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模板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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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模板19篇)
时间:2023-12-14 03:21:55     小编:雨中梧

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内的表现进行概括和归纳的一种方法。注意语言简练、准确表达,避免冗长废话。在下文中,我们分享了一些精选的总结范文,涉及学习、工作、生活等不同方面,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参考和借鉴。

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篇一

我区今年以来不断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确保他们顺利完成在押服刑的罪犯与回归社会的普通公民间的角色转换,想方设法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目前,我区现有安置帮教对象26人,全部实行了“五帮一”帮教措施。

刑释解教人员在最初回归社会时,由于长时间与社会隔离,他们面临着许多现实困难,并影响他们转换成“自由”公民。因此,刑释解教人员迈出大墙、走入社会这一特殊阶段的回归衔接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易家湾镇蒿塘村刑满释放人员宋某,20xx年9月刑满释放后,家中房屋倒塌,妻子和孩子被迫迁居娘家,易家湾镇司法所介绍他去昭祥置业公司做保安,并由蒿塘村村委会资助2万块红砖帮助宋某重建房屋,勉励其珍惜生活、远离犯罪,成为当地佳话。

昭山乡谭某刑满释放后,父母离世、妻子离婚、房屋倒塌,自己一无所有。乡司法所了解情况后,积极与乡建设办、民政办联系,帮其争取了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并申领了临时救助金,帮助其重新树立起生活的信心。

据了解,我区现有安置帮教对象26人,全部实行了“五帮一”帮教措施,即由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村(居)委会、村民小组、家庭亲属组成的五层帮教管理主体组成帮教小组,对每一个重点对象进行耐心细致帮教,使他们感受到生活的希望和信心,从而能使这些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地融入社会。

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篇二

安置帮教工作事关社会的和谐和稳定,是社会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亦是实现首要标准、降低重新犯罪率的重要手段。如何作刑释人员安置帮教。

20xx年,在区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大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平安冶山”建设总体目标,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方针,充分发挥和强化各部门协调配合,多形式开展帮教,多渠道落实安置,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有效维护社镇安定稳定。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镇有刑释解教人员104名,其中20xx年以来的刑释人员46名,20xx年以来的解教人员3名,解除社区矫正人员55人。已通过各种渠道妥善安置的有104人,安置率达100%;今年我镇无重新违法犯罪的刑释解教人员。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各项帮教措施。

各单位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减少社会隐患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了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一、加强研究部署。镇、村(居)两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具体研究部署全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纳入“平安冶山”建设和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表彰,较好协调了我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整体推进。二、健全组织机构。镇、村(居)全部成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级领导小组能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全镇共有安置帮教工作站12个。三、加强工作经费投入。经费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一个重要条件。各单位都拨出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安置帮教工作。镇财政每年安排2万元专项经费,镇党委、政府把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或实报实销形式给予了工作经费保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落实提供保障。

(二)、强化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安置帮教工作。

我镇把健全工作网络作为安置帮教基础来抓。按照“工作职责法制化”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在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过程中,健全接茬帮教制度、例会制度、定期家访制度、定期联系制度、联合帮教等工作制度,做到帮教工作制度规范化,使各项安置帮教工作措施得到了较好的落实。镇安置帮教办公室在接到监狱、劳教所的接茬。

通知书。

后,及时登记造册,为帮教对象逐一建立了一人一卡的人员档案,对帮教对象实行台账式管理。分类建立本辖区的刑释解教人员档案信息管理资料,做好与市、区安置帮教机构的联网准备,有效地减少脱管和漏管等问题的发生。二、进一步落实排查清理制度。根据省市区安帮办的要求,镇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召开会议,专门部署排查清理工作,组织派出所、村(居)安置帮教工作站对本辖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象集中进行了排查清理。把排查出来的人员与监所提供的人员进行认真核对,不一致的,再次清理,做到对帮教对象不漏登、不脱管、不脱控。三是进一步落实管理制度。镇安置帮教办落实一人一卡档案管理、去向动态管理、重点对象专门帮教监控、人户分离管理等管理制度。充分运用电脑网络,及时与市、区一级联系,在网络上实行信息传递、统计报表填报,有效地减少脱管和漏管等问题的发生。

(三)强化帮教政策,不断拓展安置渠道。

我镇严格执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综治、司法行政、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工商、财政、工、青、妇等部门的管理协调职能。对各相关成员单位提出明确要求,加大帮教工作中,注重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生活出路和就业渠道,促进他们能通过自己劳动,获得社会认可。积极做好过渡性安置工作,帮助帮教人员解决临时性生活问题:一是鼓励和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对他们愿意从事个体经营的,及时协助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事宜。二是农村的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就地安置,为其落实责任田,从事农业生产,或协助他们承包荒山、果园,或联系到非公企业就业等。三是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通过劳动服务中心、社会中介组织等,根据帮教对象的技能和实际情况,推荐到企业就业。四是由安置帮教办协助联系到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就业。全镇目前共创办了1个过渡性安置基地,对个别因暂时无业可就人员,介绍进入帮教组织挂钩的过渡性安置基地就业。五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引导他们自主择业,走创业致富之路。

(四)开展专项活动,保障调查摸底工作有实效。

20xx年,按照南京市《南京市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回访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部暑和要求,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扎实推进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对辖镇内五年刑满释放人员和三年解除劳教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情况进行倒查。一是及时部暑。年初省、市下达专项活动通知后,我镇及时贯彻,制定下发了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步骤、措施。二是强化措施。建立帮教工作部门协凋联席会,组织工作督查小组对各村(居)调查摸底情况进行行跟踪检查。三是注重实效。司法所根据原已掌握的情况和上级提供的住处及时分发到各村(居)。通过进村入户,进行核实、分类排查。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对象及重点对象,由派出所、司法所人员配合村(居)帮教人员进行排查,并根据掌握的动态情况,落实管理措施;对于表现一般,思想不够稳定的及人户分离的对象,及时深入进行调查,确实掌握情况。

我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重视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是部分外出刑释解教人员由于务工居住场所频繁变化,给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动态信息增加了难度。二是基层帮教机构和队伍有待进一步健全;三是社会力量整合有待提高。

三、20xx年工作思路。

20xx年我们会继续深入基层一线,及时了解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和动态,不断完善安置帮教措施,强化过程管理,主动做好工作。认真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路子新方法,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作出最大的努力。

1、进一步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管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动态管理、教育和思想疏导,落实具体帮教措施,最低限度地防止重新犯罪和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

2、进一步健全安置帮教组织机构。及时调整充实镇、村(居)两级安置帮教工作办事机构,健全完善以人民调委会为基础的村一级安置帮教组织,切实发挥帮教组织职能作用。

3、进一步完善接茬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与公安的协作制度,密切配合,互通情况,共同做好服刑在教人员离开监所前后的接茬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和交流反馈。健全镇、村(居)二级帮教组织双向沟通渠道,及时发现和掌握刑释解教人员情况和动态,及时上报问题,确保信息反馈及时准确。

5、进一步加大重点对象的管理控制力度。加强排查清理出来的重点对象及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重点帮教,加强重点管理、重点跟踪、重点帮教,及时发现和防止其重新违法犯罪。

6、进一步拓宽就业安置渠道。结合我镇实际,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纳入全镇劳动力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工作计划。

中,及时提供就业服务指导和就业岗位信息,帮助他们尽快就业;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继续创建安置帮教就业基地,力争有更多的过渡性帮教基地。

一年来,我社区在柳南区司法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南站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理论为指向,认真学习xx大的精神,贯彻落实江泽明主席的三个代表及区政府有关部门下发的各种文件,并领会其精神,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把辖区安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做好。一年来,我们始终把此项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为把该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方法是,做到因人而异,有的放矢。

