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配合协议(热门21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2-10 09:45:13
总包配合协议(热门21篇)
时间:2023-12-10 09:45:13     小编:琉璃

总结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激发我们进一步努力的动力。传记的写作需要对历史人物的研究和对事实的真实再现。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写总结的技巧和注意事项,请大家参考。

总包配合协议篇一

甲方:(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吉林市燃气管理办法》、《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磐石市城区内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叁方协商,达成以下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协议:

第一条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应将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地下综合管线查询结果,及位于市路街的工程的施工单位(乙方)、施工范围、内容、工期以及建设红线总平面图等资料提供给丙方,并委派专人负责与丙方具体联络事宜。

第二条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后,核准施工范围及影响区域内地下燃气管道及设施的走向及位置,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向甲方、乙方确认燃气管道及设施的走向及位置。

第三条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具体位置应以现场探查核实为准。施工前甲方应按照丙方提供的探坑位置进行人工断面开挖,以确定施工现场燃气管道的实际具体位置。在确认燃气管线及设施准确位置后,三方共同填写《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确认表》,并明确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

第四条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如下:

1.由已探明的中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1米范围内的区域;。

2.由已探明的高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6米范围内的区域。

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控制范围如下:

1.由已探明的中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1米至6米范围内的区域;。

2.由已探明的高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6米至50米范围内的区域。

第五条乙方在工程开工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燃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将燃气设施保护工作落实到人。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由乙方项目负责人和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并由乙方报丙方备案,便于丙方监督。对燃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产生争议的,由市建设局组织专家论证后协调解决。

第六条乙方应在燃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范围内设置“燃气管道,注意保护”等安全警示标语标识,在现场悬挂丙方抢险电话。

第七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对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负总责,对乙方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保护方案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第八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复杂、特殊情况,可能危及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时,应立即停止施工。乙方会同甲方,重新制定保护方案。

第九条丙方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燃气设施的巡查工作,如发现隐患问题,有权及时制止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对不能制止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1.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2.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

3.对方物品或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

4.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种植深根植物;。

5.进行机械开挖爆破等作业;。

6.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会同乙方制定燃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经与丙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

1.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和安全控制范围内,敷设管道,从事打桩、挖掘、顶进作业。

2.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控制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

(五)顶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业管线位置与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净距应大于2米;。

(八)禁止其它严重危害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一条甲方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线与燃气管道之间的安全间距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并应确保燃气管道上的覆土深度达到《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若甲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甲方应负责无条件整改,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若因此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和施工方负全部责任,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违反本保护协议或因施工造成燃气管道及设施破坏,发生燃气泄漏或燃气爆炸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叁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至该建设工程完工后自动失效,正本四份,三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上交燃气办,由燃气办存档备案保,四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签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地址:

联系人及紧急事件联系人:

24小时联系电话:

总包配合协议篇二

甲方:

乙方:

丙方:

20xx年xx月xx日,甲方派遣xxx(系班组员工)到xxxxxxxxx工地工作时不慎受伤,经医院治疗,现已康复出院。甲方已垫付医药费和其他费用共计元。现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受伤赔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与浙江城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于年月日解除。

二、劳动关系解除后,甲方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待遇、生活护理费、伙食补助费、医疗费(含后续治疗、康复治疗、二次手术费等)、意外伤害赔偿、未结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元。

三、甲方于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元。余款(人民币元)待乙方配合甲方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索赔报销事宜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支付款项以银行出具的转账凭证为准。(注:甲方可委托其他公司或个人支付。)乙方指定银行帐号:。

四、乙方承诺配合甲方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索赔报销事宜,索赔报销款由甲方收益。

五、乙方自愿放弃追究赔偿差额权力。

六、乙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力。

七、除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款项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甲方、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以及该工地所有相关单位和人员)提出任何条件和要求。

八、双方无其他任何争议。丙方xxx(系班组负责人)为本协议见证人;甲方与丙方按双方合同约定比例承担相关费用及责任。

九、甲乙双方承诺:本协议的签订不存在任何欺诈或胁迫等违法行为,双方均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十、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捺印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总包配合协议篇三

甲方负责京沪高速铁路工程有两个墩台临近乙方管内的津霸铁路既有线,为确保施工期间既有线的安全,严格执行京铁师20xx[435]号文件相关规定,本着共同负责的原则,双方签订如下监护协议。

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审查后的`施工组织措施进行施工。

2、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提供施工组织方案。

3、如果甲方需要降水,只能明排水。

4、甲方施工前48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监护人员未到不得擅自进行影响既有线安全的施工。

5、甲方对既有路基的防护措施经乙方监护人员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如施工中出现危及行车情况,甲方必须立即停止施工,随即要通知乙方,待甲乙双方共同商讨施工措施后,方可继续开工。

6、乙方监护人员发现有影响线路安全的问题时甲方必须及时进行整修,按京铁师20xx[435]号文件开具《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如不听从乙方监护人员的指挥进行整修则按京铁师20xx[435]号文件开具《施工安全处罚通知单》。

7、施工期间所有行人不得从施工现场的线路上通行,否则发生一切问题由甲方自负。

8、甲方施工后负责设备外观及护栏的恢复工作,拆除废旧材料清理干净,达到原有标准。上下行桥墩相对的路基及左右顺延3米,即为上下行相对应16米范围内进行满砌浆砌片石,厚度30厘米。

9、现场备足50立方石碴,皮兜50个。

10、在承台开挖相对应的上下行线路上设立沉降观测点,间隔3米,承台外两侧各增设3个观测点。

1、乙方委派有经验的监护人员对甲方施工进行日常监护,并做好监护记录。

2、监护人员发现有危及既有线行车安全的问题立即通知甲方进行整改。甲方不听乙方监护时,立即停工整顿,并填发《营业线施工通知书》、《施工安全处罚通知单》。

甲方:中铁十七局京沪高速铁路乙方:天津工务段。

土建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总包配合协议篇四

电话: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系本项目的开发商;。

2、乙方系本项目安装工程的分包方;。

3、丙方系本项目的总包方;。

4甲丙双方签订了编号为的《建安工程协议》,且上述协议中约定了丙方在甲分工程中应尽的配合义务。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采购物品说明。

1、采购物品及说明(包括产品数量、品牌、规格、单价等)(详见附件一)。

2、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

二、合同总价款和支付方式。

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上述合同项下总价款系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订购产品的生产、供应、包装、运输(含保险费)、安装、税金以及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费用。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本合同总价款按照以下程序由甲方分期支付,甲方直接将应付款项划至乙方指定的账户内:

