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篮租赁合同优选(优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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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篮租赁合同优选(优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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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签署合同,双方可以明确和约束各自的责任和利益。编写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各方需求,确保合同具有可操作性。在签署合同前,应该充分研究市场行情和相关合同条款的实践运用。

挂篮租赁合同优选篇一

甲方:乙方:

为更好地利用起该房屋,使其发挥最大作用,根据《^v^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甲乙双方互惠互利共赢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位置及具体情况。

1、坐落位置。

该房屋位于山东商河县城区产业园商西路8号。

2、房屋面积及房产原值。

该房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共80平方米。该房屋价值2万元。

第二条房屋的租赁期限及登记。

1、该房屋的租赁期限自20xx年3月18日至20xx年3月18日。

2、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持本租赁合同及有关文件申请房屋使用权出租登记。

3、该房屋甲方无偿供乙方使用。

第三条费用承担。

租赁期内,按国家规定因房屋租赁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使用的水费、电费由乙方承担,按物价部门及有关部门规定价格计费,交费方式为每月一交。

第四条房屋修缮条款。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房屋及其设施应进行必要的检查、修缮。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5日内进行维修。

乙方通知甲方,甲方拒不维修的,乙方可经合同登记机关见证后代为维修或由乙方自行维修。本条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由甲方承担。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和承担相应损失。

第五条房屋的改建、装修条款。

本合同有限期内,甲方确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须经乙方同意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协议。因国家政策和不可抗力除外。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款。

1、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房屋;。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终止协议。

第七条合同的延续及优先权。

本合同有限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限期届满之日前叁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八条善后条款。

合同到期时,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乙方应于本合同到期日前腾空、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算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第九条免责条款。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坏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当本着友好的态度遵照本合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该宗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四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挂篮租赁合同优选篇二

甲方指定负责租赁周转材料的验收、签认;乙方指定负责租赁周转材料的交验、签认。甲方指定的上述人员是甲方唯一的收货代表,其在乙方送货清单上签字,作为乙方材料已到现场的证明,指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的验收、签认,对另一方不发生效力。一方指定人员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产生效力。送货清单(或相应票据)中事先印刷的相关备注文字(双方验收人员签署的备注内容除外)内容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提示:验收、签认人员可以指定1~2名,但不要约定过多)。

甲方对租赁物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使用不善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的,按双方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表》(表格见附件三),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赔偿金。因正常使用导致租赁物的自然损耗,甲方不予赔偿。

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时,如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数量短缺,则甲方有权将所有材料均按扣除短缺率(短缺率=实际短缺数量/票据记载数量)给乙方结算。

乙方同意甲方租赁的按供货总量%做为合理损耗,甲方退还供货总量%即视为完全退还;对于合理损耗部分,乙方不得依据款、款要求甲方赔偿。

(提示:本条款分别填写租赁的材料种类、损耗的百分比和退还的百分比)。

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及费用由承担。

(提示: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挂篮租赁合同优选篇三

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租赁周转材料的具体规格、数量等及到场时间、地点。

(提示: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在租赁期间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租赁周转材料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为抵押物。

丢失、损坏(无法修复)的周转材料,由甲方负责赔偿,但不再支付丢失、损坏(无法修复)周转材料的租金。丢失、损坏(无法修复)周转材料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乙方。

乙方权利义务。

保证所供周转材料的数量、规格和供货时间、地点符合甲方要求,保证租赁物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双方约定。

租赁周转材料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时,负责退换并承担退换货物运输费及装卸费,同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租赁周转材料损坏(可修复)经甲方修复且不影响使用功能的,乙方不得拒收。

如将租赁周转材料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需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后才能转让,此时租赁周转材料新的所有权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转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接到甲方退租通知书后不及时办理退租手续的,或甲方自行交还租赁物乙方拒不接受的,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由此产生的灭失、损毁、保管等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挂篮租赁合同优选篇四

根据《xxx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转租房屋的情况。

2.该房屋的设备情况:

第二条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1.甲方需向乙方出示与该房屋所有人签署的________(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赁证)(编号________)。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______(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2.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第三条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卧室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整)。该房屋租金____(年/月)内不变。

2、乙方向甲方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元整,与首次房租一起交付甲方。

3、该保证金应在该合同终止时全额退还乙方。

4、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其它费用。

1.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等费用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其它有关费用,均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支付的一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租赁期满前,如甲方或乙方其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

第六条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对其房屋结构进行任何改动。

第七条租赁期间如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由甲方负责修缮。

第八条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如遇争议的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处理。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签字)乙方: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挂篮租赁合同优选篇五

转租方(甲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受转租方(乙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根据《xxx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位于的部分场地转租给乙方建设厂房并使用、收益、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情况。

(二)。

1-2该房屋及场地的的使用范围;现有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予以明确。上述设施设备乙方可无偿使用或根据建设需要拆除,甲方及原出租人承诺对乙方拆除转租场地范围内任何设施设备,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赔偿、补偿费用且在转租场地内所建厂房及其他设施设备如遇征地拆迁所有赔偿、补偿款物都归乙方所有。

二、租赁用途。

甲方已向丙方出示该房屋及场地原租赁合同及房屋所有权证书。该场地的用途为________。

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3-1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及场地。转租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原租赁合同的租期。

