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一个反思自己阅读经历并深入思考书籍内容的过程。写读后感时,应该重点关注哪些方面的内容和观点?让我们一起思考和交流。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欣赏和学习。
红字的读后感篇一
《红字》是我许久以后遇到的一本振奋人心的好书,因为文化风俗的差异,对外国的名著一直带着一种似是而非的解读,因此也就显得不伦不类。但是,美国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红字》却是一本比较容易读懂的书,因为它更是关于人性的。
《红字》讲述了17世纪清教殖民统治下,在波士顿发生的一个恋爱悲剧。女主人海丝特・白兰以为丈夫在海难中已经遭遇不幸。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然而,在众人鄙视的目光中,白兰始终独自承担着所谓的"耻辱"与"罪恶",她不断热心接济和帮助别人,最终赢得了人们的尊敬,而经过多年的窥探,她的丈夫罗杰也认定了"道德伟大"的丁梅斯代尔牧师就是那个隐藏的同犯。于是他千方百计地接近牧师,旁敲侧击,冷嘲热讽,不停地在精神上对牧师进行折磨。最终,牧师被白兰的勇敢所感染,决定和她以及小珠儿一起离开这个地方。然而,牧师病情加重,在他生命的最后,他勇敢的走向了曾经白兰受罚的邢台,坦诚他所认为的"罪"。
海丝特・白兰,勇敢者,凭借爱情与其坚毅赢得生之希望,她对爱人的守望,对爱情那清晰明了的坚持,永不背叛。虽然她无法摆脱强加在她身上的耻辱,但她内心深处的感情却敬请澎湃,无法遏制。她认为追求爱情是自然的事,是人的本性,与社会、宗教、道德无关。"正是因为她和丁梅斯代尔先生的爱情,使她能够在众人的白眼中坚守下来。
可以说,海斯特・白兰包含了作者所理解的完美女性的一切优秀品质。读这篇小说时,我情不自禁的把她和夏洛蒂・勃朗特笔下的简爱做一番对比。她们都是女性中最具有独立人格的人,虽然海斯特・白兰的坚强掩埋在了她的柔弱与,美丽之下,但这份光芒永不会消散。
丁梅斯代尔是无形的红字。与海丝特相比,他显得怯懦,但这是他受宗教束缚弥重的结果。他并非不想公开仟悔自己的"罪孽",但他的这种愿望过多地同"赎罪"'内省"等宗教意识纠缠在一起,因此行动上也只能处处受其局绊。他既要受内心的谴责,又要防外界的窥测;他明明有自己的爱,却偏偏要把这种感情视同邪魔。他在痛苦中挣扎了七年,最终虽然以袒露胸膛上的"罪恶"烙印,完成了道德的净化与灵魂的飞升,但他始终没再气承认自己爱的正当,更谈不到与旧的精神体系彻底决裂,与海丝特相比,似乎更加映衬出后者的高大。
这仅仅是一本书的简介,因为笔者实在是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仅仅用来抛砖引玉,将《红字》介绍给大家。
红字的读后感篇二
《红字》是美国作家纳萨尼尔·霍桑的代表作。它以十七世纪北美殖民统治下的新英格兰为背景,初读此书,并未觉得它主讲一个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而是深深折服于作者对人性的刻画,人物的塑造,及心理的描写。四个主要人物形象生动而鲜活,给人强烈的震撼,感慨颇多。因此,引发一些思考。谨以此文诉说交流,并诚挚向大家推荐此书。
彰显人性的光辉。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一个出身英国破落贵族家庭的美丽女子,却嫁给了一个畸形的年老学者。她在丈夫生死不明时,与一个牧师相爱并产下一女婴,因而为清教教义所不容。她被投放监狱甚至被判有罪,令她在刑台上站立三小时当众受辱,并终身佩戴一个红色字母a作为惩戒。当局一再逼迫她说出同犯,但她断然拒绝,并独自一人受着惩罚,独自抚养孩子长大。
首先,看到这里,会感叹她对于不合理婚姻制度的反抗,震撼于她的伟大爱情。或许,当一个女人爱到骨髓时也就是她会为此付出一切之时,可以用自己柔弱的身躯保护自己所爱之人,不惜牺牲一切也可以为之忍受一切并甘之如饴。而在这种牺牲里,她不在乎世俗的眼光,不计较利益的得失,彰显出真正的伟大和高贵。
然而我并不认为作者意在强调爱情的动人,我更相信他着重于剖析人性的美丑。
她是一个了不起的女人,我甚至找不出一个合适的词来形容她,但她真实的给我强烈的震撼,从未有过的震撼。在灾难性的惩罚面前,她不逃避也不用软弱去博取同情,她只是默默承受,即使这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那么残忍。她并没有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去自杀,对于中国传统女性来说可能会倾向于这种极端的方式,因为羞愧而放弃自己的人生,妄想用死亡去结束这丑闻似的人生污点。她只是淡然接受着那些惩罚,继续追求自由幸福,高贵的不可侵犯地去俯视那些所谓的清教徒。
但还是很不幸,她是一个喜欢归罪于自己的人。当一个原本无罪的人,在这种畸形的社会里生活久了,也就生出了要强迫自己去相信自己是世界上最为罪孽深重的人。而此时,争取美好的爱情似乎变成一种错误。自由,被戴上了罪孽的镣铐,不堪重负。但这不正是说明她的良知还完好无损么,不像有些人身负罪孽还恬不知耻的活着。
作为一个女人,一个母亲,她更是了不起。她倾尽所有购得的唯一财富就是她的孩子——珠儿。她爱珠儿,珠儿也就是她对美的追求。只是,她善良的心还在担心那莫须有的罪恶会降临在她的孩子身上。她因为爱去赎罪,服务社会公益,尽管那些人接受她的帮助却毫不感恩,她也坚持了下去。
真正的殉道者。
阿瑟·丁斯梅代尔,怎么形容这样一个年轻有为的牧师,同样是一个殉道者,敢爱却不敢承认的懦夫。他是个纠结矛盾的人,有点可悲,但总体来说是个好人。他在痛苦中挣扎,消耗着自己的生命,辛苦的扮演着“圣人”和“罪人”的双重角色。艰难的在识人不清时坚守内心的秘密,不敢公开自己的罪行却终生受着内心的煎熬。但,出于他的角度考虑,我想我们应该理解他,就像作者说的“信仰既支持了他,又把他囚禁在铁笼里。”
“罪孽一旦在人的灵魂中造成一个罅隙,今生今世也便难以弥合。”是的,就是那样不可磨灭的留下永恒的印记,去惩罚犯错的人们,无论是从身体还是心里都不能逃脱,那些魔掌将永远缠绕着不安的灵魂。而罪孽,至死都不会因为救赎而消失。只是很可惜,还是有人以这种极端的方式来寻求解脱。
疯狂的复仇者。
老学者罗杰·齐灵沃斯,这个真正邪恶的人让人不寒而栗。原本是一个有思想,博览群书有求知欲的老朽学究,却因为仇恨而走向罪恶的深渊。那仇恨化身的邪恶完全使他的博学成了凶器,也因为仇恨而使那些因博学而生的美好品质走向了另一个极端——疯狂。
