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以约束双方在商业、法律和个人交易等各个领域的行为和关系。在编写合同过程中,可以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合同的完善性。合同的履行是商业活动中的重要环节,需要双方共同努力,遵守合同约定的规定。
教育工作者合同管理篇一
1.2鉴于本协议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 (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专项节能服务。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1.3鉴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双方同意按节能效益分享型方案分配由该项目带来的节能效益。
第2节 项目的主要内容
2.1项目名称:
2.2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的实施,乙方负责就该项目的实施为甲方完成节电目标。
2.3项目主要技术方案:在甲方的建筑物屋顶上建设 kw光伏发电站,所发的电能作为甲方的补充用电实现企业节能降耗。
2.4项目建设方案
2.4.1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完成电站的设计、施工、建设;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维护以及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
2.4.2甲方无偿提供建筑屋顶作为项目建设场地。
2.5项目实施目标
2.5.1替代部分公共电网供给甲方的电能,降低企业能耗指标。
2.5.2项目建成后预计平均每年发电量约 万kwh
第3节项目实施期限
3.1 项目自本协议正式生效之日起实施,至节能效益分享期届满时终止。
3.2 项目建设周期:自相关主管部门许可后,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在一年内完成项目全部建设投运。项目分步实施计划安排见附件1.1。
3.3双方分享节能效益的起始日为项目建成正式投运的日期,甲乙双方以签证文件为准。项目分享期为25年。
第4节 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4.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协议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4.2 乙方聘请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工程建设的整体设计。
4.3项目建设设计方案完成后需提交甲方进行审核,一经甲方审核通过,不得修改。双方另有约定,或者依照本协议第8节的规定修改的除外。
4.4 甲乙双方应当依照附件第1.4文件的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第5节 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5.1 节能量的实际数据均以单元光伏电站出口双向电能计量表为准。该双向电能计量表按照附件1.2的规定进行定期校验。
5.3效益分享期内,乙方分享项目节能效益的计算公式:
节能效益(万元)=k*节能量(万kwh)k为光伏发电单位电价为市电单位电价的8.5折。在经营期内,乙方应得的节能效益由甲方定期按以下方式支付给乙方。
5.3.1每月5日前甲乙双方共同抄表确认5.2条所述表计量的电量记录,并按照附件1.2的规定签发节能量确认单。
5.3.2在节能量确认后,乙方应根据确认的节能量向甲方发出书面的付款请求,注明付款金额。
5.3.3甲方在收到上述付款请求后的7日内将相应的款项付给乙方。
5.3.4乙方收款后根据甲方的实际节能量,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正式发票。
5.3.5如双方对任何一期的节能效益的部分存在争议,该部分的争议不影
响对无争议部分的节能效益的分享和相应款项的支付。
5.4根据国能新能【2011】337号文件的规定,在该项目正式运行前,甲
乙双方将与电网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届时节能分享方式、计量方法、结算方式等按三方协议执行。
5.5项目所产生节能减排中的碳排放量,由 方负责计量,并在国家碳交易相关政策范围内进行市场交易,所得收益归甲方所有。
第6节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6.1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实施所必需的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环评批复和电网接入皮肤,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电气系统图,建筑结构图、生产负荷用电曲线等涉及施工涉及的相关资料,资质图纸至少提供一份,图纸应标注清晰,保证内容正确。涉及完成后乙方应将图纸完整的归还乙方。
6.3 甲方按设计方案提供涉及屋顶作为电站建设平台,并为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条件,如施工用水、用电和临时施工场地、清理施工现场、合理调整生产、项目设备试运行条件等。所发生的费用据实统计,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4 甲方指派具有资质的操作人员参加电站的操作和维护培训。
6.5 甲方每月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积极配合乙方对节能量进行抄录和验证,
无误后甲方应立即签署确认书。
6.6 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完成项目的试运行和验收,无异议后应及时在验
收文件上签字、盖章加以确认。
6.7 甲方应根据附件一的规定对设备进行操作、维护和保养。在协议有效期内,对设备运行、维修和保养定期作出记录并妥善保存 5 年。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时向其提供该等记录。
5.8 甲方应为乙方或者乙方聘请的第三方进行项目的建设、维护、运营及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便利,保证乙方或者乙方聘请的第三方可合理地接近和使用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和设备。
6.9 节能效益分享期间,甲方有责任帮助乙方顺利的进行相关维护工作,保证电站安全运行,如设备发生故障、损坏和丢失,甲方应在得知此情况后应在48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和监管。
6.10 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付款。
6.11甲方应当将与项目有关的其内部规章制度和特殊安全规定要求及时
提前告知乙方。
6.12 在项目建成后的运营期内,因甲方人为因素造成的光伏系统所在屋面以及所在屋面光伏设备的损坏,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7节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7.1 乙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实施所必需的各级政府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环评批复和电网接入批复,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7.2 乙方应按照附件1项目方案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协议的约定,聘请由国家认可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时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方案。并按设计方案完成项目建设,做好项目运营和维护管理工作。
7.3 乙方在进行光伏组件涉及安装时应以不改变和破坏甲方屋顶原有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屋面采光带,通风、排烟设备等)的位置及功能为准则。
7.4乙方应免费对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以使其能承担相应的操作和设施维护要求。
7.5 乙方应在工程实施之前对所施工的家房屋顶与甲方相关人员共同进行全面的防水检查,对需要修缮的部位进行封胶秀山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6 乙方应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其聘请的第三方严格遵守甲方有关施工场地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规定,并听从甲方合理的现场指挥。
7.7乙方安装和调试相关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施工管理法律法规和与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以及甲方合理的特有的施工、管理要求。
7.8 在接到甲方关于项目运行故障的通知之后,乙方应及时完成相关维修或设备更换。
7.9 乙方在项目建成后应建立健全项目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7.10电站建成后,在协议中约定的使用期限内,电站所涉及的检修、维护和故障处理工作由乙方负责。
7.11项目开始运营之后,乙方应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项目的运营报告,并就该项目运行和维护的相关事宜进行讨论。
7.12乙方在项目的施工以及建成后的运营维护中,因乙方原因造成所使用厂房和屋面损坏时,应负责进行维修,并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内(建成后运营两年内)承担保修责任,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两年后的屋顶维修及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7.13乙方应保证系统的接入性能应满足国网公司2011年5月6日下发的《国家电网公司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要求,保证甲方用户侧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系统应设置足够的防雷设施,防止雷电感应及雷电波对用户侧电气设备造成危害。
7.14在项目竣工后,应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以确保在该项目施工过程中未给甲方造成损失,以及项目建设施工的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7.15乙方应保证于项目有关的设备、设施运行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连续稳定运行且运行状况良好。
第8节 项目的更改
8.1在本项目运行期间,乙方有权为优化项目方案、提高节能效益对项目
进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设备或设施进行添加、替换、去除、改造,或者是对相关操作、维护程序和方法进行修改。乙方应当预先将项目改造方案提交甲方审核,所有的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
8.2在本项目运行期间,甲方拆除、更换、更改、添加或移动现有设备、
设施、场地,以致对本项目的节能效益产生不利影响,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补偿乙方由此节能效益下降造成的相应的损失。
第9节 项资产所有权和风险分担
9.l 在本协议到期并且甲方付清本协议下全部款项之前,本项目下的所有
由乙方采购并安装的设备、设施和仪器等财产(简称“项目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乙方。本协议全部履行完毕之后,该等项目财产的所有权将无偿转让给甲方。
9.2 项目资产清单在项目完成建设并投产后1个月内由乙方提供给甲方。
9.3 项目资产清单内容包括设备、设施、辅助设备、设施的名称、型号、购入时间、价格及质保期等。
9.4 项目资产所有权由乙方转移给甲方时,应同时移交项目资产的技术资料。
9.5项目资产的所有权不因甲方违约或者本协议的提前解除而转移。在本协议提前解除时,项目资产依照第12.4条的约定处理。
第10节 违约责任
10.1 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款项,则每天按照当月节能效益应付款项的0.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10.2 如甲方违反除第10.1条外的其他义务,乙方将依照第10.5条的规定与甲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项目方案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项目的建设,除非
该等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是甲方的过错造成,则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预测的月度节能款项0.3%的比率,向甲方支付误工的赔偿金。
10.4如果乙方违反除10.3条外的其他义务,甲方依照第10.5条规定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10.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能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11节 不可抗力
11.2 如果一方(“受影响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无法或预计
无法履行协议下的义务,受影响方就必须在知晓不可抗力的有关事件的5日内向另一方(“非影响方”)提交书面通知,告知不可抗力事件的具体情况。
11.3 受影响方必须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有
关的影响。
11.4 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受影响方的履行义务暂时中止,相应的
义务履行期限相应顺延,受影响方不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受影响方应该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下的义务。
