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工作方案(优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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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工作方案(优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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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成功实施需要团队的共同努力。与团队成员和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和讨论,汇集多方意见和建议。针对不同问题,小编整理了一些经典方案样本,供大家参考。

农产品质量工作方案篇一

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进一步提升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创建水平,根据《上杭县家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杭农监办〔20xx〕2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方案。

(一)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三农思想”、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等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相关知识,注意突出宣传主题,紧扣法治与安全两大宣传主线。

(二)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研讨交流、教育培训,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推进信息公开,提高依法行政、监管执法水平。

(三)引导农产品企业及从业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大力宣传遵法守信典型,推进农产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质量安全关系你我他。

(四)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法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维权能力和科学素养,营造浓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共享氛围。

(一)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在公共场所举办现场宣传活动,可利用墟天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现场悬挂宣传标语、设咨询台、农产品展示台等,向社会公众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普法宣传,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判断能力,引导公众科学消费。同时,各村应利用换届选举工作布置会,大范围的进行宣传培训,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二)开展“三进”活动。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活动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不少于2个的标准,扎实开展“三进”活动。在公园广场、农村超市等人群密集区域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咨询台,组织专家对农药残留、生长激素、贮藏保鲜等问题进行解读;对标准化生产、农药规范使用、生产记录档案、包装标识等进行宣传指导;展示禁限用农药名单、举报投诉电话、绿色食品生产允许使用农药名录、品牌农产品名单、综合监管信息化服务平台网址、二维码追溯方法等监管工作基本常识,以及演示农产品速测过程,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等。

(三)加强宣传报道。

各村和镇直(办)有关单位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形成高压威慑态势。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主流网站、手机短信、微信和宣传栏等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展示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效,工作特色、亮点。在集镇市场、大型超市及各村村部等制作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标语,向公众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和镇直(办)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活动,强化组织领导,切实保障人员和经费投入,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农技站重点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策划,加大对宣传筹备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和责任落实到位。

(二)突出宣传成效。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抓住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契机,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结合本地区实际,创新形式和内容,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和镇直(办)有关单位要注意收集宣传活动的图片、资料,总结宣传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和镇直(办)有关单位将活动总结及活动图片资料电子版于7月20日前报农技站。

农产品质量工作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农产品符合国家和国际质量安全标准要求,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503号令)和《山东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就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运用出口标准对生产源头的倒逼机制,从规范农业化学投入品入手,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从根本上确保我区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打造环翠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牌,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二)工作目标到20xx年底前,完成组织领导体系、农业化学投入品监控体系、出口农产品标准体系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检测监控体系,建立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与预警机制,制定推进区域化管理发展规划、推进时间表及考核制度,全面启动我区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并建成一定规模的标准化基地。到20xx年,达到“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产品无公害、出口无障碍”目标,建设一批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在全区范围内实现区域全覆盖、农产品品种全覆盖、从陆地到海上空间全覆盖,从根本上确保我区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到20xx年,达到四个100%,即:全区农产品100%达到无公害标准,出口农产品100%达到目标市场要求,大宗农产品100%建立市场可追溯体系,优势农产品100%使用统一标识代码。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农业化学投入品监控体系。制定并完善农业化学投入品准许名单、登记备案管理办法、专供管理规定、销售管理规定和使用技术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农业化学投入品专营专供制度,加快完善化学投入品区专营、镇(办事处)配送、村直供的三级配送体系,确保农户购买方便、使用放心。工商、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安监等部门要建立质量审核备案制度和稽查制度,严格控制农业化学品供给,规范农业化学投入品的使用。安监部门要对农业化学投入品中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登记备案,严把准入关;工商、农业、商贸等部门要对农业化学投入品销售渠道进行清理,实行专营专供,严禁剧毒、违禁农业化学品流入市场;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等部门要对使用环节加强指导检查,规范用药,科学用药。各镇(办事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督促企业和标准化基地做好农业化学投入品的进货、销售、使用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流通过程记录,并妥善保存2年以上,农产品发生质量问题的,按生产经营环节依次追溯质量责任。

(二)健全出口农产品标准体系。根据产业特点,引导出口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目标市场技术标准、规程,按照国际市场要求和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制定出口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生产技术规程以及收获、运输、贮藏、包装、标识等标准。鼓励引导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开展质量管理(iso)、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体系认证。

(三)建立建全检测监控体系。农业、海洋与渔业、环保、检验检疫部门要对农产品产前土壤、水质、环境的本底进行抽样检测、评估;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在产中适时进行田间、养殖场采样检测、分析;检验检疫部门要对产后的储存、加工、包装、出口等过程进行抽样检测、监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测协作,完善检验检测条件,加大仪器设备投入力度,整合各部门、企业及社会检验检测资源,加快农产品公共检测平台建设,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农产品检测监控体系。

(四)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工商、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等部门要联合对各农业企业、种养基地和“三品”(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单位的产品进行统一包装标识和编码。各农业投入品销售单位、种植养殖业者都要建立完善的记录体系,包括进销货台帐、生产日志、包装标识、检测报告等;对于发生问题的区域和企业,根据最初信息源立即启动追溯程序,包括查找生产日期,确定种植养殖基地、代码编号,通过查阅田间或养殖场管理日志、台帐、检测报告等分析原因,坚决做到“六不放过”,即查不清原因不放过、查不出责任人不放过、不制定整改措施不放过、不落实整改措施不放过、对有关事故产品不处理不放过、对事故责任人不追究处理不放过,逐步建立以生产、贮存、包装、流通、销售为链条的农产品可追溯制度。

(五)壮大农产品龙头企业。要提高农产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指导企业严格按照目标市场消费标准组织生产和出口;加大对优势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培育一批规模大、起点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建设区域性检测中心,在做好企业自身产品质量检测的同时,为周边地区中小企业提供检测服务;大力引进外资,充分发挥外资企业在农产品质量控制、检验监测、追溯制度方面的优势,发展现代农业。

(六)加快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在加强对“三品”认证单位监管基础上,要结合实际,规划建设具有区域产业特色的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并对每个基地建档立卡。健全完善企业与基地、农户及农业生产合作组织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推进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整体合力。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推广国际通用的“良好农业操作规范”,按照进口国的质量安全标准选用农药、兽药、渔药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化学投入品,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用药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的规定。对基地实行农资供应、技术指导、生产管理、质量检测和收购销售“五统一”,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实现基地生产标准化、规模化和产品的无害化、优质化。

(七)培育农产品出口品牌。要加快地方特色品牌培育,积极开展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地理标志品牌注册;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和生产基地开展国际认证;综合运用市场开拓资金、品牌建设扶持资金等多种政策手段,加大对优质农产品品牌的扶持力度。

(八)实施多元化市场战略。要根据区域产业特点,搞好出口农产品的市场定位,采取差异化营销策略,提高农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在巩固日韩传统市场的基础上,努力拓展欧美等重点市场,积极开拓东盟、中近东、独联体、南美等新兴市场。同时,以培育地理标志品牌为抓手,以提供无公害农产品为目的,大力开拓国内市场。

(九)争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按照以企业为主体、以基地为依托、以标准为核心、以品牌为引领、以市场为导向的发展思路,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逐步形成“公司+基地+标准+品牌+市场”五位一体的区域化管理模式,积极争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主导、国检指导、部门联动、龙头带动、全民行动”的模式,成立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组织实施。各镇(办事处)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各自农产品生产、加工特点,抽调骨干力量,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注重调动村委会、专业合作组织开展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建立以镇(办事处)为功能区域,以村和农业生产合作组织为基本单位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络。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领导体系建设,配套相关基础设施;支持检验监控体系建设,改善检验检测条件;支持农业化学投入品追溯制度建设,对化学投入品配送体系建设给予扶持;支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编码制度;支持标准化基地建设,不断加大以奖代补政策落实力度;支持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对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的企业给予一定扶持;支持出口品牌建设,对获得国家、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的,给予相应奖励。

