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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读名著读后感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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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被”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的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红楼梦属章回长篇小说,成书于清乾隆帝四十九年甲辰,也就是1784年,梦觉主人序本正式题为《红楼梦》,它的原名为《石头记》、《情憎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等。是我国古代最伟大的长篇小说,也是世界文学经典巨作之一。
看了红楼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复。我看见了形形色色的女子,但其中只爱一个黛玉。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好一个娴静如水的颦颦。
用一个普通人的眼光看她,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
于是她无奈着“天尽头,何处有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红楼梦》好一场黄粱大梦!
中小学生读名著读后感篇二
大家都读过中国的四大名著吧。《水浒传》《三国演义》,《红楼梦》,《西游记》当然,我十分喜欢,印象深刻的名著是明代小说家吴承恩写的《西游记》。《西游记》是一本古代的神魔小说。小说中的人物性格写的鲜明,让读者一读就懂,如猪八戒小说中的《偷吃人参果》这个故事说明了八戒十分贪吃的性格。
一读就让人如痴如醉,流连忘返,我觉得这本小说看的一篇是《三借芭蕉扇》,他讲了孙悟空,唐僧等四人来到了火焰山,要过此山就要用铁扇公主的芭蕉扇去火焰孙悟空第一次借芭蕉扇,因之前害了铁扇公主的儿子红孩儿而被铁扇公主用芭蕉扇,扇到了很远的地方,把它扇的无影无踪。
第二次孙悟空找到了灵吉菩萨,灵吉菩萨就给了他一颗定风丹,孙悟空吃了下去,又像铁扇公主来借芭蕉扇,铁扇公主用芭蕉扇扇走了孙悟空诞生悟空吃了定风丹,铁扇公主见它丝毫不动,就赶紧关闭大门。孙悟空变成了一条小小虫子,爬进了铁扇公主的茶杯,结果铁扇公主的肚子被他打的十分疼痛,铁扇公主把假的芭蕉扇借了他。之后孙悟空用扇子扇了几下,没灭火,反而还把火扇得更大了。孙悟空这才知道自己被铁扇公主的阴谋诡计给骗了。
第三次孙悟空变成了铁扇公主的丈夫牛魔王,但最后还是被真的牛魔王给识破了。最后哪吒把牛魔王收复了铁扇公主见此请就把芭蕉扇给了孙悟空,孙悟空就扇灭了火焰山的火焰,并把芭蕉扇还给了铁扇公主然后继续前往西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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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读名著读后感篇三
介绍:《水浒传》的故事源起于北宋宣和年间,出现了话本《大宋宣和遗事》描述了宋江、吴加亮(吴用)、晁盖等36人起义造反的故事,成为《水浒传》的蓝本。
金圣叹所评“第五才浒。
《水浒传》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用古白话文写成的歌颂农民起义的长篇章回体版块结构小说,以宋江领导的起义军为主要题材,通过一系列梁山英雄反抗压迫、英勇斗争的生动故事,暴露了北宋末年统治阶级的腐朽和残暴,揭露了当时尖锐对立的社会矛盾和“官逼民反”的残酷现实。
由于《水浒传》版本众多,流传甚广,其中也出现不同的故事,可大体分为“文简事繁本”和“文繁事简本”两个系统,“文繁事简本”较为细致,也流传最广,主要分为七十回本(无聚义后情节),一百回本(招安后,有征辽、征方腊等情节)和一百二十回本(在一百回本基础上增加征田虎、征王庆情节)。其中一百二十回本也被称为《水浒全传》,是水浒故事最完整的一个本。
介绍:《三国演义》是综合民间传说和戏曲、话本,结合陈寿的《三国志》、范晔《后汉书》、元代《三国志平话》、和裴松之注的史料,以及作者个人对社会人生的体悟写成。现所见刊本以明嘉靖本最早,分24卷,240则。清初毛宗岗父子又做了一些修改,并成为现在最常见的120回本。
《三国演义》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小说。
《三国演义》故事开始黄巾兵起义,结束于司马氏灭吴开晋,以描写战争为主,反映了魏、蜀汉、吴三个政治集团之间的政治和军事斗争,展现了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近一百年的历史风云,并成功塑造了一批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
介绍:西游记以民间传说的唐僧取经的故事和有关话本及杂剧(元末明初杨讷作)基础上创作而成。
《西游记》前七回叙述孙悟空出世,有大闹天宫等故事。此后写孙悟空随唐僧西天取经,沿途除妖降魔、战胜困难的故事。书中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等形象刻画生动,规模宏大,结构完整,并且《西游记》富有浓厚的佛教色彩,其隐含意义非常深远,众说纷纭,见仁见智。可以从佛、道、俗等多个角度欣赏,是中国古典小说中伟大的浪漫主义文学作品。
《西游记》在明代刚出现时曾被列为禁书,因为书中充满了崇佛抑道的思想,与当时的明朝皇帝所信奉的道教思想有冲突。
介绍:《红楼梦》是一部章回体长篇小说。早期仅有前八十回抄本流传,八十回后部分未完成且原稿佚失。原名《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程伟元邀请高鹗协同整理出版百二十回全本,定名《红楼梦》。亦有版本作《金玉缘》。
《红楼梦》讲述的是发生在一个虚构朝代的封建大家庭中的人事物,其中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三个人之间的感情纠葛为主线通过对一些日常事件的描述体现了在贾府的大观园中以金陵十二钗为主体的众女子的爱恨情愁。而在这同时又从贾府由富贵堂皇走向没落衰败的次线反映了一个大家族的没落历程和这个看似华丽的家族的丑陋的内在。
