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范文(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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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范文(20篇)
时间:2023-12-13 13:27:07     小编:飞雪

总结可以提高我们的思维能力和组织能力,是我们在学习和工作过程中的重要技能。总结不仅要总结过去,更要展望未来。请看以下作品,它们或许对你的写作有所帮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篇一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遥远的村庄》,因为在刘亮程(本书作者)的“村庄”里,那里人花共笑,人虫共眠,人畜共居。在这本书里,无时无刻不充满着共情,人与万物的共情。人并不因为自己的强大而歧视其他弱小的动物,也不因为没有共同语言就拒绝与它们交流。读过这本书,马上拥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品味着人与万物的悲欢离合,感受着作者流露出来的真情实意,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我喜欢共情,我也要达到那种高尚的境界。

在生活中,当我们看见有虫子爬到自己的身上,我们会急忙把它抛掉,如果它再在我们身上咬一口,我们一定会气急败坏地把它摔在地上,再踏上一只脚把它碾碎。可是在《遥远的村庄》里,刘亮程却非常温和地对待它们,他说:“我的身体成了众多小虫子的温暖巢穴。那些形态各异的小动物,从我的袖口、领口和裤腿钻进去,在我身上爬来爬去,不时地咬两口,把它们的小肚子灌得红红鼓鼓。”刘亮程并不把小虫子爬到自己身上当作坏事,反而把自己当成了虫子一样。其实我们人就像一只大虫子躺在大地上,大地并没有因为瘙痒而把我们扔出去。

在这本书里,人与万物都是平等的。在《老鼠应该有个好收成》中,刘亮程写道:“这些匆忙的抢收者,让人感到丰收和喜悦不仅仅是人的。也是万物的。我们喜庆的日子,如果一只鸟在伤心流泪,我们的欢乐将是多么的孤独和尴尬。”在作者的心目中,老鼠、蚂蚁、小鸟、花草都和人一样,有自己的世界,有自己的人生,处处体现着平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篇二

习惯了现在市场上嘻嘻哈哈的校园小说,也习惯了玄之又玄的冒险小说和悬疑小说,他们如此热闹,但脑海一掠,什么都没留下。

这是大部分作家的选择,或许,是时候找一本淳朴,异于那些快餐性质的畅销书了。在风起云涌的脑海中,就这么一本乘着记忆之舟登上海岸——《草房子》。

这是本能够真正触动孩子心灵的书,我在床头柜曾放着一本《爱的教育》,但也许限于国家文化的差异,于是并没有真正感受到它的含义,《草房子》就不同,讲的同样是一个孩子,塑造了同样有血有肉的人物,但一个重在于教育,读来有些枯燥,一个重在于生活,读来有些乐趣,一个形式死板,另一个如此活泼。桑桑就是许多孩子童年的原型吧,有几个三五好友,感受过背叛的愤怒,感受过炫耀魅力的骄傲,感受过嫉妒的煎熬。

书中首次出现的人物是秃鹤,极力想维护自己的形象,却被同学耻笑,恶作剧,秃鹤感到愤怒,却又无力阻拦,或许这就是被欺凌的感觉吧。尽管那些孩子可谓天真无邪,却不顾他人的感受,可谓不懂事还是无耻,总之这种感受无法说出来,是一种痛。

其次书中书墨较多的也是有血有肉的人物是杜小康,他有着传奇版的背景,当时他最有钱,别的孩子不敢招惹他,当时他是最早有自行车的孩子,如此威风,以至于阿恕肯为此背叛桑桑,但后来,家庭的衰败,父亲的债务,使这个家庭雪上加霜,杜小康颜面扫地,颓废了许多,家庭的变化让他知道什么叫生活,或许这才是书中的重点,杜小康的经历令我动容,为他感到同情,感到悲哀,老天的不公有时未免不是一件坏事。至少在孤独之旅中,他学会了成长。

秦大奶奶是这本书蛮有趣却感人的人物,在油麻地小学放养鸡鸭,那些情节,那些画面都令人忍俊不禁,最令我思念的是那片艾地,一片绿又带着苦艾味,秦大奶奶的一番努力,终于和油麻地小学和好,也了了我的感情。

《草房子》是童年的一面镜子,使我们敞开心扉,这是面我们心灵的镜子,反映我们的纯真,一本足以使我们心灵充满向往——多么自由的童年,多么欢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篇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夏洛的网》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是美国作家e·b怀特所著的,被誉为“二十世纪读者最多,最受爱戴的童话”。

我之所以会这么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的情节幽默有趣,而且包含了许多道理,更因为它是我喜欢的作文老师送我的礼物,它寄托着老师对我的期望,我一直把它珍藏到现在。

在e·b·怀特的笔下,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这张网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更激起我心中无尽的爱与温馨。

