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读书范文(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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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读书范文(18篇)
时间:2023-12-09 06:28:08 小编:笔尘

大家可以尝试一些有趣的活动,比如读书、旅游、参加社交活动等,以充实自己的生活。用简明扼要的标题概括内容,快速吸引读者的兴趣;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知识。

我很喜欢读书篇一

“初中作业量增加了,我们把口琴停了吧!”妈妈不容商量地对我说。我知道,妈妈是心疼我才想让我放弃口琴。

想起六年前,我才是个幼儿园的小不点,听到口琴中传出的优美旋律,觉得太神奇了,便缠着妈妈说要学,妈妈说,口琴是小乐器,不会被人关注,但我坚持要学,她问:“真那么喜欢吗?”我坚定地回答:“没错,我很喜欢。”

任何乐器的学习过程都是艰难而枯燥的,口琴也是如此,为了提升速度,反复练习快速爬音,嘴唇要不停地在口琴上左右移动。冬天,干燥的嘴唇碰到冰冷的口琴,常常被黏住,有时甚至磨出血来,但即使如此,我仍然坚持着,因为我自己的那句承诺:“没错,我很喜欢。”

“妈妈,我可以少休息,但不能放弃口琴。”我抬起头满眼泪花,却坚定地看着妈妈。

“你就那么喜欢吗?”

“没错,我很喜欢!”只有坚持过,艰苦过,享受过才会收获真正的喜爱;而人的一生,若能有一样真正喜欢的事物一直陪伴,将会多么幸福。我一定会将我的喜欢坚持到底!

我很喜欢读书篇二

六年前的暑假,天气一样的热。树上的蝉聒噪的叫着,没有一丝风。小小的我和妈妈一起拎着那个重重的大包,一层一层地爬上书法班教室的楼梯。“从今天开始,你就要接触一门全新的艺术――书法了。”妈妈顿了顿,我开始有点期待了,“虽然练字的过程可能有很辛苦,但是,如果你能坚持下来,那成果将是不可估量的!”我向往又惊奇地睁大了眼睛,书法之路也就此启程。

蝉鸣声声依旧,时光飞逝,转眼,我升入了初中。因为课余时间变少,书法的装备也被我放在房间的角落,渐渐遗忘了。课业变得繁多,每天都被各种任务塞满,但我并不觉得很充实,心里有一块地方空空落落,仿佛缺了些什么。终于,在蝉鸣停后的六个月,我又郑重而又小心翼翼地一件件掏出陪我走过童年的书法用品,摆在桌上。

冬日的斜阳暖洋洋地洒下暖色调的光辉。狼毫笔尖触上了墨汁,瞬间笔毛舒展开来。笔已用了很久,上面“古艺笔庄”几个字已有些磨损,笔根已变成了深灰色。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蚕头燕尾,知白守黑……”我点了点头。笔尖轻触纸面,墨汁渐渐晕染开来。我像见了故人一般温暖而又感动。藏头护尾。蚕头燕尾。知白守黑。那本用了太久的字帖在手边,仍忠实记载着惟永寿二年发生的一切。字迹填满了白宣纸上的红格子,也填满了我心中的空空落落。墨迹还未干,在夕阳下显出星星点点的金色光辉。

我记得老师曾问过我是不是很喜欢书法。当时我告诉老师,说我还要再写一段时间。现在,我可以很确定的回答:“没错,我很喜欢!”

窗外知了依旧开着夏日的音乐盛宴,盛夏的阳光骄傲而热情。铺纸,沾墨,提笔,落笔,下一个夏天,我依旧还在。

我很喜欢读书篇三

这个冬天,没有下雪,可依旧很冷。冷到了心底。

这个冬天,依旧如那个冬天,没有给我惊喜。

这个冬天,很颓废,很堕落,因为你、上了n+1个通宵,因为你、喝了n多酒,因为你、抽了n+1包烟,为了你、逃了n+1节选修课,为了你、苦苦寻求那一本书,为了你、流过泪...有很多因为你、为了你。这一次这一天不再因为你、不再为了你,只为了我自己,把颓废、堕落,戒掉,最终,把你也戒掉。今天,从此形同陌路,不再留恋,把你从我的心里慢慢移除。

这个冬天,很快乐,很美好,因为我们,也有过一段共同走过的路,有过那么一点回忆可以回忆,有过那么一段没有结局而心痛的追求,有过那么一些我要记住的东西......