《红楼梦》还是一部百科全书式的长篇小说,以上层贵族社会为中心,极其真实地,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充分运用了书法,绘画,诗词,歌赋,音乐等各类文学艺术的一切优秀传统手法,展示了一部社会人生悲剧。
中小学生读名著读后感篇四
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
黄巾之乱是从桃园三结义开始,讲了黄巾起义之后,东汉政府的反击,出现了刘备,曹操等英雄,而东汉政权也快灭亡了。
董卓之乱是讲董卓入京前后的故事,从何进与十常侍对战到少帝逃出京城,结果被董卓救驾。董卓入京后收买了猛将吕布,又废少帝,立献帝,大权独揽,实施暴政,逼得群雄联军伐董卓,虽然后来联军失败了,但是董卓最后也被吕布所杀。
群雄割据是讲董卓死后,中原诸侯群龙无首,为了扩大自己的地盘互相厮杀,最主要分为三个战区,即北方的袁绍与公孙瓒,江东地区孙策的崛起,中原地区曹操,刘备,吕布,袁术之间的战争。
《三国演义》是我百读不厌的一本书,不同的时期读它,有着不同的感受。
打,一个愿挨。”、“肚子在唱空城计。”……的含义。
在小学高年级,再读原著《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已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作。对里面的人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王朗、空城计、妙锦斩魏延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可他也并非神仙,如他让马谡去守街亭,导致丢失了街亭、柳列城两个军事重镇,一出祁山失败,自己也被降职。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尚且如此,更何况我等凡夫俗子。所以我们没有理由苛求别人和自己不犯错误,不应该因为别人的一点过失而横加指责,也不应该因为自己的一次考试的失利而灰心气馁,更不应该为自己取得的一点成绩而沾沾自喜,人无完人,我们身上也一定存在着需要充实改进的地方。
而我喜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便失去理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相反,魏国名将司马懿对诸葛亮的辱骂置之不理,态度乐观,使一代奇才诸葛亮无计可使,以病死五丈原为告终。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
随着我的成长,每次研读《三国演义》都有不同感受,《三国演义》真是伴我成长的一本好书。
中小学生读名著读后感篇五
这个寒假,我过得十分充实,因为我读了一本好书,它就是大仲马的经典之作《基督山伯爵》。
这本书的确是一本经典之作,它故事情节曲折有趣,人物的语言、对话生动、有力而又灵活,有着浓郁的传奇色彩和强烈的艺术魅力。这本书主要讲了19世纪一位名叫埃德蒙・唐太斯的大副在新婚之夜遭人陷害后的悲惨遭遇以及日后以基督山伯爵身份成功复仇的故事。
我十分敬佩大仲马笔下的基督山伯爵,因为他爱憎分明、敢爱敢恨。而这不也正是作者大仲马的部分写照吗?大仲马说过:“我爱爱我的人。”而基督山伯爵就诠释了下半句话,那便是“我恨恨我的人。”是的,别人如何对待我,我就如何对待别人,这样既公平,又符合情感的平衡。唐太斯就是这样做的:面对帮助过他的人,唐太斯毫不犹豫,“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而面对那些恶人,他也给予他们应受的惩罚。基督山伯爵在最后给马西米兰的信中写道,“只有体验过不幸的人才能体会到真正的快乐。”“人类所有的智慧都包含在四个字中:‘等待’和‘希望’。”没错,只一有经历过苦难和艰辛的人才能感受到无上的幸福,因为世上没有幸与不幸,有的,只是境况的比较。而落难之时,耐心的等待加上希望所带来的动力必然可以迎来黎明的曙光。基督山伯爵也一定是靠这两个词度过了他最艰辛困苦的岁月。哦,也许这就是大仲马想告诉人们的生活的真谛。
这本书更多的却是揭露当时社会的暗无天日、金钱至上。财富、权利对人性的毁灭超出了想象。当时的人们对金钱无比贪婪,对权力无比渴望,而这样的环境下基督山伯爵的惩恶扬善就更具意义了。
哦,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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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读名著读后感篇六
《朝花夕拾》讲述的是鲁迅先生小时候的事情,又叫做旧事重提。原本应该是天真烂漫,快乐无忧的童年,却被笼罩上一层封建腐败的气息,看似是对童年的温暖回忆的描写,更是在批判那个“吃人”的旧社会!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到来了。他则是将这些长辈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在童年中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也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最深的一篇则是“狗,猫,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作者与猫的关系和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与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在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中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
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
