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资金自查报告(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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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资金自查报告(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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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是一种对某个事件、问题或研究进行详细陈述和说明的书面材料。在报告中要使用清晰明了、准确恰当的语言表达。这些报告范文涉及不同领域和主题,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报告的写作方式和技巧。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篇一

根据《xxx市民政局20××年开展部分重点民政资金专项工作方案》要求,我乡针对涉及的民政资金项目资金进行逐一清理,现将自查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按照应救尽救原则,我乡严格对城乡低保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和管理,全过程公平公开,民主议定,按规公示。按照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要求,每月对人员进行动态管理。为确保低保户及时领到低保金,按时按要求对救助平台进行更新操作。20××年我乡城乡低保金由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以银行代发的形式统一发放,银行帐号、户主姓名及低保对象一致。不存在贪污、挤占、挪用、冒领、私分等情况。

为更好提供低保家庭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和实行临时困难家庭生活救助,救助对像提出申请后,我科室及时审核,经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后上报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对于申请人与银行开户人不一至的情况,严格把关,要求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申请人不能提供银行帐号的原因,及时排除冒领、私分情况。20××年及时审核医疗救助资金77人次9.1792万元、临时救助资金38人次16.99万元、散居五保医疗救助资金3人次1.9315万元,全部由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以银行代发的方式进行发放完毕。

全乡重点优抚对象1-12月补贴62.4862万元、义务兵家庭补助资金22.73645万元、60岁退役士兵1-12月补贴8.558万元、20××年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0.5万元;精减人员1-12月补贴1.44万元、高龄老人1-12月补助37.14万元,以银行代发的方式全部发放完毕,无结余。

民政协理员全年补贴3.06万元分两次以银行代发的形式全部发放完毕,无结余。

灾害信息员补贴1-6月4.176万元于20××年7月以银行代发的形式发放,7-12月4.176万元现正在进行划拨手续,于近期发放。

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服补贴0.8万元,经比选由市阳光社会服务中心承接,并按合同实施,已拨付,无结余。

20××年我乡日间照料中心修建点位两个,分别位于茶房、石碑社区,待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划款。

我乡棋盘社区20××年创建全国减灾示范社区,补贴2.5万元,经比选由市春晖社会服务中心承接,并按合同实施,已拨付,无结余。

20××年我乡棋盘社区综合减灾标准化建设,补贴8.32万元,通过登报发布比选公告,由成都市铂翼广告公司中标,按照建设方案实施,我乡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了划款,无结余。

20××年,我乡继续使用民政资金专用帐户进行划拨、支付,确保做到专帐专管、专款专用。同时,乡财政所对民政帐户进行统一管理,发放资金需经财政所、分管领导、财务管理领导、乡长签字审核后,以银行代发的`方式进行发放,做到层层审核管理、层层监督实施的发放程序,有效杜绝了错发、冒领、私分的情况发生。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篇二

根据柞监发(20xx)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民生八大工程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全面自查。经过各部门6天的自查和检查,镇政府成立了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治富担任组长,纪委书记谭道云担任副组长,财政所、经发办、民政办、计生办、计生站、劳保所、文化站、经发办、扶贫社、农技站、教育、卫生院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将各类专项资金纳入本级预算,确保资金准确到位。各部门将项目资金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按计划安排新建及续建项目资金。按要求将项目资金足额拨付到位,按标准及时将各项财政补助政策资金补助到受补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补助到人;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补助以直通车的形式直接发放补助到对象手中。

二、坚持了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单独记账、专户管理的项目资金已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现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严格的审批、兑付等各项管理制度,无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浪费资金的行为。

三、严格执行惠农资金兑付制度,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等项目资金纳入基金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合规进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管理;招投标实行备案。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民生八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计生办共兑付49544元。(优惠政策补助)。

计生指导站共兑付1160元。(手术费)。

农技站共兑付1635元。(地膜玉米补贴)。

民政办共兑付135.4606万元。其中农村低保88.0416万元,(430户,1185人);五保供养金19.4840万元(119人);安居工程13.9万元(22户);救灾款27.9350万元。

中心卫生院兑付共47.9812万元。(合疗补助)。

中心小学支付共兑付41723.77元。(两免一补)。

根据自查情况,各部门在08-09年度惠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都能及时、准确兑付到位,无挤占、截留、挪用、浪费资金的不良现象。确保各级政府民生八大工程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篇三

为进一步规范优抚、城乡低保、救灾、五保供养、农村敬老院建设等民政资金的发放、使用与管理,确保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到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身上,局总支高度重视,召开了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决定对全县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地自查自纠。

审计人员对民政局的民政资金进行全面内审、自审,查漏补缺。四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写出自查自纠报告,以书面形式一式四份于二00七年三月五日前分别上报县监察局、民政局、审计局、财政局,自查自纠报告必须有“本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资金使用、发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已经全部纠正到位,整改到位”的结论语句,自查自纠报告必须有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签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五是在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将由监察、审计、财政、民政四家联合对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抽查审计,确保各项民政资金自查自工作落在实处。

