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后,根据自己的理解和感受写下来的一种文字陈述,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书中的内容,也是对阅读的一种反思和总结。我想我读完这本书后,应该写一篇读后感了吧。在写读后感时应注意结构的合理安排,包括引言、主体和结论三个部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第一篇读后感是对《活着》的思考,通过对于主人公的悲欢离合的描写,让我对生命的意义有了更深的思考。第二篇读后感是对《1984》的感悟,通过对于极权主义和言论自由的探讨,让我对当代社会有了更为敏锐的洞察力。第三篇读后感是对《草房子》的独特见解,通过对于农村生活的描写,让我重新审视了自己的成长环境。第四篇读后感是对《简爱》的心灵碰撞,通过对于自我意识和自立精神的追求,让我更加坚定了我自己的追求。第五篇读后感是对《围城》的深思,通过对于婚姻和人际关系的描写,让我对社会的现实有了更清晰的认识。第六篇读后感是对《百年孤独》的感悟,通过对于家族历史的揭示,让我对人生的轮回有了更清晰的认识。第七篇读后感是对《巴黎圣母院》的思考,通过对于人性的探讨,让我对人类的复杂性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第八篇读后感是对《三体》的思考,通过对于宇宙和人类的关系的探索,让我对于科学和人文有了更为宏观的思考。第九篇读后感是对《红楼梦》的品味,通过对于封建社会的描绘,让我对古代文化有了更为深入的认识。第十篇读后感是对《活米判官》的感悟,通过对于生死的思考,让我对生命的意义有了更为宽广的思考。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一
读完这本传记会感觉到自我和圣人无限的差距,非常有幸能拥有梁启超这样明事理,探本源的学者,在一片谣言中为我们重新讲述一个“圣人,伟人"的故事。
本来想写很多,后来还是觉得不太配得上过多评价王荆公,从以前对他一个诗人的印象,转移成了圣人伟人,无论做人做事做官,荆公都深明大义,有着自己的气节。
唯一唯一让我感到遗憾的是新法最终没有完全成功,否着荆公和神宗这对君臣关系,也会像秦孝公商鞅,齐桓公管仲,唐太宗魏征…一样名垂千史。而荆公的.谥号也不会只是“文”,能真正被那个时代的人认可的“文正”。
说到这个难以不抨击司马光“文正”的谥号,治国无才能,拱手送出辛辛苦苦打下来的西夏,毫无逻辑全盘否定王安石新法,司马光就是保守派的究极形态,死后还能获得“文正”的谥号,简直难以理解。
最后用一段话表达整个的读后感,非常契合此刻的心情: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二
这个星期里,我在学校读了一篇文章叫《伤仲永》。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一件事:有一个叫方仲永的小孩,5岁时,就会做出颇有文采的诗,成名后,父亲为了贪图名利,就让方仲永放弃学习,带着他到处拜访,题诗,最后因为他不再努力学习,最终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他没有受过教育,却如此聪明,对别人来说太不公平了。有些人也许日夜读书,勤奋刻苦,却还不及方仲永当时的一半。
读了这篇文章,我既替一个有着极好的天赋的人没有成才感到惋惜,有受到了深深的触动。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任何一个人有着辉煌成就的人,他们无一不是通过刻苦学才取得成绩的,可方仲永有这么一个与众不同的优点而不去努力学习,最后不比普通人强到拿儿。
古今中外,有多少文人墨客写出了告诫我们努力学习的句子:“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又有多少名人为我们做出榜样;大发明家爱迪生,小时候在学校,被老师称为小笨蛋,最后退学。可他没有放弃学习,最终成了大发明家。一个人不一定小时候学习好,就可以成名人,也不一定小时学习不好,就成为为普通人。只有你在不断努力的刻苦学习,才有可能达到辉煌的顶点。
