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方案应该考虑问题的全面性、可行性以及实施的可操作性。方案的成功与否取决于明确的目标和可行的计划。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借鉴。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一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加强领导、强化协作、积极创新、狠抓落实,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同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内生动力激发不够、长效机制尚未形成、资金投入缺口较大、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等困难和问题。
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通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典型示范转到全面推开上来,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好美丽宜居乡村。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县级主抓、多方参与。坚持在省委、市委领导下,县(市、区)抓落实,强化县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明确县(市、区)、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村为单位、农民主体。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立足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合理设定行动目标,科学确定重点任务,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特殊贫困村和少数民族村可以缓搞或不搞。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渐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抓好农业生产,提高耕地产出能力,推动现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稳定粮食面积和粮食产量,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通过落实整治耕地撂荒的系列措施,在全县形成珍惜土地资源、保护耕地的浓厚氛围,建立解决耕地撂荒的长效机制。力争2020年3月下旬前,全县所有撂荒耕地全面复耕。
(一)开展宣传调查,摸清耕地撂荒底数。
各乡(镇)要充分认识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整治撂荒耕地摆在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农民群众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支农惠农政策、治理撂荒耕地的措施,教育引导农民爱惜土地、种好土地,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同时,要组织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对弃耕撂荒耕地的承包人、撂荒原因、撂荒面积、流转和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摸排,并登记造册。
(二)落实法规政策,严格依法依规管地。
1.限期恢复撂荒地种植。各乡(镇)要组织干部深入田间,对辖区内耕地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排核实。对无力耕种的(包括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等),由村委会(发包方)通知承包户限期复耕,如不能按期复耕的,交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等进行委托管理,种植收益归托管方,农户可继续享受耕地力补贴。对弃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又不委托管理的,暂停发放该承包户的耕地力补贴,待复耕后才可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同时,允许以村规民约形式采取措施防止耕地撂荒。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农户认识到恢复撂荒地耕种是应尽义务,努力做到应种尽种、宜种尽种,确保县域范围内不出现抛荒撂荒耕地。
2.落实农业奖补政策。一是进一步规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按程序逐户登记、核实面积,确保享受补贴耕地不撂荒。二是加大力度支持水稻生产,对早稻(含再生稻)集中育秧的经营主体、村集体等给予1000元/亩的育苗秧田补贴;对自行育秧的农户,经乡、村两级核实验收后,按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育苗补贴,每亩大田补贴40元。按照“谁种植补贴谁”的原则,对种植“双季稻”(含再生稻)的农户及经营主体早、晚稻均进行稻谷补贴,同时再奖补50元/亩。对种植水稻20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和村股份合作社进行“产业振兴信贷通”贷款部分贴息。对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购置补贴范围内的大型旋耕机、收割机、插秧机、机动植保机械(含植保无人机)、稻谷烘干机等用于粮食生产的相关机械设备的补贴,在农机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20%的购机补贴。
(三)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1.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排灌泵站配套改造、病险水库和山塘除险加固、水源工程建设、农田防护工程建设、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加强基本农田的水坝、水陂、水沟等排灌设施建设,完善排灌配套设施。
2.完善交通基础设施。针对撂荒面积较为集中的偏远山区,加大资金投入,修建农村公路,改善交通条件,提高农业效益。
(四)推进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1.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确保耕地有效利用,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也可采取耕地“托管”模式,引导农民委托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实行委托管理。
2.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能人能手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创优创业投资环境,筑好返乡创业平台,盘活撂荒土地资源,吸引更多的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业。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整治撂荒耕地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水利局、交运局等单位及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整治方案,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县农业农村局要牵头抓总责任,县财政局要落实好相关奖补政策,县水利局要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县交运局要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确保撂荒地快速复耕。
(二)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考核,将开展耕地撂荒工作列入2020年农业农村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强化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xx;奖励先进,对在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县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对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不力,耕地撂荒隐瞒不报,出现较大面积撂荒耕地的乡(镇),将约谈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并视情况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分析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遏制抛荒撂荒耕地的长效机制,巩固本次整治成果,防止抛荒撂荒耕地问题反弹。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三
为优化我区发展环境,维护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正常秩序,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确保城中村城边村改造、农村建设等一系列民生项目快速有序推进,坚决遏制和依法打击各类非法占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全区非法占地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重点掌握城中村城边村改造、农村建设中的各类非法占地基本情况并予以纠正整改。依法严厉打击乡霸、村霸等黑恶势力分子利用农村家族、宗族势力肆意侵占城中村城边村及农村集体土地牟利,严厉打击部分村干部、村民利用土地管理的职务便利侵占集体土地、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工作范围。
(一)城中村城边村改造、农村建设中涉及的私搭乱建等非法占地行为。
(二)城中村城边村改造中涉及的宅基地抢占、超占等非法占地行为。
(三)其他集体土地上的各类非法占地行为(农村土地上未经批准,抢(圈)占土地、兴建厂(库)房、以种(养)殖为名的非法占地,在农用地上倾倒(堆放)垃圾等非法占用农用地,集体土地、耕地上非法租赁、非法转租等行为)。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万柏林区城中村城边村及农村集体土地非法占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专项行动,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万柏林分局。(领导组人员名单附后)。
四、任务分工。
区法院负责对专项行动中涉嫌的违法犯罪案件进行审判。
区检察院负责对专项行动中涉嫌的违法犯罪案件进行侦诉。
公安万柏林分局负责对此次专项行动中涉嫌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区物价局负责对非法侵占集体土地获利等涉案价值予以认定。
国土万柏林分局负责对非法占地行为进行认定,配合乡(街)及有关部门纠正、整改非法占地行为。
各乡(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担负起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对本辖区内的非法占地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组织实施非法占地行为的纠正、整改工作,杜绝辖区内非法占地行为。各乡(街)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4月10日—4月20日)。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宣传及舆论引导,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氛围。各乡(街)负责对本辖区内非法占地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掌握基本情况,并将摸底情况分类梳理,汇总上报领导组办公室。
(二)纠正整改依法处理(4月20日—5月10日)。
各乡(街)负责对摸底排查出的非法占地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纠正、整改工作,各成员单位配合。对拒不整改的,乡(街)、村(居)要及时收集相关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上报领导组办公室。领导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后,移交公检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靠前指挥,抓好落实。
(二)强化法治意识,严惩犯罪行为。
各(乡)街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证据意识,依法全面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保证据的严谨性、客观性和真实性。严厉打击城中村城边村及农村集体土地非法占地行为,形成高压态势,起到震慑作用。
(三)全程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专项行动期间,区城中村城边村及农村集体土地非法占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将对纠正、整改工作进行全程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迟缓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公开通报,督促推动各成员单位切实将纠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四
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基本保障。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中国人要把饭碗端在自己手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县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各镇村不同程度出现耕地撂荒现象,给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共建小康社会带来了严峻挑战。为切实解决果园、农田等农村耕地撂荒问题,加快产业振兴步伐,现结合礼泉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县2020年脱贫攻坚暨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化农业农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以集体承包土地、农村撂荒果园、撂荒农田等耕地乱象问题为重点,在全县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建立规范有序的土地承包经营和生产秩序,推进土地向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养大户集中,不断夯实礼泉粮油基础,为推进全县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依法整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全县213个村存在的耕地乱象问题,依法有序进行集中整治,确保村集体经济、农村耕地、农民利益得到依法保护。
