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喜欢为话题写范文(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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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喜欢为话题写范文(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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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运用知识,提高我们的实际应用能力。写总结时要求明确目标,站在中立的角度客观地进行总结。以下是一篇优秀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和启发。

以喜欢为话题写篇一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明星。有人喜欢演艺明星,有人喜欢政治明星,有人喜欢体育明星。我喜欢的明星是姚明。原因有三:

第一,姚明爱国。他曾多次代表国家队参加世界大赛,并取得好成绩,为国争光。他在火箭队打球期间,多次响应国家的召唤,牺牲个人利益,回国参赛。

第二,姚明为世界篮球,特别是中国篮球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姚明18岁加入国家队多次代表国家队参加,22岁以状元秀的身份选人火箭队,成为登录中国美职篮的第二人,曾创造了多项个人记录和队史记录。他的最高单场得分41分,7次助攻,篮板22个,盖帽8个,连续6个赛季入选美职篮全明星阵容,创造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奇迹。

第三,姚明热心公益。他先后担任上海世博会和北京冬奥会的形象大使,与纳什一起举办慈善义赛,为智障儿童筹集善款,汶川大地震,他先后捐款数千万,他与火箭队队友一起宣布拒吃鱼翅,并在中央电视台做了“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的环保公益广告。

第四,姚明极具智慧。与许多的“大块头,小智慧”不同,他是“大块头,大智慧”,这从他极高的语言天赋和商业头脑可以得到证明。在美国打球,在美国打球,最难过的是语言关,他很快掌握了英语,用英语同队友和记者交流,每次回答记者的提问,都是幽默而得体,能和外交官媲美。在美国打球的同时,他还经营着姚餐馆,后来,他还收购了上海大鲨鱼篮球俱乐部,而且运作的很成功。

可以说姚明在方方面面都是非常成功的。当然我们不能只看到他成功的一面,在喜爱他的成功的同时,我们也要记得他为自己的成功所付出的努力与辛勤。我想:不能光去羡慕别人的成功,自己也要努力付出,那么鲜花也会属于你。

以喜欢为话题写篇二

我最喜欢的植物是仙人掌。我们家养了一些仙人掌,我会去看看他们来每天放学回来。它们被放置在一个小陶瓷罐。每周我都会给他们倒水。仙人掌没有浇了很多水,因为它是一种热带植物可以在沙漠中,十分耐旱生存,不需要任何特殊照顾,好饲料。

仙人掌有各种形状和大小,有的像柱子,有的像雨伞,有的像蘑菇,有的又高又小。我想有些动物可能会住在仙人掌旁边的巢穴里,当它们遇到敌人时,它们可以躲在仙人掌下保护自己。

我们的仙人掌的家庭是浅绿色的椭圆形柱,有很多的上述红色的小高峰。还有一个顶部开设了三个漂亮的小花朵,花感觉就像纸做的一样。但浇水一定要非常小心,如果手不小心碰到了尖刺,它会伤害它。我觉得有点像刺猬仙人掌,可爱漂亮但不敢去碰它。

我猜他们把水藏在下面。这样,他们就可以在非常干燥的地方生活很长时间,口渴,多喝一些,就像沙漠骆驼一样,首先储存食物,饥饿时吃驼峰里的食物。有时我假装是生长在沙漠中的仙人掌。在金色的沙漠里,我就像一个高大勇敢的守护神。炎炎烈日炙烤着我的身体。当我渴的时候,我喝了我身体里储存的水。哇,突然我看到一只小老鼠从地上爬出来,它吓了我一跳!沙漠是个令人兴奋的地方!

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去广阔的沙漠看那些有着顽强生命力的仙人掌!!

