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天然气购销合同大全(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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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天然气购销合同大全(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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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违约行为可能会触发法律责任和赔偿。双方应仔细审阅合同,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对大家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居民天然气购销合同篇一

卖方:

买方:

本天然气购销合同(“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于中国 签署:

(1) ,其注册地址为 ,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卖方”);。

(2) ,其注册地址为 ,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买方”)。

卖方和买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独一方则称“一方”。

鉴于:

(注:如涉及新项目审批要求,可在此对气源来源情况进行具体描述。)。

(2)买方希望购买天然气用于 (“买方用途”);。

(3) 买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购买和接收天然气,同时卖方愿意按该等条款和条件向买方销售和交付天然气。

为此,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天然气购销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条款:

第1条 定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1.1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规定确定的日期。

1.2合同年。

就第一个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开始至起始日所在当年的12月31日结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连续的十二(12)个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终止,则最后一个合同年为自该终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届满的一段时间。

1.3供气日。

指北京时间当日的 至下一日的 。

1.4标准立方米。

指在压力为101.325kpa,温度为20℃的状态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间的气量。

1.5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当时的情况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为,但不包括采取将会或可能会使该方遭受重大损失的行动。

1.6合理审慎作业者。

指能诚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约义务的自然人及组织,该自然人及组织在力求履约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诺过程中,其表现出的技巧、勤勉、审慎和预见水平达到了人们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个成熟及富有经验的同类业务作业者,在同样或相似的情况和条件下并按照所有适用的法律、国际标准和惯例,履行承诺所达到的水平。

第2条 批准及许可。

双方应各自负责并且应尽合理努力获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准(批准)及许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3条 交付。

3.1交付点、风险和所有权。

卖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买方销售天然气,买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卖方购买天然气,交付点为 ,交付压力为 。交付天然气的所有权和风险自天然气越过交付点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3.2卖方交付设施。

卖方应将天然气输送至交付点。卖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前的所有天然气交付设施(包括交付点上游的卖方天然气检验和计量设备)。

3.3买方接收设施。

买方应在交付点接收天然气。买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后的所有天然气接收设施。

第4条 起始日和交付期。

4.1起始日。

(适用于已建成项目):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供气起始日为 。

(适用于新项目):。

年 月 日的期间内(“第一窗口期”)发生,并应根据以下程序确定:

4.1.2双方应至少在第二窗口期开始前三十(30)天确定起始日的时间,该起始日的时间应在第二窗口期内,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上述规定确定起始日,则起始日将被视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交付期。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交付期为起始日至 年。

第5条年合同量(视情况而定,可将“年合同量”调整为“合同量”)。

5.1年合同量(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 标准立方米的天然气气量。

(注:双方可对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别进行约定。)。

5.2气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对应的天然气供应来源来自 ,未来也包括从其他资源国或资源商处获得的其他气源。

5.3最大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而言,允许买方提取的天然气数量的最大值为 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大日合同量”),最小值为 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小日合同量”)。双方进一步约定,除非卖方导致或卖方事先书面同意,对于交付期内任一供气日买方提取的超出上述最大日合同量部分的天然气为超提气。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内,允许买方提取天然气速率的最大值为 标准立方米/每小时(“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5.4增量气。

若买方在交付期内的任何时间向卖方提出购买超过年合同量的增量气,则:

5.4.1买方至少应提前 日通知卖方增量气的数量以及交付时间;。

5.4.2卖方可在其收到买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规定发出的通知起 日内向买方发出接受或拒绝该等要求的通知,且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应按双方约定的增量气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5优先供气顺序。

双方约定,在交付期内任何时间发生天然气气量不足以满足卖方所有下游用户的有效指定量的情况,无论是否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卖方将按照附件一约定的顺序向各下游用户供应天然气。

第6条合同价格和气款结算。

6.1合同价格(以下模版供选择,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模版一:按本合同在交付点交付的天然气的合同价格为 元/标准立方米(含税)。本合同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双方应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天然气基础价格:

pi= ;。

综合服务费用单价为 元/标准立方米或吉焦。

6.2气款结算。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气款每 结算一次。买方应根据附件二(结算条款)的规定,支付本合同项下其购买的所有天然气的款项和其它按照本合同应支付的款项。

第7条照付不议(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交付期内的任一合同年而言,卖方应在交付点销售并交付且买方应提取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并为提取的和未提取的天然气付款。双方进一步约定,对于上述买方已付款但未提取的天然气,买方有权按附件三的约定进行补提。

第8条质量和计量。

天然气的质量和计量结果以卖方在交付点上游的分析和计量为准。天然气质量规格见附件四。

双方应依据国家颁布的适用于天然气计量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天然气的检验与计量,检验计量规程见附件五。

第9条调试和维修。

9.1调试(适用于新项目)。

9.1.1调试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期间。

9.1.2在调试期内,双方应互相合作,卖方应尽合理努力交付、买方应尽合理努力接收尽可能多的天然气,其数量应达到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各自设施正常生产的要求。为避免歧义,在调试期内, (如:“本合同第7条”)将不适用。

9.2维修。

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每一合同年可对其设施安排累计连续不超过十五(15)日的额定维修,除此之外,作为合理审慎作业者,任何一方可根据各自设施实际情况,另行安排额外维修和临时维修。

第10条保险(本条为选择性条款)。

在合同期内,每一方应自费向具有良好财务状况的承保人投保并保持标准的和符合惯例的保险。

第11条计划与指定。

本合同项下天然气的计划与指定机制在附件六中予以规定。

第12条 买方限制。

在合同期内,除非经过卖方书面同意,卖方根据本合同销售给买方的所有天然气只能用于买方用途,不得转作其它用途。

第13条保密。

本合同的内容、编制本合同期间披露的一切信息以及往来的函件也包括任何一方的商业信息、客户资料等信息(以下统称为“保密信息”)均应保密。未经一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允许双方各自的雇员、管理人员、代表人、代理人或关联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14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据此进行解释,排除任何会将本合同事项指向其它管辖地法律的法律选择规则。

第15条争议解决。

如果双方对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该争议在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争议的存在起的四十五(45)天内仍然未能得到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条处理:

(1)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对方发出通知,将该争议提交仲裁进行最终裁决。争议应依据 仲裁委员会在提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规则”),由按照规则指定的三位仲裁员在 进行仲裁以得最终解决,除非本合同另作明确变更。 仲裁委员会为指定的仲裁机构。仲裁(包括所有联系沟通、证据提交、通知、裁决以及相关文件制作)所使用的语言应为中文。上述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6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应是指任何其发生超出应按并且已按合理审慎的作业者的方式行事的受影响方(或卖方或买方设备的其他所有者和/或经营者)的合理控制范围,且采用可合理期待其已采取的防护措施亦不能避免,进而导致受影响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或多项义务、约定或承诺的任何事件或情形。双方进一步同意,天然气市场或利用本合同所交付的天然气制成的产品市场的市场变化不应在本合同中视作不可抗力。

如一方受不可抗力影响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该方应坚持执行合理审慎的作业者标准努力克服和消除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的影响,在此期间该方在本合同项下因受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义务的责任应予以免除,但是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应付款项的义务不能予以免除。

第17条 生效和终止。

17.1生效(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以下两个模版供选择:)。

模版一: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交付期结束时终止或按本合同第17.2款规定的情形发生时终止(简称“合同期”)。

模版二:双方同意,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除了于本合同签署之后即行生效的本合同第2条、第10、12、13、14、15、16条、第17.1款以及第18、19条项下的义务)应以满足以下生效条件为前提: 。所有生效条件均被满足或放弃之日即为生效日。

17.2终止。

如发生下述情形,本合同终止,以发生在先者为准:

17.2.1交付期结束时合同终止;。

17.2.4如一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完整履行合同义务:(a)在连续 年的期间累计超过 年,或(b)连续 日,经提前 日书面通知,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18条 承诺与保证。

卖方向买方陈述并保证,并且买方向卖方陈述并保证:。

18.1该方拥有订立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必要能力、资质和授权。

18.2该方未涉及任何诉讼或其他可能影响该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将会对该方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律程序。

18.3拥有或将会拥有或者享有或将会享有与为履行本合同而所需的资产相关的适当权利。

第19条 责任与赔偿。

19.1双方同意,对于本合同项下可能出现的买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取天然气,或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天然气等情形的责任与补救机制在附件三中予以规定。

19.2受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限制条款约束,一方应赔偿因违反本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但是,违约方的赔偿责任以守约方的直接损失为限,不包括营业的损失、生产中断的损失、停工的损失、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利润的损失等间接损失。

第20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进行友好协商,并以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该合同相关附件内容由供用气双方协商确定。

第21条 签署。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 份。

本合同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于文首所载日期签署,以资证明。

卖 方:

签字人:

姓 名:

职 务:

买 方:

签字人:

姓 名:

职 务:

附件一 供气优先顺序。

附件二 结算条款。

附件三 责任与补救。

附件四 质量规格。

附件五 检验计量规程。

附件六 计划与指定机制。

居民天然气购销合同篇二

本天然气购销合同(“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年月日于中国签署:

(1)_______,其注册地址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卖方”);。

(2)_______,其注册地址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买方”)。

卖方和买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独一方则称“一方”。

鉴于:

(注:如涉及新项目审批要求,可在此对气源来源情况进行具体描述。)。

(2)买方希望购买天然气用于(“买方用途”);。

(3)买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购买和接收天然气,同时卖方愿意按该等条款和条件向买方销售和交付天然气。

为此,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天然气购销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条款:

第1条定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1.1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规定确定的日期。

1.2合同年。

就第一个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开始至起始日所在当年的12月31日结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连续的十二(12)个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终止,则最后一个合同年为自该终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届满的一段时间。

1.3供气日。

指北京时间当日的至下一日的。

1.4标准立方米。

指在压力为101.325kpa,温度为20℃的状态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间的气量。

1.5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当时的情况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为,但不包括采取将会或可能会使该方遭受重大损失的行动。

1.6合理审慎作业者。

指能诚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约义务的自然人及组织,该自然人及组织在力求履约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诺过程中,其表现出的技巧、勤勉、审慎和预见水平达到了人们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个成熟及富有经验的同类业务作业者,在同样或相似的情况和条件下并按照所有适用的法律、国际标准和惯例,履行承诺所达到的水平。

第2条批准及许可。

双方应各自负责并且应尽合理努力获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准(批准)及许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3条交付。

3.1交付点、风险和所有权。

卖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买方销售天然气,买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卖方购买天然气,交付点为,交付压力为。交付天然气的所有权和风险自天然气越过交付点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3.2卖方交付设施。

卖方应将天然气输送至交付点。卖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前的所有天然气交付设施(包括交付点上游的卖方天然气检验和计量设备)。

3.3买方接收设施。

买方应在交付点接收天然气。买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后的所有天然气接收设施。

第4条起始日和交付期。

4.1起始日。

(适用于已建成项目):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供气起始日为。

(适用于新项目):。

年月日的期间内(“第一窗口期”)发生,并应根据以下程序确定:

4.1.2双方应至少在第二窗口期开始前三十(30)天确定起始日的时间,该起始日的时间应在第二窗口期内,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上述规定确定起始日,则起始日将被视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交付期。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交付期为起始日至年。

第5条年合同量(视情况而定,可将“年合同量”调整为“合同量”)。

5.1年合同量(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标准立方米的天然气气量。

(注:双方可对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别进行约定。)。

5.2气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对应的天然气供应来源来自,未来也包括从其他资源国或资源商处获得的其他气源。

5.3最大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而言,允许买方提取的天然气数量的最大值为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大日合同量”),最小值为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小日合同量”)。双方进一步约定,除非卖方导致或卖方事先书面同意,对于交付期内任一供气日买方提取的超出上述最大日合同量部分的天然气为超提气。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内,允许买方提取天然气速率的最大值为标准立方米/每小时(“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5.4增量气。

若买方在交付期内的任何时间向卖方提出购买超过年合同量的增量气,则:

5.4.1买方至少应提前日通知卖方增量气的数量以及交付时间;。

5.4.2卖方可在其收到买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规定发出的通知起日内向买方发出接受或拒绝该等要求的通知,且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应按双方约定的增量气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5优先供气顺序。

双方约定,在交付期内任何时间发生天然气气量不足以满足卖方所有下游用户的有效指定量的情况,无论是否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卖方将按照附件一约定的顺序向各下游用户供应天然气。

第6条合同价格和气款结算。

6.1合同价格(以下模版供选择,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模版一:按本合同在交付点交付的天然气的合同价格为元/标准立方米(含税)。本合同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双方应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天然气基础价格:

综合服务费用单价为元/标准立方米或吉焦。

6.2气款结算。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气款每结算一次。买方应根据附件二(结算条款)的规定,支付本合同项下其购买的所有天然气的款项和其它按照本合同应支付的款项。

第7条照付不议(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交付期内的任一合同年而言,卖方应在交付点销售并交付且买方应提取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并为提取的和未提取的天然气付款。双方进一步约定,对于上述买方已付款但未提取的天然气,买方有权按附件三的约定进行补提。

第8条质量和计量。

天然气的质量和计量结果以卖方在交付点上游的分析和计量为准。天然气质量规格见附件四。

双方应依据国家颁布的适用于天然气计量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天然气的检验与计量,检验计量规程见附件五。

第9条调试和维修。

9.1调试(适用于新项目)。

9.1.1调试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期间。

9.1.2在调试期内,双方应互相合作,卖方应尽合理努力交付、买方应尽合理努力接收尽可能多的天然气,其数量应达到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各自设施正常生产的要求。为避免歧义,在调试期内,(如:“本合同第7条”)将不适用。

9.2维修。

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每一合同年可对其设施安排累计连续不超过十五(15)日的额定维修,除此之外,作为合理审慎作业者,任何一方可根据各自设施实际情况,另行安排额外维修和临时维修。

第10条保险(本条为选择性条款)。

在合同期内,每一方应自费向具有良好财务状况的承保人投保并保持标准的和符合惯例的保险。

第11条计划与指定。

本合同项下天然气的计划与指定机制在附件六中予以规定。

第12条买方限制。

在合同期内,除非经过卖方书面同意,卖方根据本合同销售给买方的所有天然气只能用于买方用途,不得转作其它用途。

第13条保密。

本合同的内容、编制本合同期间披露的一切信息以及往来的函件也包括任何一方的商业信息、客户资料等信息(以下统称为“保密信息”)均应保密。未经一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允许双方各自的雇员、管理人员、代表人、代理人或关联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14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据此进行解释,排除任何会将本合同事项指向其它管辖地法律的法律选择规则。

第15条争议解决。

如果双方对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该争议在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争议的存在起的四十五(45)天内仍然未能得到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条处理:

(1)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对方发出通知,将该争议提交仲裁进行最终裁决。争议应依据仲裁委员会在提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规则”),由按照规则指定的三位仲裁员在进行仲裁以得最终解决,除非本合同另作明确变更。仲裁委员会为指定的仲裁机构。仲裁(包括所有联系沟通、证据提交、通知、裁决以及相关文件制作)所使用的语言应为中文。上述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6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应是指任何其发生超出应按并且已按合理审慎的作业者的方式行事的受影响方(或卖方或买方设备的其他所有者和/或经营者)的合理控制范围,且采用可合理期待其已采取的防护措施亦不能避免,进而导致受影响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或多项义务、约定或承诺的任何事件或情形。双方进一步同意,天然气市场或利用本合同所交付的天然气制成的产品市场的市场变化不应在本合同中视作不可抗力。

如一方受不可抗力影响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该方应坚持执行合理审慎的作业者标准努力克服和消除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的影响,在此期间该方在本合同项下因受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义务的责任应予以免除,但是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应付款项的义务不能予以免除。

第17条生效和终止。

17.1生效(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以下两个模版供选择:)。

模版一: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交付期结束时终止或按本合同第17.2款规定的情形发生时终止(简称“合同期”)。

模版二:双方同意,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除了于本合同签署之后即行生效的本合同第2条、第10、12、13、14、15、16条、第17.1款以及第18、19条项下的义务)应以满足以下生效条件为前提:。所有生效条件均被满足或放弃之日即为生效日。

17.2终止。

如发生下述情形,本合同终止,以发生在先者为准:

17.2.1交付期结束时合同终止;。

17.2.4如一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完整履行合同义务:(a)在连续年的期间累计超过年,或(b)连续日,经提前日书面通知,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18条承诺与保证。

卖方向买方陈述并保证,并且买方向卖方陈述并保证:。

18.1该方拥有订立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必要能力、资质和授权。

18.2该方未涉及任何诉讼或其他可能影响该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将会对该方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律程序。