坚持稳步推进。强化措施,主动作为,稳步推进,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集体承包土地、耕地撂荒等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存在的集体土地违规使用、耕地撂荒等问题乱象形成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撂荒耕地恢复耕种、集体土地合法流转、农村承包地依法经营计划措施,分类指导,逐地块解决。
坚持民意决策。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尊重群众意愿,保护村集体权益,积极有效开展专项整治。
坚持优先发展。对整治的撂荒农田和依法收回的集体耕地,坚持优先发展粮油种植,优先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优先发展贫困户产业助力脱贫攻坚。
整治重点:土地二轮承包以来,长期撂荒果园、撂荒农田,违规承包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不付承包费,或承包费太低,没有经村两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并公示的集体土地等。
实现目标:到2020年10月底,全县213个村抛荒撂荒耕地现象基本消失,违规承包集体土地乱象得到有效整治,农村耕地承包管理机制和耕地承包责任制度不断完善健全,农村土地流转依法有序向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耕地利用率不断提高,全县粮食种植面积稳步增加,粮食年下达总产任务得到根本保障。
1、宣传动员(4月15日-4月20日)。各镇(办)要结合实际,及时成立工作机构,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夯实责任,全面进行动员安排,整治工作方案要及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召开动员会时,要邀请包镇办领导及县整治工作督查组参加。要积极运用大喇叭、手机微信群、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法,大力宣传《全县开展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农村土地承包法》,为整治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同时要动员农民群众自觉保护好承包地,切实经营好果园、农田,确保农村耕地可持续利用。
2、调查摸底(4月21日-5月10日)。各镇(办)要及时安排各村成立整治工作组,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向党员干部群众传达整治工作主要精神。要深入田间地头,对在整治范围内的土地进行逐组逐地块登记造册,摸清不同类型土地乱象底数,并进行评议认定撂荒年限,建立整治土地工作台账。
(2)研究确定整治方案,并进行公示;
(3)逐户逐地块进行集中整治,对经协调磋商无果的进行依法起诉;
(4)对收回的村集体土地、农村承包地进行研究,形成决议,按程序进行处置。(5)要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未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以村两委会为单位),全面进行复耕复种。
为确保专项整治顺利推进,各镇(办)可选择1-2个村先进行试点,总结做法经验,精准整治办法,再整体推进。
4、自查总结(10月1-10月15日)。各镇(办)对标整治目标任务,认真开展撂荒耕地整治自查“回头看”,对本辖区内的撂荒耕地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分析,逐村进行查漏补缺,完善台账资料,确保撂荒耕地全部复耕、集体土地违法乱象得到有效治理。同时,对整治工作中好经验和好做法进行总结,形成典型工作案例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5、考核验收(10月16-10月底)。整治结束后,县上将成立专门的考核验收组,从整治成效、工作台账和建立健全农村耕地管理工作机制、制度等多方面对各镇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形成专项工作汇报,报送县整治工作专班。县整治工作专班对整治效果突出的,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进行奖励,对整治工作不力,整治不彻底,整治土地没有复耕到位的,将倒查责任,严肃追责。
(4)对承包集体土地不付承包费、恶意压低承包费或抢占集体土地的,抛荒撂荒又不积极协商解决的,违法违规出租、转让集体耕地等乱象问题,要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的范围,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收回集体土地,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经村两委会研究决议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优先种植玉米、红薯等粮食作物,直到原承包农户自愿耕种。
鼓励专业合作社、土地托管公司,进行代耕代种,提高土地利用率,发展农业产业。
各镇(办)制定出台有效的扶持措施,为农民种粮提供机耕机收、统防统治等服务,减少耕地抛荒,提高耕地利用率。
同时,按照疫情防控科级领导下沉包村的工作机制,实行一名科级领导带队,全程深入村组包抓指导各村依法有序开展撂荒土地乱象整治,确保各阶段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责任落实。各镇(办)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下沉包抓科级领导为包抓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承担直接责任,要切实将撂荒土地专项整治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严格落实责任主体,按照阶段任务要求,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确保整治工作每个阶段取得实效。各督查组要定期加强对各镇(办)撂荒耕地整治工作的督查,指导各镇(办)依法有序开展整治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予以指出或者帮助解决,解决不了的,要第一时间专题向县整治工作专班汇报,确保整治工作不走弯路。县纪委、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要对整治中出现的阻挠、干扰整治工作的违纪违法行为,从快从严予以打击,对撂荒土地和土地乱象违规违法的案件要依法查处,保障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建立长效机制。各镇(办)在整治过程中要积极探索,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撂荒耕地治理办法,建立健全土地承包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实现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防止撂荒耕地问题反弹。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五
为创建我镇公路“畅、安、舒、美”的路域环境,提升公路通行效率与综合服务水平,迎接“十三五”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评价(以下简称“迎国评”)打下坚实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梅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梅州市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交字〔20xx〕97号)要求,结合我镇“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行普通公路“路长制”和“两美”行动等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负其责、协调推动”的工作方针,依法开展国道、省道、县道、乡道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消除公路“脏、乱、差、堵”等现象,提升公路通行效率和综合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满意的出行条件,为我镇经济社会振兴发展提供良好交通环境。
(一)整治对象、范围。
整治对象:全镇国道、省道、县道、乡道,重点是“十三五”“迎国评”路段(包括国道358线和省道334线)。
整治范围: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和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指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以下距离: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整治范围重点是国道g358用地范围、建筑控制区以及桥梁、隧道等重点结构物范围;国道和出省通道以及过镇村路段(公路进入镇村前500米至出镇村后500米路段)和省际边界路段(从省际分界向省内延伸的10公里路段)。
(二)整治目标。
1、全面提升我镇公路路域环境状况和交通服务水平。
3、努力创建我镇公路“畅、安、舒、美”的路域环境。
(三)整治时间:从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
根据我镇公路实际情况,主要开展以下整治内容:
1、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各类违法行为:对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违法设施进行拆除。
2、公路用地范围内违法行为:清理摆摊设点、打谷晒场和堆积物占道;清除堆存的垃圾、渣土、杂物、废弃物;清除桥下空间堆放物品、搭建设施。
3、公路沿线非公路标识标牌、违法广告设施:对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设置的.、跨路门架设置的、擅自设置或未按规定设置的、弯道内侧影响行车视线的必须拆除或迁移;对经许可设置但已破损陈旧的,责成限期整改;对已超过审批时限未获得延期审批的必须拆除。
4、过镇村路段“六乱”行为:清理整治公路两侧乱摆卖、乱堆放、乱停放、乱拉挂、乱张贴、乱搭建等违法行为。
5、沿线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对沿线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存在模糊破损和安全隐患的,进行规范整改或拆除。
6、绿化景观:在公路沿线绿化有病害、死亡、缺株少株等问题的,及时进行补种。
8、货物集散地和建设工地进行清理规范,做好防护措施,防止造成公路污染和其他环境污染;出入口要实行硬铺装和水冲洗,散体物料运输车辆须冲净车身车轮,采取密闭措施确保无洒漏脱落才能进入公路行驶。
9、清理中型及以上公路桥梁上下游200米范围内采石取土、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扩宽河床等危害公路、桥梁安全的各种违法行为。
(一)摸底排查,做好方案。
各村(居)和镇交通部门要根据整治对象、范围和目标,对辖区公路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摸清各路段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将摸查情况汇总报镇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明确时间,抓好整治。
各村(居)和镇交通相关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细化责任、按时完成”组织实施。集中整治时间:20xx年6月1日一20xx年7月31日。
(三)检查验收,落实整改。
1、20xx年8月1日——8月15日为自查自检时间。各村(居)和相关部门要对照公路路城环境综合整治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整治内容,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查缺补漏,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
2、20xx年8月16日——8月31日由镇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于20xx年9月1日—9月30日进行整改落实。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为加强对仁居镇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仁居镇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超贤(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韩建(二级主任科员)。
成员:李祺林(党政办)、姚冠峰(交通公路)、张毅园(自然资源所)、陈运均(林业站)、曾冲(村镇办)、徐欢(文教体中心)、刘健(水管所)、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居)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党政办,负责处理我镇路域环境整治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交通公路分管领导韩建同志兼任。
(二)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各村(居)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结合我镇“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行普通公路“路长制”和“两美”行动,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对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意义进行广泛宣传,为综合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三)加强管理,保持效果。各村(居)和相关部门要建立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和集中治理力度,巩固和保持综合整治成果,为我镇经济社会振兴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六
