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范文(15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2-12 05:39:12
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范文(15篇)
时间:2023-12-12 05:39:12     小编:雁落霞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为个人成长和发展提供指导。总结要简明扼要,不要重复和啰嗦。下面是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篇一

各学术委员会委员:

经学院研究决定,定于3月18日(第三周星期五)下午2:10在行政楼2楼会议室召开学术委员会工作会议,会议内容如下:

1.布置和安排x年学术委员会工作。

2.审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第三轮讨论稿)。

请全体学术委员会委员按时出席。

学院发展研究中心。

x年3月18日。

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篇二

x月x日,东方雨虹tpo事业部第一季度总结会议暨专业技能培训顺利召开,此次会议由tpo事业部副总经理付晴晴主持,总经理王宏、副总工程师王琮等51人参会。

付晴晴女士对tpo事业部第一季度经营情况进行了总结,她表示,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tpo事业部一季度集团发货量是去年同期的190%,还对第一季度业绩突出的区域进行了表扬,并重点对第一季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部署了下一季度的重点工作。

随后,tpo事业部的市场部、技术部、工程部分别对第一季度工作情况及第二季度工作部署进行汇报。最后,tpo事业部总经理王宏对各大区域第一季度工作逐一点评,重点分析了各大区现存问题及下一步工作重点,并且强调:tpo事业部的目标是成为亚洲最大的屋面集成商,所有人员要加速前进,全面提升,要成为屋面整体系统的专家,为客户提供更专业的屋面整体系统服务。

下午,付晴晴女士讲授《销售能力提升》课程,全面从项目操作阶段把控、项目各方面需求分析、如何进行有效沟通、综合素质提升四个阶段,利用技巧、案例和图表等多元化题材生动地讲解了如何成为顶尖销售员的成功秘笈。

随后三位大区经理对近期签约成功和失败的项目进行复盘。深刻反思遇到的问题,找到解决的好方法,让自己提高,让他人少走弯路。

此次培训亮点,tpo事业部请来了上海汇丽板材的专家悉心普及了采光板系统的应用,普及屋面系统知识。还请三位大区经理分享业务谈判的方法和经验。

第二季度,tpo事业部将怀着更加饱满的热情和信心,攀向下一个业绩高峰。

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篇三

甘肃省酒泉市高度重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将其作为2017年重点工作,与机构编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动、同落实,采取多项措施大力推进。

一是调整议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强化协调沟通配合,对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领导及成员进行了调整,加强了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完善了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的职责和参与部门。并将协调小组办公室(综合组)由市编办、市审改办调整至市政府办公室,提高了综合协调的层次,加大了沟通推进的力度,有效确保了“放管服”工作的上下贯通、部门联动、整体推进。

二是扎实安排部署,统筹协调推进。根据国务院和甘肃x政府对2017年“放管服”改革的部署精神,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会议,总结了全市“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听取了各专题组、功能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开展交流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经验。审定了2017年“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做到了安排部署扎实,任务分工明确,措施要求具体。

三是细化分解任务,责任明确到位。按照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会议的要求,紧密结合全市深化改革和国务院第十四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从深化简政放权、加强监管创新、优化政府服务三个方面细化了“放管服”改革的任务,并对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并联审批、“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等模式提出了具体要求,做到了既定任务积极推进,又限时间整改到位。

四是创新监管方式,确保整改到位。为强化“放管服”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市审改办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的作用,积极对接发改、工信、环保、安监等相关部门,按照一个监管领域一套方案,由各相关部门紧紧围绕加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规划设计等重点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监管,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开展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同时,坚持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抓手,开展各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实现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和行政执法事项达到100%,确保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

县县一自2014年开展“放管服”工作以来,铁岭县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投资便利化改革,大幅减少职业资格许可认定......

开发区开发区一今年以来,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坚持管理、服务、创新“三管齐下”,统筹推进职能转变,努力激发供给端潜力,为更好......

市市一今年,乌海市全面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要求,以“服务、监管、质量、安全”为突破口,努力构建市......

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篇四

根据《xx州2016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文件精神,按照州政府放管服工作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政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向纵深发展,**州民政局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创新体制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调整、取消和新增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为加快部门职能转变,持续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我局启动历时半年的行政职权事项清理工作,现共计行政许可6项,其中,承接省级下放行政权力3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和在土葬改革地区建设殡仪馆审批;建设公墓审批;跨省运送尸体、骨灰审批),保留原有行政许可3项(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火葬地区建设殡仪馆、火葬场审批)。取消行政审批3项(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

2.精简审批环节。一是缩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时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与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时间由原先“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缩短至30个工作日内办结,截止7月31日,共办结社会组织登记9家,变更登记15家。其中:社会团体成立登记5家,变更1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4家,变更4家。二是将临时救助金下放到各县,生活困难的群众可以直接向所辖乡镇提出申请,经由县民政局审批后,直接发放临时补助金,及时保证救助资金的有效落实,上半年已临时救助金503.05万元。

3.优化服务工作。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网上申请、网上年检、网上变更工作,全面推进社会组织法人信息管理,实施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项目,建立社会组织法人数据库。已按要求及时录入社会组织信息,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实施三证合一、统一登记证书代码工作,并在每月10日、20日、30日分别按时向省民管局上报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使用情况。从3月1日起,组织全州年检工作,全州818个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的43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88个。应参检730个,实检617个,未参检113个。经过年检,432个合格,20个不合格,74个需要注销,由我们直接登记管理的全州性社会组织185个,应参加年检的154个,全州参检率84.52%,合格率70.02%。

4、稳步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已配合州财政局制定出台本级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目录,整理出需要购买的项目8项,即社会组织管理规划、咨询及宣传服务,社会组织发展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及档案管理,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社会组织专业化人才培训,社会组织孵化服务,社会组织“枢纽化”管理服务,为初创期公益性社会组织提供注册协助、能力建设、发展指导服务和社会组织年检、撤销中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服务。

1.强化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效率。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省州电子政务网平台,促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

2.严格依法管理,加强对社会组织管理者的业务培训,督促社会组织选配优秀人才充实工作岗位,提高办事效率。

3.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队伍的建设,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服务到位、执法有力、监管有效。

