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惩管理制度范文(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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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奖惩管理制度范文(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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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篇一

1、全勤,所有员工就职满30天后开始计算,全勤奖为50元。

2、拾金不昧,拣到客人遗留的物品及时上交者。奖励5-10元。

3、工作积极,表现突出者,受到客人表扬者。奖励5-20元。

4、收银员一天发展会员数大于20人。奖励10元。

1、上班迟到10分钟内给予警告并处罚10元;迟到2小时不请假者扣除当天工资;不请假不来上班者按旷工计算;一个月迟到3次开除处理;3天或3天以上未上班、未请假者当自动离职,并扣除所有工资。

2、上班时间上网,睡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给予警告并处罚10元,第二次发现扣除当天工资,多次发现给予开除处理。

3、上班时打私人电话(提出在工作、不可超过3分钟)、会客等等影响工作者。(扣5-10元)。

4、所有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聚堆闲聊、打闹。(扣10元)。

5、桌面、地面、机器卫生不干净、凌乱,(按职责处罚5-10元)。

7、交接班检查卫生、设备情况,并做交接记录,未做的(处罚5元)。

8、地板未及时打扫,有烟头、其他杂物等,厕所未及时冲洗、拖净。(扣5-10元)。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篇二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

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1、行为规范类:适用于所有员工;(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具有管理职能的员工;(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各部门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篇三

为全面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营造一个和谐良好的工作氛围,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一、考勤:每月迟到一次给予口头警告,两次(含两次)以上每次给予5元罚款;请假一天扣10元工资;旷工半天给予10元罚款,以此类推。

二、卫生:卫生打扫不合格须重新打扫并延长值日一周,垃圾不及时清倒,给予10元罚款。

三、周报表,月计划总结:每周六要及时上交工作日报表,不能按时上交者给予严肃批评并罚款10元;报表经核实有弄虚作假者给予50元罚款,被发现三次者给予开除处分;次月5日前上交当月总结和下月计划,未能按时按质完成者,给予10罚款。

四、设备:爱护公司公共财产,责任到人,如有损坏或丢失现象按价赔偿。

五、员工应妥善保管领用的合同,丢失一份罚款50元,如有责任,后果由该员工全部承担;领用发票、收据期限不得超过三天,如在三天内不能结帐,应及时交回财务部,逾期每天按票额20%罚款,再次领用需重新办理领用手续;如有丢失,按票额赔偿。

六、所有罚款用于奖励表现突出者,工作勤奋努力、吃苦耐劳者,善于发现、思考问题者,善于提出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者及其他方面表现优秀者。

以上制度自即日起实施。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篇四

1、未经上级书面同意,违反图纸要求、作业指导书及更改编程数据进行生产的,处罚100元/次,造成其它损失的,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赔偿,由责任人承担。

2、未按规定对产品进行首检、自检和巡检的处罚20元/次,如未送检等原因造成的批量质量不良现象,则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每只报废产品按1元进行赔偿。

3、为逃避赔偿责任,未经检验确认,私自报废或抛弃产品的,每只产品按5元进行处罚。

4、操作人员和检验员未规定填写《生产启动、检验控制表》的,操作人员和检验员各处罚20元/次。

5、检验人员因首检出现错误的,对检验员处罚50元/次;如产生产品批量报废时,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行赔偿。

6、首检确认合格,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未进行自检而造成批量性报废的,报废损失则由责任人承担;每只报废产品按1元进行赔偿。

7、生产过程中因设备或工装原因调整,需及时送检验员确认,未经检验员确认造成的报废损失则由责任人承担;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行赔偿。

8、调试员、检验员和操作人员对已调试好的设备或工装并开始加工生产,由第三方人员检查出错的且造成产品返工、返修或报废的,对各责任人处罚50元/次,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行赔偿。

9、当班生产出现的所有不良品,报废品需交检验员统一收缴,检验员确认可以返工的,则由责任人员自行返工,返工后须送检验员确认,确认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合格的按报废品处理。

10、各工序可返工、返修的产品责任人拒绝返工、返修的,对其责任人处罚50元/次;2次以上加倍处罚;返工、返修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原工序人员承担。

11、在生产过程中对报废事件隐瞒不报或私自处理者,对各责任处罚100元/次。

12、本道工序生产时自检发现不良产品的,不做任何处罚,如需返修的产品工时不予计算。

13、产品流转卡上未经检验员签字认可的,对该工序人员处罚10元/次。

14、其他工序发现报废产品的,每只按0.5元作为赔偿,发现者按5元/次进行奖励;下道工序发现其他工序不良品的(可返修产品,并在10只内),下道工序发现者按0.5元奖励,超过10只时,相同缺陷报废的奖励金额按10元/次进行奖励为上限,不重复奖励。

15、调试设备出现报废品的,由调试员签字认可;机器报废(在公司规定数量的范围10只内)由车间主任签字确认,此种情况除外,不作处理;报废数量超过20只以上的,(需副总签字认可)。

16、产品经全检或包装筛选发现不合格产品要求退回返工的,对此尚有疑虑的产品要向检验员或部门主管确认方可流转。

17、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有图纸、作业指导书由错误现象的,对发现者奖励30元/次。

18、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有技术、工艺改进的,为公司提升产能、质量或是经济效益的,经公司领导认可的;给予奖励100元-1000元并通报表彰。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篇五

(一)对改进饭店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二)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三)为宾客提供最佳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多次受到宾客表扬者。

(四)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五)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和宾客安全者。

(六)恪尽职守,拾金不昧,建功敬业,克己奉公,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贡献者。

(七)每月被饭店评为最佳员工者。

(八)励行节约,控制成本有显着成绩者。

(九)其他应予以奖励者。

二、奖励方式:

奖励方式: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授予奖金、晋级、加薪等。

三、奖励程序:

(一)部门奖励由部门经理提出、批准、报总经理审批。

(二)饭店嘉奖,由部门经理提出,评审无违反员工守则之规定,报总经理批准。

(三)凡获饭店表彰奖励的员工,其事迹记入档案,以备查考。

四、纪律处分:

(一)轻度违纪:口头警告。

1、上岗时,衣冠不整、不佩带工号牌。

2、当班时未经许可拨接电话或用酒店电话办私事者。

3、私吃客人遗留食品或酒店赠品。

5、无故迟到、早退者(包括不参加班前、班后卫生)。

6、未经许可,随意玩弄场内设施者。

7、工作散漫,未及时向客人提供合理服务。

8、当天没按指定岗位打扫卫生者。

9、未经管理人员批准私自调班者。

10、班前会及大扫除无故缺席。

11、当班期间不注意言谈举止,大声喧哗,讲不雅语言。

12、未经同意离开工作岗位而无合理解释。

13、逗留他处偷懒或闲聊,离岗者。

14、开单或送食品时出现差错。

15、在营业场所奔跑者。

16、乱写乱画破坏公共设施。

17、不按规范招呼服务客人。

18、对工作不主动使之失职。

19、当班时用厕时间超过10分钟。

20、不按规范站立或站立时间未准时。

21、开餐前未按要求进行餐前检查、餐前准备。

22、拿酒水上餐具未使用托盘者。

23、未及时清理空瓶、空箱、空碟者。

24、当班时间聚堆聊天。

25、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不礼貌。

26、遇到客人无主动问候意识。

27、不保持仪表的整洁及制服整齐或未淡妆上岗。

28、服务未用敬语、礼貌用语或用禁语。

29、当班吸烟、吃东西,未按规定时间用餐。

30、当班时办理私人事务,打私人电话,翻阅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看电视,听录音机等。

