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买卖合同范文(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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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买卖合同范文(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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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一般包括合同的名称、双方当事人、合同的内容、履行条件和争议解决方式等要素。编写合同时应注意逻辑顺序,清晰的条款结构能够帮助各方更好地理解合同内容。这里有一些实用的合同模板可供使用。

树买卖合同篇一

普通买卖合同_买卖合同,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关于普通的买卖合同,欢迎大家参考!

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 支付价款的合同。普通买卖合同王要包括工矿产品买卖合同和农 副产品买卖合同两个大类。普通买卖合同是最常见的合同。

产品名称,要按产品目录规定正确填写,不能用习惯名称或自己命 名。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注明品牌或商标及生产厂家。

产品的品种是指大类产品的明细分类,同一大类产品,按其具体性能 和具体用途可分为小类。如金属切削机床,大类可分为铣床、车床、刨床 等,根据需要还可细分为小类,如铣床,可分为龙门铣床、仿形铣床、万 能铣床等,产品品种,反映了需方对产品的技术要求。产品的规格是同一 产品不同度量的标准,如粮食白酒是品名,45度、50度就是白酒的规格。在实际操作中,会遇到如何区别通用产品和专用产品的问题,解决的 方法是按照国家已有的规定和买卖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来划分,必要时可 由各有关生产主管部门认定。

产品的技术标准,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而有部 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在 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没有上述标准或虽 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 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实际抽样检验质量 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 件后应封存样品,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产品数量的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方法执行;国家 或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按供需双方商定的计量方法执行。对机电设备, 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 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设备,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 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的设备清单。

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 划方法,有关主管部门有详细规定,在合同中应按照有关规定明确注明合 理的差额和计算方法。

产品的包装标准是由有关部门对产品包装的类型、规格、容量、印刷 标志以及产品的盛放、衬垫、封袋方法等统一规定的技术标准。

产品的包装,按国家标准或专业(部)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专 业(部)标准的,可按双方商定的标准并在合同中具体写明。

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需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供方供应。可多 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 管部门无规定的,由双方商定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并在合同中写明。产品包装费用也应写明由哪方承担。

产品的交货方式根据《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有关规定一般应由供 方实行送货或代运。送货、代运确有困难或者需方要求自提的产品,经供 需双方商定,可以由需方自提。实行送货制的产品按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 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双方的协|义执行。

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供需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 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买卖双方和 运输部门的责任。

运输方式一般由需方提出,供方代为办理发运,运费由需方承担。供 需双方通过协商台理选用运输方式,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总的要求是总 运费低,运速快,货物安全到达。如果由于供方的原因,选择了不合理的 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那么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供方负责赔偿。

送货或代运的产品规定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 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 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 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 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产品价格,属于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执行;不属于国家定价的, 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 格执行。

产品交(提)货时价格变化处理: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 (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 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 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 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 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产品货款的结算: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 《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和《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选择产 品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方式、结算时间,并在合同 中注明,同时还要注明双方的开户(结算)银行和账户名称、账号。

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写明验单付款还是验货付款。验 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从付款单位开户银行发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 (承付期内法定假日顺延)。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 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 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验收的方法,包括规定:验收时间;验收手段;验 收标准;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 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

需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应一面妥为保 管,一面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需方按以下规定办理书面异议。

(1)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的,需方应在货 到后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提出书面异议。

(2)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一般从运 转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异|义,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提出 异议的期限外。

(3)需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 定。

(4)如因需方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 出异议。

(5)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义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 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

(6)在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 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商标等,以及检验方 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以及 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其中农副产品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略有不同:

(1)农副产品名称、品种、数量、定价、交售时间

(2)农副产品的质量和质量标准

(3)产品交(提)货时间、方式、地点

(4)验收

(5)检验和检疫

(6)超欠幅度、合理损耗、正负尾差及计算方法

(7)包装、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8)货款结算

(9)违约责任、负责条款及其他条款

树买卖合同篇二

甲方:(以下筒称为甲方)。

乙方:(以下筒称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这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如下买卖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苗木的名称、数量、规格和价格见下表:

