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如何平衡工作和生活,提高工作效率并保持身心健康?以下是社会名流推荐的读书笔记,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四川攀枝花盐边县事业单位招聘通知篇一
因工作需要,现对外公开招聘广安市思源公证处公证员助理1名(系临时聘用人员),具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公证员助理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年龄在22—35周岁之间;。
3.熟悉常用办公软件操作,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工资待遇。
具体工资待遇面议(不低于广安市最低工资水平),各项社会保险按规定购买。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8日—9月2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广安市司法局政治部。地址:广安市城南思源大道53号。
4.报名要求:报名时携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吋彩色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以及复印件2份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不符合本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被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进行考察。
3.如遇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确定人选。
考察合格后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签订聘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本公告由广安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广安市司法局。
2016年8月月17日。
公务员考试网事业单位栏目推荐:
四川攀枝花盐边县事业单位招聘通知篇二
1、请考生在整个招录期间确保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本次招考有关岗位调整、成绩、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招聘前公示等事项在西昌人力资源网发布,请考生主动、及时查看相关公告。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西昌人力资源网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辅导(培训)班、辅导(培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五、本公告由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4日。
公务员考试网事业单位栏目推荐:
四川攀枝花盐边县事业单位招聘通知篇三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食品药品及市场监管方面专业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为2017年1月11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考试中存在缺考笔试科目或违纪的考生,不进行笔试排名。笔试成绩以阅卷工作完成后计时,48小时内通过西昌人力资源网和人才市场公示栏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可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西昌人力资源网和人才市场公示栏公布。
2、面试方式。
本次面试采用常规方式进行,即主考官和应试者面对面,以问答形式为主的面试,满分100分。
3、面试准考证的领取。
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具体领取时间、地点在西昌人力资源网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川攀枝花盐边县事业单位招聘通知篇四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与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西昌市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本次共招聘10名,男性7名(其中1名为家庭困难人员)、女性3名(其中1名为家庭困难人员)。
(三)招聘对象。
1、大专及本科以上毕业生。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业、药品质量监测技术专业、技术监督与商检专业、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保健品开发与管理专业毕业的应聘者,笔试成绩折合后加5分。
3、家庭困难人员需出示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或村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自愿从事工作,服从岗位调整安排。
3、年龄在三十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以及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用工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现役军人。
6、及其他不适合从岗位要求工作的情形。
四川攀枝花盐边县事业单位招聘通知篇五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于2016年11月1日—11月7日将材料面交到内江电大。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翔山路151号,邮政编码:641000。联系人:何海英。联系电话:0832—2023588,逾期不再受理。
需面交的材料包括以下内容: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电工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学校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材料初审,初审合格者电话通知资格复审和考核。
(三)考核。
由学校成立考核小组,对初审合格者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分为面试和专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按面试和实际操作两项总分择优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由内江电大组织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五)政审及公示。
体检后,由内江电大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对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相关部门审定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四川攀枝花盐边县事业单位招聘通知篇六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4)报考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重点了解应聘者的现实表现,了解应聘者业务能力及专业技术水平;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应聘者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证等)、档案是否真实;了解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状况;了解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应聘职位要求。
(三)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按照招聘岗位择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要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公示与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泸县财政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批后,办理聘用、上编制、核定工资等手续。聘用后,在招聘单位工作5年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它事业单位。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招聘单位不予聘用。
受聘人员须提供真实考核招聘有关资料,如发现资料证照虚假、不符合职位条件或违反聘用政策法规规定,均可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且后果自负。
五、公告解释权。
四川攀枝花盐边县事业单位招聘通知篇七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考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2016年下半年隆昌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0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前尚未满31岁的人员)、工作经历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首日(即2016年11月14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川攀枝花盐边县事业单位招聘通知篇八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7年1月3日—1月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西昌人力资源市场(西昌市胜利东路101号三楼代理部)。
(四)报名手续和要求。
1、报考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自行打印、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一份,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毕业证、相关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5、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岗位和姓名)。
四、资格审查。
四川攀枝花盐边县事业单位招聘通知篇九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考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1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相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7、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报考岗位及名额。
四川攀枝花盐边县事业单位招聘通知篇十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如报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岗前培训、试用期等各个环节),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都将取消其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和责任。报名及报名阶段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报考者登录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或宜宾三江人才网(http:///)“其他考试”栏目了解招聘信息,认真阅读本次《公告》,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完全符合报考条件者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提供《公告》所要求毕业证、身份证、户籍簿、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开考比例:应聘同一岗位须形成竞争,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应不低于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报名时间:2016年8月10日17:00截止。
四川攀枝花盐边县事业单位招聘通知篇十一
(一)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及附件相应岗位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应聘者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4.年龄:符合本公告及附件相应岗位条件要求,时间计算至2017年7月31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川攀枝花盐边县事业单位招聘通知篇十二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政策性加分)高低确定名次;若笔试总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综合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仍然相同,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只考综合知识的,则加试专业知识笔试,以加试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职位的考生,其《综合知识》笔试成绩若低于本次招聘考试其他形成竞争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的最低成绩,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录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聘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管部门给与其不予录用的处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考察。
四川攀枝花盐边县事业单位招聘通知篇十三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测试、体检、确定拟聘人选、决定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2.报名地点:青川县安监局办公室;。
4.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招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笔试、面试和考核进行,笔试占40%,面试占40%,考核占20%,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
1.笔试面试内容:煤矿、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管理等内容;。
2.考核内容:工作经历,现实表现,具有的专业水平,相关资质和证件等内容;。
3.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24名参加面试,参加笔试人员不足24名者,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和考核。
(四)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按笔试、面试和考核综合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公布总成绩,确定录用对象参加体检,体检出现缺额时,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布拟聘人员名单。
拟聘人员名单以公告形式公布,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实名制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调查线索。
(六)签订聘用合用。
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一年一聘,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青川县安监局。
2016年8月29日。
公务员考试网事业单位栏目推荐:
四川攀枝花盐边县事业单位招聘通知篇十四
(二)招聘条件。
1、报名条件:全日制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大专的专业为:建筑工程技术、建筑材料、给排水工程、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技术管理、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建筑环境与设备、基础工程技术,本科的专业为:土木工程、建筑学、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管理、工程造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公民。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能适应长期出差,能适应野外作业。