3)乙方将本合同项下产品运送至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并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4)乙方按照约定完成工程安装并通过验收合格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提出结算报告,经甲方审批并认可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结算价款的95%。

5)尾款(质量保证金):本合同结算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本合同项下工程在质量保证期(二年)内,如果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的,则甲方在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支付。

3、乙方的开户银行、账号如有变更,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二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由于乙方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给甲乙任何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产品的交付。

1、交货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地点如有变更,以甲方实际通知为准。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至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乙方在发货前以书面形式发送《发货确认函》给甲方,通知准确的发货日期、预计到货时间、货物型号规格、数量以及货物接受与保管的要求,甲方须在收到确认函后5天内给予书面答复,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方可发货。

4、因乙方运货而产生的运输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货物的验收。

1、货物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货物在交付甲方前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2、货物到货后,由甲乙双方代表共同参加开箱,进行初步验收。如货物的数量、外观、型号、包装与约定不符或者存在瑕疵的,应由乙方在5日内负责补足、更换或修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货到后的初步验收合格仅限于免除乙方对于货物数量、外观、包装上的瑕疵所应承担的责任,此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对于所售产品所应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以及本合同所约定的质量保证责任。

五、管理配合费。

管理配合费由甲方于本合同项下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给丙方,金额为本合同总价款的1%。此项费用为甲方、乙方依据本合同向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丙方自行承担。

六、安装工期。

1、本合同项下产品的安装工期开工日期为年月日,竣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天。上述工期如有变更,甲方需提前10日通知乙、丙两方,具体的安装工期以甲方实际通知为准。

2、本合同项下竣工日期为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丙方验收合格之日。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未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的,工期不能顺延,由此引起的赶工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造成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安装期限内完成安装、调试等工作,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作为违约金,同时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丙两方造成的损失。

4、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期开工或者中途停工的,工期可以相应顺延。但乙方应自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丙两方,否则,工期不作相应顺延。

5、因丙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期开工或者中途停工的,由此引起的赶工等费用由丙方承担。如因此造成乙方未能按约定期限内完工的,每逾期一日,由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作为违约金。但乙方应自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丙两方,否则,此项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因设计变更或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以及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工期可以相应顺延,但乙方应自上述事由发生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工期不作相应顺延。

7、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工期可以顺延。

七、工程的验收。

1、乙方工程完工后,应及时通知甲、丙两方,三方协商确定验收日期。验收日期确定后,如任何一方提出变更验收日期,应提前五日通知另外两方并取得另外两方的同意;如任何一方无故不按照确定的验收日期进行验收,视为该方认同验收结果。

2、在验收合格后十日内,乙方应向方移交完整的工程资料并办理移交手续。

八、甲方工作。

1、开工前日,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信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3、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九、乙方工作。

1、开工前日,拟定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报送甲、丙两方审查同意。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3、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乙方应负责将自己施工范围内的垃圾运到丙方在现场指定的垃圾堆放地点。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前,由乙方负责对现场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上述设施和工程成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由乙方负责补足、更换或修理并承担相应费用,但由于甲方、丙方的过错造成毁损灭失的除外。

十、丙方工作。

1、乙方货物到货后,丙方应根据货物的性质,提供相应的存放场地和存放条件,如乙方货物在存放条件上有特殊要求,应在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前提前三日通知丙方,丙方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条件,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丙方应负责协调相关的施工进度。丙方应熟悉乙方的具体要求,了解其工程上的特殊要求,并在相关的隐蔽工程之前,请乙方确认。否则,因此导致的额外施工费用由丙方承担。

2、丙方负责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合理设施,(具体内容见附件二)。

3、丙方提供工地内的垂直运输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井架、起重机械等),如丙方现场现有的设备无法满足乙方需要,而需另外增加运输设备、脚手架的,由丙方根据乙方要求提供。

4、丙方负责协调手脚架的使用,在拆除前应通知乙方,如乙方需要继续使用,双方应确定合理使用时间,由丙方负责协调延期拆除。

5、丙方负责每日完工后的清场工作,并对乙方已完工部分进行妥善的保管。

6、本合同项下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移交甲方后,丙方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对验收合格的工程进行保护,上述工程成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丙方承担,由丙方负责补足、更换或修理或承担相应费用,但由于甲方乙方的过错造成毁损灭失的除外。

7、

十一、工程的保修。

1、本合同项下工程质量的保修期为二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之日起算。

2、本合同项下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到达现场并维修完毕,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维修,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尾款,尾款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规定按时付款的,自付款期届满之日起,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总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但此项违约金以逾期付款总额的5%为最高限度。

2、乙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的,逾期在15日之内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的交货期满次日起知实际交货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自收到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同时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继续向乙方追偿。

3、产品的数量、外观、包装与约定不符或者存在瑕疵的,而乙方未能在5日内补足或更换并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自逾期之日起应按日向甲方交纳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超过15日,乙方仍未能补足或更换并达到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自收到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同时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继续向乙方追偿。

4、因乙方提供的物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而给第三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已经承担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但由于甲方以及第三人使用和管理不当造成损失的除外。

5、如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合理设施或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工地内的垂直运输设备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扣除本合同项下管理配合费的1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丙方追偿。

6、如丙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提供脚手架等相关配合工作,乙方有权自行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扣除本合同项下管理配合费的1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丙方追偿。

十三、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地震、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因甲方、乙方或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

4、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责任;。

5、因发生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及时通知合同另外两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十日内向另外两方提交发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证明,否则,不能免除相应责任。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有三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分,合同自三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采购产品明细表。

总包配合协议篇五

甲方(定作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承揽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方因电力工程施工需要,拟将吊车起重作业工作承包于承揽人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安全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就吊车起重作业有关安全问题达成协议如下,供双方妥善执行。

双方声明:本协议是对甲乙双方在承揽关系的前提下对有关施工及安全事项的确定,甲方在每次起重操作过程中的“指挥”是敦促完成承揽合同的辅助内容。乙方在进行每次吊车作业前,已经充分熟识作业现场环境。

本协议中所称的甲方对乙方起重操作过程中的“指挥”,仅指具体起重过程中对待吊物品的捆绑挂钩、松钩以及使用信号旗对待吊物品进行目标导向工作。

一、吊车起重作业的具体内容。

1.吊车类型:

2.施工地点:

3.施工内容:

4.使用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租赁金和结算方式。

1.计量方式:按实际工程进行计量,计时时间以机械进入甲方指定地点,并指令开始工作时,甲方指定专人计量时间、计价方式、累计签发的时间,按累计时间乘以单价进行计算,单价以中标谈判价格元/小时(大写:)执行。

2.结算方式:按结算。于每日前对上一月签单进行统计结算。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吊车必须经检测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合格,操作人员具备特种作业资格,并审核备案;甲方认为吊车或作业人员不能使用、胜任的,不服从工作指挥的有权拒绝或终止使用。

2.甲方有权纠正起重操作过程中的违章行为,并阻止违章操作。

3.甲方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在作业前向乙方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4.甲方在吊车作业的过程中,发现吊车存在危及安全施工的隐患时,有权中止使用,隐患排除后方可重新开工。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吊车合格。乙方所提供的吊车,各种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整、机械性能良好,经国家起重设备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并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除吊车主体以外,乙方需提供与施工现场起重作业相匹配的辅助配件。

2.吊车人员具备资格。乙方提供的吊车应配操作人员,必须操作熟练,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则,服从甲方责任人员的指挥,遵守施工现场有关规定,按照定作人甲方的施工需要进行施工,不得野蛮作业和违章操作,并应掌握现场的作业环境和存在的危险点。

3.保险齐全。为防止吊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乙方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4.乙方负责吊车进退场运输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使吊车安全运到甲方施工现场,乙方在施工现场严格按国家标准局颁布的《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5.在施工现场,乙方应对吊车作业过程中的起重安全和吊车作业人员操作安全负责。对甲方违章指挥的.,乙方有权拒绝。但乙方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拒绝施工,并应确保完成甲方交待的全部作业内容,保证施工作业质量符合甲方要求。

6.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使用机械的时间(一般提前天);遇特殊或紧急情况随时通知,乙方应以甲方为重点,确保机械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因此影响甲方正常工作,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所有费用。

五、安全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监总局特种设备局颁布的《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q5001-20)》、国家标准局颁布的《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及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2.由于乙方吊车司机违章操作、操作不当或起重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机械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财产损失或影响工程进度的,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吊车在吊装过程中,因吊车倾斜、吊臂断臂、钢丝绳陈旧、过载、吊耳、卸扣、枕木等吊车设备原因造成断裂或索具不规范使用,从而导致人身伤亡事故、财产损失或影响工程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4.吊装作业前,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应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流畅;由于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5.在施工期间发生人身伤亡及其他事故时,甲乙双方均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事故抢修的义务,甲方应根据国家及有关规定,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此协议一式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同执行,甲乙双方各执份,均报各自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总包配合协议篇六

项目配合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籍贯。

乙: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籍贯。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塑胶和金属油漆项目,总投资为20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15万元,乙方以人民币出资5万元及技术和客户资源。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

第五条企业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

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五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总包配合协议篇七

工程管理单位:

施工单位(乙方):

一、市公司网络建设部对工程施工质量把关职责。跟工单位负责现场监督、指导和安全管理,要求施工方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执行,认真遵守通信大楼(机房)的安全管理规定。因施工方违反施工技术规范和安全管理规定内容的,发生安全和火灾等责任事故的,由施工方自行负责并扣罚工程管理和现场跟工单位5000-10000元,扣罚具体施工单位10000-20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所有施工人员要自觉遵守通信大楼(机房)的管理规定和本协议内容。施工单位进入大楼前,要及时向安保部提供全部施工人员名单、身份证、照片(或工程管理部门已有备案)。施工人员变动时,要及时向安保部或施工管理部门报告。凡不提供施工人员情况、不报告变动情况的,发现一人处罚500元。施工人员凭安保部办理的.相关证件方能进入通信大楼。

三、在施工时不能对通信大楼(机房)的各种固定设施造成损害或随意移动,施工物质属联通公司所有,不准随意拿出通信楼(机房)。如施工人员发生盗窃行为的,处罚施工单位5000-10000元;因野蛮施工,对通信设备造成损害的,要赔偿一切损失,并处罚施工单位1000-10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在通信楼(机房)内不准抽烟、不准动用明火,确因工程需要动用明火和电、气焊等特殊作业时,需提前报安保部审查批准,并审核特种工种作业许可证,办理动火证后方可施工。发现施工现场吸烟一次(或一个烟头)处罚500元;因违反安全规定,发生火灾事故的,施工单位要赔偿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对施工单位处罚5000-20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施工单位在施工时要采取人身安全防范措施,按规定使用和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防发生人身伤害(亡)事故,因未按规定施工或操作不当而造成人身各种事故均由施工方负责。

七、需要开挖电缆孔洞时,施工前要办理电缆孔洞“开挖证”。施工单位必须用原封堵材料将孔洞按要求重新封堵好,局前孔洞要进行防水处理,严防雨水通过管道进入机房。并做到当日施工当日封堵,次日施工次日开挖的原则。工程完工后,由电缆孔洞责任管理单位和跟工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在“开挖许可证”上签字,否则,将扣除封堵质量保证金。

八、在通信楼内施工时,施工人员严禁在本施工区以外的场所活动,不遵守规定的,发现一人处罚100元;严禁在通信楼内吃食品,违反规定的,发现一人次处罚200元。

九、施工方在通信楼(机房)内外需要使用电源时要事先通知综合部电工班,并由综合部或设备维护中心专业电工人员审核用电负荷,线路符合要求后在合适的部位接通电源提供施工方使用。如果施工方在没有经过专业电工人员同意,私自接通电源或在使用电源中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切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并对施工单位处罚1000-10000元。

十、施工方要做到人走灯灭(有环境监控机房除外),关闭施工所用的临时电源,清理施工现场的易燃物,违反规定的,发现一次处罚施工责任单位500-5000元。

十一、施工单位要认真遵守本协议,在检查时如发现违反以上规定的要坚决查处,决不可沽息迁就。施工管理单位和跟工单位要认真履行本协议的有关内容,有权对违反规定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处罚。确保通信工程施工安全,以免造成事故发生。

十二、本协议是安全保卫部代表本公司与施工管理部门和工程施工单位签订。

十三、安全施工协议书内容具有法律责任效力。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一份。

押金:1000元(施工完毕及时验收,在施工时间内完成,过期不退押金)。

施工部位:

施工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管理单位:负责人(签字):。

跟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安全保卫部(甲方)(盖章)。

总包配合协议篇八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因甲方与乙丙丁追偿权纠纷一案,现甲乙丙丁协商一致,达成调解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由乙丙丁三方共支付10万元(壹拾万元整)解决上述纠纷,其中乙方承担四万元,丙丁支付六万元。

2、乙方于调解协议签订后,立即向甲方支付四万元。甲方免除乙方全部还款责任,甲方不得再向乙方主张权利。甲方立即向法院提交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解除对乙方的.财产保全。

3、丙丁于调解协议签订后,立即支付给甲方一万元,剩余五万元分三年还清。20xx年6月30日前支付二万元;6月30日前支付二万元;20xx年6月30日前支付一万元。丙丁保证按时支付款项,如有逾期,视为五万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到期,甲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剩余本金并按五万元本金执行全部利息。

4、本协议一式五份,自甲乙丙丁各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履行完毕,甲乙丙丁各方再无瓜葛。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签订日期:

总包配合协议篇九

甲方:

乙方:

甲方负责京沪高速铁路工程有两个墩台临近乙方管内的津霸铁路既有线,为确保施工期间既有线的安全,严格执行京铁师]号文件相关规定,本着共同负责的原则,双方签订如下监护协议。

一、施工项目:

二、施工地点:

三、施工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甲方责任:

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审查后的施工组织措施进行施工。

2、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提供施工组织方案。

3、如果甲方需要降水,只能明排水。

4、甲方施工前48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监护人员未到不得擅自进行影响既有线安全的施工。

5、甲方对既有路基的防护措施经乙方监护人员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如施工中出现危及行车情况,甲方必须立即停止施工,随即要通知乙方,待甲乙双方共同商讨施工措施后,方可继续开工。

6、乙方监护人员发现有影响线路安全的问题时甲方必须及时进行整修,按京铁师20[435]号文件开具《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如不听从乙方监护人员的指挥进行整修则按京铁师20[435]号文件开具《施工安全处罚通知单》。

7、施工期间所有行人不得从施工现场的线路上通行,否则发生一切问题由甲方自负。

8、甲方施工后负责设备外观及护栏的恢复工作,拆除废旧材料清理干净,达到原有标准。上下行桥墩相对的.路基及左右顺延3米,即为上下行相对应16米范围内进行满砌浆砌片石,厚度30厘米。

9、现场备足50立方石碴,皮兜50个。

10、在承台开挖相对应的上下行线路上设立沉降观测点,间隔3米,承台外两侧各增设3个观测点。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有经验的监护人员对甲方施工进行日常监护,并做好监护记录。

2、监护人员发现有危及既有线行车安全的问题立即通知甲方进行整改。甲方不听乙方监护时,立即停工整顿,并填发《营业线施工通知书》、《施工安全处罚通知单》。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总包配合协议篇十

合作人:

甲方:姓名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丙方;姓名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叁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定对甲乙丙叁方的美容院实行股份合作经营,现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股的经营宗旨

精诚团结,共同发展。

第二条合股的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股经营期限

合股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总股本:甲乙丙叁方协商,根据目前市场状况和该店的发展角度考虑,决定首期对该美发院的总股本投入为万元;合股的经营期间各合股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同终止时,各合股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2、股权分配:经协商,甲方股权占总股份的,投资金额为万元;乙方股权占总股本的,丙方投资金额为万元方股权占总股份的',投资金额为万元。利润分配及后续投入均以此为依据。

3、入股形式:甲方以现金形式注入,乙方以现金注入;丙方以现金注入该店的所有权归叁方共同拥有。

4、各合股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则按实际出资计算确立入伙份额。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年度核算为依据,按比例以现金方式分配;双方可协商留有一定的资金用于发展该美容院(留每月盈余缴房租)。

2、债务承担:合股债务先由合股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股人的合股协议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需承认本协议;需经全体合股人同意;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股人造成损失的,在视为无效的同时还要给予赔偿。

3、转让的股份需合股人同意,否则视为无效。

第七条合股负责人及其他合股人的权利和义务

合股人的义务:维护共同的利益,热心合股事业;努力奋斗,全力以赴,共创合股财富;服从各项决议,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起表率作用;以诚相待,求大同存小异。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合股人同意,不得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股人在任何场所做有损合股人利益的事宜。

3、针对个人言行违背合股事业,干扰合股经营的正常秩序。

4、如合股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股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合股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股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合伙期届满;全体合股人同意终止合股关系;合股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合股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股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股的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协议由全体合股人签约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的事宜,应由合股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合股人各执一份。

合股人:__________(按手印)合股人:____________(按手印)合股人:____________(按手印)

公正当事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总包配合协议篇十一

身份证号:_______。

乙方: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风险提示:_______。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1、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服务社会、谋求共赢为宗旨,甲乙双方成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2、双方均有很好的技术条件、增值空间____市场环境及前瞻性的创新投资需求,合作作为整合双方资源,共同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1、甲乙双方签署股权呼唤战略合作协议,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双方自愿将其本公司_________________的股份互换,双方各占对方公司_____%股份。

2、合作期间双方所占有的股份不得转让、变卖、抵押等,否则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赔偿。

3、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分险,共同实现双方的新飞跃,创造良好的效益。

4、双方不承担对方本经营协议外的所有的债权债务。

1、甲乙双方承诺关于本次股权转让各方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董事会(股东会)之批准、授权,并已经获得合营他方的同意。

2、甲方在本次股权转让以前所发生的一切债务、纠纷或可能给一方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甲方已经在本协议生效前予以说明或者记载,否则如有任何法律后果由甲方独自承担。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总包配合协议篇十二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公司,人民币__________元出资(该等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委托人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具名及工商登记机关备案,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期限。

从20____年__月__日起至甲方解除本协议之日为止。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让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发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3、在委托持股期间,若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若甲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获得公司的新增股份,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并入代表股份一并由乙方代持。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表股份为限,实际享有公司的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权、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5、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增资,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6、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的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7、甲方有权指令乙方按照自己的要求行使股东权利。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后方可行使表决权。乙方应当将每次表决的后的结果书面告知甲方。

