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汇总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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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汇总18篇)
时间:2024-02-04 07:24:02 小编:雅蕊

写作是展示个人才华和个性魅力的途径之一,我们要通过写作展示出自己独特的思想和创造力。写总结时,首先要明确总结的目的和对象。总结范文可以启发我们对于问题的不同角度和思考方式。

社区工作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一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不走过场、抓出实效,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基层所、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疫情预防控制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股室、基层所、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

(三)强化执纪问责。全系统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职责,对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敷衍塞责、不负责任者,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社区工作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二

9.1如条件允许,物业总经理应到场主持后续工作的有关事宜。

9.2积极服从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善后安排。

9.3客服部经理带领物业人员做好对客户、受害人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9.4由物业总经理统一行使对外发布消息权。

社区工作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三

落实以社区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早发现病例,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社区工作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四

5.1从有关卫生部门、报刊、网络等各种渠道和媒介及时了解、掌握和收集各类公共卫生方面信息,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

5.2通过通告、宣传栏等方式向客户进行公共卫生信息的宣传,并严格保证此类宣传发布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5.3宣传资料的汇总应及时发放到物业公司各部门及外包单位。

5.4建立并实施对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定期消毒制度,加强对垃圾的消杀与清洁力度,生活垃圾用垃圾袋盛装,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日产日清。

5.5根据季节性及虫害生存特性进行重点消杀安排,防止通过虫害传播病菌。

5.6确保防疫物资的采购,保证采购及时、供应充足。

5.7坚持每周对空调过滤网、新风口进行消毒,保证各区域的空气流通及空气质量。

5.8每周对生活水泵房进行检查,保证生活用水安全。定期对污水井、隔油池及排水等设备设施进行消毒,并由专人负责检查。

5.9加强对进入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及人员的管理,对进入的车辆进行消毒,给进入的人员测量体温,杜绝闲杂人等进入,维护公共安全,防止疾病传播。

5.10严格执行汇报制度,不造谣、不散播未经公司证实的有关信息。

5.11严格控制外包公司人员流动,如更换人员或请假外出必须登记并通报物业服务中心。

社区工作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五

7.1保洁员应正确掌握各种消毒方法和个人安全卫生防护方法,进入客户区域更应采取防护措施(戴口罩、手套),避免交叉传染。

7.2安保部门岗对大厦实行封闭管理,杜绝非内部人员进入。对进入的人员测量体温,对进入的车辆进行消毒,以保证公共安全,防止疾病传播。

7.3客服部接待人员应加强与客户沟通工作,随时了解客户对防控工作的需求,并及时向客户通报公司防控工作安排。

7.4客服部人员应做好对客户的防疫宣传工作,及时将疫情的预防情况及预防消毒措施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使客户了解本物业管理区域防疫工作的进展,并动员客户能自觉的配合、支持物业公司的防疫工作。

社区工作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六

8.1三级事件处理程序(预警状态――获悉近期将流行某种高传染疫情)。

8.1.1由物业总经理召开专项会议,宣布进入预警状态,及时安排布置各部门的各项工作。

8.1.2进入预警状态后,各部门经理应召开本部门动员会,将组长布置工作及时传达给部门员工,并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8.1.3综合部加强公共卫生宣传工作,保证信息畅通和准确性,各种信息应及时公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物资准备。

8.1.4客服部负责环境卫生和客户沟通工作,随时了解客户对防控工作的需求,并及时向客户通报公司防控工作安排。根据组长安排调整工作。

8.1.5消毒工作在日常防控管理基础上,对消毒频次进行调整,安排保洁公司对消毒次数进行加密,对消毒效果进行监督检查。

8.1.6工程部负责保障新风系统卫生安全,根据组长安排调整消毒工作。

8.1.7安保部根据组长安排调整安全保卫工作重点并配合各部门的工作。

8.1.8预警状态是高度戒备状态和高度紧急状态的前奏,当疫情出现时启动相应处理程序,所有程序的启动需报组长审批。

8.2二级事件处理程序(高度戒备状态――本地已发生高传染性疫情)。

8.2.1根据政府防疫部门的要求,物业领导小组确定落实各部门卫生防疫的重点工作。

8.2.2综合部负责安排各部门做好员工及所管辖外包公司员工的防疫宣传和培训工作,掌握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出勤状况,做好物业各项防疫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加强垃圾房、餐厅、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管理。

8.2.3客服部负责对内、对外的联系,对内要及时通知、联系、宣传及沟通,保证客户了解情况,对外要根据组长安排及时进行通报。同时负责安排、监督和检查保洁公司对本物业管理区域的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

8.2.4工程部负责对物业设备、设施的消毒工作,保证各类设备正常运转。

8.2.5安保部负责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实行封闭管理,有突发事件时及时维护现场秩序,协助各部门工作。

8.2.6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所有施工装修工作应停止,特殊需要的施工必须由小组组长审批。