方仲永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我们要向那些有成就的伟人学习,学习他们那种刻苦的精神。我们就从现在开始要好好利用时间,奋发努力,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三
朝代:宋代。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四
登临送目,正故国晚秋,天气初肃。千里澄江似练,翠峰如簇。征帆去棹残阳里,背西风、酒旗斜矗。采舟云淡,星河鹭起,画图难足。
念往昔、繁华竞逐,叹门外楼头,悲恨相续。千古凭高对此,漫嗟荣辱。六朝旧事随流水,但寒烟芳草凝绿。至今商女,时时犹唱,后庭遗曲。
金陵即今南京市,六朝古都所在。从公元222年东吴在此建都起,先后有东晋、宋、齐、梁、陈在此建都。到赵宋时,这里依然是市廛栉比,灯火万家,呈现出一派繁荣气象。在地理上,金陵素称虎踞龙蹯,雄伟多姿。大江西来折而向东奔流入海。山地、丘陵、江湖、河泊纵横交错。秦淮河如一条玉带横贯市内,玄武湖、莫愁湖恰似两颗明珠镶嵌在市区的左右。王安石正是面对这样一片大好河山,想到江山依旧、人事变迁,怀古而思今,写下了这篇“清空中有意趣”的政治抒情词。
词的上阕主要是写景,作者在一派肃爽的晚秋天气中登高临远,看到了金陵最有特征的风景:千里长江明净得如同一匹素白的绸缎,两岸苍翠的群峰好似争相聚在一起;江中的船帆在夕阳里来来去去,岸上酒家斜矗的旗招迎着西风在飘扬。极目远眺,那水天一色处的各种舟楫在淡云中时隐时现;一群白鹭在银河般的洲渚腾空而起。如此壮丽的风光真是“画图难足”啊!词的下阕,作者的笔锋一转,切入怀古的题旨。用“念往昔”三字拉开了时空的反差,指出六朝的统治者竞相过着奢侈荒淫的生活,以致像陈后主那样,敌军已兵临城下,他还拥着一群嫔妃在寻欢作乐(这里“门外楼头”是化用杜牧的《台城曲》:“门外韩擒虎,楼头张丽华”的语意)。最后六朝君主就像走马灯似地一个接一个地国破家亡,悲恨相继不断。对此作者发出了深深的感叹:千古以来人们登高凭吊,不过都是空发兴亡感慨,六朝旧事随着东逝的江水是一去不复返了,剩下的只有几缕寒烟和一片绿色的'衰草。最后作者借用杜牧《泊秦淮》中的“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的诗意,指出六朝亡国的教训已被人们忘记了。这结尾的三句借古讽今,寓意深刻。
王安石是在神宗熙宗宁初出任江宁知府的(府治即今南京市),两年后即入中枢为相。这首词当作于任知府期间。作为一个伟大的改革家、思想家,他站得高看得远。这首词通过对六朝历史教训的认识,表达了他对北宋社会现实的不满,透露出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同时,这首词在艺术上也有成就,它体现了作者“一洗五代旧习”的文学主张。北宋当时的词坛虽然已有晏殊、柳永这样一批有名词人,但都没有突破“词为艳科”的藩篱,词风柔弱无力。王安石这首词全篇意境开阔,把壮丽的景色和历史内容和谐地融合在一起,自成一格。《历代诗余》引《古今词话》说:“金陵怀古,诸公寄调《桂枝香》者三十余家,惟王介甫为绝唱。”王安石一生虽然写词很少,但这首词却是可以千古传唱的。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五
爱迪生曾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而仲永的事迹,便是这句名言最好的真实写照。
初读《伤仲永》这篇文言文,真有点“伤不起”。一个五岁的孩童“未尝识书具”。竟能“书诗四首,并自为其名”,此子若稍加指导,定当出列拔萃。仲永的才能受到邑人的好评,他们“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足见仲永的天资聪慧矣。然而他的父亲“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从而酿成了仲永“泯然众人矣”的悲剧。
