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及规划意见函(优秀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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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及规划意见函(优秀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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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充满了变数,我们要学会适应并做出正确的应对。如何推动文化多样性的交流与发展是全球化时代的重要任务。总结范文中的亮点和精华,可以为我们写好一篇总结提供启示和借鉴。

用地及规划意见函篇一

建设地址。

选址意见书号。

规划设计单位。

用地面积(m2)。

用地性质。

建筑间距。

绿地率。

停车泊位。

主出入口方位。

与道路红线关系。

用地控制标高。

建筑后退。

用地边界(m)。

北侧:

南侧:

东侧:

西侧。

用地范围内设置的公共建筑或附属设施。

项目名称。

处数。

申报材料。

用地及规划意见函篇二

批准文号:

项目分类:城市设计。

管理级别:

起始时间:

终止时间:

获奖情况:

负责人:

参与者:

百万庄大街位于北京西城区,西起三里河路,东至展览馆路。街道总长约850米,始建于五十年代,原路宽仅9米,道路拓宽前两侧主要为棚户式商业店面及农贸市场,环境较差,交通不畅。1998年此段道路进行了改造,道路拓宽至红线40米,机动车道15米,清理占道商贩,使环境得到很大改观。为了巩固道路改造成果、完善道路景观及市政设施环境,组织编制了百万庄大街街景综合整治规划。

一、整体定位:按总体规划要求分析该街道在市区道两侧用地以及单位发展要求等,确定街道功能定位。

二、确定整治规划内容及深度:此次规划确定街道为建筑立面整治、公共空间环境整治三个层面。

三、强调公众参与:两侧建筑及单位是街道构成内容的基本元素,调动公众执行规划的积极性,以保证成果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和规划的顺利实施。

停车场需求分析(公共、单位、临时);公交线路规划;公交站点设置等。

根据现状建筑质量、外观条件,立面整治分为三个级别:

1、保留:目前质量尚好,门窗墙面均未破损的予以保留。采取清洗、粉刷、去污除垢的整治措施,使立面整洁一新。

2、整治:对立面有一定破损、受其它构筑物遮挡、使用不当、以及由于建筑性质改变的建筑立面进行整治改造。除采取清洗、粉刷等措施外,对立面统一改造、设计、翻新。

3、更新:随用地调整需重建、改建的建筑,按整治规划相关要求委托有关单位进行建筑设计。重建内容要有完整的申报文件。

1、市政设施:

2、交通设施:线路,设候车亭,铺设盲道等。

3、广告牌匾及灯箱:

4、5、商业店面设计。

6、城市小品:本规划中主要包括街牌、信息标识牌等。

7、规划创新与特色。

一、“母题”设计构思:母题选取自百万庄居住小区住宅前的白色花格墙和北侧住宅建筑上半圆形拱券形状为“符号”进行演化提炼,通过“母题”的多次重复、再现、提示、强化视觉效果。

二、夜景设计:以建筑轮廓灯、街道照明灯、草地灯、商业建筑灯光等为主,其它建筑照明为辅,对有条件的商业店面鼓励霓虹光的使用。对照明形式、色彩、位置、数量等进行设计,并按平时与节假日分强度控制。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需完成绿化铺装3057平方米(包括花坛砌筑)。

2、拆除废弃电力(讯)杆、线,整治视觉环境。

3、拆除违章建(构)筑约3731平方米。

4、新增设街灯49盏,草地灯约40盏。

5新增设分类垃圾桶15个。

6、补铺硬质铺地约3000平方米。

实施效果。

规划于1999年7月全面实施。整个实施过程中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好评,起到了“精品”及样板工程的作用。

用地及规划意见函篇三

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提高城中村人居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水平,优化城市土地资源配置和空间结构布局,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当前国家宏观政策和我市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任务。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约用地、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和“市级指导、区级组织、村级实施、市场运作”的思路,大力推动城中村改造快速和谐实施,确保三年内已列入遗留问题的12个城中村和“四横六纵”主街主路沿线的城中村全部拆迁改造完毕,同时加快实施城市规划建设区内其它村庄改造。

二、规划方案。

(一)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统筹考虑村民安置、经济发展和区域城市功能等因素,充分听取村民意见,由辖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组织编制。对适于合村并建或集中改造的相邻城中村,可由辖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组织统一编制规划方案。

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应当包括村庄现状、拆迁安置方案、用地规划和建设设计方案以及经济效益分析等。

(二)城中村改造规划用地原则上应在现状宅基地范围之内,并根据该村拆迁安置等情况合理确定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安置村民用地、公开出让用地的面积、位置和界限。村民安置用地面积,综合考虑实际宅基地面积和20xx年12月底公安部门登记的人口数量确定。集体商业设施建筑面积由规划、国土部门在保证城中村改造后村民的基本收入和生活保障的基础上确定。

(三)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经辖区政府初审后,由市规划局会同国土局、建设局、房管局等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审后实施。

拆迁安置方案时,须按原程序报批。城中村改造规划批准后两年未实施的,须重新编制报批。城中村改造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实施。

(五)在城中村改造中用于产权调换部分的房屋,其单套建筑面积不高于国家规定的普通商品房最大建筑面积。所建商品住宅,其套型结构比例应符合国务院《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有关规定。

(六)在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确定范围内,市规划局不再审批其它建设项目。城中村规划改造范围内的所有产权单位,无论隶属关系,应服从该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

(七)市政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到村庄拆迁的,应当按照本意见进行改造。

三、土地利用。

(一)城中村改造用地应当纳入全市用地计划。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之外的其它用地,由市政府土地储备机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储备。

(二)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市政及公用设施用地、产权调换安置村民用地、回迁安置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商业服务及办公设施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其它土地以公开出让方式供地。

村民安置费用计入公开出让地块土地成本。出让土地收益扣除土地成本和国家规定用途资金后,出让净收益的90%用于村民社会保障和公益事业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剩余10%用于辖区政府组织城中村改造工作。

(三)鼓励土地一级开发单位采用一级开发模式整体实施城中村改造。辖区政府商市政府土地储备机构委托有实力的经济实体通过一级开发模式实施城中村整体改造,先期拆迁安置和建设投资,在土地公开出让所得中支付。出让净收益的90%用于村民社会保障和公益事业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剩余10%用于辖区政府组织城中村改造工作。

(四)土地公开出让方案由辖区政府、村(居)商市国土、规划部门制定,由市国土部门商辖区政府、村(居)组织实施。

四、拆迁安置。

(一)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实行“一村一案”。拆迁安置方案由辖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指导城中村改造实施单位制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体大会或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和辖区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市拆迁管理办公室批准和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二)实施城中村改造,应当按照旧村整体拆除,优先建设安置住宅的原则进行,确保被拆迁人及早入住。旧村未拆除的,其他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应在辖区政府组织、监督下实施。

(三)对按规定给予补偿或安置后,仍难以支付差价款的困难村民,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城中村改造实施单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照顾解决。

(四)未经依法批准,没有取得合法手续私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按照违法建筑处理,不予补偿。

五、优惠政策。

(一)城中村改造范围内户口农转非后的现有集体土地依法转为国有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现有土地使用权人依法申请办理国有土地权属登记手续。

(二)城中村改造中所建住宅、非住宅按照《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例》依法进行权属登记。用于安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新建住宅、非住宅按规定申请登记、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用于产权调换安置房屋,包括回迁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商业、服务及办公设施,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渣土处置费、墙改费。项目资本金按建安总投资的20%缴存。

公开出让土地上所建商品房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建收费工作的通知》(石政发〔20xx〕9号)有关规定缴费。

(四)各城中村改造实施单位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缴费通知单以后,持相关合法文件到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报市收费局,经市政府批准后予以减免,不再先缴后返。

(五)市政府对启动早、改造快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给予鼓励和奖励。20xx年以后启动的项目,出让净收益返还部分,村按每年5%、区按1%的比例逐年递减。同时,鼓励城中村连片、整体改造,并给予适当政策倾斜。

(六)城中村改造中市各部门收取的管理费,有幅度的按下限收取,无幅度的减半收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附后)。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充实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力量,保证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每年12月底前向市政府和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下一年度城中村改造计划,经批准后纳入年度市委、市政府对区政府政绩考核的内容。

各区政府作为辖区城中村改造的第一责任人。要实行区委、区政府领导分包城中村改造项目,对列入改造计划的城中村,加大督导协调力度,并在项目现场成立由分包领导挂帅、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城中村改造协调督导办公室,抽调业务精通的干部现场办公,确保城中村改造工作和谐、有序进行。

(二)完善基础设施。城中村改造实施单位按规划完成规划改造范围内的道路、管网、路灯、绿化等设施建设及相邻城市规划道路、市政绿化和公用设施的拆迁腾地工作。市政府统筹组织各主管部门做好市承担的规划道路建设和供电、燃气、供热、电讯、有线电视、供水、公交等配套建设。

(三)加快配套改革。城中村改造不仅是拆旧建新的过程,更是实现村民转为市民、村委会转为居委会、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村集体企业转为股份制企业的过程。对列入改造计划、尚未完成“四化”转化的城中村,在坚持辖区政府组织的前提下,由市公安局负责做好村民转市民工作;市民政局负责村委会转居委会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工作;市发改委负责集体企业转股份制企业工作。同时,社保、医保、农业、国资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责,做好各自工作。