它为了救小猪,一直都努力工作着,不论是白天黑夜还是刮风下雨,它都没有停止。想想看:威尔伯的生死和夏洛一点关系也没有,它又何必这样冒着生命危险来救威尔伯呢?原因很简单,就因为它们是朋友。而且,夏洛承诺过要救威尔伯的。夏洛是把友谊看得那么重要,把他人的幸福看得那么重要,它在救威尔伯时,其实也就是使自己走上了绝路——死亡之路!可是它从没有抱怨,只是默默地付出,付出,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我想答案是肯定的。我当然爱读书,也有爱读的书。我最爱的书是《鲁滨逊漂流记》,这该是本冒险小说了,不像《冒险小虎队》那么悬疑、不切实际。这是一本以水手历险故事为基础改编的书,作者肯定花了不少心思。整整28年!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活,孤单、寂寞,与野兽生活。当终于来了一个活人时,鲁滨逊该多么高兴。为了无障碍交谈,不辞辛苦地教他学英语;为了信仰统一,不发生宗教战争,教他信基督,拜上帝,读《圣经》;教他吃面包,吃动物肉,穿衣服。为了让一个食人生番成为后来的忠实伴侣、仆人,鲁滨逊花了巨大精力!而在鲁滨逊初上小岛时的无助、窘迫,父母的劝告一起涌上心头,作者又用极其细腻的笔触写了鲁滨逊的心理活动。再后来与野人的战争,救下西班牙俘虏和星期五的父亲时,当见到一个活生生的欧洲人时,作者并没有用华丽的语言去形容,看他的动作便一目了然了。此外,星期五的赤子之心也让我惊讶,一个曾经的食人族也会有孝心?但他接下来的行为证实了这一点:星期五在替西班牙俘虏用甘蔗酒搓脚时,不时回头看看父亲是否还在那儿。突然,他发现父亲不见了,立马跳起来往大石头方向奔去。直到看见父亲躺在大石头上才放下心来,原来他父亲为了舒展一下筋骨躺了下去。连我这种不易感动之人也不禁热泪盈眶了,一个食人族如此,更何况我们?鲁滨逊的智慧救了他,如果说上帝塑造牛顿是为了告诉我们地球上有万有引力;塑造霍金是为了告诉我们黑洞的性质的话,那么塑造鲁滨逊就是为了告诉人类还有一种叫智慧与动手能力的力量!

这不是一本简简单单的书,而是一个活的生命体,它表现的那种历险、勇敢以及其他所有语言所无法表达的精神,激励一代一代的奋斗指南。相信这部巨着会流传千古,有更多更多的人拿起它并为之疯狂,激励自己奋斗,奋斗,再奋斗!

再多的话我也不说了,这也竭尽我所能。只希望你和千千万万个你也能捧起这本书,捧起更多书如饥似渴地在书之海洋中遨游。谢谢你们,我的演讲完了。

《拿破仑转》是一位叫做埃米尔·路德维希瑞士籍德国人写的。这本书讲述了拿破仑·波拿巴的一生,从土伦战役到远征埃及,冲加冕称帝到流放孤岛,都被写入此书。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大脑中好像出现了一个拿破仑的形象:科西嘉的矮子,巴黎学院的怪人,守护共和国的将军以及一个为展现自己才华而努力的天才。

我觉得拿破仑很奇怪,他为共和国效力,只为建立美好国家,可后来被权力所动,最后复辟,建立起了一个他为皇帝的波拿巴王朝。这些,可以说是为权力所动。

总结以上几点,我马上又想到了另一个人,他身在中国,为清朝效力而反清朝,身居总统宝座而复辟,他就是袁世凯。历史似乎玩弄人,如是者尚有其他。如当时的欧洲混战,活脱脱的就是东周列国志的.翻版等。

历史尚有相似之处,而我们的生活又何尝不是呢?

拿破仑在打败反法联盟后达到人生的高峰,可他却不思进取,建立帝国,贪图享受,导致莫斯科兵败。而我们生活中很多人都是这样,很有能力,可却没有好好利用,导致江郎才尽,身败名裂。

很多人在从高峰跌入低谷后,遍渐渐颓废。可拿破仑却不然,他没有灰心,在不懈努力后终于重返巴黎,登上帝王宝座。这点很可贵,身处逆境而其志不泯,不像现在的人一遇戳着便言放弃,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总的来讲,拿破仑身上有着很多值得我们注意的地方,有缺点,也有优点。缺点,我们要以此为戒;优点,我们要以此为目标,学会并拥有它。

可以说,我看《拿破仑转》,往往是观西方之天下而想东国之古今,评他人之过失而论自身之好坏。

如果用一句老话来形容我的读书,那就是: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我喜欢杨红樱写的小说,她的小说充满了童趣,让我百读不厌。其中,我最喜欢《女生日记》这本书,它让我知道了女生成长中,必须经历的事情,看到了朋友、同学之间深厚的感情。

