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租房申请指南范文(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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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租房申请指南范文(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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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汇总和总结,我们很难衡量我们的成就和进步。要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首先需要明确总结的目的和范围。“总结是成功的阶梯”,以下是一些成功人士的总结范文,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和借鉴。

学生公租房申请指南篇一

根据《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2011〕20号)、《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杭房局〔2011〕198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2015年受理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富阳区,下同)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

3.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

(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

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二、优先保障。

对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家庭,可予以优先保障:

1.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一至二级智力、精神、下肢、视力残疾人的;。

2.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年满70周岁的;。

3.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烈士遗属的;。

4.申请家庭成员中有见义勇为人士的;。

5.根据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应当予以优先保障的其他情形。

四、租金标准。

按照《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暂行办法》(杭价服〔2012〕12号)、《杭州市物价局等3部门关于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杭价服〔2014〕96号)文件规定执行,根据土地等级实行差别化租金,其中:彭埠单元标准租金为16元/平方米·月;象山人家、普德人家、北城铭苑、景冉佳园标准租金为12元/平方米·月;都市阳光华苑、都市阳光乐苑标准租金为10.5元/平方米·月;非成套房源租金标准按照下调一个土地等级租金标准执行。

对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住房保障专用)》、《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杭州市区级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家庭,可按《杭州市物价局等3部门关于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杭价服〔2014〕96号)的规定申请租金减免。

五、申请、审核、公示流程。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交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汇总本单位申请材料后统一向登记注册地所在区住建局提交申请;无用人单位的,由申请人本人直接向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局提交申请;本次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受理时间从2015年5月27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逾期不受理。

申请家庭不得同时申请市、区两级公共租赁住房,自提交申请材料到确认选房资格期间,不得申请其他保障性住房。

1.领取表格。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在日常工作时间到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局领取《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有用人单位的,到单位登记注册所在地区住建局领取),除《申请表》外的相关材料可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方的网站下载。

2.提交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将申请家庭信息按月反馈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以备公示。

3.单位(街道社区)公示。用人单位(街道社区)填写《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公示表》并加盖单位(街道社区)公章后,在用人单位(街道社区)张贴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群众监督。单位(街道社区)负责核实举报情况,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单位(街道社区)交件。用人单位由指定经办人将申请材料和公示材料按户整理后,连同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至登记注册地所在区住建局;街道社区将公示材料交所在区住建局。

5.区级初审。区住建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申请家庭基本信息录入业务审核系统,收件资料按户整理形成卷宗并及时交至市级审核机构;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主体不符合的原因。

6.市级审核公示。市级审核机构对申请家庭的房产、收入等进行审核,确定基本符合条件申请家庭,按月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方的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主体不符合的原因。

六、选房顺序的确定及选房家庭的产生。

市级审核机构按配租原则对基本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定期(每两个月)分类摇号并产生选房顺序号,按照可选房源数量与选房家庭数量1:1的比例确定选房家庭范围,未列入选房范围的家庭进入轮候,轮候期一年。摇号结果及选房通告将在《杭州日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方的网站上发布。

七、受理登记。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收件单》,在规定时间内到原申请地区住建局领取《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单》(以下简称《受理单》);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由用人单位指定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收件单》、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原申请地区住建局领取《受理单》。

申请人或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受理登记均有效,受理登记的时间先后不影响选房顺序,请有序参加,防止拥挤排队现象的发生,保证受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公开选房。

(一)参加选房。列入选房范围的申请人持《受理单》、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选房现场参加选房。申请人未参加选房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配租手续的,视作放弃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保障资格终止。自放弃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市、区两级公共租赁住房。

(二)配租原则。申请家庭配租人数与配租房源户型按下列原则进行对应:

1.单人户申请家庭可配非成套或成套一居室住房;。

2.两人户申请家庭可配成套一居室或二居室住房;。

3.三人(含)以上户申请家庭可配成套二居室住房。

属同一单位工作且同性别的单人户可申请合租(须提交《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合租申请书》)。

如选房家庭无对应户型房源可选时进入轮候,轮候期一年。

九、办理配租入住。

(一)公开选房结束后,申请人有用人单位的,申请人、用人单位与市级经租管理单位签订三方租赁合同;申请人无用人单位的,申请人与市级经租管理单位签订双方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需进行公证,除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免交公证费用外,其余承租人与市级经租管理单位共同承担公证费用。同时,承租人须按照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按时缴纳房屋押金和租金。承租人持市级经租管理单位签发的《入住联系单》到所选房屋物业公司办理入住手续。公共租赁住房是政府保障性租赁住房,只租不售,并且不得装修、不得违规使用。承租家庭应自觉遵守相关管理办法,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

