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咨询产品合同(热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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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咨询产品合同(热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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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一种双方之间达成的约定,以保障各自权益的法律文件。双方应共同参与合同的讨论和修改,确保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模式。不同类型的合同,涵盖了劳动合同、租赁合同、采购合同等,供大家参考使用。

旅游咨询产品合同篇一

甲方(业主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为甲方的“餐饮”的筹建提供咨询顾问服务事宜,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1.1“餐饮”筹备开业前的顾问服务。

负责“餐饮”管理系统、服务流程设计;。

负责制订“餐饮”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提供菜牌、菜谱内容的制做方案及设计;。

负责员工工装选样的建议;。

负责提供后厨菜品的设计及制做方法的传授;。

负责为“餐饮”的装饰装修提供咨询意见;。

负责为“餐饮”的后厨设备的采购提供咨询意见及建议;。

负责为“餐饮”各功能区的设置提出设计方案;。

协助甲方进行员工招聘工作;。

负责确定“餐饮”各岗位的设置及岗位职责的制订;。

负责为甲方制定营业方案及营销措施;。

提供菜品原材料的采购渠道供甲方选择;。

为其他与“餐饮”开业有关的事宜提供咨询意见。

1.2开业后一年内的'顾问服务。

1、在“餐饮”开业后一年内,由乙方负责为“餐饮”经营提供经营管理咨询顾问服务。乙方应不定期到“餐饮”进行巡视,并对“餐饮”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对于甲方提出的咨询要求应立即予以解决。

2、帮助解决经营中的管理问题、技术问题及经营问题,对经营方式提供建议。

第二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2.1双方约定,正式营业前的管理咨询顾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六万元整;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管理咨询顾问服务费用80%,计肆万八千元整;余款壹万两千元在“餐饮”开业日后三日内支付。

2..2开业后一年内的顾问服务费用的计算方式如下:“餐饮”开业日至次年的该日的净利润的10%。该项服务费应在开业日之次日(依据双方确认可行性财务预算报告净利润5%)支付给乙方,余留净利润5%以当年度双方确认财务报告为依据,报告出台后三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承诺及保证。

3.1甲方保证如期支付款项。

3.2乙方保证尽期尽责地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管理咨询顾问服务工作,并保证在收到甲方的咨询请求后48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和相应的咨询意见。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请法院仲裁解决。

第五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旅游咨询产品合同篇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决定聘任乙方作为甲方的独家风险管理顾问,乙方接受担任甲方的独家风险管理顾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目的。

通过订立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提供风险管理和各类咨询服务,协助甲方采取科学、有效的专业技术管理各类风险,规避、转移各项损失。乙方在完成甲方专项委托事务后,以自愿为原则,可以为甲方提供更多的保险经纪服务和风险管理咨询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和应得利益。

1.为投保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2.为投保人拟定投保方案,办理投保手续。

3.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协助办理理赔。

4.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人索赔。

5.中国保监会许可,经乙方总公司授权的其他业务。

三、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两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六十日内,任何一方决定不再延续本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另外一方。未书面通知的,本合同自期满之日起自动延续两年。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旅游咨询产品合同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愿意接受甲方提供的旅游咨询顾问职位,作为甲方旅游产品咨询工作,合作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或乙方在甲方从事的旅游咨询工作任务结束之日止。

第二条甲方提供旅行社旅游产品,乙方只能以甲方名义进行旅游产品咨询活动。

第三条非甲方提供的旅行社旅游产品,乙方可以选择个人名义或甲方名义进行旅游咨询。如果选择个人名义,不得使用甲方品牌与身份。

第四条无论哪一种组团旅游产品提供方式,如需要使用甲方名义签订协议企业,必须要由甲方进行审订、书面签字、盖章认可才允许与第三方签定合同。乙方享受组团旅游业务合同总额毛利70%的提成。

第五条无论哪一种个人旅游产品提供方式,如需要使用甲方名义进行旅游产品咨询,乙方享受个人旅游业务合同总额毛利60%的提成。

第六条乙方进行软件销售,享受甲方提供待遇。

第七条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后,甲方按协议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报酬,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第八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双方合作期间或解除合作关系后,乙方都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将下列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客户渠道、客户名单、合作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等。

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认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才资料、工资薪酬资料、课程资料、管理性文件。

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资料、研发成果,例如:宣传手册、咨询资料等。

第九条双方解除合作关系时,乙方须提交甲方配置的全部用品和与甲方有关的全部文件:有关甲方的经营管理、客户、交易、技术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等。与甲方经营有关任何文件的所有权均属甲方。

第十条合作协议的解除。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作协议。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作协议: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严重违反甲方管理规定。

甲方有下列情形的,乙方可以解除合作协议;。

1、甲方无故不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报酬的;。

2、甲方无故不按照本协议规定提供旅游宣传产品资料。

第十一条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合作协议的附件,与合作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负责人: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签字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旅游咨询产品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依照《_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的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提供的客车外出旅游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租车路线:xxxxxxxxxxx经高速至xxxxxxxxxxxxxxxxx(往、返)。

2.双方同意按商定的价格每车xxx元/天,租用乙方xxxx辆车,时间xx天,费用共为xxx元人民币。签定协议时交定金:xxx元,余款在返回到校后结清,乙方需提供车票。

3.本次用车过程中的过路费、景区停车费、司机用餐费由甲方承担,其它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其提供相应的客车为,此车核定载客人数为28人(不包括司机)。