这个冬天,又长大了,更加成熟了,终于知道那种真正心痛的滋味,终于知道喜欢的就应该去追求,终于知道不该轻言放弃的:最终虽是笨拙的做了那些我心中早有过的承诺,但没有了遗憾。也终于知道其实人生中的放弃,也是人生当中优雅的转身,也终于知道付出过其实也会没有收获的时候,也终于知道放弃你,地球照样转,我照样好好活,可以比你更幸福......

这个冬天,很失败,很愧疚,失败在没有好好珍惜,失败在没有好好读书、多去图书馆;愧疚在没有听爸妈的话,愧疚在让父母担了心。

这个冬天,特别的想家,想念亲人,可能因为一年没回家了,可能因为受到一点不算伤的伤吧。

这个冬天,特别想回到过去,那时天真、没有烦恼,可人总会长大;特别憧憬未来,好想现在就毕业出外面闯荡,只为家里,不想其他。

这个冬天,我现在在看已经看了两遍的《平凡的世界》,在那个时代,孙少安,放弃了自己的所爱,固守了一个农民的那片土地,完成了一个超越农民的愿景,铸造了一片农民的乐土;孙少平,不甘那一两亩黄土地,勇敢的追逐自己的`梦想,追求和珍惜他的所爱,看似农民其实不然的,揽工汉、煤矿工,即使再苦、有再多的机会脱离它,但他依旧只用自己的那双手处在只属于他的那片天地。人生总是有先苦后甜、先甜后苦两种,他们属于前者,因为他们有着自知之/明的朴素和勇敢。想想,和他们的命运相比,我那么一点悲伤又算得了什么呢?想想我为了一姑娘就这样,我真的有点懦弱。他们的成功、幸福,照样,我也可以去为我更好的明天奋斗努力!说实话看完这本书唯一的遗憾就是“田晓霞为什么是这样的命运?”。

这个冬天,crymeasadriver《悲伤逆流成河》、还有《沙漏》,那时和超哥互相看和交流这些书中内容,而如今悲伤有了,真的需要沙漏来慢慢流逝。

这个冬天,过的很慢,没下雪的兰州其实真的更冷。

这个冬天,还在继续,可依旧没有给我惊喜。

这个冬天,我很喜欢。其实在四个季节中我最喜欢冬天,因为我出生在冬天,那时下着大雪。可笑的是冬天并没眷恋我,没给我带来什么惊喜。

这个冬天、明年的冬天、后年的冬天,十年后的冬天......会是什么样子?

我想:若没有惊喜,最起码我可以过的很好,过的幸福,家里会变得更好、更幸福!!!

我很喜欢读书篇四

我还喜欢黑管吗?我不止一次问自己。随着年龄的增大学习负担也随之越来越重,与此同时,黑管的级别越高,曲目就越难,在黑管上花的时间更多。我要放弃吗?放弃了会感到痛苦吗?!

与黑管相遇是一次学校乐团的演出,黑管的美妙声音迷住了我:低音如泉水呜咽,高音如百灵鸟啼叫,颤音如波浪起伏,吐音如机枪扫射。我陶醉在乐声中,忘返流连。之后,学校凑巧要招收新黑管队员,我毫不犹豫地报名了。见我如此迅速地做出决定,妈妈问我:真的喜欢吗?要坚持的。是的,我很喜欢。年少的我点点头,坚定不已。

学黑管的过程道阻且长,一开始只练基本功。第一次练习长音时,老师让我能吹多久就吹多久,我一开始气定神闲,之后却感到胸腔紧胀,气息不足。最后的时候,拼尽全力的我声音开始不平稳,身体也不停抖动,全身的氧气似乎都被抽空,撑不下去了。放下黑管,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呼吸到新鲜氧气时,宛如重获新生。还记得有一次我吹吐音时,因为舌头接触哨片尖过多而破了一个小口子,起初并未察觉,吃饭时感觉舌头特别痛,才发现原来破了一个小口子,此后的几天我都食难下咽。心中多少次后悔不迭,暗骂自己为何没考虑到这些困难!