(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期满前须重新申请并经市级审核机构审核,符合届时准入条件的,续签订租赁合同;不符合届时准入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收回房屋。除城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承租人的承租期累计不得超过两个租赁期限。

十、违规处理。

(一)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租赁资格,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回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不配合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采取隐瞒事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实际居住的;。

3.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4.擅自将公共租赁住房转租、出借给其他人员居住的;。

5.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装修现状的;。

6.不再符合规定的.申请条件,未按时办理退出手续的;。

7.存在违反公共租赁住房使用规定和合同约定其他行为的。

(二)承租人有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可采取以下措施:

2.将承租人相关违规信息在公共租赁住房现场进行通报,或在有关媒体上进行曝光;。

3.如承租人属于监察对象的,应将其行为通报工作单位监察部门,并由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承租人有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自取消其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之日至实际退房之日,应按标准租金的三倍缴纳租金;。

他规定情形的承租人,自取消其公共租赁住房资格之日起5年内,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不再批准其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

申请人员采取隐瞒事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的,自发现并退回其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再具有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资格。

十一、政策法规。

《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2011〕20号)、《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杭房局〔2011〕198号)可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方的网站查阅。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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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租房申请指南篇二

申请公租房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基本材料。

(二)。

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包括主页、增减页及所有申请人户口单页)。

非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非重庆户籍的一定是要居住证(暂住证明不行)。

单身承诺书:在申请点就可以拿。

二.申请人员根据自身的情况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灵活就业的人员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证明(原件)。

2.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查)(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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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租房申请指南篇三

符合郑州市公租房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须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领取《郑州市公租房申请表》如实填写,交由户籍所在社区或居住地社区受理,之后交由街道办事处、市民政部进行初审、复审。

审核无异议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核准并备案,备案结束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发放资格证并进行配租。

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核准后,交由相关部门审核、备案,

备案结束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发放《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

公租房可以租一辈子吗?

根据相关规定来看,公租房是不可以租一辈子的。目前,相关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会实行定期的复核制度。经过复核,只有是符合条件的家庭,才可以继续享受保障的,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将被取消保障资格。

同时,公租房的租期确实也是有一定年限的。等到合同期满后,还是需要续租的保障家庭,这样才可以重新申请,如果说符合条件的话,就可以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学生公租房申请指南篇四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簿。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近12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清单或无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或无收入声明或失业证明。

7、申请人劳动合同。

8、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的居住证。

9、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婚姻情况证明。

10、学生:小孩学生证复印件或大学生在读证明。

11、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基本养老金待遇核定单,或无养老金保险金证明。

12、其他证明材料。

1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房产产权证明或无房产证明。

1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的机动车证明或无车证明。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簿。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近12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清单或无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或无收入声明或失业证明。

7、申请人劳动合同。

8、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的居住证。

9、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婚姻情况证明。

10、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房产产权证明或无房产证明。

11、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的机动车证明或无车证明。

12、学生:小孩学生证复印件或大学生在读证明。

13、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基本养老金待遇核定单,或无养老金保险金证明。

14、其他证明材料。

学生公租房申请指南篇五

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包括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8666元;。

3.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房。

(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8666元;。

5.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房;。

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学生公租房申请指南篇六

申请公租房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基本材料。

(二)。

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包括主页、增减页及所有申请人户口单页)。

非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非重庆户籍的一定是要居住证(暂住证明不行)。

单身承诺书:在申请点就可以拿。

二.申请人员根据自身的情况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灵活就业的人员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证明(原件)。

2.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查)(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工作收入证明在重庆本地宝微信可以下载。

最新变化:2019年重庆灵活人员申请材料已经发生了变化。

问:我是灵活人员但没有劳动合同,也没交公积金或社保的情况能申请吗。

答:哪就无法申请了。

个体工商户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无业的人员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温馨提示:无工作承诺书需要本人带身份证与主申请人一起去申请点开具无工作承诺书(现场需要无工作人员签名按手模)。

孩子证明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6岁以下小孩必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7岁以上的小孩必须出具主城区学校就读证明或学生证(学校证明内容包括学生名字,身份证号码,就读班级及学校联系方式)(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未在主城区读书的小孩不能一起申请。

退休人员申请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或退休证(原件)。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申请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由单位出具工作收入住房证明,另提供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学生公租房申请指南篇七

申请公租房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基本材料。

(二)。

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包括主页、增减页及所有申请人户口单页)。

非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非重庆户籍的一定是要居住证(暂住证明不行)。

单身承诺书:在申请点就可以拿。

二.申请人员根据自身的情况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灵活就业的人员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证明(原件)。