6.如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乙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乙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给甲方租车总款的1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7、乙方提供的车辆应保障车况良好,驾驶员熟悉沿途道路情况。

8、乙方应要求驾驶员在途中随时检修车辆,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乙方应在行驶过程中随时监督车辆的运行情。

9、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0、若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_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若因乙方司机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1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12.附:租用车及驾驶员情况。

租用车一:

车辆牌照号:

车辆行驶证号。

驾驶员姓名:

驾驶员身份证:

驾驶员驾驶证号:

旅游咨询产品合同篇五

甲方因养殖生产需求,需要乙方提供兽医技术、动物防疫指导、咨询、培训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根据《_民法通则》、《_合同法》等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指导服务一事约定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要求和方式。

1、服务内容和要求:

优选、集成优质高效养殖技术,制定科学、系统的技术规范。

乙方对甲方聘用的饲养员、兽医进行技术培训及一年3-4次的量化考核。

乙方为甲方提供品种改良、科学养殖、环境调控等的技术支持。

乙方为甲方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提高牲畜成活率,降低料肉比,提高养殖场经济效益。

乙方为甲方保质保量的提供防疫用疫苗及治疗用药品。

乙方及时为甲方提供无害化处理服务。

乙方为甲方做好无公害食品认证工作。

2、服务方式:

服务方式分为到场技术指导和指定地点技术培训。

每周定期到养殖场进行现场指导。

每月18日定期对兽医进行防疫及兽医技术培训。

若甲方需要乙方出具咨询意见、论证结果等服务成果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并提交甲方。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自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期限届满前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未续签的,期满自动终止。

三、服务费用。

1、技术服务费用按照甲方饲养规模计算,年技术服务费用为元(人民币大写:)。

2、服务费每年结算一次,在次年3月10日前支付上年度服务费用,以现金方式支付。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约定要求乙方完成服务任务,并按服务质量支付服务费用。

2、甲方必须按时按质完成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

2、乙方应在服务期间及时处理甲方在养殖环节遇到的重大动物疫病所造成的技术难题。

3、乙方在甲方公司提供技术服务期间,应遵守甲方公司管理制度和要求。

4、乙方不得损坏甲方财物、设施、提供的设备等财产。

5、甲方因经济困难暂时未能支付技术服务费用,乙方不得停止对甲方的服务。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的,应按照未付部分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服务内容的,甲方有权少支付服务费用。

3、因乙方故意造成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设施毁损、灭失的,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章)代表人签字:签订时间:年月日。

旅游咨询产品合同篇六

会员: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就__投资,委托乙方提供投资咨询顾问服务事项,经双方同意签定合同约定条款如下:

(一)乙方提供甲方有关__投资研究分析或建议服务;。

(二)就本合同规定的咨询内容应以下列方式提供有关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

1、以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有关的研究分析意见或报告(约定方式含电话、手机短信、传真、e—a)。于营业时间内接受甲方机动性咨询。

第二条咨询合约期间付费方式。

(一)会员制。

1、短信会员_______季送_______个月;。

2、__会员_______季送_______个月;。

3、贵宾会员_______季送_______个月,若因大盘背景不佳,乙方操作保守。乙方向甲方承诺在服务期内至少为甲方创造_______倍于其所交付相应级别会员会费的盈利,否则将延期,直至达成此项承诺为止。合同资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同时,以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给乙方。

(二)提成制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笔盈利部分的_______%做为该笔操作咨询费用,若甲方严格按照乙方所指导的操作产生亏损,将由下笔操作盈利部分补足亏损后再行提成。

(一)不得收受甲方资金,代理从事__投资行为;。

(二)除法令另有规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对因委托关系而得知甲方的财产状况及其他个人情况,应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

第四条甲方在签订合同前已详细阅读本合同书的内容,并了解及同意以下事项。

(一)甲方是基于独立的判断,自行决定__投资;。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信息传送中断与错误,乙方不负此责任;。

(四)甲方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泄露予任何。

第三人或与。

第三人共享;。

(五)甲方投资__所产生的利益及风险悉由甲方自行享有与负担。

第五条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按照_________________执行,有效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___个月。

第六条合同经双方共同协商,因法律政策法规原因产生的变动,应对书面形式进行修改。

第七条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一)立合同双方书面同意终止本合同时,合同得以终止;。

(四)甲方一签定合同,乙方即预收全额咨询费,并出具收据。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正式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方各执壹份为凭。

旅游咨询产品合同篇七

甲方(业主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为甲方的“东升餐饮”的筹建提供咨询顾问服务事宜,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1.1“东升餐饮”筹备开业前的顾问服务。

负责“东升餐饮”管理系统、服务流程设计;。

负责制订“东升餐饮”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提供菜牌、菜谱内容的制做方案及设计;。

为其他与“东升餐饮”开业有关的事宜提供咨询意见。

1.2开业后一年内的顾问服务。

1、在“东升餐饮”开业后一年内,由乙方负责为“东升餐饮”经营提供经营管理咨询顾问服务。乙方应不定期到“东升餐饮”进行巡视,并对“东升餐饮”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对于甲方提出的咨询要求应立即予以解决。

2、帮助解决经营中的管理问题、技术问题及经营问题,对经营方式提供建议。

第二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2.1双方约定,正式营业前的管理咨询顾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六万元整;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管理咨询顾问服务费用80%,计肆万八千元整;余款壹万两千元在“东升餐饮”开业日后三日内支付。