(三)加强风险分析与预警机制建设。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疫情疫病监控计划,对农兽药残等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发布预警通报,并及时对质量安全体系进行完善。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对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防范进口国采取停止进口程序或封关等措施。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信息共享,相互提供出口技术规范、国内外市场动态、生产经营者诚信状况、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状况等信息。

(四)扎实搞好服务指导。农业局负责农作物病虫害测报预报和防治处理技术指导等工作,组织编写实用技术指导和宣传普及资料,向农民发放“明白纸”;畜牧局负责养殖动物的预防免疫、疫情测报和防疫工作,及时组织编写预防及治疗用药技术指导和宣传普及资料,向养殖户发放“明白纸”;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水产养殖水生动物疫情测报,及时组织编写预防及治疗用药技术指导和普及宣传资料,向水产养殖业者发放“明白纸”;威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搞好出口品种种植养殖基地的监督管理工作,包括技术标准培训、发放“明白纸”等;力争多引导外地企业来我区建立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出口企业向威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区农安办申报出口农产品基地材料;各镇(办事处)要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需要的指导服务措施,各职能部门、行业协会、龙头企业要积极配合,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积极投入,探索建立农产品规范化、产业化发展模式。

(五)认真搞好督查考核工作。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定期督导,强化考核。区农安办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督查督办机制,每月对各镇(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题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出成效。

(六)切实加强宣传培训。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采取举办实用技术讲座、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生产技术规程、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要求等进行广泛宣传,引导涉农人员加强自律,增强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各职能部门要组织开展多层次的专业培训,重点抓好部门管理人员、生产经营人员和农户培训,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基础,切实提高区域化管理工作水平。

组长:孙开连(区委副书记、区长)副组长:柳富胜(副区长)梁皓(副区长)刘宾(副区长)成员:蔡和平(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王树春(区长助理、商业贸易局局长)曲静娟(区政协副主席、环保环翠分局局长)周宁(区政协副主席、外经贸局局长)孙东(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徐翔(区政府督察室主任)周军(公安环翠分局局长)李铁(工商环翠分局局长)张仁珠(区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张宗浩(区财政局局长)张志强(区农业局局长)于学明(区畜牧局局长)阮向东(区安监局局长)樊西民(张村镇镇长)荣传伟(羊亭镇镇长)高军(温泉镇镇长)陈刚(桥头镇镇长)郭贤杰(孙家疃镇镇长)李盛(竹岛办事处主任)李晓宁(鲸园办事处主任)丛晓红(环翠楼办事处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农安办)设在区农业局,周宁、张志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为充分发挥供销社组织经营服务优势,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发挥作用、做出贡献,根据省社•关于印发†全省供销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供字„20xx‟23号)要求,结合我系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针对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充分发挥供销社组织体系健全,长期根植“三农”的优势,围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积极做好农资配送中心及网点建设和“供销直供”品牌农资供应、发展专业合作社、培育专业合作联合社、规范标准化生产基地、开展党建带社建经营服务模式和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提升“益馨园”品牌、建设产品生产加工车间或联合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以山东沂蒙优质农产品交易中心为信息平台做好农产品推广销售,在农产品生产经营中起到示范引领和服务带动作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创新农资经营方式。

1、积极组建农资配送中心。由县社牵头,整合提升一处操作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农资配送中心,完善配送章程,充实可操作的项目内容,不断提升和完善农资配送能力。

2、保证农资质量,优化直供品牌。在全力做好市级化肥联采直供工作的同时,县社将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择优选择1—2个农资品牌,开展县域直供。

3、建立健全农资经营网络。在组建农资配送中心的基础上,各基层社要本着盘活、优化、整合社有资产的原则,建立农资直营店(科技服务中心),作为乡镇农资二级配送中心,负责该镇的农资配送工作。各基层社要按照全县社区规划建设,择优选择一部分经营能力强、社会信誉高的农资经营网点,本着地域相近的原则,作为社区农资超市,纳入到供销系统中来,开展农资经营服务。各基层社还要依托所建或整合的专业合作组织,设立农资经营点,开展农资经营服务。

(二)创新农产品经营服务方式。

1、积极领办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一是各基层社要立足于当地优势资源或主导产业,至少领办或创办2处专业合作社;二是、xx供销社要积极做好杂粮、果品和花生专业合作联合社的注册组建工作。合作社和联合社成立后要制定相关。

规章制度。

和操作规程,统一使用供销社标识,确保将生产服务落实到实处。

3、积极开展“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作。各社成立专业合作社后,坚持以为农服务为基本方向,以供销社、合作组织、社区(村)党组织“三位一体”为核心内容,以提高经营性收入为重要保证,以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为关键落实步骤,积极推进“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作,实现供销社、村集体和合作社的优势互补、多方共赢。一是按照县委组织部和县社要求,做好双向任职。通过供销社经济合作服务平台与党的基层组织联合合作,吸纳优秀的基层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聘为基层社干部职工,选拔政治素质好、技术服务水平高、市场开拓能力强的供销社干部职工到村担任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助理等职,形成优势互补,壮大供销社干部队伍,提升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二是通过所组建的专业合作社,将供销社基层组织向村级延伸,整合资源,搞好服务,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三是发挥基层供销组织的平台作用,将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范围向农民田间地头延伸,围绕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群众收入,为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提供载体和保障,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增加供销社和合作社收益。

营模式,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从根本上解决因化肥、农药等农资使用不规范导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5、各基层社要借助山东沂蒙优质农产品交易中心这一信息平台,依托县社注册的“益馨园”农产品品牌,通过建设产品生产加工车间或联合当地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等方式,对基地所产产品在进行收购的基础上,做好产品包装箱的印制和销售工作切实解决农民所种植产品卖难的问题。

三、加强领导、确保推进。

县社成立由党组成员、副主任任组长,办公室、业务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开展落实,各基层社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并由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为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需要,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县场竞争力,保障城乡居民身体健康,增强我县农业整体素质,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玛纳斯县人民政府“玛政办发〔20xx〕6号”文件精神,在县农委的关怀和支持下,在县农技中心领导的精心策划下,玛纳斯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的建立工作于20xx年底正式启动。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深入贯彻区州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精神,自20xx年开始,我检测中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20xx年利用科普集县及时印发资料(material)xx多份进行宣传,利用电视媒体主要通过电视台专题栏目《农事顾问台》专门做了2期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并在《关注》节目中以专题的形式做了一期从抽样到检验结果公示全过程一期节目,目的让全县老百姓都能对认识到蔬菜、瓜果的安全性。尤其今年的3.15日我站检测员在人民市场现场做蔬菜、水果样品,通过《玛纳斯新闻》播报全县蔬菜安全性。另外,我站还通过党办口口群和电台的行风热线节目做大量的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取食过程中使用方法。以上工作的开展为了让广大干群了解该法的具体内容和农残检测的重要意义。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氛围。

三、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

我国目前农药残留较为突出的是蔬菜中的农药残留问题。蔬菜是一种生长期短,茬口多的作物。在蔬菜生长旺季,也是病虫害发生的旺季。为提高蔬菜的产量和质量,农民需要用化学农药防治病虫害。但一些农民的文化素质不高,或受金钱利益的驱使,不按规定的用药量、用药次数、用药方法和安全间隔期施药甚至将不允许在蔬菜上使用的剧毒、高毒农药拿来使用。由此产生了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开展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加强蔬菜种植管理和蔬菜现场的监管非常有必要。

1、取样。

根据玛政办发《关于对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抽检检测的通知》,我们主要抽检两个蔬菜基地:兰州湾镇一村蔬菜基地、头工乡北园子蔬菜基地;两个批发市场:人民路农贸市场批发商和经营户、西光明路农贸市场批发商和经营户;二个超市:富贵超市、家和城市。