《女生日记》讲述了冉东阳和她的同学六年级时的校园生活。“假小子”南柯梦成了娇弱的少女;马加在父母车祸时照顾弟弟,重获信任;冉东阳和吴缅在梅小雅遇到困难时攒钱让她家开店;因为南柯梦的月经,冉东阳和吴缅闹了别扭;小丑的爱你一万年,逗笑了所有人……看着一个个鲜活的故事,就好像看到了自己和同学,看着也享受着校园的乐趣。

我特别喜欢主人公冉东阳,她是一个善良的人,会尽自己所能帮助有困难的人。这学期,梅小雅因为父母离婚,母亲下岗,没钱继续上学,吴缅和冉东阳得知后,他们为了让梅小雅继续上学,劝她妈妈开百货店。冉东阳拿出了自己的存款,梅小雅妈妈再垫个几百块钱,开小店的愿望总算实现了!冉东阳觉得光帮小雅家凑齐钱还不够,她在闲暇之余,会到小雅家帮忙进货,还在别人笑话小雅时帮助她,安慰她。冉东阳没有因为小雅的家境而歧视她,反而在她没有朋友时与她交朋友,对于梅小雅来说,冉东阳能和她交朋友,就已经非常感谢她了,而冉东阳在梅小雅有困难时伸出手,拉她一把。我想这才是真正的朋友。

我也喜欢故事中的梅小雅,她是单亲家庭,而且她妈妈失了业,家里穷,开了个小店,光妈妈一个人养家糊口是不够的,于是梅小雅既要努力学习,保证将来能考上好的大学,又要帮妈妈经营起这能让母女俩生存下来的唯一生计。梅小雅是一个自立自强的人,从小就经得起生活的考验,而我都十三岁了,没有像她那样能干,更不能自力更生,和葡萄一样,依着架子,才能向上攀爬。

我喜欢《女生日记》,它让我明白了很多很多我从来不知道的事,让我学会如何生活。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论重,逻辑修辞使人善变这些语句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他们都给了我们一个重要的启迪,书对我们这些正在成长的孩子来说,不仅丰富了知识,增长了才干,更主要的是陶冶了情操,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行,连众多的文学名著中,我最喜欢的,是《孔子的智慧》。

几千年来,孔子的言行、思想,构成了博大精深的中国儒家思想的基础,在各方面都有很多智慧的思考,他的思想直到今天仍然为大多数中国人所推崇。孔子本身犹如一座思想的宝塔,滋润后人,也正因为如此,孔子才能成为历经几千年沧桑而不被世人遗忘的思想宗师。而这本书记录了孔子的思想和智慧,我们的心灵也仿佛茫茫黑夜中有了一盏指引方向的明灯,有了前进的方向。

这本书中对我产生极大启迪的是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男孩到美国留学,他每天都会看到一位老人去买报纸。有一天,这位老人突然昏倒了,男孩送老人去医院,老人孤苦一人,还患有心脏病,在老人的要求下,男孩搬到了老人的住处。一年后的一天,老人昏倒了,去了医院才知道老人要做手术,但手术费用昂贵,男孩半夜敲了好几个同学的家门,才筹齐了钱。术后,老人的身体状况越来越不好。一天晚上,老人送给男孩一枚铁指环,说是他祖父给他的。第二天,老人去世了,一个偶然的机会,男孩才得知,这枚铁指环原来价值连城,是老人故意在上面镀上了氧化铁。

男孩用他的孝心,温暖了一个孤苦无依的美国老人,后来,她的孝心也得到了回报,鸭有反哺之恩,羊有跪乳之德,一个人无论有多大权力,多少财富,都不应该忘记一个孝字,孝俤乃做人之根本啊!著名的微软总裁比尔·盖茨曾经说过:世界上什么都可以等,唯有孝敬不能等待,父母辛辛苦苦一辈子,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了子女,到老眼花耳聋,腿麻脚软,这时,晚辈对长辈们的孝呢?人应当向乌鸦学习。尽心孝敬父母,正如一首歌中所唱:“如果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人间”,这不是一句简单的歌词,而是人类最美的语言,这是我读完这本书后才真正领悟到的。

书是一首轮船,能载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穿行,那么,就让我们在好书的陪伴和鼓励下,在知识的海洋中翱翔,做个知识丰富的人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篇四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不仅仅是我的爱好,而且成为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一部分。

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讲了海伦凯勒又聋又哑又盲,是一个莎莉文老师的到来,改变了她一生的故事。后来,她慢慢地学会了用心去感受世界,她虽然看不见、听不见、不能说话,但是她每天仍然快乐地活着。莎莉文老师把她所知道的东西一点一点地教给海伦凯勒,海伦一天天成长,终于征服了世界。