以喜欢为话题写篇三

我喜欢那蔚蓝辽阔的大海,喜欢被一阵阵海风吹拂着脸庞,感受那无边无际的大海对我心灵的慰藉。

“什么,离大海那么近居然还不会游泳!”听着身边同学的讥笑,我也傻傻的笑了,是啊,去过那么多次大海居然还不会游泳。但是,我并不打算要去学,因为大海就像我的一个朋友,一个可以给我抚慰的朋友,我只喜欢看那海天相连碧海蓝天的秀丽,与波涛澎湃的壮阔,这就是我喜欢的大海,一个不需要我近距离感受的大海;就像很多豪言壮语要征服大海的探险家一样,他们只先换在大海中探险,追求刺激,而我是为了追求他给我心灵的震撼。

站在栏杆边,脚踩着金黄的沙砾,望着一望无际的大海,我的内心就变得十分宁静,令我可以排除一切杂念,尽情的享受,看着大海,看着那海鸥用翅膀轻轻的划过水面,看着那“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大海,我感到了自然的律动,啊,多美的海啊。

我也喜欢波涛汹涌的大海,站在护栏边,看着一波波的浪花不断冲打着岸边,发出啪啪声响,看着波涛浪花的沉浮,我顿时感到思绪万千,开始对人生进行思考和感悟。大海上盘旋着几只欲遇暴风雨进行搏斗的水鸟,使我想起了高尔基的《海燕》,是我认识到自己要顽强乐观的面对生活。啊,大海是我对自己的认识不断加深,我喜欢与大海融为一体的感觉。

星光照耀下的大海更加美丽,一轮新月映在水中,像一个玉盘一样格外冰凉,格外耀眼,海水中不时发出啪啪的声响,哦,那大概是鱼儿在抢夺这美丽的月亮而想争相跳出水面,碧波粼粼,给人一种格外幽静的感觉。

我喜欢那大海,他是我感受到生命的律动,与人生的真谛,给我一种来源于内心的美感。

以喜欢为话题写篇四

一年四季,每个都不一样。春季万物复苏,燕儿回归;夏季,酷热难耐,蝉声震耳;秋季凉意渐浓,瓜果飘香;冬季寒风刺骨,白雪皑皑。在这不一样的四季中,夏,是我最喜欢的季节。

我喜欢夏,主要有三个缘由,请大伙慢慢的往下看吧!

夏季,犹如一位青春飞扬的少年,跑完1千米的路程,爆发着他的热量。正由于他的热量,让蝉唱出了那优美的而动听的歌曲。仔细品味,它的歌声是由低到高,再由高到低。就如海水一般,从微波粼粼到汹涌澎湃,再由……它的歌声可真令我陶醉。

虽夏季酷热难耐,但并不影响我与伙伴们的嬉戏。说起来,我还要感谢这酷热。由于这酷热让大家放了暑假,让我和我那久别的朋友可以重聚,并一块去我家后院的小树林里玩耍。那些树木的树冠像一个个巨大的棉花糖,总会使人咬一口,尝尝那甜滋滋的棉花糖。大家在这小树林里玩什么游戏都特别高兴,什么“猫抓老鼠”啦!“木头人”啦!“捉迷藏”啦!都让大家感觉飞快乐,整个小树林里都是大家的笑声。

待夏季的黄昏时刻,每条路口旁都聚满了人。他们在这黄昏时刻享受着那凉丝丝的风,脸上尽显现出那种惬意的表情。他们有些在谈话,有些在下棋,还有一些5、六岁的小孩们,在大大家的眼前飞奔着,脸上都挂满了那种纯真无邪无邪的笑脸,讨人喜欢。在那遥远的西方,一些晚霞不知何时登上天空,它的红亮也不知在何时遍布大家的全身。这景象,是我在其它季节里所没看到过的。我感觉,夏季的黄昏时分,是一副和谐、美好的“乡村画”!

这就是我喜欢的季节——夏。虽然酷热难耐,但它给我带来的快乐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以喜欢为话题写篇五

我最喜欢的声音是小鸟在树枝上唱歌的声音。因为小鸟唱歌的声音太美了。

当有不开心的事时,小鸟会给我们带来快乐;当我们没有好朋友玩的时候,小鸟可以当我们最好的朋友;当我们觉得自己不如别人的时候,小鸟快活地说:“加油!加油!你一定行!”

