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对于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加强合同管理可以最大限度地防范和降低企业的法律风险,避免和减少合同风险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同时,还可以优化企业成本,稳健企业的运营环境,为企业经营管理保驾护航,有效提升企业市场竞争优势。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加剧,企业经营的法律环境变得日益复杂,契约经济与法治经济的理念也逐步的融入企业的各项管理中。企业必须加强对合同的规范管理,以适应企业内、外部不断变化的环境,充分发挥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防控的作用,避免因合同管理而给企业造成损失。合同管理,是指合同当事人为实现合同目的,根据自身具体情况,依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合同准备、谈判、签署、生效、执行、变更、解除直至纠纷解决、权利救济的整个过程中所进行的一系列民商事法律行为及管理行为。
根据合同涉及的业务流程,依次在合同招投标、合同订立和合同履行三个主要的环节识别了16个风险点。
2.1合同管理往往仅限于合同审查,缺乏全过程管理
合同审查只是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一部分,虽然在实际工作中占据着合同管理工作的大部分时间,但合同管理并不等于合同审查。但在大部分企业里合同管理往往只局限于合同审查,缺乏对合同的全过程管理。如,对所签订合同涉及的相对方的信用评估,缺乏有效事前管控;对已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缺乏有效地过程监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了抢得订单存在着大量的先干后签的现象,对于此类合同,合同审查就形同虚设,无法起到合同审查的事前监督作用,无法有效地防控其存在的法律风险,无法使企业的经营行为纳入到有效的风险管体系中来,加大了企业的法律风险系数。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不仅存在于书面的合同中,也存在于合同之外,如合同相对方履约能力的降低、合同履行过程中主体和内容的变更及合同欺诈行为都会给企业的经营管理带来法律风险。
2.2对合同管理缺乏深刻认识,部门、人员配备不合理
当前,有些企业还不能从战略的高度分析和认识合同管理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意义,缺乏对合同管理职能的重视,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甚至有些企业对于有关合同管理工作往往会放到企业中的综合办公室或企管计划部中由一个人来负责;没有建立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和规范工作程序,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企业的法务部门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处于比较尴尬的境地,其主要表现有:首先,无法介入日常业务和管理活动,找不到从“救火”到预防的有效途径;其次,在合同审查中提出的问题和审查的周期往往被业务部门视为迅速完成业务的绊脚石;最后,内部法务工作的深层次价值受到质疑,法务部门不断地被事务化、被动化。由于对合同管理部门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不合理,合同管理最终就仅仅成为了合同审查,被动地成为流于形式审查。
2.3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
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还没有充分利用好信息网络资源,相互协调、配合机制也不完善,对于合同履行中的进度控制、问题解决等都产生了不利影响。由于日常合同管理工作缺乏信息化手段的有力支撑,已严重制约合同管理工作的精细化,其主要表现为:
(1)由于每年签署的合同类型多、数量大,对合同签订、审核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控制的难度较大。
(2)由于合同管理缺乏信息化手段的有利支撑,对合同相关的统计分析效率低下,无法对各类合同建立风险评估机制,难以提前采取应对措施,防范法律风险的发生。
a公司是一家国际化大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涉足轨道交通、风电、工程塑料、绝缘材料、环保水处理、汽车等行业,预计“十二五”末销售过百亿,该公司采用事业部制管理方式,其中主营轨道交通减振和风电减振行业的甲事业部历年来在营业收入、回款、利润等方面都是公司的排头兵,在经营管理方面业绩显著。该事业部约有300家客户和320家供应商,客户、供应商规模参差不齐,属性各异,即有大型国有企业,有小型代理商企业,也有个体户,但历年来合同纠纷甚少。甲事业部的合同管理模式如下。
3.1建立合同管理的组织保障
设置专门的部门和人员牵头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综合管理,使合同管理逐步向合同审查前、审查后延伸,把合同管理与企业的综合计划、绩效考核、各部门间职责协调结合起来,该部门需履行以下职能:
(1)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奖惩。
(2)参与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查和审批,规范合同文本,制定示范合同文本库。
(3)定期对合同履行、变更、解除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合同纠纷。
(4)开展合同签订、履行、协商、联络等环节证据的留存与收集工作。
(5)定期分析和提炼合同法律风险点,撰写合同管理年度报告。
(6)进行合同风险管理策略和危机预案的制定工作。
3.2建立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系统
信息技术是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其快速的数据传送、准确的分析统计和全面的跟踪功能可以在日常的合同管理工作中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借助网络信息技术,加强对合同的动态控制管理、提高履约率是合同管理工作的当务之急。公司按照“集权决策、分权管理”的原则,建立了一整套合同管理部门统管、各职能部门分管、具体承办人专管、上下成线、纵横成网、相互协调配合的公司内部合同管理体系,使合同管理工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落到实处。合同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
(1)签约相对方管理。在对方当事人信息中,把对方当事人的营业执照、资质情况,许可证、履约能力等背景资料一并纳入程序管理,为谈判、合同签订等提供依据,以防止诈骗合同,合同主体不规范等情况发生。
(2)合同流转功能。合同流转功能自动地将合同处理事务传递给有关职能部门实施工作流管理,使审查人员能随时签批合同文件,获得有关合同信息和背景资料。合同审查审批签转表详细记录项目编号、合同编号、名称、基本情况、类别、价款、谈判成员等合同基本信息以及审查审批各个环节对合同文件提出的修改意见,由合同经办人实施修改,便于日后查询,理清责任。
(3)合同履行过程展现功能。可将合同对应的发货信息、开具发票、收回款项、对方签收、合同变更、相对方评价等以合同编号为维度进行展现,提供了全流程监督功能。
(4)合同统计、分析功能。可按合同承办部门、合同性质、合同编号进行合同数量和合同金额的分类统计,并可按月、季、年来统计。每个合同都有唯一编号,查询方便,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提供了有效工具。
(5)合同标准文本库功能。为方便管理人员快速编写合同而设置的常用合同范本,包括公司常用合同标准化文本和国家、行业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范本门类齐全,规范有效,即最大程度地减轻了经办人员录入的工作量,又降低了法律风险。
(6)转授权功能。人员职位、授权权限变化和人员调动、出差等情况,都可以通过转授权功能予以解决。
(7)合同归档、查询功能。有关人员可在权限范围内查阅合同相关资料。
合同管理已成为企业运作法治化的标志,加强企业的合同管理对于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减少经济纠纷,加强企业内部控制、依法订立并履行合同、提高合同履约率、促进企业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监控企业的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水平、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合同管理必然贯穿于合同签订前的事前防范、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事中控制及事后补救的.整个过程。通过加强企业合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与事中控制,可以从根本上减少法律纠纷、防范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保障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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