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民政资金自查报告(专业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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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民政资金自查报告(专业17篇)
时间:2023-12-09 09:53:16     小编:文轩

报告的撰写过程应该注重时间管理和任务分配,确保按时完成。在写报告时,可以请他人帮助审阅和修改,以提高报告的质量和准确性。希望大家在写报告的过程中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和思维能力,写出优秀的报告作品。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篇一

根据柞监发(20xx)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民生八大工程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全面自查。经过各部门6天的自查和检查,镇政府成立了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治富担任组长,纪委书记谭道云担任副组长,财政所、经发办、民政办、计生办、计生站、劳保所、文化站、经发办、扶贫社、农技站、教育、卫生院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将各类专项资金纳入本级预算,确保资金准确到位。各部门将项目资金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按计划安排新建及续建项目资金。按要求将项目资金足额拨付到位,按标准及时将各项财政补助政策资金补助到受补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补助到人;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补助以直通车的形式直接发放补助到对象手中。

二、坚持了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单独记账、专户管理的项目资金已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现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严格的审批、兑付等各项管理制度,无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浪费资金的行为。

三、严格执行惠农资金兑付制度,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等项目资金纳入基金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合规进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管理;招投标实行备案。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民生八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计生办共兑付49544元。(优惠政策补助)。

计生指导站共兑付1160元。(手术费)。

农技站共兑付1635元。(地膜玉米补贴)。

民政办共兑付135.4606万元。其中农村低保88.0416万元,(430户,1185人);五保供养金19.4840万元(119人);安居工程13.9万元(22户);救灾款27.9350万元。

中心卫生院兑付共47.9812万元。(合疗补助)。

中心小学支付共兑付41723.77元。(两免一补)。

根据自查情况,各部门在08-09年度惠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都能及时、准确兑付到位,无挤占、截留、挪用、浪费资金的不良现象。确保各级政府民生八大工程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篇二

为进一步规范优抚、城乡低保、救灾、五保供养、农村敬老院建设等民政资金的发放、使用与管理,确保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到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身上,局总支高度重视,召开了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决定对全县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地自查自纠。

审计人员对民政局的民政资金进行全面内审、自审,查漏补缺。四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写出自查自纠报告,以书面形式一式四份于二00七年三月五日前分别上报县监察局、民政局、审计局、财政局,自查自纠报告必须有“本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资金使用、发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已经全部纠正到位,整改到位”的结论语句,自查自纠报告必须有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签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五是在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将由监察、审计、财政、民政四家联合对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抽查审计,确保各项民政资金自查自工作落在实处。

00县民政局。

00年二月六日。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篇三

根据《xxx市民政局20××年开展部分重点民政资金专项工作方案》要求,我乡针对涉及的民政资金项目资金进行逐一清理,现将自查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按照应救尽救原则,我乡严格对城乡低保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和管理,全过程公平公开,民主议定,按规公示。按照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要求,每月对人员进行动态管理。为确保低保户及时领到低保金,按时按要求对救助平台进行更新操作。20××年我乡城乡低保金由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以银行代发的形式统一发放,银行帐号、户主姓名及低保对象一致。不存在贪污、挤占、挪用、冒领、私分等情况。

为更好提供低保家庭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和实行临时困难家庭生活救助,救助对像提出申请后,我科室及时审核,经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后上报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对于申请人与银行开户人不一至的情况,严格把关,要求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申请人不能提供银行帐号的原因,及时排除冒领、私分情况。20××年及时审核医疗救助资金77人次9.1792万元、临时救助资金38人次16.99万元、散居五保医疗救助资金3人次1.9315万元,全部由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以银行代发的方式进行发放完毕。

全乡重点优抚对象1-12月补贴62.4862万元、义务兵家庭补助资金22.73645万元、60岁退役士兵1-12月补贴8.558万元、20××年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0.5万元;精减人员1-12月补贴1.44万元、高龄老人1-12月补助37.14万元,以银行代发的方式全部发放完毕,无结余。