为切实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两大主题,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向纵深发展,对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打击突出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坚决遏制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多发势头,确保20xx年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20xx年明显下降,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高特美强”新固镇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一)强化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各乡镇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服务中心、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重点工程中心、县城市管理局、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县经济开发区、蚌固一级公路公司等相关单位要按照道路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结合公安机关提供的近三年来交通事故情况,对所管辖的道路(含堤坝道路、桥梁等)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要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确保全面排查、梳理出存在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重点是临水临沟临塘、急弯陡坡等路段的路侧防护、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及平交路口交通安全设施缺失等隐患。对正在修建或修建完毕尚未正式交付使用或虽已通车但尚未正式移交的道路,由道路建设单位负责排查与整改。对存在管理争议的道路,于1月12日前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排查与整改主体。排查此工作自即日起立即开展,至1月25号前全部完成。按照“谁主管、谁排查、谁整改”的原则,由排查单位针对排查的隐患,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或建议。排查情况及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分别于1月15日、1月20日下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认真分析,根据整改难度大小,按照“一般隐患、较大隐患、重大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实施分类整改。要制订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完成时限。隐患整改原则上在3月底前完成,要强力推进、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确保完成,切实按时整改到位。对于困难较大,短期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及时采取临时性管控措施。国道、省道要按相关规范全部安装路侧护栏;对非机动车、行人通行或横穿较多的路段,具备条件的应增设机非隔离等物理隔离设施;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或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累计超过3人的平交路口,整改措施要落实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导致亡人交通事故的临水临沟临塘、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整改措施要落实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其他县道、乡道、村道可参照《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治手册》,结合路侧水体条件、边沟深度等具体情况设置路侧防护设施,对于基础条件极差、短期内不能增加护栏的,要临时性设置警示桩、堆土砌石等拦挡警示设施,加强引导提示。水利部门在实施路边沟、渠等水利施工时,要同时完善路侧防护,严防产生新的隐患。
整改情况在整改全部完成前实行一周一上报,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督导,对完成的整改组织验收、对账销号。
1.全面加强电动三(四)轮车整治。抓好源头管控。自即日起至1月31日,县市场监管局要对我县电动三(四)轮车生产厂商及经营户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对违反规定生产、销售的坚决予以处罚和取缔,检查及处罚情况实行一周一上报,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长态机制,强化电动三(四)轮车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防不合标电动三(四)轮车经我县流入市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合理规划路线,最大限度方便学生上、放学搭乘公交车。各乡镇政府要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的上牌办证工作,全力做到能上尽上。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局等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查电动车闯红灯、私自改装、逆行、违法载人、非法营运、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上述单位查处情况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整治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大对货车超限、拼车、包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县公安局要结合辖区农村地区道路的交通特点,科学安排勤务,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结合我县农村地区出行的实际,进一步扩大酒驾、无证驾驶、“两违”等重点违法行为查处向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延伸、向午后凌晨时段延伸。要强化对春运期间农民工返乡拼车、包车的管控,严查超员、超速、无证、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交警执法站和辖区派出所“一村一警”作用,加大查处、纠违力度,提升执法效能,形成有效震慑。上述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紧抓务工务农群众出行安全。各乡镇政府、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县经济开发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持续开展农村群众出行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重点关注劳动密集型企业、零星务工及“潮汐打工”人员,摸清辖区企业员工上下班通勤、农村群众就近务工出行交通方式、人员数量等信息底数,按县道交联的规定落实工作措施并建立台账。要落实包保责任制,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发现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通知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进行查处。排查情况及相关措施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4.抓好运输企业的源头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自即日起至本月底,要对全县“两客一危一货”及出租车企业、农班线客运车辆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及时维护保养存在隐患的农班线车辆,确保车辆不带“病”上路行驶、驾驶人不带“病”上车。要对动态监控制度未落实、安全教育不到位等问题紧盯不放,强力推进整改,切实堵塞源头安全漏洞。要建立、落实长效机制,坚持日常巡视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切实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县道路运输企业源头隐患“清零”,筑牢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检查及整改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5.加强拖拉机等农用车辆、机械的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加强对我县拖拉机等农用车辆、机械安全监管,开展全面排查。要认真谋划,制订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登记上牌、发放驾驶证工作。要切实加大对道路外拖拉机等农用车辆、机械无牌无证行驶的处罚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以上车辆上道路行驶。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夯实基础、强化处罚,不断推动此项工作持续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具体措施及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6.联合开展农村地区骑路市场、占道经营、骑路办理红白喜事等行为的整治。各乡镇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针对本辖区国省干线及农村地区道路沿线“骑路市场”,尽快采取清理取缔等整顿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及时设置临时性防范措施,必要时可上报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临时交通管控,确保交通安全。要按照县道交联下发的《关于建立骑路市场安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整顿治理的长效机制。具体措施及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五大队、县城市管理局要各司其职,加大对占道经营的打击。其中公安机关重点处罚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的行为;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五大队、县交通运输局重点查处在道路之外、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等占道经营行为;县城市管理局重点处理职责范围内的流动摊点经营行为。要适时开展联合执法,齐抓共管,消除占道经营导致的道路安全隐患。上述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政府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农村地区挤占道路办理红白喜事、群众在道路聚集的隐患,制订工作措施、处置流程,落实各村(居)的包保责任制,充分发挥各村(居)等基层组织力量及兼职劝导员的作用,安排村居密切关注、及时予以劝导和处置。对不听制止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介入处理,消除占道引发的风险隐患。各乡镇的包保方案、包保责任人及工作措施等材料于1月15日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抓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内容包括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常识、安全出行提示、典型案例警示、电动三(四)轮车整治的相关规定等。各部门都要结合自己的职责,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其中:县教体局要立即在学校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针对部分家长(尤其是老年人)驾驶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学生的情况,通过签订《倡议书》等形式,教育、引导家长及学生不使用、不乘坐,最大限度消除这一隐患;县融媒体中心要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并通过现场报导等形式,扩大群众对此次整治工作的知晓度,引导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县公安局要利用“一村一警”平台,安排包村民警进村入户进行宣传;组织派出所充分利用小喇叭、宣传板等多种形式,深入辖区开展滚动式宣传;各乡镇政府要组织各村(居)利用农村大喇叭、微信群、宣传单、宣传板、横幅、上门劝导等多种手段开展宣传,提高群众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的意识,尤其是劝导老年人不驾驶电动车违规载人,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不合标的电动三(四)轮车,不销售、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要发挥好行政村(居)“一栏一标语”、红白喜事等宣传作用,进一步强化“两站两员一长”、村级兼职劝导员工作机制的落实,结合农村集中用工、出行的情况,集中开展严禁农用车、货车、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安全提示,营造精准覆盖的立体化宣传声势。每个村(居)委会门前至少要有一块宣传板,每个村(居)每周至少播放一次交通安全常识,主要道路出入口至少要有一条宣传提示;县市场监管局要做好对电动三(四)轮车生产厂家及经营商户的宣传引导,不生产、不销售非标产品;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大对农用车辆、机械使用单位和驾驶人的宣传引导,及时上牌办证、车辆及机械不违上路、不违规载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大对“两违一货一客”及出租车企业的宣传教育,引导驾驶人严守交通规则、切实遵守使用安全带的规定,安全文明出行;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县经济开发区要针对辖区集中用工企业,加大对员工出行安全的宣传引导,消除因拼车、包车、超载等原因而导致的事故隐患。以上单位的宣传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行动起来,制定细化工作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坚决防止“上热中温下冷”,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隐患问题要跟踪督办,层层推动工作措施落实。对动作迟缓、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约谈,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不担当、不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进行“一事双查”机制,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规范执勤执法。切实加强执法教育培训,确保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防因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不当,引发重大事件和舆论炒作。要做好执法人员的执法安全防护工作,配齐配足安全防护和疫情防护装备,坚决避免发生伤亡事件。
(四)加强信息报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高效。各单位要明确联络员,将名单于1月10日前上报。各单位按方案要求上报信息,重要情况随时上报,20xx年3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报送地址:县交管大队三楼法宣室(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xxx,邮箱:xxx@。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七