8.2.7物业公司所有员工不安排出差或去往中高风险地区,凡出差或去往中高风险地区再返回单位上班的人员,应隔离一段时间后方可上岗。

8.2.8物业按要求实行封闭管理时,客服部负责发函通知全体客户,安保部负责安全检查,所有人员凭出入证进出。

8.2.9建立汇报制度,有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未经紧急疫情小组组长批准,不制造、不散播未经公司证实的各种有关信息。

8.2.10建立倒班工作制:根据疫情需要,结合公司内部工作特点,为保证公司正常运转,避免员工交叉传染,各部门根据部门情况实行倒班制。倒班原则为部门分a、b两个班次,要求做到每周一倒班(或几天,视情况而定),两个班次不交叉工作,处于相互隔离状态,以记录本或电话方式联系布置工作,各部门应保证部门工作的连续性。各部门经理应分别在a、b两组,如一部门有情况,另一部门经理代行职责,杜绝公司各项工作、档案管理出现失控现象。倒班工作制方案须报小组组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8.2.11综合部。

8.2.11.1根据疫情要求,及时采购相应预防物品,保证预防物品供应充足,并发放至相关部门。管业部负责存放防护隔离衣。

8.2.11.2参考本市卫生部门开出的预防处方,采购必要的防护用品、药品发放员工,保证员工的防护安全。

8.2.11.3将近期收集到的有关疫情情况及预防措施张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区域,做好防疫宣传工作。

8.2.11.4组织安排各部门进行疫情预防培训工作,对公司员工进行总动员,保证公司所有员工了解疫情,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注意个人卫生和家庭卫生,并掌握预防防护措施。员工上岗时应做好自我防护措施,避免相互传染或与客户交叉传染。

8.2.11.5根据疫情及结合管理处安排,为避免相互交叉感染,安排倒班工作,监督各部门出勤情况,保证管理处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8.2.11.6建立员工联系档案,准确掌握管理处全体员工的住宅地址、联系电话,保证管理处全体员工联系通畅。

8.2.11.7建立监控制度,每天上午统计上岗员工的健康和出勤情况、在家休息员工的健康情况,以及员工家属健康情况。员工外出必须登记,每天上午向组长和管理处汇报。

8.2.11.8根据自身条件设立自助卫生站,放置消毒纸巾及消毒棉,供到访的所有人员使用。

8.2.12客服部。

8.2.12.1及时与卫生防疫部门和地区政府机关联系,了解目前疫情状况和采取何种预防措施,如何进行正确操作。

8.2.12.2做好部门员工和保洁员工的培训宣传工作,尤其是保洁员工的培训和宣传工作,每天检查保洁员工的出勤状况和健康情况。

8.2.12.3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保洁公司的日常消毒的培训工作,保证保洁人员能够正确进行本物业管理区域的消毒工作。

8.2.12.4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整体消毒,针对不同疫情作好预防疾病传染工作。具体消毒工作由客服部安排保洁公司负责。

保洁公司应做好保洁员工培训工作,使员工正确掌握各种消毒方法和个人安全卫生防护方法,必要时保洁公司可安排倒班上岗制,将工作安排报管业部审核。保洁员工上岗时应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

8.2.12.5负责对消毒情况每天进行检查,并根据疫情对消毒工作进行增减调整。消杀工作应结合疫情重点进行。

8.2.12.6负责做好客户的防疫宣传工作,及时将疫情的预防情况及预防消毒措施以书面形式通报全体客户,使客户了解防疫工作进展,并动员客户能自觉的配合、支持物业公司的防疫工作。

8.2.12.7为表示对客户的尊重,保护员工健康安全,进入客户区域时应做好自我防护措施。

8.2.12.8应建立客户联络制,每天上午及时与客户沟通,了解所有客户的工作时间安排、员工的出勤情况和健康状况,并要求客户提供准确的卫生健康信息,便于物业管理处安排各项工作。每天将客户信息汇总上报组长。

8.2.12.9监督检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餐饮区域的消毒工作。餐饮区域消毒工作必须符合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和物业区域的卫生要求。

8.2.12.10在疫情期间,在每月例行消杀的基础上,根据疫情情况重点安排有针对性的消杀工作,防止疫情通过蚊、蝇等四害传播。消杀工作可分区域根据情况安排。消杀人员进入大厦进行操作时应保证身体健康,同时为避免交叉感染,操作人员应做好防护措施。

8.2.12.11了解周边的疫情状况,及时向小组组长汇报。

8.2.13工程部。

8.2.13.1做好员工安全卫生培训教育工作,按照管理处统一要求进行倒班制,保证大厦的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8.2.13.2接到疫情通知后,在需要调节空气温度、湿度的情况下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在不需要调节温度、湿度的情况下,全面使用新风输入,关闭回风通道。所有排风要直接排到室外,确保公共场所的空调系统安全送气,防止疫情流行。