渐渐的老师开始教我吹乐曲了,在吹乐曲的同时,我也能感觉到了清灵的乐声正洗涤我的心灵,让我找到那份简单的爱,从此,我将吹黑管视为一种享受,在小学五年中,我获得了五级,七级和八级证书,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欣喜和成就感。

你还喜欢黑管吗?这是来自内心对我的拷问。没错,我很喜欢!我大喊了出来,这是一种回答,这也是一种对黑管的那份爱。

如果人有了一个目标,却没有坚持去实现它,便也有无法达到的远方,它绝不仅仅是初见的惊艳而是漫长的坚守,必须倾注毕生之爱。漫长的坚守或许会辛苦,但是放弃一定会痛苦。待坚守,且看惊艳。

我很喜欢读书篇五

“我还喜欢古筝吗?我真的该放弃吗?”我不止一次这样问着自己,望着手边因为太用力而崩断的琴弦,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思绪随着时光穿梭,回到了我初见古筝之时,那时,桂花正开的旺盛,空气中都弥漫着香气。一位女子正坐在桂花树下,手指在琴弦上飞舞,琴声像泉水叮咚,但又带着忧伤,好似那山谷的幽兰,却也不少那份气概,让我深深陶醉其中。我回过头对妈妈说道:“妈妈,我想学这个。”

刚开始学的时候,是苦的,是累的。孩童坐在琴凳上,挺直了腰板,手指不断地在琴弦上舞动着,练习着最基本的指法,琶音,遥指,轮指,期待着自己能够弹出像记忆中那位姐姐一样的美妙乐曲。

多少次,为了老师的一句夸奖,为了聚光灯下的那次演出,五六个小时不知疲惫,手指磨出水泡,一碰东西就会有钻心的疼痛。夜色降临之时,房间的灯依旧亮着,从房间内传出悠扬的琴声,额头上的汗一滴一滴落在琴上,有几滴糊了我的眼睛。连贯的遥指和轮指,没有杂音的勾托抹托,将从小没有受过苦的我,磨炼成了一个真正的舞者。曲子中的一段单独拎出来练,练得手指酸胀,眼睛发花,一首乐曲弹了成千上万遍。老师叹息的语气,无奈的摇头,我的心跌倒了谷底。

“我该放弃吗,我还喜欢吗”不,我不会放弃的,我很喜欢古筝。我不愿意我的热爱因无法坚持而不得始终。

没错,最终我还选择了继续,我再一次坐在琴凳上,重新带好指甲,窗外的阳光洒在我的身上,窗外的桂花正开的旺盛,香气弥漫入房间里,我的心沉寂下来,再次弹起那支熟悉的曲子,手指再次拨动琴弦,奏出美妙的乐曲。眼前的景色似乎不再是房间的景,是连绵群山之间的潺潺溪流,流向山脚,永不回头。

因为幼年时期的那份心动,那份渴望,我守护了十年,它也深深烙印在了我的骨子里,成为永远不会随时间褪去的坚持与热爱。

没错,我很喜欢古筝,以前是,现在是,将来也会是。

我很喜欢读书篇六

书是人类文明的“成长果”,是开启金色只是大门的钥匙,书——————伴随我们成长,教会我们生活,还能学以致用。

我家有很多书,厚厚的《民间神话故事》,薄薄的《谚语》和不薄不厚《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从书中我知道了很多名言,谚语道理还有歇后语。

有用的书就像教会我们有用的道理,告诉我们做人,做事,做榜样。自理,谦让,真,善,美,丑,过了不久,我养成了一个我爱读书,我身边的人也爱读书,书中的只是无穷无尽。

冰心奶奶曾说:“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小时候我们要认真学,早学。不然长大会后悔,想学已经太迟了。

读书吧,书中的智慧不会停留,书中的只是无穷无尽。书———————是一位沉默的老师,她肚子里的学问可不少呢!

我从书中“听”到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对我这少年好似永无止尽,但生活处处有书籍的身影。

我爱读书,书中的憧憬好似我身临奇境,我读书时会全神贯注地投入到书籍里面去。

我很喜欢读书篇七

我喜欢画画,坐在学习桌前,一个人静静的在雪白的纸上画出可爱的小猫、调皮的小狗。

我喜欢游泳,我叫齐所有的小伙伴,当她们到来时,我纵身一跃,跳进了泳池里,和她们快乐的玩耍。我喜欢天上飘忽不定的风筝,它们各式各样,红的、白的、黄的、紫的;它们有雄鹰的、蝴蝶的、鸟儿的、它们像夜空中的星星数也数不完!

我喜欢音乐。一个人拿着手机,坐在沙发上,静静的听那优美的音乐。

我喜欢夏曰的雨天。拿起一把椅子和一本书,坐在家门口的房檐下,一边看书,一边听那“滴嗒嘀嗒”的雨声。

我喜欢冬曰的雪。在静静的夜晚无声的飘落,汽车在雪中那咔咔的的响声,美妙极了!

我喜欢花,在山坡上开满了那不知名的野花,它们在春天绽放,为大自然增添了一份色彩!

