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股权置换案例 公司股权置换协议(实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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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股权置换案例 公司股权置换协议(实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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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置换案例公司股权置换协议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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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相关案例汇总 一、股权激励通常模式 (一)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模式是指股份公司赋予激励对象(如经理人员)购买本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具有这种选择权的人,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行权价)购买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此过程称为行权),也可以放弃购买股票的权利,但股票期权本身不可转让。股票期权实质上是公司给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激励报酬,该报酬能否取得完全取决于以经理人为首的相关人员能否通过努力实现公司的激励目标(股价超过行权价)。在行权期内,如果股价高于行权价,激励对象可以通过行权获得市场价与行权价格差带来的收益,否则。将放弃行权。目前,清华同方、中兴科技等实行该种激励模式。

1.优点 (1)将经营者的报酬与公司的长期利益“捆绑”在一起,实现了经营者与所有者利益的一致,并使二者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通过赋予经营者参与企业剩余收益的索取权,把对经营者的外部激励与约束变成自我激励与自我约束。经营者要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就必须努力经营.选择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的战略,使公司的股价在市场上持续看涨,进而达到“双赢”的目标。

(2)可以锁定期权人的风险,股票期权持有人不行权就没有任何额外的损失。由于经营者事先没有支付成本或支付成本较低,如果行权时公司股票价格下跌,期权人可以放弃行权,几乎没有损失。

(3)股票期权是企业赋予经营者的一种选择权,是在不确定的市场中实现的预期收入,企业没有任何现金支出,有利于企业降低激励成本.这也是企业以较低成本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方法。

(4)股票期权根据二级市场股价波动实现收益,因此激励力度比较大。另外,股票期权受证券市场的自动监督,具有相对的公平性。

2.缺点 (1)来自股票市场的风险。股票市场的价格波动和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的股票真实价值与股票价格的不一致,持续“牛市时公司经营者股票期权收入可能过高,会产生“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
当期权人行权但尚未售出购入的股票时,股价便跌至行权价以下,期权人将同时承担行权后纳税和股票跌破行权价的双重损失的风险。

(2)可能带来经营者的短期行为。由于股票期权的收益取决于行权之日市场上的股票价格高于行权价格,因而可能促使公司的经营者片面追求股价提升的短期行为,而放弃对公司发展的重要投资,从而降低了股票期权与经营业绩的相关性。

(3)国内现行法律对实施期权的股票来源问题还存在障碍,因此,尚有待于相关的政策法律出台。

3. 适用情况:比较适合那些初始资本投入较少,资本增值较快,在资本增值过程中人力资本增值效果明显的公司。如高科技行业。

4. 例子:2008年安泰科技(000969)、2008年诚志股份(000990)、2008年深长城(000042)、2008年浔兴股份(002098)
(二)“业绩股票”模式 业绩股票是指公司根据业绩水平,以股票作为长期激励形式支付给管理层。公司在年初设定业绩目标,如果年末达到目标,则公司为管理层提取一定的激励基金用以购买本公司股票。

1. 优点:
(1)业绩股票符合国内现有法律法规,符合国际惯例,比较规范,经股东大会通过即可实行,操作性强 (2)管理层所获得的激励基金必须购买为公司股票且在任职期间不能转让,因此该模式有一定的长期激励约束效用。

(3)业绩股票模式使经营者真正持有股票,一旦将来股票下跌,经营者会承受一定损失,因此有一定约束作用。

(4)每年实行一次,因此,能够发挥滚动激励。滚动约束的良好作用。

2. 缺点:
(1)公司的业绩目标确定的科学性很难保证,容易导致公司高管人员为获得业绩股票而弄虚作假;

(2)激励成本较高,有可能造成公司支付现金的压力。

3. 适用情况 只对公司的业绩目标进行考核,不要求股价的上涨,因此比较适合业绩稳定型的上市公司及其集团公司、子公司 (三)“虚拟股票”模式 虚拟股票模式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如果实现公司的业绩目标,则被授予者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但没有所有权和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公司时自动失效。在虚拟股票持有人实现既定目标条件下,公司支付给持有人收益时,既可以支付现金、等值的股票,也可以支付等值的股票和现金相结合。虚拟股票是通过其持有者分享企业剩余索取权,将他们的长期收益与企业效益挂钩。上海贝岭实行该种激励模式。

