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站节水方案(模板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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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站节水方案(模板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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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站节水方案篇一

机关各股室、各下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部署、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在全局开展以阳光政务、贴心服务为主题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年”活动。

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整合便民服务热线、规范资源交易平台为重点,以开展“八个一” 活动为抓手,创新工作思路,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各项任务取得突破性进展,群众满意度有明显提高。

二、重点任务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对我局部门的职责权限、管理规章、许可事项、收费标准等,凡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外,一律予以公开,推动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减少腐bai行为的发生;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务服务,推动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决策过程公开。

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制度。

把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完善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虚心听取群众尤其是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跟踪了解决策的实施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行政决策,使其更符合客观实际,更符合群众的根本利益。

强化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加快建立既相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工作机制,推进权力运行法制化和程序化。

(二)权力运行公开。

进一步梳理能够压减的审批事项,努力做到该压必压、应减尽减,能不审批的坚决不用审批,能备案的一律按照备案执行。

最严标准清理审批要件和前置性审批条件。

凡是无明确法律依据的,随意“搭车”、硬性“捆绑”的,各部门交叉运行、多头审批、严重阻碍审批效率的,该取消的取消、该合并的合并,减少中间环节,杜绝寻租行为。

最高效率优化审批流程。

全面实施“两集中、两到位”,大力推行减项目、减程序、减时限、减费用和重大项目审批代*制,努力为群众、基层和企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

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裁量权,减少权力滥用的空间。

广泛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将职权目录、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防控措施、风险预警及处置等信息向社会公开。

积极筹备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努力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改进行政服务。

(三)热点问题公开。

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公开,并确保公开到位:一是要探索实行公务接待经费公开。

健全行政经费支出管理制度,加大财政预算公开力度,大力压缩行政开支,确保我局行政经费实现“零增长”。

二是行政收费公开。

重点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对象、收费依据等。

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采取严格措施清理取消,进一步加大对小金库、账外账的清查力度,确保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合法规范。

三是行政审批过程公开。

及时公开审批事项和内容、审批办理时间、审批依据、不予审批的理由等。

同时,积极推进以下政务公开、办事公开。

四是实施“阳光救助”。

及时公开就业援助、医疗救助、养老服务、公益募捐、残疾服务、法律援助、应急救助等信息。

五是打造“阳光金融通信”。

重点公开服务标准、违诺责任、处理办法,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和缴费办法等。

(四)构建政务服务体系。

2015年,全面建成管理规范、功能完备、运行高效的省、市、县、乡四级政务服务体系。

要规范县、乡两级服务中心及其管理机构建设,统一服务中心名称、机构性质、管理模式和职责。

完善便民服务中心功能,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及涉农补贴等纳入其中。

(五)完善政府门户网站。

强化民政门户网站功能,提高信息公开、政策引导、在线办事、公众参与水平。

及时更新信息发布内容,所有非涉密文件都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设置完善政务论坛、在线访谈、聚焦民生、政风行风热线等栏目,开展在线调查、网上问政等活动,增加群众满意度测评、办理过程查询、回复率统计等功能。

三、工作措施

为确保“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年”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局各股室要紧密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八个一”活动。

(一)开展一次专题教育。

广泛开展“阳光政务、贴心服务”专题教育,不断强化群众意识、公开意识、规范用权意识、为民服务意识。

结合全市“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解放思想跨越发展大讨论”活动,通过正面引导、反面警示、岗位培训、任职谈话、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突出重点,拓展载体,增强专题教育效果。

(二)查摆一批突出问题。

对照这次活动的各项任务,结合查摆“低、怕、慢、浮、懒”等作风效率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本辖区本部门本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基本情况,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剖析问题原因,能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纠正。

(三)建设一批基础设施。

在完善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的同时,着力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构建统一规范、先进可靠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探索政府部门政务公开系统与社区中心联网,使公开渠道向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领域延伸。

要设立为市民服务的热线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并建立有效的回复处理机制。

(四)召开一次推进会议。

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于适当时机,召开全县深化政务公开强化政务服务工作推进会议,听取各股室汇报,找出突出问题,分析问题原因和面临的形势,对下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积极推进工作,认真落实各项任务要求。

(五)组织一次专项督导。

近期,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项检查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对县乡两级各部门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年”的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负责、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进行约谈直至问责。

(六)完善一批制度规定。

进一步健全完善限时办结、超时默认和缺席默认、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网络问政、效能投诉、首问负责、绩效考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和责任追究、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等方面的制度规定。

充分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一步加强体制机制制度创新。

不断形成以制度规范权力、以制度强化服务的格局。

(七)进行一次评估考核。

年底,结合全县年度综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对我局各有关部门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年”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考核评估和通报,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四、几点要求

“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年”活动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年”活动融入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各个领域和环节,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

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全面部署落实,确保活动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项活动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要着眼激发市场活力、提升政府服务能力,突破既得利益的束缚,相互协调,形成联动,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年”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各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始终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坚决纠正公开的信息群众不关注、群众关注的信息不公开等问题;要把“便民利民”作为政务服务的基本要求,以重点工作的突破带动整体工作的`推进。

(三)改进工作方法。

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

加强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价力度,推动工作落实。

局纪检监察要加大对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的,一律严肃处理、严格追究。

各股室要把制度建设贯穿活动全过程,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介开设专栏专题,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支持的积极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第十四次党*会精神,加快推进“富美金堂”建设目标,切实发挥好社会救助在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大局中的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创新完善社会救助工作运行机制,编密织牢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安全网”,提升我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水平。

现结合实际,提出2017年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如下。

一、统筹实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

(一)精准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指导街道、乡(镇)通过信息核对、入户抽查、民主评议等方式开展在册低保对象精准核查,建立核查台账,实施精准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强化低保与扶贫联动机制,以“广覆盖、全包围、无遗漏”为目标,全面开展扶贫线以下贫困人口筛查,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保障范围,筑牢低保兜底扶贫底线;规范低保档案管理,推动落实“一户一档、一村一盒、一镇一柜”。

(二)提升特困供养福利保障。

完成150张公办养老床位维修改造工作;完成淮口、又新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试点转型升级改造工作;完成50名养老护理员培训,实现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95%以上;进一步加强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提升生活保障标准及护理水平;加强县儿童关爱保障中心建设,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提升困境儿童生活、医疗、教育、监护保障水平。

(三)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水平。

深入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活动,加大全县自然灾害信息员培训,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

强化救灾物资储备和规范管理。

开展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按照成都市社区(村)综合减灾服务规范等四个减灾救灾地方标准,完成2017年10个综合减灾标准化社区(村)建设任务,持续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社区(村)创建工作。

(四)提升医疗救助水平。

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对象在医疗保险报销后,按医院的等级及对应的救助比例进行救助;对患重大疾病住院对象按90%比例给予救助;对低保对象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按100%比例救助。

配合县公安、人社、卫计、残联等部门做好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住院治疗及享受“阳光救助”有关工作。

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救助及“福彩有爱、急难有助”慈善医疗救助工作。

探索开展医疗救助定点机构困难群众住院押金减免试点工作,提升“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水平。

(五)积极做好教育惠民工作。

有序拓宽教育资助范围,健全“不重不漏全覆盖”的教育资助体系。

落实学前教育阶段“三儿”资助项目,减免低保和低保边缘困境幼儿保教费;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三免一补”政策,给予低保及特困供养人员中优秀非住宿学生宏志助学金资助;免除普通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困难家庭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不含艺术表演类)学生学费,对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中等职业学校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国家助学金资助项目及减免低保学生课本费;积极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并对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给予入学差旅补助。

