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法律法规论文(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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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法律法规论文(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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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能够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发现自身的优势与不足。在写总结的过程中,要用简练的语言表达复杂的观点,避免啰嗦和冗长。一起来看看这些总结范文,或许能够给我们写作带来一些新的思考和灵感。

医学法律法规论文篇一

卫生统计质量一共包括卫生统计服务质量和卫生统计工作质量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一个来解释,卫生统计的服务质量也可以说是卫生统计的服务效果,他包括多种质量的特性,可以反映卫生统计在技术方面的水平、在整体管理方面的水平和在统计服务方面的水平。卫生统计工作质量其实就是和卫生统计有关的管理工作,包括与统计服务质量相关的人员配置、设备的采购和经费的多少等。还有技术工作和思想工作能对卫生统计的服务质量保证到什么程度。其实,这两方面并不完全对于对方而存在,卫生统计的服务质量由工作的质量决定,而服务质量又是卫生统计在各个环节工作质量的综合反映,卫生统计既要保证服务质量又要保证工作质量,应该在以工作质量很好前提下,来保证服务质量的提高。

二、影响卫生统计质量和控制的因素。

(一)有关部门对卫生统计质量的重要性不够重视。

部分单位对于卫生质量的统计工作不够重视,既没有足够专业的人员来专门进行卫生统计的工作,而且工作的环境、设备都不够齐全,待遇也不够好,所以有的人即使有能力也不愿意去干。但是,卫生统计的最初阶段是对于数据的收集,而所收集的数据的准确性将直接影响到卫生统计最终的质量。以医院为例,目前有些医院的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够强,在填写统计报表时存在填错空或者漏填空的情况,使收集的原始数据本身就存在问题,最后医院或卫生局的卫生统计工作将变得更加困难,而且缺乏真实性和准确性,这就影响了卫生统计的质量。

(二)卫生统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储备不够。

卫生统计是一项对专业技术性要求高、复杂程度高的工作。它不仅要符合一定的活动规律,而且还要遵循统计学的一般规律。以医院为例,医院不仅要找统计学专业好的',还要考虑其是否具备一定的医疗知识。但我国目前卫生统计人员大多分成两类,一类是医疗经验丰富的老医生或老护士,转行来做卫生统计人员,但是他们没有统计学方面的专业知识;另一类是刚从经济类或是统计学类专业毕业的本科生或者研究生,他们拥有卓越的统计学类的知识,但是医疗经验和知识基本为零。这就导致我国卫生统计人员在医疗和统计方面的知识结构不够统一,不能保证医院的卫生统计质量。

(三)卫生统计的环节和资料过于分散。

比如,医院的统计环节包括挂号、就诊、拿药、检查、住院等一系列的看病过程,十分繁杂并且每一个环节的数据都与最后卫生统计的质量息息相关,一个环节的数据不够准确就会影响整个统计的最终结果。但是在一些医院的统计室里,只包含上述所有环节中的一部分环节的数据,其他的数据都在与其相关的不同的科室,这就使得统计的数据资料过于分散,不利于统一的比较核实,这就容易引起最后卫生统计的片面性从而影响卫生统计的质量。

(四)卫生统计信息化程度不够全面。

信息化的主要目的就是实现信息的资源共享,有些单位网络服务不够发达,不能将信息及时共享,而且缺乏信息统一的标准和信息一体化的设计,统计的信息不够全面,信息系统所产生的大量数据没法形成共享,就难以被有效的利用,降低了处理信息这项工作的效率,所以信息系统整体的功能也被影响了,也就是影响了卫生统计的质量。

三、提高卫生统计质量的管理和控制的有效对策。

(一)增强有关部门对卫生统计质量的重视程度。

应该大力向各个单位宣传卫生统计的重要性,特别是领导要重视卫生统计质量的管理与控制的工作,使其真正成为独立的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可以适当的提高卫生统计人员的工资来吸引一些专业技能十分优秀的人前来应聘。并健全相关的制度和规定,加强现有卫生统计人员的专业技能的培训和专业素养,健全相关的机构,使卫生统计工作的质量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二)增强卫生统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

各单位应该将自身的特点和我国卫生改革的情况结合起来,对卫生统计人员进行医疗方面和统计专业方面的知识素养的培养,可以建立专门的培训班,分为与卫生统计有关的基本医疗知识培训和统计学知识两门课程,不需要所有的人都培训所有的课程,只需要根据每个人的需要来上课,这样就可以节省很多的时间,用最短的时间来完成人员的知识强化,提高卫生统计质量的管理。再就是要提高卫生统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让他们在工作中认真负责,每一次数据处理都要认真,不能粗心大意导致数据不够准确,这样可以通过减少人为的失误,来提高卫生统计的质量。

(三)建立专门的卫生统计资料管理室。

因为过于复杂的环节和过于分散的资料都不利于最后数据的统一处理,所以应该先让各类统计数据来源于各单位,所以应该先在各科室登记好原始数据,然后设立专门的人员将其放置在专门的地方并进行定期的检查,这就可以及时的发现并纠正问题,确保准确的原始数据资料,最后在需要进行卫生统计最后处理时,相关的科室就可以相互结合起来,将数据作比较和核对,使资料可以统一起来,这样可以加强卫生统计的管理,确保卫生统计的质量。

(四)深入普及卫生统计的信息化。

实现信息的统一共享,各个科室应该定期的一起举行一个会议,将这一段时间所产生的统计数据进行核对和共享,使这些统计数据形成一个有效的循环圈,并在其中快速传递,并建立信息咨询服务,可以在网络上设立一个平台,有专业的人员在那里。在相关人员遇到问题时能有处可寻,大大的提高了卫生统计工作的效率,也就提高了卫生统计的质量。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卫生统计与各个单位的管理工作息息相关,两者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并且对各单位的发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应该重视卫生统计的质量的管理并加强对其的控制,使卫生统计质量在现在的基础上能有较大提高,这样就可以促进各个单位的和谐发展,有利于卫生局进行统一的管理。

作者:刘慧影单位:辽宁省鞍山市卫生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医学法律法规论文篇二

一、建筑施工管理系统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建筑工程的复杂性加大了工程预算的难度,但是科学合理地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对整个工程来说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方面,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之前对整个建筑工程进行建筑施工预前核算管理工作,对于整个工程造价的管理有着相当大的影响。

在建筑工作实施之前,将各种工程费用计入归纳到工程预算之中,保证每一个项目的预算支出,这样就有利于在合理地控制人工费用和材料费用的基础上,将整个工程的成本逐渐降低,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提高企业的效益,进而增加企业的利润。

另一方面,科学合理的建筑施工管理系统也能够为企业提供相应的竞标资料。

由于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企业之间也在不断的竞争,面对好的建筑工程项目企业需要通过竞标才能得到的。

所以在企业参加竞标的过程中,研究建筑工程的时间消耗和整体成本显得尤为重要。

科学的建筑施工管理系统会使得建筑企业在竞标过程中拥有更大的把握,进而在竞标中脱颖而出。

由此看出,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进行合理的管理与控制能够提高工程造价的控制水平。

二、建筑施工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一)施工人员管理。

传统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向现代化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过渡是一项漫长的、艰巨的企业任务。

现阶段,建筑施工企业存在的管理问题中,对于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选择仍是专家学者和企业管理者探讨的话题,而建筑施工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依旧亟待解决。

本文中主要通过以下几点对建筑施工企业对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现状进行了体现:

第一,建筑施工企业的人力资源具有流动性,容易打破固有的管理模式;。

第四,建筑施工企业内部缺乏系统、完备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不能从企业自身对人力资源进行调控。

针对这些问题,给出了几方面人力资源管理设计与实现的方法。

1.确立并优化人力资源管理机制。

人力资源的管理要对员工的数量加以控制,消除“以多取胜”的错误观点;采集企业员工的信息情况,使人力资源管理形成科学的保障系统;控制人力资源的大规模流动,减少优秀资源在流动中的缺失;提高企业员工素质教育,加强企业文化理念。

不仅如此,任何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确立都要将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联系在一起,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确立要顺应社会和时代发展要求。

为充分发挥建筑施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优势,必须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和策略形成集法律性、科学性、可实施性于一身的书面条文,在企业日常工作安排、人员管理、制度确立等实施的过程中做到有理可循、有据可依。

再者,根据企业所具备的文化理念、经营目标、经济实力和人力资源的构成,建立具有企业特色和风格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对企业发展做出优化处理。

2.加强员工管理,优化企业环境。

建筑施工企业中,对于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困难主要局限于企业员工自身较低的素质水平。

为方便建筑施工企业的人员管理,加强企业员工的专业知识教育和文化素养水平是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有效运行的重要手段。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员工的录用问题,人事部门需要设立较高的聘用门槛,从根本上保证企业员工素质的平衡性和可控性。

建筑施工企业在优化企业环境的问题上,可以开办以下企业活动,如建筑施工专业知识测评、专业知识的培训和技术等级晋升、好人好事评比活动、选举思想道德教育标兵、评选年度优秀员工和年度新人等。