我很佩服海伦,她度过了八十七年没有光明,没有声音、没有语言的岁月。她用自己那迎难而上的勇气,克服了千千万万个困难。她虽然残疾,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残疾人也可以坚强,也可以创造自己的一片天地。

我要把别人眼睛所看见的光明当做我的太阳,这一句话一直激励这我,我们要像她那样遇到困难不要退缩,相信总会找到合适的地方把它解。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篇五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题记。

我最喜欢的书是《熊猫回家的路》,它是根据迪斯尼电影小说写成的一本书。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它主要将了主人公失去双亲的芦娃子遇到了迷失方向的小熊猫胖胖,而,、村里的专家认为,一只大熊猫只能抚养一只小熊猫,坚决要把小熊猫带走。芦娃子只好偷偷的抚养胖胖,还教会了它觅食、爬树、吃竹子……历经千辛万苦把小熊猫送回熊猫妈妈怀抱了的故事。它使我看到了熊猫胖胖那奄奄不息的生命奇迹,和芦娃子与动物之间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情意,往往使我看得如醉如痴,芦娃子和胖胖的那些悲欢离合的情节,在作者的笔下更是让我牵肠挂肚。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可爱的熊猫胖胖玩耍的情景,也看到了芦娃子、胖胖的两个可怜的孤儿相依为命的情节,总是使我泪水总在眼眶中打转儿……。

我有个习惯——一但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的将它看完,刚买这本的时候也一样,为了尽快的看完,我早早的起床起来看,上学下课时也看,吃饭时还看……总之一句话——一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了,你可能会想这就完了,这本书的内容实在太精彩了,可我还是一看再看,甚至现在都快会背了,因为他实在太好了。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篇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读了很多经典的小故事后,觉得《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所阐述的道理简单实用,对指导我们待人处世的意义也很大。书中有一个木桶法则的故事,说的是老国王给他的两个儿子一些长短不同的要木板,让他们各做一个木桶,谁的木桶装的水多,谁就可以继承王位。大儿了把桶做大,在最后一条档板时没有木材了。而小儿子使用长度均匀的木材,做出了一个看上去不高的木桶,结果装的水却最多,最终得到了王位。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好多时候,我们的事情做得好与坏,恰恰取决于那块短木板,所以,我们应该时刻注意取长补短,把缺点变为优点。在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中,要多发现和改正自己的缺点,并变成好习惯和优势。所以,《小故事大道理》是。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篇七

谈起读书,我的死党们都会说我是一个十足的书呆子,那是因为我不仅喜欢看各种类型的书,而且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我都能够以最快的速度进入阅读状态。

但是,如果问他们我最喜欢看什么书的话,他们的答案将会五花八门。张三说是武侠小说;李四猜是古典名着;王五想是侦探类;陈六认为是奇闻趣事;刘七觉得是科学奥秘。总之,很多种答案,然而,他们都说错了,我最喜欢的,是生活这一本长篇小说。

人们常说,书是人类的第二位老师,那么我觉得,生活这本书就占了这位老师的一半!因为这本书里的每一篇每一页都能让我明白一些道理。

那一年,学校组织军训,我们在基地里面熬了四天。受尽了教官们的折磨,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相互鼓励下,我们都坚持了下来,并且在演练考试中取得了第二名的优异成绩,拔河比赛中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这一页,让我明白了不历经风雨怎能见彩虹。

六年级下册,是所有人在小学所度过的最后一个学期,老师说辛苦了六年就看毕业考的那一天了,我给自己定的目标是双优,可我的语文一者为良,这让我很苦脑。为了使语文进步,我上了补习班,买了语文培训作业,双休日我只休息一天。最终,我语文以94的成绩为优。这一章,让我懂得了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今年八月,我想换一部好点的手机,可我又不想让父母出钱,我想我长大了应该自己挣钱,于是,我来到了鱼市场称了六次鱼,每一次完工时都是又累又渴又饿又痛,我有好几次不想干了,在同行们的劝说下留了下来。最终我得到了了743元的工资,我揣着这笔钱买了一部还不错的手机,还有剩下的钱。这一篇,让我晓得了钱来得不容易以及坚持就是胜利,更明白了男儿当自强。

在我的书架上有很多很多书,其中有一本书是我特别喜欢的,看了很多遍都还想再看的一本书。那就是精装版的《三国演义》。

这本书到底是哪里吸引我呢,让我如此爱不释手?这本书啊,无论是外表还是内容,无一不吸引我。看,它的封面,精美又大气,在正中间竖写着四个大字“三国演义”,下方是七个三国主要人物的画像,每个人都个性鲜明,一眼能识出。看到这样的封面就忍不住想看书中的内容。