落实教育精准扶贫工作。

(六)提升住房救助保障水平。

深入落实《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意见》(金堂府办发〔2015〕24号)精神,加强全县第二期218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指导,继续做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审批;结合“双创小镇”建设,积极拓展青年公寓、创业公寓、人才公寓等公共租赁住房服务,切实解决创业者居住困难问题;尝试住房保障货币化补贴新机制,打通商品房与保障房的衔接渠道,提升市场化去商品房库存与住房保障能力。

(七)提升就业救助水平。

健全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和失业人员登记、认定和退出机制,建立动态管理制度;通过“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等方式提升就业困难群体政策信息和劳动技能水平;结合产业扶贫、智力扶贫、创业扶贫等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特色技能培训以及创业项目培训等,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就业救助工作格局,提升就业救助水平。

(八)提升临时救助保障水平。

加强临时救助政策宣传,有序扩大临时救助对象范围和年救助限额;督促指导街道、乡镇加强对临时救助政策(含快速救助)的落实,规范救助资金及物资的申领和发放,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临时救助和村(社区)快速救助资金使用情况督查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二、创新完善社会救助运行机制

(一)创新社会关爱援助工作机制。

健全完善“二级中心、三级网络”的社会关爱援助服务体系;整合政府购买公益服务资源,探索引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关爱援助运营机制;制订社会关爱援助服务标准及评价机制;建立困难群众基础信息库和关爱援助项目资源库,整合政府救助、慈善公益、志愿服务等资源开展社会关爱援助服务;积极推进专业社工介入社会关爱援助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宣传倡导等多元服务,助推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大局。

(二)完善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

进一步健全完善困难群众主动发现信息员工作制度,明确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居)民小组长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对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定期巡查及建立台账等工作职责,对困难群众主动发现不及时、救助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信息员工作责任,督促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避免出现困难群众“应救未救”、“应保未保”的现象。

(三)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依托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便民服务窗口,落实社会救助相关部门分办(转办)职责,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咨询、业务办理和反馈服务,建立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台账,对不属于民政救助事项,及时引导其向相关部门提出救助申请,确保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四)完善救助信息公示公开机制。

依托政务信息网站、政务、村(居)务公开栏全面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公示,确保救助信息公开、透明;督促指导有条件的居民小区业委会、居民院落和村(居)民小组通过院务公开、组务公开等形式予以公示,方便群众随时监督咨询;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公示督查,建立长效机制。

三、加强社会救助队伍履职能力建设

(一)加强相关政策培训和宣传。

通过以会代训、业务考核、经验交流等方式分层分类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培训,提升基层人员业务水平;通过现场观摩、以案说法、外出学习等方式加强示范和引领,督促指导街道、乡镇挖掘自身优势,创造特色经验;通过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选树优秀工作人员典型,宣传困难群众脱贫解困事迹,增强社会救助工作的凝聚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二)严格社会救助工作问责。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惩治社会救助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对在社会救助工作中政策执行走样、优亲厚友、问题突出且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将移交线索给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追责。

救助站节水方案篇二

“建设海绵城市,促进生态文明”

“全民节水行动,共建生态家园”

全校师生。

20xx年5月10日——16日。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刘王楼小学在接到上级文件之后,赵厚锋校长带领学校中层干部认真研读文件,成立以赵厚锋校长为组长,张世步、杜春晖、王新连、夏全亮、孔祥玉、齐安行、田成军为组员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讨论制定“刘王楼小学20xx年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方案”,并明确分工,按部实施。

二、具体活动安排。

1、周一升旗仪式时举行“全民节水行动,共建生态家园”刘王楼小学节约用水宣传周启动仪式,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动员全体师生积极参加活动。

2、各班召开“全民节水行动,共建生态家园”主题班会,让学生进一步知道节约用水的重要意义,并动员大家人人节约每滴水。

3、各班围绕节约用水宣传主题出一期黑板报。

4、组织指导四五年级学生创作节约用水宣传手抄报,并评选出优秀的作品上报中心校。

5、活动结束后认真做好总结。

救助站节水方案篇三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京山市《关于做好20xx-20xx年度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对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按规定及时给予资金和物资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确保其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住所、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医治。

(二)资金分配原则。

我镇总人口2.5万人,辖8个村、1个街道委员会。20xx年5-8月份的雨涝灾害,造成全镇各村(社区)不同程度受灾。市减灾委员办公室下拨我镇20xx-20xx年今冬明春临时生活救助资金60万元,用于救助我镇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

1.受灾程度。根据各村(社区)20xx-20xx年受灾情况和核灾数据,采取适度倾斜受灾面积大、人口多的村(社区),合理分配救助资金。

2.人口基数。根据各村(社区)人口数量的'多少,按照人口比例,科学分配救助资金。

3.特殊困难群众。根据各村(社区)低保、五保、“三留守”人员、贫困户、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众的因灾受损的现实情况予以资金分配。

于1月15日完成全镇救助资金发放工作。

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对象主要是因当年倒房恢复重建、因灾重大伤病救治、农作物绝收或农产品损失严重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因自然灾害导致无力克服衣、食住、医等临时生活困难的人员,重点救助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人员(含非常住人口)。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综合考虑救助对象受灾情、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生产自救能力,优先考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散居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

(二)救助标准。

1.受灾重点户。对于因灾住房倒塌、农作物严重绝收因灾造成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或重大伤病(符合三个条件之及以上,下同),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特别是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孤儿、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给子重点救助,按一类标准给子助,按每人不低于410元实施救助。

2.受灾一般户。对于因灾住房损坏、农作物部分绝收、因灾造成家庭成员出现较大伤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按照二类标准给予救助,按每人不低于300元不超过410元实施救助。

3.受灾其他户。对于因灾其他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各村(社区)可根据受灾群众家庭困难程度等因素,按照三类标准给予救助,按每人不低于150元不超过300元实施救助。

同一区划(村或社区)内同一类救助对象必须同标准,不得出现同类不同标准的情况。

(三)救助程序。

各村(社区)要加大灾情核查力度,核定灾情数据,建立灾情核查台账,为受灾人员救助提供详实依据;建立由镇负责统一组织,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和村(社区)“两委”干部积极配合的核灾工作机制。在核实灾情的基础上,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市定”的程序进行救助:

1.受灾人员向所在村(社区)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或者由村(社区)民小组向所在村(社区)民委员会提名。

2.村(社区)民委员会组织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提名对象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救助对象。

3.村(社区)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在村(社区)民委员会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七日。

4.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社区)民委员会组织的民主评议确定异议不成立的,由村(社区)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名单、申请或者提名的材料、民主评议意见及其他有关材料提交镇级审核。

5.镇(街道、区)审核意见和村(社区)民委员会提交的材料一并报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审查批准后及时通知镇(街道、区)组织实施。镇(街道、区)按照市应急管理局审批意见,及时发放救助资金。

(一)严格款物管理。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救灾款物使用管理规定,坚持专项管理,专款专用。救灾资金必须严格实行社会化发放,必须用于解决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困难。发放工作要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不得优亲厚友或平均发放,救助对象确定、救灾款物发放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监察力度。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救助程序,主动向社会公布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自觉接受镇纪委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救灾款使用中存在间题,对违纪违规间题,要严肃追责问责;构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做好台账备案。各村(社区)要根据灾害救助需求核查情况,严格救助资金发放程序和原则、切实做好公示、相关会议记录、发放名登记等相关合账的存档工作,科学制定分配方案和分类救助标准,确保冬春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确保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公正、公平、公开,阳光运行。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受灾人员生活救助工作有序进行。一是要及时制定受灾人员救助方案,确保救灾款物在春节前发放完毕。二是加强灾款物使用管理的监督检工作,确保款物使用规合理。