蔬菜基地的菜农对我们的工作很支持,其实菜农也非常需要农药方面的新知识、新信息。在采样的同时,我们向菜农们介绍宣传了安全用药的一此注意事项,鼓励菜农们使用低毒无公害的农药。在农贸县场和蔬菜批发县场,由于我们工作刚刚开展起来,相关立法还不完善,我们没有抽检工作证,采用农技推广中心的工作证,而少数经营者考虑金钱利益,所以我们有时取样时会被拒绝。

2、检测。

检测所用仪器为福建省农残速测仪。依据国家现行标准方法,检测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是否合格。

3、结果。

100个,不合格样本0个,格率为100%;瓜果类68个:疆内39个、疆外27个,合格样本100个,不合格样本0个,格率为100%;本年度共出信息简报35期。计划11月再检测3批样,就结束本年度检测工作。

四、仪器配备。

玛纳斯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的主要工作目标有: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围绕这个主要目标,经县农技中心领导多次开会研究,我们从厦门绿安仪器公司购买了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仪二套。气相、液相色谱仪一套。

五、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立法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尽快建立现场准入制度,加强对蔬菜农药残留的监控。我们在蔬菜基地和农贸现场取样时,由于没有抽检证,有些菜农还会不配合、不理解,工作不方便。

2、缺乏专业检测人员。目前,检测中心化验检测工作由推广中心工作人员兼职,没有专职的检测人员,这远远不能适应一个县级化验室的工作要求,致使一些工作无法开展。

3、缺乏经费。今年以来,我站除人员工资外,没有任何业务工作经费,若再不予以经费支持,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将难以为继。

4、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继续加强宣传学习,严格依法搞好各项工作,增强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

5、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建设,认真搞好技术培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农产品质量工作方案篇三

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总目标,认真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工程、农业标准化建设工程、农业投入品整治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工程等“五大工程”,着力构建和完善我县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年底前100%实现涉农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全覆盖。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度和监管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加强专项整治,防御系统性风险。大力开展标准化生产,全县蔬菜、水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法定性监测合格率平均达到95%以上。

农产品质量工作方案篇四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按照部党组20xx年重点工作部署,我部将在巩固已有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提供有力保障,扎实推进质量兴农,实施方案如下。

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聚焦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违禁使用、私屠滥宰及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实行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防、严管、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切实解决面上存在的风险隐患。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提供有力保障。

(一)农药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以大中城市蔬菜生产基地和全国蔬菜、水果、茶叶、中草药材主产县为重点,聚焦豇豆、芹菜、韭菜、菜心等高风险产品,加强农药管理,规范农药使用,重点管控克百威、氧乐果等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主要措施:围绕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一是实施农药经营许可,规范经营行为,整顿市场秩序。二是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确保产品质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和非法添加隐性成分农药,特别是添加高毒农药成分行为。三是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台账记录、溯源管理。四是加强科学用药培训,尤其是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病虫害防治组织技术骨干的培训,严格按照安全间隔期施药,依法打击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特别是在蔬菜、水果、茶叶、中草药材等农作物上使用高毒农药行为。(此项行动由种植业司牵头负责,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二)“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突出肉牛肉羊养殖重点地区和外调活畜问题多发地区、生猪养殖大县、屠宰场,以打击违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为重点,进一步强化饲料、养殖、收购贩运、屠宰等各环节“瘦肉精”监管工作。

主要措施:一是继续组织实施养殖环节“瘦肉精”监测计划,增加牛羊养殖场户抽检数量,异地拉网监测向牛羊养殖重点地区集中。二是继续组织实施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和风险监测计划,加大牛羊屠宰场监督检测力度,严厉查处屠宰环节注射、饲喂“瘦肉精”违法行为。三是健全上下联动、区域联动、部门联动的案件查处机制,加大工作薄弱地区督查力度。四是加大突出问题溯源督办力度,建立屠宰与养殖环节“瘦肉精”溯源信息通报机制,对外调活畜问题多发地区进行案件专项督办,督促产地追根溯源,消除问题死角。五是继续组织开展“瘦肉精”速测产品质量评价,强化对基层监管的技术支持。(此项行动由畜牧业司牵头负责,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三)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突出奶牛主产省、奶牛养殖大县和奶牛养殖重点区域,以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安全为重点,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添加行为,重点治理非法收购生鲜乳、倒买倒卖不合格生鲜乳、恶意争抢奶源的行为,严打非法收购运输“黑窝点”。

主要措施:一是严格审查奶站和运输车资质条件。重点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奶源的奶站和运输车的资质进行重新审核,建档立案,重点监管。二是强化奶站和运输车日常监管。重点对奶站和运输车标准化管理、生鲜乳质量检验、不合格生鲜乳处理、安全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三是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抽检力度。监测指标覆盖国家公布的所有违禁添加物。组织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加大抽检密度,增加抽检频次。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监测与执法联动,行政与司法衔接,对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五是强化主体责任。督促奶站和运输车经营主体落实质量安全首负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此项行动由畜牧业司牵头负责,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四)兽用抗生素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以兽用抗生素生产经营企业、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大县和问题多发领域为重点,严厉打击兽药中非法添加、标签说明书增加主要成分或夸大适应症、不按规定标注兽用处方药标识、将原料销售给养殖场等使用者、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劣兽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兽药产品质量,强化养殖者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用药水平。

主要措施:一是切实规范兽用化学药品生产经营行为。以兽用抗生素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严格核查兽用抗生素原料和质量检验情况,严格核对批准生产产品与原料药品种对应情况,严肃查处非法添加等严重违法行为。二是切实规范兽用抗生素使用行为。以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养殖大县为重点,强化养殖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严格督导落实安全用药管理制度,严格核查用药记录,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宣教兽用抗生素安全、规范使用知识和用药原则,提高养殖者对抗生素耐药性危害的认识以及安全用药能力和水平,严肃查处使用原料药、假劣兽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等违法行为。三是切实规范线上发布兽药信息和销售兽药活动。逐步摸清利用互联网发布兽药信息、销售兽药特别是抗生素的基本情况,调查、收集、整理、汇总假冒兽药企业信息、假劣兽药信息以及无证经营信息的网站、电商和第三方交易平台,联合通信管理部门依法严肃处置发布假劣兽药信息、销售假劣兽药的.违法违规网站。(此项行动由兽医局牵头负责,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五)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

整治重点:以城乡结合部、私宰专业村(户)和肉食品加工集中区等私宰易发区和多发区为重点,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屠宰环节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生猪屠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主要措施:一是严厉打击屠宰违法行为。加强部门间协调合作,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集中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生猪屠宰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进一步强化屠宰监管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查处。二是严格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屠宰企业严格执行屠宰操作规程,全面落实生猪入场查验登记、待宰静养、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自检、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制度。严格落实检疫检验出证制度,检疫检验合格的生猪胴体及生猪产品,要附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三是严把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关口。继续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对不符合设立条件的,要报请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坚决予以取缔。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设立审批管理,严肃查处屠宰企业出租、转让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等违法行为。(此项行动由兽医局牵头负责,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六)“三鱼两药”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以大菱鲆、鳜鱼、乌鳢等养殖水产品为重点品种,以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其他化合物为重点药物,在山东、辽宁、江苏、河北、天津等大菱鲆主产区和山东、江苏、浙江、广东、湖北、湖南、安徽、江西、四川等鳜鱼、乌鳢主产区开展专项整治。