11.5 如果因为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受影响方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
何义务,而且非影响方在收到不可抗力通知后,受影响方的不能履行义务持续时间达90个连续日,且在此期间,双方没有能够谈判达成一项彼此可以接受的替代方式来执行本协议下的项目,任何一方可向另一方提供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第12节 协议解除
12.1 本协议可经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解除。
12.2 本协议可依照第11.5条(不可抗力)的规定解除。
12.3当本协议的一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时,另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
协议:
(a)一方进入破产程序;
12.4 本协议解除后,本项目应当终止实施。项目资产由乙方负责拆除、
取回,并根据甲方的合理要求,将项目现场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对乙方提供合理的协助。如乙方经甲方合理提前通知后拒绝履行前述义务,则甲方有权自行拆除并处置相关设备,并就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向乙方求偿。
12.5 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任意一方根据本协议或者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对方寻求赔偿的权利,也不影响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到期的付款义务的履行。
第13节 其它
13.1保险:项目的财产保险由乙方负责购买。
13.2用电及线路、施工等安全方面的要求详见附录1.6.
第14节 争议的解决
14.1因本协议的履行、解释、违约、终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14.2如不能协商解决,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青岛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5节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5.1 项目联系人:双方均需指派专责联系人负责项目实施的具体工作。
15.2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协议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5.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成立,并在该项目得到相关主管部门许可后,正式生效。协议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
15.4 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附件一、项目方案文件
附件二、协议解除后项目财产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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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者合同管理篇二
转让方(甲方):
转让方(乙方):
受让方(丙方):
鉴于:
1、标的公司上海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xx年x月x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有效存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其中:张出资25.5万元,持有公司注册资本51%;李出资24.5万元,持有公司注册资本49%。
标的公司上海物业管理公司于xx年x月x日在上海市闵行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有效存续,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万元,其中:郭出资5万元,持有公司注册资本50%;张出资3万元,持有公司注册资本30%;季出资2万元,持有公司注册资本20%。
2、上海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xx年x月x日在上海市黄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有效存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其中:刘出资40万元,持有公司注册资本80%;古出资10万元,持有公司注册资本20%。主要经营范围:物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物业招投标代理。
3、经上海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物业管理公司、上海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协议,同意甲方和乙方将其持有的上海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物业管理公司100%股权依据本协议之约定转让给丙方。
4、上海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将股权转让后的上海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物业管理公司吸收合并后,上海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名称保持不变。
根据《中华人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甲方、乙方、丙方通过友好协商,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乙方同意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分别将其持有的上海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物业管理公司100%股权全部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受让该股权。
三方同意,具体的转让和受让比例分配由郭和刘协商确定。丙方受让该股权后,刘和古仍然按原比例持有合并后的上海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
1、甲方将其持有的上海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丙方的转让价款按照财务帐的净资产数额确定(以xx年x月x日为基准,详见附件一:上海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xx年x月x日资产负债表),即人民币x万元整(大写:x万元整)。
乙方将其持有的上海物业管理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丙方的转让价款按照财务帐的净资产数额确定(以xx年x月x日为基准,详见附件二:上海物业管理公司xx资产负债表),即人民币x万元整(大写:x万元整)。
2、丙方应在签署工商局股权转让合同文本时将上述股权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和乙方的共同授权代表郭。甲方和乙方在此声明,不需要再单独出具授权委托书。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乙方将配合丙方的要求,签署股权转让予丙方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的全部相关文件并提交丙方。
本协议签订且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后,丙方可以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和乙方予以协助。
1、甲方和乙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上海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代替上海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物业管理公司继续履行“大厦”和“xx公寓”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详见附件三)。
2、本协议签订且丙方支付转让价款后五日内,甲方和乙方将分别安排上海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物业管理公司向上海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移交xx公寓和大厦物业办公用房、经营用房、图纸、档案等情况并注明办公用房和经营用房的来源等情况(详见附件四、附件五)。
3、本协议签订时,丙方充分了解上海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物业管理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上海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愿意接受物业公司移交前的全部债权债务,具体以双方确认的xx年月日债务清册(详见附件六)为准,但上述基准日到移交日所发生的正常经营过程中的债务亦由上海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若有瞒报债务造成丙方受损的,甲、乙方负责赔偿。丙方特别承诺:上海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xx公寓项目开发单位逾期交房违约责任问题,与购房者签订的免收物业费相关协议,丙方完全认可,并承诺继续履行,不论是否已经列入上述债务清册。
4、本协议签订后,丙方应当按照原劳动合同条款,接受上海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物业管理公司的全咳嗽保或者由上海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法给予赔偿后解除劳动合同(详见附件七:上海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物业管理公司的《现有职工明细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一律予以注明)。甲、乙方保证截止xx年x月x日前,原企业不欠在职职工工资,否则甲、乙方负责赔偿。但公司部分职工没有交纳社会保险,由上海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处理。
5、股权转让以前上海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物业管理公司所有收取的以及股权转让后上海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要收取的“大厦”和“xx公寓”两个项目的全部装修押金或者其他具有保证金性质可能向购房者返还的款项或代收的住房维修基金等代收款项(以下合称“保证金”),由开发单位负责监管及清退。在公司移交前,甲方和乙方将上述已经收取的保证金款项分别转至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xx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账户,由购房者或者债权人分别到上述两个开发单位领取。上海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的上述保证金亦存入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xx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账户,由购房者或者债权人分别到上述两个开发单位领取。
1、股权交割的全部工商手续,由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和乙方给予配合。
2、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日为股权交割日,股权自股权交割日起转让。
1、本协议签订且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后五日内,甲方和乙方撤回其原委派的所有董事,由丙方另行委派董事和指定法定代表人。
2、三方确认股权交割手续当日,三方进行下列交接手续并签署《交接清单》:
(5)上海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等劳动人事档案、资料。
(6)本协议签订同时,三方共同将上海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物业管理公司现有的所有印章(包括但不限于上海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物业管理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部门印章等)封存至上海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物业管理公司整体移交后完全交给丙方。封存期间,甲方、乙方如需使用的,应由三方派人共同启用。如果丙方在接到甲方或乙方通知后24小时内,拒不派人监督启用,甲方和乙方有权要求丙方赔偿损失。
因本协议及其履行而发生的税费,甲、乙、丙三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协议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损失的,并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十一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三份,公司留存一份,一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用。本协议自三方签字后生效。
3、办理工商登记过程中签署的有关文件,如果与本协议有矛盾的,以本协议为准。
4、本协议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丙方:
xx年x月x日。
教育工作者合同管理篇三
签订合同时为了维护交易更加公平的进行,无论是哪一方利益亏损,只要签了合同,就都有法可循,有法可依,从而使交易更加顺利并且完美化,来看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管理台账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和细化合同台账资料,规范企业各类合同台账的管理,根据《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原则