民政协理员全年补贴3.06万元分两次以银行代发的形式全部发放完毕,无结余。

灾害信息员补贴1-6月4.176万元于20××年7月以银行代发的形式发放,7-12月4.176万元现正在进行划拨手续,于近期发放。

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服补贴0.8万元,经比选由市阳光社会服务中心承接,并按合同实施,已拨付,无结余。

20××年我乡日间照料中心修建点位两个,分别位于茶房、石碑社区,待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划款。

我乡棋盘社区20××年创建全国减灾示范社区,补贴2.5万元,经比选由市春晖社会服务中心承接,并按合同实施,已拨付,无结余。

20××年我乡棋盘社区综合减灾标准化建设,补贴8.32万元,通过登报发布比选公告,由成都市铂翼广告公司中标,按照建设方案实施,我乡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了划款,无结余。

20××年,我乡继续使用民政资金专用帐户进行划拨、支付,确保做到专帐专管、专款专用。同时,乡财政所对民政帐户进行统一管理,发放资金需经财政所、分管领导、财务管理领导、乡长签字审核后,以银行代发的`方式进行发放,做到层层审核管理、层层监督实施的发放程序,有效杜绝了错发、冒领、私分的情况发生。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篇四

为了切实加强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敬老院建设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的通知》黔民函﹝20xx﹞59号、州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度全州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的通知》州民函20xx?36号和《关于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执法监察的通知》(州民发电[20xx]18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重要事项来抓,并对该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确保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敬老院建设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杨昌能为组长,各相关股室和各乡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小组,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一)、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落实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xx?1号),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城市医疗救助基金管理的意见》(财社20xx?39号),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民发20xx?81号文件精神,不断强化政府责任,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促进服务,着力解决城乡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努力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的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镇远县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镇府办20xx?22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城市居民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批复》(镇府函20xx?76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民政局调整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标准的批复》(镇府函20xx?107号)文件,从而使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得到落实。

(二)资金管理情况。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城市、农村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资金账目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城乡受助困难对象本人申请、村委会、社区(居委)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原则。下发各乡(镇)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都严格按照镇远县民政局、财政局印发《镇远县民政资金运行发放管理办法》(镇民发20xx?4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民政发放资金相关财务手续的补充通知》(镇民发20xx?13号)文件要求直接将资金打入受助户的存折实行社会化发放,每次下发资金都必须将受助人员名单、标准、金额等进行张榜公示,坚持“四公开、一监督”的原则。

(三)资金使用情况。

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12月30日收到州财社字(20xx)102号文件拨款314万元,上年结余7.9866万元,20xx年12月10日收到上级州财社字(20xx)108号文件拨款314万元,20xx年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合计635.9866万元。20xx年发放农村医疗救助资金434.0853万元,救助8000户11693人,其中:发放农村住院医疗救助资金414.8093万元,救助20xx户20xx人,资助农低保对象参合资金19.276万元,救助5945户9638人。年末结余资金201.9013万元。由于州财社字(20xx)108号文件下拨的314万元我局于20xx年12月10日才收到文件,从而造成在账面上还结余201.9013万元,但实际上20xx年得到的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已用完。

城市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州财社字(20xx)103号下拨我县城市医疗救助资金57万元,州财社20xx?107号下拨我县城市医疗救助资金55万元,上年结余54.8652万元,20xx年城市医疗救助资金合计166.8652万元。20xx年发放城市住院医疗救助资金129.7145万元,救助486户486人,20xx年末结余37.1507万元。

城低保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上级共下拨我县城低保资金1351.64万元,支出城低保资金999.73万元,结余资金351.61万元。

农低保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上级共下拨我县农低保资金3911.23万元,支出城低保资金3514.58万元,结余资金396.65万元。

涌溪乡敬老院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局里的安排部署,我局组成两个工作组,分赴舞阳镇、大地乡对城乡医疗救助对象进行抽查(分别抽查20户),同时,走访了部分城镇居民和村民及村民代表,通过访问,群众反映较好,主要体现在救助对象、救助金额和程序都做到了民主公开,使更多群众了解医疗救助政策,使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得到国家大力支持,人民群众真正体会到党和国家的温暖。

