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商业交易中的基本工具,它确保各方按照约定履行责任。在起草合同时,应当慎重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和纠纷,并进行合理约定和规避。如果你想了解合同的详细内容,可以参考以下范例和解释。
存量房委托交易合同篇一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房屋具体情况作了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该房屋。该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坐落于(乡、镇)路小区号楼单元层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2、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字第号;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状况的真实性,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果由此导致乙方受到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第三条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写)元,(小写)元,作为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担保。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经双方协商确定,该房屋成交价款为(大写)元,(小写)元。房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1、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房款元。
2、乙方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时支付余款元。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房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房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实际欠款金额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房款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于解除合同后三天内将已收房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如甲方不愿解除合同,则有权要求乙方按前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正式交付乙方,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在交付房屋前将室内物品腾空并打扫干净。双方约定于本合同签订后到有关部门办理物业服务、有线电视、固定电话、水、电、气、暖等相关附属设施的变更手续。甲方应在房屋产权过户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甲方未按约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后天内将已收房款退还乙方并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不愿解除合同,则有权要求甲方按前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应按不符部分的`实际价值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双方约定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共同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双方约定,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由方完全承担。
2、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七条该房屋合同签订之日起月内被有关部门依法拆迁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损失元。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九条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虞城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一份。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存量房委托交易合同篇二
1.委托人故意提供虚假的标的房屋信息或房屋需求信息的,受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委托人泄露由受托人提供的交易资料,给受托人、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受托人违约责任。
1.受托人违背执业保密义务,不当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给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委托人有权要求赔偿。
2.受托人有隐瞒、虚构信息或恶意串通等影响委托人利益的行为,委托人除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退还已支付的相关款项外,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支付人民币(大写) 违约金。
存量房委托交易合同篇三
经买方和居间方共同签章,开户银行通过转账的方式将子账户资金划入卖方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二、买卖双方交易未达成或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过程中终止登记的,买方到居间方处办理资金退还手续。开户银行通过转账的方式将资金划入买方的原转入账户。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卖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存量房委托交易合同篇四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出售房屋信息》。
二、《房屋需求信息》。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章): 。
承办经纪人(签章): 。
经纪人协理(签章):
签署地点: 省 市 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一。
存量房委托交易合同篇五
二、为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订立具体条款,需要约定的必须表述清楚,无须约定的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或“本合同对此条款无须约定”加以载明。
三、合同涉及的当事人基本概况的填写:按合同要求载明清楚,如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应载明其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居住地址、邮编、电话、开户银行帐号等。
四、“受让委托业务”一般包括:
1.提供有关产权交易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等;
2.提供产权交易的信息;
3.提供策划投资咨询服务;
4.制作投资分析报告;
5.寻找受让标的;
6.办理申请摘牌手续;
7.制作受让方案(投标书);
8.参与受让洽谈;
9.参与合同签约;
10.参与受让标的的交割;
11.代为办理产权交易手续(制作产权交易合同文本、办理合同审核的有关手续);
12.办理有关权证变更的手续;
13.其他。
五、特别委托,是指委托人将特定的一项或数项委托业务交由受托人处理。
六、概括委托,是指委托人概括地将上述委托业务全部交由受托人处理。
七、委托标的名称:可以是整体产权、部分产(股)权,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设备、车辆、技术项目、商标权、专利权等。
八、委托标的的受让方式:可以是协议受让、竞价买受、投标受让等。
九、提交的文件:一般应当提供资格证明(包括资信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自然人的有效证明)、受让决议、有批准权限的批准文件等资料及复印件。
十、佣金:乙方为甲方提供委托业务,向甲方收取的报酬。
十一、权证变更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支付给房产、税务、工商等有关部门的权证变更费用。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除协商和调解方式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但选择了仲裁方式就不能再约定其他方式。
本合同涉及的当事人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1234
存量房委托交易合同篇六
面积要求: 平方米。
结构要求: 。
楼层要求: 。
朝向要求: 。
价格要求: 。
联系方式: 。
发布日期: 年 月 日
存量房委托交易合同篇七
委托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受托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____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地产交易事项委托乙方代理,并就房地产委托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
(一)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存量房_________项代理服务:出售、出租、置换、求购、求租。
(1)_________出售出租置换房地产基本情况:房屋座落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巷)_________号_________栋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层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结构,用途为_________,房屋权属证书号为_________(《房地产交____市场准入证》证号为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_________,使用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至_________止,委托_________售出租出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2)求租求购求换房地产基本要求:房屋区位为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楼层为_________层,_________房价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其他要求为: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权限甲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项委托权限:
(一)特别授权: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代为行使甲方的权利,乙方以代理人的身份直接与。
第三人洽谈有关委托事项,开展相关工作,并代为签订房屋交易合同。
(二)一般授权: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乙方为甲方提等方面的服务,协助甲方达成交易,并由甲方与。
第三条代理服务费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一)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事项,并协助甲方与。
第三方签订合同后____日内,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其金额为房产成交额的_________%,或按_________计算。
(二)甲方应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与乙方结算代理服务费:
(3)其他方式:_________。
第四条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项,甲方_________同意不同意合同履行期限顺延;甲方同意顺延的,合同履行期限顺延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一)甲方应对出售、出租、置换的房屋,保证该房屋权属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甲方不得委托代理下列房地产交易:
(1)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末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或者出租抵押房地产的: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三)甲方在委托乙方代理上述房地产交易事项后,不得再委托他人重复代理,若发生多头代理的情况,应赔偿代理费_________倍的经济损失。
(四)甲方应充分尊重乙方的代理权及劳动成果,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房源推荐给。
第三人,或未经乙方同意私自与乙方提供的客户联系、交易,若发生此种情况,约定赔偿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三方签订交易合同,合同一经订立,应即支付代理费。
第六条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一)乙方应将甲方的委托信息予以公示,向甲方通报其委托事项的真实进展情况。
(二)协助甲方洽谈并签订合同,为甲方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三)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根据市场及客户要求需变更委托事项或转委托的,应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
(五)乙方代理房屋出租业务的,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应与出租产权所有者订立合同,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
(一)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1.本合同文本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或省建设厅政策法规处咨询。
