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开厂合同(热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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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开厂合同(热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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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合同,交易双方明确了彼此的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分担,保障了双方的利益。在合同的编写过程中,应注意用语准确,条款清晰,避免模糊和歧义。合同范文示例有助于了解合同的结构和内容。

合伙开厂合同篇一

合伙人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原则,订立合伙购车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于__年__月__日共同出资购买一辆汽车,该汽车品牌为____,型号为____牌照号为____(以下简称为合伙车辆),该车发动机号:_______,底盘号:_________,合伙车辆价款为_____万元,购置税、首次购买车辆保险费等总价款为____万元。

2、甲乙双方以“联营”方式合伙经营合伙车辆。

3、本协议在合伙车辆存在期间且双方未解除本协议时始终有效。

1、甲方出资____万元,出资比例为(占购买合伙车辆价款)____%;乙方出资___万元,出资比例为(占购买合伙车辆的价款)____%。双方经营合伙车辆的利润所得及风险负担,按阶段进行分担。第一阶段:甲方按____%,乙方按____%用于各方收回购买合伙车辆的价款_____万元。此阶段发生的事故风险、经营风险、各种税费等及其它应由产权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按此比例进行分担。第二阶段:甲方按____%,乙方按____%对合伙车辆的经营收益进行分配。此阶段发生的事故风险、经营风险、各种税费等及其它应由产权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按此比例进行分担。

2、双方约定以甲方名义为合伙车辆办理产权登记,但合伙车辆在本协议生效期间属于甲乙双方按份额共有。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将合伙车辆进行转让、出借、担保等处分行为。违反本条约定,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3、双方一致同意由_____担任合伙车辆的驾驶员。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更换驾驶员。如甲方擅自更换驾驶员造成事故伤害,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对该事故不负责任。

4、合伙车辆由双方共同经营,日常维护保养运营费用在经营收益内优先支付。

5、甲乙双方同意于合伙车辆正式开始运营时,由甲方记录经营收入和费用支出详细账目,并于每月31日前与乙方核对账目,以确定合伙车辆的经营利润或亏损,并由双方按本条第一款所约定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

6、本协议生效期间,一方转让其所享有的产权份额时,应当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在同等价格的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利。

1、合伙车辆的再次转让。

2、合伙车辆的经营事项。

3、合伙车辆的抵押事项。

4、合伙车辆的交通事故处理事宜。

5、其它有关合伙车辆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重大事项任何一方单独对合伙车辆做出的上述事项均属无效,因一方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1、合伙期满;

3、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4、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果该车届时变卖、转让或者损毁灭失后的价款或赔偿款,按照甲乙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后车辆的产权归属问题由守约方决定,无论产权归何方所有,应付清另一方所享有产权份额的应付价款后散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_____(签章)。

合伙人乙方:_____(签章)。

合伙开厂合同篇二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私下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的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

4、注册资本:_____元

5、经营范围:_____,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50万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_____元

(1)甲方出资x万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乙方出资x万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账号:_____),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50万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x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x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7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公司不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_____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_____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1、转股:公司成立起_____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_____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签订时间:

合伙开厂合同篇三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_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机械加工厂合伙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伙目的:共营共利。

第二条责任承担:机械加工厂(下称“工厂”)由合伙人共同同时共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工厂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条工厂基本情况: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2.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

3.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1.出资总额:人民币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

2.合伙人姓名:_____,出资方式:_____,计人民币_____万元。

3.合伙人姓名:_____,出资方式:_____,计人民币_____万元。

4.各合伙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缴付出资,出资额没有实际缴付的,不能算合伙人已经出资。

第五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机械加工厂如因故终止,合伙人依法分得本工厂的剩余财产;

4.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分担亏损;

5.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工厂利益的活动;

7.本机械加工厂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本机械加工厂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第六条工厂管理。

1.合伙人对执行本机械加工厂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委托合伙人_____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共_____名;委托合伙人_____为本机械加工厂的法定代表人。

2.执行本机械加工厂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本工厂,该合伙人应维护工厂利益)。

3.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对本工厂事务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本着友好的合作精神协商解决问题。

第七条入伙,退伙。

1.本工厂如有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或修订本协议)。

2.合伙人退伙,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在不给本工厂事务执行和市场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_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合伙人擅自退伙后,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4.此条款未详尽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八条解散与清算。

1.本工厂经营期限为_____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2.本工厂有以下情形的本合同任终止,解散工厂并清算: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确定无法实现;

(4)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3.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合作的,双方应依法对本项目所有有关资产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如下方式分配: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

2.合同各方应严格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本合同未获履行和未获完全履行,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守约方遭受的损失,而且守约方有权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协议书。

第十条保密。

一方对因机械加工厂合伙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一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五条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合同—式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开厂合同篇四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伙宗旨。

本合伙企业的宗旨是:___________ 。

第二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本合伙企业的名称是:___________ (普通合伙)。

本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地是:___________ 。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本合伙企业的经营项目和范是:___________ 。