(二)救助制度衔接。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各地要对照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切实做好制度衔接,确保救助工作不断档、不掉线,切实做到救助流程无缝衔接。要切实把党和政府对受灾群众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坚决杜绝因救助不到位、不及时等原因导致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积极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务微信群、村(社区)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对受灾人员生活救助标准、申请程序、发放方式等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让群众充分了解灾害救助政策,增强政策知晓率和政府公信力。

救助站节水方案篇四

目前,已进入6月中旬,根据以往的经验推断,我县高温季节已经来临,从7月份起会出现连续高温干旱天气,日*均最高气温可持续在37℃以上,对大量新植苗木、行道树的成活率将造成严重的影响。为保护县城的绿化成果,保障新植苗木花卉乔木的成活率,最大限度减少因干旱造成的苗木损失,确保把园林处的抗旱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旱情发展情况及园林处工作实际,制定园林处抗旱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防大旱、抗大灾的思想,同心协力,共抗旱灾。

二、工作目标。

在抗旱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片负责,责任到人,科学调配,最大限度发挥洒水车辆作用,确保园林处各项抗旱工作任务的落实,保障新植苗木、乔木的成活率。

三、具体措施。

1、成立园林处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园林处管辖范围内的道路、绿地内苗木的抗旱工作。

2、需调用抗旱作业车4台。目前,园林处现有洒水车2台,因2台车都已老化,工作不正常,远不能满足全城抗旱工作需要,为做好此次抗旱工作,在发挥洒水车的最大功效下,满足全城抗旱需要,还需抗旱作业车3台。(晚班需要)。

3、抗旱作业车司机由环卫处派人,园林处安排工作任务。驾驶证必须是b照及以上,工作时间18:00—00:30。

四、工作要求。

1、各园林工作小组应密切关注其管辖地段苗木旱情,发现异常应及时汇报。各小组组长及园林处小组负责人为管辖范围内的抗旱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旱情的监测上报并监管抗旱工作质量。

2、园林处每天检查抗旱情况,做好抗旱工作记录并及时上报。

3、每辆洒水车负责一个责任区,服从安排积极做好抗旱工作。

4、每日工作时间分为早、晚两个班,暂定为:上午5:30—10:30,下午18:00—00:30,遇特殊情况需调配时再另行通知。

5、各路段责任人及洒水车辆应认真负责,服从抗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调配,严格遵照洒水车工作时间要求,保证浇水质量,每日浇水数量应有记录,不折不扣地完成承担的抗旱工作任务。

园林处的每个工作人员必须发扬吃苦耐劳、敢打硬仗的工作作风,以大局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团结协作,勇挑重担,冒着酷暑,迎难而上。尤其是党员干部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如旱情持续发展,我处将采取歇人不歇车24小时连续轮班抗旱。最大限度保证苗木花卉成活。做好抗旱工作。

救助站节水方案篇五

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市**区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名府办函〔**〕108号)精神,今年对社会救助进行专项清理整治,重点是城乡低保,同时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管理要求,每年对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人员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面清理复核,实施动态管理。

近年来随着城乡低保标准的逐步提高和相应配套优惠政策的增加,最低生活保障逐渐成为影响干群关系、牵制各项工作推动,影响各级干部精力较大,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各级都感到压力很多,操作很难。

为确保城乡低保政策的落实,公开、公正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目标,推动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规范化实施,切实解决群众关切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今年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改进工作作风、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全乡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化实施,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和质量。

二、工作原则

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真正实现动态管理;积极稳妥,点面结合,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打破社会救助(城乡低保)终身制和只进不退的怪象。

三、复核清理重点

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开展全面排查,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四、复核整治具体内容

本次集中复核清理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对全乡在册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坚决纠正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做法。

重点对下列人员进行复核清理:

(一)及时清退死亡人员。

对已死亡的低保对象要及时上报乡民政办,按要求停发低保金。

(二)严肃查处“人情保”。

以促进建立低保经办人员、乡村社干部及其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为基础,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等进行彻底查处。

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做到件件有核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对发现的重大违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必要时移交乡纪委或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三)有效遏制和纠正“错保”。

一是根据《**市**区民政局关于转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算与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名民发〔**〕120号)要求,以家庭为单位认真审核城乡低保人员的家庭经济收入、财产状况和劳动力因素等。

**年**区政府核定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标准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1980元以下。

今年整治“错保”工作的重点是核查下列人员的家庭情况:

4.三年内修建自有住房、购买商品房(不含因灾重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拆迁房屋);

5.家庭有养殖、加工企业,注册公司,有商铺、住房出租或家庭从事承包经营活动;

7.领取赡(扶、抚)养费、工资、退休金、养老金或获得赔偿补助等金额较大;

8.家庭成员有在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含)以下学校择校就读或自费出国留学;

9.直接赡(扶、抚)养关系人是国家公职人员;

10.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本地居民平均水平等。

二是要杜绝分户、抽丁现象。

即有直接赡(扶、抚)养关系人单独立户或一个自然家庭户中只有部分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三是要抓好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重点环节。

坚决纠正和杜绝不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不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的做法,有效减少和遏制“错保”发生。

五、实施步骤

今年的城乡低保复核清理工作从7月底开始,九月上旬全面结束,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7月底前)。

按照上级专项整治部署和要求,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特别是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和特点,围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研究制定我乡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全面摸底排查(8月25日前)。

1.召开全乡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会,安排部署整治工作。

2.组织开展自查复核。

以村为单位,按标准和要求,各联系村班子成员、第一支部书记亲自把关,集中力量对已纳入低保范围的城乡对象进行逐人逐户全面动态复核,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或群众有较大异议的低保家庭,实施重点核查,对一时不能确认是否符合条件的要复核核查、多方求证。

对复核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和人员坚决取缔保障资格。

第三阶段:完善资料,迎接上级检查(8月26日至9月5日)。

对复核清理的结果以村为单位进行分类整理、登记造册。

对符合继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完善相关材料手续,建立台账;对条件不符合继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也要建立台账,并逐户(逐人)注明不符合的理由。

复核结果由参加清理整治的乡村社干部签字确认,并加盖村民委员会鲜章后交乡民政办存档备查。

因为在进行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和整治结束后,上级有关部门会随时对我乡开展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和实地检查,所以专项整治工作务必扎实,实事求是,经得起上级检查和群众检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形成合力。

专项整治工作由乡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民政办具体负责,乡纪委负责监督。

联系村班子成员、第一支部书记(驻村干部)、村社干部对本村社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负责。

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统筹联动,形成合力,注重实效。

(二)坚持标准,高度重视,稳妥推进。

因为低保工作敏感性强,群众关切度高,操作难度大,容易引发各种矛盾和问题,特别容易诱发上访等不稳定因素,所以要坚持标准,分类处置,合理操作,规范清理,积极稳妥推进,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三)突出重点,敢于碰硬,真正解决问题。

对“人情保”、“关系保”、“错保”、“分户”、“抽丁”等违反最低生活保障的现象,要作为整治复核工作的重点,敢于较真碰硬,力争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现象,实现“阳光低保”,维护社会救助政策公平公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利于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救助站节水方案篇六

通过班会活动,使学生了解水与人类生活、生产的密切关系,认识到保护我国现有水资源的重要性,从而在自己的生活中,能够自觉地做到节约用水。

介绍水在人类社会生活、生产中的重要作用,教育学生节约用水。

1、出示图片,介绍的是我们中国的缺水情况,我国人口占世界的1/5,而可利用的水资源仅占世界的7%,人均水资源仅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居世界第88位。华北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却面临着严重的水危机,缺水面积达58平方公里。据最新资料显示,全国666个城市中有400多个城市缺水,严重缺水的城市也有130多个。

