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的读后感(优质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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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的读后感(优质22篇)
时间:2023-12-13 04:54:45     小编:QJ墨客

读后感是在阅读过程中引发的思考和感悟的综合表达。如何在读后感中融入自己的思考和观点?接下来是一些深入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红字的读后感篇一

已婚妇女海斯特为牧师丁梅斯戴尔诞下一女,名为小珠儿。但她从未向众人透露孩子的父亲是谁,而是独自一人承担在胸前纹上红字的耻辱。她的丈夫罗杰为了报复,扮成医生来到他们身边,企图揭露这一秘密。最终牧师决定承担起责任,在邢台前忏悔后死去。

为了保护爱人,海斯特没有抖露他,选择独自承担这一后果。即使被众人的唾弃、鄙夷包围,她也未曾想过让爱人一起承担罪名。她做得一手好针线活,也会打扫来维持生计。她有自己的主见,不会因闲言碎语而自卑。最后爱人不堪活在虚伪的煎熬中,她才劝说爱人坦承罪行,承担责任。

小珠儿是未受教条拘束的孩子,狂野而有个性。同时她又早熟敏感,能发现大人之间的微妙关系。她有着大自然赋予的灵气,调皮而无忧无虑。

道德与良知的约束成为压在他胸口的红字,深嵌入肉、难以清除。他害怕小珠儿,看到医生时心虚、惶恐,因为他不敢面对他们,觉得自己有负于他们。最终他还是选择向众人坦承,展露他的“红字”。

医生被羞耻感激发了恨意和妒意,不再潜心钻研学问,一心想着惩罚与复仇。但他又是矛盾的,他威胁海斯特不能公开自己的丈夫身份,害怕他人的嘲笑。他阻挠海斯特与牧师的逃离,最终震惊于牧师的先行坦白。

从书中我看到了法律教条约束下的爱情,犯罪独自承担的勇敢,煎熬多年坦承的解脱,以及深陷妒恨的执迷。书中有较多抽象的概念、道理,人物对话总是呼告式的口吻。景物和细节描写很丰富,人物的多种特质在心理描写中徐徐展现。故事情节推进不快,但能引起思想上的共鸣。

红字的读后感篇二

血红的字母a,代表着一个众所周知的耻辱,但那挂在胸前的红字,却远远不及烙在内心的红字可怕。

霍桑的《红字》以十七世纪北美清教殖民统治下的新英格兰为背景,描写了一个受到不合理的婚姻束缚了的少妇犯了为清教社会所严禁的通奸罪而被示众、受罚的故事,暴露了当时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社会的冷酷与虚伪。

白兰是整个事件最直接的受害者。她被罚示众,独自承受着来自整个社会的唾骂与讥讽,仍然保守着一个秘密--孩子的父亲是谁。一次又一次被当众xx,作为一个柔弱的需要保护的女性,却把所有的苦难都扛了起来。她一边受前夫阴魂不散的威胁,一边还要担心情人的安全;她一边独自负起抚养珠儿的责任,一边还靠自己的本领生活。作为母亲,她心力交瘁;作为女人,她更是勇敢坚强。

《红字》体现了霍桑思想的矛盾性。一方面,他对白兰与丁梅斯代尔牧师这对情人的不幸遭遇充满同情;另一方面他又认为男女主人公由于人类普遍的弱点而犯下了罪行,理应受到惩罚,通过皈依宗教而获得新生,读后感《《红字》读后感》。因此,他安排了珠儿这个人物。作为白兰和牧师两人不应该产生的的结晶,她就具有双重性格。一开始珠儿代表着白兰出轨的象征,她的举止,她的言行,实际上便是白兰内心深处不愿被宗教礼仪束缚的叛逆感。白兰心里被胸前红字压抑住的冲动,在珠儿身上便完全展现了出来。因此有时珠儿会用手指对母亲胸前的红字指指点点,有时甚至会勒令她戴上红字,实际上只是白兰心中另一个自己在提醒着她不要忘却过去的耻辱。而后来珠儿的转变和好的归宿就是霍桑的另一种心态,只有皈依正统才能获得美好的结局。

在本书中,丁梅斯代尔的自省就是红字压力的体现。虽然他的内心不断受到煎熬,但他仍不愿放弃神职。一直的犹豫不决使他退缩,但那个红字却同样的刻在他心里,以至于心魔折磨着他,几乎把他逼疯了。只有那红色烙印最后的显露,才是他生命与人格的解脱。其实书中把他描写得如何一步步走向灭亡还是有前兆的,因为有时精神上的刺激与压力往往要比肉体表面的可怕地多。

每个人心中都有红字,但有的是正义的声音,有的却是罪恶的谴责。红字就是每个人自己,战胜红字就是面对自己。即使有一天,发现自己走错路了,你也应该转身,大步朝着对的方向去,而不是一直回头怨自己错了,或者一直不敢面对自己的错误。

红字的读后感篇三

《红字》,这部小说的故事情节不复杂。小说开头,叙述了一位女子海丝特·白兰因“通奸”被示众羞辱的场景。海丝特有个私生子,为了情人的荣誉、地位及生命,她却拒不说出孩子的父亲,独自吞下苦难,忍受世人的非难。海丝特出狱后,不自暴自弃,相反,坚持自己的理念,坚强地生活,尽可能地帮助他人,即使得不到感激、回报。海丝特的情人其实是个牧师,叫丁梅斯代尔,是个受尊敬的人,他的布道相当打动人,他一直没勇气承认这份私情,却因此内心比海丝特更痛苦,受了这一折磨,他身体虚弱,布道反而更有感染力。小说的最后,丁梅斯代尔终于道出了这个秘密,随即离世。

名誉、财富、地位让世人眼热,好多人不择手段追求这份世俗的荣耀,一旦成名,围绕这人周围的一切似乎都变得高大、甚至神圣,世面上,也有很多讲述成功的。但成功路上,也伴随着狡诈、欺骗、野蛮的。只有信仰的力量,才能抵御诱惑,让人坚守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准则。你的`好,不需要外来的掌声、羡慕,自己喜欢就是了,大不了,不那么有名、有钱、有地位,一般生活总还过得去,这也是我前封书信讲的要顶天。

一个人要有敢于担当的勇气。有时,在电视上看到媒体批评的官员公然撒谎,不禁替他们难过。人不是神,犯错是免不了的,但用说谎逃避惩罚让人一下子变得猥琐,要做好官,先得做好人。

红字的读后感篇四

作者霍桑深受原罪意识影响。作品常常表现出人皆有罪恶的倾向与希望人心向善的愿望。擅长运用象征、隐喻等艺术手法。这本出版于1850年作品就是作者意识的代表作。全文运用了大量的细节描写(环境/心理)描写和独白讲述了一段新英格兰地区(北美)发生的有关伦理宗教讨论的故事。白兰与牧师的爱情冲破了世俗的束缚(牧师并不知道白兰有丈夫),但女儿的诞生将白兰置于伦理道德谴责的众矢之的,红色的“a”成为了对她不洁身份的强烈精神惩罚,牧师苦于身份地位而选择了隐藏但是看到在人群中被游行示众的白兰和女儿内心受到了强烈的自责。