2.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查)(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学生公租房申请指南篇八

近年来杭州市房价增长过快,导致很多人买不起房,住房存在困难。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杭州市一直做出努力,除了经适房外,还推出了公租房。详情可以点击“申请书模板”查看更多相关申请书的模板内容参考喔。

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富阳区,下同)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6068元。

3.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房。

(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6068元。

5.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房;。

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上述三类群体的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公布房源。各区收储机构公布已签订收储合同并移交的房屋信息。

2、摇号分配。取得公租房租赁资格的人员(含单位)根据房屋信息,自行选择拟租用房屋,并携带公租房资格审批表、申请人有效证件到区收储机构报名登记。一套房屋有2位及以上申请人同时报名的,由区收储机构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配租资格。

3、登记看房。取得公租房配租资格的人员(含单位)持有效证件到收储房源所在区收储机构实名登记看房,并限定只能看其申请的房屋。

4、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对所看房屋及租金无异议的承租人,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与房屋所在区收储机构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过期取消配租资格。

1、到期退租:公租房租赁期为3年。

2、保障对象被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

学生公租房申请指南篇九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以及申请人父母、子女和申请人配偶父母的户口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

3、学历、学位、职称证书。

4、劳动(聘用)合同。

5、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6、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住房公积金缴费证明(柔性引进人才如未缴纳社保需提供个税完税证明)。

7、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

3、劳动(聘用)合同。

4、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5、区外来务工办出具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证明。

6、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申请市级审批机构对申请家庭的房地产、收入等进行复审,最后选房。

学生公租房申请指南篇十

1、提出申请。申请对象主要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本市户籍所在地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受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可在我局网站上查询。

2、提交材料。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受理机构审核。

3、资格审核。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需要对住房面积审核的,可委托政府指定的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应出具登记证明(准入资格确认书),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备案。

4、抽查监督。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向受理机构提出整改意见,受理机构应当及时落实整改。

5、轮候供应。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可实行轮候供应制度。

学生公租房申请指南篇十一

一、个人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2、个人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个人申请人的本市户籍证明及复印件,或《上海市居住证》及复印件或相关办理证明;。

4、申请家庭相关成员的结婚证及复印件;。

6、个人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7、个人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及复印件;。

8、其他相关材料。

二、单位申请人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单位申请人的申请报告和承诺书;。

2、单位申请人的所在地镇政府或区政府派出机构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4、专供租赁使用的银行账号;。

5、向单位申请租赁住房人员的相关资料(身份证或居住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房产证、承诺书)。

1)提出申请。申请对象主要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本市户籍所在地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受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可在我局网站上查询。

(2)提交材料。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受理机构审核。

(3)资格审核。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需要对住房面积审核的,可委托政府指定的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应出具登记证明(准入资格确认书),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备案。

(4)抽查监督。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向受理机构提出整改意见,受理机构应当及时落实整改。

(5)轮候供应。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可实行轮候供应制度。

学生公租房申请指南篇十二

在北京地区工作的毕业生数量是非常多的,然而大部分的毕业生都是在外面租房子住,如果想要申请北京地区的租房补贴,必要的条件是怎样的?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北京租房补贴申请指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市场租房补贴标准与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等相关,分六档进行定额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注:市场租房补贴家庭租赁住房的租金超过该户租房补贴标准的,按租房补贴标准确定租房补贴,超出部分由其自行承担;低于租房补贴标准的,按租赁住房租金金额确定租房补贴。

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的,可以申请市场租房补贴:

1、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200元;

2、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且在本市生活;

3、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家庭租赁的住房须符合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或者房屋合法来源证明等材料。

申请人应提供:

1、身份证;

2、《北京市市场租房补贴资格通知单》;

3、房屋租赁合同;

4、申请人本人在补贴代发银行开具的银行卡。

房屋出租人需提供:

1、身份证。

2、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包括房屋买卖合同及发票、拆迁补偿协议等)。

注:以上材料都需要带复印件,验原件。

第一步申请市场租房补贴资格

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通过之后,可通过市住建委官方网站中的“住房保障”—“查询服务”—“资格备案结果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第二步及时承租合法房屋

取得市场租房补贴资格的家庭应在6个月内自行到市场租赁住房。租赁的住房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相关材料,承租的房源应在北京行政区域内,但不能承租经济适用住房等禁止出租的住房,也不能承租公租房。

第三步办理补贴领取手续

自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市场租房补贴申请人与房屋出租人共同到申请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