《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散文集。文集生动地记录了作者从童年到青年这段时期的读书和生活经历。《狗?猫?鼠》记述了童年时对猫和鼠的好恶。《阿长与〈山海经〉》回忆了保姆长妈妈的淳朴善良。《二十四孝图》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五猖会》回顾了儿时一次看庙会的经历。《无常》栩栩如生地描写了乡间迎神赛会时的活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回味了纯真快乐的童年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日子。《父亲的病》在叙述父亲生病长期治疗的过程中,对庸医误人表示出了深深的愤慨。《琐记》记述的是作者去南京读书的经历。《藤野先生》怀念日本留学期间的老师藤野,并记述了作者弃医从文的经过。《范爱农》回忆和悼念了青年时代的挚友范爱农。
当然很快这些问题被妈妈了。她说日本人也有许多像藤野先生那样对中国人民很友好的。况且鲁迅先生是1936年去世的,那时候日本还没有正式侵略中国呢。但我还是觉得不满意。毕竟日本对中国的侵略可是由来已久的呀。鲁迅先生能连甲午海战这么大的战事都不了解么?就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日本侵略中国的图谋可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呀!那么,鲁迅先生为什么在文章中一直没有反日的言论呢?反而向来对日本人流露出友好信赖的态度呢?这实在令人费解。
可我读的鲁迅的文章很有限呀,《社戏》与日本不沾边,《孔乙已》更与日本无关联。其它的,我就不得而知了。只有在以后的时间里,多读鲁迅的文章了,了解鲁迅文章中没有明显的反日言论的原因所在。
鲁迅先生就是中华民族优秀的思想家。他的许多作品,既是他独特的生活历程的写照,也是全民族所经历的心理历程的反射。读《朝花夕拾》让我走进了鲁迅自己的记忆的窗口,站在作者自己的思想高度上,观望作家的童年记忆和青年历程。
童年当然是美好的。从作者对百草园那一串充满诗情画意的描述中,我似乎随着他的心情愉快的回到了那个充满童趣的,碧绿的,生机勃勃的院子里,体验一个孩子与大自然相处的无忧无虑。
即使去了学堂,有一位古板的老师,读一些难懂的语句,也压抑不了孩子们折梅,寻蝉蜕的浪漫,天真。
作者的童年乐趣中,还包括画画和看戏到来的渴望和满足。
我很羡慕作者有这样丰富多彩的童年,这是我们这些生长在城市里的孩子感受不到的。文中的一切对于我都是那样的新鲜,鲜活。
不仅这些,读完这本书后还让我明白了友情的可贵以及当时清政府的昏庸,百姓对政府的痛恨,对我实在是受益匪浅。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进了初中,发现每本语文书上都有鲁迅的文章,几乎每一篇文章都选自一个好听的名字——《朝花夕拾》。一遇到鲁迅的文章,老师都会细细地讲,课文下边的注释也总是密密麻麻。《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所以鲁迅要骂,骂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从文章表面看,鲁迅似乎都是用了些温情的文字,其实,他把愤怒藏得更深。有人说柔软的舌头是最伤人的武器,也许鲁迅先生正是想达到这个目的吧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
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
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鲁迅在《朝花夕拾》中对一个人用了相当多的笔墨,那便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她是个需要一分为二看待的人。因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留了许多迂腐的习俗,像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评论,甚至还踩死了“我”喜爱的隐鼠。因此,“我”对她怀恨在心。看到这,读者在脑子里勾勒出的是一个活脱脱粗俗、守旧的妇女形象。然而,鲁迅对她的印象远不止这些。她有可爱的一面。“阿长”知道“我”喜欢《山海经》,跑了许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由此,“我”又认为她“有伟大的神力”。
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表达了他对阿长的爱,他希望仁慈的地母能让阿长安息。还有几个人物,我对他们的印象也是极深的。一位是范爱农先生,鲁迅一开始对他的印象是不好的。原因是范爱农的老师徐锡麟被杀害后,范爱农竟满不在乎。鲁迅对他的看法几乎是渐渐改变的,直至范爱农就义,鲁迅开始变得景仰他了。另一位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中出场。在“父亲”临终前,她让鲁迅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痛苦。”后来“父亲”死了,这让“我”觉得是“‘我’对于父亲最大的错处”。衍太太对别的孩子们“很好”:怂恿他们吃冰,给鲁迅看不健康的画,唆使鲁迅偷母亲的首饰变卖。而衍太太自己的孩子顽皮弄脏了自己的衣服,衍太太却是要打骂的。鲁迅表面上赞扬她,实际心中却是鄙视衍太太的。因为这是个自私自利,多嘴多舌,喜欢使坏的妇人。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晨曦中的鲜花故然绽放着娇嫩的花瓣,唤发着淡淡的清香,顶着残阳采的花失去了晨曦中的娇嫩与芳菲,却平添了一种迟来的成熟、风韵。这是鲁迅先生的童年,一个沾满碎屑的青葱时光。
有人说一篇好的文章不在于你有多美的文字,重要的是你是否可以引起读者的思考与共鸣。而鲁迅先生做到了,他用他平淡朴实的语言唤发了多少人的思考,唤起了多少人的回忆和曾经拥有的幸福时光。
小时候,我喜欢坐在田梗上望着一片金黄的水稻,看着一个个忙碌的背影,心中绽放着一丝丝的甜蜜。那是收获的甜蜜。
小时候我还喜欢坐在藤椅上,依偎在外婆的怀里望着满天的星星,在宁静的月光下,数星星。在月色如水的夜晚,享受着那份浓浓的亲情与温馨。
如今的我,离开了过去,不再拥有过去那些时光了。这,或许是一种遗憾,但同时却多了一份充实。现在的我拥有着许多许多的书。每天在书中遨游着,努力地学习,拼命的争取明天。或许这很累很累,但我却在一天天地长大,一天天地成熟。这或许是在过去那些美景中领会不到的吧!
童年是大海中的一朵浪花。
童年,在随着你我的长大渐行渐远,或许它会消失在人生的尽头,但它却留在了那一片片琐碎的记忆,闪耀在星空中,虽然只是点点微光却足以照亮你我前行的路……在如今的时代中,不如读一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吧!品一品不同时代不同人的童年吧!