31、当班期间聚堆闲谈、聊天、打闹等。

32、随地吐痰、乱抛杂物或大声喧哗。

33、酒后当班带有醉态或当班睡觉。

34、当班时间打瞌睡或擅离岗位。

35、违反规定携带私人物品上岗。

36、在饭店内粗言秽语。

37、下班后无故逗留在饭店,

38、不遵守饭店关于宿舍及更衣室有关规定。

39、违反安全规定或部门制度,未造成饭店经济或声誉损失。

40、其它应给予口头警告的轻微过失。

口头警告:处以1分—5分处罚,每分1元并记录在案。

(二)重度违纪:书面警告。

1、不遵守饭店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服务程序。

2、未将已发生的事故及异常情况向领导汇报。

3、当月无故迟到,早退,累计3次或旷工一天。

4、因失职造成饭店重大损失或影响。

5、不服从上级合理指令。

6、散布虚假言论,对饭店同事的名誉进行恶意。

7、和同事吵架或破坏工作秩序。

8、其它应处于书面警告的严重过失。

9、对客人不礼貌或与客人争吵。

10、其它应给予重度违纪的书面警告。

书面警告:部门签发处罚单,并处以5--20分以上处罚,累计3次书面警告,饭店保留限时辞退的权利。

(三)严重违纪:即时辞退或开除。

1、酗酒、、打架者。

2、无故旷工一天以上。

3、偷盗、占用或损坏饭店及他人财物。

4、因操作或管理不善,导致食物中毒等意外伤害,造成重大损失。

5、恶意破坏饭店声誉。

6、触犯任何刑事罪案,造成刑事责任的。

7、因在外兼职而影响本职工作的,或经营与本职有关对饭店造成损失的。

8、其它应予以辞退或开除的严重过失。

9、对客人不礼貌或与客人争吵。

10、擅自张贴或涂改酒店通告或指示者。

11、蓄意破坏公物或客人物品者。

12、工作差或服务欠佳,受到客人投诉者。

13、发表虚假或性言论,从而影响客人或酒店同事的声誉者。

14、营业期间无正当理由早退者。

15、私自领用客人存酒据为己有者。

16、其它应给予严重违纪的过失。

(四)违纪处理程序。

1、轻度违纪:由部门经理备案。

2、重度违纪、严重违纪:由部门经理报总经理查实,总经理批准生效。

(五)员工申诉。

员工不服纪律处分,可直接或书面向总经理申诉,调查核实后由总经理裁决。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篇六

迟到:

上班迟于公司规定上班时间称为迟到。迟到30分钟以内,每人每次扣薪10-30元;迟到30分钟以上,记旷工1次并扣当日薪资;月迟到达3次以上者(含3次),给于通报批评1次;月迟到达6次以上者(含6次),给予开除处理,公司不予任何补偿。2.早退:下班早于公司规定上班时间称为早退。早退30分钟以内,每人每次扣薪10-30元;早退30分钟以上,记旷工1次并扣当日薪资。月早退达三次以上者(含3次),给予通报批评一次;月早退达6次以上者(含6次),给予开除处理,公司不予任何补偿。3.旷工:未经部门主管批准,无故不上班或私自离开工作岗位者,事后无正当理由或是谎报、伪造证明以及以不正当手段骗取或于假期满后未到岗的且未作说明的,均视为旷工。旷工以小时计,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旷工期间不计薪资,并扣罚旷工同等时间的两倍薪资,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累计旷工达五日者,予以解雇处理,一律不予发放补偿费。

相关假期1.事假员工因有私人事务需请事假者,应事先填写《请假单》,事假以小时为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三天,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18天。事假期间不计薪酬。

2.病假。

病假以小时为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病假超过1日者在销假时需市级医院(含市级以上医院)以上证明及医药费用单据,无证明者以事假论处。病假一个月内累计不超过5天,一年内累计不超过30天;超过30天者,公司视其身体状况,可考虑换岗,换岗后仍不能从事工作的,予以辞退处理。病假期间固定薪资一律折半发放。病假逾期者,可以事假抵充。

3.工伤假。

工伤假期间薪资按劳动保险有关规定计发几本底资;如属违章操作,责责任自负。工伤事故发生时,相关人员有责任立即通知行政部,以便公司作出处理,否则将有可能损失将来应得之福利。

4.婚假。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假)。区外员工可根据路程远近,假期予以适当增加天数,但需报总经理批准;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假日及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嫁期间基本底资照发,以结婚证为准。转正之员工方可享受以上假期。

5.丧假。

员工本人的(祖)父母亲、配偶或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祖)父母亲过世,可享受带薪(基本底资)丧假。丧假以天为计算单位,区内员工假期最多5天(3天丧假,2天路程假),区外员工可根据路程远近,假期予以适当增加天数,但须报总经理批准;且不得断续请假。6.产假/护理假产假以天为计算单位,假期为90天,难产者(剖腹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增加15天。女性员工达到公司有关规定,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方可申请。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篇七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为激励员工积极进取,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二、奖励(一)奖励条件1、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且成绩突出的;

3、提出有效的技改项目、合理化建议,对于节约原材料有显著成绩的;

4、经营、管理有方,使公司取得良好社会和经济效益的;

5、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态度积极,工作业绩突出的;

6、其他事迹突出的。

(二)奖励种类1、嘉奖:

2)多次嘉奖的员工可以给予“优秀员工”称号。

2、优秀员工:

1)在完成本职工作中,事业心强,敢于创新,遵章守纪;

在生产、技改、安全、质量与管理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2)每月(季)终,由公司组织、评选先进员工;

对评比出的先进员工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

(三)奖励办法1、凡给予嘉奖者,发给奖金或奖品,并记入本人绩效考核档案;

3、根据奖励种类,其奖金标准为:

嘉奖:()。

优秀员工:()。

此外,对提出合理化建议和生产、技术改进的奖励,可以按贡献按比例给予奖励。

三、

处罚(一)。

4、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5、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使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6、有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7、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二)惩处种类(行政处分)。

1、警告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较轻者:

1)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但未造成损失者;

2)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范,不听劝阻造成轻微后果者;

3)不听劝阻乱扔烟蒂、杂物,随地吐痰,不遵守公共秩序者者;

4)在工作时间内饮用任何含酒精饮品后上班,影响较轻者;

5)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较轻者;

2、记过对于屡犯或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者;

1)疏于职守,影响工作进度者;

2)未经公司许可,在工作时间内办理私人事务者;

3)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者;

4)其他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5)已有警告记录,又触犯公司规定的;

触犯刑律被逮捕、判刑、劳动教养者一律开除。

1)连续旷工满5天或当年度累计旷工满15天者;

2)擅自涂改或藏匿财务报表、单据、账目及其他欺骗公司行为者;

3)故意损坏公司财物或产品,或偷窃公司、员工钱物者;

4)在公司区域工作时间内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者;

5)仿用上级领导签字或盗用印签者;

6)已经有过处分又违反公司规定,应当处分者;

8)因失职而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者;

9)违反国家法律、法令而被公安、司法部门处罚者;

10)其他严重违反公司守则、公司规章制度和违法乱纪者。

4、惩处标准1)。

3)造成严重损失的(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予以开除并处以罚金元。

4)员工因违纪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损失赔偿金(罚金)由公司在其工资中扣除。

四、本管理制度自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篇八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种类、办法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先进,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接受劳务派遣的工人以及试用期员工。

2.1对员工实施的奖罚均需填写“奖罚单”,原则上由员工的直接上级(车间主任级以上主管)填写。其他人员如发现员工有涉及公司奖罚行为的,应与员工的直接上级(车间主任级以上主管)或行政人事部主管反映,情况较为恶劣不变直接反映的也可以向审计部反映。接到反映的直接上级或相关部门主管应经核实后,由员工的直接上级或由行政人事部开出奖罚单。

2.2奖罚单填写后,根据公司组织构架规定的上下级关系及公司管理权限规定的程序,逐级审批,必要时人事部组织有关主管评议通过,由人事部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2.3凡涉及嘉奖、记功、批评、警告等奖罚均经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经理审核,交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实施。

2.4凡涉及记大功、晋级及特殊奖励或严重警告、辞退、开除、附加处罚(包括降职、降级、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经人事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实施。

2.5凡涉及5s管理或质量管理的相关奖罚,由品管科主管或行政部主管提出书面意见,由相关部门及上级主管会签后报副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实施。

