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工作人员对司法工作的总结(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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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工作人员对司法工作的总结(精选20篇)
时间:2024-02-04 07:29:03 小编:曼珠

总结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客观、全面地评价自己的表现,以便更好地认清现状和面对挑战。写总结时,可以运用一些例子和案例来加强论述,使总结更具说服力。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希望大家可以从中学习和提高写作水平。

司法局工作人员对司法工作的总结篇一

半年来,xx县司法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法治xx县建设为统领,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xx县建设为主线,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为抓手,深入推进各项司法行政职能工作,较好完成各项预定工作目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突出平安创建工作重点,着力开展矛盾纠纷摸排化解。

(一)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化矛盾促和谐”作用。排查各类矛盾纠纷隐患4150余起,成功处置死亡赔偿纠纷21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170余起、邻里经济纠纷1360起、重大林权纠纷6起、医患纠纷12起、矿山职业病矛盾纠纷25起、交通事故赔偿39起。调解申请受理率达100%,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9%,为平安xx县建设夯实了保障。县乡两级组织治调主任业务培训105次,乡村两级开展庭调观摩56场,收集调解案卷40余份,调解人员业务水平得到稳步提升。

(二)深入开展社矫安帮对象脱漏管整治行动。按照市局统一安排,全面铺开了社矫安帮对象的防脱漏管排查活动,目前已先后完成菜花坪、渌田、联星、新市、石羊塘、谭桥、桃水等9个乡镇(街道)社矫安帮工作的督查指导,走访对象240余人次,组织开展集中教化活动24场次,查改落实管理存在的各种问题近20余项,警告处分违反管理规定对象47人。半年来未出现一例重新犯罪现象。

(三)扎实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察民情、解民忧”活动。按照县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与江桥街道西阁社区结对共建单位,先后两轮深入小区,走访农户2700余户,开展宣讲46场,发放民调宣传资料近3000份,收集建议、意见70余条,实际解决生产生活困难30余项。深入办点单位新市镇方溪村6次,召开支村两委会议及党员大会共计3次,筹集资金3万元,完成水库除险保安1座、防渗水渠1.5公里,对接项目一个,拟硬化道路10公里。

二、突出农村法制宣传重点,全面推进普法学法日趋深入。

(一)精心组织法制讲课。与县委宣传部xx州大课堂项目组联合,组织律师在石山书院讲课11堂。深入震林中学、长鸿中学、交通路小学、文化路小学开展法制讲课6场。基层司法所牵头交警、公安深入乡镇中小学举办青少年法制讲课39次。

(二)创新开展农村普法。与联星街道联合开展“平安夜市”宣传15场,与公安派出所联合开展禁毒宣传21场,在12个乡镇农贸市场开展“送法下乡”活动34次,印发法制宣传资料达23万余份,义务法律咨询4690人次,出动宣传车28台次,播放法制电教片和电影15场次。

(三)启动法治公园建设。将法治文化园项目纳入xx州公园二期工程建设和xx县司法局2016年度民生实事,初步完成了项目建设规划、评审和预算,正在筹备项目招标,可望于7月初正式启动建设。

三、突出服务水平提升重点,切实加强法律服务单位管理。

(一)主动探索“双创”管理。开展律师、律所规范管理调研3次,召开律所主任座谈会议4次,顺利出台了《“模范律师事务所”和“最美律师”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创新县级律师行业规范管理的做法为促进法律服务质量提升奠定了基础。

(二)有序开展法律援助。接待法援申请群众430余人次,回复法援法律咨询170余项,完成法援受案116起,听庭12次,回访82人,整理法援案卷57份,落实法援办案补贴2.1万元,基本满足了应援尽援的工作要求。

(三)务实拓展公证服务。落实并理顺了公证处的负责人员和各项绩效管理机制。共计办理公证业务920余件,实现公证业务收入30余万元,有效保障了全县百姓的公证需求。

四、突出干部队伍建设重点,有效提升司法系统良好形象。

(一)选优配强基层力量。在完成乡镇区划调整后,对系统内部分干警进行了调配,两人所达到12个,占比达到70.5%,进一步充实了一线办案的力量。同时,调整完善了局机关班子成员联片包干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对各联系单位业务工作的督查和指导。

(二)强化干警绩效考核。经反复讨论研究出台了切实可行的《xx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和机关股室季度考核办法(试行)》,严格实行月汇报、季调度、分管领导享受所辖片区和股室平均考核水平的按季考核制度,进一步强化了系统上下整体工作责任。

(三)扎实推进专题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雁过拔毛”式腐败及“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干警集中学习6次,开展专题学讨论4次,查摆“四风”问题210余项,落实各类问题整改140余项。

下半年工作设想。

一、指导思想: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市、县两级的工作要求,积极创树工作特色,狠抓各项任务落实,全力确保xx县司法行政取得新的实效。

二、主要工作:

(一)硬件建设:抓紧协调,加快推进,全面完成法治文化园项目、社矫服务中心项目、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项目建设。

(二)职能工作:启动实施法制宣传墙项目;完成全县范围内的“法治学校”创建;组织开展优秀案卷和优秀调解员的推荐和评选工作;强化矛调中心在化解重大疑难纠纷化解的龙头作用,确保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完成律师、律所的“双创”评先工作;加强社矫安帮对象的监管教化工作,确保实现重新犯罪零目标;全面完成法援民生实事的各项指标任务。

(三)队伍建设:按照活动方案步骤要求,稳步推进上半年来启动的三项专题活动,确保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组织干警开展军训活动;加强工作典型经验推介和信息报送,切实提升队伍整体形象。

司法局工作人员对司法工作的总结篇二

201x年是“五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年,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创建“平安西安”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贯彻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和区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及省、市、区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大力开展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综合治理,调动社会各界齐抓共管,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对确保全区社会政治稳定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结合我局实际,在六月份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达到了开展此项活动预期的目的,现就开展此项活动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围绕宣传主题,营造平安和谐氛围。

我局以推进“五五”普法的顺利验收,推动“平安灞桥”的建设,在宣传内容上主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重点:一是大力宣传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和省、市、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二是积极宣传“五五”普法规划以及“法治灞桥”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三是向广大群众展示近年来我区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取得的成果以及法律援助条件、人民调解程序和社区矫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成效显著。

开展好这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开创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新局面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局领导班子认真研究,一是建立健全了组织。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并明确规定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其它人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形成了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是专门对宣传月活动进行新部署,并制定下发了活动的安排通知,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组织专门力量,明确专人负责,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宣传月活动,使这次宣传月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成效显著。

三、联系实际,开展多形式宣传。

(一)在这次宣传月活动中,我局紧密结合实际和行业特点,注重内容与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在本系统结合依法治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开展,此项活动重点加强对街道、社区、农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政策、规定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了他们的法制观念,提高了参与综合治理的自觉性。各司法所、各部门也能联系实际,丰富宣传内容,重点突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确定宣传内容。重点宣传国家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条例、决定和意见、建设和谐平安社会的意义、目的和任务以及《物权法》、《法律援助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三)积极参加大型活动。四月一日,区委政法委组织了大型宣传活动,我局积极参与了宣传。组织了局机关、各司法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等业务骨干在宣传活动现场进行现场咨询,采取展板、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重点宣传了《物权法》、《法律援助条例》、《道路交通法》、《婚姻法》以及《公证法》常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一千余份,接待当事人咨询百余人次。

(四)创新宣传载体。除参加区上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宣传活动外,还创新宣传载体,我局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专门成立法制宣讲团,深入辖区街道、村组、学校,开展专题宣传活动,获得了很大反响,为促进我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各司法所进一步建立健全排查调处化解机制,落实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措施。积极协调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有效防止了矛盾激化,减少不稳定因素。

总之,通过此次综治宣传月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对社会综治工作的认识,有力地维护了全区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综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继续以抓稳定、促发展为工作的出发点,进一步加强防范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争取为构建和谐灞桥、建设“平安西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时光如梭,一年的时间一晃就要结束了。从今年四月份。

参加工作以来,在局领导的正确指导、同事们的帮助下,我较好的完成了本职工作。现将一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首先,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由于刚参加工作,自身的政治素养弱,我认真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并学习了xx大、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七一讲话”精神,同时积极参加局里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从政治思想上同局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其次,加强业务知识及文化知识的学习。

为很好的搞好人民调解工作,我系统的学习了《刑法》、《人民调解法》、《。

合同。

法》等法律知识,并把所学知识充分利用在实际工作中。利用业余时间,坚持学习文化知识,提高自己的能力素质。

另外,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认真学习了“五五”普法相关的法律知识和“xx普法”的教材,为更好的开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勤勤恳恳,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1、全面掌握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情况,做好各阶段工作总结,并撰写有关材料。由于不了解人民调解工作的性质,在开始的时候非常吃力,我通过不断地学习,基本掌握了近几年人民调解工作的内容和工作方法,并学会了网上报表的报送;通过不懈的努力,基本能够配合白永杰的工作。一年来,我在自己的岗位上,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按照领导的安排撰写好各类文字材料,做好上传下达及各类典型经验的推广。

2、管理文件、资料,做好档案的分类、登记和建档工作。今年4月份,按照局领导的安排,我分管档案工作。由于刚接触工作,不懂得如何对档案分类、建档、装卷,我认真学习了全市印发的档案培训资料,基本掌握了文书档案的分类、建档、装卷工作,按照档案局的工作要求及时的完成了各项工作。

3、按照局领导的安排,在今年11月份参加拆迁工作。在工作中,不断学习拆迁政策,吃透学透,把各项政策给拆迁户认真讲解,努力做好说服工作。目前,拆迁工作进展顺利。

一年来,本人虽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足,比较突出的是工作上不够主动、大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克服自身不足,发扬成绩,争取在工作中取得更加突出的成绩。

司法局工作人员对司法工作的总结篇三

我局在2015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30条,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没有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加强主动公开。我局充分依托中国xx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创新电子政务公开方式,推进政务公开网站建设,各部门和乡镇街均开设了子网站,作为对外公开的平台,把政务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确立了30家牵头单位,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公开单位覆盖面100%。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和示范单位建设工作,,选择毛坦厂镇、三十铺、等10家单位为示范单位,加强示范点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同时,利用百姓畅言、政民互动、在线办事等板块,加强网络舆情管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建议提案办理等情况。

我局在抓好一般性信息公开的同时,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设立了若干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涉及“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程招标、工程采购、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多方面。

一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坚持依法行政,加大了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开区直单位权力清单,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扎实推进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结果、行政审批运行结果、行政备案监管结果等公开。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公开行政权力信息251条。

二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根据今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对政府预算、决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决算要求公开到具体项目。同时对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信息进行公示公开,提升预算执行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大了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公开财政信息794条。

三是加强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政府投资项目、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共产品质量监管、公共信息服务等,要求所涉有关单位及时公开到位。推进学校招生、科技管理、医疗卫生、就业等领域信息公开,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推进环境监测、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等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抓好征地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政府采购等方面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局贯彻实施《条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五、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切实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我局工作职能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二是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三是进一步增强保密审查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无泄密事件发生。

司法局工作人员对司法工作的总结篇四

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xx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秉承“xx争先进,全省创一流”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运行良好,下一阶段,我们将认真贯彻市局“大战五十天结好全年账”的会议精神,采取倒逼机制,切保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一)突出重点,强化宣传,普法工作成绩更加突出。

1、巩固“六五”普法成果,开启“七五”普法征程。一是巩固“六五”普法成果。针对去年省、xx市开展的“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短板,认真查漏补缺,面向全市通报,要求各部门因地制宜进行整改,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六五”普法总结。二是规范工作机构。将“当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更名为“当阳市普法工作办公室”。三是开启“七五”普法新征程。推荐申报50个“六五”普法工作优胜单位,即将送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卫计等部门进行评审,再上市委常委会议定;印发《2016年普法工作要点》和《考核细则》;组织起草“七五”普法规划,正提请市委常委会讨论和市人大形成决议;做好了“七五”普法启动大会的一切准备工作。

2、深化“法律知识月月讲”活动,推动普法责任落实。充分利用“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宪法日等活动节日节点,扩大法制宣传的社会影响力。围绕“长江大保护当阳在行动”主题,广泛开展环保宣传;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引导公众远离非法集资;开展“送法进军营”、“送法进监狱”活动,邀请xx市普法办专职副主任到5971部队开展法治讲座、组织律师曹鹏飞定期在看守所为在押人员讲授法律知识。截止目前,全市共有2.6万余人参与活动,宣传法律76部,组织法制讲座100余场、发放法律书籍资料3万份,出动宣传车30辆次,展出展板150余块,现场解答咨询5000余人次。

3、深入推进“培根工程”,“三百计划”显成效。为使法治文化不断走向深入,我们逆势而上,提出“法治文化培根工程”之“三百计划”。2016年,重点挖掘法治文化示范户,达100个的工作目标。目前,新增庙前镇桐树桠村“法沁园”阳建成、河溶镇法律宣传志愿者杨雪峰等55个法治文化示范户,现已达到115个,顺利完成年初预定工作目标。

4、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法制宣传教育有声有色。

一是开展“法进农家”活动。组织“‘三下乡’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发放印有“法治当阳”的手提袋、水杯等260余份,深受群众喜爱。组织法律顾问为村(社区)居民上法治课344场次,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意见130余条。二是强化“法律进校园”活动。以“法治文化校园行”活动为抓手,积极开辟第二课堂,以征文比赛、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增强趣味性和实效性;通过培育和树立典型,打造了窑湾小学等一批优秀法治文化示范校园。三是完善“法律进机关”活动。全年市委中心组集中学法6次25课时。副科级以上干部任前进党校定期培训4场次,受训面达100%。组织全市600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开展无纸化学法考试,报请市委组织部同意,将学法考试情况与考核、晋级挂钩,真正实现“以考促学”。

(二)积极谋划,创优服务,法律服务措施更加便民。

1、法律顾问制度进村入户。

一是经费保障到位。根据《法律顾问考核细则》,年初,完成全市172个村(社区)2015年度考核工作,并将50.8万元补贴经费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目前,已完成2016年度考核,各村(社区)已推荐了2017年法律顾问名单,为12月纳入2017年财政预算做好了充分准备。

二是规范管理有序。172个村(社区)制作村(社区)法律顾问信息公示牌,包含了姓名、执业证号、联系电话、照片和律师履职“五必工作法”。

三是严格督办考核。4月,组织对全市各村(社区)法律顾问活动开展情况专项督查。11月,联合市委法治办完成年终考核复查验收工作,对登记台帐、考核评分等次表逐一核对,确保痕迹管理科学规范。

四是作用发挥明显。“8.11”事故发生后,按照市委统一安排,全面启动全市所有村(社区)法律顾问,迅速在第一时间与村(社区)进行对接,第一时间开展安抚、帮扶行动,每一个遇难家庭有1-2名法律顾问提供“保姆式”服务,严格依法依规,确保了22个遇难家庭按一个标准赔付到位,有力防止了舆论炒作、聚众上访事件,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不稳定现象,在大是大非面前,实现了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的大检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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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证鉴定职能有效发挥。一是抓好延时、预约、上门、延伸“五项便民措施”,强化公证、司法鉴定职能担当;二是令行禁止,严格执行《关于我省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收费的通知》,10月31日正式停止公证收费;三是理顺工作流程,实现“一站式”服务。今年,我们选派一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青年干部到公证处工作,全处公证员达到4人。在人手充足的情况下,3名公证员在公证大楼2楼办理公证业务,公证处专门安排1名人员在一楼公证大厅从事接受群众咨询、公证案件受理、公证文书发放等工作,形成了“咨询、受理、发证”一站式服务,极大的方便了办证群众。截止目前,我局共办理公证1028余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2%;办理司法鉴定402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18%。

3、法律便民服务扩容提质。

一是针对岁末年关,开展“免费律师助您维权—暖冬权益大保护行动。办理农民工维权事项543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2月3日春节前夕,为500多名农民工一次性追回拖欠薪资200万元,并组织现场发放,获得广泛赞誉。

二是针对年后农民工返程,开展“初春法律大宣讲行动”。2月22日,在农民工讨薪难等权益问题集中爆发节点,特别开展“情系农民工律师助维权”街头宣讲会。

三是法律服务渠道不断拓宽。创建微博、微信公众号,并创立“小援资讯”微信13期,制作电子双月期刊5期等,网上接受法律咨询200余次,推送热点新闻50多次、法律知识解析30多篇次。

四是加强律师行业管理。2016年初,湖北弘发律师事务所移址新建,成为我市第一家高规格律师事务所。注重加强日常管理,对律所、法服所开展年度检查考核,严格注册审核等。全年,接受xx市局转办投诉案件1件,按期调查上报率100%;查处1件律师代理纠纷,息诉率100%;审核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案件1起。

截止目前,共受理指派各类法律援助事务2317件,其中,法律援助案件372件,军人军属法援案件4件,超额完成了全年任务。为当事人与企事业单位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372余万元。

(三)严格执法,落实责任,特殊人群管控更加有力。

1、强化安全底线,提高执法水平。一是加强重大节点“两类”人员安全管控和教育。逢节召开专题形势分析会,全年没有发生“两类”人员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二是完成社区服刑人员、监狱服刑人员家属走访和扶贫帮困工作。全年共走访280余人,帮扶救助40余人,帮扶物质和现金折合16万余元,回复“特别家书”223封。三是完成社矫人员业务培训。采取分级负责的办法,对司法所工作人员、心理咨询师、“五老”人员,172个村(社区)工作站站长、网格员、志愿者约600人开展业务培训。