白兰的丈夫是医生一开始不知牧师就是和白兰偷情的人,但通过诅咒让与自己妻子偷情的人身体虚弱同时在胸前产生血肉的a字。牧师身体的虚弱和工作交集让医生感受到了牧师的秘密同时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发现了牧师胸前的a字这个秘密。但他又通过医术延续着受诅咒者的生命,对其进行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最后是孤独生活7年的白兰在养育女儿,帮助贫苦人的过程中独自思考拥有了更加完善的精神和灵魂,帮助心爱的牧师冲破了精神的枷锁和束缚,实现了对原罪解放。这本书是塑造的环境是极度压抑的,让人读起来就感觉很透不过气。用宗教的口吻去研究宗教的内容去探讨伦理的精神,纵然有很多美好事物的描写但依然很压抑。

作者在最后对爱与恨的讨论是非常棒的“爱与恨,归根结底是不是同一种东西,这是一个值得观察和探究的有趣问题。这两种感情发展到极致时,都意味着亲密无间,心灵相通,使一方依附于另一方,以获取情感与精神生活所需的食粮。一旦爱恋或憎恶的对象不存在了,无论是热情似火的爱人还是恨入骨髓的仇人,都会倍感孤独凄凉。

因此,从哲学角度考虑,爱与恨在本质上似乎是相同的,只是爱碰巧笼罩着天国的光辉,恨则碰巧散发着朦胧可怖的微光。”我认为恨是从爱中产生的,爱而得不到就变得极端成为了恨。在这里佛曾说“一切恩爱会、无常难得久、生世多畏惧、命危于晨露,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但我们终究凡人,又有几人能无忧亦无怖呢。法律、道德、每个人对爱与恨的定义都会不同。但一定是爱,才能让人有力量去冲破原罪,得到解放吧。

红字的读后感篇五

血红的字母a,代表着一个众所周知的耻辱,但那挂在胸前的红字,却远远不及烙在内心的红字可怕,《红字》读后感。

霍桑的《红字》以十七世纪北美清教殖民统治下的新英格兰为背景,描写了一个受到不合理的婚姻束缚了的少妇犯了为清教社会所严禁的通奸罪而被示众、受罚的故事,暴露了当时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社会的冷酷与虚伪。

白兰是整个事件最直接的受害者。她被罚示众,独自承受着来自整个社会的唾骂与讥讽,仍然保守着一个秘密--孩子的父亲是谁。一次又一次被当众xx,作为一个柔弱的需要保护的女性,却把所有的苦难都扛了起来。她一边受前夫阴魂不散的威胁,一边还要担心情人的安全;她一边独自负起抚养珠儿的责任,一边还靠自己的本领生活。作为母亲,她心力交瘁;作为女人,她更是勇敢坚强。

《红字》体现了霍桑思想的矛盾性。一方面,他对白兰与丁梅斯代尔牧师这对情人的不幸遭遇充满同情;另一方面他又认为男女主人公由于人类普遍的弱点而犯下了罪行,理应受到惩罚,通过皈依宗教而获得新生,读后感《红字》读后感》。因此,他安排了珠儿这个人物。作为白兰和牧师两人不应该产生的的结晶,她就具有双重性格。一开始珠儿代表着白兰出轨的象征,她的举止,她的言行,实际上便是白兰内心深处不愿被宗教礼仪束缚的叛逆感。白兰心里被胸前红字压抑住的冲动,在珠儿身上便完全展现了出来。因此有时珠儿会用手指对母亲胸前的红字指指点点,有时甚至会勒令她戴上红字,实际上只是白兰心中另一个自己在提醒着她不要忘却过去的耻辱。而后来珠儿的转变和好的归宿就是霍桑的另一种心态,只有皈依正统才能获得美好的结局。

在本书中,丁梅斯代尔的自省就是红字压力的体现。虽然他的内心不断受到煎熬,但他仍不愿放弃神职。一直的犹豫不决使他退缩,但那个红字却同样的刻在他心里,以至于心魔折磨着他,几乎把他逼疯了。只有那红色烙印最后的显露,才是他生命与人格的解脱。其实书中把他描写得如何一步步走向灭亡还是有前兆的,因为有时精神上的刺激与压力往往要比肉体表面的可怕地多。

每个人心中都有红字,但有的是正义的声音,有的却是罪恶的谴责。红字就是每个人自己,战胜红字就是面对自己。即使有一天,发现自己走错路了,你也应该转身,大步朝着对的方向去,而不是一直回头怨自己错了,或者一直不敢面对自己的错误.

红字的读后感篇六

《红字》是我许久以后遇到的一本振奋人心的好书,因为文化风俗的差异,对外国的名著一直带着一种似是而非的解读,因此也就显得不伦不类。但是,美国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红字》却是一本比较容易读懂的书,因为它更是关于人性的。

《红字》讲述了17世纪清教殖民统治下,在波士顿发生的一个恋爱悲剧。女主人海丝特·白兰以为丈夫在海难中已经遭遇不幸。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然而,在众人鄙视的目光中,白兰始终独自承担着所谓的"耻辱"与"罪恶",她不断热心接济和帮助别人,最终赢得了人们的尊敬,而经过多年的窥探,她的丈夫罗杰也认定了"道德伟大"的丁梅斯代尔牧师就是那个隐藏的同犯。于是他千方百计地接近牧师,旁敲侧击,冷嘲热讽,不停地在精神上对牧师进行折磨。最终,牧师被白兰的勇敢所感染,决定和她以及小珠儿一起离开这个地方。然而,牧师病情加重,在他生命的最后,他勇敢的走向了曾经白兰受罚的邢台,坦诚他所认为的"罪"。

海丝特·白兰,勇敢者,凭借爱情与其坚毅赢得生之希望,她对爱人的守望,对爱情那清晰明了的坚持,永不背叛。虽然她无法摆脱强加在她身上的耻辱,但她内心深处的感情却敬请澎湃,无法遏制。她认为追求爱情是自然的事,是人的本性,与社会、宗教、道德无关。"正是因为她和丁梅斯代尔先生的爱情,使她能够在众人的'白眼中坚守下来。

红字的读后感篇七

《红字》是我许久以后遇到的一本振奋人心的好书,因为文化风俗的差异,对外国的名著一直带着一种似是而非的解读,因此也就显得不伦不类。但是,美国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红字》却是一本比较容易读懂的书,因为它更是关于人性的。

《红字》讲述了17世纪清教殖民统治下,在波士顿发生的一个恋爱悲剧。女主人海丝特・白兰以为丈夫在海难中已经遭遇不幸。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然而,在众人鄙视的目光中,白兰始终独自承担着所谓的"耻辱"与"罪恶",她不断热心接济和帮助别人,最终赢得了人们的尊敬,而经过多年的窥探,她的丈夫罗杰也认定了"道德伟大"的丁梅斯代尔牧师就是那个隐藏的同犯。于是他千方百计地接近牧师,旁敲侧击,冷嘲热讽,不停地在精神上对牧师进行折磨。最终,牧师被白兰的勇敢所感染,决定和她以及小珠儿一起离开这个地方。然而,牧师病情加重,在他生命的最后,他勇敢的走向了曾经白兰受罚的邢台,坦诚他所认为的"罪"。