1.优点:
(1)它实质上是一种享有企业分红权的凭证,除此之外,不再享有其他权利,因此,虚拟股票的发放不影响公司的总资本和股本结构。

(2)虚拟股票具有内在的激励作用。虚拟股票的持有人通过自身的努力去经营管理好企业,使企业不断地盈利,进而取得更多的分红收益,公司的业绩越好,其收益越多;
同时,虚拟股票激励模式还可以避免因股票市场不可确定因素造成公司股票价格异常下跌对虚拟股票持有人收益的影响。

(3)虚拟股票激励模式具有一定的约束作用。因为获得分红收益的前提是实现公司的业绩目标,并且收益是在未来实现的。

2.缺点:
(1)激励对象可能因考虑分红,减少甚至于不实行企业资本公积金的积累,而过分地关注企业的短期利益。

(2)在这种模式下的企业分红意愿强烈,导致公司的现金支付压力比较大。因此,虚拟股票激励模式比较适合现金流量比较充裕的非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

(3)经营者不实际持有股票,一旦下跌,其可以选择不行权而避免任何损失,因此是一种纯激励的方式。

3. 适用情况:
比较适合现金流量比较充裕的非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

4. 例子:
2008年华菱管线(000932):考虑到外籍人士持有a股的限制,公司在实际限制性股票激励的同时,实施由公司买单的“股票增值权”,以虚拟股权的形式实施激励。

(四)“武汉”模式/ 延期支付模式 此种模式由于在武汉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中普遍采用,在业界通常被称为“武汉模式”,其实质是用经营者年薪的一部分购买流通股,延迟兑现年薪。公司为激励对象设计一揽子薪酬收入计划,一揽子薪酬收入中有一部分属于股权收入,股权收入不在当年发放,而是按公司股票公平市场价折算成股票数量,并存于托管账户,在规定的年限期满后,以股票形式或根据届时股票市值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激励对象。这实际上也是管理层直接持股的一种方式,只不过资金来源是管理人员的奖金而己。

1.优点:
(1)把经营者一部分薪酬转化为股票,且长时间锁定,增加了其退出成本,促使经营者更关注公司的长期发展,减少了经营者的短期行为,有利于长期激励,留住并吸引人才 (2)这种模式可操作性强,无需证监会审批 (3)管理人员部分奖金以股票的形式获得,因此具有减税作用 2.缺点:
(1)武汉模式是由上市公司大股东主导进行的,有不规范的嫌疑(令人产生对上市公司与大股东之间独立性的怀疑);

(2)业绩股票模式是提取专门的激励基金,而武汉模式将其纳入了经营者收入的一个组成部分 (3)公司高管人员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相对较少,难以产生较强的激励力度 3. 适用情况:
比较适合那些业绩稳定型的上市公司及其集团公司、子公司 (五)强制持股 此模式是指公司强制管理层购买一定数量的该公司股票并加以锁定。其与业绩股票、武汉模式的区别在于购买股票的资金来源不是公司授予而是经营者自身承担。

1.优点:
经营者自身持有公司股票,一旦公司业绩下降、股价下跌,经营者就要完全承担损失,从而给经营者以相对程度的压力和约束。

2.缺点:
经营者完全自己出资购买股票,金额太小则不能起到约束作用,金额太大则可能超过经营者的购买能力,因此有一定的局限性。

例子:绍兴百大(600840,现名新湖创业)是实施这一种方式的典型代表。此外,在去年中兴通讯由于宣布h股增发而导致股权持续下跌之际,也采取了由公司高管人员在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的方式。此举一方面旨在加强市场对公司的信心,而一方面也会对经营者施加相当程度的约束。

3.适用情况:
股价持续下跌之际 (六)股票增值权 股票增值权模式是指公司授予经营者一种权利,如果经营者努力经营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上升或公司业绩上升,经营者就可以按一定比例获得这种由股价上扬或业绩提升所带来的收益,收益为行权价与行权日二级市场股价之间的差价或净资产的增值,激励对象不用为行权支付现金,行权后由公司支付现金,股票或股票和现金的组合。

1.优点 (1)这种模式简单易于操作,股票增值权持有人在行权时,直接对股票升值部分兑现。

(2)审批程序简单,无需解决股票来源问题。

2.缺点 (1)激励对象不能获得真正意义上的股票,激励的效果相对较差 (2)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弱有效性,股价与公司业绩关联度不大,以股价的上升来决定激励对象的股价升值收益,可能无法真正做到“奖励公正”,起不到股权激励应有的长期激励作用,相反,还可能引致公司高管层与庄家合谋操纵公司股价等问题。