2、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方式。一是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形势分析会,动态掌控情况。二是建立督查制度。坚持基础工作周抽查、月通报。6月市综治委等政法部门联合对全市社矫工作进行专项执法检查;8月对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特殊时段应急处置检查,并接受省厅、市局的抽查。加大网上随机督查的频率和力度,社区服刑人员停机、欠费、越界情况被及时纠正。对违反社矫管理规定的8人给予书面警告,建议撤销缓刑2人。

3、争取政府支持,建立管教中心。为认真落实“双八规定”(八小时公益劳动、八小时学习教育),我们报请市政府同意新建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中心,征地55亩。整个建设拟用两年半时间,分征地、施工、使用三个阶段,由四名局领导挂帅,分成经费保障、协调办证、清理清场三个工作小组,齐头并进开展工作,到目前为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经费争取。市财政拨付了350万元前期工作经费,并积极报请上级发改部门将项目纳入“十三五”规划。二是办理手续。前期与国土、规划等部门沟通,办理了项目立项、用地、环评等手续,现已签订104.5万元的拆迁补偿协议,土地证正在办理之中。三是清理清场。对管教中心腾退3名教师、异地安置1名刑释解教人员、合同解除1户养殖户、清理鱼塘1口、耕地20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近期将与市国资部门办理接管手续,进驻建设。

4、实施铸魂工程,彰显内外形象。一是5月全省社区矫正联系点座谈会在我市召开。二是6月我市社矫工作代表xx接受省政协视察。三是铸魂工程持续发酵。大力开展“五扶”活动,有效预防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全年共为81人安排了就业,5人申请廉租房,2人落实责任田,5人成为依法致富的典型,3人贷款15万元,4人落实低保。

截止目前,我市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85人,解除社区服刑人员149人,目前在册人数263人。

(四)创新机制,化解矛盾,人民调解构架更加完善。

1、组建专业组织,化解行业纠纷。当阳市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当阳市公安局申请成立“当阳市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落实专职调解员3人,4月挂牌正式运行。今年共调处纠纷108起,较好地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2、创建调解机制,丰富文化阵地。今年,我们正式启动“‘昵称’调解室”。以玉泉办事处雄风村村民钟必超的家为阵地,因地制宜建立的《老钟调解室》作为样板在全市推广具有本地特色的“‘昵称’调解室”。玉泉办事处16村、庙前镇20村实行了“‘昵称’调解室”全覆盖,全市达48个。

3、赋予新人身份,提升队伍干劲。继2015年为我市2188名调解员颁发等级证书赋予新身份后,较好地发挥了化解矛盾纠份的作用。全市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共调解矛盾纠纷2075件,调解成功2061件,成功率达99%,涉案金额1568.7万元。

(五)注重教育,认真履职,队伍建设成效更加显著。

1、抓思想作风。今年以来,我们以“两学一做”为契机,狠抓干部思想政治教育。一是“读报10分钟”添能力。班子会前,由班子成员轮流领学报刊杂志10分钟,畅谈体会,提高驾驭司法行政工作的能力,今年已开展31次。二是“有话面对面”添合力。班子成员集体走进科室开展“有话面对面”座谈调研活动,广泛听取干部意见,解决现实难题,聚集干事创业合力。三是出台《办法》添动力。为充分激发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即将出台《当阳市司法局争先创优管理办法》,将各项工作指标量化作为优秀公务员考核的重要评价依据。

2、抓干部交流。今年,推荐提拔1名年轻干部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下基层锻炼;提拔4名年轻干部担任中层干部。

3、抓信息宣传。继续开展“出精品力作展司法风采”信息宣传主题活动,将信息宣传纳入全年目标考核。截止目前,国家级媒体采用17篇次、省级媒体采用24篇次、xx市级采用41篇次、省厅简报采用1篇、xx市局简报采用7篇。

司法局工作人员对司法工作的总结篇五

2016年,xx区司法局在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在加强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同时,十分注重宣传信息工作,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截止至11月底,xx区司法局累计向市、区各级党政刊物报送信息28篇,被市信息快报采用3篇,《xx信息》采用8篇,市《司法信息》采用5篇,媒体报刊采用11篇,我局主要通过以下几条措施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

(一)领导重视。局领导非常重视宣传工作,一直以“发展要有新思路、工作要有新举措”的理念,要求宣传工作要实行目标管理,任务到人。制定《xx区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宣传管理办法》,年初制定年度宣传工作计划,将信息宣传任务指标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人,将此项工作作为对科室和个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点内容之一,激发开展信息宣传工作的热情,形成了信息宣传工作的良好氛围。

为提升稿件质量,要求每篇稿件在对外发表前必须由分管局长审核把关,做到稿件宣传稿件内容及时、准确、全面。局班子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工作,在年初与各科室签订的《信息工作目标责任书》,没有完成任务的科室,将在年终的目标考核中,扣除相应的分值。由副调研员黄仁武同志主管信息工作。

局长卢光辉同志经常过问,多次对信息工作作出指示,今年5月在全局信息工作会议上指出,“信息工作开局不错,要认真研究今年工作方针,希望各科室紧密配合,信息工作更上一层楼”。各科室都很重视,这项工作抓得紧,出题目、写信息,在本科室形成积极报送信息的氛围,基层科、矫正科等科室连续几年保持先进。实践证明,只要领导重视,常抓不懈,上下齐心协力,这项工作就能不断开创新局面。

(二)重点突出。现在的宣传工作在内容上较以往有了新的突破,不单纯把普法宣传方面的内容作为重点,而是转变宣传思路,侧重于“三个围绕”。

一是围绕xx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如如何在全面推进xx振兴发展、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先锋城区的进程中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如何在xx“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的工作中发挥基层司法行政维稳作用等开展新闻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二是围绕司法行政系统本职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及法律援助等业务的宣传和落实,进一步彰显司法行政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从一个崭新的切入点入手,让社会各界以全新的视角来真正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和实效性。

三是围绕法治惠民便民工作,着重打造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升级“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等服务民生工作并加强宣传,为今后的司法行政工作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我区作为全市首批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单位,在社区矫正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亮点。信息员及时将工作亮点归纳总结,上报信息,工作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充分肯定。

(三)创新载体。除了传统的报纸、海报和党政信息刊物,我们充分利用网络宣传优势,依托xx电子政务网、xx社区家园网等网络平台,xx城事、平安xx等微信公众号,扩大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同时,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有重大活动时主动邀请媒体进行采访,争取多见报多宣传。

《晶报》报道了社区矫正科李向东科长先进事迹;xx为解决基层司法所出行难问题,为每个基层司法所解决了2辆社区矫正专用自行车,多家媒体、网站、报刊在第一时间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报道及转载。及时反映司法行政工作动态,使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和关注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督和改进司法行政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公开、政务透明,助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弘扬改革创新精神,为作风建设注入正能量。

司法局工作人员对司法工作的总结篇六

今年,我局按照区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责任分工,在建立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深入开展法治建设等方面,扎实开展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积极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

2016年6月27日,发布了《关于建立xx区“以案释法”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徽法治办〔2016〕7)号,推动全区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一是积极配合市电视台民生热线《法在身边》栏目录制《未保价玉器快递途中丢失消费者索赔无果申诉维权》和《利用微信红包涉嫌开设网络赌场案件》和拍摄。

二是积极开展旁听庭审活动。4月22日,区普法办与区法制办联合组织26家行政机关60余名干部参加xx区法院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旁听。5月24日,区依法治区各成员单位、xx区“谁执法谁普法”各成员单位以及xx区人民陪审员等共计200余名人员参与旁听了一起网络赌博案件旁听庭审。10月13日,在区一中开展了青少年的公民旁听案件庭审。达到“审理一个案件,宣讲一部法律,教育一片干部”的效果。

三是整理上报市司法局《未保价玉器快递途中丢失消费者索赔无果》、《申诉维权建筑工程层层发包中的工伤赔偿纠纷调解》、《正确区分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三个“以案释法”案例。

二、深入开展法治建设活动。

(一)做好六五普法表彰和七五普法启动。

成立了xx区法治宣传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xx区2016年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要点》,《xx区2016年重点普法目录》,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各项工作。组建了区“七五”普法宣讲团和“七五”普法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了《关于我区“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和“七五”普法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调研座谈会,组织申报“七五”普法黄山市“法律七进”示范点,组织起草了我区《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9月23日组织开展全区2016年行政执法人员暨“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培训人数达300多人,覆盖全区各个单位与乡镇,参训率、参考率、通过率均达到100%。“六五”期间,区司法局xx司法所方宇华荣获得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工作者,区司法局荣获全省“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区总工会等5家单位和胡频等4人获得市级表彰,富溪乡等12个单位和谢雪松等12人荣获区委办区政府办的通报表彰。

(二)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以“三下乡”、“四进社区”、“上九庙会”、“三八维权月”、“学雷锋律师服务月”、“江淮普法行”活动、“12.4”国家宪法日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为契机,深入基层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和现场咨询服务等“法律七进”活动,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000余份,现场咨询500余人次。

(三)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共八个司法所,司法所办公面积均达到120㎡以上,全部立户列编,垂直管理和副科建制。8个司法所均严格按照司法部和省厅规定的“五化建设”和“五室标准”要求,做到制度上墙,岗位公示,责任到人,工作有序,1.4万元办公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落实发放到位,有2个所被省厅命名为“省级示范所”(潜口、街道),有1个司法所被市级命名为“优秀司法所”(呈坎),有一个调委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委会(广惠村)。

(四)发挥人民调解的独特优势。

今年先后化解区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交办的重大纠纷18件,协助相关部门完成新南片区2号地块剩余20户的拆迁工作,蔬菜片区800余户拆迁户的返迁工作,截止目前,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2400余件,调解成功2352件,调成率98%。同时,在重大重建项目新建6个调解室。

(五)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上台阶。

强化日常监管,积极推进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系统,截止目前我区未出现一起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情况。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5人,累计解除50人,现在册39人。同时,我们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控工作,积极引导和扶持刑释解教人员就业,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截止目前,全区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88人,落实安置人员88人,安置率达100%;落实帮教人员8人就业,帮教率达100%。

(四)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截至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法律援助事项(咨询)1680件,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64件,其中刑事案件33件,民事案件131件。超额完成了全年80件援助案件的任务。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100%受理,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尽力提供帮助,有效地落实了“应援尽援”精神,同时,积极做好我区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经济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截至目前,我局各项改革工作开展顺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部门和单位对普法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致使普法工作随意性大,出现“忽冷忽热”的情况,存在“普法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和“抓业务是责任,抓普法是义务”的错误认识,开展具体工作较少。二是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职能工作执法手段偏弱,由于目前并没有出台《社区矫正法》,无法采取强制措施,加大了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开展的难度,影响工作效果;三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数量不足,不能满足我区经济快速发展需要。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一是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不断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向深入;二是加强与公、检、法、监狱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社区矫正衔接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监管,加大对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惩罚力度,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漏管;三是继续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广泛开展《xx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和经费管理。四是大力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建立人才流动机制,逐步解决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和人才匮乏问题,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司法局工作人员对司法工作的总结篇七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实干创佳绩、以创新谋发展,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xx区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表彰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区司法局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评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司法厅荣记集体三等功;梁云伟局长获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四年一度),并作为全省唯一区县司法局长代表推荐参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光明网》、《湖南日报》、《红网》对我局亮点工作予以报道。

一、2016年工作总结。

(一)以法治为主线,构建立体化的普法宣传格局。

1、认真谋划“七五”普法良好开局。协同相关部门围绕“七五”普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开展调研讨论,确保“七五”普法高起点开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执行普法清单和以案释法制度,形成职能整合、协调联动的“大普法”格局。借助网络、微信、法制宣传媒体机等进行法治宣传,组织开展“反家暴法”、“农村法治宣传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100余场次,派发资料5万余份、宣传环保袋8000余个,累计解答咨询1000余人次。

2、突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抓好“七五”普法两类重点对象,即: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的学法用法工作。召开高规格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会议,组织全区5873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2016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依托砂子塘泰禹小学优质教育资源,创建“湖南省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积极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进校园”、砂子塘街道“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等特色普法活动,增强中小学生法治意识,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3、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积极推进法治社区公园、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一条路等阵地建设,使群众潜移默化受到法治文化教育。先后建成仁和xx家园社区法治公园、同升街道洪塘法治广场和以王家冲路为主线,小茶园、小游园为亮点,法治沙龙角为支撑的砂子塘街道法治教育示范街。以市委确定的社区提质提档工作为抓手,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建成同升社区、南雅社区等一批市级法治社区,推荐侯家塘司法所参评“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

(二)以稳定为首任,完善多元化的矛盾解决机制。

1、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推行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模式,全区现有街(镇)、社区(村)人民调解组织177个,在医疗纠纷、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21个,专职人民调解员50名,形成了纵横连贯、条块互补、点面结合的矛盾纠纷调处网络。2016年,以“三调联动解纠纷、防控风险促发展”专项调解活动为总揽,成功调处纠纷3822件,其中疑难复杂纠纷152件,防止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民转刑案件154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9264万元,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2、发挥“三调联动”独特优势。积极构建多元化“大调解”体系。驻区法院调解室受理诉前调解、接受法庭委托诉中调解223件,司法确认32件。驻区交警大队调解工作室与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交警大队、保险协会无缝对接,成功调处交通事故纠纷303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138.5万元,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副司长王学泽、《人民调解》杂志社社长平达来长调研时给予高度评价。规范人民调解驻公安派出所的工作,我局起草的《关于在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工作方案》以区综治委名义印发实施。

经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将适当增加驻派出所调解室专职人民调解员,进一步夯实驻派出所调解力量。今年,全区驻派出所调解室共成功调解矛盾纠纷840件。加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安排工作人员到区物业纠纷调处中心坐班,专门负责物业纠纷咨询、受理和分流,实现源头预防化解。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物业纠纷84件,我局物业纠纷调解经验文章在司法部主管刊物《人民调解》上刊发推广。今年,我局还联合区综治办、区民政局、区妇联成立了婚姻家庭调适服务中心,加强婚姻家庭纠纷调适服务,及时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

3、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根据上级有关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文件精神,组织起草我区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实施办法,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规范性文件《长沙市xx区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实施办法》,明确奖励的依据、标准和程序,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所调解案件数量、质量、难易程度等因素,实行“以奖代补”、“一案一补”方式发放补贴。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纳入区司法局财政预算,确保人民调解经费和补贴及时保障到位,增强了调解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以安全为重点,形成无缝隙的监管帮教网络。

1、规范化建设巩固监管成效。按照“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协调配合、质量为本”的原则,严格规范社区矫正风险评估、交付接收、监督管理、奖惩考核、解除矫正等工作环节,建立健全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安全形势分析制度、矫正专干例会和培训制度,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制作下发社区矫正工作档案范本,13个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全部按标准规范到位。

通过摸排走访,及时掌握辖区刑满释放人员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协调街道、社区、民政部门,做好2名特赦人员“必接必送”工作,为其解决低保、医保、社会救助、公租房、再就业等问题。在册的348名社区矫正对象和655名刑满释放人员无一例脱管、漏管,安置帮教对象帮教率100%。

2、社会化参与提升帮教水平。推行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先后与洞井丰和公益服务联盟、跳马镇辰午山庄合作,建立新型的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基地和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累计开展集中教育1021人次、公益劳动1250人次、技能培训630人次、过渡性安置62人次。

联合湖南麓山枫社工服务中心开展“启心社区矫正服务项目”,累计为辖区4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心理咨询、心理评估、心理矫治服务,个案跟踪、上门走访800余人次,服务对象访问率100%,社会适应性帮扶覆盖率90%。与长沙孟妈妈青少年保护园合作开展“真情呵护、化茧成蝶”服刑、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困难帮扶活动,促使服刑人员在狱中扎实改造,为其融入社会创造良好条件。

3、信息化手段创新管控模式。借助指纹图像报到、手机定位、电子腕带等信息化手段创新社区矫正管理。对全区严管级、普管级的近300名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电子腕带监管,在线率长期保持在90%以上,对宽管级社区矫正对象实施手机定位监管措施,通过科技手段,将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全部纳入实时管控范围。采购心理咨询设备,启用心理测试系统,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质量和效果。

(四)以服务为宗旨,构建普惠型的法律服务体系。

1、率先推行“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年初,在全省率先启动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按照每个社区(村)配备1名律师、年服务费5000元/人的标准,通过公开竞聘方式,严格审查、层层把关,遴选了来自湖南天地人、秉言、海川等13家律师事务所130余名优秀律师,组成xx区法律顾问服务库和律师团队,实现了164个社区(村)法律顾问全覆盖。社区法律顾问每月10日、20日(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顺延)到驻点服务的社区(村)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村(居)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参与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为群众提供“请得起、找得到、信得过”的法律服务,共开展村(居)务法律体检160次,参与调解纠纷389次,出具法律意见321次,提供咨询1824次。

2、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按照省司法厅下发的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基本标准,先后建成洞井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跳马镇石燕湖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并投入使用,为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窗口。推行“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依托省司法厅建成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如法网,安排专人负责该网推广应用和后台管理工作,实现线上线下互动,更加便民利民。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志愿体系建设,选取5个社区(村)试点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招募212名志愿者加入“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着力形成全覆盖的法律志愿服务网络。