2、水资源的浪费,学生自由说。

1、保护水资源,生命真永远。

2、节约用水,从点滴开始。

3、节约用水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

4、努力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可持续发展。

5、珍惜水就是珍惜您的生命。

6、浪费用水可耻,节约用水光荣。

7、水是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

8、节约用水,重在合理用水,科学用水。

节水是一种文明素养,是一个公民的义务与责任。我希望大家能从点滴做起,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珍惜水资源,节约每一滴水,让我们大家都成为节水大军中的一员,为节水贡献我们的力量吧!让地球——人类的母亲,这个生命的摇篮,永远身裹那层美丽的蓝色的“纱衣”,永远可爱、壮观,永远和蔼可亲。

救助站节水方案篇七

20xx年我县遭受了雪灾、风雹、生物灾害、洪涝灾害等自然灾害,特别是经历了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共造成13.6万余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2.29亿元。为切实做好全县今冬明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全力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根据《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2022年度全省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豫应急〔20xx〕1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以核准对象、分类救助为重点,坚持以资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为辅,严格按照《河南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河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相关工作规程,深入基层了解受灾困难群众期盼和诉求,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尽快部署安排,层层分解任务,完善工作方案,健全相关政策制度,细化具体救助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0xx年因灾造成冬春期间生活困难,需政府实施口粮、衣被、取暖等救助的群众。

各镇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对需救助对象进行分类,重点救助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

各镇要在前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核定上报的需救助人口基数,再次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和农户家庭,开展需救助对象核查,全面、真实、准确掌握受灾需救助人口数。在核准救助对象时,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程序进行。

(一)县应急管理局按照20xx年各镇受灾情况、自然灾害系统内上报的受灾人口及需救助人口,分配救灾款物。

(二)各镇根据县应急管理局拨付救灾款物数量,按照各村受灾情况及各村评议上报需救助人数提出分配方案,各镇领导会议研究无异议后行文下发各村。

(三)受灾人员本人提出申请或者村(居)民小组提名,经村委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社区)范围内公示无异议由村委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各镇审批发放,各镇政府承担相应的`审批责任。

依据上级文件规定,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令春荒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问题。按照需救助时段,需救助数量,分类施救要求,救助标准原则上按“人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300元,户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20xx元”落实。对于特别困难的受灾贫困户可以适当增加救助标准,但需要个人写出证明,村镇审核。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严禁按照受灾人口、受灾面积、受灾家庭平均分配,要对各类冬春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并视情提高救助标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公开透明”的原则,救灾款物用于受灾的困难群众。本人申请或者村(居)民小组提名,经村委会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由村委会将受灾群众的申请、身份证复印件、一卡(折)通复印件、村评议记录等相关材料提交乡镇审批发放。

各镇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履职,主动担责,切实安排好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的生活。县应急、财政、督查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对冬春救助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全力保障冬春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救助站节水方案篇八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xx-20xx年度全省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鄂应急发〔20xx〕1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xx-20xx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准确核定救助对象,建立冬春救助台账,及时将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到户,力争不漏一户,不掉一人,让所有受灾困难群众都能温暖过冬,温馨过年。

严格救助对象范围,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切实把冬春期间基本生活面临一定困难确需政府给予救助的受灾人员纳入冬春救助范围,重点关注因灾倒房重建户、受灾严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需求,不得用于与遭受自然灾害无关的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等。

(一)救助对象、标准。

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对象主要是因当年倒房恢复重建、因灾重大伤病救治、农作物绝收或农产品损失严重等原因造成冬春临时生活困难的家庭,救助标准由各地按照中央和省级下拨的冬春救助资金总额进行测算,但不能低于省级标准,即:一类410元/人、二类300元/人、三类150元/人,资金存在缺口的由县级财政安排资金补齐,资金有剩余的`适当提高救助标准,中央和省级下拨的冬春救助资金不能结余,不能采购物资。

(二)救助程序。

在前期核实灾情的基础上,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进行救助。在确定救助对象的过程中引导受灾群众填写《冬春临时生活救助申请表》,压实驻村干部、第一书记责任,积极参加村级评议会议。

(一)确定对象阶段: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民主评议小组根据本年度受灾情况对申请对象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救助对象;村(居)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居)民委员会组织的民主评议确定异议不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名单、申请的材料、民主评议意见及其他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完成审核工作,并对审核上报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级准确详实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览表》,于10月28日前上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并通过国家自然灾情管理系统上报;需上级财政资金补助支持的,同步报送资金补助申请(附需救助情况评估报告),其中需救助人员数据等应与系统上报台账数据一致。

(二)发放资金阶段:收到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后,各地及时按照已确定的救助对象范围、分类救助标准,采用“一卡通”社会化方式一次性发放,健全完善告达机制,注明“冬春救助”字样,并发送打款提示信息;冬春救助资金原则上以货币化形式直达到户,确需实物救助的,可从本级分担资金中安排,并按照标准程序采购发放,保证质量和时效,确保春节前冬春救助款物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要组织做好冬春救助款物发放情况公示,公示信息包括救助对象姓名、家庭住址、补助金额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资金发放后及时将冬春已救助台账加盖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公章,报市局存档备案。实行实物救助的,要完善签字手续,建好台账。

(三)督查检查阶段:市应急管理局将组织力量对各县(市、区)冬春救助工作情况进行全过程督查检查,并对各地下拨资金进度和本级资金安排情况进行通报。查看村级评议、公示情况,救助台账建立情况,确保市、县、乡、村四级台账一致;督促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及时将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到户;入户了解受灾群众冬春生活存在的实际困难和解决办法。

(一)核准对象,建好灾害救助台账。各地要按照要求,建立完善“以县级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乡镇包村负责人和驻村干部分片负责、村组干部积极配合、应急管理部门重点抽查”的工作机制,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县级应急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及时组织力量下基层,指导乡村两级深入受灾群众家中调查核实受灾情况和家庭实际困难,严格救助范围,做好评议公示,逐级核定需救助对象和救助类别,准确详实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览表》,及时进行数据筛查,将身份证号码错误、重复的对象及时进行调整改正,协调民政部门进行大数据比对,将存在问题的台账数据及时反馈乡镇、村进行核实调整,准确核定救助对象,做到程序严、底数清、对象准、台账实。

(二)加强协调,及时发放救灾款物。冬春救助原则上实行现金救助,各地要主动会商财政等部门,简化资金拨付手续和办理程序,加快冬春资金拨付进度。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要以货币形式,通过财政一卡通社会化方式一次性发放到户,不得用于采购物资。本级配套资金确需采取实物救助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采购,确保物资质量安全。要特别关注交通不便和偏远地区受灾群众的救助,把所有受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部署到村,落实到户,不漏一人。要加强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困难帮扶等机制的有序衔接。

(三)加强督查,做好救助信息公开。冬春救助资金要专人负责、专账管理,健全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做到手续齐备、账款相符,确保救助工作规范有序、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要主动配合本地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助资金。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冬春救助相关政策的公开公示,将救助对象民主评议结果、冬春救助补助标准、救助对象款物领取数量等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救助站节水方案篇九

摘要:在农田灌溉中,想充分发挥农田水利工程的效益,就需要做好节水方面的工作,所以我们必须采用各种灌溉技术来提高水资源利用率,降低农业生产的成本,合理配置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本文阐述了农田灌溉中节水问题,并且提出一些措施来做好节水工作,保护生态环境。