一、对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做到一步到位,即定帮教小组及帮教人员,对帮教对象定措施、定方法、定制度,使帮教对象不失控。

二、不定期找帮教对象进行座谈,及时了解其本人思想查看表现情况,并帮其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做到按期帮其心,用其人,不轻视,不歧视。

三、实行检查汇报及定期学习制度,帮教对象每月向帮教小组成员汇报思想及活动情况。每季社区组织一次被帮教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及有关普法资料。年底根据其表现情况进行评比表扬一次。

四、建立了安置帮教基地。在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思想教育的同时,帮助他们致富。使其尽快走上自立、自强的生活道路,一年来,通过居委会的大量工作及努力,现已安置数名帮教对象工作。

如:上游四区南一巷9号廖成春于xx年2月劳教释放,情绪一直不太稳定,整天闷闷不乐。通过我们的上门帮教,已经能摆脱其破罐破摔的思想,并在本辖区内做起了饮食生意,使生活有了一定的保障。

一年来,我社区虽然在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司法部门及办事处领导的要求还有些差距,不免存在不足之处,我们决心一如既往,把此项工作做得更好,多为辖区居民做好事,把社区的工作做得更好。

我区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职责法制化”的要求,采取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等有力措施,以管控有违法犯罪倾向人员为重点,不断创新帮教机制,进一步加强衔接、帮教、安置工作,有力推动了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区20xx年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健全,落实责任,帮教安置工作基础扎实。

我们始终围绕区委、区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的工作思路,把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基础工作入手,一是落实机构。成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郭玫任组长,杜红斌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司法局基层科负责日常工作;全区办事处、乡均相应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站,并在各社区、村成立了帮教小组,形成了横向贯通、纵向联合的三级帮教安置工作网络,落实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全区共建立帮教安置工作机构\\个,专兼职帮教人员\\\余人,奠定了坚实的帮教安置工作基础。二是落实责任。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的考核内容,通过层层签订目标管理。

责任书。

促进安置帮教各项内容、措施落实形成良好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

二、落实制度,做好衔接,确保刑释解教人员不脱管不漏管。

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协调、督促的作用,重点抓好衔接登记、工作例会、档案管理、信息反馈制度的落实,有效地促进了帮教安置工作。

一是坚持衔接登记制度。区安置帮教办公室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和《解除劳教人员通知书》后,及时登记并下发给各街道工作站,由他们在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帮教安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二是坚持排查制度。每年对所有帮教对象进行摸底和调查,对回归的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工作台帐,分类列入、统一管理,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对于因种种原因未到公安机关落户的刑释解教人员,工作站坚持做好排查工作,做到掌握情况、了解去向,以敦促他们尽快落户。对于排查到的遗漏人员,帮教工作迅速跟上,确保做到不脱管、不漏管,认真落实帮教衔接管理工作。

三是对重点帮教对象实行走访制度。定期不定期地上门走访重点帮教对象,了解情况,切实为他们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时时处处体现出党和政府的关心。

四是建立重新犯罪备案预警机制。始终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全区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的数据,做到不瞒报、不漏报;对有重新犯罪苗头的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犯罪。根据跟踪档案管理的记载,符合解除帮教条件的解除帮教,达到了不失控,不漏帮的工作要求。

三、集中排查,认真清理,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

为了全面掌握了解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我们每年都要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集中排查。按照市局的要求,对全区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专项排查摸底,并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制定专项。

工作方案。

分阶段、分批次开展排查。各司法所以人为本迅速行动认真摸排。查实的司法所登记造册并及时落实帮教措施;不能查实的报本地公安派出所负责查找;派出所确实查不到的也另外登记造册;遇有刑释解教人员出生年月不符的现已改名的人户分离的司法所也都一一做了登记。这期间我局多次下所督促检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今年共接受71人通过专项摸底排查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员漏管、脱管现象。

四、因人施教,分级管理,真正将管理和安置工作落到实处。

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篇三

我县在县安置帮教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州局领导关心和帮助下,认真开展了我县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营造平安和谐的福贡社会环境作出了贡献。

我县现有刑释解教人员131人,其中,当年安置帮教38人,分布在7个乡镇。为了认真搞好此项工作,各司法所工作人员,不怕困难,了解情况,核对材料,落实安置帮教人员,建立健全了各种档案资料,从而使该项工作管理有序,措施得力,方法得当,从而全面了解掌握了我县刑事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为帮教工作打好了强有力的基础。

安置帮教工作是管理“两劳”人员的重中之重的工作,为使他们以正常人的心里。回归社会,不忘初心里包袱,我们的工作人员多次找谈话,实行多方面谈心交心。使他们成为正常人的心态回归了社会,特别是对“三无”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了认真细致的工作,分析情况,落实可靠帮教人员,解决生活、就业居住等困难,筹做了深入细致的各项工作。到年底全面落实了按照安置帮教年限内的全部人员的帮教工作,未出现重新犯罪的现象。其中,有3人在落实帮教对象及安置后,又外出打工,无法进行面对面的谈心交心,帮教人都是通过其家属经常用电话联系,转告帮教人的意见及谈话内容。从而使我县安置帮教按照有关要求全面落实,为我县创建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篇四

一年来,我社区在柳南区司法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南站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以马列主义、^v^思想、^v^理论为指向,认真学习“__大”的精神,贯彻落实江泽明主席的三个代表及区政府有关部门下发的各种文件,并领会其精神,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把辖区安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做好。一年来,我们始终把此项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为把该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方法是,做到因人而异,有的放矢。

一、对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做到一步到位,即定帮教小组及帮教人员,对帮教对象定措施、定方法、定制度,使帮教对象不失控。

二、不定期找帮教对象进行座谈,及时了解其本人思想查看表现情况,并帮其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做到按期帮其心,用其人,不轻视,不歧视。

三、实行检查汇报及定期学习制度,帮教对象每月向帮教小组成员汇报思想及活动情况。每季社区组织一次被帮教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及有关普法资料。年底根据其表现情况进行评比表扬一次。

四、建立了安置帮教基地。在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思想教育的同时,帮助他们致富。使其尽快走上自立、自强的生活道路,一年来,通过居委会的大量工作及努力,现已安置数名帮教对象工作。

如:上游四区南一巷9号廖成春于__年2月劳教释放,情绪一直不太稳定,整天闷闷不乐。通过我们的上门帮教,已经能摆脱其破罐破摔的思想,并在本辖区内做起了饮食生意,使生活有了一定的保障。

一年来,我社区虽然在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司法部门及办事处领导的要求还有些差距,不免存在不足之处,我们决心一如既往,把此项工作做得更好,多为辖区居民做好事,把社区的工作做得更好。

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篇五

刑释解矫人员可能给国家、社会、他人造成伤害,而这种伤害不会随着刑释解矫人员的释放而消散,受害者及其与刑释解矫人员的仇恨与矛盾甚至会变得更浓烈,所以,不仅需要帮助刑释解矫人员真正做到洗心革面,也要给受害者及其家人更多的关心与关爱,谅解可能很难达成,仇恨也很难放下,但需要去缓解他们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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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篇六

我区今年以来不断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确保他们顺利完成在押服刑的罪犯与回归社会的普通公民间的角色转换,想方设法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目前,我区现有安置帮教对象26人,全部实行了“五帮一”帮教措施。

刑释解教人员在最初回归社会时,由于长时间与社会隔离,他们面临着许多现实困难,并影响他们转换成“自由”公民。因此,刑释解教人员迈出大墙、走入社会这一特殊阶段的回归衔接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易家湾镇蒿塘村刑满释放人员宋某,20xx年9月刑满释放后,家中房屋倒塌,妻子和孩子被迫迁居娘家,易家湾镇司法所介绍他去昭祥置业公司做保安,并由蒿塘村村委会资助2万块红砖帮助宋某重建房屋,勉励其珍惜生活、远离犯罪,成为当地佳话。