2.本合同所称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
3.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由委托人、受托人双方协商确定后在空格部位填写。
5.本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不作约定的,应在空白行划斜线,以示删除,未删除的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6.在合同签订前,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出示房屋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等资料。
返
存量房委托交易合同篇八
委托方(甲方)与受托方(乙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交易的内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审核本项交易并依法签发《产(股)权交易鉴证报告》;
2.代表委托方选择并聘请中介机构;
3.为委托方完成本项交易提供咨询服务;
4.完成本项交易所需的其他工作。
1.负责提供本企业基本情况资料及有关证明文件或其它有关材料,所提供的资料与文件须真实。
2.协助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1.按时按质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协议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重新签订协议。
1.甲方根据《xx市产权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2.甲方委托事项中有关涉及实地考察、评估、洽谈、咨询等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在签订委托协议时,应按委托价的千分之一向乙方预付定金,若乙方在委托期内未完成交易且甲方不再延期委托的,乙方只向甲方收取成本费。其余款项在委托协议中止时即退还给甲方。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xx市产权交易中心有关交易规则和交易业务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若违反规定和约定,违约方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
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委托人) (委托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存量房委托交易合同篇九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证件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证件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两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哈市____区____街/路____小区____栋/座____单元____楼____门,面积____的房产一处出租给乙方,甲方保证对该房屋合法所有,并具有出租的权利,乙方已了解甲方房屋情况并认可甲方幸有所有权和出租的权利。
第二条:该房屋的的租赁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用途____________。
第三条:该房屋每月租金为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共计租金为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第四条:该房屋的租金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____________个月房租,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五条:合同交付房屋前,一切费用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租期内该房屋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如因正常损耗的维修义务由出租方承担,否则合同期后应等价赔偿。
甲方:乙方: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其他备注事项:
存量房委托交易合同篇十
1、本协议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存量房买卖。
2、协议当事人订立协议前,须认真协商各项条款。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任何条款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或盖章确认。
3、本协议中空格部分若为空白句,应用&&填充。涂改之处,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4、本协议不得翻印。
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
出卖人:
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证号码: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证号码: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
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证号码: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证号码: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房地产情况。
该房屋坐落。
产别。
结构。
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所有权人房屋为共有的,其他共有权人。
共有权证号。
共有方式。
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见附件三。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使用面积平方米,土地来源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年,自至止。
经双方实地查勘,房产实物状况及相关设施,符合双方约定。
房屋相关设施及平面图见附件一。房屋抵押、租赁情况见附件二。
第二条房地产价款、其他价款及交付。
房产价款为元,计,其他价款为元,计。
乙方付款形式、付款时间为:
第三条房产交付。
房产实物状况、权利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不得交付。
甲方须于前,将该房产及相关证明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双方约定处理方式:
上述相关证明包括:
第四条产权转移登记及其他相关设施登记。
协议订立后,甲乙双方应在30日内,到房屋所有权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按照有关规定,其他相关设施应办理登记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
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其他相关设施登记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如下:
2、乙方逾期付款或不符合付款形式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如下:
3、其他约定。
第六条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约定。
甲方保证在该房产交付时,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争议处理。
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协议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附件一至附件四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协议份数。
本协议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
第十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存量房委托交易合同篇十一
兹因甲方就期货交易有关事项委任乙方提供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乙方已於本契约签订之日起三日前交付本契约供甲方审阅,乙方人员并已告知各种期货交易商品之性质,交易条件及可能之风险,双方同意约定条款如下:
乙方提供甲方期货交易之研究分析或建议服务之相关范围系指依证期会核准之期货商品为限,前开范围经双方同意得依本契约第七条规定变更之。
乙方除於订定本契约时交付甲方相关资料外,就前条约定之顾问范围得依甲方参加之会员型态提供相关之服务如研究分析,讲习会等等。
本契约之顾问报酬共计_________元整,甲方应於本契约签订後三日内以双方约定方式支付乙方。
除前项之报酬外,倘发生其他必要之相关费用,甲方应於乙方请求後,依实际金额给付乙方。
不得收受甲方资金,代理从事期货交易行为。
除法令另有规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对因业务关系而知悉甲方之财产状况及其他之个别情况,应保守秘密,不得?漏予任何第三人。
不得另与甲方为期货交易收益共享,损失分担之约定。
甲方系基於独立之判断,自行决定所交易之期货交易商品。
甲方之期货交易行为,系甲方与期货经纪商间之关系。乙方仅系提供期货交易之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不得代理甲方决定或处理期货交易事务。
甲方从事期货交易所生之风险及利益悉由甲方自行负担与享有,乙方不保证获利或负担损失。
甲方未得乙方之书面同意,不得将乙方所提供之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漏予任何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共享。
本契约存续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本契约除非任一方於到期日或再续约到期日之三日前,通知他方不再续约外,期满将自动续约,其後亦同。
当事人双方之基本资料,组织结构有重要之变更时,应由变更之一方当事人检具相关证明文件通知他方当事人尽速办理契约变更。双方依本契约所为之观念通知及意思表示,应以书面方式送达当事人於本契约所载之通讯地址。
甲方於本契约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得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契约。甲方於本契约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通知解除本契约者,免付顾问报酬。
本契约於下列任一情事发生时终止之:
当事人双方书面同意终止本契约者。
任何一方有重大违反本契约情事,经他方书面通知限期改善,违约之一方无正当理由而不改善者。
甲方未於约定时间内支付各项费用。
有前项第二款之情形时,得终止契约之一方应於事实发生或知悉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通知他方,并在送达他方後翌日起契约终止。
终止之效果:乙方所收受甲方依本契约所缴交之各项费用将不办理退费。
乙方因破产、解散、停业、撤销或废止营业许可等事由,致不能履行本契约者,乙方应即通知甲方,自乙方不能执行业务之日起,本契约当然终止,并依本契约第十条(三)、(四)规定办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存量房委托交易合同篇十二
邮编: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
第二条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执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义务将交易结果转移给乙方,乙方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市场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成交,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三条乙方开户的最低保证金标准为_________元。乙方资金不足_________元的,甲方不得为乙方开户。
保证金可以现金、本票、汇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汇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证金的,以甲方开户银行确认乙方资金到帐后方可开始交易。
第四条乙方可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则以可上市流通国库券或者标准仓单等质押保证金。同时,乙方授权甲方可将其质押物转质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
第五条乙方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资金来源说明,乙方对说明的真实性负保证义务。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条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或者市场情况调整保证金比例。甲方调整保证金,以甲方发出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
第七条在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风险较大时,有权对乙方单独提高保证金比例。在此情形下,提高保证金通知单独对乙方发出。
第八条乙方在下达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仓过程中,应随时关注自己的持仓、保证金和权益变化。
第九条甲方以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来计算乙方期货交易的风险。
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的计算方法为:_________(由甲方、乙方约定)。
第十条乙方因交易亏损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将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乙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采取减仓措施。否则,甲方有权在事先未通知的情况下,对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直至乙方的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乙方应承担强行平仓的手续费及由此发生的损失。