2.6奖罚的书面报告和记录由人事部存入人事档案和电脑系统。

3.处罚的原则、种类、标准以及处罚的申述。

3.1处罚的原则。

3.1.1公司本不愿处罚任何人,然而为了给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卫生及有序的环境,对个别员工影响工作秩序、损害大多数员工利益和公司利益、不道德等不当行为必须进行严肃而又公正的处理,以保护大多数员工的利益和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正常生产或工作秩序、违背道德等行为做出的处理。若员工行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则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3.1.3处罚时将向被处罚的员工出示处罚单,注明事实情况、违反条款、处理意见。员工在处理单上签字表示确认知晓处罚单内容,但不需要其同意,如拒绝签字,并不影响处理单的生效。如员工因被处罚而采取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本规定所列事项,将比照所列事项或按相关制度法规进行进一步处理。

3.1.4处罚由相关负责人按制度规定填写处罚单,由行政人事部在批准后执行。

3.1.5被处罚者有申诉权,但应按照下面规定的办法进行申诉,不应影响工作和公司的正常运作。

4.1处罚的种类和标准。

处罚包括行政扣分、通报批评、书面警告、辞退等,根据情节和性质,可以同时处以降薪、降职、调岗、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附加处罚。

4.1.1行政扣分。

根据《消防和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及条例、《考勤管理制度》、车间管理制度、设备工具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公司明文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有违反的按制度给与行政扣分。

4.1.2通报批评。

如员工有发生如下行为,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同时扣行政分3分的处罚:

a)违反公司制度规定且情节较为严重的,或按制度规定应予以通报批评的;

b)对生产或工作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的;

c)不服从管理或公司要求,影响工作/生产进度或造成一定损失的;

d)违反制度或规范,或不认真负责,造成一定损失的;

e)因不当行为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

4.1.3警告。

如员工有发生如下行为,公司予以书面警告并通报批评,同时扣行政分5分。

a)违反公司制度规定、情节较为严重且不听劝告者,或按制度应予以警告的;

b)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且不听劝告的,或对生产/工作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

c)非故意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d)有较严重的违背道德、职业素养行为,造成较严重的不良影响或潜在损失的;

e)非故意对大多数员工利益或公司利益造成较大损害的;

4.1.4辞退。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即构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予以立即辞退,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被辞退者自处罚当月起不再享受所有奖金和绩效工资,劳动合同解除手续由人事部办理。

a)年度累计被通报批评达三次者;

b年度累计被书面警告达两次者;

c)直接触犯“辞退”条款者;

d)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e)有任何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或偷盗行为的;

h)对公司员工或顾客进行诬告、诽谤、侮辱、暴力威胁、殴打,造成恶劣影响的;

i)非法集会、煽动怠工或罢工、聚众闹事,或蓄意制造事端,破坏生产或工作秩序;

l)营私舞弊,收受贿赂、挪用或贪污公司财物,索取或接受回扣的;

m)打探议论薪资或奖金,造成工作或生产秩序受到严重影响者;

n)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

o)未经公司授权或超越公司授权的范围,私自对外签订合约;

p)未经甲方许可在其他企业或单位兼职(无论是上班时间还是业余时间),或同时为其他单位服务、赚取佣金等报酬的。

r)损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或在金融票据、财务票据或账簿上弄虚作假者。

s)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感情,情节严重;

t)有拉帮结派、任人为亲、打击报复等任何的行为者。

w)在工厂“严禁烟火”处抽烟者;

x)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者。

y)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采购商品,或从关系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

z)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4.1.5附加处罚措施。

公司采取上述处罚时,可视情节轻重对其同时进行降薪、降职、调岗、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附加处罚。

4.1.6.其它处罚。

如安全责任事故、质量责任事故等,根据相关制度执行。

4.2处罚申诉。

4.2.1处罚公布前需告知受处罚者本人,允许其陈述和申辩。

4.2.2员工对处罚不服,可向直接上级主管或人事部申诉;对直接上级或人事部的答复不满意,可向审计部申诉,相关部门在收到申诉请求3个工作日内应当给与答复。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篇九

为在公司树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秩序,使各项管理井然有序,奖惩制度规范透明,特制定本奖惩规定。

为引导员工努力工作,为公司发展尽心尽职,公司奖励分为以下几种:

1.特别嘉奖,1次性奖励100元—200元;

2.年终嘉奖,1次性奖励500元—20xx元;

3.改善提案奖,月度20元—500元;

4.加薪或晋级,在原有工资级别上晋升一级工资,或提升一级职务。

1.积极维护公司安全或利益,确有实际功绩者;

2.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知识,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或资格证书者;

5.具有其它重大功绩,足以为其他人员树立模范表率者;

6.在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并制止了因工作失误、大意发生的批量质量问题事故者;

1.对于生产技术、生产工艺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改善提案,并被采纳且取得成效者;

3.对作业方法所做的改善提案足以节约人力、物力、财力或材料者;

4.对设备、治具、工具的改善提案可以获得重大经济效益者;

5.对环境作业的改善有明显效果者。

注:详情请参照《改善提案管理规定》。

1.一年之中获得二次以上特别嘉奖者;

2.具有其它重大功绩,足以为他人员树立模范表率者;

3.改善提案年度获得金、银、铜奖的提案小组。

1.在技术、管理方面为公司利润大幅创收或节约成本做出显著成绩者;

2.对公司经营目标完成、经营效益的提高,成效卓著者;

3.有研究发明创造,对公司发展起到重要作用者;

4.具有其他特殊贡献者。

1.警告,并处以1次性罚款10—50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第一次处罚10—30元,第二次处罚40—50元:

2.记大过,并处以1次性罚款60—200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第一次处罚60—100元,第二次处罚100—200元:

3.降级降薪,有职务者予以降一级职务或免职,无职务者降一级基本工资;

4.辞退、除名、解聘,并可根据违纪程度以及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处以赔偿相应的损失款项。

3、造成50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处以当事人经济损失的15%的赔偿,直接上司根据损失情况予以降级、降工资或开除等处罚。

备注:

1、重大损失指一次造成的经济损失在20xx元以上(含20xx元);

2、如当事人无法查清时,对相关部门的班长(含)以下全体人员处以经济损失的2%的罚款,系长以上人员处以经济损失的4%的罚款。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干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2.接打私人电话、复印或打印私人资料者;

3.因本人疏忽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者;

5.指定受训而无故不参加培训者;

6.损坏公物、浪费资源,但情节轻微者;

7.不遵守厂区出入规定,拒绝保安询问检查者;

8.不按规定着装、不佩带厂牌或上岗证者;

9.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破坏环境卫生者。

1.无正当理由未如期完成工作任务者;

2.因工作马虎导致机器设备、仪器、车辆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坏或伤及他人者;

3.在工作时间睡觉者;

4.上班时间喝酒或酒后上班造成工作出现失误者;

5.二次不遵从上司合理指挥者;

6.违反安全、卫生规章制度,但未造成安全事故者;

7.品行不端、缺乏礼貌、辱骂他人者;

8.不遵守食堂秩序及环境卫生者;

9.累计处以警告达三次者。

1.累计三次以上(不含)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警告后仍不改正者;

2.擅离职守,造成生产事故,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者;

3.扰乱公司生产或秩序者;

4.擅自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厂区者;

5.累计记大过三次者以上者(含)。

并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1.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措施或擅自更改工作方法,致使公司生产经营遭受重大损失者;

2.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3.工作、服务态度恶劣,损害客户利益者;

4.故意损坏机器、工具、原料、产品及公司其他物品者;

6.使用武力或凶器威胁恫吓他人、或实施暴力行凶者;

7.侵占公司财物、营私舞弊利用职权收受贿赂者;

8.泄露公司商务机密者;

9.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处分或判刑者;

10.在公司(含集体宿舍)赌博、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留宿异性者;

11.其它从事违法活动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的。

备注:违反公司宿舍规定者参照《宿舍管理规定》条款执行奖惩。

后实施。奖惩批准权限为:

1.警告——课长——所属部长——管理部长复核。

2.特别嘉奖、记大过——所属部长——管理部长复核。

3.加薪、晋级、辞退、解聘、除名——所属部长——管理部部长——总经理。

1.所有发现有奖励行为或违规行为人员的部门有权提出申请,并填写《员工奖惩呈报表》逐级上报,然后由用人部门、管理部进行调查处理。

2.奖惩细则申报执行流程图:

1.员工对所受奖惩存异议者,应于奖惩决定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管理部提请复议,并陈述理由,管理部在六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申诉后之核定由总经理签发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

2.针对比较有争议性问题,如有必要,经总经理许可,可以成立由当事人所属部门和管理部人员联合成立临时赏罚会议,最后由总经理进行核定。

1.公司员工必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之原则严格执行本规定,做到当奖者奖、当罚者罚。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篇十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奖罚制度,依照公司流程和规范,保障公司工作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及敬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三、奖罚形式。

奖励:

口头表扬、公司通报表扬、经济表扬、晋升工资、晋职。

处罚:

口头警告(书面记过)、公司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解雇。

四、奖励标准。

嘉奖一次10元~500元不等(酌情),晋升工资在原有工资的基础上上涨50~200元不等;晋升原则上升一级,如有特殊贡献或能力突出者,可酌情晋升。

五、奖罚程序。

由该员工直接上级或物业办公室根据事实提出建议,并填写《奖罚单》,经当事人确定后报请各级领导审批,由行政部门备案。

六、申诉途径。

如员工对所处理的结果不服,有异议者,请于实施人将《奖罚单》交予当事人签名确认时,对奖罚人提出申诉,如申诉结果未达成一致意见,则从接到奖罚通知起两天内向上一级或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审诉又拒不签名的,《奖罚单》强制执行。

七、奖罚规定。

奖励:

(1)符合下例条件的,给予嘉奖奖励。

1、在日常工作中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有明显效果的,给予该人员奖励。

2、能及时发现并上报治安,消除重大隐患、具有突出贡献者。

3、员工在工作中做到拾金不昧,保持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

4、遇事临危不惧,勇于维护公司利益。

5、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能源有显著成效者。

6、检举或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7、保护公共财产安全、防止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成绩显著者。

8、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者。

9、对改革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10、工作中积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屡次被各界表扬者。

11、第一时间发现偷盗犯罪嫌疑人员者。

处罚:

(1)口头警告(按月考核5—10分,罚款处分)。

1、当班时间干私人事情、用公司电话办私事。

2、当班时间吃东西。

3、未经允许当班时间会客,擅自离岗、脱岗、串岗。

4、上班时未按规定着装或衣装不整,未佩戴工牌。

5、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违反体系文件要求。

7、上班翻垃圾箱捡废品,破坏公司形象。

8、所有员工积极配合品质管理员的日常检查工作,在品质管理员日常检查中,如有故意不配合,发现员工在作业时间没有按照相关作业指导进行工作的,经部门负责人调查属实的。

9、每日下班提前打卡者。

10、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同一个员工在同一个表格上检查三次发生同一个错误的,根据各部门考核制度处理。

11、在宿舍会客,留外人住宿。

(2)公司通报批评(按月考核11—20分,罚款处分)。

1、一个月内受两次口头警告者。

2、未经领导批准终止工作,擅自离岗者。

3、破坏公共卫生者。

4、经通知无故不加班者。

5、上班期间酗酒或有不轨行为者。

6、当值时间睡觉未造成损失者。

7、发现问题故意回避,不处理、不报告、不记录。

8、利用工作之便,泄私愤,损失公物、浪费材料。

9、公报私仇,以权压人,以老欺新,处理问题不公正。

10、非工作需要,私用机电设备,消防器材。

11、本职工作失职未造成损失。

12、无故顶撞上司,不执行上司合理工作安排。

13、品质员日常开出的整改单及处罚单,在负责人规定的完成期限内如未完成但存在客观原因不能及时完成的,要及时说明,如没有客观原因又没按规定时间内完成累积三次的。

14、品质管理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问题需及时与相关负责人沟通,实事求是,据实反映,若有违反,经调查属实,给予通报批评。

(3)经济处罚(按月考核21—30分,罚款处分)。

1、不服从主管领导,影响工作质量。

2、利用对讲机闲聊,污言秽语泄愤,乱按乱调扰乱正常工作秩序。

3、因醉酒影响工作者。

4、隐瞒工作中的失误(错误),给公司及部门造成重大影响者。

5、在品质管理员日常检查中,发现员工在作业时没有按照相关作业指导标准进行操作,同样问题出现三次不合格,造成严重影响。

6、设备设施非专业人员不得操作,否则造成的设备设施损坏除照价赔偿之外,根据事情轻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7、部分质量目标三次以上未达标,给予责任人处罚。

8、在外审过程中责任部门,出现一次不合格,除给责任部门处分以外,品质管理员在日常工作中未发现问题并记录也将根据情节给予连带处分。

9、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同事之间团结者。

10、知情不举,隐瞒他人违纪行为者。

(4)解雇。

1、违反保密守则或对外故意泄露消防、安防布控者。

2、利用工作之便破坏、挪用、偷盗公司物品者。

3、利用工作之便贪污舞弊,损害公司(如有偿维修等)。

4、提出离职申请尚未到期而在工作中弄虚作假,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煽动是非或影响他人工作情绪,故意损害公司财物。

5、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6、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7、工作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公司声誉。

8、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

9、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影响正常秩序和他人工作。

八、各部门奖罚规定。

(一)行政管理部门。

奖励:

1、对公司的人事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制定出相关方案,措施或制度经实施有成效者。

2、给公司经济带来效益者。

3、及时发现公司管理弊病,避免影响公司形象的。

处罚:

1、不调查实情,放纵或乱指挥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行为。

2、不关心员工,不解决员工合理要求的。

3、知情不报,有意缓报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行为。

4、遇到工作职责交叉或模糊事项时,推三阻四,不执行上级指示,不顾大局,遇紧急工作时临阵脱逃。

5、不关心业务,不熟悉业务,业务重心管理失衡而产生不良影响行为。

6、不举贤避亲,不主动回避与自已有特殊关系人员的利益合作或利益分配。

(二)物业工程部。

奖励:

1、通过自身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能,改善工作方法,工作效率及技能有明显提高者。

2、通过技改使运行成本降低1万元以上。

3、业主对工程维修服务提出书面表扬。

处罚:

(1)口头警告(书面记过)。

1、责任区域内发现问题没有及时汇报。

2、未及时填写工作记录、巡查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相关记录或填写不规范。

3、无故未按时按质的完成工作。

4、为顾客维修时服务态度较差,受业主投诉的。

5、信息反馈不及时或不反馈的。

6、因缺少配件或其它原因不能及时完成维修时,不按规定及时向上级领导或部门主管汇报,未在交接班本上做好记录。

(2)通报批评及经济处罚。

1、因个人原因损坏公司设备设施、维修工具等造成一定损失,除开除处分之外,还应照价赔偿。

2、违反操作程序,造成一定的事故隐患。

3、因个人原因、工作失职等造成能源浪费。

4、未按计划及相关作业指导书对设备进行维保的。

5、不按作业指导书对设备进行操作及运行管理的。

(3)解雇。

1、违反操作程序,造成重大责任事故,除给予开除处理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因工作失误造成大面积停水停电1个小时以上。

3、当班人员麻痹大意造成事故或对事故隐瞒不报,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严重给予开除处理,并根据损失程度赔偿。

4、工作弄虚作假,偷工减料,造成严重损失。

5、挪用、盗取公司财物。

6、窃取或泄露业主资料或隐私。

7、私自为顾客提供获取报酬的劳务。

(三)秩序维护部。

奖励:

1、半年内所负责区域内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2、如遇特殊情况,积极参与配合公司及部门行动有突出表现者。

3、在部门内部每月工作巡查中工作质量区域全年最好者(每月不得有口头警告,注:全年4次以上区域最好者)给予工资晋升。

处罚:

口头警告、酌情给予通报批评或解雇:

1、不按规定交接班。

2、值班期间发现不良现象和事故苗头却视而不见。

3、在记录本上乱写乱画写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东西。

4、领导交待的工作没有进行书面记录或口头交接不清而造成工作失误。

5、拉帮结派或拉拢煽动他人破坏内部团结者。

6、不按公司的要求填写、登记各类表格。

7、培养个人素质,严禁监守自盗行为发生。

(四)保洁部。

奖励:

1、连续三次在公司内部工作巡查中工作质量区域最好者。

2、遇异常天气或特殊情况,积极参与配合公司及部门行动有突出表现者。

3、在公司内部工作巡查中全年综合最好者。(给予工资晋升)。

处罚:

口头警告、酌情给予通报批评或解雇:

1、用水之后未关,导致水资源浪费,口头警告一次,二次以上通报批评。

2、发现问题故意回避、不上报、不处理。

3、上班期间无故缺勤或工作期间不务正业者。

4、浪费或损坏公司财物。

5、向业主搬弄是非,造成不良影响。

6、不讲究个人卫生,影响服务质量行为。

7、不遵守安全作业规定,不自我保护,不采取保护他人措施,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行为。

8、上班时间出外卖废品者给予开除处理。

九、奖罚条例执行效力。

1、部门条例与公共条例相冲突,奖罚条例则按部门奖罚条例执行。

2、若本奖罚制度没有明确,按公司其它管理规定执行。

3、所有奖罚记录将作为年终工作评估、晋级、调薪的重要依据之一。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篇十一

×××项目采用项目管理模式进行建设,由×××有限公司为水岸莲华项目提供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根据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由×××行使与之相关的所有合同中发包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一、目的。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进度的管理,规范施工现场,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水岸莲华项目一期一标段施工合同》、《水岸莲华项目一期二标段施工合同》等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现场现阶段管理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项目施工现场全过程管理,对×××项目建设中所有施工工程及其承包人(含与发包人有合同关系的专业分包人)均有约束效力。

2、本制度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关于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奖惩均按本制度执行。

三、违约责任的划分。

(一)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书面警告。每次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

2、限期改正。每次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3、一般违约责任。每次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若承包人再犯性质相同的违约行为,第2次15000元,3次或以上20000元/次。

4、严重违约责任。每次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万元。

5、部分解除合同。当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符合解除部分合同的条件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解除部分合同的通知。

6、解除合同。当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符合解除全部合同的条件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解除全部合同的通知。

7、赔偿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不超过承包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违约情形的认定:

1、书面警告。以下事实,一经发现,由监理工程师每次按“书面警告”对承包人进行处罚,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追加处罚:

(1)存在安全隐患经提醒后未立即整改的;

(2)未按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月(周)进度计划的;

(3)承包人公开拒绝或变相拒不执行的发包人或监理指令的。

2、限期改正。以下事实,一经发现,由监理工程师每次按“限期改正”对承包人追究违约责任,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追加处罚:

(1)未按现场管理制度或相关规范执行,施工程序执行或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的。

(2)因现场安全或施工质量问题导致质(安)监部门下发整改通知单的(视情节轻重);

(4)经发包人及监理考评小组考评不合格的(按每项不合格记一次限期改正)。

3、一般违约责任:以下事实,一经发现,由监理工程师每次按“一般违约责任”对承包人追究违约责任,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追加处罚:

(2)因现场安全或施工质量问题导致质(安)监部门下发整改通知单的(视情节轻重);

(4)承包人承诺的施工机械设备未能按期到场工作的。

4、三次限期改正责任相当于一次一般违约责任;三次一般违约责任相当于一次严重违约责任;累计三次严重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

四、其他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违约:

(1)因分项工程验收未一次性合格的,每次处以违约金1万元;因分部工程验收未一次性合格的,每次处以违约金3万元;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未一次性合格的,每次处以违约金10万元;经整改仍未合格的将上述双倍金额累加处罚。整体竣工未合格的将对承包人处以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

(2)质量上未获得双方约定的省优奖项,按合同价款的1%对承包人进行处罚。

2、安全文明施工违约:

(1)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一经发现对承包人处以50元/人违约金;

(2)施工过程中出现违反文明施工或环境卫生保护的情况,根据监理工程师的处罚通知,按500元―5000元/次处以违约金。

3、工期进度违约:

(1)承包人应于每日工作结束之际将当日施工进展情况和第二天施工计划报监理、工程部进行沟通,不按此规定执行的则每次对承包人按200元/次追究违约责任。

(2)周计划未完成的,将按每个未完成的分项工程(或子分部工程)施工节点对承包人处以1000元/个的违约金,若当月整个月进度计划如期完成,则可免除承包人该月周计划未完成的违约赔偿,跨月不免除。

(3)月计划未完成的,将按月进度延误时间与计划时间对比情况,对承包人处以1万元/天的违约金,若下月度进度按计划按期完成,则可免除本月进度延误违约金,隔月不予免除。

(4)重要节点工期(分部工程)未按计划完成,将按每个未完成的分部工程节点工期对承包人处以5000元/天的违约金,若该单位工程按计划完工,则可免除该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的节点工期违约金;重要节点工期(单位工程)未按计划完成的,将按每个未完成的单位工程节点工期对承包人处以10000元/天的违约金。

(5)总进度计划未完成者,按累加额处罚,从结算尾款中扣除,即:延误1天处罚1万元、延误2天处罚3万元(第一天的1万加第二天的2万元)、延误3天处罚6万元(第一天的1万加第二天的2万元加第三天的3万元),如此类推(因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除外)。

(6)总工期未完成、重要节点工期、月进度未完成、周进度未完成及其他违约均实行累加并行处罚,进度违约处罚不代表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承包人应当采取合理有效的赶工措施予以消化。

(7)工期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工程合同价款的3%。如因承包人延误工。

期原因导致发包人延期交房的,则购房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发包人赔偿的,在发包人实际已经完成赔付,且赔付金额超过了本条约定的3%最高限额的前提下,对超过部分,承包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如因总承包人原因造成节点工期延误超过节点工序计划工期的50%时,发包人有权采取“紧急切割法”将剩余部分工程或剩余全部工程委托给其他承包人进行施工;承包方应先行退场,如双方对已完成的工程量有争议的,按本合同约定的解决方式确定。

五、奖励。

1、发包人及监理对承包人施工班组进行管理的,如当月整体均按期完工且质量符合验收规范要求合格的,对于周进度按计划完成的排名前1―3名的班组奖励1000―5000元。

2、承包人连续3个月按计划提前完工的(整体均明显提前于发包人批准的工程总进度计划表),经发包人研究确认后,将奖励承包人1万元―5万元。

3、承包人总进度(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提前1周以上竣工完成移交的,将对承包人按10万元/周进行奖励。

4、发包人不定期的组织监理对各承包人进行一次质量、安全、进度综合或评比,评比分为三个档次(优良、合格、不合格),对评比整体获达优良标准的承包人奖励5000元。

5、因承包人质量、安全、进度方面管理、执行到位,受到上级领导表扬或石化团购组委会书面好评的,将对承包人奖励5000―10000元。

6、承包人提前发现设计或现场实际的问题,避免了发包人重大经济损失的,或主动提出而经批准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等措施及方法而有效降低造价,为发包人节约了大量建设资金的,将对承包人奖励1万元―5万元。

五、奖罚程序。

1、日常施工管理工程中,一般由监理对承包人施工过程的违约进行日常记录,通过下达《违约处罚通知单》对其违约事项对承包人予以书面通告,按制度对其进行处罚,同时抄报发包人。

2、发包人将按定期(如按月或遇重大事情)对承包人的违约情况进行索赔,通过下达《违约索赔通知书》对其违约事项进行追究违约索赔,并根据情节轻重将此通知书传至承包人总公司。

3、承包人违约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时,发包人有权从下一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承包人不得有异议。如在当期工程款不足以抵扣,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此部分金额可用于对承包人的奖励。并可根据承包人整改情况及后续表现,由承包人书面提出申请,提交发包人讨论,视情况部分或者返回承包人。

