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掌握,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读后感精彩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鲁迅呐喊读后感篇一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鲁迅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社会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而迈进,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为共产主义而奋斗!同学们,让我们站起来,为我们的美好明天而奋斗吧!
鲁迅呐喊读后感篇二
面对人生,我只能说我在彷徨中成长,并不能说在彷徨中前进,在雨季中彷徨,我渐渐懂得了雨的艰辛,最后呐喊出了缤纷的彩虹,在夜晚彷徨,我于是知道了白天的可贵,最后呐喊出了旭日东升的太阳。彷徨是我成长的见证,呐喊是我走向成功的见证,穿越风雨,见证人生。
呐喊与彷徨见证了我的一生,也见证了历史的历程,在选自《彷徨》的《祝福》中,祥林嫂的悲惨命运,猛烈抨击了当时社会的冷酷、无情、麻木不仁。但人们也在《彷徨》成长,变得懂事,乖巧,思想得以进步。《呐喊》是最好的证明。每一个闪光点后都有说不尽道不完的艰辛与痛苦,我从自己身上,知道了,鲁迅《呐喊》与《彷徨》背后的艰辛与痛苦,我也领悟到了彷徨与呐喊在我生命中的历程,是我一生无法见证的,反而,只能是见证了我的一生。
展望人生,我依然会带着彷徨与呐喊一起去挥斥人生的荧光棒,一起去探求人生的真谛,历史的车轮也为此掠过,作者在《彷徨》中《呐喊》,成就了一部《狂人日记》;居里夫人在彷徨中呐喊造就了镭的诞生;女娲在彷徨中呐喊,开创了人类的生命;中国在彷徨中呐喊,成功的获得了2008奥运会的主办权;世界在彷徨中呐喊,呼吁出了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的伟大口号。无数的例子,不都证实了,只有在成长中前进,才能创造奇迹,创造辉煌。
彷徨——从出生到衰老
呐喊——从失败到成功
彷徨与呐喊伴我一起走过了16个春夏秋冬。一起和我从小学到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未来的路,我寻觅着,向右看,彷徨正孕育新生,向左看,呐喊正走向成功。
在彷徨中成长,在呐喊中前进,我坚信,有一天,成长也是继我前进后又一闪光点,同时,我也希望闪光点背后的艰辛与痛苦,一并与作者的《狂人日记》记录下我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吃、穿、住、用、行、快乐与悲伤。
仰望天空,我看见了彩虹,展望未来,我看见了成功。
然而,我却只能说,我在雨季中彷徨过,我在呐喊中前进过。
彷徨……呐喊……
成长……前进……
彷徨“山重水复疑无路”,呐喊“柳暗花明又一村”;
彷徨“天若有情天亦老”,呐喊“人间正道是沧桑”;
彷徨“青春”,呐喊“珍惜”。
彷徨与呐喊,成长与前进,青春与珍惜。
鲁迅呐喊读后感篇三
——《呐喊》
开始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心中无由的产生的一种陌生,那种陌生感是寒冷的。带着这样的感觉,我开启了品读《呐喊》的征程。
从《一件小事》 、《狂人日记》 、《故乡》这些文章中,我感到了迷茫,我真正的不能理解,不能感受出文章中的韵味,相反我对要读懂这本书的意念越发强。在《孔乙己》中,我看到了悲惨的人生,同时也看到了造成这悲惨人生背后那黑暗的社会,我开始慢慢懂得鲁迅先生为什么要弃医从文,能够治好国民的皮肉之伤是完全不足够的,只有填满了那内心的空白,人们才会觉醒,才会懂得拿起武器反抗那扭曲的黑暗。
可以使人欢,可以使人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
与家人团聚必然是欢,妻离子散可以使忧,但是我觉得用“苦”或者是“悲”字来形容就更加好了。当时的社会是黑暗的,造就了这样凄凉的文章理所当然,祥林嫂的惨死街头,孔乙己的悲惨,外加国民的愚昧无知,营造了这样凄凉的氛围,从而产生了《呐喊》。
有时,面对生活的不如意,我也想呐喊,将这种不满发泄出来,写到书本中,但是这毕竟只是内心的暗示。有人说,时间可以使人忘却那内心的伤痛,开始的强烈感觉会随着时间的迁移而变得淡了,最后淡的让你已经忘却了曾经有过这样的伤痛。然而,我觉得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这样的感觉就如同鲁迅先生书中说描述的那样“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完全忘却。”回忆就是这么强烈,因为内心深处的强烈呼唤,所以造就了今日的呐喊。
今日的呐喊与昨日的《呐喊》唯一的区别就是,面对的人,所处的社会,表露的情感的不同,而这些不同并不能阻隔两者的联系,这便让我想到了一首诗《如果》,可是生命中并没有如果,有的只有无尽的呐喊与彷徨。
鲁迅呐喊读后感篇四
如果说英国文学不能没有莎士比亚,那么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学史则不能不提鲁迅——鲁迅是现代中国的“民族魂”。
发轫于五四时期的中国新文学,无论从语言形式还是表现对象上看,都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座新的高峰,而峰巅之上的领军人物便是鲁迅。