主要措施:一是督促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在“三鱼”主产区,督促落实水产养殖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建立完善养殖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等档案,推进行业自律,加大诚信体系建设力度。督促“三鱼”养殖企业(场、户)强化内部质量控制,采取标准化、自检等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鼓励养殖企业按照国际先进标准建立实施良好养殖规范(gap)体系,并开展相关认证。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和技术指导。强化“三鱼”养殖企业(场、户)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让养殖户深知使用“两药”就是违法犯罪,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加强水产养殖安全用药技术指导,引导养殖场(户)科学、合理、安全用药。三是开展健康养殖模式试验示范。引导养殖户适当降低养殖密度,提高养殖动物抵抗力,控制或减少病害发生。四是加强监管责任落实。生产区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水产养殖用药情况执法检查,指导检查水产养殖生产记录,水产养殖用药记录和销售产品标签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者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药物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质的行为。强化产地“三鱼”产品监督抽查,加大“三鱼两药”的抽检数量,掌握养殖环节“三鱼”质量安全状况。积极推进检打联动,确保阳性样品生产单位的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加强渔政执法工作,做好行刑衔接,及时将有关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打击违法犯罪分子,依法销毁不合格水产品。五是优化养殖条件和环境。加快编制出台各地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支持通过池塘循环水工程改造降低病害发生和水产养殖用药使用。(此项行动由渔业渔政局牵头负责,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七)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整治重点: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产品为重点,围绕春耕、三夏、秋冬种等重点农时,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重点打击农村和城乡、省际、县际等区域结合部门店不规范经营,流动商贩无证无照经营。在互联网领域,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假劣农资行为,加大线下涉案企业查处力度,严格监控电商平台和电商企业经营禁用农兽药行为。在果菜茶中草药等特色产区,重点打击在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常用投入品中添加禁限用、未登记农药等违法行为。

主要措施:一是严格源头监管。严格农资生产经营许可条件和标准,严格控制过剩类农资新批生产企业数量,着力从风险评估、绿色环保和持续存限等方面建立行业准入机制。加强证后跟踪检查,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吊销、取缔。二是狠抓案件查处。把查办案件作为农资打假的重要抓手,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资行为。加大对涉案不合格投入品的调查力度,做到追根溯源、一案双查;针对网上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及时搜集案件线索,线上线下互动,必要时通报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饲料养殖环节违法违规使用兽药行为。三是实施检打联动。完善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制度,明确行政、执法、检测三方机构职能与工作机制。将连续两年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生产经营主体和产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加快信用建设。在本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整合并完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建立信用档案,对接本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落实农资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建立健全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主体的监管力度。五是推进社会共治。认真落实《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及时公开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畅通农资打假投诉举报渠道,发挥“12316”举报电话、网络举报信箱作用,完善举报奖励办法。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普及识假辨假和维权知识,进村入户为农民提供面对面技术咨询和检测鉴定服务。(此项行动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3月份,根据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暨农资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发布会精神,印发《20xx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20xx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部署20xx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公布20xx年全国农业系统农资打假典型案件。

3~4月份,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举办第十三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开展种子执法专项行动。

3~8月份,派出6个检查组对有关省的生鲜乳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重点督查。

4~9月份,组织开展农药执法专项行动、肥料监督抽查。

4~10月份,组织开展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由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组织各地推广系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力争全年培训渔民20万人次以上,总站发放《水产养殖用药指南》等技术资料5000册以上,各地编印相关技术资料30万册以上。

5~10月份,组织开展果、菜、茶、中药材重点产区投入品专项检查。开展罚没农资销毁处理活动。举办农资打假执法骨干培训班。

5~10月份,开展肉牛肉羊“瘦肉精”突击抽查行动。根据掌握线索组织1~2次对外调活畜问题多发地区的突击抽查,督促地方加大“瘦肉精”监管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严防问题反弹。

6月份,组织开展《农药管理条例》宣传活动,普及农药管理、科学安全用药等方面的知识和技术。出台《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的意见》,指导地方加大执法力度。

6~11月份,会同地方兽医部门、大型养殖龙头企业和兽药协会组织,联合开展兽用抗生素“放心产品进村、科学知识入户行动”,引导养殖者购买使用安全放心兽药产品、科学认知兽用抗生素,提高兽用抗生素规范用药水平,把好源头使用关。

7月份,召开农资打假工作座谈会。

7~10月份,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开展“猪肉质量安全百日行动”,从生猪屠宰与市场监管两端发力,联合打击生猪屠宰和肉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

9月份,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

10~11月份,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检查地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各项行动深入开展。

11~12月份,开展农资打假绩效考核。

12月份,公布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20xx年1~2月份,召开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部署20xx年工作。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农业部门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投入,加强工作力量,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要突出重点、措施有力、要求明确,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督促各地落实方案的各项要求,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实施现场指导、督查督办,切实指导各地开展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农业部门要加强系统内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整治工作涉及多部门的,要加强跨部门合作,开展联合行动,采取综合性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专项行动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合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农业部门要注重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准出准入、质量追溯、诚信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机制,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加大专项整治成效的宣传,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强化信息报送。建立固定的整治信息报送机制,分别于20xx年7、10月和20xx年1月的10日前报送截至目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20xx年7月和20xx年1月的10日前分别报送上半年和全年的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案件信息实行月报制度,每月的10日前报送上月农业部门查办案件情况统计表,大案要案(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报送详细案情。20xx年12月15日加报一次1~11月份的整治情况统计表、查办案件情况统计表和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信息统计报送工作,责任要落实到人,请于3月22日前确定一名同志作为信息联络员,并将其姓名、单位、职务、工作电话、手机、电子邮箱报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数据汇总分析工作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承担。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请将整治信息按时报送到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同时抄送有关业务司局和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农产品质量工作方案篇五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主导、国检指导、部门联动、龙头带动、全民行动”的模式,成立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组织实施。各镇(办事处)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各自农产品生产、加工特点,抽调骨干力量,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注重调动村委会、专业合作组织开展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建立以镇(办事处)为功能区域,以村和农业生产合作组织为基本单位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网络。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领导体系建设,配套相关基础设施;支持检验监控体系建设,改善检验检测条件;支持农业化学投入品追溯制度建设,对化学投入品配送体系建设给予扶持;支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编码制度;支持标准化基地建设,不断加大以奖代补政策落实力度;支持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对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的企业给予一定扶持;支持出口品牌建设,对获得国家、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的,给予相应奖励。

(三)加强风险分析与预警机制建设。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疫情疫病监控计划,对农兽药残等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发布预警通报,并及时对质量安全体系进行完善。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对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防范进口国采取停止进口程序或封关等措施。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信息共享,相互提供出口技术规范、国内外市场动态、生产经营者诚信状况、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状况等信息。

(四)扎实搞好服务指导。农业局负责农作物病虫害测报预报和防治处理技术指导等工作,组织编写实用技术指导和宣传普及资料,向农民发放“明白纸”;畜牧局负责养殖动物的预防免疫、疫情测报和防疫工作,及时组织编写预防及治疗用药技术指导和宣传普及资料,向养殖户发放“明白纸”;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水产养殖水生动物疫情测报,及时组织编写预防及治疗用药技术指导和普及宣传资料,向水产养殖业者发放“明白纸”;威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搞好出口品种种植养殖基地的监督管理工作,包括技术标准培训、发放“明白纸”等;力争多引导外地企业来我区建立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出口企业向威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区农安办申报出口农产品基地材料;各镇(办事处)要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需要的指导服务措施,各职能部门、行业协会、龙头企业要积极配合,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积极投入,探索建立农产品规范化、产业化发展模式。

(五)认真搞好督查考核工作。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定期督导,强化考核。区农安办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督查督办机制,每月对各镇(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题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出成效。

(六)切实加强宣传培训。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采取举办实用技术讲座、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生产技术规程、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要求等进行广泛宣传,引导涉农人员加强自律,增强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各职能部门要组织开展多层次的专业培训,重点抓好部门管理人员、生产经营人员和农户培训,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基础,切实提高区域化管理工作水平。