3、落实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程。主动适应困难群众的民生需求,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经济困难认定基准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0倍调整为2.5倍,惠及更多困难群众。继续推行律师值班制度,每天安排一名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窗口值班,负责解答来访法律咨询,指导当事人办理法律援助申请,并协助解决来访人员的涉法事项。从规范工作流程、统一卷宗文书格式和健全回访制度入手,加强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监督。

借助全国助残日、“蓝丝带”等主题宣传活动,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使法律援助走进困难群众日常生活。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00件,代书33件,接待咨询923件,完成全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指标任务的166.7%,多次获群众锦旗、致信感谢。

(五)以发展为根本,构筑更牢固的司法行政基础。

1、完成“两个中心”建设。高质量如期完成省、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任务。投入150万元,选址左家塘街道办事处六楼,改建面积达800㎡的高规格社区矫正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简称“两个中心”)。“两个中心”于11月21日建成投入运行,中心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社区矫正宣告室、训诫室、执法室、心理咨询室、监控室、档案室、教育培训室、社会联络室等一应俱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有6个服务窗口,中心还开设了“法律氧吧”等特色区域,最大限度地整合了司法行政职能,实现了机构规模由小到大、功能布局由散到聚的转变。

2、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年2月,区编委办发文,明确黎托、东山司法所为副科级机构,至此,我区有4个司法所成功升格,所长解决副科实职待遇,司法所地位进一步提升。大力开展省级模范、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洞井司法所作为全国模范司法所接受上级领导、省内外兄弟单位考察10余批次。东山、跳马司法所被命名为“第六批湖南省规范化司法所”。

3、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和文化建设。抓好思想政治这一根本性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围绕专题学、对照标准学、党课辅导学,促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干部队伍严的精神、实的作风进一步树立,展现出新变化、新气象。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文化建设,制作印有司法徽标和宣传标语的纸巾盒、纸杯、雨伞等文化产品。在办公区域设置单位宣传栏、工作指示牌,为工作人员佩发制服,工作证,把服务形象摆在窗口、亮在一线。

二、2017年工作设想。

2017年工作思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推进法治xx建设为主线,以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为重点,加强基层基础和过硬队伍建设,为建设财富xx、品质xx、幸福xx,打造中部领先、国内一流的现代化强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1、推进法治xx建设。召开“七五”普法会议,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围绕宪法日开展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活动。突出重点对象学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制度,依托砂子塘泰禹小学资源优势,建好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提高法治副校长配备率,增强青少年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借助网络、微信、微视频、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介传播法治文化,增强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因地制宜打造1-2个法治公园、广场或长廊,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深化法治街道、法治社区、法治学校创建活动,提高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2、筑牢维稳第一防线。全面贯彻《人民调解法》,完善街道(镇)、社区(筹委会)、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强化交通事故、医疗卫生、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等领域的纠纷调解。按照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实施方案,落实人民调解员奖励补贴,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等级制度,促进人民调解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健全“三调联动”工作体系,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无缝对接。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形式,招聘一批法学专业人才充实到人民调解员队伍。探索建立律师参与矛盾化解工作机制,提升矛盾化解成功率。

3、加强特殊人群管控。从完善功能布局、健全规章制度等方面着手,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和应用。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制定社区矫正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提升社区矫正经费使用效率。完善风险评估体系,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分级管理机制,将有吸毒史、未成年服刑人员及暴力犯罪服刑人员一律列为严管对象,重点监管。落实指纹图像核查通报和电子腕带、手机定位等监管措施,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争取派出所的支持做好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实及社区服刑人员的摸排工作。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积极为回归人员就业安置提供政策和信息支持。

4、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整合法律资源,为群众提供全天候、全流程、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全面铺开街道(镇)、社区(筹委会)、村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继续深入开展“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对律师到岗情况进行核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常态化机制,加大对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服务对象援助力度,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着力形成全覆盖的法律志愿服务网络。

5、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抓好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引导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加强理论武装和党性修养,推进创新发展理念在司法行政领域的科学实践。加强调查研究,主动到矛盾、问题多的一线,到改革发展、维护稳定的前沿调研,聚焦司法行政改革发展重点、薄弱点和关键点,精准施策,提升服务发展能力水平。分级分层次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活动,加强一线人员岗位和实战锻炼。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扶贫攻坚活动,扎实开展民意快线、“三联三访”等联系群众工作。

司法局工作人员对司法工作的总结篇八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题,突出“以教育实践促改革创新,促作风转变,促业务提升”的主线,理清思路,深化创新,大力开展各项司法行政管理工作,扎实推进一流法治城区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上半年,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9921宗,成功率达95.54%,达成协议涉及金额3.78亿元;各级法律援助组织办理刑事援助案件456宗,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500余万元;办理各类公证案件7241宗,上门办理2888宗;我区被国家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区”,我局被市司法局推荐省司法厅申报“集体二等功”。具体如下:

紧跟区委的部署,坚持边学边改,按照“找准存在问题、建好‘病历本’,提出解决方案、开好‘处方药’,确保整改达标、拿到‘健康证’”的工作思路,认真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各项工作。一是坚持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在去年“三先”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四风”问题专项调研,摸清底数,理清思路。召开全局廉政工作会议,提醒全体党员进入状态,增强为民务实清廉意识。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下发了《龙岗区司法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细化分工。

在办公区域设立了活动专栏,张贴了活动重点环节流程图和宣传资料,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学习微心得等,设置了“龙岗区司法局党的群众路线意见箱”,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二是抓实“四学”,扎实开展教育。按照“一周一主题”的安排,开展集中学习和讨论,班子成员带头做笔记,看影片,写微心得、微体会。由局长江育良以题为《讲法治精神树优良作风走群众路线》给全局党员干部上党课,其他班子成员也结合实际,多种形式,为党员上辅导课。以抽查学习笔记、提问等形式督促学习,对学习效果不佳的“补不足”,对学习力度不够的“加把火”。组织全体党员开展“考学”活动,检验学习效果;三是坚持开门搞活动,推动作风转变。

全面梳理优化行政职能,完成28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权责清单和运行流程图。目前,已收到反馈意见102条,其中无意见94条,修改意见或建议8条;全体党员按照居住地,与所在社区党组织结对子,开展进社区活动。局班子成员先后到人民调解室、法援联络点及窗口单位体验申请办理流程,开展一线体验活动,收集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8条,改进和优化工作流程;四是突出“最后一公里”,检验活动效果。

律公科积极协调推荐优秀律师参与市律协换届选举,2名优秀律师当选市律协新一届委员,向全市律师行业展示了龙岗律师诚信建设的成效;基层科加快推进区中心医院人民调解工作室法律服务采购工作,为解决医患调解服务需求“最后一公里”打下坚实基础;宣教科协商华程公交公司,建设公交车普法宣传平台工作,推进普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建设。法援处深化“半小时法律援助圈”建设,联合区总工会推进大型企业法律援助联络点建设探索,与四川省大竹县司法局共同探索建立协助机制,在大竹驻深办事处(同乡会)设置法律援助联络点,解决大竹籍外来务工人员法援需求。

市委市政府部署加快一流法治城市工作后,区委区政府专门成立由区委书记杨洪同志任组长,其他区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我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协调,精心组织,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不断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一是一流法治城区建设不断提速。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我局立即牵头各相关部门,制定了相关方案初稿,经过4次征求意见和完善后,在全市各区率先出台了《深圳市龙岗区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区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7个子方案以及工作例会、督导检查等机制,全面推开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专项行动、全面推进法规实施专项行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等六个专项行动,切实提升了龙岗区一流法治城区建设的工作水平;二是法治理念教育培训扎实有效。

举办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治培训课5次,500多名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观看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养成》电教片。邀请胡圣诞律师、王林老师在区文化中心讲授了《法眼睇廉政—从贪利型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谈起》、《如何让法治和文明走进社会》等讲座,共吸引500多名市民群众听课,得到深圳侨报、深圳广播电台fm97.1等10多家媒体大力宣传,并在龙岗电视台节目中滚动播出,扩大了我区依法治区工作的影响;三是“法治龙岗”网站建设更加完善。

以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区工作为契机,在网页开辟法治动态、依法执政、法治政府、公正司法、普法精品、普法之窗、学法考试、普法漫画、普法视频、法治文化、法律课堂、法律咨询、在线办事等栏目,为市民提供法律法规查询和在线律师、公证法律咨询服务,让市民足不出户享受到法治建设的丰硕成果。今年4月份网站正式开通以来,浏览量达35万人次,宣传报道全区各类法治信息9100条,登载法治建设信息2800条,为老百姓提供各类法律服务2000人次,组织全区干部学法考试和视频学习3次,服务了各级领导决策,方便了媒体和广大市民监督,推动了龙岗区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区工作的深入开展。

加大资源整合,完善网络建设,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重点人群管控,推进“平安龙岗”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截止6月底,全区人民调解组织排查纠纷隐患923宗,化解矛盾纠纷9921宗,涉及当事人26204人,成功率达95.54%,达成协议涉及金额3.78亿元,切实发挥了人民调解“维稳第一道防线”的积极作用。一是大力推广信访调解司法确认,诉调对接更加紧密。

在总结横岗街道“信访调解司法确认”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与区法院、信访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在全区推广横岗街道信访调解司法确认制度的通知》、《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工作指引》等文件,推进诉调有效衔接,进一步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效率;二是深化人民调解“福田模式”,网络建设得到完善。以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为载体,在全区遴选符合相关条件的医学和法学专家,筹建龙岗区医学和法律专家库,为调解重大、疑难、复杂纠纷时提供专业保障。

目前,全区14个公立医院和2个民营医院设立了医调室,实现了全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调室全覆盖。上半年,各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咨询1056人次,调解医疗纠纷31宗,调解成功23宗,成功率达74.2%,涉及172人,协议涉及金额36.9万元。有效化解医患纠纷,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强化调解员日常培训教育,专业化水平得到提高。与区人力资源局共同开展人民调解及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上半年,共组织培训课29场,培训561人次,有效提高人民调解员工作技巧和综合素质。

与团区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龙岗区人民调解义工队伍的实施方案》,成立龙岗区人民调解义工队伍,广泛吸纳能力强、业务精、工作经验丰富的人担任义工人民调解员,不断优化队伍结构,与专职人民调解员形成了优势互补;四是严格落实社矫法律法规,特殊人员稳控得到增强。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进行严格的调查评估。协调龙城街道邀请培训讲师,为矫正人员开展了两期心理健康培训,帮助社区矫正人员舒缓心理压力。

加强与区人民法院的沟通工作,当庭交接暂予监外执行罪犯7人次。上半年,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521人,累计解除矫正245人,在册社区矫正人员数增加了90.34%,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数增加了97.35%,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数增加了105.88%,对29名违规的社区矫正人员给予警告。对在社矫期间吸食毒品的社矫人员萧某,提出了撤销缓刑的书面建议,完成收监执行工作。此案是全市第一宗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提出撤销社区矫正人员缓刑建议,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收监执行的成功案例,切实维护了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活动的严肃性。

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充分借力各类载体,刊载各种法律条文、案例、律师点评72期,发送手机宣传信息108万条,开展观众互动节目85场,播放普法电影专题片1000场,不断提升了干部群众的法制素养,为全区经济、民生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法律“四进”工作扎实开展。举办了科级干部法制培训、初任公务员法制培训等各类法制学习、培训四期,全区公职人员100%参加了法律知识学习。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资深法官王成明讲授行政诉讼典型案例,提升全区执法部门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程序意识。

结合全区基层社区“两委”和股份合作公司班子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志愿律师团深入社区,广泛宣传《宪法》、《选举法》、《居委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校园开展了“创建平安龙岗”、“道德学堂”等专题教育,半年来受到系统法制教育学生达1.8万人次,保证了青少年法制教育落到实处。组织区电影公司20多支流动电影队,在各工业园(区)放映法制电影和专题片300场次;二是法治素养大提升行动初见成效。

结合“六区一城”战略部署,组织专业表演团队,编排了法制情景剧、相声、歌曲等为主的普法宣传表演节目,开展法制宣传巡回演出,将法律知识以有奖竞猜的形式自然地穿插其中,寓教于乐,丰富了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把崇尚法律、文明、向上的理念带给了群众。上半年,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三是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有声有色。

结合节点安排,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托报纸、电台、网络等普法载体和平台,有序开展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春运安全、安全生产月、反恐安全、诚信文化、“人民调解月”、“安全生产月”、《深圳市控烟条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涉访涉诉系列宣传等专项法制宣传工作,在《深圳侨报》“天天普法”栏目刊登相关内容65期,发放宣传海报6000份,宣传折页12万张;四是普法宣传新载体得到拓展。联合华程交通有限公司,在其下属10个汽车场站、282台红色出租小汽车、98台城际公交和43台长途车辆开辟为传播法治文化的新平台。在全区主要道路、广场、繁华地段建设了7个led屏、3个立柱广告位投放普法公益广告,重点宣传创建法治龙岗、平安龙岗、打造“六区一城、”“中国梦”等内容,不断扩大法制宣传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结合律师行业年度考核,提升公益律师服务团能力水平,深化行业诚信建设。着力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不断夯实公证业务基础工作,强化公证服务水平。上半年,顺利完成全区38家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办理律师证照业务53件,查处各类投诉案件9宗,律师公益服务团共解答咨询50000余人次。办理各类公证案件7241宗,国内民事公证5625宗,涉外公证1116宗,上门办理2888宗,为龙岗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是扶持律师行业优惠政策取得新突破。按照杨洪书记关于“加快引入国内外知名的律师事务所,做好高端产业发展配套”要求,积极参与制定《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经过多方论证,多方协调,积极争取,形成了对龙岗区律师业专项资金扶持政策,为吸引国内外优秀的律师事务所在龙岗设立分所和促进龙岗区现有律师事务所资源整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今年5月,全国优秀律师所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经省司法厅批准,正式在龙岗设立分所,我局将从落户补贴、办公用房补贴、税收补贴政策等多方面落实配套优惠措施和奖励政策。

二是“律师、公证进社区”工作开局良好。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纳入平安龙岗创建范畴,多次召开律师事务所主任、司法所所长等层次会议,推动落实律师参与“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安排5名公证员,驻点横岗保安社区、龙岗南联社区、坪地年丰社区等10个社区,“零距离”服务群众。目前,全区107个社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合作意向,落实了法律顾问人选。驻社区的公证员先后为社区的孤寡老人、残障人员等特殊群体上门服务30多次,办理公证等案件20起,减免上门服务费近万元。

三是律师行业诚信建设再上台阶。加强律师职业素养教育、核心价值观和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跟踪反馈、诚信档案、诚信监督等制度,完善340份律师诚信档案。牵头律工委组建律师诚信等级评定委员会,对符合本年度诚信等级条件的33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切实落实律师事务所年度诚信等级评定工作。

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服务民生和维稳工作。上半年,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来访群众4379人次,接听咨询电话4775人次。办理刑事援助案件456宗,同比持平,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500余万元。

一是强化了案件质量监督。组建案件质量监督小组,小组成员3人,制定《龙岗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暂行办法》,采取重点跟踪、回访受援人、旁听审理、询问承办律师情况等方法,主动了解案件进展,实现案件监督的及时性。截止5月底,案件质量监督小组已对9宗案件进行了重点跟踪,其中3宗案件已经办结,受援人对律师工作表示满意。

二是提升了法律援助覆盖率。推动大型工业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建设,已建成“天安数码新城法律援助联络点”,“福昌电子厂法律援助联络点”正在筹建中;在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申请点,满足经济困难的在押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需求。与龙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建立了协作机制。安排专职律师入驻区行政服务大厅,实现临街办公,满足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

三是完善了法援便民利民举措。发动区属各律师事务所166名执业律师报名参加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团,报名人数是去年的2.5倍,为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制定《申请法律援助提交/补充材料一次性告知书》及《受援人须知》等文书,推出“一站式”及“一对一”点援制,受援人可以在志愿律师团中自行选定承办律师办理援助案件,使受援人享受到贴心服务。

至5月底,已实现点援案件20宗;四是切实发挥了维稳职能作用。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法律援助条件、处理程序及服务质量监督等进行明确规定,稳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改革工作。上半年,指派律师参与区信访局或区检察院主持的接访活动120人次,协助区文体局等部门妥善处置龙城广场美食街商户遣散纠纷事件。协助街道办理10人以上群体性劳资纠纷22宗,同比上升4.7%。

下半年,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逐一对照白皮书及创新工作方案,查漏补缺,倒排工期,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谈话谈心,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及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结合第一阶段活动查摆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完善规章制度建设,切实改进全局党员干部工作作风。

二是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检查,开展正反两面典型教育和法纪教育,及时解决队伍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增强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队伍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加强明查暗访等监督检查措施,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进一步完善职权清单编制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六最”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继续完善行政职权和党务职权清单编制,切实做到精简放权,提高行政效率,减低行政成本;四是深入推进一流法治城区建设。

联合区委宣传部、区法制办等部门,突出法治建设、生态环保、社会建设等中心工作,举办领导干部的法治讲座及宣讲活动,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自觉性与积极性。力争把横岗的百场法制巡回讲座、龙城街道学校普法载体建设打造为市级法治惠民工程项目;五是完善人民调解及社矫机制建设。加快信访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推广工作,确保按期完成重点工作任务。继续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实现有机衔接机制,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及工作流程,提升各级调解工作合力。