合上《朝花夕拾》,品尝着那杯尚留余温淡雅的茉莉,时光又将我带回了那那一个轮回……。
初读了《朝花夕拾》不觉得像一本名着,反而觉的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是,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堂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的如此详细呢!从此看来鲁迅小时候一定也是很贪玩的,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隐鼠也感到惋惜。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名强加在了猫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从看了阿长与《山海经》开始,如今我不记恨她了。阿张虽然多嘴,礼节多,但是她爽直,淳朴,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朝花夕拾》的内容简短却不缺乏经典,看来想读透这本书,还是得好好体会!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所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散文集,原名《旧事重提》,一向得到极高的评价。作者说,这些文章都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回忆文”。本书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以下是一篇《朝花夕拾》。
读书笔记。
《朝花夕拾》是鲁迅在受到政府的压迫、“学者”们的排挤,又历经战乱后写下的回忆。作者在这样纷扰中寻出一点空闲来,委实不易,目前是这么离奇,心里是这么芜杂。一个人到了只剩下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算是无聊了,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
对往事的回忆,只是现实生活的一点安慰,而每一个美好的回忆又都有一个悲惨的结局:百草园和绣像摹本卖掉了,长妈妈也匆匆告别了人世,本应是激发人们的爱心的《二十四孝图》背后,却隐藏了谋人性命,教人看的丑恶祸心。去留学,并且碰到了一位令自己敬仰的师长,却因为感受到医治人的精神比医治身体病症更重要而离别了,在学校办事兼教书,实在勤快的可以的老友范爱农,终究摆脱不了贫困潦倒落水而逝的命运。
在对这一连串苦乐参半的事件的记叙中,作者还追究了自己的一些思想根源,例如仇猫,小小的,带给作者遐想的隐鼠的失踪,只是个象征的意念:当我失掉了所爱的,心中有着空虚时,我要充填以报仇的恶念!这才是作者仇猫的动机:它在夺人所爱。从鲁迅先生一生的经历看:嫉恶如仇,不过是对缺乏爱、失落爱、痛惜爱的一个自然反应罢了。
对这个细节下作者又给自己开了个伤心的玩笑:他的仇猫是毫无道理的,虽然猫吃老鼠,但他的隐鼠却不是猫吃的,而是被长妈妈踏死的,那么是否要恨长妈妈呢?在下一节回忆中,长妈妈也确实有些让人生厌,睡觉时占领了全床,满脑子的穷规矩和愚昧的信念,就是这样一位长妈妈,却把作者日思夜想的,别人都不能重视的渴望化成了现实,不懂识文断字的长妈妈把她自己都叫不出名的《山海经》买来,送给了“我”。正因为长妈妈这颗未被旧道德泯灭的爱心,使作者记起她,追念她。
在朝花夕拾的回忆中,作者多次写到封建教育的失败和狭隘。
小时候,长妈妈的故事里说:“倘若有陌生的声音叫你的名字,你千万不可答应他,以免那是害人性命的美女蛇,提防陌生人,并假想他就是坏人的逻辑。
在朝花夕拾之间,我随作者一起,回到“我”的童年时代,重新回味那些人和事。走过留学的日本的求学索过程,一起追忆失去的老友。沿着这条线索,我看到二十纪初,以“我”为中心的一个个生活场景,人物心理历程,读着每一个寓意深远,回味无穷的结束句,我的心也随着作者一起潮起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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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读名著读后感篇七
在被喻为终点战的快乐老家里,有睿智开朗的老姜茶;斯文和气的通讯录先生;大肚子厨师七厘伯伯;唐老鸭——家吼爷爷,还有一只会嗑瓜子的小黑狗。
拉开这次故事之旅序幕的是一个老寄宿生——老姜茶,被子女推来送去的她和在学校里不如意的外孙女,两个孤独的人走到了一起,她们幻想去一个没有烦恼的蕾丝宫殿,通讯录先生的到来,让她们如愿以偿!在快乐老家,有收集各种气味的图书馆,有会做一手好菜的大厨师,每天早晨都能听见各种奇怪的声音,全是家吼爷爷一个人模仿的哦,还有一条嗑瓜子的小黑狗,一场瓜子流星雨,老姜茶和小姜片许下了各自的愿望。
故事中我最有感悟的一句话是:“这没什么好顾忌的,我们都把快乐老家当成了人生的终点站,在这里平平静静,开开心心地画上句号。
至于这个句号什么时候来,”通讯录先生慢慢叠好手绢,放进口袋,“我们时刻准备着……”再见,是一个神秘的词语,它有时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从小疼爱我的二妈因不慎摔了一跤,在山上,脑袋受到撞击,脑袋里的血块太严重,无能为力,就这样不打一声招呼离开了她爱和爱她的人,它有时又让我们做足了心理准备,却倍加伤痛。
每个人都要说再见,是永远跨不过去的坎,到了故事的最后,我才知道,选择住在快乐老家的老人,身上都埋藏着这样那样的“定时炸弹”,他们不想成为拖累家人的麻烦,不想死气沉沉、毫无希望地走到最后一天,啊!不禁感叹,现在的我们还年轻,不必考究生死问题,深吸一口气,努力走剩下的每一步,跨过每一道坎,加油,明天。
中小学生读名著读后感篇八
父母、老师常常教育我们: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自从我读了美国盲聋女作家、教育家海伦。凯勒写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才更明白这句话的含义。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写了海伦对光明那热切的渴望和对人生的感慨,让读过这本书的人和她一起分享海伦人生中的酸甜苦辣。书字里行间,无不洋溢海伦·凯勒对生活的热爱,她用热情的态度劝戒世人应该珍惜享有的一切。她希望拥有三天的光明去看尽世界的一切景观。海伦·凯勒想看的事物实在是太多太多了,然而这只不过是一个梦。
"要是人把活著的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该有多好啊,那就更能显示出生命的价值,然而人利用时间和享受时间却是有限的"如果每个人都可以充分利用每一天的话,那这将会是一件多么令人高兴的事情啊!三天光明,对于常人来说只是人生中的短暂的一刻。对于双目失明的海伦来说,却是可想而不可及的。三天光明,对于那些碌碌无为的人,无非是在漫无目的地游玩著,他们追求的生活还不如那些乞丐,至少还知道去要饭。而目前青少年学生中也有这么一些人,拥有舒适的生活环境,良好的学习条件。但他们不是去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而是吃不得半点苦,把学习当成一大苦差,无心向学。对于学习,他们总是不屑一顾,不是以积极的态度去勤奋学习,努力拼搏,而是哀叹命运对于自己的不公,责怨上天没有赋予他们聪颖的天资、超人的智慧,让他们能一举成名天下知。现在的社会是靠知识才能生存的社会,没有知识的人是不可能在社会上有一席之地。如果我们可以好好学习,让学问把大脑给占据的话,就可以为以后的道路铺上一层石头了!
