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总包配合协议(模板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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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总包配合协议(模板19篇)
时间:2023-12-10 13:24:13     小编:念青松

意识到时间的宝贵,并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和工作计划,才能提高效率。如何培养创新思维,解决问题时能够有新的视角和方法?这些总结范文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总结的写作技巧和表达方式。

总包配合协议篇一

电话: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系本项目的开发商;。

2、乙方系本项目安装工程的分包方;。

3、丙方系本项目的总包方;。

4甲丙双方签订了编号为的《建安工程协议》,且上述协议中约定了丙方在甲分工程中应尽的配合义务。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采购物品说明。

1、采购物品及说明(包括产品数量、品牌、规格、单价等)(详见附件一)。

2、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

二、合同总价款和支付方式。

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上述合同项下总价款系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订购产品的生产、供应、包装、运输(含保险费)、安装、税金以及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费用。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本合同总价款按照以下程序由甲方分期支付,甲方直接将应付款项划至乙方指定的账户内:

3)乙方将本合同项下产品运送至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并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4)乙方按照约定完成工程安装并通过验收合格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提出结算报告,经甲方审批并认可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结算价款的95%。

5)尾款(质量保证金):本合同结算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本合同项下工程在质量保证期(二年)内,如果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的,则甲方在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支付。

3、乙方的开户银行、账号如有变更,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二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由于乙方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给甲乙任何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产品的交付。

1、交货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地点如有变更,以甲方实际通知为准。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至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乙方在发货前以书面形式发送《发货确认函》给甲方,通知准确的发货日期、预计到货时间、货物型号规格、数量以及货物接受与保管的要求,甲方须在收到确认函后5天内给予书面答复,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方可发货。

4、因乙方运货而产生的运输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货物的验收。

1、货物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货物在交付甲方前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2、货物到货后,由甲乙双方代表共同参加开箱,进行初步验收。如货物的数量、外观、型号、包装与约定不符或者存在瑕疵的,应由乙方在5日内负责补足、更换或修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货到后的初步验收合格仅限于免除乙方对于货物数量、外观、包装上的瑕疵所应承担的责任,此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对于所售产品所应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以及本合同所约定的质量保证责任。

五、管理配合费。

管理配合费由甲方于本合同项下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给丙方,金额为本合同总价款的1%。此项费用为甲方、乙方依据本合同向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丙方自行承担。

六、安装工期。

1、本合同项下产品的安装工期开工日期为年月日,竣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天。上述工期如有变更,甲方需提前10日通知乙、丙两方,具体的安装工期以甲方实际通知为准。

2、本合同项下竣工日期为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丙方验收合格之日。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未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的,工期不能顺延,由此引起的赶工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造成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安装期限内完成安装、调试等工作,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作为违约金,同时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丙两方造成的损失。

4、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期开工或者中途停工的,工期可以相应顺延。但乙方应自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丙两方,否则,工期不作相应顺延。

5、因丙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期开工或者中途停工的,由此引起的赶工等费用由丙方承担。如因此造成乙方未能按约定期限内完工的,每逾期一日,由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作为违约金。但乙方应自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丙两方,否则,此项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因设计变更或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以及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工期可以相应顺延,但乙方应自上述事由发生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工期不作相应顺延。

7、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工期可以顺延。

七、工程的验收。

1、乙方工程完工后,应及时通知甲、丙两方,三方协商确定验收日期。验收日期确定后,如任何一方提出变更验收日期,应提前五日通知另外两方并取得另外两方的同意;如任何一方无故不按照确定的验收日期进行验收,视为该方认同验收结果。

2、在验收合格后十日内,乙方应向方移交完整的工程资料并办理移交手续。

八、甲方工作。

1、开工前日,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信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3、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九、乙方工作。

1、开工前日,拟定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报送甲、丙两方审查同意。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3、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乙方应负责将自己施工范围内的垃圾运到丙方在现场指定的垃圾堆放地点。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前,由乙方负责对现场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上述设施和工程成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由乙方负责补足、更换或修理并承担相应费用,但由于甲方、丙方的过错造成毁损灭失的除外。

十、丙方工作。

1、乙方货物到货后,丙方应根据货物的性质,提供相应的存放场地和存放条件,如乙方货物在存放条件上有特殊要求,应在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前提前三日通知丙方,丙方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条件,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丙方应负责协调相关的施工进度。丙方应熟悉乙方的具体要求,了解其工程上的特殊要求,并在相关的隐蔽工程之前,请乙方确认。否则,因此导致的额外施工费用由丙方承担。

2、丙方负责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合理设施,(具体内容见附件二)。

3、丙方提供工地内的垂直运输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井架、起重机械等),如丙方现场现有的设备无法满足乙方需要,而需另外增加运输设备、脚手架的,由丙方根据乙方要求提供。

4、丙方负责协调手脚架的使用,在拆除前应通知乙方,如乙方需要继续使用,双方应确定合理使用时间,由丙方负责协调延期拆除。

5、丙方负责每日完工后的清场工作,并对乙方已完工部分进行妥善的保管。

6、本合同项下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移交甲方后,丙方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对验收合格的工程进行保护,上述工程成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丙方承担,由丙方负责补足、更换或修理或承担相应费用,但由于甲方乙方的过错造成毁损灭失的除外。

7、

十一、工程的保修。

1、本合同项下工程质量的保修期为二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之日起算。

2、本合同项下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到达现场并维修完毕,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维修,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尾款,尾款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规定按时付款的,自付款期届满之日起,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总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但此项违约金以逾期付款总额的5%为最高限度。

2、乙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的,逾期在15日之内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的交货期满次日起知实际交货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自收到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同时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继续向乙方追偿。

3、产品的数量、外观、包装与约定不符或者存在瑕疵的,而乙方未能在5日内补足或更换并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自逾期之日起应按日向甲方交纳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超过15日,乙方仍未能补足或更换并达到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自收到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同时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继续向乙方追偿。

4、因乙方提供的物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而给第三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已经承担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但由于甲方以及第三人使用和管理不当造成损失的除外。

5、如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合理设施或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工地内的垂直运输设备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扣除本合同项下管理配合费的1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丙方追偿。

6、如丙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提供脚手架等相关配合工作,乙方有权自行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扣除本合同项下管理配合费的1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丙方追偿。

十三、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地震、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因甲方、乙方或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

4、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责任;。

5、因发生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及时通知合同另外两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十日内向另外两方提交发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证明,否则,不能免除相应责任。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有三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分,合同自三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采购产品明细表。

总包配合协议篇二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因甲方与乙丙丁追偿权纠纷一案,现甲乙丙丁协商一致,达成调解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由乙丙丁三方共支付10万元(壹拾万元整)解决上述纠纷,其中乙方承担四万元,丙丁支付六万元。