我县医疗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在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通过自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1、申请医疗救助对象由于个别家庭特别困难,虽然参加了医保或合医,但无钱交付医院押金或自付部份,造成没钱住院,就到私人珍所就医,由于没有正规票据无法核算,对救助工作带来困难。

2.由于我县大病救助标准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黔民发[20xx]51号)文件要求相比,还存在救助封顶线偏低。

通过自查,我县的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敬老院建设资金在管理使用上,严格执行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和“四公开、一监督”的原则,无截留、挤占、挪用、私分和超范围使用的现象发生。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篇五

为加强和监督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西民发【20xx】04号《西乡县民政局西乡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度民政专项资金进行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镇长为副组长,镇纪委、民政办、财政所为成员的“民政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医疗救助、救灾资金等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清理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无挤占和挪用情况。认真做到资金足额及时发放,未滞留、延压项目资金。在发放过程中坚持严格会计制度,对所发放资金全部登记造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每季度财政所都要对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保证专户金额与账目符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民政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自查情况。

我镇在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民政专项资金下拨共计666240元,前期未发金额61738.15元,我镇实发金额为241180元,余额506798.15元,经查实其中42万为救灾建房款。我镇在民政专项资金发放中,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三、存在问题。

1、灾后重建资金由于古镇建设规划较晚,导致老街改造进度缓慢,灾后重建资金发放相对滞后。

2、其他社会化发放资金缺乏有效管理,一人多个账户普遍,导致资金发放难度大。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篇六

为加强和监督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西民发【20xx】04号《西乡县民政局西乡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度民政专项资金进行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镇长为副组长,镇纪委、民政办、财政所为成员的“民政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医疗救助、救灾资金等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清理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镇在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无挤占和挪用情况。认真做到资金足额及时发放,未滞留、延压项目资金。在发放过程中坚持严格会计制度,对所发放资金全部登记造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每季度财政所都要对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保证专户金额与账目符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民政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我镇在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民政专项资金下拨共计666240元,前期未发金额61738.15元,我镇实发金额为241180元,余额506798.15元,经查实其中42万为救灾建房款。我镇在民政专项资金发放中,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1、灾后重建资金由于古镇建设规划较晚,导致老街改造进度缓慢,灾后重建资金发放相对滞后。

2、其他社会化发放资金缺乏有效管理,一人多个账户普遍,导致资金发放难度大。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篇七

勐腊县民宗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州民宗局的指导下,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和民委的工作重点,积极做好民族经济工作,真正做到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特殊困难;使有限的民族专项资金发挥了更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根据云财农〔〕147号、云族发〔2009〕58号文件要求,勐腊县民宗局对民族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和梳理,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申报情况。

民族专项资金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投入,是党和政府对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关心、支持的具体体现,是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支撑。我们在工作中严格执行资金的申报程序:

(一)、做好项目前期考察、评估论证工作。年初,勐腊县民宗局领导及项目管理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对项目的前期考察,统筹规划,做到认真预算、严格审查、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论证,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必要性,尽可能地搜集完整的资料,建立健全年度项目贮备库。

(二)、确定年度上报项目。在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我局对年度申报项目进行了筛选,按照“统筹兼顾、适当集中、突出重点,确保团结”的原则,确定申报项目。共申报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共25项目;总投资357万元,申请国家补助资金320万元。其中: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50万元(西民宗发〔2008〕25号);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万元(西财农字〔2008〕278号);“兴边富民工程”专项转移支付整村推进50万元(西民宗联发〔2009〕01号。

二、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州民宗局、州财政局以《关于下达民族专项资金重点项目计划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西民宗发〔2008〕25号、西财农字〔2008〕208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08年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西财农字〔2008〕278号)和《关于下达20民委系统“兴边富民工程”专项转移支付整村推进计划的通知》(西民宗发〔2009〕01号)等文件下达了勐腊县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共25项,补助资金总额为320万元。

三、项目执行情况。

在执行项目时,“做好三个严格”一是严格按所下达的项目进行实施;二是严格保证质量;三是严格项目资金管理。2008年,勐腊县重点实施了交通、人畜饮水、文化体育、种养业、科技培训等大类25个扶持子项目,项目总投资357万元,其中投入国家补助资金320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抵资37万元)。项目涉及项目涉及10个乡镇11个村委会1142户11483人。