健全宅基地审批管理机制,规范开展宅基地审批监管。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要求,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全县2022年开展农村“五治”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讲话精神,打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这场硬仗,践行为民宗旨、厚植民生情怀,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按照县农村“五治”工作部署,结合xx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以持续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以“五治”(治房、治水、治垃圾、治厕、治风)为重点任务,大力整治农村“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排乱倒”等不良行为及“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婚丧陋习,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为实现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多元参与。
建立政府引导、集体补充、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多元筹集投融资机制,建立健全“建、管、养、用”长效机制,确保农村户厕等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得好用得上管得长,稳定持续发挥效益。
(二)坚持农民主体,激发动力。
广泛发动村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根据农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顺序和改厕模式标准,动员农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农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五治”的自治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根据村庄规划布局,结合地形地貌和村民生产生活实际,按照“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的原则,科学选择合理适用的“治房、治水、治垃圾、治厕、治风”有效模式,确保“五治”取得实效,得到群众认可。
三、工作重点。
(一)全力打赢“治房”攻坚战。
健全宅基地审批管理机制,规范开展宅基地审批监管。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建立审批台账,规范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改进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农转用审批。严格建房规划管理,加强农村房屋风貌引导。倡导集中建房,切实提升农房建设品质,新建农村住房必须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和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开展违规违法建筑清理,以20xx年x月x日为时间节点“控增量、减存量”。加大农村违规违法建筑和危房建筑的摸排清理,建立问题台账,制定目标任务,在尊重农户意愿前提下开展危房建筑拆除工作,对于历史形成的违规违法建筑按照依法、稳妥的原则进行整治,对于乱搭乱建棚架、废弃建筑残墙断壁要坚决拆除,严禁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二)全力打赢“治水”保卫战。
完善“治水”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污水、臭水、饮水“三水同治”。确保饮用水安全足量,加快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对农村供水水源的保护和供水水质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摸清全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情况、治理效果。对人口较少,分散的村寨,结合农村改厕将厕所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优先采取分散治理模式,在庭院内消纳利用或就近自然生态消纳。对设备、管网损坏的进行修复,设备老旧的进行更换,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对排放不达标的进行提标改造。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组建村级巡河志愿队,强化常态巡河、常态清淤、动态排查,坚持“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相结合,一旦发现黑臭水体,立即整治,实现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xx%。
(三)全力打赢“治垃圾”阵地战。
按照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积极探索制定便于实施、易于监督的农村垃圾分类激励措施;主要从“干”“湿”两类入手,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分易腐烂垃圾、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惰性垃圾和其他垃圾“五类垃圾”进行处置;探索建设“厌氧沼气池”等方式就近处理湿垃圾,易腐烂垃圾就近堆肥、惰性垃圾就近消纳,从源头上实现垃圾减量。坚持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原则,规范运输、无害处理,促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拓宽资金渠道,保障农村垃圾治理投入,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鼓励有条件的村扶持村集体对可回收物进行加工形成产业反哺。
(四)全力打赢“治厕”歼灭战。
坚持不懈推进“厕所革命”,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短板,切中肯綮;用钉钉子精神推动改厕,加强政策宣讲,典型宣传,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注重因地制宜、科学引导,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科学编制切实可行的镇级农村厕所革命专项实施方案,重点改造无厕户和旱厕户,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改厕目标任务。要对照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把改厕与改房、改厨、改圈相结合;广泛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改厕主体作用,引导农户从“要我改”向“我要改”转变;组建专家技术服务队伍,每个村明确x名以上改厕技术指导员,培育农村厕所改造施工队伍、成立村级监督队伍、鼓励建立厕所粪污处理社会化服务队伍;积极采取社会化服务开展改厕工作,严把审批建设关、招标采购关和竣工验收关,积极探索“首厕过关制”,确保改造后的户厕达到“能用、管用、实用、好用、耐用”;坚持农村厕所改造与使用管护一体谋划、一体设计、一体建设。
(五)全力打赢“治风”持久战。
积极推进乡风移风易俗,培育乡风文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农民精神风貌和乡村社会文明程度。聚焦农村酒席泛滥、人情成灾、大操大办、婚丧陋习、烂俗表演、封建迷信、孝道衰弱等陈规陋习和不良社会风气,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破除陈规陋习、传播文明理念、涵育文明风尚。指导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规范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黄协会等群众组织运行章程和制度。开展农村滥办酒席、低俗婚闹、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突出问题治理。加强农村宴席规范管理,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一律不办,大力推进绿色、文明、惠民殡葬,提倡文明祭祀。持续开展农村地区黄赌毒专项治理,依法查处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反对封建迷信,引导农民群众改变落后生活习惯,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乡农村“五治”工作领导体系,由镇主要领导总牵头,成立镇级农村“五治”工作领导小组,书记、镇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中心,农业中心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办公室主任,负责总统筹;涉及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持续推动农村“五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落细。
(二)强化责任落实。
提高思想认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措施,紧盯目标任务,精准摸排、找准问题、补齐短板,坚持目标导向、工作导向、问题导向、责任导向、效果导向,聚焦工作要求、狠抓落实,确保“五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镇村两级宣传栏、村委会宣传音响、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宣传载体,制作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小视频等广泛宣传农村“五治”的相关政策和知识,提升农民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共同推进农村“五治”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机制建设。
建立调度机制,书记、镇长亲自安排、定期调度、确保农村“五治”工作稳步推进,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强督查机制,镇纪委、督查室要强化督查考核,紧盯目标任务,结合当前作风问题整肃,扎实开展督察检查,对在工作推进中敷衍塞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建立考核机制,农村“五治”统筹单位要根据本方案明确的行动重点内容,将镇相关部门、各村实施农村“五治”情况纳入镇党委政府年度综合考核范围。镇党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农村“五治”的督查,针对考核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常态化约谈。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八
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认真组织实施一星级康居示范村创建工作,现按照《村庄环境整治考核标准》要求,制定村庄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以为民办实事为宗旨,以实施农村“三清”工程为抓手,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打好基础。创建工作坚持“因村制宜、整体推进、逐步提升”的.原则,突出“一绿二整三提升”等基本要求,努力将本村打造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的示范村。
1、巷道硬质化。总长1750米,厚度分别为8公分、10公分、12公分,宽度2-2.5米,需投入资金21万元,工程承包人:袁洪远,施工时间7月底。
2、亮化。配备路灯60盏,投入5万元,施工时间8月底。
3、净化。清理生产生活垃圾,整治村庄河道,达到环境净化。按照村容整洁、人居舒心、规范管理、长效受益的要求,全面清理积存的各类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清运填埋处理,并建立村庄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制度,建立垃圾池15个,配置垃圾桶22只,清运车2辆,落实5位保洁员,分别是刘广才1、2组,唐庆凤3、4组,唐金桂5、6组,李朝章7组,王国才8、9、10、11组,投入资金5万元,7月底完成。
4、美化。需拆除旧院墙13户,拆除旧猪圈18户,修缮旧房屋13户,投入资金4万元。村部西山夹沟进行软驳坡,投入资金18万元。桥梁改造,唐元庄西大桥、四组及王甫庄中心桥投入30万元。在原学校操场上改办农民健身场所,投入资金4万元,完成时间9月底。
5、绿化。加快植树造林,达到村庄绿化。按照村庄绿、农田林网化的要求,积极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做到村内主干道两侧全部绿化到位,庭院绿化到位,圩堤沟渠绿化造林到位,农田林网达标,投入资金4万元,完成时间9月底。
上述实施项目,累计投入85-90万元。我们将通过会议、标语、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引导和发动老干部、老党员和广大村民共同参与村庄环境整治。多头多路,筹措建设资金:一是通过市挂钩扶贫单位(审计局、工商局)争取30万元;二是镇直相关单位支持帮助10万元;三是通过集体发展积累、村民“一事一议”、能人捐款等多种途径筹集30万元资金,确保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九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场硬仗,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今年以来,金川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两净一亮”和“半年见成效、一年大提升”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聚焦乡村重点难点问题,健全机制,强化举措,全面打响村庄清洁行动攻坚战。即日起,金川区融媒体中心官方微信平台开设“乡村振兴·村庄清洁行动”栏目,充分展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和亮点成效,带动群众主动参与,引导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农户的知晓率、参与率,着力营造农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农民宜居宜业的美好家园,促进农村繁荣发展,近日,金川区出台《金川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金川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村庄清洁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统筹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公布《金川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村庄清洁行动考评奖励办法》。
方案提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两净一亮”(路净、院净、观瞻敞亮)和“半年见成效、一年大提升”的工作要求,聚焦“三边一部”(铁路边、公路边、河道沟渠边、城乡结合部)、宅前院后、公共场所、田间地头、林地等重点区域,突出“三堆四乱”(柴堆、土堆、粪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杂物乱堆、乱搭乱建)整治,持续开展“五清一改”(清理生活垃圾、清理生产垃圾、清理河道沟渠、清理乱堆乱建、清理残垣断壁,改变不良习惯)行动,做到“两美三洁全域净”(居室美、庭院美,厨房洁、厕所洁、宅前院后洁,乡村全域净)。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十
2016。
年底,全县农村公路总里程已达。
1520。
公里,占全县公路总里程。
1772。
公里的。
86%。
2017。
年起,每年。
3
6
按照。