建立对中标律师事务所及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考核办法,严格开展考核工作。加强社区矫正正规化建设,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社矫人员接收、法律文书送达、人员查找、违规处罚、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工作机制,提升特殊人群的科技化、信息化监控管理水平;六是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结合上级安排,积极发动,精心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推动龙城公园法治文化广场建设,打造新型普法阵地。组织109个社区新当选“两委”班子成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开展全区公职人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组织进行第二场行政诉讼典型案例讲座。

扎实做好全区2016年绩效评估的法治政府建设(含普法教育)的工作;七是落实行业监管职能,提升服务发展能力建设。加大对高端律师事务所引进工作力度,深化“律师进社区、公证进社区”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和民生实事;认真落实贯彻公证管理相关办法,稳步推进公证机构改革,强化监督制约制度建设,切实提升公证处管理水平;八是切实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效能。联合妇联、人力资源局、工会、残联等部门,做好法律援助主题活动宣传,提升社会知晓度。以龙城街道企业法律援助网络为试点,逐步推进企业法律援助网络建设。与区总工会建立协作机制,推动大型工业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建设。推进法援综合办公平台在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正式运行。

司法局工作人员对司法工作的总结篇九

2016年,xx县司法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做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健全矛盾纠纷排查网络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理顺社区矫正管理体制,强化社区矫正执法力度;积极履行法治宣传职能,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切实履行法律服务职能,做好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各项法律服务工作,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做出积极贡献;注重加强队伍和基础建设,不断提高干警素质,明确目标责任,强化监督考核,激发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工作热情,为全县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现将2016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摆在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社区矫正执法力度,狠抓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解决社会热点、难点事件,发挥在创建法治xx中的作用。于今年初与县电信公司合作引进服刑人员定位手机系统,目前已配备定位手机35台,实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动态;2016年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0人,按期解除矫正32人,目前在册48人。全县已建各类调委会260个,其中专职调委会4个,乡镇人民调委会28个,村级人民调委会227个,人民调解员1220名;截止目前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56起,调解成功556起;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04人,安置率达100%。

二、始终把为经济建设服务作为法律服务工作的重点。大力倡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介入到经济建设的各个层面,深入开展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促进经济建设又快又好发展。

一是先后成立了县法律援助中心驻看守所和驻人武部工作站,依托新市坝、田坝、普昌、海棠、前进、玉田、斯觉、阿兹觉8个司法所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逐步可实现全县工作站全覆盖,法律援助服务更深入基层。

二是认真办好各类案件。2016年,律师事务所共受理各类案件58件(其中民事案件35件,刑事案件7件,非诉16件),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8件(其中民事案件42件,刑事案件5件,公证案件21件),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咨询376人次,完成2016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200人次的189%。公证处办理公证78件(其中继承公证为42件、委托公证为24件、声明4件、签字印鉴属实2件、赠与公证5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证1件),免费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

三是完善便民服务措施。用好“12348”法律援助专线,安排专人负责,确保“12348”专线电话的畅通。截止目前,共接待“12348”咨询电话55个,接待群众来访582人次,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做出积极努力。

三、始终把依法治理工作作为提升全县社会法治化水平的重要内容来抓。

(一)工作推进机制。一是将“七五”普法、“法律七进”纳入依法治县年度绩效目标考核,有具体的考核范围、标准、方式、程序及考核结果。二是建立健全了各执法部门“以案释法”制度,并结合执法工作开展“以案说法”,编印了“以案释法”普法书籍,推动了“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常态化、制度化。三是与各司法所签定“法律七进”目标责任书,工作台账记录完整、资料收集齐备,及时报送工作统计报表,数据客观真实。

(二)基层示范创建。根据州依法治州办、州司法局相关文件精神,确定了“法律七进”示范点创建单位,明确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方法,扎实开展“三项示范”创建工作。一是先后在民族寄宿制学校、玉田镇、前进乡桥头村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县民族寄宿制学校被推荐为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二是与xx铁路派出所联合设立火车站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室。

(三)专项普法活动。

一是利用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综治宣传月、“4.15”国家安全日、“5.12”防震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9.11”消防宣传周等“十一项”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活动共21200余人参加,发放24900余份,发送法治普法短信55000条。

二是在普昌镇等7个铁路沿线乡镇开展了大型的重大重点建设工程法治宣传活动,受教育人数为4450人,发放了重大重点工程法治宣传单7000份,普法读本6000余本。

三是联合县水务局在全县28个乡镇开展了《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水法》等河道治理宣传,受教育人数达到8万余人。

四是积极参加“四下乡”活动,4000余人参加,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000余份。

五是在县有线电视台开办有法治在线栏目,定期的播放,在《xx风》开办了法治专栏。制作了xx县交通安全宣传、xx县普法宣传两个法治公益广告,在xx有线电视台定期播放,在xx县司法局户外led显示屏上全年全天候循环播放,做到主要人群集中场所全面全覆盖。

六是与县委宣传部联合出台了《法润xx·法治文艺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当地文化习俗创编一批法治文艺节目进行汇演。

七是我局组织拍摄了一部法律援助主题法治微电影《木呷讨新》,并在xx有线电视台、户外led显示屏、“xx县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上进行推送展播。

八是会同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体育旅游局下发了《xx县2016年“清凉之夏·法治微电影进乡村(社区)”活动实施方案》,巡回放映《迷信害人》、《预防艾滋病》、《毒品诱惑》、《婚育新风》、《咱也学学打官司》等20多部法治电影共计230场次。

九是组织资深律师为85名校(园)长进行关于依法治教、中小学校职务经济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思考的法治讲座;组织律师为87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法》专题培训;组织律师为80名离退休老干部进行《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普法讲座。

(四)禁毒防艾法治宣传“七进”活动。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防艾法治宣传活动。联合县公安局组织两名服刑人员到我县十二所中学校开展了青少年禁毒“现身说法”进校园系列教育活动,活动共11198名青少年学生参加;组织青少年学生到法院进行旁听庭审专题活动2次,共计240人参加;组织xx中学100名学生开展寻衅滋事罪的模拟法庭。二是xx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了“千校万生”禁毒防艾大培训活动,68人参加培训。三是组织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深入学校开展彝汉双语禁毒防艾法治宣讲活动。

2016年,共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80次,开展法制宣讲37场次,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8万余份,设立法律宣传咨询点30余个,发送普法短信9万条。今年5月,我县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称号。

四、转变工作作风,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注重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干警服务大局的意识和水平,把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知识学习有机结合,教育引导全体干警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党员和干警中开展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增强了广大党员和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三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密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开展抄写党章、党章常规知识竞赛、重温入学誓词等活动,坚持统筹兼顾,推动学习教育与中心任务、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执行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四是强化作风建设。积极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抓作风整顿。通过不断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强化党性修养和底线意识,通过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相结合促进问题整改,推动全体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扎实推动全局作风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五、精准扶贫,进一步完善驻村工作。

一是积极安排6名优秀干警作为“第一书记”参加扶贫工作,组织干警捐款捐物,积极帮助帮扶村贫困户。二是深入走访,精准识别。组织“第一书记”对帮扶对象进行走访慰问,了解帮扶对象的家庭情况、联系方式,对相关扶贫政策,帮扶措施进行讲解,并把扶贫手册、相关法治宣传资料等发放到每个扶贫对象手中,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帮助贫困户制定帮扶措施、帮扶计划,做到精准帮扶。三是强化工作措施,落实项目帮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积极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今年来,共计为联系帮扶村送去价值4.4万元的慰问物资,送去慰问金1.7万元,组织干警捐款1万元作为帮扶资金开展贫困村帮扶活动。

二、2017年工作安排。

(一)普法宣传。

1.切实抓好“六五”普法规划的总结和“七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高质量完成“七五”普法任务,普法依法治理进一步推进。

2.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加大全民法治教育力度。全民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3.抓好依法治县规划的组织实施,深入开展依法治县工作。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各级领导依法决策水平和地方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二)法律服务。

1.进一步拓展规范律师工作。拓展律师业务领域,积极探索和实践适应新形势的法律服务方式,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维护公平正义的作用。法律服务覆盖面、层次和质量有较大突破,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运行机制和工作环境得到完善。

2.着力强化法律援助职能作用。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和援助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建立法律援助大厅,配备专职援助律师,配齐必要的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整合优化“12348”法律援助专线。

3.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严格按照《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依法依规办理公证。努力打造一支精炼的公证队伍,下大力度培养公证员,实现专职公证员队伍人数达到2名以上。加强对公证助理员的业务培训,全体工作人员达到熟悉全部业务流程,能够识别“能证与不能证”的界限。

(三)人民调解。

1.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进一步强化司法所职能,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推进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化解矛盾纠纷、落实社区矫正、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职能作用。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司法行政机关装备条件明显改善,司法所基础建设项目全面完成,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十三五”期间力争完成沙岱、新茶、吉米、则拉四个司法所的建设;逐步实现每个司法所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副科级所长比例达到50%以上。

2.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2017年,力争实现“四无”(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无非正常死亡、无群众性械斗、无群体性上访)村(社区)、乡镇数量逐年增多;到2020年底前,全县规范化调委会达到100%,全县人民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3.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力度。加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力度,建立面向社会服务的专业化、行业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巩固和规范乡镇、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整顿和加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重点推进交通事故赔偿调委会、医疗事故赔偿调委会等专业、行业调委会的建立和完善。

(四)社区矫正。加强各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加强与成员单位的联系与沟通,接管社区服刑人员必须做到见人见档,强化衔接、管理、教育、矫正等环节,杜绝脱管、漏管现象发生。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争取建立手机定位或电子手环技防设备,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脱管率控制在0.5%以内。在2017年,力争建立独立社区矫正办公场所,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组织机构体系,用足用好人员编制,配备社区矫正专职人员。

(五)安置帮教。加强各级安置帮教工作领导机构建设,调整充实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导和指导作用。完善基层帮教工作网络建设,实行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化管理,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帮教和对社会危险性较高人员的管控,做到逐人定点、跟踪管理,努力达到不疏漏、不脱离,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信息录入及时准确,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大力宣传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98%以上,安置率达9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

司法局工作人员对司法工作的总结篇十

2016年,在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57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79号)、安庆市和宜秀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部署要求,落实责任、多措并举,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落实。

一是成立由局长吴福华任组长,副局长汪剑英任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处室和人员,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指定专职人员,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区司法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区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区司法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单位重点目录维护任务表》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是建立监督机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5日对我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对公开不及时、公开不准确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保证了政务公开的严肃性。

二、严格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逐步实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重要性内容随时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渐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

1、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以《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为重要参照,充实公开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规范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结合司法行政工作,从行政权力运行、人事变动、三公经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便民服务等方面入手,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2、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3、公开形式更加灵活多样。一是利用政务信息公开网、司法局内网,及时公开信息。二是充分运用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方式公开,扩大公开的覆盖面;三是通过制作办事指南、办事手册、宣传材料等形式公开。

2016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还存在思想认识不足、人员配备不到位、公开内容不规范等问题。下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创新工作形式,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

司法局工作人员对司法工作的总结篇十一

2016年以来,xx县司法局按照县委、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总体要求及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完善学法、用法机制为抓手,以提高干部群众法律素质和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目标,大力探索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法和途径,积极推动民主法治建设,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升服务群众水平为重点,为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大力推进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为核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制定下发了xx县“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要求各执法普法单位按照不同领域的不同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学法内容,做到了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结合“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确保学法用法活动取得实效。加强普法骨干法制培训,分别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举办1次普法骨干培训班,分专题开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为全县各中小学师生上法制课84次,司法局、普法办联合教育局为全县在校生免费发放《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4600余本.

深入烟草公司、电力公司、内蒙古地矿热电厂等10余家企业通过开展“法律进企业”、“物流园区法律大讲堂”、发放宣传资料等活动,广泛宣传《公司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已开展企业法制讲座19场,解答企业职工法律咨询800多人次,印发《劳动者常用法律知识问答》、《企业实用法律汇编》等宣传资料1530余份。直接受教育职工1500余人。

(二)普治结合,采取普法与矛盾纠纷化解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三下乡”、“送法下基层”活动,在张皋镇、民族团结乡等地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让群众在调解中受到教育,在教育中解决问题。以消费者权益保障日、环境保护日、消防宣传日、综治宣传月、税法宣传月等普法节点为契机,广泛发放《便民法律知识手册》、《“六五”普法读本》以及法制宣传礼品、宣传材料,将法律知识送到居民手中,受到群众好评。

(三)探索创新普法方式,以点带面,全面辐射。

1、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广场、“普法长廊”、法治长街的宣传阵地作用。在搞好常规性日常普法活动的情况下,以各种纪念日、主题宣传月为重点,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在每年“三八”妇女节、国际消费日、国际环境日、全国土地日、国际禁毒日、消防宣传日、“普法宣传月”等重要的普法宣传日期间在广场设立咨询台,解答群众的法律疑问,发放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宣传资料,并深入乡村演出《罂花泪》、《赌患》等法治文艺节目,起到“普法一次,教育一片”的效果。今年共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36000余份,赠送法律知识手册26000余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

2、按照自治区法治文化广场“7个1”标准,在新世纪广场开展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工作,led显示屏和音响已投入使用,普法长廊已建成,制定了一套广场管理使用制度,组建了一支法治文艺宣传队,具有法治文化广场特点的标志和长期固定的法律咨询台于十月份建设完工;根据《自治区“6个3”普法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发放3类影像、书籍等普法资料到各机关、单位、社区、企业及学校;3条法治文化长街新世纪法治文化广场普法长廊、迎宾公园法治文化长街和g6高速xx出口法治文化长街已建成。

以“六园一港”建设为契机,30个普法学法大讲堂在各乡镇及各单位、企业已挂牌建立并不定期组织普法讲师团的讲师举办普法学法讲座,由普法讲师团的讲师进行授课;由100名公务员、100名村(居)民、100名老师和学生组成的300多人的普法志愿者队伍已组建完成,并在城关镇、张皋镇、团结乡等地开展了相应的普法宣传活动;开展了“十百千万”集中宣传活动,利用城关镇交流会、三下乡等组织县乌兰牧骑开展城镇社区消夏普法文艺演出主题活动;县普法放映队深入农村、社区放映法治电影10余场,各司法所制作的法治宣传标语共计100多条。

3、以村、社区为宣传阵地,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司法局充分发挥“个案普法”的特殊作用,选择涉及“三农”的典型民事案件,采取普法宣教与调处化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示范调解,根据纠纷情况现场利用法律法规就地调处化解矛盾纠纷,让农民群众在调解旁听中了解了民事诉讼和人民调解的程序,通过调解活动,给双方当事人和旁听群众上了一堂活生生的法制教育课,在张皋镇、城关镇、团结乡等地开展示范调解20多场(次),参加旁听的农民群众达2000多人次,进一步确保普法实效性。

4、创新工作载体。司法局、普法办共开展专项普法活动20余场,依托门户网站设置普法专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网络和移动通讯等新媒体,板报、橱窗、展板、户外公益广告等载体普法,通过印发宣传材料、法律咨询服务、法律大讲堂、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普法,倡导创作表演法治小品、情景剧等法治文化作品,在普法广场、普法公园等普法教育基地进行长期定点宣传。

(四)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县普法专项组办公室及时下发了《xx县“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方案》兴普法发[2015]2号,要求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结合实际,通过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群众组织自觉承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弘扬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精神,广泛传播法律知识,促进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的氛围。

(五)继续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依托“文明生态村”建设,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扩大基层民主为目标,不断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组织开展自治区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考核工作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推荐活动。继续建立健全村级自治组织工作制度,不断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推进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加大了对群众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村“两委”干部的培训,扩大了以法律援助为重点的法律服务覆盖面。整顿健全了人民调解组织和治保组织,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的法律素质,增强了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推进了农村的依法治理,提高了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实施法治旗县、法治乡村建设工程以来,我县北水泉村、大五号村等一大批行政村跨入“民主法治示范村”行列,各村制定了符合本村实际的村民自治章程,建立村务公开栏65个,农民文化娱乐室52个,更新法制宣传专栏74期。

(六)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验收工作。

为迎接全市“六五”普法验收工作,11月18日,xx县召开了全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会议。县委主要负责领导对五年来全县“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展望未来对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和“依法治国”方略做出安排、部署。会议现场播放了xx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题介绍片。会后,市“六五”普法验收组针对验收项目和重点单位实地开展了检查验收工作。检查过程中验收组负责人详细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汇报,并对xx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一)贯彻落实人民调解“六统一”制度,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网络建设,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县司法局按照“大调解、大化解”的理念,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六统一”制度,即人民调解委员会名称、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固定调解场所标识、人民调解员徽章、调解工作程序、调解文书格式“六统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在全县范围内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互衔接、相互补充、有机结合的矛盾调处网络。同时积极拓展人民调解工作平台,各乡镇以司法所为依托,相继建立了乡镇调解委员会,建立了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

建立健全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为全县13家重点企业配备了法律顾问。依托企事业单位设立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完善了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等行业性、专门性人民调解组织,构建起多元化的调解格局。目前,全县共建立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88个,共有人民调解员1112人,初步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多方参与的村、乡(镇)、县三级人民调解网络体系,使人民调解这项具有中国特色的便民、亲民、不收费、对立小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充分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在有力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也为广大人民群众节约了大量诉讼成本,成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逐步成为群众乐于接受的矛盾纠纷处理方式。