(二)工程预算管理。

1.认真做好工程造价控制的系统规划。

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应该有相应的系统规划,使得工程造价控制手段和方法能够有机地结合到一起,进而令建筑工程造价控制在实际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系统的规划可以分为五个方面:其一,对于项目施工阶段控制的施工图预算进行合理的编制,构建一个脉络清晰的预算平台,使得工程进度款拨付更加利于控制。

其二,对于工程进度款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核算。

保证图纸化计量工作满足合约内容的要求,也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

其三,施工过程中,必须对于所有事项都要在满足合法性以及有效性的情况下进行,防止出现签证造假的现象发生。

其四,根据有关规定,对索赔事件制定相应的索赔方案,严格规范索赔的行为。

其五,对于合同中价款等相应事件的发生进行有效控制,减少工程费用的额外支出。

2.提高工程预算造价管理控制人员的专业性。

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专业能力直接影响着工程造价的决定性、合理性以及准确性,因此提高工程预算造价管理控制人员的专业性非常重要。

有关企业可以设立相应的考核制度以及奖惩制度,调动起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加大其对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视;除此之外,还可以对优秀的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人员进行重点培训,作为储备干部,这样就为将来的工程造价知识培养打下了良好基础。

同时,在招收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人员时,要进行严格的'筛选,并在这些入围人员正式入职前进行专业培训,不仅要培训相应的工程预算知识,也要灌输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得其对工程造价管理有一个更深的认识。

3.大幅度提高工程预算定额使用的科学合理性。

根据现有的工程建筑资源以及相关法律政策,对所需要消耗的单位部分进行整理,将工程取费的合理性大大提高,使得定额使用更加科学可靠,进而将资金滥用的不利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之内。

三、结论。

总之,建筑施工管理系统在整个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以及对控制工程造价都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建筑施工管理系统的高效性、精准性以及科学性,不单单使得工程的成本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也使得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程造价,提高了建筑企业内部的工程造价水平,使得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竞争力得以提升,为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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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筑作为一个高能耗的行业,势必要走在节能的最前沿.而我国寒冷地区采暖能耗占全国年总能耗的比例相当大,降低寒冷地区的建筑物能耗成为了寒冷地区节能的重要途径.本文介绍了我国寒冷地区建筑物的能耗现状,指出寒冷地区建筑物的能耗主要是围护结构的散热量,并提出了从建筑规划的节能设计、外墙、窗体、和屋面的节能设计方面来进行寒冷地区建筑的节能设计.

关键词:寒冷地区,建筑,节能设计,途径,能源。

一、我国寒冷地区建筑能耗现状。

寒冷地区采暖能耗占到当时全国年总能耗的11.5%,占采暖地区全社会能耗的20%以上,在一些严寒地区城镇建筑能耗则高达当地社会总能耗的50%以上.因此,我国建筑节能中心工作首先是围绕着降低北方寒冷地区城镇的采暖能耗展开的.寒冷地区的建筑能耗主要是以供热为主,所以,建筑节能绝大部分是供热节能.

二、建筑物能耗消耗的途径。

寒冷地区建筑物的能耗主要取决于围护结构的热传导和冷风渗透,建筑围护结构的散热量,往往要占采暖热耗的1/3以上,如果建筑围护结构具有良好的保温隔热性能,便可减少冬季室内传出室外的热量和夏季室外传入室内的热量,从而减少为维持室内舒适热环境提供的采暖和制冷能量.

医学法律法规论文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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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法律法规论文篇四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企业获取生产资料的途径与产品营销的范围日趋扩大,现代企业竞争的结果使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都进入了一个微利时代,产品的成本和利润变得非常透明;电子商务的推广,加快了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在网上实现商流活动后,需要一个有效的现代物流对实物提供低成本、高效率、适时、适量的转移服务,这使现代物流在整个商务活动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电子商务带来对物流的巨大需求,而物流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制约性也日益突出。这迫切需要一种新的模式来变革社会生产、物资流通、商品交易及其管理方式。现代物流和电子商务的协同发展正好顺应了这一要求。因此,研究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的协同发展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1.我国电子商务物流业的现状与问题。

物流在20世纪80年代才一传入中国,我国的电子商务只有二十多年的发展。这客观上决定了中国电子商务物流与西方国家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物流观念落后,管理体制滞后。

观念落后导致我国不论是国民经济或企业管理均不重视物流,缺乏规划,投资严重不足,现有的储运被看做是物流的全部内容,更谈不上电子商务物流。体制上,中国物流业仍然是分散的或者称多元的管理方式,涉及铁道部、交通部、民航局、商务部、能源部、农业部等专业部和发展改革委员会等综合部门。由于体制没有理顺,各部门之间分工又有交叉,造成了物流行业管理中存在的条块分割、部门分割、重复建设等种种问题。

1.2物流设施陈旧,利用率不高。

在物流硬件上,物流设施如物流站、场,物流中心、仓库,物流线路,建筑、公路、铁路、港口等;物流装备如仓库货架、进出库设备、加工设备、运输设备、装卸机械、包装工具、维护保养工具等都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陈旧装备,功能单一,无法实现机械化、自动化,且工作效率低下。此外,由于物流管理跟不上造成使用效率低下,使原本陈旧的物流设施更不能满足电子商务的需要,如我国仓库的利用率只有50%。

1.3物流与电子商务脱节,重电子商务轻物流。

电子商务时代的来临将使传统的物流与商流、信息流、资金流重新整合,但我国实际却呈现出重商流、轻物流,重硬件、轻软件,重电子、轻商务的倾向。运作的相对独立性,导致传统物流、商流和信息流的运作效率较低,成本居高不下,无法满足现代社会人们对快速、准确、及时的物流服务要求。

1.4物流业经营管理低效,缺乏规模效应。

我国企业物流经营分散,组织化程度低,横向联合薄弱,物流管理手段落后,没有充分发挥城市的规模效应和整体协同效应。物流时间、物流速度就是例证。

2.我国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协同发展的策略。

2.1必须得高个社会对申子商务和现代物流协同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电子商务是商业领域内的一次新的革命,而现代物流则是物流领域内的一次新的革命。国家与企业共同参与,共建电子信息化环境。政府要在公路、铁路、航空、信息网络等方面投入大量资金,以保证交通流和信息流的通畅,形成一个覆盖全社会的交通网络和信息网络,为发展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企业要通过信息网络进行商贸活动,为客户提供快捷的服务,吸引更多的制造企业和商业企业上网,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水平,从而促进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的发展。

在我国目前条件下电子商务企业不宜普遍采用自建物流中心的物流模式,应采用综合物流代理,与第三方物流公司签订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建立共同配送模式,削减物流企业间的不当竞争,从整体上提高供方取得价格优惠的能力,并实现优势互补,促进企业走向联合的规模经济之路。

2.3整合业务流程,提供优质的多样化和个性化服务。

目前世界许多大公司都拥有“一流三网”,即以订单信息流,全球供应链资源网络、全球用户资源网络和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同步模式”,来实现零库存、零距离、零营运资本的“三零”目标。电子商务的个性化、多样化特点,企业在商品生产、经营和配送上充分对应不同区域,不同时间和不同消费需求的客户需要,客观上也要求多品种、少批量、大频度的现代物流服务。通过电子化、集成化现代物流管理把供应链上各环节紧密联系起来,对顾客的个性化需求做出快速反应,保证电子商务物流通畅。如采用电子商务的“量身定制”方式,客户可以利用互联网或手机来决定包裹何时送达目的地,而包裹送到后,信息将自动反馈到客户指定的计算机或手机上。

2.4建立以信息化为核心的信息平台,对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的协同发展极为有利。

搭建信息平台是运用互联网对企业业务流程的重新设计,电子商务是信息流、商流、资金流和物流的高度对称、融合与互动,信息流贯穿于商务活动的始终,引导着商务活动的发展,现代物流是商流的继续,是商务活动中实际的物资流通过程,同样需要信息流的引导和整合。信息流在现代物流过程中起到了事前测算流通路径、即时监控输送过程、事后反馈分析等作用。在环环相扣的现代物流过程中,虚拟的场景和路径简化了操作程序,极大地减少了失误和误差,使得每个环节之间的停顿时间大幅度降低。现代物流朝着信息化、自动化、网络化、柔性化方向发展,具有良好的信息处理和传输系统刁能快速、准确地获取销售反馈信息和配送货物跟踪信息,从而大大提高物流企业的服务水平,提高电子商务的效率,赢得客户信赖,并不断降低成本。

2.5制定一套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发展的可行性方案。

根据消费者的'收入、需求偏好、地理分布等条件的不同,合理定位销售区域,对不同的销售区域采取差别性的物流服务政策;认真筛选销售品种,确定最适合自己销售的商品,将品种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减少流通中的过多费用;再由专业人员精心设计配送细节,一个好的配送方案应该考虑订货状况信息、库存的可供性、反应速度、送货的可靠性、送货频率等;要根据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的不同,扬长避短,实现供应链集成,共同完成向消费者提供电子商务服务工作;要扩大在特定的销售区域内消费者群体的基数,不断降低物流成本,合理控制库存,规范库存控制技术,对实时数据、历史数据进行分析,参照模型对未来需求进行短期预测和中长期预测,或对时点数据进行分析,从而合理确定库存,并充分考虑配送途径和结算方式等。