4-1双方约定,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自合同生效之日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收款方应开具收据)。

4-2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五、其它费用。

5-1在场地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场地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等费用由________承担。

六、房屋及场地使用要求及相关责任。

6-1转租期间,甲方及原出租方应保证该房屋及场地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不以任何理由妨碍乙方对该房屋、设施设备及场地的使用权。甲方和原出租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使用场地和乙方增建厂房及设施设备所需要的证件材料,协调处理各方关系,保证乙方正常使用承租场地和增建厂房及设施设备不受任何干扰和妨害。

6-2在转租期间如遇征地拆迁,乙方转租范围内的所有赔偿、补偿全部归乙方所有,在乙方依法获得各项相应赔偿及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增建厂房设施设备补偿、经营损失补偿、可得利益补偿、搬迁安置费用补偿等)后,依法搬迁。6-3在转租期间如遇其他不归责与乙方的原因导致该转租合同无效、被撤销、或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甲方应负赔偿、补偿责任,乙方依法获得各项相应赔偿及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增建房屋设施设备补偿、经营损失补偿、可得利益补偿、搬迁安置费用补偿等)后,依法搬迁。

七、转租。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再次转租的权利。

八、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乙方的转租范围内不再享有任何与出租房屋及场地有关的权利义务。

九、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应向守约方支付-------倍的年租金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相关的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守约方享有解除权。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未尽事宜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制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挂篮租赁合同优选篇六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乡___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西至,北至,南至。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项目开发,果蔬、花木种植、特色养殖等。2、承租形式:个人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30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元,承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每一年交租金一次,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1年的承租金。付款日期为每年的__月__日。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2.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因耕地户与乙方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臵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可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六、合同的转租。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以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本合同转租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5.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请求裁决。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加盖印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见证单位:汝南县罗店镇人民政府。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见证方: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挂篮租赁合同优选篇七

三、门面转租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原房东履行原有门面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甲方保证水电能正常使用。甲方需要转让店铺时要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并享有优先转让权和优惠市场价的转让费。

四、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

五、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租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__________。

乙方应该按时接收门面,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保证该房屋租期内为其合法承租权进行出租等,否则应该赔偿乙方装修费用同等的损失。

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补充,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挂篮租赁合同优选篇八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号的房屋______栋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类型______,结构等级______,完损等级______,主要装修设备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_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个月或空置____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___方承担();

所有权属______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1、……。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______。

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___。

甲方(房主)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南宁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楼_____号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生活住房使用。

二、租期,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为止。

三、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每月。

四、押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2、租房日期完租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五、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义务)。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电、水、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

六、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合同未到期前甲方不得提前租借给别人,如有违约应给于乙方相应的赔偿。

2、在乙方交完租金的情况下,甲方不得随意停水、停电,避免造成乙方生活上的不便。

3、甲方应该保证出租的房屋安全、设备完好。在使用中出现问题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七、有关退租条例。

1、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另要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八、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

七本租房协议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协议,以原件为准(甲方未盖红印章的不属正式协议,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协议使用)。

八、补充协议。

九、本协议壹式_____份,每份壹张贰页,甲乙各方各执壹份。

甲方于_____年申明:本房屋出租期限到______年_____月到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届时甲方将收回自用。

挂篮租赁合同优选篇九

发包方:__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建筑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工程施工需要现向乙方租赁电动吊篮,根据《xxx合同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的精神,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严格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天誉四期发展项目门窗幕墙及简易吊船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工程地点:广州天河区。

第二条租赁内容。

设备租赁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型号zlp(d)型(长度根据现场需要)电动吊篮提升机(全套设备),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完好,齐全,机械性能运转正常。乙方包装包拆、包来回运输,提供全套设备质保资料,如有现场检测费用发生,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费用。

乙方的承包范围属于发包方与甲方签订的“天誉四期发展项目门窗幕墙及简易吊船工程”的施工合同及其附件(以下称主合同)的承包范围的一部分,乙方对自身所承包的内容进行施工,并全面履行施工主合同的规定。包设备安装拆除及调试、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以及包设备检测合格。

乙方必须如实按政府有关政策规定为其聘请的施工人员办理平安卡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及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甲方可以代办,其费用由乙方支付,并交项目部备案。

第三条租赁期。

租赁期根据甲方工程进度要求计算,租金起算日为吊篮安装、调试完毕,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交由甲方投入使用的当天开始计算,租金结算日为甲方通知乙方拆除设备之日,合同生效期为甲方书面通知进场日开始生效。

在合同期内,如乙方合同所述联系地址变更的,乙方有向甲方通知的义务,否则视为合同承包方地址无变更,甲方向乙方合同地址发出的信函视为乙方已收悉。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

按综合单价包干形式,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吊篮租金为55元/台/天。包括乙方技术员工资、伙食费、现场文明施工费、工具费、进场费、设备费、维修保养、设备及零配件保管、救治医疗费、人身保险费等相关保险费用、工卡及平安卡费用、工作服费用、相关赔偿金、人工风险费(因甲方工期延误造成的窝工、费工和人工费上涨等风险费)等费用。

租金按月支付,每租满一个月于25天内由甲方支付乙方前一个月30天银行支票,如此类推。

春节等法定节假日期间,在场计租的吊篮设备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免除25天租金。