仲永之所以泯然众人,主要原因在于他父亲,他目光浅短,愚昧无知,贪财误才,“不使学”的错误做法,耽误了仲永大好的学习时光,最终沦为常人。仲永出生在这样一个世隶耕的农民家庭里,一开始便注定了结局。难道就只是其父之过也?非也非也,若不是邑人有着和众心理,仲永的父亲也不会环谒于他们,不让仲永学习。如此说来,邑人也为“帮凶”之一。而我认为,真正的原因出在仲永本身。倘若他幼时的资质潜退是父亲的错,但他长大了却还不懂的学习的重要性,懒惰而不思进取,不正是他自己的责任吗?即便出生在这样的家庭,没有条件学习,也要去创造条件。就像一个海绵只会挤出水分,却丝毫没有吸进“墨汁”,也总会江郎才尽的一天的。
我们正值学习的大好时光,有着优越的学习条件,有什么道理不好好学习呢?莫非要步了仲永的后尘,重蹈覆辙?要知道颜真卿曾说过:“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啊。我们无法决定出身,却可以创造未来。我们无法回到昨天,却可以把握今天。一个人的天资固然可贵,但后天的教育更为重要。付出的汗水和收获的硕果是成正比的。
请乘理想之马,挥鞭从此起程,
路上春色正好,天上太阳正晴。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六
教学目标:
1、顺畅朗读课文,理解文章内容,能复述课文。
2、理清文章脉络,了解人物的经历变化。
3、积累掌握一些文言词汇。
4、感悟文章内涵,体会作者写作意图,探究仲永悲剧原因。
5、了解学习在人生中的重要性,并发表自己一定的看法。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生:他们的才能、天赋慢慢会消失,只能沦为平凡人,甚至可能会更糟。
【注:学生的回答皆为教师预设的回答情境。】。
师:为什么?
生:【自由作答】。
生:世界上没有所谓的天才,一个人的成功都必须通过自己的辛勤努力来取得。
师:今天我们学习王安石的《伤仲永》,看看王安石笔下的仲永是怎样从一个天才变为平常人的。
二、作者简介。
王安石:字介甫,号半山、临川先生,晚年封荆国公,世称临川先生,又称荆公,著有《临川先生文集》,与韩愈、柳宗元、欧阳修、苏洵、苏轼、苏辙、曾巩并称“唐宋八大家”。
【ppt展示】。
三、整体感知。
师:请同学们自由朗诵全文两次,要求如下【ppt展示】:一读全文,梳理字词,注意停顿;二读全文,结合注释,尝试复述。现在开始朗读。
生朗读,教师巡堂。
师:下面请一位同学将本文内容复述一遍。
生复述。
师:这位同学复述得如何?请同学稍加点评。
1-2位学生点评。
师:通过几位同学的帮助,我们更了解了本文的内容;在这个故事中,方仲永的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课文中各有什么依据?请同学们两人合作,加以思考讨论。
生:第一阶段是方仲永小时候写诗的卓越天赋。
师:从何得知?
生:“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师:你能将它用现代汉语翻译出来吗?
生:立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生:我做补充,“自是指物作诗立就”,说从此之后指着一个物体让他作诗马上就能完成。生:通过“即”“立”可以看出他写诗的速度快,极有天赋。
生:第二阶段是方仲永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大不如前。
师:从何得知?
生:“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让他作诗,已经不能与之前所听说的水平相当了。师:作者此时的内心没有通过文字表述出来,但是我们完全可以揣摩到,是怎样的感受?生:作者内心是失望的,因为他“闻之也久”,听说方仲永有此天赋也很久了,想必是很想见见本人,一睹风采的,想不到水平大不如前。
师:那么,方仲永他最后又经历了一个怎样的阶段?
生:方仲永十九二十岁的时候,已经和平常人没有什么两样了。通过“泯然众人矣”可知。
师:如何理解“泯然众人矣”?