2.6高度重视物流专业人才培养,把国外先进物流的经验与本土化人刁有机结合起来。

随着许多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中的广泛应用和物流企业信息密集程度的提高,对物流从业人员的知识水平和技能水平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因此,加强信息技术人才的培养和物流从业人员信息技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是彻底改变物流领域信息技术水平落后的关键。政府应当拓宽教育和培训渠道,鼓励行业协会、企业和大专院校开展多方面、多层次培训工作,加快培育物流领域信息技术的研究和开发人刁,要培养从事现代物流理论研究与实务的专门人刁,懂电子商务理论和实务的专门人刁,使其成为既懂技术又懂电子商务的网络经济人,成为既懂电子商务又懂现代物流的有创新思想的复合型人刁。

3.结语。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通过电子商务将所有的商品买卖虚拟成一个大的商场,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都可以买到世界上任何一种商品。但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快捷的交易方式,只有将虚拟活动与实体形式有效结合,才可能具有整体优势。而现代物流能够提高电子商务的效率,协调电子商务的目标,扩大电子商务的市场范围,使电子商务的供应链集成。电子商务的发展离不开现代物流的支持,现代物流必须与电子商务协调发展,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医学法律法规论文篇五

文章从关键能力的基本概念出发,论述了高等职业教育英语教学中培养学生“关键能力”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即可以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理解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和沟通能力。

高等职业教育;英语教学;关键能力;意义。

一、引言。

目前,我国正大力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

众所周知,职业教育的落脚点在就业这个重大的民生工程上,所以,职业教育要培养“为明天工作的人”,而为明天工作的人一定是具备“关键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关键能力”在学生职业生涯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中不可或缺的能力。

发展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因为职业教育是各类教育中与经济联系最紧密、最直接的教育,是把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桥梁。

高等职业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特定的培养目标和特定的教育方式为社会培养了大量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但通过各种途径反馈的信息来看,在实际工作中,高职毕业生虽然掌握了一定的职业技能,但是缺乏职业素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即“关键能力”。

在市场就业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在对外合作进一步加强的当下,高等职业教育英语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关键能力”是当务之急并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关键能力”的概念、内涵和特性。

“关键能力”也被称为核心能力、通用能力,类似于我国的“素质教育”,是一种在现代社会中对每个人的个人发展和社会发展都至关重要的能力,简言之,它就是指个人能力、社会能力、方法能力及专业能力。

德国劳动力市场专家及著名职业教育学家梅腾斯(dietermertens)先生于1974年在一篇题为《关键能力—现代社会的教育使命》的论文中首次提出了“关键能力”的概念。

所谓“关键能力”,就是指那些与一定的专业实际技能不直接相关的知识、能力和技能,是在各种不同场合和职责情况下做出判断选择的能力,是胜任人生生涯中不可预见的各种变化的能力。

它强调当职业发生变更或者当劳动组织发生变化时,劳动者所具备的这一能力依然起作用。

由于这一能力已成为劳动者的基本素质,从而能够在变化了的环境中重新获得新的职业知识和技能。

这种“从事任何一种职业的劳动者都应具备的能力常被称为跨职业能力”[1],也有人形象地称之为“可携带的能力”。

“关键能力”虽然涉及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但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学者却有着不同的理解和定义。

德国学者认为关键能力包括三个方面的能力:一是事物意义上的行动能力,即做事能力和智力成熟度;二是社会意义上的行动能力,即社会能力和社会成熟度;三是价值意义上的行动能力,即个性能力和道德成熟度。

英国学者认为关键能力包括六个方面的能力,即交流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个人的认知能力、计算能力、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和运用现代语言的能力。

我国劳动保障部制定了关键能力的八项内容。

它们是“交流表达能力;与人合作能力;信息处理能力;数学运算能力;外语应用能力;解决问题能力;革新创新能力;自我提高能力。

”[2]不难看出,不论是哪种理解和定义,对于关键能力而言,其内容大同小异。

“关键能力”是“劳动者从事任何一种职业都必不可少的基本能力,是职业技能和知识潜能的升华和延伸,是从业能力、创业能力的进一步抽象和发展,是人的职业道德、知识技能、创新精神融入劳动者素质的集中体现。

”[3]“关键能力”是“学生为适应今后不断变化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环境而获得的跨专业、多功能和不受时间限制的能力,也是为克服知识的不断更新或衰退而具备的终身持续学习的能力。

医学法律法规论文篇六

提要:造价工程师对建筑市场应有清醒的认识,能针对建筑市场现状,从完善法律体系、提高自身素质、规范自我行为等方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推动建立规范化的建筑市场。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加入wto后与国际惯例接轨等的需要,造价工程师应积极推动建筑市场的规范建设及建筑市场管理体制的创新,使之建立由政府宏观调控,市场有序竞争的机制。当前,我国建筑市场的现状与需要有较大的差距。本文就建筑市场存在的不规范造价管理问题及在规范建筑市场中怎样发挥造价工程师的作用试论如下:

一、建筑市场造价管理的现状。

1、造价工程师在建筑市场的法律地位较弱。造价工程师的任务是:提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即对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不断提高整个行业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水平。实际上,造价工程师并没有完全介入工程造价管理,在人们的心目中仍然是编制预算书的预算员。因为,其法律地位并没有象监理工程师那样有明确的界定。第279号国务院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所以监理工程师参加工程管理有法可依。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中的投资估算、概算、预算、工程标底和企业报价、工程结算、决算审核工作,预算员都可以担任,建筑市场各主体方没有造价工程师参与工程造价管理的现象比比皆是。因此,造价工程师在建筑市场造价管理中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2、工程造价容易失控。

(1)招标投标中的不合理竞争招标投标的本意,是通过公平竞争把工程项目交给有实际经验,业绩显著,资质符合工程项目条件,对工程造价有着实际的、较好的管理水平的优秀承包商去做。从而打破行业、地区的分割和垄断,消除惰性,激发活力和创造力,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地控制。但是,不能否认当前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着不合理的竞争,关系户工程、人情工程、行业保护、地方保护等等都不同程度的存在,有了这样的不良环境,承包商自然将工程造价控制置于脑后,什么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只有自己的利益才是最最重要的。这使得工程造价难以控制,也无法控制。

(2)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掩人耳目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投资渠道的多元化,一些公共项目的投资也不再是国有一家,私有资本的介入能使我国经济建设资金更多,本来是件好事,但有那么一些投资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违规操作,采用掩人耳目的手法,使业主和承包商明里是合同主体,暗里是一家人。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对招标投标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单价,可以按照自己的愿望、自己的利益、自己的需求随意更改,使工程造价难以控制。还有一些人,自己既无技术,也无管理能力,利用关系挂靠到有建设资质的单位,以别人的名义投标。在合理低标的定义还不够确定的今天,凭借低报价中标。拿到工程后自己既无经验,又无能力,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更是无从谈起。然而凭有关系、有手段,使各方围着他的指挥棒转。这就给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带来很大的困难。这样的弊病亦使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受到质疑,对建筑市场的规范化建设非常不利。

(3)随意修改原设计有些业主为了本部门、本地区的利益,在国家投资的工程项目上,趁机向国家多要投资,任意改变设计单位的文件。有的工程项目为了迎合长官意志随意修改原设计,增加、扩大工程项目,提高设计标准。有的工程项目为了容易获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采用上报工程项目规模小,投资少的不正常手法。一旦获得批准,又是修改设计,又是增加投资额。

还有的承包商在低价中标后,没有能力按照承诺的`单价完成工程项目,只得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与业主、设计代表串通,通过修改原设计,增加新项目企求再捞实惠。

以上所述的设计修改都是非正常设计更改,都会使工程项目投资额增加,工程造价控制形同虚设,对建筑市场的正常运行破坏巨大。

(4)造价工程师没有实权在施工过程中,工程计量是在工程质量得到监理认可后,造价工程师审核工程数量是否符合施工实际,最终计量支付的决定权在总监理工程师手上。即使是工程结算,造价工程师亦只是一个算账的工具,结算数额的决定权在业主代表那儿,造价工程师无法左右施工期间的工程款的支付,亦无法左右结算款的支付。工程造价控制难以实施,这是造价工程师没有最终决定权的尴尬地位所致。

3、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业主的标底没人能监督招标投标中有一种以业主标底评价投标人商务报价的评标方法。这时业主的标底就成了检验投标人报价是否正确的唯一的“真理”。但是这个“真理”编制的是否符合实际,是否正确,是否有漏项,材料、人工、机械费用的选择应用是否恰当,无人监督,无法控制。事前监督,容易泄漏标底。事后监督,生米做成了熟饭。

4、造价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及法律责任无法贯彻在造价咨询活动中,造价工程师应当担负起责任,对在执业过程中发生的不正当计价行为和行政干预,完全可以拒签,这是法律上赋予造价工程师的权利。而在现实中,由于建筑市场不太规范,法律制度还需要不断完善。造价咨询单位为了自己能生存下去,能得到一点市场份额,只能看委托方的脸色行事。委托方如果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造价工程师还可以发挥对工程造价的管理、控制的作用。如果委托方坚持自己的主张,造价咨询单位只能片面迎合委托方的意愿,造价工程师就无法行使法律上赋予的权利,使造价工程师对工程造价的管理、控制成为一句空话。