办理手续时,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北京市市场租房补贴资格通知单》、房屋租赁合同、申请人本人在补贴代发银行开具的银行卡等材料及复印件;房屋出租人需提供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包括房屋买卖合同及发票、拆迁补偿协议等)等材料及复印件。

第四步发放补贴

市场租房补贴家庭当月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的,从次月开始计发补贴。

每月20日前,市场租房补贴将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申请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注:申请人与房屋出租人需共同到现场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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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租房申请指南篇十三

收入标准: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收入标准为单身人员月收入标准为4680元以下,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4290元以下,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3900元以下。收入标准根据西安市对租赁型保障房现行收入标准的调整而调整。

车辆标准: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有车辆的,单价低于15万元(以购车发票为准)。

住房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且住房困难的人员;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收养关系。

住房标准人均分摊包括申请人配偶、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及申请人夫妻一方父母;收入标准人均分摊包括申请人配偶、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1、申请个人近期2寸证件照片。

2、申请个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卡)。

3、社会保险缴地在高新区的,可不用出具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若缴纳地未在高新区的,可由单位出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若社会保险缴纳单位正在办理之中,可提供单位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承诺替代,若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可提供单位出具的本人上年度工资证明替代。

4、申请个人提供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住房情况说明。

5、共同申请人为配偶提供婚姻证明。

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西安高新区公租房网上申请配租,资格须经两级审核、两次公示,资格申请资料将提交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六部门联审,高新区根据联审结果进行配租资格的确定。获得配租资格的申请人根据发布的'房源情况通知,选择所需的小区、楼栋、户型进行网络摇号报名。

摇号现场,将邀请部分获得配租资格的申请人进行现场监督,摇号未分配人员,可轮候到下一批次再次进行报名、摇号。

高新区公租房配租资格有效期为一年,在年度资格复核或动态核查过程中,若申请人的配租资格已超出住房保障标准,已获得配租资格将自动取消。

咨询投诉电话。

锦业公寓:68761074。

蓝博公寓a区:63389713。

蓝博公寓b区:63389713。

蓝博公寓c区:87578996。

租金退费咨询:63389711。

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88333728。

物业服务电话:

锦业公寓:68761070、68761080,68251800(24小时)。

软件公寓:88442683、88443341,87546936(24小时)。

蓝博公寓a区:65676600、65676677,65654918(24小时)。

蓝博公寓b区:65676600、65676677,65654918(24小时)。

蓝博公寓c区:87578991、87578992,87578990(24小时)。

咨询投诉地址。

西安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1703室)。

学生公租房申请指南篇十四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本市特困居民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1.市民政部门核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市政府认定的优抚对象的家庭。

2.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在本市居住,并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3.无房户即家庭成员名下不拥有任何形式的房产。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优先分配给确无劳动能力的60岁以上高龄、残疾人(一、二级)、军烈属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其中,符合特困家庭条件的孤寡老人,通过发放货币配租,由民政部门安排入住敬老院等方式解决。

注:货币配租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按规定标准发放住房租金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

实物配租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学生公租房申请指南篇十五

一、新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材料:

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书及下列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和共同承租家庭成员的身份证;。

(二)户口簿或其他居住证明;。

(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四)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

(五)婚姻状况证明;。

(六)所需的其他材料。

新就业人员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材料:

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书及下列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和共同承租家庭成员的身份证;。

(二)户口簿或其他居住证明;。

(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四)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

(五)婚姻状况证明;。

(六)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二)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本;。

(四)家庭成员婚姻情况证明;。

(五)需提交的其他证明。

学生公租房申请指南篇十六

“三房”轮候家庭去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现场登记,申请公租房。

其他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需经过“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的程序,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备案表。

第二步,意向登记。

在项目公告发出后,四种申请家庭(“三房”轮候家庭、其他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新北京人”、京籍无房职工家庭)均需登陆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的官网,按照相应提示完成登记。

第三步,摇号。

摇号时间确定后,项目属地住房管理部门和产权单位(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将共同组织摇号,摇号过程由公证部门现场监督,摇号结果和选房顺序都会向社会公示。

第四步,签约入住。

摇号结果公示结束后,产权单位(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将按照摇号顺序,分批组织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办理选房、签约及入住手续。

特别提醒。

一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家庭承租的公租房只租不售,不得买卖。

二是入住公租房后不可以转租、转借,否则房屋将被收。

三是申请公租房是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的,市和区住房保障部门也不会委托任何单位代办公租房申请和租赁业务,凡是打着代办公租房手续,收取高额手续费的,均不可信。

公租房可以租一辈子吗?