18.3拥有或将会拥有或者享有或将会享有与为履行本合同而所需的资产相关的适当权利。

第19条责任与赔偿。

19.1双方同意,对于本合同项下可能出现的买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取天然气,或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天然气等情形的责任与补救机制在附件三中予以规定。

19.2受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限制条款约束,一方应赔偿因违反本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但是,违约方的赔偿责任以守约方的直接损失为限,不包括营业的损失、生产中断的损失、停工的损失、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利润的损失等间接损失。

第20条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进行友好协商,并以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该合同相关附件内容由供用气双方协商确定。

第21条签署。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份。

本合同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于文首所载日期签署,以资证明。

卖方:

签字人:

姓名:

职务:

买方:

签字人:

姓名:

职务:

居民天然气购销合同篇三

本天然气购销合同(“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于中国______签署:

(1)___,其注册地址为___,营业执照注册号为___(“卖方”);。

(2)___,其注册地址为___,营业执照注册号为___(“买方”)。

卖方和买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独一方则称“一方”。

为此,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天然气购销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条款:

第1条定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1.1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规定确定的日期。

1.2合同年。

就第一个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开始至起始日所在当年的12月31日结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连续的十二(12)个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终止,则最后一个合同年为自该终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届满的一段时间。

1.3供气日。

指北京时间当日的___至下一日的___。

1.4标准立方米。

指在压力为101.325kpa,温度为20℃的状态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间的气量。

1.5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当时的情况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为,但不包括采取将会或可能会使该方遭受重大损失的行动。

1.6合理审慎作业者。

指能诚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约义务的自然人及组织,该自然人及组织在力求履约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诺过程中,其表现出的技巧、勤勉、审慎和预见水平达到了人们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个成熟及富有经验的同类业务作业者,在同样或相似的情况和条件下并按照所有适用的法律、国际标准和惯例,履行承诺所达到的水平。

第2条批准及许可。

双方应各自负责并且应尽合理努力获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准(批准)及许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3条交付。

3.1交付点、风险和所有权。

卖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买方销售天然气,买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卖方购买天然气,交付点为___,交付压力为___。交付天然气的所有权和风险自天然气越过交付点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3.2卖方交付设施。

卖方应将天然气输送至交付点。卖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前的所有天然气交付设施(包括交付点上游的卖方天然气检验和计量设备)。

3.3买方接收设施。

买方应在交付点接收天然气。买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后的所有天然气接收设施。

第4条起始日和交付期。

4.1起始日。

(适用于已建成项目):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供气起始日为___。(适用于新项目):双方应不定期就双方项目建设的进度进行沟通,并就起始日的确定进行协商。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起始日应在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的期间内(“第一窗口期”)发生,并应根据以下程序确定:

4.1.2双方应至少在第二窗口期开始前三十(30)天确定起始日的时间,该起始日的时间应在第二窗口期内,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上述规定确定起始日,则起始日将被视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交付期。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交付期为起始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5条年合同量(视情况而定,可将“年合同量”调整为“合同量”)。

5.1年合同量(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___标准立方米的天然气气量。(注:双方可对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别进行约定。)。

5.2气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对应的天然气供应来源来自___,未来也包括从其他资源国或资源商处获得的其他气源。

5.3最大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而言,允许买方提取的天然气数量的最大值为___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大日合同量”),最小值为___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小日合同量”)。双方进一步约定,除非卖方导致或卖方事先书面同意,对于交付期内任一供气日买方提取的超出上述最大日合同量部分的天然气为超提气。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内,允许买方提取天然气速率的最大值为___标准立方米/每小时(“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5.4增量气若买方在交付期内的任何时间向卖方提出购买超过年合同量的增量气,则:

5.4.1买方至少应提前___日通知卖方增量气的数量以及交付时间;。

5.4.2卖方可在其收到买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规定发出的通知起___日内向买方发出接受或拒绝该等要求的通知,且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应按双方约定的增量气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5优先供气顺序。

双方约定,在交付期内任何时间发生天然气气量不足以满足卖方所有下游用户的有效指定量的情况,无论是否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卖方将按照附件一约定的顺序向各下游用户供应天然气。

第6条合同价格和气款结算。

6.1合同价格(以下模版供选择,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6.2气款结算)同oxian条件均已被满足或放弃,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气款每___结算一次。买方应根据附件二(结算条款)的规定,支付本合同项下其购买的所有天然气的款项和其它按照本合同应支付的款项。

第7条照付不议(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交付期内的任一合同年而言,卖方应在交付点销售并交付且买方应提取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并为提取的和未提取的天然气付款。双方进一步约定,对于上述买方已付款但未提取的天然气,买方有权按附件三的约定进行补提。

第8条质量和计量。

天然气的质量和计量结果以卖方在交付点上游的分析和计量为准。天然气质量规格见附件四。

双方应依据国家颁布的适用于天然气计量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天然气的检验与计量,检验计量规程见附件五。

第9条调试和维修。

9.1调试(适用于新项目)。

9.1.1调试期为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的期间。

9.1.2在调试期内,双方应互相合作,卖方应尽合理努力交付、买方应尽合理努力接收尽可能多的天然气,其数量应达到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各自设施正常生产的要求。为避免歧义,在调试期内,______(如:“本合同第7条”)将不适用。

9.2维修。

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每一合同年可对其设施安排累计连续不超过十五(15)日的额定维修,除此之外,作为合理审慎作业者,任何一方可根据各自设施实际情况,另行安排额外维修和临时维修。

第10条保险(本条为选择性条款)。

在合同期内,每一方应自费向具有良好财务状况的承保人投保并保持标准的和符合惯例的保险。

第11条计划与指定。

本合同项下天然气的计划与指定机制在附件六中予以规定。

第12条买方限制。

在合同期内,除非经过卖方书面同意,卖方根据本合同销售给买方的所有天然气只能用于买方用途,不得转作其它用途。

第13条保密。

本合同的内容、编制本合同期间披露的一切信息以及往来的函件也包括任何一方的商业信息、客户资料等信息(以下统称为“保密信息”)均应保密。未经一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允许双方各自的雇员、管理人员、代表人、代理人或关联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14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据此进行解释,排除任何会将本合同事项指向其它管辖地法律的法律选择规则。

第15条争议解决。

如果双方对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该争议在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争议的存在起的四十五(45)天内仍然未能得到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条处理:

(1)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对方发出通知,将该争议提交仲裁进行最终裁决。争议应依据___仲裁委员会在提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规则”),由按照规则指定的三位仲裁员在进行仲裁以得最终解决,除非本合同另作明确变更。___仲裁委员会为指定的仲裁机构。仲裁(包括所有联系沟通、证据提交、通知、裁决以及相关文件制作)所使用的语言应为中文。上述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6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应是指任何其发生超出应按并且已按合理审慎的作业者的方式行事的受影响方(或卖方或买方设备的其他所有者和/或经营者)的合理控制范围,且采用可合理期待其已采取的防护措施亦不能避免,进而导致受影响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或多项义务、约定或承诺的任何事件或情形。双方进一步同意,天然气市场或利用本合同所交付的天然气制成的产品市场的市场变化不应在本合同中视作不可抗力。如一方受不可抗力影响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该方应坚持执行合理审慎的作业者标准努力克服和消除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的影响,在此期间该方在本合同项下因受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义务的责任应予以免除,但是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应付款项的义务不能予以免除。

第17条生效和终止。

17.1生效(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以下两个模版供选择:)。

模版一: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交付期结束时终止或按本合同第17.2款规定的情形发生时终止(简称“合同期”)。

模版二:双方同意,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除了于本合同签署之后即行生效的本合同第2条、第10、12、13、14、15、16条、第17.1款以及第18、19条项下的义务)应以满足以下生效条件为前提:______。所有生效条件均被满足或放弃之日即为生效日。

17.2终止。

如发生下述情形,本合同终止,以发生在先者为准:

17.2.1交付期结束时合同终止;。

17.2.4如一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完整履行合同义务:(a)在连续___年的期间累计超过___年,或(b)连续___日,经提前___日书面通知,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18条承诺与保证。

卖方向买方陈述并保证,并且买方向卖方陈述并保证:。

18.1该方拥有订立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必要能力、资质和授权。

18.2该方未涉及任何诉讼或其他可能影响该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将会对该方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律程序。

18.3拥有或将会拥有或者享有或将会享有与为履行本合同而所需的资产相关的适当权利。

第19条责任与赔偿。

19.1双方同意,对于本合同项下可能出现的买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取天然气,或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天然气等情形的责任与补救机制在附件三中予以规定。

19.2受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限制条款约束,一方应赔偿因违反本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但是,违约方的赔偿责任以守约方的直接损失为限,不包括营业的损失、生产中断的损失、停工的损失、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利润的损失等间接损失。

第20条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进行友好协商,并以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该合同相关附件内容由供用气双方协商确定。

第21条签署。

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___份。

本合同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于文首所载日期签署,以资证明。

卖方: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居民天然气购销合同篇四

卖方:

买方:

本天然气购销合同(“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年月日于签署:

(1)卖方其注册地址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卖方”);。

(2)买方其注册地址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买方”)。

卖方和买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独一方则称“一方”。

鉴于:

(注:如涉及新项目审批要求,可在此对气源来源情况进行具体描述。)。

(2)买方希望购买天然气用于(“买方用途”);。

(3)买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购买和接收天然气,同时卖方愿意按该等条款和条件向买方销售和交付天然气。

为此,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天然气购销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条款:

第1条定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1.1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规定确定的日期。

1.2合同年。

就第一个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开始至起始日所在当年的12月31日结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连续的十二(12)个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终止,则最后一个合同年为自该终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届满的一段时间。

1.3供气日。

指北京时间当日的至下一日的。

1.4标准立方米。

指在压力为101.325kpa,温度为20℃的状态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间的气量。

1.5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当时的情况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为,但不包括采取将会或可能会使该方遭受重大损失的行动。

1.6合理审慎作业者。

指能诚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约义务的自然人及组织,该自然人及组织在力求履约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诺过程中,其表现出的技巧、勤勉、审慎和预见水平达到了人们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个成熟及富有经验的同类业务作业者,在同样或相似的情况和条件下并按照所有适用的法律、国际标准和惯例,履行承诺所达到的水平。

第2条批准及许可。

双方应各自负责并且应尽合理努力获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准(批准)及许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3条交付。

3.1交付点、风险和所有权。

卖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买方销售天然气,买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卖方购买天然气,交付点为,交付压力为。交付天然气的所有权和风险自天然气越过交付点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3.2卖方交付设施。

卖方应将天然气输送至交付点。卖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前的所有天然气交付设施(包括交付点上游的卖方天然气检验和计量设备)。

3.3买方接收设施。

买方应在交付点接收天然气。买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后的所有天然气接收设施。

第4条起始日和交付期。

4.1起始日。

(适用于已建成项目):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供气起始日为。

(适用于新项目):。

年月日的期间内(“第一窗口期”)发生,并应根据以下程序确定:

4.1.2双方应至少在第二窗口期开始前三十(30)天确定起始日的时间,该起始日的时间应在第二窗口期内,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上述规定确定起始日,则起始日将被视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交付期。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交付期为起始日至年。

第5条年合同量(视情况而定,可将“年合同量”调整为“合同量”)。

5.1年合同量(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标准立方米的天然气气量。

(注:双方可对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别进行约定。)。

5.2气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对应的天然气供应来源来自,未来也包括从其他资源国或资源商处获得的其他气源。

5.3最大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而言,允许买方提取的天然气数量的最大值为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大日合同量”),最小值为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小日合同量”)。双方进一步约定,除非卖方导致或卖方事先书面同意,对于交付期内任一供气日买方提取的超出上述最大日合同量部分的天然气为超提气。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内,允许买方提取天然气速率的最大值为标准立方米/每小时(“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5.4增量气。

若买方在交付期内的任何时间向卖方提出购买超过年合同量的增量气,则:

5.4.1买方至少应提前日通知卖方增量气的数量以及交付时间;。

5.4.2卖方可在其收到买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规定发出的通知起日内向买方发出接受或拒绝该等要求的通知,且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应按双方约定的增量气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5优先供气顺序。

双方约定,在交付期内任何时间发生天然气气量不足以满足卖方所有下游用户的有效指定量的情况,无论是否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卖方将按照附件一约定的顺序向各下游用户供应天然气。

第6条合同价格和气款结算。

6.1合同价格(以下模版供选择,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模版一:按本合同在交付点交付的天然气的合同价格为元/标准立方米(含税)。本合同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双方应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天然气基础价格:

pi=;。

综合服务费用单价为元/标准立方米或吉焦。

6.2气款结算。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气款每结算一次。买方应根据附件二(结算条款)的规定,支付本合同项下其购买的所有天然气的款项和其它按照本合同应支付的款项。

第7条照付不议(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交付期内的任一合同年而言,卖方应在交付点销售并交付且买方应提取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并为提取的和未提取的天然气付款。双方进一步约定,对于上述买方已付款但未提取的天然气,买方有权按附件三的约定进行补提。

第8条质量和计量。

天然气的质量和计量结果以卖方在交付点上游的分析和计量为准。天然气质量规格见附件四。

双方应依据国家颁布的适用于天然气计量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天然气的检验与计量,检验计量规程见附件五。

第9条调试和维修。

9.1调试(适用于新项目)。

9.1.1调试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期间。

9.1.2在调试期内,双方应互相合作,卖方应尽合理努力交付、买方应尽合理努力接收尽可能多的天然气,其数量应达到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各自设施正常生产的要求。为避免歧义,在调试期内,(如:“本合同第7条”)将不适用。

9.2维修。

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每一合同年可对其设施安排累计连续不超过十五(15)日的额定维修,除此之外,作为合理审慎作业者,任何一方可根据各自设施实际情况,另行安排额外维修和临时维修。

第10条保险(本条为选择性条款)。

在合同期内,每一方应自费向具有良好财务状况的承保人投保并保持标准的和符合惯例的保险。

第11条计划与指定。

本合同项下天然气的计划与指定机制在附件六中予以规定。

第12条买方限制。

在合同期内,除非经过卖方书面同意,卖方根据本合同销售给买方的所有天然气只能用于买方用途,不得转作其它用途。

第13条保密。

本合同的内容、编制本合同期间披露的一切信息以及往来的函件也包括任何一方的商业信息、客户资料等信息(以下统称为“保密信息”)均应保密。未经一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允许双方各自的雇员、管理人员、代表人、代理人或关联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14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据此进行解释,排除任何会将本合同事项指向其它管辖地法律的法律选择规则。

第15条争议解决。

如果双方对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该争议在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争议的存在起的四十五(45)天内仍然未能得到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条处理:

(1)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对方发出通知,将该争议提交仲裁进行最终裁决。争议应依据仲裁委员会在提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规则”),由按照规则指定的三位仲裁员在进行仲裁以得最终解决,除非本合同另作明确变更。仲裁委员会为指定的仲裁机构。仲裁(包括所有联系沟通、证据提交、通知、裁决以及相关文件制作)所使用的语言应为中文。上述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6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应是指任何其发生超出应按并且已按合理审慎的作业者的方式行事的受影响方(或卖方或买方设备的其他所有者和/或经营者)的合理控制范围,且采用可合理期待其已采取的防护措施亦不能避免,进而导致受影响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或多项义务、约定或承诺的任何事件或情形。双方进一步同意,天然气市场或利用本合同所交付的天然气制成的产品市场的市场变化不应在本合同中视作不可抗力。

如一方受不可抗力影响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该方应坚持执行合理审慎的作业者标准努力克服和消除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的影响,在此期间该方在本合同项下因受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义务的责任应予以免除,但是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应付款项的义务不能予以免除。

第17条生效和终止17.1生效(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以下两个模版供选择:)。

模版一: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交付期结束时终止或按本合同第17.2款规定的情形发生时终止(简称“合同期”)。

模版二:双方同意,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除了于本合同签署之后即行生效的本合同第2条、第10、12、13、14、15、16条、第17.1款以及第18、19条项下的义务)应以满足以下生效条件为前提:。所有生效条件均被满足或放弃之日即为生效日。

17.2终止。

如发生下述情形,本合同终止,以发生在先者为准:

17.2.1交付期结束时合同终止;。

17.2.4如一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完整履行合同义务:(a)在连续年的期间累计超过年,或(b)连续日,经提前日书面通知,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18条承诺与保证。

卖方向买方陈述并保证,并且买方向卖方陈述并保证:。

18.1该方拥有订立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必要能力、资质和授权。

18.2该方未涉及任何诉讼或其他可能影响该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将会对该方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律程序。

18.3拥有或将会拥有或者享有或将会享有与为履行本合同而所需的资产相关的适当权利。

第19条责任与赔偿。

19.1双方同意,对于本合同项下可能出现的买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取天然气,或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天然气等情形的责任与补救机制在附件三中予以规定。

19.2受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限制条款约束,一方应赔偿因违反本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但是,违约方的赔偿责任以守约方的直接损失为限,不包括营业的损失、生产中断的损失、停工的损失、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利润的损失等间接损失。

第20条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进行友好协商,并以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该合同相关附件内容由供用气双方协商确定。

第21条签署。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份。

本合同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于文首所载日期签署,以资证明。

卖方:

签字人:

姓名:

职务:

买方:

签字人:

姓名:

职务:

居民天然气购销合同篇五

卖方:

买方:

本天然气购销合同(“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年月日于中国签署:

(1),其注册地址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卖方”);。

(2),其注册地址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买方”)。

卖方和买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独一方则称“一方”。

鉴于:

(注:如涉及新项目审批要求,可在此对气源来源情况进行具体描述。)。

(2)买方希望购买天然气用于(“买方用途”);。

(3)买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购买和接收天然气,同时卖方愿意按该等条款和条件向买方销售和交付天然气。

为此,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天然气购销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条款:

第1条定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1.1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规定确定的日期。

1.2合同年。

就第一个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开始至起始日所在当年的12月31日结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连续的十二(12)个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终止,则最后一个合同年为自该终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届满的一段时间。

1.3供气日。

指北京时间当日的至下一日的.