5、造价工程师还是习惯使用“定额”,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现行投资估算、概算、预算、工程标底和投标人报价的编制和审批,都以各部门、各地区发布的工程定额和相应的费用为基础。即使在当前有些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中采用了工程量清单的形式,工程造价人员还是因为以前的习惯,不能脱开“定额”计价。由于“定额”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工程造价定价制度,“定额”只能体现社会平均计价水平,不能体现先进的个别成本。这种“定额”计价方式不能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当然亦与国际通用作法相去甚远,不能适应市场竞争和参与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的需要。

二、在规范建筑市场中造价工程师应发挥的作用以上是对建筑市场造价管理现状的一点浅显的看法,我们要规范建筑市场,就要改变这些不规范的做法,造价工程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1、政府宏观管理。为保障建筑市场的秩序和防范风险,政府只制定“游戏”规则。由行业协会制定准入制度,进行自律管理。凡是不符合准入制度的一律取缔,凡是不遵守“游戏”规则的坚决清理出场。由市场自行调节,将没有竞争能力的淘汰出局。政府主要靠政策引导,进行宏观管理。

2、完善法律体系。造价工程师法律责任的贯彻落实,不仅取决于造价工程师,还取决于各相关方面的条件,尤其是建筑市场法制的不断完善,使造价工程师不但有法可依,法律地位突出,造价管理和控制在法律上确定是以造价工程师为核心,使建筑市场造价管理不仅是造价工程师一方出力,而是各相关方面一起形成合力。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对违反法律规定的企业和执业人员要严加处置。从而完善法律体系。

3、规范市场行为。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已经建立,每一位造价工程师都应该身体力行,从自身做起,不做违法违纪的事,以自己的遵纪守法的行为,推动建筑市场规范化以正常发展。行业协会通过制定系统化的规则、规范,来约束造价工程师的行为,达到规范市场的目的。加大严格执法力度,监督相关企业和执业人员,纠正其违规行为,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的行为规范了,各相关方面的行为也规范了,就会促进建筑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化。

4、造价工程师应加强学习,提高水平。随着我国工程造价计价工作逐步实现“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这样的形式,对造价工程师的要求更高了,造价工程师必须是既懂技术又懂经济、既懂施工工艺又懂施工管理的全面的复合型人才。要想成为复合型人才就必须学习新的知识,掌握新技能。通过不断学习,勇于实践,把自己逐步造就成为复合型、知识比较全面、能胜任新形势要求的人才。我国加入wto以后,需要我们加强对国际市场的规则和国际惯例的学习。了解和掌握国际市场的规则和国际惯例,研究国际市场的相关计价方式,对于我们进入国际市场或是国内市场对外开放,都是十分重要的。总之造价工程师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丰富自己的知识面才能适应建筑市场的高速发展,才能与建筑市场规范化与时俱进。

5、建立造价信息体系网。国外工程造价信息发达,不仅政府、协会、研究机构发布有关造价信息,有些咨询公司和新闻媒体也发布有关造价信息、工程成本数据、造价指数和参考文献,并从信息内容、发布时间、发布渠道等方面形成了比较全面、完整的体系。而我国工程造价计价才刚从“定额”中走出来,造价信息不论从内容到发布时间、发布渠道等方面都比较单一,信息量也很少,工程造价信息不发达,造成了造价人员对“定额”的依赖。造价协会应广泛收集、整理、发布造价信息,造价工程师亦有必要建立造价信息数据库,只有掌握了大量的有用的造价信息,才能使自己应该履行的工程造价管理和控制工作做得井井有条,才能推动建筑市场造价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6、要参与建设全过程造价管理。造价工程师不仅是计算工程建造成本,也要考虑前期费用与运营成本,甚至要研究构成一个项目的所有的和潜在的战略资源的成本,所以造价工程师应积极参与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只有参与了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管理,才能实施设计、招标投标、施工中的造价控制,也才能控制住因随意进行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建造成本的提高,从而推动市场向理性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7、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颁布实施,确立了我国招标投标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遵守的规则。作为造价工程师,应该把贯彻执行《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己任,在日常工作中以《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准则,使自己应该履行的工程造价管理和控制工作不违规,以保证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顺利实施。

8、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要树立良好的形象。造价工程师一定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模范。尽管目前的建筑市场还很不规范,但造价工程师一定要坚持依法提供服务,不能以一己之私利去迎合委托方,而是要坚定不移地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树立公正的形象。用良好的形象去赢得市场,这是市场规范化的需要,亦是造价工程师立命之根本。

推动工程造价管理政府职能的转变,建立一个以造价工程师为主导的工程造价管理队伍,充分发挥造价工程师的积极作用,有利于规范市场计价行为,有利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以促进建筑市场的有序竞争。

医学法律法规论文篇七

第三十五条: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的,有下列行为之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制止,并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一)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或者医。

学技术鉴定的;

(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

(三)出具本法规定的有关医学证明的。

上款第(三)项出具的有关医学证明无效。

第三十七条: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人员违反本法规定,出具有关虚假医学证明或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由医疗保健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执业资格。

二、《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出具虚假医学。

证明文件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发证部门撤销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或者医师执业证书:

(一)因延误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给当事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第四十九条: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对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八十二条: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出具虚假证明文件造成延误诊治的;。

(二)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给患者精神造成伤害的;。

(三)造成其他危害后果的。

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变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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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法律法规论文篇八

摘要:就国内医护类专业建设现状进行分析,提出专业建设的基本原则、内容与专业建设思路。

关键词:

高等卫生职业教育;专业建设;研究与实践。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专业建设是学校教学工作主动、灵活地适应社会需求的关键环节。”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也指出:“高等职业院校要及时跟踪市场需求的变化,主动适应区域、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有针对性地调整和设置专业。”

卫生职业教育是我国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具备职业教育的基本特征和服务行业产业的基本功能。

高等卫生职业院校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遵循卫生职业教育和人才成长的基本规律,以专业建设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服务经济转型发展,为满足人们群众的卫生服务需求和健康生活提供了充足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有效保障了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1高等卫生职业教育专业建设现状分析。

《关于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主要开设护理学、药学和医学相关类专业,明确界定了护理学、药学、医学相关类专业在专科层次上属于高等职业教育范畴。

近十年来,全国高等卫生教育护理学、药学和医学相关类专业毕业生人数从的22.22万人增加到的58.87万人[1],极大地缓解了人民群众“有病无人医”的社会矛盾,推动了医疗卫生服务事业的快速发展。

尽管我国高等卫生职业教育通过专业建设与改革在医护技术人员的培养上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成效,尤其是国家教育部对高职类专业进行了调整,但是,与社会发展、医疗科学技术进步和卫生健康需求相比,存在专业建设滞后、课程内容陈旧、教学模式单一等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1专业建设打上“本科”烙印,不符合职业教育特征。

以大学科门类进行专业划分,按学科的特点构建医药学体系的专业课程,重理论教学,轻实践训练。

以这种方式进行的专业建设无法与产业形成有效对接,培养出来的大部分人才很难获得行业企业的认可。

1.2专业设置口径过窄,学生适应岗位工作能力较弱。

有些新专业的设置针对某个职业中的特定技能(比如药物制剂专业),使得人才培养岗位适应能力低、职业迁移能力弱,对学生的长远发展、社会的进步不利。

1.3校企合作缺乏纽带,人才培养模式落实不力。

尽管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已成为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重要模式,但是校企合作仍处在浅层次,医院、药厂、科研机构等部门不愿抽出更多的时间、人力和财力与学校合作。

工学结合缺失政府主导和政策保障,从社会、学校、企业、学生层面合作育人的长效机制难以建立。

1.4师资队伍来源单一,实践能力“先天不足”

教师是专业建设的实施者和组织者,当前高等卫生职业院校绝大多数教师是由本专业学生转变而来,基本没有医院或企业一线的完整工作经历,实践经验缺乏,实践能力薄弱,不利于专业建设。

1.5医疗设备成本过高,实训基地建设层次不齐。

实训基地是实现高职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没有实训基地就难以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

高等卫生职业院校大部分是由中职学校升格建成,实训基地建设底子薄,继续建设资金投入大,导致实训设施不足,校内基地建设层次不齐,实训课程无法落到实处。

2高等卫生职业教育专业建设的基本原则。

紧紧围绕高等卫生职业教育培养高端技能型创新人才,对接产业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和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重点加强护理学、医学专业(群)建设。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创新校企合作机制,全面推进工学结合、订单培养,促进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全面提升高等职业学校的专业建设水平。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优化课程设置体系,重构课程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整体提升专业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

以提高卫生职业领域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探索建立教学评价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多渠道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

3以就业为导向,全面推进专业建设。

3.1对接岗位任务,优化课程体系。

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主要内容。

卫生职业院校的教育教学过程要充分体现课程的知识性、实用性和职业性,要结合医疗卫生行业医生、护士等职业岗位工作过程中的典型工作任务,以工学结合的内涵要求为框架,兼顾学生的岗位需求和未来发展需要,参照护士、医师等相关职业资格标准,通过对典型工作任务职业能力要求的分析,确定学习领域,构建专业课程体系。