3、乙方承诺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代甲方持有股权并善意、谨慎、勤勉、合法行使代持股权有关的权利义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应当将甲方应得的投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收益、分配的剩余资产及其孳息、现金股息和其他收益分配)及时交付给甲方;不得侵占或截留甲方应得投资收益、优先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分配剩余资产的权利等利益及其孳息。乙方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2日内将该笔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支付时应向甲方支付每日3‰的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未经甲方授权,不得擅自转让、处置代持股权及所有收益,不得在代持股权上设置抵押、质押、担保或其他任何限制或可能限制股权的义务,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必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处置公司资产。

6、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7、如由于乙方债务纠纷,而导致其名下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必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预见的间接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8、如乙方因代甲方持有股权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全额赔偿。

9、在代持期间如甲方需将代表股份转移至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时,乙方需无条件配合、协助。

10、乙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六、甲方乙方声明。

设立的资金、增资、公司现在和将来的运营资金及对外投资的所有资金系甲方投入或公司融资产生(即便是该资金是以乙方名义已经投入(融资)或将来投入(融资))。乙方不投入任何资金。

七、协议的终止。

1、在协议履行期间,公司出现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能存续的事项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解散、撤销、破产等,本协议继续有效,直至公司注销公司登记时终止。

2、本协议解除或终止的,各方应依照法律、公司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妥善处理好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尽最大可能保障甲方利益。

八、协议的承继。

乙方发生不能履约的情形时,包括但不限将乙方自己的股权全部转让、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宣告失踪、死亡或宣告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本协议中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新受托人承继并由承继人作为新受托人与甲方重新签署委托持股协议,乙方不再承担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九、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关损失。

十、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受托行为或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一切直接或间接的损失(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三款的,按照该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提交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二、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通过书面补充协议方式予以明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约定事项按照《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执行。

2、本协议一式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总包配合协议篇十三

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是一种委托加工的方式,外商将原材料等运交我方,并未发生所有权的转移,我方企业只是作为受托人按照外商的要求,将原材料加工成为成品。在加工过程中,我方付出了劳动,获取的加工费是劳动报酬,因此,可说对外加工装配属于劳务贸易的一种形式,是以商品为载体的劳务出口。

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简称来料加工)与从国外进口原料加工成成品再出口的进料加工(又称以进养出)方式有相似之处。因为它们都是利用甸的技术设备和劳动力,对国外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加工装配成为成品,再运到国外市场销售,即都属于“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方式。

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又有明显的不同之处。其一是进料加工中,原料进口和成品出口是两笔不同的交易,均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而且原料供应者和成品购买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在来料加工业务中,原料运进和成品运出均未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它们均属于同一笔交易。

开展对外加装配业务,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克服本国生产能力有余而原材料不足的矛盾,为国家增加外汇收入;

2.开发劳动力资源,增加就业机会,繁荣地方经济;

3.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外向型经济的发展。编辑整理。

总包配合协议篇十四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和友好的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一事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__________,加工数量、款式、规格、单价如下表格:

产品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备注。

x

y

z

………。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乙方必须依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或由甲方提供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如乙方使用缺陷原材料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甲方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2.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刻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

3.甲方中途需要变更加工要求的,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供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乙方对技术资料或图纸等,如果甲方要求保密的,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留存技术资料或图纸等的复制品。

3.甲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如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第六条付款方式。

第七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对于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如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八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第九条双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加工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解除合同,应偿付乙方酬金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

3.无故拒绝接收加工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且乙方有权将加工物变卖。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加工品,甲方同意利用的,应按质论价,酌减价款。

2.交付加工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

3.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五偿付违约金。

4.中途解除合同,应偿付甲方酬金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

总包配合协议篇十五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保障双方的权益,保证生产项目发、承包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一致同意按合同条款执行。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地点:

三、承包范围:

四、项目内容:下料、管材弯管、板材折弯、整体铆拼、焊接、清理打磨、整形、组装,属承包范围内的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的转运等属承包范围內的內容。

五、承包方式。

1、甲方发包形式为人工费(劳务费)清包。

2、乙方承包范围内的项目实行包人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保修等全部内容。

六、合同价款。

最终以双方实际审定的工时数和批量生产交货台数结算。工时单价为160元/日。整台交付单价元/台。人工费用包含乙方员工的工资、产品质量返工费、交通住宿、保险、乙方的管理费用等双方所明确的费用。

七、开工日期及交付

开工日期:月日,项目必须在20月日全部生产完毕并合格交付。乙方必须确实遵守规定的交货期,若有延误的情况以及因规格不合,质量不良,致验收不合格而遭退货时,乙方应依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付予甲方。

(一)过期2日内,每逾1天,按未交部分总价的1%接受甲方处罚。

(二)继续逾期3天以上至5天以内者,按未交部分总价的2%接受甲方处罚。

(三)继续逾期5天以上至10天以内者,按未交部分总价的3%接受甲方处罚。

(四)继续逾期10天以上,依违约论,不论未交部分数量,违约金以5%的一倍计算。

八、付款方式。

1、生产完成验收合格后,30日内办理结算,结算总承包价款的80%,结算完毕后15日内,甲方支付剩余15%项目款(也可当月验收合格后在下月与甲方给本公司员工发工资时同步支付)。

2、其余5%保修金,自项目结束验收合格之日起满60日后10日内付清。

3、生产期间原则上不发生人工费用结算,但因乙方人员确因看病治疗的费用,可事先征得甲方公司总经理同意方可结算。

九、项目质量。

乙方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公司规定的各项合格标准。乙方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公司验收规范、公司生产计划要求生产(不含试制产品),否则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责任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通过验收的货品在甲方再加工或交付客户时,若发现有不良品时(明显为甲方再加工后的磨损品除外),则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赔偿或退回乙方重新加工。

十、项目进度。

在生产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公司《生产用工计划》派工生产,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多用工时,影响生产进度。如非人为操作设备故障维修、停水停电、生产材料不按计划到厂导致误工误时,由甲方核实,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具实调整《生产用工计划》。

十一、甲方工作。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乙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生产进行监督。达不到要求时,提出整改要求直至勒令退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从乙方已完项目款项中扣回并保留追偿权利。

3、负责提供的生产用设备安拆和调试维修工作。乙方未经允许擅自改动机电设备设置或操作不当导致安全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二、乙方工作。

1、乙方负责生产现场设备设施使用保养,设备故障报修。

2、甲方在生产过程中认为乙方有工作人员严重不称职,影响产品质量及工作进度时,可要求乙方更换。

3、生产实行日报制度,乙方应在每日上午上班时间告知甲方生产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今日生产计划。