第十一条只要甲方选择的'平仓价位和平仓数量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属于合理的范围,乙方承诺不因为强行平仓的时机未能选择最佳价位和数量而向甲方主张权益。
前款所称“合理的范围”指按照期货经纪业的执业标准,已经以适当的技能、小心谨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执行强行平仓。
第十二条除非乙方事先特别以书面形式声明并得到甲方的确认,甲方对乙方在不同期货交易所的未平仓合约统一计算风险。当乙方保证金不足使乙方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开新仓,并可对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
乙方在甲方实际控制若干交易帐户时,甲方有权对其合并计算风险。
第十三条由于期货交易所编码规则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货交易所将拥有不同的交易编码。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编码下同时存在盈利和亏损时,在亏损部分未得到充分填补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十四条甲方采取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书、强行平仓通知书。
甲方在每一交易日闭市后按照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方式)向乙方发出每日交易结算单。
甲方按照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结算月报。
第十五条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结算单、交易结算月报的记载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甲方、乙方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乙方对记载事项的确认。
第十六条甲方或者乙方要求变更本章的约定事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对方确认后方生效。否则,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误或者损失均由该方负责。
第十七条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权的指令下达人的交易指令。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指令下达人:_________。
第十八条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权的资金调拨人的调拨资金指令。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资金调拨人:_________。
第十九条乙方以下列通讯地址和号码作为乙方与甲方业务往来的唯一有效地址和号码:
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双方可以约定其他通讯方式)。
第二十条乙方如需变更其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或者变更业务往来方式,需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按规定程序确认后方生效。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二十一条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电脑等方式下达。书面方式下达的指令必须由乙方或者其指令下达人签字。电话、电脑等方式下达指令的,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指令记录。乙方同意,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可以约定采用某种指令下达方式)。
第二十二条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指令,包括保证金是否充足,指令内容是否齐全和明确,是否违反有关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等,以确定指令的有效和无效;当确定乙方的指令为无效指令时,甲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发出指令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者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该指令已经在期货交易所成交,乙方则必须承担交易结果。
第二十四条乙方若申请套期保值头寸,应当按照相关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文件或者证明,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有效承担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申请套期保值头寸。
第二十五条甲方对乙方的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只要乙方在该交易日进行过交易或者有持仓,甲方均应在每个交易日闭市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发出显示其帐户权益状况或者成交结果的交易结算单。
第二十六条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提出异议后,甲方应根据原始指令记录和交易记录及时核实。当对与交易结果有直接关联的事项发生异议时,为避免损失的可能发生或者扩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异议时,有权将发生异议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由此发生的损失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甲方的交易结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强行平仓不符合约定条件,甲方有过错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重新执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复被强行平仓的头寸,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当在甲方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出交割申请。乙方申请交割,应符合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的实物交割申请。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当在甲方统一规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额的交割资金或者标准仓单、增值税发票等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凭证及票据。
超过上述规定的期限,乙方未下达平仓指令,也未向甲方提交前款资金、凭证及票据,甲方有权在未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结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条交割通知、交割货款交收或实物交付及交割违约处理办法依照相关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业务规则执行。
第三十一条甲方在期货交易所指定结算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帐户,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证金以及质押的可上市流通国库券。
第三十二条甲方为乙方设置保证金明细帐,并在每日交易结算单中报告保证金帐户余额和保证金的划转情况。
第三十三条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帐户中划转保证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结余保证金;。
(二)为乙方向期货交易所交存保证金或者清算差额;。
(三)为乙方履约所支付的实物交割货款或者乙方未履约情况下的违约罚款;。
(四)乙方因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或者期货交易所予以罚款,甲方为乙方支付罚款;。
(五)为乙方支付的仓租或者其他费用;。
(六)乙方应当向期货经纪公司、期货交易所支付的手续费和其他费用以及相关税项;。
(七)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划款事项。
第三十四条乙方保证金属于乙方所有。甲方因破产或者其他原因无法从事期货经纪业务时,乙方的保证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债务或者挪作他用。
第三十五条甲方应当在营业场所向乙方提供国内期货市场行情及与交易相关的分析报告服务。甲方提供的任何关于市场的分析和信息仅供乙方参考,不构成对乙方下达指令的指示、诱导或者暗示。
乙方应当对自己的交易行为负责,不得以根据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为理由,对交易亏损要求甲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应当以发放培训教材等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货交易知识和交易技术的培训服务。
第三十七条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原始交易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的帐户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三十八条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代理进行期货交易的手续费。手续费收取的标准按附表执行。
第三十九条乙方支付给期货交易所的各项费用以及涉及乙方的税项由乙方承担,前述费用不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手续费之内。
第四十条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一条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相关期货交易所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二条由于通讯设施中断、电脑程序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延迟,甲方没有过错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帐户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如有变更、修改或补充,双方需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本合同未列明的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章程、规则和本公司有关的业务细则以及期货交易惯例执行。
第四十六条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通过平仓或执行质押物对乙方帐户进行清算,并解除同乙方的委托关系:
(一)乙方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货监管部门、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
3.本公司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
4.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5.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批准文件的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
7.单位委托开户未能提供委托授权文件的;。
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乙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终止;。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
(四)乙方在甲方的帐户被提起诉讼保全或者扣划;。
(五)乙方出现其他法定或者约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
乙方应对甲方进行帐户清算的费用和清算后的债务余额负全部责任。
第四十七条甲方因故不能从事期货业务时,甲方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处理乙方的持仓和保证金。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客户持仓转移至其他期货经纪公司,同时转移乙方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有关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八条乙方可以通过撤销帐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的期货经纪合同。
甲方、乙方终止委托关系,乙方应当办理销户手续。
第四十九条甲方双方发生交易纠纷或者其他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请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章其他事宜。
第五十条甲方的《开户申请表》、《客户须知》及《客户声明》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要与本合同同时签署。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存量房委托交易合同篇十三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委托
第一条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
第二条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执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义务将交易结果转移给乙方,乙方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市场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成交,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章保证金