(二)举办专题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为进一步规范调解程序,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举办了“践行群众路线,人民调解为人民”专题培训活动,普法讲师团律师以《人民调解法》为主讲内容,结合农村土地纠纷和城镇征地拆迁等实际案例,对如何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进行了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讲解。活动中,干部职工积极互动,踊跃发言,针对在拆迁工作中遇到的诸多情况提出了许多实际问题,主讲人都一一耐心地予以解答,为干部职工解疑释惑。

(三)以人为本,开拓思路,建立完善“双三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动模式。

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多,人口流动性大,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复杂化,纠纷易转化等特点,司法局坚持以“群众利益无小事”为根本,以“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为宗旨,建立起“双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动模式,有效化解各类疑难矛盾纠纷。“双三位一体”就是社区调委会、司法所工作站、民情恳谈室“三位一体”和社区调委会、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三位一体”联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在这种工作模式下,凡遇有矛盾纠纷,调解信息员、人民调解员总能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控制事态发展,第一时间了解纠纷事实,第一时间介入开展调解。“双三位一体”调解模式的建立,有效借助各部门资源,针对不同矛盾纠纷形成排查、联调、联动的工作格局,使得一般的矛盾纠纷由当班的人民调解员协调解决,重大疑难的矛盾纠纷由调解员与职能部门联合解决。

司法局在开展调解工作中坚持做到“四个一”:即一个季度组织人民调解员和调解信息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通过座谈、介绍经验、聘请司法助理员、律师讲座等形式来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技能;一个月组织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会,总结近期社会矛盾纠纷基本情况、主要矛盾、起因和化解对策;一周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汇总,发现纠纷苗头、消除矛盾隐患;信息员一天报送一次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情况,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早上报。截止目前,全县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00余件,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98%以上,全县无激化案件、民转刑案件。

(一)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严格履行对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并在社会上服刑和暂予监外执行的4种人的社区矫正管理职责,各司法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实施。在工作中,做到了机制健全、制度较为完善、工作规范有序、责任明确到人。2016年,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先后举办两次全县社区矫正人员学习培训班。

在5月和10月份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基本理论及技能培训。社区矫正大队在各司法所的配合下多次入户走访,掌握了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和家庭情况。为便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健全了分级管理、执法过错追究等制度,对外出务工和临时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对矫正对象实施了gps手机定位管理,并实行分级管控、跟踪监管,有针对性的开展个别教育、心理矫正、社区服务等教育矫正活动。按照司法部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特赦部分罪犯的文件精神,及时上报特赦了符合特赦条件的4名社区矫正人员。截止目前,全县共有社区矫正人员117人,其中缓刑109人,假释2人,暂予监外执行6人,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二)安置帮教工作不断强化。

今年,司法局切实加强机构建设、组织网络建设、工作制度建设。重点突破信息互通、人员交接、过渡安置、就业扶助四大难题,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落实“接送”制度,以抓好推进安置帮教基地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做好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按照“政府主管、社会支持、综治机构监督、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企业经营”的管理模式,结合社会管理创新,积极筹建集临时安置、教育矫正、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心理咨询、公益劳动等功能于一体的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和就业基地;搭建了信息化管理平台,全面运行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各项档案,坚持每月回访一次刑释解教人员,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动态,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难题,避免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集中时间对全县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摸底排查,对近三年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和社区矫正转入人员共132名逐一排查、逐人建档,切实做到对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发生。

(三)以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为目标,发挥公证职能作用。

公证处结合工作实际,以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为目标,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积极做好公证法律服务工作。一年来,共办理公证550件,其中民事类125件、经济类310件,其他类115件,积极服务xx县的经济建设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创新法律服务形式、拓展服务领域,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律师事务所对已有的律师工作和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和改进各项制度,紧紧抓住发展机遇,在服务中寻求市场、拓展业务。全年共办理刑事辩护案件27件、民事及行政代理案件68件、非诉讼案件30件,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新签或续签法律顾问5家,参加法治宣传互动20余场次。

根据新形势的发展要求积极尝试改进和调整法律服务方式,围绕和谐社会建设,关注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件。围绕中小企业建设与发展积极开展企业法律顾问工作,通过专业化、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切实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积极做好涉法案件的疏导化解及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一年来,共参与乡镇政府及公安派出所调解群众纠纷10余件,说服上访人员息诉罢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从4月份开始,司法局组建了由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法律服务工作队,定期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法律下基层、进万家”咨询服务暨法律援助活动。

活动开展以来,共解答群众各类法律咨询857人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小册子共915份。同时集中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村”和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护行动。活动中,免费发放法律书籍和宣传资料1800余份,惠及群众2000多人次。全县目前共有律师事务所1家,现有专职律师7名,律师助理2名,办公行政人员1名,法律服务所9家,法律服务执业人员38名,其中执业律师11名、执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1名。截至现在,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25家,办理各类诉讼及代理105件,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600多件。

(二)加快建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室。根据3.25党政联席会议精神以及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司法局报请县委组织部制定出台了《xx县关于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方案》,并立即着手创建社区“法律服务室”,于2015年10月10日前完成了城关镇兴昌社区、新城社区、马桥社区三个社区“法律服务室”的创建工作,设立了接待室、工作室,面积不小于30㎡,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开展日常法律服务。以“法律服务室”为平台,根据社区居民的法律需求,目前已安排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志愿者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尽心竭力为基层群众依法、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解决相关法律事务。

(三)帮扶济困,大力开展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受援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到目前为止全县共有1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公开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条件,简化手续,方便群众。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35件,解答法律咨询1400多人次。

(四)在与工、青、妇、残联等单位联合成立法律维权中心的基础上,在行政村、社区设立法律维权工作室,为基层群众和弱势群体打通依法维权的绿色通道。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所贴近基层、便民利民的优势,进一步落实了信访律师值班制,由2名专职律师、2名法律服务志愿者轮流接待群众法律咨询。既提升了法律服务水平,方便了群众办事,又在基层群众当中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五、结合“严纪律守规矩、转作风敢担当、重实干树形象”专项活动,大力开展作风建设。

(一)司法局党支部高度重视,准备工作充分,扎实开展了“严纪律守规矩、转作风敢担当、重实干树形象”专项活动,要求全体干警一定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二)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结合年初制定的党建工作要点和业务培训计划,合理安排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内容,将每周五定为学习日,分专题进行集中学习,全体党员干部按时参加,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和读书笔记。同时,结合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和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夯实思想保障。

司法局工作人员对司法工作的总结篇十二

2011年,在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和党委、政府的支持帮助下,我所紧紧围绕和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按照“执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务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执法为民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服务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观念上有新转变,思想上有新飞跃,思路上有新调整,工作上有新突破。紧紧围绕府谷镇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针对可能出现的不安定因素,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了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取得了较好成绩。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总结“四五”普法、部署五五普法工作为契机,推进依法治镇,创建“平安府谷”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职能,加快推进法制化建设。

(一)、进一步提高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健全普法工作责任制,我所加强了对全镇普法工作落实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各村根据不同实际情况,及时宣传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

(二)、总结“四五”普法教育成果,积极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利用“科技之冬”和各种集会活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我所根据各阶段的严打整治、集中整治活动、6.26禁毒日、12.4普法宣传日期间,进行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做到常抓不懈。以法制教育工作从娃娃开始的教导为方针,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我们帮助镇域范围内各中小学校将法制教育列入教育大纲,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促进他们珍爱生活,远离犯罪。

二、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创建“平安兴盛”,维护社会稳定为抓手,为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法律保障。

(一)、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当好镇政府依法行政的顾问和助手,努力做好排查社会不安定因素和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及时掌握动态,积极预防矛盾纠纷的激化,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2011年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案201件,人民调解201件,成功调处201件,纠纷受理率达到100%,调处成功率达到100%,在司法所调处的纠纷中,集访案件5起,全部予以化解并妥善处置。对每位来访群众我们做到热情接待,认真办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

(二)、切实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力,我们采取灵活多样的帮教方式,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全镇2011年刑满释放人员9人,对所有刑满释放人员全部建立了个人档案,并确定了具体的帮教人实施帮教,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年度帮教考察记录。对外出打工的刑满释放人员,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落实帮教考察。

(三)、以创建“民主法治村”为载体,完善行政村民主制度,切实加强农村法制建设。今年,在5个行政村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的创建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民主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三、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增强机关效能建设。

(一)、深入开展学习“十七大会议”精神。通过运用多种形式,把思想统一到“三个代表”的要求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十七大”提出的奋斗目标上来,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进一步转变作风,振奋精神,树立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新形象。进一步树立争先创优意识,进一步弘扬以作为求地位,以创新求发展的进取精神,进一步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发扬真抓实干的精神,切实抓好普法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等职能工作的落实,以人民满意为根本,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普法工作资金缺乏,普法宣传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二)、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规范人民调解工作。

(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司法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揽全局,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及切实搞好自身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总结人:苏钰铭。

20111年12月13日。

司法局工作人员对司法工作的总结篇十三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三项建设”专项教育活动的意见》(泸发〔〕23号)和《××县交通局“三项建设”专项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按文件要求,我局开展的“三项建设”活动进展顺利,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根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关于对全县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泸纪发【2011】14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就我局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导高度重视,行动积极。

2月,在全局开展以“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环境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县“三项建设”学习活动。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落实“三项建设”活动的各项任务。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推动我局工作发展,全力加强“三项”建设。一是成立了以王江民局长为组长,副局长杨礼清、主任科员董庆云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三项建设”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我局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深刻领会开展“三项建设”活动的重大意义;明确目的,端正作风,切实把握“三项建设”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精心安排,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三项建设”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1、学习提高阶段;2、分析检查阶段;3、整改落实阶段;4、总结考评阶段。

二、及时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学习,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1、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我局党支部于202月27日召开××县交通局全局党员干部职工会议。会上局长王江民首先传达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三项建设”专项教育活动的意见》(泸发〔2011〕23号)和《××县交通局“三项建设”专项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精神,指出我局今年将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和“三项建设”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增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发展意识、开放意识、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营造良好环境,实现我县交通率先发展。局长王江民动员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活动中要坚持工作学习两不误。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结合当前实际,进一步强化对开展作风整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全局抓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动员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昂扬精神状态,提升精气神,在本职岗位上干好事、干成事、不出事,在推进全县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上发挥积极作用。

2、认真学习,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学习讨论活动,利用××县交通局宣传栏、横额标语等广泛宣传,提高大家的对活动的认识,营造良好学习氛围。通过学习,不断拓展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思路,提高工作能力,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领和才干。

三、征求意见,认真查摆。

局机关结合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并深刻剖析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政治建设、党性党风、效能建设和对所属基层单位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找局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纪律松懈、作风飘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座谈会和谈心活动等方式,找出了理论学习系统性、深入性不够、工作作风不够深、创新意识不够强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局党委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整改措施予以改进。并设立举报电话和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该所在组织纪律、依法行政、服务办事、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制定出初步的整改措施,把作风整顿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力求通过整顿、整改,努力把交通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思想素质好、纪律严明、作风正派、业务过硬,能够让党和政府放心,群众满意,更好地适应交通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队伍。

我局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积极按照作风整顿的要求,不仅坚持把学习贯穿了活动的.整个过程,还把征求意见、查找问题贯穿始终,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准确”的原则,结合征求意见时收集到的群众提出的问题和不足,查找存在问题,撰写自我剖析材料,逐条逐项找差距,分析问题查原因,自觉提出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同时,还将个人剖析材料在民主评议会上通过,采取发放评议表的形式,对每位同志进行评议,起到了相互监督、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作用。

四、制定方案,认真整改。

1、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梳理出的问题,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重点,确定了整改时间。2、将整改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到科(室)和具体的责任人。做到边整边改,边改边落实。对理论学习上存在的问题,进一明确了党支部学习制度和完善了学习日制度,通过制度的执行,确保有足够的学习时间和学习内容能落实到位。

五、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和工作效率。通过学习教育,全局干部职工对加强“三项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普遍提高,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观念进一步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服务环境明显优化,全局上下形成了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司法局工作人员对司法工作的总结篇十四

按照省、市年初制定下发的2010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工作要求,现就我县司法局基本情况、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和队伍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府谷县司法局内设办公室、社会法律服务股、基层股、宣传股4个股室。下属公证处、普法办、法律援助中心、华庸律师事务所、济众律师事务所五个正科级事业单位。

2006年全县22个司法所收编,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每个司法所配备2-8名专职人员,与乡镇(街道)实行双重管理,2008年在每个司法所设立了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2010年又成立了中路司法所,现有23个司法所,司法助理员74名。局机关现有司法行政干警17名,平均年龄为38岁。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有15人,其中法律专业的有6人。局领导班子成员共5人,局长、书记、2名副局长和工会主席组成。

一、着力发挥职能作用,法律服务工作取得新业绩。

1和政协委员担任法律顾问,面谈10次、提供法律服务20次、口头咨询18次,书面答复9次。今年济众事务所参与平息了郭家湾煤矿清退农民轮换工引起的上访事件,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一年来全县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175件,解答法律咨询2886人次,代写法律文书600份,业务收费30多万元。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

二是律师行业深入开展党建工作。陕西济众律师事务所设立生活支部,党支部每月对党员进行一次党性教育,坚持每周两次的集体学习,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结合律师行业整顿活动,加强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树立了为人民服务的坚强信念,发挥了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做到洁身自爱、警钟长鸣,使律师能以严明的纪律约束自己,以饱满精神投入到为群众的法律服务工作中。

三是公证法律服务卓有成效。

2010年公证处对原有的业务组进行了重新的划分,专门成立了办公室、接待室负责公证日常工作和公证申请人的接待、初审工作;并对相关的错证处罚程序做了进一步的规范,对各项公证从登记、审查、做笔录、签发、出证、归档再到卷宗管理等制度进行了改进和完善,严格按照《公证文书立卷归档办法》要求检查案卷质量。到目前无公证质量方面的投诉。

公证处以公正高效便民利民为宗旨,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积极参与县委、政府的重大项目的公证事项,2如今年为政府经济适用住房公开抽签选房做现场监督公证,为10家煤矿企业股权转让、变更营业执照公证和纪委政风行风评议全程公证。一年来共办理各类公证1885件,其中经济类1517件,民事类301件,涉外公证67件,较去年1425件增长32%。

二、着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果。

一是广泛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校。印制法制宣传扑克11000副,法制宣传毛巾15000条,法制宣传挂历3200个,法制水杯29000个,6000只普法手提包,《人民调解法》宣传画58000张,《居民法律读本》、《普法百题》、《法律学习问答》、《普法三字经》等法律书籍128700册,播放法制专题片121场次。结合综治宣传月、“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5”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今年的12.4宣传日活动,我们组织32家执法单位在县城三个广场设立咨询点,集中摆开了强大的宣传阵势,组织18辆执法宣传车和800人的游行方队,晚上又在文化馆举行了文艺晚会,讴歌了“五五”普法成果,展示了新时期府谷人文明和谐的精神风貌。继续利用县电视台开展全民普法教育,特别是对新出台《人民调解法》进行了宣传报道。深入开展法律下乡活动,利用农村大型集会和庙会等人口聚集的地方,散发普法传单,免费开展法律咨询46次,现场调处纠纷30多件。

4五年来的普法成果,进一步推动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府谷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

着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社会矛盾化解有新亮点。

一是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2010年我局申报了大昌汗等13个司法所为省级示范司法所,被省司法厅评为省级示范的有4个。全县23个司法所全部统一了标识,规章制度统一,各种表、卡、册、案卷齐全规范,干警着装统一。今年全县评出10名“十佳司法助理员”,市级1名。并且司法所所长副科待遇已经政府常务会通过。司法所达到5人将配备指导员和副所长,打造府谷镇女子司法所将要配10-12人,设司法所1名、指导员1名、副所长2名。我局经过4年时间,利用国债项目资金和县政府配套资金300多万元建起20个司法所,解决了司法所的办公用房问题,总建筑面积达3000多平方米。由于府谷镇司法所人员多,原有的200平方米办公用房不能满足工作需要,镇政府挤出100平米房子用于司法所办公;海则庙司法所由于地基塌陷成为危房,乡政府统一规划修建,新建后将达到210平方米;清水、哈镇司法所由于离镇政府较远,对开展工作极为不利,经多次与镇党委、政府协商同意进行资产置换,置换后司法所面积不低于210平方米;麻镇、碛塄司法所新修水暖投资15万元。县城2个街道司法所已纳入政府重点项目建设计划之中。

5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开展了“千人万件”矛盾纠纷大调处活动,开展了人民调解组织“十百千”工程。全县评出10名“十佳调解员”,市级1名,创建了27个标准化调委会;完成了全县1350名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政府每年划拨了100万元作为人民调解专项经费;12月2日对全县司法所助理员进行了《人民调解法》集中培训;我县健全了县、乡(镇)、村三级调解网络,县上成立了以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司法局局长为办公室主任,信访、民政、公安、人事等部门为成员的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人大主席任副组长,司法所所长为办公室主任,相关基层组织为成员的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在重点厂矿企业组成调委会。在矛盾纠纷发生率相对较高的煤矿,由煤矿所在地行政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担任民事调解副矿长,对暂住、流动人口,推行“户主管房客、雇主管雇员”的属地管理模式。目前,全县形成以县调解委员会为主导,以乡镇为基础多层次、全方位的调解组织网络。其次,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部门,规定乡镇调委会是人民调解工作第一责任部门,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包片片长、包村干部、村企调委会是具体责任人。2010年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1841件,调解数1812件,调解成功1785件,调解成功率98.2%,防止矛盾激化2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件。2010年被司法部基层指导司评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