4、乙方应承担在本项目在移交前的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责任。

5、为保证生产质量,对于生产难点乙方应先报甲方公司,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批量生产,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乙方管理人员在生产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必须专职在岗。生产项目管理人员必须配置手机,并保持24小时开机,保证生产期间(特别是紧急情况下)的通讯畅通,同时安排节假日及夜间生产值班。7、乙方生产负责人必须参加甲方召开的生产会议,乙方应落实会议决定的各项事宜。

8、乙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边角料及废料应随时根据甲方要求有组织的清理运至指定地点。

9、乙方生产完毕后,应负责对因乙方原因人为损坏的设备设施恢复原状,若乙方无能力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恢复,由甲方派人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森本公司的生产需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合理合法、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同意与乙方在年度签订业务加工承揽承包合同。

一、甲方考虑到甲乙双方的便利、有效,甲方同意在与乙方签订加工承揽承包合同的基础上无偿提供工作场所、工作用水电,并有偿提供食宿,洗浴、水电等必要的生活设施,具体费用依照公司标准在乙方的加工费中扣除。

二、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设施、设备享有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由乙方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报废,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三、乙方对于加工车间的生产设备设施等应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订作方)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_____职务:_______。

乙方(承揽方)公司地址:

电话传真国内工厂: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_________职务: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项目:

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质量要求。

制作的模具要能生产出符合甲方所供图纸要求的零件(即符合零件尺寸和零件所用材料),且生产制程运作无异常,塑胶模及五金模使用寿命均要达到25万啤以上。乙方如隐瞒模具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模具寿命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模具或退款,或视情形轻重按甲方的要求乙方作修改,修补等处理。

第二条模具材料及产品零件材料的提供办法。

模具材料由乙方包工包料,模具完成后,需提供试模的零件样板(不少于5件)送订做方作相关检验,同时甲方也有权检验模具材料及模具生产使用性能。

第三条技术数据、图纸提供办法。

1.甲方提供产品零件的2d图纸和3d图,乙方根据甲方的产品零件图及要求提供模具报价,模具图以及的相关技术说明等。

2.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如拖延了交货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减少价款。

3.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数据或复制品等。

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甲方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承揽并完成的项目,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数据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模具,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模具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五条交货的时间。

1.交还模具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还模具,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还模具日期计算:按乙方在报价时的要求‘模具制造周期为28天(收到订金开始计算)’。甲方将在给订金同时签订合同,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但必须留给乙方以必要的往返的途中时间(1~2天)

第六条模具所有权,交货地点,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2.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使用该模具进行生产运作,模具将暂存到乙方公司,如甲方不再继续委托乙方使用该模具进行生产,乙方还将负送返模具的责任。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甲方图纸规定的质量交付模具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二、实行代运送的模具,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第八条纠纷的处理。

委托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含附本‘报价单’和‘零件2d图’共n页)一式二份,原件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委托代表人:盖公司章: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盖公司章: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包配合协议篇十六

为了确保学生健康成长,为了确保校园安全零事故,本着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服从安全第一原则,现就学校与家庭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协议如下:

甲方(班主任)。

1、学校教师应承担《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内的有关责任。

2、教师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自查工作,对学生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对学生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针对问题及时整改。

3、学校教师只承担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的安全问题。

乙方(家长及监护人)。

1、监护人应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监护人应督促子女遵守校园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学生应在上课前10分钟到校,家长要监护好学生上学途中安全。

3、子女在校外一切安全责任由监护人承担。

4、监护人应教育子女不得擅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要离校,家长应向班主任呈交书面申请,待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否则一切后果由家长负责。

5、监护人在学生的节假日、寒暑假及考试后休息期间,每日应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及生命安全。在上述时间段的安全责任由监护人完全负责。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并保存备案,有效期一年。

甲方签字: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联系电话:

下犁川小学校。

20xx.3.7。

总包配合协议篇十七

第一条为促进我省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的发展,加强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我省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对外加工装配业务,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是指由外商提供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以下简称料、件),由我方工厂按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或装配,全部成品交还外商销售,我方收取工缴费的业务。

开展对外加工装配业务,可以利用原有的厂场设备,也可由外商无偿或有偿提供设备和厂房建设资金。有偿提供的,我方用工缴费偿还。

第四条各级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是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的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贯彻实施。

海关、工商行政管理。财政、税务、外汇管理、银行等有关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本条例,分别负责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的监督和管理。

订立协议(合同)必须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不得损害我国社会公共利益。

(一)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直接与外商签订协议(合同);。

(三)外贸公司、工贸公司、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与外商签订协议(合同),并组织工厂生产。

第七条签约双方当事人应向对方提供签约人的身份证件、公司(企业)或经济组织的授权证书(或委托证书)、企业注册登记的证明文件、资本信用文件等有关资料。

第八条协议(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二)协议(合同)标的及各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六)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时间、方式;。

(七)工缴费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条件(结算银行、采用货币、支付方式及担保条件等);。

(八)保险;。

(九)违约责任;。

(十)不可抗力;。

(十一)仲裁或其他处理纠纷的办法;。

(十二)协议(合同)期限及生效、变更、解除、终止条件;。

(十三)签订协议(合同)的日期、地点;

(十四)其他双方认为必须订明的事项。

第九条企业凭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审批的协议(合同),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第十条企业凭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审批的协议(合同),向当地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申请立户。

第十一条企业凭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审批的协议(合同)、批准文件和税务登记证,向主管海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二条开展对外加工装配业务需招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的,必须按照人事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并与被招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主要内容应包括劳动时间,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福利待遇,录用、辞退条件,合同期限等。

严禁招用不满十六周岁的童工。

第十三条开展对外加工装配业务,必须执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制定和落实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措施。

第十四条开展对外加工装配业务,必须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制定和落实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保证各项有害物质的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五条对外加工装配项目所需进口的机械设备、检测仪器、工具、原辅材料、厂房装修材料、自用燃料、生产管理用机、具等物资,免领进口许可证,海关凭已批准的合同免税放行。

第十六条对外加工装配项目进口生产所需的自用车辆,经省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海关凭批件登记免税放行。

第十七条外商及其派驻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带进自用的国家限制进口的规定数量以内的生活用品,由企业出具保函,海关登记放行,免收保证金,用后复出。

第十八条外商可用外汇向我外贸公司、工贸公司、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及有进出口权的企业购买料、件进行对外加工装配。