2、乙方于调解协议签订后,立即向甲方支付四万元。甲方免除乙方全部还款责任,甲方不得再向乙方主张权利。甲方立即向法院提交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解除对乙方的.财产保全。

3、丙丁于调解协议签订后,立即支付给甲方一万元,剩余五万元分三年还清。20xx年6月30日前支付二万元;6月30日前支付二万元;20xx年6月30日前支付一万元。丙丁保证按时支付款项,如有逾期,视为五万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到期,甲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剩余本金并按五万元本金执行全部利息。

4、本协议一式五份,自甲乙丙丁各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履行完毕,甲乙丙丁各方再无瓜葛。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签订日期:

总包配合协议篇三

甲方:

乙方:

甲方负责京沪高速铁路工程有两个墩台临近乙方管内的津霸铁路既有线,为确保施工期间既有线的安全,严格执行京铁师]号文件相关规定,本着共同负责的原则,双方签订如下监护协议。

一、施工项目:

二、施工地点:

三、施工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甲方责任:

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审查后的施工组织措施进行施工。

2、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提供施工组织方案。

3、如果甲方需要降水,只能明排水。

4、甲方施工前48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监护人员未到不得擅自进行影响既有线安全的施工。

5、甲方对既有路基的防护措施经乙方监护人员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如施工中出现危及行车情况,甲方必须立即停止施工,随即要通知乙方,待甲乙双方共同商讨施工措施后,方可继续开工。

6、乙方监护人员发现有影响线路安全的问题时甲方必须及时进行整修,按京铁师20[435]号文件开具《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如不听从乙方监护人员的指挥进行整修则按京铁师20[435]号文件开具《施工安全处罚通知单》。

7、施工期间所有行人不得从施工现场的线路上通行,否则发生一切问题由甲方自负。

8、甲方施工后负责设备外观及护栏的恢复工作,拆除废旧材料清理干净,达到原有标准。上下行桥墩相对的.路基及左右顺延3米,即为上下行相对应16米范围内进行满砌浆砌片石,厚度30厘米。

9、现场备足50立方石碴,皮兜50个。

10、在承台开挖相对应的上下行线路上设立沉降观测点,间隔3米,承台外两侧各增设3个观测点。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有经验的监护人员对甲方施工进行日常监护,并做好监护记录。

2、监护人员发现有危及既有线行车安全的问题立即通知甲方进行整改。甲方不听乙方监护时,立即停工整顿,并填发《营业线施工通知书》、《施工安全处罚通知单》。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总包配合协议篇四

为了充分提高经济效益,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合作经营*******有限公司钣喷车间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无偿提供位于****************的:钣喷车间及场地、设备、工具等有关设备设施,并且委派会计一名进行核算,出纳监督和服务。

二、乙方提供汽车专业钣喷维修服务技术,对外开展承揽业务,负责经营钣喷维修服务管理,承担技术员工的工资、福利及其它费用。

三、合作期为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结算方式:

1、经营中实行双方认可的三联单传递手续(原材料结算及分配利润均按单据计算)。经营中无论甲、乙双方的客户单位和个人以本单位转账并开票方式结算。

2、每月底进行利润分配计算,当月所需的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结算后的纯利润按甲方60%,乙方40%进行分配,(除原材料后4:6分成)。

五、特殊约定:

1、*****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钣喷车间对外的,工商、税务及其它

职能部门征收的应缴费用或事务协调所需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不含每次开票的税金)。

2、经营期间客户质量投诉由乙方负责处理及甲方原定点维修的业务单位,乙方要给予优惠照顾。

3、如工作中员工出现工伤或其它不可预见的事件,所需费用甲、乙方按约定的利润分配进行承担。

六、合同生效及补充

1、本合作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此合作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作协议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可就本合作协议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作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此合作协议于 年 月 日在**********签订。

甲方(购方):

乙方(售方):广州市东鑫汽车配件商贸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商业原则,经友好协商,配件采购达成协议:

一 采购范围:经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向甲方提供配件的车型如下:奔驰宝马;(东本 广本 日本)本田;(风神 郑州 日本)日产;(天津 广州 日本)丰田;(海马 福马 重庆)马自达;蒙迪欧 福特 上海通用 凯迪拉克 雪弗兰等美国车系;德国(奥迪 大众),(一汽 上海)大众,长春奥迪;等等车型的:波箱 发动机 底部 易损件 覆盖件 电器件 加装件 拆车件以及各车型特价件,以上车型乙方必须按照广州市场督导价位报与乙方。

二 甲方义务: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所需配件车型相关的完整信息,车架号,发动机型号,变速箱型号,内外装饰板的颜色等,必要时提供相关配件图片,实物编码;如因甲方所提供的相关信息不准,导致乙方所发配件错误,相关的费用和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三 质量要求:乙方按照双方协商的'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配件。原厂配件需要具备原厂包装,标识及合格证书;品牌货同时应达到相关的国家标准,属于强制认证的配件须有强制认证标志。

三 发货要求:乙方必须代办发货,乙方将所定配件进行合理的包装(贵重的部件需向物流按乙方出库价投保)。选择信誉好的物流公司或者按甲方指定的物流公司发货,如因乙方包裹不合理导致的事件,后果由乙方承担,退货同理。所有因物流问题造成的相关事件,按照因果关系的法律裁定办法:甲乙双方先行平摊,维护修理厂业务正常开展;其次,由甲方在提货处开具相关的证明以及(零件和其包装)损坏的图片,然后由甲方协同乙方向相关物流公司索赔,最后按三方达成的共识进行赔付;反之同理(甲方退货或物流出现失误是同理)。

五 发货时间:乙方必须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发出,并且实时地跟踪货物的运输状况,确保货物按时到达甲方指定的接货地点。如因乙方没按时将货物发出,或运输出现问题而没及时通知对方(必须是在物流告知乙方的条件下),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甲方有权将该批配件金额2%---5%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

六 质量保证:乙方承诺甲方新购配件的具体对象提出相应的条件:原装件.品牌件(过时方承担),专业厂(按厂商规定),拆车件(7—15天);协议保质期内,配件出现质量问题,原则上乙方无条件予以更换,但总的原则由过失方承担。对于涉及行车安全的配件(如srs abs 方向系配件)等,以双方协议为准(由过失方承担),因乙方的原因,甲方有权拒付该项货款并可向工商部门举报。

甲方对于有保质期的配件,有义务在此期间及时准确地向乙方提供翔实地使用状况,或退货的真实原因(并形成文本报告),损失与耗费由过失方承担。

备注:新旧件不装不用,6天内通报乙方,15天内到达乙方所在地,相关费用由过失方承担。

七 服务承诺:甲方根据自身的需要可以随时向乙方订货,乙方有责任有义务对甲方提交的代购配件计划,必须积极协助,对甲方的稀缺配件需求,责无旁贷地寻找。

八 付款方式:甲方对乙方实行货款按先汇款后开增值税票,以防税金流失。(清单不含税金,开增值税票另加7%),其他的另议:

九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1   )年,未尽事应有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广东省广州市东鑫名车配件 

总包配合协议篇五

甲方(定作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承揽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方因电力工程施工需要,拟将吊车起重作业工作承包于承揽人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安全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就吊车起重作业有关安全问题达成协议如下,供双方妥善执行。

双方声明:本协议是对甲乙双方在承揽关系的前提下对有关施工及安全事项的确定,甲方在每次起重操作过程中的“指挥”是敦促完成承揽合同的辅助内容。乙方在进行每次吊车作业前,已经充分熟识作业现场环境。

本协议中所称的甲方对乙方起重操作过程中的“指挥”,仅指具体起重过程中对待吊物品的捆绑挂钩、松钩以及使用信号旗对待吊物品进行目标导向工作。

一、吊车起重作业的具体内容。

1.吊车类型:

2.施工地点:

3.施工内容:

4.使用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租赁金和结算方式。

1.计量方式:按实际工程进行计量,计时时间以机械进入甲方指定地点,并指令开始工作时,甲方指定专人计量时间、计价方式、累计签发的时间,按累计时间乘以单价进行计算,单价以中标谈判价格元/小时(大写:)执行。

2.结算方式:按结算。于每日前对上一月签单进行统计结算。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吊车必须经检测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合格,操作人员具备特种作业资格,并审核备案;甲方认为吊车或作业人员不能使用、胜任的,不服从工作指挥的有权拒绝或终止使用。

2.甲方有权纠正起重操作过程中的违章行为,并阻止违章操作。

3.甲方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在作业前向乙方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4.甲方在吊车作业的过程中,发现吊车存在危及安全施工的隐患时,有权中止使用,隐患排除后方可重新开工。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吊车合格。乙方所提供的吊车,各种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整、机械性能良好,经国家起重设备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并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除吊车主体以外,乙方需提供与施工现场起重作业相匹配的辅助配件。

2.吊车人员具备资格。乙方提供的吊车应配操作人员,必须操作熟练,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则,服从甲方责任人员的指挥,遵守施工现场有关规定,按照定作人甲方的施工需要进行施工,不得野蛮作业和违章操作,并应掌握现场的作业环境和存在的危险点。

3.保险齐全。为防止吊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乙方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4.乙方负责吊车进退场运输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使吊车安全运到甲方施工现场,乙方在施工现场严格按国家标准局颁布的《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5.在施工现场,乙方应对吊车作业过程中的起重安全和吊车作业人员操作安全负责。对甲方违章指挥的.,乙方有权拒绝。但乙方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拒绝施工,并应确保完成甲方交待的全部作业内容,保证施工作业质量符合甲方要求。

6.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使用机械的时间(一般提前天);遇特殊或紧急情况随时通知,乙方应以甲方为重点,确保机械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因此影响甲方正常工作,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所有费用。

五、安全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监总局特种设备局颁布的《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q5001-20)》、国家标准局颁布的《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及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2.由于乙方吊车司机违章操作、操作不当或起重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机械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财产损失或影响工程进度的,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吊车在吊装过程中,因吊车倾斜、吊臂断臂、钢丝绳陈旧、过载、吊耳、卸扣、枕木等吊车设备原因造成断裂或索具不规范使用,从而导致人身伤亡事故、财产损失或影响工程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4.吊装作业前,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应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流畅;由于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5.在施工期间发生人身伤亡及其他事故时,甲乙双方均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事故抢修的义务,甲方应根据国家及有关规定,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此协议一式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同执行,甲乙双方各执份,均报各自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总包配合协议篇六

甲方:

乙方:

丙方:

20xx年xx月xx日,甲方派遣xxx(系班组员工)到xxxxxxxxx工地工作时不慎受伤,经医院治疗,现已康复出院。甲方已垫付医药费和其他费用共计元。现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受伤赔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与浙江城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于年月日解除。

二、劳动关系解除后,甲方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待遇、生活护理费、伙食补助费、医疗费(含后续治疗、康复治疗、二次手术费等)、意外伤害赔偿、未结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元。

三、甲方于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元。余款(人民币元)待乙方配合甲方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索赔报销事宜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支付款项以银行出具的转账凭证为准。(注:甲方可委托其他公司或个人支付。)乙方指定银行帐号:。

四、乙方承诺配合甲方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索赔报销事宜,索赔报销款由甲方收益。

五、乙方自愿放弃追究赔偿差额权力。

六、乙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力。

七、除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款项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甲方、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以及该工地所有相关单位和人员)提出任何条件和要求。

八、双方无其他任何争议。丙方xxx(系班组负责人)为本协议见证人;甲方与丙方按双方合同约定比例承担相关费用及责任。

九、甲乙双方承诺:本协议的签订不存在任何欺诈或胁迫等违法行为,双方均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十、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捺印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总包配合协议篇七

甲方负责京沪高速铁路工程有两个墩台临近乙方管内的津霸铁路既有线,为确保施工期间既有线的安全,严格执行京铁师20xx[435]号文件相关规定,本着共同负责的原则,双方签订如下监护协议。

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审查后的`施工组织措施进行施工。

2、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提供施工组织方案。

3、如果甲方需要降水,只能明排水。

4、甲方施工前48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监护人员未到不得擅自进行影响既有线安全的施工。

5、甲方对既有路基的防护措施经乙方监护人员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如施工中出现危及行车情况,甲方必须立即停止施工,随即要通知乙方,待甲乙双方共同商讨施工措施后,方可继续开工。

6、乙方监护人员发现有影响线路安全的问题时甲方必须及时进行整修,按京铁师20xx[435]号文件开具《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如不听从乙方监护人员的指挥进行整修则按京铁师20xx[435]号文件开具《施工安全处罚通知单》。

7、施工期间所有行人不得从施工现场的线路上通行,否则发生一切问题由甲方自负。

8、甲方施工后负责设备外观及护栏的恢复工作,拆除废旧材料清理干净,达到原有标准。上下行桥墩相对的路基及左右顺延3米,即为上下行相对应16米范围内进行满砌浆砌片石,厚度30厘米。

9、现场备足50立方石碴,皮兜50个。

10、在承台开挖相对应的上下行线路上设立沉降观测点,间隔3米,承台外两侧各增设3个观测点。

1、乙方委派有经验的监护人员对甲方施工进行日常监护,并做好监护记录。

2、监护人员发现有危及既有线行车安全的问题立即通知甲方进行整改。甲方不听乙方监护时,立即停工整顿,并填发《营业线施工通知书》、《施工安全处罚通知单》。

甲方:中铁十七局京沪高速铁路乙方:天津工务段。

土建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总包配合协议篇八

工程管理单位:

施工单位(乙方):