乙方开具正规的施工安装发票结算租赁款。

第三方检测按800元/台。

协助我司办理论证方案。

第五条材料设备检验。

每台吊篮进场使用前,需由乙方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

吊篮设备运至施工现场安装调试好后,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送至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现场抽检由甲乙双方共同配合完成,甲方须协助乙方派人负责装卸车、垂直运输、搬运、安装及调试,直至达到试验合格的标准。检测合格的设备,方能交付甲方开机使用。

第六条双方责任和权利。

甲方职责。

甲方指派的项目经理代表甲方行使监督,管理职能,其职责是:协调乙方与总包、土建、建设单位、监理及其他等单位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进退场等工作。

免费为乙方提供吊篮设备的电源接驳点。

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培训要求,负责设备的基础操作。

对乙方现场所有人员(包括技术员)如不符合甲方要求可提出更换。

该工程可由甲方为乙方统一购买相关工程保险,费用从乙方安装费中扣除。

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一间单独仓库用于工具设备的存放,负责协调乙方进退场的运输通道及堆放场地,宿舍及生活用品等其它由乙方自行解决。

因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由甲方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

乙方职责。

密切配合甲方的施工生产需求,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要求。服从甲方施工人员的施2。

工安排,但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负责配备设备维修、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设备技术状态完好。如有故障造成停机,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安排人员到场进行维修。在接到乙方通知后4小时内,乙方未能修好,造成乙方无法使用,扣半日租金,如6小时未修好,扣全日租金,以此类推。

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有关部门的使用规定,负责提供吊篮的合格证和检测报告。乙方的电路电线及设备的安全配置必须满足本工程及当地相关部门要求。

负责给甲方提供吊篮的安装方案、吊篮安全施工方案及操作技术交底,并严格按方案及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对甲方施工人员违章操作的,有权要求其停止作业并上报甲方相关负责人。

负责设备的操作培训,甲方所有操作人员必须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必须为进入场地的乙方自派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和工伤保险,对设备安装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负有全部责任,对由乙方自派工地的人员安全负责,如出现火灾、工伤、死亡等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必须教育本部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当地工程建设及城建管理部门的政策和法规,如造成被建设单位、土建单位或其它单位对我方处罚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承担。

由乙方提供到工地上的设备,乙方均有保管的责任,如发现损坏,或其他施工单位损伤,均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费用,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索赔事宜。

若乙方未能按甲方或施工现场的要求施工,而被甲方或建设单位清退出场,或不履行合同而自行退场。按实际租金的80%结算,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本合同的乙方技术员必须长住工地,保证每栋塔楼有一名技术员。无故缺勤一天罚款500元。

在高空作业方面,操作人员需经乙方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上岗人员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

乙方配一名技术人员在现场蹲点指导吊篮移位工作。

第八条违约及罚款。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限期乙方离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有异议。

a、乙方将本项租赁内容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

b、乙方拖欠派往本项目现场的工人工资,造成工人聚众闹事或到相关政府部门投诉。

c、因乙方实施不力造成工程质量、进度无法达到合同的要求。

d、因乙方无力继续完成本合同约定要求的。

e、因乙方中途自愿放弃合同履约义务的。

f、因乙方受到法律制约而不能履行职责。

第九条其它约定内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按甲方惯例协商解决。

若因本合同发生的所有纠纷,双方应在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因履行本合同而形成的现场签证单、双方往来函件、处罚通知等项目施工有关文字资料,均构成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须严格遵守总包、监理单位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如有违反,处罚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乙方:地址:地址:

甲方代表:身份证号码:

签约人:

电话:电话: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

挂篮租赁合同优选篇十

经营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xxx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约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车辆出租。

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车辆型号:

车牌号码:

租车用途:

租车费用:元/天,(大写:)。

二、双方权利、义务。

2、甲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

4、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违反,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甲方配备的驾驶员应持有有效驾照,驾驶员的工资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6、租赁期间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燃油、过路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不得要求驾驶员在不利于安全行驶的环境下强行出车;。

9、因甲方驾驶员操作不当或冒险驾驶发生不安全事故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三、争议解决方法。

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挂篮租赁合同优选篇十一

根据《xxx合同法》、《____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地产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一)房屋基本情况。

4、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二)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三)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一)乙方向甲方,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__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二)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一)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一)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该房屋租金_____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二)乙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_____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一)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_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二)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有线电视、物业管理、________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甲方】【乙方】承担。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一)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一)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之日】【届满后_____日内】返还该房地产,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使用费。

(二)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一)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三)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一)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4、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二)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挂篮租赁合同优选篇十二

根据《xxx合同法》、《xxx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该房屋租金为________元整,每月________元人民币。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按____支付,每月日支付,另付押金________元,租房终止,乙方结清各项费用后,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2、煤气费;3、电话费。物业管理费和暖气费用由_____支付。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挂篮租赁合同优选篇十三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根据《xxx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前门项目商铺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按照上下文另有解释的以外,下列重要用语具有下述含义:

(1)“项目”是指位于「」项目(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甲方确定的为准)。

(2)“租用面积”是指本合同第条约定的用于本合同项下计算商铺租金的实测面积,是商铺的“套内建筑面积”。

(3)“交付状态及附属设施”是指与商铺相关的供电.供水.电讯以及雨水排放和污水排放管线等设施。有关本合同所称配套设施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交房标准》。

