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考虑到不同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调动团队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实现集体智慧的发挥。我们整理了一些环保方案,旨在维护和改善我们的环境。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一
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召开这样一个大规模、高层次的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目的就是全县动员、全民参与,向影响农村环境的“顽症”和“陋习”宣战,集中整治“脏乱差”,确保在短期内全县环境面貌有大改观。刚才,我们观看了专题片,苏霆同志对整治活动进行了安排,讲的很全面、很具体,针对性很强。我和张渭书记都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云阳镇、安吴镇、中张镇、城管局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决心很大、措施也很实,关键是要落实在行动上。下面,受张渭书记的委托,我重点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突出“形势”的严峻性,在全面动员、攻坚克难上提高认识。
我在这里讲形势严峻,是不是真的严峻?近期,市上集中对各县市区进行明察暗访。4月6日,卫市长到我县暗访,对我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给予了肯定,认为我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为全市提供了经验”。卫市长这次暗访,可以说,既是表扬,更是新的要求。但是,扪心自问,我们的环境卫生到底怎么样?到底好不好?到底能不能给全市提供经验?我认为,我们还有差距,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去要做。在卫市长暗访的第二天,市政府又派专人到我县,看了几个卫市长没有暗访的村,指出了我们存在的一些问题。
为什么上级三番五次来检查、暗访?为什么现在从上到下都高度重视环境卫生?为什么我们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因为环境就是一面镜子,就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文明程度、治理水平最直观的反映。
第一,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我们打造发展软环境、加速融合大西安的战略需要。优质的环境具有“洼地效应”,能使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力要素不断汇集,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当前推进西咸一体发展、建设大西安的大格局中,保持泾阳良好的环境面貌,就保住了我们追赶超越、转型发展的本钱。尤其是随着我们南部5个镇办的托管移交,我们北部8镇在基础设施等方面都有一定差距,如果再不把环境整治好,我们凭什么去吸引投资、拿什么追赶超越?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就是打造发展优势,为泾阳追赶超越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和可持续的竞争力。
第二,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我们推进全域旅游、加快经济转型的现实需求。环境是旅游发展的生命线,只有环境美,旅游才会有价值。一个垃圾遍地、污水横流、尘土飞扬的恶劣环境,必然会在游客面前立起一道无形的墙,大大降低游玩、观赏、探奇和览胜的兴趣。今年,我们提出“全域旅游、全景泾阳”,就不能只满足一两个景点的建设,而是要全面提升面貌,把农村建设成景点,把道路建成风景线,把全县建成大景区。
第三,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我们建设美丽乡村、改善人居环境、创建文明城市的必然要求。农村,是我们群众世世代代生活的地方,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不愿意住在一个环境“脏乱差”的地方,都想有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我们建设小康社会,不光是要让群众收入增加,还要改善生活环境,让群众的生活更加舒适、更有品质。当前,省市对建设美丽乡村、改善人居环境都作了大量部署安排,我们也启动了省级文明县城的创建工作,要实现这些目标,必须把环境卫生整治作为基础性工作。
第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我们推进农村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途径。随着社会发展,农村居民集体观念日益淡化,农村治理更多的是靠能人带动。近年来,党和政府更加重视基层组织建设,我们在县财政捉襟见肘的情况下,下大力气解决了村干部待遇问题,全面推行了村干部坐班制。干部就是要干事,村干部既然拿着共产党的工资,就要在发挥村级组织作用、提升农村治理水平上下功夫。如何发挥作用,我想,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就是带动村民参与、增强群众集体观念的一个很好的途径。
所以说,抓环境卫生就是抓发展、抓民生。各级各部门都要从这个高度来认识环境卫生,把环境卫生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
上周五,张渭书记专门带队对我县环境卫生进行了检查,各县级领导也对环境卫生进行了暗访。总体来说,我们的环境卫生,变化很大,但是问题依然很多。前一段时间,市上要求“对标宝鸡找差距”,我们也组织相关部门到西安高陵、渭南大荔和宝鸡眉县进行了考察学习。我也专门利用一个下午的时间到宝鸡眉县进行了学习,经过这样一个对比,触动非常大。对标先进审视我们自己,我们还有不小的差距:一是“脏乱差”的问题依然突出。很多村庄垃圾收集、处置不够规范,排水沟等设施不完善,存在门前三堆、排水沟污水横流、白色垃圾等问题。部分群众没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主动维护环境卫生的意识不强,垃圾乱倒、乱堆乱放等不文明现象司空见惯。二是整治标准不够高。我们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不仅仅是打扫卫生,而是要综合施策,净化、绿化、美化统筹推进。目前,很多村庄,绿化依然是短板,群众门前还有很多旱厕和废弃猪舍;一些主干路过境的村庄以街为市,还有乱搭乱建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环境面貌就很难有大的改观。三是长效管理没有跟上。虽然县上每年都投入1000多万元用于环境卫生整治,但效果不够理想,一些村庄对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制度坚持的不好,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处置不够及时、规范。农村环境卫生搞不好,就相当于村书记、村主任的脸没有洗净,就是给村上抹黑。这些问题,既影响了泾阳的对外形象,拉低了群众的幸福指数,也是我们发展全域旅游、带动群众致富的一个障碍。各镇村、各部门都要引起足够重视,集中力量开展为期20天的整治行动,力争短期内全县环境面貌实现大改观、大提升。
二、突出“问题”的紧迫性,在聚焦短板、整改提升上强化举措。
对这次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是,从现在起到4月底进行集中整治,从5月1日到年底全面巩固提升。集中整治阶段只有20天时间,要在最短的时间里实现最大的效果,必须要紧盯问题,集中整改。重点抓好四个方面。
一是抓垃圾清理。对村内及周边、道路两侧的垃圾必须全部清理,目视范围内不能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建立村一级的标准垃圾收集点。对农村门前三堆、门前旱厕,以及乱搭乱建、废弃不用的猪舍、蔬菜大棚等有碍观瞻的,以及主干道路沿线马路市场等问题,也要全部清理。县城管局要做好协调,对8个镇的垃圾清运进行指导,统一定点处理。4月底前,各镇、各村都必须全部清理到位,达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看不见垃圾堆”的要求。各镇村、各部门在工作过程中,要宣传引导群众强化文明意识,主动将门前杂物、垃圾等属于“自留区”的区域打扫干净。
二是抓标准提升。会上,我们印发的《泾阳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中,具体提出了11条整治标准。我要强调的是,这个标准,是一个基础标准,是各镇村都必须要达到的标准,必须按照标准,逐项对照、逐项整改落实,该修补的道路要修补、该清理垃圾要清理、该拆除违规建筑要拆除、该规范门头牌匾要规范、该绿化的公共场所要绿化、该粉刷的房屋墙壁要全部粉刷到位,力求做到“整洁美观”,让每个村庄都变成小公园。在全面整改的基础上,各镇村、各部门还要进一步提升标准,要学习西安高陵、渭南大荔、宝鸡眉县等地的先进经验,因地制宜,加强景观设计、推进绿化美化、打造特色亮点,把村庄打造成令人“赏心悦目”景点。
三是抓工作结合。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系统规划、综合施策。一方面,要把环境整治与打造全域旅游结合起来。要以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契机,加大景区周边环境整治景观提升,做好交通组织疏导、旅游标识标牌规范、市政配套设施完善等工作,加快红色旅游路等一批旅游示范路段建设,树立“全域旅游、全景泾阳”的崭新形象。另一方面,要把环境整治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结合起来。要围绕《泾阳县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村庄整治规划、生活垃圾处理、道路畅通绿化等11项建设内容,全面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力打造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的美丽宜居乡村。
四是抓长效机制。环境卫生整治决不能一阵风,必须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长期坚持、加强管理、巩固提升。我们在前期环境卫生整治中,也有很多好的管理办法。比如,卫市长在暗访过程中,对兴隆镇每月观摩评比、王桥镇设立环境卫生管理站巡回检查等做法给予了肯定。各镇村要相互学习、加强创新,把握好“调动村干部积极性、符合村情、实用管用”的工作原则,确保全县各镇村都能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尤其是各村党支部和两委会,要在带动群众参与农村治理上多想办法,让群众在环境卫生整治、脱贫攻坚及村组发展中发挥更多的作用。在县级层面,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要组织相关部门,在整合环境卫生资金、推进政府买服务等方面加大探索力度,促进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
三、突出“责任”的关键性,在夯实任务、提高效率上狠抓落实。
搞好环境整治,既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在群众身边最直接的体现,也是对我们每一位干部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最有效的检验。抓环境整治的过程,就是抓各级干部作风建设的过程,就是提高各级干部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的过程,就是为老百姓办实事、做好事的过程。全县各级各部门、各级干部都要把这份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一)要落实工作责任。年前,我们采取了多项措施,铁腕整治北部矿山,明显很效果。尤其是采取部门包点、包村的方式,使我们在较短时期内啃下了北部矿山这块硬骨头。今天,我们当会印发的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同样采取部门包村的方式,来整治环境卫生,责任很明确,关键是要抓好落实。一是包抓责任。对农村环境整治,实行县级领导包镇、部门包村。县级包抓领导,要经常性地深入一线指导、检查、督促,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今天下午,各包抓部门就要安排工作人员进驻包抓村,和村上一起干,“五一”之前不见成效不收兵。二是镇上和村上的主体责任。前面几次会上,张书记和我都多次强调,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村干部一定要发声,一定要动员群众参与,带着群众一起干,引导群众强化集体意识,共同建设好美丽家园。三是“路长”责任。下一步,县上还要出台“路长制”方案,各县级领导每人包抓一个主干道,是一级路长,各镇党政主要领导是二级路长,要切实担负责任,全力抓好落实,促进沿线环境大提升。
(二)要完善督导机制。要继续开展“三展示、三曝光、三回访”行动,每天展示三个亮点,每天曝光三个问题,三天后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访,促进环境卫生每天都有新改观。要实行农村环境卫生周检查、月评比、季考核,县创建办、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成立检查组,加强检查督促,对突出问题及时曝光。县上将拿出160万元专项资金,每季度奖励一次,以奖代补,平均每镇5万元。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以奖代补,不是平均分配,4月底要对各镇进行考核,干的好的多奖励,干的不好的没有奖励,排名末位的,党政主要领导要在县电视台公开表态。以后每个季度,县上都将对环境卫生整治安排观摩点评,各镇也要开展环境观摩评比活动,确保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有效巩固和提升。
(三)要强化监察问责。对这次环境综合整治,县监察局要加强监督,实行效能监察,对工作不重视、推进不力、进展不明显的镇和部门,要进行问责。尤其是因工作不力,引发媒体负面报道等恶性事件、对全县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县委、县政府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同志们,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关系民生、关系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迅速行动起来,举全县之力打好环境卫生整治攻坚战,为加快建设富强、魅力、生态、幸福新泾阳,为泾阳广大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抓好农业生产,提高耕地产出能力,推动现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稳定粮食面积和粮食产量,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通过落实整治耕地撂荒的系列措施,在全县形成珍惜土地资源、保护耕地的浓厚氛围,建立解决耕地撂荒的长效机制。力争2020年3月下旬前,全县所有撂荒耕地全面复耕。
(一)开展宣传调查,摸清耕地撂荒底数。
各乡(镇)要充分认识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整治撂荒耕地摆在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农民群众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支农惠农政策、治理撂荒耕地的措施,教育引导农民爱惜土地、种好土地,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同时,要组织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对弃耕撂荒耕地的承包人、撂荒原因、撂荒面积、流转和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摸排,并登记造册。
(二)落实法规政策,严格依法依规管地。
1.限期恢复撂荒地种植。各乡(镇)要组织干部深入田间,对辖区内耕地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排核实。对无力耕种的(包括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等),由村委会(发包方)通知承包户限期复耕,如不能按期复耕的,交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等进行委托管理,种植收益归托管方,农户可继续享受耕地力补贴。对弃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又不委托管理的,暂停发放该承包户的耕地力补贴,待复耕后才可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同时,允许以村规民约形式采取措施防止耕地撂荒。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农户认识到恢复撂荒地耕种是应尽义务,努力做到应种尽种、宜种尽种,确保县域范围内不出现抛荒撂荒耕地。
2.落实农业奖补政策。一是进一步规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按程序逐户登记、核实面积,确保享受补贴耕地不撂荒。二是加大力度支持水稻生产,对早稻(含再生稻)集中育秧的经营主体、村集体等给予1000元/亩的育苗秧田补贴;对自行育秧的农户,经乡、村两级核实验收后,按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育苗补贴,每亩大田补贴40元。按照“谁种植补贴谁”的原则,对种植“双季稻”(含再生稻)的农户及经营主体早、晚稻均进行稻谷补贴,同时再奖补50元/亩。对种植水稻20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和村股份合作社进行“产业振兴信贷通”贷款部分贴息。对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购置补贴范围内的大型旋耕机、收割机、插秧机、机动植保机械(含植保无人机)、稻谷烘干机等用于粮食生产的相关机械设备的补贴,在农机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20%的购机补贴。
(三)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1.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排灌泵站配套改造、病险水库和山塘除险加固、水源工程建设、农田防护工程建设、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加强基本农田的水坝、水陂、水沟等排灌设施建设,完善排灌配套设施。
2.完善交通基础设施。针对撂荒面积较为集中的偏远山区,加大资金投入,修建农村公路,改善交通条件,提高农业效益。
(四)推进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1.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确保耕地有效利用,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也可采取耕地“托管”模式,引导农民委托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实行委托管理。
2.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能人能手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创优创业投资环境,筑好返乡创业平台,盘活撂荒土地资源,吸引更多的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业。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整治撂荒耕地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水利局、交运局等单位及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整治方案,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县农业农村局要牵头抓总责任,县财政局要落实好相关奖补政策,县水利局要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县交运局要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确保撂荒地快速复耕。