一、市公司网络建设部对工程施工质量把关职责。跟工单位负责现场监督、指导和安全管理,要求施工方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执行,认真遵守通信大楼(机房)的安全管理规定。因施工方违反施工技术规范和安全管理规定内容的,发生安全和火灾等责任事故的,由施工方自行负责并扣罚工程管理和现场跟工单位5000-10000元,扣罚具体施工单位10000-20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所有施工人员要自觉遵守通信大楼(机房)的管理规定和本协议内容。施工单位进入大楼前,要及时向安保部提供全部施工人员名单、身份证、照片(或工程管理部门已有备案)。施工人员变动时,要及时向安保部或施工管理部门报告。凡不提供施工人员情况、不报告变动情况的,发现一人处罚500元。施工人员凭安保部办理的.相关证件方能进入通信大楼。

三、在施工时不能对通信大楼(机房)的各种固定设施造成损害或随意移动,施工物质属联通公司所有,不准随意拿出通信楼(机房)。如施工人员发生盗窃行为的,处罚施工单位5000-10000元;因野蛮施工,对通信设备造成损害的,要赔偿一切损失,并处罚施工单位1000-10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在通信楼(机房)内不准抽烟、不准动用明火,确因工程需要动用明火和电、气焊等特殊作业时,需提前报安保部审查批准,并审核特种工种作业许可证,办理动火证后方可施工。发现施工现场吸烟一次(或一个烟头)处罚500元;因违反安全规定,发生火灾事故的,施工单位要赔偿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对施工单位处罚5000-20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施工单位在施工时要采取人身安全防范措施,按规定使用和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防发生人身伤害(亡)事故,因未按规定施工或操作不当而造成人身各种事故均由施工方负责。

七、需要开挖电缆孔洞时,施工前要办理电缆孔洞“开挖证”。施工单位必须用原封堵材料将孔洞按要求重新封堵好,局前孔洞要进行防水处理,严防雨水通过管道进入机房。并做到当日施工当日封堵,次日施工次日开挖的原则。工程完工后,由电缆孔洞责任管理单位和跟工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在“开挖许可证”上签字,否则,将扣除封堵质量保证金。

八、在通信楼内施工时,施工人员严禁在本施工区以外的场所活动,不遵守规定的,发现一人处罚100元;严禁在通信楼内吃食品,违反规定的,发现一人次处罚200元。

九、施工方在通信楼(机房)内外需要使用电源时要事先通知综合部电工班,并由综合部或设备维护中心专业电工人员审核用电负荷,线路符合要求后在合适的部位接通电源提供施工方使用。如果施工方在没有经过专业电工人员同意,私自接通电源或在使用电源中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切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并对施工单位处罚1000-10000元。

十、施工方要做到人走灯灭(有环境监控机房除外),关闭施工所用的临时电源,清理施工现场的易燃物,违反规定的,发现一次处罚施工责任单位500-5000元。

十一、施工单位要认真遵守本协议,在检查时如发现违反以上规定的要坚决查处,决不可沽息迁就。施工管理单位和跟工单位要认真履行本协议的有关内容,有权对违反规定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处罚。确保通信工程施工安全,以免造成事故发生。

十二、本协议是安全保卫部代表本公司与施工管理部门和工程施工单位签订。

十三、安全施工协议书内容具有法律责任效力。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一份。

押金:1000元(施工完毕及时验收,在施工时间内完成,过期不退押金)。

施工部位:

施工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管理单位:负责人(签字):。

跟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安全保卫部(甲方)(盖章)。

总包配合协议篇九

合作人:

甲方:姓名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丙方;姓名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叁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定对甲乙丙叁方的美容院实行股份合作经营,现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股的经营宗旨

精诚团结,共同发展。

第二条合股的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股经营期限

合股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总股本:甲乙丙叁方协商,根据目前市场状况和该店的发展角度考虑,决定首期对该美发院的总股本投入为万元;合股的经营期间各合股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同终止时,各合股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2、股权分配:经协商,甲方股权占总股份的,投资金额为万元;乙方股权占总股本的,丙方投资金额为万元方股权占总股份的',投资金额为万元。利润分配及后续投入均以此为依据。

3、入股形式:甲方以现金形式注入,乙方以现金注入;丙方以现金注入该店的所有权归叁方共同拥有。

4、各合股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则按实际出资计算确立入伙份额。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年度核算为依据,按比例以现金方式分配;双方可协商留有一定的资金用于发展该美容院(留每月盈余缴房租)。

2、债务承担:合股债务先由合股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股人的合股协议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需承认本协议;需经全体合股人同意;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股人造成损失的,在视为无效的同时还要给予赔偿。

3、转让的股份需合股人同意,否则视为无效。

第七条合股负责人及其他合股人的权利和义务

合股人的义务:维护共同的利益,热心合股事业;努力奋斗,全力以赴,共创合股财富;服从各项决议,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起表率作用;以诚相待,求大同存小异。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合股人同意,不得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股人在任何场所做有损合股人利益的事宜。

3、针对个人言行违背合股事业,干扰合股经营的正常秩序。

4、如合股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股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合股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股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合伙期届满;全体合股人同意终止合股关系;合股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合股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股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股的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协议由全体合股人签约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的事宜,应由合股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合股人各执一份。

合股人:__________(按手印)合股人:____________(按手印)合股人:____________(按手印)

公正当事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总包配合协议篇十

学校教育对学生的发展起着主导作用。这个作用是建立在一个先决条件之上的,那就是家庭教育与之相辅相成。为有效管理学生,确保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校特与学生家长签订此协议。本协议根据双方自愿原则,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益,各方必须依法履行协议的规定。

一、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法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认真履行对学生的教育教学管理义务,确保学生接受法定的义务教育,并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合适的`教育教学条件,办好人民满意学校。

二、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老师及学校管理。学生应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公益集体活动。学生必须努力学习,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准与社会不良青年交往或拉帮结伙,不准抽烟、喝酒、打架、闹事。

三、家长必须依法履行监护义务,保证配合学校和老师及时教育和管理学生,配合老师和学校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及安全知识教育(交通、食品、防雷电、防溺水等等)、心理健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等教育工作。定期与班主任见面或电话联系,全面了解学生在校纪律、学习等情况,必要时家长必须到校配合校方管理学生。学生违反学校校纪校规,家长应及时配合老师和学校教育学生。因严重违纪,经学校教育不改者,家长保证按学校要求及时到校将孩子带回家教育。学生在家教育期间一切安全等问题均有家长负责承担,与学校无关。教育好后达到学生能接受的条件,学生方可回校继续学习。

四、家长在学生每天上学前务必检查学生书包、衣兜是否带有危险品如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有危害身体的器具。家长每晚务必过问学生当天与同学交往的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请及时与老师联系,必要时可直接到校参与教育。