关键词:农田灌溉;节水措施;水资源利用率。

当前我国水危机严重,节约能够起到很好缓解作用,农田灌溉占很大的用水量,所以农田灌溉的节水工作至关重要,节水工作可以缓解水供求矛盾的问题,农田灌溉的节水技术的目的是充分利用农业用水,提高农作物产量。节水技术是由农业、工程、管理和水资源等环节的综合技术的体系,合理运用这一体系,可以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提高农作物产量和经济效益,使农业经济稳定发展。农业水资源包括地下水、土壤水、地面水和可利用的废水,合理开发这些水资源,需要多项工程,比如地下水合理开发利用技术、地上水合理开发利用技术和多水源综合利用技术。灌溉节水技术主要包括喷灌技术、渠道防渗技术和微灌技术等等,这些技术节水效果显著。

1农田灌溉节水的必要性和存在的问题。

农田灌溉节水是发展农业的基础,也是农业发展的必经之路。通过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可以使粮食生产更加稳定,农民增产增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效率。我国很多地区的水资源都有匮乏的现象,水是农业生产的基础,所以首要问题就是水资源利用率,农田灌溉节水是现代化农业必须解决的问题。

农业灌溉节水存在很多问题,灌溉新技术的推广力度小,高效的节水灌溉技术只用于经济作物,有待大规模推广。节水灌溉的工程都有不同程度的管理粗放、管理职责不清、产权关系不明、政事企不分等等问题。资金的投入不足也是很重要的问题,灌溉工程维护资金很少,灌溉的面积逐年降低。节水灌溉工程设备不配套,标准化的程度低,很多工程质量不高,维修不及时,工程损坏率高,寿命短,使节水灌溉工程受到严重阻碍。

2农田灌溉节水措施。

转变农田灌溉节水的理念。

农田灌溉节水在农业生产中很重要,要想做好灌溉节水的工作,首先应该转变农田灌溉节水的理念,从被动的抗旱转换为主动避旱,高效用水,健全农田灌溉组织机构,明确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推进节水工作。为了增加粮食生产,人们打更多的井,并且利用节省下的水来扩大灌溉面积,这并不是资源型的节水。所以应该从宏观的角度来做好节水工作,农业节水作为一个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涉及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切身利益等很多方面,这些问题不是一个部门就能解决的,需要多个部门进行配合,并且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完整的节水方案。

合理规划。

灌区地面水可以获得多年的可供水资源。灌区地下潜水层是一个调节水库,补给形式很多,包括降雨,区外地下水补给,人工回灌等等;消耗主要包括蒸发、开采和出流。可以按照区域均衡法进行均衡分析,在开采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确定开采强度,根据开采强度确定地表水对地下水的补给量,或者根据开采强度和补给方式来确定区域内开采的布局。如果地下水位比较高,而且外引水源量低,就应该使用井灌;如果地下水很少,就应该修建当地的蓄水工程,回灌地下水。

加大农田灌溉节水资金的投入。

自从取消农业税增加各种农业补贴之后,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有很大的提高,农田灌溉水费成为了向农民征收的唯一费用,是农田灌溉费用收取困难。而且农田灌溉建设工程一次性投入比较大,国家补助的资金比较少,不富裕的地区很难拿出钱来搞农业节水工程,所以政府要加大投资力度,引导全社会来关心农田节约用水。

推行节水灌溉技术。

推行农田灌溉节水技术,可以缓解水资源紧缺问题,喷灌技术是一项很重要的技术。喷灌技术可以提高土壤的湿度,调节土壤的田间气候,有利于农作物的呼吸以及光合作用,此外还可以达到省时、省力和省水的目的作用。喷灌的管道都是埋在地下,所以应该结合施肥的方式来节约用水。喷灌对土地的要求不高,对地形的要求也不高,但是受到空气湿度和风力的影响比较大,可能会导致喷洒不均匀的现象发生,所以如果风速很大的时候,不应该使用喷灌的形式。可见,推行节水灌溉技术的时候要因地制宜,才能有效提高农作物产量。

搞好中低产田节水灌溉。

选择适当的节水灌溉技术,因地制宜的制定发展规划,切忌盲目引进,盲目搞不适合当地推广的样板工程。中低产田改造已列为今后农业的主攻方向,向中低产田要效益,扩大节水灌溉面积。对盐碱地搞好以水冲盐、以水压碱和土壤改良,研究制定适宜的冲洗定额和节水技术措施。

综上所述,节水农业技术体系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体系,它涉及多学科技术领域,其实质是解决农业用水和农作物需水及单位水量产生的粮食产量和价值。这个体系以农业节水为中心,能够充分利用有限的水资源,提高水的利用率和利用效率,提高农作物产量。

参考文献。

[1]刘强,何伟才,宋伟.农业节水激励机制及其措施——以沈阳市东陵区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2006(11)。

[2]姜东晖,胡继连.农用水资源需求管理的技术经济原理与机制[j].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4)。

[3]冯广平,杨长征,崔龙,何继武,钟新才,丁峰.田间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监测试验与计算[j].新疆农业科学.2008(s3)。

救助站节水方案篇十

为切实做好我镇20xx—20xx年度冬春救助工作,根据《省减灾办省应急厅关于扎实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黔减办发〔20xx〕9号)、《贵州省应急管理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应急管理部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20xx—20xx年度全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应急〔20xx〕33号)、《六盘水市20xx-20xx年度冬春期间生活救助实施方案》(六盘水应急通〔20xx〕31号)和《盘州市20xx-20xx年度冬春期间生活救助实施方案》(市减灾救灾办通〔20xx〕1号)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乌蒙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20xx—20xx年度全国、全省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对党、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切实做好我镇20xx—20xx年度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把党中央、国务院对受灾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温暖传递到广大受灾群众中,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安心过节,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巩固我市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全市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为确保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有序开展,乌蒙镇人民政府决定成立20xx—20xx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会事务办,丁飞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小娟、黄照婵、王艳为成员,负责抓好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救助的日常工作。

坚持“政府救济、社会互助”及“精准、及时、公正、透明”的原则,按照受灾人员困难类型、救助需求种类和数量、需救助时段进行分类排队,突出救助重点。重点做好受灾人群中的因灾倒房重建或重损维修户、粮食绝收户、低保户、残疾人户、留守儿童家庭等特殊困难受灾群体的救助。

(一)救助对象。结合20xx年度自然灾害受灾台账,做好需救助群众的摸底排查、统计和核对工作,做到底数清楚,对象准确,情况明了。进一步了解需救助群众的不同情况,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对救助对象按照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家庭财产损失、致伤致残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重点关注倒房重建户、脱贫不稳定户、受灾社会救助对象等特殊人群,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

(二)资金来源。口粮救助为中央和省级配套资金176850元,衣被救助、取暖救助为六盘水市和盘州市级配套资金26950元,乌蒙镇资金分配合计203800元。

(三)发放时间及方式。时间:20xx年1月28日前;发放方式:以现金救助为主,原则上采用“一卡通”方式进行,不具备条件的可发放现金。

(一)救助办法。

各村(居)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省、市测算的救助人口为基数,再次组织专门力量逐村、逐户核查,精准确定救助对象,详细建立需救助人口台帐,综合分析救助对象的受灾情况、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生产自救能力等因素,按照因灾倒塌损坏农房、农作物减产绝收、家庭成员致伤致残、家庭财产损失等不同情况进行详细分类,实施精准救助。按照《贵州省自然灾害受灾人员救助服务标准》(黔应急〔20xx〕25号)、《六盘水市20xx-20xx年度冬春期间生活救助实施方案》(六盘水应急通〔20xx〕31号)和《盘州市20xx-20xx年度冬春期间生活救助实施方案》(市减灾救灾办通〔20xx〕1号)文件要求,冬春救助实行现金救助。冬春救助主要以口粮测算资金并实施救助。