(二)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考核,将开展耕地撂荒工作列入2020年农业农村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强化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xx;奖励先进,对在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县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对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不力,耕地撂荒隐瞒不报,出现较大面积撂荒耕地的乡(镇),将约谈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并视情况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分析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遏制抛荒撂荒耕地的长效机制,巩固本次整治成果,防止抛荒撂荒耕地问题反弹。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三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加强领导、强化协作、积极创新、狠抓落实,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同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内生动力激发不够、长效机制尚未形成、资金投入缺口较大、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等困难和问题。
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通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典型示范转到全面推开上来,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好美丽宜居乡村。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县级主抓、多方参与。坚持在省委、市委领导下,县(市、区)抓落实,强化县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明确县(市、区)、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村为单位、农民主体。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立足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合理设定行动目标,科学确定重点任务,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特殊贫困村和少数民族村可以缓搞或不搞。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渐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四
为切实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两大主题,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向纵深发展,对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打击突出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坚决遏制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多发势头,确保20xx年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20xx年明显下降,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高特美强”新固镇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一)强化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各乡镇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服务中心、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重点工程中心、县城市管理局、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县经济开发区、蚌固一级公路公司等相关单位要按照道路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结合公安机关提供的近三年来交通事故情况,对所管辖的道路(含堤坝道路、桥梁等)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要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确保全面排查、梳理出存在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重点是临水临沟临塘、急弯陡坡等路段的路侧防护、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及平交路口交通安全设施缺失等隐患。对正在修建或修建完毕尚未正式交付使用或虽已通车但尚未正式移交的道路,由道路建设单位负责排查与整改。对存在管理争议的道路,于1月12日前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排查与整改主体。排查此工作自即日起立即开展,至1月25号前全部完成。按照“谁主管、谁排查、谁整改”的原则,由排查单位针对排查的隐患,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或建议。排查情况及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分别于1月15日、1月20日下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认真分析,根据整改难度大小,按照“一般隐患、较大隐患、重大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实施分类整改。要制订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完成时限。隐患整改原则上在3月底前完成,要强力推进、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确保完成,切实按时整改到位。对于困难较大,短期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及时采取临时性管控措施。国道、省道要按相关规范全部安装路侧护栏;对非机动车、行人通行或横穿较多的路段,具备条件的应增设机非隔离等物理隔离设施;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或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累计超过3人的平交路口,整改措施要落实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导致亡人交通事故的临水临沟临塘、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整改措施要落实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其他县道、乡道、村道可参照《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治手册》,结合路侧水体条件、边沟深度等具体情况设置路侧防护设施,对于基础条件极差、短期内不能增加护栏的,要临时性设置警示桩、堆土砌石等拦挡警示设施,加强引导提示。水利部门在实施路边沟、渠等水利施工时,要同时完善路侧防护,严防产生新的隐患。
整改情况在整改全部完成前实行一周一上报,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督导,对完成的整改组织验收、对账销号。
1.全面加强电动三(四)轮车整治。抓好源头管控。自即日起至1月31日,县市场监管局要对我县电动三(四)轮车生产厂商及经营户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对违反规定生产、销售的坚决予以处罚和取缔,检查及处罚情况实行一周一上报,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长态机制,强化电动三(四)轮车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防不合标电动三(四)轮车经我县流入市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合理规划路线,最大限度方便学生上、放学搭乘公交车。各乡镇政府要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的上牌办证工作,全力做到能上尽上。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局等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查电动车闯红灯、私自改装、逆行、违法载人、非法营运、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上述单位查处情况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整治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大对货车超限、拼车、包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县公安局要结合辖区农村地区道路的交通特点,科学安排勤务,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结合我县农村地区出行的实际,进一步扩大酒驾、无证驾驶、“两违”等重点违法行为查处向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延伸、向午后凌晨时段延伸。要强化对春运期间农民工返乡拼车、包车的管控,严查超员、超速、无证、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交警执法站和辖区派出所“一村一警”作用,加大查处、纠违力度,提升执法效能,形成有效震慑。上述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紧抓务工务农群众出行安全。各乡镇政府、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县经济开发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持续开展农村群众出行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重点关注劳动密集型企业、零星务工及“潮汐打工”人员,摸清辖区企业员工上下班通勤、农村群众就近务工出行交通方式、人员数量等信息底数,按县道交联的规定落实工作措施并建立台账。要落实包保责任制,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发现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通知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进行查处。排查情况及相关措施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4.抓好运输企业的源头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自即日起至本月底,要对全县“两客一危一货”及出租车企业、农班线客运车辆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及时维护保养存在隐患的农班线车辆,确保车辆不带“病”上路行驶、驾驶人不带“病”上车。要对动态监控制度未落实、安全教育不到位等问题紧盯不放,强力推进整改,切实堵塞源头安全漏洞。要建立、落实长效机制,坚持日常巡视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切实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县道路运输企业源头隐患“清零”,筑牢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检查及整改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5.加强拖拉机等农用车辆、机械的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加强对我县拖拉机等农用车辆、机械安全监管,开展全面排查。要认真谋划,制订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登记上牌、发放驾驶证工作。要切实加大对道路外拖拉机等农用车辆、机械无牌无证行驶的处罚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以上车辆上道路行驶。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夯实基础、强化处罚,不断推动此项工作持续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具体措施及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6.联合开展农村地区骑路市场、占道经营、骑路办理红白喜事等行为的整治。各乡镇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针对本辖区国省干线及农村地区道路沿线“骑路市场”,尽快采取清理取缔等整顿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及时设置临时性防范措施,必要时可上报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临时交通管控,确保交通安全。要按照县道交联下发的《关于建立骑路市场安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整顿治理的长效机制。具体措施及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五大队、县城市管理局要各司其职,加大对占道经营的打击。其中公安机关重点处罚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的行为;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五大队、县交通运输局重点查处在道路之外、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等占道经营行为;县城市管理局重点处理职责范围内的流动摊点经营行为。要适时开展联合执法,齐抓共管,消除占道经营导致的道路安全隐患。上述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政府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农村地区挤占道路办理红白喜事、群众在道路聚集的隐患,制订工作措施、处置流程,落实各村(居)的包保责任制,充分发挥各村(居)等基层组织力量及兼职劝导员的作用,安排村居密切关注、及时予以劝导和处置。对不听制止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介入处理,消除占道引发的风险隐患。各乡镇的包保方案、包保责任人及工作措施等材料于1月15日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抓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内容包括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常识、安全出行提示、典型案例警示、电动三(四)轮车整治的相关规定等。各部门都要结合自己的职责,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其中:县教体局要立即在学校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针对部分家长(尤其是老年人)驾驶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学生的情况,通过签订《倡议书》等形式,教育、引导家长及学生不使用、不乘坐,最大限度消除这一隐患;县融媒体中心要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并通过现场报导等形式,扩大群众对此次整治工作的知晓度,引导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县公安局要利用“一村一警”平台,安排包村民警进村入户进行宣传;组织派出所充分利用小喇叭、宣传板等多种形式,深入辖区开展滚动式宣传;各乡镇政府要组织各村(居)利用农村大喇叭、微信群、宣传单、宣传板、横幅、上门劝导等多种手段开展宣传,提高群众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的意识,尤其是劝导老年人不驾驶电动车违规载人,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不合标的电动三(四)轮车,不销售、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要发挥好行政村(居)“一栏一标语”、红白喜事等宣传作用,进一步强化“两站两员一长”、村级兼职劝导员工作机制的落实,结合农村集中用工、出行的情况,集中开展严禁农用车、货车、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安全提示,营造精准覆盖的立体化宣传声势。每个村(居)委会门前至少要有一块宣传板,每个村(居)每周至少播放一次交通安全常识,主要道路出入口至少要有一条宣传提示;县市场监管局要做好对电动三(四)轮车生产厂家及经营商户的宣传引导,不生产、不销售非标产品;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大对农用车辆、机械使用单位和驾驶人的宣传引导,及时上牌办证、车辆及机械不违上路、不违规载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大对“两违一货一客”及出租车企业的宣传教育,引导驾驶人严守交通规则、切实遵守使用安全带的规定,安全文明出行;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县经济开发区要针对辖区集中用工企业,加大对员工出行安全的宣传引导,消除因拼车、包车、超载等原因而导致的事故隐患。以上单位的宣传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行动起来,制定细化工作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坚决防止“上热中温下冷”,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隐患问题要跟踪督办,层层推动工作措施落实。对动作迟缓、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约谈,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不担当、不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进行“一事双查”机制,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规范执勤执法。切实加强执法教育培训,确保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防因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不当,引发重大事件和舆论炒作。要做好执法人员的执法安全防护工作,配齐配足安全防护和疫情防护装备,坚决避免发生伤亡事件。