五、为便于监护与管理学生,家长务必告诉学生每天上学按照学校规定的上学时间,不要提前到校。为防止学生在路途逗留、戏耍、或在学校无人处角落引发事端,同时教育学生每天放学后应按时回家,不得在校园或回家路上逗留、戏耍。

六、为了让学生专心学习,集中精力读书,不受网络影响,学校明确规定严禁学生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校园。家长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教育工作。

七、学校严禁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上下学。家长要配合学校做好孩子想想工作,确保孩子安全上、下学。

八、学校四周校墙很高,请家长务必配合学校教育学生不得翻爬围墙及校门,若擅自翻爬导致身体损伤一律由家长及学生本人负责,学校在协议中已履行告知义务并已对学生进行教育,学生因违纪和违反此条例规定导致身体伤害的一律与学校无关。

九、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必须请假。不能捎假的,家长电话联系学校。学生及家长不能遵守本协议导致学生旷课、逃学、离校离家出走以及发生人生安全等问题,一切责任均由家长和学生本人承担。

本协从签字后至学生初中毕业前具有法律效力,毕业后法律效力自行结束。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总包配合协议篇十一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公司,人民币__________元出资(该等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委托人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具名及工商登记机关备案,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期限。

从20____年__月__日起至甲方解除本协议之日为止。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让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发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3、在委托持股期间,若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若甲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获得公司的新增股份,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并入代表股份一并由乙方代持。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表股份为限,实际享有公司的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权、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5、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增资,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6、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的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7、甲方有权指令乙方按照自己的要求行使股东权利。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后方可行使表决权。乙方应当将每次表决的后的结果书面告知甲方。

3、乙方承诺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代甲方持有股权并善意、谨慎、勤勉、合法行使代持股权有关的权利义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应当将甲方应得的投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收益、分配的剩余资产及其孳息、现金股息和其他收益分配)及时交付给甲方;不得侵占或截留甲方应得投资收益、优先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分配剩余资产的权利等利益及其孳息。乙方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2日内将该笔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支付时应向甲方支付每日3‰的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未经甲方授权,不得擅自转让、处置代持股权及所有收益,不得在代持股权上设置抵押、质押、担保或其他任何限制或可能限制股权的义务,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必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处置公司资产。

6、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7、如由于乙方债务纠纷,而导致其名下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必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预见的间接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8、如乙方因代甲方持有股权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全额赔偿。

9、在代持期间如甲方需将代表股份转移至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时,乙方需无条件配合、协助。

10、乙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六、甲方乙方声明。

设立的资金、增资、公司现在和将来的运营资金及对外投资的所有资金系甲方投入或公司融资产生(即便是该资金是以乙方名义已经投入(融资)或将来投入(融资))。乙方不投入任何资金。

七、协议的终止。

1、在协议履行期间,公司出现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能存续的事项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解散、撤销、破产等,本协议继续有效,直至公司注销公司登记时终止。

2、本协议解除或终止的,各方应依照法律、公司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妥善处理好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尽最大可能保障甲方利益。

八、协议的承继。

乙方发生不能履约的情形时,包括但不限将乙方自己的股权全部转让、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宣告失踪、死亡或宣告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本协议中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新受托人承继并由承继人作为新受托人与甲方重新签署委托持股协议,乙方不再承担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九、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关损失。

十、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受托行为或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一切直接或间接的损失(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三款的,按照该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提交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二、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通过书面补充协议方式予以明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约定事项按照《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执行。

2、本协议一式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总包配合协议篇十二

甲方:

乙方:

一、施工概况:

由乙方承担的坡头站微机联锁改造工程,需在甲方管内____________________范围内改造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既有线的运输畅通及施工安全,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责任地段:

施工内容:挖电缆沟;电线路过轨;敷设电缆;室内外信号设备安装;信号设备硬化面。

三、双方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2.《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规范》();。

3.铁运【】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4.太铁办[]号《路局、路局党委关于严格施工管理坚决杜绝“黑施工”的决定》。

5.《铁路沿线路材路料管理办法》(太铁安监【】号)。

6《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号);。

7.《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l--);。

8.《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9-);。

9.太原铁路局关于《太原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太师铁【】号)。

四、安全防范内容、措施及结合部安全分工:

按规定提报施工计划,准确提供施工影响范围,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向路局申报。严禁无计划施工或超范围施工。

双方应共同维护铁路的行车安全,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时,商讨解决,保障铁路的行车安全。

按规定召开施工预备会和总结会,商讨在施工中的注意事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为确保施工安全,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规定。

双方在施工中加强联系,乙方及时向甲方汇报现场施工进度。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甲方职责:

1.甲方对既有设备负有安全管理责任。

2.施工前,甲方要积极配合与乙方一道对既有设备、电缆位置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将安全防护要求提供给乙方。

3.甲方要积极配合乙方施工,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在接到乙方施工作业计划通知后,甲方应积极配合,派专人监护。如果甲方配合监护人员不足时,乙方要适当调整施工内容和工作量,以保证甲方有足够人员进行施工配合监护。

4.施工时,甲方必须安排配合监护人员进行施工现场既有设备的安全监护,并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及时纠正施工单位现场存在的问题。

5.对乙方危及设备安全的施工和行为,有权制止。如乙方强行进行作业,甲方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必要时可请求公安部门介入,以确保行车安全。

6.根据该工程实际状况和乙方的配合要求,甲方安排专人对施工实施监护,及时制止超范围、无计划或进行未经批准的施工。对严重违章、安全措施不落实、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根据具体情况责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进行整改。

7.负责施工方案、施工管理、施工安全措施的审定、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

8.乙方在既有设备上施工完毕后,甲方应派监护人员进行复查试验,确认良好后,方可交付使用。

乙方职责:

1.乙方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施工过程中,乙方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承担施工安全的主体责任。

2.涉及既有线的施工,施工前,乙方必须先与甲方现场车间、工区联系,提供每项施工的具体进度安排,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开始施工。施工期间,严格执行《施工配合监护安全协议》。并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会议纪要要求进行施工。

3.施工时应提前一个月给甲方提报施工计划,施工前一日向甲方现场维修车间、工区通知次日施工作业事宜。

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的施工监护工作,对甲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不妥处与甲方负责人进行协调。无甲方配合监护人员在场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5.在正式施工开挖和填筑土方前,乙方在甲方的配合下探测电缆埋设情况,双方共同确定地下信号电缆的位置和防护方案,并由乙方采取划线、插旗、拉绳等措施。发现地下不明电缆时,待查明电缆所属单位及用途后方可施工。乙方要认真执行制订好的防护方案,以确保信号电缆安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6.乙方必须保证地下电缆及设备的安全,不得进行影响信号设备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如因施工造成信号设备故障,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停止施工,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抢修工作,保证既有设备及时恢复使用。并由乙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费用按路局有关规定清算。