(一)项目成果和效益。

一年来,通过项目的实施,极大完成善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边境地少数民族群众群众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改善了群众的观念,群众自我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加快了边境地区少数民族的脱贫致富的步伐。同时,在边境地区树立了国家大力扶持边境少数民族发展的良好形象,对巩固边防、维护民族团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过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注入,在解决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基本生活、基本生产的同时,涌现了一批“兴边富民示范村”。

如勐捧镇曼诺董自然村;回伞、曼暖远克木人自然村,勐腊镇曼岭自然村等4个示范村,当前,示范村的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和生活质量都得到了明显提升。主要表现为:一是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大力兴建村内道路硬化、桥梁、人畜饮水等项目,大大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是发展后劲明显增强。通过大力扶持种养业等特色产业发展,生猪养殖212头。培育了一批稳定增收的产业,达到了群众增收,农村增效的目的,有70户群众受益。三是社会事业明显进步。通过国家补助,群众自筹、投工投劳等资金筹措方式,新建了文化室、球场、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明显进步;有“农村致富通”、有线电话、村村通工程、移动电话、数字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并存,覆盖整个项目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5期民族团结教育活动7期6644人。

四是群众积极性明显提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真正成了这实施项目的主体,在国家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群众积极投工劳,千方百计跑项目,找资金,到处呈现出你追我赶建设家园的繁忙景象。

四、资金使用情况。

2008年,上级下达我县民族专项资金320万元,目前完成下达资金320万元,占计划下达资金100%。

(一)制度建设情况。

1.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资金管理制度体系;。

2.建立了财政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的监督机制。对少数民族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体、明确。

(二)制度执行情况。

资金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是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相关类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资金分配情况。资金分配的各个环节和有关内容合理到位:

1.没有存在虚报项目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

(四)资金拨付情况。资金能够做到拨付到文件规定的资金使用单位。

1.没有存在转移项目资金的情况;。

2.没有存在以拨代支的情况,虚报项目完成额等情况;。

(五)资金监管情况。采用资金运行全程监控等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建立了资金使用和监管的责任机制。

1.做到项目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负责;。

2.没有存在虚列支出、重复列支、提前列支的情况;。

(六)资金使用效益情况。我局要始终坚持从讲政治的角度,充分认识资金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管好用好每一分钱,使资金的安排使用发挥出最大效益,实现了项目目标。

以上是我县2008年勐腊县民族专项资金到位、下拨、使用及其效益情况。一年来省民委、州民宗局、州财政下达我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共25项,扶持资金共320万元,勐腊县世族专项资金实行县财政报帐制度。勐腊县民宗局对民族专项的使用上都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严格按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有关文件,没有出现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情况,各项支出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篇八

局(公司):

根据市局(公司)的工作部署,财务管理中心严格按照的要求,认真做好“三重一大”工作,对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方面认真开展自查,现报告如下:

我局(公司)在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能够始终将严格规范放在首位,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国家局、省局“三重一大”的工作要求,切实保障资金的规范使用、阳光操作和有效监管。

一、坚持民主集中原则,确保大额度资金使用方向的正确性。对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听取不同意见和建议,经过与会人员充分讨论研究后做出决定。大额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对费用的开支建立了部门提出用款申请、分管领导审核、局领导或者局领导集体研究审批的逐级审批、分层把关的财经开支制度。

金管理薄弱环节的整治,切实从源头抓好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监管漏洞。

三、严格预算管理,强化对大额度资金使用监管力度。我局(公司)切实树立“有支出必先有预算,超预算必须先经过调整”、“没有预算,不得开支”的观念,严格执行国家局、省局规定,加强对资本性支出、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对外捐赠等费用项目和基本建设、购置固定资产等资本性支出的预算管理力度,预算变动先按照行业规定的投资管理权限履行审批程序,批准后方可纳入开支。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篇九