甲方作为商铺的产权人,有权自行指定或委托商业管理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统称为“管理公司”)行使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承担义务,此等管理公司行使本合同项下的甲方权利或承担义务,视为甲方的合同履行行为,乙方对此表示同意并接受。

第2条租赁标的。

承租商铺位于该项目「」地块「」层「」号商铺,为避免疑义,该商铺当前的正式地址和编号是「」号(邮编:「」)。商铺的具体位置及范围见本合同附件1。

承租商铺的租用面积为「」平方米(暂测),最终确定的租用面积以甲方指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机构出具的实测数据为准。

本合同所述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等各项费用的依据,最终以实测租用面积进行结算。在甲方确定商铺的实测租用面积之前,乙方应当按照第条所述面积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在商铺的实测租用面积确定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结算此前已缴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对与商铺相关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以及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及使用约定已充分知悉,不持任何异议。承租商铺的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交房标准》中列明。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附件二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承租商铺给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承租商铺的验收依据。

乙方在此确认,本合同所述的商铺编号为甲方暂定编排,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更编排或变更项目或项目内任何部分的名称。对此乙方不持异议,也不影响本合同的实际履行。

第3条租赁用途。

双方确认,乙方承租商铺须用于商业经营活动。乙方应在地块房号为「」名称/商号对外进行直营店经营,并用于从事「」经营项目,从事经营项目的品牌为「」。

租赁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承租商铺的用途,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经双方确定的商号/名称.经营项目或品牌。

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使用.允许或默许承租商铺用作任何非法.违背公序良俗.损害项目整体商誉的用途。

乙方在开业经营前应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取得经营本合同第条所述营业事项所必要的批准.营业执照及许可证,并应保证在租赁经营期间,上述证照均持续有效。

第4条租赁期限及免租期。

商铺租赁期限为「」年,自交付日开始计算。双方暂定商铺的交付日为「」年「」月「」日,从交付日起至「」年「」月「」日为装修免租期。租赁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届满。如交付日因故迟延,双方同意租赁期及免租期自动相应顺延。

甲方同意给予乙方自交付日起,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的装修免租期。在免租期内乙方无须支付租金,但须承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装修产生的相关费用。并且,除非另有特别明确的约定,免租期不因任何原因而延长。

双方确认:甲方提供的免租期是基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没有重大违约的前提下给予乙方的优惠。在租赁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则乙方不享受免租期的免租金优惠,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第一年基本租金标准向甲方补交该期间的全部租金。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承租商铺。在乙方于租赁期限内遵守本合同的条款与条件的前提下,如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拟续租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至少「6」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取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九十天与甲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其租金由双方商定。如果乙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续租申请或者双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将于租赁期限届满时终止。

第5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租金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和结算货币,乙方如使用外汇支付的,应自行兑换为等额人民币后向甲方支付。由于外汇兑换所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应以下列标准计算租金金额,向甲方支付承租商铺的租金。

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二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三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四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以上租金均不包含物业管理费及推广费。

乙方应按月/季/半年向甲方预付租金。首期租金乙方应于交付日前的一个月内向甲方预付。本合同约定的免租期届满以后,每应付款月「」日之前(含当日),乙方向甲方预付下期的租金。

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支付租金,或以汇款或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有关付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指定账户变更的,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账户向甲方汇款或转账。

开户银行:

开户名:

账号:

甲方在收到乙方每笔租金后,向乙方开具等额发票。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各项税费。

第6条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物业管理费。

(1)双方约定,作为商铺的承租人,乙方应当自交付日(「」年「」月「」日)起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缴纳承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承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按承租商铺的租用面积计算,计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每月累计「」元人民币。装修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装修期届满后按正常标准缴纳即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

(2)商铺的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按月预付给甲方或管理公司,首期物业管理费于交付日前的一个月内缴纳,其后各期物业管理费应于上月「25」日之前(含当日)预付。首期物业管理费和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前的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均以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日物业管理费计算。

(3)租赁期间内,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根据经营情况.管理成本或政策的有关规定,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调整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并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执行。

(4)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或以汇款或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有关付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指定账户变更的,由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账户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汇款或转账。

开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5)乙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后,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向乙方开具等额发票。

推广费.能源费等其他费用。

(1)乙方应于免租期届满后按月向甲方交纳承租商铺的推广费,用于为提高项目的知名度及形象等甲方安排的推广.促销活动以及广告费等的费用支出。推广费按商铺租用面积计算,缴纳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该项费用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不单独缴纳。

(2)自承租商铺交付日起,乙方还应当承担并支付其使用的水.电.燃气.通讯.宽带费.非正常营业时间空调供应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本款所述费用的支付方式.标准和时间,以甲方或管理公司的书面通知或相关规定为准。乙方不得以未收到通知为由延付各项费用。

(3)双方确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缴纳或延迟缴纳前款所述费用。如因乙方欠付前述费用导致政府或相关供应单位中断或停止对项目的相关能源供应,则因此而导致甲方.管理公司.其他承租人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蒙受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7条租赁保证金。