昭山乡谭某刑满释放后,父母离世、妻子离婚、房屋倒塌,自己一无所有。乡司法所了解情况后,积极与乡建设办、民政办联系,帮其争取了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并申领了临时救助金,帮助其重新树立起生活的信心。

据了解,我区现有安置帮教对象26人,全部实行了“五帮一”帮教措施,即由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村(居)委会、村民小组、家庭亲属组成的五层帮教管理主体组成帮教小组,对每一个重点对象进行耐心细致帮教,使他们感受到生活的希望和信心,从而能使这些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地融入社会。

近日中央综治委安置帮教工作简报报道了我县“五化”模式建设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的经验做法。近年来,县司法局把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作为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社会管理、健全完善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的重要措施,自20xx年3月开始,采取“五化”模式,即科学化组织领导、多元化资金运作、专业化工作队伍、多样化救助服务、规范化运行管理,建成了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于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基地——“新天地中途之家”。

我县“新天地中途之家”是山东省首家社区服刑、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中央办公厅督察室、司法部计财装备司领导和省司法厅厅长程辉先后来我县调研“新天地中途之家”的建设工作,并对我县创新管理刑释解教人员的工作模式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篇七

近日中央综治委安置帮教工作简报报道了我县“五化”模式建设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的经验做法。近年来,县司法局把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作为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社会管理、健全完善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的`重要措施,自3月开始,采取“五化”模式,即科学化组织领导、多元化资金运作、专业化工作队伍、多样化救助服务、规范化运行管理,建成了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于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基地——“新天地中途之家”。

我县“新天地中途之家”是山东省首家社区服刑、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中央办公厅督察室、司法部计财装备司领导和省司法厅厅长程辉先后来我县调研“新天地中途之家”的建设工作,并对我县创新管理刑释解教人员的工作模式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篇八

1、加强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建设。我镇要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切实负起对全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实施与监督的责任,促进全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健康发展。

2、加强全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业务建设。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各司其职,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组织、指导安置帮教工作;要熟悉和掌握全镇情况,做到情况明,底子清;要有针对性制定各项工作措施;要加强督促检查,善于总结和推广经验,提升安置帮教工作的整体水平。

3、加强帮教安置队伍建设。分层次加强对司法助理员、协管员和基层帮教组织的培训工作,提高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把矫正协管员纳入帮教安置队伍,明确职责,加强指导,严密帮教安置组织网络。

1、要明确排查清理工作的对象和重点。认真组织排查清理回归社会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特别是要摸清严重暴力犯罪刑释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去向,防止脱管漏管,并根据不同对象采取分类动态管理。

2、按时完成排查清理任务。集中排查清理分3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排查资料的准备阶段,3月底前完成。安教办根据监狱、劳教所、市安置帮教办寄、转发的刑释解教通知书收集基层情况。第二阶段为排查清理阶段,4月份完成。我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牵头单位,由乡镇(街道)具体组织实施。对照解教通知书,逐一进行核对,填写登记卡、逐人建立管理档案,对五年内刑释人员和三年内解教人员逐一回访,初录或修改有关信息、填写上报统计表。第三阶段为分析总结阶段,5月中旬完成。主要分析本地区刑释解教人员的现状、动态和工作在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进一步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对策和管控措施,同时,要注意发现典型,总结经验。最后,要按照区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表格,汇总填报相关数据,并逐级上报。

1、进一步完善接茬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的协作制度,密切配合,互通情况,共同做好服刑在教人员离开监所前后的接茬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年底,我镇将根据区文件精神制定《年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考核标准》和平时上报数据、材料情况,对全镇安置帮教工作实行量化考核,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督查安置帮教各项工作的落实。

3、帮教对象基础数据的采集分类管理创新。在做好帮教对象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把帮教对象进行分为风险型、一般型、困难型进行管理。一是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风险型帮教对象,由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列为重点帮教对象,严密控制,发现苗头及时纠正;二是对于表现一般,思想不够稳定的一般型帮教对象,由我镇干部会同村(社区)或单位领导、帮教对象亲属和亲朋好友定期进行帮教,做到多谈心、多提醒、多督促;三是对于表现较好,思想稳定,家庭和睦的困难型帮教对象,由社区帮教工作人员进行不定期谈话和家访。

1、完善过渡性安置帮教实体(基地)工作制度。继续抓好原有过渡性挂钩安置实体(基地)巩固和完善,对积极吸收安置帮教,并取得较好帮教效果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广泛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继续开展创办过渡性实体(基地),重点解决“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刑释解教人员和监狱、劳教所没有改造好、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问题。

2、深入开展职业职能培训工作。加强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依托劳动部门举办1至2期职业技能培训班。通过短期的职业技能培训,使刑释解教人员掌握一门技术,提高素质,增强参与就业竞争的能力,为安置就业创造条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支持培训工作,搞好职业技能鉴定,把好质量关。财政部门要落实工作经费,各级安置帮教工作机构要根据有关规定,积极争取当地财政对工作经费投入。

3、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要引导刑释解教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包括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等,逐步实现就业市场化、社会化。我镇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摆上位置,加强就业指导服务,提供就业信息,帮助他们尽快就业。我镇主动与民政部门协调,将集中排查清理中摸清的符合低保条件刑释解教人员,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要与工商部门多联系,为刑释解教人员中的个体经营户提供注册登记、执照年检等方便。要与教育部门多协商,为未成年的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就学条件。

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篇九

如下:

1、加强对安帮工作的组织领导。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帮教工作纳入综治维稳年度工作计划及考核,并将帮教责任落实到辖区综治成员单位。

2、加强对辖区成员单位安帮工作的督促检查。

3、社区每季度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一次工作例。

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帮教领导小组研究会议,相互勾通交流安帮工作经验,探索新形式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的新路子,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社区每月对辖区内释放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摸排,做到不漏管不失控,彻底摸清底数。目前共有刑释解教帮教对象7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3人,解教人员4人。对7名列入帮教的对象,社区均一一建立了帮教档案,列入社区、公安、单位和亲属的帮教网络,制定了帮教措施。帮教小组为了做好被帮教对象的帮教转化工作,社区帮教小组成员每季度找帮教对象谈一次话。做到社区无一例漏管失控对象。

低保,有x人经努力实现了就业,全社区无生活无着落对象。

由于安帮转化工作落实到位,我社区刑释解教人员遵纪守法,净化了社会乱源,为维护辖区平安、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四、取得的成绩和存在不足。

一年来社区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在**镇党委政府,**镇综治维稳中心、司法所和镇相关部门的领导下,在社区辖区成员单位的支持配合下不论是刑释解教、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方面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定的不足。

1、见过社区和辖区派出所、辖区综治成员单位的不懈努力,社区没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漏管现象。

2、通过努力社区没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实现了改就业的就业,实现了生活有着落,没有从新犯罪的现象。

3、部分刑释人员对工作的不支持、不配合、对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不理解,依然存在有抵足情绪。

4、部分矫正工作因为人员流动性大,落实起来比较困难。

五、下步工作目标。

1、明年的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还是坚持年初就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工作职责和工作措施。

2、坚持摸底排查,做到不漏排,不漏管,不让一个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从新犯罪。

3、努力联系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寻找就业渠道,帮助他们实现在就业。

总之社区不会以工作难做为借口的,我们会一如既。

往的在鹿城镇党委政府的中秋领导下,在辖区派出所、鹿城镇综治维稳中心、司法所的指导下,在辖区综治成员单位的配合下、一如既往的、认真的做好明年年的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工作,争取取得更好好成绩。