1.4标准立方米。

指在压力为101.325kpa,温度为20℃的状态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间的气量。

1.5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当时的情况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为,但不包括采取将会或可能会使该方遭受重大损失的行动。

1.6合理审慎作业者。

指能诚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约义务的自然人及组织,该自然人及组织在力求履约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诺过程中,其表现出的技巧、勤勉、审慎和预见水平达到了人们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个成熟及富有经验的同类业务作业者,在同样或相似的情况和条件下并按照所有适用的法律、国际标准和惯例,履行承诺所达到的水平。

第2条批准及许可。

双方应各自负责并且应尽合理努力获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准(批准)及许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3条交付。

3.1交付点、风险和所有权。

卖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买方销售天然气,买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卖方购买天然气,交付点为,交付压力为.交付天然气的所有权和风险自天然气越过交付点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3.2卖方交付设施。

卖方应将天然气输送至交付点。卖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前的所有天然气交付设施(包括交付点上游的卖方天然气检验和计量设备)。

3.3买方接收设施。

买方应在交付点接收天然气。买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后的所有天然气接收设施。

第4条起始日和交付期。

4.1起始日。

(适用于已建成项目):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供气起始日为.

(适用于新项目):

年月日的期间内(“第一窗口期”)发生,并应根据以下程序确定:

4.1.2双方应至少在第二窗口期开始前三十(30)天确定起始日的时间,该起始日的时间应在第二窗口期内,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上述规定确定起始日,则起始日将被视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交付期。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交付期为起始日至年月日。

第5条年合同量(视情况而定,可将“年合同量”调整为“合同量”)。

5.1年合同量(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标准立方米的天然气气量。

(注:双方可对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别进行约定。)。

5.2气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对应的天然气供应来源来自,未来也包括从其他资源国或资源商处获得的其他气源。

5.3最大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而言,允许买方提取的天然气数量的最大值为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大日合同量”),最小值为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小日合同量”)。双方进一步约定,除非卖方导致或卖方事先书面同意,对于交付期内任一供气日买方提取的超出上述最大日合同量部分的天然气为超提气。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内,允许买方提取天然气速率的最大值为标准立方米/每小时(“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5.4增量气。

若买方在交付期内的任何时间向卖方提出购买超过年合同量的增量气,则:

5.4.1买方至少应提前日通知卖方增量气的数量以及交付时间;。

5.4.2卖方可在其收到买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规定发出的通知起日内向买方发出接受或拒绝该等要求的通知,且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应按双方约定的增量气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5优先供气顺序。

双方约定,在交付期内任何时间发生天然气气量不足以满足卖方所有下游用户的有效指定量的情况,无论是否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卖方将按照附件一约定的顺序向各下游用户供应天然气。

第6条合同价格和气款结算。

6.1合同价格(以下模版供选择,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模版一:按本合同在交付点交付的天然气的合同价格为元/标准立方米(含税)。本合同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双方应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天然气基础价格:

pi=;。

综合服务费用单价为元/标准立方米或吉焦。

6.2气款结算。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气款每结算一次。买方应根据附件二(结算条款)的规定,支付本合同项下其购买的所有天然气的款项和其它按照本合同应支付的款项。

第7条照付不议(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交付期内的任一合同年而言,卖方应在交付点销售并交付且买方应提取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并为提取的和未提取的天然气付款。双方进一步约定,对于上述买方已付款但未提取的天然气,买方有权按附件三的约定进行补提。

第8条质量和计量。

天然气的质量和计量结果以卖方在交付点上游的分析和计量为准。天然气质量规格见附件四。

双方应依据国家颁布的适用于天然气计量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天然气的检验与计量,检验计量规程见附件五。

第9条调试和维修。

9.1调试(适用于新项目)。

9.1.1调试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期间。

9.1.2在调试期内,双方应互相合作,卖方应尽合理努力交付、买方应尽合理努力接收尽可能多的天然气,其数量应达到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各自设施正常生产的要求。为避免歧义,在调试期内,(如:“本合同第7条”)将不适用。

9.2维修。

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每一合同年可对其设施安排累计连续不超过十五(15)日的额定维修,除此之外,作为合理审慎作业者,任何一方可根据各自设施实际情况,另行安排额外维修和临时维修。

第10条保险(本条为选择性条款)。

在合同期内,每一方应自费向具有良好财务状况的承保人投保并保持标准的和符合惯例的保险。

第11条计划与指定。

本合同项下天然气的计划与指定机制在附件六中予以规定。

第12条买方限制。

在合同期内,除非经过卖方书面同意,卖方根据本合同销售给买方的所有天然气只能用于买方用途,不得转作其它用途。

第13条保密。

本合同的内容、编制本合同期间披露的一切信息以及往来的函件也包括任何一方的商业信息、客户资料等信息(以下统称为“保密信息”)均应保密。未经一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允许双方各自的雇员、管理人员、代表人、代理人或关联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14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据此进行解释,排除任何会将本合同事项指向其它管辖地法律的法律选择规则。

第15条争议解决。

如果双方对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该争议在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争议的存在起的四十五(45)天内仍然未能得到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条处理:

(1)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对方发出通知,将该争议提交仲裁进行最终裁决。争议应依据仲裁委员会在提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规则”),由按照规则指定的三位仲裁员在进行仲裁以得最终解决,除非本合同另作明确变更。仲裁委员会为指定的仲裁机构。仲裁(包括所有联系沟通、证据提交、通知、裁决以及相关文件制作)所使用的语言应为中文。上述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6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应是指任何其发生超出应按并且已按合理审慎的作业者的方式行事的受影响方(或卖方或买方设备的其他所有者和/或经营者)的合理控制范围,且采用可合理期待其已采取的防护措施亦不能避免,进而导致受影响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或多项义务、约定或承诺的任何事件或情形。双方进一步同意,天然气市场或利用本合同所交付的天然气制成的产品市场的市场变化不应在本合同中视作不可抗力。

如一方受不可抗力影响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该方应坚持执行合理审慎的作业者标准努力克服和消除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的影响,在此期间该方在本合同项下因受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义务的责任应予以免除,但是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应付款项的义务不能予以免除。

第17条生效和终止。

17.1生效(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以下两个模版供选择:)。

模版一: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交付期结束时终止或按本合同第17.2款规定的情形发生时终止(简称“合同期”)。

模版二:双方同意,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除了于本合同签署之后即行生效的本合同第2条、第10、12、13、14、15、16条、第17.1款以及第18、19条项下的义务)应以满足以下生效条件为前提:.所有生效条件均被满足或放弃之日即为生效日。

17.2终止。

如发生下述情形,本合同终止,以发生在先者为准:

17.2.1交付期结束时合同终止;。

17.2.4如一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完整履行合同义务:(a)在连续年的期间累计超过年,或(b)连续日,经提前日书面通知,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18条承诺与保证。

卖方向买方陈述并保证,并且买方向卖方陈述并保证:

18.1该方拥有订立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必要能力、资质和授权。

18.2该方未涉及任何诉讼或其他可能影响该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将会对该方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律程序。

18.3拥有或将会拥有或者享有或将会享有与为履行本合同而所需的资产相关的适当权利。

第19条责任与赔偿。

19.1双方同意,对于本合同项下可能出现的买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取天然气,或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天然气等情形的责任与补救机制在附件三中予以规定。

19.2受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限制条款约束,一方应赔偿因违反本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但是,违约方的赔偿责任以守约方的直接损失为限,不包括营业的损失、生产中断的损失、停工的损失、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利润的损失等间接损失。

第20条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进行友好协商,并以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该合同相关附件内容由供用气双方协商确定。

第21条签署。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份。

本合同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于文首所载日期签署,以资证明。

卖方:签字人:

姓名:职务:

买方:签字人:

姓名:职务:

居民天然气购销合同篇六

买方: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_____年____月___日于中国________签署:

(2)_________,其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为_______(“买方”)。

卖方和买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独一方则称“一方”。

鉴于:

(注:如涉及新项目审批要求,可在此对气源来源情况进行具体描述。)。

(2)买方希望购买天然气用于___________(“买方用途”);。

(3)买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购买和接收天然气,同时卖方愿意按该等条款和条件向买方销售和交付天然气。

为此,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天然气购销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条款: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1.1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规定确定的日期。

1.2合同年。

就第一个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开始至起始日所在当年的12月31日结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连续的十二(12)个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终止,则最后一个合同年为自该终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届满的一段时间。

1.3供气日。

指北京时间当日的_________至下一日的_________。

1.4标准立方米。

指在压力为101.325kpa,温度为20℃的状态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间的气量。

1.5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当时的情况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为,但不包括采取将会或可能会使该方遭受重大损失的行动。

1.6合理审慎作业者。

指能诚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约义务的自然人及组织,该自然人及组织在力求履约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诺过程中,其表现出的技巧、勤勉、审慎和预见水平达到了人们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个成熟及富有经验的同类业务作业者,在同样或相似的情况和条件下并按照所有适用的法律、国际标准和惯例,履行承诺所达到的水平。

双方应各自负责并且应尽合理努力获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准(批准)及许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1交付点、风险和所有权。

卖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买方销售天然气,买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卖方购买天然气,交付点为______,交付压力为___________。交付天然气的所有权和风险自天然气越过交付点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3.2卖方交付设施。

卖方应将天然气输送至交付点。卖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前的所有天然气交付设施(包括交付点上游的卖方天然气检验和计量设备)。

3.3买方接收设施。

买方应在交付点接收天然气。买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后的所有天然气接收设施。

4.1起始日。

(适用于已建成项目):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供气起始日为_______________。

(适用于新项目):____________。

双方应不定期就双方项目建设的进度进行沟通,并就起始日的确定进行协商。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起始日应在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的期间内(“第一窗口期”)发生,并应根据以下程序确定:

4.1.2双方应至少在第二窗口期开始前三十(30)天确定起始日的时间,该起始日的时间应在第二窗口期内,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上述规定确定起始日,则起始日将被视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交付期。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交付期为起始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5.1年合同量(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_______标准立方米的天然气气量。

(注:双方可对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别进行约定。)。

5.2气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对应的天然气供应来源来自_______,未来也包括从其他资源国或资源商处获得的其他气源。

5.3最大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而言,允许买方提取的天然气数量的最大值为_______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大日合同量”),最小值为_____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小日合同量”)。双方进一步约定,除非卖方导致或卖方事先书面同意,对于交付期内任一供气日买方提取的超出上述最大日合同量部分的天然气为超提气。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内,允许买方提取天然气速率的最大值为______标准立方米/每小时(“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5.4增量气。

若买方在交付期内的任何时间向卖方提出购买超过年合同量的增量气,则:

5.4.1买方至少应提前______日通知卖方增量气的数量以及交付时间;。

5.4.2卖方可在其收到买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规定发出的通知起______日内向买方发出接受或拒绝该等要求的通知,且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应按双方约定的增量气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5优先供气顺序。

双方约定,在交付期内任何时间发生天然气气量不足以满足卖方所有下游用户的有效指定量的情况,无论是否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卖方将按照附件一约定的顺序向各下游用户供应天然气。

6.1合同价格(以下模版供选择,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模版一:按本合同在交付点交付的天然气的合同价格为______元/标准立方米(含税)。本合同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双方应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天然气基础价格:

pi=___________;。

综合服务费用单价为_________元/标准立方米或吉焦。

6.2气款结算。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气款每_____结算一次。买房应根据(结算条款)的规定,支付本合同项下其购买的所有天然气的款项和其他按照本合同应支付的款项。

就交付期内的任一合同年而言,卖方应在交付点销售并交付且买方应提取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并为提取的和未提取的天然气付款。双方进一步约定,对于上述买方已付款但未提取的天然气,买方有权按附件三的约定进行补提。

天然气的质量和计量结果以卖方在交付点上游的分析和计量为准。天然气质量规格见附件四。

9.1调试(适用于新项目)。

9.1.1调试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的期间。

9.1.2在调试期内,双方应互相合作,卖方应尽合理努力交付、买方应尽合理努力接收尽可能多的天然气,其数量应达到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各自设施正常生产的要求。为避免歧义,在调试期内,(如:“本合同第7条”)将不适用。

9.2维修。

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每一合同年可对其设施安排累计连续不超过十五(15)日的额定维修,除此之外,作为合理审慎作业者,任何一方可根据各自设施实际情况,另行安排额外维修和临时维修。

在合同期内,每一方应自费向具有良好财务状况的承保人投保并保持标准的和符合惯例的保险。

本合同项下天然气的计划与指定机制在附件六中予以规定。

在合同期内,除非经过卖方书面同意,卖方根据本合同销售给买方的所有天然气只能用于买方用途,不得转作其它用途。

本合同的内容、编制本合同期间披露的一切信息以及往来的函件也包括任何一方的商业信息、客户资料等信息(以下统称为“保密信息”)均应保密。未经一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允许双方各自的雇员、管理人员、代表人、代理人或关联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据此进行解释,排除任何会将本合同事项指向其它管辖地法律的法律选择规则。

如果双方对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该争议在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争议的存在起的四十五(45)天内仍然未能得到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条处理:

(1)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对方发出通知,将该争议提交仲裁进行最终裁决。争议应依据_____仲裁委员会在提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规则”),由按照规则指定的三位仲裁员在_______进行仲裁以得最终解决,除非本合同另作明确变更。_______仲裁委员会为指定的仲裁机构。仲裁(包括所有联系沟通、证据提交、通知、裁决以及相关文件制作)所使用的语言应为中文。上述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不可抗力应是指任何其发生超出应按并且已按合理审慎的作业者的方式行事的受影响方(或卖方或买方设备的其他所有者和/或经营者)的合理控制范围,且采用可合理期待其已采取的防护措施亦不能避免,进而导致受影响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或多项义务、约定或承诺的任何事件或情形。双方进一步同意,天然气市场或利用本合同所交付的天然气制成的产品市场的市场变化不应在本合同中视作不可抗力。

如一方受不可抗力影响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该方应坚持执行合理审慎的作业者标准努力克服和消除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的影响,在此期间该方在本合同项下因受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义务的责任应予以免除,但是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应付款项的义务不能予以免除。

17.1生效(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以下两个模版供选择:)。

模版一: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交付期结束时终止或按本合同第17.2款规定的情形发生时终止(简称“合同期”)。

模版二:双方同意,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除了于本合同签署之后即行生效的本合同第2条、第10、12、13、14、15、16条、第17.1款以及第18、19条项下的义务)应以满足以下生效条件为前提:_____。所有生效条件均被满足或放弃之日即为生效日。

17.2终止。

17.2.1交付期结束时合同终止;。

17.2.4如一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完整履行合同义务:(a)在连续_____年的期间累计超过____年,或(b)连续____日,经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卖方向买方陈述并保证,并且买方向卖方陈述并保证:

18.1该方拥有订立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必要能力、资质和授权。

18.2该方未涉及任何诉讼或其他可能影响该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将会对该方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律程序。