对他,我只是觉得可怜,更可惜。即使他本身是个无趣的人,但博学而平和,睿智而可敬,却因为仇恨而变得面目全非,变得邪恶,可憎,变得极端,阴暗,疯狂。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悲剧。
“自然人”。
小珠儿,美丽可爱的小精灵,简直是一个无法想象的存在,灵动聪慧的令人恐惧。正因为不知该如何形容她的存在,故且称为“自然人”。而由此,我想起《边城》中的翠翠,她的自然,她的宁静,与珠儿仿若两极却又有共通之处。
故事有一个些许凄凉但具真实感的落幕。牧师的死,齐灵沃斯的死,一切因果循环,有因必有果。或许,善良的人才真的能得到善终。
而海斯特的回归,继续用她的善良,帮助别人。她因苦难而坚强理智偏执,甚至无法形容她的思维行为模式,没有办法洞悉她这样一个传奇又极具魅力的奇女子。她是作者极力宣扬的美的化身。而这个“红字”,它到底又代表了什么,我还是不能给出一个确定的答案。是爱情的炽热燃烧,是牺牲的热血,又或是,不安灵魂的烙印?这不确定的答案,或许才是它永恒的生命力所在。我们,只要从中得到自己的启发就好。
红字的读后感篇三
星星发亮是为了让每一个人都有一天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星星。
——题记。
小王子,这部儿童文学短篇小说,它讲述了小王子以孩子式的眼光,透视出成人的空虚,盲目,愚妄和死板教条,用浅显天真的语言写出了人类的孤独寂寞。没有根基随风流浪的命运,从这部小说中,我可以体会到作者对金钱关系的批判和对真善美的讴歌。
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为梦想追逐的人,他们都希望成为一颗发光的星星,为他人照亮前行的道路,并且通过自己努力的追逐有一颗属于自己的星星,他们用他们的坚持,让我们看到了别样的美。如果不曾尝试和体验,我们就无法知道我们所做的一切是有多么的美,这种美就是对一种事物用心呵护,倾注心血与爱之后所带来的美。
读了小王子,让我明白了许多,不仅如此,其中几则故事更是令人感叹不已。
这其中的一则故事中,我甚至明白了儿童与大人之间的区别,儿童的内心世界与大人的内心世界之间格格不入。在儿童的精神世界中,语言符号系统仅有富于诗意的价值,而在在人们的精神世界中,语音功能却被实用功能所主宰。我觉得人在每个阶段对待事物都有不同的看法,作为大人,我们应理解孩子不能把自己的观念一味强加到孩子身上,因为孩子丝毫没有市场交换价值的概念,儿童世界是具有独特的是非标准和评价体系,所以我们要正确面对问题的不同理解。
星星闪烁,赤子追逐。愿每个人都可以找到属于自己的一颗并且成为夜空中最亮的一颗,指引人们前进的方向的`星星。
红字的读后感篇四
已婚妇女海斯特为牧师丁梅斯戴尔诞下一女,名为小珠儿。但她从未向众人透露孩子的父亲是谁,而是独自一人承担在胸前纹上红字的耻辱。她的丈夫罗杰为了报复,扮成医生来到他们身边,企图揭露这一秘密。最终牧师决定承担起责任,在邢台前忏悔后死去。
为了保护爱人,海斯特没有抖露他,选择独自承担这一后果。即使被众人的唾弃、鄙夷包围,她也未曾想过让爱人一起承担罪名。她做得一手好针线活,也会打扫来维持生计。她有自己的主见,不会因闲言碎语而自卑。最后爱人不堪活在虚伪的煎熬中,她才劝说爱人坦承罪行,承担责任。
小珠儿是未受教条拘束的孩子,狂野而有个性。同时她又早熟敏感,能发现大人之间的微妙关系。她有着大自然赋予的灵气,调皮而无忧无虑。
道德与良知的约束成为压在他胸口的红字,深嵌入肉、难以清除。他害怕小珠儿,看到医生时心虚、惶恐,因为他不敢面对他们,觉得自己有负于他们。最终他还是选择向众人坦承,展露他的“红字”。
医生被羞耻感激发了恨意和妒意,不再潜心钻研学问,一心想着惩罚与复仇。但他又是矛盾的,他威胁海斯特不能公开自己的丈夫身份,害怕他人的嘲笑。他阻挠海斯特与牧师的逃离,最终震惊于牧师的先行坦白。
从书中我看到了法律教条约束下的爱情,犯罪独自承担的勇敢,煎熬多年坦承的解脱,以及深陷妒恨的执迷。书中有较多抽象的概念、道理,人物对话总是呼告式的口吻。景物和细节描写很丰富,人物的多种特质在心理描写中徐徐展现。故事情节推进不快,但能引起思想上的共鸣。
红字的读后感篇五
血红的字母a,代表着一个众所周知的耻辱,但那挂在胸前的红字,却远远不及烙在内心的红字可怕,《红字》读后感。
霍桑的《红字》以十七世纪北美清教殖民统治下的新英格兰为背景,描写了一个受到不合理的婚姻束缚了的少妇犯了为清教社会所严禁的通奸罪而被示众、受罚的故事,暴露了当时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社会的冷酷与虚伪。
白兰是整个事件最直接的受害者。她被罚示众,独自承受着来自整个社会的唾骂与讥讽,仍然保守着一个秘密--孩子的父亲是谁。一次又一次被当众xx,作为一个柔弱的需要保护的女性,却把所有的苦难都扛了起来。她一边受前夫阴魂不散的威胁,一边还要担心情人的安全;她一边独自负起抚养珠儿的责任,一边还靠自己的本领生活。作为母亲,她心力交瘁;作为女人,她更是勇敢坚强。
《红字》体现了霍桑思想的矛盾性。一方面,他对白兰与丁梅斯代尔牧师这对情人的不幸遭遇充满同情;另一方面他又认为男女主人公由于人类普遍的弱点而犯下了罪行,理应受到惩罚,通过皈依宗教而获得新生,读后感《红字》读后感》。因此,他安排了珠儿这个人物。作为白兰和牧师两人不应该产生的的结晶,她就具有双重性格。一开始珠儿代表着白兰出轨的象征,她的举止,她的言行,实际上便是白兰内心深处不愿被宗教礼仪束缚的叛逆感。白兰心里被胸前红字压抑住的冲动,在珠儿身上便完全展现了出来。因此有时珠儿会用手指对母亲胸前的红字指指点点,有时甚至会勒令她戴上红字,实际上只是白兰心中另一个自己在提醒着她不要忘却过去的耻辱。而后来珠儿的转变和好的归宿就是霍桑的另一种心态,只有皈依正统才能获得美好的结局。
在本书中,丁梅斯代尔的自省就是红字压力的体现。虽然他的内心不断受到煎熬,但他仍不愿放弃神职。一直的犹豫不决使他退缩,但那个红字却同样的刻在他心里,以至于心魔折磨着他,几乎把他逼疯了。只有那红色烙印最后的显露,才是他生命与人格的解脱。其实书中把他描写得如何一步步走向灭亡还是有前兆的,因为有时精神上的刺激与压力往往要比肉体表面的可怕地多。
每个人心中都有红字,但有的是正义的声音,有的却是罪恶的谴责。红字就是每个人自己,战胜红字就是面对自己。即使有一天,发现自己走错路了,你也应该转身,大步朝着对的方向去,而不是一直回头怨自己错了,或者一直不敢面对自己的错误.