第四条 合伙期限。

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自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止。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各合伙人出资金额如下:___________。

甲方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______元。

乙方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于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以前实缴完毕。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根据合伙企业的清算情况按认缴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出资比例(_____:______)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 出资比例(_____:______) 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自愿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 __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 当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_____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4. 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5.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1.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 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 、购进常用货物;。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 出资比例 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5)合伙人有根据合伙企业盈利状况决定开设分店的权利。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 _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应按退伙处理,如果该擅自转让方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关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违反情节严重的,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补充、修改后的文本视为与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协议一式 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3.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合伙开厂合同篇五

合伙甲方: 身份证号: 合伙乙方: 身份证号:

上列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 原则订立合伙购买商铺协议如下:

乙方出资 元占商铺总出资的50%。已付首付款壹拾贰万元整,小写:120000元。

应按期向甲方支付乙方产权份额相应的按揭本息。每月向银行还贷款之前乙方需把当月按揭款的一半交与甲方,由甲方将当月按揭款全部交与银行,若乙方没有在还款期限之前交按揭款每迟延一天按揭款的全额的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按揭时间为5年之内。

2.同时双方约定如因该商铺产生其他未预计到的费用,该费用也以上述比例分配。

3.双方依照各自的商铺产权份额分配该商铺经营收益,承担经营期间产生的各种费用。商铺贷款按揭未付清期间,该商铺经营或出租所得收益首先用于支付按揭,之后不足部分再按比例支付。

1. 商铺投资所取得的利益(包括市场增值部分)由双方根据出资比例平均共享。

2.商铺投资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根据出资比例平均分摊。

3.商铺投资可能发生的风险或损失(包括因不可抗力遭遇的损失、或政府政策原因导致的房产灭失被征收等情形出现)由双方根据出资比例平均承担。

(1)商铺出租的价格、时限等有关事项。

(2)合伙商铺的转让。

(3)合伙商铺的抵押事项。

(4) 其他有关合伙商铺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重大事项。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拟向第三方转让自己持有的投资权益,必须经过另一方同意。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拟向第三方转让自己持有的投资权益,另一方具有优先购买权。

3.商铺必须整体出租,不允许分开出租。

4.若商铺甲乙双方共同经营或一方经营,各种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5.本商铺经营事宜需双方协商同意方可与承租人签订租凭协议(租凭协议需双方签字才有效,如一方不在可找人代签但必须有书面证明)。

所购商铺的产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共有,产权各占50%,房产证登记为甲方、乙方的名字。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为甲方名字(因以甲方名义向银行贷款,房产证户主需是甲方银行才放贷,故土地使用权证登记在甲方名下)但土地使用权证属于双方共同所有。办证所需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共同分担。

1.任何一方不能因为个人的债务导致共有房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受到影响,否则应赔偿另一方所产生的损失。

2.如甲、乙双方由于自身的原因在5年之内无法支付清与产权份额相应的全部本金加利息,则示为该方(违约方)放弃合伙所购商铺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另一方向违约方支付其已付的首付款(见第二大条款),则拥有该商铺房屋全部产权和土地使用权份额。

3.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其他内容,均应赔偿给对方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

1.由于双方均为已婚人士,本商铺甲乙双方各占的50%的产权份额属于夫妻婚后财产,如果一方婚姻破裂,需要重新变更产权,则变更产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需变更产权那方所付,另一方需积极配合。

2.因此商铺使用年限为70年,所以在此期间如果一方想把产权份额留给后代,需变更产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需变更产权那方所付,另一方需积极配合。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年 月 日

合伙开厂合同篇六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1、合伙企业的名称为:

2、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

3、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1、合伙人、性别:、住所:,出资万元人民币,用出资,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2、合伙人、性别:、住所:,出资万元人民币,用出资,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如企业亏损亦按投资比例承担风险责任,合同范本《合伙经营合同范本》。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帐簿。

3、不参加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4、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

5、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6、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7、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改变合伙企业名称,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其他财产权利,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时,必须经全体合伙人表决同意。

8、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开厂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发展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自愿入股甲方投入_____产业。

第三条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公司增资扩股成立后,应当在10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60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四条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第五条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一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伙开厂合同篇八

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作为发起人参与巴别塔农副产品经营部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丁方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巴别塔农副产品经营部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1.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 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丁方(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开厂合同篇九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1、从20__年11月17日起至20__年11月17日止。2、试用期从20__年11月17日起至20__年12月17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的工作岗位为:快递员,主要从事本公司的快递派送及收取工作(即每天快递到以后打电话,打完电话进行派送、有客户寄件的`上门取件)等。

三、工资及其待遇。

1、乙方试用期工资800元/月;试用期满工资基本工资(800)+提成+奖金。乙方每月全勤,设有月全勤奖50元,月无业务问题,设月无业务问题奖50元,月服务态度好,设服务态度奖50元。2、乙方每月交200元押金,如果当月考核无任何问题次月返还前月押金。