00县民政局。

00年二月六日。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篇四

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和监督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xx县民政和扶贫移民局关于开展民政专项资金自查整治活动的通知》(x民发〔20xx〕67号)的要求,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孤儿、社会定救等人员的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医疗救助、救灾、救济资金等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清理,现将20xx年1月至20xx年9月30日民政资金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乡在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无挤占和挪用情况。认真做到资金足额及时发放,未滞留、延压资金。

(1)救灾救济资金在发放过程中严格按照户报、村评(村张榜公示)、乡镇审核(乡张榜公示)的程序通过银行直发到对象户手中。并做到账目清楚,无截留、挪用、挤占和贪污等问题。

(2)五保、孤儿、社会定救等人员的基本生活费一律按文件上的名单、金额并通过银行直发。对五保、孤儿、社会定救实行动态管理,对有死亡的五保、超龄的孤儿(未上学)及时下乡入户调查核对按时上报县局,无截留、挪用、挤占和贪污等问题。

(3)城乡低保按县局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实施,做到了公平、公开、公正。实施动态管理,通过入户调查核实,取消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对该进而未进的及时纳入。并对已死亡、出嫁、就业、迁移等情况仍然享受低保待遇的,也及时清理上报县局并予以取消。按文件下达的指标和系统花名册、金额足额划拨到个人帐上,无贪污、挪用的现象。

(4)城乡医疗救助按文件严格把关,对有疑问的及时请教县局相关负责人,对不符合的做好解释工作;建立医疗救助台帐,无弄虚作假现象,按文件名单、金额发放,通过银行划账形式。

(5)优抚安置资金方面,义务兵优待金和退役士兵安置金是按文件名单,金额通过银行直发,无截留挪用、贪污问题;优抚建房按文件精神实施,没有擅自调整补助标准,也无挪用、截留现象,更无吃拿卡要的现象发生;按时上报重点优抚对象死亡核销工作。

(6)社会福利彩票资金按文件规定使用。无无截留、挪用、挤占和贪污等问题。

对相关的民政资金实施,坚持严格会计制度,对所发放资金全部登记造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每季度民政办都对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保证专户金额与账目符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民政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划拨实行封闭运行,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只有民政部门提供的花名册的信息与对象在银行登记的所有信息一致,银行才能将资金打入个人账户。极大减小了资金管理风险,有效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

使用情况公开透明,监督管理落到实处。民政专用资金使用过程中,以事实为依据,按照资金分配使用程序划拨资金,公开、公平、公正地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20xx年度下拨资金1307940元。20xx年一、二、三季度共下拨1318320元。

2、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20xx年下拨资金426140元。20xx年,现已下拨374300元。

3、五保、孤儿、社会定救人员基本生活费。20xx年孤儿生活费共下拨178992元,五保生活费251500元,孤儿、五保20xx年度、20xx年度门诊费用共计:69600;社会定救人员生活费16200元。20xx年1-10月孤儿生活费128820元,1-10月五保生活费235000元,1-10月社会定救人员生活费13500元。

4、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0xx年共下拨城乡民政医疗救助资金938406元。20xx年1月至9月共下拨资金568313元。全部已发放。

5、救灾救济资金。20xx年发放冬令资金25万元,发放20xx年春荒款6万元,20xx年临时救助金5500元,20xx年发放贫困户慰问金11600元。20xx年发放福利彩票资金5万元。20xx年发放冬令资金24万元,春荒资金6万元,20xx年县下拨福利彩票资金10万元,已发放89586.77元,余10413.23元,20xx年县下拨临时救助金1万元(未发)。

6、优抚资金。20xx年发放20xx年冬季农村退伍士兵(官)地方经济一次性补助445000元,发放20xx年义务兵优待金185170元,20xx年发放重点优抚建房11万元,20xx年春节发放部分优抚对象、烈属慰问金1800元,20xx年发放一至六级伤残人员门诊、住院费用补助金32201元。20xx年发放20xx年冬季农村退役士兵(官)地方经济补助131000元,发放20xx年义务兵优待金及现役军人立功受奖202397元,20xx年发放一至六级伤残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门诊、住院费用补助金28262。

我乡民政专项资金以银行划帐为主,特殊情况用现金直发。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民政专项资金,加大工作检查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障民政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促进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篇五

为了切实加强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敬老院建设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的通知》黔民函﹝20xx﹞59号、州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度全州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的通知》州民函20xx?36号和《关于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执法监察的通知》(州民发电[20xx]18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重要事项来抓,并对该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确保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敬老院建设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杨昌能为组长,各相关股室和各乡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小组,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一)、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落实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xx?1号),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城市医疗救助基金管理的意见》(财社20xx?39号),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民发20xx?81号文件精神,不断强化政府责任,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促进服务,着力解决城乡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努力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的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镇远县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镇府办20xx?22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城市居民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批复》(镇府函20xx?76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民政局调整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标准的批复》(镇府函20xx?107号)文件,从而使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得到落实。