上述话语没有一丝半点的夸张,鲁迅先生的确是一位伟人。从小学就开始阅读他的文章,我认为《呐喊》中有更多反映当时社会的黑暗和无知的镜头和实例,其中有几个令我“刻骨铭心”。一个是自己整天光幻想别人要生吃自己、甚至大哥也不“放过”自己的“狂人”。另一个是客店老板华老栓,为了救自己的宝贝儿子小栓而让其吃沾了人血的馒头,还要在火上烤,直至烤焦!文中对烤焦的人血馒头有这样一句描述“一碟乌黑的东西。”光想想就让人感觉反胃,而小栓却“似乎拿着自己的性命一般,心里说不出的奇怪。”而且来他家店里吃饭的人都说:“有了‘人血馒头’,什么病都能治好。你们家小栓真有福。”我看完以后感觉到当时人们受封建影响太严重了,科学知识没有普及,中国还处于“半封建半殖民”的社会,人们的思维和想法几乎成了迷信,这实在是太可怕、太恐怖了。
还有那可怜的孔乙己。一介书生,却沦落到被人打死的地步,仅仅是因为“窃”了别人家的书来看!“读书人窃书不为偷”,但在当时那个时代,有多少人被这样杀害了,给一个个原本美好又幸福的家庭带来多少伤痛,这样给社会带来了多少不可挽回的损失!当时的人们是自私自利的,现在的人们呢?距离我们所盼望的社会主义高级阶段还远着呢。“墨写的谎言掩盖不来血的事实。”就像是小栓的死,无论是什么灵丹妙药,都比不上相信科学靠谱。
还有可爱又可悲的阿q,一个高傲自大、还有点傻兮兮的人。就因为他相对来说比较“无知”,就处处被人欺负最终当了替罪羊,被别人判了刑还替别人吃了枪子儿。这的确让我感到有些吃惊。他是那么的老实安分,这真的让我感到有些无话可说了。“伟大的心胸,应该表现出这样的气概——用笑脸来迎接悲惨的厄运,用百倍的勇气来应付一切的不幸。”正如阿q那样。
鲁迅先生的《呐喊》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鲁迅先生的作品里,尽是他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他对中华民族深深的热爱。他的语言犀利,他的作品尖锐,犀利与尖锐的背后是对国家和民族深深的热爱。鲁迅是我们中华文明和中华民族的骄傲!
我们必须向鲁迅先生学习,学会创新,学会拼搏,学会努力。
“真正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鲁迅
鲁迅呐喊读后感篇五
呐喊!呐喊!中国人民站起来啦!一本《呐喊》,曾经激励了多少旧社会的年轻人。
出自鲁迅之手的《呐喊》,是中国新文学的奠基作,是五四运动时期社会人民的真实写照。“描写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解除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鲁迅是这样介绍这本书的。它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尽管,那个时代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但看完这本书,我心情也不禁沉重下去。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这个可怜的人儿啊,深受封建礼教和制度的迫害,对社会甚至是自己身边的人都有一种恐惧感。它总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认为封建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尽管,那个社会是不会真的吃人的,但那句“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这篇文章是作者对吃人社会发出的勇敢挑战,是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枪。
而《孔乙己》则又是一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制度的文章。孔乙己,是封建社会中的一个落魄的读书人。在封建统治的毒害下,他只会满口“之乎者也”,一无所能,不得不做了梁上君子,并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的死去。可怜的他,因穷困成了人们的笑料,因偷窃被打断了腿,尽管他心地善良,可又有谁会去同情他呢?在茫茫人海中,他就只能这么走下去。“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是啊,他的债谁帮他来还呢?封建社会欠下的债,又有谁帮它去还呢?辛酸的故事,鞭挞了封建教育对知识分子心灵的戕害,使人不禁心中一沉。
再说说《阿q正传》,大家再熟悉不过了。它是鲁迅的代表作。它塑造了一个以“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的贫苦农民阿q的典型形象。他同样可怜,一无所有,受欺凌与剥削,只能用所谓的“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曾经的他,浑浑噩噩,苟且偷生,在听到辛亥革命的消息后,他却向往革命。可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他被枪毙时结束,他的死,又是一场悲剧。阿q,这个看似不可理喻的人物,却正是那个年代广大农民的缩影。阿q的命运揭示了农民在腐朽思想毒害下的人性扭曲,不得不引起人民的愤慨。
《呐喊》所包含的,还有很多很多诸如此类的小说,他们都引人深思。鲁迅就是怀着“哀其不幸,怒气不争”的心情写下了这些文章,描写出一段段社会风貌,塑造出一个个人物,展现出一种性格。
鲁迅的小说,有思想,耐人寻味,他让迷陷于封建制度的人们都清醒起来。那么生活在现代的我们该做些什么呢?就让我们跟着鲁迅一起呐喊,呐喊吧,珍惜现在,珍惜美好的生活,为了祖国更美好的明天努力努力!