很早以前,就听说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一本值得读的好书。所谓闻名不如见面,前不久,我就读了这本好书。
中小学生读名著读后感篇九
《西游记》到现在已经看了一大半,师徒四人经历的磨难也不在少数,不过给我印象(感触)最深的,则是师徒从刚开始到现在的巨大改变。
在四人中,改变最大的非孙悟空莫属。他是唐僧的大徒弟,毕竟是个猴,总有点野性。开始时,是见到妖精、坏人,不等他说什么,一下子就打了下去,孙悟空是个妖怪,他认为打人不是一件很大的事。但经过唐僧不断的教化,孙悟空也越来越向“善”这个目标靠近。就如七十六章里的,悟空和象鼻怪作战时,到最后还说“不要打伤它,要不然师傅看见又会说我”之类的。什么使孙悟空有了这样大的改变?有师傅的教导,有师弟的帮助,不过更重要的还是在于自己,他不想改谁又能奈何。“人最大的害怕,是在于我们的力量无边无际”在这漫漫取经路上,他保护了唐僧,又何尝不是重塑了自己?如果孙悟空没有这些种下的因果,那他现在应该还在花果山里,红尘世中,这样的孙悟空只是一个候,一个妖,他永远不会认识自己,也不会成为后来的“斗战圣佛”
唐僧自然也是书中比不可少的人物,一切的起源都由他而生。七年级上语文书上说他胆小,小学课本里也说他胆小。一方面可能是衬托孙悟空的勇敢,但我觉得这也是正常的。刚开始,唐僧一听妖怪就马上摔下来,那时候他只是一个刚出京城的人,后面慢慢就能应对,也没有之前的那么胆小,(我记得哪一章还说不要把他【】死)结交了很多友人。这些都是他的改变,他的成长。在别人都对他说“西天取经太难了,往东边去吧”的时候,他并无退缩,因为他心中有信念。
别人都说孙悟空像雷公,还身材矮小,但他总是丑,用处可大着呢。是呀,唐僧,大家的师傅精神支柱;悟空,机灵法力又高;八戒,好吃懒做,但关键时刻还是使得上劲儿的;沙僧,虽然不似大师兄那般高强,但老实,总能在调和大家,在这部书中,每一个人,没一件事,都缺一不可,缺一则不是一本完整的西游之路。
如来菩萨为什么要让他们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如果说唐僧以前在大唐读的经书只是了解的话,那让他历经这么多难后,取到了大乘经书时,他则是懂得什么?懂得了他自己的真理。在生活中,是否也有很多人像他们一样,有的聪明,有的老实,有的憨厚,有的善良。有人曾跟我说“如果有难易两条路,选难的那条,他带给你智慧和经历是在易的那条所感受不到的。”许多人也是这样,在自己曲曲折折的人生中,去发现,去了解,去探索,去懂得。也许他们的外表并不出众,但他们的心灵是美的。有人问我,什么是美?“美呀,就是从知道到懂得。”
中小学生读名著读后感篇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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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迪生是世界闻名的大发明家,他一生有1000多项发明创造,为全人类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爱迪生这么了不起,难道他有超人的本领吗?我带着疑惑翻开了《爱迪生》这本书。介绍了爱迪生发明创造所经历过的坎坷,每一项发明都凝聚着他的心血,每一项发明他都付出了辛勤的劳动。
发明电灯是爱迪生最辉煌的功绩,为此付出了多少心血。为了研制灯丝,他睡在实验室,吃在实验室,日以继夜的工作,常常连续实验3个小时以上,在反复试验了1600多种材料后,终于找到了合适的灯丝,成功发明了电灯。爱迪生以坚强的意志和勤奋的精神给人类带来了光明。
当我在明亮的灯光下学习,在电影院看电影时爱迪生那孜孜不倦的身影使我想起了许多在事业有所成功的名人。我国明代杰出的医药家李时珍,为编《本草纲目》走过了祖国的山山水水,尝遍了各种草药。陈景润为了世界数学的皇冠进仅解数学题的草稿纸就用了两麻袋。我国古代科学家张衡从小就爱动脑筋以不屈不挠的毅力发明了地动仪和浑天仪为祖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张海迪身残志坚以惊人的毅力学会了多门外语……这些人天生就有超人的智慧吗?不,因为他们比别人付出的精力多、流的汗水多。
爱迪生说过:“天才是由1%灵感和99%努力构成的。”这话说得多好,它时刻提醒我,要努力学习回报社会。
中小学生读名著读后感篇十一
《老人与海》是美国作家海明威的著作,凭借此书他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书中描述了一位勇敢、执着的老人,应对着各种艰险和强大的对手,最终用自我的行动获得了人们的尊敬。
故事中讲述的老人桑提亚哥是一个消瘦憔悴,颈脖皱纹很深,脸腮上长满褐斑的的孤独老人,他的朋友除了一个小男孩几乎没有。可是他的眼睛却像海水一样蓝,仿佛充满着欢乐。
奋的,因为他最终能够结束他的噩运了,并且这样一条大鱼能够给他带来很大的财富;但渐渐老人开始欣赏马林鱼的智慧和和毅力,甚至把马林鱼当成一个伟大的敌人;最终老人被马林鱼感动了,他为马林鱼的死感到难过。
现那样勇敢地去应对,即使没有成功,也不会因为没有努力而给人生留下遗憾,我们也会是生活的强者,我们的生命也会因为我们付出了努力而精彩。
说起《红楼梦》,大家最先想到的可能就是贾宝玉和林黛玉之间的那段恋情吧,这恋情因生不得在一齐,死后也无法相见而显得难能可贵,刻骨铭心。我阅读《红楼梦》后,也对他们的恋情感到可惜,然而我却还是不为他们没在一齐而感到惋惜。
林黛玉只适合养在深闺中保护起来,如一只容易受伤的金丝雀,没了主人的保护和爱惜便不能久活。而贾宝玉正好就是那位不能带给她幸福的主人,贾宝玉这个人,说傻不傻,但也不是太过聪慧,他只是一向都在随心所欲的活在世界上,他的存在和这个社会格格不入,这种格格不入有好的地方也有不好的地方。好的地方在于他表现了作者的意识和当代社会的阴影面的投射,不好的地方在于正是他的性格造成了他和林黛玉不幸的一生,不能拥有美满的结局。