二、供苗时间、地点、方式。

1、供苗时间、地方:甲方于20xx年月日至月日向乙方提供上述苗木。具体交货日期由乙方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确定,但须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2、苗木交货地点和方式:甲方负责将苗木运送到乙方指定地点交货,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3、苗木栽植:本合同所供苗木由甲方负责栽植,苗木栽植后包活三个月。

三、苗木质量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

1、验收标准: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苗木除达到上表中的规格要求外,还应满足如下质量要求:植株强壮、完整、无病虫害。

2、验收方法:交货时,乙方按排专人到交货地点,按上述质量要求现场验收苗木质量和数量。甲方将苗木栽植完成后,乙方派专人进行验收。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中苗木单价为苗木的包干结算价格,包括苗木采购、运输、栽植人工费用。货到乙方位于九龙坡区工地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苗木款的60%,甲方栽植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苗木款的35%,三个月包活期满后乙方向甲方付清支付余下的苗木款。双方约定,上述款项在甲方办理付款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

五、违约责任。

若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中途减少苗木的购买数量,乙方须按减少苗木株数总价格的3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苗木款,则以未付金额千分之二每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若甲方提供的规格或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或是苗木在三个月包活期内出现死亡,甲方应负责更换。若甲方确不能按合同要求向乙方提供苗木,甲方应按涉及苗木总价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其他约定。

1、由于甲方苗木所在地遭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瘟疫、战争、强震、冰雹、狂风、洪水)造成甲方不能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况下,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仲裁委员会寻求仲裁调节,仲裁调节不成,可向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用,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树买卖合同篇三

10.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终止合同。变更或终止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10.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终止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2)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经催告后10日内仍未交货。

(3)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卖方未按买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买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有关损失由卖方承担。

(4)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卖方可以终止合同。

(5)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树买卖合同篇四

甲方:(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买方共三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阳新能及儿子阳开江将自家位于九内组(小地名:摆磅高坡又名杨梅树)的一片约有3000棵幼杉木林地卖给乙方,双方经实地勘查,自愿买卖此处山林。为保证买卖双方土地,收益、处置等权利事宜,防止日后发生争执,特定立本合同。

一、双方协议此处山林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万贰仟圆整。(4200000元)。双方签字之日一次付清。

二、山林四抵界线:左抵沟,右抵两组坟山梁直下转阳新恩独田上坎,之后直下湾至三岔湾处向左出坳再下湾直至抵排内组山界,上抵大路,下抵排内组山界。

三、购买期限从20xx年元月xx日至20xx年元月xx日止,共25年;如果到期由于各种原因无法砍伐,乙方可自行延长砍伐期限,直至采伐条件成熟为止,甲方不能拒绝;延长砍伐期限后,乙方每年须付给甲方贰仟圆(20xx00元)人民币作为借土养木费进行补偿。

四、在乙方拥有林权期间,国家、企事业单位、个人如征用此处山林,清苗补偿归乙方所有。地皮补偿总额甲乙双方平均分配。

五、乙方在购买此处林地之后,乙方独有对此山林所有林木的支配权、受益权(注:此林乙方三人平均出资购买,受益平均分配)。与甲方无任何瓜葛。

六、此处林地如有土地纠纷,貸款抵押等事务全由甲方负责处理。如果纠纷给乙方带来损失的,甲方要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乙方。

七、如合同期未满,乙方已经主伐此山林木材完毕之后,甲方可提前收回该土地使用。

八、为维护法律尊严,双方约定违约金为壹佰伍拾万圆人民币。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三人各持一份。

十、本合同至签字之日起生效。

树买卖合同篇五

立合约书人:

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兹经双方友好洽商,在诚信、公平的基础上,就机器买卖具体事项,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冷库设备名称、数量及价格(以下简称设备)。