8.2.13.3对物业所有区域(含客户单元)的空调过滤网、回风口和新风口进行清洁消毒。

8.2.13.4安排电梯维护公司对电梯进行相关调整,保证电梯轿箱内通风。

8.2.13.5对生活水泵房进行检查,保证生活用水卫生。对大厦污水井、隔油池及排水等容易污染或传播病毒的设备设施进行消毒,并针对疫情,采取相应的措施。

8.2.13.6进入客户区域维修时应做好自我防护措施。

8.2.14安保部。

8.2.14.1做好保安人员的安全卫生培训工作,按照管理处统一要求及安全保卫工作需要安排倒班。

8.2.14.2检查外保员工宿舍卫生的情况,做好消毒工作,保证居住环境清洁卫生,必要时分开居住、分开执勤。监督检查内部住宿情况,不符合卫生防疫要求的立即清离。

8.2.14.3保证外保员工的饮食卫生,注意营养合理搭配。

8.2.14.4保安员工上岗时应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

8.2.14.5物业实行封闭管理时,保安员在出入口负责检查人员及车辆出入情况,保证安全秩序。

8.2.14.6当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疫情时,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抢救工作,并对现场实行隔离保护。

8.3一级事件处理程序(高度紧急状态――本物业管理区域已发生高传染性疫情)。

8.3.1物业人员发现或接到通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高传染性疫情疑似或密切接触人员,以及内部员工、客户(家属)有可疑病人或接触过病人时,应及时上报小组组长,组长应全面仔细了解各方面情况和信息,立即组织召开紧急会议,安排布置各部门做好相应工作,要求所有进入疫情现场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如穿隔离衣(存放在客服部)。小组组长负责上报上级领导和有关政府部门。

8.3.2客服部。

8.3.2.1接到指示报“120”。

8.3.2.2负责接待配合“120”各项工作。

8.3.2.3按指示通知相关客户,并做好安抚、解释工作。

8.3.2.4安排保洁公司协助“120”全面消毒。

8.3.3安保部。

8.3.3.1安排专人穿防护衣到现场用隔离带进行隔离。

8.3.3.2协助客户撤离。

8.3.3.3按指示封闭相关区域或楼层,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8.3.3.4严禁媒体拍照、采访。

8.3.4工程部。

8.3.4.1停空调及相关楼层电梯。

8.3.4.2对设备设施进行消毒。

8.3.5综合部。

8.3.5.1向各部门提供安全防护用具。

8.3.5.2确保足够的防疫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8.3.5.3各部门向小组组长汇报工作。

8.3.5.4组长安排或亲自向政府部门及媒体解释。

社区工作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七

(一)适度做好宣传引导。按照科学、客观、适度的原则,做好疫情防范应对宣教工作,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新闻宣传和风险沟通,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干部职工保持健康心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情,防止炒作和不实报道。同时,做好办公场所卫生清洁工作,保持正常空气流通。

(二)严格控制会议数量。鉴于疫情具有传染性,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组织开展大型会议,减少会议数量,不开不必要会议。不邀请外单位人员来我局开展交流考察活动,要求各小单位工作汇报尽可能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联系。

(三)严格控制人员流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派员赴外地考察学习,一般不安排人员出差。全体工作人员要带头劝导身边人减少外出,不去人流密集场所,不串门、不集会、不外出聚餐。

(四)建立情况登记制度。建立外出人员、外来人员来访接待登记、请假登记制度。局机关及各基层所、事业单位要确定一名同志为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外出人员、外来人员接待登记、请假登记,坚持每日登记,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局机关及各基层所、事业单位要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摸底,发现有发热、咳嗽的,及时向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赴医院就诊。对医院诊断须隔离者,要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交叉传染。

社区工作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八

6.1为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及保证消防安全,日常防控消毒禁止使用过氧乙酸。

6.2直接面对客户部门的人员应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工作。

6.3如发生重大疫情,相关部门或政府机关需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实行全封闭紧急隔离管理,物业公司应及时通知所有人员,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单位和个人应无条件的接受和配合政府部门工作。物业公司各部门员工根据物业紧急疫情领导小组组长统一指挥待命。

6.4本预防措施将根据国家卫生防疫工作要求随时补充和调整。

社区工作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九

10.1支持文件目录:

10.1.1防疫小组人员架构图及工作职责。

10.1.2日常公共卫生防控措施。

10.1.3疫情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界定。

10.1.5人员健康情况表。

10.1.6紧急疫情况封闭管理措施。

10.1.7疫情应急处理日常培训知识。

10.1.8隔离防护措施标准、物品清单。

社区工作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十

传染病是由各种病原体引起的能在人与人、动物与动物或人与动物之间相互传播的一类疾病。中国目前的法定传染病有甲、乙、丙3类,共37种。常见的传染病主要有流行性感冒,霍乱、鼠疫、肺结核,血吸虫病、沙眼,狂犬病等;主要传播途径有呼吸道传播、消化道传播、血液传播、体表传播等。

传染病疫情的特点是有病原体,有传染性和流行性,感染后常有免疫性。有些传染病还有季节性或地方性。传染病的分类尚未统一,有些按病原体分类,有些按传播途径分类。

传染病疫情事件的预防和紧急措施:

(一)传染病的预防应采取以切断主要传播环节为主导的综合措施。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必须具备3个环节,即传染源(能排出病原体的人和/或动物)、传播途径(病原体传染他人的途径)及易感者(对该种传染病无免疫力者)。若能完全切断其中的一个环节,即可防止该种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各种传染病的薄弱环节各不相同。在预防中应充分利用。除主导环节外对其他环节也应采取措施,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预防各种传染病。

(二)在传染疾病高发期,公司、公司物业服务项目管理处应当加强环境维护力度,对建筑区划内及周边进行定期消毒处理,开展灭鼠、灭蝇、灭蚊等工作,阻断传染疾病传播途径。

(三)定期联系相关卫生防疫机构,在建筑区划内开展传染性疾病防治宣传,使业主使用人了解基本的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四)公司、公司物业服务项目管理处相关从业人员应注意多了解传染性疾病预防和处理的相关知识,树立忧患意识,发生疫情时,应在保障自身不被传染的前提下,开展防治工作。

(五)当发现传染性疾病或者疑似出现传染性疾病,公司、公司物业服务项目管理处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及时报告相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六)建筑区划内若出现经相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确认的疫情后,公司、公司物业服务项目管理处应当在相关机构的指导下协助开展工作。

(七)在政府相关部门的许可下,将建筑区划内发生的疫情情况、防治措施以及注意事项,以书面形式告知建筑区划内所有人员,做好防范措施。

(八)协组相关部门对疫情感染区域进行隔离,设立警戒,禁止人员进去。

(九)根据相关机构的指导使用相应的药剂对疫情感染区周边进行消毒处理,防止疫情扩散。

(十)疫情期间,随时了解收集疫情防治最新信息,并向建筑区划内业主、使用人发布。

出处 XUEfeN.cOm.Cn

(十一)在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权威的信息宣布疫情得到消除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组织环境维护人员对相关区域进行彻底消毒。

(十二)在相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解除警戒,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

社区工作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十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强化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攻坚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大局稳定,为建设清凉绿色秀美幸福新陵川作出应有贡献。

社区工作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十二

(一)社区。

本方案中“社区”是指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所辖的城乡社区(即城市社区和村)。

1.社区未发现病例。

指在社区居民中,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2.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社区出现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暴发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栋楼同一单元等)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病例间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指在社区居民中,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清楚的散发病例,或暴发疫情起数较多且规模较大,呈持续传播态势。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1.疫点。

如果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一个或若干个办公室、列车或汽车车厢、同一航班、同一病区、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2.疫区。

如果出现了社区传播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密切接触者。

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社区工作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十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若干意见》(渝肺炎组发〔20xx〕18号)、《关于印发重庆市20xx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肺炎组发〔20xx〕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疫情常态化防控作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的前提和基础,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措施,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把疫情防控由多管齐下的应急状态转为科学精准的常态化防控。

(一)以人为本,科学防控。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科学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监测报告、疫情处置、病例救治和信息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注重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二)突出重点,精准防控。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趋势变化,坚持分区分级、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精细防控,持续强化疫情分析研判,紧盯关键环节,补齐短板弱项,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的管控,着力抓实抓细各项措施,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的精准性、精确性和有效性。

(三)健全体系,依法防控。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落实部门、行业、单位、家庭和个人的责任,提高依法防控疫情能力。

(四)统筹兼顾,有序防控。落实区域、部门、社区和单位联防联控,加强信息共享,强化应急处置,实现疫情防控闭环管理。广泛发动群众,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力有序推动复工复产提速扩面,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一)强化有效防控机制,推动疫情防控常态化。

1、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吴晓阳任组长、主任邵平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派出所所长、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各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负总责,负责安排、部署、检查、督导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仁芬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街道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日常工作。

2、保持联防联控机制不变。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社会协同的防控体系,强化应急排查。成立应急排查处突工作组。街道政法书记严正银任组长、派出所所长、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街道平安办、应急办、民兵应急分队、各村居、各驻村工作队为成员单位。街道平安办负责应急排查日常工作开展。工作职责:确定排查对象、排查方式,并移送相关对象到指定区域,调动人员统筹安排封闭隔离区域等工作。

3、做好大规模人群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应对准备工作。成立核酸检测组织工作组。党工委书记吴晓阳任组长,主任邵平任副组长、派出所所长、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街道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申明派出所、各村居、各驻村工作队为成员。街道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日常工作。工作职责:宣传动员组织核酸检测工作,指导各关爱小组人员发动组织群众有序参加行程码采集和核酸检测登记建档及7个检测站的标志标牌等工作。

4、强化基层管控,成立村居疫情防控小组。组长:各村社书记,副组长:村社主任,成员:村社其他干部及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队员、村(居)民小组长(楼栋长)、关爱小组成员。工作职责:具体负责上级要求传达、贯彻,疫情预防知识宣传,外来人员、返乡人员行程信息掌握,对象排查、追踪,组织核酸检测等工作。各村居细化职责分工,落实分段分片分区域工作职责。