红字的读后感篇六
19世纪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红字》是一部比那些大部头小说显得短小的多的长篇小说,但它同样具有大部头小说所具有的震撼人心的效果,以及高超的艺术造诣,堪称经典名著中的典范作品。
这是一部关于灵魂的小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灵魂,但有的人维护着灵魂,有的人损害着灵魂,有的人丢失了灵魂,于是这个世界充满了千姿百态的人生和人的故事。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胸前佩戴着烙有灵魂耻辱的红字——大大的一个a。在倍受折磨的道德鞭笞下,进行着灵魂的救赎。但她是一个不屈于命运的女人,在她的一生中充满了对命运的蔑视。她怀疑这世俗道德的合理性,但同时又矛盾的意识到灵魂的邪恶,人性的复杂可见一斑。这种宗教的感情纠葛,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很难理解,我就是这样一个无法理解的人。宗教已经是西方人生活的一部分,离开宗教的生活,一定是很痛苦的。但我没有宗教经验,所以根本无法体会主人公的心理。这也是我理解小说的障碍,但我却是没办法去克服。
小说还表达了人要获得自由和解放就要去斗争的思想,这在海斯特·白兰的身上得到了体现,她一直抗拒着悲惨的命运,心里充满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满了无私的爱,这是难能可贵的一种精神。因为这样她才成为一个高尚的人,受到了人们的尊敬,从而洗刷了身上的耻辱,而那个红字也成了高尚的象征。在这里作家是和传统道德做着挑战,他把世俗道德拿出来进行了解剖,让读者不得不重新审视我们道德标准的合理性,以及其中最见不得人的阴暗面。这就是这部名著最耀眼的地方和流芳百世的原因。
小说中另一个主人公丁梅斯代尔牧师,是受宗教迫害最苦的人,为了救赎自己的灵魂,这个可怜的人受尽了精神的折磨,在自己的胸口用烙铁烙了一个红字,用来谴责自己,最后在无法忍受的精神压力下悲惨的死去,成为人类社会虚伪道德的牺牲品。人类的历史很短,但用各种名义迫害人的历史却很长,西方的宗教就是这样,看似光明,给人希望,但实际是残害人的工具,宗教的邪恶由此一斑。从丁梅斯代尔身上也表现了人在面对强大压迫下的软弱的一面,这是造成悲剧的根源之一。
他们的女儿小珠儿展现了儿童的天性,这是世间最美好的东西,人的天性本该如此,这才是人的本来面目,然而我们用自己创造的那些教条,那些戒律,把自己变成了精神的奴隶,失去了人的本性,从而无比的痛苦,无可奈何地活在这个本应该是充满快乐的世界。这是我们必须反思的事,否则人的痛苦会延续下去。
反面人物齐灵渥斯是个没有灵魂的家伙,它本做一个可以宽容一切的人,因为他是有理由这样做的,但他没有。他不仅成为把海斯特·白兰推向了悲惨命运境地的罪魁过手,而且他不为自己的过错反省,去宽恕他人,却充满了仇恨,毒化了自己的灵魂,成为了一个最肮脏卑劣的人。这是一个被魔鬼占据了心灵的人。人如果心中只有仇恨,那么他的灵魂一定充满邪恶。
霍桑用他精湛的艺术手法剖析着人的内心世界,展现着人内在世界的秘密,这是小说永恒的魅力所在。
读《红字》让我感受到了压抑后的平静,痛苦后的快乐。
红字的读后感篇七
《红字》是我许久以后遇到的一本振奋人心的好书,因为文化风俗的差异,对外国的名著一直带着一种似是而非的解读,因此也就显得不伦不类。但是,美国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红字》却是一本比较容易读懂的书,因为它更是关于人性的。
《红字》讲述了17世纪清教殖民统治下,在波士顿发生的一个恋爱悲剧。女主人海丝特·白兰以为丈夫在海难中已经遭遇不幸。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然而,在众人鄙视的目光中,白兰始终独自承担着所谓的"耻辱"与"罪恶",她不断热心接济和帮助别人,最终赢得了人们的尊敬,而经过多年的窥探,她的丈夫罗杰也认定了"道德伟大"的丁梅斯代尔牧师就是那个隐藏的同犯。于是他千方百计地接近牧师,旁敲侧击,冷嘲热讽,不停地在精神上对牧师进行折磨。最终,牧师被白兰的勇敢所感染,决定和她以及小珠儿一起离开这个地方。然而,牧师病情加重,在他生命的最后,他勇敢的走向了曾经白兰受罚的邢台,坦诚他所认为的"罪"。
海丝特·白兰,勇敢者,凭借爱情与其坚毅赢得生之希望,她对爱人的守望,对爱情那清晰明了的坚持,永不背叛。虽然她无法摆脱强加在她身上的耻辱,但她内心深处的感情却敬请澎湃,无法遏制。她认为追求爱情是自然的事,是人的本性,与社会、宗教、道德无关。"正是因为她和丁梅斯代尔先生的爱情,使她能够在众人的'白眼中坚守下来。
红字的读后感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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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朋友》是法国作家莫泊桑的代表作品之一,小说讲述了一个名叫杜洛瓦的穷困潦倒的退伍军人,在一次偶遇他的老战友弗雷斯蒂埃之后,逐步吸引、利用数位上层贵妇人,并借助于法国政坛的昏暗腐败,最终获得骑士勋章、迎娶犹太富商之女,成为整个巴黎的焦点的看似荒诞的故事。作者在作品中通过夸张却又令人信服的描述,辛辣地讽刺了当时法国上层社会中弥漫的虚伪、欺骗之风和男女之间在爱情的甜言蜜语的糖衣包裹下的利益和情欲之实。作品中尤其是在对于主人公一次次的欺骗、利用女性的方式上和女性在坠入陷阱后的心理和行为上的反映刻画地尤为入骨传神,令人不禁唏嘘,而其他诸如对所谓“民主政治”的揭露、新闻行业和政、商集团的勾结等也都下了适当的笔墨,使我们对整个法国社会得以管中窥豹可见一斑。值得注意的是,在全文荒诞而带有轻喜剧色彩的故事框架中,作者从始至终都带入了对死亡的意识和思考,似是为了说明人生如同绝色美人一般,花容月貌终究只能暂时掩盖其下的皑皑白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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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他的所作所为可以分为吸引和维持两种,其中前者明显占有更大的比重,一旦女性落入了他的甜蜜陷阱就再无挣脱的可能。