(四)强化服务和监管。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导,每季度对各区城中村改造进展情况进行公示。市有关部门要站在加快推进省会城市建设的全局高度,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以最优质的服务、最高效的审批为城中村改造项目快速推进提供便利,及时解决在规划、土地、拆迁安置过程中遇到各种问题。同时,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加大城中村改造范围内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各区政府、办事处、居委会要切实负起责任,坚决遏制各类违法建设行为,保证城中村改造工作规范、有序、和谐推进。

本文件由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五年。

附件:石家庄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用地及规划意见函篇四

为改善城区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巩固创卫成果,按照市政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实施工农路等三条路段街景规划意见如下:

一、街路及范围。

对工农路、北新街及名人街三条街路范围内的交通、沿街建筑立面及公共空间影响城市规划及市容市貌的问题进行规范。

二、实施原则。

(一)统一规划,严格实施。按照规划部门关于制定的街景规划要求,严格实施,不得随意变更。

(二)立足现状,以人为本。结合目前三个街路的建筑质量、外观立面等实际,对能予以保留的予以保留,能改造的按照要求进行改造,严重影响城市景观的坚决拆除或取缔。既要保证整治效果,又尽可能减少矛盾冲突,构建和谐的整治环境。

(三)分步实施,整体推进。根据这三个街路特点、范围,具体实施过程中,可先从沿街企事业单位,或从矛盾较小、市政设施较全的名人街或其他某一路段开始,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全面实施,确保效果。

三、职责分工。

(一)日常管理职责。

进行改造和规范;沿街广告横幅、条幅、标语等临时性软体广告做到位置适当、整洁美观;加强灯饰亮化,打造景观街道,突出街景效果。二是城管监察支队要加强监管,使管理区域内达到无占道经营、无乱堆乱放等“八无”标准,确保沿街店铺门前“三包”责任得到落实,非机动车按点停放,人行道畅通有序。三是环卫处及时做好清扫保洁,确保道路环境干净卫生。

2、住建部门:对临街建筑工地加强管理,按照文明工地的建设要求,督促建筑工地做好临时围墙的设置及美化,严控渣土车遗漏抛洒、未经冲刷带泥运输等违规运营行为。

3、工商部门:负责做好沿街商户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文明经营的宣传教育;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对不按照街景规划要求进行店面布置的商户,不得为其颁发营业执照。

4、公安交警部门:加强道路两侧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的规范管理,确保车辆停放有序,交通顺畅。

(二)整治任务划分。

根据街景规划要求,对影响城市规划及市容环境而需要改造或拆除的相关设施,按照以下分工负责实施:

1、涉及沿街企事业单位等组织的,由其自行出资,并按照规划要求实施整治;

3、涉及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的,由政府出资,城管部门按照规划要求实施整治;

4、市政府督查室对实施情况进行通报,规划、城管部门对实施情况进行督促、验收,共同促进街景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0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用地及规划意见函篇五

xxx建设规划局:

我公司计划新上一个智能鼠标制造项目,总投资1000万美元,于5月16日获得市发改委立项批文(编号)并于206月16日通过拍卖取得位于市高新工业区成功路东侧永丰路南侧工业用地100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目前已邀请设计界知名设计单位–上海国匠建设设计公司进行了厂区设计,计划新建厂房、仓库、研发楼、职工宿舍楼等建筑合计600000平方米,目前建筑设计方案已完成并通过相关审批。为早日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先向贵局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望得到支持和相关指导。

附件:

1、立项批文。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地形图。

4、总平面图。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用地及规划意见函篇六

百万庄大街位于北京西城区,西起三里河路,东至展览馆路。街道总长约850米,始建于五十年代,原路宽仅9米,道路拓宽前两侧主要为棚户式商业店面及农贸市场,环境较差,交通不畅。1998年此段道路进行了改造,道路拓宽至红线40米,机动车道15米,清理占道商贩,使环境得到很大改观。为了巩固道路改造成果、完善道路景观及市政设施环境,组织编制了百万庄大街街景综合整治规划。

一、整体定位:按总体规划要求分析该街道在市区交通中的地位、作用、街道两侧用地以及单位发展要求等,确定街道功能定位。

二、确定整治规划内容及深度:此次规划确定街道为交通和平面整治、沿街建筑立面整治、公共空间环境整治三个层面。

三、强调公众参与:两侧建筑及单位是街道构成内容的基本元素,调动公众执行规划的积极性,以保证成果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和规划的顺利实施。

规划主要内容。

1、用地功能调整。

2、建筑性质调整。

3、道路规划:主要包括路面交通组织;机动车、非机动车数量统计、预测;停车场需求分析(公共、单位、临时);公交线路规划;公交站点设置等。

4、绿化设计:行道树、花坛、垂直绿化、小花园建设、草皮种植。

5、配套设施布置。

根据现状建筑质量、外观条件,立面整治分为三个级别:

1、保留:目前质量尚好,门窗墙面均未破损的予以保留。采取清洗、粉刷、去污除垢的整治措施,使立面整洁一新。

2、整治:对立面有一定破损、受其它构筑物遮挡、使用不当、以及由于建筑性质改变的建筑立面进行整治改造。除采取清洗、粉刷等措施外,对立面统一改造、设计、翻新。

3、更新:随用地调整需重建、改建的建筑,按整治规划相关要求委托有关单位进行建筑设计。重建内容要有完整的申报文件。

1、市政设施:包括电力、电信、通讯杆线、街灯、路灯、装饰灯等设计。

2、交通设施:设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单位内部停车场,新增公交线路,设候车亭,铺设盲道等。

3、广告牌匾及灯箱:根据广告性质,决定设置位置、尺寸、材质、色彩等。

4、统一设计各类围墙。

5、商业店面设计。

6、城市小品:本规划中主要包括路灯、垃圾分类收集箱、邮筒、公用电话亭、街牌、信息标识牌等。

7、公共空间设计。

规划创新与特色。

一、“母题”设计构思:母题选取自百万庄居住小区住宅前的白色花格墙和北侧住宅建筑上半圆形拱券形状为“符号”进行演化提炼,通过“母题”的多次重复、再现、提示、强化视觉效果。

二、夜景设计:以建筑轮廓灯、街道照明灯、草地灯、商业建筑灯光等为主,其它建筑照明为辅,对有条件的商业店面鼓励霓虹光的使用。对照明形式、色彩、位置、数量等进行设计,并按平时与节假日分强度控制。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需完成绿化铺装3057平方米(包括花坛砌筑)。

2、拆除废弃电力(讯)杆、线,整治视觉环境。

3、拆除违章建(构)筑约3731平方米。

4、新增设街灯49盏,草地灯约40盏。

5、新增设分类垃圾桶15个。

6、补铺硬质铺地约3000平方米。

实施效果。

规划于1999年7月全面实施。整个实施过程中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好评,起到了“精品”及样板工程的作用。

用地及规划意见函篇七

评审的意思为评议审查评议和审查。审议,评判审核。村庄的规划需要进行评审,并给出意见。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村庄规划评审意见,供大家参考!

x人民政府:

说明书。

的内容,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技术用语应进一步规范。二、村庄整治布局规划部分,应增加向西侧延伸的新建居民点,形成革家民族风情街区。三、在村庄新建居民点设置卫生院,为村民生活提供便利。四、道路结构分析中,东北面增加一条贯穿居民区的主干道,方便村民生产生活的需要。请你镇督促规划编制单位按照修改意见及时修改完善,并依法定程序组织报批,确保x村“科学规划、生产发展、村容整洁、有效管理”。

参会人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20xx年8月24日下午,《上杭县古田镇五龙村建设规划)》技术评审会在上杭古田山庄召开。会议由龙岩市城乡规划局戴炎生副调研员主持,参加会议的有上杭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县直相关部门代表、古田镇领导及邀请的龙岩市专家(名单附后)。与会专家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方案介绍后,进行了认真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总体评价该规划资料收集翔实,分析研究到位,定位准确,编制深度符合《福建省村庄规划导则》的要求,规划充分体现和突出五龙村特色,成果具有一定前瞻性,规划文件完整,建议原则予以通过,经修改补充完善后可按程序报批。

二、具体意见1、建设规划应与《古田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总体规划》、古田镇旅游等相关规划进一步衔接,特别是规划期限、公共设施、市政设施、空间管制等方面内容。2、规划编制应补充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内容,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150平方米以内。3、整治规划应按《福建省村庄规划导则》的要求完善,补充近期整治行动计划表和整治规划图。4、五龙村新建的建筑空间组合应采用院落式布局,在空间肌理上“无缝”融入五龙村,体现乡土、地域及文化特色,挖掘并适当预留村庄发展用地,白莲塘等区域应进行相应的梳理和整治。5、延续五龙溪和五龙村优美自然的生态肌理,绿化及景观构建不宜采用城市园林手法进行处理,应加强保护山体、溪流和田园风光。6、建筑和景观进一步细化并体现地方特色,村庄风貌整治应提炼出简约、经济的改造模式使其更具可操作性。7、道路交通组织及道路线型应进一步优化,适当拓宽五龙溪沿溪道路,完善道路竖向、综合管线等内容。