2..2开业后一年内的顾问服务费用的计算方式如下:“东升餐饮”开业日至次年的该日的净利润的10%。该项服务费应在开业日之次日(依据双方确认可行性财务预算报告净利润5%)支付给乙方,余留净利润5%以当年度双方确认财务报告为依据,报告出台后三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承诺及保证。

3.1甲方保证如期支付款项。

3.2乙方保证尽期尽责地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管理咨询顾问服务工作,并保证在收到甲方的咨询请求后48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和相应的咨询意见。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请法院仲裁解决。

第五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旅游咨询产品合同篇八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为甲方的“______________”的筹建提供咨询顾问服务事宜,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1、“______________”筹备开业前的顾问服务负责:

餐厅管理系统、服务流程设计。

负责制订餐厅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提供菜牌、菜谱内容的制作方案及设计。

负责员工工装选样的建议。

负责提供后厨菜品的设计及制作方法的传授。

负责为餐厅的装饰装修提供咨询意见。

负责为餐厅的后厨设备的采购提供咨询意见及建议。

负责为餐厅各功能区的设置提出设计方案。

协助甲方进行员工招聘工作。

负责确定餐厅各岗位的设置及岗位职责的制订。

负责为甲方制定营业方案及营销措施。

提供菜品原材料的采购渠道供甲方选择。

为其他与“______________”开业有关的事宜提供咨询意见。

2、开业后一年内的顾问服务。

在“______________”开业后一年内,由乙方负责为甲方经营提供经营管理咨询顾问服务。

乙方应不定期到“______________”进行巡视,并对“______________”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对于甲方提出的咨询要求应立即予以解决。

帮助解决经营中的管理问题、技术问题及经营问题,对经营方式提供建议。

第二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正式营业前的管理咨询顾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管理咨询顾问服务费用________%,共计________元整。

余款在“______________”开业日后______日内支付。

2、开业后一年内的顾问服务费用的计算方式如下:

“______________”开业日至次年的该日的净利润______%。

该项服务费应在开业日次日支付给乙方,余留净利润______%以当年度双方确认财务报告为依据,报告出台后______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承诺及保证。

1、甲方保证如期支付款项。

2、乙方保证尽期尽责地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管理咨询顾问服务工作,并保证在收到甲方的咨询请求后_______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和相应的咨询意见。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

旅游咨询产品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在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有丰富的咨询服务经验,甲方对“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sj”)相关情况的了解,乙方需要甲方在该领域向其提供咨询服务。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的范围:“xsj”在中国北京及济南市的全部地产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咨询服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xsj”的资信情况咨询。

2、甲方应乙方要求不定期地为乙方提供“xsj”拟在中国北京及济南市的地产投资的详尽情况咨询。

3、如乙方参加“xsj‘在中国北京及济南市的地产投资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则甲方应为乙方就该招投标需要的必要工作提供咨询服务,包括为乙方投标书的编制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为乙方的投标全过程提供完备、有效的咨询服务。

甲方主要采用向乙方提供有效地咨询意见方式,及采用向乙方负责人经常的不定期会晤、座谈方式向乙方提供咨询服务。

四、乙方向甲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的标准、方式,时间:

1、甲方提供的唯一的咨询服务,促成乙方“xsj”在中国北京及济南市的地产投资项目招投标中中标,并签订建设施工合约,乙方按住宅项目中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柒(7%)税后,公建项目中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拾壹(11%)税后,向甲方支付咨询服务费。该咨询服务费应在工程合同签订后五天内支付第一笔费用,住宅项目额度为中标总额的百分之叁点伍税后3.5%,公建项目额度为中标总额的百分之伍点伍税后5.5%,余下部分按工程款实际支付比例分批支付,但该咨询服务费,应在乙方收到该工程总价款50﹪时完全向甲方付清。甲方不提供发票。

2、如乙方依据第二条款在“xsj”在中国北京及济南市的地产投标项目招标中与其他企业联合中标,如(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则乙方应一样按照其在中标中所占的份额依照本条第四款之规定向甲方支付咨询服务费。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之规定,不向或不及时向甲方支付应当支付的咨询服务费,则乙方应按照甲方应取的咨询服务费的百分之二百(2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未要求甲方就“xsj”在中国北京及济南市的地产投资项目某一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提供咨询服务,且乙方在该项目中中标,则乙方除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向甲方支付咨询服务费外,还应按本条第一款之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如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且协商不成时,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

年月目年日乙方:月。

旅游咨询产品合同篇十

兹因甲方就期货交易有关事项乙方提供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乙方已於本契约签订之日起三日前交付本契约供甲方审阅,乙方人员并已告知各种期货交易商品之性质,交易条件及可能之风险,双方同意约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范围之约定与变更乙方提供甲方期货交易之研究分析或建议服务之相关范围系指依证期会核准之期货商品为限,前开范围经双方同意得依本契约第七条规定变更之。

第二条提供服务之方式乙方除於订定本契约时交付甲方相关资料外,就前条约定之顾问范围得依甲方参加之会员型态提供相关之服务如研究分析,讲习会等等。

第三条顾问报酬与费用之给付本契约之顾问报酬共计_________元整,甲方应於本契约签订後三日内以双方约定方式支付乙方。

除前项之报酬外,倘发生其他必要之相关费用,甲方应於乙方请求後,依实际金额给付乙方。

第四条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及诚实信用原则,忠实执行业务,除应遵守法令及主管机关发布之相关函令外,并应确实遵守下列事项:不得收受甲方资金,代理从事期货交易行为。