两性之间的吸引向来是相互的,对于主人公来说,妇人们对她的吸引在于她们美丽的外表以及她们的身份、能力能给他带来的帮助。而对于他来说,显然后者更具有吸引力,因为文章也提及他认为与其为女人痴迷不如去追求金钱和声名的想法。对于妇人们来说,这些被社会道德和婚姻绑架的女人们心中都潜藏着对出轨的冲动,她们最渴望得到的是情欲上的满足。对此主人公杜洛瓦拥有俊美挺拔的外观,因此在全篇小说中都有“漂亮朋友”的绰号。但是仅此一点是远远不够的,主人公长于满足不同女性的需要、以及通过欺骗、夸张等手段在女性心中形成诸如很强的自尊、勇敢、专一等形象无疑是使得她们甘愿付出肉体和灵魂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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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弃过两个女人,但是这二人却依旧彼此怀有深情,可见这也许是全篇中男女关系里最接近我们所理解的“爱情”。综上所述,主人公满足了她所需要的一切,那么成功的最后一步准备就是一次煽动,对情欲和出轨的煽动。这场煽动发生于那次四人的聚餐,席间谈及到了一场新闻中的被曝光的外遇。两位女士均对泄密者表示鄙视,主人公对此表达了一番极为感同身受的赞同,说明女人若不是因为社会和道德的束缚,不知道有多少人会为一时欢快的欲念所驱使。这番话无疑对在场的两位女士起到了强烈的挑逗作用,之后四人的对话越来越暧昧,欲火已经燃烧地足够旺盛了。之后在送德。马莱尔夫人回家的路上,主人公成功的获得了她的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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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主人公就发现原有套路行不通然后立刻改变了方式,先是答应成为愿意为她付出一切的朋友。弗雷斯蒂埃夫人因这种可靠而受了感动,恐怕此时她或许已经相信如果将来她和主人公结婚主人公会像现任丈夫查理一样对她百依百顺(可惜她失算了),所以增加了好感。于是在查理病危之际只邀请了主人公一人,主人公见此独处和丧夫之良机又一次向她表明心意,我们可以看见此次表白不再是那种依靠挑动情欲的煽情而是一开场就想着证明自己的能力。说明自己即使是目前无所成就但是有着强大的潜力,这可以说明主人公已经完全看明白了弗雷斯蒂埃夫人的为人。二人在确定关系后的日子顺风顺水,弗雷斯蒂埃夫人如愿以偿地从丈夫那里获得了贵族姓氏,她的文笔加上丈夫的职位和天资,写出的文章立刻得到了轰动。而利用丈夫的名声大噪,她也得以接触更多的政商人士。
至于瓦尔特夫人和她的女儿,一个是半辈子压抑情欲的半老徐娘,一个是涉世未深的天真少女,对于情场老手杜洛瓦来说实在是小菜一碟,前者对之以难以抗拒的热情,后者则是寻找共同话题成为知己,很快这对母女就对“漂亮朋友”神魂颠倒了。
阅读的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个有趣的地方,看到杜洛瓦和德。马莱尔夫人去逛下层人民的酒吧等事件让我想起了杰克和露丝,而杜洛瓦和年轻的、叛逆的苏珊的互为知己又隐约让我看到了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影子,只能说作者在杜洛瓦这个人物的塑造上与对女性和爱情的了解上实在是下了功夫,当然说不定也是法国人天生的浪漫基因所致。
如果说感情的吸引的阶段是杜洛瓦不断地迎合对方的需要,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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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感情的维持阶段就是杜洛瓦适当地满足女性然后尽全力地去从她们身上获得利益。德。马莱尔夫人满足了他的情欲并且使他脱离了生机的窘迫,弗雷斯蒂埃夫人让他获得了显赫的声名、骑士勋章以及伯爵的一半遗产,瓦尔特夫人让他成功接触并最终娶走了她的女儿,赢得了瓦尔特先生的一半的巨额财富。随着情妇的变换杜洛瓦也不断青云直上最终到达了顶峰。值得注意的是每次杜洛瓦抛弃一个情妇后那位情妇的反应,全部都是忍气吞声即使已经看穿了杜洛瓦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小人。我想这归根结底还是整个男权社会的道德评判标准所致,无论是德。马莱尔夫人还是瓦尔特夫人都不能承担揭穿杜洛瓦对自己带来的严重后果。我们也许会觉得女人如果悲愤至极什么傻事都会干得出,但是这又显然不会发生在这两位拥有良好教养的贵妇人身上,她们不敢舍弃自己的家庭与名声去和杜洛瓦鱼死网破,只能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吞,这恰恰给了杜洛瓦的肆意妄为以可乘之机。还有弗雷斯蒂埃夫人,她才能出众却只能嫁给平庸的弗雷斯蒂埃先生正是因为社会并没有给予一位女子独当一面的可能,她必须附属于某个男人正如她写的文章署名是她的丈夫、她的姓氏是她丈夫的姓氏一样。当她发现自己已经被现任丈夫所出卖时一切已经为时已晚,因为声名扫地外加失去丈夫依靠的她已经根本没有能力与如日中天的杜洛瓦相抗衡,只得默默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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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得合理,我想这才是小说讽刺的精妙之处吧。
最后我想说的就是为什么作者一直将死贯穿这篇以情爱为主线的小说。不由地想到了《红楼梦》与《雪国》这两本讲爱情的书也同样地被死亡所统摄。爱情和死亡究竟有何联系,我的第一种想法是爱情是为了繁衍生息,而生的唯一终点就是死亡,因此在爱情产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经被死亡的阴影所覆盖。这一点可以在老诗人对主人公的对话中看出端倪。第二种想法是在男权社会下情爱不过是男方对女方的占有,这种占有和占有金钱名声并无大的不同,一旦男人死去就代表着这种占有关系的不复存在,如《红楼梦》中著名的《好了歌》所说“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娇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弗雷斯蒂埃先生和沃德雷克伯爵正是这样。作者之所以在主人公蒸蒸日上时引入这两个人的死并大加描述显然不仅仅是为了推进剧情,也似乎是为了说明这生活中一切欢愉的短暂与徒劳。看破红尘与及时行乐往往是同一种想法的两面性。,希望能帮助您!