附:专家组成员组长:谢。

成员:

年八月二十四日。

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提高城中村人居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水平,优化城市土地资源配置和空间结构布局,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当前国家宏观政策和我市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任务。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约用地、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和“市级指导、区级组织、村级实施、市场运作”的思路,大力推动城中村改造快速和谐实施,确保三年内已列入遗留问题的12个城中村和“四横六纵”主街主路沿线的城中村全部拆迁改造完毕,同时加快实施城市规划建设区内其它村庄改造。

二、规划方案。

(一)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统筹考虑村民安置、经济发展和区域城市功能等因素,充分听取村民意见,由辖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组织编制。对适于合村并建或集中改造的相邻城中村,可由辖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组织统一编制规划方案。

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应当包括村庄现状、拆迁安置方案、用地规划和建设设计方案以及经济效益分析等。

(二)城中村改造规划用地原则上应在现状宅基地范围之内,并根据该村拆迁安置等情况合理确定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安置村民用地、公开出让用地的面积、位置和界限。村民安置用地面积,综合考虑实际宅基地面积和20xx年12月底公安部门登记的人口数量确定。集体商业设施建筑面积由规划、国土部门在保证城中村改造后村民的基本收入和生活保障的基础上确定。

(三)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经辖区政府初审后,由市规划局会同国土局、建设局、房管局等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审后实施。

拆迁安置方案时,须按原程序报批。城中村改造规划批准后两年未实施的,须重新编制报批。城中村改造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实施。

(五)在城中村改造中用于产权调换部分的房屋,其单套建筑面积不高于国家规定的普通商品房最大建筑面积。所建商品住宅,其套型结构比例应符合国务院《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有关规定。

(六)在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确定范围内,市规划局不再审批其它建设项目。城中村规划改造范围内的所有产权单位,无论隶属关系,应服从该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

(七)市政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到村庄拆迁的,应当按照本意见进行改造。

三、土地利用。

(一)城中村改造用地应当纳入全市用地计划。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之外的其它用地,由市政府土地储备机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储备。

(二)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市政及公用设施用地、产权调换安置村民用地、回迁安置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商业服务及办公设施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其它土地以公开出让方式供地。

村民安置费用计入公开出让地块土地成本。出让土地收益扣除土地成本和国家规定用途资金后,出让净收益的90%用于村民社会保障和公益事业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剩余10%用于辖区政府组织城中村改造工作。

(三)鼓励土地一级开发单位采用一级开发模式整体实施城中村改造。辖区政府商市政府土地储备机构委托有实力的经济实体通过一级开发模式实施城中村整体改造,先期拆迁安置和建设投资,在土地公开出让所得中支付。出让净收益的90%用于村民社会保障和公益事业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剩余10%用于辖区政府组织城中村改造工作。

(四)土地公开出让方案由辖区政府、村(居)商市国土、规划部门制定,由市国土部门商辖区政府、村(居)组织实施。

四、拆迁安置。

(一)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实行“一村一案”。拆迁安置方案由辖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指导城中村改造实施单位制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体大会或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和辖区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市拆迁管理办公室批准和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二)实施城中村改造,应当按照旧村整体拆除,优先建设安置住宅的原则进行,确保被拆迁人及早入住。旧村未拆除的,其他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应在辖区政府组织、监督下实施。

(三)对按规定给予补偿或安置后,仍难以支付差价款的困难村民,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城中村改造实施单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照顾解决。

(四)未经依法批准,没有取得合法手续私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按照违法建筑处理,不予补偿。

五、优惠政策。

(一)城中村改造范围内户口农转非后的现有集体土地依法转为国有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现有土地使用权人依法申请办理国有土地权属登记手续。

(二)城中村改造中所建住宅、非住宅按照《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例》依法进行权属登记。用于安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新建住宅、非住宅按规定申请登记、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用于产权调换安置房屋,包括回迁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商业、服务及办公设施,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渣土处置费、墙改费。项目资本金按建安总投资的20%缴存。

公开出让土地上所建商品房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建收费工作的通知》(石政发〔20xx〕9号)有关规定缴费。

(四)各城中村改造实施单位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缴费通知单以后,持相关合法文件到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报市收费局,经市政府批准后予以减免,不再先缴后返。

(五)市政府对启动早、改造快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给予鼓励和奖励。20xx年以后启动的项目,出让净收益返还部分,村按每年5%、区按1%的比例逐年递减。同时,鼓励城中村连片、整体改造,并给予适当政策倾斜。

(六)城中村改造中市各部门收取的管理费,有幅度的按下限收取,无幅度的减半收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附后)。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充实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力量,保证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每年12月底前向市政府和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下一年度城中村改造计划,经批准后纳入年度市委、市政府对区政府政绩考核的内容。

各区政府作为辖区城中村改造的第一责任人。要实行区委、区政府领导分包城中村改造项目,对列入改造计划的城中村,加大督导协调力度,并在项目现场成立由分包领导挂帅、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城中村改造协调督导办公室,抽调业务精通的干部现场办公,确保城中村改造工作和谐、有序进行。

(二)完善基础设施。城中村改造实施单位按规划完成规划改造范围内的道路、管网、路灯、绿化等设施建设及相邻城市规划道路、市政绿化和公用设施的拆迁腾地工作。市政府统筹组织各主管部门做好市承担的规划道路建设和供电、燃气、供热、电讯、有线电视、供水、公交等配套建设。

(三)加快配套改革。城中村改造不仅是拆旧建新的过程,更是实现村民转为市民、村委会转为居委会、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村集体企业转为股份制企业的过程。对列入改造计划、尚未完成“四化”转化的城中村,在坚持辖区政府组织的前提下,由市公安局负责做好村民转市民工作;市民政局负责村委会转居委会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工作;市发改委负责集体企业转股份制企业工作。同时,社保、医保、农业、国资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责,做好各自工作。

(四)强化服务和监管。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导,每季度对各区城中村改造进展情况进行公示。市有关部门要站在加快推进省会城市建设的全局高度,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以最优质的服务、最高效的审批为城中村改造项目快速推进提供便利,及时解决在规划、土地、拆迁安置过程中遇到各种问题。同时,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加大城中村改造范围内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各区政府、办事处、居委会要切实负起责任,坚决遏制各类违法建设行为,保证城中村改造工作规范、有序、和谐推进。

本文件由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五年。

附件:石家庄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用地及规划意见函篇八

【信息时间:2010-3-23阅读次数:4936】【我要打印】【关闭】。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办事程序:申报-受理-审定-核发。

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报建申请表1份(建设单位盖章);

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4、环评审定意见原件1份;

5、需要提供交评的请提供交通影响分析报告及审查意见各1份;

6、规划条件中要求的相关部门审核意见;

7、高层建筑影响住宅日照的需提供日照分析报告;

10、方案变更提供方案变更申请报告及变更图纸(含光盘1张,光盘要求同上);

核发内容:

2、批准方案文本1本;

备注:

1、需提供复印件的,须持原件校对后,方能提交。

2、行政许可前需告知有关利害关系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用地及规划意见函篇九

海南a公司并x总经理:

根据贵司提出的合同审查精神与要求,通过对贵司提供的《责任承包合同书》(草稿)进行认真的审查与分析后,现结合我国现行相关法律之规定,特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前言部分。

修改建议:将前言部分修改为:为了充分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资源整合优势,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甲方聘任乙方为该项目负责人,并将该项目交由乙方进行内部承包。经双方平等协商,现就本次内部承包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予以履行。

修改理由:目前,法院认定承包属于违法挂靠还是内部承包合同比较难以掌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前言部分语句不规范,涉嫌以内部承包合同为名挂靠公司承包经营的嫌疑。

二、关于合同名称问题。

修改建议:将《责任承包合同书》修正为《项目工程内部责任承包合同书》。

修改理由:承包合同一般分为企业外部承包合同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其中企业外部承包合同,也可称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前述合同名称并无不妥,但是把《责任承包合同书》修正为《项目工程内部责任承包合同书》更加具体规范。

三、关于合同条款问题。

纵观整个合同,合同条款规定比较完备,体系比较完整,但是对于法律关系、工程管理和违约责任等条款规定得比较笼统,不利于具体操作,其他条款也存在加以修改的地方,另外,该合同对于纠纷解决方式也没有规定,合同体系还需再完善。现针对合同草稿具体条款的法律依据简要提出如下修正意见:

1、第一条:法律关系。

修改建议:“合同的实施以及最终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改为“合同的最终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在对工程实施全过程承包管理后面加上“是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对工程项目施工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对于签订承包合同后在施工过程中引起的法律后果应由乙方承担。

修改理由: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项目经理是指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基于上述认识,可以看出项目经理是指具有相应的项目经理资质并在某一建筑施工企业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的人员。其是受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的施工企业代表人。签定承包合同后在施工过程中引起的法律后果应由乙方承担。

2、第二条: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修改建议1:该条文修改为:乙方的责任承包范围为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等文件的所有责、权、利。建议2:增加承包方式:第一、实行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债权债务、包违约责任、包项目盈亏的总承包方式。第二、按照固定比例上交管理费,自主聘用人员,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修改理由:该条款规定太简单,也不全面。第三条:承包期间。