生:原有的才能完全消失了,如同常人了。
师:如果老师将舅舅的话删去一个字,成为“泯然众人”,意思完全不受影响,是否可以?生:不可以,“矣”去掉使情感发生的变化,不能更好地表现出舅舅对方仲永这一变化的失望与哀伤。
师:一个字,其实可以蕴含丰富的情感。请一位同学来读一读这句话。
生读。【可配以适当的`动作,比如摇头。】。
师小结:十二三岁时他已不能“称前时之闻”,二十岁之际已“泯然众人矣”,作者的情感态度在标题中已全部流露出来了,“伤仲永”的“伤”,不仅仅是一种深深的失望,更是从内心透露出的哀伤与叹息。
四、思考探究。
生:方仲永的父亲“不使学”,即他父亲不让方仲永接受学习。
师:为什么“不使学”?
生:因为“父利其然也”,他父亲认为这有利可图。
师:哪一句话具体表现了他父亲的行为?
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说他每天带着仲永在乡人之中四处拜访。
师:由此可见,仲永的父亲是一位怎样的人?
生:只贪图眼前利益,没有长远目光,缺乏远见的愚昧的人。
【此中可辅加朗读】。
师:有无补充?
生:第三段说他“受于人者不至也”,也就是说他没有接受后天的学习。
生:还有方仲永个人的问题。他十二三岁了,但是却没有提出过要学习;到了二十岁,更是一个成人了,有意识有能力了却依旧没有主动去学习。
生:社会也是其中一个因素。当时的人因为仲永有天赋,才“稍稍宾客其父”,有人“以钱币乞之”,是带着很功利性的目的的。再加上仲永一家“世隶耕”,算是淳朴之民,被乡人这一熏染就更加目光短浅了。
师小结:通过同学们的分析,我们渐渐明白,仲永的悲剧既是他父亲导致的,也是他自己造成的,同时这个社会风气也助长了悲剧的产生。
五、理解感悟。
师:故事到此是结束了,然而许多思考却远未结束,方仲永的悲剧让我想到了许多,请以“由仲永的悲剧想到……”为开头,稍作思考,即席发表你的感想。
生自由发言。
师:吕蒙的飞跃性长进我们昨天刚领略,而神童方仲永的悲剧,无形中与他形成了一种对比,对比中更是一种讽刺也是反思。开卷有益,是对天底下所有人的一个忠告,不管你天资是高还是低;开卷有益,也不能仅仅只是个忠告,更需付诸行动。让我们诚挚地朗诵出爱因斯坦的这句名言【ppt展示】: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也让我们谨记这么一句谚语【板书】:活到老,学到老!
今天这节课我们先上到这里,下节课我们将继续走进文本深入学习,细细探究文中的字词句。
五、作业布置。
1、熟读全文,识记注释。
2、以“当仲永遇上吕蒙”为题,适当发挥想象,写一篇文章。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七
古人说:“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这句千古名言,一语道破了“活到老,学到老”的真谛。它告诉我们,一个人只有不断的学习、终生学习,才能与时俱进,成为顺应时代的有用之才。反之,如果你不进行学习,不接受教育,哪怕你是一个神童、一个天才,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销蚀成一个庸才、甚至蠢材。今天我们要学习的课文——〈〈伤仲永〉〉里的主人公方仲永,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例证。
1、检查预习一:指名朗读,师生共同指正。
2、检查预习二:由学生提出,师生共同指正。学生齐声朗读。
可能出现的句子停顿[可根据需要投影]:
1、仲永/生五年
2、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3、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4、自是/指物做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5、传/一乡秀才/观之
6、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7、余闻之也/久
8、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请一位朗读比较好的学生范读一遍课文,教师随时指正。
全班齐读全文。
提问:这是王安石的作品。哪位同学了解王安石以及他的作品,来给大家谈谈?
(学生讲述)
[投影]
(教师)讲述:本文是一篇随笔。
[投影]随笔,即随手笔录,不拘一格。是散文的一种。古代随笔常借一件事来抒发作者的情感或阐述某种观点。短小活泼,意境隽永。
(教师)提问:谁能说说题目“伤仲永”的“伤”是什么意思?