第二条:交货地点。

第三条:交货期限。

第四条:验收规定。

1.甲方同意于乙方机器到厂安装调试后×天内完成试车验收手续;验收时,由甲方按本合约规格及功能查验,其所需仪器、机具等概由乙方负责提供。

2.乙方交货时,应检验附设备之详细资料,并应包括详细操作及保养维修资料或手册。

3.验收前,乙方应负责完成甲方人员有关设备之操作与基本维修及定期保养及培训。

4.验收不合格时,乙方需于×个月内更换合格品与甲方,其所发生之费用或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付款办法。

第六条:违约罚责。

1.除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或经甲方书面同意延期外,乙方应依约按时交货并完成验收,如不能及时交货并完成验收,应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按每延迟一天在货款中扣除总价的千分之一计算,直至货物交至甲指定地点并完成验收。

2.设备到达现场后,甲方应积极配合,力争××天内提供乙方安装调试之各项条件,若超过此期限,则视为乙方所提供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应支付相应的款项。若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如单方面解除合同或无故不履行合同条款,乙方有权将设备收回并不予退还甲方已付定x。(此定x将作为违约金)如乙方违约需向甲方承担相应赔偿。

第七条:保修责任。

1.乙方自设备验收合格后一年保修,保证设备能保持良好之运转,在保修期间并提供售后服务及保养。

2.保修期限内倘有情况发生,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调换零件,如若此后有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之灾害而引起者,乙方仅负责修理,调换零件则按乙方之成本计价。

3.保固期过后乙方仍需负责保养修护责任,此时乙方收取零件成本费。

4.前述维修,乙方应于甲方通知后十二小时内派维修人员修复,不得无故拖延。

第八条:零件供应。

有关本合同设备之消耗品及零件,乙方应按成本价供应甲方并不得中止供应甲方使用。

第九条:施工安全。

施工时,乙方应遵守甲方有关规定,且应依相关法令规定,设立警告标示及作好安全措施。

第十条:安装保管。

设备交付后,所有到厂材料、机具及设备等均属乙方所有,由甲方代为保管,直至验收合格付款90%后所有权归属甲方。

第十一条:环境整理。

施工期间,乙方应随时保持环境整齐清洁,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停工整理,所造成之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为凭。

备注:

1.附件《技术协议》经签署,亦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另行协议解决;。

3.若甲乙双方产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在甲方任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4.配置清单:《技术协议》。

甲方: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代表人:

(签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代表人:

(签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树买卖合同篇六

为维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保护权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预付款___________余款____________。

2、违约责任:

a、采用预付款方式,单方违约按家具合同总金额的0。01%扣除违约金;

c、迟延送货或提货的,违约方每日向对方支付延迟部分家具款的1%作为违约金;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除全额返还甲方定金,并需每日按合同货款的1%承担违约金。

2、对于家具的数量、结构、颜色等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货时当场提出异议,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对已购商品不满意,7日内在包装和商品没有损坏、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可以办理换货(定做商品、处理品除外),因换货产生的运输费及劳务费由甲方承担。

家具“三包”有效期为一年。即90日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甲方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180日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甲方可以选择免费修理或换货;三包有效期余下的时间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修理;“三包期限”计算方法按《北京市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

甲方和乙方出现质量或服务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可到爱家投诉,或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树买卖合同篇七

甲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卖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1条 标的物。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商标: 。

第2条 数量。

2.1 数量: 。

2.2 卖方向买方所交付的货物数量误差不得超过总量的 %。

第3条 质量。

3.1 质量标准: 。

3.2 质量保证: 。

(1)货物的质量保证期限为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月。

(2)卖方同意以货款总额的 %,即人民币 元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内,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卖方不能及时更换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保证金不再返还。

第4条 价款及支付。

4.1 合同价款:

小写: 。

大写: 。

4.2 合同价款构成:含17%增值税价款、运保费。

4.3 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95%,质保期满后支付5%。

第5条 交付。

5.1 交付方式:卖方送货。

5.2 交付时间和内容: 。

5.3 交付地点: 。

5.4 卖方应提供的单证和资料: 产品合格证、供货清单、原产地证明、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6条 包装。

6.1 包装标准: 。

6.2 包装物及标识的具体要求: 。

6.3 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6.4 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7条 运输。

7.1 运输方式: 。

发货地点: 。

到达地点: 。

收货人: 。

7.2 运费及相关费用承担: 。

7.3 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7.4 卖方按照约定将货物交运后,买方变更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第8条 验收。

8.1 买方应在货到 7 日内进行验收。如发现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应在 日内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日天内答复,如逾期没有答复,以买方验收结果为准。

8.2 如果未能就验收结果达成一致,双方同意以 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作为验收依据。

第9条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9.2 不可抗力的后果:

(1)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第10条 合同变更和终止。

10.1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终止合同。变更或终止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10.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终止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2)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经催告后10日内仍未交货。

(3)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卖方未按买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买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有关损失由卖方承担。

(4)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卖方可以终止合同。

(5)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11条 违约责任。

11.1 卖方未按期交付,每逾期一天,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部分货款金额 %的违约金,同时负责赔偿给买方造成损失。

11.2 买方未按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对方支付未付货款金额0.03%的违约金。

11.3 如发生10.2.3情形,应向买方支付 % 违约金,并负责赔偿买方由此产生损失。

11.4 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12条 争议解决方式。

12.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2.2 因关联交易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上级领导机构裁决。

第13条 效力及其它。

13.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13.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3.3 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3.4 本合同一式 份,买方执 份,卖方执 份。

买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时间: 年 月 日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时间: 年 月 日。

树买卖合同篇八

兹为购买货物,买卖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议定条件如下:

第—条合同标的。

买方自愿向卖方购买_____货物,合同标的总额为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合同货物的单价、数量。

1.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型号规格:

3.货物单价:_____元。

4.货物数量:_________件。

总价为__________元(该价格包含运输、保修、服务等费用)。

第三条质量要求。

合同货物的质量应达到我国国家质量标准的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详见产品技术说明书)由卖方提供样品备查,并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性能资料。

第四条合同货物交付。

1.交货时间和期限:卖方应于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将货物交付于买方。

2.交货地点:由甲方制定地点。

3.交货方式:现场交接。

第五条结算与付款方式。

1.买卖价款议定每件人民币__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佰元,于卖方交货同时悉数付清。

2.合同的全部价款,由买方以现金现场交付于卖方负责人,或者以电汇、汇票方式将价款汇至卖方账户内。

第六条卖方责任。

1.卖方保证所供合同货物与本合同第二条及所提供的样品相符。卖方所提供货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数量时,应于交货后_______日内补足。卖方所交付货物如与样品不相同时,买方可要求更换或解除买卖合同,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

2.卖方应如期交付货物,卖方如不能按期交付或仅能交付一部分,应于_____日前通知买方延缓日期;买方若不同意,可解除合同。

第七条买方责任。

1.验收合格后,买方应立即交付价款。如买方不能付清,卖方可停止交货,直至解除合同。卖方因此所受的损失,由买方赔偿。

2.买方预知届期不能付款的,可于_____日前通知卖方延缓交货日期,倘卖方不同意时,买方可以解除合同;但若已经给卖方造成损害,应当赔偿其损失。

第八条其他约定。

1.如因天灾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卖方不能按期交货或不能全数交付,可延长交货期,但延缓日数应经双方议定。

2.市场价格如有升降变动,各方不得主张增减货价,或借故解除合同。

3.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4.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5.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九条不可抗力。

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均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经对方同意,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_____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通知:

1.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三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四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且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第十五条附则。

本合同共一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树买卖合同篇九

出卖人(甲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买受人(乙方):