租赁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署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金额相当于乙方承租商铺「叁」个月的基本租金.物业管理费之和,共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整。其中「」个月的基本租金之和共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整;「」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之和共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整。乙方在支付租赁保证金时,必须将「」个月的基本租金支付给“出租人”名下账户(具体帐户信息请参照本合同第款);另外将「」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名下账户(具体帐户信息请参照本合同第(4)款)。

(1)在租赁期内,如因实测租用面积确定.基本租金和或物业管理费调整导致实际基本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数额变化的,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补足或甲方应支退相应数额,以保证该保证金在租赁期内任何时段都相当于个月的基本租金.物业管理费之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如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已经向甲方支付了租赁意向金/预付款的,则该意向金/预付款等额在本合同签署后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的一部分。

(3)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后,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

(4)双方同意,甲方有权不以租赁保证金抵作租赁期间内任何时间乙方所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应缴费用。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用.违约金.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及其他费用的,则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有关欠款及延迟履行违约金。

(5)如甲方选择使用租赁保证金以冲抵乙方前述应付款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7」日内将租赁保证金补足,使其达到本条约定的金额。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冲抵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除补足租赁保证金外,还应支付租赁保证金不足冲抵部分的欠款。

(6)本合同项下租赁期间届满后双方未能就续租达成协议或双方在租赁期间内协商解除本合同的,则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还承租商铺.缴清所有应付费用.违约金或其他应付款项及履行完毕其他合同义务之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剩余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8条商铺的交付。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的预定交付日为「」年「」月「」日,由于甲方以外的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期交付的,甲方有权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的交付日期.租赁期和免租期相应顺延。

承租商铺交付日前「」日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入驻手续,进行承租商铺的交接,交付日乙方应当派员参加。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所载交付日前来办理该承租商铺的交接手续的,则应视为承租商铺自交接日起已经交接给乙方使用。乙方应自交付日起承担该承租商铺的相应费用,免租期也不予顺延。

甲乙双方按以上条约定当场交接的,应于交接当日在甲方物业公司提供的《承租商铺交接单》上签字,以示承租商铺交接完毕。

乙方在办理商铺的交接手续时须按照约定足额交清各项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由此引起的延期不导致免租期的顺延。

双方确认:该商铺交付时为毛坯房。乙方对此已充分知悉,在验收交接时不持任何异议。如在交接时或进场后发现商铺设施根据实际经营使用的需要而须调整的,不影响商铺的交付,但乙方可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的申请,甲方或管理公司在符合施工技术规范并具备可行性的情况下将配合乙方进行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双方确认:若在该商铺交付时,该商铺交付条件基本具备,而仅存在少量收尾工程未结束而导致的缺陷或瑕疵的,并不影响商铺的交付。甲方应在交付后立即进行必要的修复。

第9条商铺的装修。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管理公司提供的《租户装修手册》及其他有关装修的规章制度进行装修。

乙方应在免租期内进行商铺的装修。装修可按照自身及其品牌特点进行,但应符合项目统一的风格。乙方进入商铺开始装修施工之前,应当向甲方提供装修设计文件供甲方审查,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工程。

乙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装修设计文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按照法律规定装修设计文件须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则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工程。

如乙方违反装修管理规定或违反经甲方认可的装修设计文件进行装修的,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承租商铺.增设附属设施.设备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停止并恢复商铺原状,对承租商铺及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对第三人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乙方应负责经过其装修而添加的设施.设备的安全性并承担维修责任。因上述设施.设备的故障.损坏造成甲方提供的承租商铺及附属设施损坏或造成第三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在承租商铺装饰装修期间如有与甲方的承包商进行的与承租商铺相关的施工存在交叉施工,双方均应当给予配合和协助。

第10条商铺的开业。

商铺初步确定的开业时间为「」年「」月「」日,乙方应按照确定的前述开业日对外营业。

乙方应在取得全部必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和批准文件),完成承租商铺的装修和必要的准备工作后,经甲方或者管理公司核准后,正式对外营业(包括试营业)。未经甲方或管理公司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开业。如乙方已经完成了开业准备,具备开业条件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认为乙方的开业符合项目的整体运营安排的,可以同意乙方提前开业。

第11条商铺的营业管理。

如乙方经营的行业.产品.商品.商号.服饰标志或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特殊行业/专项批准.代理权.海关以及政府批准手续或其他经营销售许可,则乙方应保证其获得相关的批准.代理权或经营销售许可,并在租赁期间持续合法有效。甲方不对乙方就该承租商铺可利用作乙方所进行的经营行为获得所需的经营许可或批准作出任何承诺及保证。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北京市的相关规定以及甲方或管理公司运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自觉接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消费者及甲方或管理公司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乙方所租商铺应当全年营业,节假日不停业。每天的营业时间和空调供应时间为上午「」点「」分至晚上「」点「」分。同时,甲方有权按季节变化或项目运营实际需要更改或延长营业时间及空调供应时间。乙方因自身经营需要,其营业时间与上述统一规定的营业时间不一致的,须取得甲方或管理公司的同意,并自行承担因此增加的空调费等各项费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于本条约定的营业时间内暂停营业或变更营业时间。

乙方所陈列或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应使用合法且享有合法使用权或获得充分授权之商品名称.商标.肖像.著作权.图案或专利权等。如果因乙方侵犯第三方前述任何权利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租赁期间内,乙方须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组织的统一或相关的推广活动,以保证项目的对外统一的风格和良好声誉。乙方同意将其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的品牌(包括商标及其图形.文字)合理用作项目或甲方举办之其他推广活动之用。