海丝特・白兰,勇敢者,凭借爱情与其坚毅赢得生之希望,她对爱人的守望,对爱情那清晰明了的坚持,永不背叛。虽然她无法摆脱强加在她身上的耻辱,但她内心深处的感情却敬请澎湃,无法遏制。她认为追求爱情是自然的事,是人的本性,与社会、宗教、道德无关。"正是因为她和丁梅斯代尔先生的爱情,使她能够在众人的白眼中坚守下来。

可以说,海斯特・白兰包含了作者所理解的完美女性的一切优秀品质。读这篇小说时,我情不自禁的把她和夏洛蒂・勃朗特笔下的简爱做一番对比。她们都是女性中最具有独立人格的人,虽然海斯特・白兰的坚强掩埋在了她的柔弱与,美丽之下,但这份光芒永不会消散。

丁梅斯代尔是无形的红字。与海丝特相比,他显得怯懦,但这是他受宗教束缚弥重的结果。他并非不想公开仟悔自己的"罪孽",但他的这种愿望过多地同"赎罪"'内省"等宗教意识纠缠在一起,因此行动上也只能处处受其局绊。他既要受内心的谴责,又要防外界的窥测;他明明有自己的爱,却偏偏要把这种感情视同邪魔。他在痛苦中挣扎了七年,最终虽然以袒露胸膛上的"罪恶"烙印,完成了道德的净化与灵魂的飞升,但他始终没再气承认自己爱的正当,更谈不到与旧的精神体系彻底决裂,与海丝特相比,似乎更加映衬出后者的高大。

这仅仅是一本书的简介,因为笔者实在是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仅仅用来抛砖引玉,将《红字》介绍给大家。

红字的读后感篇八

疫情期间在家无聊读了很多书,我觉得没事了读读书能让我们变得更好,今天我们就说说红字这本书。

《红字》是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创作的长篇小说。发表于1850年。《红字》讲述了发生在北美殖民时期的恋爱悲剧。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嫁给了医生奇灵渥斯,他们之间却没有爱情。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然而白兰坚贞不屈,拒不说出孩子的父亲。小说惯用象征手法,人物、情节和语言都颇具主观想象色彩,在描写中又常把人的心理活动和直觉放在首位。因此,它不仅是美国浪漫主义小说的代表作,同时也被称作是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篇。

小说以两百多年前的殖民地时代的美洲为题材,但揭露的却是19世纪资本主义发展时代美利坚合众国社会典法的残酷、宗教的欺骗和道德的虚伪。主人公海丝特被写成了崇高道德的化身。她不但感化了表里不一的丁梅斯代尔,同时也在感化着充满罪恶的社会。

读了这本小说能让我感到当时社会的黑暗,更能理解现在生活美好的来之不易。

红字的读后感篇九

纳撒尼尔·霍桑是美国19世纪影响最大的浪漫主义小说家和心理小说家。182017年7月4日出生于马萨诸塞州塞勒姆镇一个没落的世家。他的祖辈之中有人曾参与清教徒迫害异端的事件,为著名的1692年“塞勒姆驱巫案”的3名法官之一。这段历史对霍桑的思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霍桑的父亲是一名船长,在他4岁时去世。1821年霍桑在亲戚资助下进入博多因学院,同学中有诗人朗费罗与后来当选为总统的皮尔斯等。1825年大学毕业,回到塞勒姆镇,从事写作。他曾匿名发表长篇小说《范肖》(1828)和几十个短篇作品,陆续出版短篇小说集《古宅青苔》(1843)、《雪影》(1851)等,逐渐得到重视和好评。

1836年和1846年霍桑曾两度在海关任职,1841年曾参加超验主义者创办的布鲁克农场。他于1842年结婚,在康科德村居住,结识了作家爱默生、梭罗等人。1848年由于政见与当局不同,失去海关的职务,便致力于创作活动,写出了他最重要的长篇小说《红字》(1850)。这部作品以殖民地时期新英格兰生活为背景,描写一个受不合理的婚姻束缚的少妇犯了为加尔文教派所严禁的通奸罪而被示众,暴露了当时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地社会中的某些黑暗。作者细致地描写了经过长期赎罪而在精神上自新的少妇海斯特·白兰,长期受到信仰和良心的责备而终于坦白承认了罪过的狄姆斯台尔牧师,以及满怀复仇心理以至完全丧失人性的白兰的丈夫罗杰,层层深入地探究有关罪恶和人性的各种道德、哲理问题。小说以监狱和玫瑰花开场,以墓地结束,充满丰富的象征意义。

作为霍桑的代表作,《红字》最典型的体现了霍桑对待清教有着矛盾性这一特征。在这部作品中,他塑造了一个坚定而具有神奇般个性的女性——海斯特·白兰,由于和牧师丁梅斯代尔通奸,受到清教教会的谴责。她胸前被佩以红字“a”做为惩罚并当众受到辱骂和羞辱。红字“a”针针扎进了海斯特·白兰的心里,即使“把那个记号遮起来”,红字“a”是罪与罚的证明,是一个女人恶的体现。为了获得新生,海斯特·白兰公开承认了自己的罪行,携带女儿在郊外的一间孤僻的茅屋里开始了“殉道”般漫长的救赎之路。在霍桑看来,海斯特·白兰是有罪的,她犯了当时社会所不能容忍的通奸罪,但更关键的是她的欺骗罪,她和齐灵沃斯达成了一种交换,即齐灵沃斯不再问孩子的父亲是谁,她也不向牧师暴露齐灵沃斯的真实身份。这样的手段是值得怀疑的,尽管是为了爱。海斯特·白兰的初衷是为了保护牧师丁梅斯代尔,但也给他带来了更大的痛苦。而她努力用自己的善行弥补自己的过失,以至于许多妇女向她倾诉自己内心的秘密,寻求安慰和忠告。“清教主义者认为,人拥有一种趋向于德性的自然倾向,不过,只有通过了某种‘训练’,人们才能可能达到德性的完美。”海斯特·白兰正是通过这种“训练”努力用自己的善行弥补所犯下的罪,“最终净化了她的灵魂”,“并造就出一个比她失去的更纯洁,更神圣的灵魂”。红字也不再是受辱和犯罪的耻辱火印,而是激励精神复活的标志和象征。

霍桑将海斯特追求自然人利益的思想表现得淋漓尽致。在海斯特看来,追求爱情这是个人的事,与社会、道德、宗教无关。所以她形式上虽然接受了惩罚胸前佩带红色a字,而在思想上却“没有接受惩罚她的那些社会道德规范”。而且这一罪之罚的形式标志a字也被她绣得光彩夺目,并成为“她进入别的女人不敢涉足的领域的通行证”。