根据相关规定来看,公租房是不可以租一辈子的。目前,相关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会实行定期的复核制度。经过复核,只有是符合条件的家庭,才可以继续享受保障的,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将被取消保障资格。

同时,公租房的租期确实也是有一定年限的。等到合同期满后,还是需要续租的保障家庭,这样才可以重新申请,如果说符合条件的话,就可以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学生公租房申请指南篇十七

1.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

2.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由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劳务派遣人员由用工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人可以自行申请,也可以由用工单位统一组织申请。

(二)街(镇)初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初审通过,进入区级审核。

出自 xueFen.Com.cN

(三)区级审核。

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取得住房保障资格,未配租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从下月起发放租赁补贴。

四、复核。

(一)城镇低保、低收入保障家庭实行年度复核制度。由住房保障部门核查房产,由民政部门对收入进行核定。

(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由住房保障部门进行核查。

五、抽查。

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取得保障资格的家庭进行资料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抽查结果由市住房保障部门留存。

六、信息管理。

住房保障部门对保障家庭实行动态管理,保障家庭应在经济状况、人员结构、婚姻状况、户籍、工作单位等因素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向受理部门申报变更,并提供相应资料。保障家庭信息未发生变动不得随意修改。

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区别在哪里?

1、概念不同。

廉租房是指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公租房的全称是公共租赁住房。首先,要明确的是,这个房屋的所有权,它肯定不是个人的,而是属于政府或机构的,也就是我们说的,公家的。

2、收入标准的限定不同。

廉租房:1人户申请廉租住房的准入标准主要是看收入低于既定标准,人均住房使用面积7.5平方米以下。

公租房: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在既定标准以下,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以下。

3、申请对象不同。

廉租房的分配对象主要是低保户和一些特定保障对象。

4、申请条件不一样。

公租房的申请条件: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的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具有本区常住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其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6年以上。如果有户口迁入的,必须居住2年以上。

其次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可达到廉租房申请条件。

学生公租房申请指南篇十八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全部退休的,不再核定收入。

3.符合住房困难条件。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条件及认定条件1、2项。

4.单身申请人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二、新就业职工:

1.申请人具有城区(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高新区、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矿区、循环化工园区,下同)常住户口或持有主城区居住证,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

2.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租金。

3.符合住房困难条件。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条件及认定条件1、2项。

4.持有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院校毕业证,且毕业未满5年。

5.申请人在主城区缴纳养老保险。

6.单身申请人须满18周岁。

持有有效市级(b卡)或市内四区(c卡)人才绿卡的申请人按照新就业职工申请,不受“毕业未满5年”限制。

三、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人具有城区(不包含市内四区)常住户口或持有主城区居住证,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符合住房困难条件。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条件及认定条件1、2项。

4.申请人在申请当月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在主城区缴纳养老保险。

5.单身申请人须满18周岁。

学生公租房申请指南篇十九

1、提出申请。申请对象主要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本市户籍所在地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受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可在我局网站上查询。

2、提交材料。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受理机构审核。

3、资格审核。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需要对住房面积审核的,可委托政府指定的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应出具登记证明(准入资格确认书),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备案。

4、抽查监督。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向受理机构提出整改意见,受理机构应当及时落实整改。

5、轮候供应。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可实行轮候供应制度。

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区别。

一、概念的差异。

1、公租房全称公共租赁住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它由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资主体,属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通过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无房的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出租的住房。

2、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二、性质的区别。

公租房是由政府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而廉租房则为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问题所提供的政策性住房。

三、表现形式有差异。

1、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住。

2、公租房一般是政府出资建房,低租金租给租户。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确定的价格购买。购买后可以继承、抵押,不得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因特殊原因需转让的,由政府以购房价加利息回购,再作为公租房流转使用。

四、缴纳租金不同。

一般情况下,廉租房要比公租房的租金要低上很多。廉租房月租金标准约为0.8-1.2元/平方米。而公租房则根据地段不同,租金也有变化,一般是同地段同品质房屋的60%。不同城市公租房和廉租房租金缴纳金额不同,具体依据本地政策执行。

五、申请条件不同。

1、以郑州公租房为例,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庭成员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两年以上;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单身年龄应在28岁。

2、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其他各自条件,如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等等。

3、廉租房则除了对户口有要求外,还需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者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郑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5倍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米。

六、申请对象不同。

不同城市申请对象不同。例如北京廉租房申请对象必须满足如下情形:

a、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2人户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b、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户低于38万元,5人户及以上低于40万元。

c、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d、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被拆迁;有特殊病、重残人员;有60岁(含)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2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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