18.3拥有或将会拥有或者享有或将会享有与为履行本合同而所需的资产相关的适当权利。

19.1双方同意,对于本合同项下可能出现的买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取天然气,或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天然气等情形的责任与补救机制在附件三中予以规定。

19.2受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限制条款约束,一方应赔偿因违反本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但是,违约方的赔偿责任以守约方的直接损失为限,不包括营业的损失、生产中断的损失、停工的损失、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利润的损失等间接损失。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进行友好协商,并以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该合同相关附件内容由供用气双方协商确定。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___份。

本合同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于文首所载日期签署,以资证明。

卖方:________。

姓名:________。

买方:________。

姓名:________。

居民天然气购销合同篇七

(适用于已建成项目):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供气起始日为。

(适用于新项目):。

年月日的期间内(“第一窗口期”)发生,并应根据以下程序确定:

双方应至少在第二窗口期开始前三十(30)天确定起始日的时间,该起始日的时间应在第二窗口期内,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上述规定确定起始日,则起始日将被视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交付期。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交付期为起始日至年月日。

居民天然气购销合同篇八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本天然气购销合同(“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于中国签署:

(2),其注册地址为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为________(“买方”)。

卖方和买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独一方则称“一方”。

鉴于:

(注:如涉及新项目审批要求,可在此对气源来源情况进行具体描述。)。

(2)买方希望购买天然气用于________________(“买方用途”);。

(3)买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购买和接收天然气,同时卖方愿意按该等条款和条件向买方销售和交付天然气。

为此,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天然气购销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条款:

第1条定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1.1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规定确定的日期。

1.2合同年。

就第一个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开始至起始日所在当年的________月________日结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当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的连续的十二(12)个月;假如合同期在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外的日期终止,则最后一个合同年为自该终止日前的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届满的一段时间。

1.3供气日。

指北京时间当日的________________至下一日的。

1.4标准立方米。

指在压力为101.325kpa,温度为20℃的状态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间的气量。

1.5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当时的情况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为,但不包括采取将会或可能会使该方遭受重大损失的行动。

1.6合理审慎作业者。

指能诚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约义务的自然人及组织,该自然人及组织在力求履约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诺过程中,其表现出的技巧、勤勉、审慎和预见水平达到了人们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个成熟及富有经验的同类业务作业者,在同样或相似的情况和条件下并按照所有适用的法律、国际标准和惯例,履行承诺所达到的水平。

第2条批准及许可。

双方应各自负责并且应尽合理努力获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准(批准)及许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3条交付。

3.1交付点、风险和所有权。

卖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买方销售天然气,买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卖方购买天然气,交付点为________________,交付压力为________________。交付天然气的所有权和风险自天然气越过交付点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3.2卖方交付设施。

卖方应将天然气输送至交付点。卖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前的所有天然气交付设施(包括交付点上游的卖方天然气检验和计量设备)。

3.3买方接收设施。

买方应在交付点接收天然气。买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后的所有天然气接收设施。

第4条起始日和交付期。

4.1起始日。

(适用于已建成项目):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供气起始日为。

(适用于新项目):。

年月日的期间内(“第一窗口期”)发生,并应根据以下程序确定:

4.2交付期。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交付期为起始日至年。

第5条年合同量(视情况而定,可将“年合同量”调整为“合同量”)。

5.1年合同量(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标准立方米的天然气气量。

(注:双方可对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别进行约定。)。

5.2气源。

5.3最大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内,允许买方提取天然气速率的最大值为标准立方米/每小时(“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5.4增量气。

若买方在交付期内的任何时间向卖方提出购买超过年合同量的增量气,则:

5.4.1买方至少应提前________日通知卖方增量气的数量以及交付时间;。

5.4.2卖方可在其收到买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规定发出的通知起日内向买方发出接受或拒绝该等要求的通知,且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应按双方约定的增量气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5优先供气顺序。

双方约定,在交付期内任何时间发生天然气气量不足以满足卖方所有下游用户的有效指定量的情况,无论是否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卖方将按照附件一约定的顺序向各下游用户供应天然气。

第6条合同价格和气款结算。

6.1合同价格(以下模版供选择,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模版一:按本合同在交付点交付的天然气的合同价格为________元/标准立方米(含税)。本合同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双方应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天然气基础价格:

pi=________________;。

综合服务费用单价为________元/标准立方米或吉焦。

6.2气款结算。

同o______ian条件均已被满足或放弃,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气款每结算一次。买方应根据附件二(结算条款)的规定,支付本合同项下其购买的所有天然气的款项和其它按照本合同应支付的款项。

第7条照付不议(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第8条质量和计量。

天然气的质量和计量结果以卖方在交付点上游的分析和计量为准。天然气质量规格见附件四。

双方应依据国家颁布的适用于天然气计量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天然气的检验与计量,检验计量规程见附件五。

第9条调试和维修。

9.1调试(适用于新项目)。

9.1.1调试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的期间。

9.1.2在调试期内,双方应互相合作,卖方应尽合理努力交付、买方应尽合理努力接收尽可能多的天然气,其数量应达到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各自设施正常生产的要求。为避免歧义,在调试期内,(如:“本合同第7条”)将不适用。

9.2维修。

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每一合同年可对其设施安排累计连续不超过十五(15)日的额定维修,除此之外,作为合理审慎作业者,任何一方可根据各自设施实际情况,另行安排额外维修和临时维修。

第10条保险(本条为选择性条款)。

在合同期内,每一方应自费向具有良好财务状况的承保人投保并保持标准的和符合惯例的保险。

第11条计划与指定。

本合同项下天然气的计划与指定机制在附件六中予以规定。

第12条买方限制。

在合同期内,除非经过卖方书面同意,卖方根据本合同销售给买方的所有天然气只能用于买方用途,不得转作其它用途。

第13条保密。

本合同的内容、编制本合同期间披露的一切信息以及往来的函件也包括任何一方的商业信息、客户资料等信息(以下统称为“保密信息”)均应保密。未经一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允许双方各自的雇员、管理人员、代表人、代理人或关联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14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据此进行解释,排除任何会将本合同事项指向其它管辖地法律的法律选择规则。

第15条争议解决。

如果双方对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该争议在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争议的存在起的四十五(45)天内仍然未能得到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条处理: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6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应是指任何其发生超出应按并且已按合理审慎的作业者的方式行事的受影响方(或卖方或买方设备的其他所有者和/或经营者)的合理控制范围,且采用可合理期待其已采取的防护措施亦不能避免,进而导致受影响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或多项义务、约定或承诺的任何事件或情形。双方进一步同意,天然气市场或利用本合同所交付的天然气制成的产品市场的市场变化不应在本合同中视作不可抗力。

如一方受不可抗力影响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该方应坚持执行合理审慎的作业者标准努力克服和消除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的影响,在此期间该方在本合同项下因受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义务的责任应予以免除,但是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应付款项的义务不能予以免除。

第17条生效和终止。

17.1生效(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以下两个模版供选择:)。

模版一: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交付期结束时终止或按本合同第17.2款规定的情形发生时终止(简称“合同期”)。

模版二:双方同意,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除了于本合同签署之后即行生效的本合同第2条、第10、12、13、14、15、16条、第17.1款以及第18、19条项下的义务)应以满足以下生效条件为前提:________________。所有生效条件均被满足或放弃之日即为生效日。

17.2终止。

如发生下述情形,本合同终止,以发生在先者为准:

17.2.1交付期结束时合同终止;。

17.2.4如一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完整履行合同义务:(a)在连续________年的期间累计超过________年,或(b)连续________日,经提前________日书面通知,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18条承诺与保证。

卖方向买方陈述并保证,并且买方向卖方陈述并保证:。

18.1该方拥有订立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必要能力、资质和授权。

18.2该方未涉及任何诉讼或其他可能影响该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将会对该方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律程序。

18.3拥有或将会拥有或者享有或将会享有与为履行本合同而所需的资产相关的适当权利。

第19条责任与赔偿。

19.1双方同意,对于本合同项下可能出现的买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取天然气,或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天然气等情形的责任与补救机制在附件三中予以规定。

19.2受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限制条款约束,一方应赔偿因违反本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但是,违约方的赔偿责任以守约方的直接损失为限,不包括营业的损失、生产中断的损失、停工的损失、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利润的损失等间接损失。

第20条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进行友好协商,并以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该合同相关附件内容由供用气双方协商确定。

第21条签署。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份。

本合同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于文首所载日期签署,以资证明。

卖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居民天然气购销合同篇九

天然气购销合同要怎样写才能保证双方利益?以下由文书帮小编提供天然气购销合同阅读。

(编号: )

卖方:

买方:

年 月 日

本天然气购销合同(“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于中国 签署:

(1) ,其注册地址为 ,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卖方”);

(2) ,其注册地址为 ,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买方”)。

卖方和买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独一方则称“一方”。

鉴于:

(注:如涉及新项目审批要求,可在此对气源来源情况进行具体描述。)

(2)买方希望购买天然气用于 (“买方用途”);

(3) 买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购买和接收天然气,同时卖方愿意按该等条款和条件向买方销售和交付天然气。

为此,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天然气购销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条款:

第1条 定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1.1 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规定确定的日期。

1.2 合同年

就第一个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开始至起始日所在当年的12月31日结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连续的十二(12)个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终止,则最后一个合同年为自该终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届满的一段时间。

1.3 供气日

指北京时间当日的 至下一日的 。

1.4 标准立方米

指在压力为101.325kpa,温度为20℃的状态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间的气量。

1.5 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当时的情况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为,但不包括采取将会或可能会使该方遭受重大损失的行动。

1.6 合理审慎作业者

指能诚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约义务的自然人及组织,该自然人及组织在力求履约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诺过程中,其表现出的技巧、勤勉、审慎和预见水平达到了人们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个成熟及富有经验的同类业务作业者,在同样或相似的情况和条件下并按照所有适用的法律、国际标准和惯例,履行承诺所达到的水平。

第2条 批准及许可

双方应各自负责并且应尽合理努力获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准(批准)及许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3条 交付

3.1 交付点、风险和所有权

卖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买方销售天然气,买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卖方购买天然气,交付点为 ,交付压力为 。交付天然气的所有权和风险自天然气越过交付点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3.2 卖方交付设施

卖方应将天然气输送至交付点。卖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前的所有天然气交付设施(包括交付点上游的卖方天然气检验和计量设备)。

3.3 买方接收设施

买方应在交付点接收天然气。买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后的所有天然气接收设施。

第4条 起始日和交付期

4.1 起始日

(适用于已建成项目):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供气起始日为 。

(适用于新项目):

年 月 日的期间内(“第一窗口期”)发生,并应根据以下程序确定:

4.1.2 双方应至少在第二窗口期开始前三十(30)天确定起始日的时间,该起始日的时间应在第二窗口期内,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上述规定确定起始日,则起始日将被视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 交付期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交付期为起始日至 年

月 日。

第5条年合同量(视情况而定,可将“年合同量”调整为“合同量”)

5.1 年合同量(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 标准立方米的天然气气量。

(注:双方可对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别进行约定。)

5.2 气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对应的天然气供应来源来自 ,未来也包括从其他资源国或资源商处获得的其他气源。

5.3最大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而言,允许买方提取的天然气数量的最大值为 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大日合同量”),最小值为 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小日合同量”)。双方进一步约定,除非卖方导致或卖方事先书面同意,对于交付期内任一供气日买方提取的超出上述最大日合同量部分的天然气为超提气。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内,允许买方提取天然气速率的最大值为 标准立方米/每小时(“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5.4 增量气

若买方在交付期内的任何时间向卖方提出购买超过年合同量的增量气,则:

5.4.1 买方至少应提前 日通知卖方增量气的数量以及交付时间;

5.4.2 卖方可在其收到买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规定发出的通知起 日内向买方发出接受或拒绝该等要求的通知,且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应按双方约定的增量气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5 优先供气顺序

双方约定,在交付期内任何时间发生天然气气量不足以满足卖方所有下游用户的有效指定量的情况,无论是否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卖方将按照附件一约定的顺序向各下游用户供应天然气。

第6条合同价格和气款结算

6.1 合同价格(以下模版供选择,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模版一:按本合同在交付点交付的天然气的合同价格为 元/标准立方米(含税)。本合同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双方应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天然气基础价格:

pi= ;

综合服务费用单价为 元/标准立方米或吉焦。

6.2 气款结算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气款每 结算一次。买方应根据附件二(结算条款)的规定,支付本合同项下其购买的所有天然气的款项和其它按照本合同应支付的款项。

第7条照付不议(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交付期内的任一合同年而言,卖方应在交付点销售并交付且买方应提取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并为提取的和未提取的天然气付款。双方进一步约定,对于上述买方已付款但未提取的天然气,买方有权按附件三的约定进行补提。

第8条 质量和计量

天然气的质量和计量结果以卖方在交付点上游的分析和计量为准。天然气质量规格见附件四。

双方应依据国家颁布的适用于天然气计量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天然气的检验与计量,检验计量规程见附件五。

第9条调试和维修

9.1调试(适用于新项目)

9.1.1 调试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期间。

9.1.2 在调试期内,双方应互相合作,卖方应尽合理努力交付、买方应尽合理努力接收尽可能多的天然气,其数量应达到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各自设施正常生产的要求。为避免歧义,在调试期内, (如:“本合同第7条”)将不适用。

9.2 维修

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每一合同年可对其设施安排累计连续不超过十五(15)日的额定维修,除此之外,作为合理审慎作业者,任何一方可根据各自设施实际情况,另行安排额外维修和临时维修。

第10条保险(本条为选择性条款)

在合同期内,每一方应自费向具有良好财务状况的承保人投保并保持标准的和符合惯例的保险。

第11条计划与指定

本合同项下天然气的计划与指定机制在附件六中予以规定。

第12条 买方限制

在合同期内,除非经过卖方书面同意,卖方根据本合同销售给买方的所有天然气只能用于买方用途,不得转作其它用途。

第13条保密

本合同的内容、编制本合同期间披露的一切信息以及往来的函件也包括任何一方的商业信息、客户资料等信息(以下统称为“保密信息”)均应保密。未经一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允许双方各自的雇员、管理人员、代表人、代理人或关联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14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据此进行解释,排除任何会将本合同事项指向其它管辖地法律的法律选择规则。

第15条争议解决

如果双方对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该争议在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争议的存在起的四十五(45)天内仍然未能得到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条处理:

(1)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对方发出通知,将该争议提交仲裁进行最终裁决。争议应依据 仲裁委员会在提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规则”),由按照规则指定的三位仲裁员在 进行仲裁以得最终解决,除非本合同另作明确变更。 仲裁委员会为指定的'仲裁机构。仲裁(包括所有联系沟通、证据提交、通知、裁决以及相关文件制作)所使用的语言应为中文。上述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6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应是指任何其发生超出应按并且已按合理审慎的作业者的方式行事的受影响方(或卖方或买方设备的其他所有者和/或经营者)的合理控制范围,且采用可合理期待其已采取的防护措施亦不能避免,进而导致受影响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或多项义务、约定或承诺的任何事件或情形。双方进一步同意,天然气市场或利用本合同所交付的天然气制成的产品市场的市场变化不应在本合同中视作不可抗力。

如一方受不可抗力影响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该方应坚持执行合理审慎的作业者标准努力克服和消除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的影响,在此期间该方在本合同项下因受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义务的责任应予以免除,但是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应付款项的义务不能予以免除。

第17条 生效和终止

17.1 生效(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以下两个模版供选择:)

模版一: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交付期结束时终止或按本合同第17.2款规定的情形发生时终止(简称“合同期”)。

模版二:双方同意,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除了于本合同签署之后即行生效的本合同第2条、第10、12、13、14、15、16条、第17.1款以及第 18、19条项下的义务)应以满足以下生效条件为前提: 。所有生效条件均被满足或放弃之日即为生效日。

17.2 终止

如发生下述情形,本合同终止,以发生在先者为准:

17.2.1 交付期结束时合同终止;

17.2.4 如一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完整履行合同义务:(a)在连续 年的期间累计超过 年,或 (b) 连续 日,经提前 日书面通知,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18条 承诺与保证

卖方向买方陈述并保证,并且买方向卖方陈述并保证:

18.1该方拥有订立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必要能力、资质和授权。

18.2 该方未涉及任何诉讼或其他可能影响该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将会对该方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律程序。

18.3 拥有或将会拥有或者享有或将会享有与为履行本合同而所需的资产相关的适当权利。

第19条 责任与赔偿

19.1双方同意,对于本合同项下可能出现的买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取天然气,或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天然气等情形的责任与补救机制在附件三中予以规定。