红字的读后感篇九
与《红字》的结缘,是考研时对知识不断积累的结果,面对美国文学,我几乎还是一张白纸,连海明威都没看多少。
《红字》的故事也早就从其他书籍资料略有了解,就想仔细地看看,我选择书,大多数是根据自己的喜好来决定的,这喜好,有时极简单,就看书名或者作者的名字。
读《红字》前,就大致了解了海斯特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私通,后来靠自己的善心,把胸前代表罪恶的红字变成了代表德行的红字,我之前就很好奇,她是怎么样改变的,原以为这会很类似励志的小说,她靠着各种各样的努力,靠着时间对人们记忆的冲淡,她逐渐改变了人们的对她的看法。
看完小说,我觉得霍桑是高明的,不是说没有迎合读者的想象就变得高明,而是在仔细思考后,霍桑的才华——人物的心理分析和象征手法——用到了对的位置上。
人物的心理分析上,最出彩的还是要属牧师丁梅斯代尔,从人物定位上,海斯特白兰代表着一方,罗杰·齐灵沃斯代表着一方,他们都有着自己坚实的立场,唯独牧师一边将清教徒的法典氛围信仰,一边又因为和海斯特私通事情败露后自己不能像海斯特那样勇敢地去面对众人,他内心煎熬,以致在自己心上刻下了一个隐形的a字。
我觉得也只有牧师的角色最贴近现实的人,其他人都在霍桑的笔下,伴着新大陆粗犷深沉的美,都太浪漫主义了。牧师是一个圣徒,潜心研究教义,翻译圣经,他甚至说只有感到上帝给他使命的压力的时候才内心平静;牧师也是常人,是常人就会食人间烟火,他和海斯特交流时也会暂时将他的信仰抛在脑后,那时他很快乐,很满足,“正如那紧闭而窒息的书斋,被打开一扇窗户,放出一股清新的气息来”,似乎是一种寻求到真实的快乐。
真实,很简单的两个字,好多人都做不到,在面对纷纷世界,很多人都多少隐藏自己。我记得以前在一本书上看到一句话,大意是,人最舒适,最自在的状态是活在玻璃窗内,你所有的活动都可以向外人展示,哪怕你的思想。这样想想,丁梅斯代尔又何尝不渴望这种生活,在树林里和海斯特的谈话,他们几乎约定,一起逃离这块土地,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然而,牧师到最后没有逃离,电影和原著在这里是有出入的,电影最后的结局是,丁梅斯代尔和海斯特和珠儿一起走了,而原著,他最后在海斯特最熟悉的刑台上,承认自己和她私通,承认珠儿是他的女儿,这时的他已经奄奄一息,一家三口在众人眼中团聚了,他也离开了。
霍桑似乎在批评宗教的残忍,禁欲主义可怕,因为牧师就是这一牺牲品的代表,另一面,霍桑似乎认为人应该“负罪前行”,认同基督教的原罪观,只有这样人才能够成长,牧师和海斯特都是如此。
在这部小说中,除最主要的三个人物外,还有个重要的角色,也是我记忆最深刻的角色:珠儿。
这个人物充分体现了红字的象征手法。
霍桑这样写到:珠儿是在一次罪恶的情欲恣行无忌的冲动中绽开的一株可爱而永不凋谢的花朵。
可以这样说,珠儿是海斯特的另一副面孔,是她的附属产物,而又有自己独立的人物定位。
“她在珠儿身上能够看到她自己的狂野、绝望和反抗的情绪,任性的脾气,甚至当时像密云一般笼罩着她心灵的某种阴郁和沮丧”
这样看来珠儿不仅仅是牧师和海斯特罪恶的结晶,是更为鲜活的a字,就伴在海斯特左右,而且她也是海斯特被清教徒压抑的另一面,这一面充分展示着她的活力。
珠儿除了可以是海斯特附属的另一面外,她似乎也象征了某种希望与光明,甚至某些未来。
在霍桑的笔下,珠儿是一个精灵,是一个和任何人都不一样的精灵,她不仅富有一种特殊的气质,这种气质使得她把身边的任何事物都变得很不一样,而且她还活泼机灵,七岁就明白自己和别人不一样,甚至不愿意和别的小朋友交朋友。
“海丝特不禁要问,珠儿究竟是不是一个尘世间的孩子。她似乎更像一个缥缈的幽灵,在茅屋的地面上玩过一阵异想天开的游戏之后,面带嘲弄的微笑飞逝而去。
每当那种神情出现在她狂野、明亮、深黑的眼睛中时,她身上就带有一种遥远的、不可捉摸的神秘色彩。
她仿佛在空中翱翔,随时可以消失,像一束来无踪去无影的闪光一样。海丝特一看到这种情景,便赶紧扑向那个孩子——去追逐那快要逃跑的小精灵,抓过来紧紧搂在怀里,热切地吻她。这样做倒不是出于一时涌起的爱,而是要使自己确信珠儿是个血肉之躯,并非虚幻之物。
但是当珠儿被抓住的时候,她的笑声,虽然欢乐悦耳,仍然使她的母亲愈加疑惑。”
霍桑有意把珠儿放在现实和虚幻的世界调和,让人感觉到珠儿的别致外,也体会到某种真实而又虚幻的东西,这东西似乎就是关于海斯特和牧师的。
在“一片阳光”那个章节,牧师和白兰相遇,他短暂地放弃了自己的信仰,对未来充满了希望,他们甚至约定,一起逃离这块大陆。珠儿在离他们不远处的溪边玩耍,就是不愿意靠近他们,无论海斯特怎么招呼她,她就是不肯上前和自己亲生父母待在一起。
因为她发现母亲胸口的红字被丢掉了,她突然就不习惯了,不习惯她一直接受惩罚的母亲了,这里,霍桑继续让海斯特“负罪前行”,又让她带上了红字。
除了人物的象征手法外,霍桑笔下的《红字》,在自然环境的描写方面,也别具深意。
最惹眼的莫过于关押海斯特监狱门口的一簇红玫瑰,“说来凑巧,就在大门的一侧,几乎就在门槛边,倒真的长着一丛野玫瑰。在当前的六月里,像宝石般精致的花朵争妍竞放,使人浮想联翩,觉得它们仿佛在向步入监狱的囚徒或步出监狱走向刑场的死囚奉献一份温馨和妩媚,借以表达大自然对他们由衷的怜悯和仁慈。”
怜悯与仁慈,我想,这应是霍桑在写作《红字》时所怀有的感情,白兰虽然背叛了丈夫,但她是无意的;丁梅斯代尔作为当地名望最高的圣徒,爱上了一个有夫之妇,并且生下一女;相反,齐灵渥斯似乎是受害者,但是他为了报复,失去了怜悯与仁慈,也就变得面目可憎了。
这就涉及到文学和现实的问题了,读文学的人如果太较真那和泼妇骂街有什么区别?
红字的读后感篇十
这是一部比那些大部头小说显得短小的多的长篇小说,但它同样具有大部头小说所具有的震撼人心的效果,以及高超的艺术造诣,堪称经典名著中的典范作品。