我喜欢秋天里的枫叶。它们个个都好像喝醉了酒,每个都涨着红彤彤的脸……我还喜欢那连绵起伏的芦苇丛,它们挤在一起,像一张绿色的毛毯,让我看了都想去躺一躺!

我热爱生活,我也喜欢在我心目中充满那么多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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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读书篇八

公园里有许多景物都十分优美,但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还是在炎热的夏日中亭亭玉立的荷花。

夏日的烈日烘托着大地。一眼望去,水中立着几位眉目清秀的少女,它们姿态万千,有的还在含苞待放;有的绽开了两三片花瓣,睁开了眼睛;有的花瓣全绽开了,一个金黄的小莲蓬便露了出来……当一阵风吹来,平静的“大镜子”上几位穿着粉红色舞裙的荷花小姐便跳起了优美的舞姿,让清香满池。

初夏来临,荷花总是抢在第一个钻出平静的湖面,虽然只不过是一个尖尖的小花苞,却还是招引来了一只只飞累了的小飞机——蜻蜓。“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它们落到一朵朵才露尖角的荷花上,垂下了两对轻盈的翅膀,如痴如醉地欣赏着一朵朵含苞待放的荷花,嗅着她们淡淡的清香。这些少女可真是让人眼明神爽呀!

当然,在我读了“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这句诗句后,我便对这朵朵清秀的荷花有了新的认识。它不像迎寒绽放的菊花那么的坚强,不像金灿灿的迎春花那么引人注目,更不像芬芳醉人的`桂花那么沁人心脾,但她却是那么的高洁。虽说是从黑乎乎的淤泥中钻出来,而当它抬头时却是那么的洁净,那么的美丽,那么的清新,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一位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它不受任何人的影响,俗话虽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可这句话用在它身上却不适合。

我爱荷花,我真想做一个像荷花一样高洁的人!

精彩点评:对于荷花的美,小作者花了很大篇幅去极力渲染,动静结合,侧面烘托,这已让我们为之沉醉!但小作者却自然将笔锋一转,来展现荷花的高洁、脱俗,让这优美的形象更多了一层意蕴!

我很喜欢读书篇九

我喜欢旅行,有一句话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旅行能够增广见闻、认识文化,旅行是让我最欢乐的事。

我去过很多地方旅行;我喜欢在海边抓鱼和螃蟹,去海滩玩水嬉戏,泡冷泉、吃将军茶叶蛋,并去参加童玩节,里头的游乐设施应有尽有,十分趣味!每次旅行都有我亲爱的家人陪伴,让我十分欢乐!

旅行让我受益良多,可是,我也看到美丽的海洋被破坏,妈妈告诉我:“由于环境污染,鱼儿的数量越来越少,珊瑚也很多死亡。”我们要好好爱护大自然,不要乱丢垃圾,别让美丽的景色消失,让我们大家一齐努力,营造美丽的环境,能够尽情享受欢乐的旅行。

我很喜欢读书篇十

我想去旅游,我喜欢漂泊,喜欢探索。

我想去旅游,我想去海拔四千米的青藏高原,感受布达拉宫的庄严与圣洁。系上一条雪白的哈达,喝一碗咸香的酥油茶,站在辽阔无垠的草原,望着澄澈明净的苍穹,听着那首熟悉的《天路》,心中充满无限遐想。

我想去旅游,我想去音乐之都维也纳。听着音乐,闻着花香的芬芳,悄悄地找一个古朴的小酒吧坐下。点一份烤得流着油的烤猪排,让侍者拉奏一曲波尔卡,或许心境也能随之愉悦。

我想去旅游,我想去拥有最高大楼的迪拜。感受、学习艺术大师们在那儿设计出的一幢幢大楼。或许它们没有卢浮宫、希腊神殿那样拥有过一段悠久的历史,但它们是具有现代气息的、独一无二的。

我想去旅游,我想去低地之国荷兰。去看成片成片的郁金香,去看憨态可掬的奶牛,去看成群结队的风车,去看一条又一条清澈的运河,去看一望无际的草原。摘下朵郁金香,轻轻放入水中,在那里回归宁静与自然。

我想去旅游,我想去看大海。我想去拍一组照片,除了大海,还是大海。看着那苍茫的、蓝莹莹的海面,就不禁想起海子的诗:“我想拥有一座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温润的海风拂起,我感到前所未有的`舒畅,我要把它放在心底,永久珍藏。

我想去旅游,让心灵拥抱自然,回归自然。

我很喜欢读书篇十一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清晨,我坐在小小的书桌旁读书,回忆着当初遇到书时的情景。