凡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合同管理人员依照本办法建立合同台账,按照“一合同、两表格、一编号”的原则进行整理。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则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
二、公司或者公司指定主体作为一方当事人签订的所提交法务部审查的合同。
第四条 定义
各承办部门所确定的管理人员负责的合同台账的登记、资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
第五条 组织和职责
一、各承办部门是本制度的'主导部门,负责确定人员,负责合同文档管理,负责文档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确保文档的完整性和有效利用性。
二、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在该过程中,协助各承办部门对合同登记台账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二章 具体实施
第六条 登记模式
合同台账采用总分帐的表格式管理,所有合同建立总账、各承办人建立分账,每份合同都要填写建立档案,填写表格。
第七条 总分台账的具体登记主体
一、合同总账登记
1、开发公司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管理登记;
2、新星建筑公司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登记管理;
3、商都公司、满园红木、万兴珠宝由本公司办公室负责登记管理;
4、物业公司由总经理助理负责登记管理;
5、财务中心由本中心工程服务部负责登记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登记管理。
二、部门、项目台账管理
1、开发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各部门经理、总工程师登记管理;
2、新星建筑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各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登记管理;
3、商都公司、满圆红木、万兴珠宝由各部门经理登记管理;
4、物业公司由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或项目主任负责登记管理;
5、财务中心由中心各部门经理负责登记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各部门经理负责登记管理。
第八条 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名称;
(二)合同主体、签约方名称;
(四)合同履行情况(有无违约、争议、诉讼等情况及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五)合同承办部门、承办人;
(六)合同签订时间;
(七)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
第九条 合同台帐应附以下资料:
1、合同正本或副本;
2、对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
3、对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合同相对方报价单、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电;
5、验收单、验收报告、分批分期履行情况记录、合同履行结算单等。
6、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十条 登记时间
各部门的登记管理人员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台账,并对重大合同进行备案审查。
第十一条 资料补充
各承办部门的合同台帐管理人员,有权对合同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发现程序不符、内容有误或资料不全等问题时,应及时要求合同签订人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补充资料。
第十二条 合同登记编号规则和移交
本办法所涉及的合同文档以《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所规定的办法进行分类编号。
移交的合同文档必须注明合同编号并保证齐全、完整,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倘若合同发生变更,则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合同文档移交时,必须编制合同移交清单并当面清点。
以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完成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 本规则作为《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的支持文件。
第十四条 本办法发布后提交审查的合同一律适用本办法。
第十五条 各公司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增加有关表格和完善内容,如不适用,请将管理办法报公司备案。
第十六条 支持文件:《宏信(郑州)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实施细则
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由各部门补充,提请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八条 解释 修改 废除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法务部,修改、废除权属公司董事长办公会。
第十九条 实施时间:本制度实施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
第一条 为保证合同台账资料完整、统一,规范企业各类合同的管理, 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以 有限公司的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合同经办部门依照本办法建立合同台账(见附件1),并同时向公司法务部门备案,涉及到款项收付的还应同时向财务部门备案。
备案是指合同经办人将合同台账、经办人签字确认无误的合同复印件提交相关部门。
第三条 合同经办人员及部门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台账并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协助法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对合同管理和履行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第四条 合同台账采用表格式,一份合同填写一张表格,建立一份档案。
第五条 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名称;
2、合同主体;
4、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履行的进度、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5、备注(有无违约、争议、诉讼、合同变更、无效、所附资料等情况)
6、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
第六条 合同台账应附以下资料:
1、合同副本;
5、其他与合同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七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变更、中止等情形的,合同经办人应及时在合同台账表备注栏中予以注明,并报法务部备案。
如涉及到合同价款收付条款变更(包括付款金额、付款时间、付款条件等情形)的,同时报财务部门备案。
或补充资料,以保证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合法有效。
第九条 使用或借用合同台账资料,应当办理使用或借用手续,使用人或借用人应妥善保管合同资料,不得损坏或遗失,更不得擅自涂改或更换;办理结束后,应及时将使用或借用的合同资料归还合同台账管理人员。
若违反前款规定给企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由法务部、首办共同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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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者合同管理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建设部第33号令)、《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_区_____路(街道)____号;
占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平方米; 物业类型: _____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五)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六)车辆行驶及停泊;
(八)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九)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十)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一)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五)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项使用:
1、无偿使用;
2、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元的标准租用。
(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八)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九)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十)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二)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三)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六)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七)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九)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十)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一)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十二)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___后年内达到_____的管理标准;____年内达到____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一)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元;
(二)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__%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_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三)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四)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五)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__元,由甲方负责在___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六)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元,按下列第___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___费用中支付;
(七)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项执行:
1、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___元;
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
(一)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二)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三)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三)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四)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六)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教育工作者合同管理篇五
第1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2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3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4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5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