19.2受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限制条款约束,一方应赔偿因违反本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但是,违约方的赔偿责任以守约方的直接损失为限,不包括营业的损失、生产中断的损失、停工的损失、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利润的损失等间接损失。

第20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进行友好协商,并以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该合同相关附件内容由供用气双方协商确定。

第21条 签署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 份。

本合同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于文首所载日期签署,以资证明。

卖 方:

签字人:

姓 名:

职 务:

买 方:

签字人:

姓 名:

职 务:

居民天然气购销合同篇十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款的规定确定的日期。

合同年。

就第一个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开始至起始日所在当年的12月31日结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连续的十二(12)个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终止,则最后一个合同年为自该终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届满的一段时间。

供气日。

指北京时间当日的至下一日的。

标准立方米。

指在压力为,温度为20℃的状态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间的气量。

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当时的情况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为,但不包括采取将会或可能会使该方遭受重大损失的行动。

合理审慎作业者。

指能诚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约义务的自然人及组织,该自然人及组织在力求履约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诺过程中,其表现出的技巧、勤勉、审慎和预见水平达到了人们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个成熟及富有经验的同类业务作业者,在同样或相似的情况和条件下并按照所有适用的法律、国际标准和惯例,履行承诺所达到的水平。

居民天然气购销合同篇十一

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上游多家气源主体供应,中游基础设施公平开放和统一调度监管,下游充分竞争的“进天然气市场”的天然气市场化竞争格局,建成品种齐全、功能完善、竞争充分、设施完备的天然气交易市场,不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天然气基准定价枢纽,助力我国能源结构转型,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总体框架。

构建交易所、交易枢纽协同发展的天然气交易市场体系,其中天然气交易所,负责组织开展天然气交易;基础设施完善的交易枢纽,负责实现天然气资源自由流动,顺畅交割。市场主体通过交易所或场外交易形成的天然气买卖合同,通过交易枢纽进行天然气实物交割和运输。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对天然气交易市场运行和基础设施公平开放进行监管。广东天然气交易市场总体架构如图3所示。

交易所在政府监管下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公开、透明的天然气交易服务,是天然气交易业务的组织实施机构,履行天然气市场交易管理职能。主要负责市场交易系统的建设、运营和管理;负责天然气交易市场政策、交易规则研究;负责组织天然气交易,汇总供气企业与用气企业自主签订的双边合同;负责市场运营管理,包含市场主体注册管理、披露和发布市场信息;负责提供结算凭证和相关服务;负责提供其他交易相关的服务;依法接受政府主管和监管部门的监管。

主要任务。

搭建天然气交易所。

天然气交易所负责搭建和运营交易所,负责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公开、透明的天然气交易服务,组织实施天然气交易业务,履行天然气市场交易管理职能。

目前,国内新设天然气交易机构存在种种困难,包括国家能源局对油气交易所未来发展趋势和方向还不明确、国家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等因素。2021年1月,^v^中央办公厅、^v^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提出:“通过股份制改造、兼并重组等多种方式,在油气、电力、煤炭等领域积极培育形成运营规范、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交易所。支持上海期货交易所、全国电力交易机构、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健全交易机制、完善交易规则、严格监管标准。鼓励具备条件的资源型地区依托现有交易场所,探索建设区域性能源资源交易中心。”

依据广东实际情况,可考虑依托现有相关能源交易机构,增设天然气交易品种,或与交易枢纽运营机构一体化建设。

组建交易枢纽运营机构(系统运营商)。

交易枢纽运营机构负责交易枢纽的搭建和运营,按照股份制公司形式完成组建,负责建成类似英国荷兰ttf或英国nbp的任一接口输入及任一交气点输出的标准化的管道天然气交割场所,负责天然气的物理交割、接卸、仓储、运输、调度、平衡、计量、信息披露等工作。可考虑由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共同组建股份制公司,形成交易枢纽运营机构。

制定市场交易规则和市场运营规则。

市场交易规则方面,起步阶段天然气现货市场以管道天然气、液化天然气为品种,以双边协商、集中竞争为交易模式,形成包含交货地点、时间等核心条件的天然气买卖合同。持续完善交易品种和交易模式,建设包含中长期、日前及日内实时交易完整的现货市场。结合天然气市场化改革推进情况,适时建设天然气服务市场主要包括储气服务市场、接收站(窗口期)接收能力市场、管输容量市场等。

市场运营规则方面,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编制合法规范且符合交易需求的交易管理制度及规章,规范交易所运作,为市场参与主体提供明确入市指导,主要包括会员管理制度、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重要管理制度。

实现运输服务和销售业务完全分离。

居民天然气购销合同篇十二

卖方:

买方:

本天然气购销合同(“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年月日于中国签署:

(1),其注册地址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卖方”);。

(2),其注册地址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买方”)。

卖方和买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独一方则称“一方”。

鉴于:

(注:如涉及新项目审批要求,可在此对气源来源情况进行具体描述。)。

(2)买方希望购买天然气用于(“买方用途”);。

(3)买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购买和接收天然气,同时卖方愿意按该等条款和条件向买方销售和交付天然气。

为此,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天然气购销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条款:

第1条定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1.1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规定确定的日期。

1.2合同年。

就第一个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开始至起始日所在当年的12月31日结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连续的十二(12)个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终止,则最后一个合同年为自该终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届满的一段时间。

1.3供气日。

指北京时间当日的至下一日的。

1.4标准立方米。

指在压力为101.325kpa,温度为20℃的状态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间的气量。

1.5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当时的情况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为,但不包括采取将会或可能会使该方遭受重大损失的行动。

1.6合理审慎作业者。

指能诚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约义务的自然人及组织,该自然人及组织在力求履约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诺过程中,其表现出的技巧、勤勉、审慎和预见水平达到了人们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个成熟及富有经验的同类业务作业者,在同样或相似的情况和条件下并按照所有适用的法律、国际标准和惯例,履行承诺所达到的水平。

第2条批准及许可。

双方应各自负责并且应尽合理努力获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准(批准)及许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3条交付。

3.1交付点、风险和所有权。

卖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买方销售天然气,买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卖方购买天然气,交付点为,交付压力为。交付天然气的所有权和风险自天然气越过交付点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3.2卖方交付设施。

卖方应将天然气输送至交付点。卖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前的所有天然气交付设施(包括交付点上游的卖方天然气检验和计量设备)。

3.3买方接收设施。

买方应在交付点接收天然气。买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后的所有天然气接收设施。

第4条起始日和交付期。

4.1起始日。

(适用于已建成项目):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供气起始日为。

(适用于新项目):。

年月日的期间内(“第一窗口期”)发生,并应根据以下程序确定:

4.1.2双方应至少在第二窗口期开始前三十(30)天确定起始日的时间,该起始日的时间应在第二窗口期内,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上述规定确定起始日,则起始日将被视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交付期。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交付期为起始日至年。

第5条年合同量(视情况而定,可将“年合同量”调整为“合同量”)。

5.1年合同量(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标准立方米的天然气气量。

(注:双方可对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别进行约定。)。

5.2气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对应的天然气供应来源来自,未来也包括从其他资源国或资源商处获得的其他气源。

5.3最大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而言,允许买方提取的天然气数量的最大值为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大日合同量”),最小值为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小日合同量”)。双方进一步约定,除非卖方导致或卖方事先书面同意,对于交付期内任一供气日买方提取的超出上述最大日合同量部分的天然气为超提气。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内,允许买方提取天然气速率的最大值为标准立方米/每小时(“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5.4增量气。

若买方在交付期内的任何时间向卖方提出购买超过年合同量的增量气,则:

5.4.1买方至少应提前日通知卖方增量气的数量以及交付时间;。

5.4.2卖方可在其收到买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规定发出的通知起日内向买方发出接受或拒绝该等要求的通知,且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应按双方约定的增量气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居民天然气购销合同篇十三

本天然气购销合同(“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_____年____月___日于中国________签署:

(2)_________,其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为_______(“买方”)。

卖方和买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独一方则称“一方”。

鉴于:

(注:如涉及新项目审批要求,可在此对气源来源情况进行具体描述。)。

(2)买方希望购买天然气用于___________(“买方用途”);。

(3)买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购买和接收天然气,同时卖方愿意按该等条款和条件向买方销售和交付天然气。

为此,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天然气购销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条款:

第1条定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1.1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规定确定的日期。

1.2合同年。

就第一个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开始至起始日所在当年的12月31日结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连续的十二(12)个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终止,则最后一个合同年为自该终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届满的一段时间。

1.3供气日。

指北京时间当日的_________至下一日的_________.

1.4标准立方米。

指在压力为101.325kpa,温度为20℃的状态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间的气量。

1.5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当时的情况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为,但不包括采取将会或可能会使该方遭受重大损失的行动。

1.6合理审慎作业者。

指能诚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约义务的自然人及组织,该自然人及组织在力求履约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诺过程中,其表现出的技巧、勤勉、审慎和预见水平达到了人们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个成熟及富有经验的同类业务作业者,在同样或相似的情况和条件下并按照所有适用的法律、国际标准和惯例,履行承诺所达到的水平。

第2条批准及许可。

双方应各自负责并且应尽合理努力获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准(批准)及许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3条交付。

3.1交付点、风险和所有权。

卖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买方销售天然气,买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卖方购买天然气,交付点为______,交付压力为___________.交付天然气的所有权和风险自天然气越过交付点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3.2卖方交付设施。

卖方应将天然气输送至交付点。卖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前的所有天然气交付设施(包括交付点上游的卖方天然气检验和计量设备)。

3.3买方接收设施。

买方应在交付点接收天然气。买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后的所有天然气接收设施。

第4条起始日和交付期。

4.1起始日。

(适用于已建成项目):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供气起始日为_______________.

(适用于新项目):____________。

双方应不定期就双方项目建设的进度进行沟通,并就起始日的确定进行协商。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起始日应在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的期间内(“第一窗口期”)发生,并应根据以下程序确定:

4.1.2双方应至少在第二窗口期开始前三十(30)天确定起始日的时间,该起始日的时间应在第二窗口期内,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上述规定确定起始日,则起始日将被视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交付期。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交付期为起始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第5条年合同量(视情况而定,可将“年合同量”调整为“合同量”)。

5.1年合同量(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_______标准立方米的天然气气量。

(注:双方可对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别进行约定。)。

5.2气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对应的天然气供应来源来自_______,未来也包括从其他资源国或资源商处获得的其他气源。

5.3最大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而言,允许买方提取的天然气数量的最大值为_______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大日合同量”),最小值为_____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小日合同量”)。双方进一步约定,除非卖方导致或卖方事先书面同意,对于交付期内任一供气日买方提取的超出上述最大日合同量部分的天然气为超提气。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内,允许买方提取天然气速率的最大值为______标准立方米/每小时(“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5.4增量气。

若买方在交付期内的任何时间向卖方提出购买超过年合同量的增量气,则:

5.4.1买方至少应提前______日通知卖方增量气的数量以及交付时间;。

5.4.2卖方可在其收到买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规定发出的通知起______日内向买方发出接受或拒绝该等要求的通知,且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应按双方约定的增量气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5优先供气顺序。

双方约定,在交付期内任何时间发生天然气气量不足以满足卖方所有下游用户的有效指定量的情况,无论是否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卖方将按照附件一约定的顺序向各下游用户供应天然气。

第6条合同价格和气款结算。

6.1合同价格(以下模版供选择,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模版一:按本合同在交付点交付的天然气的合同价格为______元/标准立方米(含税)。本合同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双方应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天然气基础价格:

综合服务费用单价为_________元/标准立方米或吉焦。

6.2气款结算。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气款每_____结算一次。买房应根据(结算条款)的规定,支付本合同项下其购买的所有天然气的款项和其他按照本合同应支付的款项。

第7条照付不议(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交付期内的任一合同年而言,卖方应在交付点销售并交付且买方应提取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并为提取的和未提取的天然气付款。双方进一步约定,对于上述买方已付款但未提取的天然气,买方有权按附件三的约定进行补提。

第8条质量和计量。

天然气的质量和计量结果以卖方在交付点上游的分析和计量为准。天然气质量规格见附件四。

双方应依据国家颁布的适用于天然气计量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天然气的检验与计量,检验计量规程见附件五。

第9条调试和维修。

9.1调试(适用于新项目)。

9.1.1调试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的期间。

9.1.2在调试期内,双方应互相合作,卖方应尽合理努力交付、买方应尽合理努力接收尽可能多的天然气,其数量应达到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各自设施正常生产的要求。为避免歧义,在调试期内,(如:“本合同第7条”)将不适用。

9.2维修。

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每一合同年可对其设施安排累计连续不超过十五(15)日的额定维修,除此之外,作为合理审慎作业者,任何一方可根据各自设施实际情况,另行安排额外维修和临时维修。

第10条保险(本条为选择性条款)。

在合同期内,每一方应自费向具有良好财务状况的承保人投保并保持标准的和符合惯例的保险。

第11条计划与指定。

本合同项下天然气的计划与指定机制在附件六中予以规定。

第12条买方限制。

在合同期内,除非经过卖方书面同意,卖方根据本合同销售给买方的所有天然气只能用于买方用途,不得转作其它用途。

第13条保密。

本合同的内容、编制本合同期间披露的一切信息以及往来的函件也包括任何一方的商业信息、客户资料等信息(以下统称为“保密信息”)均应保密。未经一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允许双方各自的雇员、管理人员、代表人、代理人或关联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14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据此进行解释,排除任何会将本合同事项指向其它管辖地法律的法律选择规则。

第15条争议解决。

如果双方对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该争议在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争议的存在起的四十五(45)天内仍然未能得到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条处理:

(1)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对方发出通知,将该争议提交仲裁进行最终裁决。争议应依据_____仲裁委员会在提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规则”),由按照规则指定的三位仲裁员在_______进行仲裁以得最终解决,除非本合同另作明确变更。_______仲裁委员会为指定的仲裁机构。仲裁(包括所有联系沟通、证据提交、通知、裁决以及相关文件制作)所使用的语言应为中文。上述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6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应是指任何其发生超出应按并且已按合理审慎的作业者的方式行事的受影响方(或卖方或买方设备的其他所有者和/或经营者)的合理控制范围,且采用可合理期待其已采取的防护措施亦不能避免,进而导致受影响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或多项义务、约定或承诺的任何事件或情形。双方进一步同意,天然气市场或利用本合同所交付的天然气制成的产品市场的市场变化不应在本合同中视作不可抗力。

如一方受不可抗力影响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该方应坚持执行合理审慎的作业者标准努力克服和消除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的影响,在此期间该方在本合同项下因受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义务的责任应予以免除,但是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应付款项的义务不能予以免除。

第17条生效和终止。

17.1生效(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以下两个模版供选择:)。

模版一: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交付期结束时终止或按本合同第17.2款规定的情形发生时终止(简称“合同期”)。

模版二:双方同意,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除了于本合同签署之后即行生效的本合同第2条、第10、12、13、14、15、16条、第17.1款以及第18、19条项下的义务)应以满足以下生效条件为前提:_____.所有生效条件均被满足或放弃之日即为生效日。

17.2终止。

如发生下述情形,本合同终止,以发生在先者为准:

17.2.1交付期结束时合同终止;。

17.2.4如一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完整履行合同义务:(a)在连续_____年的期间累计超过____年,或(b)连续____日,经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18条承诺与保证。

卖方向买方陈述并保证,并且买方向卖方陈述并保证:

18.1该方拥有订立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必要能力、资质和授权。

18.2该方未涉及任何诉讼或其他可能影响该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将会对该方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律程序。

18.3拥有或将会拥有或者享有或将会享有与为履行本合同而所需的资产相关的适当权利。

第19条责任与赔偿。

19.1双方同意,对于本合同项下可能出现的买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取天然气,或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天然气等情形的责任与补救机制在附件三中予以规定。

19.2受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限制条款约束,一方应赔偿因违反本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但是,违约方的赔偿责任以守约方的直接损失为限,不包括营业的损失、生产中断的损失、停工的损失、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利润的损失等间接损失。

第20条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进行友好协商,并以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该合同相关附件内容由供用气双方协商确定。

第21条签署。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___份。

本合同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于文首所载日期签署,以资证明。

卖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人: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人: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居民天然气购销合同篇十四

天然气主要用途是作燃料,可制造炭黑、化学药品和液化石油气,由天然气生产的丙烷、丁烷是现代工业的重要原料。天然气主要由气态低分子烃和非烃气体混合组成。

卖方:

买方:

(1),其注册地址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卖方”);。

(2),其注册地址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买方”)。

卖方和买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独一方则称“一方”。

鉴于:

(注:如涉及新项目审批要求,可在此对气源来源情况进行具体描述。)。

(2)买方希望购买天然气用于(“买方用途”);。

(3)买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购买和接收天然气,同时卖方愿意按该等条款和条件向买方销售和交付天然气。

为此,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天然气购销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条款:

第1条定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1.1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规定确定的日期。

1.2合同年。

就第一个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开始至起始日所在当年的12月31日结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连续的十二(12)个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终止,则最后一个合同年为自该终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届满的一段时间。

1.3供气日。

指北京时间当日的至下一日的。

1.4标准立方米。

指在压力为101.325kpa,温度为20℃的状态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间的气量。

1.5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当时的情况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为,但不包括采取将会或可能会使该方遭受重大损失的行动。

1.6合理审慎作业者。

指能诚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约义务的自然人及组织,该自然人及组织在力求履约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诺过程中,其表现出的技巧、勤勉、审慎和预见水平达到了人们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个成熟及富有经验的同类业务作业者,在同样或相似的情况和条件下并按照所有适用的法律、国际标准和惯例,履行承诺所达到的水平。

第2条批准及许可。

双方应各自负责并且应尽合理努力获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准(批准)及许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3条交付。

3.1交付点、风险和所有权。

卖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买方销售天然气,买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卖方购买天然气,交付点为,交付压力为。交付天然气的所有权和风险自天然气越过交付点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3.2卖方交付设施。

卖方应将天然气输送至交付点。卖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前的所有天然气交付设施(包括交付点上游的卖方天然气检验和计量设备)。

3.3买方接收设施。

买方应在交付点接收天然气。买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后的所有天然气接收设施。

第4条起始日和交付期。

4.1起始日。

(适用于已建成项目):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供气起始日为。

(适用于新项目):。

年月日的期间内(“第一窗口期”)发生,并应根据以下程序确定:

4.1.2双方应至少在第二窗口期开始前三十(30)天确定起始日的时间,该起始日的时间应在第二窗口期内,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上述规定确定起始日,则起始日将被视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交付期。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交付期为起始日至年。

第5条年合同量(视情况而定,可将“年合同量”调整为“合同量”)。

5.1年合同量(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标准立方米的天然气气量。

(注:双方可对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别进行约定。)。

5.2气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对应的天然气供应来源来自,未来也包括从其他资源国或资源商处获得的其他气源。

5.3最大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而言,允许买方提取的天然气数量的最大值为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大日合同量”),最小值为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小日合同量”)。双方进一步约定,除非卖方导致或卖方事先书面同意,对于交付期内任一供气日买方提取的超出上述最大日合同量部分的天然气为超提气。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内,允许买方提取天然气速率的最大值为标准立方米/每小时(“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5.4增量气。

若买方在交付期内的任何时间向卖方提出购买超过年合同量的增量气,则:

5.4.1买方至少应提前日通知卖方增量气的数量以及交付时间;。

5.4.2卖方可在其收到买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规定发出的通知起日内向买方发出接受或拒绝该等要求的通知,且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应按双方约定的增量气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5优先供气顺序。

双方约定,在交付期内任何时间发生天然气气量不足以满足卖方所有下游用户的有效指定量的情况,无论是否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卖方将按照附件一约定的顺序向各下游用户供应天然气。

第6条合同价格和气款结算。

6.1合同价格(以下模版供选择,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模版一:按本合同在交付点交付的天然气的合同价格为元/标准立方米(含税)。本合同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双方应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天然气基础价格:

pi=;。

综合服务费用单价为元/标准立方米或吉焦。

6.2气款结算。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气款每结算一次。买方应根据附件二(结算条款)的规定,支付本合同项下其购买的所有天然气的款项和其它按照本合同应支付的款项。

第7条照付不议(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交付期内的任一合同年而言,卖方应在交付点销售并交付且买方应提取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并为提取的和未提取的天然气付款。双方进一步约定,对于上述买方已付款但未提取的天然气,买方有权按附件三的约定进行补提。

第8条质量和计量。

天然气的质量和计量结果以卖方在交付点上游的分析和计量为准。天然气质量规格见附件四。

双方应依据国家颁布的适用于天然气计量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天然气的检验与计量,检验计量规程见附件五。

第9条调试和维修。

9.1调试(适用于新项目)。

9.1.1调试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期间。

9.1.2在调试期内,双方应互相合作,卖方应尽合理努力交付、买方应尽合理努力接收尽可能多的天然气,其数量应达到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各自设施正常生产的要求。为避免歧义,在调试期内,(如:“本合同第7条”)将不适用。

9.2维修。

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每一合同年可对其设施安排累计连续不超过十五(15)日的额定维修,除此之外,作为合理审慎作业者,任何一方可根据各自设施实际情况,另行安排额外维修和临时维修。

第10条保险(本条为选择性条款)。

在合同期内,每一方应自费向具有良好财务状况的承保人投保并保持标准的和符合惯例的保险。

第11条计划与指定。

本合同项下天然气的计划与指定机制在附件六中予以规定。

第12条买方限制。

在合同期内,除非经过卖方书面同意,卖方根据本合同销售给买方的所有天然气只能用于买方用途,不得转作其它用途。

第13条保密。

本合同的内容、编制本合同期间披露的一切信息以及往来的函件也包括任何一方的商业信息、客户资料等信息(以下统称为“保密信息”)均应保密。未经一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允许双方各自的雇员、管理人员、代表人、代理人或关联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14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据此进行解释,排除任何会将本合同事项指向其它管辖地法律的法律选择规则。

第15条争议解决。

如果双方对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该争议在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争议的存在起的四十五(45)天内仍然未能得到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条处理:

(1)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对方发出通知,将该争议提交仲裁进行最终裁决。争议应依据仲裁委员会在提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规则”),由按照规则指定的三位仲裁员在进行仲裁以得最终解决,除非本合同另作明确变更。仲裁委员会为指定的仲裁机构。仲裁(包括所有联系沟通、证据提交、通知、裁决以及相关文件制作)所使用的语言应为中文。上述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6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应是指任何其发生超出应按并且已按合理审慎的作业者的方式行事的受影响方(或卖方或买方设备的其他所有者和/或经营者)的合理控制范围,且采用可合理期待其已采取的防护措施亦不能避免,进而导致受影响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或多项义务、约定或承诺的任何事件或情形。双方进一步同意,天然气市场或利用本合同所交付的天然气制成的产品市场的市场变化不应在本合同中视作不可抗力。

如一方受不可抗力影响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该方应坚持执行合理审慎的作业者标准努力克服和消除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的影响,在此期间该方在本合同项下因受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义务的责任应予以免除,但是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应付款项的义务不能予以免除。

第17条生效和终止。

17.1生效(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以下两个模版供选择:)。

模版一: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交付期结束时终止或按本合同第17.2款规定的情形发生时终止(简称“合同期”)。

模版二:双方同意,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除了于本合同签署之后即行生效的本合同第2条、第10、12、13、14、15、16条、第17.1款以及第18、19条项下的义务)应以满足以下生效条件为前提:。所有生效条件均被满足或放弃之日即为生效日。

17.2终止。

如发生下述情形,本合同终止,以发生在先者为准:

17.2.1交付期结束时合同终止;。

17.2.4如一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完整履行合同义务:(a)在连续年的期间累计超过年,或(b)连续日,经提前日书面通知,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18条承诺与保证。

卖方向买方陈述并保证,并且买方向卖方陈述并保证:。

18.1该方拥有订立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必要能力、资质和授权。

18.2该方未涉及任何诉讼或其他可能影响该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将会对该方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律程序。

18.3拥有或将会拥有或者享有或将会享有与为履行本合同而所需的资产相关的适当权利。

第19条责任与赔偿。

19.1双方同意,对于本合同项下可能出现的买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取天然气,或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天然气等情形的责任与补救机制在附件三中予以规定。

19.2受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限制条款约束,一方应赔偿因违反本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但是,违约方的赔偿责任以守约方的直接损失为限,不包括营业的损失、生产中断的损失、停工的损失、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利润的损失等间接损失。

第20条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进行友好协商,并以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该合同相关附件内容由供用气双方协商确定。

第21条签署。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份。

本合同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于文首所载日期签署,以资证明。

签字人:

姓名:

职务:

签字人:

姓名:

居民天然气购销合同篇十五

(2)_________,其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为_______(“买方”)。

卖方和买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独一方则称“一方”。

鉴于:

(注:______________如涉及新项目审批要求,可在此对气源来源情况进行具体描述。)。

(2)买方希望购买天然气用于___________(“买方用途”);。

(3)买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购买和接收天然气,同时卖方愿意按该等条款和条件向买方销售和交付天然气。

为此,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天然气购销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条款:

第1条定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1.1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规定确定的日期。

1.2合同年。

就第一个合同年而言,指起始________日开始至起始________日所在当年的________月________日结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当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的连续的________个月;假如合同期在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外的日期终止,则最后一个合同年为自该终止________日前的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合同期最后________日止届满的一段时间。

1.3供气日。

指北京时间当日的_________至下一________日的_________.

1.4标准立方米。

指在压力为101.325kpa,温度为20℃的状态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间的气量。

1.5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当时的情况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为,但不包括采取将会或可能会使该方遭受重大损失的行动。

1.6合理审慎作业者。

指能诚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约义务的自然人及组织,该自然人及组织在力求履约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诺过程中,其表现出的技巧、勤勉、审慎和预见水平达到了人们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个成熟及富有经验的同类业务作业者,在同样或相似的情况和条件下并按照所有适用的法律、国际标准和惯例,履行承诺所达到的水平。

第2条批准及许可。

双方应各自负责并且应尽合理努力获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准(批准)及许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3条交付。

3.1交付点、风险和所有权。

卖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买方销售天然气,买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卖方购买天然气,交付点为______,交付压力为___________.交付天然气的所有权和风险自天然气越过交付点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3.2卖方交付设施。

卖方应将天然气输送至交付点。卖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前的所有天然气交付设施(包括交付点上游的卖方天然气检验和计量设备)。

3.3买方接收设施。

买方应在交付点接收天然气。买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后的所有天然气接收设施。

第4条起始________日和交付期。

4.1起始________日。

(适用于已建成项目):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供气起始日为____________________.

(适用于新项目):_______________。

双方应不定期就双方项目建设的进度进行沟通,并就起始________日的确定进行协商。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起始日应在____年____月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__日的期间内(“第一窗口期”)发生,并应根据以下程序确定:

4.1.2双方应至少在第二窗口期开始前三十(30)天确定起始日的时间,该起始日的时间应在第二窗口期内,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上述规定确定起始日,则起始日将被视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交付期。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交付期为起始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

第5条年合同量(视情况而定,可将“年合同量”调整为“合同量”)。

5.1年合同量(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_______标准立方米的天然气气量。

(注:双方可对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别进行约定。)。

5.2气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对应的天然气供应来源来自_______,未来也包括从其他资源国或资源商处获得的其他气源。

5.3最大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而言,允许买方提取的天然气数量的最大值为_______标准立方米每供气________日(“最大________日合同量”),最小值为_____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小日合同量”)。双方进一步约定,除非卖方导致或卖方事先书面同意,对于交付期内任一供气日买方提取的超出上述最大日合同量部分的天然气为超提气。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内,允许买方提取天然气速率的最大值为______标准立方米/每小时(“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5.4增量气。

若买方在交付期内的任何时间向卖方提出购买超过年合同量的增量气,则:

5.4.1买方至少应提前日通知卖方增量气的数量以及交付时间;。

5.4.2卖方可在其收到买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规定发出的通知起日内向买方发出接受或拒绝该等要求的通知,且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应按双方约定的增量气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5优先供气顺序。

双方约定,在交付期内任何时间发生天然气气量不足以满足卖方所有下游用户的有效指定量的情况,无论是否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卖方将按照附件一约定的顺序向各下游用户供应天然气。

第6条合同价格和气款结算。

6.1合同价格(以下模版供选择,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模版一:按本合同在交付点交付的天然气的合同价格为______________元/标准立方米(含税)。本合同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________元”。

双方应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天然气基础价格:

pi=___________;。

综合服务费用单价为_________________元/标准立方米或吉焦。

6.2气款结算。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气款每_____结算一次。买房应根据(结算条款)的规定,支付本合同项下其购买的所有天然气的款项和其他按照本合同应支付的款项。

第7条照付不议(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交付期内的任一合同年而言,卖方应在交付点销售并交付且买方应提取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并为提取的和未提取的天然气付款。双方进一步约定,对于上述买方已付款但未提取的天然气,买方有权按附件三的约定进行补提。

第8条质量和计量。

天然气的质量和计量结果以卖方在交付点上游的分析和计量为准。天然气质量规格见附件四。

双方应依据国家颁布的适用于天然气计量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天然气的检验与计量,检验计量规程见附件五。

第9条调试和维修。

9.1调试(适用于新项目)。

9.1.1调试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的期间。

9.1.2在调试期内,双方应互相合作,卖方应尽合理努力交付、买方应尽合理努力接收尽可能多的天然气,其数量应达到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各自设施正常生产的要求。为避免歧义,在调试期内,(如:______________“本合同第7条”)将不适用。

9.2维修。

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每一合同年可对其设施安排累计连续不超过_____日的额定维修,除此之外,作为合理审慎作业者,任何一方可根据各自设施实际情况,另行安排额外维修和临时维修。

第10条保险(本条为选择性条款)。

在合同期内,每一方应自费向具有良好财务状况的承保人投保并保持标准的和符合惯例的保险。

第11条计划与指定。

本合同项下天然气的计划与指定机制在附件六中予以规定。

第12条买方限制。

在合同期内,除非经过卖方书面同意,卖方根据本合同销售给买方的所有天然气只能用于买方用途,不得转作其它用途。

第13条保密。

本合同的内容、编制本合同期间披露的一切信息以及往来的函件也包括任何一方的商业信息、客户资料等信息(以下统称为“保密信息”)均应保密。未经一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允许双方各自的雇员、管理人员、代表人、代理人或关联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14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据此进行解释,排除任何会将本合同事项指向其它管辖地法律的法律选择规则。

第15条争议解决。

如果双方对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该争议在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争议的存在起的四十五(45)天内仍然未能得到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条处理:

(1)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对方发出通知,将该争议提交仲裁进行最终裁决。争议应依据_____仲裁委员会在提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规则”),由按照规则指定的三位仲裁员在_______进行仲裁以得最终解决,除非本合同另作明确变更。_______仲裁委员会为指定的仲裁机构。仲裁(包括所有联系沟通、证据提交、通知、裁决以及相关文件制作)所使用的语言应为中文。上述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6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应是指任何其发生超出应按并且已按合理审慎的作业者的方式行事的受影响方(或卖方或买方设备的其他所有者和/或经营者)的合理控制范围,且采用可合理期待其已采取的防护措施亦不能避免,进而导致受影响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或多项义务、约定或承诺的任何事件或情形。双方进一步同意,天然气市场或利用本合同所交付的天然气制成的产品市场的市场变化不应在本合同中视作不可抗力。

如一方受不可抗力影响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该方应坚持执行合理审慎的作业者标准努力克服和消除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的影响,在此期间该方在本合同项下因受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义务的责任应予以免除,但是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应付款项的义务不能予以免除。

第17条生效和终止。

17.1生效(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以下两个模版供选择:______________)。

模版一: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交付期结束时终止或按本合同第17.2款规定的情形发生时终止(简称“合同期”)。

模版二:双方同意,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除了于本合同签署之后即行生效的本合同第2条、第10、12、13、14、15、16条、第17.1款以及第18、19条项下的义务)应以满足以下生效条件为前提:________.所有生效条件均被满足或放弃之________日即为生效________日。

17.2终止。

如发生下述情形,本合同终止,以发生在先者为准:

17.2.1交付期结束时合同终止;。

17.2.4如一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完整履行合同义务:______________(a)在连续_____年的期间累计超过____年,或(b)连续____________日,经提前____________日书面通知,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18条承诺与保证。

卖方向买方陈述并保证,并且买方向卖方陈述并保证:______________。

18.1该方拥有订立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必要能力、资质和授权。

18.2该方未涉及任何诉讼或其他可能影响该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将会对该方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律程序。

18.3拥有或将会拥有或者享有或将会享有与为履行本合同而所需的资产相关的适当权利。

第19条责任与赔偿。

19.1双方同意,对于本合同项下可能出现的买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取天然气,或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天然气等情形的责任与补救机制在附件三中予以规定。

19.2受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限制条款约束,一方应赔偿因违反本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但是,违约方的赔偿责任以守约方的直接损失为限,不包括营业的损失、生产中断的损失、停工的损失、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利润的损失等间接损失。