《红字》中丁梅斯代尔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人物。作为牧师,却于海斯兰·白兰有了私情,这对于上帝的道德观是一种背叛,更重要的是他没有承认罪行的勇气,当海斯特·白兰独自站在刑台上被人羞辱责骂,他却高高站在露天看台,笼罩在所有人的信任与崇拜下。为了保住地位和名声,他成了隐秘的罪人。他在欺骗了所有人以至于上帝之后,竟然继续从事牧师的工作,不能不说是对公众的不负责和对上帝的亵渎。在这种情况下,他选择了自我惩戒:用血淋淋的鞭子抽打自己,绝食反省悔悟,私下在自己的胸口烙上火红的红字“a”,“声音里已经含有一种忧郁预示着颓废的趋势了”,再加上齐灵沃斯把一个丈夫忌妒时的愤怒全部发泄在丁梅斯代尔身上,丁梅斯代尔的精神和肉体都濒于崩溃的边缘,并终于走向刑台,在荣誉的顶峰,彻底坦白了自己,用最后一口气展示了胸口上的红字,倒在海斯特·白兰的怀抱里,从此也就从那个解不开的结中解脱了出来。霍桑让丁梅斯代而受到了长达七年的灵与肉的折磨,这比公开受罚更为残忍。从这一点来看,丁梅斯德已成为清教教义的工具。霍桑想要表明为实现生命的意义的不朽是要做出相应的努力的,从而才能使无依的灵魂和有罪之身获得精神上的安定和肉体上的愉悦。

红字的读后感篇十

我想看一下海丝特到底持着什么样的感情,拥有怎样的坚韧品质才挺住了众人的流言蜚语。我们都知道舆论的传播和扩散对一个人的伤害是巨大的,何况是在那个年代的美国,可想而知一个单身妈妈所遭受的巨大压力。

这本书是霍桑的代表作,书中大量的心理暗示,环境描写都表现了霍桑的思想与艺术特色。

例:她感受到的另一种特殊的痛苦是陌生人的凝视;这个崭新的生活像在残壁断垣上的青苔靠着腐质废料养育自己;不管一个人犯了什么过失,没有别的暴行比不准罪人因羞愧而要隐藏自己的脸孔更为险恶凶残的了;她是一个热情奔放容易冲动的女人,现在她竭力使自己坚强起来,以应付公众用形形色色的侮辱向她发泄愤懑,抵御投向她的匕首和毒箭......

太多了,书中的这些心理暗示也好环境描写也罢,每一句话都要反反复复仔仔细细通透的读懂,如果略过这些精彩的描写,只看故事概括的话,可能会局的自己在看两男争一女的言情小说,当然书中也描写了爱情,我觉得这大概也是一段绝佳的爱情故事。

例:就这样,海丝特,我把你拽进了我的心,拽进了我心房的最深处,想用你在那里产生的温暖来温暖你;“我们不要往后看,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我们何必对它恋恋不舍”(下面这一段是我特别喜欢的,我觉得可能是“全世界背叛我都无所谓,只要你——”这种桥段的鼻祖)全世界都对她蹙眉而视——漫漫七年,全世界都对这个孤寂的妇人蹙眉而视——可是她忍受了这一切,甚至从来没有一次掉转开她那坚定而忧伤的目光。上天也同样对她蹙眉而视,但她挺了过来,没有死。然而,这个苍白的、衰弱的、有罪的和伤心地男人的皱眉,却是海丝特所忍受不了的,会使她没法活下去!

这大概是对爱情的最好的描写了,我不管别人怎么看我,过的怎么样。只要你过的开心,那就好了。我觉得海丝特这个女人是一个感情特别强烈的人,但她坚韧,隐忍。

例:人性中值得称道的是,除非膨胀的私心大行其道,爱总比恨要来得容易。恨,若不是原来的敌意不断受到新的刺激而阻碍其变化的话,假以时日和耐心,甚至会变成爱;当一个女人遭遇和长期忍受了一场非同寻常的严酷经历时,女性的性格和形体常常要发生这般剧烈的变化,这是命运使然。如果她只有柔情,她就会死去。如果她幸存下来,那这种柔情不是从她身上给挤压出去,就是深深地碾进她的内心,永远不再显露,两者外表的样子是相同的,只是后者在理论上更切合实际......

这些大概就是我要反复的阅读上好几遍的原因吧,总怕漏掉什么,感觉就是有一个标点没有看到都会觉得是一种罪过。当然有些夸张的成分,不过还是觉得需要认认真真的反复看才会有更大的收获。而且书中有些句子真的很晦涩,读起来很费力。

我觉得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人物在书中承上启下,就是珠儿。书中多次描写她像是一只误入凡间的精灵,也说她像是调皮捣蛋的恶魔。但我觉得她像是天使,拥有通透是我灵魂和双眼。

例:“这条伤心的小溪说些什么呀,妈妈?”她问道。“要是你有你自己的忧伤,那么小溪会告诉你它的忧伤!”“你应该搜集你自己的阳光,我可没有阳光给你”......

再说说男主角。那个人人尊重的年轻牧师——阿瑟·丁梅斯代尔。

我觉得他一定是特别优秀,他别有美丽的人,才可以让如此优秀的女子深深的迷恋上他,并做了违反道德并深受侮辱的事情。那个时代的牧师,一定是博学渊源并拥有聪明才智的人。但,也是因为他的胆小懦弱,放不下牧师高贵的身份而造成悲剧。不过即使他欺骗了众人,在最后的时候依然有人敬畏他。我不知道这归功于牧师的为人,学识,真诚,善良。还是归功于他的......

例:他的身体在向前移动,有一种不同寻常的力量在推动他前进。但是他的心灵在哪里呢?在他的内心深处,他正忙碌地进行着超自然的活动,在整理他即将发表的一系列庄严的思想,因此,他对于周围的一切,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不理不睬、不知不晓,但这精神因素把他虚弱的身躯提升了起来,带着他往前走,感觉不到它的重量,而且把它变成像自身一样的精神力量。具有超凡智力,乃至发展成一种病态的人,往往拥有一种偶见的巨大力量,即把许多日子的生命凝聚于一时,而在随后的许多天离却生气荡然,活力全无。

死亡是一个既定的目标,不需乞求,也无法回避。

整本书的高潮应该是在最后了,牧师布道,然后红字被揭露。作者最后所写的两座坟墓,我觉得应该是海丝特和牧师的,如果真是这样,那也不得不说海丝特直到死也卑微的爱着牧师。然后就结束了。我看完的时候是在高英课上,然后心里一阵唏嘘,又不知说些什么。就这样吧。

红字的读后感篇十一

《红字》是美国作家纳萨尼尔·霍桑的代表作。它以十七世纪北美殖民统治下的新英格兰为背景,初读此书,并未觉得它主讲一个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而是深深折服于作者对人性的刻画,人物的塑造,及心理的描写。四个主要人物形象生动而鲜活,给人强烈的震撼,感慨颇多。因此,引发一些思考。谨以此文诉说交流,并诚挚向大家推荐此书。

彰显人性的光辉。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一个出身英国破落贵族家庭的美丽女子,却嫁给了一个畸形的年老学者。她在丈夫生死不明时,与一个牧师相爱并产下一女婴,因而为清教教义所不容。她被投放监狱甚至被判有罪,令她在刑台上站立三小时当众受辱,并终身佩戴一个红色字母a作为惩戒。当局一再逼迫她说出同犯,但她断然拒绝,并独自一人受着惩罚,独自抚养孩子长大。