签订时间:

第一条标地、数量、价款及交货时间:

物资名称型号数量单位含税单价:(元)金额:(元)厂家备注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质量标准:甲方交付货品执行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同时满足最终用户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产品质量实行三包,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年。期间发生的的所有质量问题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详见装箱单,附合格证,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

第五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

第六条交(提)货时间、方式、地点: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方按最终用户要求地点交付货品。

第七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甲方按照最终用户要求运输,并承担一切费用。

第八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由最终用户指定的使用单位在交货地点按第二条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确认是否验收合格,质保期内提出异议。

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将预付10%货款,货到检验合格后付清总货款的90%,余款10%留作质保金,质保期满付清。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交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甲方)出卖人(章):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开户银行:账号:

树买卖合同篇十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古董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古董基本情况。

1、古董名称:

2、古董描述:

3、古董数量:

二、价格和付款。

1、成交价格:人民币。

2、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的日内,按前款约定的金额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将货款打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

三、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甲方应于收到全部款项后的同时将古董交付给乙方。

2、交付地点:由双方另行确定。

3、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古董,双方应于古董交付的同时进行验收,乙方接收甲方交付的古董后发生的风险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逾期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成交价格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方实际履行义务之日止。

2、若甲方交付的古董不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乙方有权拒绝接收古董,同时甲方应按照成交价格10%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其他约定。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

(签字页)。

甲方:乙方: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日期:

树买卖合同篇十一

甲方:(需方)合同编号:

乙方:(供方)签订时间:。

1.交货日期:年12月13日前。

2.交货地点: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需方指定地点。

4.验收标准:乙方收,如果发现质量问题的当场退货。合格的即入库。

5.包装条款:乙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其它说明等。

6.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之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款。。(无质量问题)。

7.违约责任:如果产品达不到标准即退货,甲方承担所有运费及其他费用,如果要货请提20天通知对方,甲方必须按乙方的要求供货,如有违约按20%赔偿违约金。

8.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9.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名:代表人签名:。

签约日期:

树买卖合同篇十二

型号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

卖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格和性能要求。

三、交货方式、时间、地点。

卖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由卖方送至内蒙古额济纳旗买方工地,卖方派去现场的只是系统调试工作人员,买方必须配合人员卸货搬运至指定教室,当场交货。

四、验收。

货物到达后,由卖方完成对的货物安装调试,由买方对货物的品种、质量、型号、数量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种、质量、型号、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由买方验收合格并运走后,卖方不承担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的责任。

五、货款支付。

买方首交订货款(即人民币:60000元)。货到指定地点后买方查验后付货款(即人民币:70000元),安装完毕,买方验收合格后,买方2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余额货款(即人民币:123650元)。

六、售后服务。

本合同所指的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按_3_年内免费保修,具体实施办法见产品保修卡;如是硬件本身的故障,免费上门服务;如是操作系统崩溃或受病毒、木马攻击及人为损坏方面的问题,需上门服务,卖方收取一定的服务费;送修免费。

七、违约责任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如拒收货物对卖方造成损失,卖方有权追索。买方逾期付款,买方每日偿付卖方欠款总额30的月利率滞纳金;卖方交货当时所交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买方有权拒收;卖方不履行售后服务的有关义务,对买方造成损失,买方有权追索。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受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卖方与买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购买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并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买方:___________(签章)卖方: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

树买卖合同篇十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结合本院审理此类案件的实践经验和相关法学理论,就审理相邻关系纠纷案件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1、所有权人可以直接成为相邻关系案件的当事人。

2、使用权人是否可以作为原告应区别对待:

(1)使用权人取得使用权前已产生的相邻妨碍,原则上使用权人不能作为原告起诉,但使用权人能够证明自己事前不知道的除外。

(2)使用权人取得使用权后产生的相邻妨碍,使用权人可以作为原告起诉,如果相邻妨碍是经所有权人同意,使用权人面临侵权之债和合同之债的竞合,使用权人可以选择诉权。

在使用权人作为原、被告后,所有权人是否是必要的共同诉讼参与人,应区别对待:

(1)在作为相邻权利人主张权利救济的诉讼中,应征求所有权人的意见,如果使用权人诉请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的,所有权人可以不作为共同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如果使用权人诉请赔偿或补偿,应视所有权人的意见决定其是否作为诉讼参与人。

(2)在作为相邻义务人被诉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所有权人均应作为必要的共同诉讼人。

3、相邻一方的不动产利用行为侵害的是小区业主的共同相邻权益,小区业主可以采用诉讼代表人的方式提起相邻关系诉讼。

1、证明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

(1)公民: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其他。

(2)个体工商户:户主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其他;工商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工商字号。

2、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情况的证据: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他组织负责人姓名、职务。

3、证明相邻关系纠纷原因的证据:

(1)流水:纠纷时间;纠纷地点;纠纷原因;后果。

(2)用水:纠纷时间;纠纷地点;纠纷原因;后果。

(3)排水:纠纷时间;纠纷地点;纠纷原因;后果。

(4)排放污水:纠纷时间;纠纷地点;污水所含物质名称;影响程度。

(5)危害:因危害引起纠纷的时间;因危害引起纠纷的地点;危害物质名称;危害影响程度;危害造成的后果。

(6)危险:因危险引起纠纷的时间;因危险引起纠纷的地点;危险性质;危险面积、间距。

(7)采光:影响他方采光的时间;影响他方采光的地点;影响他方采光建筑物名;影响他方采光的高度、面积、间距;影响他方采光的范围、程度;影响他方采光造成的后果。

(8)音响:音响的种类和引起纠纷的时间;音响引起纠纷的地点;音响的影响程度;音响造成的后果。

(9)震动:震动的种类和引起纠纷的时间;震动引起纠纷的地点;震动影响程度;震动造成的后果。

(10)邻地、通道、道路、渡口、桥梁、堤坝:因使用邻地、通道、渡口、桥梁、堤坝引起纠纷的时间;因使用邻地、通道、渡口、桥梁、堤坝引起纠纷的地点;因使用邻地、通道、渡口、桥梁、堤坝引起纠纷的原因;因使用邻地、通道、渡口、桥梁、堤坝影响的范围程度;因使用邻地、通道、渡口、桥梁、堤坝造成的后果。

(11)通风、日照、铺设管线等:纠纷时间;纠纷地点;纠纷原因;后果。

4、请求人民法院判令相邻义务人承担相邻民事责任的一方当事人,一般应当举证证明。

(1)双方之间存在不动产相邻关系。

(2)相邻义务人实施了妨碍不动产所有权延伸权益的行为。

(3)该扩张行为具备违反民法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对相邻权利人利用不动产造成妨碍或妨害的事实。

(4)相邻权利人主张的具体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符合法律规定。

5、否认承担相邻民事责任的一方当事人,应举证证明根据法律的抗辩事由,即相邻权利人主张的相邻侵权请求权未产生、受阻碍或已消灭的事实。

1、相邻权利人的相邻权是否有受到损害的事实及损害程度。

2、相邻权利人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及要求赔偿的数额如何确定。

1、相邻关系在性质上属于所有权的范畴的,但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而是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

2、审理相邻关系案件时,应注意与其他权利的区分,主要是地役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环境权等。

3、相邻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的调整

(1)违章建筑不构成相邻妨碍的,相邻方要求拆除的,不予支持。

(2)一方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和房屋结构的行为,如果对相邻方造成相邻妨碍,相邻方可以主张排除妨碍,恢复房屋原状;但其主张恢复房屋使用性质,不属于民事相邻关系的调整范围。

(3)一方的行为经过行政许可,但对相邻方构成相邻妨碍,可告知其先进行行政诉讼,否则不予受理或裁驳。

此类案件的事实应主要把握以下几点:

1、相邻义务人存在违法性的加害行为,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过程、结果。

2、相邻权利人的相邻不动产权益受损害的范围与程度,主要是是否造成损害、损害的范围与程度、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等。

3、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4、相邻义务人有无过错,主要是认定相邻义务人侵权时是故意、过失还是不可抗力。

1、相邻关系案件以过错责任为原则。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用无过错责任,主要是民法通则贯彻意见第99条第1款、第100条、第103条规定的情况。

2、在认定相邻义务人的责任时,法官应根据一般人的心理状态,运用注意义务理论,结合案件具体事实对相邻义务人是否存在过错作出判断。

1、当事人合意的效力问题

当事人双方就相邻关系问题达成合意的,只要不是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依法具有法律效力。如一方反悔,只要另一方没有新的相邻妨害行为,应当有容忍的合同义务。

2、二手房买卖的遗留问题

(1)出卖人擅自搭建的建筑物给相邻方构成了妨碍,相邻方诉请买房人拆除的,买房人以该搭建物非自己所有抗辩,理由不成立。

(2)买房人为正常使用房屋之需要,欲恢复出卖人改变的房屋原始设计结构,相邻方以买房人买入房屋时已接受既成事实为由进行抗辩的,如不形成相邻妨碍的,抗辩理由不成立。

3、诉讼时效问题

相邻关系案件中的排除妨害请求权和停止侵害请求权不适用时效,而损害赔偿请求权则适用诉讼时效。

4、相邻关系案件的赔偿或补偿标准

(1)采光妨碍的补偿标准,应当综合所在地经济水平和生活水平,房屋面积和房价及受影响的程度予以确定。可以用房屋价格(每平方米)×影响面积×影响时间×10-30%的系数,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可以提高5-10倍。

(2)一方安装的设备发出的噪音,超过规定的标准,对相邻方造成妨碍的,如果其同意进行整改又可以进行整改的,可判令在一定期限内整改,对原告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不予支持。

(3)一方的行为给相邻方形成相邻损害,其赔偿标准应以恢复到损害前的情况,所需成本为计算标准。

5、妨碍程度与容忍义务的界定

(1)认定是否构成相邻妨碍,应从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的角度出发,如果一方使用不动产的行为有利于其生活质量,而对相邻方影响轻微,相邻方应本着团结互助的精神予以容忍。

(2)为弥补房屋设计建筑缺陷,并注意贯彻最小影响原则的排气孔设置,应属相邻方容忍义务的范畴。

(3)一方安装室外悬挂物,如不影响相邻方的安全和卫生,相邻方应容忍。

(4)拆除、损坏承重结构的行为,应判令当事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而拆除非承重结构对安全而言无影响的,应允许当事人行使受限制的财产权利。

6、建筑物反光等不可量物侵害纠纷的处理

随着经济的发展,工商业活动所产生的噪音、煤烟、震动、臭气、光线、放射性等侵入邻地导致相邻不动产权利人权利受到干扰性妨害或损害的,被称为不可量物侵害。不可量物侵害属于相邻关系范畴。相邻方因不可量物侵害提起诉讼的,应考虑相邻人之间对不可量物排放容忍义务的程度确定是否应支持其诉讼请求,具体应衡量以下几方面因素:

(1)生存权的优先性。当相邻近的各方都为了自己某种利益行使而引发冲突时,其他权利的行使应当让位于生存权。其他权利的权利人此时就负有容忍的义务,其限度应是满足他方的生活需求。

(2)纷争的地域性。相邻关系中,不同区域的居民便负有不同的容忍义务。居民区与工业区、商业区相比,其居民容忍限度较小。

(3)不动产利用的先后关系。在考虑容忍义务时,必须将不动产相邻各方利用不动产的先后顺序作为一个重要的因素。相邻各方中使用在前的一方容忍义务较少,而使用在后者则有更多的容忍义务。但此义务仅存于可预期的范围,超过此范围,则可提起侵权之诉。