第6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7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8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9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10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
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馐、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11条签订经济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主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区、县人民法院管辖。
第12条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货为主,并坚持经销定进原则;付款尽可能采用托收承付,如需预付货款或定金按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办理。
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款为主,不准赊销;确需赊销或代销的,赊销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万元至50万元的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审批,50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13条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第三节经济合同的审查批准。
第14条经济合同的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15条经济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
2.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标的超过100万元的;。
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0万元的;。
联营、合资、合作合同;。
重大涉外合同。
3.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0万元的;。
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联营、
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4.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5.法律顾问室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法律顾问室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
第16条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17条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1.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经济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2.审核。对送审的经济合同,应按本《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第四节经济合同的履行。
第19条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第21条各企业领导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否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节经济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22条在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各企业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的,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
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23条对主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第24条变列、解除经济合同,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手续。
第25条变理、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条及第二百二十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经上报主管机关批准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前,应报原机关批准。
经上级主管机在见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应报原机关备案。
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6条变更、解除经济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作废。
第27条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第28条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负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第29条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用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第六节经济合同纠份的处理。
第30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份的,应按《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31条合同纠纷由签约企业负责处理。涉及内部几个企业的,可以协商或由公司确定一个企业为主负责修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到底。
第32条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33条各企业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第34条法律顾问室处理合同纠纷的范围是:
1.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
2.经各企业处理解决不了的;。
3.其他应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
第35条提请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是:
1.承办人填写“对外经济合同纠纷申报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报批。
2.审批单位可依据情况,在1天内作出;由上报单位负责处理;由法律顾问室负责处理。
3.法律顾问室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或认为有必要的合同纠纷,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36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记拆的足够时间。
第37条凡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经济合同纠纷,有关企业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2.关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财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
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38条对于经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39条各企业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对于对方当事人在规定定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法律顾问汇报。
第40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由法律顾问室配合各单位向人民法律申请执行。
第41条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单位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
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42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考。
第43条本公司对经济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合同专用章制度及基础管理制度。
第44条本公司经济合同的二级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总经理总负责凡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具体负责,归口管理管理部门为法律顾问室。
下属公司一级由经理、副总理负责,归口管理人为办公室主任或秘书;各法人委托人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的合同签订、履行工作。
第45条公司主管内贸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内贸合同。
公司主管外贸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外贸合同。
公司主管工业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工业方面的引进、合资、合作合同。
公司主管房地产业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房地产、建设合同。
第46条法律顾问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管理公司的各类合同;。
3.负责对法人委托人和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考试、提高法人委托人的法律素质;。
4.负责考评各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教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5.配合各企业办理合同的报批、见证、鉴证和公证等事项;。
6.配合各企业处理合同纠纷;。
7.参与有关合同的谈判、签约、履行等工作。
第47条下属公司、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管理本企业签订的合同;。
3.负责本单位法人委托人的日常管理及年终审查的初审;。
5.负责修理本企业合同纠纷;对难度较大单位经济合同资料的汇总、分类、归档、保管及合同台帐的设立、统计、上报等基础管理工作。
第48条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职责是:
1.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
2.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3.对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5.负责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立即将资料上交归档。
第49条凡具备下列条件的,
可以发给法人委托证书:
1.政治思想好。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帛;能拒腐蚀,不贪腐贿,不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2.业务工作好。熟悉本职工作,能够良好地完成本人的业务工作,并以公司利益为重,择优签约,严格履约,节约资金,增加收益,取得一定成绩,无遗留问题。
3.法律意识强。对《经济合同法》等经济法规认真学习,初步掌握并能运用有关法规。
第50条公司根据各部门和下属公司、企业的实际情况,决定法人委托人的设置及数额,具体人选由各单位确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法人委托书。
第51条法人委托书庆于每年终重新审核一次。审核的主要内容是:法人委托人在本年度的工作、学习及思想情况,取得什么成绩,发生什么问题,有无违纪行为等。审核后,法定代表人可根据情况分别作出:维持授权范围、变更授权范围、撤销授权及吊销法人委托书等决定。
第52条法人委托证书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不准将法人委托证书转借他人或用作其他证明,否则,除吊销其法人委托证书外,还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53条法人委托人工作调动时,应向所在企业交销其法人委托证书。
第54条签订合同专用章制度。公司及下属保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所加盖的印章,除各企业的公章外,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准代替使用。否则,财务部门有术拒绝办理结算手续,由此所引起的责任由有关人员承担,还可以予以处罚。
第55条合同专用章由各单位统一刻制、编号和颁发;严禁任何人私自刻制、使用。
第56条合同专用章应严格按授权的范围使用,不准混用、代用或借用。