(四)加强信息报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高效。各单位要明确联络员,将名单于1月10日前上报。各单位按方案要求上报信息,重要情况随时上报,20xx年3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报送地址:县交管大队三楼法宣室(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xxx,邮箱:xxx@。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五
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农民安身之本。党的十八大以来,耕地保护不断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有力支撑了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但受农业比较效益偏低、耕种条件差、农民外出务工等因素影响,一些乡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耕地撂荒现象,导致土地资源浪费、耕地质量下降,给我县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带来一定影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甘肃省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藏粮于地战略,充分认识确保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复杂性,摸清撂荒地存量,坚决遏制撂荒地增量,坚持科学谋划,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确保粮食安全。
(一)全面摸清各类耕地利用及撂荒地底数。开展全面排查。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要发挥各自优势,共享信息资源,开展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上栽植果树苗木、挖塘养鱼、围湖造景、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层破坏和撂荒情况的排查。要做到一户一户查,一块一块查,标识每一块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耕地遭到破坏及撂荒地的承包户及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建立信息台账。要正确识别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把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的性质区别开来,不得将退耕还林还草地视为撂荒地。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对撂荒地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建立电子信息台帐,做到可查询、可定位,完成省、州、县三级信息台帐对接。强化动态管理,加强对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调度,利用一块、销号一块,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做到账实相符。对利用撂荒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协调解决。(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草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撂荒地大多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改善耕作条件,把具备条件的撂荒地尽可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开展耕地“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增强生产的便利性。加强撂荒地耕地质量建设。结合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等项目,加大撂荒地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加强撂荒地理化性状改良、地力培肥等措施,逐步恢复撂荒地地力和产出水平。强化农机装备支撑,以落实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契机,提高山区农机具购置补贴标准,加快突破山区农机装备瓶颈,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提高生产效率。(县农业农村局、农机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积极支持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发挥作用,培育以农机合作社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如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县农业农村局、农机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土地流转管理。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对流转面积1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每亩奖补100元,同时落实耕地地力补贴。强化土地流转管理,为防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后出现撂荒,指导流转双方将相关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承包地,由村组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既不自己复耕,又不愿流转复耕的承包农户,由村组集体收回重新发包。(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要认真分析耕地撂荒实际,分类施策,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的具体方案,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对水浇地、川塬地,要做到应种尽种,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对山旱地撂荒,要根据立地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支持发展特色粮油、特色水果、中药材、优质牧草等生产,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小麦、豆类等作物种植的夏田秋季撂荒的,要通过政策支持,引导农民进行复种小日月作物,确需季节性“留白”的,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积极稳妥推进防止耕地“非粮化”。要重点抓好农村土地承包法宣传和贯彻落实。把耕地撂荒与补助政策挂钩,对长期撂荒的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停止承包地经营者享受的各项奖励政策,待复耕复种后再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一)工作部署阶段(4月底)。按照省州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的部署要求,县上成立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认真研究政策措施,对照图斑,摸清全县范围永久基本农田、确权承包地撂荒情况,下发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撂荒地指导性整改任务。各乡镇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并以村为单位下达工作方案和指导性整改任务。
(二)摸排整治阶段(4月—7月)。各乡镇及时安排各村成立整治工作小组,召开村两委会、村民知情大会,向群众传达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精神。同时,要深入田间地头,对整治范围内的土地进行逐组逐地块进行登记造册。一是摸清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耕地遭到破坏及撂荒地的承包户、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二是对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上栽植果树、挖塘养鱼、围湖造景、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层破坏等耕地“非粮化”和撂荒的排查,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建立耕地“非粮化”和撂荒地信息台账。同时,以乡镇为单位将调查汇总表于4月30日上报县农业农村局。三是抢抓农时复垦播种,做到应种尽种。四是全力配合省农业农村厅督查组,全力组织部署好督查发现反馈的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制定更加有力的整改措施,对问题建立台账,一一挂牌整改销号,高质量完成问题整改工作。
(三)秋冬季整治阶段(8月—10月)。结合秋冬种进行查缺补漏,进一步深化细化工作流程,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整改、整治任务。同时,建立撂荒地动态监测和管理长效机制。
(四)总结阶段(11月)。各乡镇要做好本辖区内的档案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各乡镇要及时总结耕地撂荒整治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县农业农村局要全面认真梳理总结全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经县上研究审核后报省州农业农村部门。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靠实复耕责任,细化保障措施,实行领导包抓制度,县级领导包抓乡镇、乡镇领导包抓村社、联户干部包抓地块的共同责任机制。各乡镇要切实担负起撂荒整治的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具体抓落实。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草中心要联合成立工作专班,要组织农技人员采取蹲点包村的方式开展技术指导服务,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的作用,统筹推进耕地撂荒整治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强化协作配合。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级工作专班要加强对全县整治工作的指挥调度,定期召开推进会议,实行周调度、周通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强化法律政策指导和督查检查,深入农户、深入田间地头,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和答疑释惑。乡村要靠实主体责任,包村联户,排摸撂荒耕地,建立台账,分类施策,督促限时整治。充分调动耕地承包户和经营户耕地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督促广大耕地承包经营户自觉履行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和义务。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宣传、张贴标语、入户摸底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国家粮食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政策、《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对耕种土地责任义务的认识,让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业务部门要严格履行耕地保护法定职责,乡村两级要切实加强对耕地的保护和日常监管,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耕地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有力推进撂荒地复耕复垦工作。
(四)加大督查力度。遏制耕地撂荒,既要引导鼓励,还要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让撂荒者受到惩戒、承担责任。要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既要把耕地撂荒纳入乡村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实施乡村治理“积分”,又要与文明户或五好家庭评优资格挂钩,对在整治过程中思路清、行动快、力度大、效果好的给予鼓励表扬。对在整治工作中畏首畏尾、四平八稳、打不开局面,不作为、慢作为的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进行严肃问责处理。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六
为了切实抓好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助推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市文件精神要求及市近期重点工作安排,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我市制定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省“村庄清洁行动方案”为载体,查弱补短,攻坚克难,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全力攻克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突出短板,提升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水平,全面建设美丽乡村。
二、组织机构。
1.充分发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规划,深化落实,细化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2.清理村内公共场所。清理村部、学校、卫生所、广场、企业、农贸市场、公厕等公共场所及其周围积存的垃圾,既要清洁化,又要整齐规范有序。
3.清理农户房前屋后及庭院。及时清理农户房前屋后及庭院内积存的各类垃圾、污物;清理乱堆乱放的各种物品;清除废弃的农用车、红砖、砂石等建筑废料;清除木头杆子、木头疙瘩等;搞好室内外卫生,特别是垃圾问题,要采取灵活处理方式,要保证各农户自家三包范围垃圾及时清运,达到垃圾日清日结。
4.清理卫生死角地带。及时清理村屯出入口,公路交汇地带,沟渠与村屯、农田联结区域,村外的沟塘林带所积存的各类垃圾、污物,明确辖区,划分责任,落实清理要求。
5.清理非正规垃圾点。对于存量500吨以上的非正规垃圾点,要按有关业务部门的要求,及时将积存的垃圾清运出去并做无害化处理,及时对场地进行规范封场整治,将环境污染降至最低。
(二)清理村内沟塘。
6.清理河道。清理河道岸边倾倒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打捞河道内衣物、农药瓶子、秸秆、塑料袋等各种漂浮物,达到河面干净、河岸无垃圾的要求,切实减少河流污染。
7.严格禁止向河道内排放畜禽粪污、工业污水和倾倒农村生活垃圾,防止污染水体。
(三)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
8.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对于丢弃在农户房前屋后、沟塘和垃圾堆放点的病死畜禽尸体,要进行捡拾,按照动物卫生管理处置要求,进行无害化消毒填埋或高温焚烧处理。
9.清理农业投入品包装物。清理随意丢弃的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回收,农药包装物要无害化处理。
10.清理废旧农膜。指导农民及时将废旧农膜回收、存储和销售,强化废旧农膜监管和回收利用,防止废旧农膜污染耕地,影响环境。
11.清理粪堆。屯内和农田头堆放的粪堆,要及时清运到村庄以外的固定场所,堆肥发酵后肥田。
12.清理柴草垛。各村屯要按照统一规划,明确柴草堆放地点,清理后的柴草垛,要统一堆放在村屯的下风头,远离村屯,避开公路视线,符合农村消防要求,清除火灾隐患。
13.重点治理农村“八乱”。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14.清理乱建的建筑物。清除庭院内外乱搭乱建多余的建筑物,拆除废弃的棚架、圈舍、厕所和仓房等,拆除倒塌的房屋和废弃闲置的住房。
15.清除残垣断壁。清除废弃的院墙、歪斜的板杖子,修缮好院墙大门。
(五)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
16.建立农村生活垃圾统收统运统处理机制。完善全方位的农村生活垃圾统收统运统处理机制,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从源头上解决垃圾随意倾倒问题。
17.建立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处理机制。对于可堆肥的生活垃圾,包括厨房余物、烂果子、果皮、菜叶、渣草、畜禽粪便等,可由村集体处置,或集中自行堆肥处置;对于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旧农膜、废弃包装物、废金属等,由农户分选后,由废品回收人员收购,进行再利用;对于惰性垃圾,包括煤灰、渣土、废弃砖瓦、水泥块等,可用于铺平道路、填方等。
18.强化有毒有害垃圾处置制度。对于有毒有害垃圾(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废旧电池(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废弃灯管、过期药品、废弃日用化学品、废杀虫剂和消毒剂等,要单独设置收集系统并妥善储存,定期运送至有资质的危废处理中心进行处置、处理。
19.完善村规民约。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内容纳入村规民约。落实村组干部包保河道清洁、道路清洁、村屯清洁责任制,明确农户门前包卫生、包花草树木成活、包路面清扫等“三包”责任制。
20.配齐健全保洁队伍。各行政村根据自身自然村屯分布和人口情况,配齐健全保洁人员,每个自然屯不少于2人,有条件的行政村要积极培养发展志愿者队伍,鼓励他们义务出工出劳投身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加强组织推动,强化工作落实和监督检查力度。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级“指挥长”,负责辖区的工作行动开展。
(二)攻防并举,注重实效。抓好五个“结合”:清理垃圾与村屯“四化建设”相结合;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与发动群众相结合;日常环卫保洁与乡村志愿者服务相结合;工作督导推进与党员干部引领相结合;正面宣传引导与舆论曝光相结合。通过抓好五个“结合”,确保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行动取得实效,从而全面促进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向好发展。