**社区综治委员会。

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篇十

为认真贯彻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我乡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发生,促进我乡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做好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对安置帮教工作的批示精神要求,进一步坚持“工作制度化、措施具体化、帮教日常化、安置市场化”的“四化”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我镇政治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1、司法所要充分利用司法专网作用,对全乡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初始信息录入,进行网上信息管理。

2、对那些改造情况不好的、有可能重新危害社会的、“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对那些改造表现差、有可能重新危害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和青少年,派出所、司法所要加强帮教力量,实行重点帮教。

3、对去向不明人员、三假(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人员、流动人员、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派出所、司法所要认真查找核实,逐个摸排外出去向,掌握工作单位、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尽量减少漏管失控现象,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4、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日常衔接管理工作,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镇、村安帮组织要与其签订帮教合同书,做到月见面、季考核,同时要定期组织刑释解教人员法制培训班,组织他们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知识。

5、继续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摸底排查活动,对有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要配合村帮教组织,对其进行动态管理,实行专人负责,绝不能托管失控。

6、对安置帮教管控措施落实,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安置帮教管控责任和措施不落实,造成刑释解教人员漏管失控,导致重新犯罪或重新劳教、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安置帮教工作要狠抓“提前介入、回归接茬、安置扶持、帮教服务”四个环节。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大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各单位要各负其责:

1、工商、税务管理部门对个体经商符合条件减免有关费用的,要酌情给予减免。

2、财政部门应将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以保障安置帮教工作正常运转。

3、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工作。

4、民政部门对符合农村特困户救助条件的人员,应及时给予救助并落实社会保障措施。

5、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要指导和协助村级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对重点对象落实强化管理。

6、村委会对本辖区内应落实帮教措施的(刑释后五年内、解教后三年内)安置帮教对象做到情况情、底子明,并及时向派出所、司法所反馈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家庭重大变故;对新回归人员要及时落实帮教责任人,并督促他们到镇司法所(综治办)报到、登记,引导他们自觉配合帮教工作的开展。

任何人不得歧视帮教对象,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勤劳致富、回报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典型,以扩大安置帮教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自谋职业、家庭就业、临时就业、阶段性就业等灵活的方式实现就业和引导刑释解教人员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

安置帮教工作实行日常工作积分制。由镇政府组织,综治办牵头,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村、单位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小组的衔接登记、建档立案、帮教记录、帮教责任人、信息反馈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评比的参考依据,对照干部工作年度考核标准,兑现奖惩措施。

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的作用,增强做好安置帮教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想到支持,发挥整体效能,达到综合治理。

要对上一年度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做到当年回归的人员当年查清,通过排查摸清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特别要注意发现和查清混杂在外来人口中的外地籍刑释解教人员以及未回到本地报到的本地籍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压滤机滤布建立地区间的通报、协查制度。

要继续贯彻落实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衔接工作的意见》敖山派出所、场综治办要加强对刑满解教人员出狱后直接流散于社会,不落户或人户分离以及“三假”(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人员的查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刑释解教人员的监管失控。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报到登记制度、建档立卡制度、签订帮教协议制度、定期走访谈话制度、重点对象管控制度、住处报告制度和跟踪或委托帮教制度。

我们创造条件,继续在城镇地区建立、扶持一批过渡性安置实体或基础,重点解决“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刑释解教人员和在监狱劳教所没有改选好,滤布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过渡性安置问题,并以此加强管控,尽可能地减少这些人员给社会治安的危害。

在社区建设和基层中,充分发挥居委会的作用,健全安置帮教网络,落实帮教措施。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其它社会团体要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活动,动员职工、团员、青年、妇女、退休人员以“一助一”、“多助一”等形式参与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并将其与青少保持创建文明家庭“四进社区”基层安委会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活动中,要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把刑释解教人员的道德、法制教育作为一个重点。

社区的安置帮教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继续坚持安置帮教工作的“四个四”的工作思路在今后的安置帮教工作实践中,要继续坚持在帮助教育上下功夫,在以情以理感化上下功夫,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在控制重新捕、劳、少上下功夫的工作思路。夯实安置帮教工作基础,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在基层,搞好“四定”,即:定工作目标,定工作力量,定工作责任,定工作措施。切实实现帮教工作的四个落实:组织人员落实,制度措施落实,帮教工作落实,任务指标落实,把工作任务落实到每名帮教工作者。要使每名基层帮教工作人员做到“四个清楚”,即原罪错清楚,原改造情况清楚,主要社会关系及接触人员清楚,现实表现清楚。

(二)继续坚持安置帮教工作的排查制度。

由于在衔接机制上还存在着一定的难度,有些刑释解教人员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后不到户籍所在地报到落户,也有的因城镇建设拆迁和经商打工造成了人户分离,安置帮教工作组织要及时同公安机关加强联系,沟通信息,摸清去向,采取必要的帮教和管控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漏管失控。重点对刑释解教人员接茬帮教把握三个阶段:一是在其回归前组织家庭、社会等有关方面做好帮教准备,与监所联系,研究帮教方案,协调安置帮教事宜;二是在回归后及时办理户口接转、填写登记表、建立档案;三是对帮教对象确已转变好的按时解除帮教。

(三)加强与成员单位、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在安置帮教工作要逐步实现“三个结合”:专业化队伍与社会、家庭教育相结合;接茬帮教与向前延伸帮教相结合;帮助教育与打击惩处相结合。适时召开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工作会,研究部署各项工作,形成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成员主动关心、参与安置帮教工作,推进安置帮教工作的进程。

(四)加强对帮教组织机构成员指导、检查工作力度。在做好“两个继续”、“两个加强”的同时,要紧紧抓住“三个不放松”。一是抓住重点人管控不放松,重点抓好社区司法助理员和主任帮教工作责任制,落实措施,减少重新犯罪;二是抓住安置帮教工作好的典型不放松,以点带面,宣传推广好的工作方法,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的支持;三是抓住业务培训不放松,继续对社区司法助理员和主任帮教进行统一培训,也要对帮教工作者进行逐级培训。

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篇十一

一是镇专门成立了以镇分管书记为组长,综治办、司法所、公安、民政、工青妇、工商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并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各村(居)委会还专门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站,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是年初每年摸排一次刑释解教人员底数,对新回归的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工作台帐,分类列入统一管理。三是建立了党员、村(居)干部和刑释解教人员家属组成的“三帮一”帮教小组,采取“两定一包”(即定对象、定责任、包转化)和“四有”(即有帮教人员、有帮教措施、有组织领导、有检查落实)的方法,把帮教工作管理落到实处。四是对重点帮教对象,落实村(居)领导干部结对子帮教,定期不定期地上门走访,了解情况,切实为他们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时时处处体现出党和政府的关心。

在制度建设方面,一是对在外打工的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了登记汇报制度,为随时掌握他们的去向和思想动态,村(居)帮教工作站还经常性的与用人单位联系,以便有情况及时向镇帮教办公室反馈。二是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检查汇报评比制度。帮教对象每月向帮教小组作一次思想汇报,村(居)考察评估小组每半年对刑释解教人员评估一次,并将情况及时向镇反馈,对反馈有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

年底对每位帮教对象进行一次总评比,同时制定下年度的帮教措施。这些考察评估资料全部都列入帮教对象的个人档案。三是建立对帮教对象的随访工作台帐,基本做到“五个一”,即填好一张帮教协议书,写好一份思想汇报,落实好一个帮教组织,开好一次帮教座谈会,建立好一份档案。对解教年满三年、刑释年满五年的,根据跟踪档案管理的记载,符合解除帮教条件的解除帮教,达到了不失控,不漏帮的工作要求。