这本书是由湖北美术出版社出版的,质量非常好,里面的纸张很结实,翻过很多次都没有卷角、起皱,而且每页纸都是彩色的,有浅红,浅绿等,甚是好看。里面的.图片更是精致美观,看着那些栩栩如生的人物画,仿佛把我带入那个斗智斗勇的三国时代。

书中的文字排版也很合理,故事内容都用相应颜色的黑体字,还用不用颜色的楷体字对每一个故事都做了简介和点评,并对文章中一些特殊的词语用宋体字进行注释,让我们对故事细节、对历史人文有更进一步的了解。

书中的内容都是按章回来划分的,一个故事一个章回,非常清晰。当然,更吸引我的还是文字的内容了,那是一个字“绝”!好看得不得了,总是会看完一遍再看一遍,哪怕是背得下来了,都还想再看,因为实在是描写得太妙了。故事精彩引人入胜,人物精致鲜明独特,文字激昂句句堪好,妙语连珠回味无穷,简直无法用语言来表达这种品书的美妙感觉,正所谓,妙不可言啊!

除了它的这些美,此书还有更具价值的地方,那就是它带给我的精神上的启迪和情智上的收获,更是让人增长智慧,提升心境!在写作上,增长了我的词汇量,好词好句拿来即用;在学识上,认识了很多杰出的历史人物,他们的智慧、技艺,他们的坚强、执着时刻影响着我;在人品上,他们重情义,荣辱与共,他们守信用,言出必行,他们爱国爱家,不惜舍身救国……这一切,无一不感动着我!

一本好书,就是你一个至好的朋友,一位善教的良师。

《三国演义》,我真的好喜欢你!

今天,我在家闲来无聊,随手拿起一本书翻着。忽然,当我看到《小英雄雨来》这篇文章时,被里面的生动情节吸引了。

这篇文章的情节很有意思。尤其是这段:

雨来一会儿把敌人领到田地里,一会儿又领到大路上,弯弯转转,在这片假地雷阵里走。雨来故意扯开嗓子喊叫一声:“小心地雷呀!”一个小鬼子兵正好踩到松软的土地上,以为踏着地雷了,惊叫一声,趴到地上。这一叫,整个鬼子大队忽啦啦地闪到了一边,叽里咕噜趴下来,吱哇乱叫。趴了一会儿,不见雷响,才松了口气站起来。很多鬼子,因为刚才把头埋进土里,弄得满脸沙土,只露着滚动的小眼睛。一个个缩头缩脑惊慌的样子,仿佛都吓掉了魂。

这个故事,讲述了小英雄雨来和小鬼子们斗智斗勇的故事。写出了雨来的机智勇敢,热爱祖国的优秀品质。

雨来小小年纪就这样的勇敢,我们的年龄与他相仿,却在很多方面无法与他相比。他生活在战乱纷飞的坚苦年代,却那么的勇敢、机智、热爱祖国。我们和他比起来,我们更幸福,但我们没有表现出他那样的优秀品质。我们应当以他为榜样,向他学习,向他看齐。

雨来说:“真想与你一起到还乡河游泳;真想与你一起在夜校读书。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自己的祖国。”而我想说的是,“真想与你一起和日本鬼子周旋,可惜我们不在同一个时代,只有把你的精神传承下来,只有练就一身过硬的本领,长大后才能为我们的祖国作贡献。”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因为它能让我们体会到童话的神奇魅力,使我们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得到有益的知识。

我的房间里有许多我喜欢看的书,有《小故事大道理》,有《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少儿十万个为什么》,有《一千零一夜》,还有《格林童话》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叫《101个经典童话》。这本书里有很多有趣的童话故事。

我最喜欢金乌鸦这个童话。这个故事讲了一个穷人家的小女孩,金乌鸦吃了她家的米,金乌鸦说:“我会用东西赔偿。”最后,金乌鸦让她在大、中、小三个盒子中任选一个;那个小女孩说:“你只吃了我家一点点米,我就挑个小盒子就够了。”结果,里面是一百颗宝石,从此,她家过上了幸福、富有的生活。而另一个贪心的女孩,金乌鸦只吃了她家一点点米,她马上要金乌鸦拿出许多珠宝赔给她。选盒子时,她一口咬定要大的。结果,里面是条大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脚踏实地,不要狂妄着别人的施舍,贪得无厌没有好下场,对每一件事情要谦虚面对。

读了这本书,我深刻体会到:我们不应该像童话里那些好吃懒做的人学习,应该向勤劳肯吃苦的人学习。我们在学习上也是一样,只要不怕苦,肯动脑筋,靠自己的智慧去创造财富,生命才有价值。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篇八