修改建议:修改承包合同的起止时间:“从该合同订立之日起至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项目权利义务之日止。

修改建议:在第2款后面增加:“待工程结算完毕,多退少补。”第4款“乙方劳动收入”改为“劳动报酬收入”。

修改建议1:增加人员管理。甲方委派乙方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负责组建项目部。甲方有权对项目部的组成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工程施工人员全部由乙方自行招聘,工作人员的工资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保障工作人员工资及待遇的按时发放,不得拖欠。因拖欠工资造成的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

5、原2、3项的内容予以保留。

建议理由:【2004】《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9条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部【2005年】89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中第七条规定:“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及时支付所需费用。”第十一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根据以上规定还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将工程管理修正为承包管理,并细分成四大项进行细致规定有利于降低合同风险。第六条:安全质量责任。

修改建议:将第1款“实行项目经理终身责任制”修改为“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和质量终身责任制”。在“承包人为本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第一责任人”后面增加:“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施工,遵守安全生产规则,不得强令作业。本工程项目的质量按照建设施工单位的质量要求,经质检单位验收合格为准,”将“如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将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并有其负责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改为“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全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增加第2款为:甲方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质量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检查工作,同时接受并积极履行甲方提出的整改方案。

修改建议:该条款关于工程保险的强制性缴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本律师并无多大异议。建议增加一项:由乙方强制性购买“工程质量保证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规定制定的建设部、财政部建质【2005】7号《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有关保证金的权利与义务的约定,参照本办法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相应的权利与义务的约定执行。该条款的规定并无不妥。第九条印件管理。

建议:将“印件”修正为“公章”。

修改建议:增加以下条款:

1、违反上述约定,导致甲方支付工作人员工资,甲方除有权向乙方追偿外,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倍的违约金。

2、在“工程安全及质量责任按本合同第六条执行”后面再增加“出现安全事故,乙方应当积极赔偿,如果没有尽快赔偿,甲方有权从乙方帐户中直接扣除,并给付受害人。如果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同时承担违约金。

3、甲方积极支付应当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但有权扣除管理费以及各项税费。甲方延期支付,每延期一日,支付应付款额万分之二的滞纳金。

4、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履行本协议,不得损害对方利益。如有损害,需赔偿对方的损失,同时赔偿损失数额一倍违约金。

修改建议:在本合同中增加“纠纷解决方式”条款。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_____方式解决。

1、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2、向xxx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修改理由:纠纷解决方式虽然不是合同的必备条款,但是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纠纷解决方式有利于双方快速解决合同纠纷问题。十二条:其他条款修改建议:将第四款改为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2款修正为“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本合同自行终止”。

修改理由:在实践操作中,合同一般由双方各执一份即可,合同份数过多,不利于合同的保密。

以上意见,谨供参考!

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雅儒。

二0一0年五月二十六日。

用地及规划意见函篇十

2013。

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强力实施。

(

渝府发〔。

2012。

105。

)

要求,现就加强城乡规划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规划设计创一流、依法管理上水平”的工作理念,努力实现“合理布局、协调发展、和谐共享、宜居宜业”的城乡规划建设目标,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力打造渝川东部区域性中心城市。

(

)

县城规划到。

2013。

年底前完成县城。

30。

50。

平方公里、

50。

万人口的战略发展规划。

(

)

乡镇规划到。

2014。

年底前完成乡镇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修编工作,适度超前编制集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类专业规划。

(

)

村级规划到。

2014。

年底前完成建制村村规划。

明确发展定位,优化县城总体规划。以建成渝川东部区域性中心城市为目标,根据现行总体规划,结合城际铁路、长安大道建设和新民镇、太平镇、长龙乡、黄沙乡四个县城组团发展,全面优化《县城总体规划》。县城总体规划优化坚持功能分区明确,产业布局合理,公共设施齐全,综合交通体系完善的原则,突出山、水、生态、地域特色和牡丹故里文化元素。合理布局公共空间和城市绿地,强化规划的引领作用,努力提高城市的综合竞争力。

“一心二环五片区”的各项规划和城市设计。科学规划好教育、医疗、文化和体育设施等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城市山水轮廓线、天际线、河岸线的规划和保护,加强城市河道、临山地区高度、体量、风格的控制和引导,优化县城管网规划、河流景观规划、城市广场规划等专项规划,高起点编制南阳转盘、黄沙转盘和北门转盘等城市重要节点规划,引领县城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努力凸显城市特色。

乡镇人民政府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及时组织总体规划修编,完成集镇规划区控规全覆盖,编制集镇重点区域城市设计、专项规划。市级中心镇

(

澄溪镇、高安镇、新民镇。

)

按照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重点地段、重要节点的城市设计,大地块建设要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适时启动编制和完善各类专业规划。澄溪镇、高安镇要统筹考虑工业园区在集镇规划的合理区位和规模。其他乡镇要按照各自定位和发展目标,遵循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节约土地、体现特色的原则,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逐步编制重点地段、重要节点城市设计。

科学规划巴渝新居和农民新村,完善农村现代化服务体系,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态文明向农村地区延伸,推广农民建房使用通用图集,引导新型农村社区特色化建设,确保通用图集采用率达

40%。

以上,改变“白瓷砖、清瓦房、公路两边一排房”的农房建设现状,形成历史文化型、山水资源型和现代风貌型等多种特色的巴渝新居和农民新村。

县规划局负责城镇体系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重点区域

(

重要地段。

)

的城市设计、重点专项规划的编制指导,统筹各项专项规划;县市政园林局负责城市地下综合管网规划及公园、广场、公共绿地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县水务局负责全县河流规划、城市供水、城市饮用水源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县国土房管局负责全县土地利用保护规划的编制;县林业局负责全县森林公园专项规划的编制;县交通局负责车站、公交车停车场、交通线路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县公安局负责社会停车场、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县教委负责全县中小学建设规划的编制;县商务局负责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商圈、商业网点专项规划的编制;县文广新局负责文化、娱乐、体育布局规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编制;县环保局负责环境保护规划、污水处理设施规划的编制;县旅游局负责全县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县农委负责全县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县经济信息委负责燃气、通讯专项规划的编制;县民防办负责人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县供电公司负责电力系统专项规划的编制。

一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城乡规划听证和公示,对重大建设领域规划调整,积极主动征求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规划专家和市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然后报县规划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按法定程序报同级人大审议或备案。二是重大项目设计论证、规划调整修编等利用三维仿真进行深入论证修改完善,同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议或备案。三是进一步完善《垫江县规划项目设计方案审查管理办法》,加强对城市形象、城市节点风貌、灯饰工程、单栋建筑方案设计的评审。强化对城市天际线、山脊线、河道沿线的保护,强化对单体建筑的立面、屋顶、窗框、色调等的控制力度,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四是按照已批复的“总规”、“详规”及“四山管制”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规划审批方案,坚持放线核实、基础竣工核实、工程竣工核实,确保建筑工程与审批方案一致。

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前,由县规划局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拟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由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程序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在集体土地上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农村居民点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所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规划局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镇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进行农民住宅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规划审批管理,并报县规划局审批。在桂溪镇辖区内集体土地上进行农民住房建设的,由桂溪镇人民政府报县规划局按程序审批。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各乡镇要积极推进新村建设,加强农村住宅改造,引导农民建设经济、安全、适用、节地、节能、美观的新型住宅。乡镇人民政府和村

(

)

委对所辖区域要加强日常巡查,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和违法建筑,应及时制止,不得纵容、包庇、放任本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

采取公招、遴选、调任等方式,充实一批专业知识丰富和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到规划部门。依托高校资源,举办中长期和短期规划培训班,对规划人员开展系统的规划专业知识培训。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不同层面的规划干部挂职锻炼,提高其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作风过硬、业务精通、善于管理、依法办事的规划队伍。

县城的规划编制经费和工作经费计入土地成本,由渝垫国资公司或土地储备机构提前预付,年终决算,专户储存,专款专用,财政监管。编制规划经费按每亩

1

万元的标准提取,其工作经费按编制经费的。

10%。

予以保障。专家评审和三维仿真系统审查经费由项目业主负责;各部门的专项规划编制经费由各部门负责;各乡镇规划的编制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

进一步强化规划编制管理完善上级对下级监督、社会公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机制,定期报告规划实施情况,并加强对建设工程的巡查管理,确保建设项目按规划建设不走样,切实保障规划落地。

用地及规划意见函篇十一

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审查意见:。

1、经审查,同意此申报方案,新建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绿地面积平方米,绿地率为%。

2、新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的建设以加盖“绿化审查专用章”的图纸为依据,绿化施工建设应在不影响主体建设的情况下优先实施,最迟必须在主体建筑基本完工后的第一个可绿化季节完成,竣工后报我局验收。

3、若未能按规定的设计标准和面积完成配套绿地建设任务,则依照《城市绿化条例》、《洪洞县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和有关城市绿化管理规范性文件进行处罚。

用地及规划意见函篇十二

用地规划是城市建设的基础,是城市未来发展的引领。作为规划师,我在实践中积累了不少经验,今天我想总结一下用地规划的开云官网app下载安装手机版 。本文旨在探讨用地规划的必要性、方法、关键因素和未来展望,希望能够为城市建设及规划师的实践提供一些参考和思考。