在帮教工作中,注重方式、方法,做到因人而异,有的放矢。一是对回归人员由所在的帮教工作站会同镇工作人员对其开展一次谈心,提出要求和希望,同时根据此人在谈话中的性格、情绪、爱好等表现,确定帮教小组,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教措施。二是对不同对象进行不同方式的帮教。对表现好、勤劳致富的对象,大力地进行宣传,对婚姻家庭、生活中遇到困难的。对象,及时给予帮助,用爱心去感化他、鼓励他、教育他。

如镇东门社区刑释人员赵某,因眼睛高度近视,在就业上,东门社区居委会的干部先后几十次帮他联系工作,最后帮他落实在一个体电瓶车组装厂上班,由于工作勤奋,不怕吃苦,得到了个体老板的信任,甚至于将生产管理工作也给他管理,赵某提出自己是刑释人员时,老板并没有歧视他,认为他忠厚、忠诚,为他加工资而且管理放手让他抓,生活比较稳定,回归时的自卑感也因此一扫而光。现在他已将社区工作站作为自己的“娘家”,经常过来谈谈工作,谈思想状况,心情比较乐观。去年底,赵某在社区牵线搭桥下,与一外省女子喜结连理。

在安置工作上,是农村的确保他们有田种,有工做,有饭吃,有钱花。在原籍是农民的调整耕地让其耕种,即便在土地第二轮承包后和农村税费改革中也想方设法落实土地给刑释解教种,在土地的远近、土地的好坏等方面做到和其他群众一视同仁,不轻视,不歧视。对城镇回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对要求进企业打工的,由镇、居两委推荐到需要招工的企业,对要求搞个体经营的人员,为其出主意,想办法,协调工商、市容等部门优先为其办证照。

如居民杨某在回归后,因没有什么特长,打算搞一点水果生意,但苦于没有资金,销路上还要摸索,居委会帮教工作志愿者戴老师得知情况后,自己从家中借了5元钱给他,自己还帮他跑业务,由于经营得法,在5元还了后,又请戴老师帮他担保贷款,从一万、二万贷,最终不但贷款能还上,而且除了搞瓜果长途贩运,目前,杨某个人拥有货车四辆,建起了新楼房,每年收入在1万元左右,在杨讲到自己致富经验时,他说,我之所以能发展到今天,全靠戴老师的帮助,没有他,我可能还在监狱中。

以上是今年的工作小结,因安置帮教工作是一个滚动式管理的工作,所以,在帮教中成绩一时也难以体现,但重点在保社会稳定上应该说已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目前存在的问题是:

1、外出长期打工人员的帮教问题,在一些做法上还需要进一步的探索;

3、工作方式仍然需要进一步的探索。

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篇十二

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大和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降低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首要标准,以构建和谐平安为目标,以政府主导下的“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为工作方针,以“衔接帮教有效、齐抓共管有序、保障措施有力”为工作重点,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促进我镇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1、进一步推动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软件使用,尽快实现对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化管理。

2、做好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清理工作,对下落不明和“三无”刑释人员进行摸排,对见档不见人的刑释人员核对摸排,逐一对照落实。

3、对有重新犯罪倾向的刑释人员实现重点帮教,必要时与公安机关联合对“三无”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甄别。

4、建立完善我镇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镇司法所年内要建立和完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企业)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强对本辖区企业考察认证、宣传工作,落实有关优惠政策,为安置基地(企业)建设创造良好条件,使更多的企业参与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并在我镇推广章光101红豆杉基地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通过示范性安帮基地带动全镇安帮基地建设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由政府、监所、企业实现整体联动,达成协议,使服刑、在教人员在监所内技能培训,刑满解教回归,到过渡性安置基地直接就业。

按上级部门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机构,调整、充实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村(居)委会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为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组织保障;确定试点单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需要全社区共同参与的社会系统工程。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积极协调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就医、社会保障等问题,推动“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建设”。

1、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继续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活动,对刑释解教人员真正落实“四个一”帮教措施。

2、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推动帮教工作实现向监所、向刑释解教人员家庭和向社会的延伸。

3、严格落实责任帮教制度。进一步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逐一签订责任书的“一帮一”、“多帮一”责任帮教制度、跟踪回访制度、定期谈话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和委托帮教制度。加强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和“三无”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帮教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4、进一步壮大帮教工作力量。把帮教工作与平安建设、文明创建、预防青少年犯罪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其他社会团体的作用,扩大热心安帮工作的社会支援者队伍,广泛动员职工、团员、青年、离退休人员积极参与帮教工作。

1、充分运用各种传媒,大力宣传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意义。

2、广泛宣传安置帮教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和一批弃旧图新、勤劳致富的刑释解教人员典型。

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篇十三

半年以来,我县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坚持“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工作原则和“教育、挽救、感化”的工作方针,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维护了全县的和谐稳定。现将今年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自查:

年初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全年工作重点,制定了年度工作安排意见,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工作职责,要求全县各乡镇安置帮教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同时对各乡镇司法所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安置帮教工作相关制度,确保了我县安置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安置帮教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政治稳定大局,为此我县高度重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探索管理创新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把安置帮教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20-年上半年全县共有92名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其中刑释83人,解教9人。上半年安置18人,下半年准备安置7人。

1、做好衔接、信息处理工作,及时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

县安置帮教办公室接收到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寄回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资料后,及时登记造册、分类、建立人员花名册,把信息资料传递到当地司法所,并要求司法所做好衔接、建档、评估和安置帮教工作,尽量防止脱管、失控现象发生。对各监狱发来的新收监罪犯及审前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进行协查,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多措并举,增强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按照“就地消化、妥善安置、给予出路、保障生活”的原则,我县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和司法所干警积极与相关部门衔接配合,切实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例如:今年6月,凉水井镇松山边村张某刑满释放后无生活来源,凉水井镇司法所干警得知情况后,及时与党委政府联系后,落实临时生活困难补助金300元,使张某能够安心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3、认真开展**在教人员改造情况信息收集及反馈工作。

解到的**人员亲属的困难情况,同相关部门协调,着力解决,以共同做好**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促进**人员安心改造,顺利回归社会。

4、认真开展对**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情况的调查摸底。

为提高**在教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切实做好**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救助工作,我县认真开展了**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情况调查摸底。各乡镇司法所对照**人员基本信息名单,通过与当地派出所联系,到各村进行了解,深入到**人员家中进行走访,及时掌握**人员及亲属的基本情况,详细了解**人员的子女情况、生活状况、就业就学情况、家庭经济状况,切实解决**人员亲属及子女的实际困难,为促进**人员安心改造搭建起了良好的平台。

今年,我县司法局在按照中办发【20-】5号、司发【20-】13号文件精神建立了全县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为确保该系统在全县能够及时全面启用,我局高度重视,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挤出资金为23个司法所配齐了电脑和打印机。借助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平台,做好新入监罪犯的基本信息核查、出监罪犯出监前一个月信息反馈及落实跟踪帮教措施,以实现衔接、帮教、管控的无缝对接,最大限度地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通过对我县半年来安置帮教工作的自查,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上级的要求、同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目标、同刑释人员内心的迫切希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同时我们建议简化刑释解教人员帮教信息化管理平台操作程序,由于操作过于复杂,在全县23个乡镇中,分别有个4乡镇(五强溪镇、筲箕湾镇、明溪口镇、借母溪乡)因不熟悉操作不能完完全全落实报表,有3个乡(楠木铺乡、二酉乡、大合坪乡)因司法所没有网络问题无法完成网络报表,乡(镇)级信息管理系统的部分工作都是由县级代完成,这使得县级工作量过大。因为本身司法部搞得有个基层司法行政信息管理平台,县级、乡级有账号和密码,又再来一个刑释解教平台,平台太多,无法操作,费时费力。建议把刑释解教平台和基层司法信息平台放在一起,便于操作,希望上级领导予以考虑。