农产品质量工作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提升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发》等相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省市县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xx〕55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发〔20xx〕1号)、《周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周政办发〔20xx〕48号)及《周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周政办发〔20xx〕132号)相关精神,以条块结合的网格化为载体,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为目的,完善镇村分级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从而达到xxx镇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快为主的原则,根据我镇区域划分,将全镇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实行网格划分,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面、上下贯通、立体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格局。通过实施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提升监管水平和效能。

(一)建立网格体系。

在现有镇、村的基础上,按照“服务清晰、管理便捷、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标准,将全镇设立镇村两级网络体系,以行政村为基础网格单元,以镇为属地网格单元,所辖区作为二级网格。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的x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村委会为最基层一级网格管理机构,镇为二级网格管理机构。

(三)明确各级职责。

二级网格中,镇负责农产品检测、专项检查、隐患排查及宣传培训;

组织开展日常监管及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收集、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

落实上级政府和监管部门布置的具体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9月10前)。

镇政府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x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召开工作会议,明确相关职责,制定相关制定,设计印制工作表格,规范工作流程,积极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氛围。

(二)实施阶段(20xx年9月11日至11月30日)。

一是镇经发办牵头搭建二级网格,规范制定标准,督促制定一级网格建设。

二是镇政府完善相关组织架构,确定纳入网格化管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做到网格成型,人员到位。

三是以一级网格为基层,全面开展食用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组织、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农资产生经营企业(门店)等相关单位摸底调查和登记造册,建立监管信息档案,并逐级汇总到镇经发办,并上报相关部门。

四是全面一级、二级网格运行,组织重点检查、检验运行效果,及时补充完善,使之迅速进行常态化。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2月份)。各村认真总结网格化管理实施过程中经验和教训,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措施,着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镇经发办对全镇推行网格化管理管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初步验收,迎接上级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一)切实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的x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村委会为最基层一级网格管理机构,镇为二级网格管理机构。

(二)分步组织实施。各村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创新管理机制,切实做到一、二网格组织机构、举报电话、投诉举报程序、网格分布及联系领导,监管负责人、突发性事故等信息上墙公示,接受社会。同时各级网格都要确定1名信息员,具体负责网格管理和投诉举报受理和日常工作联系,按时完成x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建设既定任务。

(三)加强经费保障。

探索和推行积极农产品质量安全质量监管与产业发展扶持联动机制,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四)强化绩效考核。

推行网格化管理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质量监管的一项创新性工作,也是我镇促进我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x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大日常督促检查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强化绩效考核,对工作不力的村和人员予以严肃问责。

农产品质量工作方案篇七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地方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属地管理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县、乡(镇)两级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明确督查督办措施。按照守土有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建立良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凡因编制、经费、力量配备和工作条件等方面保障不力,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积极开展质量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经考核验收合格,给于挂牌,并通过以奖代惩的方式给予一定的奖励。县农牧业局高度重视,乡镇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组织机构,要做到“机构、人员、办公条件、设备、经费”五到位,扎实推进各项监管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年底,力争全县在2016年已创建2个示范乡镇的基础上再创建2―3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

(三)积极推进监管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监管服务机构条件能力建设,年底前县农牧业局要设监管股;乡镇监管站都要进一步提升正规化建设水平,要在机构、人员、办公条件、设备和经费上保障到位;配齐行政村协管员,并落实协管员经费。分层次开展县、乡(镇)、村三级人员培训。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20xx年底前要通过自治区“双认证”。

(四)加大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力度。按照各级农牧业部门的部署,结合我县实况,制定农资打假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配合,协调农牧业系统内各部门,围绕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领域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重点开展春、秋两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要继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提高农牧民识假辨假水平和自我保护意识,维护农资市场的秩序,为农牧民提供“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畅通农资销售的主渠道。指导基层建立监管名录,探索建立生资门店诚信档案,探索守信褒奖、失信惩戒机制。健全基层日常巡查检查工作机制,对风险隐患大和问题易多发地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五)稳步开展例行监测。各乡(镇)要积极配合自治区、市的监测和监督抽检工作,重点抽检监测的农产品以我县生产、销售量较大的蔬菜和水产品等为主导产业为主。蔬菜类主要包括番茄、辣椒、茄子、甘蓝、大白菜、小白菜、生菜、菠菜、芹菜、黄瓜、萝卜、马铃薯等,主要检测农药残留等。水产品类主要包括鲤、鲫、草、鲢鱼等常规养殖品种,主要检测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等药物残留。乡镇检测室要配齐检测设备(速测仪)检验检测人员最少3人,加大培训力度,制定检验检测方案,认真做好抽检工作,县局将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从源头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六)加快“三品一标”和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以发展“三品一标”为抓手,推进绿色化、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生产,强化源头管控,推动全县绿色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示范基地和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作,20xx年我县争取认证“三品一标”产品五个以上,借助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20xx年我县要确保8家规模化种植企业(合作社)纳入追溯平台管理。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同步推进产地证明管理办法的实施,选择条件成熟的龙头企业、规模种植养殖园区、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开展产地证明管理工作。

(七)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制定并下发《兴和县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养殖生产单位数据库、苗种生产单位数据库。督促兴和县察哈尔(原衙门号)水库从事渔业生产和旅游开发的承包方成立渔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明确到人,严禁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对其他小型养殖水面进行监管。

(八)妥善处置突发问题,坚持舆论监督常态化。按照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的方针,建立健全应急制度,完善舆情监测体系,细化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引导舆论,维护稳定。加强舆论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互相配合,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畅通投诉渠道,释放群众监督正能量,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人人关心,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20xx年是推进农牧业现代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关键一年,又恰逢党的“十九大”召开和自治区xx周年大庆,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责任重大,全县各乡镇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守土有责、履职尽责,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同时,各乡镇监管站把各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报县农业局。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强绩效管理,为推动我县绿色农产品强县建设和质量兴农工作提供坚实保证。

农产品质量工作方案篇八

20xx年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之年。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和市农牧业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提质增效转方式”的发展理念,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农牧业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推进监管能力和制度机制建设,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按照市农牧业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落实区、市、县三级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安排和部署,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为目标,坚持“管行业即管安全,发现问题是成绩、消除隐患是政绩,扶优、扶强、扶安全”的监管理念,从生产、监管两端发力,推进质量兴农,切实保障农业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为做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及监管工作,我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地方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属地管理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县、乡(镇)两级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明确督查督办措施。按照守土有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建立良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凡因编制、经费、力量配备和工作条件等方面保障不力,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积极开展质量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经考核验收合格,给于挂牌,并通过以奖代惩的方式给予一定的奖励。县农牧业局高度重视,乡镇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组织机构,要做到“机构、人员、办公条件、设备、经费”五到位,扎实推进各项监管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年底,力争全县在2016年已创建2个示范乡镇的基础上再创建2—3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

(三)积极推进监管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监管服务机构条件能力建设,年底前县农牧业局要设监管股;乡镇监管站都要进一步提升正规化建设水平,要在机构、人员、办公条件、设备和经费上保障到位;配齐行政村协管员,并落实协管员经费。分层次开展县、乡(镇)、村三级人员培训。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20xx年底前要通过自治区“双认证”。

(四)加大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力度。按照各级农牧业部门的部署,结合我县实况,制定农资打假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配合,协调农牧业系统内各部门,围绕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领域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重点开展春、秋两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要继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提高农牧民识假辨假水平和自我保护意识,维护农资市场的秩序,为农牧民提供“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畅通农资销售的主渠道。指导基层建立监管名录,探索建立生资门店诚信档案,探索守信褒奖、失信惩戒机制。健全基层日常巡查检查工作机制,对风险隐患大和问题易多发地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五)稳步开展例行监测。各乡(镇)要积极配合自治区、市的监测和监督抽检工作,重点抽检监测的农产品以我县生产、销售量较大的蔬菜和水产品等为主导产业为主。蔬菜类主要包括番茄、辣椒、茄子、甘蓝、大白菜、小白菜、生菜、菠菜、芹菜、黄瓜、萝卜、马铃薯等,主要检测农药残留等。水产品类主要包括鲤、鲫、草、鲢鱼等常规养殖品种,主要检测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等药物残留。乡镇检测室要配齐检测设备(速测仪)检验检测人员最少3人,加大培训力度,制定检验检测方案,认真做好抽检工作,县局将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从源头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六)加快“三品一标”和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以发展“三品一标”为抓手,推进绿色化、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生产,强化源头管控,推动全县绿色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示范基地和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作,20xx年我县争取认证“三品一标”产品五个以上,借助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20xx年我县要确保8家规模化种植企业(合作社)纳入追溯平台管理。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同步推进产地证明管理办法的实施,选择条件成熟的龙头企业、规模种植养殖园区、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开展产地证明管理工作。