小鸟是人类的好朋友,所以我们不要伤害小动物们。

以喜欢为话题写篇六

有的人喜欢国色天香的牡丹,有的人喜欢清新飘逸的兰花,还有的人喜欢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而我,却喜欢那不怕酷暑的太阳花。

银粒儿一般的种子撒下花圃以后,我便天天俯下身子看它。可是,大半月过去了,竟丝毫没有一点动静。我心里暗想:是不是我种早了,还是埋得太深了。我闷闷不乐地回家。第二天,我又情不自禁地去看太阳花。过了几天,太阳花的种子终于破土而出了,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新出的芽儿,细得像针,红得像血。几天之内,就抽出了秆和叶。很快,叶叶秆秆密密麻麻连成一片,像法兰绒一般,厚厚地铺了一地。

一天清晨,太阳花开了。在一层滚圆的绿叶上边,闪出了三朵小花,一朵红、一朵黄、一朵淡紫。乍开的太阳花,像朝霞那么艳丽,像钻石那么夺目,我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

这三朵花是信号,号音一起,跟在后边的便一发不可阻挡。大朵、小朵、单瓣、复瓣,红、白、黄、粉、蓝,一齐开放。一块绿色的法兰绒,转眼间,就成了缤纷五彩的锦锻,吸引来一群人,围着太阳花欣赏。

从初夏到深秋,花儿经久不衰。为什么呢?原来是太阳花特别喜爱阳光。在夏日相互酷烈的阳光下,牵牛花偃旗息鼓,美人蕉慵倦无力,富贵的牡丹也失去了神采。只有太阳花,阳光越是炽热,它就开得更加美丽迷人。

啊!太阳花,你不怕酷暑,艳丽夺目、缤纷五彩、美丽迷人。叫我怎能不对你情有独钟呢?

以喜欢为话题写篇七

烟雨纷纷,布满青苔的青石板上,一个如紫丁香般的姑娘,撑着油纸伞走来。

小时候,住在甪直古街上的我早已爱上这种清新婉约的江南气息,那时的甪直没有如织的游人,没有喧嚣的汽笛声,有的只是那粉墙黛瓦、小桥流水、还有连绵不断烟雨。独坐幽窗,望着斑驳的树影,柳枝轻拂过水面,漾起层层涟漪。忽瞥见拐角处一柄久违的油纸伞,随着被风卷起的青布碎花衣袂缓缓飘过—————,————这般景色似乎只存在于我童年的记忆了。

赌墨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纳兰公子在道别卢氏后,回忆往事记忆最深的竟是在所有温馨回忆里最寻常的一个赌书泼茶的午后。

曾经那些不起眼的片段,似乎一下便涌上心头,激起无限感伤,一圈一圈荡漾我心。那些我似乎从未关心过却看着我长大的阿婆还要在摇船吗?她们还用一口吴侬软语唱着歌谣么?那些现在看来弥足珍贵的往事,当时却只道是寻常。

“诺,给。”阿婆拉住正在哭泣的我,往我手中塞了两朵茉莉花,那沁人心脾的清香好似真有魔力一般,透过千层乌云传入我的心田,我渐渐停止了哭泣,阿婆满是褶皱的脸上也似绽开了一朵花。又一次,这样的画面又出现在了我的梦境中,醒来只能无奈地浅叹。

如今,再重回古街,想找回从前的美好,可却怎么也再寻不到了,到处都是游人,街上小店的叫卖声,此起彼伏,当年家对面的万盛米行也被改得面目全非—————我的童年,它窒息了。

江南烟雨依旧连绵,可那紫丁香般的姑娘,又去哪了呢?

以喜欢为话题写篇八

妈妈虽然平日里很少给我花钱买一些玩具之类的东西,但是每当去逛文具店的时候,遇到一些我喜欢的本本铅笔之类的,哪怕价格有些贵,也都会毫不犹豫的给我买下!

记得有一次和妈妈一起逛一家文具店的时候,我看到一个特别好看的自动铅笔,是那种紫粉色的颜色,可能大多数人觉得,作为一个男生来说,用这样的自动铅笔,好像颜色有些不适合自己!

可是我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却非常的喜欢,妈妈也确定我是不是就要这个颜色?我说我就喜欢这个颜色,因此,妈妈当下也就给我买了!

可是等去了学校之后,班上的一位男生就说,我用的自动铅笔是女生用的颜色,不适合男生用!

我回到家之后特别委屈的就给妈妈说,班上有一个男生说我用的自动铅笔是女孩用的颜色!