5、强化工作督导。由街道纪工委对各村社、各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导。

(二)突出关键领域和环节,强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

1、强化重点环节排查。发现可疑人员及时送指定地点隔离并做核酸检测;医疗机构认真落实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排查,发现疑似病例就地隔离,等待确诊结果分类处理;诊所、零售药店严格执行购买治疗发热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对发现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重点地区来万返万人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2、强化特殊场所卫生治理。落实落细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的防控措施,制定周密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防疫情输入和内部扩散。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全面实施体温监测和健康监测,定期开展排查筛查,禁止有可疑症状的人员上岗;对新接收人员开展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隔离观察和健康筛查;密切关注老年人、儿童、精神障碍患者、流浪乞讨人员的健康状况,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立即隔离观察并及时送医。加强日常环境清洁、消毒通风和个人卫生防护,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对出现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区域,立即开展规范消毒,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全力追踪密切接触者并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

3、强化学校防控措施落实。严格执行《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抓紧抓实抓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一校一案”,进一步细化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日常防控管理,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严格落实晨午检和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实行校外住宿教职工员工和走读学生“两点一线”管理。做好疫情应急处置,规范应急处置流程,组织经常性演练,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做到第一时间隔离、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流行病学调查、第一时间处置,严防疫情扩散。强化学校联防联控与工作联动,定期不定期对学校日常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检查指导。健全学校与家庭、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联动机制,建立学校卫生副校长聘任制度,强化学校校医配备,引导学生家长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推动社会理解和支持教育复学工作,确保每一名师生员工安全健康、教学秩序平稳有序。

4、加强社区疫情防控。加强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发挥社区志愿者作用,及时排查掌握外来人员和有可疑症状人员情况,科学分类处置,织密织牢社区防控网络。建立健全由村居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人员、公安民警、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组成的社区疫情防控小组,开展健康教育、随访登记、信息告知、物资准备、环境卫生治理、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管理等工作。疫情重点地区来万返万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如实申报本人相关信息,及时开展核酸检测,检测结果确定之前不得离开医学健康检测点,检测结果正常的纳入社区(村)健康管理。出现疫情的单位、社区(村)、小区要加强密切接触者排查和隔离管理、终末消毒等工作,及时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闭式管理等措施。

5、完善公共场所常态化防控措施。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相关疫情防控技术指南,落实防控措施。抓实抓细公共场所常态化防控,全面做好交通场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等公共场所、重点场所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人员出入管理,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人员防护、检测筛查、客流量控制等常态化防控措施,从严控制、审核各类涉及人群聚集性活动,切实做到健康码必验、体温必测,引导公众科学佩戴口罩,防止聚集扎堆。抓好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认真制定应对预案,妥善周密安排,加强外来人员核查,全面落实交通出行、就餐购物、外出旅游等环节的防控措施,科学分流引导人群,避免人员聚集,严防疫情传播。

(三)突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落实精准化防控措施。

1、加强重点地区来街道人员服务管理。严格排查登记,进一步压实村居(社区)和用人单位责任,提前进行疫情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来街道人员摸排,认真开展人员信息登记、健康检查和转运引导。合理设置外来人员集中隔离点,优化登记服务流程。各关爱小组做好返乡人员信息统计,核查返乡人员行程码,按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规范安全运行。

2、强化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准备。按照每5000人设置一个检测采样点的标准设置采样点,整个街道共设置集中采样点7个。每个采样点设置等待区、采样区、缓冲区、临时隔离区。等待区能容纳30人以上,所有人员保持1米的距离。采样区要保持相应的独立,能容纳12名工作人员正常开展采样工作,与等待区明显分开。缓冲区空间应当相对密闭,可供工作人员更换个人防护装备及存放样品。临时隔离区应远离其他三个区域。所有区域用警戒线分开。每个采样点配了样品运输箱4个,立式集中采样标识牌2个,折叠式采样指示牌4个,集中采样用雨蓬3顶,扩音器2个,便携式打印机2台,扫码枪2把。各村居负责落实采样点电源、网络、警戒线、电脑(2台)、条桌(4张)、椅子(12把以上)、样品转运车1辆。每班现场工作人员至少配备9人,每个点分别由联村领导、村居书记担任,负责采样点的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秩序维护人员4人,由民警或村居干部担任,负责秩序维护和安保工作;引导员4人,由村居干部或居民代表担任,负责引导居民接受采样和指导现场扫码排号等工作。入户宣传员每个居民小组配备2名,宣传员可由网格员、居民代表、村组及企事业单位干部、驻村干部担任,主要负责通知或动员居民到指定地点采样。