这是一部关于灵魂的小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灵魂,但有的人维护着灵魂,有的人损害着灵魂,有的人丢失了灵魂,于是这个世界充满了千姿百态的人生和人的故事。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胸前佩戴着烙有灵魂耻辱的红字——大大的一个a。在倍受折磨的道德鞭笞下,进行着灵魂的救赎。但她是一个不屈于命运的女人,在她的一生中充满了对命运的蔑视。她怀疑这世俗道德的合理性,但同时又矛盾的意识到灵魂的邪恶,人性的复杂可见一斑。这种宗教的感情纠葛,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很难理解,我就是这样一个无法理解的人。宗教已经是西方人生活的一部分,离开宗教的生活,一定是很痛苦的。但我没有宗教经验,所以根本无法体会主人公的心理。这也是我理解小说的障碍,但我却是没办法去克服。
小说还表达了人要获得自由和解放就要去斗争的思想,这在海斯特·白兰的身上得到了体现,她一直抗拒着悲惨的命运,心里充满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满了无私的爱,这是难能可贵的一种精神。因为这样她才成为一个高尚的人,受到了人们的尊敬,从而洗刷了身上的耻辱,而那个红字也成了高尚的象征。在这里作家是和传统道德做着挑战,他把世俗道德拿出来进行了解剖,让读者不得不重新审视我们道德标准的合理性,以及其中最见不得人的阴暗面。这就是这部名著最耀眼的地方和流芳百世的原因。
小说中另一个主人公丁梅斯代尔牧师,是受宗教迫害最苦的人,为了救赎自己的灵魂,这个可怜的人受尽了精神的折磨,在自己的胸口用烙铁烙了一个红字,用来谴责自己,最后在无法忍受的精神压力下悲惨的死去,成为人类社会虚伪道德的牺牲品。人类的历史很短,但用各种名义迫害人的历史却很长,西方的宗教就是这样,看似光明,给人希望,但实际是残害人的工具,宗教的邪恶由此一斑。从丁梅斯代尔身上也表现了人在面对强大压迫下的软弱的一面,这是造成悲剧的根源之一。
他们的女儿小珠儿展现了儿童的天性,这是世间最美好的东西,人的天性本该如此,这才是人的本来面目,然而我们用自己创造的那些教条,那些戒律,把自己变成了精神的奴隶,失去了人的本性,从而无比的痛苦,无可奈何地活在这个本应该是充满快乐的世界。这是我们必须反思的事,否则人的痛苦会延续下去。
反面人物齐灵渥斯是个没有灵魂的家伙,它本做一个可以宽容一切的人,因为他是有理由这样做的,但他没有。他不仅成为把海斯特·白兰推向了悲惨命运境地的罪魁过手,而且他不为自己的过错反省,去宽恕他人,却充满了仇恨,毒化了自己的灵魂,成为了一个最肮脏卑劣的人。这是一个被魔鬼占据了心灵的'人。人如果心中只有仇恨,那么他的灵魂一定充满邪恶。
美国作家霍桑用他精湛的艺术手法剖析着人的内心世界,展现着人内在世界的秘密,这是小说永恒的魅力所在。
读《红字》让我感受到了压抑后的平静,痛苦后的快乐。
红字的读后感篇十一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_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_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海丝特_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红字是不朽的作品,历史背景虽然和中国没有丝毫联系,但是任何的好的作品都可以跨越种族和历史,而被世人所爱。
很多人认为红字是爱情故事,当然这是个关于爱情的故事,但是我认为霍桑只是把他的追求,他的思想,他的情感溶在那个故事里而已。
红字的读后感篇十二
还在初三年级的时候就开始看这部“名著”《红字》,这部只有150多页的书,但是直到最近才把它结束,真是马拉松似的阅读。在抱怨丹还不出新书的时候,只好抱起了这些文字。
名著无愧于名著,那些过去我居然看不懂的东西。
看完它最大的感受可能是很大众,普遍的,最泛面的认识到封建的思想观念,风俗信仰,教会教条对人们纯洁美好的爱情的扼杀和侮辱,剥夺人对幸福生活的追求。悲剧的源头也许在此吧。
当海丝特被老罗杰看中,并被迫嫁与他的时候,我们不会预料到这个故事的发生,因为如果海丝特是一个麻木,中庸的平常妇人家,生活也一切照旧。可是她不是,她身体里流动的是年轻澎湃的血液,涌动着无法抑制的追求欲望,她不希望就此落寞。这是一个直接的原因,但我们并不能说海丝特有什么错,她没有错,她只是做了自己意志支持与支配的事情。
当海丝特佩带红字耻辱的站在刑台上,我们无法想象那种痛苦,无数双眼睛注视着她,注视着她胸前的那罪孽的字母a。但她勇敢坚强,毅然生下小珠儿,并把她抚养长大。孩子的出现给故事频添了许多色彩,文字中把她描绘的真的跟精灵一样,漂亮,活泼,动人,调皮,诡异,并充分体现着母亲身上过去那燃烧的激情。孩子当然更没有错,她只是个孩子啊,亲近直觉上的亲人。
当眼看年轻牧师丁梅斯代尔一天一天的病重,样子越发憔悴,用手按抚胸口成为习惯,大家都不难猜到,那个男人就是牧师。七年来,哪一天他又有过安宁呢?何尝不是过着痛苦扭曲的日子,甚至比海丝特更可怜。她的“耻辱”已经被世人所知,无畏的佩带着红字,乐观的过着新生活,当然是在学会压抑之后。而牧师并不能,形势所迫。他被人们所热爱和崇拜,看作最纯洁的上帝使者,得到先知赐福的神人。但这更使他倍受折磨和煎熬,以致对自己实施酷刑。解脱的是最终他还是勇敢的站了出来,以求解脱,得到珠儿的吻,并死在海丝特的怀中。那刻他是幸福的,相信天堂也会容纳这位可敬的人。这样看来我们并不能指责牧师先前的懦弱。
加重牧师痛苦的还有那个老罗杰,他伪装成真诚心灵交流的朋友,接近牧师,怀着报仇的恶心,血腥的挖掘牧师内心的“耻辱”秘密,借此使牧师更加痛不欲生。但故事发生之前,老罗杰可是一位可爱的学者,平静的过自己的日子,多么安详呐。如今却物是人非,人心的善变与叵测也就展现。读后直感到背后冰凉的冷汗。
大概这是一点新的感悟,小说里人们失真的面具生活,表象平静如圣实际罪恶纠结的生活,自欺欺人。有点无奈,更多可怜,为什么不能坦坦荡荡地活着自己?活在自己的属灵里,得到父神的安慰和赐予,那牧师被人们奉为至尚难道不懂这些简单的道理?末了,我觉得他是最值得怜悯的人,他被害最深,被伤最深:被罗杰,被海丝特,被小珠儿,被他自己,被他所居的社会,被那社会所奉行的观念,思想。
这样还是之前所说,悲剧的源头便如是。封建,民主;专制,自由:永恒对立,不得妥协。于是我们后人从这些悲哀里看到希望,看到曙光,看到前进的路。于是我们站在先人的肩上,为追求美好和谐不懈奋斗!