上小学之前,妈妈经常一边看着书,一边讲着书中的故事。那时的我还小,一个个陌生的文字让我感觉不好玩。我还没喜欢上读书,但我喜欢听妈妈讲故事。妈妈告诉我,那些好听的故事,都是来自于图书里。

图书里的世界真的那么神奇?一年级的时候,我随手拿起书架上的一本《童话故事》,当时就想看看里面漂亮的图画,可谁知道,这一看竟然入了迷,我津津有味的读起来,沉浸在我的童话世界里:英俊的王子、美丽的公主、邪恶的巫婆,善良的小矮人……就这样,我爱上了读书。

自从喜欢读书以后,我改变了很多——小小的我有些怕黑,却“勇敢”的走进了地下室;从前最让我头疼的流浪狗在挨饿,我竟然可以善良的像个公主一样给它喂食。

读书不仅能改变自己的性格,还可以给我带来朋友。我有好几个朋友都是因为喜欢读书而认识的。我们经常在一起讨论某本书中自己喜欢的段落,讨论作者怎么会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可以把故事写的那么精彩。我们幻想着自己也能成为作家,写出好的作品让大家来读,为了这个梦想,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

读书给我带来了惊喜读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从读书中增长了智慧。

我很喜欢读书篇十二

我很喜欢秋天,它不像春天那么欢快、活泼,也不像夏天那么炎热,更不像冬天那么严寒。登录,你也可投稿。

秋天无处不在,我们在田野里找到了秋天,金色的田野里沉甸甸的谷粒把稻穗压弯了腰,正等着人们来收割呢!我们在果园里找到了天,果树上结满了又大又红的苹果、黄澄澄的`橘子。又香又甜的气味弥漫在空气中。登录,你也可投稿。

我们在小区里找到了秋天,一棵棵桂花树上开满了一簇簇米粒般大小的桂花,那桂花独有的香气,充满我们整个小区。色彩斑谰、争奇斗艳的菊花也盛开了。登录,你也可投稿。

在风里找到了秋天,秋高气爽、凉风习习,风吹到脸上感觉有一丝丝的凉意,预计着冬天快要来到。在雨中也找到了秋天,那轻柔的雨丝夹杂着层层凉气,更显出秋雨别具特色的韵味。登录,你也可投稿。

秋天是一个丰收的大舞台,黄菊吐艳、丹桂飘香,这才是秋天的面貌。秋天,带给我们是一幅美丽的图面,带给我们的是一幅快乐、丰收的图画。登录,你也可投稿。

我很喜欢读书篇十三

我喜欢我舅舅的幽默,喜欢我舅舅的风趣,喜欢我舅舅的踏实。今天小编就来分享舅舅,我很喜欢你作文,请各位读者好好欣赏和借鉴。

我们在城市里长大,没有见过农民,对于农民的印象似乎也不是多好的。我舅舅就是广大农民中的一员,但是我很喜欢他,他是我最喜欢的人了!

舅舅从小家境贫寒,没读过圣贤之书,长大后自然就成了农民。因为家里穷,不识字,也就没有媳妇。最后妈妈托了好多人才给舅舅说了一个“媳妇”,可这个“媳妇”是个痴呆人,啥都不会做,还得让舅舅伺候着!家里多了一张嘴,当然也就要多出一分钱,而舅舅又患有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症,遇上下雨或阴天床都起不来!可他就是硬撑着支起了这个“家”。

几乎每年夏收和秋收的时候,妈妈都要带我去帮舅舅家收麦子和玉米。每次去,舅舅都非常热情,临走的时候,他都要塞给我一件东西。可那时候的我极其不想接近舅舅,因为他一年四季没有条件洗澡,身上有一股臭味;而且我很看不惯舅舅那一双长满茧子的手和那双出奇大的脚,所以妈妈每次带我去的时候,我都要躲在妈妈的身后;当舅舅伸出他那双手要抚摸我的时候,我都会厌恶地把他的手推开,每次都弄得舅舅非常尴尬。回家之后,免不了要受到妈妈的一顿责骂。舅舅每次给我的东西,我不到两三天就扔了,因为我不想要舅舅摸过的东西。