妈妈也就跟我说,其实你可以这样告诉他,用什么样颜色的自动铅笔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能用自动铅笔写出一手漂亮的好字,更加重要的是,我用的这个颜色是紫粉色,而不是小女生喜欢的那种艳粉色!当然,最最重要的是,我自己喜欢就可以了,跟你好像关系不大!

听了老妈特别霸气的话,自己也真的是受到很大的启发。因为自动铅笔的主要功能是用来写字的,它的颜色只是一个装饰罢了!如果我能够写出一手好字来,其实用什么颜色的自动铅笔都不重要!

而且最最重要的是,我应该遵循自己内心的想法,用自己喜欢的东西就可以了,没必要过多的去在乎他人的眼光!

在以后的生活中也是如此,如果遇到一些事情,就是自己喜欢的,那么自己就勇敢的去做,如果遇到一些东西是自己喜欢的,那么自己就努力的去争取!

只要自己喜欢就好,没必要去过多的注意他人的目光~。

以喜欢为话题写篇九

冲,无所顾忌的往前冲.勇敢的往前冲.这句话,就是我的座右铭。

一个人,如果没有冲劲,只知道退缩的话,便不会成功.有了冲劲,再加上自身的努力就回成功.有了冲劲,你才会知道在适当的情况下冲动一回也是好事.一次,我参加毛笔等级考试。因为我的毛笔字并不是写的很好,我紧张的拿笔的手也在发抖,一个字也不敢写.这时,我看见了例题上的冲字,顿时眼前一亮,想起了自己的那股冲劲.对了,不要怕,向前冲.于是,我流畅的写了起来,终于通过了考试.这可是冲劲的功劳.

冲,他会使人不变的婆婆妈妈的,做事说话都很爽气.他会增加人类的勇气与信心,这就是'冲'的威力.

我最喜欢冲这个字,他会带给我信心和勇气,会鼓励我,会让我张开自己的翅膀,在天空中自由翱翔,开阔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

我就喜欢冲带给我的感觉,他让我明白了只有敢于去挑战,才能有机会成功.不能总是躲在一边.

冲带给我快乐;冲带给我喜悦;冲带给我自信;冲带给我力量,我享受冲在我身边的每一分,每一秒.这是因为等我长大了,,我将要变的冷静,想法要成熟和周到,再也不会有像小孩子一样那股天真的冲劲了。

所以,我最喜欢的一个汉字就是“冲”.

简评:一个字,蕴含着前进的动力和生活的哲理,希望“冲”能激励你无畏无惧,奋勇向前。

以喜欢为话题写篇十

我,不比其他人长得漂亮;我,也不是最优秀的学生;我,也没有特别的地方,我会的'就只有把自己缩“小”一点。

我认为“小”这个字很适合我,因为我的胆子天生就很“小”,体型虽然并不小,但却能被一只比我小好几倍的麻雀吓到,你说我的胆子是不是真的很“小”呢?除此之外,我也会把自己看得很渺小,在这个地球村中,我就只像是一台机器中的小小螺丝,但是却也缺一不可。在一个团队中,不也这样吗?如果每一个人都愿意把自己缩小一点,也愿意付出他那微薄的力量,积沙成塔,成效一定比较好。

我把自己缩小一点,也能使我看得更清楚、更仔细。但是,姐姐就不这么认为,他(她)觉得每个人都很巨大,每个人都拥有“改变的力量”,把自己缩小只是一味的逃避现实,看不起自己。虽然她也言之有理,但是我还是喜欢渺小的自己。毕竟树大招风,我这朵小花就静静的躲在大树的旁边就好了,而我想,我的大树就是姐姐了吧!一大一小,综合一下,不就刚刚好了嘛!虽然我这样的缩小自己,老实说,有时候真的是在逃避,但是把自己看得太重,又怕会辜负了我对自己的期望。

现阶段我还是喜欢“小”这个字,等到哪一天,我有资格放大自己,再来换成“大”吧!