城市建设众所周知,需要用地。而如何做好用地规划,就显得尤为重要。好的社会用地和建设用地规划,不仅可以优化城市内部的资源配置、提升城市形象品质和环境水平,同时也可以更好地吸引人才、促进经济发展等。用地规划类似于人的头脑,规划得当则让城市活力十足,而规划不当则会影响城市的长远发展,甚至影响到人们的生活品质。

有了必要性的介绍,我们需要讨论的是用什么样的方法来规划用地。城市用地规划的方法多种多样,大多数情况下需要综合运用数学、地理、经济、管理等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其中比较重要的方法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区域经济开发、城市绿地等方面。不同的城市在规划时也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灵活应对,将各项规划方法有机结合起来,才能确保规划的健康和可持续性发展。

第四段:探讨用地规划的关键因素。

城市用地规划的关键因素也是非常多的,包括城市化程度、土地资源、人口结构、政策环境、社会经济等。而其主要的关键因素就在于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可持续发展是长远发展的保障,需要在生态环境、社会资源、经济效益方面不断探索和坚持。在用地规划中也需要强化聚焦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的可持续发展观念。

最后,展望一下用地规划发展的未来。随着社会和城市发展需求的日益增长,城市用地规划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凸显。在未来规划中,我们可以采用新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城市用地规划的精细化及精准化。同时,加强用地规划的监管和服务,保持规划红线的不能动等制度和措施,确保城市用地规划健康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总之,用地规划的方法和关键因素不同,因此在规划时需要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探讨。我们应该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为城市的未来做更多贡献。

用地及规划意见函篇十三

我公司计划新上一个智能鼠标制造项目,总投资1000万美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获得市发改委立项批文(编号)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通过拍卖取得位于市高新工业区成功路东侧永丰路南侧工业用地100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目前已邀请设计界知名设计单位–上海国匠建设设计公司进行了厂区设计,计划新建厂房、仓库、研发楼、职工宿舍楼等建筑合计600000平方米,目前建筑设计方案已完成并通过相关审批。为早日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先向贵局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望得到支持和相关指导。

此致

敬礼!

__x。

20__年__月__日。

用地及规划意见函篇十四

xxxx人民政府:

因生产建设需要,使用设施农用地公顷。我社承诺,按照农业生产项目用途使用土地,不破坏耕作层,不建永久性建筑物,对所建造建筑物的农业生产设施及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用地自愿与村协商交纳复耕履约金,并在土地承包期满后予以复耕,退还所承包的土地,如未予复耕,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由村统一处置,复耕履约金用于土地复耕。

特此申请,望予批准为盼。

此致

礼敬!

申请单位:xxx。

xx年xx月xx日。

用地及规划意见函篇十五

各乡(镇)政府,中、省属各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2013。

2020。

年)》(国发〔。

2013。

10。

(2013。

2020。

)

的实施意见》(黑政发〔。

2014。

16。

(2013。

2020。

)

的实施意见》。

(

伊政发〔。

2015。

2

)

经县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在改革、发展、生态、民生四个方面加大服务支持力度,提高产业发展、产品质量、改善民生、节能减排、食品安全、对外贸易等领域的计量检测能力和服务水平,满足全县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建设美丽富庶、文明和谐、健康幸福新嘉荫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计量保障。

2020。

年,全县计量标准和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达到。

90%。

以上,其中重点建设大型衡器、眼科光学、静电检测等涉及民生、安全、医疗、环境、能源资源等领域的计量标准装置,使量传溯源体系进一步适应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保障民生的需要。

2020。

年,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

95%。

90%。

以上。

2020。

年,全县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和受检率均达到。

100%。

全县。

1

家列入《“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企业名单》的重点耗能企业实现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实时在线采集,能源相关检测项目由伊春市质监局计量所检测。

建立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计量监管体制。计量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有效落实,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完善。诚信计量体系基本形成,全社会诚信计量意识普遍增强。

1

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监管,科学完善量传溯源体系,着力抓好大型衡器心电仪。

b

超机、静电检测等涉及贸易结算、食品安全、环境监测、安全防护、医疗卫生、节能减排等重点领域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提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水平,确保量值准确可靠。

2

强化重点领域计量监管。深入开展专项计量执法行动,强化与百姓生活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计量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计量专项检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重点加强计量作弊防控技术和查处技术的研究,配备便携快速有效的计量执法装备,实施现场快速检测,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违规行为。

3

强化商品量计量监督管理。加强对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管理,打击在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上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的不法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定量包装商品开展经常性计量监督检查。突出治本,引导企业自律诚实计量合法经营,强化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主体责任,逐步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4

17。

家重点耗能企业全面开展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实时在线采集,搭建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公共服务平台。

5

强化诚信计量体系建设。以文明城市建设为着力点,努力倡导公平公正诚信的计量文化价值取向,建立起以经营者自律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的三位一体诚信计量机制。加强商业服务业计量管理,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培育自律意识,推动经营者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活动,营造行业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和谐市场计量环境。重点开展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集贸市场加油站商店(商场)医疗卫生行业等服务领域推行诚信计量体系建设。

6

加强计量监管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加快建设与计量能力提升和计量科研相适应的计量专业技术人员队伍。鼓励支持职工不断学习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1

夯实计量基础工作,科学建设重点项目。科学规划我县量传溯源体系建设,逐步淘汰陈旧落后的计量标准设备。我县法定计量技术机构要立足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与民生相关计量器具的检定,建立相应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2

提升能源资源计量服务能力。加大对我县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的服务指导力度,引导企业合理采集使用管理能源计量数据,构建满足生态城市建设和转型升级需要的能源计量数据服务平台,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实时在线采集监测,为实施节能减排目标考核评价提供依据。

3

加强民生计量体系建设。提高乡(镇)社区医疗服务和市场公平交易的计量保障能力,以集贸市场医疗卫生机构眼镜店加油站餐饮业商店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为重点,加强民生计量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对涉及公平交易医疗卫生等方面的计量器具进行强制检定,提高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检测能力,开展净含量跟踪监督专项抽查工作。

4

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计量作弊防控技术和查处技术研究,提高依法快速查处快速处理能力。加强市场监管,对重点产品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查办利用高科技手段从事计量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能效标识虚标和商品过度包装行为。加强执法协作,建立健全查处重大计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行业性区域性计量违法问题的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建立健全计量违法举报奖励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计量工作,把计量工作纳入经济工作全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负责牵头组织《规划》的实施,统筹计量技术基础建设。

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保障计量监督、技术机构能力提升等重点工作的资金投入,对计量执法装备的配备,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建立与更新改造,计量测试服务公共平台和实验室建设,社会公共性计量检测技术方法,计量作弊技术防控查处研究,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等重点工作经费给予保证。支持开展计量惠民活动,增加公益事业发展投入,逐步将与人民生活、生命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有关单位要重视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的基础建设,加大支持计量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力度。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类载体,面向社会广泛开展《规划》和《意见》的宣传活动。普及计量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强化计量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基础作用,提高社会对计量工作的认识,努力使全社会关注、重视和支持计量工作,营造有利于《规划》落实的社会舆论氛围。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划》和《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相关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县政府将对各有关单位《规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嘉荫县人民政府。

2015。

12。

16。

用地及规划意见函篇十六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解决制约城市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开创城市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xx〕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城市(包括县城,下同)在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中的重要作用,城市工作在全局工作中举足轻重的地位,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依法治市,在主体功能区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及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的指引下,立足我省“一带一部”的战略定位,从区域协调、城乡统筹、“五化同步”的高度谋划城市发展,把握城市功能定位,明确城市产业发展方向,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守住城市发展底线,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破解城市发展难题,补齐城市发展短板,提高城市发展现代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充分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主体相结合,推动城镇化和城市发展与经济发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推动城市布局与产业发展相协调,推动城市空间拓展与人口规模、城市功能相匹配,推动城市规划建设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三)总体目标。发展建设产业支撑有力、设施运行高效、生活和谐宜居、湖湘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二、强化规划的制定和管理。

(四)创新规划理念。强化城市规划统筹城市空间建设与空间管制的公共政策属性。坚持以人为本,由侧重物质空间形态向注重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人居环境转变,更多地关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坚持集约发展,由外延扩张式规划向内涵提升式规划转变,提升完善城市功能,防止城市建设“摊大饼”;坚持生态文明,由偏重追求经济增长向实现“五位一体”发展转变,推动城市绿色发展;坚持公共交通主导城市空间布局,由被动满足公交出行需求向城市空间布局主动满足公交出行转变,实现公交沿线集约高效布局。

(五)完善城市规划体系。依法加强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重点强化专项规划的地位和作用,优先制定综合交通体系、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建设、公共安全等专项规划,落实总体规划,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快制定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必须依据经依法审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未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不得出让、转让和开发建设。结合“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步编制近期建设规划,明确近期重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合理引导城市建设时序,杜绝新增“城中村”。

(六)改进规划方法及内容。加强城市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的衔接,推动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图合一”,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建设用地指标和城市建设空间坐标协同相容。改革城市总体规划内容,兼顾刚性和弹性,突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边界、“三区四线”、生态保护红线、耕地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等刚性内容,明确城市建设约束性指标,加强城市空间开发管制;主动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及不确定性,为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留有必要的弹性空间,建立弹性空间使用管理办法,维护规划的刚性。