去年秋天,妈妈带我再一次来到舅舅所住的景村镇陶渠村。这次妈妈让我帮舅舅拾核桃,我满口答应了!我想:“不就是拾几个烂核桃吗?这还不容易”。我拿起篮子就往树下跑,开始一个一个地拾起了核桃。刚开始时,我浑身都是劲,只需十几分钟就是一篮子核桃。拾了有多半天的时候,我发现我比刚才拾得慢了,但我还是很努力地拾着。可是到了最后我只觉得两眼闪着金光,在加上长时间的一躬一起,腰也很酸疼;又过了一会,我实在拾不动了,妈妈这才把我带回家去吃饭。回到家里,只见做得是拌汤,我一见食物就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平时极不爱吃拌汤的我,今天出奇地就一口气喝了三碗,还觉得没饱。

晚上,我躺在床上,几分钟就睡着了。这个觉睡得十分香甜,一直睡到了第二天上午九点多钟。

想想,我只是拾了些核桃就累成这般模样,但舅舅呢?每天干着各类的重体力农活,一年360天,他都要每天面朝黄土背朝天,在地里刨食,汗水滴在地上摔成了八瓣!遇上收麦子的三伏天,每天都要热出一身身的汗水,身上不臭那才怪呢?而落后的农村有时连水都吃不上,就更谈不上洗澡了!

不光舅舅是这样,全世界的农民都这样!他们不辞辛劳,没黑没明的耕耘者,收获着。如果没有他们,那我们吃的粮食从哪里来?他们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是世界上最可爱的人、最高尚的人!没有他们,我们就不可能每天穿得暖暖和和的',更不可能吃个饱饭,所以我们一定要尊重农民,也不要浪费粮食,因为它们是农民伯伯一滴一滴的汗水浇灌出来的,一下一下的镢头刨出来的啊!“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李绅老先生描画得是多么入木三分啊!

如果你问我我最喜欢的人是谁,我还是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是我的舅舅。我想我是被舅舅的吃苦耐劳深深折服了,我敬佩这样一群劳动者!

我有一个和蔼可亲的舅舅。我很喜欢跟他在一起,他有一颗孩子般的心,我们这些孩子都很喜欢他。

舅舅的身材中等,有一个“啤酒桶”似的大肚子,胖乎乎的,头发齐到耳根,很可爱,像个小女孩似的。我们问他,他就说小的时候淘气,头上磕了个疤,用长头发盖住遮丑,听得我们哈哈大笑。舅舅以前当过兵,他当兵的时候没有这么胖,但退伍以后,不知为什么变得跟“胖熊”似的,可能是为了跟长头发统一吧,哈哈。

舅舅很喜欢旅游,打算带着我们一大家子人走遍“大江南北”,去年夏天,我们去了草原,那里景色优美,晚上就睡在蒙古包里,我跟舅舅挤在一个帐篷里,听他讲他年轻时的故事,别提多有意思了。我问舅舅,为什么草原上都是草啊?舅舅回答:因为草原上的羊多啊,因为有那么多的羊,所以才需要有那么多的草,这样羊就不会饿死了。我们都哈哈大笑。后来舅舅告诉我,草原上草多是由那里的地理因素决定的,是干百年以来形成的。

夏天的时候,舅舅还给我办了乐岛的年票,给我买了一套漂亮的泳衣和一个精致的泳圈,一有时间了就一整天一整天地带着我去玩,有时妈妈说他怎么整天带我去玩,都耽误学习了,舅舅总是那句话“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在舅舅的教育下,我的知识储最有了很大的提高。舅舅还给我讲一些名人的故事,告诉我他们为什么成为名人,成功的原因又是什么,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我喜欢我的舅舅,他不仅带我玩,还教了我很多知识,教会了我怎样做人,我以后要多跟舅舅学习,做一个有知识的人。

说到我最爱的人,我们往往想到爸爸妈妈。当然,我也爱他们,但我最爱的,还是我的大舅。

为什么喜欢他呢?其实我也不知道,只是觉得他给人一种安全感和幽默感。我喜欢他的臂膀,看起来总是那么结实;我喜欢他的嗓音,让人听起来觉得很舒服;我喜欢他的性格,温柔,幽默。当然,还有他那张帅气的脸。

小时候有一次住在姥姥家,我和表妹还有大舅一起睡。他给我们讲鬼故事,吓得我们直往他怀里扎。也就是那一次我才发现他的胸怀那么宽大,才喜欢的他。

我十岁那年,大舅结婚了。并有了自己的孩子,叫沫沫。每次看到他对沫沫好的时候,我的心里还酸溜溜的。有些吃醋,可他毕竟是人家爸爸呀。哪有爸爸不对自己孩子好的。我只能望舅兴叹,自己安慰自己。