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篇五

“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按照这一总体思路,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放管服”改革工作有序开展,取得显著成效。

简政放权,推进各项制度改革。重新对市、县区共19项食品药品行政审批事权划分,市局承担15项,县区局承担7项,其中4项完全下放、3项部分下放给县区局。将市局全部审批事权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简化审批流程。按照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工作部署,实施《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二证合一”工作;承接做好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餐饮服务场所行政许可监管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具有行政审批性质事项等要求。修订完善了部门权责清单374项,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强化监管,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完善市、县两级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企业基础数据和信用档案,实现“一户一档”。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在门户网站公布的基础上,落实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陕西网”公示制度。出台了《安康市食品药品安全“红黑榜”管理办法(试行)》和《安康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建立健全食品药品行刑衔接机制,落实《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指导新成立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完善对乡镇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委托手续,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依法行政。

优化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清理,不指定任何中介服务机构,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公共服务事项列出清单,对外进行公布并严格兑现承诺。开通了12331投诉举报平台,畅通投诉渠道。开展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各类专项整治,维护了竞争有序的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持续深化收费清理改革进程,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中省出台的各项收费清理政策。重点整治各种涉企乱收费,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出台了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支持脱贫攻坚的帮扶意见,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开办食品加工小作坊、餐饮店、食品销售店、零售药店或中药材种植等,进行政策、技术等方面的帮扶,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篇六

甘肃省酒泉市高度重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将其作为20xx年重点工作,与机构编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动、同落实,采取多项措施大力推进。

一是调整议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强化协调沟通配合,对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领导及成员进行了调整,加强了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完善了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的职责和参与部门。并将协调小组办公室(综合组)由市编办、市审改办调整至市政府办公室,提高了综合协调的层次,加大了沟通推进的力度,有效确保了“放管服”工作的上下贯通、部门联动、整体推进。

二是扎实安排部署,统筹协调推进。根据国务院和甘肃x政府对20xx年“放管服”改革的部署精神,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会议,总结了全市“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听取了各专题组、功能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开展交流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经验。审定了20xx年“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做到了安排部署扎实,任务分工明确,措施要求具体。

三是细化分解任务,责任明确到位。按照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会议的要求,紧密结合全市深化改革和国务院第十四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从深化简政放权、加强监管创新、优化政府服务三个方面细化了“放管服”改革的任务,并对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并联审批、“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等模式提出了具体要求,做到了既定任务积极推进,又限时间整改到位。

四是创新监管方式,确保整改到位。为强化“放管服”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市审改办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的作用,积极对接发改、工信、环保、安监等相关部门,按照一个监管领域一套方案,由各相关部门紧紧围绕加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规划设计等重点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监管,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开展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同时,坚持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抓手,开展各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实现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和行政执法事项达到100%,确保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

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篇七

2020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文件内容,持续推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部门职责及分工,积极开展民政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和社会信用体系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解决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健全完善市民政局深化“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工作成员,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形成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股、社会事务和儿童保障股、社会组织管理股、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各业务股室和局属事业单位协同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

对市民政局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规范,做到行政权力事项的调整科学、严谨、规范。由具体承办股室负责对所涉事项进行流程再造,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不必要的环节一律省略,能够授权办理的事项一律授权到位,对所有许可事项的办理时限均在法定时限基础上缩减了80%以上。将调整后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民政相关政策法规,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向社会公布,并加强宣传工作,方便群众知晓少跑腿、不走弯路,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在全市民政系统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并将梳理执法权限结果进行了公告。坚持政务公开,加快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双微”等公示平台建设,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确保各类信用信息准确、高效地实现交换共享与公开公示。积极拓展信息公布渠道,依法全面、及时、准确、真实地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公布行政许可事项4项,行政确认事项3项,行政处罚事项17项,行政检查事项3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5项。

一是稳妥有序推动我市村级建制调整及社区优化改革。2020年,我局在推进全市村级建制调整及社区优化改革工作中,提前科学谋划、主动作为、自加压力、多方协同,积极稳妥有序推动我市村级建制调整及社区优化改革。并抓住机遇,顺势而为,进一步调优镇(街道)行政区划,理清社区管理权责,解决多年社区治理遗留问题,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本轮改革,我市行政村由182个减少至62个,减幅66%,社区由39个,增加到59个,增幅51.28%。撤并村及村转社区后,村级建制由221个(182个村,39个社区)减至121个(62个村,59个社区),减少100个,减幅比例45%。调整改革后,全市形成的特色产业村(社区)43个,消除了“城中村”,城镇化率预计提高了3.8%。截至目前,全市所有涉改村(社区)均已完成赋码挂牌授印,村(社区)临时党组织、工作委员会组建完毕,村(社区)干部已经到位,社会反响良好,各项收尾工作正有序开展。

二是做好民办养老机构指导服务工作。对新举办的民办养老机构,市民政局在选址、申办流程、养老政策、建设标准、服务质量等方面给予全方位的指导,减轻了申办方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时间和精力成本。截止目前,我市已取得许可或备案的民办养老机构4家,设置床位426张,现入住老人175人。

三是持续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为全面提升我市养老机构服务水平,我市以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为契机,已连续三年在各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服务质量专项行动,我局编印了《市养老院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化建设—规章制度汇编》,为全市养老机构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整治提供了操作标准和指南。同时采取市与市、院与院、养老院自查、市级部门联合检查、第三方公司评估等多种方式对服务质量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提升我市养老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养老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每年,我局将安排专项培训资金,结合省、市培训机会,分别对养老机构管理人员、护理人员及后勤人员进行不低于两次的养老知识专业培训,提升养老从业人员综合服务水平。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市民政局联合公安、食药监、卫计、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养老机构开展了服务质量大检查,对照115项国家标准进行检查、评估。同时委托第三方服务公司对养老机构按季度进行服务抽查,提升民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联合市发展改革局对全市各行业协会商会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的作用,深入开展多种宣传教育活动,公众信用意识逐步提高,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服务环境,民政对象的“服务需求”得到了最大可能地响应。结合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分批完成章程修订工作,建立健全了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体系,从制度上促进社会组织依法、按章程开展活动,树立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服务理念,逐步畅通了民政服务对象需求获取渠道,促进了合理需求的最大满足。加强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信用管理,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销、撤销,始终坚持日常办理和集中办理的相结合,严格办事程序,做到了执法文明、公平、公正,在信息采集、信息管理、信息录入等方面,做到及时不断更新信息数据,通过“自律诚信”建设,使民办非企业单位更加规范,提高了其社会公众诚信和公信力。