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和监督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xx县民政和扶贫移民局关于开展民政专项资金自查整治活动的通知》(x民发〔20xx〕67号)的要求,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孤儿、社会定救等人员的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医疗救助、救灾、救济资金等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清理,现将20xx年1月至20xx年9月30日民政资金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乡在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无挤占和挪用情况。认真做到资金足额及时发放,未滞留、延压资金。

(1)救灾救济资金在发放过程中严格按照户报、村评(村张榜公示)、乡镇审核(乡张榜公示)的程序通过银行直发到对象户手中。并做到账目清楚,无截留、挪用、挤占和贪污等问题。

(2)五保、孤儿、社会定救等人员的基本生活费一律按文件上的名单、金额并通过银行直发。对五保、孤儿、社会定救实行动态管理,对有死亡的五保、超龄的孤儿(未上学)及时下乡入户调查核对按时上报县局,无截留、挪用、挤占和贪污等问题。

(3)城乡低保按县局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实施,做到了公平、公开、公正。实施动态管理,通过入户调查核实,取消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对该进而未进的及时纳入。并对已死亡、出嫁、就业、迁移等情况仍然享受低保待遇的,也及时清理上报县局并予以取消。按文件下达的指标和系统花名册、金额足额划拨到个人帐上,无贪污、挪用的现象。

(4)城乡医疗救助按文件严格把关,对有疑问的及时请教县局相关负责人,对不符合的做好解释工作;建立医疗救助台帐,无弄虚作假现象,按文件名单、金额发放,通过银行划账形式。

(5)优抚安置资金方面,义务兵优待金和退役士兵安置金是按文件名单,金额通过银行直发,无截留挪用、贪污问题;优抚建房按文件精神实施,没有擅自调整补助标准,也无挪用、截留现象,更无吃拿卡要的现象发生;按时上报重点优抚对象死亡核销工作。

(6)社会福利彩票资金按文件规定使用。无无截留、挪用、挤占和贪污等问题。

对相关的民政资金实施,坚持严格会计制度,对所发放资金全部登记造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每季度民政办都对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保证专户金额与账目符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民政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划拨实行封闭运行,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只有民政部门提供的花名册的信息与对象在银行登记的所有信息一致,银行才能将资金打入个人账户。极大减小了资金管理风险,有效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

使用情况公开透明,监督管理落到实处。民政专用资金使用过程中,以事实为依据,按照资金分配使用程序划拨资金,公开、公平、公正地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20xx年度下拨资金1307940元。20xx年一、二、三季度共下拨1318320元。

2、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20xx年下拨资金426140元。20xx年,现已下拨374300元。

3、五保、孤儿、社会定救人员基本生活费。20xx年孤儿生活费共下拨178992元,五保生活费251500元,孤儿、五保20xx年度、20xx年度门诊费用共计:69600;社会定救人员生活费16200元。20xx年1-10月孤儿生活费128820元,1-10月五保生活费235000元,1-10月社会定救人员生活费13500元。

4、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0xx年共下拨城乡民政医疗救助资金938406元。20xx年1月至9月共下拨资金568313元。全部已发放。

5、救灾救济资金。20xx年发放冬令资金25万元,发放20xx年春荒款6万元,20xx年临时救助金5500元,20xx年发放贫困户慰问金11600元。20xx年发放福利彩票资金5万元。20xx年发放冬令资金24万元,春荒资金6万元,20xx年县下拨福利彩票资金10万元,已发放89586.77元,余10413.23元,20xx年县下拨临时救助金1万元(未发)。

6、优抚资金。20xx年发放20xx年冬季农村退伍士兵(官)地方经济一次性补助445000元,发放20xx年义务兵优待金185170元,20xx年发放重点优抚建房11万元,20xx年春节发放部分优抚对象、烈属慰问金1800元,20xx年发放一至六级伤残人员门诊、住院费用补助金32201元。20xx年发放20xx年冬季农村退役士兵(官)地方经济补助131000元,发放20xx年义务兵优待金及现役军人立功受奖202397元,20xx年发放一至六级伤残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门诊、住院费用补助金28262。

我乡民政专项资金以银行划帐为主,特殊情况用现金直发。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民政专项资金,加大工作检查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障民政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促进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篇十