最后我们坚信,只要我们不断努力,真正用心去关怀刑释解教人员,用行动去落实安置帮教的每一项措施,动员起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我们一定能把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做得更好。

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篇十四

为加强和规范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促进和维护社会稳定,双龙营镇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工作“安其身,暖其心,用其长,育其人,正其身”的作用,近期,双龙营镇通过多个举措,抓好落实辖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落实无缝衔接机制,做到人员底数清。双龙营镇根据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本辖区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提早掌握每月刑满释放人员的基本情况,并及时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家庭和所在村联系,落实好衔接工作。详细地向帮教人员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置帮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正面教育。充分发挥亲属作用,做好帮教人员的思想工作,及时掌握帮教人员的思想动态和接触人群,确保帮教人员无重新犯罪迹象。

强化回归社会教育,开展“量体裁衣”。双龙营镇根据具体问题开展有针对性教育,抓住重点问题进行针对性教育、抓住时机进行及时教育、抓住规律进行耐心教育、抓住责任人进行专门教育,抓住回归人员的亲友、邻居进行近距离教育。针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具体情况、需求,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帮扶。

冬日寒冷送温暖、强化安置帮扶的落实。为防止刑满释放人员在回归社会的过渡期中,不会因为缺少社会帮助和照顾而失去回归社会的信心,再次堕入犯罪深渊。双龙营镇积极衔接刑满释放人员,给予其安置帮扶。家住矣则村民委大沟村小组的罗某兵,因家中长期无人居住,加之自然灾害,房屋已倒塌;在其刑满释放后回到家中,因无居住地,随其哥哥罗某华居住,罗某华为交通肇事受害者,脑部受伤且无人看管,也是长年居无定所、靠拾荒生活。其兄弟两属于“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在得知相关情况后,双龙营镇党委书记汪云带头,发动双龙营镇党政机关、司法所、派出所人员积极为其捐资捐物,为其在寒冷的冬日送来了大衣、行李等生活物资,解决了罗某兵的“燃眉之急”,让其感受到来自双龙营党委政府的关心关爱。

安置帮教助新生,建立多重支持体系。双龙营镇注重思想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积极联系就业培训部门,为刑释人员定期举办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推荐刑释解教人员再就业,有效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率,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率。近期,在为罗某兵办理安置帮教手续后,在了解得知罗某兵拥有汽车修理特长技术后,双龙营镇为罗某兵联系汽车修理厂,让其前往修理厂打工,帮助其重新走入社会。在这寒冷的冬日里雪中送炭,感受安置帮教工作的“抱团取暖”,让刑释解教人员在生活的最低谷中重新获得新生。

下一步,双龙营镇将继续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多措并举,建立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群众参与的机制,探索引入社会力量提供安置帮教服务,积极构建社会共融、共享的安置帮教体系,推动安置帮教工作提档升级,以“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工作效率,践行安置帮教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篇十五

社区的安置帮教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继续坚持安置帮教工作的“四个四”的工作思路在今后的安置帮教工作实践中,要继续坚持在帮助教育上下功夫,在以情以理感化上下功夫,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在控制重新捕、劳、少上下功夫的工作思路。夯实安置帮教工作基础,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在基层,搞好“四定”,即:定工作目标,定工作力量,定工作责任,定工作措施。切实实现帮教工作的四个落实:组织人员落实,制度措施落实,帮教工作落实,任务指标落实,把工作任务落实到每名帮教工作者。要使每名基层帮教工作人员做到“四个清楚”,即原罪错清楚,原改造情况清楚,主要社会关系及接触人员清楚,现实表现清楚。

(二)继续坚持安置帮教工作的排查制度。

由于在衔接机制上还存在着一定的难度,有些刑释解教人员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后不到户籍所在地报到落户,也有的因城镇建设拆迁和经商打工造成了人户分离,安置帮教工作组织要及时同公安机关加强联系,沟通信息,摸清去向,采取必要的帮教和管控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漏管失控。重点对刑释解教人员接茬帮教把握三个阶段:一是在其回归前组织家庭、社会等有关方面做好帮教准备,与监所联系,研究帮教方案,协调安置帮教事宜;二是在回归后及时办理户口接转、填写登记表、建立档案;三是对帮教对象确已转变好的按时解除帮教。

(三)加强与成员单位、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在安置帮教工作要逐步实现“三个结合”:专业化队伍与社会、家庭教育相结合;接茬帮教与向前延伸帮教相结合;帮助教育与打击惩处相结合。适时召开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工作会,研究部署各项工作,形成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成员主动关心、参与安置帮教工作,推进安置帮教工作的进程。

(四)加强对帮教组织机构成员指导、检查工作力度。在做好“两个继续”、“两个加强”的同时,要紧紧抓住“三个不放松”。一是抓住重点人管控不放松,重点抓好社区司法助理员和主任帮教工作责任制,落实措施,减少重新犯罪;二是抓住安置帮教工作好的典型不放松,以点带面,宣传推广好的工作方法,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的支持;三是抓住业务培训不放松,继续对社区司法助理员和主任帮教进行统一培训,也要对帮教工作者进行逐级培训。

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的作用,增强做好安置帮教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想到支持,发挥整体效能,达到综合治理。

要对上一年度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做到当年回归的人员当年查清,通过排查摸清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特别要注意发现和查清混杂在外来人口中的外地籍刑释解教人员以及未回到本地报到的本地籍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压滤机滤布建立地区间的通报、协查制度。

要继续贯彻落实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衔接工作的意见》敖山派出所、场综治办要加强对刑满解教人员出狱后直接流散于社会,不落户或人户分离以及“三假”(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人员的查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刑释解教人员的监管失控。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报到登记制度、建档立卡制度、签订帮教协议制度、定期走访谈话制度、重点对象管控制度、住处报告制度和跟踪或委托帮教制度。

我们创造条件,继续在城镇地区建立、扶持一批过渡性安置实体或基础,重点解决“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刑释解教人员和在监狱劳教所没有改选好,滤布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过渡性安置问题,并以此加强管控,尽可能地减少这些人员给社会治安的危害。

在社区建设和基层中,充分发挥居委会的作用,健全安置帮教网络,落实帮教措施。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其它社会团体要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活动,动员职工、团员、青年、妇女、退休人员以“一助一”、“多助一”等形式参与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并将其与青少保持创建文明家庭“四进社区”基层安委会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活动中,要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把刑释解教人员的道德、法制教育作为一个重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我乡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发生,促进我乡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做好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对安置帮教工作的批示精神要求,进一步坚持“工作制度化、措施具体化、帮教日常化、安置市场化”的“四化”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我镇政治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1、司法所要充分利用司法专网作用,对全乡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初始信息录入,进行网上信息管理。

2、对那些改造情况不好的、有可能重新危害社会的、“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对那些改造表现差、有可能重新危害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和青少年,派出所、司法所要加强帮教力量,实行重点帮教。

3、对去向不明人员、三假(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人员、流动人员、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派出所、司法所要认真查找核实,逐个摸排外出去向,掌握工作单位、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尽量减少漏管失控现象,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4、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日常衔接管理工作,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镇、村安帮组织要与其签订帮教合同书,做到月见面、季考核,同时要定期组织刑释解教人员法制培训班,组织他们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知识。

5、继续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摸底排查活动,对有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要配合村帮教组织,对其进行动态管理,实行专人负责,绝不能托管失控。