第57条合同专用章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除立即登报声明作废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第58条公司各企业都必须认真做好经济合同管理和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各企业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经济合同的分类台帐和总台帐。每个企业必须设一个总台帐。其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履行情况及备注等。台帐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3.填写“经济合同情况月报表”。各企业应在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月报表填好后报送总经理,同时抄报计划财务部和法律顾部室。
教育工作者合同管理篇六
甲方(被委托管理方):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委托管理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宣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和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出租汽车营运服务规范、要求,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现就出租汽车委托管理服务事宜自愿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在委托与被委托管理期内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乙方自愿将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皖号出租车委托甲方代管服务。本合同委托管理期内,其经营权属性质、资质、名称不变,仍由乙方自主经营,甲方只履行、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管理服务义务、责任。
第二条本委托管理合同有效期为(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代管营运车辆。车辆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车身颜色,《道路运输许可证》号,《道路运输证》号,车辆登记日期年月日。
第三条乙方应按月向甲方计缴委托管理服务费,每月元,共元(大写人民币元)。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一次性足额缴清当年管理服务费给甲方。
1、组织乙方参加主管部门规定的驾驶员安全、服务业务学习及培训,车辆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从业资格规定课时的继续教育和开展的各项文明创建活动、社会公益活动。
2、及时传达国家、省、市有关出租汽车客运法规政策。
3、协助处理乘客的服务投诉,办理行业管理部门关于服务质量的转办事项。
4、按相关要求为乙方驾驶员、营运车辆、计价器及相关证件的年度审验、从业资格注册提供服务。
5、代办乙方托管出租车辆所享受的国家各类政策性补贴申报、发放服务工作。
6、协助乙方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和索赔工作。
7、协助乙方办理车辆更新手续。
8、为乙方车辆提供gps监控和解卡服务。
第五条甲方享有的管理权限。
1、遇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重大的外事、抢险任务和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时,甲方可以调度乙方委托管理的车辆,乙方应予服从,但甲方应积极向用车主管部门申请补偿并按照其补偿规定、标准给乙方相应补偿。
2、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管理费;按规定向乙方收取各类有偿教育、培训和活动费用。
3、督促乙方驾驶员规范服务、安全营运,接受甲方对车辆安全检查、隐患排查。
4、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无法正常提供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乙方享有的被服务权益和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甲方应依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2、有权要求甲方做好驾驶员、营运车辆及相关证件的年度审验、从业资格注册工作。
3、乙方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有权要求甲方协助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4、完成由甲方调度的重大的外事、抢险任务和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后,乙方有权要求给予相应补偿。
5、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守法经营,文明服务,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6、接受甲方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的监督和管理,遵守甲乙双方委托管理服务约定,积极配合甲方完成行业管理部门开展的文明创建活动和质量信誉考核等。积极参加甲方组织安排的有关活动,接受各类安全、学习培训和规定课时的从业资格继续再教育。
7、按时足额缴纳管理服务费给甲方;按规定缴纳各类有偿教育、培训及活动费用。
8、按主管部门标准、要求,及时、准确、真实的向甲方提供各类年审、换证、注册用证件、材料。
第七条合同委托管理服务有效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管理与服务,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双方无法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约支付管理费超过天及以上的,或累计达到元及以上的;。
(二)累次违反本合同条款内容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擅自罢运或参加非法集会,煽动制造群体事件的;。
(六)利用营运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符合国家和省其他限制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的规定的。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甲方被行业管理部门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且采取了中止、减少、调整经营权措施的;(可删除)。
(二)甲方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一年以上的;。
(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服务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方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单方面不得依据本条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并诚实信用地行使各自权利、履行各自责任、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约。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违约的,其所缴纳的服务费未服务(月份)剩余部分甲方不予退还。甲方违约的,退还未服务月份服务费,并按退还未服务月份服务费金额一倍赔偿乙方。
(二)乙方未按时支付管理服务费的,甲方随即对乙方终止服务,对所欠委托管理服务费甲方按实进行追偿。甲方并按应收委托管理服务费金额每日的10%向已方收取滞纳金。
(三)经证实因甲方自身原因,屡次不能履行对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管理服务责任的,乙方可终止合同,并按本条第一款内容追究甲方违约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即终止。(可删除)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甲乙双方可向对方表明终止或续签意向。
第十四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向宣城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后,可重新签订补充协议。第十六条本合同解除后,乙方自行办理原从业资格注册注销、变更手续,甲方予以积极协助。甲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含补充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当地运管机构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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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者合同管理篇七
第一条为加强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合同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降低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所属各部门公司名义与公司外各类法人、自然人、其他各类经济组织所进行的各类经济活动和非经济活动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章程等。本制度不包括职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的预案审查、合同的执行、合同的监督、合同的管理。包括从资信调查、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合同终结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合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授权签订"的原则,实行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制。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为合同事务主管部门,设立法律事务专员负责公司合同的具体管理工作。
1、负责监督指导公司格式条款合同以及部分非格式条款合同的起草制定,对部分重大及重要合同的条款内容进行审核,避免出现法律漏洞。
2、组织、协调合同审查及会签程序。
3、对涉及公司的合同订立、变更、执行、终止等行为进行监督。
4、负责处理公司与外部的重大合同纠纷。
5、负责公司合同及其纠纷处理资料的汇总归档、分类保存、调阅登记等日常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法律事务专员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熟练掌握并宣传经济合同法律法规及其他法规。
3、对公司各类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参与合同纠纷的处理;。
5、负责合同纠纷引起的法律诉讼的处理;。
7、及时向公司领导如实汇报合同管理、签订、履行中的问题,遇有紧急情况时应采取措施防止问题扩大。
第八条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1、根据授权依法组织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事宜;。
2、负责初审合同承办人草拟的合同的可行性、对方经营范围、资信及履约能力;。
3、依法履行合同,及时向司法办通报履行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方案;。
4、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5、负责本部门合同文本管理及归档移交工作。
第九条合同承办人的主要职责:
1、根据授权办理签订、变更、解除合同事宜;。
4、认真履行已生效的合同,随时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6、依法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2、协助合同承办人依法签订或变更合同,必要时参与本部门重大合同谈判与签订;。
4、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5、对签订、履行合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司法办和部门领导报告;。
6、参加处理本部门合同纠纷;。
7、负责编制合同付款、收款计划,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后报财务部备案。
9、每季度向司法办汇报合同管理工作,送交合同登记总台账及合同管理情况统计表。
第三章授权。
第十一条下列人员有权代表公司签订经济合同:
1、公司法定代表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委托人。
第十二条各法人委托人的具体代理权限由法定代表人在签发《法人委托书》时注明。法人委托人必须严格按授权范围行使签约权,禁止超越代理权限对外签约。
第十三条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职责。
1、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
2、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3、对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5、负责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立即将资料上交归档。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及工作人员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改变合同内容,不得变更、解除合同及放弃合同规定的权利。
第十五条公司内部的职能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十六条授权委托分为期间授权委托和单位时间授权委托。
第十七条单位时间授权委托仅在单位时间内授权委托有效。
第十八条被授权的部门行政负责人原则上不再向其他有关人员办理继续授权委托,如情况必需,办理之前须征得授权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九条期间授权委托制,即一事一委托,期间可以为合同签订全过程也可以为合同签订的某一阶段。具体程序为:经办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附合同拟稿和可行性报告及其它材料送办公室审查,经总经理批准和授权后,对外签立合同。