6三是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扎实开展。

做好安置帮教和延伸帮教。2010年我们对27名刑释解教人员通过赠送法律常识读本、组织学习法律知识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促使他们遵纪守法并落实帮扶措施,例如帮助府谷镇高柳树村贺欢开了养殖场;每逢过节上门给生活困难家住府谷镇瓦窑梁村王晓龙送白面大米;安排石庙崖杨晓东到高石崖五队电石厂工作;其他解教人员有的打工,有的自己养车,总之,一有困难我们就想办法帮助,到现在没有在家闲置人员,使我县的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抓好社区矫正工作。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县23个司法所全面铺开,去年12月2日召开了全县试行社区矫正工作会,经法院、公安两家共同摸底,有96名社区矫正人员,近期准备整体移交。

四、着力加强规范化建设,法律援助工作有新进展。

一是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今年法律援助中心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府谷县电视台发布法律援助志愿者招募公告及法律援助条列的宣传;在街道液晶显示屏上发布《法律援助条例》等。印制便携的《法律援助明白手册》10000册、《法律援助宣传手册》20000册,制作法律援助宣传纸杯20000个,挂历1200个。去年的9月1日援助中心在府谷县电视台发表了纪念我省第一个法律援助宣传日活动的电视讲话。在712.4法制宣传日设立咨询点一处,悬挂横幅两条,发放宣传资料一千余份。除此以外,还利用司法局培训人民调解员之机对全县1000多名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巡回培训,10月底还邀请市局领导、县局领导对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进行了为期两天的业务培训。

二是法律援助工作稳步推进,公开透明。法律援助中心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并公示上墙,公开投诉监督电话,接受来访群众的监督。加强规范化建设,加强“12348”法律援助专线,接听援助电话咨询1512次,现场解答486人,上门服务76次,分流到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所96人。除了已有2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外,5月份成立了“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法律援助工作站”“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交警大队法律援助工作站”使法律援助工作站增至28个。4月,府谷县法律援助中心被省法律援助中心确定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实施单位。正在努力打造榆林市“业务精通、作风过硬、装备先进、服务一流”的法律援助队伍。

8行了实地回访,满意率达100%,无有偿服务现象。一年来共办理法援案件122件,民事106件(去年民事75件,其中非诉讼75件,诉讼23件)刑事16件,共受理农民工案件25件、妇女维权19件、残疾人7件、老年人8件、未成年人11件、贫困户51件,共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解答法律咨询700余人次。2009年办理105件(民事75件,刑事30件),同比增长16%。

三、班子和队伍建设情况。

一是积极开展了科学发展观活动、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和“改革创新、勇创一流”“创先争优”等活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花了2060元购买了创先争优学习书籍,制定了学习制度、绩效考核制度,通过“考核到岗,责任到人”激励个人自觉、自发开展工作,把能干事、想干事、能干成事的同志推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做到了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推动了司法局整体工作的开展。

二是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让全体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受到了深刻教育,服务质量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执政为民、勤政为民的服务意识得到了深化。我局以行风评议为契机,始终将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作为重要目标,通过内强素质,司法行政队伍的形象明显提升。今年全省公检法司满意度调查中,我局排全省第23位,全市第1位。从而塑造了“勤政、廉洁、创新、务实、高效、公正”的司法行政机关新形象。

三是加强调研信息和宣传工作规范化建设。我局积极加。

9强调研信息和宣传调研工作,2010年的《构建人民调解工作新格局》调研文章分别在当代陕西第八期、榆林新农村第九期上刊登。创先争优工作将在《法治与社会》上刊登,稿件已经发出。

四是加强结对帮扶和献爱心活动、大力开展扶贫工作。2010年我局帮扶佳县司法局5万元,陕南洪灾10万元,干部职工捐款累计3万多元。年底计划拿出2万元资助贫困党员、困难职工。

五是继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0年来我局始终认真执行中、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始终把廉政建设与分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来抓。以抓党风建设促进工作作风改善,使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保持违法违纪投诉信访“零”指标。“148”专线、公证处、法援中心等窗口单位相继推出完善服务措施,有效地推动了工作开展。

2010年以来,我局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班子成员的大力支持和全体司法干警共同努力而来的,当前,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些工作还滞后,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继续努力,认真加以克服和解决。今年,我们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好创先争优工作,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大工作力度,改进工作作风,克服缺点,改正不足,争取再创佳绩,努力打造出一支忠诚可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10秉公执法、训练有素、业务精通的司法行政队伍,为推动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而不懈努力。

2010年12月24日。

司法局工作人员对司法工作的总结篇十五

尊敬的领导:

我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党组班子成员及全局党员干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发展现将20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

(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情况。

每个季度定期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和学习讨论,认真落实相关制度,党组中心组带头开展专题学习8次,专题讨论10次,组织93人次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和讲座。深入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共计召开座谈会15场次,个别谈心70人次,发放征求意见函676份,个别访谈干部职工、离退休老同志、服务对象代表236人次,征求意见120余条。

(二)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了作风建设方面三个问题。一是解决纪律不严问题。纠正了职工纪律涣散、管理不严问题。二是解决责任不明问题。做到了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抓,层层抓落实,件件有回音。三是解决服务意识不强问题。规范服务行为,强化服务措施,提升服务标准和服务水平。

(三)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情况。

以“走基层”活动为契机,每月下基层3次,走访基层司法所、联系的吉祥村。与党员干部谈话谈心,慰问联系村困难居民和五保户25户,发放扶助资金5000元;联系帮扶两名贫困学生,解决学费生活费2000元,为吉祥村落实经济树苗5000株,改善办公室条件,解决办公费用2万元。协助联系村调解林权纠纷。

(四)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整改和巡视工作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原则,认真开展“三个回头看”活动。二是以“法律七进”为抓手,制订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对法治宣传进行整改。三是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点,走访基层,厉行节约,公务接待、用车,会议、文件、培训、活动经费管理等制度。

(五)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党员队伍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理论武装。明确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预防和惩治腐败责任体系,建立机关党委、支部书记述职述廉制度,狠抓惩防体系“三化”建设,2017全年无机关干部职工受通报批评、党纪处分。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是对党建工作的认识存在偏差。认为机关党员思想基础好,且业务工作是硬指标,而党建工作是政治思想领域的东西,没有必要抓得太紧,缺乏参与党建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是协助意识不强。有时安排筹划工作时往往从自身要求出发,很少考虑如何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部署开展党建工作,不注重与业务工作相结合。

三是业务能力偏弱。对党建业务不熟悉,工作思路不宽、方法不多,工作一般停留在应付日常具体事务,缺乏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工作单一、接触面偏窄。

四是创新意识不强。认为党建工作是条条框框,思想不够解放;有时习惯于用比较固定的思维模式,往往凭经验办事的多,不愿对党建工作作深入系统地研究和探索,工作点到为止,缺少新思路。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是组织建设到位,全力加强组织建设。定期召开相关,通过集中学习、自学等方式,加强党员政治理论水平和责任意识。继续深入开展走基层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二是思想认识到位,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党建工作调查研究活动,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保持下去,继续切实解决相关问题;三是作风整改到位,严格贯彻相关,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转变服务态度,同时完善各项制度;四是廉政建设到位,加强对相关规定的学习。通过组织警示、个人自省、群众监督三结合的廉政措施,教育党员干部践行“廉洁自律”。

述职人:

xx年xx月xx日。

司法局工作人员对司法工作的总结篇十六

2011年,**镇司法所在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开展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和司法所建设等工作,较好完成年初既定的各类目标任务。

一、夯实基础,打造优良的工作平台。

一年来,我所一直都以一级优秀司法所为标杆,努力完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推行所务管理制度化,对各项业务工作的分工作了优化调整,建立健全职责分工与岗位目标责任制度,把每一项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头,避免了相互推诿,提高了工作效率。我所既强调各司其责、认真负责,又要求相互协作、加强配合。这样一来,调动了每个人的积极性,从而使每项工作都能及时、高效、优质地完成。

二、强化素质,狠抓司法所队伍建设。

建设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是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组织保证。一是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思想上、政治上时刻与党中央及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二是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充分认识手中的权力就是责任,抱着对我镇经济发展和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来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三是坚持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首先不去做,自觉遵守公务员的各项行为准则,以此规范约束队伍自身言行,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攻坚克难,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社会矛盾化解是2011年政法几大重点工作之一,为此,我所始终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抓源头、清积案、建机制、强基层”的工作要求,开展“大调解机制建设”、“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确保我镇社会政治稳定。一年来,镇、村两级调委会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起,成功**起,成功率**%。

1、强化组织,构建调解互动网络。我们以村两委换届1。

选举为契机,根据人员变动,调整充实村、调解小组二级人民调解网络队伍,目前,全镇拥有人民调解员**人,调解信息员共**人,由此组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空档的信息网络;二是从工作职责上规范,凡是本辖区村调委会,调解不了的疑难复杂纠纷和跨地区、跨行业的民间纠纷,由镇调委会牵头进行联合调解。

2、排查分析,调处社会矛盾纠纷。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将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制度化。成立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排查实施方案,通过村调委会以及调解信息员信息平台,镇、村每月1次(敏感日子和重大节庆活动期间每日1次),重点围绕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污染、进京赴**上访等,组织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牵头处理,明确部门责任,并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措施,形成力量上相互支持,工作上具体配合,效果上相得益彰。同时,领导小组从纠纷受理、办理、办结和反馈,每个环节和过程进行严格督察,对群体事件和重点个案进行指导,明确具体要求,落实办理措施。

四、安身暖心,做好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今年,我所不仅完善了社区矫正组织领导体系、执法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而且丰富了社区矫正的管理教育方式方法。“两劳释解”人员的管理,同样是司法所的主要工作,我们本着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采取分职业、分年龄、分村屯的帮教方式,在狠抓“一人一档”工作落实的基础上,注重了人性化管理和教育,为家庭特别困难的对象申办了困难救助和最底生活保障。通过签订帮教责任书、调查走访、摸底排查、思想教育等一系列工作措施的开展,努力使得我镇的帮教安置率达**%,确保帮教安置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截止目前,辖区内共有两劳释解”人员**人,未发生重新犯罪现象。

五、多措并举,认真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人次,党员干部参学率达**%;二是适应形势,深入开展群众法制教育。打造“法治文化进村屯”,举办“258”街头咨询和法律“六进”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法、侵权责任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张贴有关“六五”普法教育、环保、禁毒、土地保护、信访条例等宣传资料**余份(件),及时更新法制宣传栏,受到良好宣传效果;2011年8月份,在县司法局的统一安排下,我所与红土地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一起深入到我镇21个行政村组织播放了近30场法制科教电影,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的形式宣传法律法规,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回顾2011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制宣传的深度还不够,参与依法治理的力度还不强;二是工作创新、特色工作尚需加强;三是工作程序的规范化操作上,还需进一步落实;四是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上,个别调委会方法简单,没有具体分析原因和化解对策。

2012年,司法所工作紧紧围绕街道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努力奋斗、不断进取,积极探索新时期司法所工作的新特点、新方法、新措施,开创司法所工作新局面。

1、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夯实基层基础,狠抓司法所和人员队伍建设;

2、以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切实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5、以社会管理创新为着力点,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

**镇司法所2011年12月22日。

司法局工作人员对司法工作的总结篇十七

司法局在信息化的应用和推广方面已达到一定的水平,信息系统已大面积覆盖了办事、管理等方面的业务。今天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了20xx司法局工作总结,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

xx年年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一、措施与成效。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

规章制度。

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

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

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0万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大厅。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问题与不足。

半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建设虽初见成效,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调研不足,有些工作处于做表面文章,如何把工作的调研、实施和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把真实效果反映上来,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三是由于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典型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融系统性、连续性、成效性为一体的抓典型机制。五是由于管理上有疏忽,对个别律师事务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未能有效地加以防范,这需要我们认真的反思和总结。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

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

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

岗位职责。

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

工作计划。

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迎接“四五”终期验收。

“四五”普法接近尾声,终期验收为期不远,近四年来,在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和阶段性胜利,在这关键时期,我们要全力冲刺,克服压力与困难,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注意避免两个倾向:

1、形式化倾向。在传统时期,一直沿用的“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训”(以会代训)、“四卷”(开卷考试)等做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抽象化倾向。随着普法进程的深入,一味采取简单的图解式宣传、条文式宣传和概念式宣传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宣工作的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形象演绎的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实例归纳其中;要善于保持法律与实践的零距离接触,进行换位思考,使普法工作呈现新面貌。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调研旨在了解情况,明确目标,分析问题,寻求对策,达到“优化、组合、调整、提高”的目的。我们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第一要做到认识到位。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克服和纠正对调研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

第二要提高质量。质量是调研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目前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之累,要严抓质量问题,对不合质量要求的调研要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弃之不用。第三要两只脚走路,开放性搞调研,既抓专门调研,又抓大众调研,使调研工作既向纵深发展,又形成梯次构架。第四要遵循调研的内在要求。

1、目的性要求,调研是为了解决问题,仅仅提出问题不是调研;。

3、时效性要求,调研的目的决定了调研必须及时,时过境迁,调研将失去作用;。

4、双观性要求,调研既要有微观深入,又要有宏观展望,“欲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只在此山中”,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做到情况一览无余,症结尽收眼底。

因此,我们要认真把握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社会上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内容的思想性,为司法行政决策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管理新途径。

社区矫正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作用。由于社区矫正尚处在探索阶段,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更新观念。思想是行为的指导,观念上不能适应刑罚方式改革或是怀疑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在行动上难免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心、不积极。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树立“有为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二是坚持合法原则。

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抽象和概括,但基本的立法精神是明确的。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领会法律的本质内涵,坚持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规章制度依法制订,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三是坚持创新原则。社区矫正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我们要按照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

(五)加强典型宣传,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典型具有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交流借鉴的作用,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对司法行政工作与队伍建设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结合实际,把握好抓典型的“四个环节”。一是培育环节。要树立典型从摇篮抓起的理念,制订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努力在培育典型的总量、构成和内容上具有统筹性和操作性,同时,要协调各方,变独力抓典型为合力抓典型;二是树立环节。

在选树典型时,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挖掘具有特殊意义和群众基础的典型;在宣传典型时,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模式,把总体估价与阶段评价相结合,把“立竿见影”与“潜移默化”相结合,使典型宣传有声势、有步骤、有成效;三是保养环节。典型之花要长开不败,离不开组织上的精心呵护与后续培养,因此,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四是更新环节。

典型要不断涌现,不断推出,这是一个辨证的态度,要实现典型宣传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实现典型新陈代谢与良性循环的有机结合,在宣传中,新老典型要全面兼顾、合理配比,使之相得益彰,更好地实现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有效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题,突出“以教育实践促改革创新,促作风转变,促业务提升”的主线,理清思路,深化创新,大力开展各项司法行政管理工作,扎实推进一流法治城区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上半年,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9921宗,成功率达95.54%,达成协议涉及金额3.78亿元;各级法律援助组织办理刑事援助案件456宗,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500余万元;办理各类公证案件7241宗,上门办理2888宗;我区被国家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xx普法中期先进区”,我局被市司法局推荐省司法厅申报“集体二等功”。具体如下:

一、紧扣主题,突出重点,深入开展群众教育实践活动。

紧跟区委的部署,坚持边学边改,按照“找准存在问题、建好‘病历本’,提出解决方案、开好‘处方药’,确保整改达标、拿到‘健康证’”的工作思路,认真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各项工作。一是坚持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在去年“三先”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四风”问题专项调研,摸清底数,理清思路。召开全局廉政工作会议,提醒全体党员进入状态,增强为民务实清廉意识。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下发了《龙岗区司法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细化分工。

在办公区域设立了活动专栏,张贴了活动重点环节流程图和宣传资料,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学习微心得等,设置了“龙岗区司法局党的群众路线意见箱”,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二是抓实“四学”,扎实开展教育。按照“一周一主题”的安排,开展集中学习和讨论,班子成员带头做笔记,看影片,写微心得、微体会。由局长江育良以题为《讲法治精神树优良作风走群众路线》给全局党员干部上党课,其他班子成员也结合实际,多种形式,为党员上辅导课。以抽查学习笔记、提问等形式督促学习,对学习效果不佳的“补不足”,对学习力度不够的“加把火”。组织全体党员开展“考学”活动,检验学习效果;三是坚持开门搞活动,推动作风转变。

全面梳理优化行政职能,完成28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权责清单和运行流程图。目前,已收到反馈意见102条,其中无意见94条,修改意见或建议8条;全体党员按照居住地,与所在社区党组织结对子,开展进社区活动。局班子成员先后到人民调解室、法援联络点及窗口单位体验申请办理流程,开展一线体验活动,收集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8条,改进和优化工作流程;四是突出“最后一公里”,检验活动效果。

律公科积极协调推荐优秀律师参与市律协换届选举,2名优秀律师当选市律协新一届委员,向全市律师行业展示了龙岗律师诚信建设的成效;基层科加快推进区中心医院人民调解工作室法律服务采购工作,为解决医患调解服务需求“最后一公里”打下坚实基础;宣教科协商华程公交公司,建设公交车普法宣传平台工作,推进普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建设。法援处深化“半小时法律援助圈”建设,联合区总工会推进大型企业法律援助联络点建设探索,与四川省大竹县司法局共同探索建立协助机制,在大竹驻深办事处(同乡会)设置法律援助联络点,解决大竹籍外来务工人员法援需求。