3、加强居民个人防护。推进自主管控常态化,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引导居民形成规范的日常行为,实现由被动防控向主动预防转变,切实构筑起群防群控的常态机制。减少外出活动和人群聚集,尽量避免走亲访友、聚餐聚会,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密闭空间、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养成随身携带口罩习惯,在人员聚集场所、密闭空间以及就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电梯时,主动佩戴口罩;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采用正确洗手方法;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个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做好家庭清洁卫生,经常通风,注意营养,适度运动。不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家庭常备体温计、一次性医用口罩、家用消毒用品等物资,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备家庭成员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

社区工作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十四

4.1.1物业总经理任小组组长,各部门经理为小组主要成员。

4.1.2小组组长为物业管理区域的紧急防疫最高领导人,小组成员需服从组长的统一指挥和领导。

4.2小组组长主要职责。

4.2.1根据疫情的紧急程度下令启动相应级别的处理预案。

4.2.2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及时开会布置防疫小组工作。

4.2.3向上级机关和主管部门汇报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卫生防疫工作布署和实施情况。

4.3各部门主要职责。

4.3.1综合部加强公共卫生宣传工作,保证信息畅通和准确性,各种信息应及时公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物资准备。

4.3.2客服部负责环境卫生和客户沟通工作,根据组长安排调整消杀工作。

4.3.3工程部负责保障新风系统卫生安全,根据组长安排调整消毒工作。

4.3.4安保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进出人员及车辆的管理控制工作,根据组长安排调整安全保卫工作。

社区工作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十五

1、应急小组需包括通讯指挥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现场救援组等,确定各组成员和职责分工,事先应对参与应急的全体成员进行应急流程培训,并进行现场演练,相关应急活动应在保证人员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2、如项目出现疑似病例:

区域总经理担任总指挥,应立刻启动应急预案并上报集团公司,外接项目需同步上报至甲方。

通讯指挥组由中控室人员参与,负责收集应急各环节进展信息,及时传递至各应急分队。应急启动后,中控室应在第一时间内联系120或当地疾控中心救援。

安全保卫组立刻对病例所在楼层进行警戒隔离、安排人员巡楼检查有无同类情况,同时在外围进行警戒,劝导无关人员不要进入敏感区域。

后勤保障组准备好备用口罩、测温枪、担架、防护服(如有)等应急物资。在征得甲方或上级部门允许下,发布“疑似病例通知”,通知客户及员工进行体温自测,同时通知与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按照卫生部门要求进行14天医学隔离观察。

现场救援组负责引导120车辆进入,协助进行疑似病例转移。然后再次对有污染区域进行重点消毒。

现场应急人员均需佩戴好防菌口罩。

信息发布应由总指挥或其授权人员进行,其他应急成员不得通过任何渠道向外发布信息。

社区工作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十六

根据我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市住建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建设工程领域进一步加强复工和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台建〔20_〕13号)和区防指《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黄防指通知〔20_〕49号)要求,结合我区建设工程领域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全区建设工程领域疫情防控期间的复工和加强节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如下。

一、严格复工时间要求。

全区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允许在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疫情防控方案及复工生产方案核准的前提下,于2月9日24时以后有序复工或新开工。

其他工程和项目原则上允许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设备检修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隔离区设置规范等条件下,于2月17日24时以后有序复工或新开工。

二、严格复工审批程序和条件。

(一)2月9日24时后至2月17日24时前复工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由建设单位在组织监理和施工企业自查合格后,提前两天向所属乡镇街道或区属国有集团公司(国有集团公司作为业主的工程项目)和区住建部门提交申请并附送相关资料(乡镇街道或国有集团公司核查疫情防控措施、住建部门核查复工安全生产措施),确认符合疫情防控和复工相关要求的,由所属乡镇街道或国有集团公司和住建部门在《企业复工申请表》签署同意意见后,上报区评估审核小组召集相关部门联审会商,出具评估审核意见后,再呈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同意。

(二)2月17日24时以后有序复工或新开工的工程和项目,由建设单位在组织监理和施工企业自查合格后,提前两天向所属乡镇街道或国有集团公司(国有集团公司作为业主的工程项目)和区住建部门提交申请并附送相关资料(乡镇街道或国有集团公司核查疫情防控措施、住建部门核查复工安全生产措施),确认符合疫情防控和复工相关要求的,由所属乡镇街道或国有集团公司和住建部门在《企业复工申请表》签署同意意见后,区住建部门出具复工单,同时上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三)企业在申请复工时,需提交企业复工申请表、企业复工承诺书、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方案、复工人员信息汇总表等资料。

(四)区住建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或国有集团公司及时组织力量对项目部的疫情防控方案、施工现场和办公场所、人员体温检测登记上报等防疫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施工现场应同时开展复工前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符合要求的允许其复工或新开工。

(五)各施工企业申请复工或新开工的,在做好安全生产自查的基础上,应同时满足以下“七个条件”方可申请复工,未满足的不得申请复工:

1.疫情防控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到位。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项目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工地食堂管理、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项目、班组,明确专人负责。疫情防控方案需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