(三)深入宣传,广泛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上设立专题专栏,集中宣传报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和内容。通过典型宣扬和现场观摩等方式,推广先进经验、先进做法,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建立群众事群众抓、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机制,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和回应,并认真抓好整改。
(四)强化调度,督查考核。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督查检查调度,形成层层抓、层层推进、层层落实行动的大好局面。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内容和方案,建立工作情况调度制度,突出问题导向考核,对标对表验收,把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推动解决。市里将加强明察暗访,拍照片和视频资料,反馈给各级领导,督促整改。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七
为创建我镇公路“畅、安、舒、美”的路域环境,提升公路通行效率与综合服务水平,迎接“十三五”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评价(以下简称“迎国评”)打下坚实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梅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梅州市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交字〔20xx〕97号)要求,结合我镇“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行普通公路“路长制”和“两美”行动等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负其责、协调推动”的工作方针,依法开展国道、省道、县道、乡道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消除公路“脏、乱、差、堵”等现象,提升公路通行效率和综合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满意的出行条件,为我镇经济社会振兴发展提供良好交通环境。
(一)整治对象、范围。
整治对象:全镇国道、省道、县道、乡道,重点是“十三五”“迎国评”路段(包括国道358线和省道334线)。
整治范围: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和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指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以下距离: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整治范围重点是国道g358用地范围、建筑控制区以及桥梁、隧道等重点结构物范围;国道和出省通道以及过镇村路段(公路进入镇村前500米至出镇村后500米路段)和省际边界路段(从省际分界向省内延伸的10公里路段)。
(二)整治目标。
1、全面提升我镇公路路域环境状况和交通服务水平。
3、努力创建我镇公路“畅、安、舒、美”的路域环境。
(三)整治时间:从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
根据我镇公路实际情况,主要开展以下整治内容:
1、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各类违法行为:对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违法设施进行拆除。
2、公路用地范围内违法行为:清理摆摊设点、打谷晒场和堆积物占道;清除堆存的垃圾、渣土、杂物、废弃物;清除桥下空间堆放物品、搭建设施。
3、公路沿线非公路标识标牌、违法广告设施:对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设置的.、跨路门架设置的、擅自设置或未按规定设置的、弯道内侧影响行车视线的必须拆除或迁移;对经许可设置但已破损陈旧的,责成限期整改;对已超过审批时限未获得延期审批的必须拆除。
4、过镇村路段“六乱”行为:清理整治公路两侧乱摆卖、乱堆放、乱停放、乱拉挂、乱张贴、乱搭建等违法行为。
5、沿线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对沿线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存在模糊破损和安全隐患的,进行规范整改或拆除。
6、绿化景观:在公路沿线绿化有病害、死亡、缺株少株等问题的,及时进行补种。
8、货物集散地和建设工地进行清理规范,做好防护措施,防止造成公路污染和其他环境污染;出入口要实行硬铺装和水冲洗,散体物料运输车辆须冲净车身车轮,采取密闭措施确保无洒漏脱落才能进入公路行驶。
9、清理中型及以上公路桥梁上下游200米范围内采石取土、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扩宽河床等危害公路、桥梁安全的各种违法行为。
(一)摸底排查,做好方案。
各村(居)和镇交通部门要根据整治对象、范围和目标,对辖区公路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摸清各路段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将摸查情况汇总报镇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明确时间,抓好整治。
各村(居)和镇交通相关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细化责任、按时完成”组织实施。集中整治时间:20xx年6月1日一20xx年7月31日。
(三)检查验收,落实整改。
1、20xx年8月1日——8月15日为自查自检时间。各村(居)和相关部门要对照公路路城环境综合整治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整治内容,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查缺补漏,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
2、20xx年8月16日——8月31日由镇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于20xx年9月1日—9月30日进行整改落实。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为加强对仁居镇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仁居镇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超贤(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韩建(二级主任科员)。
成员:李祺林(党政办)、姚冠峰(交通公路)、张毅园(自然资源所)、陈运均(林业站)、曾冲(村镇办)、徐欢(文教体中心)、刘健(水管所)、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居)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党政办,负责处理我镇路域环境整治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交通公路分管领导韩建同志兼任。
(二)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各村(居)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结合我镇“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行普通公路“路长制”和“两美”行动,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对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意义进行广泛宣传,为综合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三)加强管理,保持效果。各村(居)和相关部门要建立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和集中治理力度,巩固和保持综合整治成果,为我镇经济社会振兴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八
为优化我区发展环境,维护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正常秩序,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确保城中村城边村改造、农村建设等一系列民生项目快速有序推进,坚决遏制和依法打击各类非法占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全区非法占地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重点掌握城中村城边村改造、农村建设中的各类非法占地基本情况并予以纠正整改。依法严厉打击乡霸、村霸等黑恶势力分子利用农村家族、宗族势力肆意侵占城中村城边村及农村集体土地牟利,严厉打击部分村干部、村民利用土地管理的职务便利侵占集体土地、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工作范围。
(一)城中村城边村改造、农村建设中涉及的私搭乱建等非法占地行为。
(二)城中村城边村改造中涉及的宅基地抢占、超占等非法占地行为。
(三)其他集体土地上的各类非法占地行为(农村土地上未经批准,抢(圈)占土地、兴建厂(库)房、以种(养)殖为名的非法占地,在农用地上倾倒(堆放)垃圾等非法占用农用地,集体土地、耕地上非法租赁、非法转租等行为)。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万柏林区城中村城边村及农村集体土地非法占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专项行动,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万柏林分局。(领导组人员名单附后)。
四、任务分工。
区法院负责对专项行动中涉嫌的违法犯罪案件进行审判。
区检察院负责对专项行动中涉嫌的违法犯罪案件进行侦诉。
公安万柏林分局负责对此次专项行动中涉嫌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区物价局负责对非法侵占集体土地获利等涉案价值予以认定。
国土万柏林分局负责对非法占地行为进行认定,配合乡(街)及有关部门纠正、整改非法占地行为。
各乡(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担负起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对本辖区内的非法占地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组织实施非法占地行为的纠正、整改工作,杜绝辖区内非法占地行为。各乡(街)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4月10日—4月20日)。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宣传及舆论引导,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氛围。各乡(街)负责对本辖区内非法占地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掌握基本情况,并将摸底情况分类梳理,汇总上报领导组办公室。
(二)纠正整改依法处理(4月20日—5月10日)。
各乡(街)负责对摸底排查出的非法占地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纠正、整改工作,各成员单位配合。对拒不整改的,乡(街)、村(居)要及时收集相关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上报领导组办公室。领导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后,移交公检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靠前指挥,抓好落实。
(二)强化法治意识,严惩犯罪行为。
各(乡)街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证据意识,依法全面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保证据的严谨性、客观性和真实性。严厉打击城中村城边村及农村集体土地非法占地行为,形成高压态势,起到震慑作用。
(三)全程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专项行动期间,区城中村城边村及农村集体土地非法占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将对纠正、整改工作进行全程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迟缓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公开通报,督促推动各成员单位切实将纠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九
为深入贯彻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批示和对**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村庄清洁行动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巩固和扩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推动2022年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实现更大突破、创出更高成绩,根据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结合**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344”行动部署,全面开展“三大革命”“四项行动”(“厕所革命”、“垃圾革命”、“风貌革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行动、村庄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村级公益性设施共建共管共享规范提升行动、文明素养培育行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从面上整洁转向品质提升、从阶段性整治转向长治久美、从环境整治转向环境与乡风文明“内外双提”,推动乡村环境从基础整治向美丽宜居升级。
二、目标任务。
以巩固拓展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区)创建成果为目标,以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为契机,推动全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精细化管理,农村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向户延伸,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向城市看齐,乡村整体风貌实现宜居宜业宜游。2022年,新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100座以上,卫生厕所覆盖率进一步提升,推动旱厕清零,全面消除问题厕所;村庄环境卫生显著提升,全域范围保持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更加健全,源头分类减量稳步推进,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尾菜处理利用率达到47%以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8%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管网、设施运行顺畅,运行机制健全完善,实现完全市场化管理管护;乡村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优化,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理事会作用发挥明显,管护基金使用规范,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考核管理到位,村庄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更加健全。
三、重点工作。
(一)纵深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原则,扎实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普及提升工作,新改户厕全部入院,积极推行厕所入室,年内新改建户厕100座以上,常住人口基本实现卫生厕所全覆盖。坚持“改”与“治”结合,全力推进农村露天旱厕清零。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厕”的原则,扎实开展问题厕所摸排整改“回头看”工作,全面消除问题厕所。健全改厕后续管护运行机制,依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ppp项目,稳妥建立农户付费补偿机制,实现农村户厕改造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有效衔接。持续强化宣传力度,利用村民大会、入户走访、微信群、村级大喇叭等多种方式,向农户宣传健康常识,不断提升卫生厕所使用率。
(二)扎实推进农村“垃圾革命”。
持续开展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聚焦“三边一部”、宅前院后、公共场所、田间地头重点区域,突出“三堆四乱”整治,持续开展“五清一改”行动,每季度组织包村部门、镇村开展集中清理攻坚,确保“两美三洁全域净”成果持续巩固。强化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治理与管控,常态化开展排查监测,加大城镇垃圾违法违规向农村转移的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确保农村垃圾就近规范化处理,防止出现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科学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进一步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清运、区处理”模式,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补齐农村垃圾处理设施短板探索农村环卫市场化改革,本着“适度集约、合理划片、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支持各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市场化运作模式。稳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学习借鉴城市垃圾分类经验,试点探索符合农村实际、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建设农村环保小屋,减少垃圾出村。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双湾镇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试点探索小型化、分散化的无害化处理方式,满足农村生活垃圾终端无害化处理需求。