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认真领会到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既是财政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财政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内容。我*于4月1日至4月5日完成了财政资金安全自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组织领导方面。

***党政领导充分重视财政资金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提出了要切实做到思想上认识到位、行动上落实到位,把抓收支与抓管理结合起来,把抓业务与抓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的明确要求,并采取了有效措施,不断完善和改进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了我*财政资金的安全,确保了我*财政干部的安全。

在日常工作中,***党政领导时时了解并掌握资金收付管理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以及可能对资金安全构成潜在风险的不良嗜好等,并将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作为党风廉政教育和法制法纪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开展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方面的教育和培训。近几年我*每年年终都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由*纪委组织一次针对我*的财政资金安全性的财务大检查。

制度建设和内控管理方面。

***财政*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要求,制定了资金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实行严格的内部稽核制度;建立了规范的内部制衡和纠错机制;建立了相关岗位的考评制度、奖惩制度和轮岗制度;从事资金收付管理的工作人员也实行回避制度。

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方面。

***财政*按规定业务流程设置满足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需要的岗位;财政资金拨付管理严格执行资金拨付、复核、稽核和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把关的分工负责制;按照工作任务明确规定各岗位的职责权限;明确规定了拨款人员不得同时负责稽核、账务或档案管理工作;财政总预算会计人员的录用经过了严格的综合考评;财政总预算会计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资金收付管理方面。

***财政*建立了科学规范的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流程;对用款计划按预算和项目进度等进行审核;对财政直接支付业务要求单位按照规定提供票据、合同等相关附件;拨款人员对各类拨款凭证及其附件的*有要素进行全面规范审核,复核人员对拨款人员提交的凭证、单据进行全面复核;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地方,已将会计核算实有资金账户改为零余额账户;财政汇缴专户、非税收入归集性账户等非税收入收缴账户中资金能及时进行清算,对收缴账户资金进行严格监控。

账务处理方面。

***财政*办理资金支付的相关原始凭单及报表能及时转交记账人员保管,记账人员全面核对后按日及时登录账务;相关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在岗位变动后,***财政*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财政总预算会计人员工作移交手续,并制定规范的移交清册;我*按照规范化要求进行年终结账。

对账管理方面。

***财政*建立了财政内部相关职能之间的定期对账制度,定期进行账证、账账、账实核对;建立了财政*银行之间的定期对账制度;银行之间对账,做到银行存款余额与资金收付明细账全部核对相符。

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方面。

***财政*的财政资金专户是在规定的银行范围开设的;新增设财政资金专户严格执行规定的审批程序;按照有关要求对财政资金专户进行了清理、归并和撤销;财政资金专户全部纳入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建立了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档案制度;建立了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年度报告制度。

印鉴和票据管理方面。

***财政*负责核算和管理账务建立了严格的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拨款印章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实行了分人分印管理;对印章的保管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做到人走章锁;资金收付相关票据、凭证安排了专人负责保管,采取了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建立了严格的领用和核销制度。

信息系统管理方面。

***财政*资金收付管理全面纳入信息系统管理;明确规定了系统维护人员不得办理资金收付业务;根据岗位分工情况,设置了不同的系统权限;信息系统相关操作环节都设置了安全密码,安全密码由专人分别保管;安全密码采取了定期更改等安全保护措施。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篇十一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

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

(二)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

(三)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00元。

(四)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393550元。

(五)新农合医疗资金。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篇十二

为切实贯彻集团公司青威薯集【20xx】139号关于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公司在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厂区内所有部门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改,杜绝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我公司安全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12月8号上午,互助公司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厂安全检查开展工作,从上下库房、车间每个工段、污水池、渣场、锅炉房、食堂、宿舍、办公楼进行了细致的排查。注重于各部门在对停产期间的防火、防盗、防冻措施、用电安全的意识和安全管理制度的检查。

在这次安全大检查中共发现问题9处,当即整改4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

1、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没有上墙;

2、库房后面和彩钢房二楼后面有许多枯草,容易引发火灾;

3、危二楼门前没有明显的警告牌和警戒线;