第三条乙方开户的最低保证金标准为_________元。乙方资金不足_________元的,甲方不得为乙方开户。
保证金可以现金、本票、汇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汇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证金的,以甲方开户银行确认乙方资金到帐后方可开始交易。
第四条乙方可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则以可上市流通国库券或者标准仓单等质押保证金。同时,乙方授权甲方可将其质押物转质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
第五条乙方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资金来源说明,乙方对说明的真实性负保证义务。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条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或者市场情况调整保证金比例。甲方调整保证金,以甲方发出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
第七条在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风险较大时,有权对乙方单独提高保证金比例。在此情形下,提高保证金通知单独对乙方发出。
第三章强行平仓
第八条乙方在下达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仓过程中,应随时关注自己的持仓、保证金和权益变化。
第九条甲方以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来计算乙方期货交易的风险。
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的计算方法为:_________(由甲方、乙方约定)。
第十条乙方因交易亏损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将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乙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采取减仓措施。否则,甲方有权在事先未通知的情况下,对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直至乙方的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乙方应承担强行平仓的手续费及由此发生的损失。
第十一条只要甲方选择的平仓价位和平仓数量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属于合理的范围,乙方承诺不因为强行平仓的时机未能选择最佳价位和数量而向甲方主张权益。
前款所称“合理的范围”指按照期货经纪业的执业标准,已经以适当的技能、小心谨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执行强行平仓。
第十二条除非乙方事先特别以书面形式声明并得到甲方的确认,甲方对乙方在不同期货交易所的未平仓合约统一计算风险。当乙方保证金不足使乙方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开新仓,并可对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
乙方在甲方实际控制若干交易帐户时,甲方有权对其合并计算风险。
第十三条由于期货交易所编码规则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货交易所将拥有不同的交易编码。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编码下同时存在盈利和亏损时,在亏损部分未得到充分填补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章通知事项
第十四条甲方采取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书、强行平仓通知书。
甲方在每一交易日闭市后按照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方式)向乙方发出每日交易结算单。
甲方按照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结算月报。
第十五条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结算单、交易结算月报的记载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甲方、乙方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乙方对记载事项的确认。
第十六条甲方或者乙方要求变更本章的约定事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对方确认后方生效。否则,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误或者损失均由该方负责。
第五章指定事项
第十七条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权的指令下达人的交易指令。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指令下达人:_________。
第十八条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权的资金调拨人的调拨资金指令。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资金调拨人:_________。
第十九条乙方以下列通讯地址和号码作为乙方与甲方业务往来的唯一有效地址和号码: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双方可以约定其他通讯方式)
第二十条乙方如需变更其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或者变更业务往来方式,需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按规定程序确认后方生效。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六章指令的下达
第二十一条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电脑等方式下达。书面方式下达的指令必须由乙方或者其指令下达人签字。电话、电脑等方式下达指令的,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指令记录。乙方同意,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可以约定采用某种指令下达方式)。
第二十二条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指令,包括保证金是否充足,指令内容是否齐全和明确,是否违反有关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等,以确定指令的有效和无效;当确定乙方的指令为无效指令时,甲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发出指令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者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该指令已经在期货交易所成交,乙方则必须承担交易结果。
第二十四条乙方若申请套期保值头寸,应当按照相关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文件或者证明,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有效承担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申请套期保值头寸。
第七章报告和确认
第二十五条甲方对乙方的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只要乙方在该交易日进行过交易或者有持仓,甲方均应在每个交易日闭市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发出显示其帐户权益状况或者成交结果的交易结算单。
第二十六条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提出异议后,甲方应根据原始指令记录和交易记录及时核实。当对与交易结果有直接关联的事项发生异议时,为避免损失的可能发生或者扩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异议时,有权将发生异议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由此发生的损失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甲方的交易结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强行平仓不符合约定条件,甲方有过错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重新执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复被强行平仓的头寸,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章现货月份平仓和实物交割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当在甲方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出交割申请。乙方申请交割,应符合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的实物交割申请。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当在甲方统一规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额的交割资金或者标准仓单、增值税发票等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凭证及票据。
超过上述规定的期限,乙方未下达平仓指令,也未向甲方提交前款资金、凭证及票据,甲方有权在未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结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条交割通知、交割货款交收或实物交付及交割违约处理办法依照相关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业务规则执行。
第九章保证金帐户管理
第三十一条甲方在期货交易所指定结算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帐户,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证金以及质押的可上市流通国库券。
第三十二条甲方为乙方设置保证金明细帐,并在每日交易结算单中报告保证金帐户余额和保证金的划转情况。
第三十三条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帐户中划转保证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结余保证金;
(二)为乙方向期货交易所交存保证金或者清算差额;
(三)为乙方履约所支付的实物交割货款或者乙方未履约情况下的违约罚款;
(四)乙方因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或者期货交易所予以罚款,甲方为乙方支付罚款;
(五)为乙方支付的仓租或者其他费用;
(六)乙方应当向期货经纪公司、期货交易所支付的手续费和其他费用以及相关税项;
(七)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划款事项。
第三十四条乙方保证金属于乙方所有。甲方因破产或者其他原因无法从事期货经纪业务时,乙方的保证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债务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章信息、培训与咨询
第三十五条甲方应当在营业场所向乙方提供国内期货市场行情及与交易相关的分析报告服务。甲方提供的任何关于市场的分析和信息仅供乙方参考,不构成对乙方下达指令的指示、诱导或者暗示。
乙方应当对自己的交易行为负责,不得以根据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为理由,对交易亏损要求甲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应当以发放培训教材等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货交易知识和交易技术的培训服务。
第三十七条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原始交易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的帐户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一章费用
第三十八条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代理进行期货交易的手续费。手续费收取的标准按附表执行。
第三十九条乙方支付给期货交易所的各项费用以及涉及乙方的税项由乙方承担,前述费用不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手续费之内。
第十二章免责条款
第四十条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一条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相关期货交易所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二条由于通讯设施中断、电脑程序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延迟,甲方没有过错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和修改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帐户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如有变更、修改或补充,双方需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本合同未列明的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章程、规则和本公司有关的业务细则以及期货交易惯例执行。
第十四章帐户的清算
第四十六条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通过平仓或执行质押物对乙方帐户进行清算,并解除同乙方的委托关系:
(一)乙方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货监管部门、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
3.本公司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