鲁迅呐喊读后感篇六
小兔、小狗、鸽子——一个个鲜活的小生命,它们那可爱的模样不时在眼前闪现,一堆毛、一滩血——一幕幕血淋淋的镜头交替出现在我的面前,久久不能抹去。
在先生看来,鸽子、小狗、苍蝇,以及他笔下的小兔子、鸭子、黑猴,乃至宇宙万物都是生命,不仅和人的生命一样,有着它们独立的价值,且他们的生存与死亡,欢乐与痛苦都和人们息息相关。先生因此把他对生命的关爱由人扩展到一切生物。从文章的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先生对弱小的生命、年幼的'生命身上倾注的无尽的爱。
安徒生爷爷说,每一条生命走到尽头后,天上就会多一颗星星。是啊,每一条生命都有自己最终的归宿,每一条生命都将会是一颗闪亮的明星。造物主赋予大自然的一切生物,都有他本身存在的价值。你看,花儿的展颜,舒展了人们忧郁的心;动物的陪伴,慰藉了多少颗孤寂的心……爱惜每一个生命,包括我们身边的一草一木和所有的小动物。恃强凌弱不是君子所为,不要以为生命存在着天生的贫贱,造物主对于每一份生命给予的都是同样的关怀,而每一个生命之间都应惺惺相惜,这才是一条真正鲜活闪亮的生命!
鲁迅呐喊读后感篇七
鲁迅先生是我很崇敬的一位作家。他笔下的“三味书屋”、“闰土”、“社戏”都给我留下了深刻地印象,这些文章就像小草一样清新自然。可他的另一本小说集《呐喊》却像声声惊雷,在那个陈腐黑暗的年代唤醒了许多“铁屋子”里的清醒者,让黑暗的旧社会有了反抗的力量与希望。《呐喊》是拯救民族,为革命先驱助威的号角,是让沉睡者觉醒,让勇士们振奋的战鼓!
鲁迅原本是要学医拯救病人的生命的。可在那民不聊生、战火纷飞的年代,手术刀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所以他把手中的刀换成了拯救国人灵魂的“枪”。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为新文化运动“呐喊”助威,“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
开学第一天“第一课堂”里爱心大使李连杰叔叔说我们这一代的任务是继承五千年优秀历史文化传统,把它们发扬光大。让我们祖国不但国富民强而且精神上也要站在世界顶端!
是呀,我们盛唐时期,一走出国门,迎来的都是崇敬羡慕的目光。比如唐僧。外国人一听说是中国来的,都会赞叹道:“您是大唐来的高僧啊!”语气是多么崇拜向往啊!不像前些年我们去日本。导游不敢给我们发队帽,他怕我们大声喧哗,在外国人跟前丢了中国的脸;还老提醒我们在公共场合不要拥挤、插队;男同胞上厕所要“上前一步”……可见我们在老外的'眼中素质是多么差啊!是呀,这些年我们的国家越来越繁荣昌盛,人民生活越来越富裕,但精神文明没有跟上。这就像一个跛脚巨人,是无法跑到世界前列去的!
今天,我也要学学鲁迅先生当年呐喊的精神,大声呼喊:同学们!让我们继承祖先们深厚优良的文化传统,接过建设精神文明的大旗,努力学习,为发扬祖国文明而奋斗!来吧,小主人们!让我们就从现在开始,人人讲文明,懂礼貌:向老师敬个礼,向同学问声好;帮妈妈扫扫地,帮老人捶捶背……大家都从小事做起,先管好自己再帮帮别人。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中华民族一定会成为物质精神的巨人,迈着强健的脚步走向世界。加油!
鲁迅呐喊读后感篇八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读了《故乡》,我有感而发。《故乡》的开头就使我感到十分妙。“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这句话好像牵连着我的大脑,让我迫不及待的想继续往下看。
看到讲述闰土的地方时,心里得意洋洋,可能是由于自己在语文书上学过的缘故。
在这篇文章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作者鲁迅了。他不因为在外地闯荡好了,得到了金钱和地位就弃家离去,()嘲笑农民。也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不起社会底层人物;更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别人叫自己老爷就得意洋洋。他心怀宽广,待人谦虚、热情。因此,我喜欢鲁迅,赞赏鲁迅。
我有点看不起杨二嫂。她属于喜欢嘲笑别人,而且赚了点小便宜就得意洋洋的人。,说话、为人一点也不谦虚、诚恳,贪图小利。因此,我看不起她,还十分讨厌她。
看到鲁迅写的《故乡》,我真想回故乡看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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