(二)资金管理情况。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城市、农村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资金账目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城乡受助困难对象本人申请、村委会、社区(居委)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原则。下发各乡(镇)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都严格按照镇远县民政局、财政局印发《镇远县民政资金运行发放管理办法》(镇民发20xx?4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民政发放资金相关财务手续的补充通知》(镇民发20xx?13号)文件要求直接将资金打入受助户的存折实行社会化发放,每次下发资金都必须将受助人员名单、标准、金额等进行张榜公示,坚持“四公开、一监督”的原则。

(三)资金使用情况。

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12月30日收到州财社字(20xx)102号文件拨款314万元,上年结余7.9866万元,20xx年12月10日收到上级州财社字(20xx)108号文件拨款314万元,20xx年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合计635.9866万元。20xx年发放农村医疗救助资金434.0853万元,救助8000户11693人,其中:发放农村住院医疗救助资金414.8093万元,救助20xx户20xx人,资助农低保对象参合资金19.276万元,救助5945户9638人。年末结余资金201.9013万元。由于州财社字(20xx)108号文件下拨的314万元我局于20xx年12月10日才收到文件,从而造成在账面上还结余201.9013万元,但实际上20xx年得到的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已用完。

城市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州财社字(20xx)103号下拨我县城市医疗救助资金57万元,州财社20xx?107号下拨我县城市医疗救助资金55万元,上年结余54.8652万元,20xx年城市医疗救助资金合计166.8652万元。20xx年发放城市住院医疗救助资金129.7145万元,救助486户486人,20xx年末结余37.1507万元。

城低保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上级共下拨我县城低保资金1351.64万元,支出城低保资金999.73万元,结余资金351.61万元。

农低保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上级共下拨我县农低保资金3911.23万元,支出城低保资金3514.58万元,结余资金396.65万元。

涌溪乡敬老院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局里的安排部署,我局组成两个工作组,分赴舞阳镇、大地乡对城乡医疗救助对象进行抽查(分别抽查20户),同时,走访了部分城镇居民和村民及村民代表,通过访问,群众反映较好,主要体现在救助对象、救助金额和程序都做到了民主公开,使更多群众了解医疗救助政策,使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得到国家大力支持,人民群众真正体会到党和国家的温暖。

我县医疗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在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通过自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1、申请医疗救助对象由于个别家庭特别困难,虽然参加了医保或合医,但无钱交付医院押金或自付部份,造成没钱住院,就到私人珍所就医,由于没有正规票据无法核算,对救助工作带来困难。

2.由于我县大病救助标准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黔民发[20xx]51号)文件要求相比,还存在救助封顶线偏低。

通过自查,我县的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敬老院建设资金在管理使用上,严格执行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和“四公开、一监督”的原则,无截留、挤占、挪用、私分和超范围使用的现象发生。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篇六

为加强和监督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西民发【20xx】04号《西乡县民政局西乡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度民政专项资金进行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镇长为副组长,镇纪委、民政办、财政所为成员的“民政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医疗救助、救灾资金等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清理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镇在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无挤占和挪用情况。认真做到资金足额及时发放,未滞留、延压项目资金。在发放过程中坚持严格会计制度,对所发放资金全部登记造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每季度财政所都要对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保证专户金额与账目符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民政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我镇在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民政专项资金下拨共计666240元,前期未发金额61738.15元,我镇实发金额为241180元,余额506798.15元,经查实其中42万为救灾建房款。我镇在民政专项资金发放中,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1、灾后重建资金由于古镇建设规划较晚,导致老街改造进度缓慢,灾后重建资金发放相对滞后。

2、其他社会化发放资金缺乏有效管理,一人多个账户普遍,导致资金发放难度大。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篇七

接到《关于对国家工商总局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后,我局立即展开对国家工商总局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整改,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20,国家工商总局共拨专项资金70万元,其中,丰城市工商局20万元,樟树市工商局20万元,铜鼓县工商局20万元,宜春市工商局机关10万元。

一、各县市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3、樟树市工商局2008年国家局补助的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临江工商分局的重建,目前,重建工作正在进行中,已使用了一部分专项资金。

4、铜鼓县工商局2008年国家局补助的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大段分局新办公楼的建设,其面积为754.47平方米,实际用于大段分局新办公楼建设的资金为64.5万元。

各县市区局专项资金的拨付,使上述各县市区局的办公大楼及时得到改建,办公环境得到改善,提高了工作效率,能够满足正常的办公需求。

三、自查整改。

从专项经费的申请,批准,拨付到投入使用过程中,没有出现任何违纪违规的问题。各县市区局将专项经费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按照专款专用原则,统筹分配使用,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请况,拨付的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将专项建设安排的配套资金纳入每年部门预算安排。

在以后的工作中,各县市区局将继续做好一下几方面的工作:

1、切实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以更好地加强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能够落到实处,切实发挥专项补助资金效益。

2、继续完善专项资金使用审查制度,跟踪调查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专项资金是专款专用。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篇八

县监察局:

根据柞监发(2009)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民生八大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全面自查。经过各部门6天的自查和检查,镇政府成立了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治富担任组长,纪委书记谭道云担任副组长,财政所、经发办、民政办、计生办、计生站、劳保所、文化站、经发办、扶贫社、农技站、教育、卫生院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将各类专项资金纳入本级预算,确保资金准确到位。各部门将项目资金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按计划安排新建及续建项目资金。按要求将项目资金足额拨付到位,按标准及时将各项财政补助政策资金补助到受补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补助到人;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补助以直通车的形式直接发放补助到对象手中。

二、坚持了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单独记账、专户管理的项目资金已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现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严格的审批、兑付等各项管理制度,无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浪费资金的行为。

三、严格执行惠农资金兑付制度,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等项目资金纳入基金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合规进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管理;招投标实行备案。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民生八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四、已建成项目达到设计要求,正常投入使用,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计生办共兑付49544元。(优惠政策补助)。

计生指导站共兑付1160元。(手术费)。

农技站共兑付1635元。(地膜玉米补贴)。

民政办共兑付135.4606万元。其中农村低保88.0416万元,(430户,1185人);五保供养金19.4840万元(119人);安居工程13.9万元(22户);救灾款27.9350万元。

中心卫生院兑付共47.9812万元。(合疗补助)。

中心小学支付共兑付41723.77元。(两免一补)。

根据自查情况,各部门在08-09年度惠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都能及时、准确兑付到位,无挤占、截留、挪用、浪费资金的不良现象。确保各级政府民生八大工程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特此报告。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万源市民政局:

按照万民[2011]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河口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由分管领导牵头,财政、民政业务人员对我镇2010年度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五保等专项资金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档案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2010年度医疗救助金:我镇的医疗救助工作是符合医疗救助的对象出院后,先到新农合办报销,再凭新农合报销时出具的审批表、户口簿复印件、低保证(或其他证件)复印件一起交到镇民政办公室,并留下电话号码。民政办公室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当场填写医疗救助金审批表,再送往市民政局相关科室审批。民政局审批后出文件通知镇民政办拿文件,民政办拿到文件后送往镇长签阅后,按通知文件制花名册,交财政所,由出纳支付医疗救助金。自查结果:2010年度全部按照市民政局的通知文件已全部发放,个别无法走动的对象由村干部代领,民政办打电话核实。

三、五保资金:我镇五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市民政局按月划拨其经费,无代领现象。证件全部发放到对象手中,审批程序规范:由对象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组织所在组的村民召开村民会通过后报镇民政办,民政办接到报告,由镇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集中地方公示无异议交市民政局审批,民政局审批后再通知民政办拿文件,档案集中放在市民政局。

经过自查,我镇的城乡低保金、医疗救助、五保金等专项资金是按时全额发放到对象手中,无截留、挪用等现象。

特此报告。

二o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2008年10月10日至20日,常委会组织两个调查组在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青宁的领导下,常委会副主任李光银、党组副书记任多聪分别带领调查组的同志,深入到区财政局、水利局、民政局、教育局、巴州镇南垭村、玉山镇集中供水站、回风办事处大佛寺村、化成镇民政办、凌云乡民政办、枣林镇民政办、巴州镇、水宁寺镇、茶坝中学、奇章中学、恩阳一小等地,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对帐目、现场踏看、走访座谈等方式,对2007年度农村安全饮水、救灾救济、良种补贴和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安全饮水资金使用情况。

2007年,上级下达我区农村安全饮水项目资金1344.49万元,其中中央国债项目资金1076.99万元(中央补助718.98万元),省级项目资金267.5万元(省级财政补助160.5万元),计划兴建各类安全饮水工程1846处,解决66个村、18个场镇3.5万人安全饮水问题。目前,已到位资金879.48万元,其中国债资金718.98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60.5万元;已完成17处集中供水工程,验收结算9处,66个村的分散供水工程已验收结算44个村。

在项目实施和管理上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场镇供水工程主要材料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土建工程部分,20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投标,20万元以下的参照比选办法实行竞标。二是严格工程质量监管。区水利局、项目乡镇人民政府、业主单位签订三方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区水利局对集中供水工程每处落实技术责任人,对分散供水工程按片确定技术负责人,严把工程质量关。三是严格资金管理。区水利局建立农村安全饮水资金财务专帐,专户储存,独立核算;实行项目单位或施工方、现场实工技术人员、乡镇人民政府、业务主管科室、局分管领导五方汇审,经总会计师复审后由主要领导审签;工程竣工后由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二)救灾救济资金使用情况。

2007年,上级下达我区救灾救济资金12935580元均按规定发放到位。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救灾救济资金的使用管理相当严格,达到了专款专用、重点突出,公开公示、公平公正,专户专帐、管理规范,及时拨付、保证效果的要求和目的。化成镇、凌云乡、枣林镇等乡镇在救灾救济资金的安排使用上,对集中专项资金按照个人申请、村组评议、村组统一上报、民政办审核、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张榜公示、政府统一发文、个人领取资金的程序发放,对临时救灾救济资金实行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四人汇签的办法发放,干部群众满意。