7.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禁大型车辆、机械和作业工具在电缆径路上行走和停留。乙方在电缆径路5米范围内不得使用大型机械开挖;在3米范围内不得使用大型机械行走碾压;1米范围内不得使用洋镐等尖锐工具机械开挖作业。

8.施工中如需改移、拆除的既有设备(电缆、箱盒、信号机、转辙机)时,必须于施工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配合监护。改移、拆除方案须经设计院、信号技术科、电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需改移、加固防护的设备,由乙方负责进行设备的改移加固防护。设备未加固改移前,乙方不得进行影响范围内的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制止施工。严禁将各种箱盒埋入土中,要保证箱盒不进水,确保既有信号设备不受到伤害。

9.施工中遇有电缆需迁移时,乙方要对施工地段的电缆挖出,并电缆槽或槽钢做好防护后方可进行施工;在电缆未进行迁移防护时不得进行施工作业。乙方对挖出的电缆、设备必须24小时全天候按规定进行防护,以保证既有设备的安全。

10.乙方安装的未开通使用的设备,须按《技规》要求做好防护标记,坚决杜绝因防护不到位干扰行车安全,否则由乙方承担责任。

11.甲方应积极配合及进行施工监护,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隐蔽工程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回填前,乙方应会同各维修车间配合人员对电缆进行摇测,且必须经过维修车间配合组长逐段验收,并在隐蔽工程记录表中签字后方可回填。

12.乙方在施工时要对既有设备进行认真调查摸底,不得改变甲方既有设备的运营状态,因调查不细对既有设备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并且由此对乙方造成的连带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在装卸材料、设备时,确保既有信号设备的安全,必要时对相关设备进行防护。

13.乙方在施工中要设专人进行防护,密切注意既有信号设备的安全运用。尤其要注意防止轨道电路红光带的发生,要保证各部绝缘的完好无损,搬运机具、设备、材料不得造成轨道电路封连。

14.乙方要严格按照配合监护范围、项目和时间进行施工作业,不得超范围进行作业。

15.乙方必须根据定测的电缆径路进行施工,不得随意变更径路,确保地下电缆的安全。

16.施工期间时,甲乙双方必须相互联系,每日施工结束进行当日工作小结,布置次日工作。

17.乙方在既有设备上动线时,必须按过渡设计要求经信号技术科审核后,并于施工前10天向现场车间、电务段技术科提交室内拆配线表,经现场核实无误后,方可实施。施工后,乙方现场必须进行认真复查,经电务段试验无误后,方可交付使用。

18.施工中所有器材必须经甲方检修车间检修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19.乙方在施工开始前十天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机构、方案及联系方式。在未提供资料前乙方不得进行施工。在设备开通前乙方应将设备维护有关资料、临时竣工图及利旧情况说明提交电务段信号技术科及现场车间。

20.所有施工机具、材料及有碍行车物品在作业完毕后,必须及时清除出线路,严禁侵入限界。路料集中堆放,设路料看守牌,并由乙方设专人看守。

21.乙方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计划及调度命令准许的施工内容进行施工,严禁擅自扩大或变更施工计划,严禁超范围施工。乙方必须在施工计划时间内完成施工,严禁超时,由于施工延点等给甲方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动用设备施工。

共同责任。

1.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共同维护铁路行车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行车安全。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

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需按照协议中约定的各自责任认真履行,由于对方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对方根据损失大小,进行经济赔偿。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1、双方应本着把铁路营业线行车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在施工中的施工、行车和人身安全的态度,在执行协议过程中若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交由铁路运输法院裁决。

2、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现行铁路规章办理。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甲乙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清算完毕,本协议自行废止。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负责人:负责人: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总包配合协议篇十三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和友好的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一事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__________,加工数量、款式、规格、单价如下表格:

产品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备注。

x

y

z

………。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乙方必须依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或由甲方提供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如乙方使用缺陷原材料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甲方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2.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刻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

3.甲方中途需要变更加工要求的,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供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乙方对技术资料或图纸等,如果甲方要求保密的,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留存技术资料或图纸等的复制品。

3.甲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如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第六条付款方式。

第七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对于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如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八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第九条双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加工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解除合同,应偿付乙方酬金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

3.无故拒绝接收加工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且乙方有权将加工物变卖。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加工品,甲方同意利用的,应按质论价,酌减价款。

2.交付加工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

3.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五偿付违约金。

4.中途解除合同,应偿付甲方酬金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

总包配合协议篇十四

实际出资人(股东):(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名义股东(代持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实际出资__________餐饮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份由乙方代甲方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内,双方现就本协议股份代持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

1.1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部分股份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持有。

1.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有股权收益。

1.3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经甲方书面授权,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经甲方书面授权,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的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司法解释(三)的规定。

1.5如果出现因乙方代持甲方股权而需要承担这部分股权对应的任何法律责任和风险都与乙方无关,由甲方承担。

二、委托代持股份:

2.1代持股份:甲方将其拥有的西安汉乐府餐饮文化有限公司____%的股份即股出资对应的股权,交由乙方代持。

2.2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西安汉乐府餐饮文化有限公司时对代持股份履行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

三、委托代持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四、股份收益权利、处置权利及其他股东权利:

4.1代持股份项下的所有收益(含利润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实际受益人享有。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4.2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的当日,采用转账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指令安排。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4.3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按照甲方书面授权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包括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参加股东诉讼等。

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5.1甲方有权以实际出资人名义,直接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应配合甲方行使股东权利。若甲方参加公司股东会,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利、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

5.2甲方有权对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应处置。

5.3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擅自或超越权限行使股东权利,如擅自转让、质押、擅自对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公司及甲方利益等情形,甲方除有权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上述行为给甲方或公司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5.4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5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可以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5.6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甲方选定的新受托人。

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6.1乙方承诺:将根据本协议有关约定,在行使股东权利前,应当遵照甲方实际出资人的真实意愿和指令,诚实信用履行受托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份的合法权益。

6.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代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应提前通知甲方。

6.3乙方承诺: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6.4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因甲方身份限制等必要的股东权利。未有甲方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其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转代持、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6.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6.6乙方因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股权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6.7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6.8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七、保密问题。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八、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9.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

9.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包配合协议篇十五

第一条为促进我省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的发展,加强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我省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对外加工装配业务,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是指由外商提供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以下简称料、件),由我方工厂按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或装配,全部成品交还外商销售,我方收取工缴费的业务。

开展对外加工装配业务,可以利用原有的厂场设备,也可由外商无偿或有偿提供设备和厂房建设资金。有偿提供的,我方用工缴费偿还。

第四条各级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是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的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贯彻实施。

海关、工商行政管理。财政、税务、外汇管理、银行等有关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本条例,分别负责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的监督和管理。

订立协议(合同)必须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不得损害我国社会公共利益。

(一)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直接与外商签订协议(合同);。

(三)外贸公司、工贸公司、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与外商签订协议(合同),并组织工厂生产。