明确:哀伤,叹息。表达了作者的感情。
(教师)讲述:王安石哀叹方仲永什么呢?请同学们带着这个疑问,自由朗读课文一遍。
利用课文注释和工具书、参考老师补充注释(可四人小组探讨),掌握大意。
教师补充课文注释[幻灯]
1、“即书诗四句”书:名词活用为动词,写。
2、“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日:名词活用为状语,每天。
3、“邑人奇之”奇:形容词活用为动词,对……感到惊奇。
4、“稍稍宾客其父”宾客:名词活用为动词,把……当宾客招待。
5、“父利其然也”利:名词活用为动词,认为有利。
1、“养父母”养:赡养。2、“传一乡秀才观之”一乡:全乡。
3、“或以钱币乞之”或:有的人。4、邑人:同县的人
5、“从先人还家”从:跟从。6、“前时之闻”:以前听到的名声。
7、“卒之为众人”卒:最终。众:普通。8、“如此之贤也”贤:(有)才能。
9、“且为众人”且:尚且。10、“固众人”固:本来。
1、“不使学”省略句,省略了宾语,即“不使(之)学”:不让(仲永)学习。
2、“还自扬州”倒装句,正确的语序是“自扬州还”:从扬州回家。
学生质疑,教师点拨。
四个大组口答竞赛。(要求学生合上书本)
[幻灯](1)朗读下列句子,要求读准句中的停顿
1、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2、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3、自是指物做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4、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2)解释下列加点的词语
1、父异焉5、环谒于邑人
2、其文理皆有可观者6、泯然众人矣
3、稍稍宾客其父7、贤于材人远矣
4、或以钱币乞之8、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要求一人一句,注意词义正确
掌握了大意之后,我们明白了作者为什么要“哀叹”仲永了吗?(学生回答)
本文记叙了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故事,流露出了作者的惋惜之情。那么,作者在中表露了自己怎样的观点呢?我们又能得到那些启示呢?下堂课,我们再进一步学习。
1、抄写文下注释一遍
2、熟读课文,背诵最后一段
1、理解作者的思想观点
2、揣摩本文精当的语言
3、学习本文详略得当的写法
同上
教学目标2、3
思考文后练习一
[投影]
1、方仲永的天资过人,表现在哪里?在课文中找出原句。
2、方仲永的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4、最后一段作者讲了什么道理?
明确:
1、“忽啼求之”;“即书诗四句”;“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2、第一阶段:幼时天资过人
第二阶段: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
第三阶段:又过七年后变成平庸之人
3、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其父“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其受于人者不至”。
4、天资好的人,没有得到良好的教育,尚且变成普通的人,那些天资平常的人,如不接受教育,连普通人都赶不上了。
[讲述]文言文一般都很简洁,本文语言尤为精练。前两段叙述方仲永由“指物作诗立就”的神童到“泯然众人”的过程及原因,仅用了158个字,没有一句废话,每一句甚至每个字都有其丰富的表现力。
[例]
1、“世隶耕”:三字交代了身份、家世,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
2、“啼”:一个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
请同学们尝试着到文中发掘发掘。
(学生讨论)自由发表意见。
明确:
1、“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
2、“奇之”“宾客其父”“乞之”:三言两语就从旁衬托出方仲永的杰出才华。
3、“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愚昧无知的形象。
4、“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也点明了仲永终未成大器的原因。
5、第二段叙事: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
6、结尾议论: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以上,教师可摘要启发讲解。
投影
明确:
方仲永才能出露时的幼时阶段详写;理由略;详写这一阶段,意在说明一方面“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了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不使学”。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
[投影]
学生自由发言。
本文寓理于事,通过方仲永5岁到20岁才能发展变化的故事,说明了人的天资和后天成才的关系。
由此看来,人的成长,关键在后天接受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像方仲永这样天赋高的神童,不学习,最终也变成了普通人一样。我们这样的普通人,就更要努力学习,不然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办不到。老师赠送你们一条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的名言:“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希望你们珍惜读书机会,好好学习,长大后成为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
1、完成文后练习三
2、摘抄有关“天才与勤奋”的名言警句5条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八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注释。
伤:哀伤,叹息。
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隶:属于。
生:生长到。
识:认识。
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求:要。
异:对······感到诧异。
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与:给。.