偶然间我认识了一个“朋友”———《青少年。

日记。

》,一下子就喜欢上了他。今天,我要把它介绍给大家,《青少年日记》每月一期,既教你。

作文。

更教你做人。

《青少年日记》分很多个栏目,有“青春斑马线”“日记正能量”“文学星工厂”等,把你带入一个个奇妙的世界,让你体验到各式各样的人物。

当然,我最喜爱的就是“日记正能量”。它给了我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给了我无限的动力。其中,最给我正能量的是《让自己成为别人的天使》。短文讲述的是在一个学校的食堂里,一个瘦小的女生拿着饭卡,总是被一个个大女生给挤出来。她大概饿极了,使劲儿往里挤,可始终一点儿效果也没有,对于这一幕,看到的不止作者一个,于是讥笑和议论渐起,有人开始大笑。就在这时,一个穿着红衣服的女孩带着真诚的同情,帮她打上了饭……看到这一幕,我的心砰砰直跳,她俩并不认识,但在那一刻她给予了小女孩一种真正的理解和关怀。

《青少年日记》教会了我写作的方法,更教会我做人的道理。

四年级:朱正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篇九

我最喜欢读书了,因为书是我们最好的朋友、伙伴。我们生活中有了书,生活才有乐趣。书还能让我们知道无穷的知识。书,也是知识的海洋,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欢乐游荡。书,还可以让我们在大自然中像蝴蝶一样快乐飞舞。我读过许多书,这些书有的告诉我怎么做人,有的告诉我很多道理,还有的告诉我大自然中的诸多奥秘。其中,我最喜欢读《十万个为什么》了。

《十万个为什么》就像是一位老师。我们各种各样的小问题,她就立刻把答案告诉好奇的你。如果你问:“花为什么是五颜六色?《十万个为什么》就把你当成她的学生,耐心的告诉你,帮你解答。《十万个为什么》里还有看看我。比如,白鲨的看看我:“我是鲨鱼中的捕杀能将。我的身体非常庞大,能坐下几百个人呢!我的牙很锋利,能把所有的猎物骨头咬碎。”

《十万个为什么》里面还有许多我们感兴趣的话题,也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问题。如为什么植物的果实味道不一样?原来是植物的果实细胞内所含的有的是酸性物质,有的是碱,有的是辣椒素。所以味道不一样啦!《十万个为什么》里面的内容主要有动物、植物、宇宙、地球、气象、人体、社会、生活、交通、建筑、兵器等等。我们是踩着一路疑问成长的。为了让脚下的路变得平整而牢固。我们有难题时,就来问问《十万个为什么》吧!相信它能为我们尽力的解答。

我最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了,它既解决了我的难题,又给了我丰富的知识和快乐的人生。它还使我本领变得越来越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篇十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非常有道理的。自小以来,我就爱看书,我的书架上已挤满了薄薄厚厚、大大小小的书,可在这众多的书中,我唯独喜欢那本《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是英国近代小说家丹尼尔·笛福。这本书主要讲了:英国青年鲁滨逊从小喜欢航海,然而,有一次在太平洋上遇难了,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之后,他运用船上所剩的食物来捕猎和食用,维持自身的衣、食、住、行,后来当没有食物,他又用自己种的水稻和大麦,圈养山羊,这样才得以生存下来,这样的生存方法持续了28年,他终于在1686年12月19日被告一艘英格兰的船拯救了。这本书告诉了我许多遇到困难时的解决方法以及在困难面前,不退缩,不向困难低头,要勇敢地抬起头来,与它抗争,这样才有机会克服困难,战胜困难的道理。

鲁滨逊的所作所为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使我在生活和学习中不断地激励自己做一个永不退缩的人。

记得有一次,一直定居在香港的哥哥回来探亲,入住在我们家,每天下午,我看着哥哥打球时英俊潇洒的身姿,我心血来潮,下决心学打篮球。当哥哥打完球回来时,我急忙跑到哥哥硬面前,让哥哥教我打篮球,起先他还还愿意,后来经过我的再三恳求,哥哥终于答应了。

第二天,我与哥哥到楼下练球,他先教我一些规则和基本动作,然后就叫我自己练习,开始投球了,我使尽力气拼命地地往上投,可总是竹篮打水一声场空,偏偏投不到篮,虽然这只是儿童专用篮筐,可我身高不过130cm,但我不懈气,继续投篮,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可还没投进一个。慢慢地,我没有了之前的十足信心,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心想:我既然没有打球的天赋,就不要瞎掺和了。我哥哥在一边看着我无精打采的样子,说:“弟弟,这好像不是你的一贯作风吧?”对!我转念一想:鲁滨逊在那荒无人烟的岛上遇到多少困难,可他都一一克服了,而我这点区区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我想起一些之后又精神振作起来,继续投篮,成功总是垂青于有恒心的人,我最后终于投进了一个球。渐渐地,我找到了投球的窍门,越来越准了,现在,我已成为百发百中的神投手了,多次在小区的比赛中荣获冠军。