红字的读后感篇十三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海丝特*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红字的读后感篇十四
这是一部关于灵魂的小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灵魂,但有的人维护着灵魂,有的人损害着灵魂,有的人丢失了灵魂,于是这个世界充满了千姿百态的人生和人的故事。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胸前佩戴着烙有灵魂耻辱的红字——大大的一个a。在倍受折磨的道德鞭笞下,进行着灵魂的救赎。但她是一个不屈于命运的女人,在她的一生中充满了对命运的蔑视。她怀疑这世俗道德的合理性,但同时又矛盾的意识到灵魂的邪-恶,人性的复杂可见一斑。这种宗教的感情纠葛,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很难理解,我就是这样一个无法理解的人。宗教已经是西方人生活的一部分,离开宗教的生活,一定是很痛苦的。但我没有宗教经验,所以根本无法体会主人公的心理。这也是我理解小说的障碍,但我却是没办法去克服。
红字的读后感篇十五
还在初三年级的时候就开始看这部“名著”《红字》,这部只有150多页的书,但是直到最近才把它结束,真是马拉松似的阅读。在抱怨丹还不出新书的时候,只好抱起了这些文字。
名著无愧于名著,那些过去我居然看不懂的东西。
看完它最大的感受可能是很大众,普遍的,最泛面的认识到封建的思想观念,风俗信仰,教会教条对人们纯洁美好的爱情的扼杀和侮辱,剥夺人对幸福生活的追求。悲剧的源头也许在此吧。
当海丝特被老罗杰看中,并被迫嫁与他的时候,我们不会预料到这个故事的发生,因为如果海丝特是一个麻木,中庸的平常妇人家,生活也一切照旧。可是她不是,她身体里流动的是年轻澎湃的血液,涌动着无法抑制的追求欲望,她不希望就此落寞。这是一个直接的原因,但我们并不能说海丝特有什么错,她没有错,她只是做了自己意志支持与支配的事情。
当海丝特佩带红字耻辱的站在刑台上,我们无法想象那种痛苦,无数双眼睛注视着她,注视着她胸前的那罪孽的字母a。但她勇敢坚强,毅然生下小珠儿,并把她抚养长大。孩子的出现给故事频添了许多色彩,文字中把她描绘的真的跟精灵一样,漂亮,活泼,动人,调皮,诡异,并充分体现着母亲身上过去那燃烧的激情。孩子当然更没有错,她只是个孩子啊,亲近直觉上的亲人。
当眼看年轻牧师丁梅斯代尔一天一天的病重,样子越发憔悴,用手按抚胸口成为习惯,大家都不难猜到,那个男人就是牧师。七年来,哪一天他又有过安宁呢?何尝不是过着痛苦扭曲的日子,甚至比海丝特更可怜。她的“耻辱”已经被世人所知,无畏的佩带着红字,乐观的过着新生活,当然是在学会压抑之后。而牧师并不能,形势所迫。他被人们所热爱和崇拜,看作最纯洁的上帝使者,得到先知赐福的神人。但这更使他倍受折磨和煎熬,以致对自己实施酷刑。解脱的是最终他还是勇敢的站了出来,以求解脱,得到珠儿的吻,并死在海丝特的怀中。那刻他是幸福的,相信天堂也会容纳这位可敬的人。这样看来我们并不能指责牧师先前的懦弱。
加重牧师痛苦的还有那个老罗杰,他伪装成真诚心灵交流的朋友,接近牧师,怀着报仇的恶心,血腥的挖掘牧师内心的“耻辱”秘密,借此使牧师更加痛不欲生。但故事发生之前,老罗杰可是一位可爱的学者,平静的过自己的日子,多么安详呐。如今却物是人非,人心的善变与叵测也就展现。读后直感到背后冰凉的冷汗。
大概这是一点新的感悟,小说里人们失真的面具生活,表象平静如圣实际罪恶纠结的生活,自欺欺人。有点无奈,更多可怜,为什么不能坦坦荡荡地活着自己?活在自己的属灵里,得到父神的安慰和赐予,那牧师被人们奉为至尚难道不懂这些简单的道理?末了,我觉得他是最值得怜悯的人,他被害最深,被伤最深:被罗杰,被海丝特,被小珠儿,被他自己,被他所居的社会,被那社会所奉行的观念,思想。
这样还是之前所说,悲剧的源头便如是。封建,民主;专制,自由:永恒对立,不得妥协。于是我们后人从这些悲哀里看到希望,看到曙光,看到前进的路。于是我们站在先人的肩上,为追求美好和谐不懈奋斗!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_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_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_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_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海丝特_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作者用蔷薇花象征美与善,用监狱象征死亡,用一道光,一只鸟……象征丁梅斯代尔与白兰之间的爱情的结晶——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
在作品的最后,在白兰和丁梅斯代尔合用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一片墓地上,刻着血红的a字.“这句话不可谓不意味深长.
红字的读后感篇十六
本想好好读完小说《红字》的英文版,可是作者霍桑在书中运用了大量的象征意,不免有些晦涩难懂。再者,我英语词汇本来就有所哦欠缺,所以这本小说读来可谓是异常艰辛。所以在读了一部分英文之后,我果断放弃了英文版著作,找来中文版小说,一睹为快。
刚看到这本书书名的英文注释,我就觉得有一丝疑惑,为什么“红字”不直接译为“theredletter”,反而取了“thescarletletter”?翻开书来,浅浅读来,就会知道到:红字,即“a”字。通奸罪(adultery)、能干的(able)、可敬佩的(admirable)、爱情(amorous)、天使(angel)艺术(art)、前进(advance)、美国(america)。红字“a”在这个故事里有着如此不同的意思,他在霍桑的笔下蠢蠢欲动。这就是象征性小说的魅力。每个人能看到自己想看的。
为“恶”的一面,她的灵魂的净化又是霍桑竭力推崇的道德行为。霍桑是矛盾的,一方面他同情海斯特和梅斯代尔的遭遇,一方面他又认为他们犯了错就必须得到惩罚。小说中弥漫着的“原罪论”思想,禁欲主义剥夺了爱的权力。
小说中的人物都富于了象征意义,珠儿也是作者寓于象征意味的主要人物。珠儿是海丝特和梅斯代尔牧师的女儿。海丝特给她取名珠儿。因为在海丝特的眼里。珠儿是纯洁的.是强烈的激情碰撞后产生的爱情结晶。是支撑她面对冷漠现实的精神支柱。是一块值得她倾其所有而换得的无价之宝。倒并不是这个名字表达了她的相貌.她绝对没有珍珠的“那种恬静的洁白与淡泊的光泽”。从表面上看,珠儿是罪恶的小妖精,是罪恶的标志和产物。但是,珠儿更会让人联想到美好与纯洁,她体形完美,生机盎然,浑身散发着美丽的光环。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
小说还表达了人要获得自由和解放就要去斗争的思想,这在海斯特的身上得到了体现。她一直抗拒着悲惨的命运,心里充满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满了无私的爱,这是难能可贵的一种精神。因为这样她才成为一个高尚的人,受到了人们的尊敬,从而洗刷了身上的耻辱,而那个红字也成了高尚的象征。
我觉得红字“a”对于不同的人来说代表着不同的涵义,这不同涵义的取向最终取决于一个人的心态,一个人对待生活的态度。胸前的红字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那刻在内心的红字。有时个人定位和如何对待他人的眼光可以决定一个人的一生,在必要的时候打破常规,大胆质疑世俗道德的合理性有时也推动着人性的发展。
作品的最后,在海斯特和丁梅斯代尔合用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一片墓地上,刻着血红的a字。”这句话不可谓不意味深长。
红字的读后感篇十七
这是一部比那些大部头小讲显得短小的多的长篇小讲,但它异样具有大部头小讲所具有的震撼人心的效果,以及高明的艺术造诣,可谓经典名著中的模范作品。