首先,看到这里,会感叹她对于不合理婚姻制度的反抗,震撼于她的伟大爱情。或许,当一个女人爱到骨髓时也就是她会为此付出一切之时,可以用自己柔弱的身躯保护自己所爱之人,不惜牺牲一切也可以为之忍受一切并甘之如饴。而在这种牺牲里,她不在乎世俗的眼光,不计较利益的得失,彰显出真正的伟大和高贵。

然而我并不认为作者意在强调爱情的动人,我更相信他着重于剖析人性的美丑。

她是一个了不起的女人,我甚至找不出一个合适的词来形容她,但她真实的给我强烈的震撼,从未有过的震撼。在灾难性的惩罚面前,她不逃避也不用软弱去博取同情,她只是默默承受,即使这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那么残忍。她并没有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去自杀,对于中国传统女性来说可能会倾向于这种极端的方式,因为羞愧而放弃自己的人生,妄想用死亡去结束这丑闻似的人生污点。她只是淡然接受着那些惩罚,继续追求自由幸福,高贵的不可侵犯地去俯视那些所谓的清教徒。

但还是很不幸,她是一个喜欢归罪于自己的人。当一个原本无罪的人,在这种畸形的社会里生活久了,也就生出了要强迫自己去相信自己是世界上最为罪孽深重的人。而此时,争取美好的爱情似乎变成一种错误。自由,被戴上了罪孽的镣铐,不堪重负。但这不正是说明她的良知还完好无损么,不像有些人身负罪孽还恬不知耻的活着。

作为一个女人,一个母亲,她更是了不起。她倾尽所有购得的唯一财富就是她的孩子——珠儿。她爱珠儿,珠儿也就是她对美的追求。只是,她善良的心还在担心那莫须有的罪恶会降临在她的孩子身上。她因为爱去赎罪,服务社会公益,尽管那些人接受她的帮助却毫不感恩,她也坚持了下去。

真正的殉道者。

阿瑟·丁斯梅代尔,怎么形容这样一个年轻有为的牧师,同样是一个殉道者,敢爱却不敢承认的懦夫。他是个纠结矛盾的人,有点可悲,但总体来说是个好人。他在痛苦中挣扎,消耗着自己的生命,辛苦的扮演着“圣人”和“罪人”的双重角色。艰难的在识人不清时坚守内心的秘密,不敢公开自己的罪行却终生受着内心的煎熬。但,出于他的角度考虑,我想我们应该理解他,就像作者说的“信仰既支持了他,又把他囚禁在铁笼里。”

“罪孽一旦在人的灵魂中造成一个罅隙,今生今世也便难以弥合。”是的,就是那样不可磨灭的留下永恒的印记,去惩罚犯错的人们,无论是从身体还是心里都不能逃脱,那些魔掌将永远缠绕着不安的灵魂。而罪孽,至死都不会因为救赎而消失。只是很可惜,还是有人以这种极端的方式来寻求解脱。

疯狂的复仇者。

老学者罗杰·齐灵沃斯,这个真正邪恶的人让人不寒而栗。原本是一个有思想,博览群书有求知欲的老朽学究,却因为仇恨而走向罪恶的深渊。那仇恨化身的邪恶完全使他的博学成了凶器,也因为仇恨而使那些因博学而生的美好品质走向了另一个极端——疯狂。

对他,我只是觉得可怜,更可惜。即使他本身是个无趣的人,但博学而平和,睿智而可敬,却因为仇恨而变得面目全非,变得邪恶,可憎,变得极端,阴暗,疯狂。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悲剧。

“自然人”。

小珠儿,美丽可爱的小精灵,简直是一个无法想象的存在,灵动聪慧的令人恐惧。正因为不知该如何形容她的存在,故且称为“自然人”。而由此,我想起《边城》中的翠翠,她的自然,她的宁静,与珠儿仿若两极却又有共通之处。

故事有一个些许凄凉但具真实感的落幕。牧师的死,齐灵沃斯的死,一切因果循环,有因必有果。或许,善良的人才真的能得到善终。

而海斯特的回归,继续用她的善良,帮助别人。她因苦难而坚强理智偏执,甚至无法形容她的思维行为模式,没有办法洞悉她这样一个传奇又极具魅力的奇女子。她是作者极力宣扬的美的化身。而这个“红字”,它到底又代表了什么,我还是不能给出一个确定的答案。是爱情的炽热燃烧,是牺牲的热血,又或是,不安灵魂的烙印?这不确定的答案,或许才是它永恒的生命力所在。我们,只要从中得到自己的启发就好。

红字的读后感篇十二

19世纪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红字》是一部比那些大部头小说显得短小的多的长篇小说,但它同样具有大部头小说所具有的震撼人心的效果,以及高超的艺术造诣,堪称经典名著中的典范作品。

这是一部关于灵魂的小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灵魂,但有的人维护着灵魂,有的人损害着灵魂,有的人丢失了灵魂,于是这个世界充满了千姿百态的人生和人的故事。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胸前佩戴着烙有灵魂耻辱的红字——大大的一个a。在倍受折磨的道德鞭笞下,进行着灵魂的救赎。但她是一个不屈于命运的女人,在她的一生中充满了对命运的蔑视。她怀疑这世俗道德的合理性,但同时又矛盾的意识到灵魂的邪恶,人性的复杂可见一斑。这种宗教的感情纠葛,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很难理解,我就是这样一个无法理解的人。宗教已经是西方人生活的一部分,离开宗教的生活,一定是很痛苦的。但我没有宗教经验,所以根本无法体会主人公的心理。这也是我理解小说的障碍,但我却是没办法去克服。

小说还表达了人要获得自由和解放就要去斗争的思想,这在海斯特·白兰的身上得到了体现,她一直抗拒着悲惨的命运,心里充满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满了无私的爱,这是难能可贵的一种精神。因为这样她才成为一个高尚的人,受到了人们的尊敬,从而洗刷了身上的耻辱,而那个红字也成了高尚的象征。在这里作家是和传统道德做着挑战,他把世俗道德拿出来进行了解剖,让读者不得不重新审视我们道德标准的合理性,以及其中最见不得人的阴暗面。这就是这部名著最耀眼的地方和流芳百世的原因。

小说中另一个主人公丁梅斯代尔牧师,是受宗教迫害最苦的人,为了救赎自己的灵魂,这个可怜的人受尽了精神的折磨,在自己的胸口用烙铁烙了一个红字,用来谴责自己,最后在无法忍受的精神压力下悲惨的死去,成为人类社会虚伪道德的牺牲品。人类的历史很短,但用各种名义迫害人的历史却很长,西方的宗教就是这样,看似光明,给人希望,但实际是残害人的工具,宗教的邪恶由此一斑。从丁梅斯代尔身上也表现了人在面对强大压迫下的软弱的一面,这是造成悲剧的根源之一。

他们的女儿小珠儿展现了儿童的天性,这是世间最美好的东西,人的天性本该如此,这才是人的本来面目,然而我们用自己创造的那些教条,那些戒律,把自己变成了精神的奴隶,失去了人的本性,从而无比的痛苦,无可奈何地活在这个本应该是充满快乐的世界。这是我们必须反思的事,否则人的痛苦会延续下去。