《鲁滨逊漂流记》,,它激励着我面对困难不懈气,不低头,勇敢地向困难挑战,战胜困难。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篇十一

我读过很多书,四大名著、郑渊洁童话系列、百科全书等等。其中,《小灵通漫游未来》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小灵通漫游未来》的封面上,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头戴蓝色鸭舌帽,水汪汪的眼睛瞪得大大的,身上背着黑色照相机,坐在五用车上,正举起手,向未来挥手告别。那精致的图画栩栩如生,紧紧吸引了我的视线,让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写小记者小灵通由于迷路,沉睡在公园中的椅子上。睡醒后,他发现自己正躺在通向未来的.船只上,一路上了解了未来城市的许多奇特之处。他“三游未来”,认识了小虎、小燕、铁蛋等好朋友,发生了好多好多你无法揣测的事情,这些事情会让你大吃一惊。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作者叶永烈认真的写作态度,他用了三十五年时间才最终完成这样一部“宝书”。但是由于作者是几十年前写的这本书,书中的不少想象现在已经成为了现实。比如:一天晚上,小灵通在小虎家吃晚饭,有一道菜是“萝卜炒丝瓜”。因为萝卜是在冬季收获的植物,而丝瓜是在夏季成熟的植物,所以小灵通感到很奇怪。小虎告诉他,这是利用基因遗传技术来完成的。可是现在,只要有蔬菜大棚就可以收获反季蔬菜,并不需要用到基因遗传这样复杂的技术了。

小灵通还跟随他们一家去了太空站。虽然现在也有太空站,但是只有宇航员能去,一般市民是去不了的。未来城市还有一样神奇的东西,那就是“人造器官”。但现在的科学水平还不能达到,以后我一要把它发明出来,拯救更多的病人。现在看来不可能的事,在未来的某个时间就可能会变成现实。

这本书带给我无穷的乐趣,你们也来读一读吧!

指导老师周凌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篇十二

书,是知识的海洋,是智慧的阶梯,是书给了我们启迪,是《青铜与葵花》。

这本书我最感动的是他们一起去看马戏,青铜长时间背着葵花,葵花却不知道哥哥的辛苦,开心地看着马戏,这时,眼泪就在我眼眶里打转,仿佛青铜就站在我的眼前,他背着妹妹葵花,有的亲兄妹都不会像他们一样,更何况无血脉之情的他们呢!

文中的哥哥因为家境贫寒,家里实在拿不出钱供两个孩子读书,懂事的哥哥为了让妹妹葵花去上学,只好放弃了自己读书的梦想。每当妹妹去上学,青铜都把妹妹护送到校门口,然后,自己上山去砍柴,贴补家用。当有好吃的果子,他都留着妹妹回来吃。偶尔,青铜趴在妹妹教室的窗户边,看着老师写字,听着妹妹念书,虽然有些听不太明白,可是青铜的心里却是充满喜悦的,因为妹妹葵花学了知识,将来一定非常有出息。

读了这本书,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灵,我们每天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真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做一个有担当,有责任的好少年,和青铜一样为自己的家人着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篇十三

《》我读了很多经典的小故事后,觉得《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所阐述的道理简单实用,对指导我们待人处世的意义也很大。书中有一个木桶法则的故事,说的是老国王给他的两个儿子一些长短不同的要木板,让他们各做一个木桶,谁的木桶装的水多,谁就可以继承王位。大儿了把桶做大,在最后一条档板时没有木材了。而小儿子使用长度均匀的木材,做出了一个看上去不高的木桶,结果装的水却最多,最终得到了王位。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好多时候,我们的事情做得好与坏,恰恰取决于那块短木板,所以,我们应该时刻注意取长补短,把缺点变为优点。在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中,要多发现和改正自己的缺点,并变成好习惯和优势。所以,《小故事大道理》是。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篇十四

我爱看的书很多,有《爱的教育》、《智慧公主马小岚》、《淘气包马小跳》……但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杨歌和他拇指一样的爸爸。杨歌的爸爸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人?你一定会感到奇怪,其实,杨歌的爸爸原来和别人的爸爸一样,是个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儿,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老是骂他,每骂他一次,他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杨歌的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爸爸变成拇指小人儿后,整天待在杨歌的'口袋里,当杨歌的“教育部长”,随时随地监视杨歌的一举一动。在这本书里,杨歌的爸爸是个发明家,他发明的每一样东西都非常有趣,比如,一个普普通通的机器可以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一个小小的飞碟可以载人回到过去,去到未来……每一个奇妙的故事都能吸引我,每当我读这本书时,总能慢慢的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就慢慢的喜欢上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有着丰富动人的内容;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许多有趣好玩的发明;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带给了我许多快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篇十五