4、承包人在接到处罚通知书或索赔单后要针对违约事项积极整改,对拒不整改或不认真整改的将按本办法相关条款加倍处罚。

六、本制度之发出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1、《工程奖励通知单》。

2、《违约处罚通知单》。

3、《违约索赔通知单》。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篇十二

为强化我院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卫生院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卫生院全体工作人员。

1、奖励的方式:经济奖励。

2、获奖标准。

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卫生院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医院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

(6)为卫生院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职工表率。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8)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

(10)医德高尚,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11)集体观念强,顾大局识大体,爱岗敬业。

(12)全年无迟到、早退、旷工。

(13)服务态度好医疗技术过硬,受到群众褒奖。

(14)医患关系和谐、同事关系融洽,不搬弄是非负面引导破坏团结。

(15)工作积极性高、态度端正、目的明确,执行力强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临时指令性工作和本职工作。

(16)考核周期内无差错事故发生。违反操作规程、规章制度能知错就改,认识到位、态度端正。

(17)劳动积极任劳任怨,率先垂范。

3、奖项奖励办法。

(1)年度奖。

医院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优秀护士”、“服务标兵”、“优秀科主任”、“先进个人”、“先进公共卫生工作者”等奖项,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院长提名院务会组织评选活动,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

(2)月份奖。

医院每月由院长提名院领导班子组织评选,对本月内工作积极、表现特别突出的工作人员进行奖励。

(3)举报奖。

医院每位工作人员都有权利和义务对医院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违法乱纪等行为向院领导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院长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

4、奖励标准。

(1)“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奖励金额为20xx—2500元不等,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

(2)“先进个人”奖励金额为1200元;

(3)“优秀护士”奖励金额为1500元;

(4)“服务标兵”奖励金额为1000元;

(5)“优秀科主任”奖励金额为1600元;

(6)“先进公共卫生工作者”奖励金额为1500元。

(7)月份奖奖励金额每次50—200元。

(8)举报奖奖励金额每次50—200元。

(一)、惩罚项目:惩罚包括通报批评、罚款、待岗。

1、批评。

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差错,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影响。

(3)不按规定着装。

(4)工作时间吃零食、干私活、睡觉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5)8小时外或轮休、假期期间手机关闭,失去联系的。

(6)药品、个人物品、办公用品码放凌乱。

(7)工作期间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8)上班时间玩游戏、看电影、上网聊天、看于工作无关书刊。

(9)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杂物、不按要求打扫环境卫生。

(10)科室卫生、个人卫生脏乱差。

2、罚款。

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处理。

(1)迟到或早退按考勤制度处罚。

(2)旷工按考勤制度处罚。

(3)工作人员因类似过失受批评达两次者罚款100元。

(4)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脱岗)者,按迟到、旷工处理,诱发医疗纠纷者负全责。

(5)非本职工作,同事需要协助而不予协助者罚款50元。

(6)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50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100元,并诫勉谈话一次。

(7)同事吵架斗殴者各罚款100元。

(8)调查了解问题时不如实反应,包庇隐瞒、欺上瞒下者罚款100元。

(10)无事生非,挑拨离间破坏团结者,一经查实罚款200元。

(11)在单位赌博(玩麻将)、酗酒(单位组织的娱乐性质的集体活动除外)罚款100元。

(12)不按时完成指令性工作者罚款50元,经批评教育仍不能按时完成者罚款100元。

(13)私自借出、挪用公款者,限期归还并处借出、挪用公款相同数额的罚款。

(16)违规操作未造成不良影响的罚款30元;造成不良影响的罚款50元;诱发医患纠纷的罚款100元;导致医疗事故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7)不履行岗位职责罚款50元。

(18)值班期间私自离院罚款150元。

(20)不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和医院规范性要求和规定罚款100元。

(21)下队工作期间酗酒赌博罚款100元。

(23)不服从医院工作调遣罚款100元,经说服教育任不服从的按待岗处理。

(24)利用工作之便出具假证明,乱盖章、乱开发票,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院办公室每月统计本月受奖励和违规违纪人员以及受奖事迹和违规违纪事实,以正式文件形式存档并在全院职工范围内通报,财务科发放奖金和扣缴罚款。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篇十三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思想工作,深入推进“人才强校”主战略,增强教职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开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新局面,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形成持续激发人才内生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的制度环境,激励广教职工为学校早日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学的奋斗目标做出贡献,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教职工应当弘扬核心价值观,传承交精神,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坚守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学术品格和优良师风,努力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第三条学校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与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四条教职工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坚持及时奖励与定期奖励相结合,按照奖励规定的条件、种类、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五条教职工集体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积极承担人才培养任务,在教书育人、思想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重要贡献的;

(二)努力开展科研工作,在服务国家重需求或引领世界学术前沿方面取得重突破的';

(四)为学校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与支撑,取得突出成效的;

(五)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应该予以奖励的。

第六条学校对教职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等,对做出重贡献的教职工予以重奖。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上级部门及社会团体设奖,相关部门按奖项要求推荐上报。

第七条校级奖励项目包括以下四类:

(一)教书育人奖。主要面向工作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一线的教学科研并重、教学为主、专职教学、思政等教师,表彰师德高尚、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乐疆教、深受广学生爱戴、在推动人才培养“教育增值”工作中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的优秀教师。

(二)科研成果奖。主要面向教学科研并重、科研为主、专职科研等团队及个人,表彰其在学术研究、服务国家重需求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三)管理服务奖。主要面向全校管理、服务、支撑、教辅等岗位教职工,表彰其立足本职岗位,在服务学校发展稳定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四)其他专项类奖。面向在其他领域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如“优秀员”、“三八红旗手”等奖项。

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提名奖五个等第。

第九条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全面负责校级奖励体系建设,统筹校级奖励的立项、评审、颁奖等环节,党教师工作部负责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奖励的设立和评选等工作。

第十条由学校党教师工作部牵头,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指导员会和教学发展中心等参与,制定“教书育人奖”评选实施办法;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文科建设处牵头制定“科研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由人力资源处牵头制定“管理服务奖”评选实施办法;由党教师工作员会授权的相关部门负责其他专项类奖的评选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评选实施办法经过党教师工作员会审定通过后正式生效,并根据评选办法设置财务专项经费。评选程序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学校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立其他校级奖项。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新设校级奖项的,相关部门可参照本办法精神,提出奖励方式建议及方案,经过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审批通过后实施。

第十三条校级奖励的评选,一般由奖励实施部门依照评奖办法发起,尊重二级单位的推荐意见。按照各奖项实施办法的程序和标准(条件)进行推荐、申报、评选或认定;由牵头部门将各奖项的初步名单提交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初审,上报学校党常会审议通过后,将拟获奖人选在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形成最终获奖名单。

第十四条对获得校级奖励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在教师节会宣布奖励决定,予以表彰。表彰形式应当隆重、节俭,积极倡导教书育人、科研创新、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党教师工作员会按规定程序撤销奖励:

(一)弄虚作假或违奖励程序,骗取奖励的;

(二)获奖集体或获奖个人的核心成员有违道德品质或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它应当撤销奖励的情形的。

第十六条要发挥奖励政策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注重奖励结果的馈和应用,奖励结果将作为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职级晋升、长聘体系与荣誉体系评聘、个人职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条件和依据。

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在校工作的教职工(含医学院)。

第十八条各院(系)设立的院(系)奖励或新增的专项奖,应符合本办法精神。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教代会联席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党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篇十四

为强化公司的安全管理,防事故于未然,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为辅,奖惩与个人利益挂钩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常规奖惩管理

第一条:奖惩原则:公司奖惩制度本着“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奖罚结合”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二条:奖惩方式

1、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精神奖励(给予一定荣誉)和现金奖励。

2、惩罚方式:行政处分和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第三条:奖惩种类和标准

1、奖励种类:奖惩按等级大小分为不同的种类。奖励有嘉奖、记功、记大功三种:惩罚有警告、记过、记大过三种。

2、奖惩标准;嘉奖一次发给奖金100元,记功一次500元,记大功一次1000元。与之相对,警告一次扣薪100元,记过一次扣薪500元,记大过一次扣薪1000元。

3、两个嘉奖相当于一个记功,两个记功相当于一个记大功;一年内被记三个大功者,公司给予破格晋升3级工资。

4、两个警告相当于一个记过,两个记过相当于一个记大过;若一年内被记三个大过者,予以开除。

5、功过可以相抵。

6、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领导交办的工作,督办第一次未办的,记警告一次;督办第二次未办的,记过一次;督办第三次未办的,记大过一次。