第十九条对外加工装配的成品属国内市场紧缺而国家允许进口的,经省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按规定办理进出口手续、按章纳税后,可以在国内销售。

第二十条对外加工装配产品出口不实行许可证管理,海关凭批准的协议(合同)免税放行。

国家限制承接对外加工装配的产品,由省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按国家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批准的出口控制指标安排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对外加工装配工缴费核算的内容应包括职工工资,奖金,劳保福利费,社会保险金,教育附加费,管理费,税收,保险费,水电费,厂房、土地使用费,设备折旧费、维修费,运杂费,银行、外贸手续费,口岸费,利润等。

第二十二条对外加工装配工缴费外汇收入,除按协议(合同)规定扣还属外商有偿提供的设备价款和厂房建设资金外,其余部分必须及时在当地开户银行结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将外汇截留在境外。

第二十三条承接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的企业按规定留成的外汇,可在外汇管理部门开立外汇额度帐户,或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在银行开立现汇帐户。企业留成外汇可按规定自行使用,亦可在外汇调剂市场参加调剂。

第二十四条企业取得工缴费收入的免税、减税,按照国家的税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对外加工装配业务应独立核算,建立专门帐册,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报送有关报表。

第二十六条开展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所需进口的料、件自进口之日起至成品出口之日止,设备、车辆自进口之日起至海关解除监管之日止,均应接受海关监管。在监管期内,未经原协议(合同)审批机关和当地海关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包括外商)不得将其出售、转让或移作他用。

第二十七条对外加工装配协议(合同)期满或中止,企业须按规定期限向海关、工商、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办理核(注)销手续。

第二十八条对进口以多报少、出口以少报多或用其他藏匿、伪装和伪报品名、规格、数量等手段弄虚作假的;套购国家禁止和限制出口物资的;擅自将进口料、件,设备及加工成品在国内销售、私分、移作他用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开展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等处罚。

第三十条开展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有漏税、欠税、偷税、抗税等违反税收管理行为的,由税务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开展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有套汇、逃汇等违反外汇管理行为的,由外汇管理部门按《违反外汇管理处罚施行细则》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对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按行政复议条例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我省企业承接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的加工装配业务,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包配合协议篇十八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省燃气管理条例》、《市燃气条例》、《安全管理条例》、《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xx市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肆方协商,达成以下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协议:

第一条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应将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地下综合管线查询结果,以及位于深圳市区路的工程的施工范围、内容、工期以及建设红线总平面图等资料提供给丁方,并落实专人负责与丁方联络具体事宜。

第二条丁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后,在二个工作日内核准施工范围及影响区域内是否存在地下燃气管道及设施,并向甲方、乙方和丙方提供该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

第三条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具体位置必须通过现场探查核实确认。甲方依据已取得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组织乙方、丙方、丁方四方共同进行断面开挖探查,以确定施工现场燃气管道的实际具体位置,明确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将详细情况及有关说明填入《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确认表》内“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范围、控制范围示意及说明”栏(见附件)。

丁方在已探明的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设置“燃气管道,注意保护”等安全警示标识,将标识详细情况及有关说明填入《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确认表》内“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警示标识布置及数量示意及说明”栏(见附件)。

第四条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

安全保护范围:

1.低压、中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范围内的区域;。

2.次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2米范围内的区域;。

3.高压、超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5米范围内的区域。

安全控制范围:

1.低压、中压管道的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至6米范围内的区域;。

2.次高压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2米至10米范围内的区域;。

3.高压、超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5米至50米范围内的区域。

第五条乙方根据燃气管道已探明的情况、燃气管道保护和控制范围,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相应的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经丙方项目总监审核,甲方同意盖章认可后,报丁方备案,四方共同签订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协议。

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编制过程中,丁方应予以指导,产生争议的`,由市建设局组织专家论证后协调解决。

第七条甲方对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负总责,乙方负责燃气管道具体保护措施的实施及管道警示标识(“燃气管道,注意保护”)的保护,丙方应对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丁方应落实燃气管道的巡查工作,做好紧急应对准备。

第八条各方应明确该工程项目联系人,负责在整个施工期间各自所辖责任范围内安全保护和协调工作。联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收其他联系人签发的通知书或联系函,联系人如需变动的,应书面通知其他三方并签收确认。

第九条乙方在工程开工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将已制定的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通过技术交底方式落实到相应工作层面作业班组负责人和具体作业人,丙方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并在纪要上签名确认。

施工作业方案发生变更需修改燃气管道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时,乙方应将修改后的方案经丙方和甲方审核确认后函告丁方,同时,按照第九条要求落实到具体作业人。

丁方在接到变更告知函后,应及时安排好巡查工作,按照要求的频度进行巡查。

第十一条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建造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2.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3.进行机械开挖、爆破、起重吊装、打桩、顶进等作业。

(四)禁止其它严重危害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二条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复杂、特殊情况,可能危及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时,丙方应签发停工令,要求乙方立即停止施工。乙方会同甲方、丙方和丁方,重新编制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经丙方项目总监审核和甲方签字认可,报丁方备案,丙方签发复工令后方可恢复施工。

第十三条丁方在巡查中发现产生燃气管道保护隐患时,应以书面告知函的形式通知其他三方项目联系人,由项目联系人负责督促隐患整改。

任何一方发现有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危害行为,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制止无效时,应立即向市(区)安监站、国土和房产局等单位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立即报110协助。

第十四条造成燃气管道及设施损坏处理方式。

1、防腐层损坏。

乙方施工人员应立即停止施工,通知甲、丙、丁方联系人。丁方应立即组织修复作业并现场取证,修复完工后,甲方应责成事故责任单位及时支付修复费用。

2、燃气设施损坏供气中断(未漏气)。

乙方施工人员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立即通知甲、丙、丁方联系人,并根据影响用户范围级别上报市(区)建设局。丙方发出停工令,丁方立即组织抢修,甲方责成事故责任单位及时支付修复费用。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影响范围按照《xx市燃气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

3、燃气管道破裂泄漏或爆炸。

乙方施工人员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组织附近人员疏散,救治受伤人员,向110和丁方报警并按事故级别上报市(区)建设局,同时,立即通知甲、丙、丁方联系人。

甲、丙、丁方接警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有关部门按照《xx市燃气条例》等规定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甲方应责成事故责任单位及时对由于燃气管道及设施破坏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肆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至该建设工程完工后自动失效,正本肆份,肆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24小时联系电话:24小时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签章)丁方:市燃气集团股有限公司。