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在承租商铺及项目公共区域内大声喧哗叫卖.兜售.招徕.播放过大音量的宣传口号.音乐及做出其他影响其他商户之利益或项目运营秩序之行为。

乙方举办大型开业活动以及其他大型的推广.促销.庆祝.联谊.慈善等各类型活动,活动方案及活动时间经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审批。

乙方自行保管该承租商铺内以及其他被许可存放乙方物品的库房.仓库.储物间内的所有财物。无论是否设置保安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甲方对此均不承担任何保安和保管责任。

乙方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保证该商铺营业标志.橱窗.店面的良好照明状态。为项目整体照明效果的需要,乙方允许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控制相应电路。

甲方或管理公司在项目内适当的公共地方张贴管理规则及其他规定的通知及布告,即构成甲方或管理公司对乙方的有效通知。

第12条商铺的照管。

甲方应保证在租期内该商铺及交付时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乙方应当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在任何合理时间内检查.养护承租商铺内的消防.空调等设施设备。如遇紧急情况甲方或管理公司可在未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进入该商铺,且不需赔偿此等紧急事态给乙方造成的损坏,但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及时向乙方进行通报。

在商铺使用过程中,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由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甲方对扩大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承租商铺的房屋结构.外墙部分以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设施设备,并应保持该店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可使用状态(自然损耗的除外)。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对前述各项设备.设施等造成损毁,则乙方负责承担有关的维修和更新费用。

乙方自行负责维修.保养承租商铺内自行装修.改动.装饰.添置部分以及商铺窗户.玻璃门.店面橱窗或玻璃幕墙,自行负责损毁发生的更换费用。

乙方不得对承租商铺包括阳台.露台(如有)及其设施设备进行任何改建.增建或增设;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导致不合理的缩短承租商铺建筑物及设施设备使用期限的行为。

因第三方原因导致乙方的货物或其他财产发生损害或导致乙方蒙受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如在租赁期间内,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该商铺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或采取限制性措施,则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和执行,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如有)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13条招牌和广告。

乙方在承租商铺内以及项目内的.公共部位和与承租商铺相连接的区域.部位或设施设备设置招牌.广告等任何文字.标记.标示或告示,应当事先将招牌.广告的设置方案报甲方审批,并在获得甲方的审批同意后方能设置。如需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乙方应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上述乙方自行设置的广告.招牌的报批.安装.更换.清洁.维护.保养.拆除以及照明电费均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乙方还应当承担因该广告的设置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对于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设置的招牌.广告,或乙方拒绝对出现毁损或渗漏现象的招牌.广告予以维修或更换的,或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更换或拆除的,则甲方有权直接予以拆除,并完成相关的墙面等的复原工作,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4条甲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租赁保证金及相关费用。若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超过「7」日,甲方有权在事先通知乙方后暂停承租商铺的水.电.电话等公共设施的供应和物业管理服务,直至拖欠款项及其违约金全部清偿为止。

甲方保证享有本合同项下商铺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甲方完全有权向乙方出租该商铺。

甲方应当对项目的主体结构部分.空调设备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必要的维护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的适租状态。

租赁期间内,如乙方经营商品或服务的品牌代理权或其他经营销售许可全部或部分到期.失效或被终止而导致乙方不能继续经营有关商品或服务时,除非乙方同甲方就乙方后续经营的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为更好开展经营活动,甲方可举办各种宣传推广活动(包括各种媒体的广告宣传.展览.表演.赠品等),乙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如在本项目内的公共区域进行宣传推广活动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交纳相关费用后方可实施。

甲方应积极配合提供乙方办理经营.装修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工商注册.环保.水.电.通讯.消防.卫生及其他北京市地方政府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所需证明文件,但是,相关手续及因办理报批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可依据运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布.修改或取消现行项目运营管理的所有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该等规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

第15条乙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租金.租赁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租赁期间内,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及管理公司对于项目运营管理的所有相关制度。

乙方应当保持承租商铺的外观整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商铺所在的楼宇结构及商铺任何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外墙.橱窗及玻璃等)的外观。

租赁期限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该商铺或其中任何部分,或以分租.借用.共用或将业务承包给第三方等其他任何方式以致任何非本合同承租方在租赁期期限内使用或占用该商铺或其中任何部分。

乙方同意,如乙方未按第条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或双方未就续租达成一致,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6个月(若乙方在此之前未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或90天(若双方在此之前未就续租达成一致)的期间内,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商铺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重新招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预先约定的时间向客户展示该商铺以及对该商铺进行合理和必要的检查等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乙方在其经营活动中,不得宣称或令顾客误认为其与甲方关系属合作.合营.合伙.联营或关联企业关系。

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对外产生的债权债务.因质量问题产生的赔偿责任.因侵权问题产生的赔偿责任及政府处罚等,均由乙方予以承担。

第16条商铺转让的特殊约定。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将商铺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无需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但甲方需通知乙方,并将该商铺已出租给乙方的事实披露给受让人,并保证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及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享有的权利。

乙方承诺放弃其在租赁期间对承租商铺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乙方的该项承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生效,并不得撤销。