通过人文素养课程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交流表达能力[2]。

通过专业基础课程学习,突出卫生职业院校的专业特色和培养方向;通过顶岗(跟岗)实习,使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综合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实践能力。

特别是卫生职业院校的学生,对实践能力的要求更高,课程体系设计必须要做到从单项到综合、简单到复杂,且有一定的针对性。

3.2以就业为导向,加强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3]。

职业教育即就业教育。

卫生职业院校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人才培养的质量和学生的就业能力。

校内实训基地探索以医疗卫生典型工作任务为单元进行专业能力培养,形成专人管理、教师指导的开放式管理模式,使学生不出校门即可完成简单的医疗医护实践锻炼任务,实现“学中做、做中学”。

校外实训基地重点完成学生顶岗(跟岗)实训任务,提升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一般每个专业拓展校外实训基地3~7个为宜。

校外实训基地探索引企入校模式,建立校企双赢的管理运行机制,构建校外实训基地长期运行的互动机制、激励机制、保障机制、约束机制,实现双方的深度融合。

3.3突出卫生职业教育特色,构建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以医疗卫生岗位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线,以岗位典型任务为导向,以护士、药剂师、医师具体任务为载体,明确相对应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培养要求,确定学习领域,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和职业能力培养规律,通过单项技能训练、综合技能训练、顶岗(跟岗)训练,将职业核心能力培养贯穿始终。

由简单到复杂,层层递进,使学生将知识内化,达到工学结合的目的.,体现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卫生职业教育特色。

3.4实施青年教师能力提升计划,打造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

积极实施青年教师能力提升计划,以“专业教师进医院,专家学者进课堂”为途径,着力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优化师资队伍结构。

通过医院进修、培训学习、学位进修、职业考证、医德建设等途径培养专任教师;以提高实践教学能力和课程开发为核心,培养专业骨干教师;以实践技能过硬、基础理论扎实、能够带领完成医护卫生类专业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发展为标准,培养引进专业带头人。

以专业带头人为核心,统筹考虑骨干教师、“双师”素质教师和医院兼职教师的职称结构和学历结构,构建由校内专任教师、医院兼职教师共同组成的教学团队。

3.5深化校企合作,建立校企共管的长效机制。

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与当地医疗卫生机构深度合作,共建教学团队,开展课程建设、技术攻关研究,积极探索建立校企合作办学的长效运行机制。

优化校内实训条件,拓展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共同培育适应卫生行业企业需求的高端技能型人才。

以卫生职业院校合作发展理事会或职教集团为核心,建立由行业企业专家和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等共同组成的医疗卫生类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明确专业定位,落实人才培养计划。

积极与长期合作医疗企业共建实训基地,校内设立专家工作室,校外成立校企合作工作站,制订标准与规则,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

4结语。

教育的核心内容是专业教育,如何做好专业教育的核心工作是专业建设[4]。

对于高等卫生职业教育,因其专业设置时间短、师资队伍建设滞后等原因,专业建设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和卫生事业发展要求,因此,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为社会培养优秀的技能型人才是最为关键的核心工作。

作者:王婧单位:酒泉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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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法律法规论文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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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文献类型:数据库[db],计算机[cp],电子公告[eb]。

电子文献的载体类型:互联网[ol],光盘[cd],磁带[mt],磁盘[dk]。

a: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报告。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可选)。

b:期刊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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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e:电子文献。

[文献类型/载体类型标识]:[j/ol]网上期刊、[eb/ol]网上电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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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王明亮.关于中国学术期刊标准化数据库系统工程的进展[eb/ol].

医学法律法规论文篇十

受卫生局委托及妇保院工作安排,今天借此机会和大家一起简单学习一下出生证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第5版出生证(2014年1月1日启用)具体办理程序。

一相关法律。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提出儿童最基本的四大权利是生存权,全面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全面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其中第7条规定:儿童出生后应立即登记,并自出生起有获得姓名和国籍的权利及尽可能知道谁是其父母并受其父母照料的权利。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1992年6月16日,卫生部,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发文提出,从1993年1月1日起各地医疗保健机构必须使用全国统一制定的《出生医学证明书》,作为婴儿出生的医学证明。1995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第3章第23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1995年11月9日,卫生部与公安部联合发文,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人口,统一使用依法制定的《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新生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户口登记机关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第40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或者人员未取得《母婴技术许可证》擅自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手术和医学技术鉴定或者出具有关医学证明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41条规定: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发证部门撤销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或医师执业证书。1因延误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2给当事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以其他方法获得上述信息的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2款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二出生证版本。

1996年1月1日起启用第1版出生医学证明,卫妇发(1995)第10号文件。2000启用第2版。2003年1月20日启用第3版,卫基妇发(2003)23号文件。2003年7月卫生部国际合作司照会了各国驻华大使馆,指出1996年以前出生的公民不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需要以“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文件。2004年12月1日启用第4版出生证,卫妇社发(2004)319号文件。综上所述,《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是“人生第一证”。作用是财产继承、抚养权、上户、读书、考学、转学、大型比赛、当兵、转户口、坐飞机、办社会保障、出国留学等都需要。

三出生证签发机构的对象。

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其他机构为签发机构,也就是说没有助产资质的是不能签发证的。

四印章管理。

具有签发资质的单位每年10月10前将下一的计划上报给我,并上报当年该院出生的所有活产新生儿数,中旬上报给市卫生行政部门,再由市级报给省级,月底由省级上报给国家级。各个医院每个季度的月初到我这里领取出生证,并上报上一季度的出生活产新生儿数。

六保管。

出生证存根属于永久保管范围。保管做好目录及编号登记,便于日后查询。

七废证管理。

废证率小于等于1%,大于1%的予于整改,并做好废证的登记编号,废证原因及日期并在出生证正副页及存根页上标上“废证”二字,对于遗失的空白出生证及时报告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公开声明作废,必要时向公安部门报案,于第二年年底前逐级上报到省级。

八具体的首发换发补发程序如下,未到之处请参书或者再次沟通。

医学法律法规论文篇十一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生命安全问题逐渐被国家重点考虑,而加强食品安全是民生的大事,因此加强食品的安全管理成为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问题。尤其是最近几年的时间,国内的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发生,这就引发了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思考。实际上,食品安全问题并不是单一因素导致而成,它是涉及到食品相关领域的问题综合体,即使在是原材料的供应环节出了些许问题,也会严重导致食品事故,危害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从而无法有效保障消费安全。由此可见,制定严格的监管措施和监测机制,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管制管理,至关重要。

一、我国食品供应现状。

通常情况下,食品的供应并不是单一的过程,它涉及到各个方面,包括种植、加工等各个环节,这就会存在着一些潜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供应方面的问题。食品供应的主要源头是农产品的种植和养殖方面,这对产品的安全有着直接的影响。目前,我国农产品的种植和养殖经常受到农药和化肥的污染,还有的农业用水也已经受到工业方面的污染,因此,消费者在食用的过程中,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建立相应的监管制度应该是我国目前食品问题的主要问题。据不完全统计,48.4%的种植地和养殖场周边环境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源,35%农民在生产中使用农药和兽药时没有经过农业技术人员指导,64%蔬菜上市前没有进行产地检验。食品供应链的生产环节。从这一环节上来看,我国的食品生产环节基本处于食品供应链的前端,所以存在着各种问题,例如食品供应链的规模小、管理差、技术性不强等问题。大部分的企业在生产食品的过程中都没有统一的合格标准,没有一定的安全控制意识,还有些企业一味的追求自身的利益使用过期或者是变质的原料。这些都是影响食品安全的隐患,消费者长期使用影响生命安全。食品供应链的流通环节。对这一部分的要求也是十分严格的,因为物流体系所需要的难度高、技术复杂,这些都严重的影响着我国的物流设施建设,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我国的运输设备不先进,很多的运输设备都很落后,这些冷藏运输的主要是干线运输,这样在运输的过程中就会由于各种原因而导致食物变质;其次,运输的成本高,这就迫使企业寻找各种方法降低运输成本,很有可能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不规范的现象。而且有些企业没有专门的运输工具、存储地点和实际的操作经验。综上所述,随着经济的发展,食品安全的供应链逐渐变长,安全环节逐渐增多,所以,应该建立安全供应链管理机制,加强创新管理。

二、我国食品质量安全供应链的构建。

一般情况下,我国的食品供应链往往最大限度的减少成本,缩短供应周期,保证物流的质量,食品的安全供应与其它产品的供应有着很大的区别,它是以保障产品安全为主要的目标,采用全新的管理模式、协调监管信息等方式保证食品供应链的安全。包括很多的内容,例如农产品的供应、日常用品的加工生产,加工完成之后的包装过程。还有成品的运输等。这些过程都是需要全程监控的,建立多重的'监测体系,这样才能够保证食品的供应安全。