5、年龄28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以后出生。
6、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聘人员可报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四川攀枝花盐边县事业单位招聘通知篇十五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综合知识》考试范围参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见附件2)。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为2017年12月10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政策性加分。
(1)对基层服务项目考生的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规定,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或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对基层服务项目考生的加分加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中。
(2)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根据《关于调整我市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市事业单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见》(攀组综〔2013〕47号)精神,属于攀枝花市17个民族乡镇(含122个民族村)、49个散杂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户籍地,户籍地须常住户口3年以上),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3分;对盐边县、米易县、仁和区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2分;对东区、西区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1分。
(3)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加分。
根据《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精神,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通知的加分政策。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折合后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分别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少数民族考生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伍证、毕业证、立功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于2017年11月21日—11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送交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6办公室(攀枝花市西区百花路5号,西区政府附楼),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笔试成绩公布与查分。
笔试考试中存在缺考笔试科目或违纪的考生,不进行笔试排名。
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应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准考证向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受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持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在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服务期未满的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报考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社工人才****”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在各级各类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职教师需出具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2.面试人员确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因面试资格审查、缺考,导致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3、面试通知书领取。
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享受笔试考务费减免的考生,可减免面试考务费),具体时间、地点在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五、体检。
四川攀枝花盐边县事业单位招聘通知篇十六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笔试总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加试专业知识笔试,以加试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职位的考生,其《综合知识》笔试成绩若低于本次招聘考试其他形成竞争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的最低成绩,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四川攀枝花盐边县事业单位招聘通知篇十七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范围参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见附件3),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定为2017年12月10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政策性加分。
(1)对基层服务项目考生的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规定,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或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对基层服务项目考生的加分加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中。
(2)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根据《关于调整我市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市事业单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见》(攀组综〔2013〕47号)精神,属于我市17个民族乡镇(含122个民族村)、49个散杂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户籍地,户籍地须常住户口3年以上),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3分;对盐边县、米易县、仁和区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2分;对东区、西区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1分。
(3)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加分。根据《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精神,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通知的加分政策。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折合后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分别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少数民族考生提供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伍证、毕业证、立功证书原件。以上证明材料于2017年11月20日—11月22日送交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竹湖园对面劳动大厦805房间),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3、笔试成绩公布与查分。
笔试考试中存在缺考笔试科目或违纪的考生,不进行笔试排名。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及时通过攀枝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攀西人才网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应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准考证向攀枝花市人事考试中心提出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受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攀枝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攀西人才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级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持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在攀枝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攀西人才网站发布):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服务期未满的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报考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社工人才****”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在职教师需出具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手续。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科目。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面试人员确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因面试资格审查、缺考,导致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攀枝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攀西人才网公布。
3、面试通知书的领取。
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具体时间、地点在攀枝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攀西人才网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攀枝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攀西人才网公布。
五、体检。
四川攀枝花盐边县事业单位招聘通知篇十八
(一)招聘驻矿安全监督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
1.遵守法律法规和驻矿安监员管理规定;。
2.具有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52周岁以下男性,已在从事驻矿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4.身体健康,适合从事驻矿工作身体条件。
5.具有涉矿专业学历、相关资质证件或具有矿山管理2年以上实践经历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四川攀枝花盐边县事业单位招聘通知篇十九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其中:报考西区区委区政府接待办岗位的考生,于2017年11月7日-11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同时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到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6室(攀枝花市西区百花路5号,西区政府附楼)报名,领取参加技能测试通知书,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普通话、接待礼仪及相关知识,技能测试的时间及地点见《参加技能测试通知书》。技能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将及时在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公布。通过技能测试的考生方可通过网络报考该岗位。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11月17日18:00时,报名入口为:(http://)。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程序如下: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
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情况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只能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攀枝花市西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报考者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时考生所填写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学历、专业、毕业时间、资格证书、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真实可靠,所选考试科目、岗位等相关信息准确无误,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真实有效。考试时凭本人准考证和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学生证和驾驶证等证件)参加考试。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如因填报的各项信息有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使用,由本人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报名后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核,报名资格初审原则上只进行照片质量检查,不对报考者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待面试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审查。请考生审慎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攀枝花市西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7年11月13日—11月19日24:00时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7年11月13日—11月17日的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到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6办公室(攀枝花市西区百花路5号,西区政府附楼)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安排,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情况,将及时在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公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另行报考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请于2017年12月4日—12月8日期间登录(http://)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本文地址:http://www.pourbars.com/zuowen/192668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