除法令另有规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对因业务关系而知悉甲方之财产状况及其他之个别情况,应保守秘密,不得漏予任何第三人。

不得另与甲方为期货交易收益共享,损失分担之约定。

第五条甲方在签订本契约前已详细阅读本契约书之内容,并了解及同意以下事项:甲方系基於独立之判断,自行决定所交易之期货交易商品。

甲方之期货交易行为,系甲方与期货经纪商间之关系。

乙方仅系提供期货交易之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不得代理甲方决定或处理期货交易事务。

甲方从事期货交易所生之风险及利益悉由甲方自行负担与享有,乙方不保证获利或负担损失。

甲方未得乙方之书面同意,不得将乙方所提供之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漏予任何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共享。

第六条存续期间及自动续约本契约存续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契约除非任一方於到期日或再续约到期日之三日前,通知他方不再续约外,期满将自动续约,其後亦同。

第七条本契约得依双方之合意或法令之变更,以书面修订之。

第八条重要事项变更之通知及其方式当事人双方之基本资料,组织结构有重要之变更时,应由变更之一方当事人检具相关证明文件通知他方当事人尽速办理契约变更。

双方依本契约所为之观念通知及意思表示,应以书面方式送达当事人於本契约所载之通讯地址。

第九条契约之解除甲方於本契约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得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契约。

甲方於本契约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通知解除本契约者,免付顾问报酬。

第十条契约之终止本契约於下列任一情事发生时终止之:当事人双方书面同意终止本契约者。

任何一方有重大违反本契约情事,经他方书面通知限期改善,违约之一方无正当理由而不改善者。

甲方未於约定时间内支付各项费用。

有前项第二款之情形时,得终止契约之一方应於事实发生或知悉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通知他方,并在送达他方後翌日起契约终止。

终止之效果:乙方所收受甲方依本契约所缴交之各项费用将不办理退费。

第十条(三)、(四)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本契约未尽事宜,悉依相关法令办理。

第十三条凡因本契约所生争议,双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四条本契约经双方签署後即正式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咨询产品合同篇十一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利,本着共同发展、平等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1、甲方授权乙方为 (地区、市、县)经销商,经销甲方所经销的 品牌系列产品。

2、产品名称、规格、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3、货款结算方式:款到发货或现款结算。

4、供货程序:乙方填写书面《订货申请单》,经甲方业务人员确认传真到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确定该批货款到帐后,三日内发货。

5、运输方式:甲方负责送货至乙方所在市(县)的车站、货运点,运费由乙方承担。(根据地区不同, 2—10元运费/件)

6、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目标销量为万元,甲方给予返利 奖励,否则不予返利。

1、甲方应根据市场状况策划产品宣传、广告及促销活动,乙方有义务配合。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经销产品的合法证件,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产品的声誉,杜绝销售过期变质产品和经营假冒侵权产品。

3、乙方应在所经销区域做好网络分销的'发展、监控,并承担责任。

4、乙方必须无条件提供甲方所需的与甲方产品有关的任何销售数据,并做到准时、准确、完整。

1、甲方产品原则上不予退换货,因产品包装或配送出现差错,甲方退换。

2、自进货之日起五日内因产品质量问题经甲方确认同意可进行产品调换。该批产品甲方承担此运输费用,乙方不得自行销毁。

3、因乙方仓储管理不善等造成的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换货。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连续2个月未能完成甲方规定目标之内的需求计划,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在合同规定区域以外销售或分销甲方产品,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违反甲方价格销售政策,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销售假冒产品及其他造成甲方产品不良影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在本合同执行45天内,如乙方没有达到kb类店50%以上的铺货率,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6、其它本合同书中规定的终止合作或本合同的条款。

乙方保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会将甲方的商业机密(如价格、销售数据、知识、技术等甲方认为是商业机密的信息)披露给任何其他人或为自身目的使用。

1、本合同为正式合同,有效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签署后,如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乙方的首批货款,合同自动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订立附加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出现合同纠纷,双方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6、本合同最终有效签署人为甲方营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者。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委托代表: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旅游咨询产品合同篇十二

委托人:

代销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第一条委托人委托代销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其卖出以下商品:

商品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要求。

包装要求。

价款。

单价。

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代销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代销商品的交付时间、地点、方式:

第四条验收方式、时间及其提出书面异议的期限:

第五条代销期内商品的保管责任及费用承担:

第六条报酬的计算方法:

第七条报酬、价款的结算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已售商品的价款每月日结算一次,代销人的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商品价款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清。

(二)已售商品达百分之时,代销人与委托人结算一次价款,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商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清。

第八条代销期限终止后,余货的处理方法: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条违约责任:

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委托人。

委托人:(章)。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邮政编码:

代销人。

代销人:(章)。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邮政编码:

旅游咨询产品合同篇十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1、甲方提供试用产品并承担单程运输费;

2、乙方在试用期间,应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保证试用产品完好无损;

4、乙方如有特殊要求,应提前说明。

供方单位(章):需方单位(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传真:传真:

电话:电话:

旅游咨询产品合同篇十四

采购方:****(以下简称**公司)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人: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email:

供应商:

注册地址(或住址):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email:

鉴于,****公司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供应商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和能力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