反面人物齐灵渥斯是个没有灵魂的家伙,它本做一个可以宽容一切的人,因为他是有理由这样做的,但他没有。他不仅成为把海斯特·白兰推向了悲惨命运境地的罪魁过手,而且他不为自己的过错反省,去宽恕他人,却充满了仇恨,毒化了自己的灵魂,成为了一个最肮脏卑劣的人。这是一个被魔鬼占据了心灵的人。人如果心中只有仇恨,那么他的灵魂一定充满邪恶。

霍桑用他精湛的艺术手法剖析着人的内心世界,展现着人内在世界的秘密,这是小说永恒的魅力所在。

读《红字》让我感受到了压抑后的平静,痛苦后的快乐。

红字的读后感篇十三

本想好好读完小说《红字》的英文版,可是作者霍桑在书中运用了大量的象征意,不免有些晦涩难懂。再者,我英语词汇本来就有所哦欠缺,所以这本小说读来可谓是异常艰辛。所以在读了一部分英文之后,我果断放弃了英文版著作,找来中文版小说,一睹为快。

刚看到这本书书名的英文注释,我就觉得有一丝疑惑,为什么“红字”不直接译为“theredletter”,反而取了“thescarletletter”?翻开书来,浅浅读来,就会知道到:红字,即“a”字。通奸罪(adultery)、能干的(able)、可敬佩的(admirable)、爱情(amorous)、天使(angel)艺术(art)、前进(advance)、美国(america)。红字“a”在这个故事里有着如此不同的意思,他在霍桑的笔下蠢蠢欲动。这就是象征性小说的魅力。每个人能看到自己想看的。

为“恶”的一面,她的灵魂的净化又是霍桑竭力推崇的道德行为。霍桑是矛盾的,一方面他同情海斯特和梅斯代尔的遭遇,一方面他又认为他们犯了错就必须得到惩罚。小说中弥漫着的“原罪论”思想,禁欲主义剥夺了爱的权力。

小说中的人物都富于了象征意义,珠儿也是作者寓于象征意味的主要人物。珠儿是海丝特和梅斯代尔牧师的女儿。海丝特给她取名珠儿。因为在海丝特的眼里。珠儿是纯洁的.是强烈的激情碰撞后产生的爱情结晶。是支撑她面对冷漠现实的精神支柱。是一块值得她倾其所有而换得的无价之宝。倒并不是这个名字表达了她的相貌.她绝对没有珍珠的“那种恬静的洁白与淡泊的光泽”。从表面上看,珠儿是罪恶的小妖精,是罪恶的标志和产物。但是,珠儿更会让人联想到美好与纯洁,她体形完美,生机盎然,浑身散发着美丽的光环。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

小说还表达了人要获得自由和解放就要去斗争的思想,这在海斯特的身上得到了体现。她一直抗拒着悲惨的命运,心里充满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满了无私的爱,这是难能可贵的一种精神。因为这样她才成为一个高尚的人,受到了人们的尊敬,从而洗刷了身上的耻辱,而那个红字也成了高尚的象征。

我觉得红字“a”对于不同的人来说代表着不同的涵义,这不同涵义的取向最终取决于一个人的心态,一个人对待生活的态度。胸前的红字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那刻在内心的红字。有时个人定位和如何对待他人的眼光可以决定一个人的一生,在必要的时候打破常规,大胆质疑世俗道德的合理性有时也推动着人性的发展。

作品的最后,在海斯特和丁梅斯代尔合用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一片墓地上,刻着血红的a字。”这句话不可谓不意味深长。

红字的读后感篇十四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这是一部比那些大部头小说显得短小的多的长篇小说,但它同样具有大部头小说所具有的震撼人心的效果,以及高超的艺术造诣,堪称经典名著中的典范作品。

这是一部关于灵魂的小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灵魂,但有的人维护着灵魂,有的人损害着灵魂,有的人丢失了灵魂,于是这个世界充满了千姿百态的人生和人的故事。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胸前佩戴着烙有灵魂耻辱的红字――大大的一个a。在倍受折磨的道德鞭笞下,进行着灵魂的救赎。但她是一个不屈于命运的女人,在她的一生中充满了对命运的蔑视。她怀疑这世俗道德的合理性,但同时又矛盾的意识到灵魂的邪-恶,人性的复杂可见一斑。这种宗教的感情纠葛,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很难理解,我就是这样一个无法理解的人。宗教已经是西方人生活的一部分,离开宗教的生活,一定是很痛苦的。但我没有宗教经验,所以根本无法体会主人公的心理。这也是我理解小说的障碍,但我却是没办法去克服。

红字的读后感篇十五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_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_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海丝特_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红字是不朽的作品,历史背景虽然和中国没有丝毫联系,但是任何的好的作品都可以跨越种族和历史,而被世人所爱。

很多人认为红字是爱情故事,当然这是个关于爱情的故事,但是我认为霍桑只是把他的追求,他的思想,他的情感溶在那个故事里而已。

红字的读后感篇十六

这是一部比那些大部头小讲显得短小的多的长篇小讲,但它异样具有大部头小讲所具有的震撼人心的效果,以及高明的艺术造诣,可谓经典名著中的模范作品。

这是一部关于灵魂的小讲,每团体都有本人的灵魂,但有的人维护着灵魂,有的人损害着灵魂,有的人丧失了灵魂,于是这个世界充溢了千姿百态的人生和人的故事。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胸前佩戴着烙有灵魂羞耻的红字——大大的一个a。在倍受折磨的品德鞭笞下,停止着灵魂的救赎。但她是一个不屈于命运的女人,在她的终身中充溢了对命运的藐视。她疑心这世俗品德的合感性,但同时又矛盾的认识到灵魂的罪恶,兽性的复杂可见一斑。这种宗教的感情纠葛,关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讲很难了解,在下就是这样一个无法了解的人。宗教曾经是东方人生活的一局部,分开宗教的生活,一定是很苦楚的。但在下没有宗教经历,所以基本无法领会主人公的心思。这也是在下了解小讲的妨碍,但在下却是没方法去克制。

小讲还表达了人要取得自在和束缚就要去妥协的思想,这在海斯特·白兰的身上失掉了表现,她不断顺从着凄惨的命运,心里充溢了对美妙生活的向往,充溢了无私的爱,这是不足为奇的一种肉体。由于这样她才成为一个崇高的人,遭到了人们的尊崇,从而洗刷了身上的羞耻,而那个红字也成了崇高的意味。在这里作家是和传统品德做着应战,他把世俗品德拿出来停止理解剖,让读者不得不重新审视俺们品德规范的合感性,以及其中最见不得人的阴暗面。这就是这部名著最耀眼的中央和名垂青史的缘由。

小讲中另一个主人公丁梅斯代尔牧师,是受宗教虐待最苦的人,为了救赎本人的灵魂,这个不幸的人受尽了肉体的折磨,在本人的胸口用烙铁烙了一个红字,用来谴责本人,最初在无法忍耐的肉体压力下凄惨的死去,成为人类社会虚假品德的牺牲品。人类的历史很短,但用各种名义虐待人的历史却很长,东方的宗教就是这样,看似黑暗,给人希望,但实践是摧残人的工具,宗教的罪恶由此一斑。从丁梅斯代尔身上也表现了人在面对弱小压榨下的脆弱的一面,这是形成喜剧的本源之一。