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书的作者非常努力才写出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内容是杨歌的爸爸变小了,杨歌上学就把爸爸装在口袋里去上学。

你知道为什么杨歌的爸爸变小了吗?因为杨歌的爸爸不知道怎么了,杨歌的妈妈一骂他爸爸,爸爸就变小,直到杨歌的爸爸变成像大拇指这么大。

爸爸变小了,带来了好处,也带来了坏处。好处是他的衣服不会用太多的布,洗澡时就用烟灰缸当洗浴池。坏处是变小了以后吃饭成了问题。

最后爸爸丢了,找回来以后杨歌的妈妈不再骂爸爸了,然后就渐渐变大了。这本书非常有趣,也有感人的故事,让我们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这就是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我感受到在这本书里藏着许多知识和家长教育孩子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篇十六

是瑞士著名作家斯比丽夫人写的《海蒂》。

书中主要写了风景如画的阿尔卑斯山,描写了小海蒂童年时期的成长历程,成长中的海蒂和善良的爷爷帮助瘫痪姑娘克拉拉站起来的故事。

海蒂天真活泼,善良淳朴,特别热爱大自然,在她的纯真的感染下,人见人怕的爷爷又回到了人们身边。

我真喜欢这本书,因为太感人了,我还流了好几次眼泪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篇十七

我最喜欢的书有,阿衰、儿童文学、唐老鸭、米老鼠……。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十万个为什么》。

许多人会问我为什么你喜欢看《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十万个为什么》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比如:什么是无声手枪、睫毛有什么用……。

我非常喜欢看《十万个为什么》,你喜欢看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篇十八

是什么呢?《史记》?no.《西游记》?no.《三国》?恭喜你答对了!没错,就是大名鼎鼎的罗贯中先生写的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

欲知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且听我慢慢道来。

首先他告诉我们一些道理。比如乐观:赤壁大败后,曹操的三笑以及他说的一句话,至少北方还在我手里。可以看出他的乐观主义。还比如说忠义:关羽被捉后,宁死不降,还骂了孙权一通。由此可见关羽对刘备的忠心。

它不仅告诉我们一些道理,还告诉我们如何为人处事。

比如做人不能太残暴。董卓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入京后,大肆抢夺,大臣们稍有不慎,就掉了脑袋。这激起了各路诸侯的讨伐。他被迫迁都,可是在迁都前他火烧洛阳,终被吕布所杀。

《三国演义》不仅告诉我们历史,还告诉我们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篇十九

一三国演义,因为我对中国历史战役非常有兴趣,其中我很喜欢赤壁之战、定军山之战、五丈原之战、长板之战,这些战役对别人来说很无聊,可是这些战役却让我感到莫名的热血,虽然无法亲自去那些地方但这本书却带我神游其中,虽然我讨厌看那种字多又不了解意义的书,但他虽然字多又很厚但我还是有耐心的看了下去。

我喜欢孔明的“空城计”,蜀军只有几万人马魏军有十万人马,却能让敌军全身而退令人敬佩,还有“草船借箭”孔明只用气候、船只、稻草人,就向敌军要了十万枝箭让周瑜气得满脸通红,我喜欢关羽的义气和信用,他不管说什么都会做得到,他欠别人的也绝对会回报的,贵重的宝物都无法打动他那无私的心,我喜欢刘备那无私、仁慈、爱护别人的那份热情。

这本书带给我许多的知识,这让很多人都知道有这场战争在,让我们后代都能阅读他们的成就,所以这本三国演义是纪载许多伟大人物的事迹的一本书,所以喜欢中国历史的人不能不看的一本小说呀!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篇二十

从小,爸爸妈妈就给我买了很多的书籍,因为小时候的我非常喜欢的看书,每次爸爸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我都会说要一本书。所以,现在我已经有了一个专门放书的小书橱了。

在我的小书橱里有许多的书,有《格林童话》、《寓言故事》、《安徒生童话》、还有《十万个为什么》……。不仅有著名的童话还有生动、有趣的小说。在这么多的书里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日本的黑柳彻子写的《窗边的小豆豆》下面我来向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吧!这本《窗边的小豆豆》是作者在上一年级到六年级在学校“巴学园”时记载的故事。作者黑柳彻子是一位日本的著名作家,是日本的著名主持人,还是日本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她写的这本《窗边的小豆豆》不仅在日本,而且在全球都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成为日本历史上销量最大的一本书,而且被译成了33种文字及,介绍到世界各地的读者欣赏。

正是这本书能带给我很多的道理,所以这本书成了,当然,我别的书我也都很喜欢。现在,每次有空我就会看书。因为我想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学习许许多多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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