第20条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进行友好协商,并以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该合同相关附件内容由供用气双方协商确定。

第21条签署。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___份。

本合同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于文首所载________日期签署,以资证明。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居民天然气购销合同篇十六

天然气主要用途是作燃料,可制造炭黑、化学药品和液化石油气,由天然气生产的丙烷、丁烷是现代工业的重要原料。天然气主要由气态低分子烃和非烃气体混合组成。

卖方:

买方:

(1),其注册地址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卖方”);。

(2),其注册地址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买方”)。

卖方和买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独一方则称“一方”。

鉴于:

(注:如涉及新项目审批要求,可在此对气源来源情况进行具体描述。)。

(2)买方希望购买天然气用于(“买方用途”);。

(3)买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购买和接收天然气,同时卖方愿意按该等条款和条件向买方销售和交付天然气。

为此,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天然气购销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条款:

第1条定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1.1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规定确定的日期。

1.2合同年。

就第一个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开始至起始日所在当年的12月31日结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连续的十二(12)个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终止,则最后一个合同年为自该终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届满的一段时间。

1.3供气日。

指北京时间当日的至下一日的。

1.4标准立方米。

指在压力为11.325kpa,温度为2℃的状态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间的气量。

1.5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当时的情况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为,但不包括采取将会或可能会使该方遭受重大损失的行动。

1.6合理审慎作业者。

指能诚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约义务的自然人及组织,该自然人及组织在力求履约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诺过程中,其表现出的技巧、勤勉、审慎和预见水平达到了人们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个成熟及富有经验的同类业务作业者,在同样或相似的情况和条件下并按照所有适用的法律、国际标准和惯例,履行承诺所达到的水平。

第2条批准及许可。

双方应各自负责并且应尽合理努力获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准(批准)及许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3条交付。

3.1交付点、风险和所有权。

卖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买方销售天然气,买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卖方购买天然气,交付点为,交付压力为。交付天然气的所有权和风险自天然气越过交付点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3.2卖方交付设施。

卖方应将天然气输送至交付点。卖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前的所有天然气交付设施(包括交付点上游的卖方天然气检验和计量设备)。

3.3买方接收设施。

买方应在交付点接收天然气。买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后的所有天然气接收设施。

第4条起始日和交付期。

4.1起始日。

(适用于已建成项目):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供气起始日为。

(适用于新项目):。

年月日的期间内(“第一窗口期”)发生,并应根据以下程序确定:

4.1.2双方应至少在第二窗口期开始前三十(3)天确定起始日的时间,该起始日的时间应在第二窗口期内,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上述规定确定起始日,则起始日将被视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交付期。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交付期为起始日至年。

第5条年合同量(视情况而定,可将“年合同量”调整为“合同量”)。

5.1年合同量(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标准立方米的天然气气量。

(注:双方可对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别进行约定。)。

5.2气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对应的天然气供应来源来自,未来也包括从其他资源国或资源商处获得的其他气源。

5.3最大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而言,允许买方提取的天然气数量的最大值为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大日合同量”),最小值为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小日合同量”)。双方进一步约定,除非卖方导致或卖方事先书面同意,对于交付期内任一供气日买方提取的超出上述最大日合同量部分的天然气为超提气。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内,允许买方提取天然气速率的最大值为标准立方米/每小时(“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5.4增量气。

若买方在交付期内的任何时间向卖方提出购买超过年合同量的增量气,则:

5.4.1买方至少应提前日通知卖方增量气的数量以及交付时间;。

5.4.2卖方可在其收到买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规定发出的通知起日内向买方发出接受或拒绝该等要求的通知,且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应按双方约定的增量气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5优先供气顺序。

双方约定,在交付期内任何时间发生天然气气量不足以满足卖方所有下游用户的有效指定量的情况,无论是否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卖方将按照附件一约定的顺序向各下游用户供应天然气。

居民天然气购销合同篇十七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二条托运货物。

1.本合同约定的托运货物为液化天然气,英文简称“lng”。

第三条运输区间和方式。

1.本合同约定的运输区间为:

2.运输方式:承运方以公路运输的方式为托运方运送液化天然气。

第四条运输计划。

1.运输计划:承运方调度人员每天上午10:00之前,将未来48小时之内可用车辆上报至托运方调控中心,托运方调控中心根据承运方上报可用车辆信息,将具体运输计划提前24小时通知给承运方调度人员(首批运输计划应至少提前48小时通知)。

居民天然气购销合同篇十八

(1),其注册地址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卖方”);。

(2),其注册地址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买方”)。

卖方和买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独一方则称“一方”。

鉴于:

(注:如涉及新项目审批要求,可在此对气源来源情况进行具体描述。)。

(2)买方希望购买天然气用于(“买方用途”);。

(3)买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购买和接收天然气,同时卖方愿意按该等条款和条件向买方销售和交付天然气。

为此,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天然气购销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条款:

第1条定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1.1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规定确定的日期。

1.2合同年。

就第一个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开始至起始日所在当年的12月31日结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连续的十二(12)个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终止,则最后一个合同年为自该终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届满的一段时间。

1.3供气日。

指北京时间当日的至下一日的。

1.4标准立方米。

指在压力为101.325kpa,温度为20℃的状态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间的气量。

1.5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当时的情况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为,但不包括采取将会或可能会使该方遭受重大损失的行动。

1.6合理审慎作业者。

指能诚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约义务的自然人及组织,该自然人及组织在力求履约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诺过程中,其表现出的技巧、勤勉、审慎和预见水平达到了人们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个成熟及富有经验的同类业务作业者,在同样或相似的情况和条件下并按照所有适用的法律、国际标准和惯例,履行承诺所达到的水平。

第2条批准及许可。

双方应各自负责并且应尽合理努力获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准(批准)及许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3条交付。

3.1交付点、风险和所有权。

卖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买方销售天然气,买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卖方购买天然气,交付点为,交付压力为。交付天然气的所有权和风险自天然气越过交付点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3.2卖方交付设施。

卖方应将天然气输送至交付点。卖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前的所有天然气交付设施(包括交付点上游的卖方天然气检验和计量设备)。

3.3买方接收设施。

买方应在交付点接收天然气。买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后的所有天然气接收设施。

第4条起始日和交付期。

4.1起始日。

(适用于已建成项目):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供气起始日为。

(适用于新项目):。

年月日的期间内(“第一窗口期”)发生,并应根据以下程序确定:

4.1.2双方应至少在第二窗口期开始前三十(30)天确定起始日的时间,该起始日的时间应在第二窗口期内,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上述规定确定起始日,则起始日将被视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交付期。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交付期为起始日至年。

第5条年合同量(视情况而定,可将“年合同量”调整为“合同量”)。

5.1年合同量(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标准立方米的天然气气量。

(注:双方可对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别进行约定。)。

5.2气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对应的天然气供应来源来自,未来也包括从其他资源国或资源商处获得的其他气源。

5.3最大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而言,允许买方提取的天然气数量的最大值为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大日合同量”),最小值为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小日合同量”)。双方进一步约定,除非卖方导致或卖方事先书面同意,对于交付期内任一供气日买方提取的超出上述最大日合同量部分的天然气为超提气。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内,允许买方提取天然气速率的最大值为标准立方米/每小时(“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5.4增量气。

若买方在交付期内的任何时间向卖方提出购买超过年合同量的增量气,则:

5.4.1买方至少应提前日通知卖方增量气的数量以及交付时间;。

5.4.2卖方可在其收到买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规定发出的通知起日内向买方发出接受或拒绝该等要求的通知,且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应按双方约定的增量气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5优先供气顺序。

双方约定,在交付期内任何时间发生天然气气量不足以满足卖方所有下游用户的有效指定量的情况,无论是否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卖方将按照附件一约定的顺序向各下游用户供应天然气。

第6条合同价格和气款结算。

6.1合同价格(以下模版供选择,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模版一:按本合同在交付点交付的天然气的合同价格为元/标准立方米(含税)。本合同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双方应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天然气基础价格:

pi=;。

综合服务费用单价为元/标准立方米或吉焦。

6.2气款结算。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气款每结算一次。买方应根据附件二(结算条款)的规定,支付本合同项下其购买的所有天然气的款项和其它按照本合同应支付的款项。

第7条照付不议(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交付期内的任一合同年而言,卖方应在交付点销售并交付且买方应提取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并为提取的和未提取的天然气付款。双方进一步约定,对于上述买方已付款但未提取的天然气,买方有权按附件三的约定进行补提。

第8条质量和计量。

天然气的质量和计量结果以卖方在交付点上游的分析和计量为准。天然气质量规格见附件四。

双方应依据国家颁布的适用于天然气计量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天然气的检验与计量,检验计量规程见附件五。

第9条调试和维修。

9.1调试(适用于新项目)。

9.1.1调试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期间。

9.1.2在调试期内,双方应互相合作,卖方应尽合理努力交付、买方应尽合理努力接收尽可能多的天然气,其数量应达到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各自设施正常生产的要求。为避免歧义,在调试期内,(如:“本合同第7条”)将不适用。

9.2维修。

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每一合同年可对其设施安排累计连续不超过十五(15)日的额定维修,除此之外,作为合理审慎作业者,任何一方可根据各自设施实际情况,另行安排额外维修和临时维修。

第10条保险(本条为选择性条款)。

在合同期内,每一方应自费向具有良好财务状况的承保人投保并保持标准的和符合惯例的保险。

第11条计划与指定。

本合同项下天然气的计划与指定机制在附件六中予以规定。

第12条买方限制。

在合同期内,除非经过卖方书面同意,卖方根据本合同销售给买方的所有天然气只能用于买方用途,不得转作其它用途。

第13条保密。

本合同的内容、编制本合同期间披露的一切信息以及往来的函件也包括任何一方的商业信息、客户资料等信息(以下统称为“保密信息”)均应保密。未经一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允许双方各自的雇员、管理人员、代表人、代理人或关联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14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据此进行解释,排除任何会将本合同事项指向其它管辖地法律的法律选择规则。

第15条争议解决。

如果双方对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该争议在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争议的存在起的四十五(45)天内仍然未能得到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条处理:

(1)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对方发出通知,将该争议提交仲裁进行最终裁决。争议应依据仲裁委员会在提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规则”),由按照规则指定的三位仲裁员在进行仲裁以得最终解决,除非本合同另作明确变更。仲裁委员会为指定的仲裁机构。仲裁(包括所有联系沟通、证据提交、通知、裁决以及相关文件制作)所使用的语言应为中文。上述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6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应是指任何其发生超出应按并且已按合理审慎的作业者的方式行事的受影响方(或卖方或买方设备的其他所有者和/或经营者)的合理控制范围,且采用可合理期待其已采取的防护措施亦不能避免,进而导致受影响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或多项义务、约定或承诺的任何事件或情形。双方进一步同意,天然气市场或利用本合同所交付的天然气制成的产品市场的市场变化不应在本合同中视作不可抗力。

如一方受不可抗力影响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该方应坚持执行合理审慎的作业者标准努力克服和消除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的影响,在此期间该方在本合同项下因受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义务的责任应予以免除,但是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应付款项的义务不能予以免除。

第17条生效和终止。

17.1生效(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以下两个模版供选择:)。

模版一: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交付期结束时终止或按本合同第17.2款规定的情形发生时终止(简称“合同期”)。

模版二:双方同意,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除了于本合同签署之后即行生效的本合同第2条、第10、12、13、14、15、16条、第17.1款以及第18、19条项下的义务)应以满足以下生效条件为前提:。所有生效条件均被满足或放弃之日即为生效日。

17.2终止。

如发生下述情形,本合同终止,以发生在先者为准:

17.2.1交付期结束时合同终止;。

17.2.4如一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完整履行合同义务:(a)在连续年的期间累计超过年,或(b)连续日,经提前日书面通知,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18条承诺与保证。

卖方向买方陈述并保证,并且买方向卖方陈述并保证:。

18.1该方拥有订立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必要能力、资质和授权。

18.2该方未涉及任何诉讼或其他可能影响该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将会对该方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律程序。

18.3拥有或将会拥有或者享有或将会享有与为履行本合同而所需的资产相关的适当权利。

第19条责任与赔偿。

19.1双方同意,对于本合同项下可能出现的买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取天然气,或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天然气等情形的责任与补救机制在附件三中予以规定。

19.2受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限制条款约束,一方应赔偿因违反本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但是,违约方的赔偿责任以守约方的直接损失为限,不包括营业的损失、生产中断的损失、停工的损失、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利润的损失等间接损失。

第20条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进行友好协商,并以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该合同相关附件内容由供用气双方协商确定。

第21条签署。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份。

本合同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于文首所载日期签署,以资证明。

卖方:

签字人:

姓名:

职务:

买方:

签字人:

姓名:

居民天然气购销合同篇十九

卖方:

买方:

本天然气购销合同(“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年月日于中国签署:

(1),其注册地址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卖方”);。

(2),其注册地址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买方”)。

卖方和买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独一方则称“一方”。

鉴于:

(注:如涉及新项目审批要求,可在此对气源来源情况进行具体描述。)。

(2)买方希望购买天然气用于(“买方用途”);。

(3)买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购买和接收天然气,同时卖方愿意按该等条款和条件向买方销售和交付天然气。

为此,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天然气购销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条款:

第1条定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1.1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规定确定的日期。

1.2合同年。

就第一个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开始至起始日所在当年的12月31日结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连续的十二(12)个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终止,则最后一个合同年为自该终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届满的一段时间。

1.3供气日。

指北京时间当日的至下一日的.。

1.4标准立方米。

指在压力为101.325kpa,温度为20℃的状态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间的气量。

1.5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当时的情况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为,但不包括采取将会或可能会使该方遭受重大损失的行动。

1.6合理审慎作业者。

指能诚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约义务的自然人及组织,该自然人及组织在力求履约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诺过程中,其表现出的技巧、勤勉、审慎和预见水平达到了人们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个成熟及富有经验的同类业务作业者,在同样或相似的情况和条件下并按照所有适用的法律、国际标准和惯例,履行承诺所达到的水平。

第2条批准及许可。

双方应各自负责并且应尽合理努力获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准(批准)及许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3条交付。

3.1交付点、风险和所有权。

卖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买方销售天然气,买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卖方购买天然气,交付点为,交付压力为。交付天然气的所有权和风险自天然气越过交付点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3.2卖方交付设施。

卖方应将天然气输送至交付点。卖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前的所有天然气交付设施(包括交付点上游的卖方天然气检验和计量设备)。

3.3买方接收设施。

买方应在交付点接收天然气。买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后的所有天然气接收设施。

第4条起始日和交付期。

4.1起始日。

(适用于已建成项目):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供气起始日为。

(适用于新项目):。

年月日的期间内(“第一窗口期”)发生,并应根据以下程序确定:

4.1.2双方应至少在第二窗口期开始前三十(30)天确定起始日的时间,该起始日的时间应在第二窗口期内,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上述规定确定起始日,则起始日将被视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交付期。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交付期为起始日至年月日。

第5条年合同量(视情况而定,可将“年合同量”调整为“合同量”)。

5.1年合同量(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标准立方米的天然气气量。

(注:双方可对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别进行约定。)。

5.2气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对应的天然气供应来源来自,未来也包括从其他资源国或资源商处获得的其他气源。

5.3最大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居民天然气购销合同篇二十

天然气购销合同(标准文本)

天然气购销合同,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

涉外贸易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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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买方:

年 月 日

本天然气购销合同(“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于中国 签署:

(1) ,其注册地址为 ,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卖方”);

(2) ,其注册地址为 ,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买方”)。

卖方和买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独一方则称“一方”。

鉴于:

(注:如涉及新项目审批要求,可在此对气源来源情况进行具体描述。)

(2)买方希望购买天然气用于 (“买方用途”);

(3) 买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购买和接收天然气,同时卖方愿意按该等条款和条件向买方销售和交付天然气。

为此,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天然气购销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条款:

第1条 定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1.1 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规定确定的日期。

1.2 合同年

就第一个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开始至起始日所在当年的12月31日结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连续的十二(12)个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终止,则最后一个合同年为自该终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届满的一段时间。

1.3 供气日

指北京时间当日的 至下一日的 。

1.4 标准立方米

指在压力为101.325kpa,温度为20℃的状态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间的气量。

1.5 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当时的情况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为,但不包括采取将会或可能会使该方遭受重大损失的行动。

1.6 合理审慎作业者

指能诚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约义务的自然人及组织,该自然人及组织在力求履约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诺过程中,其表现出的技巧、勤勉、审慎和预见水平达到了人们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个成熟及富有经验的同类业务作业者,在同样或相似的情况和条件下并按照所有适用的法律、国际标准和惯例,履行承诺所达到的水平。