(三)大力推进村庄“风貌革命”。
实施废弃房屋和残垣断壁“清零”行动,依法依规拆除长期闲置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旧房和影响村容村貌的残垣断壁、破旧棚屋、废弃圈舍等建筑物,及时清运、妥善处置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全面排查整治镇域内侵街占道、乱搭乱建等问题。及时更新枯树、死树,积极倡导种绿植绿,鼓励群众在金民公路、下双公路等主要干道沿线开展种莱栽花植树行动。
(四)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行动。
加大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力度,强化源头防控,落实地膜回收约束机制,推行土地流转保证金制度,倒逼流转主体强化地膜回收,持续提升废旧农膜回收率强化尾菜监督管理,指导蔬菜生产企业(合作社)科学合理处置尾菜,以蔬菜种植基地、流通集散地、仓储库区为重点,推广分拣晾晒、牲畜饲喂、田间尾菜堆(沤)肥、直接还田等多类型处理利用技术,着力提升尾菜处理利用水平。加强畜禽粪污治理,持续加大对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大户的监管力度,规范庭院畜禽养殖,引导群众舍饲养殖、堆肥还田,及时清理圈舍粪污,实现粪污无明显暴露。着力推动农作物秸秆“四化”综合利用(原料化、基料化、能源化、肥料化),积极推广秸秆青贮、黄贮、氨化等技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禁焚烧秸秆。2022年,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率、尾处理利用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5%、47%、88%、90%。
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紧盯重点区域和各阶段重点问题,打好春夏秋冬四季战役,积极开展春季清洁生产行动,夏季美丽庭院行动,秋季环保收储行动,冬季全面提升行动。借鉴文明城市创建中形成的“逢六上街”做法,在农村全面推行“逢六整治”,以镇为单位,以行政村为主体,每月6日、16日、26日组织**镇按“四六四”,**镇按“东中西”区域布置划片,开展集中清扫整治活动。各村结合实际制定相关约束制度,强化思想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结合春节、元旦等传统节日开展庭院、宅前屋后清扫整治。
(六)长效推进村级公益性设施共建共管共享规范提升行动。
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充分发挥共建共管共享理事会作用,落实省、市、区财政每年各1万元的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管护基金,壮大管护基金规模,健全管护基金使用制度。合理设置公益性岗位,严格选聘人员,抓好人员培训,规范管理,将村庄保洁、公厕维护、设施维修等纳入管护范围。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健全完善设施建设管护标准规范等制度,推动农村厕所、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
(七)持续开展文明素养培育行动。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以卫生健康教育为主题的各类集中宣讲、文艺汇演等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自觉摒弃生活陋习,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切实提高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和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持续开展“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好媳妇好婆婆”等文明创建活动,大力推广“巾帼家美积分超市”“道德银行”“敲锣打鼓送荣誉”等有效做法,以身边典型带动群众养成良好习惯,在全社会营造向善向美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运用各类宣传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针对性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展示工作成效、宣传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选树一批样板村、样板户,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村庄清洁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调整完善**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统筹推进各项目标任务持续实行县级领导联系镇村、区直部门包村的抓落实责任体系,县级包抓领导要靠前指导督促,传导压力,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推动各镇村落实责任。各镇村要落实主体责任,对照方案目标任务,抓实抓细重点任务,科学落实工作举措,统筹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确保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层层有人管、逐级抓落实。各村党组织书记要负责做好发动群众、整改落实工作,组织动员群众在人居环境整治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包村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衔接联系村,谋思路,定计划,推工作,依托行业优势,充分组织调动干部职工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全力配合联系村完成环境卫生整治任务。
(二)强化督促检查,注重激励奖惩。
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督导组,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督导方案,实行“日巡查、周督导、半月调度、月评比、季排名、年考核”督导机制,采取明察暗访、重点巡查、现场督查等方法,对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紧盯不放、跟踪督办,下大力气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顽疾。制定《**区村庄清洁考核奖励办法》,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突出的镇、村及区级部门(单位)予以激励,对整治不力、效果不明显的镇村进行通报批评,切实达到“管治结合,以评促改”的效果。
(三)强化投入保障,补齐短板弱项。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多元投入机制。区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向市级对口部门衔接汇报,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加大资金整合力度,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的资金,集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鼓励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
(四)创新方式方法,健全长效机制。各镇要充分借鉴精致城市管理经验和做法,建立“路长制”“田长制”“河长制”“林长制”“街巷长制”等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机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可追溯。要实行合账制管理,以村为单位,明确保持巩固区域、集中攻坚区域、提档升级区域,集中资金、人员等资源力量,先易后难、重点突破、全面提升。要结合各领域实际特点,探索创新制度机制,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村庄清洁公约,探索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分红为依托,建立农户环境卫生整治奖惩机制。全面实行垃圾收运、保洁员考核管理、公益性设施管护、“门前四包”、定期“清洁日”、农户积分、微信群督办、环境整治群众投工投劳等制度,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号)和《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琼发〔2017〕25号)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村社会文明和谐,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根据《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七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按照全域旅游示范省建设总体要求,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以农村垃圾治理、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与“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建设、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等工作相结合,统筹城乡发展,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措施,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建设世界级滨海旅游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规划先行、示范引导。以“多规合一”成果为依据,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通过全面推进与集中连片综合整治示范相结合,创建农村一流人居环境。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总体要求,根据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不同地区的整治目标、重点、方法和标准。充分发挥各地自主性和创造性,防止生搬硬套和一刀切。
—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区分轻重缓急,重点整治生态红线保护区、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人居环境。优先治理农村垃圾污水,建设乡村公厕,推进农户改厕,重点安排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的水电路气等项目,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防止大拆大建。
—城乡统筹、突出特色。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城乡互补、协调发展。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弘扬传统文化,突出农村特色、黎苗特色和田园风貌。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三)实施目标。在全市乡村范围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基本达到“干净、整洁、见绿”,乡村公厕“不湿、不臭、不挤”,村民环境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建成一批各具特色、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村庄。
—按照每500人配1名保洁员的标准,实现所有村庄卫生清扫保洁收运体系全覆盖;所有行政村配建公共厕所(含附属式公厕),创建椰级乡村旅游点的自然村完成公厕建设,基本完成全市3704农户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各区、育才生态区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到2020年,完成所有行政村及其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气化海南”专项行动,推进燃气下乡,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农村以气代薪工作;到2020年底,具备条件的村庄逐步建成局域供气管网。
—到2020年,开展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基本完成100个(自然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差异状况,在公厕建设、垃圾分类示范、规划编制和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区分不同目标和任务。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污水治理和改厕工作相结合,实行综合治理,统筹推进。
地处山区偏远的村庄,在优先保障村民基本生活条件的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一)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厂扩建等处理设施的建设,按照“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方式、有稳定的保洁机制、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要求,根据《海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运处理规划(2015-2020年)》,建立并完善农村保洁制度。完善“户分类、村收集、区转运、市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处理。在全市范围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2018-2020年,与美丽乡村建设同步开展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创建工作,每年分别完成20%、35%、45%的任务量。合理规划布局乡村废品和农业废弃物回收点,探索政府补贴回收废品,促进废品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开展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逐步建立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机制。对小散畜禽养殖农户加强技术指导,划定适当区域集中养殖。清理农田农业生产用膜、农药瓶、包装泡沫箱等垃圾并建立责任制。按照就地封场治理、异地处理的要求完成历史存量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滚动销号制度,2018年完成存量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要建立环卫企业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加强对环卫企业监管,确保保洁质量。
(二)开展厕所粪污治理,推进乡村厕所革命。按照《海南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方案》,将“厕所革命”作为基础工程、民生工程来抓,2018-2020年,各区、育才生态区至少参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新建或改造公厕1座,所有行政村配建公共厕所(含附属式公厕),创建椰级乡村旅游点所在村同步建设公厕并达到旅游厕所标准,每年分别完成20%、35%、45%的任务量。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村委会办公区附属式厕所应对外开放,并设置标识引导。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完成3704户农户厕所无害化建设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并将厕所污水接入市政农村污水管网,2018-2020年每年分别完成20%、35%、45%的任务量。加强农村新建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无害化卫生厕所配套建设,以及中小学、卫生院、集贸市场等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12)实施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按照《海南省公共厕所管理及保洁服务标准》(dbj16-2010),完善公厕标识引导体系,加快“互联网+”公共厕所建设,推广城乡厕所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应用。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
(三)全面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逐步恢复水生态。按照全市农村生活污水产生区域特征,因地制宜将全市农村划分为污水处理厂辐射区和分散处理片区。编制实施《三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18-2020年)》,对污水处理厂辐射区和分散处理片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提出治理要求。各区、育才生态区建成区内的市政污水处理厂辐射区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应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分散处理片区农村生活污水针对所处排水区域的水质目标,选择合适的污水处理技术。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村容村貌。全域推进绿色村庄建设,按照尊重自然、黄土不露天、不过度硬化的要求绿化村庄。实施农村公路“六大工程”(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窄路面拓宽工程、县道升级改造工程、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旅游资源路工程)建设,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村内道路同步建设排水系统,到2020年,基本解决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和农户庭院环境,到2020年,完成村内废旧设施和老旧广告牌拆除清理,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对无人居住的破败房屋,组织户主自行拆除,恢复绿地或发展村庄第三产业。加强村庄规划设计,提供建房设计图纸,引导农村建筑风貌提升。加大宣传和投入,加强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统筹推动在村庄主要出入口、主干道和公共活动空间建设公共照明设施。