第七条签约双方当事人应向对方提供签约人的身份证件、公司(企业)或经济组织的授权证书(或委托证书)、企业注册登记的证明文件、资本信用文件等有关资料。

第八条协议(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二)协议(合同)标的及各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六)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时间、方式;。

(七)工缴费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条件(结算银行、采用货币、支付方式及担保条件等);。

(八)保险;。

(九)违约责任;。

(十)不可抗力;。

(十一)仲裁或其他处理纠纷的办法;。

(十二)协议(合同)期限及生效、变更、解除、终止条件;。

(十三)签订协议(合同)的日期、地点;

(十四)其他双方认为必须订明的事项。

第九条企业凭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审批的协议(合同),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第十条企业凭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审批的协议(合同),向当地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申请立户。

第十一条企业凭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审批的协议(合同)、批准文件和税务登记证,向主管海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二条开展对外加工装配业务需招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的,必须按照人事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并与被招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主要内容应包括劳动时间,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福利待遇,录用、辞退条件,合同期限等。

严禁招用不满十六周岁的童工。

第十三条开展对外加工装配业务,必须执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制定和落实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措施。

第十四条开展对外加工装配业务,必须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制定和落实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保证各项有害物质的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五条对外加工装配项目所需进口的机械设备、检测仪器、工具、原辅材料、厂房装修材料、自用燃料、生产管理用机、具等物资,免领进口许可证,海关凭已批准的合同免税放行。

第十六条对外加工装配项目进口生产所需的自用车辆,经省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海关凭批件登记免税放行。

第十七条外商及其派驻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带进自用的国家限制进口的规定数量以内的生活用品,由企业出具保函,海关登记放行,免收保证金,用后复出。

第十八条外商可用外汇向我外贸公司、工贸公司、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及有进出口权的企业购买料、件进行对外加工装配。

第十九条对外加工装配的成品属国内市场紧缺而国家允许进口的,经省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按规定办理进出口手续、按章纳税后,可以在国内销售。

第二十条对外加工装配产品出口不实行许可证管理,海关凭批准的协议(合同)免税放行。

国家限制承接对外加工装配的产品,由省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按国家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批准的出口控制指标安排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对外加工装配工缴费核算的内容应包括职工工资,奖金,劳保福利费,社会保险金,教育附加费,管理费,税收,保险费,水电费,厂房、土地使用费,设备折旧费、维修费,运杂费,银行、外贸手续费,口岸费,利润等。

第二十二条对外加工装配工缴费外汇收入,除按协议(合同)规定扣还属外商有偿提供的设备价款和厂房建设资金外,其余部分必须及时在当地开户银行结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将外汇截留在境外。

第二十三条承接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的企业按规定留成的外汇,可在外汇管理部门开立外汇额度帐户,或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在银行开立现汇帐户。企业留成外汇可按规定自行使用,亦可在外汇调剂市场参加调剂。

第二十四条企业取得工缴费收入的免税、减税,按照国家的税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对外加工装配业务应独立核算,建立专门帐册,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报送有关报表。

第二十六条开展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所需进口的料、件自进口之日起至成品出口之日止,设备、车辆自进口之日起至海关解除监管之日止,均应接受海关监管。在监管期内,未经原协议(合同)审批机关和当地海关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包括外商)不得将其出售、转让或移作他用。

第二十七条对外加工装配协议(合同)期满或中止,企业须按规定期限向海关、工商、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办理核(注)销手续。

第二十八条对进口以多报少、出口以少报多或用其他藏匿、伪装和伪报品名、规格、数量等手段弄虚作假的;套购国家禁止和限制出口物资的;擅自将进口料、件,设备及加工成品在国内销售、私分、移作他用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开展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等处罚。

第三十条开展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有漏税、欠税、偷税、抗税等违反税收管理行为的,由税务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开展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有套汇、逃汇等违反外汇管理行为的,由外汇管理部门按《违反外汇管理处罚施行细则》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对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按行政复议条例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我省企业承接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的加工装配业务,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包配合协议篇十六

甲方:

乙方:

甲方负责京沪高速铁路工程有两个墩台临近乙方管内的津霸铁路既有线,为确保施工期间既有线的安全,严格执行京铁师_________]号文件相关规定,本着共同负责的原则,双方签订如下监护协议。

一、施工项目:

二、施工地点:

三、施工时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甲方责任:

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审查后的施工组织措施进行施工。

2、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提供施工组织方案。

3、如果甲方需要降水,只能明排水。

4、甲方施工前48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监护人员未到不得擅自进行影响既有线安全的施工。

5、甲方对既有路基的防护措施经乙方监护人员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如施工中出现危及行车情况,甲方必须立即停止施工,随即要通知乙方,待甲乙双方共同商讨施工措施后,方可继续开工。

6、乙方监护人员发现有影响线路安全的问题时甲方必须及时进行整修,按京铁师20__[435]号文件开具《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如不听从乙方监护人员的指挥进行整修则按京铁师20__[435]号文件开具《施工安全处罚通知单》。

7、施工期间所有行人不得从施工现场的线路上通行,否则发生一切问题由甲方自负。

8、甲方施工后负责设备外观及护栏的恢复工作,拆除废旧材料清理干净,达到原有标准。上下行桥墩相对的路基及左右顺延3米,即为上下行相对应16米范围内进行满砌浆砌片石,厚度30厘米。

9、现场备足50立方石碴,皮兜50个。

10、在承台开挖相对应的上下行线路上设立沉降观测点,间隔3米,承台外两侧各增设3个观测点。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有经验的监护人员对甲方施工进行日常监护,并做好监护记录。

2、监护人员发现有危及既有线行车安全的问题立即通知甲方进行整改。甲方不听乙方监护时,立即停工整顿,并填发《营业线施工通知书》、《施工安全处罚通知单》。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土建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总包配合协议篇十七

在加工过程中,我方付出了劳动,获取的加工费是劳动报酬,因此,可说对外加工装配属于劳务贸易的一种形式,是以商品为载体的劳务出口。

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简称来料加工)与从国外进口原料加工成成品再出口的进料加工(又称以进养出)方式有相似之处。因为它们都是利用甸的技术设备和劳动力,对国外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加工装配成为成品,再运到国外市场销售,即都属于“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方式。

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又有明显的不同之处。其一是进料加工中,原料进口和成品出口是两笔不同的交易,均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而且原料供应者和成品购买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在来料加工业务中,原料运进和成品运出均未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它们均属于同一笔交易。

开展对外加装配业务,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克服本国生产能力有余而原材料不足的矛盾,为国家增加外汇收入;。

2.开发劳动力资源,增加就业机会,繁荣地方经济;。

3.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总包配合协议篇十八

尊敬的家长,关爱孩子的身心健康,保证孩子的人身安全,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为确保学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接送协议,望家长理解配合。