(三)良种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2007年,上级共下达我区小麦、玉米、水稻、油菜四项良种补贴资金1130.9万元,其中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小麦良种推广面积10万亩,每亩补助10元,补贴金额100万元;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实施玉米良种推广面积10万亩,每亩补助10元,补贴金额100万元;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水稻补贴面积48.02万亩,每亩补助15元,补贴金额720.27万元;油菜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油菜良种推广面积21.07万亩,每亩补助10元,补贴金额210.7万元。

小麦、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实行实物补贴,由供种企业购买良种,按农业部门提供的供种清册、供种卡数量发放到农户,区财政局直接将补贴资金划拨到供种企业。2007年供种企业共组供优质小麦种253.26吨、优质玉米种150吨,全部发放到农户。水稻、油菜良种补贴项目,依据农户实际种植面积实行现金补贴,通过“一卡-通”渠道直接打卡兑现到农户。从对2镇3村20多户村民走访调查来看,无论是小麦、玉米良种补贴的实物,还是水稻、油菜良种补贴的现金,都发放到了种植农户手中,群众比较满意。

(四)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

2007年,上级下达我区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工程项目27个,规划改造d级危房面积22999平方米。共下达危改专项资金85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30万元、省级资金340万元、市级资金86万元。区本级安排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128万元,安排学校59所。截止今年9月底,区财政局按工程进度共拨付危改专项资金678.4万元,其中,中央316.4万元,盛市234万元,区128万元;已完成危房改造项目23个,正在建设项目2个(奇章中学、石城小学),正在招标项目2个(玉山中学、三江小学);共改造d级危房20000平方米,净增校舍面积5800平方米。

对确有隐患的农村中小学校按轻重缓急,逐年改造。去年对86所中小学校进行了校舍维修改造。

二、存在问题。

1、项目安排不尽科学合理,存在一定随意性。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小麦、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存在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少的情况,一些地方多年重复享受,而一些边远乡镇、村组长期不能享受。一些项目资金,如救灾救济资金,上级带帽下达和领导表态安排的比例较大,容易造成分配不合理、不公平。我们调查的化成镇、凌云乡、枣林镇带帽下达的救灾救济资金均达到20%以上。

2、项目配套资金不足。上级在对地方项目的支持上大多附带配套资金的要求,而本级财政配套十分困难,2007年,应配套而未配套资金达2169万元,约占应配套资金的90%,导致一些项目实施困难,有的只有缩减工程规模和建设内容,达不到项目编报的要求。

3、项目进展比较缓慢,项目资金滞留。截止目前,2007年实施的27个学校危改项目仅有6个工程全面竣工,玉山中学、三江小学还处于招标阶段,财政专户尚未拨付资金305.6万元,占应拨付资金的35.7%。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办理环评、国土、规划等相关手续的环节较多,办理时间长,再加上部分危改项目因地震需变更设计,拉长了建设工期。农村安全饮水资金欠拨的比例也比较大,一些村级项目领取的资金还未达到项目计划的80%。

4、项目工作经费缺乏。由于财政困难,配套资金不到位,财政安排的工作经费极少,主管项目的部门和实施项目的乡镇-压力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抓项目工作的积极性。

5、项目资金管理尚有差距。个别部门、乡镇和项目单位不同程度的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现象,个别项目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帐目不清楚,个别建设项目超出预算较大、造成遗留问题难于处理,个别建设项目虚报投资预算,浪费财政资金。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篇九

为加强和监督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西民发【20xx】04号《西乡县民政局西乡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度民政专项资金进行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镇长为副组长,镇纪委、民政办、财政所为成员的“民政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医疗救助、救灾资金等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清理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无挤占和挪用情况。认真做到资金足额及时发放,未滞留、延压项目资金。在发放过程中坚持严格会计制度,对所发放资金全部登记造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每季度财政所都要对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保证专户金额与账目符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民政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自查情况。

我镇在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民政专项资金下拨共计666240元,前期未发金额61738.15元,我镇实发金额为241180元,余额506798.15元,经查实其中42万为救灾建房款。我镇在民政专项资金发放中,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三、存在问题。

1、灾后重建资金由于古镇建设规划较晚,导致老街改造进度缓慢,灾后重建资金发放相对滞后。

2、其他社会化发放资金缺乏有效管理,一人多个账户普遍,导致资金发放难度大。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篇十

为切实贯彻集团公司青威薯集【20xx】139号关于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公司在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厂区内所有部门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改,杜绝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我公司安全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12月8号上午,互助公司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厂安全检查开展工作,从上下库房、车间每个工段、污水池、渣场、锅炉房、食堂、宿舍、办公楼进行了细致的排查。注重于各部门在对停产期间的防火、防盗、防冻措施、用电安全的意识和安全管理制度的检查。

在这次安全大检查中共发现问题9处,当即整改4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

1、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没有上墙;

2、库房后面和彩钢房二楼后面有许多枯草,容易引发火灾;