养:奉养,赡养。
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一:全。
指:指定。
就:完成。
文:文采。
理:道理。
邑人:同(乡)县的人。
奇:对······感到惊奇(奇怪)。
稍稍:渐渐。
宾客:这里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
乞:求取。
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利,认为······有利可图。
日:每天。
扳:通“攀”,牵,引。
环:四处,到处。
谒:拜访。
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年)。
从:跟随。
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
复:又,再。
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众人,常人。
通:通达。
悟:聪慧。
受:接受。
天:先天。
贤:胜过,超过。
于:比。
材:同“才”,才能。
卒:最终。
于:被。
不至:没有达到要求。.至,达到。
彼其:他。
已:停止。
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创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作者简介:
王安石(10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谥文,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汉族,北宋抚州临川人(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邓家巷人),中国北宋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欧阳修称赞王安石:“翰林风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老去自怜心尚在,后来谁与子争先。”传世文集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其诗文各体兼擅,词虽不多,但亦擅长,且有名作《桂枝香》等。而王荆公最得世人哄传之诗句莫过于《泊船瓜洲》中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九
朝代:宋代。
作者:王安石。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本文见闻得当,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二百三十四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突出了主题,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
今天,老师带着我们学习了《伤仲永》这篇文章,读过之后,我很受教育。《伤仲永》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叫方仲永的小孩,天资非常聪明,五岁就能作诗。可他出了名后,他的爸爸却不让他学习,而是整天带着他去全县各处题诗挣钱。由于没有好好接受后天的教育,没有勤奋学习,不断进取,一代“神童”方仲永最终一事无成,沦落为了一个普通的人!
这篇课文告诉了我们这样一个道理: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一个人能否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二者之间,后者尤为重要。因此,我们不能因为自己的天资聪明,而不学习,更不能因为觉得自己笨,而自暴自弃。要知道:“天才”可以变成“蠢材”,“蠢材”也可以变成“天才”,而这“进”“退”的关键就在于后天是否勤奋学习。
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就曾经这样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可见勤奋对于成就“天才”是多么重要!放眼中外,凡是事业上取得卓越成就的人,莫不是因为他们能够刻苦学习,积累起了宝贵的知识财富。范仲淹、欧阳修,勤学以广才,终于事业有成,政绩卓著;车胤囊萤、孙康映雪、匡衡凿壁,都因勤学而受人敬仰,成为千古美谈;法国文学家福楼拜的书房窗临塞纳河,因灯光彻夜透明,被船夫当做渔灯,正是长期不懈的努力,最终他成为了一代大文豪。这正好印证了中国的一句古话:“宝剑锋冲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相反,如果像开头所讲的方仲永一样,没有趁着大好时光努力学习,没有用后天的努力作为天才的培植肥料,那么再茁壮的天才之花也终将枯萎。
因此,不管是有天赋的人,还是一般的普通人,都要不断学习,不断努力。只在这样,才能跟得上时代的步伐,才能获得事业的成功!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一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文章理解。
题目理解。
“伤”,是哀伤,叹惜的意思。“伤”有三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为仲永这样一个天才最终沦为一个普通人而感到惋惜,第二层意思是为像仲永的父亲这样不重视后天教育,思想落后的人而感到可悲,第三层意思是为那些天资不及仲永,又不接受后天教育,最终连普通人都不如,重蹈了仲永的覆辙的人哀伤。
文体介绍。
本文叙事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细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指鲜明。这种见闻录的方式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于一个神童“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
方仲永的形象。
天生神童,却因后天的不学习,而沦为普通人的典型形象。
思想感情。
本文通过记叙方仲永才华泯灭的事例,指出了当时不重视人才培养的时弊,强调了后天的学习和教育对人才成长的重要性。
文章的道理。
方仲永的通达聪慧,其天资比一般才能的人高得多,可惜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而最终成了一个平凡的人令人感到痛惜,人能否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要学习,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和对泯灭人才环境的批评。也对应了孔子的一句话:“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主题。
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
鉴赏。
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说明人受之于天虽异,但还得受之于人,否则就将复为众人,进而说明未受之于天者,本来就是众人,如果不受之于人,恐怕连作“众人”也难,而且强调了后天学习的重要性,表现了王安石早期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学习重点。
(1)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答:说明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答: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既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
(3)你对题目是怎样理解的?