2.人员管控到位。企业(项目)有独立并符合防疫要求的隔离设施,同时隔离点有符合防疫要求的相关生活配套。工地复工前必须详细掌握每名职工的健康状态,建立返岗人员“一人一表”登记制度,实行实名登记,身份证和工作证信息一致,列入大数据管控。复工员工必须是不需居家观察的本地人员、已解除居家观察或医学观察的人员、春节期间未离开当地且不在隔离范围的外地员工。疫情解除前,严禁湖北、温州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返工返岗,外地新返岗人员隔离观察未满14天的不得复工。

3.封闭管理到位。申请复工或新开工的工地在疫情解除前应实施全封闭管理,已建立并实行实名制考勤(须人脸或虹膜考勤)通道一口出入,已建立并正常运行视频监控系统。工地复工前必须提前对工区、生活区采取消毒等防控措施;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进入工地前进行体温检测,员工佩戴口罩,对进出车辆、人员可采取喷雾消毒等防护措施。

4.防护物资储备及防疫管理人员到位。积极筹措人防技防物资,确定专职人员负责,储备符合防疫要求的物资(口罩、消毒液、测温仪器)。项目须配备充足的防疫卫生管理人员。

5.卫生防疫教育到位。人员上岗前已进行卫生防疫安全交底,防疫交底应与安全技术交底同步进行。

6.食宿准备到位。每间宿舍人均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平方米,有专门管理人员,并能定期消毒。工程项目实行分餐制。

7.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要求。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施工机具、施工用电、外脚手架、工地消防等经隐患排查符合要求,务工人员经三级教育并培训,关键岗位人员已全部到位并能正常履职。

三、严格落实企业责任。

(一)建设单位应承担工程项目疫情防控的首要责任,对项目的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全面部署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具体防控工作。施工和监理单位是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主体,应严格落实好项目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

(二)各企业(包括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和房产开发企业等)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本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专班),建立企业疫情防控体系,完善疫情防控相关制度,落实疫情防控具体责任人,指导所属项目部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三)各项目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疫情防控专班,按照防疫要求编制具体防控方案,制定相关细则,落实专人,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严格贯彻实施。

四、加强开工后监管。

(一)人员管理做到“五个一律”。

1.对工地驻守人员和进入工地的人员和车辆一律排查登记。

2.对所有进入工地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进入工地。

3.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工地一律停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和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采取隔离措施,妥善处置。

4.对具有重点疫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人员,以及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者,一律予以重点关注,确保传染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5.对出差市外的人员,一律实行报批和严格管控,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二)内部防疫管理做到“五个严格”。

1.严格工地饮食卫生、个人卫生和居住卫生管理。严格做好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的清洁、通风和消毒杀菌工作,消毒杀菌每天不少于两次并留存记录。疫情解除前,应选择统一订送餐和分散分批就餐。要科学合理布置职工宿舍,分散安排职工住宿,工地宿舍经常保持室内通风,每个宿舍人均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平方米。严禁使用通铺。

2.严禁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物资,全力把好食品安全关;严禁偷倒乱倒垃圾,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

3.严格人员进出管理。尽量减少工地区域人员进出,尽量减少工地人员与外界接触,人员进出需作登记。引导工地人员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通过官方权威途径了解疫情防控相关信息,不传播未经官方证实的消息。

4.严格物资保障管理。加强落实工地防疫物资配备,做好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体温测量仪等物资保障,避免无防护措施施工作业情况发生。

5.严格人员体温测量管理。每天要开展两次企业管理人员和务工人员的体温检测并登记工作,发现异常的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并立即报告区住建局及属地乡镇街道。

(三)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区住建局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意识,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坚决盯紧盯牢高大支模、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等重要环节,坚决制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落实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全面开展复工安全检查,坚决做到“排查不过关、项目不复工”,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转好。

五、加强工程项目停工停产管理。

(一)加强停工工地管理。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停工工地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停工工地的全封闭管理,做好重大危险源管控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各建筑业企业要严格督促落实项目部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到位和信息畅通。

(二)加强留守人员管理。各项目部要加强停工期间的留守人员管理,不得擅自外出。在停工停产期间,一旦发现有市外员工返回的,应立即向区住建局和属地乡镇街道报告,并配合做好排查管控工作。

六、强化惩戒措施。

各相关企业和责任人,要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立足本职,切实做好疫情的防控工作。在防疫期间,建设单位和相关企业对疫情防控不力且造成影响的、涉及对管理人员和务工人员数据瞒报、漏报、虚报的,一律从严查处。属建设单位责任的,报区人民政府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属相关企业责任的,该企业在我区承建的所有建设工地一律停工整改,并上报市住建局记台州市建设工程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所有在岗的关键人员一律记台州市建设工程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且两年内不予解锁。

社区工作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十七

各行政村成立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等职能小组,同时成立由村委干部、卫生健康及民警组成“三人工作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

(一)散发病例

1.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临时医学观察点或单独隔离观察间进行留观,联系单位所在村对应的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初步排查后,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确诊后立即报告当地疾控中心。