3、危二楼门前没有明显的警告牌和警戒线;

4、车间配电柜上存在电源没有断开;

5、车间提升机处没有警示标语。

针对以上检查出现的问题,在公司领导的亲自带动和努力下,利用值班期间空闲时间,清除了隐患保障了安全。在下步工作中我们要强化措施,加强安检次数,按期复查,保证有错必纠、有责必究。要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纳入更重要日程。

1、加强管理、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特别是在停产时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防盗、防火的安全工作。

2、严格纪律,严肃责任追究,认真做好安全事故防范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财产和职工的安全。

互助公司综合部

20xx年12月10号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篇十一

县财政局: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xx财发[20xx]94号文件精神,我公司重点对20xx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xx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20xx年1月7日收到财政拨付贷款贴息资金xx万元,

2、20xx年11月10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xx万元。

3、20xx年12月6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xx万元。

4、20xx年12月18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xx万元。

5、20xx年12月23日收到财政拨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xx万元。

20xx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xx万元,其中:xx万元资金分期列入利息支出。xx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xx万元,土建工程支出xx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四)个别合同签订不够规范、自查中发现,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先有支出才有项目合同,一些规划设计的工作经费列支不够合理。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4、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篇十二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

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

(二)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

(三)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00元。

(四)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393550元。

(五)新农合医疗资金。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篇十三

(一)资金筹集情况。就业专项资金20xx年收入xx万元,均为市财政安排资金,20xx年收入xx万元,20xx年收入x万元,均为市财政安排资金。

(二)资金支出情况。20xx年就业资金支出x万元,20xx年就业资金支出x万元,20xx年就业资金支出x万元,所有支出均为六项补贴支出。

(三)资金结余情况。20xx年年末资金结余x万元,20xx年年末资金结余x万元,20xx年年年末资金结余x万元。

(四)失业保险扩大支出情况。20xx年支出x万元,20xx年支出x万元,20xx年支出x万元,用于社保补贴、岗位补贴。

(一)严格执行上级规定。我县就业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年初将就业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保财政专户”管理,按照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进行分账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使就业资金在促进就业、提高劳动者技能和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加大基金管理制度建设。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资金拨付管理,资金使用监督,资金拨付公示,资金支出结果报告,资金监督管理质询、问责和跟踪反馈五项制度。本着管理科学、简便易行、相互制约的原则,完善就业专项资金业务操作程序,确保管理严格,运行有序,为广大城乡劳动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我县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资金投入压力大。受地方财力限制,财政支出压力大,就业资金投入与就业工作实际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县级配套资金存在问题,对省级下达的就业资金依赖性较强。

致使许多补贴政策落实标准低,政策享受人员范围小。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深入排查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类违规行为,确保就业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专款专用。

切实加强对就业专项资金日常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就业政策与就业资金管理系统应用,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二)进一步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为确保今后就业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成立相应的就业专项资金监督工作机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分管局领导xx负责组织协调,就业办主任xx具体负责。

(三)进一步认真总结,提高监管水平。通过此次检查,在今后的工作中,全面提升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并重点做好发现问题的整改,在整改落实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完善日常督查机制,全面提升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水平。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篇十四

县财政局: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 财发[20xx]94号文件精神,我公司重点对20xx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至20xx年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1、20xx年1月7日收到财政拨付贷款贴息资金 万元,2、20xx年11月10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

3、20xx年12月6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 4、20xx年12月18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

5、20xx年12月23日收到财政拨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万元。

20xx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其中: 万元资金分期列入利息支出。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万元,土建工程支出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四)个别合同签订不够规范、自查中发现,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先有支出才有项目合同,一些规划设计的工作经费列支不够合理。

三、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4、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单位(公章)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篇十五

根据县扶贫办《转发〈关于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枞扶办字〔2019〕3号)文件精神,结合项铺镇实际,对本镇中央和地方各级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为进一步管理好和使用好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效益起到了良好的作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国家和各级投入农村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主要是解决贫困地区的发展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对于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财政扶贫资金事关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使其发挥最大效益,真正把财政扶贫资金用在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上,使更多的贫困群众走上脱贫致富道路,共享公共财政的阳光。为此项铺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财政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切实明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重要作用,确保专款专用,把每一分钱都按规定花在刀刃上,力求发挥最大效益。

针对这项工作,我镇专门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纪委、财政、扶贫办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组,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进行全方位的自查自纠。

各级财政扶贫资金,是中央和地方为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增加贫困群众收入、解决和巩固温饱成果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贯彻落实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践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举措。财政扶贫的每个环节都体现着党和国家对贫困地区的温暖,项铺镇在扶贫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上,都相应地建立了廉政制度,自觉接受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强化扶贫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执行政策的水平,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让上级放心。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篇十六

县人大常委会:

现将《金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随文呈报,请予审议。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金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