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放管服”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推动“放管服”改革深化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服务,有力做到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一是继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清理整顿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以减轻企业负担为工作着力点,协助企业解决运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行业指导,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建立长效帮扶减负机制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优化企业经营环境。

二是加大社会兴办养老机构的支持力度,优化提升现有养老机构建设标准,完成省、市下达的民生任务。继续深入推进“为老助餐”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工作,确保到2020年我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全面提升。为全市7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三是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体系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严格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清理两年以上未年检的社会组织和僵尸社会组织。

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篇八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汇报。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向纵深发展,我局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创新体制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印发了《推行服务型执法工作实施方案》、《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试行)》等制度,推行服务型执法,促进依法行政,确保行政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具体方案”,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建立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机制,运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涉企信息,探索建立以信用约束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

(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了“红黑榜”制度、双公示工作方案、“诚信阜阳”宣传月专题活动实施方案、“诚信阜阳”评选活动等方案,及时向市信用办报送双公示信息、信用信息,完成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信息的录入工作。

(四)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通过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录入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完成统一证照(批文)上报工作,通过ftp工具上传政务共享信息。

(五)切实规范权力运行。认真做好2019年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对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完善办理指南、办事流程图和办事要件,强化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六)落实“减证便民”要求。开展“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集中清理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严格落实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申请材料多、办事难”问题,全面提高行政效能,让办事企业和群众更加方便。通过专项行动,清理材料15项,保留材料99项,精简率13.16%。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特别是具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较少,基层监管力量有待加强。同时,事中事后监管专业性强,监管队伍不仅需要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还需要具备丰富的专业性工作经验,基层监管队伍的专业性技术性能力培训需加强。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二是数据共享方面。信息资源分布多头化,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还需完善,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需进一步上下协同,政务信息数据共享方面还需省市县共同规划、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部署要求,按照统一标准认真梳理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进一步畅通互联网沟通渠道,充分了解社情民意,针对涉及公共利益等热点问题,积极有效应对,深入解读政策,及时回应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

(二)继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制度落实,按照方案及监管办法,科学制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建立并维护好“一单两库”。要夯实抽查基础,在全面实行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的基础上,健全完善涉企信息归集工作体制机制,全量归集政府部门产生的涉企信息,尽快实现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无缝对接。

(三)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库,将证券公司负责人信息、辖内证券公司基础信息、表彰信息、融资担保公司设立与变更审批信息、担保公司信息、小额贷款公司信息及个人、企业行政处罚等八类信息纳入政务信息资源库,并实行动态调整,共享共用。

(四)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效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本着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我局将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合理制定每一环节的办事时限,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努力简化审批手续,缩短承诺时限,真正做到削减与提速相结合。

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篇九

 今年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2020年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任务落实的要求,我街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现根据市政府办的有关要求,将2020年度“放管服”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1.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政策文件,我街道相关部门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联系,主动公开了《非低保户残疾人重度补贴公示结果》、《解放街道绩效自评总结报告》、《解放街道2020年防汛工作应急预案》等文件。

2.增强解读回应效果。我街道及社区运用新技术和新媒体,扩大传播范围。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重要载体作用,积极运用政务微信等新技术和新媒体平台扩大传播范围。

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完善梅河口市政务清单管理系统,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着力做好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1.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政务新媒体与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2.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理顺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信息联动、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关停整合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平台。

1.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思想,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能。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情况下,通过精简申请材料、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等具体措施,从提交申请到获取办理结果都要实现“一次办结、群众满意”,切实提高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便捷度和满意度。

2.服务环境不断优化,服务方式全面提高。集合“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有利时机,使群众“零跑腿,只跑一次腿,你不用跑我来跑”。在街道为便民服务中心完善窗口设置,针对涉及的服务事项设置了人社服务、卫计服务、社会事务、党群服务等6个服务窗口,把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统一进入到服务大厅中,让服务大厅充分发挥集聚优势,实行“一站式”审批,简化了办理环节,方便了服务对象。坚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落实到优质服务上,让服务快捷高效,不断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3.简化经办程序,减少经办细节。认真做好资料接收、细致核实、办理规范、办结高效、后续服务等各个环节,为企业和居民提供热情、周到、耐心、细致的服务,为促进就业和创业降低了门槛,各项服务事项实现零成本,让群众不跑腿,我们多跑腿。

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篇十

首先,我代表县政府对市医改督查组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1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咸政办发〔2011〕39号)精神,严格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夯实医改工作基础。

建立和落实了医改工作领导负责制,明确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形成了政府统筹、部门配合、层层落实的强大合力。年初,按照《咸阳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1主要工作安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泾阳县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主要工作安排》,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全市医改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县及时将医改目标责任书进行细化、量化,逐一分解至各有关部门,并以县政府名义逐一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医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县医改办建设,从县卫生局、药监局等部门抽调5名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工作人员,对县医改办进行了充实,并优先保障办公运转经费,全面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

按照“巩固完善、规范行为、加强监管、提升水平”的总体思路,继续巩固和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截至6月底,全县参合人数43.46万人,比上年增加8561人,参合率达到98.09%,高于省市平均水平;启动了新农合全口义齿修复敬老工程,首批确定8个全口义齿修复定点医疗机构,从6月10日起全面开展工作。上半年,全县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99万人,其中职工2.8万人、居民2.19万人,参保率达到93.27%。