管道气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24小时联系电话:24小时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总包配合协议篇十九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____国____公司。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贸易内容。

(一)乙方同意按甲方在合同中提出的严格标准和规格,用甲方提供的'原料生产甲方指定的产品。

(二)加工成品名称和数量。

1、成品名称。

2、成品数量。

第二条加工成品规格。

根据乙方提供的设计原型,图纸与产品样品,甲乙双方共同制定规范,以满足生产的需要,这种规范要符合加工成品的质量和性能标准。此规范一经双方确定,任何变动只有依双方书面协议修改。

第三条原材料供应。

(一)本协议期间,最迟在每个公历季度前____月,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季度甲方定货所需的生产原材料和消耗材料。

(二)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后,应按甲方指定的检查方法立即对原材料进行检查,并将其结果在检查完毕后____天内向甲方报告。不符合甲方规格要求的原材料不能用来生产指定产品。

第四条加工费。

(一)加工单价。

1、____________型____________美元/个。

2、____________型____________美元/个。

(二)生产指定产品的加工费应该按上述价格执行并在第一个____年期内不变。在此____年期后,乙方可在不少于____是给甲方以书面通知,以求改变加工费。如果甲方接到改变加工费的通知后____月内不作改变,此协议可以终止。

第五条支付条款。

关于加工费的支付、甲方至少应在每次完工的货物装船____天以前,由经乙方认可的银行开立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足以支付装船货物的保兑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乙方的商业发票、全套提单、装箱单和商检证明议付。

第六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一)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组装加工成品所需的图纸,说明书及成品测试、检查标准等。

(二)甲方同意对乙方在加工装配技术方面的质疑予以适当解答。

(三)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乙方请求,乙方同意派遣其工程技术人员到乙方工厂进行与加工装配有关的技术指导。甲方派遣工程技术人员的所有旅行费用和生活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四)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乙方请求,甲方同意乙方人员到甲方工厂接受有关加工装配的技术培训。但乙方每次派遣人数不得超过____人,停留时间不得超过____天。乙方派遣人员的所有旅行费用和生活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质量控制和检测。

(一)生产的成品应由甲方指定的代理人或检验人进行检验,证明产品与甲方指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一致。

(二)如果出现产品不符合甲方标准的情况,甲方可拒绝收货。但,甲方可根据甲乙双方视每次具体情况的折扣议价予以接受。

(三)乙方为甲方生产的产品至少应与目前第三者销售的类似产品质量相同。合同期间所有影响产品质量、规格的改变应在这种改变运用于产品之前____天通知甲方。甲方为充分服务市场的目的,可随时建议改变或改进产品,乙方应真诚地考虑采纳这些改变或改进的意见。

第八条包装与标记。

产品要严格按照甲方的指示和出口货物商品常规进行合适包装。包装要严格按甲方指示注明标记。甲方应至少在货物完工交运前____天给乙方标记指示。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总包配合协议篇二十

甲方:

乙方:

一、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按照乡镇及村委的整体规划进行合理整治,河堤上栽培花草树木。

二、甲方同意将河里的一切资源由乙方经营和管理。

三、河堤两侧承包延线由河北吴家村大桥向下至小邓格村没水桥向上60-80米处,总长度为1000米左右,河堤上两侧面至村民耕地向外3米处都由乙方管理。

四、甲方同意将河堤上现有山林木归乙方所有,看护、经营和销售。

五、承包期限为十年,自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止。在承包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承包费用按每年柒万元人民币计算,共,总承包费用为柒拾万元人民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乙方先交纳20xx年至20xx年的承包费用贰拾壹万元人民币,剩余承包费用按每年平均交纳或每三年交纳一次。

七、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将河堤承包给乙方期间,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止乙方正常工作,负责村民与乙方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如有类此情况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承包给乙方期间,要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多提宝贵建议。

3、甲方应认真履行协议中所规定条款,承担起自己的义务和责任。

八、乙方在承包期间的义务和责任。

1、在承包期间要认真的实事求是的将河堤按照乡镇整体规划进行整治,搞好河堤治理与维护。

2、要处理好上层建筑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履行协议中所有条款。

九、甲乙双方在承包期间内如有分歧(因政策上或其它意外原因),双方应及时提出相应的方案,协商解决。如甲乙双方无法解决,保留各自采取法律措施解决的权利。

十、以上条款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镇主管部门存档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20xx年xx月xx日。

总包配合协议篇二十一

甲方:

乙方:

甲方负责京沪高速铁路工程有两个墩台临近乙方管内的津霸铁路既有线,为确保施工期间既有线的安全,严格执行京铁师_________]号文件相关规定,本着共同负责的原则,双方签订如下监护协议。

一、施工项目:

二、施工地点:

三、施工时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甲方责任:

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审查后的施工组织措施进行施工。

2、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提供施工组织方案。

3、如果甲方需要降水,只能明排水。

4、甲方施工前48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监护人员未到不得擅自进行影响既有线安全的施工。

5、甲方对既有路基的防护措施经乙方监护人员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如施工中出现危及行车情况,甲方必须立即停止施工,随即要通知乙方,待甲乙双方共同商讨施工措施后,方可继续开工。

6、乙方监护人员发现有影响线路安全的问题时甲方必须及时进行整修,按京铁师20__[435]号文件开具《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如不听从乙方监护人员的指挥进行整修则按京铁师20__[435]号文件开具《施工安全处罚通知单》。

7、施工期间所有行人不得从施工现场的线路上通行,否则发生一切问题由甲方自负。

8、甲方施工后负责设备外观及护栏的恢复工作,拆除废旧材料清理干净,达到原有标准。上下行桥墩相对的路基及左右顺延3米,即为上下行相对应16米范围内进行满砌浆砌片石,厚度30厘米。

9、现场备足50立方石碴,皮兜50个。

10、在承台开挖相对应的上下行线路上设立沉降观测点,间隔3米,承台外两侧各增设3个观测点。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有经验的监护人员对甲方施工进行日常监护,并做好监护记录。

2、监护人员发现有危及既有线行车安全的问题立即通知甲方进行整改。甲方不听乙方监护时,立即停工整顿,并填发《营业线施工通知书》、《施工安全处罚通知单》。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土建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本文地址:http://www.pourbars.com/zuowen/18397729.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