以喜欢为话题写篇十一

一个星期以前我们就开始排练诗歌《写给祖**亲的歌》了。比赛时间定为这个10月18日。

诗歌朗诵,表现的不仅仅是手链、语调、关情,更要比团队合作和组长的管理理念——这对我们组来说,的确都写困难,因为我们对其中两名新生的态度并不是十分友善,他们也是。

第一组和第三组表现极好,无论从队形还是朗诵的气势,都给我们好大的压力,相对来说比较难对付,至于第四组……是在没有可比性——从他们排练时我就知道。

第一组的人数较多,队形有些凌乱,但赵薇管理能力较强,个个朗诵时相当配合,特别是领头的杨东石和赵薇,平时就是朗诵的高手,真的很不错;第三组准备的不是很好,总体水品一般。郑方带领的第四组根本没有准备资料。

我总结了一下,我们组主要在排练上比较配合,孟雪的积极性很高,加上黄宗坤和刘艺依的声音响亮,开头就镇住了其他组,上台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台词念完就ok,没想太多。

老师宣布比赛结果,我们组得了第一,还有三个同学获得最佳朗诵选手的称号,真是大大丰收,我很高兴。

以喜欢为话题写篇十二

唱歌,我并不擅长,而在一次事件中,我突然发现我挺喜欢唱歌呢。

那时,表妹在看精灵梦叶罗丽,开头是一首好听的歌,我陶醉地听了几遍,在下一遍竟然能跟着唱下来了,“无法遗忘,这里玫瑰的盛放,一路上有你在我身旁,世间的花都在勇敢地唱歌……”那美妙的声音,我太喜欢了,我实在是忍不住,真想大声唱出来,那音调,那压韵的歌词,我喜欢唱歌。

记得一次,亲戚朋友都来到了ktv比唱歌,我没想到我唱了一首《飘洋过海来看你》就赢得他们的赞赏,我这才知道,我也喜欢上了唱歌,我觉得只要认真做,做什么都会觉得简单,也会喜欢上的。

以喜欢为话题写篇十三

我喜欢秋天,因为秋天是个丰收的季节,田野里瓜果飘香,五谷丰登,红彤彤的苹果、黄澄澄的梨子、咧嘴的石榴、熟透的柿子、沉甸甸的谷穗、红着脸的高粱、一串串的黄豆……你挤我碰,争着让人们去收获,农民伯伯们忙得不亦乐乎。

我喜欢秋天,因为秋天是个多彩的季节,落叶飞舞,大树穿上彩衣,红枫叶像一只只美丽的蝴蝶互相追逐,还有五颜六色的菊花,五彩缤纷,让人赏心悦目。

我喜欢秋天,因为秋天是个凉爽的季节。我喜欢秋天,因为秋雨绵绵。我喜欢秋天,因为爸爸妈妈会带我去秋游,摘果子、刨花生、搬玉米……尽情地欣赏秋天的美景,感受丰收的喜悦。

我喜欢秋天,秋天是一幅美丽的画卷。秋天啊秋天,我喜欢你!

以喜欢为话题写篇十四

我有一辆超级漂亮的自行车,它全身粉红,轮子在黑夜的时候会闪闪发光。我经常骑着心爱的自行车在小区里拉风。骑自行车的好处多着呢!可以锻炼身体,还可以让我上学不迟到。每个周末我都会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练习骑自行车,骑上自行车就觉的我像只小鸟在蓝蓝的天空中自由地飞翔一般。

自行车是通过我自己的努力得到的。那是二年级的时候,我的学习成绩有所进步,爸爸妈妈为了鼓励我更上一层楼给我买了这辆车。

自行车刚买来,我就跑到楼下的空地上学习骑车。刚开始我连跨都不敢跨上去,爸爸帮我扶着车,我才有一点点勇气骑上去。可没骑多久车子就左右摆动起来,我的手也微微颤抖起来,“呯”一声,我连人带车一起摔倒了,我哭着喊着:“我不学了”,爸爸连忙把我扶起来,有些生气的`说:“你不能半途而废,你都没学会,怎么会知道骑自行车的乐趣呢!我带着两行泪水,哽咽着说:“爸爸,你帮我吧,我再试试”!爸爸听了向我竖起大拇指。接着爸爸带我来到了一个下坡的地方,他一只手扶着车,一只手扶着我的身体,朝着下坡飞快的奔跑,浙浙地,爸爸松开了手,我却没有一点感。风在我耳边呼呼作响,感到一阵阵清快的凉爽,我自己骑完了整个下坡。