(七)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制定并下发《兴和县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养殖生产单位数据库、苗种生产单位数据库。督促兴和县察哈尔(原衙门号)水库从事渔业生产和旅游开发的承包方成立渔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明确到人,严禁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对其他小型养殖水面进行监管。

(八)妥善处置突发问题,坚持舆论监督常态化。按照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的方针,建立健全应急制度,完善舆情监测体系,细化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引导舆论,维护稳定。加强舆论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互相配合,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畅通投诉渠道,释放群众监督正能量,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人人关心,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20xx年是推进农牧业现代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关键一年,又恰逢党的“十九大”召开和自治区xx周年大庆,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责任重大,全县各乡镇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守土有责、履职尽责,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同时,各乡镇监管站把各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报县农业局。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强绩效管理,为推动我县绿色农产品强县建设和质量兴农工作提供坚实保证。

农产品质量工作方案篇九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二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兽药市场、生猪养殖户、蔬菜生产基地开展拉网式专项检查,主要检查生猪养殖户是否存在使用“瘦肉精”等禁用兽药、是否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

三是开展农、兽药残留快速检测工作。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生猪养殖场进行抽样检查,增加对主要蔬菜生产基地、养殖场农兽药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巡查密度和频次,实时监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源头农产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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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工作方案篇十

20xx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临。根据省农委部署,为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消费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元旦和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两节”期间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也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多发时期。从即日起至2018年2月底,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主动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全力以赴抓紧、抓实、抓好,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和社会热点问题。

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从农资市场治理、生产过程管控、质量监测检验、质量安全追溯等关键环节入手,针对辖区内种养基地和生猪屠宰场,加大风险监测和巡查检查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要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深入开展农药、“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生素、生猪屠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和非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行为,饲料中非法添加、养殖环节饲喂、收购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生产销售禁用和假劣兽药、超剂量超范围滥用兽药等行为,私屠滥宰、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行为,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药物等违禁物质行为。对于检查检测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追根溯,及时查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绝不给违法违规者留有可乘之机。

“两节”期间,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农业生产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力度,督促指导生产者规范生产、安全收获,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严把产地准出关。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销售,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良好社会氛围,从头上保障城乡居民饮食安全。

“两节”期间,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切实强化对农产品突发事的防控力度;二是要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节日值守(市农委元旦、春节期间值班电话:xx),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积极做好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的应对准备;三是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特别是加强对一些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对一些不实、恶意炒作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要及时上报、快速响应,迅速查明问题头并妥善处理,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两节”期间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

请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将“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开展情况,于2018年月2日前报送市农委质环办。

农产品质量工作方案篇十一

尊敬的领导,同事们: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的产品质量工作经历了诸多挑战和变革。我深感荣幸能在这个过程中担任重要角色,见证了我们的努力和成果。在此,我将简要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并提出一些经验教训和展望。

首先,过去的一年中,我们的产品质量工作主要集中在提升产品可靠性和耐用性。为此,我们实施了一系列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如加强原材料检验、优化生产流程和确保员工培训质量。这些举措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产品的整体质量,减少了客户投诉率。

在挑战方面,我们遇到了生产流程中的一些问题,如设备故障和工艺参数调整。为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采取了多种方法,如加强设备维护、引入新的生产工艺和优化操作流程。这些改进不仅提高了生产效率,还降低了产品不良率。

在经验教训方面,我们认识到员工培训的重要性,因此,我们加强了员工技能培训,提高了员工的业务能力和质量意识。此外,我们还发现与供应商的合作至关重要,因此,我们与供应商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确保原材料的质量。

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加强质量工作,提升产品质量。我们将进一步优化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质量意识,以及改进生产工艺。同时,我们还将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确保原材料的质量。我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我们将能够提高产品质量,满足客户的需求。

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我深感团队的努力和成果。在未来,我期待与大家一起努力,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

谢谢大家。

[您的名字]。

农产品质量工作方案篇十二

民以食为天,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大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不仅能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实时可靠的质量信息,也能够为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品牌化提升和农产品安全的日常监管提供系统性保障,更能够为区域产业发展创造机遇,为轿子山镇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带来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食品安全法》、《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农质发〔20xx〕8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管理信息平台的通知》(农质发〔20xx〕9号)和《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管理信息平台的通知》(农质发〔20xx〕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轿子山镇距安顺城区10公里,是安顺市西秀区的一个能源大镇,是典型的城郊型乡镇。地形特点:南北长、东西短,境内交通发达,全镇总面积84.3平方公里,辖18个行政村3个居委会,总人口53463人,10039户,其中:贫困户:1281户4550人。未脱贫259户753人,贫困发生率1.41%。地处海拔1420—1541米,高差121米。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受东南风影响,年平均气温13.4℃—13.5℃,7月份气温在17.6℃—23.4℃,夏秋气候凉爽,具有“天然空调”的气候优势,是喜温果蔬反季节延迟栽培的适宜地区;土质:田大多以黄泥田和大泥田为主,地大多以黄泥土为主,土层深厚、土壤肥沃。

近年来,轿子山镇党委始终坚持强化党建的核心地位,助推经济发展,按照“抓项目强发展、抓产业促增收、抓基础增后劲、抓民生保和谐”的工作理念,以“产业村村全覆盖、精准户户有门路、突出长短相结合、特色产业为重点、种养加服一起干”为突破点和切入口,全力推进全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现已经种植猕猴桃2000亩、楠竹6200亩、精品水果4250亩、蔬菜6500亩,食用种植大棚670个、200头养牛场1个、2000头养猪场2个,西瓜种植200亩,草莓种植100亩,茶园1500亩,龙虾、螃蟹养殖400亩,正在建设占地6平方公里东方田园综合体与占地33平方公里的生命树田园综合体。我镇基本形成了:“北部茶叶飘香,南部生态观光,中部繁花似锦,东部牛猪肥壮,西部鱼虾腾跃”的产业格局,我镇正在按照“山上种茶竹、地里栽果蔬、稻田养鱼虾、坡中养牛猪、家里种菌菇”的理念,提高产业结构调整质量和水平。

轿子山镇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产品安全生产工作,在农业投入品监管、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特别是在千峰河湿地万亩蔬菜产业园、千峰河湿地扶贫产业园建设过程中,注重经营主体培育,注重标准化生产、注重产业化发展、注重生产过程信息化监管,农产品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基于轿子山镇农业集约化、企业化、组织化、标准化和智能化都发展到一定程度和水平基础上提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涉及标准化生产、技术、产品论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食品、国家地标志)、经营主体、追溯平台和保障体系等众多环节;轿子山镇农业主导产业清晰,组织化程度高,社会化服务能力强,截止20xx年底通过省级认证的无公害基地2个,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产品1个,规模经营户在41户,设施农业面积近1000亩,新型农业主体和专业合作社20家,新型农技推广体系运行正常。因此,轿子山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具备了产业、规模、技术、服务等各方面的条件。