500。
米无广告,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设施,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努力消除路域环境“脏、乱、堵、差”等现象,创建“畅、安、舒、美”的农村交通环境。
1
.路基:路肩整洁、密实,路肩单侧宽度二级公路不低于。
1.5。
米,三级公路不低于。
1.0。
米,四级公路不低于。
0.75。
米,过街等特殊路段不低于。
0.5。
米;边坡稳定,坡面平整,无坍塌、冲沟等现象;边沟通畅。
2
.路面:清扫及时,路面整洁,无坑槽、沉陷等行车隐患。
3
.桥涵:清淤、疏通,保证排水畅通。外观整洁、结构坚实、附属设施完好;危桥、险桥及时维修加固,设立警示标志。
4
gb5768)。
标准;标志设置位置适当、版面清晰表达准确,在视距不良、急弯陡坡、路侧险要、穿越学校、村镇路段、平交路口、事故多发地等处设置相应的警告、警示等安全标志;标线线形清晰、规范;在路侧危险路段、急弯陡坡、桥头等处设置护栏或示警柱(墩),平交路口设道口标柱;县、乡道设管养公示牌。
5
10。
米以上绿化空白段。
1
.治理侵占公路路权行为。
对占用公路路产开设的洗车点、煤场、沙石场、预制厂等进行清理;拆除建筑控制区违法违章建筑,查处乱搭乱建和乱推乱放行为;治理利用公路打场晒粮,确保公路及公路用地不被侵占。
2
.突出整治过城(乡镇、村)路段。
规范集市贸易,将集贸市场迁出公路以外;禁止在公路上随意摆摊设点,清理过城(乡镇、村)路段公路界内堆积的生活垃圾、建筑材料及公路用地地界外一定范围内的堆积物;净化过城(乡镇、村)路段路域环境,解决过城(乡镇、村)路段排水问题,确保道路干净、整齐、无堆积物。
3
.严格涉路工程行政许可审批。
对占用、使用、挖掘、穿(跨)越公路或公路用地的行为进行严格审批,对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未经批准新建、改扩建的违法建筑物或构筑物(含临时建筑物)要依法予以拆除,对在公路上开设平交道口要严格控制,符合条件的涉路工程应依法办理许可后方可实施。
4
.清理规范公路沿线标志标牌。
清理拆除违规跨路龙门架,影响行车安全的附着物,整治、拆除影响行车安全或未经许可设置的涉路设施、非公路标志标牌,治理在公路沿线居民房屋、围墙等设施上乱贴广告、非公路宣传标语等问题,维护良好的公路外围环境。
5
.加强污染公路和超限超载行为治理。
加强对未加盖篷布、装载不规范、因“跑、洒、漏”污染公路车辆的治理;规范源头装载行为,依法管理砂石料场、煤场等货源场地,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上路。
专项治理分。
3
个阶段实施:
组织召开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认真摸底调查,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开展治理工作,每月。
25。
日前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治理工作要注重实效,探索有效途径和方法,按期完成整治任务,实现治理目标。
全面完成专项治理工作,自评自检合格后由县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对成绩突出的乡(镇)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奖励,并在安排农村公路项目时予以倾斜。
按照《吉林省农村公路条例》,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责任主体。农村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治理工作由县政府组织公路沿线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具体实施,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按时完成专项治理任务。
农村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治理是关系群众出行、关系民生和脱贫攻坚的大事,是美丽乡村建设重要内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乡(镇)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广泛有效宣传,保障人员经费,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高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专项治理工作。
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标准不降、管理不松的要求,全面总结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治理的监管方式、工作机制和成效,持续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推进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形成公路路域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农村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治理与各乡(镇)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立项和养护资金拨付等直接挂钩激励机制,督促巩固保持综合治理成果。
县政府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督导检查,每月对乡(镇)和相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通报,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专项整治工作。
各乡(镇)要加大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全县上下关心支持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十一
为深入贯彻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批示和对**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村庄清洁行动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巩固和扩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推动2022年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实现更大突破、创出更高成绩,根据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结合**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344”行动部署,全面开展“三大革命”“四项行动”(“厕所革命”、“垃圾革命”、“风貌革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行动、村庄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村级公益性设施共建共管共享规范提升行动、文明素养培育行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从面上整洁转向品质提升、从阶段性整治转向长治久美、从环境整治转向环境与乡风文明“内外双提”,推动乡村环境从基础整治向美丽宜居升级。
二、目标任务。
以巩固拓展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区)创建成果为目标,以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为契机,推动全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精细化管理,农村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向户延伸,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向城市看齐,乡村整体风貌实现宜居宜业宜游。2022年,新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100座以上,卫生厕所覆盖率进一步提升,推动旱厕清零,全面消除问题厕所;村庄环境卫生显著提升,全域范围保持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更加健全,源头分类减量稳步推进,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尾菜处理利用率达到47%以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8%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管网、设施运行顺畅,运行机制健全完善,实现完全市场化管理管护;乡村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优化,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理事会作用发挥明显,管护基金使用规范,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考核管理到位,村庄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更加健全。
三、重点工作。
(一)纵深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原则,扎实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普及提升工作,新改户厕全部入院,积极推行厕所入室,年内新改建户厕100座以上,常住人口基本实现卫生厕所全覆盖。坚持“改”与“治”结合,全力推进农村露天旱厕清零。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厕”的原则,扎实开展问题厕所摸排整改“回头看”工作,全面消除问题厕所。健全改厕后续管护运行机制,依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ppp项目,稳妥建立农户付费补偿机制,实现农村户厕改造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有效衔接。持续强化宣传力度,利用村民大会、入户走访、微信群、村级大喇叭等多种方式,向农户宣传健康常识,不断提升卫生厕所使用率。
(二)扎实推进农村“垃圾革命”。
持续开展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聚焦“三边一部”、宅前院后、公共场所、田间地头重点区域,突出“三堆四乱”整治,持续开展“五清一改”行动,每季度组织包村部门、镇村开展集中清理攻坚,确保“两美三洁全域净”成果持续巩固。强化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治理与管控,常态化开展排查监测,加大城镇垃圾违法违规向农村转移的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确保农村垃圾就近规范化处理,防止出现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科学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进一步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清运、区处理”模式,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补齐农村垃圾处理设施短板探索农村环卫市场化改革,本着“适度集约、合理划片、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支持各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市场化运作模式。稳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学习借鉴城市垃圾分类经验,试点探索符合农村实际、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建设农村环保小屋,减少垃圾出村。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双湾镇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试点探索小型化、分散化的无害化处理方式,满足农村生活垃圾终端无害化处理需求。
(三)大力推进村庄“风貌革命”。
实施废弃房屋和残垣断壁“清零”行动,依法依规拆除长期闲置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旧房和影响村容村貌的残垣断壁、破旧棚屋、废弃圈舍等建筑物,及时清运、妥善处置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全面排查整治镇域内侵街占道、乱搭乱建等问题。及时更新枯树、死树,积极倡导种绿植绿,鼓励群众在金民公路、下双公路等主要干道沿线开展种莱栽花植树行动。
(四)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行动。
加大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力度,强化源头防控,落实地膜回收约束机制,推行土地流转保证金制度,倒逼流转主体强化地膜回收,持续提升废旧农膜回收率强化尾菜监督管理,指导蔬菜生产企业(合作社)科学合理处置尾菜,以蔬菜种植基地、流通集散地、仓储库区为重点,推广分拣晾晒、牲畜饲喂、田间尾菜堆(沤)肥、直接还田等多类型处理利用技术,着力提升尾菜处理利用水平。加强畜禽粪污治理,持续加大对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大户的监管力度,规范庭院畜禽养殖,引导群众舍饲养殖、堆肥还田,及时清理圈舍粪污,实现粪污无明显暴露。着力推动农作物秸秆“四化”综合利用(原料化、基料化、能源化、肥料化),积极推广秸秆青贮、黄贮、氨化等技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禁焚烧秸秆。2022年,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率、尾处理利用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5%、47%、88%、90%。
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紧盯重点区域和各阶段重点问题,打好春夏秋冬四季战役,积极开展春季清洁生产行动,夏季美丽庭院行动,秋季环保收储行动,冬季全面提升行动。借鉴文明城市创建中形成的“逢六上街”做法,在农村全面推行“逢六整治”,以镇为单位,以行政村为主体,每月6日、16日、26日组织**镇按“四六四”,**镇按“东中西”区域布置划片,开展集中清扫整治活动。各村结合实际制定相关约束制度,强化思想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结合春节、元旦等传统节日开展庭院、宅前屋后清扫整治。
(六)长效推进村级公益性设施共建共管共享规范提升行动。
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充分发挥共建共管共享理事会作用,落实省、市、区财政每年各1万元的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管护基金,壮大管护基金规模,健全管护基金使用制度。合理设置公益性岗位,严格选聘人员,抓好人员培训,规范管理,将村庄保洁、公厕维护、设施维修等纳入管护范围。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健全完善设施建设管护标准规范等制度,推动农村厕所、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