努力的创建食品安全供应的平台。每个过程中都有各自的特点,每个环节都要加强监管,再搭建一个基于供应链的食品品质安全供应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可以实现全程的信息交流和监督,实现食品供应链全过程的有效监管,以及各个部门的信息流和货物流的信息共享,这样可以提高食品安全。此外,通过这种监管方式还能够降低人员的工作任务量,减少企业的人力成本,提高了食品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能够保证企业产品的可追溯性,提高了产品的质量安全,提升企业的科技含量和品牌价值;此外,还可以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大量的减少行政成本,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具有很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推动现代化的食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也是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在这个环节上如果加强监管,能够有效的保证食品免受污染。食品的配送能够实现食品的采购等功能,另外还附带着配送和管理等,还可以对食品进行再加工处理。另外,专业的食品物流配送中心能够可以免去传统的运送中的各种漏洞,提高食品的质量,还可以防止食品变质或者是污染。食品物流配送中心有利于充分的收集食品质量的信息,利用这些有效的信息来促使生产者不断提高生产经营水平。

医学法律法规论文篇十二

摘要:从近年来人民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入手,阐述我国现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现状及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根源;从完善我国现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角度,提出了整合现有法律资源,制定食品安全基本法;参照国际食品法典等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大力推行等同等效采用国际标准和技术法规,消除绿色技术壁垒;建立强制性的食品安全标准化体系是确保食品安全技术保障的重要依据;更加强化法律法规的惩罚力度,赋予食品监管部门更充分的权力;整合执法力量,解决多头执法问题等六个方面提出了解决现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对策和措施,促使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1前言。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以往对食品短缺的担忧逐渐变化为如今对食品安全的恐慌。正面因素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农业有能力满足社会对食品及原料的需求,消费者对自身健康关注的加强,对食品安全的要求更严了;负面的因素相对更为复杂,原创:有环境导致的食品原料污染问题,有加工、运输、储存、销售过程中由于环境、设备、操作、包装、添加剂等环节导致的不安全因素。食品安全问题日趋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并发展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近年来国内外一桩桩触目惊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不胜枚举,有人甚至已将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列为继人口、资源、环境之后的第四大社会问题。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一点就是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远未完善,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迫切地需要与国际接轨,逐步加以完善,以保护我国人民地身体健康和促进对外贸易地发展。

与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地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比,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还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2.1食品法律法规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较差:

我国现已颁布的涉及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数量多达十几部,总体性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这些法律仅对食品质量作了一些概要性规定,由于出台时间早,标准要求低,覆盖面窄,没有充分显示新形势下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需求。另外,有些法律法规在制定时,并没有充分考虑食品安全问题。当食品安全问题成为突出问题时,就显得很不适应。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就是如此,该法在总体上偏重于工业产品标准和强制性标准,而农产品的产品质量标准多为推荐性标准,而要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必须制定强制性标准。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对食品安全体系内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作用大大降低。其主要原因之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所调整的范围过于狭窄,仅对食品生产、经营阶段发生的食品安全进行规定,没有包括种植、养殖、储存等环节中的食品以及食品相关的食品添加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或使用。而食品安全问题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滤布法律应该反映出整个食品链条,这就使法律出现了较大的法律监管盲区,以致造成对饲料中加入瘦肉精、农药大量残留、滥用抗生素、食品储存污染等诸多问题的监管滞后和监管不力。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确定的执法主体职责与现实情况有所脱节。该法第三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卫生工作”,而机构改革之后,我国已形成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总局等多个部委共同按职能分段监管的体系,9月,国务院再次对有关部委的职责分工加以调整和明确。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应对执法主体职责做出相应的调整。

2.2食品法律法规的条款笼统,操作性差:

一些法律法规规定的比较原则和宽泛,缺乏清晰准确的定义和限制。如《刑法》对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金额5万元以上有相对明确的处罚措施,而对于销售金额5万元以下算不算犯罪就没有明确界定;有些法律条款只定性不定量,或者法律概念有歧义;有的条款多年不修订;有些条款已经已经不能适应变化了的新情况,甚至完全过时,对当前复杂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实际问题约束力较低,操作性不强。

2.3食品法律法规的罚则较轻,法律效力不够:

一是执法力度不够,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忽视了制假售假行为本身的危害,对制假售假行为处罚较轻;二是由于配套法律法规未出台,一部分法律法规难以执行。虽然我国近年来加大了技术法规的制定,如无公害农产品的出台等,但其立法层次较低,大多数属于推荐性标准,作用有限。三是技术支撑体系还未建立起来,有些法律法规难以实现。如检验检测方面的法规就是如此。

2.4执法体系存在权限不清、职能不清:

一是多头执法,影响监管效果。由于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多,部门之间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部门之间不能形成合力,监管责任就难以落到实处;二是执法部门以罚代管、以罚代刑,影响法律的严肃性;三是执法部门立法、执法、判罚三位一体,影响公正性。有些法律法规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制定的,或者受立法环境、立法技术等多种因素的制约,执法部门既是法律法规的起草者,又是执法和判罚者,因此会不可避免的渗入执法部门的利益,影响公正性。

2.5法律执行过程缺乏规范化和持续性;。

我国目前在打击假冒伪劣食品,保证食品安全的执行过程中缺乏规范化和持续性,往往在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有上级行政机关发布命令,进行一阵风式的检查、处理,当这阵风过后,假冒伪劣商品又重新泛滥起来。这种缺乏规范和持续性打假过程,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医学法律法规论文篇十三

摘要:随着全球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着巨大的改变。电子商务无时无刻不在影响人们生活。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依托于物流,而物流的生存发展又不能脱离电子商务。作为电子商务时代发展的关键支撑,物流是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因素。当前我国物流发展的现状也引发了许多迫切需要改善问题。因此,需要我们以开放的思路和先进的理念重置电子商务时代下物流体系的构建。

关键词:电子商务;物流;发展。

1电子商务与物流两者之间联系。

1.1电子商务为物流发展指明方向。

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信息技术的变革、经济一体化等背景条件下,传统的销售模式向电子商务发展转型。电子商务改变了传统的货物运输经营模式,创新的物流行业的服务项目,加快了物流行业的发展。多元化的电商发展直接影响物流的运营观念、运行方式、管理形式的发展方向,改变了物流企业的内部结构模式、实际工作环节等,进一步确定了物流在电商经济改革中的社会地位。伴随新形势下电子商务运行媒介不停变化,交易模式快速方便等特点,这就需要物流企业不断创新运营模式,完善服务项目,更新设备技术等,以此来适应电商发展。

1.2物流质量决定电子商务水平。

电子商务的运行是受多方面的因素影响的,其中物流质量是很关键的一个因素。高水平的服务质量能加快电子商务的运转。在目前情况下,电子商务中实物商务还是占有绝大比例,伴随电子商务发展模式的不断深入,物流对其影响性渐渐显现。优质物流服务是电子商务发展的根本条件,高水平的物流服务有益于资金流、商流等全面体现。从另一角度说,我国的经济建设需要加入更多的信息技术,经济发展提升需要依靠信息技术的不断创新,因而对信息技术的要求决定着物流企业的发展。因此,与电商高速发展相适应的'优质物流服务是决定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

应对信息化时代背景中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对物流的要求,可从以下五方面措施提升物流企业发展。

当前,关于物流服务国内、国际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运输合同分章》、《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国际铁路联运协议》、《铁路货物运输》等等。如何确保物流行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的良好发展,正确处理利益与道德的问题,这些都离不开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引导与制约。

2.2完善配套服务。

面对我国电子商务的深入发展,顾客对于物流行业要求和服务项目也会随之增加。物流企业应适应市场的需求,广泛开展调研,完善服务项目,拓展服务功能与模式。进而提高服务水平和客户体验,增强物流企业的竞争力。

2.3加强信息建设。

电子商务作为全球信息化时代发展的产物,关键是需要构建与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的物流信息网络。物流信息化建设包含两方面要素:首先,完善物流信息系统信息收集、信息分析、调整和管理的各个途径。确保每个物流传输过程在物流信息系统中统一安排,时刻了解商品库存、种类、商品形态、传输状态等情况。其次,完善现代化的物流信息系统,运用各项信息处理技术,如设置条形码、全球卫星跟踪定位方式、语音识别等等,逐步建立信息化、数字化、自动化的配送系统,进而实现物流体系智能化管理,提升物流服务质量。

2.4创新配送模式。

不同于实体销售,电子商务是网络信息销售,是一种虚拟经济。人们选择电子商务因为它省时省力、选择面广、价钱可比等与实体不同的购物体验。但如果配送效率低下,人们对电子商务的选择也会受到影响。而且,这两种不同的消费方式,人们是根据所得的商品来评定商店。物流作为商家与客户链接纽带,质优高效的配送会大大提高客户的满意程度。促进商家与客户的合作。反之,必然影响两者的合作,进而改变消费模式。所以,增强基础设施,创新配送模式,精分物品种类等,提高配送效率,使其与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相适应。

2.5加强员工培训。

人在社会经济发展当中起着重要作用,物流企业作为应用实践操作非常强的一种行业,提高从业门槛、提升物流人员职业素养、加强复合型从业员工的培训非常必要。不仅需要熟练物流各个环节的实践应用的管理情况,还需掌握各种专业设备实际操作的能力。所以,加大员工培训的投入,定期开展各项专业化培训活动,增加优秀员工的表彰等,促进物流人员不断学习新的专业知识,持续提高员工从业素养,提升行业服务体验。促使物流行业发展与电子商务的发展步调相同。综上所述,物流系统的发展为电子商务时代的前进发展承担着重要作用,这种作用在实际生活中日益显现,并对人们生活带来巨大影响。随着时间推移,全球信息化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电子商务对物流的要求还会逐步提高。物流是保障电子商务发展的根基,只有打好根基,电子商务产业的明天才会更加美好。