第四章合同审批权限。
第二十条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各项合同签订的最终审批人。合同标的在100万元以下的,授权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一条合同主办部门或提报部门提请合同时,必须在办公室的组织和监督下,获得相应的审批同意,并将相应的审批意见连同所要提请的合同一起并入合同签订审批流程。
第二十二条合同应由承办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及公司领导进行审查。
第二十三条合同审查的具体程序为:
2、然后将合同文件移交办公室,由办公室和合同承办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如财务部)逐条审查合同条款及其他相关事项。
3、最后由办公室将合同文件提交公司工程建设分管副总、财务分管副总、总经理逐级审批。
第二十四条需重点审查的内容包括:
1、对方主体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
5、履约信用: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犯罪案件。
(1)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中相关规定;。
(2)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合理、严密;。
(3)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是否真实、一致,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明确、平等;。
(4)合同条款中有无潜在对公司不利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条款;。
(5)是否存在无效条款。
(6)签约双方的用章是否为合同专用章。
(1)合同用语是否规范;。
(2)文字表达是否确切无误。
(1)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
(2)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五条在合同审查时,根据公司的实际,应注意的事项:
1、对于标的额较大的涉外合同、货物交付或工程竣工之日起一年后才能付清款项的合同。
2、销售、加工承揽、工程承揽合同中质保期的约定应不超过一年,质保金的约定原则不超过合同总标的额的5%,且必须在质保期满之日一次性付清,以上内容国家、行业有规定的依规定。
3、销售、加工承揽合同中付款期限的约定一般应为付款提货、货到付款,按比例付款时所有款项的付清期限最长不能超过自货到之日起三个月。
4、工程承揽合同中付款方式的约定一般应为按工程进度付款,且付款时间和付款数量的约定必须明确,所有工程款的付清期限最长不能超过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三个月。
5、为了有利于可能由于合同履行而引起的法律诉讼,应在合同条款中作如下规定:
(1)我方为需方时必须约定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在合同签订时,估计我方违约的可能性大,且又争取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成为不可能时,可约定“依法律规定,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六条审查时如对对方当事人履行能力及资信情况存在疑义时,应要求其提供相应担保并要求在合同中注明。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和财务部必须在合同文本送达三日之内出具审核意见书,不得拖延,在审核或审查过程中,发现重大错误、遗漏或不妥时,提出修改意见书,并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取得联系,直到修改意见达到统一为止。
第二十八条负责审查合同的部门和员工,因工作失职或循私舞弊而疏忽、放任审查,致使不该签订的合同得到签订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后果及其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经济赔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审查完毕后,负责审查人员应出具审查意见书,审查意见书应附有审查人员签名。
第六章合同的签订。
第三十条签订合同必须内容合法、具体、条款齐全、责权明确,用语确切,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第三十一条合同承办人签订合同,必须先办理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范围和权限。未经授权委托或超出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由承办人承担责任。法人授权委托书由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三十二条合同承办人凡签订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凡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上虽能即时结清的重大合同,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子邮件、图表等均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三十三条凡国家或行业有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使用,但在选用时,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经办人和办公室要重点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修改。无范本的合同采用公司办公室提供的示范文本。合同承办人不能自拟合同文本。
第三十四条公司合同的签订审批的常规流程如下:
2、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合同的业务内容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3、办公室负责对合同的法律条款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4、财务部负责对合同的财务条款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5、如该合同牵扯其他业务部门,由办公室分送该业务部门经理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6、分管副总对合同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7、在完成以上审查修改后,由办公室将合同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
8、合同标的在100万元以上的,须经董事长审批。
9、办公室在相关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签约审批表”上签字批准后,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合同生效后,各有关部门应妥善保存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凭证,包括结算单、结算证明、支付凭证、银行进账单、收料单、入库单、过磅单、发票等。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六条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和人员,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履行。
第三十七条合同执行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本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并督促本部门合同管理员按月统计合同执行情况。
第三十八条合同执行部门应同时负责记录和监督对方合同单位的履约情况,保留好有关的单据、信函等文字资料;并由合同管理员按月填写“对方合同执行情况监控说明”,其中必须列明和验证对方各项履约行为和承诺(如质量、进度等),以此作为付款的基本依据。每月的“对方合同执行情况监控说明”必须由合同执行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分别报办公室、财务部备案。
第三十九条合同结算条款规定对方有付款义务的',合同执行部门应按付款条款中的规定及时向对方收取,由财务部统一出具发票。
第四十条合同结算条款规定本公司有付款义务的:
1、执行合同的各部门应依照财务部门有关规定和合同具体约定,在合同签订以后向财务部报送项目整体用款计划备案。
2、执行合同的各部门应填写《合同资金支付申请表》,本表一式三份,由办公室、财务部、执行部门分别留存。
3、款项拨付的基本依据是由合同执行部门提交的“对方合同执行情况监控说明”,款项拨付必须在分管副总、财务分管副总及总经理逐级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具体程序参见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
4、如果合同履行中出现违约责任中所规定的行为,业务部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办公室,并书面报送分管副总及总经理。总经理应按合同规定进行违约处罚,并通知财务部在结算时执行。
第四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业务部门应及时督促解决。如无法履约,应向分管副总和总经理汇报。
第四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及资信程度下降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并向分管副总和总经理上报,及时向对方出具不安抗辩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八章合同的变更与废除。
第四十三条合同一经签订即依法成立,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允许变更、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由合同的当事方共同商议。
第四十五条变更、解除合同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与原合同订立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相同。
第四十六条合同承办人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正式文件、电子邮件、电话后,必须及时请示领导,立即处理,紧急事宜不得超过一天,一般事宜不得超过三天,并在有效期限内正式答复对方。超过期限再作答复,造成严重后果的,承办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涉及经济纠纷的复电、复文,须经合同管理机构审阅后方能发出。
第四十七条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包括双方的信函、文件、传真等),由双方签订确认书。
第四十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主体变更应征得合同各方同意;。
3、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的合同或协议变更、解除,应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4、经公证、鉴证的合同,所达成的变更、解除协议,应报原公证、鉴证机关备案;。
第四十九条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尚未达成或批准以前,原合同继续有效,仍应履行。
第五十条如因变更(解除)合同可能使当事人受到损失,双方应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中明确规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第九章合同纠纷的处理与诉讼管理。
第五十一条提请合同纠纷的程序:
1、已经签订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合同履行部门应根据合同中有关纠纷处理的条款与合同订立方协商进行解决。
2、协商不成时,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向办公室汇报,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资料,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延误诉讼时效或擅自放弃实体权利,更不得隐瞒实情。
3、办公室应在接到报告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根据合同纠纷的不同情况,向公司有关领导汇报。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纠纷,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如纠纷需进入法律诉讼程序解决,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处理。
第五十二条集团公司各单位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考虑留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时间。
第五十三条发生合同纠纷时,承办人除应将纠纷情况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以外,还应同时应迅速收集下列有关证据:
2、开工、验收、提货、发票等有关单位票据;。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的财务账目;。
4、产品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
5、证人证言;。
6、其它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五十四条处理合同纠纷,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1、在证据可能丢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及时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4、做好每起合同纠纷实况记录、存案备查;。