二、围绕中心,抓好协调,稳步推进一流法治城区建设。

市委市政府部署加快一流法治城市工作后,区委区政府专门成立由区委书记杨洪同志任组长,其他区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我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协调,精心组织,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不断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一是一流法治城区建设不断提速。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我局立即牵头各相关部门,制定了相关方案初稿,经过4次征求意见和完善后,在全市各区率先出台了《深圳市龙岗区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区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7个子方案以及工作例会、督导检查等机制,全面推开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专项行动、全面推进法规实施专项行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等六个专项行动,切实提升了龙岗区一流法治城区建设的工作水平;二是法治理念教育培训扎实有效。

举办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治培训课5次,500多名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观看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养成》电教片。邀请胡圣诞律师、王林老师在区文化中心讲授了《法眼睇廉政—从贪利型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谈起》、《如何让法治和文明走进社会》等讲座,共吸引500多名市民群众听课,得到深圳侨报、深圳广播电台fm97.1等10多家媒体大力宣传,并在龙岗电视台节目中滚动播出,扩大了我区依法治区工作的影响;三是“法治龙岗”网站建设更加完善。

以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区工作为契机,在网页开辟法治动态、依法执政、法治政府、公正司法、普法精品、普法之窗、学法考试、普法漫画、普法视频、法治文化、法律课堂、法律咨询、在线办事等栏目,为市民提供法律法规查询和在线律师、公证法律咨询服务,让市民足不出户享受到法治建设的丰硕成果。今年4月份网站正式开通以来,浏览量达35万人次,宣传报道全区各类法治信息9100条,登载法治建设信息2800条,为老百姓提供各类法律服务20xx人次,组织全区干部学法考试和视频学习3次,服务了各级领导决策,方便了媒体和广大市民监督,推动了龙岗区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区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强化落实,抓好化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加大资源整合,完善网络建设,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重点人群管控,推进“平安龙岗”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截止6月底,全区人民调解组织排查纠纷隐患923宗,化解矛盾纠纷9921宗,涉及当事人26204人,成功率达95.54%,达成协议涉及金额3.78亿元,切实发挥了人民调解“维稳第一道防线”的积极作用。一是大力推广信访调解司法确认,诉调对接更加紧密。

在总结横岗街道“信访调解司法确认”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与区法院、信访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在全区推广横岗街道信访调解司法确认制度的通知》、《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工作指引》等文件,推进诉调有效衔接,进一步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效率;二是深化人民调解“福田模式”,网络建设得到完善。以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为载体,在全区遴选符合相关条件的医学和法学专家,筹建龙岗区医学和法律专家库,为调解重大、疑难、复杂纠纷时提供专业保障。

目前,全区14个公立医院和2个民营医院设立了医调室,实现了全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调室全覆盖。上半年,各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咨询1056人次,调解医疗纠纷31宗,调解成功23宗,成功率达74.2%,涉及172人,协议涉及金额36.9万元。有效化解医患纠纷,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强化调解员日常培训教育,专业化水平得到提高。与区人力资源局共同开展人民调解及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上半年,共组织培训课29场,培训561人次,有效提高人民调解员工作技巧和综合素质。

与团区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龙岗区人民调解义工队伍的实施方案》,成立龙岗区人民调解义工队伍,广泛吸纳能力强、业务精、工作经验丰富的人担任义工人民调解员,不断优化队伍结构,与专职人民调解员形成了优势互补;四是严格落实社矫法律法规,特殊人员稳控得到增强。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进行严格的调查评估。协调龙城街道邀请培训讲师,为矫正人员开展了两期心理健康培训,帮助社区矫正人员舒缓心理压力。

加强与区人民法院的沟通工作,当庭交接暂予监外执行罪犯7人次。上半年,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521人,累计解除矫正245人,在册社区矫正人员数增加了90.34%,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数增加了97.35%,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数增加了105.88%,对29名违规的社区矫正人员给予警告。对在社矫期间吸食毒品的社矫人员萧某,提出了撤销缓刑的书面建议,完成收监执行工作。此案是全市第一宗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提出撤销社区矫正人员缓刑建议,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收监执行的成功案例,切实维护了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活动的严肃性。

四、多措并举,抓好统筹,切实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充分借力各类载体,刊载各种法律条文、案例、律师点评72期,发送手机宣传信息108万条,开展观众互动节目85场,播放普法电影专题片1000场,不断提升了干部群众的法制素养,为全区经济、民生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法律“四进”工作扎实开展。举办了科级干部法制培训、初任公务员法制培训等各类法制学习、培训四期,全区公职人员100%参加了法律知识学习。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资深法官王成明讲授行政诉讼典型案例,提升全区执法部门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程序意识。

结合全区基层社区“两委”和股份合作公司班子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志愿律师团深入社区,广泛宣传《宪法》、《选举法》、《居委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校园开展了“创建平安龙岗”、“道德学堂”等专题教育,半年来受到系统法制教育学生达1.8万人次,保证了青少年法制教育落到实处。组织区电影公司20多支流动电影队,在各工业园(区)放映法制电影和专题片300场次;二是法治素养大提升行动初见成效。

结合“六区一城”战略部署,组织专业表演团队,编排了法制情景剧、相声、歌曲等为主的普法宣传表演节目,开展法制宣传巡回演出,将法律知识以有奖竞猜的形式自然地穿插其中,寓教于乐,丰富了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把崇尚法律、文明、向上的理念带给了群众。上半年,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三是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有声有色。

结合节点安排,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托报纸、电台、网络等普法载体和平台,有序开展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春运安全、安全生产月、反恐安全、诚信文化、“人民调解月”、“安全生产月”、《深圳市控烟条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涉访涉诉系列宣传等专项法制宣传工作,在《深圳侨报》“天天普法”栏目刊登相关内容65期,发放宣传海报6000份,宣传折页12万张;四是普法宣传新载体得到拓展。联合华程交通有限公司,在其下属10个汽车场站、282台红色出租小汽车、98台城际公交和43台长途车辆开辟为传播法治文化的新平台。在全区主要道路、广场、繁华地段建设了7个led屏、3个立柱广告位投放普法公益广告,重点宣传创建法治龙岗、平安龙岗、打造“六区一城、”“中国梦”等内容,不断扩大法制宣传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五、创新思路,抓好监管,不断提升律师及公证管理水平。

结合律师行业年度考核,提升公益律师服务团能力水平,深化行业诚信建设。着力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不断夯实公证业务基础工作,强化公证服务水平。上半年,顺利完成全区38家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办理律师证照业务53件,查处各类投诉案件9宗,律师公益服务团共解答咨询50000余人次。办理各类公证案件7241宗,国内民事公证5625宗,涉外公证1116宗,上门办理2888宗,为龙岗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是扶持律师行业优惠政策取得新突破。按照杨洪书记关于“加快引入国内外知名的律师事务所,做好高端产业发展配套”要求,积极参与制定《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经过多方论证,多方协调,积极争取,形成了对龙岗区律师业专项资金扶持政策,为吸引国内外优秀的律师事务所在龙岗设立分所和促进龙岗区现有律师事务所资源整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今年5月,全国优秀律师所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经省司法厅批准,正式在龙岗设立分所,我局将从落户补贴、办公用房补贴、税收补贴政策等多方面落实配套优惠措施和奖励政策。

二是“律师、公证进社区”工作开局良好。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纳入平安龙岗创建范畴,多次召开律师事务所主任、司法所所长等层次会议,推动落实律师参与“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安排5名公证员,驻点横岗保安社区、龙岗南联社区、坪地年丰社区等10个社区,“零距离”服务群众。目前,全区107个社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合作意向,落实了法律顾问人选。驻社区的公证员先后为社区的孤寡老人、残障人员等特殊群体上门服务30多次,办理公证等案件20起,减免上门服务费近万元。

三是律师行业诚信建设再上台阶。加强律师职业素养教育、核心价值观和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跟踪反馈、诚信档案、诚信监督等制度,完善340份律师诚信档案。牵头律工委组建律师诚信等级评定委员会,对符合本年度诚信等级条件的33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切实落实律师事务所年度诚信等级评定工作。

六、积极探索,抓好服务,切实强化为民利民便民效能。

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服务民生和维稳工作。上半年,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来访群众4379人次,接听咨询电话4775人次。办理刑事援助案件456宗,同比持平,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500余万元。

一是强化了案件质量监督。组建案件质量监督小组,小组成员3人,制定《龙岗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暂行办法》,采取重点跟踪、回访受援人、旁听审理、询问承办律师情况等方法,主动了解案件进展,实现案件监督的及时性。截止5月底,案件质量监督小组已对9宗案件进行了重点跟踪,其中3宗案件已经办结,受援人对律师工作表示满意。

二是提升了法律援助覆盖率。推动大型工业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建设,已建成“天安数码新城法律援助联络点”,“福昌电子厂法律援助联络点”正在筹建中;在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申请点,满足经济困难的在押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需求。与龙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建立了协作机制。安排专职律师入驻区行政服务大厅,实现临街办公,满足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

三是完善了法援便民利民举措。发动区属各律师事务所166名执业律师报名参加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团,报名人数是去年的2.5倍,为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制定《申请法律援助提交/补充材料一次性告知书》及《受援人须知》等文书,推出“一站式”及“一对一”点援制,受援人可以在志愿律师团中自行选定承办律师办理援助案件,使受援人享受到贴心服务。

至5月底,已实现点援案件20宗;四是切实发挥了维稳职能作用。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法律援助条件、处理程序及服务质量监督等进行明确规定,稳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改革工作。上半年,指派律师参与区信访局或区检察院主持的接访活动120人次,协助区文体局等部门妥善处置龙城广场美食街商户遣散纠纷事件。协助街道办理10人以上群体性劳资纠纷22宗,同比上升4.7%。

下半年,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逐一对照白皮书及创新。

工作方案。

查漏补缺倒排工期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谈话谈心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及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结合第一阶段活动查摆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完善规章制度建设切实改进全局党员干部工作作风。

二是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检查,开展正反两面典型教育和法纪教育,及时解决队伍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增强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队伍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加强明查暗访等监督检查措施,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进一步完善职权清单编制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六最”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继续完善行政职权和党务职权清单编制,切实做到精简放权,提高行政效率,减低行政成本;四是深入推进一流法治城区建设。

联合区委宣传部、区法制办等部门,突出法治建设、生态环保、社会建设等中心工作,举办领导干部的法治讲座及宣讲活动,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自觉性与积极性。力争把横岗的百场法制巡回讲座、龙城街道学校普法载体建设打造为市级法治惠民工程项目;五是完善人民调解及社矫机制建设。加快信访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推广工作,确保按期完成重点工作任务。继续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实现有机衔接机制,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及工作流程,提升各级调解工作合力。

建立对中标律师事务所及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考核办法,严格开展考核工作。加强社区矫正正规化建设,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社矫人员接收、法律文书送达、人员查找、违规处罚、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工作机制,提升特殊人群的科技化、信息化监控管理水平;六是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结合上级安排,积极发动,精心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推动龙城公园法治文化广场建设,打造新型普法阵地。组织109个社区新当选“两委”班子成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开展全区公职人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组织进行第二场行政诉讼典型案例讲座。

扎实做好全区20xx年绩效评估的法治政府建设(含普法教育)的工作;七是落实行业监管职能,提升服务发展能力建设。加大对高端律师事务所引进工作力度,深化“律师进社区、公证进社区”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和民生实事;认真落实贯彻公证管理相关办法,稳步推进公证机构改革,强化监督制约制度建设,切实提升公证处管理水平;八是切实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效能。联合妇联、人力资源局、工会、残联等部门,做好法律援助主题活动宣传,提升社会知晓度。以龙城街道企业法律援助网络为试点,逐步推进企业法律援助网络建设。与区总工会建立协作机制,推动大型工业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建设。推进法援综合办公平台在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正式运行。

20xx年以来,xx县司法局按照县委、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总体要求及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完善学法、用法机制为抓手,以提高干部群众法律素质和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目标,大力探索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法和途径,积极推动民主法治建设,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升服务群众水平为重点,为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大力推进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普法依法治理。

(一)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为核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制定下发了xx县“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要求各执法普法单位按照不同领域的不同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学法内容,做到了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结合“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确保学法用法活动取得实效。加强普法骨干法制培训,分别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举办1次普法骨干培训班,分专题开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为全县各中小学师生上法制课84次,司法局、普法办联合教育局为全县在校生免费发放《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4600余本.

深入烟草公司、电力公司、内蒙古地矿热电厂等10余家企业通过开展“法律进企业”、“物流园区法律大讲堂”、发放宣传资料等活动,广泛宣传《公司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已开展企业法制讲座19场,解答企业职工法律咨询800多人次,印发《劳动者常用法律知识问答》、《企业实用法律汇编》等宣传资料1530余份。直接受教育职工1500余人。

(二)普治结合,采取普法与矛盾纠纷化解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三下乡”、“送法下基层”活动,在张皋镇、民族团结乡等地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让群众在调解中受到教育,在教育中解决问题。以消费者权益保障日、环境保护日、消防宣传日、综治宣传月、税法宣传月等普法节点为契机,广泛发放《便民法律知识手册》、《“六五”普法读本》以及法制宣传礼品、宣传材料,将法律知识送到居民手中,受到群众好评。

(三)探索创新普法方式,以点带面,全面辐射。

1、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广场、“普法长廊”、法治长街的宣传阵地作用。在搞好常规性日常普法活动的情况下,以各种纪念日、主题宣传月为重点,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在每年“三八”妇女节、国际消费日、国际环境日、全国土地日、国际禁毒日、消防宣传日、“普法宣传月”等重要的普法宣传日期间在广场设立咨询台,解答群众的法律疑问,发放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宣传资料,并深入乡村演出《罂花泪》、《赌患》等法治文艺节目,起到“普法一次,教育一片”的效果。今年共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36000余份,赠送法律知识手册26000余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

2、按照自治区法治文化广场“7个1”标准,在新世纪广场开展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工作,led显示屏和音响已投入使用,普法长廊已建成,制定了一套广场管理使用制度,组建了一支法治文艺宣传队,具有法治文化广场特点的标志和长期固定的法律咨询台于十月份建设完工;根据《自治区“6个3”普法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发放3类影像、书籍等普法资料到各机关、单位、社区、企业及学校;3条法治文化长街新世纪法治文化广场普法长廊、迎宾公园法治文化长街和g6高速出口法治文化长街已建成。

以“六园一港”建设为契机,30个普法学法大讲堂在各乡镇及各单位、企业已挂牌建立并不定期组织普法讲师团的讲师举办普法学法讲座,由普法讲师团的讲师进行授课;由100名公务员、100名村(居)民、100名老师和学生组成的300多人的普法志愿者队伍已组建完成,并在城关镇、张皋镇、团结乡等地开展了相应的普法宣传活动;开展了“十百千万”集中宣传活动,利用城关镇交流会、三下乡等组织县乌兰牧骑开展城镇社区消夏普法文艺演出主题活动;县普法放映队深入农村、社区放映法治电影10余场,各司法所制作的法治宣传标语共计100多条。

3、以村、社区为宣传阵地,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司法局充分发挥“个案普法”的特殊作用,选择涉及“三农”的典型民事案件,采取普法宣教与调处化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示范调解,根据纠纷情况现场利用法律法规就地调处化解矛盾纠纷,让农民群众在调解旁听中了解了民事诉讼和人民调解的程序,通过调解活动,给双方当事人和旁听群众上了一堂活生生的法制教育课,在张皋镇、城关镇、团结乡等地开展示范调解20多场(次),参加旁听的农民群众达20xx多人次,进一步确保普法实效性。

4、创新工作载体。司法局、普法办共开展专项普法活动20余场,依托门户网站设置普法专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网络和移动通讯等新媒体,板报、橱窗、展板、户外公益广告等载体普法,通过印发宣传材料、法律咨询服务、法律大讲堂、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普法,倡导创作表演法治小品、情景剧等法治文化作品,在普法广场、普法公园等普法教育基地进行长期定点宣传。

(四)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县普法专项组办公室及时下发了《xx县“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方案》兴普法发[20xx]2号,要求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结合实际,通过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群众组织自觉承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弘扬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精神,广泛传播法律知识,促进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的氛围。

(五)继续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依托“文明生态村”建设,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扩大基层民主为目标,不断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组织开展自治区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考核工作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推荐活动。继续建立健全村级自治组织工作制度,不断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推进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加大了对群众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村“两委”干部的培训,扩大了以法律援助为重点的法律服务覆盖面。整顿健全了人民调解组织和治保组织,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的法律素质,增强了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推进了农村的依法治理,提高了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实施法治旗县、法治乡村建设工程以来,我县北水泉村、大五号村等一大批行政村跨入“民主法治示范村”行列,各村制定了符合本村实际的村民自治章程,建立村务公开栏65个,农民文化娱乐室52个,更新法制宣传专栏74期。