(七)加强规划管理。严格审批管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确定的审批原则和程序。全面推行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市、县政府要建立由相关部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的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和协调城乡规划制定、修改和实施中的重大事项。省域范围内的区域性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涉及空间资源利用的相关规划,应当经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批。建立健全省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20xx年底前省政府向29个设市城市派驻规划督察员,20xx年底前逐步推广至县。建立运用卫星遥感监测和地理信息系统等多种手段共同监督规划实施的工作机制,逐步实行规划实时动态监管。市、县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

(八)严格规划违法行为责任追究。严格实行规划实施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规定,严肃追究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或擅自修改变更城乡规划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加大对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和处置力度。省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立违反城乡规划重点案件核查和挂牌督办制度,严肃查处违规干预规划、擅自修改变更规划等行为,对规划实施中问题突出的市、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将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和离任审计内容,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考核指标体系。各级政府要整合相关部门和执法力量,全面开展建成区违法建设的清查工作,20xx年底前完成清查、处理工作,并杜绝新增违法建设。

三、完善城市功能。

(九)优化城市路网结构。高度重视提高和改善城市通透性和微循环,调查分析研究街区路网结构现状,制定路网加密改造规划,对建成区“断头路、瓶颈路”要逐年铺排改造建设行动,逐步打通路网,提高道路通达水平;对严重影响路网密度、造成路网梗阻的小区、大院,要逐步从中开设公共道路,提高城市通透性;推动党政机关大院率先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城市新区规划建设要严格执行路网密度规定。到20xx年,城市建成区含主次干路、支路在内的平均路网密度达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5%。推进步行和自行车林荫道慢行系统建设,形成连接顺畅、安全通达的微循环系统。

(十)提升城市交通综合管理水平。市、县政府要加强交通需求管理,针对性制定城市交通管理政策,编制城市交通管理规划,改进和规范交通组织、交通渠化、交通信号设置和静态交通管理工作。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规划人口规模100万以上的大城市要规划轨道交通,50万以上的中等城市要规划快速路。市、县政府要在20xx年底前完成城市停车资源状况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停车资源基础数据库,20xx年编制完成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推进城市停车信息系统建设,统筹整合利用停车资源。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应当按照停车场配建标准配建、增建停车场,配建停车场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鼓励采取授予停车设施特许经营权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鼓励利用地下空间及城市零散用地科学合理建设地下、地面和立体停车设施,逐步形成规范有序、安全便利、协调发展的城市停车管理格局。推进充电站、充电桩等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科学渠化交叉路口,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推进交通管理智能化、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建设。鼓励公交公营,科学布局公交线网,推广公交专用道管理措施,新建道路要建设港湾式公交停靠站,现有公交车停靠站逐步进行港湾式改造。

(十一)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坚持城市共享发展理念,以治理“城市病”为导向,健全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建设,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水平。按照城市人口发展和分布,坚持“配置均衡、规模适当、功能优先、适用经济、绿色环保”的原则,严格预留用地,合理规划建设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着重解决中小学校、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医疗卫生设施、生产生活服务设施、文化体育设施、公园绿地数量不足、空间分布失衡、网络基站覆盖不全、治安监控摄像头存在盲区等问题。

(十二)全面推进安居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租购并举”的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优化住房供给结构,以政府为主保障困难群体基本住房需求,以市场为主满足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加快推进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鼓励引导社会和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渠道多样化。因地制宜确定住房保障标准,加快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提升管理水平,完善退出机制。

(十三)大力促进产城融合。统筹产业园区与城市功能布局,依托城市发展产业园,增强产业园区公共服务、生活居住、交通出行等城市功能,推进园区设施和城市设施共建共享,逐步解决产城脱节、职住分离问题。积极推进产业园区经济管理功能与所在行政区划行政管理职能有机融合,调整行政区划,逐步推动两者并轨运行。

(十四)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管沟建设。市、县政府要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宜廊则廊、宜沟则沟”的原则,制定地下综合管廊管沟建设专项规划,建立项目库,统筹各类管线敷设,综合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要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管沟;加快老城区既有地面架空线入地工程,并结合地下空间开发、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等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管沟建设。完善特许经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和运营地下综合管廊管沟。到20xx年,国家、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要逐步形成连片示范、覆盖成网的管廊体系。

(十五)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城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水平,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优化安全监管手段,切实保障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稳定运行。提高城市综合防灾和安全设施建设配置标准,加大建设投入力度,加强设施运行管理。规范推进供水水质信息公开,确保饮水安全。市、县政府要切实加大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规范排水许可管理,积极应对城市内涝,建立内涝预警报告制度。落实“互联网+”战略,全面推行信息化、数字化管理,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在线监控,整合形成污水、垃圾处理和供水、燃气、桥梁、隧道、边坡、老旧建筑等市政设施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用地及规划意见函篇十七

对于城市规划你有哪些建设意见?促进城市发展是我们大家共同的愿望。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城市规划的建设意见,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决策部署,根据中央、市委相关文件,结合昌平实际,就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北京的重要指示,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自觉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发展思想,顺应和尊重城市发展规律,遵循城市工作“五个统筹”指导方针,围绕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契机,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首善标准,聚焦“城市病”治理,加快疏解非首都功能,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优化城市服务功能,完善城市治理体系,破解城市发展难题,推动城市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转型,向着建设国际一流科教新区的奋斗目标坚实迈进。

准确把握昌平城市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协调并进的阶段性特征,坚持规划先行与建管并重相结合,坚持改革创新与传承保护相结合,坚持集约高效与安全便利相结合,全面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努力实现三个重大转变:城市工作向更加突出服务管理转变,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统筹,以服务促管理,保障城市协调、有序、高效运行;城市规划建设向更加注重减量提质转变,划定城市生态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坚持精明增长,建设紧凑城市,优化空间结构,集约高效利用;城市治理方式向更加强调多元共治转变,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把昌平建设成为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特色鲜明、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城市发展新区和综合性新城。

(一)科学制定城市规划。聚焦落实区域功能定位,从城乡区域整体协调的高度,创新规划理念,改进规划方法,编制好昌平新城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发挥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推动城市规划管理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合一,促进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相统一、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实现多规划底图叠合、数据融合、政策整合,描绘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定蓝图”。20xx年实现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图合一。

突出抓好街区控规编制。将街区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基本单元,逐步实现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公共空间等专项规划在街区控规层面形式一致、内容统一、管理协调,构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统一坐标系”。着眼建设紧凑城市,坚持地上地下立体规划、公共交通支撑引导、主体功能混合用地和开放街区等新的规划理念,落实好城市设计的控制性引导要求,集成工作、居住、交通、休闲、教育、文化、医疗等综合性功能,20xx年底前基本实现街区控规全覆盖。未编制控规的区域不得进行建设。

编制镇街规划实施方案。优化调整各镇街功能定位,坚持规划制定与实施并重,统筹建设任务与功能落实,综合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市政建设等专项规划,20xx年底前完成镇街规划实施方案编制,推动城乡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和要素配置均衡协调,形成功能清晰、导向明确的差异化发展格局。创新村庄规划编制方式,以六环路以北保留村庄为试点,确定与村庄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实现城市规划向城乡规划转变。

(二)坚持减量集约发展。准确把握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以流动人口、建设用地和建设总量的压减为基础,坚定不移推动城市瘦身健体。强化“两线三区”全域空间管控,划定生态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将区域空间划分为生态红线区、集中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生态红线区强化生态底线管理,集中建设区严格落实建设边界,限制建设区实施减地增绿。制定“两线三区”管控规则,细化实施方案,抓好年度目标任务分解,逐步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和形态功能,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城市发展格局。

(三)健全规划实施体系。加强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增强规划的严肃性和连续性,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区政府作为全区总体规划、街区控规的编制和实施主体,负责将街区科学划分为若干实施单元,推行同一主体跨实施单元、跨街区、跨区域组织实施,推动项目规划建设从单一地块平衡向区域平衡转变。镇政府负责镇域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严格落实市区两级控规的各项控制指标、合理安排用地功能布局和建设时序。成立由部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的城乡规划审议委员会,对城市发展重大问题和重要规划项目开展咨询论证,提高规划编制和决策的科学性。

(四)塑造昌平特色风貌。加强规划设计引导,突出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和文脉延续性,以创造历史、追求艺术的精神进行城市设计,构建蓝绿交织、田园如画、山水融城的城乡风貌。抓好大地景观实施方案落实,对重点区域城市形态、景观视廊、公共空间、建筑高度等进行全面控制和引导,凸显自然山水特征,遵循区域发展肌理,打造城、乡、园三种不同类型的复合景观样貌。发挥区城乡规划与公共艺术委员会作用,健全设计方案专家评审和激励制度,吸引国内外一流规划师、建筑师参与昌平城市规划建设。将城市设计理念和方法贯穿于城市规划全过程,强化城市设计的协同引领作用,使城市设计管理与土地供应、项目建设有机衔接,利用五年时间实现重点功能区和城镇组团城市设计全覆盖。