(七)持续开展文明素养培育行动。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以卫生健康教育为主题的各类集中宣讲、文艺汇演等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自觉摒弃生活陋习,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切实提高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和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持续开展“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好媳妇好婆婆”等文明创建活动,大力推广“巾帼家美积分超市”“道德银行”“敲锣打鼓送荣誉”等有效做法,以身边典型带动群众养成良好习惯,在全社会营造向善向美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运用各类宣传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针对性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展示工作成效、宣传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选树一批样板村、样板户,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村庄清洁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调整完善**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统筹推进各项目标任务持续实行县级领导联系镇村、区直部门包村的抓落实责任体系,县级包抓领导要靠前指导督促,传导压力,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推动各镇村落实责任。各镇村要落实主体责任,对照方案目标任务,抓实抓细重点任务,科学落实工作举措,统筹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确保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层层有人管、逐级抓落实。各村党组织书记要负责做好发动群众、整改落实工作,组织动员群众在人居环境整治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包村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衔接联系村,谋思路,定计划,推工作,依托行业优势,充分组织调动干部职工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全力配合联系村完成环境卫生整治任务。
(二)强化督促检查,注重激励奖惩。
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督导组,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督导方案,实行“日巡查、周督导、半月调度、月评比、季排名、年考核”督导机制,采取明察暗访、重点巡查、现场督查等方法,对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紧盯不放、跟踪督办,下大力气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顽疾。制定《**区村庄清洁考核奖励办法》,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突出的镇、村及区级部门(单位)予以激励,对整治不力、效果不明显的镇村进行通报批评,切实达到“管治结合,以评促改”的效果。
(三)强化投入保障,补齐短板弱项。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多元投入机制。区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向市级对口部门衔接汇报,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加大资金整合力度,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的资金,集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鼓励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
(四)创新方式方法,健全长效机制。各镇要充分借鉴精致城市管理经验和做法,建立“路长制”“田长制”“河长制”“林长制”“街巷长制”等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机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可追溯。要实行合账制管理,以村为单位,明确保持巩固区域、集中攻坚区域、提档升级区域,集中资金、人员等资源力量,先易后难、重点突破、全面提升。要结合各领域实际特点,探索创新制度机制,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村庄清洁公约,探索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分红为依托,建立农户环境卫生整治奖惩机制。全面实行垃圾收运、保洁员考核管理、公益性设施管护、“门前四包”、定期“清洁日”、农户积分、微信群督办、环境整治群众投工投劳等制度,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十二
为有效推进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现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和早处置”,严厉打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根据连协调机制[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对各村乱占耕地问题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明确具体负责部门及人员,负责组织落实专班日常工作和领导交办事项,逐项细化分解、逐级责任分工,落实到具体人,实施点对点跟进,建立台账,办结销号。要加强与连城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县际协调机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的协调配合,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一)巡查区域。
巡查区分为三级。一级巡查区为集镇和省道以东往城区、园区、文亨镇的衔接部的村庄和基本农田保护区;二级巡查区为省道以西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及村庄;三级巡查区为未划入一、二级巡查区的区域。
(二)巡查责任主体。
镇人民政府行使辖区巡查监管职能,对辖区乱占耕地建房顶风违建巡查工作负总责。镇主要负责人是动态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挂村领导、包村工作队、村两委、村级自然资源协管员是动态巡查的实施主体,对巡查工作负具体责任。
(三)巡查频率。
村两委对所在辖区每月巡查次数不少于8次,包村工作队对所在辖区每月巡查次数不少于4次。
(四)巡查职责。
各村按各自实际制定明确各片区组责任人,进行网格化巡查,不留死角,各村级协管员每天将巡查情况报告村两委,各村每周定期将巡查周报表汇总上报至镇里(委托自然资源所收集),镇里每月定期将巡查整治月报表提交至县自然资源局。
要坚持“集中与日常”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横幅标语、乡村广播、宣传手册、微信、电视台等不同形式,大力宣传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深入宣传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规定和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着力引导形成依规划、守政策、按程序、惜耕地的共识和氛围。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与县融媒体中心加强配合,制作强拆正面宣传专题片,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曝光一起”。同时,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对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举报并经查实的,每次奖励300元。
(一)对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村级未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的,将按以下方式追究村书记的工作责任,第一次警示约谈,第二次依情况问责,第三次就地免职。
(二)对村级谎报、瞒报、包庇、纵容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涉及违反党纪政纪的移送县纪委监委处理。
(三)对辖区内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的,将案件线索移交纪委监委,追究相关领导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
1.对国家和省级下发卫片图斑经核实确定为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的;
2.对辖区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导致被省市通报批评的;
3.对辖区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导致被国家通报批评或省市问责的。
(四)主动拆除违法建筑消除不良影响的,可依纪依法从轻处理或免除有关问责。
(五)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乱占耕地建房、纵容亲属乱占耕地建房等顶风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对工作中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十三
为严格执行20xx年7月3日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县领导有关批示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落实主体责任,严肃查处督察发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特制定本方案。
深刻认识,正确把握耕地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和底线思维,以督察指出问题为警醒。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乱象。
成立石坝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镇党委书记黄作林担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钟少珍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村支书(主任)为成员。
1﹒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加强对各部门、各村在推进整治工作中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因清理存量和新增问题整治工作推进不力导致辖区内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重的村、部门,以及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的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2﹒自然资源所。负责统筹协调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指导和督促各村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存量摸排和打击新增工作,汇总统计全镇摸排情况;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摸排工作成果,研究提出分类处置的政策意见建议。督促指导各村落实对于新增乱占耕地的整治工作,指导各村按要求规范开展补充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工作;指导各村编制村庄规划,落实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指标,加快农房农用地转用审批;督促指导各村严格执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
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对整治工作中涉及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指导涉及拆除房屋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
4﹒村建所。负责指导督促各村对已办理施工许可的农房建设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管,会同自然资源所、农业农村办公室指导督促各村实施建筑风貌管控。
5﹒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配合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研究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分配、使用、流转、审批等相关政策,指导规范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等,建立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与自然资源所、村建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与农房建设、不动产登记等工作的有序衔接。
6﹒综合治理办公室。依法处理非法上访行为,做好维稳工作。
7﹒文化站。负责指导协调相关网络舆情监测、通报、研判和应对处置引导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进展情况,宣传报道成功经验和做法,曝光重大、典型案件。
8﹒派出所。负责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涉及的户籍认定工作;严厉打击在整治工作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
9﹒供电所。在通电前,须核准用地及报建手续完善后方可通电,并对乱占耕地建房的实施断电处理。
10﹒包村领导和包村负责人。负责督促农村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引导村“两委”干部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在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中示范带头、担当作为。
11﹒各村委会。作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存量摸排和打击新增的工作;负责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建立村级监管员制度,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加强巡查,及时发现、严厉制止,依法打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具体组织实施分类整治。
按照全覆盖、无缝隙的工作要求,将全镇划分为四级网络进行管理。
(一)一级网格。
以石坝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一级网格,负责指导、督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改工作,并进行相关情况通报。由镇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国土工作的领导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二)二级网格。