参考文献:

医学法律法规论文篇十四

我们是一个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律与我们紧紧相连,所以我们必须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只有我们懂了法律,才不会误入歧途。如果不守法,将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而作为祖国未来的我们从小就应该知法,懂法,守法。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标准。前几日在电视上看这样一则报道,有一个18岁的青少年,小的时候看到别人好东西就会偷偷的拿回去据为己有,父母因为忙于工作也疏于管教,后来,这个孩子迷上的网络,整天不去学校,在网吧里打游戏,父母给钱用完了就到外面偷钱,然后继续在网吧,发展到后来,偷窃的钱不够他用了,就想起了绑架勒索,甚至抢劫的主意,最后受到了法律惩罚!一个18岁的孩子,眼看着快成为一个活泼开朗的小伙子了,却因一时之念,走向了歪路!当然这不仅仅是他的错,如果在他第一次偷窃的时候,父母就给他灌输法律的意识,那么他也不会走向这深渊。

法律是公平的,无论是老人还是小孩,只要触犯了法律,就要受到因有的惩罚。没有了法律,我们就不会公平的处理一些纠纷,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就没有了保障。为了我们的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我们要认真学法,改掉不良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让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才吧!

医学法律法规论文篇十五

第一段:引言(200词)。

医学法律法规是指对医疗行为、医学研究以及医疗机构的管理等方面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医学法律法规的实施对于保护医疗工作者合法权益、提升医疗质量、维护公众健康至关重要。在学习和工作过程中,我不断深化对医学法律法规的认识,形成了自己的一些开云官网app下载安装手机版 。

第二段:法律法规对医疗行为的规范(200词)。

在医学实践中,合法、规范的医疗行为是保证患者权益和安全的基石。法律法规对医疗行为的规范起着重要的作用。例如,医疗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和变更,医疗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等。在实践中,我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深刻认识到医生必须严守职业道德,遵循合法、诚信的医疗规范,不能随意开药、做手术,以免影响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医生还需遵循医疗纪律,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做到公平、公正、透明,保证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段:行医风险与责任(200词)。

医学法律法规也明确了医生行医所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医生在诊疗中如果未尽到必要的预防措施导致伤害或者死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此背景下,医生需要时刻保持谨慎和慎重的态度,避免可能导致患者损害的行为。在实践中,我深化了对医疗风险的认识,时刻保持警惕,严格遵循医学原则,充分尊重患者隐私和知情同意权,努力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第四段:医疗机构管理与规范(200词)。

医疗机构的管理与规范是医学法律法规保障公众健康的重要环节。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执业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管理。此外,医疗机构还需遵守卫生行业的有关规定,确保医疗质量、设施设备的安全、卫生等。对于医疗机构来说,除了合规运营,还需要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规定,确保医疗工作的安全、规范和高效。

第五段:个人成长与自我要求(200词)。

经过与医学法律法规的接触与研究,我深感医学法律法规对于医生的重要性。医学法律法规不仅是医生的底线,也是医生成长的推动力。作为医学工作者,我应时刻保持学习的态度,不断更新医学知识,严守法律法规,提升医疗技能和研究水平,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同时,我还应该提高自我教育和道德修养,增强职业操守,保护患者权益,争取公众的高度认可和信任。

总结(100词)。

通过对医学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实践,我切身体会到医学法律法规对医生行医行为、医疗机构管理和患者权益等方面的重要影响。只有合法、规范的医疗行为和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才能让患者获得更好的治疗效果,并保障医生的权益。作为医学工作者,我将一以贯之地遵守医学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自我素养和专业能力,为医学进步和社会健康做出更大的贡献。

医学法律法规论文篇十六

摘要:随着电子商务竞争的激烈,电子商务物流已经成了电子商务中的瓶颈环节,传统的物流已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本文详细分析,从物流相关理论、电子商务物流优势、服务质量、服务内容等方面认真探讨了物流企业建设服务品牌的一系列问题及解决方法。

关键词: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服务。

一、电子商务物流的特点。

(一)信息化。

物流信息化是电子商务的必然要求。信息化是一切的基础,减少了物流成本,带动了物流业的发展。

(二)自动化。

自动化的基础是信息化,自动化的核心是电脑与机器共同完成,自动化的外在表现是无人化,自动化的效果是省力化,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减少人工产生的差错等等。

(三)网络化。

网络化也电子商务下物流活动主要特征之一。网络化有两层含义:一是物流配送系统网络;二是组织的网络化。这就需要物流的网络化这个特点,物流网络的基础是信息、电脑和网络。

(四)智能化。

这是物流自动化、信息化的一种高层次应用,智能化使物流作业运作更便捷,从而提高物流现代化的水平。

(五)柔性化。

柔性化的物流正是适应生产、流通与消费的需求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物流模式。要求物流配送中心要根据消费需求,灵活组织和实施物流作业。物流设施、商品包装的标准化,物流的社会化、共同化也都是电子商务下物流模式的新特点。

二、电子商务对物流的影响。

(一)物流产业地位的`提高。

电子商务物流企业将会越来越强化,因为它们必须承担更重要的任务:既要把网上商店的货物送到客户手中,而且还要从生产企业及时进货人库,保障库存稳定。电子商务物流企业成了代表所有生产企业及供应商对用户的最集中、最广泛的实物供应者。

(二)供应链管理的变化。

1.供应链距离短。

供应商和客户都是相互关联的,不需要设置多层实体分销网络,也不需要存货,这个特点既降低了流通成本,又缩短了流通时间,使物流路径短距离化。

2.供应链中货物流动方向转为拉动式。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供应链实现了一体化,供应商与零售商、消费者通过网络连在了一起。及时且准确地掌握产品销售信息与顾客信息,按所获信息组织产品生产和对零售商供货。

三、电子商务物流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一)电子商务物流存在的问题。

1.国家政策问题。

电子商务物流行业没有从根本上形成一个较完整的体系,中国电子商务物流行业起步较晚,其物流行业本身并未形成较好的管理方式,后台的it系统没有形成统一的规划,政策监管的问题较大。

2.行业与行业竞争问题。

从电子商务物流行业的发展来看,行业之间的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知识的竞争和技术的竞争,配送物流的方式、速度与安全等都是物流行业所存在的问题。

3.电子商务物流产业自身问题。

大部分电子商务企业物流的基础设施较为落后;民营第三方物流公司的人才短缺,现代化管理匮乏;民营快递公司财务管理急需规范,人力资源方面问题还需完善。

(二)解决措施。

1.物流中央化――物流中央化的物流模式强调“整体化的物流管理系统”,是一种以整体利益为重,冲破按部门分管的体制,从整体进行统一规划管理的管理方式,国家应鼓励电子商务物流的发展。

2.在行业中鹤立鸡群,拥有自己的经营宗旨和特色来吸引顾客,建立品牌企业,同时扩大产业,拥有先进和成熟的it手段相结合,行业的服务对象集中化,不论是硬件还是软件都达到一个更高的水平,这样才可以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3.企业应该提升自身的服务质量,适应电子商务的全新物流模式--物流代理,不断的更新、改变,加强管理措施,招聘大量人才,顺应时代发展。

参考文献:

[1]宋远方.姚贤涛电子商务[m]电子工业出版社,2012年6月.

[2]屈云波.网络营销[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11年.

[3]姚国章.中国企业电子商务发展战略[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

医学法律法规论文篇十七

作为一名医学专业的学生,学习医学法律法规是必不可少的一门科目。在学习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医学法律法规对于医生和患者的重要性。在这篇文章中,我想分享一下我对于初学医学法律法规的一些心得和体会。

医学法律法规,是医学与法律的交叉领域,其中包括了医疗保健法、医疗器械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等。它的存在是为了规范医疗行业的运作,保护患者和医生的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医学法律法规规定了医生对于患者的职责,如诊断、治疗、咨询等等;也规定了患者的权利,如知情权、自主选择权、隐私权等等。只有了解并严格遵守医学法律法规,医生才能够在患者的治疗过程中做到合法、安全、稳定地为患者服务。

了解医学法律法规,不仅需要理论学习,还需要实践中的不断磨练。在学习中,我接触到了一些医学法律法规的案例。其中,最深刻的是一则关于医生隐私泄露的案例。这位医生因为披露了他人的隐私信息,被追究刑责,并在医学行业中受到了重罚。由此可见,医生必须恪守自己的职责,对于患者的信息保密是必须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医学法律法规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

学好医学法律法规,需要我们从多个角度来着手。首先,我们需要认真听讲和阅读相关材料,掌握医学法律法规的知识点。其次,通过实践、模拟场景等方式加深理解,掌握运用医学法律法规的方法。最后,我们还应该具有自我保护意识,明确自身应该做到的边界,防止因不慎言行而违规,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第五段:结语。

总之,医学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运用不仅仅是一种学科建设和知识更新,它更是我们与社会法制交互的现实需要。通过学好医学法律法规,不仅能够保护患者的权益,也能够保护医生不受非法的侵害。因此,我们在学习医学专业的过程中,一定要注重医学法律法规的学习,将其纳入我们医学职业化的成长之路。