要我说还是薛宝钗和贾宝玉更加相配,薛宝钗要容貌有容貌撑得起一个家族的面貌,足够有当家奶奶的气场,且也懂得如何与人相处,不像林黛玉一样处处敏感,总觉得别人话中有话,最终因为这多感的心而劳累了身体,最终香消玉殒。薛宝钗容貌,性格,气质,对贾宝玉的关心都足以为她赢得当家少奶奶的头衔,然而就因为当时社会的以夫为天的封建思想,使得她如此一位有才气,集美貌与智慧与一身的女子败在了一纸休书上。从此一蹶不振,再也没能起来,只能郁郁寡欢,最终也落得个不太美满的结局。
而贾宝玉呢,他辜负了一个女子的一生,又毁了另一位女子的一辈子,最终也只是考的状元却最终落得个皈依佛门的终局,正如曹雪芹自身在文章的开头便写到的那些伏笔一般,一个似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最终分散两地,全是虚幻,也全是泡影。
小说中主人公的不幸结局也暗含着作者的落魄和不幸的人生,原是豪门的曹雪芹却因正值革命时期而没能当上状元,也没能在官场上有所大出息,小说中贾宝玉的前半辈子幸福的人生可能就是作者的过去吧,也只能说由简入奢易,由奢入简难,落魄了的作者其实内心深处还是在深深眷念着过去纸醉金迷的繁奢的生活吧,而贾宝玉之后所经历的贾府落魄,也正是作者生活开始衰败的投影吧。
可能也正是由于作者生前经历过的真实生活的巨变,贫富的差异,生活的不顺心,使得他最终从过去那种腐烂,颓败的生活中看到了社会的阴暗面和隐藏在社会深处的黑暗气息。人心的异变与自身身份的改变给了曹雪芹一个蜕变的机会,正是因为他亲身经历过了奢靡的生活,他才通晓那些大家族里的规矩和方寸,也明白那些复杂的人心和大宅里的勾心斗角吧,结合了自身的人生经验,曹雪芹使得《红楼梦》中那些人物生活都活了起来,那些人物的言语,行为,动作,仿佛跃然纸上。
不见其人先闻其声的王熙凤,树下悲歌葬花的林黛玉,说出男女是泥和水的贾宝玉,有那通身气派的老祖母,一个个人物在小说中活出了他们精彩的一生,不可谓曹雪芹以示面面俱到了,还有众人那影藏了一生悲欢离合的人物诗,和那一出出暗含的玄机,直令看的人觉得内心痛快。
但在阅读书中人物的一生时也不禁引起我们对于当今社会的反思,那时候的封建社会的坏习性和不良风气是否延续到了今日那时候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社会地位的不平等是否在今日仍然出此刻了当今的社会主义社会当中,那时的对百姓的迫害,大家族对百姓的欺压,法律对贵族的庇护是否在今日还活在社会那个阴暗的角落我们需要反思的东西实在是太多太多了,这并不只是一个人的思考,也不是一群人的深思,而是一个国家乃至一个世界全体人民的深深自我反省与自我监督。
《红楼梦》的魅力当然不仅仅只是这些,其中所蕴含的文化是如此的出彩和丰满,看着《红楼梦》,仿佛就看到了整个社会的气息,仿佛触摸到了古代珍贵非物质文化的躯体。那不仅仅只是一本书,一本小说,它是另一个名为《红楼梦》的世界的载体,使得另一个世界得以以这种媒介和我们这个社会相接触。这或许就是红学的诞生缘由吧!
谈之哲学,大家可能觉得这是一个极其深奥的问题,说实话,在看这本书前,我也有这样的感受,这种心理迫使我不得不翻开这本书,去探究它其中的奥秘。看完之后,有一种无法形容的感受从我心中升腾而起——感到世界是那样的大,我们就是身在其中的一只小蚂蚁,也感到自我仿佛不是身在其世界,而是感到我们正在用心与世界应对面的交流。
这本书的作者是乔斯坦·贾德,以《苏菲的世界》一书,奠定全球十大作家地位,他的书还有很多,我也很喜欢,《纸牌的秘密》和《玛雅》就是其中的两本。
刚买这个书的时候,我的兴趣并非很大,随手翻了几页,可是没想到一下子就看上瘾了。这本书不与其他的小说一样,也只因单纯的故事情节吸引着我们,更是对哲学以美的享受,一本哲学启蒙书,使我受益匪浅。我们生活的这世界就像魔术师从他的帽子里拉出的一只白兔。只是这白兔的体进取其庞大,所以这场戏法要数十亿年才变得出来。所有的生物都出生于这只兔子的细毛顶端,他们刚开始对于这场令人不可置信的戏法都感到惊奇。然而当他们年纪愈长,也就愈深入兔子的毛皮,并且待了下来。他们在那儿觉得十分安适,所以不愿再冒险爬回脆弱的兔毛顶端。
我在读这本书时,在讲的哲学知识的时候,我仿佛与苏菲一齐到了那个年代,如同身临其境,趣味而又神秘的哲学知识。在世界的身旁我是如此之小,可是,我虽然小,可我对这个世界有浓厚的兴趣,我会成为那个魔术师,站在世界的上方去看世界。去探索哲学,研究哲学吧,他会使你有非同凡响的感受。
苏菲那种善于思考,进取探索的精神,遇到任何困难她都不退缩,永远心中都存有一个“为什么”,而我就没有那种精神,遇到困难的时候就想算了吧,别人也没有做到,我没有波要去做,可苏菲并不这样想,只要遇到困难就必须会去想怎样解决,而不是放弃,我们应当学习苏菲的那种精神,多观察、多思考、多问一个为什么,你就会与苏菲一样优秀!
《苏菲的世界》,是智慧的世界,梦的世界,他将会唤醒每个人内心深处对生命的赞叹与对人生终极意义的关怀与好奇。充满智慧的我们应当多当那个魔术师,去挖掘世界那个你不明白的地方。
今日,我看完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史记》。《史记》记述了上至传说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前122年,共约三千年底历史,《史记》分为十二世纪(记历代皇帝的政绩)、三十世纪(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的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十表(大事年表)史书(记各种典章制度)。
在这本书中,最令我佩服的是扁鹊。
扁鹊这天来到虢国正好赶上太子“去世”了。他去看了看发现太子只是得了“尸厥”,这种病呼吸微弱,让人误以为人死了。于是他用针刺中太子的百会穴,又做了烫药。不一会太子便活了过来。扁鹊的医术太高了,可想他在成为名医之前下过多少功夫啊!