(六)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验收工作。

为迎接全市“六五”普法验收工作,11月18日,xx县召开了全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会议。县委主要负责领导对五年来全县“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展望未来对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和“依法治国”方略做出安排、部署。会议现场播放了xx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题介绍片。会后,市“六五”普法验收组针对验收项目和重点单位实地开展了检查验收工作。检查过程中验收组负责人详细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汇报,并对xx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大力践行群众路线,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一)贯彻落实人民调解“六统一”制度,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网络建设,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县司法局按照“大调解、大化解”的理念,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六统一”制度,即人民调解委员会名称、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固定调解场所标识、人民调解员徽章、调解工作程序、调解文书格式“六统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在全县范围内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互衔接、相互补充、有机结合的矛盾调处网络。同时积极拓展人民调解工作平台,各乡镇以司法所为依托,相继建立了乡镇调解委员会,建立了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

建立健全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为全县13家重点企业配备了法律顾问。依托企事业单位设立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完善了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等行业性、专门性人民调解组织,构建起多元化的调解格局。目前,全县共建立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88个,共有人民调解员1112人,初步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多方参与的村、乡(镇)、县三级人民调解网络体系,使人民调解这项具有中国特色的便民、亲民、不收费、对立小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充分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在有力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也为广大人民群众节约了大量诉讼成本,成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逐步成为群众乐于接受的矛盾纠纷处理方式。

(二)举办专题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为进一步规范调解程序,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举办了“践行群众路线,人民调解为人民”专题培训活动,普法讲师团律师以《人民调解法》为主讲内容,结合农村土地纠纷和城镇征地拆迁等实际案例,对如何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进行了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讲解。活动中,干部职工积极互动,踊跃发言,针对在拆迁工作中遇到的诸多情况提出了许多实际问题,主讲人都一一耐心地予以解答,为干部职工解疑释惑。

(三)以人为本,开拓思路,建立完善“双三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动模式。

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多,人口流动性大,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复杂化,纠纷易转化等特点,司法局坚持以“群众利益无小事”为根本,以“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为宗旨,建立起“双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动模式,有效化解各类疑难矛盾纠纷。“双三位一体”就是社区调委会、司法所工作站、民情恳谈室“三位一体”和社区调委会、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三位一体”联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在这种工作模式下,凡遇有矛盾纠纷,调解信息员、人民调解员总能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控制事态发展,第一时间了解纠纷事实,第一时间介入开展调解。“双三位一体”调解模式的建立,有效借助各部门资源,针对不同矛盾纠纷形成排查、联调、联动的工作格局,使得一般的矛盾纠纷由当班的人民调解员协调解决,重大疑难的矛盾纠纷由调解员与职能部门联合解决。

司法局在开展调解工作中坚持做到“四个一”:即一个季度组织人民调解员和调解信息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通过座谈、介绍经验、聘请司法助理员、律师讲座等形式来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技能;一个月组织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会,总结近期社会矛盾纠纷基本情况、主要矛盾、起因和化解对策;一周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汇总,发现纠纷苗头、消除矛盾隐患;信息员一天报送一次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情况,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早上报。截止目前,全县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00余件,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98%以上,全县无激化案件、民转刑案件。

三、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一)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严格履行对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并在社会上服刑和暂予监外执行的4种人的社区矫正管理职责,各司法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实施。在工作中,做到了机制健全、制度较为完善、工作规范有序、责任明确到人。20xx年,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先后举办两次全县社区矫正人员学习培训班。

在5月和10月份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基本理论及技能培训。社区矫正大队在各司法所的配合下多次入户走访,掌握了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和家庭情况。为便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健全了分级管理、执法过错追究等制度,对外出务工和临时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对矫正对象实施了gps手机定位管理,并实行分级管控、跟踪监管,有针对性的开展个别教育、心理矫正、社区服务等教育矫正活动。按照司法部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特赦部分罪犯的文件精神,及时上报特赦了符合特赦条件的4名社区矫正人员。截止目前,全县共有社区矫正人员117人,其中缓刑109人,假释2人,暂予监外执行6人,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二)安置帮教工作不断强化。

今年,司法局切实加强机构建设、组织网络建设、工作制度建设。重点突破信息互通、人员交接、过渡安置、就业扶助四大难题,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落实“接送”制度,以抓好推进安置帮教基地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做好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按照“政府主管、社会支持、综治机构监督、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企业经营”的管理模式,结合社会管理创新,积极筹建集临时安置、教育矫正、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心理咨询、公益劳动等功能于一体的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和就业基地;搭建了信息化管理平台,全面运行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各项档案,坚持每月回访一次刑释解教人员,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动态,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难题,避免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集中时间对全县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摸底排查,对近三年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和社区矫正转入人员共132名逐一排查、逐人建档,切实做到对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发生。

(三)以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为目标,发挥公证职能作用。

公证处结合工作实际,以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为目标,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积极做好公证法律服务工作。一年来,共办理公证550件,其中民事类125件、经济类310件,其他类115件,积极服务xx县的经济建设发展和社会稳定。

四、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一)创新法律服务形式、拓展服务领域,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律师事务所对已有的律师工作和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和改进各项制度,紧紧抓住发展机遇,在服务中寻求市场、拓展业务。全年共办理刑事辩护案件27件、民事及行政代理案件68件、非诉讼案件30件,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新签或续签法律顾问5家,参加法治宣传互动20余场次。

根据新形势的发展要求积极尝试改进和调整法律服务方式,围绕和谐社会建设,关注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件。围绕中小企业建设与发展积极开展企业法律顾问工作,通过专业化、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切实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积极做好涉法案件的疏导化解及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一年来,共参与乡镇政府及公安派出所调解群众纠纷10余件,说服上访人员息诉罢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从4月份开始,司法局组建了由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法律服务工作队,定期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法律下基层、进万家”咨询服务暨法律援助活动。

活动开展以来,共解答群众各类法律咨询857人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小册子共915份。同时集中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村”和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护行动。活动中,免费发放法律书籍和宣传资料1800余份,惠及群众20xx多人次。全县目前共有律师事务所1家,现有专职律师7名,律师助理2名,办公行政人员1名,法律服务所9家,法律服务执业人员38名,其中执业律师11名、执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1名。截至现在,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25家,办理各类诉讼及代理105件,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600多件。

(二)加快建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室。根据3.25党政联席会议精神以及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司法局报请县委组织部制定出台了《xx县关于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方案》,并立即着手创建社区“法律服务室”,于20xx年10月10日前完成了城关镇兴昌社区、新城社区、马桥社区三个社区“法律服务室”的创建工作,设立了接待室、工作室,面积不小于30㎡,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开展日常法律服务。以“法律服务室”为平台,根据社区居民的法律需求,目前已安排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志愿者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尽心竭力为基层群众依法、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解决相关法律事务。

(三)帮扶济困,大力开展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受援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到目前为止全县共有1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公开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条件,简化手续,方便群众。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35件,解答法律咨询1400多人次。

(四)在与工、青、妇、残联等单位联合成立法律维权中心的基础上,在行政村、社区设立法律维权工作室,为基层群众和弱势群体打通依法维权的绿色通道。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所贴近基层、便民利民的优势,进一步落实了信访律师值班制,由2名专职律师、2名法律服务志愿者轮流接待群众法律咨询。既提升了法律服务水平,方便了群众办事,又在基层群众当中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五、结合“严纪律守规矩、转作风敢担当、重实干树形象”专项活动,大力开展作风建设。

(一)司法局党支部高度重视,准备工作充分,扎实开展了“严纪律守规矩、转作风敢担当、重实干树形象”专项活动,要求全体干警一定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二)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结合年初制定的党建工作要点和业务培训计划,合理安排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内容,将每周五定为学习日,分专题进行集中学习,全体党员干部按时参加,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和。

读书笔记。

同时,结合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和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夯实思想保障。

司法局工作人员对司法工作的总结篇十八

2011年上半年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稳定、改革、发展这一主题,强化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深入开展法律宣传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拓宽渠道,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着眼基层,扎实开展法律服务;维护公平,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充分发挥了在创建“平安嘉陵”,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和规范的法治环境中的职能作用。现将我们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争取党政领导、协调各方关系。

一个部门工作业绩的取得,除自身的努力外,更重要的是要看党委政府的支持力度,还要看部门间的协作关系。为此,我们按照“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原则,在工作中抢抓主动,勤汇报,特别是在平安创建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始终冲刺在第一线,解决好各个具体问题,对部门间经常加强沟通与协作,只要有需求,我们就快捷、全力地配合。从而赢得了党委政府的满意和大力支持,尤其是分管领导经常和我们一道做具体工作,解决好司法所在开展具体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涉及各种资料的搜集,各部门及驻村干部都积极主动地给予协作。这样,司法所与党委、政府和部门间就形成了一个良好的互动效应:司法所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集“护航员”、“宣传员”、“调解员”于一身的角色定位,越来越受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反过来,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又进一步激发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更加有效地推动了职能地发挥。这种互动其实就是政府对司法所的投资加强,司法所的工作开展得有力,矛盾纠纷少了,社会平安稳定了,领导的精力更加集中于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其实这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是一种低投入、高产出,他们投入了少的物资,收获的却是一方平安。

2、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司法所制定了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一建立台账,会同村调委会及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依法调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及时报党委政府协同处理。今年1——8月排查民间矛盾纠纷21件,调处16件,调解率为76.2%,对尚未调处的5件也正在及时做工作,确保其不转化变危害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从而有效地保障了嘉陵的稳定、平安、和谐。

3、立足本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安置帮教工作对于嘉陵镇的社会和谐稳定关系重大,目前嘉陵司法所的在帮人员共有人,在各村确定有专人负责跟踪帮教,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四级”在做好定期走访的同时,在重大节日及敏感时期及时对其进行走访,一方面加强对其思想上的改造,教育其要遵纪守法,做守法公民,另一方面帮助解决其生活上的困难,确保其生活稳定。今年无一人重新犯罪,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切实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力,我们采取灵活多样的帮教方式,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全镇xx年年刑满释放人员人,对所有刑满释放人员全部建立了个人档案,并确定了具体的帮教人实施帮教,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年度帮教考察记录。对外出打工的刑满释放人员,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落实帮教考察。

由于我们工作细致,方式方法得当,近三年内,未发生因民事纠纷调解不当或调解不及时转化的刑事案件、引起的自杀事件、群体性上访事件及其他群体性事件。在调解过程中,我们始终按照人民调解格式文书要求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纠纷受理和调解结果件件有记录。对于能当场口头调解的简单民事纠纷,我们一般只对其进行登记;对于需要形成书面调解协议的,我们严格按照调解协议制作要求,并实行一案一卷。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坚持每月定期开展和敏感时期加强排摸工作,努力把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环节,切实增强预见性和前瞻性。对新农村建设中容易引发的矛盾纠纷,提前介入,定期排查,认真分析,积极有效地做好预防和调处工作。在工作方式方法上,既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工作模式,更是畅通民主渠道,完善民意表达机制;既防止矛盾激化,又做到把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努力把握好维护群众利益与维护社会稳定的结合点,做到既有效地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又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普法工作资金缺乏,普法宣传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二)、个别村调委会业务水平急待提高,未能起到“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两劳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镇司法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揽全局,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及切实搞好自身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二、结合各部门做好普法宣传及法律援助工作。

2、结合2011年的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升年,有针对性地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宣传。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求积极的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通过在辖区内人口集中的地方设置宣传站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法律援助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通过我们的广泛宣传,使辖区内的居民对援助对象和法律援助的条件都有了基本的了解。目前我镇已办理十件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为推进我镇法律援助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做好信息报送及资料归档工作。

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及资料归档工作。将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矛盾排查、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综合治理、日常工作种类文件、资料、台帐、记录、卷宗分门别类,整理归档。做到了存放齐全,管理有序,格式统一,登记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基本上达到了规范化、经常化的要求。

司法局工作人员对司法工作的总结篇十九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的正确指导下,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坚持以“三项重点”工作为统领,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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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我县率先在全市全面落实了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工作力量得到全面加强。目前各司法所工作人员23人,35岁以下工作人员18人,50%以上拥有法学本科学历。按照“因地制宜,相对独立,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总体要求,积极协调各方,各司法所均设置了相对独立的业务用房,建立了完备的职能科室。统一设计、统一悬挂了司法行政徽章、司法所标牌、科室标牌,实现了“一所一徽一牌”,各职能科室之间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流程规范。建设了“市-县-镇”三级的网络信息系统,统一配备了完善的办公设备,提高了司法所的运行效率。

今年以来我县以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为工作重点,进一步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全年累计组织排查矛盾纠纷230余次,预防各类矛盾纠纷107件,确保了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全县政治安定、社会稳定。

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基层司法所在全县开展了“定期排查”、“重点排查”、“专项排查”等活动,主动寻找矛盾纠纷,从源头控制矛盾隐患。以村“两委”换届工作为契机,重新充实了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强化了新任人民调解员的培训。20xx年我县共各类调解组织395个,人民调解员1588人,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269件,调解成功3172件,将大量矛盾解决在了萌芽状态,减少了诉讼案件的发生,切实筑牢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我县目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共有506人,刑释解教人员545人。通过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了特殊人群教育管控水平,基本确保了管控人员无重新犯罪。

一是加强经费保障,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长期以来,社区矫正经费不足成为制约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重要因素,今年以来,我县通过积极争取,已按照社区矫正对象每人每年500元标准将社区矫正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较好的'保证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为矫正工作规范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二是加强管控,力促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为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我县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的新思路,切实落实“四个同步”工作机制:实现社区矫正向安置帮教的对接同步、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有效的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是多方联动,不断开拓新的安置渠道。我县切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工作,给刑释解教人员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结合实际,加强沟通交流,积极为帮教人员寻找并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并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帮教管理活动。

三、以专业化、品牌化建设为重点,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法律援助工作卓有成效:今年以来我县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援助网络,建成了完善的“县-镇-村”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和规范化的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增强了法律援助工作的便捷性和实效性。着力加大对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积极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法律援助进社区”等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66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0余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公证工作迈上新台阶:县公证处积极调整理念,采用多种形式,服务为本,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严格公证程序,认真细致地审查,以严格的管理确保公证工作健康发展。20xx年和20xx年,首次实现了连续两年办证数量和收费双增长。

三是律师工作专业化建设不断加强:今年以来,全县律师在做好本职工作同时,积极服务我县社会经济发展。今年为全县101家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很好的维护了企业经济利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全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水平,加快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一是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采用少海公园电子屏、fm937广播等形式提高普法宣传的覆盖面,提升普法宣传效果。

二是注重加强阵地和载体建设,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建设了县图书馆、王渔洋纪念馆、马踏湖生态公园等9个普法宣传教育基地,分别按照各自优势承担着交通安全、青少年法治教育、野生动物保护等不同主题的法制宣传任务,营造出了一个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的法制宣传网络。

三是扎实做好“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宣传工作。在全国首个宪法日组织开展了宣传教育基地挂牌、“宪法晨读”、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的宪法宣传活动。

司法局工作人员对司法工作的总结篇二十

自20xx推行法治促进员以来,区司法局选派了三名中层以上干部分别担任三个村的基层法制促进员。三位同志在担任基层法制促进员期间,积极参与村(社区)的重难点工作,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帮助村务管理,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近年来,这三个村先后被市、区命名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我局法治促进员把基层法治建设作为自己的分内事。结合民主法治建设、社区矫正联络点建设、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通过到结对村民走访了解、积极与村领导及工作人员沟通、坚持每半月到村(社区)工作至少半天、每季度参加一次村居(社区)召开的会议等方式,做到知晓村(社区)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并积极化解,了解群众生产生活状况,掌握群众中反映比较集中的热点问题,并将了解在基层存在的较为集中、突出和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向村党总支或村委会反映,与村里“一班人”一起研究对策,切实发挥基层法治促进员维稳工作信息员的作用。上半年,为了解某村村民对该村党总支推行的新农村改造方案的'反应,法治促进员利用晚上或双休日等休息时间先后走访了16户村民家庭,一边听取村民的合理意见一边积极宣传政策做好群众的思想改造,有力地推动了农村住房改造和农民集聚房改建工作,加快了该村新农村建设的工作进程。

法制促进员始终把协助完成村里的中心任务作为重要责任,主动配合,积极参与。今年来,把协助村(社区)党总支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多次参与召开党员群众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为村领导出谋划策。在某村拆迁工作遇到难题的时候,法治促进员从政策合法、程序科学角度,为拆迁工作提出各项建议,有效杜绝了因拆迁问题而引发的官民矛盾。对于对拆迁有疑虑的村民,多次上门从法律的角度帮助当事人分析情况,取得当事人的理解,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某村的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法治促进员积极协助村委会采取“建成一块、安置一块、整理一块”的村庄改建模式,将村庄改造与宅基地整理相结合,推进农村住房集中改造,引导农民集聚,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进一步改善村民生产生活环境。

在(村)社区印制了基层“法制促进员”的公示牌,将法治促进员的姓名联系电话等个人基本情况上墙,并印制了“法制促进员”名片方便群众联系。抓住“进村入企大走访、排查问题促稳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契机,将法治促进工作与基层系列平安创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等有机结合,面向群众大力宣传政策法律,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知识,充分发挥社区法治促进员在参与社区事务管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以法律援助为例,为了让社区困难群众在需要维权的时候及时得到法律援助,今年我局法治促进员到前后五次到结对村(社区)坐诊,开展法律知识讲座,解答法律问题。对于村里矛盾纠纷更是主动参与调解,截止8月底,三位法治促进员成功调解17件民间纠纷。以前,很多群众认为上访诉讼是解决矛盾唯一途径,但基层法制促进员工作以来,动不动就上访上诉的状况开始改变,大家愿意相信法律也相信法治促进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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