前一段时间,大舅去了深圳,我给他发短信说我很想他,问他什么时候回来。大舅用了一首很著名的歌名回答我说——大约在冬季。他幽默的话语让我更喜欢他了。

从小到大,我从来没有对人说过“我爱你”这句话。现在,我要把这句话赐给大舅。“大舅,我爱你。”

我很喜欢读书篇十四

我很喜欢秋天,它不像春天那么欢快、活泼,也不像夏天那么炎热,更不像冬天那么严寒。登录作文网,你也可投稿。

秋天无处不在,我们在田野里找到了秋天,金色的田野里沉甸甸的谷粒把稻穗压弯了腰,正等着人们来收割呢!我们在果园里找到了秋天,果树上结满了又大又红的苹果、黄澄澄的橘子。又香又甜的气味弥漫在空气中。登录作文网,你也可投稿。

我们在小区里找到了秋天,一棵棵桂花树上开满了一簇簇米粒般大小的桂花,那桂花独有的香气,充满我们整个小区。色彩斑谰、争奇斗艳的菊花也盛开了。登录作文网,你也可投稿。

在风里找到了秋天,秋高气爽、凉风习习,风吹到脸上感觉有一丝丝的凉意,预计着冬天快要来到。在雨中也找到了秋天,那轻柔的雨丝夹杂着层层凉气,更显出秋雨别具特色的韵味。登录作文网,你也可投稿。

秋天是一个丰收的'大舞台,黄菊吐艳、丹桂飘香,这才是秋天的面貌。秋天,带给我们是一幅美丽的图面,带给我们的是一幅快乐、丰收的图画。登录作文网,你也可投稿。

我很喜欢读书篇十五

提笔,轻点墨汁,逆锋起笔,果断行笔,又是一回,一勒。柳体的刚劲在我笔下呈现。没错,我喜欢书法。很喜欢。

初学毛笔字,我一窍不通。面对从软笔,我手足无措。学会了握笔,写字又是鬼画符。正当我心灰意冷,将要鸣金之时,老师的一双大手出现在我面前,包住我的小手,带着我一点,一横,一竖,一勾,一提,一撇,一短撇,一捺,写下了第一个字永。虽然知道这不是我的水平,但永字那优美的样子,让我对书法有了好感。

不对。再来。背后又是熟悉而厌烦的声音。想不通啊,为什么一直让我写永这个字。悬置的手已经酸胀了,笔中的墨水逐渐干涩。而转身看那一张布满永的'宣纸,却一个个越加扭曲。老师,我练了那么久,为什么还不通过呀?到底哪里不好啊?听到我的抱怨,老师低头,指着字说:八法。只有这两个字。我领悟了:老师一直让我写一个字,是在磨练所有字的基本功。梵高小时候学画画,每天都画同一个鸡蛋,几年的坚持造就了一位大师。而我才一个星期。玻璃上折射出的自己无精打采,焦躁不安。我沉思片刻,似乎心中的什么被打碎了,化为一潭清水,平静而无波澜。我拿起那熟悉而陌生的笔,笔尖微静默中,全身投入的书写。永字八法,脑中回想,提笔。点为侧,横为勒,竖为弩,勾为跃,提为踢,撇为掠,短撇为啄,捺为折。抑扬顿挫,工整端正。这八法饱满地体现出颜体的流畅。很好,这个永进步很大。老师久违的微笑,让我找回了书法失去已久的快乐。

时光飞逝。不知不觉。以后的日子,我都会努力去写好我的每一个字,每一悬腕,回笔,精益求精。累了,就放慢速度。我追求的,已不是证书、进度,而是美的享受和自豪。我体会到了,真正的快乐。没错,我很喜欢书法!

喜爱,不是仅仅的一句话,它是要经过时间、事件的磨练后,方可得出的体会。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纸绘人生百味。

我很喜欢读书篇十六

“舞蹈团那边的事,要怎么说?你还喜欢舞蹈吗?”这句话,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我听了上百遍甚至上千遍。

九月份,我就是一名真正的八年级学生了。八年级,小初三,认为中考还很遥远的我们也有了紧张感。

思绪随着时光穿梭,一束洁白的光让我想起了幼时的情景。懵懂的`孩童穿着肉色的舞鞋,雪白的丝袜,酒红色的练功服包裹着稚嫩的身躯。望着镜中,盘着头的自己似乎像极了在舞台上高傲得像只天鹅的舞者。