三、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重新调整了新农合基金使用方案,将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报点提高了500元,市三级定点医院报销比例提高到55%,市二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60%,县级报销比例提高到75%、镇级报销比例提高到80%;大病统筹报销封顶提高到每人每年5万元,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省内报销比例统一设定为70%;80岁、90岁以上参合老人门诊、住院报销比例统一设定为80%和90%。出台了鼓励使用中医药的优惠政策,将县级以上定点医院门诊使用中医药的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同时将住院中药费用的报销比例提高了10个百分点;特殊慢病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管理,其中i类病种年报销封顶限额提高到1万元,ii类病提高到5万元。

四、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满足群众用药需求。

10万余份。

五、强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全面落实补助经费,完成了全县270家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并通过了省市达标验收。卫生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总投资8977万元的县医院综合门诊大楼主、副楼均已封顶,完成投资5500万元;县妇幼保健院搬迁扩建项目门诊和住院部大楼主体完工;永乐中心卫生院医技综合楼工程接近尾声;县卫生监督所综合楼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乡镇卫生院视觉形象工程、“三诊一室”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各乡镇卫生院均成立了公共卫生办公室,卫生应急工作进一步加强,目前急救能力体系建设项目已报省发改委待批。

六、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人次,村卫生室在岗人员培训586人次。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的长期帮扶机制,制定了《2011年县级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实施方案》,签订了对口支援协议书,每个县级医院对口帮扶3家乡镇卫生院。

七、深入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全面实施10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3类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立城镇居民健康档案5.86万人,农村居民健康档案37.12万人,建档率分别为79.6%和70.54%,并基本完成电子档案建立。

2、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管理:完成高血压建档管理2.64万人,糖尿病管理2300人,重性精神病管理709人。

3、儿童保健: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3.48万人;

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2589人,服务人次10472次。

4、孕产妇保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8%,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1330人,服药率为75.8%。

5、预防接种:“七苗”接种率均在99.2%以上。

6、健康教育: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304个,举办健康咨询讲座5期。7、65岁以上老人健康体检:计划7月底启动,11月底前全面完成。

8、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开展艾滋病教育宣传8场次,群众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大幅提高。

9、新生儿疾病筛查:上半年筛查儿童696名,筛查率26%。

八、积极探索,稳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建立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和新的人事分配制度,先后出台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卫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全面推开。在县卫生系统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度,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争上岗,实行合同制管理。制定出台了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了以服务质量、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机制,每月开展一次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奖优罚劣,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不断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积极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和县镇一体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各级医院院长到阎良、彬县等县区学习公立医院改革和公共卫生管理先进经验。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多次召开医改研讨会,制定了《泾阳县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泾阳县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泾阳县镇村卫生管理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讨论稿,目前,正在广泛征询意见。

虽然我县在医改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长期存在的医疗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城乡发展不平衡、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等问题短期内无法得到根本解决;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进展缓慢;部分群众对医改工作认识不够到位,参保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县将以这次督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医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一是继续加大医改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制作宣传广告牌、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做到医改政策家喻户晓,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农民参与的积极性,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加大医护人员再教育力度,逐步完善卫生人才培养制度和体系。编制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制定有利于卫生人才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卫生人才环境。

三是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步伐。坚持把公立医院改革作为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入研究讨论,尽快出台《泾阳县公立医院及县镇一体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篇十一

(一)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完成****项依申请和依职权类行政权力事项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匹配、填报、发布工作,推进**x项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填报。取消行政审批事项**项,新增、承接省市下放行政权力**项,向乡镇下放权力事项**项。推进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项入驻政务大厅办理,基本实现“应进必进”。清理规范**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消除审批和许可“灰色地带”。消除审批服务模糊条款,细化申请材料中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兜底性要求,明确各类情形,推进减证便民工作。进一步推进乡镇政务服务机构、人员、大厅建设,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开展政务服务“一门办理”“一站式服务”。

(二)推行“一件事一次办”

1、梳理发布**x件事。确定事项的牵头部门和承办部门,统一涉及的**x个具体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基本编码、申请材料、承诺时间,再造办事流程**x个。通过省一体化平台、县政府官网、办事大厅发布办事指南、实施目录、“一事一码”。相比改革前,共减少材料****件(份)、减少办理工作日****日、减少群众办事跑动次数**x次,每“一件事”平均减少材料x件(份)、工作日**x日、跑动次数x次。

2、推进事项落地生效。升级开发一体化平台“一件事一次办”系统,组建“一件事一次办”服务窗口,设置专办岗位,建立一次告知、容缺办理、一次联办和物料流转制度,推出“一次表单”审批。开展一次性告知、预约办理、错峰延时、“帮代办”等服务,推进行政效能监管全流程覆盖。

3、实现事项网上办理。推动省政务服务平台和“一窗受理”综合办公系统进乡镇、社区,新增平台注册用户****x人,收集电子印章印模**x枚,采集电子证照目录**种、存量电子证照数据******条。实现省政务服务平台和“一窗受理”综合办公系统对接,开发南县智慧政务微信公众号和app小程序,建成县政务服务旗舰店,开辟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推动事项线上线下办理同质服务,企业和群众获得多渠道、多方式政务服务。推进政务大厅智慧集成建设,为县乡政务大厅、社区服务机构新增**x万元硬件设施,基本满足县乡网上联动办事需要。

(三)促进营商环境优化。

1、压缩事项办理时间。一是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组建土地审批、不动产登记、税务缴纳“大一窗”,整合申请表格,推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踏勘”的“一站式服务”,实现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合同网签时间分别压缩至x个、x个、x个工作日以内。二是压缩办税时间。入驻政务大厅服务事项**大类,取消证明材料**项,共享部门证明材料**种,推进**x个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三是压缩工程报建时间。推动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按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竣工验收分阶段实行并联审批,精简审批环节,减少审批事项和申请材料。四是压缩电力获取时间。在办公场所公示各类办电时限,**kv及以上大中型客户办电业务严格控制在**天之内(双电源**天内)、小微企业客户办电业务严格控制在x天内办结。