5、凡属我方责任的合同纠纷,应逐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要求责任人员承担责任,并责成其提出补救措施。
第五十五条合同纠纷经协商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订立书面的协议,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五十六条双方已签署解决纠纷的协议书、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及法院的裁定书、调解书、判决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交给有关部门收执、备案或存档。
第五十七条合同纠纷处理完毕,应及时将有关材料汇总、归档、以备考查。
第十章合同的登记、备案与归档。
第五十八条合同文本必须至少一式四份,其中二份交对方签约人,其余原件必须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报送办公室和财务部。合同签订部门、合同履行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原件时,向办公室办理暂借手续。
第五十九条合同的档案管理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办公室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合同台帐、报表,并按时填报。
第六十条办公室应对公司内所有合同文本以及与合同相关的往返法律文件进行汇总,并编号登记,制作月度合同签订情况一览表,反映公司合同的签订以及由合同引起的诉讼情况。
第六十一条合同签订部门的合同管理员对已生效的合同应当编号登记,分类归档,并建立合同台帐。合同的统计报表实行季报制,各部门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前三个工作日内填报上季度报表报送办公室。办公室应于每季度的前十个工作日内汇总,报公司主管领导。
第六十二条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员应将合同档案原件整理装订送交办公室存档。合同档案的范围包括:信誉调查报告、意向接触报告、合同文本草稿、合同签订审批表及审批修改意见、法人授权委托书、对方资质证明文件、各种审批管理表格、合同谈判记录、合同正本及附件、合同签订、变更、解除过程中的信函、电报、电话记录、传真资料、票据凭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文件。
第六十三条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员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文本及合同执行期间所有的往来信件、变更协议、收(付)款记录、请示报告等有关资料交一并归档,丢失的必须查清原因。
第十一章附则。
第六十四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六十五条办公室应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的管理要求对本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确保合同管理制度能够起到切实有效的作用。
教育工作者合同管理篇八
购销合同管理制度在购销合同环境下,充分考虑供需双方对所签订的每份合同或订单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评审,准确地理解供需方的要求,保证我公司能够完全履行所签订的购销合同,购销合同管理制度。
一、适应范围:本公司系列产品在国内销售及出口销售的。
二、职责:营销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公司有关规定,做好购销合同的审核、签订及原始合同的存档备案工作。三、内容要求:
1、营销公司产品经理受公司委托与需方交换意见,在取得供需双方的一致认可的情况下,有权与需方正式签订购销合同。
4、供需双方对购销合同共同进行评审,确保双方都已正确理解和掌握了合同要求,在充分考虑双方各自风险利益的'基础上,达到对合同的每一条款双方均可接受的效果。
5、保证合同应满足下列要求:a、与合同有关问题都已解决。b、合同中规定的要求均已形成文件。
6、营销公司编制购销合同正文,正式签订合同。
7、在购销合同评审各阶段均应形成文件或记录,建立档案,妥善保存。
8、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更改合同,要经过与合同签订同样的评审过程。
四、购销合同的签订程序。
2、营销公司业务部合同***接到需方传真或邮寄的购销合同后,首先对购销合同的格式及合法性审核,在确认格式正确及合法后,交主管部长审核,对经主管部长审核确认后的合同,合同***予与备案存档,妥善保管合同原件;对未予签批的合同,予与废止。
3、购销合同的履行合同***地经签批后的合同,下达准予发货指令给运输部,运输部按合同指定地址,报站发货。
五、签订购销合同须注意事项。
1、合同必须经主管领导的签批才可发放。为了保证合同的准确性,要发放的合同必须要经过主管领导审核是否属于购销合同,是否属于该厂应发放的合同,经领导签批后,才可发放。
2、合同必须按国家合同法及公司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签订合同是为了取得法律的保护,所以签订的合同必须要符合国家合同法;为了有效地控制应收帐款的增大,审核该产品经理是否具备发货资格,要签订的合同必须又要按公司有关政策执行。
3、合同只限于公司产品经理范围发放。由于不同的合同具有不同的使用范围,购销合同只能适用于产品经理,而且还必须是本厂的产品经理。
4、对不符合规定的合同,坚决不予发放。为了保证合同的准确性及安全性,对于那些不符合国家合同法及公司有关政策的合同,一律不予发放。
5、合同***必须做好合同的归档、统计、分析工作。为了公司的需要,合同***必须对合同及时进行归档,统计不同产品将要发出的数量及其分析工作。
6、合同***必须做好原始合同的存档工作,做道每笔合同有据可查。为了合同具有法律效应,必须做好原始合同的存档工作,为以后的应收账款提供有力的、可靠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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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者合同管理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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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人力资源部批准:总经理。
〖说明〗。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加强酒店及员工双方的约束力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作为本酒店已执行的“劳动合同实施细则”及《劳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补充条款。
第三条、本酒店员工合同分为《劳动合同》与《聘任合同》两种。
合同期一律为三年。
〖签订合同的范围〗。
第四条、除临时工以外的所有员工,均应订立劳动合同。
第五条、凡酒店同意将档案转移到本酒店的正式员工,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凡档案关系无法转移或不能转移的酒店员工,经酒店同意,可签订《聘任合同》。
〖合同解除〗。
第七条、辞职。
员工如有正当理由欲辞职,可以提前写出书面辞职报告(试用期员工提前七天,使用期满后提前一个月),将部门经理、人力资源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于约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内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第八条、辞退。
如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根据合同规定,酒店可以辞退该员工。
第九条、开除。
如员工严重违纪,酒店可予以开除。
第十条、解除合同。
在合同期内,由于特定原因,酒店与员工经过协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违约赔偿〗。
第十一条、对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含未按规定的离职日起离职)的员工,需按如下标准缴纳违约赔偿金。
在本酒店工作不满一年者,需交赔偿金三千元;。
在本酒店工作满一年但不满两年者,需交纳赔偿金二千元;。
在本酒店工作满两年但不满三年者,需交赔偿金一千元。
第十二条、对因严重违纪而别开出的员工,酒店将根据该员工违纪情节轻重或对酒店造成的损失情况向其索取赔偿,赔偿金额由酒店据实订立。
第十三条、对批准离职的员工(含辞职,辞退,开除)凡于规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内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的,可免于交纳赔偿金;否则,按照每迟一天罚款50元。
〖培训赔偿〗。
第十四条、凡参加酒店组织的培训的员工,如欲辞职应按所接受的培训的价值交清赔偿金。
在本酒店工作不满一年者,赔偿所受培训价值全额。
在本酒店工作满一年但不满两年者,赔偿所受培训价值全额的70%。
在本酒店工作满两年但不满三年者,赔偿所受培训价值全额的30%。
第十五条、辞退及被开除的员工,酒店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收取培训赔偿金。
第十六条、培训价值由酒店根据员工所接受的每项课程的价值及及课程数目而确定。
〖其他〗。
第十七条、既往发布的有关制度中,如有与本制度冲突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本规定的修正权及解释权归酒店人力资源部。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全体合同制员工。
教育工作者合同管理篇十
甲方将自有合法资金全权委托给乙方帮助管理,以实现保值增值目的。
本着自愿、真诚、共同受益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委托资产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定立。
1.甲方为获取投资收益,委托乙方就甲方资产的投资事宜提供经营及管理服务。
2.甲方委托给甲方的投资资金为(大写:)。
甲方委托乙方全权负责甲方资产的投资管理和经营,乙方可以自行指定乙方工作人员或外聘专家进行具体操作。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终止之前的上述委托为不可撤销之委托。
二、合同的履行。
3.乙方将实现封闭式投资管理,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甲方不得泄露乙方操作策略和财务状况等商业秘密,不得损害乙方利益。
4.合同期内除非有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要求提前提取资金。
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如果甲方没提前通知乙方擅自提取资金,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5.因乙方对甲方资金采取分散式投资,投资形式须甲乙双方商定认可方可执行。
部分投资品种可能会有一定的风险,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风险。
6.乙方不得恶意转移甲方资金,如因此造成损失,甲方将追究乙方刑事责任,并追讨损失。
三、资金回报率分配。
7.甲方投资资金的收益,甲方获得,乙方获得。
(如遇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合同立即终止。)。
8.获利后,甲方和乙方要互相协助及时取出的净利润,并进行分成。
如果甲方未能及时返还乙方的利润,视甲方违约,乙方将终止合同,并追缴甲方应付乙方的利润。
四、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9.本合同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独解除本合同。
10.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约定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于合同终止当日签订《终止委托协议》。
五、合同的生效。
1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壹份。
12.本协议自甲方在指定理财账户上确定入金后,签定合同,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将本着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由当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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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者合同管理篇十一
在建筑市场日趋规范,行业法律法规逐步健全的今天,要使工程项目更好地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加大对工程合同的管理力度,改善原有粗放式的工程管理模式,才能切实有效地规避经营风险,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使企业不断提升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合同是工程施工全过程唯一的依托。工程项目的顺利施工、交付使用则是履行合同的过程和实践成果的体现。而认真仔细地研究合同内容,分析利弊,针对其中的问题、难题及时制定对策措施,则是有效控制成本、减少经济损失、变不利因素为有利、实现利润最大化的重要前提条件。以往的交底只局限于合同文本中的内容,这仅仅完成了施工准备工作的一部分,而如何严格、准确地依据合同进行施工,在成本控制、责权明确、变更索赔、杜绝违约等诸多方面制定严格的对策措施才是关键所在。此外,如果对合同谈判过程中双方的口头约定或承诺、各自绵联的境况、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变更等重要内容没有详细的说明,也将会导致一些不必要的损失、丧失获取更多利益的机会。因此项目一开始就要采取措施,加强对合同交底工作的管理力度。