一见倾心。“我很喜欢跳舞哦。”逢人就这样说。那时的我从没有想到在十年后,竟要做出这样一个两难的选择。

多少次,为了聚光灯下的惊鸿一瞥,五六个小时不知疲惫,脚底跳出水泡,连走路都困难。夜色降临之际,舞蹈房里依旧明灯晃晃,汗水凝成了珍珠,颗颗晶莹。发丝被浸透,鼻尖沁出水珠,一秒一个的下腰和十几分钟的开腿,踢腿,将娇生惯养的我硬生生磨成了不喊苦不喊累的舞者,一个动作摆了半天,胳膊发酸,双腿发痛,连腰都挺不直,一首乐曲听了成千上万遍,一套动作跳了成千上万次。老师冰冷的眼神,无奈失望的摇头,我的心都跌到了谷底。绝望地趴在地板中央,天花板上的吊灯发出惨败的光,我贪婪的呼吸身周的氧气,真想沉沉地睡过去。

放弃吗?不放弃,我不会放弃的。我怎么舍得将我的宝贝随随便便扔进岁月波涛的河流中,她曾带给过我无数希望和肯定自己的决心。

是的,最终,我没有放弃。很幸运,父母尊重我的决定。我再一次走进练功房,暖黄的灯光照例像阳光一般洒落,我的心沉寂下来,随着缓缓奏响的音乐,轻盈迈步,双手柔软地舞动,肌肉和腰身勾勒出优美的弧度。舞鞋在地板上摩擦,画出一副名画。那么平凡的舞衣,此时也化作了精美的华服,温顺地与身姿一起,温柔地在空中抚过。巧笑倩兮,若化茧成蝶,翩翩起舞。眼前的景色不再是练功房的明镜,是我独享的景色,是连绵群山之间一条潺潺溪流,清澈见底,河岸野花星星点点,宛若天间星辰。

童年偶然交织出的梦境,我用光阴守护了十年,她是我心底无法磨灭的美好。对她的爱磕磕碰碰,因而细水长流。

我便用华美的舞姿,欣赏这份热爱。相伴芭蕾,舞蹈被自我认知。在时空中点亮属于自己的光芒,岁月会留下精致的记忆。此生,以芭蕾为度。

我很喜欢读书篇十七

前天,是新年的第一天——元旦!

在前天,街上到处都充满了喜庆的气氛;每户人家里,都在庆祝着新一年的到来。

前天,我走在万荣的马路上,只见家家小店都有着活动:饭店上是买够x元送x元,商店里是买x包送x包,或打x折出售。每家每户的窗户里,都充满了喜庆的.气氛:小孩子们又蹦又跳,脸上充满了快乐的笑容;桌子上摆满了丰富的食品和零食,一家人和客人在一起亲密的唠嗑。晚上,电视节目里大部分都有庆元旦的晚会,中央6台还也以播放了建国大业这部电影呢!

元旦,意味着新的一年又开始了;元旦,意味着我们又长大了一岁!我喜欢元旦这个节日!!

我很喜欢读书篇十八

“学习打篮球已经两年了,难道要放弃吗?还喜欢吗?”那节篮球课后,老师把我留了下来,空荡荡的室内篮球场回响着老师冰冷的声音,我望着球场旁惨白的墙壁,一时无从回答。

记得那是个闷热的夏天,我和妈妈走在路上,一个人递给我们一张关于篮球的传单。当我看到传单上印着球鞋和球服的图片,看到那潇洒的投篮姿势时,我就爱上了篮球,于是立刻让妈妈帮我报名。初学篮球的基本动作和技巧是非常辛苦的,有时一个轻而易举的胯下运球,为了做得更加熟练,往往一练就一个小时;有时一个动作刚学完,衣服已被汗水浸湿了;有时投完三分球后,力气用尽了,身体像被掏空,连呼吸也无法顺畅……但在这种魔鬼般的训练下,我仍然忍受着,坚持着,永不言弃。每次妈妈续费时总会问我还喜不喜欢篮球,我总是斩钉截铁的说:“我很喜欢。”

“你还喜欢打篮球吗?”老师那洪亮的声音从我身边响起,把我拉回到了现实,曾经的那份热爱虽然早已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褪色,但它依然在我心中,现在需要我重新拾起它,重新找回那份热爱。我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是的,我还是很喜欢。”一阵风吹过,我仿佛听到了儿时般稚嫩的童音:“我很喜欢。”鼻子泛酸,眼眶盈泪,儿时的我回来了,那份热爱回来了。

如果你有梦想,就要坚持,才能在这条路上渐行渐远,达到成功的彼岸。今天就出发,我还能赶超以前的路;今天就出发,我还能弥补以前的空白;今天就出发,我还能调整心理上的散漫,毕竟我已准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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