以包村领导干部为二级网格,各村以包村领导为网格单位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为第二责任人,对本村内发生的乱占耕地建房负责,督促、指导、协调所包村做好用地巡查和乱占耕地建房的整改工作。
(三)三级网格。
以各村为三级网格,各村支书、主任为网格内的第一责任人,各村干部为第二责任人,负责对辖区土地的巡查,协助自然资源所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等相关政策,发现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及时制止和汇报,做好乱占耕地建房整改工作。各村负责国土工作的村干部为网点信息员,有关情况由网点信息员及时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送。
(四)四级网格。
以村民小组为四级网格,各村民小组长为网格内的责任人,负责对辖区土地的巡查,发现乱占耕地建房及时制止和汇报,协助镇、村两级做好乱占耕地建房整改落实工作。
(一)遏制新增违法占耕行为。
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20xx年7月3日后新增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包括农房摸排图斑、土地卫片图斑、线索举报及日常巡查发现的)进行全面摸排,建立“新增问题动态清单”,对照清单实行“一个问题一个台账”进行销号管理,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核销一个问题,确保问题整治到位。
(二)存量问题摸排整治。
对存量问题组织再次摸排,严防“存量变新增”情况再次出现。
1﹒在前期(20xx年11月)上报摸排数据基础上,综合运用遥感监测、资料审核、实地核查等多种手段,按照《博罗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有关方法和统计口径,对辖区内乱占耕地建设行为再次进行全面核查,重点对国家、省、市、县下发的52437个农房摸排图斑中。已上报不纳入农房摸排范围的24139个图斑进行再次核查,并再次完善镇(街道)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存量工作台账。
2﹒按照“尊重历史、分类处置、先易后难、审慎推进”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对存量问题的处置情况提前组织研判,待国家、省和市下达分类处置政策后再依法处置。期间国家、省、市、县另有部署安排的,工作步骤可根据国家、省、市、县规定适时调整。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各部门、各村要深刻吸取惠阳区万林山泉农场事件教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作为全镇整治“两违”工作中的重点内容和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的重要手段,夯实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基础。切实负起职能责任,从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保护耕地红线、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推进整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摸排,确保成效。
各部门、各村要做细做实排查摸底,在前期摸排整治成果基础上再次全面核查,除了国家、省下发疑似图斑外,还要对所有耕地红线范围内的自主摸排,建立存量清单和新增清单,全面摸清农村占耕建房问题底数。要做到清查全方位、无“死角”,不漏一户一宗,信息填报准确、数据真实可靠。
(三)分类整治,严控新增。
切实将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摆上工作突出位置和重要议事日程。对于存量问题遵循“分类施策、尊重历史、妥善处理”的原则,下来依据国家、省、市政策意见分类处置,但对于占耕问题严重的项目要主动作为,从严从速整改到位。对20xx年7月3日以后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整改,该拆除的拆除,该复耕的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无视法律法规、严重占用破坏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置到位;对违法违规审批的,要明确责任、依法查处,注意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确保经得起社会监督和历史检验。
(四)加强监督,严明纪律。
自然资源所、农业农村办公室、村建所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根据整改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制度。通报情况定期上报镇委、镇政府,同时抄报镇纪委监委。镇纪委监委将结合通报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的视情况约谈提醒;对在整治工作中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失职失责或在约谈提醒后仍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宣传政策,营造氛围。
各部门、各村要高度重视土地政策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农村群众在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力作用,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宣传和张贴海报、悬挂横幅等方式,在农村地区开展广泛深入的舆论宣传,使农民群众依法守法,通过合法渠道办理建房用地手续。各部门、各村要充分认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着力在推进农村农民建房审批改革、联合执法监管等方面下功夫,加快补齐规划管控缺失、审批不具可操作性、执法力量薄弱等各项短板,建立健全预警预防机制,规范农村住房建设,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十四
为切实加强我镇耕地保护,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确保我镇耕地总量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县相关会议精神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汲取“大棚房”“违建别墅”等问题教训,压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坚持实事求是,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分类审慎处置,防止“一刀切”、简单化。以“零容忍”态度管住乱占耕地建房新增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严肃查处顶风乱占耕地建房、严重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肃查处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等严重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此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主要聚焦“乱占耕地”和“建房”两个重点,主要清查整治全镇14个行政村范围内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乱占耕地”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非法占有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的行为。对于乱占耕地,将耕地转为非耕地的行为要严厉打击,坚决遏制。“建房”是指单位或个人在不符合建房条件、用地规划、建房手续缺失等情况下非法占用耕地建成房屋(包括农宅、瓦窑、临时搭建简易房屋等构筑物)。
为确保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治整改,特成立八弓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韩景保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中心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袁仁义同志兼任。邹永林、唐立伟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专班:由城建工作组、农业工作组、财政所人员组成,城建工作组、农业工作组具体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财政所具体负责清查整治经费申报和管理。
(一)自查摸排阶段(长期)。
各村要及时召开会议,加强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宣传力度;明确专人,分组分片对辖区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杜绝清理排查不全面、不彻底的现象;逐宗登记摸排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有关情况,认真梳理问题清单,逐宗核实统计上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定是否属于乱占耕地建房,确保查清问题。
(二)集中整治阶段(长期)。镇人民政府对各村逐宗核实统计上报来的数据要认真复核,汇总上报县级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研判处置。在县级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的带领下,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开展集中整治。
(三)构建长效机制阶段(长期)。对未完全处置到位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制定整治处置方案,明确处置责任主体、处置时限、处置措施等,挂账监管,限期落实整治。同时加强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形成工作合力,消除管理盲区、明晰执法边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乱象反弹。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要发挥“第一把手负总责,镇属各单位各村协同配合、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各行政村包村领导要统一思想,加大对各村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督促和监管力度。
(二)依法依规审慎处置。各站股室、各村、镇属各单位要根据职责职能,充分发挥群管群防力量作用,根据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违法问题性质、违法发生时间、违法责任主体等内容,综合考虑历史因素和现实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审慎处置,防止“一刀切”、简单化,积极稳妥处置问题。既要严格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处置,又要保障合法权益,确保经得起社会监督和历史检验。
(三)严肃追究责任。各村、镇属各单位要将清查整治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重点,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党员、领导干部、退休职工参与占用耕地建房的,要带头自查自纠,主动汇报情况和争取处置。对清查整治工作措施不力、推诿扯皮、避重就轻、进展缓慢的,予以公开通报、约谈;对禁而不止、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压案不查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舆论引导。各村要做好正面引导,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为清查整治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十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县工作要求,将我镇峰坝村作为全县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试点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铜仁市锦江流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摸清试点村20xx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涉及耕地、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等情况,建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并进行分步整治、分类处置。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行为,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以达到“去存量、遏增量”的工作目标。同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整治经验,为全面开展整治工作探索有效途径。
为切实推进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试点工作,特成立闵孝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试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由徐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启华、李璞、张彩3位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张敏奎、敖永阳、丁超、胡朋、袁泽华5位同志组建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统一在镇政府四楼集中办公,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一)核实自查(20xx年1月1日至1月29日)。
镇农房领导小组要组织驻村工作队对摸排出的存量问题再次认真核实,确保摸排信息表中每一要素准确无误,核实后需要修改的,及时、积极对接县工作专班在摸排系统中进行修改上传。采取实地核查分类立档,严格按五类分类建立档案,遏制新增并采取遏制新增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同时,要同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特别是国家公职人员要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制定方案(20xx年1月30日至2月28日)。
对照法律法规和上级分类处置政策,结合试点村实际制定分类处置方案,逐个房屋提出处置措施、时间表、责任人。处置方案经镇党委政府审定后,报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三)处置报告(20xx年3月1日至6月12日)。
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建立镇村联合巡查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包村干部责任,发挥村级组织和驻村干部作用,真正做到责任到岗到人,依法依规开展处置工作。20xx年6月12日前完成所有存量问题处置工作并上报处置情况报告.