4.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5.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批准文件的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
7.单位委托开户未能提供委托授权文件的;
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乙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终止;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
(四)乙方在甲方的帐户被提起诉讼保全或者扣划;
(五)乙方出现其他法定或者约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
乙方应对甲方进行帐户清算的费用和清算后的债务余额负全部责任。
第四十七条甲方因故不能从事期货业务时,甲方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处理乙方的持仓和保证金。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客户持仓转移至其他期货经纪公司,同时转移乙方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有关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八条乙方可以通过撤销帐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的期货经纪合同。
甲方、乙方终止委托关系,乙方应当办理销户手续。
第十五章纠纷处理方式
第四十九条甲方双方发生交易纠纷或者其他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请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章其他事宜
第五十条甲方的《开户申请表》、《客户须知》及《客户声明》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要与本合同同时签署。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存量房委托交易合同篇十四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委托。
第一条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
第二条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执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义务将交易结果转移给乙方,乙方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市场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成交,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章保证金。
第三条乙方开户的最低保证金标准为_________元。乙方资金不足_________元的,甲方不得为乙方开户。
保证金可以现金、本票、汇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汇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证金的,以甲方开户银行确认乙方资金到帐后方可开始交易。
第四条乙方可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则以可上市流通国库券或者标准仓单等质押保证金。同时,乙方授权甲方可将其质押物转质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
第五条乙方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资金来源说明,乙方对说明的真实性负保证义务。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条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或者市场情况调整保证金比例。甲方调整保证金,以甲方发出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
第七条在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风险较大时,有权对乙方单独提高保证金比例。在此情形下,提高保证金通知单独对乙方发出。
第三章强行平仓。
第八条乙方在下达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仓过程中,应随时关注自己的持仓、保证金和权益变化。
第九条甲方以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来计算乙方期货交易的风险。
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的计算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乙方约定)。
第十条乙方因交易亏损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将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乙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采取减仓措施。否则,甲方有权在事先未通知的情况下,对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直至乙方的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乙方应承担强行平仓的手续费及由此发生的损失。
第十一条只要甲方选择的平仓价位和平仓数量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属于合理的范围,乙方承诺不因为强行平仓的时机未能选择最佳价位和数量而向甲方主张权益。
前款所称“合理的范围”指按照期货经纪业的执业标准,已经以适当的技能、小心谨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执行强行平仓。
第十二条除非乙方事先特别以书面形式声明并得到甲方的确认,甲方对乙方在不同期货交易所的未平仓合约统一计算风险。当乙方保证金不足使乙方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开新仓,并可对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
乙方在甲方实际控制若干交易账户时,甲方有权对其合并计算风险。
第十三条由于期货交易所编码规则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货交易所将拥有不同的交易编码。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编码下同时存在盈利和亏损时,在亏损部分未得到充分填补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章通知事项。
第十四条甲方采取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书、强行平仓通知书。
甲方在每一交易日闭市后按照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方式)向乙方发出每日交易结算单。
甲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结算月报。
第十五条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结算单、交易结算月报的记载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甲方、乙方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乙方对记载事项的确认。
第十六条甲方或者乙方要求变更本章的约定事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对方确认后方生效。否则,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误或者损失均由该方负责。
第五章指定事项。
第十九条乙方以下列通讯地址和号码作为乙方与甲方业务往来的唯一有效地址和号码: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双方可以约定其他通讯方式)。
第二十条乙方如需变更其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或者变更业务往来方式,需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按规定程序确认后方生效。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六章指令的下达。
第二十一条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电脑等方式下达。书面方式下达的指令必须由乙方或者其指令下达人签字。电话、电脑等方式下达指令的,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指令记录。乙方同意,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可以约定采用某种指令下达方式)。
第二十二条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指令,包括保证金是否充足,指令内容是否齐全和明确,是否违反有关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等,以确定指令的有效和无效;当确定乙方的指令为无效指令时,甲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发出指令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者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该指令已经在期货交易所成交,乙方则必须承担交易结果。
第二十四条乙方若申请套期保值头寸,应当按照相关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文件或者证明,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有效承担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申请套期保值头寸。
第七章报告和确认。
日闭市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发出显示其账户权益状况或者成交结果的交易结算单。
第二十六条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提出异议后,甲方应根据原始指令记录和交易记录及时核实。当对与交易结果有直接关联的事项发生异议时,为避免损失的可能发生或者扩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异议时,有权将发生异议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由此发生的损失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甲方的交易结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强行平仓不符合约定条件,甲方有过错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重新执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复被强行平仓的头寸,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章现货月份平仓和实物交割。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当在甲方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出交割申请。乙方申请交割,应符合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的实物交割申请。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当在甲方统一规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额的交割资金或者标准仓单、增值税发票等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凭证及票据。
超过上述规定的期限,乙方未下达平仓指令,也未向甲方提交前款资金、凭证及票据,甲方有权在未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结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条交割通知、交割货款交收或实物交付及交割违约处理办法依照相关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业务规则执行。
第九章保证金账户管理。
第三十一条甲方在期货交易所指定结算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账户,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证金以及质押的可上市流通国库券。
第三十二条甲方为乙方设置保证金明细帐,并在每日交易结算单中报告保证金账户余额和保证金的划转情况。
第三十三条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账户中划转保证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结余保证金;。
(二)为乙方向期货交易所交存保证金或者清算差额;。
(三)为乙方履约所支付的实物交割货款或者乙方未履约情况下的违约罚款;。
(四)乙方因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或者期货交易所予以罚款,甲方为乙方支付罚款;。
(五)为乙方支付的仓租或者其他费用;。
(六)乙方应当向期货经纪公司、期货交易所支付的手续费和其他费用以及相关税项;。
(七)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划款事项。
第三十四条乙方保证金属于乙方所有。甲方因破产或者其他原因无法从事期货经纪业务时,乙方的保证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债务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章信息、培训与咨询。
第三十五条甲方应当在营业场所向乙方提供国内期货市场行情及与交易相关的分析报告服务。甲方提供的任何关于市场的分析和信息仅供乙方参考,不构成对乙方下达指令的指示、诱导或者暗示。
乙方应当对自己的交易行为负责,不得以根据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为理由,对交易亏损要求甲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应当以发放培训教材等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货交易知识和交易技术的培训服务。