他们的女儿小珠儿展示了儿童的天分,这是人间最美妙的东西,人的天分本该如此,这才是人的原本面目,但是俺们用本人发明的那些教条,那些戒律,把本人变成了肉体的奴隶,得到了人的本性,从而无比的苦楚,迫不得已地活在这个本应该是充溢高兴的世界。这是俺们必需反思的事,否则人的苦楚会延续下去。

背面人物齐灵渥斯是个没有灵魂的家伙,它本做一个可以宽容一切的人,由于他是有理由这样做的,但他没有。他不只成为把海斯特·白兰推向了凄惨命运地步的罪魁过手,而且他不为本人的差错反省,去饶恕别人,却充溢了仇恨,毒化了本人的灵魂,成为了一个最龌龊卑鄙的人。这是一个被魔鬼占据了心灵的人。人假如心中只要仇恨,那么他的灵魂一定充溢罪恶。

美国作家霍桑用他精深的艺术手法分析着人的内心世界,展示着人内在世界的机密,这是小讲永久的魅力所在。

读《红字》让在下感遭到了压制后的宁静,苦楚后的高兴。

红字的读后感篇十七

这是一部比那些大部头小说显得短小的多的长篇小说,但它同样具有大部头小说所具有的震撼人心的效果,以及高超的艺术造诣,堪称经典名著中的典范作品。

这是一部关于灵魂的小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灵魂,但有的人维护着灵魂,有的人损害着灵魂,有的人丢失了灵魂,于是这个世界充满了千姿百态的人生和人的故事。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胸前佩戴着烙有灵魂耻辱的红字——大大的一个a。在倍受折磨的道德鞭笞下,进行着灵魂的救赎。但她是一个不屈于命运的女人,在她的一生中充满了对命运的蔑视。她怀疑这世俗道德的合理性,但同时又矛盾的意识到灵魂的邪恶,人性的复杂可见一斑。这种宗教的感情纠葛,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很难理解,我就是这样一个无法理解的人。宗教已经是西方人生活的一部分,离开宗教的生活,一定是很痛苦的。但我没有宗教经验,所以根本无法体会主人公的心理。这也是我理解小说的障碍,但我却是没办法去克服。

小说还表达了人要获得自由和解放就要去斗争的思想,这在海斯特·白兰的身上得到了体现,她一直抗拒着悲惨的命运,心里充满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满了无私的爱,这是难能可贵的一种精神。因为这样她才成为一个高尚的人,受到了人们的尊敬,从而洗刷了身上的耻辱,而那个红字也成了高尚的象征。在这里作家是和传统道德做着挑战,他把世俗道德拿出来进行了解剖,让读者不得不重新审视我们道德标准的合理性,以及其中最见不得人的阴暗面。这就是这部名著最耀眼的地方和流芳百世的原因。

小说中另一个主人公丁梅斯代尔牧师,是受宗教迫害最苦的人,为了救赎自己的灵魂,这个可怜的人受尽了精神的折磨,在自己的胸口用烙铁烙了一个红字,用来谴责自己,最后在无法忍受的精神压力下悲惨的死去,成为人类社会虚伪道德的牺牲品。人类的历史很短,但用各种名义迫害人的历史却很长,西方的宗教就是这样,看似光明,给人希望,但实际是残害人的工具,宗教的邪恶由此一斑。从丁梅斯代尔身上也表现了人在面对强大压迫下的软弱的一面,这是造成悲剧的根源之一。

他们的女儿小珠儿展现了儿童的天性,这是世间最美好的东西,人的天性本该如此,这才是人的本来面目,然而我们用自己创造的那些教条,那些戒律,把自己变成了精神的奴隶,失去了人的本性,从而无比的痛苦,无可奈何地活在这个本应该是充满快乐的世界。这是我们必须反思的事,否则人的痛苦会延续下去。

反面人物齐灵渥斯是个没有灵魂的家伙,它本做一个可以宽容一切的人,因为他是有理由这样做的,但他没有。他不仅成为把海斯特·白兰推向了悲惨命运境地的罪魁过手,而且他不为自己的过错反省,去宽恕他人,却充满了仇恨,毒化了自己的灵魂,成为了一个最肮脏卑劣的人。这是一个被魔鬼占据了心灵的'人。人如果心中只有仇恨,那么他的灵魂一定充满邪恶。

美国作家霍桑用他精湛的艺术手法剖析着人的内心世界,展现着人内在世界的秘密,这是小说永恒的魅力所在。

读《红字》让我感受到了压抑后的平静,痛苦后的快乐。

红字的读后感篇十八

还在初三年级的时候就开始看这部“名著”《红字》,这部只有150多页的书,但是直到最近才把它结束,真是马拉松似的阅读。在抱怨丹还不出新书的时候,只好抱起了这些文字。

名著无愧于名著,那些过去我居然看不懂的东西。

看完它最大的感受可能是很大众,普遍的,最泛面的认识到封建的思想观念,风俗信仰,教会教条对人们纯洁美好的爱情的扼杀和侮辱,剥夺人对幸福生活的追求。悲剧的源头也许在此吧。

当海丝特被老罗杰看中,并被迫嫁与他的时候,我们不会预料到这个故事的发生,因为如果海丝特是一个麻木,中庸的平常妇人家,生活也一切照旧。可是她不是,她身体里流动的是年轻澎湃的血液,涌动着无法抑制的追求欲望,她不希望就此落寞。这是一个直接的原因,但我们并不能说海丝特有什么错,她没有错,她只是做了自己意志支持与支配的事情。

当海丝特佩带红字耻辱的站在刑台上,我们无法想象那种痛苦,无数双眼睛注视着她,注视着她胸前的那罪孽的字母a。但她勇敢坚强,毅然生下小珠儿,并把她抚养长大。孩子的出现给故事频添了许多色彩,文字中把她描绘的真的跟精灵一样,漂亮,活泼,动人,调皮,诡异,并充分体现着母亲身上过去那燃烧的激情。孩子当然更没有错,她只是个孩子啊,亲近直觉上的亲人。

当眼看年轻牧师丁梅斯代尔一天一天的病重,样子越发憔悴,用手按抚胸口成为习惯,大家都不难猜到,那个男人就是牧师。七年来,哪一天他又有过安宁呢?何尝不是过着痛苦扭曲的日子,甚至比海丝特更可怜。她的“耻辱”已经被世人所知,无畏的佩带着红字,乐观的过着新生活,当然是在学会压抑之后。而牧师并不能,形势所迫。他被人们所热爱和崇拜,看作最纯洁的上帝使者,得到先知赐福的神人。但这更使他倍受折磨和煎熬,以致对自己实施酷刑。解脱的是最终他还是勇敢的站了出来,以求解脱,得到珠儿的吻,并死在海丝特的怀中。那刻他是幸福的,相信天堂也会容纳这位可敬的人。这样看来我们并不能指责牧师先前的懦弱。