7、员工出现100元以上罚款时,直接上级同时被罚(被罚金额为员工罚款金额的50%)。按规定,公司对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

1、嘉奖

(1)完成本部门计划指标,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3)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思想进步,团结互助,事迹突出者。

(4)维护公司各项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总经理认为应给与奖励的。

2、记功

(1)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的。

(2)工作有较大影响,工作绩效比较突出者。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篇十五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种类。

口头表扬、加分奖励(一分等同现金五元)、通报表扬、嘉奖(同时奖励现金300元和奖分60分)、记大功(同时奖励现金500元和奖分100分)、晋薪晋级。

奖励办法:

7、上述条款未涉及到的但有积极意义的情形,经调查属实,公司将视情况给予灵活奖励(方法有加分、奖励现金、升值、深造去外地旅游考察、学习等)。

二、处罚种类。

口头警告、罚款、扣分罚款、停岗、降级处理、辞退、追责。

处罚办法:

a、考勤类。

3、旷工:未经直接上司批准没来公司上岗,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记旷工,旷工一次计纪律单一张,扣四十分,月累计两次或连续两天旷工计自动离职。

7、请假程序:首先到部门主管处申请,待同意后填写相应假单,按标准签名后,带齐相应单据交由人事部签名备档,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做考勤记录。要交罚款的需将罚款交至收银台后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备档。

10、追责:严重违反公司规章或国家法律法规者,给公司或顾客造成一定或严重损失者,公司将立即辞退此员工并有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或扭送至公安机关的权利。

b、罚单类型。

因管理需要,现将楼面部罚单分两类,为罚款单和纪律单。

2、纪律单:违反公司各种行为规范或各项规章制度,主要以记过为重点,兼以罚款扣分,月累计三张纪律单将视其平时行为表现处以停岗停薪七天至辞退处理,月统计部门内纪律分最低者将给予直接辞退(纪律分一分等于五元人民币,纪律单与积分同时进行)。

三、附则。

1、本制度由国畜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本制度凡有与国家法令、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执行。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篇十六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

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是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是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行为规范类:适用于所有员工;(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具有管理职能的员工;(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各部门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四、奖惩项目设置

(一)

1、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表扬、记小功、记大功。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小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

2、经济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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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等。

经济处罚:罚款等。

3、绩效类:

绩效加分:在绩效考核相关成绩中予以加分。

绩效减分:在绩效考核相关成绩中予以减分。

4、专项奖励类:

专项奖励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年度优秀管理者奖、金点子奖、开源节流和其他特别奖励等。

(二)

1、累计奖惩:

惩罚:2次通报批评记为1次小过,2次小过记为1次大过,2次大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2次通报表扬记为1次小功,2次小功记为1次大功,2次大功公司一性奖励500元。

2、功过相抵: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

予以撤销处

分的处理。一次通报表扬抵一次通报批评,一次记小功抵一次记小过,一次记大功抵一次记大过。

五、惩罚措施

(一)、行为规范类:

1、着装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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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业道德与操守

(二)、管理操作类 培训会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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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奖惩执行和申诉

1、奖惩由相关部门填写《员工惩处单》或《员工奖励单》

2、《员工惩处单》或《员工奖励单》由综管部根据上报资料审核,按相关责权审批后执行,其中经济奖励和处罚结果交于财务部,由财务部在本月工资中予以执行。

3、在奖惩过程中,员工如认为受到不公平对待对奖惩结果感到不满意可向人综管部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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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奖惩制度

第一节总则

1、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国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奖惩制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严密的考核为依据。在奖励上要针对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大小,而采用不同的形式奖励;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员工,要给予严肃处罚。

第二节奖励

第一条、 奖励范围: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a) 对技术或工作方面有益的改进,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时;

b) 预防灾害或救灾有功时;

c) 为国家、社会立功,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d) 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e) 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f) 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异者;

g) 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h) 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i) 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j) 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k) 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l)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m) 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n) 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o) 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p) 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第二条、 奖励项目:

公司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包括:

b) 公司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每年组织评选相应奖项;

c) 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第三条、 奖励方式:

公司为员工提供丰富灵活的奖励方式:

a) 通报表扬:由公司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b) 即时奖金;

d) 奖励性旅游;

e) 参加外部培训;

f) 出国考察。

第四条、获奖程序:

员工受奖应由部门主管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提供意见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人力资源部发布奖励通知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员工档案。

公司内统一设立的奖励,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同意推荐,经总经理核实,在公司内公布奖项。

第三节惩罚

对于违反公司制度的各种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程度等进行惩罚。

第一条、惩罚种类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取消奖金。

行政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降职和辞退。

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公司将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条、处罚细则

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批评的行政处罚,同时处以经济处罚。

1) 迟到、早退、外出不登记,不着工装,不戴工牌者。

2) 不能及时、认真清扫自己的卫生区,办公区内(桌面、地面)凌乱,不整洁者。

3) 在办公区内、公司门口、走廊抽烟、扔烟蒂、扔废纸等垃圾者。

4) 桌面摆放零食,上班期间吃零食者。

5) 发物料人员不能及时清除办公区内包装物。

6) 接听电话不礼貌,使用不规范用语,影响公司形象者。

7) 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8) 说脏话、粗话者。

9)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10) 在办公区内打闹,大声喧哗者。

11) 参会人员迟到者。

12) 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13) 在食堂就餐,浪费食物,乱倒饭菜者。

14) 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下班后所辖区域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电源未切断者。

2、 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15) 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16) 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17) 工作时间内手机关机,无法取得联络者。

18) 非工作要求午餐饮酒者。

19) 工作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网站、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20) 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时间半小时以上者。

21) 纪律松散,当月内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

22) 未经批准擅自串岗怠慢工作者。

23)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24) 无正当理由,培训旷课者。

25) 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及时办理,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26) 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7) 私自移动消防设施,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8) 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3、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记过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29) 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报告公司者。

30) 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者。

31) 管理不力,对下属放任自流者。

32)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的违纪行为者。

33) 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中伤他人、损害团结、互相谩骂吵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34) 不认真执行公司规定,推卸责任,刁难顾客,使矛盾上升造成顾客不满或投诉,产生恶劣影响者。

35) 工作时间酗酒者。

36)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37) 培训无故旷考者。

38)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39) 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降职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40) 泄露公司秘密事项,但对公司利益未造成损害、情节较轻者。

41) 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2) 违反部门工作流程,给工作造成损失,且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

43) 对下属正常申诉做出阻挠或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4) 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45) 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提供虚假病历者。

46) 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7) 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受到损害者。

48)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00—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49) 私自将客人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归己有,价值在200元以下者。

50) 年度内累计记过二次者。

5、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辞退的行政处罚,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1)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妨害团体秩序者。

52)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53) 工作不负责,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54) 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财物或者有贪污盗窃行为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5) 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6) 利用工作之便和业务关系请客、送礼、行贿、受贿为个人谋取好处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7) 工作时间聚众打牌、玩麻将者。

58) 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者。

59) 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60) 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61) 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62) 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拘留、审查或追究刑事责任者。

63) 虚报个人申诉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者。

64) 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发表言论或进行与本公司无关的业务活动者。

65) 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公司机密,并向外界泄露、宣示、收受好处者。

66) 违抗命令,擅离职守,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者。

67) 擅自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单据、合同者。

68) 无故旷工四天以上(含四天),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指令者。

69) 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70) 为谋私利,利用公职权力或工作时间为其他公司工作,从事第二职业者。

71) 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7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73) 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4) 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75) 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76) 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7) 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78) 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第三条、处罚程序