(五)深化产城融合发展。加强规划建设管理的统筹,推进未来科技城、沙河大学城、科技商务区等重点功能区和通用航空产业园、国家知识产权园等专业园区建设,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促进就业、居住、商业、休闲、服务等功能混合集约配置,塑造产城融合、功能完备、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城市形态。发挥重点功能区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周边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和民生服务改善,引导功能性项目和特色产业落地,形成产城联动开发、公共服务共享、区域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打造适宜产业空间。

(六)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行镇域整体开发建设,集成创新集体建设用地开发政策和模式,建立镇域整体平衡的统筹发展机制,实施重点小城镇建设带方案整体招标,引导功能性项目、特色文化活动、优质品牌企业落户。探索城镇集中建设区与周边城乡结合部改造捆绑实施模式,落实农民转居、就业安置、公共服务配套等政策,增强居住、就业、综合管理和社会服务等功能,发挥小城镇带动本地农民就近城镇化的节点性作用。

(七)精心打造海绵城市。编制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行动计划,严格技术标准规范和审查控制,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减少城市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新建区域和城市建成区周边各类新建项目硬质铺装比重,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等区域最大程度新建可渗透路面。

(八)实施城市节能工程。严格执行全市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力争到20xx年二星级、三星级新建绿色建筑的比例分别达到45%和55%。全面完成城镇非节能居住建筑改造工程,大力发展近零能耗建筑,把未来科技城、沙河高教园区等重点功能区打造成近零碳排放示范园区。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解决制约城市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开创城市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xx〕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城市(包括县城,下同)在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中的重要作用,城市工作在全局工作中举足轻重的地位,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依法治市,在主体功能区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及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的指引下,立足我省“一带一部”的战略定位,从区域协调、城乡统筹、“五化同步”的高度谋划城市发展,把握城市功能定位,明确城市产业发展方向,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守住城市发展底线,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破解城市发展难题,补齐城市发展短板,提高城市发展现代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充分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主体相结合,推动城镇化和城市发展与经济发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推动城市布局与产业发展相协调,推动城市空间拓展与人口规模、城市功能相匹配,推动城市规划建设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三)总体目标。发展建设产业支撑有力、设施运行高效、生活和谐宜居、湖湘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二、强化规划的制定和管理。

(四)创新规划理念。强化城市规划统筹城市空间建设与空间管制的公共政策属性。坚持以人为本,由侧重物质空间形态向注重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人居环境转变,更多地关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坚持集约发展,由外延扩张式规划向内涵提升式规划转变,提升完善城市功能,防止城市建设“摊大饼”;坚持生态文明,由偏重追求经济增长向实现“五位一体”发展转变,推动城市绿色发展;坚持公共交通主导城市空间布局,由被动满足公交出行需求向城市空间布局主动满足公交出行转变,实现公交沿线集约高效布局。

(五)完善城市规划体系。依法加强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重点强化专项规划的地位和作用,优先制定综合交通体系、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建设、公共安全等专项规划,落实总体规划,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快制定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必须依据经依法审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未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不得出让、转让和开发建设。结合“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步编制近期建设规划,明确近期重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合理引导城市建设时序,杜绝新增“城中村”。

(六)改进规划方法及内容。加强城市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的衔接,推动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图合一”,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建设用地指标和城市建设空间坐标协同相容。改革城市总体规划内容,兼顾刚性和弹性,突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边界、“三区四线”、生态保护红线、耕地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等刚性内容,明确城市建设约束性指标,加强城市空间开发管制;主动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及不确定性,为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留有必要的弹性空间,建立弹性空间使用管理办法,维护规划的刚性。

(七)加强规划管理。严格审批管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确定的审批原则和程序。全面推行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市、县政府要建立由相关部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的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和协调城乡规划制定、修改和实施中的重大事项。省域范围内的区域性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涉及空间资源利用的相关规划,应当经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批。建立健全省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20xx年底前省政府向29个设市城市派驻规划督察员,20xx年底前逐步推广至县。建立运用卫星遥感监测和地理信息系统等多种手段共同监督规划实施的工作机制,逐步实行规划实时动态监管。市、县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

(八)严格规划违法行为责任追究。严格实行规划实施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规定,严肃追究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或擅自修改变更城乡规划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加大对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和处置力度。省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立违反城乡规划重点案件核查和挂牌督办制度,严肃查处违规干预规划、擅自修改变更规划等行为,对规划实施中问题突出的市、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将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和离任审计内容,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考核指标体系。各级政府要整合相关部门和执法力量,全面开展建成区违法建设的清查工作,20xx年底前完成清查、处理工作,并杜绝新增违法建设。

三、完善城市功能。

(九)优化城市路网结构。高度重视提高和改善城市通透性和微循环,调查分析研究街区路网结构现状,制定路网加密改造规划,对建成区“断头路、瓶颈路”要逐年铺排改造建设行动,逐步打通路网,提高道路通达水平;对严重影响路网密度、造成路网梗阻的小区、大院,要逐步从中开设公共道路,提高城市通透性;推动党政机关大院率先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城市新区规划建设要严格执行路网密度规定。到20xx年,城市建成区含主次干路、支路在内的平均路网密度达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5%。推进步行和自行车林荫道慢行系统建设,形成连接顺畅、安全通达的微循环系统。

(十)提升城市交通综合管理水平。市、县政府要加强交通需求管理,针对性制定城市交通管理政策,编制城市交通管理规划,改进和规范交通组织、交通渠化、交通信号设置和静态交通管理工作。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规划人口规模100万以上的大城市要规划轨道交通,50万以上的中等城市要规划快速路。市、县政府要在20xx年底前完成城市停车资源状况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停车资源基础数据库,20xx年编制完成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推进城市停车信息系统建设,统筹整合利用停车资源。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应当按照停车场配建标准配建、增建停车场,配建停车场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鼓励采取授予停车设施特许经营权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鼓励利用地下空间及城市零散用地科学合理建设地下、地面和立体停车设施,逐步形成规范有序、安全便利、协调发展的城市停车管理格局。推进充电站、充电桩等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科学渠化交叉路口,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推进交通管理智能化、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建设。鼓励公交公营,科学布局公交线网,推广公交专用道管理措施,新建道路要建设港湾式公交停靠站,现有公交车停靠站逐步进行港湾式改造。

(十一)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坚持城市共享发展理念,以治理“城市病”为导向,健全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建设,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水平。按照城市人口发展和分布,坚持“配置均衡、规模适当、功能优先、适用经济、绿色环保”的原则,严格预留用地,合理规划建设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着重解决中小学校、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医疗卫生设施、生产生活服务设施、文化体育设施、公园绿地数量不足、空间分布失衡、网络基站覆盖不全、治安监控摄像头存在盲区等问题。

(十二)全面推进安居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租购并举”的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优化住房供给结构,以政府为主保障困难群体基本住房需求,以市场为主满足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加快推进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鼓励引导社会和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渠道多样化。因地制宜确定住房保障标准,加快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提升管理水平,完善退出机制。

(十三)大力促进产城融合。统筹产业园区与城市功能布局,依托城市发展产业园,增强产业园区公共服务、生活居住、交通出行等城市功能,推进园区设施和城市设施共建共享,逐步解决产城脱节、职住分离问题。积极推进产业园区经济管理功能与所在行政区划行政管理职能有机融合,调整行政区划,逐步推动两者并轨运行。

(十四)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管沟建设。市、县政府要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宜廊则廊、宜沟则沟”的原则,制定地下综合管廊管沟建设专项规划,建立项目库,统筹各类管线敷设,综合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要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管沟;加快老城区既有地面架空线入地工程,并结合地下空间开发、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等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管沟建设。完善特许经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和运营地下综合管廊管沟。到20xx年,国家、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要逐步形成连片示范、覆盖成网的管廊体系。

(十五)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城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水平,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优化安全监管手段,切实保障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稳定运行。提高城市综合防灾和安全设施建设配置标准,加大建设投入力度,加强设施运行管理。规范推进供水水质信息公开,确保饮水安全。市、县政府要切实加大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规范排水许可管理,积极应对城市内涝,建立内涝预警报告制度。落实“互联网+”战略,全面推行信息化、数字化管理,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在线监控,整合形成污水、垃圾处理和供水、燃气、桥梁、隧道、边坡、老旧建筑等市政设施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将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作,对城市的山体、河流、湿地、海岸线等各类公园绿地及植被资源实施全面生态修复建设。

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到要实施城市生态修复方案。市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三五”期间我市要大力发展郊野(山头)公园,对城区内的集体山头绿地和其它自然山体,进行征地或研究保护性开发政策,“十三五”重点新建完善的郊野(山头)公园主要有:浮山、老虎山、青台山、卧龙山、双峰山、白云山、小珠山、抓马山、道观山、马头山等40余座郊野(山头)公园。

青岛市将加快规划建设各类公园绿地,保证城市居民500-800米范围内就近享受公园绿地。规划新建野生动物园和新建植物园,推进太平山中央公园(楼盘详情楼盘点评项目图库价格走势)、浮山生态公园和小麦岛生态公园建设,试点“口袋”公园。对于新建的政府财政投资的公共项目,要有一定比例的屋顶绿化建设,对于社会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要出台奖励措施,建设屋顶绿化可以折算部分绿地率;对于原有建筑,要在房屋维护改造中,有条件的也要大力实施屋顶绿化和墙面绿化。今后新建成立交桥桥下空间只能用于园林绿化,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它用。