加重牧师痛苦的还有那个老罗杰,他伪装成真诚心灵交流的朋友,接近牧师,怀着报仇的恶心,血腥的挖掘牧师内心的“耻辱”秘密,借此使牧师更加痛不欲生。但故事发生之前,老罗杰可是一位可爱的学者,平静的过自己的日子,多么安详呐。如今却物是人非,人心的善变与叵测也就展现。读后直感到背后冰凉的冷汗。

大概这是一点新的感悟,小说里人们失真的面具生活,表象平静如圣实际罪恶纠结的生活,自欺欺人。有点无奈,更多可怜,为什么不能坦坦荡荡地活着自己?活在自己的属灵里,得到父神的安慰和赐予,那牧师被人们奉为至尚难道不懂这些简单的道理?末了,我觉得他是最值得怜悯的人,他被害最深,被伤最深:被罗杰,被海丝特,被小珠儿,被他自己,被他所居的社会,被那社会所奉行的观念,思想。

这样还是之前所说,悲剧的源头便如是。封建,民主;专制,自由:永恒对立,不得妥协。于是我们后人从这些悲哀里看到希望,看到曙光,看到前进的路。于是我们站在先人的肩上,为追求美好和谐不懈奋斗!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_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_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_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_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海丝特_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作者用蔷薇花象征美与善,用监狱象征死亡,用一道光,一只鸟……象征丁梅斯代尔与白兰之间的爱情的结晶——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

在作品的最后,在白兰和丁梅斯代尔合用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一片墓地上,刻着血红的a字.“这句话不可谓不意味深长.

红字的读后感篇十九

还在初三年级的时候就开始看这部“名著”《红字》,这部只有150多页的书,但是直到最近才把它结束,真是马拉松似的阅读。在抱怨丹还不出新书的时候,只好抱起了这些文字。

名著无愧于名著,那些过去我居然看不懂的东西。

看完它最大的感受可能是很大众,普遍的,最泛面的认识到封建的思想观念,风俗信仰,教会教条对人们纯洁美好的爱情的扼杀和侮辱,剥夺人对幸福生活的追求。悲剧的源头也许在此吧。

当海丝特被老罗杰看中,并被迫嫁与他的时候,我们不会预料到这个故事的发生,因为如果海丝特是一个麻木,中庸的平常妇人家,生活也一切照旧。可是她不是,她身体里流动的是年轻澎湃的血液,涌动着无法抑制的追求欲望,她不希望就此落寞。这是一个直接的原因,但我们并不能说海丝特有什么错,她没有错,她只是做了自己意志支持与支配的事情。

当海丝特佩带红字耻辱的站在刑台上,我们无法想象那种痛苦,无数双眼睛注视着她,注视着她胸前的那罪孽的字母a。但她勇敢坚强,毅然生下小珠儿,并把她抚养长大。孩子的出现给故事频添了许多色彩,文字中把她描绘的真的跟精灵一样,漂亮,活泼,动人,调皮,诡异,并充分体现着母亲身上过去那燃烧的激情。孩子当然更没有错,她只是个孩子啊,亲近直觉上的亲人。

当眼看年轻牧师丁梅斯代尔一天一天的病重,样子越发憔悴,用手按抚胸口成为习惯,大家都不难猜到,那个男人就是牧师。七年来,哪一天他又有过安宁呢?何尝不是过着痛苦扭曲的日子,甚至比海丝特更可怜。她的“耻辱”已经被世人所知,无畏的佩带着红字,乐观的过着新生活,当然是在学会压抑之后。而牧师并不能,形势所迫。他被人们所热爱和崇拜,看作最纯洁的上帝使者,得到先知赐福的神人。但这更使他倍受折磨和煎熬,以致对自己实施酷刑。解脱的是最终他还是勇敢的站了出来,以求解脱,得到珠儿的吻,并死在海丝特的怀中。那刻他是幸福的,相信天堂也会容纳这位可敬的人。这样看来我们并不能指责牧师先前的懦弱。

加重牧师痛苦的还有那个老罗杰,他伪装成真诚心灵交流的朋友,接近牧师,怀着报仇的恶心,血腥的挖掘牧师内心的“耻辱”秘密,借此使牧师更加痛不欲生。但故事发生之前,老罗杰可是一位可爱的学者,平静的过自己的日子,多么安详呐。如今却物是人非,人心的善变与叵测也就展现。读后直感到背后冰凉的冷汗。

大概这是一点新的感悟,小说里人们失真的面具生活,表象平静如圣实际罪恶纠结的生活,自欺欺人。有点无奈,更多可怜,为什么不能坦坦荡荡地活着自己?活在自己的属灵里,得到父神的安慰和赐予,那牧师被人们奉为至尚难道不懂这些简单的道理?末了,我觉得他是最值得怜悯的人,他被害最深,被伤最深:被罗杰,被海丝特,被小珠儿,被他自己,被他所居的社会,被那社会所奉行的观念,思想。

这样还是之前所说,悲剧的源头便如是。封建,民主;专制,自由:永恒对立,不得妥协。于是我们后人从这些悲哀里看到希望,看到曙光,看到前进的路。于是我们站在先人的肩上,为追求美好和谐不懈奋斗!

红字的读后感篇二十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海丝特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作者用蔷薇花象征美与善,用监狱象征死亡,用一道光,一只鸟……象征丁梅斯代尔与白兰之间的爱情的结晶——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

在作品的最后,在白兰和丁梅斯代尔合用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一片墓地上,刻着血红的a字。”这句话不可谓不意味深长。

红字的读后感篇二十一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海丝特*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红字的读后感篇二十二

今天,我读了《红字》这一本书,《红字》主要讲海丝特出身于英国的贵族家庭,由于家中落迫,被迫嫁给一个身材畸形的老者,《红字》读后感作文。途经荷兰,丈夫有事停留,让她先回去,两年后丈夫却杳无音讯。其间,海丝特暗中与年轻的牧师阿瑟·丁梅斯代尔相爱,并生下了一个女孩。海丝特的行为触犯了教规,但是她坚持不肯讲出她的同犯,当她怀抱婴儿在刑台上示众的时候,她的丈夫回来了。为了隐藏他和海丝特的奸夫以求报复,他费尽心机终于发现此人就是丁斯代尔牧师。他想尽一切办法折磨牧师,在精神和肉体上摧残他,牧师经受不住长期的折磨而即将死去,死前他向全体市民讲出真相。海丝特死后,她和牧师合用一个墓碑,上面刻着一个鲜红的a字。读完整本书,我对清教的虚伪和残忍而感到痛恨。记得论语中有一句话: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小学五年级作文《红字》读后感作文》。意思就是说:满脸是讨人喜欢的神情,满嘴是讨人喜欢的花言巧语,这种人仁德是不多见的。也就是这种人一生都是虚伪的,难道你不可以展示你真实的面貌吗?你用你的虚伪出人头地,但是没过多久就会被人看破,你弄假,总有一天会被人识破的。我曾从电视里看过,有些人卖假酒、卖假烟,害死了很多人,不也是被人民识破的。希望这个世界上永远没有虚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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