第三十七条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原始交易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的账户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一章费用。
第三十八条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代理进行期货交易的手续费。手续费收取的标准按附表执行。
项费用以及涉及乙方的税项由乙方承担,前述费用不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手续费之内。
第十二章免责条款。
第四十条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一条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相关期货交易所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二条由于通讯设施中断、电脑程序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延迟,甲方没有过错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和修改。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如有变更、修改或补充,双方需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本合同未列明的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章程、规则和本公司有关的业务细则以及期货交易惯例执行。
第十四章账户的清算。
(一)乙方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本公司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
4.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5.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批准文件的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
7.单位委托开户未能提供委托授权文件的;。
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乙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终止;。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
(四)乙方在甲方的账户被提起诉讼保全或者扣划;。
(五)乙方出现其他法定或者约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
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账户清算的费用和清算后的债务余额负全部责任。
第四十七条甲方因故不能从事期货业务时,甲方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处理乙方的持仓和保证金。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客户持仓转移至其他期货经纪公司,同时转移乙方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有关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八条乙方可以通过撤销账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的期货经纪合同。
甲方、乙方终止委托关系,乙方应当办理销户手续。
第十五章纠纷处理方式。
(一)提请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章其他事宜。
第五十条甲方的《开户申请表》、《客户须知》及《客户声明》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要与本合同同时签署。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存量房委托交易合同篇十五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
第二条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执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义务将交易结果转移给乙方,乙方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市场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成交,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章保证金。
第三条乙方开户的最低保证金标准为_________元。乙方资金不足_________元的,甲方不得为乙方开户。
保证金可以现金、本票、汇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汇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证金的,以甲方开户银行确认乙方资金到帐后方可开始交易。
第四条乙方可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则以可上市流通国库券或者标准仓单等质押保证金。同时,乙方授权甲方可将其质押物转质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
第五条乙方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资金来源说明,乙方对说明的真实性负保证义务。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条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或者市场情况调整保证金比例。甲方调整保证金,以甲方发出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
第七条在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风险较大时,有权对乙方单独提高保证金比例。在此情形下,提高保证金通知单独对乙方发出。
第三章强行平仓。
第八条乙方在下达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仓过程中,应随时关注自己的持仓、保证金和权益变化。
第九条甲方以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来计算乙方期货交易的风险。
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的计算方法为:_________(由甲方、乙方约定)。
第十条乙方因交易亏损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将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乙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采取减仓措施。否则,甲方有权在事先未通知的情况下,对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直至乙方的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乙方应承担强行平仓的手续费及由此发生的损失。
第十一条只要甲方选择的平仓价位和平仓数量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属于合理的范围,乙方承诺不因为强行平仓的时机未能选择最佳价位和数量而向甲方主张权益。
前款所称“合理的范围”指按照期货经纪业的执业标准,已经以适当的技能、小心谨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执行强行平仓。
第十二条除非乙方事先特别以书面形式声明并得到甲方的确认,甲方对乙方在不同期货交易所的未平仓合约统一计算风险。当乙方保证金不足使乙方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开新仓,并可对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
乙方在甲方实际控制若干交易帐户时,甲方有权对其合并计算风险。
第十三条由于期货交易所编码规则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货交易所将拥有不同的交易编码。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编码下同时存在盈利和亏损时,在亏损部分未得到充分填补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章通知事项。
第十四条甲方采取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书、强行平仓通知书。
甲方在每一交易日闭市后按照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方式)向乙方发出每日交易结算单。
甲方按照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结算月报。
第十五条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结算单、交易结算月报的记载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甲方、乙方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乙方对记载事项的确认。
第十六条甲方或者乙方要求变更本章的约定事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对方确认后方生效。否则,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误或者损失均由该方负责。
第五章指定事项。
第十七条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权的指令下达人的交易指令。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指令下达人:_________。
第十八条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权的资金调拨人的调拨资金指令。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资金调拨人:_________。
第十九条乙方以下列通讯地址和号码作为乙方与甲方业务往来的唯一有效地址和号码: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双方可以约定其他通讯方式)。
第二十条乙方如需变更其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或者变更业务往来方式,需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按规定程序确认后方生效。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六章指令的下达。
第二十一条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电脑等方式下达。书面方式下达的指令必须由乙方或者其指令下达人签字。电话、电脑等方式下达指令的,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指令记录。乙方同意,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可以约定采用某种指令下达方式)。
第二十二条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指令,包括保证金是否充足,指令内容是否齐全和明确,是否违反有关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等,以确定指令的有效和无效;当确定乙方的指令为无效指令时,甲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发出指令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者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该指令已经在期货交易所成交,乙方则必须承担交易结果。
第二十四条乙方若申请套期保值头寸,应当按照相关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文件或者证明,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有效承担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申请套期保值头寸。
第七章报告和确认。
第二十五条甲方对乙方的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只要乙方在该交易日进行过交易或者有持仓,甲方均应在每个交易日闭市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发出显示其帐户权益状况或者成交结果的交易结算单。
第二十六条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提出异议后,甲方应根据原始指令记录和交易记录及时核实。当对与交易结果有直接关联的事项发生异议时,为避免损失的可能发生或者扩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异议时,有权将发生异议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由此发生的损失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甲方的交易结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强行平仓不符合约定条件,甲方有过错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重新执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复被强行平仓的头寸,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章现货月份平仓和实物交割。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当在甲方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出交割申请。乙方申请交割,应符合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的实物交割申请。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当在甲方统一规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额的交割资金或者标准仓单、增值税发票等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凭证及票据。