当我回头往后望时,却发现爸爸松开了手,在我后面慢悠悠的走着。我有些惊讶的望着他,他却笑嘻嘻的说:“谁叫你车子骑的那么快,害得我都追不上你了”。从那以后,我学会了单手骑车,花样骑车。

以喜欢为话题写篇十五

大家猜猜我最喜欢吃的一道菜是什么呢?嘿嘿,我来告诉你们吧,那就是极品美味的-松鼠鱼。

当松鼠鱼被端上桌时,饭厅里顿时香气四溢。再看它的外形,从鱼肚到鱼尾都一片片的,成了名副其实的“鱼片”。虽然粗看一片片的,仔细看,其实是连在一起的,每片“鱼片”都鼓鼓的。在鱼的四周还有一些小番茄和樱桃用来做点缀,鱼头旁有一朵用萝卜做的花。整个菜看起来还真像一只松鼠。

妈妈知道我喜欢吃这一道菜,每个星期都会给我做,让我打打牙祭,然后看着我狼吞虎咽之后,开心的笑了。

以喜欢为话题写篇十六

在充满生机的大自然里,有许多可爱的动物。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大熊猫了!

大熊猫的样子十分可爱。它身体毛茸茸的',像穿了一件厚厚的棉袄。黑白相间的毛特别显眼。在圆溜溜的大脑袋上,长着两个三角形似的小耳朵,黑乎乎的。在圆溜溜的大脑袋下,有个胖乎乎的、圆滚滚的大身子,上半身像穿了件黑色褂子,很可爱。走起路来慢悠悠地,有些笨拙。

大熊猫不仅可爱,还贪吃!它爱吃竹子和竹笋。一只成年的大熊猫一天至少吃十几斤竹子、竹笋!吃东西要十多个小时!胃口也太大了吧!只要它知道要开饭了,一溜烟就跑来了,比谁都快。它先用爪子抱住竹子,再选出最嫩的,大口大口、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大熊猫不仅贪吃,还贪玩呢!每次有工作人员来为它们收拾餐桌上的“战场”时,它就会突然爬到工作人员腿边,紧紧抱着工作人员的小腿,像在玩游戏似的。不仅如此,它还爱在地上打滚,白色的毛都变灰了!

这就是既可爱又调皮的小明星——大熊猫!

以喜欢为话题写篇十七

前几天,丽江下了一场大雪。房子上、树上、地上一片白。

我家门口的面包车上堆了很多白雪,我和姐姐悄悄地起床,到屋外去玩雪。

雪花在风中舞蹈着,轻轻地落在我和姐姐的头上,我们高兴地叫着跳着,跳累了就躺在雪地上。忽然,姐姐滚了个小雪球砸向我,我立刻还击,我们开心地玩起了打雪仗。

玩着玩着,手套也湿了,小手冻得很僵,可是我和姐姐玩得很开心。

我喜欢下雪,因为下雪可以堆雪人、打雪仗,还可以欣赏美丽的雪景。

以喜欢为话题写篇十八

我喜欢看书,特别是甜蜜园小学系列里的故事。

我喜欢这些人物,有嘻嘻派、杨梅希果、卓宁洋、乐卡卡、叶俏俏、朱丽叶,我最喜欢乐卡卡,因为她有很多让人喜欢的理由,第一,她是个智斗绑匪的小英雄,第二,她是电视里的聪明蛋,第三,她耍得一身好杂技,第四,她还有一身了得的好功夫,第五,她跑步好快。就是这些,让我很喜欢看这些故事里和故事里的她。

以喜欢为话题写篇十九

从小到大我们都有很多的玩具陪着我,但是我最喜欢的玩具是芭比娃娃,我有三个芭比娃娃,但我最喜欢是第三个芭比娃娃。它是我五岁时妈妈在我过生日时送的。我非常的喜欢这个时尚俏丽的芭比娃娃。

它有10个裙子,有4个是粉色的,3个是白色的,剩下的是红色和蓝色的。它的头发非常的长,可是我总是“折磨”它,把它的头发拎起来。它的眼睛非常大,和我的妹妹一样,嘴巴和鼻子是小的。它和我一样非常的瘦。它是用塑料做的。

我喜欢这个芭比娃娃,我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灵灵,我希望它永远机灵。我喜欢它,因为它能给我无穷无尽的快乐!

三年级: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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