(四)检查验收(20xx年6月12日至6月30日)。
于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对试点村的检查验收工作,并认真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步全面开展处置工作的建议。20xx年6月12日前向县农房办报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问题处置试点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明确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这一指导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形成如下初步处置措施:。
(一)确定处置的性质及类型。按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中明确的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产业等三类进行处置。一是明确重点整治性质,主要针对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二是经镇城规委会认定严重影响村庄规划、破坏村容村貌和闲置的,一律进行拆除。三是其它构筑物类暂不纳入处置范围。
(二)按时间节点分类处置。一是对20xx年1月1日以前的住宅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产业类等无合法合规手续建设项目的处置,依法完善相关手手续;二是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前的住宅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产业类等无合法合规手续建设项目的处置,按照《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置;三是对20xx年7月3日后的住宅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产业类等无合法合规手续建设项目的处置,实行“零容忍”,一律予以拆除,并要求相关责任人限期复耕。
(三)接是否强占多占、非法买卖等情况进行具体分类处置。1.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建设的住宅类(房屋主体结构安全):一是要结合实际现状,如数据库中为耕地、基本农田,但实际是二调划定不实、现状为非耕地不应按占耕和占用基本农田处置,经依法处置后完善相关手续;二是对于一户多宅将其空闲的住宅进行拆除并复耕,将现有住房依法处置后完善相关手续;三是符合一户一宅但超出《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中规定的面积标准的,若房屋是修建在自然寨子中而不是单独占用大田大坝,房屋本身占地面积不大,坝子只是利用房屋周围的空地进行围合,处罚后补办相关手续;四是对城镇居民和外村村民建房私下买卖的,符合规划的,对买卖双方进行处罚,并依法有偿使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或协议出让)补办相关手续;对规划有严重影响的,必须依法拆除,没有严重影响的依法调规并处罚后补办相关手续;五是对国家干部(离退休干部)非法买卖占耕建房的,经调查属实,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依法没收土地和拆除房屋外,还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管理不严的责任。六是本村村民住房经所在的村(社区)认定为刚性需求、符合一户一宅占耕或占用基本农田建房需依法拆除的镇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委托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对拆除的建筑物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的结果按照建筑物建造成本价的50%子以救助,资金纳入财政统筹解决。试点村要切实保障农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落实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单列、村庄规划预留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空间等措施;完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制度,探索多部门宅基地联审联批机制;落实宅基地管理属地责任,镇政府要依法履行宅基地审批职责,探索建立规范审批管理、简化申报材料、提高审批效率工作机制,为农村村民提供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类(村两委办公房、农村教育设施、养老设施、卫生文化娱乐设施等):一是属于国家投资公益性、基础设施、民生等建设项目,符合规划的由业主方或其主管部门依法补办相关手续,不符合规划的依法调整规划后补办相关手续;二是不属于国家投资的,符合规划的处罚后依法有偿使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或协议出让)补办相关手续,不符合规划的处罚后依法调整规划后补办相关手续。
3.产业类项目:一是对非扶贫建设项目,有发改备案或审批手续且符合规划的,处罚后依法有偿使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或协议出让)补办相关手续;二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和扶贫建设项目并有上级部门明确建设的,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三是将住宅改变为产业(山庄和农家乐)的,应按场所的实际情况界定处理。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是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问题分类处置工作的重要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实施,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严肃工作纪律、细化工作方案、加强沟通协作、齐心协同推进、保障工作经费、形成工作合力、精心组织实施。
(二)明确分工,全面压实责任。
要细化整治责任,将整治任务落实到人。责任人要对整治工作的真实性负责。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措施,并积极协调对接整治工作涉及的户籍、人口统计、项目情况等资料,指导村级开展整治。整治工作中要加强数据管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
(三)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要采取微信、电子屏、海报、展板、横幅、宣传车、群众会、小组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铜仁市锦江流域保护条例》及“八不准”“十个一律”等法规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依法建房、规范建房,从源头上杜绝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批东建西等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并充分了解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法律政策解释和引导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和隐患。同时,设立举报电话(0856-6760151),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对打着专项整治名义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要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
(四)强化监督,注重成果运用。
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镇纪委对整治工作全程进行监督,对整治中故意隐瞒事实、包庇纵容、混淆是非、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通报、约谈等方式处理,对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或故意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十六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对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聚焦国务院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以“六治三清一建”为重点,压实各方责任,整合多种资源,坚决打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这场硬仗。
1.治厕。对国务院大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完成时限,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开展“回头看”,全面排查农村改厕服务不到位、设施破损、账实不符、质量不达标等突出问题,较真碰硬搞整改,确保问题真正解决到位,整改效果落到实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按照“4+n”方式,分类推进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健全“五有”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加快建设农村厕所智能管护系统,推动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设改厕管护服务站2个、粪污处理设施1处,新建农村公厕21座,实现300户以上自然村公共厕所全覆盖。
2.治脏。健全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收运处理体系,加强农村生活垃圾镇级终端处置站建设,推行全域视频监控数字化考核平台。落实《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开展“户分、村收、镇处理”的垃圾收运体系建设试点,力争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100%。全面排查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彻底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等突出问题。
3.治污。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因地制宜采用污水治理模式,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严厉打击超标排污环境违法行为。
4.治乱。集中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坚决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农作物秸秆和农机具、乱贴乱画、乱拉电力通信线路等。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基本拆除村内残垣断壁。
5.治路。全面完成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建设任务。实施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因村施策,基本实现全镇农村通户道路硬化,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问题。
6.治绿。加强街道、庭院和公共场所绿化,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实现三季有花、四季有绿,在村庄规划预留用地的前提下,全镇乡村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争创森林镇、森林乡村。
7.清洁村庄。聚焦村庄环境脏乱差突出问题,以“干干净净迎小康”为主题,持续发起“百镇千村万巷”村庄环境整治行动,深化“三清一改”,确保不漏村、不落户、全覆盖,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推动清洁村庄与美丽乡村建设结合,35%以上的村庄达到省级清洁村庄创建标准。
8.清洁庭院。围绕“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坚持“居室美、庭院美、厨厕美、家风美”标准,巩固拓展美丽庭院创建成果,引导农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发动农民群众主动清洁庭院,农村22%的庭院建成美丽庭院示范户,100%的村庄建有美丽庭院示范户,其中市级美丽乡村示范片区村庄美丽庭院示范户创建率达到50%。
9.清洁田园。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达到100%,推动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设施配建,9月底配建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1%。村内养殖场户无散养乱堆乱排现象。加大国家标准地膜和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推广使用力度。探索建立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储运体系,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10.建立管护长效机制。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管护、村内道路等建管长效机制,确保垃圾清运及时、污水有效处理、厕所和村内道路管护到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网络化管理制度,党员干部分片包街、农民包房前屋后,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
1.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相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压实责任,形成合力,抓好具体任务的组织实施。对措施不力、搞虚假形式主义、劳民伤财无效实施的,依法依规批评问责。
2.强化规划引领。全面完成全镇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具备条件的村庄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实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应纳入村规民约。
3.强化政策支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作为农村补短板主要内容纳入相应规划和政策支持范围,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力度,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资源整理所获土地增值收益,合理确定具体比例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运用市场化手段,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项目库。积极开展村民“一事一议”,引导农民投资投劳,改善村庄环境。
4.强化考核督查。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导机制,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开展抽查暗访,并予以通报。
5.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发动新闻媒体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村庄宣传栏、宣传墙,开展“星级户”评定、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建立信用制度、激励制度,广泛发动农民群众参与村庄环境整治,真正使“自己的家园自己建”成为行动自觉。
6.强化典型示范。健全完善典型培育推广工作机制,总结推广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典型示范案例。积极创建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镇、美丽乡村示范镇、美丽乡村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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