据此,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条全部交易文件

1.1 双方确认,本合同、**采购条件确认书、订单、以及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构成供应采购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供应商提出的任何与本合同条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须经****公司以加盖公章的形式明确书面同意,否则不产生约束力。****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除以加盖公章的形式书面同意外的任何行为(包括其已知供应商提出了对立或背离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要求但还是接受供应商任何货物和/或服务的行为)均不表示****公司已经同意了供应商的该要求。如发生上述情况,双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和条件规定执行。

第二条本框架合同

2.1双方承认,本合同应为确立双方在中国境地内就任何货物和/或服务达成的供应采购关系中权利及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三条**采购条件

3.1双方进一步承认,在****公司与供应商依据本合同进行任何交易前,双方应详细讨论供应商将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并针对某些具体问题在**采购条件确认书中达成一致。

3.2对**采购条件达成一致后应由双方签字确认。**采购条件确认书可以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时地进行修改,但该修改也必须有双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订单

4.1除本合同以及**采购条件外,****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每个具体交易应以订单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采购和供货

第五条货物或/和服务登记

5.1 通常情况下,在依据本合同进行交易之前,供应商与****公司协商并在****公司登记其将向****公司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

5.2通常情况下,按上述规定登记后,****公司应当优先从已登记货物或/和服务中向供应商订购,且供应商只应向**公司供应已登记的货物。

5.3供应商货物或/和服务登记为要约,****公司一经向供应商发出订单视为承诺。

第六条订货和接受

6.1 本合同项下的每一具体交易中,应由****公司向供应商发出订单采购货物或要求服务。

6.2 本合同项下的订单均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并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发至供应商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供应商变更地址,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后即视为有效订单。

6.3 有效订单一经按6.2款规定发给供应商即应视为供应商收到,供应商在收到有效订单后无须予以确认。

6.4 如收到无效订单(即供应商无法按订单要求供货),供应商应拒绝供货,同时应于一个工作日向****公司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发出书面通知,该书面通知包括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

6.5 如收到订单并认为无法按照该订单的规定供货,供应商可拒绝供货,但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按照6.4款的规定通知。但若**在订单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供应商的上述通知,该订单即成为有效订单。

6.6 ****公司有权根据每一具体交易内容对订单样本进行必要的改动或补充,从而形成实际供货的订单。供应商应依据****公司发出的每一具体交易实际采购的订单进行供货。

第七条不中断供应

7.1供应商应就双方商定的某种货物保持足够库存,以确保****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必要销售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上述“足够库存”应相当于根据前三个月****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平均销售量确定的相当于八个星期销售量的货物数量。

7.2 如供应商违反本条约定引起无法及时、全面、实际供货,供应商应向****公司支付相当于违反的每份订单的全部购买金额百分之十(1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当赔偿。**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如应付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7.3 为保证依据本合同对****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供应不间断,供应商或其代表可以在经****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事先同意后在其正常对外营业时间访问****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了解有关销售情况。

第八条价格

8.1****公司和供应商可以在某一阶段内固定某种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下称“购买价格”)。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经固定的购买价格的提高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并经****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提价。同时在提价前供应商必须保证满足对**公司的供货数量要求,不得擅自减少。如供应商自行降价必须在执行降价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公司。

如违反本规定,供应商每次应向****公司支付人民币五千元(rmb500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如应付款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8.2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购买价格应为“门到门”价格,即应包括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最后一个门口(下称“交货地点”)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以及装卸、安装等方面的费用,以及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此销售行为征收的各项税收和其他单位收取的费用。

8.3能够为公共获知的一般价格通知或报价单不得作为上述第8.1条中规定的有关价格变动的通知。

8.4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销售价格。

8.5 供应商必须承诺其向****公司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以下简称:**价格)为**行政区域内市场最低供货价或零售渠道统一供货价格(以下简称:他方价格),且零售价具竞争力并保证****公司足够的毛利。否则,一经发现,供应商给予的**价格高于他方价格,则****公司有权要求对于即将或正在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供应商按照他方价格调价,且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公司供应商已经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包括已销售商品以****公司进货价的50%予以结算。

第九条包装

9.1供应商应按接受的订单或供货条件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向****公司订购的货物进行包装。如果在订单或供货条件中没有规定,则应按照中国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在不存在适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供应商应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标准尽其最大努力包装货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护。

9.2 供应商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提供的货物包装上准确加注所有必要的标记、标识或其他信息。

第十条送货

10.1 供应商应按照其已接受订单和**采购条件确认书中的要求送货。

10.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自付费用并组织自己的人员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运送货物。

10.3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使货物在****公司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正常工作时间到达交货地。供应商应在货物到达之前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发出适当通知以便其作相应的接货准备。

10.4供应商应在订单中列明的日期交货(下称“交货日”)。

10.5 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货物在交货日之前到达,供应商应事先通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若供应商未能通知,则上述主体均有权拒收货物且供应商应承担被拒收货物运回的全部费用,或者要求供应商支付上述主体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0.6 如果发生或将要发生使供应商无法在订单中规定的交货日交付货物的事件,供应商应立即将此事件以及货物最早到达日期通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

10.7 如供应商延期交货,****有限公司有权拒收货物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10.8 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后,供应商应向****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提交一份交货清单对已交付货物予以说明,上述主体可以就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数量、种类、规格予以签收。但是此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释为****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已经接受或验收了这些货物,也不能被解释为对这些货物的质量表示认同。同时,这种行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签发的实收商品对账单。