(二)救助标准。

口粮救助标准为150元/人、衣被救助标准为250元/人、取暖救助标准为200元/户。

按照“户报、村评(核)、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发放救助资金。

(一)户报。受灾人员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或由村(居)民小组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名。

(二)村评(核)。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对申请、提名对象民主评议(核实)后确定拟救助对象,并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不少于7个自然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民主评议确定异议不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名单、申请或者提名材料、民主评议(核实)意见、救助对象银行账户等材料报乌蒙镇社会事务办。

(三)乡审。经乌蒙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上报材料后,制定救助对象花名册并公示不少于3个自然日。经公示无异议,将审核意见和村(居)民委员会提交材料报县级应急部门。要按照“户报、村评、乡审”程序确定救助对象,严格按照“三榜公示”的要求进行公示,坚决杜绝暗箱操作,真正实现救助公平、公正、公开。

一榜公示的材料:冬春因灾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口台账(附件1),公示7天;

二榜公示的材料:冬春因灾需救助调查审批表(二榜公示)(附件2),公示7天;

三榜公示的材料:冬春因灾救助发放花名册(附件3)、金融部门打款回执单,二者选一即可,公示7天。

注:三榜公示缺一不可,金融部门打款回执单必须加盖金融部门的公章。

(四)县定。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核确定后,由县级财政部门将资金划拨到各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到人。发放过程中必须按照救灾工作“四公开一监督”(政策、对象、标准、数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要求,把冬春救助纳入政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公开。

(一)各村(居)要成立冬春救助工作小组,结合本小组实际,分组逐户调查,严格按救助程序开展救助,确保在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生活不出现困难。严禁优亲厚友,平均分配。

(二)各村(居)于20xx年1月18日前将相关纸质资料报送乌蒙镇社会事务办。

救助站节水方案篇十一

20xx年,吴小街镇遭受了不同程度自然灾害。致使全镇农业生产遭受一定损失,部分群众生活面临困难。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灾民生活救助工作,根据救灾工作相关政策,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以稳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作为脱贫扶贫重要内容,坚持以解决灾民生活为重点,切实安排好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产生活,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对象包括:因灾造成生活困难且无自救能力的缺粮户、低保户、残疾人家庭、大病重残户、困难优抚对象、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征迁拆违户中的困难群体。各镇(街道)在制订冬春救助方案时,要优先照顾因灾倒房重建户、征迁户、低保户、大病重残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经济比较困难的家庭。

本次冬春救助资金使用主要配合区应急局、区财政局以发放现金为主,辅以物资救助。根据受灾群众困难的程度,发放救助金500-1500元/每户,共需打卡发放65万元。

救助对象的.核定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申请人所在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并张榜公布;

(2)各村(居)民委员会统一审查上报;

(4)镇上报的救助方案须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

1、层层落实责任制。冬春救助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实行层层负责制,采取镇干部包村(居),村(居)干部包户的办法,层层建立责任制,分片包干、分级负责,确保冬春救助落到实处。

2、组织群众生产自救。一是因地制宜组织受灾群众发展蔬菜种植业和家庭养殖业,实行粮食损失副业补,主粮损失杂粮补;二是引导组织受灾群众外出务工、经商,增加农民收入。三是实行帮扶制度,镇村两级部门和单位包扶部分重灾户和特困户。

3、严格发放程序和时间。本次冬春救助资金务必配合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在20xx年1月31日前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4、按时上报各种资料。吴小街镇应急办于20xx年1月25日前将发放花名册、村公示材料、村评议记录报区应急局审核后拨付资金。

救助站节水方案篇十二

今年我镇相继遭受了洪涝、风雹等自然灾害袭击,致使11个村社区共计1605人受灾。根据《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重庆市梁平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区20xx-20xx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梁平减灾办发〔20xx〕17号)和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xx年受灾群众温暖过冬物资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分配方案:

做好冬春救助工作,是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也是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的.必然要求。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方针,坚持救灾款物“公开、公平、公正”的发放原则,保证重点、分类施救,切实解决受灾群众在冬令和春荒期间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冬春生活救助是政府对因自然灾害致使冬春期间存在口粮、衣被、饮水、取暖、医疗等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所给予的基本生活救助。含以下四大类:一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住房倒塌或损坏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二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农经作物绝收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三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伤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四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其他情况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

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对各类冬春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的救助,并视情况提高救助标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温暖过冬。

今年我镇共收到重庆市梁平区应急局下拨的受灾群众温暖过冬救灾物资:冬棉被86床、防寒服33件、棉大衣44件。

救助站节水方案篇十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我市关于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部署要求,市民政局制定《“荧(营)光行”一“寒冬送温暖”专项关爱救助行动工作方案》,主要任务如下。

以乡镇(街道)、村(居)为主体,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基层了解困难群众生活状况。以低保、特困、孤困儿童、困难残疾人、空巢、独居、失能老年人、“三留守”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为重点,对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困难群众用电、用气、供暖等情况。

积极引导社工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荧(营)光行”关爱机制作用,强化“网格化”管理,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帮扶和关爱。加强对无集中供暖条件养老机构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有条件的县区可通过购买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等措施,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也可通过购买清洁取暖设备,发放棉衣、棉被等御寒物资,确保各类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结合疫情防控,加快对各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拨付和发放进度,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供养、孤困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老年人等资金,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符合我市取暖补贴条件的,及时落实取暖补贴政策。对受疫情等影响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人员及其家庭,符合条件的,通过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发放临时救助金,纳入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等措施及时予以救助;认真落实急难专项救助制度,对存在重大生活困难的,启动“一事一议”等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同时,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数据共享比对,及时监测、精准识别,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帮扶救助。

对不能自主取暖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智障独居人员、孤困儿童、困难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充分利用特困供养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等服务设施,动员其入住机构集中供养;对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等疾病不宜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送往专业医疗机构治疗,病情稳定的,妥善安置供养;切实落实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困儿童等照料监护责任,儿童主任要定期对服务对象探访,督促农村留守儿童父母采取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留守儿童保持密切联系,统筹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多方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学习辅导、心理疏导等服务。

加强对敬老院、福利院、儿童保护设施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极端天气应对低温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工作预案,并强化演练。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民政务机构及时消除水、电、燃气、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积极做好生活、应急物资储备和服务对象的防寒防冻工作,特别是对敬老院、幸福院等基础相对薄弱的民政服务机构,实行“一对一”帮包机制,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充分做好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

突出夜间、降温等重要时段,会同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引导社会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加大街面巡查力度,盯紧车站、桥梁涵洞、在建工地、废弃厂房等重点地段,增加巡查频次,扩大巡查范围,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对发现的危重病人和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坚持“先救治后救助”,及时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对有返乡意愿的,提供必要饮食、御寒物品,帮助其尽快返乡;对发现的其他人员,送到救助管理机构进行集中庇护救助。

节日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外出请假等制度。要通过多种渠道公布各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严格执行热线值守制度,畅通服务热线渠道。及时受理回应困难群众求助,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救助站节水方案篇十四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关注民生,努力化解民困,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及时了解困难群众的实际情况,认真解决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问题,镇党委、政府决定20xx年在全镇开展“送温暖、促和谐”活动,现就有关方案如下:

20xx年2月6日前。

由联系社区的党政领导安排,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各社区工作人员组织落实到位。

1、各联点领导,联点办公室在集中慰问期间内必须安排专人到社区上户慰问。

2、走访同时及时掌握特困群众的具体情况,排调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确保地方稳定。并对社区五保对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防煤气中毒、失火、房屋倒塌等事故发生,对无房户、危房户重点关注,认真制订和落实帮扶措施。