我在这本书中最厌恶一个人。
一天周幽王在后宫发现了一个艳茹桃李的女孩。便与她日夜厮守。然而这个女孩进宫后就没笑过,于是他点燃烽火,各诸侯以为京城又乱贼,于是领兵马火速救驾。
褒女见千军万马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如同儿戏一般,禁不住嫣然一笑。他为了让褒女一笑,竟戏弄诸侯,可耻,三千年的历史浩如烟海,值得我们铭记的人和事太多太多。
这本书让我认识了历史,让我们多读书,读好书做对人们有用的人。
《在人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小说三部曲中的一部,是世界文萃瑰宝,小说展现了19世纪俄国社会的风貌,反映了人民对自由的强烈追求,对完美生活的热烈向往,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
当我重重地把最终一页书合上时,主人公阿廖沙那对知识的渴求和对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的怜惜、打抱不平的精神总浮此刻我的脑海里。
高尔基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善良的母亲因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家。高尔基的命运十分坎坷。童年的高尔基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就走向社会,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工、面包工、佣人等各种低下的工作。
十六岁时,他自身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在与命运的斗争中他深入俄国社会各个阶层,异常是最底层,与各种人物接触,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他还不忘学习,抓紧一切空余时间学习、读书,从而不断积累了他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
这本书中有几句话深深地震撼着我,期望你也如此:“晚上大家都把蜡烛拿到寝室去了,我没有钱买蜡烛,就自我动手制作灯。我把蜡盘上的蜡油都搜集起来,装在一只沙丁鱼罐里,加上一点长明灯的油,再用棉线做成灯芯,这样就完成了。有了灯,我就能够沉浸在读书的喜悦之中了。”“书就好比一座美丽的园子,里面什么都有……”“我只是觉得这种生活,让我有了寄托,有了奔头。”这些真实、纯朴的语句,令我感受到高尔基是那么酷爱学习,从书中让他明白了许多真理,他一向渴望上学。但事实总与他作对。
我似乎对这本书着了迷,一连读了两、三遍。这时我想起了我们。
我们的家庭条件是不错的,父母不仅仅能让我吃饱穿暖,还能满足学习国画、古筝的额外要求。另外,高尔基的父亲早年去世,相比之下,他从小就少了一份父爱。他,一个才十一、二岁的大男孩,就被生活所迫外出打工,被人欺负,令人怜惜,但更多的是被他那坚强的性格和对知识的热爱而感动。我好好地反醒了自我,无时无刻心中都在对自我说:“如果想让自我有个完美的明天,必须像高尔基那样付出行动,有坚定的信念,永不气馁。我坚信展此刻眼前的将会是我所期盼的的灿烂的明天!”
我们要不屈不挠,勇往直前。
中小学生读名著读后感篇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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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忏悔录》有感偶尔读到一本介绍伏尔泰的书,里面当然少不了卢梭,我饶有兴致地读完了其中关于他们二人纠葛的部分,心中始终激荡着一种淡淡的喜悦,倒不是这本书写的有多好,至少其中有若干观点我是不赞成的,更多的还是因为一直徘徊在心中的那个影子-----卢梭。
介绍伏尔泰的书,就一直颂扬伏尔泰,若他有什么让人争议之处,就替他百般辩解,在他与卢梭的争斗中贬低卢梭,连卢梭一开口就成了鼓吹了,介绍卢梭的书则正好相反,看着实在是很有趣。一面为两位启蒙巨擘的魅力所折服,一面也感叹个人的主观喜好在相同的人和事上有那么的不同,居然得出了相反的结论。不过转念一想,在人文领域,相反的观点真是太常见了,还有吧卢梭骂得一文不名的呢。我自己到觉得这些褒贬并不妨碍两位启蒙巨人的伟大,倒是这些知识分子表现得可爱极了。那位作者,一边得意地介绍伏尔泰的宽容原则,一边努力地贬抑卢梭,似乎有点缺乏他所推崇的宽容原则。我佩服理性而又精力充沛的伏尔泰,但更喜欢真诚且有真性情的自然之子卢梭,伏尔泰在他的时代叱咤风云,但已跟随他的时代一起成了历史,而卢梭不仅在当时推动了大革命,更在后世青春焕发,在诸多领域发挥着持久的影响。托尔斯泰说的对,卢梭是不老的!