第2条 批准及许可

双方应各自负责并且应尽合理努力获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准(批准)及许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3条 交付

3.1 交付点、风险和所有权

卖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买方销售天然气,买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卖方购买天然气,交付点为 ,交付压力为 。交付天然气的所有权和风险自天然气越过交付点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3.2 卖方交付设施

卖方应将天然气输送至交付点。卖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前的所有天然气交付设施(包括交付点上游的卖方天然气检验和计量设备)。

3.3 买方接收设施

买方应在交付点接收天然气。买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后的所有天然气接收设施。

第4条 起始日和交付期

4.1 起始日

(适用于已建成项目):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供气起始日为 。

(适用于新项目):

年 月 日的期间内(“第一窗口期”)发生,并应根据以下程序确定:

4.1.2 双方应至少在第二窗口期开始前三十(30)天确定起始日的时间,该起始日的时间应在第二窗口期内,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上述规定确定起始日,则起始日将被视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 交付期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交付期为起始日至 年 月 日。

第5条年合同量(视情况而定,可将“年合同量”调整为“合同量”)

5.1 年合同量(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 标准立方米的天然气气量。

(注:双方可对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别进行约定。)

5.2 气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对应的天然气供应来源来自 ,未来也包括从其他资源国或资源商处获得的其他气源。

5.3最大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而言,允许买方提取的天然气数量的最大值为 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大日合同量”),最小值为 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小日合同量”)。双方进一步约定,除非卖方导致或卖方事先书面同意,对于交付期内任一供气日买方提取的超出上述最大日合同量部分的天然气为超提气。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内,允许买方提取天然气速率的最大值为 标准立方米/每小时(“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5.4 增量气

若买方在交付期内的任何时间向卖方提出购买超过年合同量的增量气,则:

5.4.1 买方至少应提前 日通知卖方增量气的数量以及交付时间;

5.4.2 卖方可在其收到买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规定发出的通知起 日内向买方发出接受或拒绝该等要求的通知,且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应按双方约定的增量气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5 优先供气顺序

双方约定,在交付期内任何时间发生天然气气量不足以满足卖方所有下游用户的有效指定量的情况,无论是否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卖方将按照附件一约定的顺序向各下游用户供应天然气。

第6条合同价格和气款结算

6.1 合同价格(以下模版供选择,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模版一:按本合同在交付点交付的天然气的合同价格为 元/标准立方米(含税)。本合同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双方应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天然气基础价格:

pi= ;

综合服务费用单价为 元/标准立方米或吉焦。

6.2 气款结算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气款每 结算一次。买方应根据附件二(结算条款)的规定,支付本合同项下其购买的所有天然气的款项和其它按照本合同应支付的款项。

第7条照付不议(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交付期内的任一合同年而言,卖方应在交付点销售并交付且买方应提取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并为提取的和未提取的天然气付款。双方进一步约定,对于上述买方已付款但未提取的天然气,买方有权按附件三的约定进行补提。

第8条 质量和计量

天然气的质量和计量结果以卖方在交付点上游的分析和计量为准。天然气质量规格见附件四。

双方应依据国家颁布的适用于天然气计量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天然气的检验与计量,检验计量规程见附件五。

第9条调试和维修

9.1调试(适用于新项目)

9.1.1 调试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期间。

9.1.2 在调试期内,双方应互相合作,卖方应尽合理努力交付、买方应尽合理努力接收尽可能多的天然气,其数量应达到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各自设施正常生产的要求。为避免歧义,在调试期内, (如:“本合同第7条”)将不适用。

9.2 维修

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每一合同年可对其设施安排累计连续不超过十五(15)日的额定维修,除此之外,作为合理审慎作业者,任何一方可根据各自设施实际情况,另行安排额外维修和临时维修。

第10条保险(本条为选择性条款)

在合同期内,每一方应自费向具有良好财务状况的`承保人投保并保持标准的和符合惯例的保险。

第11条计划与指定

本合同项下天然气的计划与指定机制在附件六中予以规定。

第12条 买方限制

在合同期内,除非经过卖方书面同意,卖方根据本合同销售给买方的所有天然气只能用于买方用途,不得转作其它用途。

第13条保密

本合同的内容、编制本合同期间披露的一切信息以及往来的函件也包括任何一方的商业信息、客户资料等信息(以下统称为“保密信息”)均应保密。未经一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允许双方各自的雇员、管理人员、代表人、代理人或关联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14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据此进行解释,排除任何会将本合同事项指向其它管辖地法律的法律选择规则。

第15条争议解决

如果双方对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该争议在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争议的存在起的四十五(45)天内仍然未能得到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条处理:

(1)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对方发出通知,将该争议提交仲裁进行最终裁决。争议应依据 仲裁委员会在提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规则”),由按照规则指定的三位仲裁员在 进行仲裁以得最终解决,除非本合同另作明确变更。 仲裁委员会为指定的仲裁机构。仲裁(包括所有联系沟通、证据提交、通知、裁决以及相关文件制作)所使用的语言应为中文。上述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6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应是指任何其发生超出应按并且已按合理审慎的作业者的方式行事的受影响方(或卖方或买方设备的其他所有者和/或经营者)的合理控制范围,且采用可合理期待其已采取的防护措施亦不能避免,进而导致受影响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或多项义务、约定或承诺的任何事件或情形。双方进一步同意,天然气市场或利用本合同所交付的天然气制成的产品市场的市场变化不应在本合同中视作不可抗力。

如一方受不可抗力影响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该方应坚持执行合理审慎的作业者标准努力克服和消除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的影响,在此期间该方在本合同项下因受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义务的责任应予以免除,但是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应付款项的义务不能予以免除。

第17条 生效和终止

17.1 生效(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以下两个模版供选择:)

模版一: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交付期结束时终止或按本合同第17.2款规定的情形发生时终止(简称“合同期”)。

模版二:双方同意,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除了于本合同签署之后即行生效的本合同第2条、第10、12、13、14、15、16条、第17.1款以及第 18、19条项下的义务)应以满足以下生效条件为前提: 。所有生效条件均被满足或放弃之日即为生效日。

17.2 终止

如发生下述情形,本合同终止,以发生在先者为准:

17.2.1 交付期结束时合同终止;

17.2.4 如一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完整履行合同义务:(a)在连续 年的期间累计超过 年,或 (b) 连续 日,经提前 日书面通知,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18条 承诺与保证

卖方向买方陈述并保证,并且买方向卖方陈述并保证:

18.1该方拥有订立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必要能力、资质和授权。

18.2 该方未涉及任何诉讼或其他可能影响该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将会对该方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律程序。

18.3 拥有或将会拥有或者享有或将会享有与为履行本合同而所需的资产相关的适当权利。

第19条 责任与赔偿

19.1双方同意,对于本合同项下可能出现的买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取天然气,或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天然气等情形的责任与补救机制在附件三中予以规定。

19.2受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限制条款约束,一方应赔偿因违反本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但是,违约方的赔偿责任以守约方的直接损失为限,不包括营业的损失、生产中断的损失、停工的损失、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利润的损失等间接损失。

第20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进行友好协商,并以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该合同相关附件内容由供用气双方协商确定。

第21条 签署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 份。

本合同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于文首所载日期签署,以资证明。

卖 方:

签字人:

姓 名:

职 务:

买 方:

签字人:

姓 名:

职 务:

附件一 供气优先顺序

附件二 结算条款

附件三 责任与补救

附件四 质量规格

附件五 检验计量规程

附件六 计划与指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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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天然气购销合同篇二十一

买方: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_____年____月___日于中国________签署:

(2)_________,其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为_______(“买方”)。

卖方和买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独一方则称“一方”。

鉴于:

(注:如涉及新项目审批要求,可在此对气源来源情况进行具体描述。)。

(2)买方希望购买天然气用于___________(“买方用途”);。

(3)买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购买和接收天然气,同时卖方愿意按该等条款和条件向买方销售和交付天然气。

为此,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天然气购销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条款: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1.1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规定确定的日期。

1.2合同年。

就第一个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开始至起始日所在当年的12月31日结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连续的十二(12)个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终止,则最后一个合同年为自该终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届满的一段时间。

1.3供气日。

指北京时间当日的_________至下一日的_________。

1.4标准立方米。

指在压力为101.325kpa,温度为20℃的状态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间的气量。

1.5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当时的情况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为,但不包括采取将会或可能会使该方遭受重大损失的行动。

1.6合理审慎作业者。

指能诚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约义务的自然人及组织,该自然人及组织在力求履约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诺过程中,其表现出的技巧、勤勉、审慎和预见水平达到了人们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个成熟及富有经验的同类业务作业者,在同样或相似的情况和条件下并按照所有适用的法律、国际标准和惯例,履行承诺所达到的水平。

双方应各自负责并且应尽合理努力获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准(批准)及许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1交付点、风险和所有权。

卖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买方销售天然气,买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卖方购买天然气,交付点为______,交付压力为___________。交付天然气的所有权和风险自天然气越过交付点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3.2卖方交付设施。

卖方应将天然气输送至交付点。卖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前的所有天然气交付设施(包括交付点上游的卖方天然气检验和计量设备)。

3.3买方接收设施。

买方应在交付点接收天然气。买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后的所有天然气接收设施。

4.1起始日。

(适用于已建成项目):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供气起始日为_______________。

(适用于新项目):____________。

双方应不定期就双方项目建设的进度进行沟通,并就起始日的确定进行协商。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起始日应在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的期间内(“第一窗口期”)发生,并应根据以下程序确定:

4.1.2双方应至少在第二窗口期开始前三十(30)天确定起始日的时间,该起始日的时间应在第二窗口期内,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上述规定确定起始日,则起始日将被视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交付期。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交付期为起始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5.1年合同量(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_______标准立方米的天然气气量。

(注:双方可对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别进行约定。)。

5.2气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对应的天然气供应来源来自_______,未来也包括从其他资源国或资源商处获得的其他气源。

5.3最大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而言,允许买方提取的天然气数量的最大值为_______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大日合同量”),最小值为_____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小日合同量”)。双方进一步约定,除非卖方导致或卖方事先书面同意,对于交付期内任一供气日买方提取的超出上述最大日合同量部分的天然气为超提气。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内,允许买方提取天然气速率的最大值为______标准立方米/每小时(“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5.4增量气。

若买方在交付期内的任何时间向卖方提出购买超过年合同量的增量气,则:

5.4.1买方至少应提前______日通知卖方增量气的数量以及交付时间;。

5.4.2卖方可在其收到买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规定发出的通知起______日内向买方发出接受或拒绝该等要求的通知,且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应按双方约定的增量气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5优先供气顺序。

双方约定,在交付期内任何时间发生天然气气量不足以满足卖方所有下游用户的有效指定量的情况,无论是否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卖方将按照附件一约定的顺序向各下游用户供应天然气。

6.1合同价格(以下模版供选择,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模版一:按本合同在交付点交付的天然气的合同价格为______元/标准立方米(含税)。本合同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双方应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天然气基础价格:

pi=___________;。

综合服务费用单价为_________元/标准立方米或吉焦。

6.2气款结算。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气款每_____结算一次。买房应根据(结算条款)的规定,支付本合同项下其购买的所有天然气的款项和其他按照本合同应支付的款项。

就交付期内的任一合同年而言,卖方应在交付点销售并交付且买方应提取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并为提取的和未提取的天然气付款。双方进一步约定,对于上述买方已付款但未提取的天然气,买方有权按附件三的约定进行补提。

天然气的质量和计量结果以卖方在交付点上游的分析和计量为准。天然气质量规格见附件四。

双方应依据国家颁布的适用于天然气计量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天然气的检验与计量,检验计量规程见附件五。

9.1调试(适用于新项目)。

9.1.1调试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的期间。

9.1.2在调试期内,双方应互相合作,卖方应尽合理努力交付、买方应尽合理努力接收尽可能多的天然气,其数量应达到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各自设施正常生产的要求。为避免歧义,在调试期内,(如:“本合同第7条”)将不适用。

9.2维修。

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每一合同年可对其设施安排累计连续不超过十五(15)日的额定维修,除此之外,作为合理审慎作业者,任何一方可根据各自设施实际情况,另行安排额外维修和临时维修。

在合同期内,每一方应自费向具有良好财务状况的承保人投保并保持标准的和符合惯例的保险。

本合同项下天然气的计划与指定机制在附件六中予以规定。

在合同期内,除非经过卖方书面同意,卖方根据本合同销售给买方的所有天然气只能用于买方用途,不得转作其它用途。

本合同的内容、编制本合同期间披露的一切信息以及往来的函件也包括任何一方的商业信息、客户资料等信息(以下统称为“保密信息”)均应保密。未经一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允许双方各自的雇员、管理人员、代表人、代理人或关联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据此进行解释,排除任何会将本合同事项指向其它管辖地法律的法律选择规则。

如果双方对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该争议在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争议的存在起的四十五(45)天内仍然未能得到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条处理:

(1)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对方发出通知,将该争议提交仲裁进行最终裁决。争议应依据_____仲裁委员会在提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规则”),由按照规则指定的三位仲裁员在_______进行仲裁以得最终解决,除非本合同另作明确变更。_______仲裁委员会为指定的仲裁机构。仲裁(包括所有联系沟通、证据提交、通知、裁决以及相关文件制作)所使用的语言应为中文。上述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不可抗力应是指任何其发生超出应按并且已按合理审慎的作业者的方式行事的受影响方(或卖方或买方设备的其他所有者和/或经营者)的合理控制范围,且采用可合理期待其已采取的防护措施亦不能避免,进而导致受影响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或多项义务、约定或承诺的任何事件或情形。双方进一步同意,天然气市场或利用本合同所交付的天然气制成的产品市场的市场变化不应在本合同中视作不可抗力。

如一方受不可抗力影响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该方应坚持执行合理审慎的作业者标准努力克服和消除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的影响,在此期间该方在本合同项下因受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义务的责任应予以免除,但是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应付款项的义务不能予以免除。

17.1生效(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以下两个模版供选择:)。

模版一: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交付期结束时终止或按本合同第17.2款规定的情形发生时终止(简称“合同期”)。

模版二:双方同意,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除了于本合同签署之后即行生效的本合同第2条、第10、12、13、14、15、16条、第17.1款以及第18、19条项下的义务)应以满足以下生效条件为前提:_____。所有生效条件均被满足或放弃之日即为生效日。

17.2终止。

17.2.1交付期结束时合同终止;。

17.2.4如一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完整履行合同义务:(a)在连续_____年的期间累计超过____年,或(b)连续____日,经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卖方向买方陈述并保证,并且买方向卖方陈述并保证:

18.1该方拥有订立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必要能力、资质和授权。

18.2该方未涉及任何诉讼或其他可能影响该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将会对该方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律程序。

18.3拥有或将会拥有或者享有或将会享有与为履行本合同而所需的资产相关的适当权利。

19.1双方同意,对于本合同项下可能出现的买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取天然气,或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天然气等情形的责任与补救机制在附件三中予以规定。

19.2受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限制条款约束,一方应赔偿因违反本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但是,违约方的赔偿责任以守约方的直接损失为限,不包括营业的损失、生产中断的损失、停工的损失、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利润的损失等间接损失。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进行友好协商,并以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该合同相关附件内容由供用气双方协商确定。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___份。

本合同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于文首所载日期签署,以资证明。

卖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人: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人: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居民天然气购销合同篇二十二

为保证用气安全,根据《____市燃气管理条例》、《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和章程,在验收通气工作之前及后期使用过程中,甲方负责对所购买住宅天然气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并遵守以下规定。

1.严禁私自拆、装、移、改天然气管道及天然气表,如需改动或挪移,请咨询燃气公司相关部门(咨询电话:________),如需付费,请索要发票作为依法改动凭证。

2.严禁装修中封闭天然气阀门、表具,保持室内通风。

3.严禁在厨房和有天然气设备的房间居住。

4.严禁把安装天然气设备的厨房改为他用。

5.灶具与燃气管线之间应保持适当的距离,以免使用时烘烤燃气管线及设备。

6.甲方须使用合格的天然气灶具。

如因甲方违反以上条款,在通气和日常使用过程中造成的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一切不良后果及连带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居民天然气购销合同篇二十三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委托人:_____,性别_______,民族: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工作单位:_____,住址: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职务:______,工作单位:______电话:______。

现委托上列受托人在我与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为:______项。

【本文地址:http://www.pourbars.com/zuowen/193526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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