10.9 供应商不得凭借****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根据上述第10.8条的签收向****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要求付款。

第十一条过量交货及交货不足

11.1 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应与其已接受订单中确定的数量相同。

11.2 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超过订单中已确定的数量,则****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以下简称:接收主体)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超过部分的货物。

11.3 如接收主体选择接受过量交付的送货,该过量交付的送货应视为赠品。

11.4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不足订单中确定的数量,则接收主体有权选择完全拒收已交付货物,或接收已交付货物。如选择接收已交付货物,供应商应按10.8条的规定承担交货不足部分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11.5 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本条。

第十二条验收

12.1自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交货地后,接收主体应进行并完成对已交付货物的验收。

12.2 接收主体对货物进行验收以确定其是否与供货条件中规定的标准相符,如果发现不相符货物,则****公司有权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应自负费用纠正货物中的缺陷或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12.3 依据本合同由接收主体拒收的货物应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并自费运回。

12.4 在验收之后,接收主体应就其认为符合标准的货物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本合同附件3),并将此实收商品对账单连同供应商按第11.1条规定向接收主体提供的交货清单一起发给接收主体。此实收商品对账单应包括对已交付货物、已验收货物及货物符合标准情况的说明。

12.5 实收商品对账单作为****公司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标准的货物的表面证据。但是,若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在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时尚不能被发现或全部发现或者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要通过一定的检测设备才可以明确或者被政府部门(或其委托/指定机构)认为是不合格产品,则****公司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2.6 在接收主体依据上述第12.4条规定出具实收商品对账单后,供应商应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就已验收确认的货物向****公司或其指定的商家或人员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该发票上的总价应为已验收确认货物之购买价格。

12.7 除上述规定外,如****公司发现在已交付货物中有任何隐蔽性缺陷则应及时将该缺陷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纠正该缺陷或替换有此缺陷的货物,否则****公司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退货

13.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滞销、顾客要求退货、被政府部门认为不合格产品等情况,****公司应将上述情况立即通知供应商,并有权退货。供应商应在接到****有限公司通知后七日内自费运回上述退货。否则,****公司有权自行处理该商品,且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损失都由供应商赔偿。

第十四条货损风险

14.1 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条、12.5条中规定外,在货物到达交货地且已被安放于可由接收主体接收并处置的状态时并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的货损风险应由供应商转移到****公司。

14.2如果货物采取邮寄方式交付,则货损风险应自接收主体收到该货物且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或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既不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也不对货物情况提出异议转移至****公司。

第十五条付款、付款折扣和所有权的转移

15.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公司应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条发出的实收商品对账单及交货清单复印件,和供应商按上述第12.6条向****公司出具的发票复印件后,按**采购条件确认书和订单中的规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将款项付至供应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15.2 供应商已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应在按上述第15.1条规定就该货物的付款进行并完成之后转移至****公司。但在以银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况下,相关货物的所有权应在该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银行有效承兑之后方转移到****公司。

15.3依据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为不得被解释为****公司对已付款货物的质量表示完全认同。

15.4 供应商同意,****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有权出售所有权未转移的货物,同时也有权收取因销售此等货物而产生的应收账款。但为了供应商的利益,因出售所有权未转移货物已经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款项,在扣除****公司应得利益后,在****公司未按合同规定付款的情况下,该利益和请求权应归相应的供应商所有;在****公司按合同规定付款时,已经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款项均归****公司所有。

15.5 付款折扣

15.5.1定价优惠。货物采购价格一般应以**采购条件确认书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保证在交货日以前当时生产厂商和供应商自行降低的价格或合法竞争下的市场最低价向****公司供应货物;如当时供应商向第三方出售相同或相似货物价格更低或条件更优惠,则供应商给予****公司的价格条件应立即将低至同等水平。在****公司开始销售供应商所供应货物后的最低期限内,供应商不得要求变更该货物价格,该最低期限以****公司通知为准。

15.5.2现金折扣。如****公司在规定付款期限前付款,则可享受相应的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根据双方议定的折扣率和发票金额进行计算。

15.5.3销量折扣。根据****公司购买货物的数量和批次,供应商应给予****公司相应批量的折扣。销量折扣根据双方议定的方法及货物批量进行计算。

15.5.4奖励和补偿。为促进货物的销售、弥补****公司可接受的物资标记包装等方面的轻微缺陷、弥补货物实际发生的各种损耗、支持****公司对顾客的最优价承诺等,供应商应向****公司提供奖励和补偿。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因****公司履行对顾客最低价承诺而支付的费用或少收入的利益应当由供应商承担赔偿。****公司有权从其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和其他款项中扣除。

第三章确认,保证及产品质量责任

第十六条确认和保证

16.1供应商再次确认和保证:

16.1.4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始终符合最新的科技要求,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且不存在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任何不合理的危险。特别是,应与货物包装或货物本身商标标示的质量标准相符,或者与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16.1.5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始终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并已将可能的环境污染降低至最小程度。

16.1.6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具备此种货物应具有的功能,并符合消费和使用习惯,除非供应商已对货物存在使用性能等的瑕疵做出明确书面说明;如果发生第三方就上述第16.1条中供应商的确认并保证内容所涉及的事项而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提出权利请求的情况,供应商应:

(2)进一步赔偿****公司由于第三方权利的请求所蒙受的所有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16.2在本条款中,供应商对****公司的赔偿责任还包括由于第三方权利请求而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及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或检测费、保全费、执行费、可得利润的损失、交通费、****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为此事的处理所支付的全部费用或减少的收入。