3、提成:送出1个包裹0、5元,收到1个包裹5kg以下1元1个,5kg以上0、25元/kg。

4、乙方在职期间不得迟到早退,如有发现按矿工处理,扣除当天工资(当月个人工资的平均数)。请假25元一天。超过3天,每天35元。

5、在派件和上门收取件时收好快件及面单,如果丢失快件及面单,造成公司的损失,由乙方本人全部负责。

6、在快递费用收取是严格按价格表计算,算错,多算又不算在内占为己有的每次罚款100元,少算的有自己补上少算费用。

7、乙方必须树立服务态度就是形象,服务态度就是饭碗的意识,如果乙方因为服务态度差,被投诉的,一经核实,每次扣工资50―100元。

四、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四)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没有提前告知甲方的,甲方有权扣发其乙方一个月工资。

五、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乙方在业务(即快递派送及收取)操作过程中属于乙方失误造成公司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2、在工作期间(派送件及收取件过程中、上下班过程中)注意自身安全,如果出现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本公司无关。

3、乙方必须维护公司形象,统一服装,服从公司管理,不得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用最好的服务态度对待每一个顾客。4、业务员在有事时,如果公司要求乙方暂时顶替业务员工作时,乙方应该无条件接受。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鉴证日期:_年___月___日

合伙开厂合同篇十

第一条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企业性质为合伙企业,依法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_____分局注册登记。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协议期满三个月前,合伙人商议续约与否。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场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企业经营范围。

第五条合伙目的:为社会创造税收,解决就业问题。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第七条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姓名。

性别住所身份证号码。

第五章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第八条合伙人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九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及缴付出资的期限。

合伙人。

出资方式数额出资比例(%)合伙人各自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存入银行验资户,并出具由全体合伙人确认的出资证明。

第十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六章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十二条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提取法定公积金10%;

(二)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三)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第十三条企业债务承担方式。

(一)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二)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第十四条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和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七章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十五条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

第十六条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一)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二)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三)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四)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五)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六)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八)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十七条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一)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二)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四)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八条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一)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二)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三)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九条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二)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三)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八章入伙、退伙和出资的转让。

第二十条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二)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四)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二)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三)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

(五)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七)《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九条、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出现,合伙人分别为可以退伙、当然退伙、除名退伙。

第二十二条合伙人出资转让的条件。

(一)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二)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三)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五)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九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三条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五)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六)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四条企业解散后按下列顺序清算。

(一)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二)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三)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四)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七)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本协议生效,合伙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六条合伙人未按本协议第九条依期如数缴付出资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金额0.5%支付企业的违约金;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除支付违约金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由于各种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又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的,按事故履行协议的影响程度,由合伙人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以及逾期履行协议。

不可抗力按公认的定义解释。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必须发行本协议,不得擅自违反或提出新改动意见,除法律有关规定可免除责任或者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外。

如有违反,按《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生效后合伙人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人民法院。

第十二章附加。

第三十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及发现确应改动之处,按《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或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条企业登记事项因退伙、入伙、合伙协议修改等发生变更或者需要重新登记的,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自订立、合伙人签名、盖章,并经工商行政机关注册登记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有关部门一份,存档一份。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合伙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合伙开厂合同篇十一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_________事务。

第二条 合伙企业概况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方式

3.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_________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 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_________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 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条 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一条 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方(一名或数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

第十二条 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 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六条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八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九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五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三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三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合伙开厂合同篇十二

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作为发起人参与巴别塔农副产品经营部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巴别塔农副产品经营部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1.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 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丁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合伙开厂合同篇十三

店名:(后根据工商注册为准),店址:(参考租赁合同)。

甲。乙。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遵守合同法相关规定,前提下拟订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经营项目美发美容,共同申请营业执照办理健康许可证件。二人共同拥有对美发店的经营权和使用权(租赁期间内的),甲方主要负责店内管理,产品和技术乙方负责招聘广告宣传,设备采购。

合伙期限出资额,甲方以无债务店铺出让股权邀盟乙方合作,共同经营方式。要求乙方出资在20xx年月号前将元现金融资与甲方,方式为现金交付。合同生效。

合伙期限为1年,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合伙人甲方占()的股份。合伙人乙方占()的股份共同。

第三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甲方负责店内经营,每日统计店内营业状况,绘制营业额表和进货成本表,店内开销须会知乙方知晓,双方信息一致。

1工资分配:按合伙人在工作中以提成的方式来计算,经双方商议按个人所做营业额的30%来提成。

2盈余分配,除去日常开支(水电费),员工工资,奖金后所剩盈余然后甲。乙按照股份额来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期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担保责任承担。

第四条退伙。出资的转让。

退伙必需有合伙人认同方可退出,不得在合伙不利时推出,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按照正常经营损失风险进行赔偿。

例,年终分红结算当扣除动用金额。

出资的转让:如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股份,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须经甲乙两合伙人同意,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五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六条:合股见证人人。

经甲。乙双方商议决定由第三方来做的见证人,如以后甲。乙。共同投资的美发店。

第七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合伙人:手机。

乙方合伙人:手机。

见证人手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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