根据绿道总体规划,各区应加快落实实施绿道建设任务。滨海绿道:结合胶州湾环境整治,建设贯通胶州湾及两翼滨海地区的步行绿道,并积极向即墨、原胶南滨海地区延伸。滨河绿道:建设海泊河、李村河—张村河、白沙河、墨水河、羊毛沟、桃源河、大沽河、洋河等滨河绿道,联通山海和城市功能区。环山绿道:结合崂山风景区、小珠山风景区以及浮山、老虎山、世园会等山体公园的建设,设置环山绿道,联系滨河绿道并向山体延伸,增强城市与山体的联系。社区绿道:结合居住区规划、公园绿地规划,建设社区绿道,为社区居民提供近距离的游憩休闲空间。

用地及规划意见函篇十八

(四)规划的期限。

中期规划2006―2010年,远期展望20―2020年。

(五)规划的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商务服务领域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大市场,发展大贸易,搞活大流通,实现内外贸一体化和贸工农一体化为目标,以现代流通服务方式改造传统产业,创新消费和服务方式,引导商务服务业有序发展,发挥商务服务业的先导作用,促进结构优化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六)规划的原则。

1、以人为本,便民利民,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

2、结构调整,布局优化,互动发展的原则;

3、项目支撑,特色明显,重点突出的原则;

4、适度超前,多元投资,共同发展的原则;

5、规划先行,创新机制,依靠科技相结合的原则。

二、规划背景及现状。

(一)规划背景。

加快商务服务业的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客观要求。我国人均gdp突破了1200美元,进入了前工业化时代,第一产业比重逐步下降,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将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提供就业机会的主要行业,产业结构优化的先导产业。目前我国大多数城市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都低于50%,我州不到30%,与发达国家相比低30多个百分点,发展空间较大。今年,国务院召开了改革开放以来的首次全国流通工作会议,并制订下发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个《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昭示着我国商务服务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在高度重视农业发展,保持二产平稳、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的同时,把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即把商务服务业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是产业、贸易和消费结构升级的必然要求。

(二)“十五”期间商务服务业现状。

第三产业就业人员达26.8万人,占从业人员的17.5%。

年末,全州有5000平方米以上商业网点13个,各类综合、专业市场123个,农村集贸市场116个,有城市社区服务网点4299个,“十五”末,大型商业网点将达17个,建筑面积81.2万平方米。

“十五”期间,我州商务服务业平稳增长。在经济增长、农民收入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的作用下,消费旺盛,特别是农村市场增长迅猛,县以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了总量和增幅与城市基本持平,达17%以上;区位优势开始显现,成为外来投资的重点行业,集散能力较强的大市场、经营能力较强的浙商、闽商开始落户楚雄;餐饮、住宿、休闲、娱乐、废旧回收服务增长迅速,企业景气指数保持在100%以上;美容、美发、保健、租赁快速发展;家政服务开始起步,家庭劳动社会化趋势明显;拍卖、典当、旧车评估、经纪、信息、屠宰等商务中介服务市场培育初见成效。但新兴流通产业如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和咨询、居民、技术、农林牧、水利服务等发展缓慢。总体上商务服务业仍相对滞后,流通规模较小、设施档次较低、布局不尽合理、商贸氛围不浓、消费吸引力不强等问题客观存在,特别是第三产业增加值低于gdp增长水平、三次产业比重下降,值得注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州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观念滞后,认识还不到位。

全州有些部门对发展服务业的认识还不到位,对服务业在经济发展和促进就业中的作用重视不够,对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存在重视工业、农业,忽视服务业发展的片面认识。在实际工作中对抓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轻车熟路,对如何发展服务业深入调查、研究不够,缺乏清晰思路和规划,资金扶持力度不够,政府宏观管理与调控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2、总体规模偏小,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

市场体系建设与主导产业发展联结不够密切,市场层次不尽合理,市场功能不够完善,围绕市场的服务体系尚不健全。商贸流通仍以传统方式为主,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业态所占比重较小。大型零售企业规模有限,实力不够强。现有物流资源布局不合理,闲置严重;服务业发展基础较低,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与先进地区的差距更大,并呈逐年下降和扩大趋势,发展相对滞后,已影响到全州的城市化进程、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经济总体水平的提高。

3、消费对经济拉动作用弱化。

200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与投资增长28%的速度相距甚远。作为消费主力的城乡居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5%,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而消费性支出增长低于收入增长,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却增长了16.7%,储蓄倾向增强,居民收入水平对社会购买力和城乡消费水平提高形成了一定的制约。

4、产业建设规划滞后。

建设部门在城乡规划中,虽然规划了商业用地,但缺乏总体布局和发展计划,市场建设滞后,市场的带动效应不明显,特别是农村市场建设力度不够,多数乡镇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以路为市、以街为市状况没有根本改变。随着东盟自由贸易区和国际大通道的确立,区域物流经济圈开始形成,周边地市争夺商业地位的步伐加快,许多规模大、设施全、功能多、信息化程度高的专业市场开始建设,使我州区位优势受到全方位挑战。

5、现代商贸流通发展需要的人才资源短缺。

商务主管部门及经营服务企业真正掌握现代知识并具备一定实践经验的商贸流通人才还比较缺乏,难以适应现代商贸流通加快发展对商贸人才的巨大需求。

三、发展趋势预测。

(一)发展条件与环境。

1、区位优势。楚雄地处滇中,东联昆明、西出滇西7地州,北进四川,是连接昆攀经济带的纽带,自古就是滇西物资集散地,白糖、农资、茶叶、成品油市场曾辐射滇西。

2、交通和通讯优势。成昆、广大铁路贯穿全境,安楚、楚大高速公路连接东西,西出东盟。通讯设施完备,网络覆盖全境。

3、商贸流通优势。

(1)商贸流通整体规模优势。建立了遍布全州的123个综合、专业市场和完备的服务设施,构建了我州流通服务业发展的基础。元谋蔬菜市场、广通旱码头蜚声全国,中国轻纺城、楚雄商业城落户楚雄,为我州流通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产业基础。

(2)市场的产业支撑优势。五大优势产业的发展壮大及其与商贸流通的良性互动,将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

(3)商业设施规模优势。有20万立方米的油库、近30万平方米的'仓库和铁路专用线等物流转运设施。

(4)经营主体实力优势。传统的流通中心地位,培育了如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等具有一定经营实力和能力的流通企业,外来投资者的新理念和经营方式给流通企业带来了新的活力。

(5)新型业态发展优势。以鹿城大厦、天顺超市、农资、医药、邮政企业为代表的连锁经营、物流配送、会员消费等现代经营业态快速发展。

4、发展进入机遇期。第二产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为流通服务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十一五”期间,工业增加值将增长15.3%,城市化率将超过31%,城镇人口将增加21万人。

5、政策导向优势。《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将给流通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意识和观念的转变,给流通服务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经济环境。构建节约型社会,必然要求构建节约型的增长方式。这就要求在需求结构上,要实行由主要依靠投资和出口拉动增长向消费和投资双轮驱动、内需和外需共同拉动转变;在产业结构上要由主要依靠工业带动经济增长向工业、服务业和农业共同带动经济增长转变;在资源利用方式上要实现由“资源―产品―废弃物”的单向式直线过程向“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反馈式循环过程转变。这些,无不为商务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无限的空间和巨大的潜力。

6、入世后开放程度提高,产业梯度转移,劳动和用地密集型行业向周边城市转移将给我州流通产业发展提供机遇。

7、民族风情浓郁的现代生态城市建设目标的实现,为商贸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用地及规划意见函篇十九

用地规划是城市规划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涉及到城市的布局、空间结构和城市功能的定位等重要问题。一个好的用地规划能够使城市居民的生活更加便捷,同时也能提高城市的形象和品质。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对待用地规划,不断总结经验,以便更好地为城市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段:用地规划的目标与原则。

在进行用地规划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明确规划的目标与原则。目标包括改善市民的生活质量、提高城市形象、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等。原则则包括合理布局、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公平合理等。只有在遵循这些目标和原则的基础上,才能制定出真正适合城市发展的用地规划方案。

制定用地规划方案时,需要考虑多种因素。首先是城市的总体规划,用地规划必须与总体规划相协调。其次,需要考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配套建设,确保城市的功能更加齐全和完善。还需要注意保护环境,避免土地过度开发和破坏自然生态,以及充分考虑文化遗产和历史建筑的保护。

在实施用地规划方案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是与市民的沟通和协商,确保市民的利益不受损害。其次是加强监督和评估,确保规划方案的实施效果。最后,对于一些改进意见,必须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面对未来的城市发展,我们需要不断探索创新的用地规划方式。一方面,要加强城市各项规划的协调,形成全方位的城市规划体系,使城市的各项事业得到协调发展。另一方面,需要加强城市的品牌形象建设,使城市的形象更加突出,更加具有竞争力。

总的来说,用地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城市规划者和设计者,我们需要时刻牢记城市建设的目标,以合理、协调、可持续的方式推进城市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为市民提供更好更满意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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