2、降低企业办事成本。推行企业项目县级领导包干负责推进落地,强化土地、资金、用工、环境容量等资源要素配置,着力**用地、融资金、环保等瓶颈制约。推进县经济开发区营商环境优化改革,精简经开区项目审批事项、取消、合并、调整过程和环节性事项**项,推动区域评估事项x项。强化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经开区项目协调推进项目落地审批服务,开展全程代办,****年为中科春天、克明食品、海大饮料、鸿蒙科技等园区企业办理各类审批手续**余项,较法定时限提速**%以上。加大对税费项目的清理、规范,****年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减征或免征税收项目x项、收费项目x项,减征税费约****x万元。县内金融机构为民营小微企业创新推出个性化专营信贷产品x个,清理规范涉贷收费**个,贷款审批时间平均缩短x天以上。全县新增民营小微企业贷款x.x亿元,增长**.x%,贷款利率同比平均下降x.x%,降幅达**。x%。

3、优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入园涉企检查报备制度,建立健全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一单两库一细则”,有效治理选择性执法。**个部门联合组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各行业各领域的'双随机抽查专业执法人员名录库。今年开展抽查x次,抽查市场主体数**x户,均在指定时间内**x%完成抽查任务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强化信用监管与失信联合惩戒,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制度,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共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户****条,移出经营异常名录**x户**x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x户**x条;为守法守信市场主体出具市场主体信用证明**份,授予**户守法守信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店称号。积极探索市场主体强制退出机制,清理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营业执照**x户。开展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县**个部门公示行政权力****项。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1、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在县政务大厅建立企业开办综合服务专区,引入银行进驻县政务大厅设置服务窗口,优化企业账户开立。一般性企业开办环节压减为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x个环节,通过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单位和开户银行信息共享,实现注册、用章和开户并联审批、一次办结。推进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设置“网上申报自助服务区”,建立“南县全程电子化业务交流群”,即时为企业提供“帮代办”服务。统一规范电子化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标准格式参考范本,提供免费邮寄证照服务。截止****年**月,我县市监局共受理全程电子化业务****户,审核通过****户,企业实现登记“无纸化”,部分业务已实现“零跑腿”。县国税局打包**个办税事项,推行“套餐式服务”,对初次申领发票的,仅需进行票种核定、按需办理税控设备,无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实现企业开办时间x个工作日以内办结,其中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初次申领发票分别压缩至x个、x个、x个工作日内。

2、提升企业开办效率。对**x项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实行分类管理,归集信息部门数**个、行政许可信息****条、行政处罚信息****条、小微企业扶持信息****条、执法人员库名录**x条。“双告知”总数****x条。贯彻落实“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个部门涉企证照事项**项,归集企业信息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推送至省级电子政务外网统一云平台。对x个部门**个行业推行“证照联办”,实现一次核发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登记新模式。推进企业名称登记改革,除法律规定必须保留名称预先登记的外,实行企业自主申报或在设立登记时直接完成名称登记,截止****年**月,企业共申请名称自主申报**x个。

3、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精简注销登记申请材料,取消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清算公告和遗失公告程序,为清算组备案提供在线免费办理渠道,为企业提供免费发布公告途径。建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通过“x政务服务网”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为企业节省了登记时间和登记成本。截止****年**月,网上申请简易注销登记**x户,准予简易注销登记**x户。

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篇十二

(一)基础设施、教育医疗事业短板领域仍存在建设资金不足问题。如西部乡镇发展基础设施薄弱,xx湖的保护与开发缺少资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滨湖路、四小改扩建、妇幼保健院等项目因资金问题推进慢等,制约了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和质量提升。

(二)“千企改造工程”推进速度慢。一是企业对转型升级认识不足,主动推进改造不积极,还停留在是“要我转”的认识上,没有认识到是市场的倒逼,是“我要转”。二是我市大部分企业均属传统产业,且大部分产品还属于初级产品,产品单一、产品层次底,缺乏转型升级需要的资金、技术、人力等资源,同时对实施改造后,其产品的市场前景、效益等持怀疑态度,对实施“一企一策”缺乏信心,转型升难度较大。三是部分企业资本积累不足,融资能力弱,融资成本高,实施“一企一策”缺乏资金。

(三)旅游产业发展品质不高。一是旅游基础设施差,城市旅游配套功能不完善。2007年xx湖淡出旅游后,由于没有找到保护和发展协调共进的有效机制,xx湖生态旅游发展滞后,而具发展的潜力的xx河、东风湖等景区由于资金缺乏和受交通条件的限制,景区可进入性差,目前还处于待开发状态。同时,景区景点停车场地、旅游厕所、旅游集散中心、宾馆酒店等相关城市旅游配套功能尚未完善。二是缺少核心品牌支撑。xx旅游产业目前只有时光xx较成熟,但时光xx体量小、形式单一、吸引力较弱,全市缺乏聚“人气”的旅游核心品牌。三是旅游宣传力度不够。旅游宣传的形式还比较单一,宣传载体不够丰富,宣传推介的效果不佳,xx旅游在省内外的知名度不高。

(四)商事制度改革不够彻底。一是缺乏法律支撑。目前,对于“一照多址”登记的依据仅仅只有《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 (经营场所)注册登记管理的通知》(黔府办函〔2017〕6 号)文件,省工商局、xx市政府并未出台相应的配套文件,对于“一照多址”、集群注册没有具体的操作方式以及操作规程,导致该项改革工作无法实施。二是社会认可度不高。目前,全国人大、国务院并未具体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来限定“一照多址”、集群登记的相应规范,各个省份制定的相关文件以及实施细则的时候,标准不一、样式不一,导致改革后的营业执照社会认可度不高。

(五)小微企业发展后劲不强。一是微型企业数量少,产业结构单一,全市微型企业主要分布在种养殖、服务型行业,科技创新类、文化类、工业制造类、生产类微型企业不足。二是部分微型企业长期经营不景气,财政资金补助无法兑现。主要体现在一些微型企业在当年申报扶持资格时是符合条件的,但跨年再次审核并准备兑现补助资金时,企业已出现经营异常或已倒闭,导致财政补助资金无法兑现。三是本级财政负担较大。由于我市财力有限,每月除保障工资外,仅能保证各机构基本运转,再加上政府性债务的还债,故在支出安排上捉襟见肘,无法及时按进度兑现微型企业发展补助资金。