超过上述规定的期限,乙方未下达平仓指令,也未向甲方提交前款资金、凭证及票据,甲方有权在未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结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条交割通知、交割货款交收或实物交付及交割违约处理办法依照相关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业务规则执行。
第九章保证金帐户管理。
第三十一条甲方在期货交易所指定结算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帐户,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证金以及质押的可上市流通国库券。
第三十二条甲方为乙方设置保证金明细帐,并在每日交易结算单中报告保证金帐户余额和保证金的划转情况。
第三十三条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帐户中划转保证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结余保证金;
(二)为乙方向期货交易所交存保证金或者清算差额;
(三)为乙方履约所支付的实物交割货款或者乙方未履约情况下的违约罚款;
(四)乙方因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或者期货交易所予以罚款,甲方为乙方支付罚款;
(五)为乙方支付的仓租或者其他费用;
(六)乙方应当向期货经纪公司、期货交易所支付的手续费和其他费用以及相关税项;
(七)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划款事项。
第三十四条乙方保证金属于乙方所有。甲方因破产或者其他原因无法从事期货经纪业务时,乙方的保证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债务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章信息、培训与咨询。
第三十五条甲方应当在营业场所向乙方提供国内期货市场行情及与交易相关的分析报告服务。甲方提供的任何关于市场的分析和信息仅供乙方参考,不构成对乙方下达指令的指示、诱导或者暗示。
乙方应当对自己的交易行为负责,不得以根据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为理由,对交易亏损要求甲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应当以发放培训教材等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货交易知识和交易技术的培训服务。
第三十七条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原始交易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的帐户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一章费用。
第三十八条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代理进行期货交易的手续费。手续费收取的标准按附表执行。
第三十九条乙方支付给期货交易所的各项费用以及涉及乙方的税项由乙方承担,前述费用不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手续费之内。
第十二章免责条款。
第四十条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一条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相关期货交易所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二条由于通讯设施中断、电脑程序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延迟,甲方没有过错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和修改。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帐户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如有变更、修改或补充,双方需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本合同未列明的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章程、规则和本公司有关的业务细则以及期货交易惯例执行。
第十四章帐户的清算。
第四十六条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通过平仓或执行质押物对乙方帐户进行清算,并解除同乙方的委托关系:
(一)乙方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货监管部门、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
3.本公司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
4.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5.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批准文件的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
7.单位委托开户未能提供委托授权文件的;
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乙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终止;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
(四)乙方在甲方的帐户被提起诉讼保全或者扣划;
(五)乙方出现其他法定或者约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
乙方应对甲方进行帐户清算的费用和清算后的债务余额负全部责任。
第四十七条甲方因故不能从事期货业务时,甲方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处理乙方的持仓和保证金。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客户持仓转移至其他期货经纪公司,同时转移乙方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有关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八条乙方可以通过撤销帐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的期货经纪合同。
甲方、乙方终止委托关系,乙方应当办理销户手续。
第十五章纠纷处理方式。
第四十九条甲方双方发生交易纠纷或者其他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请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章其他事宜。
第五十条甲方的《开户申请表》、《客户须知》及《客户声明》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要与本合同同时签署。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存量房委托交易合同篇十六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经纪组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经纪组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鉴于:
1._________(产权转让标的企业的名称)成立于_________年,注册资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系_________(出资人/股东名称)出资_________元(出资人/股东是多名的应分别载明)。
2.经评估(审计),截止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产权转让标的企业的名称)资产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元,负债合计为_________元,净资产为_________元。
第一条产权转让的标的。
甲方将所拥有(持有)的_________有偿转让给乙方。
甲方将上述产权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转让给乙方。(出让人或受让人是多方的均应载明)。
上述产权经资产评估确认后,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上市挂牌,采用_________(协议转让或拍卖或招投标等)的方式,确定受让人和转让价格,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实施产权交易。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采用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_。(本合同所涉及企业职工安置的,约定必须与转让标的企业安置职工方案一致。对情况复杂的也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载明。)。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采用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_。(对情况复杂的,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
经甲、乙双方约定,作如下处理:_________。(对情况复杂的,可附“产权交割清单”或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
1.一次付清的方式。
(1)产权转让总价款应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_________日内一次付清。
(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乙方在支付产权转让总价款时,甲方应将定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
2.分期付款的方式。
(1)国有、集体产权转让如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乙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并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首期付款之日起一年内)付讫,并提供合法担保,余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乙方在支付产权转让首期付款时,甲方应将定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首期价款。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按照“产权交割清单”,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期间,完成产权转让的交割。
经甲、乙双方约定,交易基准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交易基准日起至产权或资产转让的完成日止,其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_________方承接。
经甲、乙双方协商和共同配合,由_________方在期限内完成所转让产权的权证变更手续。
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
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费用,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约定,由_________方(或双方共同承担)支付。(亦可针对支付的具体税收和费用进行详细约定。)。
1.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定金应双倍返还乙方;如乙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将定金退还给乙方。
2.甲方未能按期完成产权转让的交割,或乙方未能按期支付产权转让的总价款,每逾期____天,应按总价款的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经甲、乙双方协商,也可约定其他赔偿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可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或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申请调解;可依法采取下列方式: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发生下列情形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益利益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的。
3.因一方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予以认可的。
4.因本合同中约定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的。
甲、乙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将乙方的已付款项全额返回给乙方。
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及其委托的产权经纪组织必须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并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案。
1.甲方向乙方承诺所转让的产权属真实、完整,没有隐匿下列事实:
(1)执法机构查封资产的情形;
(2)权益、资产担保的情形;
(3)资产隐匿的情形;
(4)诉讼正在进行中的情形;
(5)影响产权真实、完整的其他事实。
2.乙方向甲方承诺拥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进行产权受让,无欺诈行为。
3.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泄露本合同中的内容。
(上述条款若有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约定。)。
国家法律、法规对本合同生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合同使用须知”和本合同所必备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让人(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执业经纪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受让人(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执业经纪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存量房委托交易合同篇十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乙方委托甲方买卖如下商品:。