答:”伤“是”哀伤“”感伤“之意.仲永,即方仲永,本文的一个”神童“.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可”伤“之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为实例,说明一个人有天分是很幸运的,但是唯有后天的教育与学习,才能让人精益求精,更上一层楼,才能够真正成才.如果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最终也会成为平常人。
(4)你怎样理解文中的”泯然众人矣“?
答:”泯然众人矣“一句点明结局,痛惜之意溢于言表,发人深省.再过七年以后,是方仲永的第三个阶段,才能衰竭,成为了普通人.
(5)作者主要表达的意思是什么?
答:本文通过叙述方仲永因为父亲”不使学",而从神童到成为普通人的变化过程,说明天资固然重要,但没有好的后天的教育,再好的天赋也不可能得以发挥.告诉我们后天学习和教育对于人才的培养十分重要!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二
宋代: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注释。
伤:哀伤,叹息。
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隶:属于。
生:生长到。
识:认识。
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求:要。
异:对······感到诧异。
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与:给。.
养:奉养,赡养。
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一:全。
指:指定。
就:完成。
文:文采。
理:道理。
邑人:同(乡)县的人。
奇:对······感到惊奇(奇怪)。
稍稍:渐渐。
宾客:这里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
乞:求取。
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利,认为······有利可图。
日:每天。
扳:通“攀”,牵,引。
环:四处,到处。
谒:拜访。
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年)。
从:跟随。
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
复:又,再。
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众人,常人。
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通:通达。
悟:聪慧。
受:接受。
天:先天。
贤:胜过,超过。
于:比。
材:同“才”,才能。
卒:最终。
于:被。
不至:没有达到要求。.至,达到。
彼其:他。
已:停止。
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创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作者简介: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谥文,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汉族,北宋抚州临川人(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邓家巷人),中国北宋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欧阳修称赞王安石:“翰林风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老去自怜心尚在,后来谁与子争先。”传世文集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其诗文各体兼擅,词虽不多,但亦擅长,且有名作《桂枝香》等。而王荆公最得世人哄传之诗句莫过于《泊船瓜洲》中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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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三
朝代:宋代。
作者:王安石。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创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文言字词】。
虚词用法。
之
(1)不能称前时之闻——助词,的。
(2)不受之人——兼词,之于。
(3)卒之为众人——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
(4)忽啼求之——代词,代书具。
(5)借旁近与之——代词,代仲永。
(6)余闻之久也——代词,代这件事。
于
(1)环谒于邑人——介词,到。
(2)于舅家见之——介词,在。
(3)贤于材人远矣——介词,比。
(4)受于人者不至——介词,从,引出动作的对象。
自
(1)还自扬州——从。
(2)并自为其名——自己。
然
(1)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
(2)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
通假字。
(1)扳——通“攀”,牵,引。
(2)材——通“才”,才能。
古今异义。
(1)自是指物作诗立就(是:古义:“自是”组合意为“从此”;今义:判断动词)。
(2)或以钱币乞之(或:古义:不定代词,有的人;今义:或许,或者。)。
(3)其文理皆有可观者(文理:古义:文采和道理;今义:表示文章,内容或语句方面的条理)。
(4)稍稍宾客其父(稍稍:古义:渐渐;今义:稍微。)。
(5)泯然众人矣(众人:古义:平常人;今义:许多人,大家。)。
(6)从先人还家(先人:古义:王安石死去的父亲;今义:自己的前辈。)。
词类活用。
(1)形容词作意动词。
“邑人奇之”之中的“奇”,是“以……为惊奇、诧异”的意思。
“父异焉”之中的“异”,是“对……感到惊异”的意思。
(2)名词作意动词。
“父利其然”之中的“利”,是“认为……有利可图”的意思。