金寨县人民政府。

(20xx年5月25日)。

近年来,我县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文明征收、规范使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社会抚养费“县征县管县用”及“收支两条线”管理体制,加大社会抚养费征管用的监督,切实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充分发挥了社会抚养费制度在治理违法生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20xx年以来,全县各类违法生育1916例,其中:城镇违法生育192例,农村地区违法生育1724例,流动人口违法生育1422例,干部职工违法生育38例,政策外二多孩生育1458例,其他计划外生育458例。累计征收社会抚养费2936万元,其中:20xx年征收1045万元、20xx年征收1439万元、20xx年征收452万元;社会抚养费用于计生事业费累计支出2514.2万元,其中:补助乡镇计生事业费2259万元,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237.7万元,补助乡镇计划生育服务室建设经费8万元,拨付县计生委建站经费9.5万元。全县未出现社会抚养费征收使用方面的信访案件。

一、工作开展情况。

予以立案;在调查取证环节,由不少于2人的执法人员依法收集证据,并制作调查笔录,形成调查报告;在告知环节,代征单位必须以征收机关的名义书面向当事人告知作出征收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在作出征收决定环节,代征单位负责人必须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对确属违法生育的,按照相关规定标准以征收机关名义作出征收决定;在送达环节,代征单位必须在7日内向被征收人送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在实施征收环节,社会抚养费必须由当事人在接到征收决定书后30日内一次性缴清。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确有实际困难的,可根据当事人申请按程序审批后实行分期缴纳。

(二)规范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近年来,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县人口计生委和县财政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先后下发了四个规范性文件。一是金人口委[20xx]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规范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当时农民人均纯收入状况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对全县违规生育对象规定了最低征收标准。二是金人口委[20xx]45号《关于印发金寨县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确定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并由县人口计生委依法书面发出文字通知。三是金人口组[20xx]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计划生育“两非”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规定,县人口计生委在每年的第一季度,根据县统计局提供的各乡镇上一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数据,分乡镇确定相对统一的征收标准(下限)并向社会公布。三是金人口组[20xx]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通知》,对历年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乡镇之间征收数额差距较大、首次征收数额较低、随意性过大等问题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这些文件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全县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减少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随意性,维护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的严肃性。

会同县财政局提出分乡镇使用分配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于次年一次性由县财政拨付到乡镇。

(四)建立健全了社会抚养费征收队伍。从20xx年8月开始,各乡镇均成立了社会抚养费代征站,具体负责本辖区社会抚养费的调查取证、有关执法文书的起草、上报、制作、送达及代收代缴工作。代征站人员从乡镇行政机关和计生办、财政所、农经站等单位抽调3-7人组成,一般与原单位工作脱钩,保持相对稳定,并依法取得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资格。各乡镇(经济开发区)乡镇长(主任)兼任站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站长。县人口计生委通过多种形式对代征站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依法行政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截至目前,全县计划生育队伍中已有217人取得了执法资格,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件,做到了持证上岗。

(五)加大了非诉案件的执行力度。为扩大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社会抚养费征收对遏制政策外生育的正面效应,我县认真贯彻省高院、省人口计生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非诉案件强制执行工作的通知》(皖人口发[20xx]3号),针对一些有缴纳能力但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典型户,积极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20xx年以来,全县共申请强制执行198户,执行标的额352万元,强制执行到位率达90%以上。

(六)加大了社会抚养费制度的政策宣传。去年以来,结合会议、例会、专门培训等方式,共开展社会抚养费征管知识培训8次,并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作为广大计生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培训内容,同时还从省计生宣教中心购了大量宣传挂图,印制了宣传单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向广大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政策,着力提高社会抚养费制度的社会知晓率及公众参与水平,引导违法生育当事人自觉履行社会抚养费缴纳义务。

二、存在问题。

利益驱动”,一些基层干部征收工作的积极性大大减退;五是部分基层干部法制意识不强、业务素质不高,影响了群众自觉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积极性。

第二,部分群众法制意识淡薄,不能自觉承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法律责任。一是部分当事人违法生育后,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觉性、主动性不高;二是一些群众超生后外出躲避或流动到外地超生,计划生育部门难以追缴;三是一些当事人超生后,规避现行法律规定,故意从收入较高的户籍地(或常住地)到收入较低的地方缴纳社会抚养费,以达到少缴社会抚养费的目的;四是一部分当事人家庭经济确实比较困难,无缴纳能力。

第三,对当事人不及时缴纳社会抚养费缺乏有效制约手段。随着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部分工作人员在一些具体工作存在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能用,一些过去行之有效的综合治理措施,已经不再有效,从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会抚育费的征收。

第四,对乡镇社会抚养费使用情况缺乏监管机制。县直相关单位缺乏对乡镇社会抚养费使用方面监督和管理,乡镇挪用社会抚养费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大力宣传,营造氛围。首先是从源头上杜绝违法生育,使广大育龄群众树立新型的婚育观念,自觉维护和遵守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等宣传面广、影响力大的优势以及计生宣传车、宣传标语等方便快捷的特点,积极宣传新时期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规。

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党政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县直相关部门的任务职责,进一步细化、量化征收任务,切实加强监察、公安、法院、计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逐步形成社会扶养费征收齐抓共管新局面。