(六)国地税征管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一是大数据综合治税系统所需数据涉及面广、数据量大,部分单因位有关数据涉密等问题,收集和操作起来比较困难。二是要实现联合委托划缴税款需要各商业银行和金库配合,征管系统也需要相应调整,目前只能是引导纳税人同时在国、地税分别签订三方协议,还不能实现一方代表一方签订的形式。

(七)招商引资成果不丰。一是重点项目引进困难。因基础设施薄弱及区位、市场等原因,我市“一铝四大一高”主导产业方面的重点项目引进不乐观、引进较困难,如汽车铝制零部件、铝制建材、高端厨卫等项目目前还未引进一个重点项目。二是“六规合一”滞后,招商工作效率不高。土规、城规、环规和林规还没有统一,每个招商推介项目都需要分别一一核对,效率不高,同时目前还缺少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旅游发展规划,该类项目推介缺乏布局引导。三是项目包装不扎实、精准、深入。有的乡(镇)和管委会项目包装随意性较大,策划包装的项目落地性和可操作性较差,很多项目停留在概念上,项目推介不精准、不深入、无特色、无卖点,很难吸引投资者眼球。四是土地指标供给有限,部分招商的重大项目无法落地建设,导致项目签约后不得不终止合作。

(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未落实到位。一是专业执法人员缺乏。行政权限下放虽然有利于提高试点镇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但是由于基层执法人员匮乏出现无人行权的现象,造成执法偏颇和执法不力。二是执法工作机制尚未健全。一部分行政执法审批权虽因下发到乡镇基层,但至上而下的配套机制不健全,无法顺畅的开展执法工作,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在开展行政处罚工作中,因未有专门的行政处罚票据,导致处罚工作受阻。

(九)电子商务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品质还需在提升。一是在产业端,农特产品的规模化、产业化程度低。目前我市农特产品还处在“小、散、乱、杂”的阶段,产业不成规模、不成体系、保供不足,导致在销售过程中存在“今天上线、明天下线”的情况,信誉度大打折扣。二是质量端,农特产品的标准化、品牌化程度低。目前全市拥有qs认证的农产品企业仅36家,难以建立起涵盖生产过程控制、质量检验、清理筛选、分级包装、冷藏保鲜等环节的一整套质量管理体系,导致产品只能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小面积销售。三是物流端,农产品供应链仓储、冷链配送等环节还不健全,导致上行受阻。

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篇十三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要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和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深入实施“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坚持以群众反映突出的重大问题为导向,以公立医院改革为重点,深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用中国式办法破解医改这个世界性难题。

一、加快推动公立医院改革。

重点解决公立医院规划布局不合理、公益性不强、管理制度不健全、就医秩序不规范以及综合改革不配套等问题。把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重中之重,系统评估试点经验,梳理总结试点模式并加以推广。启动实施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新增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市)700个,使试点县(市)的数量覆盖50%以上的县(市),覆盖农村5亿人口。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研究制订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4年每个省份都要有1个改革试点城市。重点任务是:

(一)推进公立医院规划布局调整。编制《全国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各地要按照国家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以及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制订区域卫生规划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向社会公布。将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统一纳入规划,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进一步明确公立医院保基本的职能,优化结构布局,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和建设标准。(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医药局负责。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分别负责为各部门分别牵头,下同)(二)建立科学补偿机制。破除以药补医,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加强成本控制管理、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由各省(区、市)制订具体的补偿办法。落实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符合规划和卫生资源配置要求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充分发挥医疗保险补偿作用,医保基金通过购买服务对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予以及时补偿。(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别负责,中医药局参与)(三)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综合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医保支付能力、群众就医负担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提高护理、手术、床位、诊疗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已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设备原则上由政府回购,回购有困难的限期降低价格。价格调整政策要与医保支付政策相衔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要制订价格调整的具体方案,明确时间表并组织实施。(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四)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研究拟订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政策,建立健全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严禁向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负责)(五)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机制。县级公立医院使用的药品(不含中药饮片)要依托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以省(区、市)为单位,采取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等办法开展集中招标采购,同时允许地方根据实际进行不同形式的探索。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在药品招标采购中的参与度。鼓励跨省联合招标采购,保证药品质量安全,切实降低药品价格,有条件的地区要建立与基层基本药物采购联动的机制。逐步规范集中采购药品的剂型、规格和包装。推进高值医用耗材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网上阳光采购。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采购数据实行部门和区域共享。(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六)建立和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管办分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公立医院法人主体地位。合理界定政府和公立医院在人事、资产、财务等方面的责权关系,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制度,明确院长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强化院长任期目标管理,建立问责机制。推动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到2014年底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医药局负责)(七)健全分级诊疗体系。制订分级诊疗办法,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引导患者在基层就医,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秩序。通过技术合作、人才流动、管理支持等多种方式推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院和城市大医院之间分工协作机制。各省(区、市)要按照分类指导、管理与技术并重的原则,统筹安排本省(区、市)内各项对口支援工作。国家选择部分城市开展基层首诊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工作。研究完善方便流动人口参保和就医的政策。(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中医药局负责)(八)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研究完善鼓励中医药服务提供和使用的政策,加强县中医院和县医院中医科基本条件和能力建设,积极引导医疗机构开展成本相对较低、疗效相对较好的中医药诊疗服务。继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研究制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加快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中医药局、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二、积极推动社会办医。

重点解决社会办医在准入、人才、土地、投融资、服务能力等方面政策落实不到位和支持不足的问题。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努力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办医体系。重点任务是:

(九)放宽准入条件。修订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减少外资在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持股比例限制。按照逐步放开、风险可控的原则,将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医院的地域范围扩大到全国市(地)级以上城市,其他具备条件的境外资本可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特定区域设立独资医疗机构,逐步扩大试点。清理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取消或合并,减少审批环节,公开审批程序和条件,提高审批效率。(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负责)(十)优化社会办医政策环境。各地要集中清理不合理规定,加快落实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科研立项等方面同等对待的政策。研究制订在人才流动、土地、投融资、财税、产业政策等方面进一步支持社会办医政策,并向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投向医疗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倾斜,放宽对营利性医院的数量、规模、布局以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的限制。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完善按照经营性质分类的监管和评价政策,逐步建立符合卫生行业和医务人员执业特点的管理制度。依法加强行业监管。(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负责)(十一)加快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出台推进医师多点执业的意见,进一步简化程序,推动医务人员保障社会化管理,消除阻碍医师有序流动的不合理规定,完善鼓励多点执业的政策措施。(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中医药局负责)(十二)推动社会办医联系点和公立医院改制试点工作。创新社会资本办医机制,支持社会办医国家联系点在人才流动、土地、规划和投资补助等政策方面大胆探索创新,率先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健全与社会办医国家联系点的沟通联系评价机制,及时总结推广有益经验。推进政府办医院改制试点和国有企业医院改制试点,着力在调整存量、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取得突破。(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中医药局参与)。

三、扎实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

重点解决筹资机制不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不完善、医疗服务监管尚需加强、支付方式改革有待深化等问题,进一步巩固完善全民医保体系。2014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参保(合)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40元,达到320元;个人缴费同步新增20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75%左右,进一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适当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待遇水平。重点任务是:

(十三)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和完善筹资机制。指导地方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完善管理服务,确保保障水平不降低。完善政府、单位和个人合理分担的基本医保筹资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逐步提高筹资标准,强化个人缴费责任和意识。研究建立稳定可持续、动态调整的筹资机制,在逐步提高整体筹资标准的同时,按照积极稳妥、逐步到位的原则,逐步提高个人缴费占整体筹资的比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十四)改革医保支付制度。总结地方开展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的经验,完善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加快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激励约束机制。重点配合试点县(市)和试点城市的公立医院改革完善支付制度改革。积极推动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和购买服务的付费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十五)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在全国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规范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完善城镇职工补充医保政策。做好儿童白血病等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向大病保险过渡工作。加强城乡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各省(区、市)、市(地)政府都要通过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推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整合。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继续提高医疗救助水平,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60%。全面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做好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间的衔接,发挥好各项制度的整体合力。(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分别负责,财政部、保监会、全国总工会参与)(十六)推进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和服务。加快提高基本医保的统筹层次,提高统筹质量,鼓励实行省级统筹。在规范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建设的基础上,启动国家级结算平台建设试点。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积极推进跨省(区、市)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各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也可以探索通过自主协商、委托商业保险经办等方式,解决跨省(区、市)异地就医结算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保监会参与)(十七)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研究制订鼓励健康保险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保经办。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积极开发儿童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以及与健康管理、养老等服务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保监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负责)。

四、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

重点解决基层医改政策落实不平衡、部分药物配送不及时和短缺、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全面抓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的贯彻落实。继续支持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加快乡镇卫生院周转宿舍建设。继续为中西部地区招录5000名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重点任务是:

(十八)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严格规范地方增补药品。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提高二、三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完善政策措施,有序推进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稳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把是否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gmp)认证作为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加强基本药物配送和回款管理,严格落实市场清退制度,对配送不及时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保障基层用药需求。(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十九)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对临床必需但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药物,通过招标采取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完善短缺药品储备制度,重点做好传染病预防、治疗药品和急救药品类基本药物供应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计生委负责)(二十)进一步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法人主体地位,切实落实用人自主权。全面落实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在平稳实施绩效工资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量化考核和效果考核,鼓励引入第三方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总量、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等挂钩,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二十一)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考核合格后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村卫生室,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加快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研究制订提高偏远、艰苦以及少数民族等特殊地区执业乡村医生待遇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乡村医生养老政策,采取多种方式,妥善解决好老年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同步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适时组织对乡村医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充分发挥基层计生工作者在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公民健康素养中的积极作用。(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五、规范药品流通秩序。

重点解决药品流通领域经营不规范、竞争失序、服务效率不高等问题。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药品流通新秩序。重点任务是:

(二十二)规范药品流通经营行为。针对药品购销领域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挂靠经营、租借证照、销售假劣药品、商业贿赂以及伪造、虚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医药代表”非法销售药品行为,有效遏制药品流通领域的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实施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参与)(二十三)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加快清理和废止阻碍药品流通行业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构建全国统一市场。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鼓励零售药店发展和连锁经营,增强基层和边远地区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二十四)改革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健全药品价格信息监测制度,推动建立药品零售价格、采购价格、医保支付标准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药品价格信息采集、分析和披露,引导形成药品合理价格。改进药品定价方法。完善进口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管理。(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负责)。

六、统筹推进相关改革工作。

针对部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效率不高、信息化建设滞后、医疗卫生行业监管能力不强、考核评价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加大相关领域改革力度,着力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形成推进改革的合力。重点任务是:

(二十五)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度。继续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35元,细化、优化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项目绩效考核和日常管理,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注重服务效果。重点做好流动人口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和老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进一步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落实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和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建设。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人数分别达到8000万和2500万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65%以上。(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中医药局负责)(二十六)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推进医疗卫生信息技术标准化,推行使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面向基层、偏远地区的远程医疗服务。制订推进远程医疗服务的政策措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要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50%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资源整合,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在15个省份、45所大型医院开展示范,逐步建立居民健康医疗信息跨机构、跨区域共享机制。(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医药局负责)(二十七)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机制。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全科医生培养。政府对按规划建设和设置的培训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教学实践活动以及面向社会招收和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给予必要补助,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予以适当支持。各地在医学人才培养中要充分发挥现有资源的作用。继续安排中西部地区乡镇卫生院在职执业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继续推进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启动试点监测评估。重点抓好第一批1000名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试点。研究实施县级公立医院专科特设岗位计划,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深化医学教育改革,建立医学人才培养规模和结构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求有效衔接的调控机制。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医药局负责)(二十八)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均由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实行统一准入、统一监管。优化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手段,加强医疗卫生综合监督体系顶层设计,提高综合监督能力,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纠正诊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收受“红包”、回扣和过度医疗等行为。加快发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等第三方调解机制,完善医疗纠纷处理和医疗风险分担机制,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努力构建平等、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制订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的指导性文件。(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医药局、保监会负责)(二十九)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开展“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中期评估和医改监测,抓好医改政策落实。制订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试点地区的监测、评估和指导。研究制订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的指导性文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中医药局负责)(三十)加强科技和产业支撑。开展主要重大慢病防治研究网络的试点示范工作。进一步加大医药产品研发的组织推进力度,重点做好基本药物品质提升和基本医疗器械产品国产化工作。加强医疗卫生科技创新成果在基层的集成应用和示范推广。支持开展医改战略性、方向性、支撑性重大政策研究。制订支持老年人、残疾人专用保健品等自主研发制造和国产化的政策措施,推动一批量大面广、临床价值高的生物技术药物与疫苗、医疗器械提高产业化水平,扩大市场运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分别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医药局参与)(三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与省级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共同做好医改各项任务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医改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完善政策措施,做好顶层设计。及时评估和总结推广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对成熟的改革举措要总结提炼、适时制订相应的制度法规。加强医改宣传,做好舆情监测,引导群众合理预期,回应社会关切。各地各部门要继续支持军队卫生系统参与深化医改。(卫生计生委、中央宣传部、国研室、法制办、总后勤部卫生部等负责)。