(五)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到2020年,全面完成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对重要生态红线区内的村庄,逐步实施退出机制,并加强生态修复。按“多规合一”要求,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到2020年实现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覆盖。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机制。简化农村垃圾分类设施、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和建设审批程序,按照村选址、区审核、市审定的原则进行项目选址和建设。严格执行农村住房“逢建必报”制度,做好村庄风貌管控。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形成依规有序建设机制。
(六)完善乡村整治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及市各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的责任,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建设管护长效机制,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将农村公路、公厕、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管理经费纳入市区预算,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村民培养成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一)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积极发挥“一核两委一会”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作用。明确“两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职责,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和“两委”核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广泛开展乡风评议活动,引导农村自我管理、自我提高。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开展村庄环保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并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将农村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2018年底前,完成所有行政村村规民约制定、修订和实施。制订奖惩制度,明确村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保洁整治由农户负责,并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村内道路、村内公共空间及村庄周边等保洁整治由村“两委”负责监督落实。鼓励村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
(三)提高村民文明健康意识。通过电视夜校等多种途径开展文明教育,把培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门要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中小学素质教育重要内容,完善课程体系,丰富教育实践。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组织作用,动员农村居民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增强村民文明卫生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村民内在自觉要求。
(一)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市、区级投入为主,省级、中央补助为辅的政府投入体系。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整合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积极利用多方贷款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设施。
(三)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第三方治理等形式,引入市场主体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支持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美丽乡村、共享农庄、民宿业、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引进企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继续组织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开展“三师下乡”活动,利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化进万家”等活动,结合污染防治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技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组织企业与区、村开展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和装备需求对接。
(一)编制实施方案。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要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照本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和重点任务,抓紧编制或修订区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本地区目标任务、责任部门、资金筹措方案、农村居民参与机制、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等内容,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前期准备,做好引导群众、建立机制、筹措资金等工作。区级(含育才生态区)实施方案须在2018年12月底前报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各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责,制定整治工作年度实施计划,加强对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工作的指导。
(二)开展典型示范。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试点示范,总结提炼出一系列符合本地实际的垃圾污水厕所等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检查、评估和督导,引导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成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村,加强经验总结交流,集中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设管理模式,确保整治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要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村委会负责动员党员干部和村民完善村规民约,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更好地履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协调、督查和考核职能,会同市农工委、市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旅游委、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宗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会展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保局、市扶贫办等部门建立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合力推进。市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按职责抓落实,共同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二)加强考核验收督导。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区发展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区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三亚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办法》,定期组织督导评估,于每年9月开始对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通报各区党委和政府,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制订完善相应的《美丽乡村建设考核验收办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考核验收办法》(市水务局负责)《城区生活污水治理考核验收办法》(市水务局负责)《农村规划编制(修编)考核验收办法》(市规划委负责)和《农村农户改厕考核验收办法》(市爱卫办负责),于2019年4月底前报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要广泛开展“卫生户”“文明户”“农村美丽庭院”“环境卫生光荣榜”等评选活动,增强村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十一
为有效推进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现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和早处置”,严厉打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根据连协调机制[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对各村乱占耕地问题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明确具体负责部门及人员,负责组织落实专班日常工作和领导交办事项,逐项细化分解、逐级责任分工,落实到具体人,实施点对点跟进,建立台账,办结销号。要加强与连城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县际协调机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的协调配合,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一)巡查区域。
巡查区分为三级。一级巡查区为集镇和省道以东往城区、园区、文亨镇的衔接部的村庄和基本农田保护区;二级巡查区为省道以西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及村庄;三级巡查区为未划入一、二级巡查区的区域。
(二)巡查责任主体。
镇人民政府行使辖区巡查监管职能,对辖区乱占耕地建房顶风违建巡查工作负总责。镇主要负责人是动态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挂村领导、包村工作队、村两委、村级自然资源协管员是动态巡查的实施主体,对巡查工作负具体责任。
(三)巡查频率。
村两委对所在辖区每月巡查次数不少于8次,包村工作队对所在辖区每月巡查次数不少于4次。
(四)巡查职责。
各村按各自实际制定明确各片区组责任人,进行网格化巡查,不留死角,各村级协管员每天将巡查情况报告村两委,各村每周定期将巡查周报表汇总上报至镇里(委托自然资源所收集),镇里每月定期将巡查整治月报表提交至县自然资源局。
要坚持“集中与日常”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横幅标语、乡村广播、宣传手册、微信、电视台等不同形式,大力宣传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深入宣传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规定和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着力引导形成依规划、守政策、按程序、惜耕地的共识和氛围。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与县融媒体中心加强配合,制作强拆正面宣传专题片,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曝光一起”。同时,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对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举报并经查实的,每次奖励300元。
(一)对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村级未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的,将按以下方式追究村书记的工作责任,第一次警示约谈,第二次依情况问责,第三次就地免职。
(二)对村级谎报、瞒报、包庇、纵容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涉及违反党纪政纪的移送县纪委监委处理。
(三)对辖区内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的,将案件线索移交纪委监委,追究相关领导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
1.对国家和省级下发卫片图斑经核实确定为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的;
2.对辖区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导致被省市通报批评的;
3.对辖区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导致被国家通报批评或省市问责的。
(四)主动拆除违法建筑消除不良影响的,可依纪依法从轻处理或免除有关问责。
(五)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乱占耕地建房、纵容亲属乱占耕地建房等顶风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对工作中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十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将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作为助推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主要切入点,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50。
名经济体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着力开展以下。
5
个专项整治行动:
着力整治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工作流程不顺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涉企收费不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混乱等问题。
着重检查执法部门执法程序不完善、操作流程不明确、自由裁量权不细化等问题。着力整治超越法定职权及职责分工擅自执法检查或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行为;着力整治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继续或变相使用已废止或修改的收费项目,违规收取各种费用行为;着力整治执法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行为。
着力检查服务行业企业收费不规范、不便利,流程不简明、不公开,相对其他省市存在收费过高或造成缴费主体负担过重问题;着力整治垄断行业项目配套费用高、不议价、工期难以保证等问题。
着力整治政府类投资项目不及时结算、长期拖欠工程款问题;应由政府负责的企业周边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配套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政府现行便企利民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政府招商承诺不兑现、净地不净等问题;未兑现诚信企业守信联合激励等行为;未对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等行为。
着力整治落实企业迁移政策不到位、擅自设置附加条件限制正常迁移的行为;违反属地原则吸引外区企业到本地区办理工商、税务登记互拉税源的行为;影响要素流动等破坏市场规则的行为。
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区、县。
(
市
)
所属行政部门。
(
执法部门。
)
服务窗口单位服务类企业,以及相关单位。
(
以下简称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
(
市
)
政府的分管领导。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调度和推进工作。
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
5
个专项行动组。
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督考办,负责收集汇总分解问题、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5
个专项行动组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梳理汇总发现问题,调度整治落实情况,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及移交处理意见,定期向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由市审批局牵头,市编委办、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局等部门参加。
由市法制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审批局、执法局、财政局、安监局等部门参加。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建委、房产局、工商局、规划国土局、财政局等部门参加。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政府督考办、市工商局、民政局、审批局、编委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规划国土局、外经贸局等部门参加。
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财政局、工商局、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参加。
3
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1
.全面动员。