三是严格要求,依法征收。坚持做到严格征收对象和范围,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严格落实征管责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使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向引导少生、从处罚多生向奖励少生的方面转化,逐步使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人性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篇十七

为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市教育局安排,安宁区长风小学与榆中县兴隆小学相互结为对口帮扶学校。结合两校实际,我们相互间在学校管理、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文化建设、学生互动等多方面构建帮扶机制,尽力使兴隆小学转变教育观念,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学校管理,改革教育教学,提高队伍素质,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两校本着“真诚交流、勇于担当、乐于奉献、金针度人”的原则,自开展帮扶工作以来,上下一心,群策群力,务求实效,取得了较好的帮扶效果,实现了双赢。现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自评汇报:

为了全面、顺利实现结对帮扶工作目标,我们两校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以各学科骨干教师为组员的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把该项工作纳入学校内部目标进行考核,形成了由上到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了结对帮扶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

兴隆学校结对帮扶工作计划》,长风小学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德育工作等方面对兴隆小学进行帮扶指导。兴隆小学也认真结合实际,依照帮扶的内容、计划、形式以及具体的措施、人员和时间安排,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做到每一次的活动都有计划、有准备、有总结、有反思。帮扶领导小组则针对活动过程中的反馈情况随时调整计划,使帮扶工作顺利地开展。两校严格按照计划执行,积极克服种种困难,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能认真开展并落到实处。

按照帮扶计划的统一部署,20xx年以来,长风小学和兴隆小学制定了本年度的“结对帮扶”实施方案和计划,成立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并且签订了结对帮扶协议,按要求统一开展帮扶工作。长风小学积极向兴隆小学送研送教,促其树立科学的办学思想和理念,帮助兴隆小学制定、完善中长期发展目标和规划,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和日常工作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交流了当前教学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对措施,同时何副校长作了有关培养学生阅读能力的讲座;6月份,兴隆小学中层人员前来长风小学学习借鉴标准化学校建设的经验;20xx年12月18日,长风小学组织中层领导在王春兰校长的带领下,前往兴隆小学,进一步考察兴隆小学的办学实际,兴隆学校的教学环境的变化,老师们的奉献精神,学校的特色教育给长风小学的各位领导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同时两校也按要求每学期互派管理干部到对方学校挂职学习,兴隆小学张军选校长到长风小学挂职学习四周,促进了两校深层的学习交流。

教学是学校的生命线,提升教育教学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是结对帮扶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两校相关职能处室,每周都利用电话或其他通讯工具等联系方式,相互间保持联系与沟通,共同将结对帮扶活动的方案予以严格落实,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课堂教学研讨活动。

兴隆小学举行教研活动,长风小学派出了多名骨干教师参与了听课评课;长风小学举行教学新秀评比,兴隆小学派出了5位教师听了语、数、英研讨课,并与长风小学教师一起进行同课异构活动,促进了课堂教学水平的提高。

讨对课堂教学规律的认识与把握,结对双方站在教育教学实践的层面上,以解决课堂上的具体教学问题为切入口,通过课堂亲身示范,借鉴研训教一体化的教研模式,推进教研活动的科学性,改善了兴隆小学的教育教学方式和教学氛围,进一步提升了该校课堂教学的实效性,也促进了教师的专业发展。

在两校的共同努力下,兴隆小学开展了《小学数学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方式研究》《班主任如何进行感恩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并联合开展了教学、德育主题教研活动,提高了教育科研水平。通过这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活动,为两校提高和改进教学提供了最直观的参照。同时,两校还充分利用网络进行优秀课件、优秀教案等教学资源的共通共享,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提高。一次次教研活动的扎实开展,力促两校抓好了教学常规,积极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

在一年来的帮扶活动中,两校分别在同一时间举行了运动会,艺术周活动,火热的场面让学生感受到了知识的吸引力。两校通过开展的活动,增长了学生见识,扩大了学生视野。长风小学还为兴隆小学送去一万元帮扶款,促进了该校办学条件的改善。

长风小学与兴隆小学的结对帮扶工作扎实有效,在学校管理、队伍建设、教育教学、德育活动、硬件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实现了双方的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通过专业素养培训及“学习型”教师的培养,两校优秀教师不断涌现,学校在家长和群众的心目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高,学校师资队伍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师资力量得到了整体的提升。

两校开展的教研交流增强了教师之间的凝聚力,提高了教师整体的业务水平,不同起点、不同类型的教师在原有的基础上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成长与发展,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兴隆小学周霞、张军选老师在省级教学基本功比赛中分别获得了二、三等奖。

两校自“结对帮扶”活动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帮扶目标的实现还有不小距离,我们将正视存在的问题。展望未来,从以下几方面更好的开展帮扶工作:

1.进一步加大对帮扶力度,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共同提高办学质量。

2.发挥好课题研究的引领作用,通过进一步开展各项课题活动,带动两校教师深层交流,提升两校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更好的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3、进一步加强学校文化建设,以期逐步形成特色鲜明的学校文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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