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篇十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同志们,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办事不求人”,势必会伤害一些人的利益,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要求,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和攻坚克难的决心,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为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x做出自己的贡献。

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篇十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在新的起点上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加快打造良好的水利营商环境,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吉政协调组〔2021〕1号)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分工。

(一)持续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

1.落实削减审批事项政策。全面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和措施,对于国家取消的坚决对应取消,对于国家下放的切实接住用好。凡是取消和承接的事项均以清单形式在厅门户网站上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有关处室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前)。

2.加大向市县放权力度。根据省政府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动核心要害权力下放。做好与承接市、县统筹衔接,加强指导和服务,适时组织集中培训,确保能承接、有效果。(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有关处室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前)。

3.开展对重复审批清理。取消对微观经济活动造成不必要干预的审批,以及可以由事前审批转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审批,杜绝“以批代管”现象。(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有关处室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4.强化对下放权限监督。组织开展对已下放40项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评估,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和措施,确保“放得开、管得住”。(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有关处室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5.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对标国家编制公布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规定,全面梳理水利系统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完善水利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加快推进政务事项标准化建设,统一规范省市县乡村五级事项编码、名称等16项要素,切实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库动态维护和事项同源工作,实现政务事项库之外无审批。(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规计处、监督处、水资源处、建设处、运管移民处、河湖处、农水水电处、水保科技处、防御水文处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6.加强备案事项管理。参照国家编制公布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备案事项,编制我省水利行政备案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水利备案程序,完善备案流程,坚决防止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有关处室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二)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完善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制定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开。依托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风险预警模型,建立完善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规计处、监督处、水资源处、建设处、运管移民处、河湖处、农水水电处、水保科技处、防御水文处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2.进一步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探索将20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结合起来,拓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检查次数。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充实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规范双随机检查程序,实现随机抽查比率达到10%以上的目标。(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规计处、监督处、水资源处、建设处、运管移民处、河湖处、农水水电处、水保科技处、防御水文处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3.深入开展“三项制度”监督。组织对市级和重点县水利部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有关情况开展检查,实施行政执法案件评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有关处室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4.继续推动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机制,推进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依法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行为,全面整顿和规范水事管理秩序。(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有关处室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5.持续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行动。对公用事业、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的涉企收费开展自纠自查,严肃查处乱收费、违法加价、乱检查等问题,集中整治干扰企业合法经营、巧立名目加重企业负担、随意任意处罚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属有关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三)优化和规范水利政务服务。

1.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整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等6项工程建设审批手续,优化审批程序和办理流程,减少非必要申请材料,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水事项的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探索部分事项实行承诺制办理。(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水资源处、运管移民处、河湖处、水保科技处、防御水文处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2.推进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在符合条件的开发区积极推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对区域内项目实行承诺制管理。在省级及以下审批权限范围内,针对区域内项目实际,精简优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续设计、监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等有关措施,持续优化水利营商环境。督促开发区管理机构指导其区域内项目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责任单位:水保科技处牵头,政策法规处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3.规范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进一步健全完善38项服务事项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管理制度,公开办理(服务)指南,明确适用范围、服务标准、办事流程、服务收费和承诺时限。引导中介服务机构进驻网上中介超市,实现中介服务网上展示、服务委托、成果提交、监督评价等全过程管理。(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规计处、监督处、水资源处、建设处、运管移民处、河湖处、农水水电处、水保科技处、防御水文处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4.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加快推进38项政务服务事项完成证照模版、印模的收集、确认、电子化制作及上线,推动电子证照、电子证明、电子文书的生成制作,实现审批文件、证照的电子化。(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有关处室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5.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44项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和精简优化,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做到申请材料互认共享,最大限度的减少申请人不必要的重复举证。(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规计处、监督处、水资源处、建设处、运管移民处、河湖处、农水水电处、水保科技处、防御水文处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6.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从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角度出发,探索将涉及的相关审批服务事项打包,提供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实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减少企业和群众跑动。(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有关处室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7.强化数据归集共享。按照《吉林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2019)》所列涉水政务信息资源,完成目录事项认领和发布,按时上传相关挂载资源,加强数据动态管理,做到共享信息实时更新、应归尽归。确保数据全面,可用可共享,实现目录注册率达100%,资源挂载率达100%(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属有关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8.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政务服务工作程序,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ab岗替代、限时办结等管理制度,推行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倡导贴心服务,全面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时效,实现提前办结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100%。(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有关处室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深化改革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切实把改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根据本方案,制定符合本地实际落实举措,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改革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对标先进,勇于创新。各地、各处室(单位)要对标浙江等先进地区,主动加压,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措施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把“别的省份做到的,我省务必做到”作为根本要求,切实做到流程最优、时限最短、服务最好。要从自身实际出发,锐意探索创新,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一招鲜”。

【本文地址:http://www.pourbars.com/zuowen/18871712.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