16.3若无论因何种原因****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被有关国家政府机关禁止出售或要求召回依据本合同采购的全部或部分货物,供应商应负责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零售价格或国家政府机关要求的召回价格将此等货物购回或召回并承担费用。

第十七条产品质量责任

17.1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者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有不同要求,供应商对其依据本合同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提供的货物应提供十二)个月的保修期。该保修期应自****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向消费者出售并交付相关货物之日起计算,并以向消费者就有关货物出具的发票上或销售凭证的日期为准。

17.2 如果任何第三方以供应商依据本合同提供货物中的瑕疵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提出赔偿,则供应商按照第16.1条规定执行从而使****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免受损失,除非供应商有证据证明该瑕疵完全由****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造成。

17.3若发生第17.2条中所述情况,供应商除按照第17.2条执行外,还应采取下述解决办法:

(3)****公司应收回或购回已向消费者售出的存在此等瑕疵的货物。在此情况下,供应商应承担****公司为收回或购回此等货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并应按照本合同第12.2(1)条的规定支付****有限公司违约金和赔偿金。

(4)上述方法的选定应当以任何第三方或者****公司或者政府部门、司法部门、仲裁部门的意思为准。

17.4供应商应对其依据本合同供应的货物在中国境内投保必要的产品责任险。但此等产品责任险不应影响****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依据本合同和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从包括供应商在内的任何人处得到与依据本合同提供货物的质量有关的任何赔偿。

17.5为保障消费者利益,****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在与相应的供应商终止合作时,有权推迟三个月支付相应供应商的最后一笔货款,该笔货款将作为质量保证金,但供应商对产品质量问题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受上述金额的限制和时间的限制。

第四章供应商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首次订货或新开张

18.1 在****公司首次订货的情况下,供应商应自负费用并自配人员协助****公司设计货物在****公司指定的场地中摆放,并在****公司指定的场地内进行必要的改建、装修(应经过****公司书面同意,且不影响结构和使用安全)以适于货物的摆放。

18.2 在****公司指定场地新开张的经营铺位中,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自该铺位开张日起二个月内销售率达不到甲方要求,供应商应无条件收回货物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十九条展示、陈列及标价

19.1若在订单或**采购条件确认书中规定由供应商负责标注货物的条形码,则供应商在其交付货物前完成条形码标注,或在货物交付后完成条形码标注,并承担相关费用。

19.2供应商应对已约定由其完成的货物标价和条形码标注之正确性负完全责任。如果出现不正确标价和条形码标注,供应商除应负责自行纠正并承担费用外,还应承担****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由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19.3清场和撤样

(1)供应商应在收到****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发出要求其清场或撤样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要求清场及撤样完毕,否则****公司有权代为清场及撤样,引起的费用及****公司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2)如供应商在收到****有限公司发出要求清场或撤样的通知时,如其进入****公司指定场地超过3个月,供应商则无权就根据本采购条件确认书第5条“店内费用”的规定所支付的有关费用要求补偿。

19.4展示与陈列:

(1)****公司有义务将供应商提供并经过自己选择的货物进行必要的陈列展示以达到销售的目的。

(2)****公司同时有权利根据销售数据及****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销售需求对所有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增删。

(3)供应商可以对****公司的工作人员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工作人员未按上述陈列原则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4)供应商及其代表(即业务员、促销员)不应以任何理由干预****公司的陈列制度,更不得擅自调整****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货物陈列,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公司有权将予以涉及供应商进行人民币5000元罚款,并要求辞退所涉及供应商所雇请的相关工作人员,直至清场的处理,但供应商根据本合同第18条进行的行为除外。

第二十条防损

20.1在****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同时与供应商确认以下防损协议:

20.1.1杜绝场外交易保证:供应商必须保证主动履行防损协议杜绝场外交易发生。供应商代表及其促销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诱导、唆使顾客进行场外交易,一经发现,****公司将处以查实的场外交易金额100倍的罚款。并禁止供应商的上述人员进入有关场地,且保留对供应商进行清场的权利。

20.3 供应商人员在未经****有限公司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在****公司范围进行拍照、摄像活动。否则****公司将按第20.2条对供应商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保密义务

21.1 ****公司为本合同之目的提供给供应商的'任何合同、图纸、计算公式及其他任何与本合同提供货物有关的信息及资料应始终归****公司所有(下称“专有信息”)。

21.2 如果供应商违反本条中规定的对专有信息的保密义务,供应商应支付****公司人民币十万元/次/项专有信息的违约金。若此违约处于持续状态,则供应商应支付从持续违约阶段的每个月初开始重新计算的累积违约金。供应商还应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22.1“不可抗力”指订单日期后出现的、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合同的事件,而且该事件是本合同双方不能控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但发生在中国大陆区域外的罢工、*威、游行、战争等军事事件、政治事件,均不应当被作为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

22.2如果22.1条款中的不可抗力事件阻碍本合同任何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履行该等义务的时间应予以延长,延长时间相等于该等事件影响的时间。

22.3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尽可能短(最短)的时间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此后十日内提供该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时间的法律上有效的证据。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

22.4 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寻找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该不可抗力的后果减至最低。

第二十三条争议解决

23.1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发给另一方有关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倘若在上述通知发出日后三十日内争议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提出要求并通知另一方,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3.2 仲裁采用仲裁委员会的规则,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应就仲裁费用及相关事项做出裁定。