对员工处分一般情况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提出,经人力资源部调查审核通过,上报总经理决定后执行。

员工受到惩罚处分时,由人力资源部出具书面惩罚通知,并在公司内公示,同时记过以上的处罚记入本人档案,受到开除处分时,人力资源部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条、处罚申诉

给予员工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应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公司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慎重决定。

在批准职工处分以后,如果被处分者不服,可以越级申诉,但在公司未做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按原决定执行。

第四节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由国畜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凡有与国家法令、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执行。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鼓励先进,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接受劳务派遣的工人以及试用期员工。

2.奖惩审批程序

2.1对员工实施的奖罚均需填写“奖罚单”,原则上由员工的直接上级(车间主任级以上主管)填写。其他人员如发现员工有涉及公司奖罚行为的,应与员工的直接上级(车间主任级以上主管)或行政人事部主管反映,情况较为恶劣不变直接反映的也可以向审计部反映。接到反映的直接上级或相关部门主管应经核实后,由员工的直接上级或由行政人事部开出奖罚单。

2.2奖罚单填写后,根据公司组织构架规定的上下级关系及公司管理权限规定的程序,逐级审批,必要时人事部组织有关主管评议通过,由人事部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2.3凡涉及嘉奖、记功、批评、警告等奖罚均经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经理审核,交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实施。

2.4凡涉及记大功、晋级及特殊奖励或严重警告、辞退、开除、附加处罚(包括降职、降级、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经人事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实施。

2.5凡涉及5s管理或质量管理的相关奖罚,由品管科主管或行政部主管提出书面意见,由相关部门及上级主管会签后报副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实施。

2.6奖罚的书面报告和记录由人事部存入人事档案和电脑系统。

3.奖励的原则、种类、标准

3.1奖励的原则

公司对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的员工予以奖励。奖励必须有事实依据,宁缺毋滥,严禁弄虚作假、伸手要奖、贿奖等丑恶行为,否则将严厉查处,相关人员将予以开除。

3.2奖励的种类:

3.2.1嘉奖: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公司员工,将给予嘉奖。

a)拾获贵重物品而不昧,值得表扬者;

b)发现职责外的问题,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避免公司损失者;

c)所在部门或团队被评为公司优秀部门或团队者;

d)对于原材料、工具等节约或废物利用,细心维护公司设备等,有显著节省成本成效者;

e)有其它突出成绩者。

3.2.2记功: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将给予记功。

著成效者;

b)提案改善产品与加工方法、降低成本,或实施质量管理卓有成效者;

c)对于原材料节约或废物利用,取得重大成效者;

d)有小创造发明、小改小革,经施行有显著成效者;

及时处理,避免公司损失者;

得以及时破获,奋不顾身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以及社会治安者;

i)其他有显著绩效者;

3.2.3记大功: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将给予记大功。

c)预防重大故障隐患或抢修工程提早完成,使生产显著增加,成绩卓著者;

d)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作出显著成绩者;

f)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维护公司财产和利益,避免重大损失,事迹突出者;

g)其它维护公司重大利益,作出重大的功绩者;

3.2.4.晋级:对于有下列表现的公司员工,可晋级。

c)在同一年度累计记大功两次者;

d)按考核制度应予以晋级者;

则执行。另外,年度"优秀员工",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前,由人事部按相关规定组织评选。此外公司还可根据需要设劳动竞赛或技能比武奖、创造发明奖、小改革奖、合理化建议奖等,并经审批具体公布奖励办法。

3.3 奖励的标准:

3.3.1嘉奖:一次性奖励100元,同时公告表扬。

3.3.2记功:一次性奖励300元,同时公告表扬。

3.3.3记大功:一次性奖励600元,并由总经理签署表彰证书,公告表扬。

3.3.4晋级:根据实际情况晋升1级-2级工资。

3.3.5其它奖励:根据公司相关奖励措施实施执行。

4.处罚的原则、种类、标准以及处罚的申述

4.1处罚的原则

工作秩序、损害大多数员工利益和公司利益、不道德等不当行为必须进行严肃而又公正的处理,以保护大多数员工的利益和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正常生产或工作秩序、违背道德等行为做出的处理。若员工行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则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签字表示确认知晓处罚单内容,但不需要其同意,如拒绝签字,并不影响处理单的生效。如

员工因被处罚而采取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本规定所列事项,将比照所列事项或按相关制

度法规进行进一步处理。

4.1.4 处罚由相关负责人按制度规定填写处罚单,由行政人事部在批准后执行。

4.1.5被处罚者有申诉权,但应按照下面规定的办法进行申诉,不应影响工作和公司的正常运作。

4.2 处罚的种类和标准

处罚包括行政扣分、通报批评、书面警告、辞退等, 根据情节和性质,可以同时处以降薪、降职、调岗、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附加处罚。

4.2.1行政扣分

度、行政管理制度等公司明文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有违反的按制度给与行政扣分。

4.2.2通报批评

如员工有发生如下行为,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同时扣行政分3分的处罚:

a)违反公司制度规定且情节较为严重的,或按制度规定应予以通报批评的;

b)对生产或工作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的;

c)不服从管理或公司要求,影响工作/生产进度或造成一定损失的;

d) 违反制度或规范,或不认真负责,造成一定损失的;

e) 因不当行为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

4.2.3警告

如员工有发生如下行为,公司予以书面警告并通报批评,同时扣行政分5分。

a) 违反公司制度规定、情节较为严重且不听劝告者,或按制度应予以警告的;

b) 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且不听劝告的,或对生产/工作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

c) 非故意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d) 有较严重的违背道德、职业素养行为,造成较严重的不良影响或潜在损失的;

e) 非故意对大多数员工利益或公司利益造成较大损害的;

4.2.4 辞退

司法机关处理。被辞退者自处罚当月起不再享受所有奖金和绩效工资,劳动合同解除手续由人事部办理。

a)当月行政扣分达 ,或累计有2个月行政扣分达或本年度行政扣分累计达

b)年度累计被通报批评达三次者;

c)年度累计被书面警告达两次者;

d)直接触犯“辞退”条款者;

e)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f)有任何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或偷盗行为的;

己有或泄漏给他人的,或以不正当的手段窃取公司的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的;

文件的;

i)对公司员工或顾客进行诬告、诽谤、侮辱、暴-力威胁、殴打,造成恶劣影响的;

j)非法集会、煽动怠工或罢工、聚众闹-事,或蓄意制造事端,破坏生产或工作秩序;

m)营私舞弊,收受贿赂、挪用或贪污公司财物,索取或接受回扣的;

n)打探议论薪资或奖金,造成工作或生产秩序受到严重影响者;

o)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

p)未经公司授权或超越公司授权的范围,私自对外签订合约;

服务、赚取佣金等报酬的。

件资料或数据),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

s)损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或在金融票据、财务票据或账簿上弄虚作假者

t)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感情,情节严重;

u)有拉帮结派、任人为亲、打击报复等任何的行为者

x)在工厂“严禁烟火”处抽烟者;

y)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者

z)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采购商品,或从关系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

aa)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ab)离职时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有严重影响公司业务的行为

ac)其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4.2.5附加处罚措施

看、经济赔偿等附加处罚。

4.2.6.其它处罚

如安全责任事故、质量责任事故、5s管理处罚等,根据相关制度执行。

4.3 处罚申诉

4.3.1处罚公布前需告知受处罚者本人,允许其陈述和申辩。

审计部申诉,相关部门在收到申诉请求3个工作日内应当给与答复。

5. 奖惩办法

5.1奖励办法

5.1.1员工如获嘉奖、记功奖励,由行政人事部公告表扬,奖金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资一起发放;

5.1.3员工如获晋级奖励,由人事部办理晋级手续后执行。

5.2处罚办法

5.2.2其他非记件制员工的行政扣分,视同月度绩效考核的扣分,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制度来执行。

5.2.3其他各类处罚:其它各类处罚(如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由行政人事部按相关规定处理。

6.附则

6.1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起草,经公司工会讨论通过后公布。

6.2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及工会负责共同解释,非经公司工会讨论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

6.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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