4、车间配电柜上存在电源没有断开;

5、车间提升机处没有警示标语。

针对以上检查出现的问题,在公司领导的亲自带动和努力下,利用值班期间空闲时间,清除了隐患保障了安全。在下步工作中我们要强化措施,加强安检次数,按期复查,保证有错必纠、有责必究。要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纳入更重要日程。

1、加强管理、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特别是在停产时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防盗、防火的安全工作。

2、严格纪律,严肃责任追究,认真做好安全事故防范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财产和职工的安全。

互助公司综合部

20xx年12月10号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篇十三

根据《xx县财政局关于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晋财通[20xx]7号),xxxx中学对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20xx年6月清理20xx年及以前年度结余1.886979xxx万元,并全额上缴国库。

2、20xx年4月清理20xx年及以前年度结余9.75184xxx万元,并全额上缴国库。

保安服务费1.72xxx万元,临时人员1.5xx万元。

xxxx始终严格按照各级“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政策,开展资金清理工作,对存量资金做到应缴尽缴,确保教育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安全。同时,存量资金统筹安排教育事业支出,解决了教育困难,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为晋宁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提供了保障。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篇十四

接到总部转发的xx集团《关于加强资金管控确保资金安全的通知》(xx财字[xx]4号)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经单位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了自纠自查领导小组,对单位资金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1、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其内容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

2、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财经管理规定、办法。

1、收入方面:收入方面全部缴入结算资金账户单位的'各项收入做到应收尽收,所有收入均纳入财务账簿,无私设帐外及“小金库”现象。

2、所有资金支出均履行了严格的审批手续,所有支出都填写费用报销单,有相关的经办人员签字,并经财务部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付款,不存在挤占、挪用行为。基本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及规定,无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单位津补贴、奖金和福利均按照国家或地方及集团公司公司规定发放,无滥发奖金、补贴或福利现象。

项目支出均按照批准的项目及用途以及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无自行改变项目内容,扩大支出范围现象,所有项目支出均合法合规。

1、现金的管理:现金的使用范围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职工工资、奖金的发放采取银行代发,月末出纳的银行日记账与会计的账务相核对,确认无误后结账。

2、财务岗位职责分工明确,明确了出纳、记账、审核等会计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3、银行账户管理方面:现有账户按照要求管理使用,对账制度每月末认真落实。

4、票据有专人管理,负责票据的收、发台账登记工作。

5、财务印章管理: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分别由二位副经理负责保管,非经单位负责人同意,不得携章外出,禁止非财务事项加盖财务印章,严禁财务章外借。

6、银行印签和空白凭证的管理:银行印签和空白凭证没有同一人保管。

7、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财务人员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严守职业道德。因粗心、过失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无法追回造成的全部资金损失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总之此次自查,单位领导高度重视,通过自查,自纠,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资金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篇十五

集团财务部:

按照集团财务部《关于开展“三查三保”资金安全检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担保公司对该资金管理、资金风险防范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该公司自20xx年9月成立至今尚未开始经营,且集团并未设置相关工作人员,财务事项暂由集团担保公司代管,仅发生年度审计、所得税汇算和纳税申报信息系统年审等费用。制度建设和内控方面均未到位,目前只有印鉴和票据管理、资金使用方及税务管理面参照担保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xx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20日。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篇十六

根据岳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我镇庚即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村组,围绕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省下达我镇到户产业项目资金18万元。截止到20xx年底各村到户产业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发放至各农户手中,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镇、村充分利用公开栏、宣传单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篇十七

县财政局: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xx财发[20xx]94号文件精神,我公司重点对20xx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xx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20xx年1月7日收到财政拨付贷款贴息资金xx万元,

2、20xx年11月10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xx万元。

3、20xx年12月6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xx万元。

4、20xx年12月18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xx万元。

5、20xx年12月23日收到财政拨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xx万元。

20xx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xx万元,其中:xx万元资金分期列入利息支出。xx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xx万元,土建工程支出xx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四)个别合同签订不够规范、自查中发现,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先有支出才有项目合同,一些规划设计的工作经费列支不够合理。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4、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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