3、各社区要认真摸查慰问对象,重点关注优抚户、重灾户、特困残疾户、五保户、特困户、特困老干部、特困伤残军人等群体。

4、各社区特困伤残、退伍军人必须慰问的对象由镇社会事务办根据上级要求提供给各单位,请相关社区切实落实到位,且慰问金额不得低于200元/户。

5、请各社区仔细摸排困难在读学生情况,并安排慰问1—2名困难学生。

6、慰问对象慰问资金标准按市级400元/户,县、镇200元/户落实,科局对口慰问资金由社区联系相关科局落实到位,过冬棉被按每个社区4床分配到位。

7、各社区和办公室要充分认识开展“送温暖、促和谐”活动的重要意义,把“送温暖、促和谐”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行动,精心安排,认真落实,严肃纪律,确保解困资金及时发放到最困难群众手中。

活动结束后,由各社区将被慰问对象名册、基本情况报社会事务办,由社会事务办汇总后上报县民政局。

救助站节水方案篇十五

为了切实做好20xx年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根据宁国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国市20xx年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减救办[20xx]4号)和宁国市应急局《关于下拨20xx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宁应急〔20xx〕127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突出重点,分类救助,妥善安排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救助对象的确定、救灾款物的发放要实施阳光操作,确保救助对象准确无误,公平合理,防止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

(二)坚持生产自救和政府救助相结合的原则。要发动有劳动能力的灾民搞好生产自救,克服等、靠、要的思想。

(三)坚持救灾资金专项使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冬春救灾资金用于帮助受灾困难人员解决冬寒春荒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要根据受灾困难程度,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分配救灾资金,把救灾资金主要用在重灾区、重灾户上,坚决杜绝平均分配等现象,最大限度地发挥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率。

(一)救助对象。今冬明春生活救助的重点是解决受灾困难人员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救助政策要向倒房重建户、受灾低保对象、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倾斜,加大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标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二)救助标准。全镇户均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600元。根据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一般困难户户均600-800元;重点救助对象户均800-1500元。

根据下拨的`自然灾害冬春救助资金(下拨资金表附后),制定冬春救助方案,具体程序如下:

(一)户报: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村民小组提名。

(二)村评: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评议确定拟救助对象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家庭人口、所在村民组、救助金额、监督电话等,公示无异议后建立冬春救助台账,填报《宁国市20xx年受灾群众冬春救助花名册》报镇政府审核,村务必于20xx年1月12日前将评议会议记录、《救助花名册》、《一卡通发放表》、公示照片等各项材料报镇应急管理站陈光辉或殷祖军处。

(三)镇审:镇政府对需救助对象进行必要的调查,掌握受灾困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救助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宁国市20xx年冬春救助一卡通发放花名册》,并报市应急部门审批。

(四)市定:市应急管理部门审批,正式确定受救助人员。

(五)发放救助金。镇政府根据市应急部门审批结果,在财政涉农资金发放录入系统中登记造册,经逐级审核后,实行“一卡通”打卡发放。

(一)提高思想认识。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帮助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维护灾区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项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抓紧抓好。

(二)抓紧安排部署。冬春救助资金按20xx年1月31日的时间节点确保打卡发放到群众手中。各村要尽快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时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确保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灾资金,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或平衡预算。镇和村要建立台账,认真填写相关表格,保存救助申请、公示图片等资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市应急部门将会同财政、纪检等部门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救灾款物规范使用。

(四)推进部门协同。应急管理站要积极推进与民政、财政、扶贫、卫健、残联、退役军人站等部门协调联动,加强冬春生活救助与民政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政策衔接,开展救助对象信息比对,互通共享台帐数据,共同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民政所负责长期兜底保障救助,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要按照规定和流程,及时纳入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范畴;财政所应配合确保冬春救助资金能够及时足额打卡;扶贫部门要强化因灾致困返困情况排查、核实及处理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防止群众因灾致困返困;其他部门要做好本领域的救助对象摸底,与各村协调上报。

救助站节水方案篇十六

根据《重庆市梁平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区20xx—20xx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梁平减灾办发〔20xx〕1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镇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做好冬春救助工作,是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把冬春救助作为重点任务组织好、开展好。要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方针,坚持救灾款物“公开、公平、公正”的发放原则,保证重点、分类施救,切实解决受灾群众在冬令和春荒期间口粮、衣被、饮水、取暖、医疗等方面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难。

(一)明确救助范围。

因灾倒塌、损害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为因自然灾害造成以居住为使用目的的唯一房屋倒损,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居住问题,需由政府给予补助,帮助恢复重建的.农村住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纳入补助范围:一是因灾损毁的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二是有两处及以上住房,其中一处因灾损毁的;三是因灾倒损的独立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公棚、简易房和临时房屋。各村(社区)根据报灾数据的基础上,再次核定倒损住房情况,掌握受灾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二)补助对象确定程序。

1、本人申请。因灾倒塌、严重损坏住房的受灾人员本人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因灾住房倒塌、严重损坏情况和需要解决的困难;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申请的,可由村小组提名。

2、民主评议。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代表、受灾人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根据灾害损失情况、受灾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受灾人员书面申请内容或提名内容,对受灾人员因灾住房倒塌、严重损坏、需重建情况及其自建能力进行民主评议。

3、张榜公示。经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居)范围内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异议不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镇政府审核。

4、镇政府审核。接到村(居)民委员会提交的评议结果后,镇政府将组织力量对本区域因灾倒塌、严重损坏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住房倒塌、严重损坏受灾人员按照分类施救、重点救助的原则,确定救助范围和对象,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区应急局。

(三)现行补助标准。

我区因灾倒塌、损坏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指导标准为:倒塌、严重损坏房屋恢复重建,按每户实际建房间数进行补助,每间补助6000元,4间及以上的补助25000元;一般损坏房屋维修,根据损失程度和自救能力,可给予适当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家庭适度倾斜。因灾倒塌、损坏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由上级核拨。

(四)加快推进恢复重建。

鼓励自建能力强的住户自行推进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若是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倒损住房修建,各村(社区)可向镇政府报告,镇政府核实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先委托施工方先行修建等措施,待上级救灾资金到达后,再进行分配补助。救灾资金是在经各村(社区)验收倒损住房后,且在镇政府根据各村(社区)验收情况基础上进行抽查,达到验收标准后进行发放。各村(社区)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受灾人员春节前入住新居,祥和过年。

(五)加强政策宣传。

各村(社区)要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进一步强化舆论引控,要入户了解受灾群众心声,密切关注舆论动态,及时发现并积极主动防范化解风险点。

冬春生活救助(以下简称“冬春救助”)是政府对因自然灾害致使冬春期间存在口粮、衣被、饮水、取暖、医疗等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所给予的基本生活救助。含以下四大类:一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住房倒塌或损坏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二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农经作物绝收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三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伤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四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其他情况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

(一)救助标准。

冬春救助指导标准为不低于150元/人。各村(社)要结合救灾款物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等因素,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对各类冬春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或维修)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并视情况提高救助标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温暖过冬。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时段为20xx年12月至20xx年5月,其中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为冬令救助时段,20xx年3月至5月为春荒救助时段。

(三)工作步骤。

1、开展调查。9月中下旬开始,各乡镇会同村(社区)逐户调查摸底,详细调查了解本辖区内受灾群众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受灾困难群众自救能力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将需救助人员按照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等困难情况进行分类登记。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

2、户主申请。由受灾人员户主根据自身困难情况向村(社区)提交申请书(手写、打印皆可,也可自定,但申请人签字需手写并盖手指印)。也可由所在村(居)小组提名(需村(居)民小组负责人签字)。