全市大会之后,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
2
.制定方案。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问题导向原则,抓紧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细化整治措施,落实整治责任,并于
12。
月
20。
日前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
.广泛宣传。
市政府将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进行详细解读,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民心网、市民服务热线、市长信箱等载体,广泛收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各方面意见和问题,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实时受理群众和企业诉求。
1
.自查自纠。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本方案和各子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建立专项整治台账,真正做到突出问题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
2
.交办整改。
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收集的突出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并按照属地、属事原则,交由各责任地区、部门和单位进行挂单整改,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逐一跟踪落实。同时,各责任地区、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实效。
3
.督促检查。
各专项行动组及各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整治工作重点,采取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现场采访、跟踪报道、群众举报等方式,深入重点行业、部门、企业及窗口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责任地区、责任部门和责任单位把整治工作各项要求逐项落实到位。
在系统总结专项整治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整治成果具体化、制度化的要求,形成全市性窗口服务标准、行政执法规范、反垄断管理制度、企业正常跨区迁移实施细则及诚信失信奖惩办法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诉求受理、交办、整改、反馈工作长效机制。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切实将专项整治行动作为近期重点工作摆上日程,迅速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机制,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责任落实,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要实行例会制度。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每半个月召开。
1
1
5
个专项督查组,全程进行跟踪督查;各专项行动组要通过实地考察、电话回访等方式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事后评估,确保整治效果。建立疑难问题解决会商制度。对于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由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对于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及时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决策。
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吃拿卡要和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做到“零容忍”。对于整治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及推诿扯皮、工作拖沓的,要严肃责任追究。对于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事例要移送监察机关依法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对于专项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各项长效管理制度,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狠抓落实,实行常态化管理,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十三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以中心各工作群组为单元开展分组讨论,以科室为单元集中查摆科室存在问题,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xx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讨论大反思大提升情况总结报告,希望大家喜欢。
根据市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大讨论大反思大提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农机事业服务中心党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农机化工作实际,依据时间节点抓好各个阶段的工作落实,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指导原则。
为确保本单位大讨论大反思大提升工作质量,中心党组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围绕《通知》提出的四项原则,结合中心工作职能认真分析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制定了《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讨论大反思大提升工作方案》,发动科室及全体党员干部围绕岗位工作职责认真对照检查。
一是深挖问题短板和思想根源,切实直击灵魂,深刻认识营商环境对我市未来发展的极端重要性,看在本单位各个工作岗位有无存在“官老爷”意识,是否做到了遇事躬身入局、担当作为、善于说行,真正实现“要我干”向“我要干好”的转变。
二是坚持分类推进。针对不同科室、不同职责、不同岗位特点,细化工作目标,梳理工作职责,分类推进实施,真正取得精准管用的成效。
三是坚持动真碰硬。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勇气,打破利益格局痼疾,消除痛点难点堵点,聚焦农机化服务群体,建立和完善服务链条,坚持以人为本,优化服务方式,构筑科学化、人性化服务体系。
四是坚持结果导向。聚焦解决机关干部、农民机手、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反映强烈的短板弱项,坚持具体问题与思想问题、作风问题、能力问题、机制问题一并解决,真正把服务对象作为评判服务优劣的裁判员。
二、积极动员部署,严抓工作落实。
中心党组按照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围绕“学习讨论、问题查摆、对照反思、整改提升”四个环节步骤展开,不分阶段、不搞转段,坚持边学边查边思边改,确保相互贯通、一以贯之、一体推进。
一是组织开展学习讨论。通过集体学习、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学习了海口企业家在深圳和海口不同遭遇的新闻报道等相关教育内容,观看了“干部云讲堂”,聆听了深圳党校创新思想库特邀研究员x教授,关于“政府如何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深圳的探索与实践”专题授课。引导每一名机关干部认清开展大讨论大反思大提升的必要性紧迫性,切实提高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是组织开展问题查摆。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以中心各工作群组为单元开展分组讨论,以科室为单元集中查摆科室存在问题,以个人为单元针对岗位职责进行自我“体检”。一是坚持对标深圳,逐一查摆单位、科室及干部个人在思想观念上、工作作风上、服务意识上等存在的差距;二是坚持躬身自省,对照岗位职责和落实情况,从流程、效率、质量、态度等方面,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重点在优化指导服务上逐一查摆存在的问题,撰写剖析材料30余份;三是坚持开门纳谏,通过书面“意见建议函”、门户网站、电话热线、基层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面向全市农机服务对象征求意见建议,共计发放意见建议调查表100余份,走访8个区县农机中心,电话征询和上门走访50多户农机合作社及农机大户,集中汇总征求意见建议近20条,把服务对象不满意的环节和服务需求逐一整理,根据存在不足和群众需求,逐一查摆自身存在的不足,分类形成了问题台账清单。
三是对标深圳和自身问题进行反思。中心党组及干部职工,围绕三张问题台账清单,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十问”,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逐人逐事谈认识、挖根源。对标深圳,重点从怎样“学习先进的思想理念”上进行对照反思。引导大家要从古板或僵化的思想意识中跳出来,敢于大胆创新,在体制机制和干部能力素质作风等方面,搞清楚、弄明白深圳好在哪里,我们该怎么做。对照问题及服务事项一一作出了承诺。
四是及时跟进整改提升。聚焦农机化工作职能,找准定位,突出农机化工作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作用,围绕市委市政府推进“一号改革工程”,对标学习深圳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攻坚,结合落实省市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梳理了中心职能范围内存在的缺陷,即查即改,举一反三,全面梳理了近年来中心制定出台的各类服务群众的措施落地情况,完善了相关制度,充实了岗位职责,形成清晰明确的服务规范,补齐了制度从面上的短板。
三、取得的成效。
一是通过大讨论大反思大提升工作开展,干部职工思想有了新的认识,认为深圳的营商环境,在机制运用方面突出在一个“活”字上,不但善于创新,而且敢于探索实践。
二是通过对照反思,认准了自己的定位,更加认识到了自己该干什么和应该怎么干,在新的时代和新的环境下必须彻底摒弃“养尊处优、优哉游哉”的“官老爷”姿态。
三是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是加快开改革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加快农机化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举措。
四、下步打算。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教育引导,认真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大讨论大反思大提升工作落实,履行好农机化工作职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是经常采取“回头看”,适时对照检查,进行自我“体检”,发现问题即查即改,举一反三,坚持具体问题与思想问题、作风问题、能力问题、体制问题一并解决。
三是进一步细化岗位职责,完善各项惠民措施,优化服务保障机制,分类分层形成政策供给库,提升党员干部懂政策、用政策、送政策的能力水平。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十四
2016。
年底,全县农村公路总里程已达。
1520。
公里,占全县公路总里程。
1772。
公里的。
86%。
2017。
年起,每年。
3
6
按照。
500。
米无广告,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设施,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努力消除路域环境“脏、乱、堵、差”等现象,创建“畅、安、舒、美”的农村交通环境。
1
.路基:路肩整洁、密实,路肩单侧宽度二级公路不低于。
1.5。
米,三级公路不低于。
1.0。
米,四级公路不低于。
0.75。
米,过街等特殊路段不低于。
0.5。
米;边坡稳定,坡面平整,无坍塌、冲沟等现象;边沟通畅。
2
.路面:清扫及时,路面整洁,无坑槽、沉陷等行车隐患。
3
.桥涵:清淤、疏通,保证排水畅通。外观整洁、结构坚实、附属设施完好;危桥、险桥及时维修加固,设立警示标志。
4
gb5768)。
标准;标志设置位置适当、版面清晰表达准确,在视距不良、急弯陡坡、路侧险要、穿越学校、村镇路段、平交路口、事故多发地等处设置相应的警告、警示等安全标志;标线线形清晰、规范;在路侧危险路段、急弯陡坡、桥头等处设置护栏或示警柱(墩),平交路口设道口标柱;县、乡道设管养公示牌。
5
10。
米以上绿化空白段。
1
.治理侵占公路路权行为。
对占用公路路产开设的洗车点、煤场、沙石场、预制厂等进行清理;拆除建筑控制区违法违章建筑,查处乱搭乱建和乱推乱放行为;治理利用公路打场晒粮,确保公路及公路用地不被侵占。
2
.突出整治过城(乡镇、村)路段。
规范集市贸易,将集贸市场迁出公路以外;禁止在公路上随意摆摊设点,清理过城(乡镇、村)路段公路界内堆积的生活垃圾、建筑材料及公路用地地界外一定范围内的堆积物;净化过城(乡镇、村)路段路域环境,解决过城(乡镇、村)路段排水问题,确保道路干净、整齐、无堆积物。
3
.严格涉路工程行政许可审批。
对占用、使用、挖掘、穿(跨)越公路或公路用地的行为进行严格审批,对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未经批准新建、改扩建的违法建筑物或构筑物(含临时建筑物)要依法予以拆除,对在公路上开设平交道口要严格控制,符合条件的涉路工程应依法办理许可后方可实施。
4
.清理规范公路沿线标志标牌。
清理拆除违规跨路龙门架,影响行车安全的附着物,整治、拆除影响行车安全或未经许可设置的涉路设施、非公路标志标牌,治理在公路沿线居民房屋、围墙等设施上乱贴广告、非公路宣传标语等问题,维护良好的公路外围环境。
5
.加强污染公路和超限超载行为治理。
加强对未加盖篷布、装载不规范、因“跑、洒、漏”污染公路车辆的治理;规范源头装载行为,依法管理砂石料场、煤场等货源场地,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上路。
专项治理分。
3
个阶段实施:
组织召开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认真摸底调查,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开展治理工作,每月。
25。
日前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治理工作要注重实效,探索有效途径和方法,按期完成整治任务,实现治理目标。
全面完成专项治理工作,自评自检合格后由县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对成绩突出的乡(镇)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奖励,并在安排农村公路项目时予以倾斜。
按照《吉林省农村公路条例》,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责任主体。农村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治理工作由县政府组织公路沿线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具体实施,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按时完成专项治理任务。
农村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治理是关系群众出行、关系民生和脱贫攻坚的大事,是美丽乡村建设重要内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乡(镇)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广泛有效宣传,保障人员经费,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高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专项治理工作。
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标准不降、管理不松的要求,全面总结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治理的监管方式、工作机制和成效,持续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推进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形成公路路域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农村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治理与各乡(镇)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立项和养护资金拨付等直接挂钩激励机制,督促巩固保持综合治理成果。
县政府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督导检查,每月对乡(镇)和相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通报,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专项整治工作。
各乡(镇)要加大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全县上下关心支持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十五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公路技术状况、规范公路管理和优化路域环境为目标,通过集中整治,全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提升公路管理和综合服务能力,使我县境内国省干线达到“畅、安、舒、美”的标准,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良的交通保障。
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范围包括两部分:一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及综合管理治理;
二是公路用地范围外沿线两侧500米可视范围内的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是境内国省干线公路及穿村镇、城区路段的综合治理。
(一)公路基础设施整治。
1、路基路面。加强养护管理,路基坚实、边坡稳定、路面整洁、无行车隐患,技术指标达到规范要求。(责任单位:县公路局)。
2、桥梁及隧道。加强桥梁隧道的日常监管,及时实施维修和加固改造,做到桥梁隧道外观整洁、结构坚实、附属设施完好。(责任单位:县公路局)。
3、交通安全保障。全面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规范完善各类交通安全设施,有效降低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规范公路指示标志设置,加强平交道口的整治,全面提高公路通行条件和安全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公路局)。