(一)认真分析合同内容,做到心中有底。合同交底的内容不仅仅局限于合同概况、工程概况、价格组成、工期、质量目标、工程款的支付、变更索赔、工程资料、职责范围、现场管理等内容,同时对合同履约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与应注意的问题等也应进行全方位的交底。有条件的还得邀请法律顾问一同参与,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合同文本内容、在施工工程中如何正确履约,确保自身的权益,避免今后的经济纠纷等发生。
(二)召开专题分析会议,及时制定对策措施.细致、全面的交底之后,根据我们的实践,要求项目部和部分按各自的管理职责系统仔细研究合同,反复推敲每一则条款、条文、细则,包括若干次询标过程的往来函件等,找出合同中存在的有利和不利因素,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难题,针对这些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结合多年的施工管理经验和教训,研究对策,制定措施。
(三)职责明确落实到人,充分发挥个人积极性。施工管理是否到位、成本控制是否有效、经济效益是否良好,关键在于过程的控制,而过程的控制,关键在于全员的参与。除了一同参与合同交底、专题分析之外,根据每个成员岗位职责的要求,将具体的工作落实到每个人,每个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直接与业务考核、项目效益的评估紧密挂钩。这样不仅提高了施工人员的管理意识,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工作积极性,而且还将带动整个项目甚至公司逐步实现粗放式的管理模式向系统管理模式的改变。
合同是工程施工的依据,合同管理是一项持续的、贯穿于施工过程始终的重要工作。交底只是合同管理中的一部分内容,但却是更好地履行合同,获得利润最大化的关键所在,也是项目部作好降本增效工作的源头所在。尽管施工过程中将会面临许多新问题、新困难,但它毕竟以强化合同管理、实现项目成本的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总结为终端。面对市场激烈竞争、普遍压价让利的局面,境外项目、合资项目的大量开发,我们只有在实践中不断地加强学习,积累经验,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准确掌握和运用国内国际建筑市场的游戏规则,才能以不变应万变,适应不同业主、监理的要求,赢得市场。
教育工作者合同管理篇十二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客户名}先生/女士。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股票推荐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向甲方交纳___元会员费用,甲方协助乙方在___个交易日内(即从___至___止)达到利润要求。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荐股操盘,乙方应严格做到保密甲方提供的所有荐股资料,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荐股资料而使甲方商业利益、信誉受到损害。
三、乙方在接受甲方提供的荐股机会时,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具体介入、抛出股票时间价格实施,确实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后果自负!甲方不做任何赔偿。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介入、抛出股票时间价格必须提前三十分钟以上通知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利益受到损失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全额的经济赔偿要求。
2、如因甲方没有协助乙方达到利润要求造成乙方损失应退还所有会员费用,同时赔偿乙方损失(赔偿事宜如下:100万以下(含100万资金量)做全额赔偿,100万元以上资金赔偿85%.按交易明细清单上的数额为准)。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若合同需要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
2、本合同存续期间,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相符的,原合同应依照法律法规作相应变更。
七、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
1、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八、本协议有效期为1个月(22个交易日),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至___止。
九、本协议到期后,双方认可不再延长,可自然终止。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教育工作者合同管理篇十三
摘要:如何实现以项目为中心的施工和同的协调管理是目前我国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后的紧迫任务,本文就《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后,国内现行的施工合同文本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管理当中主要体现在风险分配和计价方式的不同而出现的不适应问题,提出新形势下施工合同文本的基本编制理念;工程量计价模式下的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于调整思路及效率优先的施工合同争议处理思路。
关键字:工程量清单;和谐管理;施工合同;效率优先;工程价款。
1、前言。
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当前的一项国策,而构建和谐的工作环境是现代管理所提倡的一项重要原则。对于工程项目来说,由于建筑工程的特殊性,项目协调工作尤为重要,而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确实是实现项目协调工作的重要方法,如何实现以项目为中心的施工和同的协调管理工作是目前我国在工作量清单计价实行后的重要任务。
2、从20__年7月起,我国开始实施《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标志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有望传统的“量价合一”的计划模式向‘量价分离’的市场模式的转变。
作为建设项目体系中重中之重的合同管理,在合同价款的确定及变更、工程结算环节,也相应与之相适应,制定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管理的相关措施。
国内目前实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对于目前实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针对性不强,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很多问题,亟需改进;由于fidic条款的计价模式与我国现实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都是单价合同,具有一定相似形,非常有借鉴意义,但同时,fidic合同条件中有这样一个基本原则,其中有一个受雇于业主,并作为独立的一方代表业主公正无偏地管理承包商的工作。[1]尽管fidic决定淡化工程师的地位,在新红皮书中虽然继续采用‘工程师’来管理合同,但它不再是独立的一方,而是属于业主的人员,同时删除了原来要求工程师‘行为无偏’一款。但我国在工程实施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的惯用作法与fidic实施的要求是不一致的;我国习惯于甲方管理项目、习惯于总价包干合同,工程建设监理不适应过程全方位进行项目管理的要求,其工作性质和工作水平并未突破以往局限于质量监理的格局,无法体现高智能服务这一宗旨。
因此,我国目前在新形势下对施工合同的改进既要借鉴国外成熟的合同形式,更要立足于本国的实际情况。由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对于合同管理的影响主要集中在风险分配和计价方式的变化所带来的影响,因此本文也主要针对于合同管理当中涉及工程价款的确定及变更、工程结算环节内容进行介绍。
3、我国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编制建议。
3.1“公正、平等”的基本编制理念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雇主的基本职责是按合同支付工程价款,雇主是否具备相应的资金能力直接关系到承包商的利益。而承包商的基本职责是按合同要求实施工程,承包商相应的履约能力直接关系到雇主的利益。[2]因此,为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对于雇主的资金安排、履约担保以及风险分配等相应条款都应做到公正、平等。
我国目前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施工合同条件编制应本着“公正、平等”的编制理念。
(1)“公正、平等”是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基本编制理念。施工合同当中,fidic的《施工合同条件》(简称cons)是目前国际上较通用的合同条件,此合同条件编制理念为“努力构建雇主和承包商之间公正、平等的权利、义务间的对价关系”,并在多年的实施、修改当中得到很好的效果并逐渐完善,因此,‘公正、平等’的编制理念是使得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
(2)在合同履行过程当中,努力实现“公正、平等”是国家颁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初衷,也是规范建设市场秩序,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3]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主要形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发挥企业自主报价的能力,实现由政府定价向市场定价的转变;有利于规范业主在招标中的行为,有效避免招标单位在招标中盲目压价的行为,从而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适应市场经济规律。
3.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思路工程量清单报价是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时,招标人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要求,以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统一的施工项目划分规定,为投标人提供实物工程量项目和技术措施项目的数量清单;投标人根据自身的综合实力,结合工程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主填报清单开列项目中包括工程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和税金在内的综合单价与合计汇总价,并以所报综合单价作为竣工结算调整价的招投标方式。这样的招标人提供数量清单、投标人自主报价的方式区别于国内以往实行的定额报价,因此,总结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的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的思路如下: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3)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4)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5)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6)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7)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8)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9)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10)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2)在我国现阶段,根据工程特点,发、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可选用下列约定方式:
1)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2)固定单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3)可调价格。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调整因素包括:
教育工作者合同管理篇十四
甲方:
乙方:________广告有限公司。
现有甲乙双方就广告代理一事,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广告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
2、乙方在甲方媒体刊登广告,遵守甲方媒体的广告管理规定。
3、乙方代理甲方媒体的广告,在原报价基础上享受优惠的代理价格。
4、双方约定在甲方媒体刊发广告,一律实行先款后登的原则。
5、甲方给乙方颁发广告代理委托授权书,作为乙方的广告代理资格证明。
6、甲方同意乙方在宣传手册、网站等乙方媒介上对外宣传甲方媒体,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宣传内容,如:甲方媒体背景、发行量、读者群、广告报价等。
7、甲方同意乙方的广告客户持乙方广联卡可直接到甲方办理广告业务,并享受甲方给予乙方的优惠待遇。
8、乙方广告客户实行会员制,在对会员报价时不得低于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优惠价,若低于此优惠价,甲方有权拒绝刊登广告。
9、甲方媒体如果有重大变化和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
10、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代理广告期限暂为一年.
1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________广告有限公司。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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