以千峰河湿地蔬菜现代农业园区、千峰河湿地扶贫产业园区建设为重点,将2个省级无公害生产基地、20家农业企业和专业合作社,41个规模生产户列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主体,将已经申报成功的无公害标志产品纳入追溯对象。在上述基地、产品中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积极开展技术服务和产销对接,利用我镇已经注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全程质量安全信息追溯。培育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生产经营主体,积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食品和国家农产品原产地地理标志。引导建设智慧园区建设,开展生产过程全程智能化控制和标准化生产。

1.全面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在2个省级无公害基地全面实施环境保护、农业投入品、种植养殖、产品包装、储运保鲜等技术标准,所有纳入追溯体系管理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和有机食品必须在产前、产中和产后各环节全面遵循相对应的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

2.加强培训提高服务到位率。根据轿子山镇产业特色,在省、市、区农业农村局的指导下制订印发易学、易用、易操作的标准化技术手册,发放到户;编制不同产业和产品标准化生产模式图和农业循环经济模式图,在生产基地、企业、合作社张贴;对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定期、定量、定向的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保证标准化技术到位率100%。

3.积极引导主导农产品开展质量认证。对全镇主导农产品实行“三品”认证;对具有我市地方特色的传统优势农产品开展国家地理标志申报认定;对符合中国名牌、省市名牌评定条件的,引导和组织主体开展名牌农产品申报认定。争取在三年内新增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5只,中国名牌农产品1只,省市名牌产品2只,国家地理标志1项。

4.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在全镇范围内的无公害生产基地、企业和合作社,开展以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为主要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在所有追溯主体单位建立动态共享的农业投入品管理档案、生产管理档案、农产品检测数据库和签订农产品安全生产责任书,对有条件的基地企业开展生产过程智能化管理(智慧园区)。形成上下联动、全方位监管、业主自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和工作模式。

5.开展主导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全程追溯。充分应用“我镇已经注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向纳入追溯主体的基地、企业、合作社发放田间生产档案记载本,将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产前、产中、产后信息进行动态采集,建立和规范信息采集和上传制度,保证追溯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6.加强宣传引导培育农产品质量追溯主体。依托农村广播、有线电视、农民信箱、万村联网、宣传橱窗等载体,广泛宣传农产品安全生产和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有条件有能力的生产经营主体进入追溯体系;同时利用宣传载体,广泛宣传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业生态环境、农业投入品安全、有害生物防控、新型种植养殖模式等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好做法和好经验。

建设项目实施期限为20xx年5月至20xx年12月,项目分三个阶段实施。

1.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6月-7月)。根据项目建设内容结合本镇工作实际,制订出台《轿子山镇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建设主体、参与部门和技术支撑单位;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7月20xx-11月)。根据建设工作方案,引用和制订符合轿子山镇农业产业发展实际的标准化生产体系,制定主导产业及产品安全生产模式图和标准化生产操作手册;开展产地环境检测和“三品一标”申报认证;制作印发田间生产档案和投入品管理档案记载本,开展标准化生产和全程生产信息采集技术培训,签订农产品安全生产责任书;开展以生产过程智能化控制为主的智慧园区综合试点建设;基地、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室,规范操作流程,定量开展自检和抽检;制订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采集和上传制度,形成动态采集上传,上下联动监管的工作机制。

3.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全面总结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开展绩效评估。

1.加强组织,明确责任。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加快农产品标准化进程,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轿子山镇将建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由农业服务中心、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相关行政村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项目建设的协调、监督和管理。同时,成立以农业服务中心主任为组长的项目实施小组,成员由农业服务中心技术人员组成,负责项目日常建设与管理。

2.聘请专家,寻求支撑。邀请市、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科站作为项目技术支撑单位,聘请农产品监管、科教、经作、植保、栽培、水产等专家作为轿子山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首席专家。

3.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按照“一个主体一个品牌,一个产品一个标准,一个产业一个模式,一个基地一套档案”的建设要求,制订出台基地(企业、合作社、规模户)轿子山镇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地准出制度、轿子山镇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投品管理制度、轿子山镇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档案管理制度、轿子山镇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宣传培训制度、轿子山镇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组织机构、轿子山镇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品检测制度、轿子山镇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地保护措施、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不合格农产品召回和退市制度、农业投入品进销台账制度、农产品生产档案制度、养殖档案管理制度、疫病监测及疫情报告制度、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动物免疫制度、检疫申报制度、隔离制度,通过制度规范建设和实现长效管理。

1.通过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可进一步提升轿子山镇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扩大标准化技术覆盖面和到位率,提高生产主体标准化生产意识。

2.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的应用和追溯信息的动态采集上传,可进一步提高轿子山镇主导优势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品牌影响度和产品附加值,促进轿子山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在千峰河湿地万亩蔬菜产业园、千峰河湿地扶贫产业园建设进程。

3.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的应用和追溯信息的动态采集上传,可进一步加快轿子山镇农业的转型升级,具有较强的示范辐射效应。

4.通过项目实施,可以更好的密切生产者、管理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提高农产品质量透明度,优化市民菜篮子,促进社会和谐。

5.通过项目实施,可以最大程度提高农技干部的为农服务意识,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农产品质量工作方案篇十三

根据《20xx年万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94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太龙镇领导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整治各项行动,做到加大宣传培训,狠抓蔬菜、农药、畜产品、水产品、兽药违禁药物的清查、监测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违规违禁及违法行为的查处,使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并取得了阶段性的工作成效。

由分管农业的副镇长任组长,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为副组长,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各村(居)组任为成员。要求在开展整治工作期间按要求进行检查、督查。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始终保持宣传培训与指导相结合的整治措施,做好引导和规范工作。综合整治活动工作中,共发放宣传资料450余份,结合赶场面对面活动进行食品安全街头宣传6次,教育种养户、经营户自觉遵守投入品使用规定,杜绝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高毒农药的行为,严格实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同时,通过送资料、送技术对饲料、兽药及畜产品安全知识培训,自觉遵守质量安全意识。

水产品整治,检查了水产养殖户1户,对生产记录、进出货台帐不全,进行现场指导,明确整改措施。检查中,未发现违法添加和使用违禁药品的不法行为。

农资及畜产品、兽药整治,共出动12批,48人次,检查了21个农资经营户,其中农药经营户12户,肥料经营户9家。未发现农业部明令禁止的高毒农药。对兽药经营户9个,9家畜禽养殖场进行检查,未发现在饲料原料及产品中添加“瘦肉精”、“三聚氰氨”“苏丹红”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未发现农业部明令禁止的高毒农药。同时签订了《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整治保持高压态势,严格依法查处一些违规行为和现象。对种养殖生产经营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生产记录、进出货台帐不全和档案记录不规范的行为,当场纠正并责令限期整改完善,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

一是整治工作量大,无工作经费来源。

二是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还有待不断完善和探索。

农产品质量工作方案篇十四

水产品养殖育苗企业、个体生产者。

(一)生产主体水产品生产记录建立情况。

(二);生产主体水产品投入品使用情况;

(一)检查巡查。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定期检查辖区内养殖育苗过程中水产品投入品使用情况、自律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经营行为守法守信等情况,填写检查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督导水产品生产企业、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水产品生产销售记录。

(二)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禁限用的渔药等违法行为,对检查或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符合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责令停止销售或者予以监督销毁;对责任主体依法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严格落实案件移送制度,将相关线索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制定方案。制定监管工作方案,确定监管重点、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时间安排等。

(二)实施检查。按照检查计划,认真组织落实检查工作。

(三)整改后处理。督促辖区内生产主体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和调查处理;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通报相关部门。

依据《水产品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一)可以对养殖水产品进行现场检查,对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水产品,有权查封、扣押。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向水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使用水产品投入品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四)水产品生产企业、渔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水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水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发生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控制措施,及时向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农产品质量工作方案篇十五

为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解决当前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省政府、市政府和省农委统一部署,制定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通过集中整治,控制生产源头,规范农业种植养殖行为,建立健全从农产品产地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到流通销售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监管网络,把我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