2.配合疾控机构开展密切接触者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定点医院排查、诊治。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健康管理员,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所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3.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国家和省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车间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

做好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空调等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办公室、食堂、宿舍、会议室、车间、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进行消毒;各工作场所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醇速干手消毒剂,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员工做好手卫生。

4.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宿舍(公寓)、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5.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6.基层医务人员要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三人工作小组”负责片区村民健康登记,做好村民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每天保持与单位主要负责人、疾控机构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7.做好宣传和心理疏导工作。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人员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二)1周内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

应立即报告当地疾控中心,由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宇、院落实施硬隔离。企事业单位是否因疫情停工和停工范围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评估研究决定。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健康部门评估,可由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社区工作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十八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小学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南》、《xx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xx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法律法规、文件和上级要求,制订本预案。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或疑似病例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坚持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七个专项职能组,全面负责学校防疫工作,设置防控指导组专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完善联防联控应急网络,建立完善的内部应急处置机制。

发现人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xx);通知防控指导组和护理中心进入应急处置流程;确认情况拨打120急救电话和上报。

可疑情况者:发现发热并伴有干咳、气促、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的为可疑情况者。

发现途径:师生入校、每天体温检测、自报和他人发现等发现途径。

(一)现场处置流程

1、校内发现发热人员

发现有可疑情况的师生,发现人立即向学校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第一时间督促其佩戴口罩,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防控指导组立即安排发热人员到学校临时隔离室,由护理中心对其进行复测,再次确认体温和症状(体育课或体育活动后学生会出现体温变化,对可疑情况者注意询问,如是此类情况,待学生身体恢复常态后进行重测)。

2、校门口发现发热人员

严禁发热人员进入校区,第一时间督促其佩戴口罩,留存发热人员身份信息、联系电话,立即报告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如为我校师生立即安排发热人员到学校临时隔离室,由护理中心对其进行复测,再次确认体温和症状。

(二)送医上报。护理中心根据前期摸排《xx学校师生健康备档卡》信息,结合现场复测和核实情况,做出如下处置:

1、对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途经史或有与确诊、疑似病例、接触者的接触史者,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由救护车送定点医院就诊。

2、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途经史或无与确诊、疑似病例、接触者的接触史者,联系家长送医院发热门诊,若家长短时间不能到校,学校派护理中心人员陪同送医。教职工(含校内托管人员)出现上述情况建议由家属陪同或自行前往。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报告疾控中心、卫健委和教育局。

当可疑情况者诊断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学校立即启动以下工作:

1、积极配合。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卫健委和疾控部门的要求,防控指导组协助卫健委、疾控中心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范围,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各项工作。疫情报告人按规定上报信息,同时通知学校所在地社区、师生居住社区等。

2、调整教学。出现上述患者的班级,教学工作组要根据实际立即启动教学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根据实际调整教学活动,避免与其他师生继续交叉传染。

3、通风消毒。防控指导组要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隔离室及可疑症状者活动过的场所进行终末消毒。

4、宣传引导。宣传舆情组、家校沟通组及时向师生和家长通报情况,加强心理疏导,回应社会关切。

5、后续措施。如果可疑症状者经定点医疗机构排除为非疑似病例,则由其家人接回居家隔离,满足《xx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的复课(复工)标准后方可回校。

1、离校就诊指引

(1)前往医院路上,应该根据病情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

(2)有条件的情况下,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乘车路上需打开车窗。

(3)时刻佩戴口罩,随时保持手卫生。在路上和医院时,尽可能远离其他人(至少1米)。

(4)如路途中污染了交通工具,建议使用含氯消毒剂或过氧乙酸消毒剂,对所有被呼吸道分泌物或体液污染的表面进行消毒。

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注意事项

(1)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每天早晚测体温各1次,并记录在册;若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等症状,应立即向班主任或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学校立即向属地疾控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2)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尽量开窗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用排气扇等机械通风。被观察人员与家庭成员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至少间隔1米以上距离),有条件的独居一室,最好处于居家位置的下风向。日常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注意手部卫生;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部衣服遮掩口鼻;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设置套有塑料袋并加盖的专用垃圾桶。被观察人员用过的纸巾、口罩等放置到专用垃圾桶并及时清理,清理前用有效氯浓度为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浇洒垃圾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单独洗涤消毒处理。

3、返校管理事项

(1)患病师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应先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具痊愈证明,复课(复工)前将医院病愈证明照片发给护理中心登记,经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确认后,方可复课(复工)。

(2)凡是病愈或隔离期满无症状人员返校,可安排在上午(下午)第一节课上课后从专门通道入校,由护理中心核查病愈证明、解除医学观察证明等。

(3)对于已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人员,凡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应待症状消失后、身体痊愈后方可返校(发热患者需症状消失48小时后方可返校,呕吐腹泻患者需症状消失72小时后方可返校)。因过敏、哮喘等其他原因引起咳嗽症状的,需有医院提供的医学证明。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学校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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