在本合同签署之后,甲方可向任何银行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抵押承租商铺及其相关权益,但该抵押不应影响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根据本合同的条件和条款占有.控制和使用承租商铺的权利。

在甲方将承租商铺向第三方转让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该第三方的要求办理相应租约关系转移手续。

第17条本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在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按时足额缴纳租金的天数超过「15」日或累计达「30」日的;

(5)乙方未按条约定办理商铺交接手续超过「90」日的;

(6)未按条约定进行装修的;

(7)未按条约定期限进行开业的;

(8)乙方未取得政府相关批准进行经营活动或违反条约定,擅自中断.停止经营超过「5」日的。

(9)未按条约定设置招牌.广告的;

(10)违反条约定擅自转租.分租的;

(11)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限期内又未纠正,严重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12)乙方因破产.解散或其他原因开始清算时。

在甲方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预定交付日仍无法进场超过「180」日的;

(3)甲方因破产.解散或其他理由开始清算时。

本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本合同终止。

(2)双方就本合同终止协商一致。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遇不可抗力后,已无实际履行的可能的,则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由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的处理方法。

(1)双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行使合同单方解除权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解除后,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则乙方应无条件地按第条规定将承租商铺返还给甲方,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结清各项相关费用。

承租商铺的返还。

(1)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而终止后「3」日内,乙方应当将承租商铺交还甲方。

(2)乙方在交还承租商铺前,应将商铺恢复至商铺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磨损除外)。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给予修复,并承担费用,未能修复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交还日前的本合同项下所有欠付款项均应予结清。

(3)乙方对承租商铺进行装修而添加设施.设备的,除甲方书面同意保留外,乙方在返还承租商铺时应自担费用将其拆除并恢复到承租商铺交付时的原状,拆除时应确保不损坏承租商铺的表面完好.使用性能及房屋结构。在拆除时对承租商铺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甲方书面同意保留的,该添加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

(4)无论任何原因,乙方未能按期将恢复至交付时原状的承租商铺交还甲方的,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约定基本租金「2」倍的违约金及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同时,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采取换锁.对承租商铺停止水.电等能源供应.控制人员从承租商铺进出.阻止乙方继续开业经营或自行将商铺恢复原状等强制措施。甲方亦有权选择自行或委托任何第三方将商铺恢复至交付原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在乙方向甲方交还承租商铺的同时,或乙方已经实际撤离承租商铺之后,乙方在承租商铺内遗留的任何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均视为乙方放弃了所有权及一切权利,甲方有权自行予以处置(包括作为垃圾予以处理等等),而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第18条违约责任。

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双倍租赁保证金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2)前述违约金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甲方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或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双倍租赁保证金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2)前述违约金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乙方出现下列迟延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未达到解除条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欠租/费金额「千分之一」(非欠租/费行为则为租赁保证金的「千分之一」)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1)迟延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能源费用.租赁保证金的;

(2)迟延办理商铺交接手续的;

(3)迟延开业经营的。

甲方出现下列迟延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未达到解除条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则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租赁保证金的「千分之一」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1)因甲方原因,在约定的交付日超过「90」日仍未能将商铺交付乙方的;

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之任何其他承诺.保证.确认的,则甲方有权通知其改正,乙方应当改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第19条责任免除及不可抗力。

对下列甲方无法控制的原因而给乙方及其它人员的财产及人身造成损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供电的电流变化,火灾.漏水.漏电造成的损失;

(6)因政府及公共事业机构施工造成的影响;

(7)因乙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不遵守法规.不遵守本合同或不遵守管理规则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损坏或伤亡。

在任何上述情况下,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应支付之租金或物业管理费或其任何部份均亦不可减除或停止支付。

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包括项目所在地发生的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非因甲方或乙方原因而发生的火灾.爆炸以及战争.社会动乱或动荡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变化以及政府征收.征用。

如发生不可抗力,以至于任何一方的合同义务因这种事件的发生而无法履行,此种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予中止,履行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在一方延迟履行义务之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则该方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

如遇不可抗力,各方应立即与对方协商,寻求公平的解决办法,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将不可抗力所带来的后果减至最低限度。

第20条保险。

乙方应当于其开业(含试营业)后的1个月内自费就该商铺内甲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财产.人身伤亡按照甲方认可的保险种类和保险金额自费向有关保险公司投保,并应向甲方提供其所投保的所有保单之复印件。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保单生效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届满之日止。在乙方按本条规定购买符合甲方要求的保险之前,甲方对该商铺在此之前所发生的一切财产损坏.灭失和对第三方的责任,一概不负责任。

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险保单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险金的收据,以及保险公司发出该等保单是全数缴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证明。

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涉及甲方损失的保险事故,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应当首先用于赔偿甲方的损失;如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赔偿予甲方。

第21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发生时,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承租商铺的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2条通知与送达。

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必须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本合同所述各项文件的送达,包括邮寄.传真.电传.专人手递等方式。

一方如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以传真方式发出的,发出日期视为收悉日,以传真的发送报告单为发送凭证;以专人手递方式发出的,发至指定地址之日视为收悉日,以对方的签收文据为发送凭证。以邮寄方式发出的,以发出后第7日为收悉日,以邮局的邮件发送记录为发送凭证。