(1)买卖品名:
(2)买卖数量:
(3)品质规格:
(4)买卖价格范围:
(5)包装:
____年____月____日。
(1)甲方按照乙方每次最终传真件标明的品种、价格、数量、买卖期限,在甲方所属的《中国钢铁产业网》发布买卖公告。
(2)确定中标人后,乙方按照公告公布的合同与中标人签定购销合同且交易双方分别向我网交纳相当于合同总额——%的履约保证金后即意味着甲方已完成乙方的委托交易。甲方向乙方收取合同总额的—%的委托佣金。甲方佣金的取得从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购销合同的签定,由乙方与中标人自行签定,甲方起中介作用。在乙方与中标人签定的购销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出现经济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在委托甲方买卖前,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对委托买卖的品种、数量、价格、品质要求、招标期限等内容进行确认。乙方的最终传真件标明的价格和数量作为委托甲方买卖的依据。
(2)经过甲、乙双方确认的关于每次买卖价格、买卖品种和数量等内容的传真件,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甲方公告后,乙方不得对委托甲方的买卖价格和数量进行任何变动。
(4)乙方自行与中标人签定购销合同,并向我网交纳相当于合同总额—%的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总额的—%的委托买卖佣金,并允许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对于乙方与中标人出现的贸易纠纷,乙方可委托甲方进行调解。
乙方在此确认,甲方所属的《中国钢铁产业网》是乙方在合同委托期限内的合法委托买卖代理单位,并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交纳保证金及佣金。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双方可就延期问题重新协商。
(1)本协议因以下任何原因而终止:本协议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
(2)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合同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1)如合同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1)甲、乙双方的委托交易合同一经签定,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合同条款的修改,都必须经过甲、乙双方的同意,并以文字的形式加以确认。
(2)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3)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4)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存量房委托交易合同篇十八
本合同签订之前,各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充分协商,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当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可在合同中对其进行明确约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因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等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可以遵循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本合同为示范合同。为体现合同各方当事人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各方当事人同意的内容。
3.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各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4.在签订合同前,有关当事人应当出示必须由其本人提供的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5.本合同所指“存量房买卖交易”是指已办理产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属证明书的房屋权属人再行转让房屋。
6.本合同用于存量房买卖交易,一经签订,当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及时持书面存量房买卖合同及有关资料到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7.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或者从业人员不得代收代管存量房交易资金。如有违反的,请向____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反映(电话:)。
8.卖方当事人应当慎重选择付款方式交割房款,为保护存量房交易和资金安全,尽可能选择银行托管的方式交割房款,以减轻风险,避免引起纠纷。
9.根据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
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前述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标准,是指向房屋买卖双方合计收取的费用标准。如发现中介机构超标收费的,可向物价部门反映(电话:)。
10.买方当事人如需委托按揭机构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应当选择具备代办按揭资格的按揭机构,有关情况可登录____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
11.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买卖双方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如实申报交易价格,不得以低报、瞒报、漏报等方式偷税漏税,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2.本合同条款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没有约定的,可另行协商约定。
13.本合同说明部分,各方当事人确认已经阅读,并签章如下:
存量房委托交易合同篇十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乙方委托甲方买卖如下商品:
一、合同标的:
(1)买卖品名:
(2)买卖数量:
(3)品质规格:
(4)买卖价格范围:
(5)包装:
二、委托买卖期限:
三、甲方责任:
(1)甲方按照乙方每次最终传真件标明的品种、价格、数量、买卖期限,在甲方所属的《中国钢铁产业网》发布买卖公告。
(2)确定中标人后,乙方按照公告公布的合同与中标人签定购销合同且交易双方分别向我网交纳相当于合同总额——x%的履约保证金后即意味着甲方已完成乙方的委托交易。甲方向乙方收取合同总额的— %的委托佣金。甲方佣金的取得从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购销合同的签定,由乙方与中标人自行签定,甲方起中介作用。在乙方与中标人签定的购销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出现经济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委托甲方买卖前,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对委托买卖的品种、数量、价格、品质要求、招标期限等内容进行确认。乙方的最终传真件标明的价格和数量作为委托甲方买卖的依据。
(2)经过甲、乙双方确认的关于每次买卖价格、买卖品种和数量等内容的传真件,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甲方公告后,乙方不得对委托甲方的买卖价格和数量进行任何变动。
(4)乙方自行与中标人签定购销合同,并向我网交纳相当于合同总额— %的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总额的—%的委托买卖佣金,并允许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对于乙方与中标人出现的贸易纠纷,乙方可委托甲方进行调解。
五、声明及保证乙方在此确认,甲方所属的《中国钢铁产业网》是乙方在合同委托期限内的合法委托买卖代理单位,并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交纳保证金及佣金。
六、协议期限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双方可就延期问题重新协商。
七、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因以下任何原因而终止:本协议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
(2)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合同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八、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如合同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九、其他:
(1)甲、乙双方的委托交易合同一经签定,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合同条款的修改,都必须经过甲、乙双方的同意,并以文字的形式加以确认。
(2)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3)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4)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存量房委托交易合同篇二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乙方委托甲方买卖如下商品:。
一、合同标的:
(1)买卖品名:
(2)买卖数量:
(3)品质规格:
(4)买卖价格范围:
(5)包装:
三、甲方责任:
(1)甲方按照乙方每次最终传真件标明的品种、价格、数量、买卖期限,在甲方所属的《中国钢铁产业网》发布买卖公告。
(2)确定中标人后,乙方按照公告公布的合同与中标人签定购销合同且交易双方分别向我网交纳相当于合同总额——x%的履约保证金后即意味着甲方已完成乙方的委托交易。甲方向乙方收取合同总额的—%的委托佣金。甲方佣金的取得从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购销合同的签定,由乙方与中标人自行签定,甲方起中介作用。在乙方与中标人签定的购销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出现经济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委托甲方买卖前,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对委托买卖的品种、数量、价格、品质要求、招标期限等内容进行确认。乙方的最终传真件标明的价格和数量作为委托甲方买卖的依据。
(2)经过甲、乙双方确认的关于每次买卖价格、买卖品种和数量等内容的传真件,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甲方公告后,乙方不得对委托甲方的买卖价格和数量进行任何变动。
(4)乙方自行与中标人签定购销合同,并向我网交纳相当于合同总额—%的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总额的—%的委托买卖佣金,并允许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对于乙方与中标人出现的贸易纠纷,乙方可委托甲方进行调解。
五、声明及保证乙方在此确认,甲方所属的《中国钢铁产业网》是乙方在合同委托期限内的合法委托买卖代理单位,并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交纳保证金及佣金。
六、协议期限。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双方可就延期问题重新协商。
七、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因以下任何原因而终止:本协议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
(2)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合同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八、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如合同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九、其他:
(1)甲、乙双方的委托交易合同一经签定,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合同条款的修改,都必须经过甲、乙双方的同意,并以文字的形式加以确认。
(2)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3)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4)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存量房委托交易合同篇二十一
1.本合同文本为签约使用文件。签约之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咨询。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3.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4.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由委托人、受托人双方协商确定后在空格部位填写。
5.本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不作约定的,应在空白行划斜线,以示删除,未删除的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6.在合同签订前,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出示所售房屋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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