“宾客其父”之中的“宾客”,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
(3)名词作状语。
“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中的“日”名词作状语,是“每天”的意思。
(4)动词用作状语。
“忽啼求之”中的“啼”,原是动词“出声哭”的意思,这里作状语“哭着”的意思。
一词多义。
自
(1)并自为其名(名词,自己)。
(2)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介词,从)。
闻
(1)余闻之也久(动词,听说)。
(2)不能称前时之闻(名词,名声)。
其
(1)其诗以养父母(代词,这)。
(2)稍稍宾客其父(代词,他的)。
然
(1)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
(2)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
为
(1)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动词,作为)。
(2)卒之为众人(动词,成为)。
贤
(1)贤于材人远矣:(胜过)(名词作动词)。
(2)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有才能)。
文言句式。
(1)判断句。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2)省略句。
省略宾语“不使学”中省略宾语“之”,可补充为“不使之学”;“令作诗”中也省略宾语“其”,可补充为“令其作诗”。
省略主语“还自扬州”中省略主语“我”,可补充为“我还自扬州”。
省略介词“受之天”中“之”后省略“于”,可补充为“受之于天”;“借旁近与之”中“借”后面省去了介词“于”,可补充为“借于旁近与之”。
(3)倒装句。
“还自扬州”是倒装句,正确的语序是“自扬州还”。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四
朝代:宋代。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5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诗,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亡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7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五
伤仲永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伤仲永译文:
金溪县的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纸、墨、笔、砚等),(有一天)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很诧异,从邻家借来书写工具给他,仲永立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的意思是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这件事)感到奇怪,渐渐地,(同县的人)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父亲,(有的人)花钱请方仲永作诗。他的父亲以此认为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也已经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了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他写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回答说:“他的才能已完全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伤仲永读后感:
读了王安石先生的《伤仲永》,我的感触很深,方仲永这个天才,竟然会最终变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对他的遭遇仅仅只有惋惜和同情吗?恐怕还应有一些对方仲永父亲和县人的批评吧,他们为了自己的一些小利益却为社会损失了一个人才。这对社会造成的危害,难道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吗?王安石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应当不只是这个,还有对天才的看法。
天才,顾名思义,从上天那里得到了才华的人。天才,当然比普通人要优秀很多,只要稍加教育,学习,就能成为一个社会难得的人才。但为什么方仲永最终成为了一个普通人。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呢?这是因为他没有接受后天的教育,没有进步,只是原地踏步,而别人却都在努力奋斗,不断进步,最终他只有被超过。天生的才能固然很重要,但后天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乏后天的教育,再好的才能也会被荒废。反之,一个普通人,经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可能也会对社会做出很大贡献。
要得到进步,就应当勤奋地学习。古人说:“业精于勤”。勤学是成功之母。勤能补拙。近乎智,古今中外的成功者,哪一个是不经历勤奋的学习就得到成就,得到世人的赞扬和敬佩的呢?王献之“用尽三缸水,一点像羲之”,最终成为大书法家。法国文学家福楼拜的书房窗临塞纳河,因灯光彻夜透明,被船夫当作渔灯,他对天才的认识“天才无非是长久的忍耐,努力吧!”最终他成为了一代大文豪。他们都并非是天生聪慧。他们的才能也不一定比方仲永优秀,他们的成功来源于他们的耐心和勤奋。
天才在于日积月累,聪明在于勤学不辍。一个人,天资再高,如果不勤奋学习,必干不成大事业。甚至养活自己都很困难;一个人,天资一般,如果能勤奋学习,刻苦用功,必出成果。勤学是成功里一个不可缺少的内容。或许我们并不是天才,但让我们现在做起,努力、勤奋地学习,必能干出一番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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