这是一部关于灵魂的小讲,每团体都有本人的灵魂,但有的人维护着灵魂,有的人损害着灵魂,有的人丧失了灵魂,于是这个世界充溢了千姿百态的人生和人的故事。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胸前佩戴着烙有灵魂羞耻的红字——大大的一个a。在倍受折磨的品德鞭笞下,停止着灵魂的救赎。但她是一个不屈于命运的女人,在她的终身中充溢了对命运的藐视。她疑心这世俗品德的合感性,但同时又矛盾的认识到灵魂的罪恶,兽性的复杂可见一斑。这种宗教的感情纠葛,关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讲很难了解,在下就是这样一个无法了解的人。宗教曾经是东方人生活的一局部,分开宗教的生活,一定是很苦楚的。但在下没有宗教经历,所以基本无法领会主人公的心思。这也是在下了解小讲的妨碍,但在下却是没方法去克制。
小讲还表达了人要取得自在和束缚就要去妥协的思想,这在海斯特·白兰的身上失掉了表现,她不断顺从着凄惨的命运,心里充溢了对美妙生活的向往,充溢了无私的爱,这是不足为奇的一种肉体。由于这样她才成为一个崇高的人,遭到了人们的尊崇,从而洗刷了身上的羞耻,而那个红字也成了崇高的意味。在这里作家是和传统品德做着应战,他把世俗品德拿出来停止理解剖,让读者不得不重新审视俺们品德规范的合感性,以及其中最见不得人的阴暗面。这就是这部名著最耀眼的中央和名垂青史的缘由。
小讲中另一个主人公丁梅斯代尔牧师,是受宗教虐待最苦的人,为了救赎本人的灵魂,这个不幸的人受尽了肉体的折磨,在本人的胸口用烙铁烙了一个红字,用来谴责本人,最初在无法忍耐的肉体压力下凄惨的死去,成为人类社会虚假品德的牺牲品。人类的历史很短,但用各种名义虐待人的历史却很长,东方的宗教就是这样,看似黑暗,给人希望,但实践是摧残人的工具,宗教的罪恶由此一斑。从丁梅斯代尔身上也表现了人在面对弱小压榨下的脆弱的一面,这是形成喜剧的本源之一。
他们的女儿小珠儿展示了儿童的天分,这是人间最美妙的东西,人的天分本该如此,这才是人的原本面目,但是俺们用本人发明的那些教条,那些戒律,把本人变成了肉体的奴隶,得到了人的本性,从而无比的苦楚,迫不得已地活在这个本应该是充溢高兴的世界。这是俺们必需反思的事,否则人的苦楚会延续下去。
背面人物齐灵渥斯是个没有灵魂的家伙,它本做一个可以宽容一切的人,由于他是有理由这样做的,但他没有。他不只成为把海斯特·白兰推向了凄惨命运地步的罪魁过手,而且他不为本人的差错反省,去饶恕别人,却充溢了仇恨,毒化了本人的灵魂,成为了一个最龌龊卑鄙的人。这是一个被魔鬼占据了心灵的人。人假如心中只要仇恨,那么他的灵魂一定充溢罪恶。
美国作家霍桑用他精深的艺术手法分析着人的内心世界,展示着人内在世界的机密,这是小讲永久的魅力所在。
读《红字》让在下感遭到了压制后的宁静,苦楚后的高兴。
红字的读后感篇十八
我想看一下海丝特到底持着什么样的感情,拥有怎样的坚韧品质才挺住了众人的流言蜚语。我们都知道舆论的传播和扩散对一个人的伤害是巨大的,何况是在那个年代的美国,可想而知一个单身妈妈所遭受的巨大压力。
这本书是霍桑的代表作,书中大量的心理暗示,环境描写都表现了霍桑的思想与艺术特色。
例:她感受到的另一种特殊的痛苦是陌生人的凝视;这个崭新的生活像在残壁断垣上的青苔靠着腐质废料养育自己;不管一个人犯了什么过失,没有别的暴行比不准罪人因羞愧而要隐藏自己的脸孔更为险恶凶残的了;她是一个热情奔放容易冲动的女人,现在她竭力使自己坚强起来,以应付公众用形形色色的侮辱向她发泄愤懑,抵御投向她的匕首和毒箭......
太多了,书中的这些心理暗示也好环境描写也罢,每一句话都要反反复复仔仔细细通透的读懂,如果略过这些精彩的描写,只看故事概括的话,可能会局的自己在看两男争一女的言情小说,当然书中也描写了爱情,我觉得这大概也是一段绝佳的爱情故事。
例:就这样,海丝特,我把你拽进了我的心,拽进了我心房的最深处,想用你在那里产生的温暖来温暖你;“我们不要往后看,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我们何必对它恋恋不舍”(下面这一段是我特别喜欢的,我觉得可能是“全世界背叛我都无所谓,只要你——”这种桥段的鼻祖)全世界都对她蹙眉而视——漫漫七年,全世界都对这个孤寂的妇人蹙眉而视——可是她忍受了这一切,甚至从来没有一次掉转开她那坚定而忧伤的目光。上天也同样对她蹙眉而视,但她挺了过来,没有死。然而,这个苍白的、衰弱的、有罪的和伤心地男人的皱眉,却是海丝特所忍受不了的,会使她没法活下去!
这大概是对爱情的最好的描写了,我不管别人怎么看我,过的怎么样。只要你过的开心,那就好了。我觉得海丝特这个女人是一个感情特别强烈的人,但她坚韧,隐忍。
例:人性中值得称道的是,除非膨胀的私心大行其道,爱总比恨要来得容易。恨,若不是原来的敌意不断受到新的刺激而阻碍其变化的话,假以时日和耐心,甚至会变成爱;当一个女人遭遇和长期忍受了一场非同寻常的严酷经历时,女性的性格和形体常常要发生这般剧烈的变化,这是命运使然。如果她只有柔情,她就会死去。如果她幸存下来,那这种柔情不是从她身上给挤压出去,就是深深地碾进她的内心,永远不再显露,两者外表的样子是相同的,只是后者在理论上更切合实际......
这些大概就是我要反复的阅读上好几遍的原因吧,总怕漏掉什么,感觉就是有一个标点没有看到都会觉得是一种罪过。当然有些夸张的成分,不过还是觉得需要认认真真的反复看才会有更大的收获。而且书中有些句子真的.很晦涩,读起来很费力。
我觉得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人物在书中承上启下,就是珠儿。书中多次描写她像是一只误入凡间的精灵,也说她像是调皮捣蛋的恶魔。但我觉得她像是天使,拥有通透是我灵魂和双眼。
例:“这条伤心的小溪说些什么呀,妈妈?”她问道。“要是你有你自己的忧伤,那么小溪会告诉你它的忧伤!”“你应该搜集你自己的阳光,我可没有阳光给你”......
再说说男主角。那个人人尊重的年轻牧师——阿瑟·丁梅斯代尔。
我觉得他一定是特别优秀,他别有美丽的人,才可以让如此优秀的女子深深的迷恋上他,并做了违反道德并深受侮辱的事情。那个时代的牧师,一定是博学渊源并拥有聪明才智的人。但,也是因为他的胆小懦弱,放不下牧师高贵的身份而造成悲剧。不过即使他欺骗了众人,在最后的时候依然有人敬畏他。我不知道这归功于牧师的为人,学识,真诚,善良。还是归功于他的......
例:他的身体在向前移动,有一种不同寻常的力量在推动他前进。但是他的心灵在哪里呢?在他的内心深处,他正忙碌地进行着超自然的活动,在整理他即将发表的一系列庄严的思想,因此,他对于周围的一切,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不理不睬、不知不晓,但这精神因素把他虚弱的身躯提升了起来,带着他往前走,感觉不到它的重量,而且把它变成像自身一样的精神力量。具有超凡智力,乃至发展成一种病态的人,往往拥有一种偶见的巨大力量,即把许多日子的生命凝聚于一时,而在随后的许多天离却生气荡然,活力全无。
死亡是一个既定的目标,不需乞求,也无法回避。
整本书的高潮应该是在最后了,牧师布道,然后红字被揭露。作者最后所写的两座坟墓,我觉得应该是海丝特和牧师的,如果真是这样,那也不得不说海丝特直到死也卑微的爱着牧师。然后就结束了。我看完的时候是在高英课上,然后心里一阵唏嘘,又不知说些什么。就这样吧。
ps:书中的一些段落特别适合朗诵或者配音,我今天试着读了读,感觉还不错。
红字的读后感篇十九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海丝特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作者用蔷薇花象征美与善,用监狱象征死亡,用一道光,一只鸟……象征丁梅斯代尔与白兰之间的爱情的结晶——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
在作品的最后,在白兰和丁梅斯代尔合用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一片墓地上,刻着血红的a字。”这句话不可谓不意味深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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