确实有很多人把卢梭骂得一文不名的,有的还说得极为难听,不堪入耳,罗素在《西方哲学史》里也没放过他,说他欠缺一切平常道德。我不在乎他们在评价时是否带着公正之心,也不太在乎实际上他们的观点有多少接近真实,他们的学术,与我关系不大。不论他们骂得多么凶,我依然那么喜爱卢梭,只觉得他就在我的身体里,成了我的一部分。卢梭只有一个,阐释方法却每人都有一种,他们有他们的自由,我也有我的自由。
究竟我为什么喜爱卢梭呢?我有时也会让这个问题困惑,但至今都没有得到满意的答案,也许最大的原因在我身上。我隐约记得在十一二岁时,我已在想一些问题。有一天中午时分,我从中学门前的公路走过时,我就想一个人无论做什么事,最重要的条件是他愿不愿意,而不是做这件事的利弊或是别人的评价。在以后记得清晰的日子里,我都是按照这条并不清晰地原则在做事,以至于我在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上和别人起了矛盾,而且在内心变得很敏感。这时候我几乎没读过什么书,名作家可能只接触过鲁迅,外国名家就别提了。当我第一次读到卢梭时,我在他如涓涓细流般平静的的倾诉里看到了如狂风暴雨般奔泻的情感波澜,我少年时隐约感受到的原则被他用如椽之笔表达出来了,而且内容是如此丰富,简直就是一块新大陆。就像一个人在黑夜中对着远方呼喊,突然听到了回应,但并非来自群山的回声,而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真实生命的温情语言,年轻的心该有年多么欣喜呀。一个伟大的人在我内心被供奉起来了,卢梭成了我心灵的导师和朋友。当我一个人时,总有一个法国老人在我的脑海里徘徊,使我内心平静,而且总带着淡淡的喜悦。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理解我支持我,让我时时会感到一种幸福的战栗,虽然他是两个世纪前的启蒙巨擘,而我只是一个无名小卒。
那些批判卢梭的人,他们也不得不承认卢梭的伟大。卢梭在政治和教育上贡献很大,不过我那些我暂时还没有兴趣,我相信仅仅只作为一个作家,他也会流芳千古。他那些真诚的文字是我前所未见的,从来没有一个人像他一样袒露过自己的灵魂,也没有人如他一般真实地抒发过自己的内心情感,他的《忏悔录》和《漫步遐思录》真的是每一次读都能使我感动。读过卢梭,我再也不用遮遮掩掩写日记了,终于可以轻松地和自己说心里话了,也不必为自己在心里十分珍视感情而感到难堪了。在集体主义气氛浓厚思想保守的中国,是两百多年前的这个法国老人帮助我发现了自我,使我能正视自己的内心世界,安然地度过了躁动不安的青春期。
随着年龄增长,我进入了大学校园,对卢梭有了更多的接触,也有了更多的思考,不再是像之前那样盲目的崇拜,因为即使是儿时的那条简单原则也是存在着重大的漏洞,但是我读得越多,就越喜爱卢梭,特别是夜深人静的时候,一切都睡去了,常常是他还在我的心里,用忧郁的目光温柔地看着我。
中小学生读名著读后感篇十三
生存中,我们见到老师,同砚大概家中长辈,应该礼貌问好。学习《弟子规》之前,我对付这一项,有些懒散,见到长辈,总是要怙恃催促两三遍,才会小小声。极不甘心地叫一声好,怙恃总是很生我的气,可我照旧觉的很无所谓,这又不是什么作业,怕什么。学习《弟子规》之后,我才明确,尊重长辈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应该尊老爱幼,要礼貌待人,不行以无规无矩,与长辈晤面时,要主动打招呼,并且精力振作,让人感触舒服。从此之后,我与长辈谋面时,总是给他们留下一个好印象,这是《弟子规》的劳绩啊!学《弟子规》,是为了品味《弟子规》之精华;做《弟子规》,是为了领会《弟子规》之意会。先学后做,更能表现出一种独特的美。
〈谨〉,我们生存中做什么事,时时刻刻都要审慎。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穿衣服要系钮扣,要整洁,还要切合自己的身份;喝酒要过量,不要喝醉了,不然容易被别人“说闲话”。尤其是不应该在面前评论辩论人家的是非,这样是欠好的,也是不道德的。
与《弟子规》的打仗曾经许久了,他教会我许多。尤其是《弟子规》让我懂礼貌当前,我感觉到了学习《弟子规》的那种乐趣,每次学习,都会失掉纷歧样的启示,人生的启迪。《弟子规》真的很锋利!
每个人都会有缺点,也许你还找不到办法改正它,那就要看看《弟子规》了,它可以资助你。
“亲爱我,孝何难,亲憎我,孝方贤。”它的意思是:不论怙恃、亲人爱不爱你,你都要尽你做人的孝道,尊敬怙恃、亲人。
其次是〈出则弟〉,它是教我们怎么和别人相处的。比如“兄道友,弟道恭,兄弟睦,孝在中。
中小学生读名著读后感篇十四
作者开篇就说:“打开窗子吧!让自由的空气重新进来,让我们呼吸一下英雄的气息!”在物质生活极为丰富而精神生活相对贫弱的时代,对于我们来说这部作品无不是一本很好的精神食粮。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他们敢于正视黑暗现实,揭露社会腐朽,渴望自由,主持正义的精神,赞美他们以造福人类为己任,坚持真理和信仰,追求“真正的艺术”而受苦受难的钢铁般的意志。
这三人中我最同情贝多芬,他的一生是多么的不幸,多么的坎坷,几乎作为一位音乐家所有的不幸都让他遇上了,暴力粗鲁的父亲,痛苦的童年,16岁母亲逝世,父亲也经常酗酒,不断地挥霍,从此贝多芬独自一人承担起家庭的重担。不幸的爱情,凄凉的遭遇,通心的亲情奖贝多芬抛入了悲苦的深渊。贝多芬在内心深处呐喊着,斗争着。他只有在音乐的世界里寻找生命的快乐。逐渐的,他的听力越来越来差,他因此变得越来越孤僻,性格也越来越怪异。然而他并没有向命运低头,尽管他的生活依旧没有任何的改变,音乐没有给他带来任何物质利益,他的生活依然那么的窘迫,疾病依然折磨着他,他依然是那么的孤苦伶仃。可是苦难让他更加坚强,他战胜了疾病的痛苦,战胜了世俗的庸俗,战胜了命运的悲苦。而这一切都源于他坚毅的品格,高尚的道德,还有他为之终生奉献一切的精神圣坛——音乐。他说:“您要抛弃,抛弃生活中的庸俗愈无聊,为了您的艺术——这个至高无上的皇帝”。人生的低谷给他带来了创作的巅峰,在痛苦的生活中他的意志并没有消沉,他在艺术世界中寻找快乐,发泄自己的痛苦,倾诉自己遭遇。音乐是他最好的朋友默默的帮他分担,然后它又把高亢激昂的旋律展现给世人,但是麻木轻浮的人们却置之不理。是啊像他那样个性激昂,狂傲不羁的天才是无法在轻佻浮华的城市立足的。
他的一生如同一个暴风雨的日子,而他则如海面上与暴风雨搏斗而跌宕起伏的海燕,那样羸弱。但最终他还是胜利了,什么胜利能和这场命运的胜利相比?这种灵魂的凯旋!令人由衷的敬佩。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最后,我希望全世界人都能够记住贝多芬,并像贝多芬那样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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