一、早上8:00、下午2:00在家长的陪送下准时入校,中午10:50、下午5:00(星期五4:00以前)准时在校门口将孩子接走(如遇雷雨等特殊天气,请家长根据情况提前到校与老师联系)。

二、送孩子入校时,必须将孩子亲自送进校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在孩子未进校门之前,一切安全问题由家长负责。

三、孩子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缺席、迟到,如果身体不适,应及时打电话或亲自向本班教师请假。

四、接送孩子入校或离校时,原则上由孩子监护人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请将委托人的姓名、年龄、特征及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诉本班教师,方可履行接送手续,安全责任由家长和被委托人负责。被委托人在法律上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由家长负全责。

五、孩子来校、离校路上及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家长负责。

六、请各位家长按时来校接送学生,如有特殊情况请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否则出现任何意外事故,由家长负全责。

家长(签名):班主任(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班级:

总包配合协议篇十九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保障双方的权益,保证生产项目发、承包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一致同意按合同条款执行。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地点:

三、承包范围:

四、项目内容:下料、管材弯管、板材折弯、整体铆拼、焊接、清理打磨、整形、组装,属承包范围内的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的转运等属承包范围內的內容。

五、承包方式。

1、甲方发包形式为人工费(劳务费)清包。

2、乙方承包范围内的项目实行包人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保修等全部内容。

六、合同价款。

最终以双方实际审定的工时数和批量生产交货台数结算。工时单价为160元/日。整台交付单价元/台。人工费用包含乙方员工的工资、产品质量返工费、交通住宿、保险、乙方的管理费用等双方所明确的费用。

七、开工日期及交付

开工日期:月日,项目必须在20月日全部生产完毕并合格交付。乙方必须确实遵守规定的交货期,若有延误的情况以及因规格不合,质量不良,致验收不合格而遭退货时,乙方应依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付予甲方。

(一)过期2日内,每逾1天,按未交部分总价的1%接受甲方处罚。

(二)继续逾期3天以上至5天以内者,按未交部分总价的2%接受甲方处罚。

(三)继续逾期5天以上至10天以内者,按未交部分总价的3%接受甲方处罚。

(四)继续逾期10天以上,依违约论,不论未交部分数量,违约金以5%的一倍计算。

八、付款方式。

1、生产完成验收合格后,30日内办理结算,结算总承包价款的80%,结算完毕后15日内,甲方支付剩余15%项目款(也可当月验收合格后在下月与甲方给本公司员工发工资时同步支付)。

2、其余5%保修金,自项目结束验收合格之日起满60日后10日内付清。

3、生产期间原则上不发生人工费用结算,但因乙方人员确因看病治疗的费用,可事先征得甲方公司总经理同意方可结算。

九、项目质量。

乙方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公司规定的各项合格标准。乙方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公司验收规范、公司生产计划要求生产(不含试制产品),否则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责任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通过验收的货品在甲方再加工或交付客户时,若发现有不良品时(明显为甲方再加工后的磨损品除外),则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赔偿或退回乙方重新加工。

十、项目进度。

在生产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公司《生产用工计划》派工生产,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多用工时,影响生产进度。如非人为操作设备故障维修、停水停电、生产材料不按计划到厂导致误工误时,由甲方核实,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具实调整《生产用工计划》。

十一、甲方工作。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乙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生产进行监督。达不到要求时,提出整改要求直至勒令退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从乙方已完项目款项中扣回并保留追偿权利。

3、负责提供的生产用设备安拆和调试维修工作。乙方未经允许擅自改动机电设备设置或操作不当导致安全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二、乙方工作。

1、乙方负责生产现场设备设施使用保养,设备故障报修。

2、甲方在生产过程中认为乙方有工作人员严重不称职,影响产品质量及工作进度时,可要求乙方更换。

3、生产实行日报制度,乙方应在每日上午上班时间告知甲方生产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今日生产计划。

4、乙方应承担在本项目在移交前的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责任。

5、为保证生产质量,对于生产难点乙方应先报甲方公司,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批量生产,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乙方管理人员在生产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必须专职在岗。生产项目管理人员必须配置手机,并保持24小时开机,保证生产期间(特别是紧急情况下)的通讯畅通,同时安排节假日及夜间生产值班。7、乙方生产负责人必须参加甲方召开的生产会议,乙方应落实会议决定的各项事宜。

8、乙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边角料及废料应随时根据甲方要求有组织的清理运至指定地点。

9、乙方生产完毕后,应负责对因乙方原因人为损坏的设备设施恢复原状,若乙方无能力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恢复,由甲方派人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森本公司的生产需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合理合法、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同意与乙方在年度签订业务加工承揽承包合同。

一、甲方考虑到甲乙双方的便利、有效,甲方同意在与乙方签订加工承揽承包合同的基础上无偿提供工作场所、工作用水电,并有偿提供食宿,洗浴、水电等必要的生活设施,具体费用依照公司标准在乙方的加工费中扣除。

二、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设施、设备享有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由乙方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报废,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三、乙方对于加工车间的生产设备设施等应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订作方)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_____职务:_______。

乙方(承揽方)公司地址:

电话传真国内工厂: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_________职务: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项目:

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质量要求。

制作的模具要能生产出符合甲方所供图纸要求的零件(即符合零件尺寸和零件所用材料),且生产制程运作无异常,塑胶模及五金模使用寿命均要达到25万啤以上。乙方如隐瞒模具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模具寿命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模具或退款,或视情形轻重按甲方的要求乙方作修改,修补等处理。

第二条模具材料及产品零件材料的提供办法。

模具材料由乙方包工包料,模具完成后,需提供试模的零件样板(不少于5件)送订做方作相关检验,同时甲方也有权检验模具材料及模具生产使用性能。

第三条技术数据、图纸提供办法。

1.甲方提供产品零件的2d图纸和3d图,乙方根据甲方的产品零件图及要求提供模具报价,模具图以及的相关技术说明等。

2.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如拖延了交货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减少价款。

3.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数据或复制品等。

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甲方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承揽并完成的项目,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数据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模具,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模具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五条交货的时间。

1.交还模具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还模具,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还模具日期计算:按乙方在报价时的要求‘模具制造周期为28天(收到订金开始计算)’。甲方将在给订金同时签订合同,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但必须留给乙方以必要的往返的途中时间(1~2天)

第六条模具所有权,交货地点,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2.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使用该模具进行生产运作,模具将暂存到乙方公司,如甲方不再继续委托乙方使用该模具进行生产,乙方还将负送返模具的责任。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甲方图纸规定的质量交付模具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二、实行代运送的模具,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第八条纠纷的处理。

委托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含附本‘报价单’和‘零件2d图’共n页)一式二份,原件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委托代表人:盖公司章: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盖公司章: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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