医学法律法规论文篇十八

摘要:目的从食品消费者角度了解兰州市五区居民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消费行为等问题,探索有效改善该市居民食品安全现状的对策与建议。方法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兰州市五区470名居民进行问卷调查,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结果兰州市居民主要通过传统媒体获取食品安全信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知晓率低;认为安全隐患主要出现在生产加工和餐饮消费环节;消费习惯有待改善;维权意识不强。结论监管部门应采取广泛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严格管理与监管,多管齐下,共同保障居民饮食安全。

关键词:食品安全;认知现状;调查;对。

食品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更高,食品的安全性已成为国民健康、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贸易繁荣的重要因素[2]。为了解居民的食品安全认知程度、消费状况以及生活方式,我们在兰州市五区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抽样调查的实践活动。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

采取随机抽样法,抽取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红古区的70个社区的居民700人作为调查对象。

1.2方法。

对调查对象采用问卷调查法,并对收回的问卷进行严格的有效筛选,调查兰州市五区居民食品安全认知的现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2结果。

2.1基本资料。

在本次调查中,共发放调查问卷700份,收回571份,回收率81.57%;有效470份,有效率82.31%。调查470名居民中,其中30岁以下156人(占33.19%),30~50岁176人(37.45%),50岁以上128人(27.23%),年龄不详10人(2.13%)。学历状况:硕士以上(含硕士)13人(占2.76%),大专及以上130人(27.66%),中学257人(54.68%),小学47人(10.00%)。目前从事的职业:学生99人(占21.06%),工人92人(19.57%),个体户31人(6.61%),教师18人(3.83%),自由职业90人(19.15%),其他职业140人(29.78%)。

居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了解程度,调查结果如下:完全了解66人,占14.04%;基本了解94人,占20.00%;知道一点124人,占26.38%;不知道186人,占39.58%。

2.3居民获取食品安全知识的途径。

调查显示,居民获取食品安全知识途径依次为:电视广播189人,占40.21%;报纸杂志等平面媒体155人,占32.98%;靠购买经验88人,占18.72%;网络36人,占7.66%;相关知识讲座20人,占4.26%。

2.4食品添加剂的认同情况。

居民对食品添加剂有不同看法,一半人认为“无所谓”,超过1/3的人认为食品中“根本就不应该加添加剂”。见表1。

2.5居民担心的食品安全问题。

这次调查显示,居民在食品安全方面最担心的问题为有毒有害物质高残留问题(占38.73%),担心相对较少的`是生产商用了转基因食材却在标签上不予说明(占7.45%)。见表2。调查同时显示,有159名(33.83%)被访者遇到的最主要问题是“过期食品仍在销售”,有114名(24.26%)被访者选择的是“没有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的假冒知名品牌”。

2.6对食品出现安全问题原因的认识。

调查显示,居民认为食品安全会出问题的环节依次为:生产加工(227人,占48.30%);餐饮消费(135人,占28.72%);种植养殖(69人,占14.68%);批发零售(39人,占8.30%)。对食品安全隐患原因的认知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个人利益熏心(152人,占32.34%);执法部门对违规企业和个人的惩罚力度不够(147人,占31.27%);主管部门职责不明,监管不力(78人,占16.60%);消费者假冒伪劣鉴别能力不高(65人,占13.83%);相关法律不健全(16人,占3.40%);事情没那么严重,是媒体炒作出来的(12人,占2.55%)。

2.7遭遇食品安全问题时可能采取的措施。

遭遇食品安全问题时,民众拟采取的措施依次为:没什么大的影响就算(136人,占28.94%);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占95人,占20.21%);法律途径解决(72人,占15.32%);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71人,占15.11%);与生产经营者协商(66人,占14.04%);没能解决(30人,占6.38%)。

2.8居民最常去购买食品的场所。

调查结果显示,该市居民常去购买食品的场所居第一的是超市,有224人(占47.65%),其次为商场(19.85%)。另有约40%的居民一般选择集贸市场、食杂店、小摊点、食品连锁店等进行消费,而食杂店、小摊点的饮食卫生缺乏安全保障。

3讨论。

本次被调查的居民中,仅有45.32%(213/470)的居民比较重视食品卫生。这可能与本次调查人群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仅有30.42%,大约70%的人群文化程度属中低下水平有关。相对来说,具有较高文化程度的居民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亦较高,而文化程度较低的居民对食品卫生重要性认识较为薄弱,且遭遇食品安全事故时的维权意识也不是很强烈。因此,应加强居民的食品安全认知能力,从根本上提高该市居民的食品安全认知水平。在调查中,发现居民有73.19%(344/470)主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主流媒体获取食品安全知识。这为今后食品安全提供了有利条件。高校、食品监管部门、社区三者可结合起来,同时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式,对一些饮食安全知识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定期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赴社区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3]。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标准大多标龄长、更新慢,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大[4]。由调查结果可得出,居民最为担心的问题是有毒有害物质的高残留问题、食品添加剂超量使用问题。所以,监督管理部门食品监管中应着重加强对这两种物质的监管力度。调查对象认为食品安全最大的隐患是生产加工环节和餐饮消费环节,提示政府部门需加大对食品加工和餐饮消费这两个环节的整治力度。综合具体实际,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超市、农贸市场、食品店、食品摊贩的整治,突出抓好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粮肉蔬菜水果等日常食品的安全,严把食品进货关、贮藏关、销售关,依法经营合格食品[5]。不断改善基础条件设施,着力解决居民担忧的以次充好、食品过期变质等食品安全问题。从调查结果中可得出,当遭遇食品安全事故时,仍有25.74%(121/470)的人自认倒霉,不采取任何维权措施,其他居民表示视具体情况而定。由此可见,居民的维权意识薄弱,这除了缺乏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外,还与投诉得不到及时处理等因素有关。所以食品监管部门及消费者协会应加强居民维权意识,努力引导居民做好维权工作。调查显示,居民遭遇的食品问题主要是过期食品仍在销售等问题。过期食品的危害不容小觑,它对人体健康具有极大的损害,我们希望通过一些措施提高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从而提高公众的生活质量。消费习惯是指消费者经常性的消费方式、消费行为和消费倾向[6]。从调查结果可分析出,居民的消费习惯仍有待加强,仅有61.79%(290/470)的被调查者选择较为正规的场所进行食品消费。食杂店、小摊点的饮食卫生缺乏安全保障,有些摊点甚至连相关的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都未办理齐全,这些问题是食品安全事故的隐患。政府监管部门应积极做好居民的食品消费观念引导工作,加强对超市、商场等主要消费场所的查处强度。

综上所述,兰州市居民的食品安全认知水平较低,在遭遇食品安全事故时的维权意识较为淡薄。只有努力完善监督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队伍建设,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升居民食品安全认知,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3]史根生,张卫民,刘亦表,等.广东、吉林、四川、湖北四省居民食品安全教育前后知信的比较[j].中国健康教育,2004,20(6):532-534.

[4]高敏.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10(4):9-10.

[5]汤天曙,薛毅.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和对策[j].中国食物与营养,2002(4):8-10.

[6]董福荣.中国家庭消费结构透视[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1999.

医学法律法规论文篇十九

医学法律法规是指为了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维护医患关系和社会稳定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作为医学专业的学生,我们在学习医学理论的同时,也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规。通过学习医学法律法规,我深刻体会到法规对医疗行业的重要性,同时也认识到自己在未来从事医疗工作时应当恪守法律法规的精神。

篇二: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

医务人员是社会上备受尊重和仰慕的职业群体,他们责任重大,使命崇高。在医疗领域,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密不可分。职业道德是医生在日常工作中要遵守的规范,而法律责任则是专业行为的底线。当医学道德遭到诟病或客观存在争议时,法律责任会给予医务人员以制裁。因此,作为医学生,我们必须时刻谨记自己的职业道德规范,并且了解法律责任的底线。

近年来,医疗纠纷频频发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医疗纠纷的背后往往与医学法律法规的执行不严密有关。医生的权益和义务未能得到充分保护,导致医生在医疗行为中没有足够的自由度,而患者的权益也受到侵害。因此,医学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非常重要。只有加强对医疗纠纷的法律教育,提高医生和患者的法律意识,才能有效地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医学研究是医学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它对医学科学的进步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医学研究涉及到伦理和法律问题。医学法律法规对医学研究起到调节和规范的作用,保护被试者的权益,维护伦理原则的底线。通过了解医学法律法规,医学生能够更好地遵守相关规定,保证医学研究的科学性和道德性,从而推动医学科学的发展。

医学教育是培养医学人才的关键环节。医学法律法规对医学教育的重要性不可忽视。通过深入了解医学法律法规,医学生能够更好地了解医学职业的法律规范,理解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合理而严格地执行医学法律法规,有助于培养医学生的责任感和职业操守,使他们将来能够在实践中更好地保护患者的权益。

通过学习医学法律法规,我们不仅能够更好地了解医学职业的法律规范和道德要求,还能够更好地维护医患关系的和谐,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因此,作为医学生,我们应该时刻关注医学法律法规的更新和变化,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以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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