4、违法占用公路用地及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的治理。加大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占用公路及用地(包括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的查处力度,对未经许可违法占用公路用地的建筑物、构筑物、私设路口等违法行为,依法强制拆除并给予处罚。(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县公路局、公路沿线乡镇、园区办事处)。
5、管理信息化。整合公路管理信息资源,建立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发布路况通阻及气象信息,加强应急救援处置和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县公路局、县气象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
6、路政管理和治理超限超载。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继续加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加强公路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公路局)。
(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
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取缔公路集市贸易、占道经营、打场晒粮等违法行为,优化和改善公路通行环境。(责任单位:县法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公路局、市工商局分局、公路沿线乡镇、园区办事处)。
2、建筑控制区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强化管理,加强巡查,坚决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对公路两侧建筑、穿村路段实施统一整治,全面清理公路两侧垃圾及污染物,保持常年整洁、无污染,展示我县经济发展和文明建设成果。(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县公路局、公路沿线乡镇、园区办事处)。
3、非公路标志。严格非公路标志设置管理,合理设置,规范管理,增设展示人文景观和文明安全交通创建的宣传标志。(责任单位:县公路局)。
4、公路用地范围外沿两侧500米内荒山、破损山体和生态环境治理。对沿路可视范围内的荒山、荒坡、破损山体、河道、湖泊等生态环境进行整治,做到视觉舒适、无污染、生态环境和谐。(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
5、公路路域绿化。结合公路两侧自然地貌和环境气候的实际、加大种植面积、提升绿化档次、提升公路绿色通道建设。(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公路局、公路沿线乡镇、园区办事处)。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月中旬—年月日)。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召开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县公路局根据治理要求和工作标准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查找国省干线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公路基础设施、综合管理和公路两侧环境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治计划、工作标准、考评办法。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月日—年月日)。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整治工作要注重成效,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办法,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实现预期目标。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月日—月日)。对全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年月份进行半年评比,年月进行年终考评,对在全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
(一)加强领导。为保障我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专人靠上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明确职责。县公路部门负责全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国省干线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进行综合治理,对公路两侧环境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按照相关标准制订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县交通、公安、公路执法部门要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加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确保新修路面不受损,延长境内公路使用期限。县国土资源、建设管理、环保、林业、水务等部门负责公路用地范围外延两侧可视范围破损山体、荒山荒坡、河道等生态环境的修复、绿化、美化工作,停止非法开采山体的石料厂、灰窑和违章建筑,收回被侵占的土地,恢复山体景观。县法院、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执法力度,对在这次活动中出现的扰乱秩序、影响治安、暴力抗法等违法违规事件要从快从严处理。沿线各乡镇政府负责对公路用地范围外延两侧可视范围500米内的路域环境进行集中排查,提出治理措施,制订计划,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履行职责,形成合力,圆满完成综合治理目标。
(三)资金保障。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投资专项预算,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或列支专项经费用于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
(四)强化宣传。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治理公路沿线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全县上下关心支持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好基层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十六
为严格执行20xx年7月3日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县领导有关批示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落实主体责任,严肃查处督察发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特制定本方案。
深刻认识,正确把握耕地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和底线思维,以督察指出问题为警醒。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乱象。
成立石坝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镇党委书记黄作林担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钟少珍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村支书(主任)为成员。
1﹒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加强对各部门、各村在推进整治工作中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因清理存量和新增问题整治工作推进不力导致辖区内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重的村、部门,以及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的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2﹒自然资源所。负责统筹协调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指导和督促各村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存量摸排和打击新增工作,汇总统计全镇摸排情况;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摸排工作成果,研究提出分类处置的政策意见建议。督促指导各村落实对于新增乱占耕地的整治工作,指导各村按要求规范开展补充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工作;指导各村编制村庄规划,落实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指标,加快农房农用地转用审批;督促指导各村严格执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
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对整治工作中涉及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指导涉及拆除房屋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
4﹒村建所。负责指导督促各村对已办理施工许可的农房建设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管,会同自然资源所、农业农村办公室指导督促各村实施建筑风貌管控。
5﹒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配合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研究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分配、使用、流转、审批等相关政策,指导规范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等,建立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与自然资源所、村建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与农房建设、不动产登记等工作的有序衔接。
6﹒综合治理办公室。依法处理非法上访行为,做好维稳工作。
7﹒文化站。负责指导协调相关网络舆情监测、通报、研判和应对处置引导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进展情况,宣传报道成功经验和做法,曝光重大、典型案件。
8﹒派出所。负责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涉及的户籍认定工作;严厉打击在整治工作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
9﹒供电所。在通电前,须核准用地及报建手续完善后方可通电,并对乱占耕地建房的实施断电处理。
10﹒包村领导和包村负责人。负责督促农村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引导村“两委”干部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在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中示范带头、担当作为。
11﹒各村委会。作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存量摸排和打击新增的工作;负责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建立村级监管员制度,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加强巡查,及时发现、严厉制止,依法打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具体组织实施分类整治。
按照全覆盖、无缝隙的工作要求,将全镇划分为四级网络进行管理。
(一)一级网格。
以石坝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一级网格,负责指导、督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改工作,并进行相关情况通报。由镇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国土工作的领导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二)二级网格。
以包村领导干部为二级网格,各村以包村领导为网格单位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为第二责任人,对本村内发生的乱占耕地建房负责,督促、指导、协调所包村做好用地巡查和乱占耕地建房的整改工作。
(三)三级网格。
以各村为三级网格,各村支书、主任为网格内的第一责任人,各村干部为第二责任人,负责对辖区土地的巡查,协助自然资源所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等相关政策,发现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及时制止和汇报,做好乱占耕地建房整改工作。各村负责国土工作的村干部为网点信息员,有关情况由网点信息员及时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送。
(四)四级网格。
以村民小组为四级网格,各村民小组长为网格内的责任人,负责对辖区土地的巡查,发现乱占耕地建房及时制止和汇报,协助镇、村两级做好乱占耕地建房整改落实工作。
(一)遏制新增违法占耕行为。
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20xx年7月3日后新增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包括农房摸排图斑、土地卫片图斑、线索举报及日常巡查发现的)进行全面摸排,建立“新增问题动态清单”,对照清单实行“一个问题一个台账”进行销号管理,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核销一个问题,确保问题整治到位。
(二)存量问题摸排整治。
对存量问题组织再次摸排,严防“存量变新增”情况再次出现。
1﹒在前期(20xx年11月)上报摸排数据基础上,综合运用遥感监测、资料审核、实地核查等多种手段,按照《博罗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有关方法和统计口径,对辖区内乱占耕地建设行为再次进行全面核查,重点对国家、省、市、县下发的52437个农房摸排图斑中。已上报不纳入农房摸排范围的24139个图斑进行再次核查,并再次完善镇(街道)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存量工作台账。
2﹒按照“尊重历史、分类处置、先易后难、审慎推进”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对存量问题的处置情况提前组织研判,待国家、省和市下达分类处置政策后再依法处置。期间国家、省、市、县另有部署安排的,工作步骤可根据国家、省、市、县规定适时调整。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各部门、各村要深刻吸取惠阳区万林山泉农场事件教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作为全镇整治“两违”工作中的重点内容和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的重要手段,夯实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基础。切实负起职能责任,从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保护耕地红线、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推进整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摸排,确保成效。
各部门、各村要做细做实排查摸底,在前期摸排整治成果基础上再次全面核查,除了国家、省下发疑似图斑外,还要对所有耕地红线范围内的自主摸排,建立存量清单和新增清单,全面摸清农村占耕建房问题底数。要做到清查全方位、无“死角”,不漏一户一宗,信息填报准确、数据真实可靠。
(三)分类整治,严控新增。
切实将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摆上工作突出位置和重要议事日程。对于存量问题遵循“分类施策、尊重历史、妥善处理”的原则,下来依据国家、省、市政策意见分类处置,但对于占耕问题严重的项目要主动作为,从严从速整改到位。对20xx年7月3日以后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整改,该拆除的拆除,该复耕的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无视法律法规、严重占用破坏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置到位;对违法违规审批的,要明确责任、依法查处,注意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确保经得起社会监督和历史检验。
(四)加强监督,严明纪律。
自然资源所、农业农村办公室、村建所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根据整改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制度。通报情况定期上报镇委、镇政府,同时抄报镇纪委监委。镇纪委监委将结合通报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的视情况约谈提醒;对在整治工作中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失职失责或在约谈提醒后仍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宣传政策,营造氛围。
各部门、各村要高度重视土地政策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农村群众在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力作用,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宣传和张贴海报、悬挂横幅等方式,在农村地区开展广泛深入的舆论宣传,使农民群众依法守法,通过合法渠道办理建房用地手续。各部门、各村要充分认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着力在推进农村农民建房审批改革、联合执法监管等方面下功夫,加快补齐规划管控缺失、审批不具可操作性、执法力量薄弱等各项短板,建立健全预警预防机制,规范农村住房建设,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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