总的目标是突出抓好源头治理、标准化生产、追溯跟踪、依法惩处、舆论宣传,逐步建立健全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是初级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种植养殖过程中非法使用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以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重点产品是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等农产品;重点单位是蔬菜生产基地,规模畜禽、水产品养殖场,饲料加工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生鲜产品超市以及农资经营企业等;重点地区是以市区、县城城关为重点区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集中整治。坚持一手强化质量监管,一手强化宣传培训工作,监督与指导并重,增强全程监管能力,切实推动长效机制建设。

(一)力争达到四个目标。

到今年年底,一是全市中等以上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二是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三是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四是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五种高毒农药。

(二)突出三项重点。

1、突出重点环节检查。一是突出抓好水产养殖用药检查。重点查处水产品养殖过程使用氯霉素等禁限用药物行为。检查水产养殖企业建立生产记录、生产档案、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以及药品和饲料库是否有违禁药品和饲料。二是检查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检查蔬菜、茶叶、水果等种植环节使用禁限用农药等行为。四是加强生猪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快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未佩戴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严禁不合格生猪进入屠宰环节。

2、突出重点投入品检查。一是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兽药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秩序,坚决打击生产销售非法兽药产品行为。二是以“蛋白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饲料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产销售饲料、浓缩饲料、蛋白饲料和宠物饲料的企业等违禁化工产品的行为。三是以禁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加大农药市场例行检查、监督抽查和违法处罚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农药行为。全面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

3、突出重点产品检查。强化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认证农产品的资质、产地认定条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加强产地监测和对进入市场销售认证产品资质的确认,强化对获证“三品”的检查和监管工作,保证“三品”产品质量,维护“三品”的品牌形象。

(三)确保完成六项重点整治任务:

1、高毒农药整治。加大对违规生产、经营、使用高毒农药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和推广,杜绝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禁限用农药,特别是重点打击在产品中非法添加甲胺磷等禁限用农药成分的违法行为。

2、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以饲料添加剂和宠物饲料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督,对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蛋白精”、“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和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3、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对无公害水产品产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健康养殖示范小区和出口原料备案基地进行重点整治,严查在水产苗种生产、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氯霉素、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药物的行为,扩大监测范围,加强对水产品的加工、流通监管。

4、兽药和生猪生产整治。组织对兽药经营、使用环节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禁用药物立即收缴销毁,并追查其来源、销售去向。规范兽药标签和生产经营行为。加强产地检疫和耳标管理,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严查无耳标和无检疫证明生猪。组织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

5、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清查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狠抓原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检查,从源头上保障“三品”质量安全,重点检查获证单位是否使用禁限用农兽药;采收、屠宰或捕捞是否符合农(兽)药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的要求。坚决查处假劣认证产品和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6、农产品批发市场整治。指导组织对中等以上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开展抽查监测,建立健全定点、定时检验检测制度,坚决依法查处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不合格农产品行为。依法处罚仍未建立入市检测制度和不合格产品报告制度的批发市场。各县、区要把本地有影响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纳入专项整治的监测范围。

9月下旬开始至年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动员发动(20xx年9月下旬)。各级农业部门制订方案,提出整治目标,落实整治任务,做好调查摸底、动员发动等工作。

第二,集中整治(20xx年10月上旬至11月底)。围绕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各项检查,组织督查等活动。

第三,巩固提高(20xx年12月上旬至12月底)。各级农业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组织考核验收。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农委成立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农委主任周忠萍同志任组长,戴世文副主任和唐广廷副主任任副组长。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成立高毒农药整治组、畜产品质量安全及兽药、生猪整治组、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组、认证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组、蔬菜和农产品批发市场整治组。分别由政策法规科、畜牧水产办、畜牧水产中心、植保环保办、菜篮子办牵头承担相关整治工作任务。各专项整治组要确定专人从事整治工作,提出具体整治方案。办公室设在市场信息科,负责各专项整治组的协调、调度和整治进展宣传等工作。各县、区农业部门要根据市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提出明确的整治任务和目标,将专项整治的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到乡镇(街道),落实到质检机构、企业、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超市)。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农业部门具体抓、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要为专项整治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各县、区农业部门要向本级政府提出申请,统筹解决资金投入问题,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并安排必要的农资打假及抽检经费,在县、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要协调本地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统一领导、指挥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因此发生恶性的事件的地方,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专项整治中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违法活动的地方、部门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

(二)协同配合,标本兼治。各县、区农业部门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加强与工商、质监、卫生、商务、公安等相关部门配合,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对重点品种、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要严格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严查处违法行为;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对重大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同时,积极探索治本之策,加快相关信息化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检测技术等方面的地方标准,充分发挥有关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要认真实施农产品的质量追溯制度,建立质量诚信红黑榜机制,实行质量信用等级分类监管,逐步形成失信惩戒机制。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和舆论导向的作用,强化网络等媒体舆情监管作用,建立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披露制度。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宣传导向作用,组织新闻媒体深入农业生产基地、龙头企业和质检机构开展深度报道。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和科学消费知识和农产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和成效,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典型案例,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要主动提供新闻采访线索,大力宣传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树立农产品优质品牌形象,正确引导消费;对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主动,掌握舆论主导权。要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营造生产安全产品、销售安全产品和消费安全产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督查,健全报告制度。专项整治期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将对各县、区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检。各地都要派出工作组,深入一线,进行现场指导和实地督查督办。建立整治情况周报制度,各市要确定重点市场、重点基地进行重点检测。各农业部门和各专项整治组要把检测情况、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案件查处等情况,每周五下午3:00前报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重大情况随时报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组办公室将汇总情况及工作进展及时向市政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农委报告。

农产品质量工作方案篇十六

水产品养殖育苗企业、个体生产者。

(一)生产主体水产品生产记录建立情况。

(二)生产主体水产品投入品使用情况;。

(一)检查巡查。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定期检查辖区内养殖育苗过程中水产品投入品使用情况、自律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经营行为守法守信等情况,填写检查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督导水产品生产企业、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水产品生产销售记录。

(二)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禁限用的渔药等违法行为,对检查或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符合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责令停止销售或者予以监督销毁;对责任主体依法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严格落实案件移送制度,将相关线索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制定方案。制定监管工作方案,确定监管重点、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时间安排等。

(二)实施检查。按照检查计划,认真组织落实检查工作。

(三)整改后处理。督促辖区内生产主体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和调查处理;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通报相关部门。

依据《水产品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一)可以对养殖水产品进行现场检查,对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水产品,有权查封、扣押。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向水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使用水产品投入品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四)水产品生产企业、渔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水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水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发生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控制措施,及时向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农产品质量工作方案篇十七

农产品质量安全对人们的健康具有极其紧要的作用。在当前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有必要实行行之有效的措施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目的。

2.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贮存和销售环节中的监管。

三、重要措施。

1.订立政策。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层层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农业企业和消费者的沟通联动,确保质量安全问题的有效解决。

2.加大监管力度。

加大对农业生产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进行罚款并受到行政惩罚。

3.推动质量认证。

加强对农产品的质量认证和标准化工作,提高企业的生产技术和质量水平,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工作。

4.提高宣扬工作的力度。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教育宣扬工作,提高公众的一般学问水平,推动全民健康保障的宣扬教育。

通过订立一系列配套措施,建立能够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机制,规范农产品市场秩序,提高市场监管力度,除去社会的食品安全隐患。

四、实施机制。

1.各部门应明确各自承当的职责与任务,订立认真的工作方案,加强协作搭配,组织实施实在的工作。

2.建立并完善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体系,意识到变化中存在的风险,适时实行有效的措施,降低风险的发生率。

3.开展定期的检查考核。

五、预期效果。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能够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和食品产业的健康进展,保障人民的安全和健康。同时,也能够从宏观上遏制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供应的问题,为农夫制造更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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