6、对安置帮教管控措施落实,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安置帮教管控责任和措施不落实,造成刑释解教人员漏管失控,导致重新犯罪或重新劳教、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安置帮教工作要狠抓“提前介入、回归接茬、安置扶持、帮教服务”四个环节。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大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各单位要各负其责:

1、工商、税务管理部门对个体经商符合条件减免有关费用的,要酌情给予减免。

2、财政部门应将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以保障安置帮教工作正常运转。

3、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工作。

4、民政部门对符合农村特困户救助条件的人员,应及时给予救助并落实社会保障措施。

5、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要指导和协助村级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对重点对象落实强化管理。

6、村委会对本辖区内应落实帮教措施的(刑释后五年内、解教后三年内)安置帮教对象做到情况情、底子明,并及时向派出所、司法所反馈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家庭重大变故;对新回归人员要及时落实帮教责任人,并督促他们到镇司法所(综治办)报到、登记,引导他们自觉配合帮教工作的开展。

任何人不得歧视帮教对象,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勤劳致富、回报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典型,以扩大安置帮教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自谋职业、家庭就业、临时就业、阶段性就业等灵活的方式实现就业和引导刑释解教人员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

安置帮教工作实行日常工作积分制。由镇政府组织,综治办牵头,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村、单位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小组的衔接登记、建档立案、帮教记录、帮教责任人、信息反馈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评比的参考依据,对照干部工作年度考核标准,兑现奖惩措施。

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篇十六

我区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职责法制化”的要求,采取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等有力措施,以管控有违法犯罪倾向人员为重点,不断创新帮教机制,进一步加强衔接、帮教、安置工作,有力推动了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区20xx年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我们始终围绕区委、区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的工作思路,把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基础工作入手,一是落实机构。

成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郭玫任组长,杜红斌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司法局基层科负责日常工作;全区办事处、乡均相应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站,并在各社区、村成立了帮教小组,形成了横向贯通、纵向联合的三级帮教安置工作网络,落实了专兼职工作人员。

全区共建立帮教安置工作机构个,专兼职帮教人员xxx余人,奠定了坚实的帮教安置工作基础。二是落实责任。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的考核内容,通过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促进安置帮教各项内容、措施落实,形成良好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协调、督促的作用,重点抓好衔接登记、工作例会、档案管理、信息反馈制度的落实,有效地促进了帮教安置工作。

一是坚持衔接登记制度。区安置帮教办公室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和《解除劳教人员通知书》后,及时登记并下发给各街道工作站,由他们在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帮教安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二是坚持排查制度。每年对所有帮教对象进行摸底和调查,对回归的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工作台帐,分类列入、统一管理,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对于因种种原因未到公安机关落户的刑释解教人员,工作站坚持做好排查工作,做到掌握情况、了解去向,以敦促他们尽快落户。对于排查到的遗漏人员,帮教工作迅速跟上,确保做到不脱管、不漏管,认真落实帮教衔接管理工作。

三是对重点帮教对象实行走访制度。定期不定期地上门走访重点帮教对象,了解情况,切实为他们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时时处处体现出党和政府的关心。

四是建立重新犯罪备案预警机制。始终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全区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的数据,做到不瞒报、不漏报;对有重新犯罪苗头的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犯罪。根据跟踪档案管理的记载,符合解除帮教条件的解除帮教,达到了不失控,不漏帮的工作要求。

为了全面掌握了解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我们每年都要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集中排查。按照市局的要求,对全区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专项排查摸底,并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分阶段、分批次开展排查。各司法所以人为本,迅速行动,认真摸排查实的,司法所登记造册,并及时落实帮教措施;不能查实的,报本地公安派出所负责查找;派出所确实查不到的,也另外登记造册;遇有刑释解教人员出生年月不符的,现已改名的,人户分离的,司法所也都一一做了登记。这期间,我局多次下所督促检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今年共接受71人,通过专项摸底排查,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员漏管、脱管现象。

为了更好地做好帮教安置工作,使有限的人力资源发挥出更大的作有用,我们采用分级管理方法,根据刑释解教人员的犯罪情节、狱中表现、家庭状况等,综合分析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危害性和重新违法犯罪可能性,确定帮教等级。特别做好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实行个性化帮教措施,增强了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回归人员分别由其家庭、社区和基层司法所负责,分级帮教管理。主要采取以下帮教措施:

一是开展谈心活动。对回归人员由所在的帮教工作站对其开展一次谈心,提出要求和希望,同时根据此人在谈话中的性格、情绪、爱好等表现,确定帮教小组,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教措施。

二是建立帮教小组。各司法所对每个回归人员认真查询、核实刑释解教人员的详细地址,然后与社区、村联系,建立帮教关系。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干部和刑释解教人员家属组成的“三帮一”帮教小组,采取“四定”即定人员、定对象、定任务、定措施,把帮教工作管理落到实处。

三是实行信息化管理。区帮教安置办公室认真做好回归人员的登记工作,做好帮教记录,建立软件档案。

四是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个人档案。各司法所帮教安置组织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及时建立回归人员的档案工作,同时,报区帮教安置办公室备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争取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多措并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坚持以就业防脱管这一工作主线,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创造条件。

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篇十七

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简称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一项新业务。它是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包括:对服刑、劳教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教育、就业技能培训;向刑释解教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接收单位介绍情况,移交有关档案、材料;引导、扶助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帮助教育,落实预防重新违法犯罪措施等。通过安置帮教工作,力争使大多数刑释解教人员增强改过自新的信念和能力,在就业、上学和社会救济等方面不受歧视,实现生活有着落,就业有门路,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安置帮教工作的主要对象是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三年之内,没有生活出路和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没有生活出路的人员通常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通常指没有改造好的人员、暴力犯罪、恶习较深、屡教不改人员。

安置帮教工作机构是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牵头成立,由司法、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工商、妇联、共青团等部门联合组成的社会机构。

指导协调相关部门、社会各界及基层安置帮教组织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劳动就业和接茬帮教工作。

国内: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的同时,专门颁布了《劳动改造罪犯刑满释放及安置就业暂行处理办法》。因为国民经济刚刚起步,就业门路有限,因此对刑释解教人员主要采取“多留少放”的政策。60年代初期,政治经济形势有了很大好转,社会秩序稳定,留放政策适时调整为“四留四不留”,即改造不好的留,无家无业的留,家在边境、口岸、沿海线上的留,放出后有危险本人不想回的留。改造好的不留,家在农村、大中城市、郊区不留,家中需要本人的或本人要求坚决的不留,老弱病残的不留。1981年又出台了犯人刑满释放,除强制留场就业的以外,均应放回捕前所在地或直系亲属所在地的规定。当地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给予落户,由原工作单位,当地劳动部门、街道负责安置就业。198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犯人刑满释放后落户和安置工作的通知》指示,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街道、社队,都要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全局出发,提高政策法制观念,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落户安置和社会帮教工作。1984年11月,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要从组织上、制度上逐人落实帮教措施,可以建立帮教小组,也可以责成专人负责,实行包管、包教、包思想转化的承包责任制。

1991年3月的全国人大《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1992年中共中央七号文件以及1994年2月中央综治委等六部委联合签发的《意见》等都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作了重要规定。1994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其中关于罪犯的释放和安置一节,明确规定: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要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这一规定,是对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发展,是我国对公民人权保护的重要体现。1997年,中央综治委要求各地把安置帮教工作纳入基层安全创建活动之中,切实抓紧抓好。1999年,中央综治委、司法部、公安部、民政部四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衔接工作的意见》,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国外:西方一些国家很早就开始了对出狱人社会保护的研究,帮助出狱人谋生就业,弃恶从善,纠正其不良习性,给予道德上物质上的援助。出狱保护的对象不限于从监狱出来的人,也包括曾受到过某种司法处分或有不良行为的人。