23.3 在解决争议的过程中,双方应在本合同所在其他有效方面继续履行本合同。

23.4 仲裁费和仲裁委员会要求的除仲裁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由仲裁庭决定。如仲裁庭未就上述事项进行裁决,则应由败诉方承担。

23.5 除上述费用外,胜诉方发生的与仲裁有关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范围内的交通费、膳宿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其他

24.1本合同一式三份,由****有限公司采购部、****有限公司财务部、供应商各执一份。

24.2本合同的下列附件应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1**采购条件确认书

附件2****有限公司订单

附件3实收商品验收单 ( 即实收商品对账单 )

24.3 合同或其附件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双方签署只后方为有效并有约束力。

24.4如果本合同或其附件中的任何规定无效或不可执行,双方应通过合理努力进行诚实信用的协商以达成有效并可执行的有效条款,以最大限度地反映原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中双方真实意思或法律和经济的实质。如果双方在两个月内不能就有关替代条款达成协议,则应按本合同第23条规定的方式确定合理的替代条款。

24.5 若本合同或其附件中任何规定因法律或法规的颁布而失去效力,且该规定对整个合同的执行不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则该规定的无效不得免除合同双方在本合同其他规定中的权利义务,也不得由于该规定的无效而剥夺合同双方在本合同其他规定中的利益。

24.6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或其附件中的任何规定或行使与之相关的任何权利的,不能被解释为它已放弃履行该规定或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的任何其他规定,或已放弃行使该权利或本合同以其附件中的任何其他权利。

24.7本合同所称的赔偿****公司损失均包括****公司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损失。本合同所规定的任何违约条款、处罚条款等若不足以弥补****公司损失的,供应商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4.8 本合同全部条款均适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

****(盖章处)

授权签字代表(姓名):

授权签字代表(签名):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供应商名称(盖章处):

授权代表(姓名):

授权代表(签名):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旅游咨询产品合同篇十五

甲方:浙江坚铭建筑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图纸或样品、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1、按计划分批次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产品。

2、向乙方提供加工产品款式、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3、甲方提供的加工毛坯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并标示清晰。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按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拖欠数量和品种。

3、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毛坯、图纸和资料及样品,不得将甲方的样品、技术资料、图纸等泄漏给第三方,更不得提供给甲方的同行业,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乙方必须加强质量保证能力,确保加工、运输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所加工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提货地点

每月八号为对帐日,乙方安排财务人员到甲方财务部进行对账,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列入应付款科目,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付清上季度加工款。交提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有异,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15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处理。验收标准依据样品或甲方检验标准。

1、 如乙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货,每拖延一天,罚款500

元。

2、 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导致产品报废的,应赔偿甲方此批货款总价 200%违约金。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费用、保险、仓储、装卸等直接损失应由乙方负担。

3、如合格率指标达不到约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安排人员全检,或由甲方安排专人全检,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2、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加工款,每推迟一天,罚款500元。

3、如乙方经常不能满足甲方质量要求和交期要求,除追究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如一方因故需要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未结算之加工款作为一方的违约金没收。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国家政策和政府规定的调整变化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交由瑞安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处理。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 地址: 负责人签字:

日期:

负责人签字: 日期:

旅游咨询产品合同篇十六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执行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产品包装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之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公司产品包装 个,系列产品包装 个。

二、委托设计费用:

公司产品包装设计单价为人民币 _______元,系列产品包装设计单价为人民币 _______元; 总价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 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50%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到乙方公司帐户(乙方收到甲方的银行划帐凭据后作为包装设计的开始时间)。

2、 包装设计完成后,甲方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确认后甲方应当即付包装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总费用的50%)。

四、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 乙方需在七个工作日内设计出甲方公司的包装初稿。(二到三个初稿供客户选择)单个包装设计完成的时间为10个工作日左右。

2、 乙方以电子稿交付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乙方在收到甲方余款结清后的有关凭据后一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或邮寄快递的方式把包装电子稿交予甲方。

五、知识产权约定:

1、 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可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但乙方保留用于参展、评选的权利。

2、 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 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公司产品文化内涵。

2、 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 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有权要求签订包装设计知识权协议书合同,以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利; 甲方义务:

1、 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 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 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50%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下载打印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旅游咨询产品合同篇十七

甲、乙双方经双方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签订本采购合同,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

1.1本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1.2预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30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20%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如甲方不按上述规定准时支付预付款,则交货期作相应的顺延.

1.3发货款.乙方按合同规定在发货前,将有关运输提单、装箱单等以可靠方式寄递给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单据的次日起15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50%作为发货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1.4验收款.在采购物品通过甲方的验收合格之后,甲方在15日内,将剩余货款作为验收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2.交货与交货方式。

2.1乙方应在发货后7日内,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作好准备,办妥一切接货手续,在货物到达后四十八小时内提运完毕.

2.2本合同所有物品运抵甲方现场后,双方代表共同参加验收.对于因乙方误发、多发或少发的物品,由乙方负责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3.违约与赔偿。

3.1甲方违约处理:

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款项时,应从最迟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3.2乙方违约处理:

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准时交货,乙方应从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部分货款的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4.不可抗力。

4.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4.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

4.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4.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后,若双方有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并且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

6.争议解决。

6.1甲乙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协商应在三十天内解决.

6.2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本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6.3争议进行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份,效力相同.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年月日: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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