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合同收费标准(实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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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合同收费标准(实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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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咨询合同收费标准篇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客户”)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工程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客户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_______________(列委托服务内容)咨询服务,并已接受工程咨询单位为履行该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和其他报价等文件。

二、本协议中的词语与所属的服务协议书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①委托函或中标函;

②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③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④附录,即

附录a--委托工程咨询服务范围;

附录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附录c--报酬和支付;

⑤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四、鉴于客户按下文规定向工程咨询单位的各项支付,工程咨询单位承诺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附录a中议定范围内的咨询服务。

五、鉴于工程咨询单位按上文规定履行咨询服务,客户承诺按照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咨询单位支付协议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各执____份。

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客户:(签章)

客户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电子信箱:

年月日

签于

工程咨询单位:(签章)

工程咨询单位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电子信箱:

年月日

咨询合同收费标准篇二

业务负责人: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

业务负责人:

甲乙双方就甲方的计算机维修、维护及技术支持等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下为各项条款。

第一条项目名称:计算机维护及计算机技术支持。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七日内为乙方提供下列资料:

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设备软、硬件配置清单和所处位置清单。本清单将成为本合同附件之一部分。

甲方电脑机房负责人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背景资料。

在乙方人员提供现场服务时,应派员协助乙方工作。

2、提供正版系统软件和正版应用软件。

第三条乙方的主要义务:

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上门服务方式进行服务,确保计算机正常运行。

2、在接到甲方关于要求改进或更换不符合相关合同约定的配件、技术资料及更改维修、维护方案的通知后2日内做出答复。

3、对甲方计算机机内数据承担保密义务。

4、依照甲方规定的技术指标完成服务工作。

第四条乙方的服务方式:

1、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对甲方的设备(见清单)维修、维护,更换配件等提供上门服务。

2、为第二条第二款甲方所列之联系人提供远程技术支持,时间为___:___-___:___,除春节假期外,全年提供服务。

3、成本如遇甲方有重大活动、展会或紧急情况时,乙方可应甲方要求,及时安排工程师到达设备现场,协助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咨询维护等方面的服务。特殊展会局网组建服务费另计。

4、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系统改进及软硬件的升级方案。

第五条乙方的服务内容:

1、软件方面:对甲方现有软件进行维护,包括操作系统及应用程序的安装和调试。

2、硬件方面:对所有硬件部分定期检查和维护,对所有计算机进行常规检测以尽可能发现潜在故障并排除。

3、零部件的更换:免费提供更换服务。为使新增之硬件设备仍包含在本合同标的范围内,乙方负责提供所有新增之硬件设备,但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

4、软件的升级,免费提供升级服务。为使新增之软件仍包含在本合同所标范围内,乙方可以负责提供所有新增之正版软件,但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

5、局域网的维护,网络的病毒防护和安全管理。

第六条服务费计算标准及支付方式

1、乙方对甲方的计算机设备(见设备清单)进行维护维修工作,服务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计算机(终端)数量:___台。甲方应支付给乙方每月服务费___元,年共计___元人民币。

2、乙方每月为甲方提供固定时间两次上门日常维护+三次随叫随到应急服务。如超出每次上门收上门费___元。

第七条免责条款:

如发生不可抗力或甲方未按照乙方要求造成的数据丢失、硬件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双方对本合同的解释如有不同意见,发生分歧和争执,或由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事项,应本着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根据现行法律,提交双方均能接受的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咨询合同收费标准篇三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方委托设计方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2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表4-2。

表4-2 设计项目内容

第3条 发包方应向设计方提交表4-3中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表4-3 发包方应提供的资料

第4条 设计方应向发包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如表4-4所示。

表4-4 设计方应交付的资料

第5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表4-5所示。

表4-5 设计费支付进度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6条 双方责任

(1)发包方责任

①发包方按本合同第3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合同第4条规定将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②发包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将所提交资料做较大修改,以致设计方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增付设计费。

③在未签合同前发包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发包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的设计费。

④发包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方能够做到,发包方应根据设计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赶工费。

⑤发包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⑥发包方应保护设计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方同意,发包方对设计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设计方有权向发包方提出索赔。

(2)设计方责任

①设计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②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

③设计方按本合同第2条和第4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④设计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要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设计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的,负责向发包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的,设计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商定。

⑤设计方应保护发包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发包方提交的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发包方有权向设计方索赔。

第7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支付全部的该阶段设计费。

(2)发包方应按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方。发包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时,发包方均按第7条第(1)款的相关规定支付设计费。

(3)设计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方责任大小向发包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

(4)由于设计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时,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1)发包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2) 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4条规定设计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方另收工本费。

(3) 对于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方需要设计方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4)发包方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方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方支付。

(5) 发包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方 份,设计方 份。

(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方向设计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可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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