世界上最早的出狱人保护组织是英国人1772年创立的,1862年英国率先颁布了出狱人保护法,规定了对民间调解保护组织的监督和费用补助。在美国,费城于1776年成立了出狱人保护协会,而后,美国相继在各州建立了官方的保护机构,专门提供经费,以协助出狱人的生活和就业。日本则从1907年开始,由国库拨款补助释放者保护团体,并于1939年颁布了司法事业保护法,以后被更生紧急保护法替代。挪威按地区成立了类似安置办公室的专门机构,国家统一拨款,释放后,对无家可归、无业可就的人免费提供住所,直到找到工作为止。我国的台湾地区也专门有刑满释放人员基金会并建有产业,放出的人生活无着落,可申请最多生活补助,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预防重新犯罪有重要意义。

5、各部门如何配合做好归正人员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把安置帮教工作作为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制定工作措施,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具体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人民团体、民间组织、新闻单位、社区居民组织、村民委员会等组织和家庭,应当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应当根据社会需要和服刑人员、劳动教养人员的特点,开展相关职业技术培训,在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前,集中一段时间进行回归社会的思想、技能等的教育辅导,为其回归社会后的就业创造条件。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监狱、劳教所、看守所职业技术培训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合格的服刑人员、劳动教养人员,应当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

6、归正人员享有哪些平等权利?符合就学、复学、升学条件的归正人员,本人要求继续上学的,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当批准其入校学习,不得歧视。

归正人员自谋职业、自主择业,依靠市场需求实现就业;鼓励、帮助归正人员积极参加职业技术培训,提高就业竞争能力;职业介绍机构应当推荐、帮助归正人员就业。有关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社区居民组织应当积极支持归正人员进入社区就业实体就业或者兴办社区服务业实现就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居民组织,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法律教育和专项职业技术培训。归正人员回农村落户的,村民委员会应当按有关规定为其分配承包责任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帮助、督促落实。

归正人员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和开办其他经济实体,符合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核发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

归正人员在服刑、劳动教养前已参加失业保险,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可以在当地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归正人员的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其他救济的书面申请;符合条件的,应当按规定提供保障或者给予救济。

对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刁难或者歧视归正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归正人员有权向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或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设立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的安置帮教工作。公安、检察、法院、民政、财政、人事、教育、劳动保障、工商、税务等部门协同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互相配合,动员全社会,共同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8、安置帮教工作的范围有什么?主要有四个方面,包括:

1、对服刑、在教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教育、就业技能培训;

3、引导、扶持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4、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帮助教育,落实重新违法犯罪的预防措施。

(1)综治部门: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及时研究解决本地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组织对地区安置帮教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比。

(2)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地区安置帮教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地区做好对服刑在教人员访问和服刑在教人员在刑释解教时的接回工作;加强地区与监所的联系,及时掌握服刑在教人员及其家庭的情况,做好相关工作;了解、掌握本地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承担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公安部门:做好对本地区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控制工作;及时为刑释解教人员办理户口申报手续;对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警察署);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察署)要及时反馈有关信息。

(4)检察院:对管制、缓刑、假释等监外执行人员在其刑满释放时,要提前三个月通知区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

(5)劳动部门:配合监所对服刑在教人员开展就业政策教育、技能培训和择业咨询;协助地区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就业培训和职业指导;对有就业愿望,但暂时尚未就业的刑释解教人员,要安排公益性劳动岗位,进行过渡性安置。

(6)民政部门:鼓励街道、乡镇、居(村)委会兴办经济实体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对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暂无能力自谋职业、生活无着落或家庭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刑释解教人员,提供社会救济。把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作为基层政权组织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进行考核。

(7)工商部门:对于申报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刑释解教人员,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依法予以登记,并保护其合法权益;对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就业基地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8)地方税务部门:对过渡性安置企业和自谋职业的刑释解教人员创办的经济实体,经司法行政机关和劳动部门认可,按有关规定,在税收上给予优惠。

(9)工、青、妇、青保、老干部局等部门:积极发动和组织社会帮教志愿者开展对服刑在教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实际问题。

九、街道、镇:做好“必接”、“必访”工作,对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登记建档,建立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做好“必知”工作,落实帮教措施,做好“必帮”工作。

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篇十八

9月9日,集宁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在区司法局召开。集宁区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12个成员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以及派出所、司法所所长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由集宁区司法局局长、集宁区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志强同志主持;政府办主任、区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郜文钢同志传达内蒙古司法厅关于转发《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区政府副区长、集宁区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白雁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白雁同志指出,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刑满释放和解除**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履职尽责、相互配合,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要将这项工作列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做到年初有计划,工作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尽最大可能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司法行政机关要对监狱、看守所发出的《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进行全面系统核查,把好人员信息登记造册关。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司法所《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单》后细致排查,对有重新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要实行重点管控。确保全区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近年来,集宁区司法局积极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各项工作,按照上级司法部门的要求,司法局牵头,重新调整了由12个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在乡镇、街道成立了10个安置帮教办公室、村(居)成立107个安帮工作小组;截至目前,我区现有安置帮教人员440名,其中解除社区矫正转入370名,刑释解教人员70名。衔接帮教率基本上达到了全覆盖,对监狱、看守所上传的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率达到98%;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后,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判安置帮教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为进一步开创我区安置帮教工作的新局面而努力。

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篇十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我乡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发生,促进我乡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做好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对安置帮教工作的批示精神要求,进一步坚持“工作制度化、措施具体化、帮教日常化、安置市场化”的“四化”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我镇政治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1、司法所要充分利用司法专网作用,对全乡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初始信息录入,进行网上信息管理。

2、对那些改造情况不好的、有可能重新危害社会的、“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对那些改造表现差、有可能重新危害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和青少年,派出所、司法所要加强帮教力量,实行重点帮教。

3、对去向不明人员、三假(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人员、流动人员、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派出所、司法所要认真查找核实,逐个摸排外出去向,掌握工作单位、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尽量减少漏管失控现象,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4、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日常衔接管理工作,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镇、村安帮组织要与其签订帮教合同书,做到月见面、季考核,同时要定期组织刑释解教人员法制培训班,组织他们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知识。

5、继续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摸底排查活动,对有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要配合村帮教组织,对其进行动态管理,实行专人负责,绝不能托管失控。

6、对安置帮教管控措施落实,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安置帮教管控责任和措施不落实,造成刑释解教人员漏管失控,导致重新犯罪或重新劳教、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安置帮教工作要狠抓“提前介入、回归接茬、安置扶持、帮教服务”四个环节。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大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各单位要各负其责:

1、工商、税务管理部门对个体经商符合条件减免有关费用的,要酌情给予减免。

2、财政部门应将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以保障安置帮教工作正常运转。

3、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工作。

4、民政部门对符合农村特困户救助条件的人员,应及时给予救助并落实社会保障措施。

5、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要指导和协助村级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对重点对象落实强化管理。

6、村委会对本辖区内应落实帮教措施的(刑释后五年内、解教后三年内)安置帮教对象做到情况情、底子明,并及时向派出所、司法所反馈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家庭重大变故;对新回归人员要及时落实帮教责任人,并督促他们到镇司法所(综治办)报到、登记,引导他们自觉配合帮教工作的开展。

任何人不得歧视帮教对象,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勤劳致富、回报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典型,以扩大安置帮教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自谋职业、家庭就业、临时就业、阶段性就业等灵活的方式实现就业和引导刑释解教人员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

安置帮教工作实行日常工作积分制。由镇政府组织,综治办牵头,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村、单位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小组的衔接登记、建档立案、帮教记录、帮教责任人、信息反馈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评比的参考依据,对照干部工作年度考核标准,兑现奖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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