(4)损害的回避可能性。回避可能性,是指以相邻一方的使用给他方造成的侵害能否回避作为考虑容忍限度大小的标准,本可回避而不回避的,相对方就承担较少的容忍义务或不承担容忍义务。

建筑物反射的光可视为不可量物的一种。建筑物反光纠纷构成环境污染的,当事人既可选择要求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相邻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建筑物反光既构成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又构成相邻关系纠纷的,发生相邻关系物上请求权和环境侵权损害请求权的竞合,当事人择一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根据当事人行使请求权的不同,分别处理。

7、建筑物遮蔽纠纷的处理及补偿标准

(1)通风、采光标准的确定

确认影响通风、采光的标准,应根据发生地(市区还是农村)的不同适用不同的标准。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或衡量:

a、市区内的建筑物应审查其建造是否符合有关部门关于建筑物的高度、层次、间距的规定。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建筑物,应视为对通风、采光有影响,反之则无影响。

b、农村的建筑物应审查其建造是否符合当地群众“公认”的通风、采光标准(如村规民约)。如无此标准,则可参照有关部门关于城市建筑物的高度、层次、间距的规定确定是否影响通风采光。

c、审查新建建筑物是属于翻建、扩建还是新建。如属在原住宅基础上翻建,既未扩大面积,又未增加建筑高度,相邻方以影响通风、采光为由阻挠翻建的,一般不予支持;如果属扩建或新建,相邻方提出影响其通风、采光的,则应结合其他各方面的条件加以确认。

d、审查提出影响通风、采光一方的建筑物是否属于违章建筑。一般来说,未经批准的违章建造的房屋不应享有通风、采光权,对其要求保护自己通风、采光的要求不应予以支持。农村中没办理房产证明但有选址意见书或准建证的不应认定为违章建筑。

(2)关于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问题

根据不同的情况,当事人应以不同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具体有以下几种处理办法:

a、新建房屋一方属于违章建筑或者超过批准设计范围施工的,一般应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降低建筑高度减少建筑层次等。

b、对经过合法批准手续的新建楼房,或者虽属违章建筑,但已建成的,如拆除将给国家或公民造成的经济损失大于受影响一方利益的,可以其他方式承担民事责任,如判令侵权方给受害方妥善安置住房或工作场所,或者给予受害方赔偿等。

8、因空调安装问题引起的相邻纠纷的处理

(1)因空调噪音引起的纠纷的处理

目前,空调室外机造成噪音超标的主要原因是安装不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生活噪音不得超过55分贝,可以此作为空调噪音是否合理的标准。凡超出此标准的都应认定空调室外机安装不合格,应判令使用人重新安装。重新安装后仍达不到标准的,应判令其限期拆除。

(2)因空调排水不当引起纠纷的处理

造成此类纠纷的主要原因是空调使用人安装不当,应判令其重新安装;造成损害的,应予以赔偿。

(3)因空调室外机排气引起纠纷的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房屋空气调节器安装规范》中的有关规定:空调器的室外机组应尽可能的远离相邻方的门窗和绿色植物,与相对方门窗距离不得小于下述值:

1、空调器额定制冷量小于4.5kw的为3米;

2、空调器额定制冷量大于4.5kw的为4米。根据此规范,空调设备应当尽可能远离相邻方的门窗。在有多种可选位置时,应选择与相邻方固有门窗距离最大或对相邻方影响最小处。违反上述标准对相邻方生产生活造成妨碍的,应判令其排除妨碍;造成损害的,应予以赔偿。

9、根据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住宅侧面间距: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米,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米。

1、请求停止侵害:被告x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x行为。

2、请求排除妨碍:被告x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x日内为某行为。

3、请求赔偿损失:元。

4、请求消除危险:被告x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x日内为某行为,消除……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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