3、民主评议。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代表、受灾人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受灾人员家庭受灾情况、经济状况、书面申请内容或提名内容进行民主评议,形成评议纪录(需全体参会人员签字盖手印)。

同时规范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申请暨村(居)委会民主评议表》,表内评议内容需详细说明该户受灾情况及家庭经济状况等。

4、张榜公示。经村(社区)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社区)范围内张榜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或经村(社区)民主评议异议不能成立的,由村(社区)将《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申请暨村(社区)民主评议意见表》、评议纪录等相关资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审核村(社区)上报的相关材料,形成审核纪录(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应急办主任和参加审核的相关人员签字)。根据审核纪录,汇总制作《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需救助)》、《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

6、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冬春救助原则上实行现金救助,在收到区财政拨款后,应急办要及时组织商讨资金分配方案,初步拟定方案后报经党委会讨论决定,按讨论决定方案要求执行,及时通过“一卡(折)通”将救助资金发放到户,杜绝资金截留、发放迟缓、代领代发或沉淀不用。

7、资料归档。冬春救助需上报的相关表格模板由镇应急办上传我镇报灾救灾群,冬春救助资金发放结束后,各村(社)要按《村(社区)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档案目录(模板)》要求归档资料,资料按要求整理两份(一份交镇应急办存档、村里自行存档一份)。

(四)款物分配明细。

今年我镇到重庆市梁平区应急局下拨的冬春救助资金17.1万元(梁平财发〔20xx〕14号)。根据各村(社)冬春救助上报需救助实际情况及受灾情况做资金分配。在应急局领取的物资全部发放到位。

救助站节水方案篇十七

为了深入开展对弱势群体的救济和扶持工作,推进我社区弱势群体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救助工作整体水平,更好地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大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不断完善社区社会救助体系,整合救助资源,规范救助行为,建立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社会互助为补充,各类专项救助制度有机结合、相互协调、相互配套,努力提高城镇居民综合救助水平,为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社区成立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为: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一)救助范围

基本救助对象为社区特困生活群体。

(二)救助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以政府为主导,发动社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

2、坚持物质救助与政策扶持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物质救助与政策扶持的关系,既要提供保障基本生活方面的救助,又要优先落实各项帮扶政策,积极支持和鼓励低保家庭成员就业再就业,帮助低保家庭尽早摆脱贫困。

3、坚持统一实施和因地制宜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救助对象的实际需求,有区别、有侧重、有针对性开展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或政策救助。

(一)专项救助

1、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按照有关城镇居民低保工作的法律法规,对城镇特困人员实施基本生活救助,做到申报,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逐步提高救助水平,积极改善低保人员生活状况,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救助站节水方案篇十八

按照区应急管理局通知要求,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的通知》(财社【20xx】561号)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经征求各村(社区)的意见,提出如下方案:

按照区应急管理局的要求,20xx年度的“中央自然灾害补助资金(冬春救助款)”应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的通知》(财社【20xx】561号)第三款“(四)冬令春荒困难补助项目:对冬令、春荒期间存在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的受灾群众,按照人均不低于270元的.标准,需救助人数的三分之一以及省级承担比例测算分配。”的文件规定进行安排。

中央自然灾害采取现金救助形式,通过打卡发放。

20xx年汛期过后,全镇有6个村(社)遭受不同程度的灾害损失,受灾面积共计8062.5亩(20xx年夏季汛后各村、社区上报后统计数据),根据区应急管理局通知,拨付冬春救助资金共计77000元。具体安排:

(一)优先保障受灾群众、低保户、五保户,残疾、特困群众等,人均不低于270元。

(二)冬春救助款共计77000元,根据各村(社区)统计上报的受灾面积(见附表),按照各村受灾面积比例分配,具体由各村(社区)依据文件规定,按实际情况分配。

按照受灾面积比例分配如下:

要求各村(社区)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统计上报受灾救助名单,不重复救助。做到民主评议(有会议记录,其中要体现重点保障人员、照片、会议签到)、登记造册(有花名册)、张榜公布(有公示照片),确保实事求是、专款专用,维护节前稳定。

救助站节水方案篇十九

20xx年以来,我镇各村相继发生了低温冷冻、风雹、自然灾害,我镇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全力以赴、多措并举、扎实有效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有效维护了受灾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受灾地区社会安定。为进一步保障好受灾群众今冬明春基本生活,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当前巩固脱贫成果、乡村振兴建设的政策要求,最大限度减少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现象,把安排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救灾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自救”的工作方针,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工作原则,采取生产自救、社会互助、政府救济三位一体的救助方式,促使受灾群众的生活困难通过受灾群众自力更生、生产自救和互助互济,以及各级政府帮扶等方式加以解决。

各村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镇有关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到工作程序规范、救助对象精准、救助措施及时,确保所有因灾生活困难对象得到相应救助,切实帮助群众渡过难关,维护社会稳定。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要以无自救能力和自救能力弱的受灾群众为救助重点,关注因灾返贫致贫户,加强对受灾防贫监测对象的救助,解决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分类别、保重点、分时段实施救助,确保全县冬春救助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据各村灾情报告统计,截至目前,20xx年我镇共有918人次受灾,各村、组要严格按照已上报的需救助人口名册进行救助,实现已上报的需救助人口全覆盖救助。另各行政村不得自行扩大救助范围,严禁平均分配冬春救助款物。不在已上报的需救助人口的群众,各村根据近期受灾实际情况,须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后进行救助。

20xx年12月1日-20xx年7月31日。

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河北省自然灾害救灾救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冀财规〔20xx〕13号),《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全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规范管理使用的.通知》(冀应急救灾〔20xx〕110号),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规范20xx年度受灾群众应急生活救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承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规范管理的通知》(承市应急救灾〔20xx〕7号)等文件要求,加强救助款物规范管理、发放。各受灾乡镇要结合本地受灾状况,参照本实施方案制定的指导标准,制定本地区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标准,确保各项救助措施落实到人、各项救助款物落实到人。对受自然灾害返贫致贫及防贫监测对象的救助,要根据实际情况精准确定救助类别,保障其基本生活。

各村要根据受灾群众因灾损失情况和家庭自救能力,对已经申请救助的受灾户按照每户600元、450元、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生活救助,对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受灾户可以按照一户一评议原则,按照更高标准给予生活救助。

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根据我镇受灾情况,分配到我镇救助资金38.5万元,救助物资米、面、粮油各170份。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按照全镇十个行政村户数及20xx年以来各村上报的因低温冷冻、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受灾群众户数制定救助资金及物资分配计划表(附件一)。

(一)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是救灾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到救灾工作的成效。各行政村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规范工作程序、明确纪律要求、建立责任制度,从核准救助对象、合理确定救助标准、制定科学救助方案入手,扎实有效开展工作。

(二)严格程序、规范透明。各行政村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冬春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物资要进行公示,切实做到救助公开、公平、公正。要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的原则,将需救助人员分类排队,对特殊困难人员予以优先考虑。要精准统计受灾人数,掌握不同人员在口粮、饮水、衣被、取暖以及医疗方面存在的困难,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做到有救助台账、救助花名册、救助申请、公示图片等资料。

(三)加强监管、注重实效。在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发放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专款专用、无偿使用,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冬春救助资金使用管理,严禁优亲厚友、平均发放、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冬春救助资金和粮油衣被等物资必须于春节前发放到户。

(四)完善档案、及时反馈。各行政村要将冬春救助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已救助人口一览表》于1月24日前报送乡应急办公室,同时各行政村要将各户救助申请表、“村评、乡审”等材料组卷归档,并上报乡应急办一份,以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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