本合同首部所列甲方和乙方的地址.电话.传真为双方确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电话.传真。一方如指定其他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变更的,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一方向另一方发送之涉及本合同项下权利或义务的主张.放弃或变更等重要事宜时,必须采用书面通知。该等书面通知文件须有发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的亲笔签字或加盖公章(授权签字人签字时应向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第23条公共区域的使用及该物业商业部分的更名。

甲方有权让任何人或任何组织根据甲方认为合适的条款和条件,在该项目的公共区域及其任何部分举行活动.展览或商品展销。

甲方有权在该项目商业部分的公共区域内安装一个扩音系统及播放.转播和广播或允许任何其他人播音.转播或广播音乐及公告等。

在租赁期内,甲方有权依其自主决定对该项目商业部分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随时进行变更,但甲方应在相关政府部门核准新名称后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无须就该项目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变更而对乙方做出任何赔偿或补偿。

第24条附则。

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事项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所有的口头及书面陈述.协议.承诺或保证。

本合同的签订.成立.生效.履行.解除等均适用xxx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本合同某一条款或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补救权,不得影响该等权利或补救权,或被视为对其的放弃,或妨碍其在其后任何时候行使该等权利或补救权;而且单一或部分行使该等权利或补救权不得妨碍对该等权利或补救权的其他或进一步行使,或妨碍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权。

本合同附件构成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和乙方可以对本合同未作约定的事项通过协商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的形式加以约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除另有约定之外,两者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约定为准。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共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同时签署有英文版合同,而英文版合同内容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则以中文文本为准。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挂篮租赁合同优选篇十四

根据《xxx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的坐落、面积及范围。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68号1幢1单元21-3。

2、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用途。

1、租赁期自20x年7月1日起至20x年6月30日止,租期为36月。

2、该租赁房屋用于办公。

第三条: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在租赁期间,具体租金标准为:每月3500元(大写叁仟伍佰元整)。

2、租赁押金为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押金在支付首次租金时一并支付。

2、租金按每季度支付,即乙方必须提前5天前付清下一个季度的租金。本合同生效后,在20x年6月30日前,乙方交清第一个季度的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房屋使用、装修和修缮。

1、乙方必须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应保证租赁房屋的使用安全,应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租赁房屋的修缮由乙方负责。

3、房屋装修的规定:

乙方因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必须先取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装修不得改变或破坏租赁房屋的主体结构。

4、乙方不得在租赁场所内存放易燃、易爆、有害、有毒、有噪声、有污染的物品,作好防火、防盗、安全保卫、综合治理、门前三包、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条:房屋的转租。

租赁期内,双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租赁期间,乙方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租赁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

(3)利用租赁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4、在租赁期内,双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乙方退租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

5、租赁期满,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一个月前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七条:房屋的收回及验收。

1、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之日起将房屋、附属设施交还甲方,并保证交还的房屋、附属设施处于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2、租赁期届满或因乙方违约造成合同被解除的,依附于该租赁房屋的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能拆除和损坏(设备、办公物资除外)。

第八条: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抵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致使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抵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期:日期:

挂篮租赁合同优选篇十五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点: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点:

电话:

根据xxx《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方现有自己库房闲置并有意向外出租,乙方有意承租;甲、乙双方就租赁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仓库地址。

位于:墨江县上菜园老酒厂59号。

第二条租赁仓库的用途。

用途:储存乙方普通货物(药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国家相关仓储存放的有关规定之违法物品。

第三条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期限和方式。

1、租赁期限:租期为两年,自20_年9月1日至20_年9月1日止,付款方式两年一次性付清.付款金额为:肆万伍仟陆佰元整(大写)。

2、租赁面积:190平方米,租金基价:每月10元/平方米(每月元/平方米),合计两年租金:(小写);水费每月、电费每月按表实收。

第四条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与租赁面积相对应的装卸平台及停车位,并提供相应的工作便利条件。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租赁场地范围内的水、电,但其水、电费由乙方统一缴纳。

3、甲方需要设立仓库厂区门卫值班员和监控设备,由值班人员负责仓库区的物品安全,防止外来人员偷盗,如有外盗,甲方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和帮助破案。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甲方需负责房屋的防漏雨,防水、防火安全工作及房屋的维修工作,做到乙方满意,不满意之处乙方书面提出整改通知。如因甲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时间、数额,如期、足额缴纳租金。

2、乙方必须保护好仓库内原有的配套设施:消防设施、监控设施、门锁、窗户、墙体等,如有损坏,在合同期满撤离前必须照价赔偿或恢复原有状态。

3、如因乙方操作管理不当而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否则违约方以12个月租金数额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建议可以在60日前书面提出,且不属违约。

2、如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款项,属乙方违约,按本合同约定每逾期一天,除应付清所欠款项外,每日向甲方支付所欠欠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五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仓库,并追究违约责任。

第七条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和县级以上政府原因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如解除合同,甲方因退还剩余房租,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于30日内将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根据提供的相关有效证明文件,视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2、在合同期限满后,乙方若需顺延(顺延期不超过三个月),可以依照此合同执行,相关条例不做变动。

第八条争议解决。

1、凡因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均应提交租赁仓库所在地法院裁决。

2、诉讼期间,除双方存在争议并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合同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本合同另外约定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均应采用合同书的形式另行订立书面协议,此类书面协议应由合同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本合同一式三页共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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