(3)增值权的收益来源是公司提取的奖励基金,公司的现金支付压力较大。

3.适用情况:
较适合现金流量比较充裕且比较稳定的上市公司和现金流量比较充裕的非上市公司。

4.例子:
2008年华菱管线(000932):本次激励计划采用股票增值权工具,以华菱管线为虚拟标的股票,在满足业绩考核标准的前提下,由华菱管线以现金方式支付行权价格与兑付价格之间的差额。

二、企业是否具各了实行股权激励的条件? 人才选聘机制是否公正 绩效考核标准是否科学 公司治理是否完善 业绩指标是否先进合理 三、相关法律规定 针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已出台了多部文件予以规范,但关于未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我国目前并无专门法律规定。相关重要法律条文如下:
《公司法》第143条规定,经股东大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奖励给本公司职工,但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并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也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由于《公司法》强制要求用于奖励公司职工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所以对于定位于对企业高管进行中长期激励的股权激励意义不大。

中国证监会目前对拟上市企业的上市前股权激励的基本态度:
1.基于对公司股权稳定性的考虑(尤其是要求发行人应当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要求公司上市前确定的股权激励计划必须执行完毕才能上市,或者终止该计划后再上市。

2.新三板:申请挂牌公司在其股票挂牌前实施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等股权激励计划且尚未行权完毕的,应当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况。

四、业绩考核标准的讨论 1.通常以净资产收益率 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利润)递增+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到标准:
2007长电科技(600584),①公司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利润)07-09年分别比2006年递增30%、76%和111%。②奖励基金所产生的费用计入下一年度;
③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④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以上。

3. 净利润增长率+每股收益增长率达到标准:
2008诚志股份(000990),以2007年业绩为基数,公司2009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且每股收益增长率不低于10%;
201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且每股收益增长率不低于20%;
201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且每股收益增长率不低于30%。

4.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与主营业务利润+平均主营业务利润达到标准: 2008深长城(000042),深长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条件:在行权考核期内即t年度、t+1年度、t+2年度三期行权考核期内的业绩条件均应满足:
①各行权考核年度的主营业务利润比本计划实施前三年(即t-1、t-2和t-3年度)的平均主营业务利润增长50%以上;

②各行权考核年度的加权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比本计划实施前三年(即t-1、t-2和t-3年度)的平均加权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增长50%以上;

③各行权考核年度的加权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不低于同行业沪深上市公司加权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平均水平。

5.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
抚顺特钢(600399),公司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具体指标为: ①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含20%);
②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含10%);
③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2%。其中:“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中的低者,且为扣除提取激励基金所产生的费用后的指标。

6. 净资产现金回报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增长率:
2008年华菱管线(000932),确定以下三个指标作为公司层面的主要考核指标:eoe(净资产现金回报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营业收入增长率。其中将eoe指标达标作为每期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roe和营业收入增长率两个指标作为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和解锁期的考核条件。

7. 一系列考核指标综合打分:
2008年招商银行(600036),①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分;
②净利润增长率15分;
③平均资产收益率20分;
④非利息收入比例15分;
⑤准备金覆盖率15分;
⑥不良贷款率15分;
⑦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无分数,但不能低于某值否则直接不合格;

在公司业绩考核达标的基础上,公司可以根据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考核年度解锁限制性股票额度。(见下表)
考评结果(s)
100≥s≥80 s<80 评价标准 合格 不合格 限制性股票额度解锁比例 100% 0 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锁额度*制性股票额度解锁比例 个人当年未能解锁的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

8.分期的业绩考核和行权安排:
2008年通威股份(600438),①第一期行权安排:当公司2008年度的净利润与2007年度相比的增长率分别达到50%、75%和100%以上时,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可行权日行权,激励对象的可行权股票认购权数量总额分别为450万份、600万份和750万份。②第二期行权安排:当公司2009年度的净利润与2008年度相比的增长率分别达到50%、75%和100%以上时,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可行权日行权,激励对象的可行权股票认购权数量总额分别为450万份、600万份和750万份。③第三期行权安排:当公司2010年度的净利润与2009年度相比的增长率分别达到50%、75%和100%以上时,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可行权日行权,激励对象的可行权股票认购权数量总额分别为600万份、800万份和1000万份。

2008年东百集团(000693),自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满12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可行权日分4次行权。

五、股票、激励资金的来源 1.多数公司采用按当时市价直接从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 2008年抚顺特钢(600399),公司在业绩指标达标的前提下,委托管理人在公司股权激励额度和激励对象自筹资金额度内,从二级市场购买公司a股股票授予激励对象。

2008年浙富股份(002266):本计划采取限制性股票激励模式,即公司提取股权激励基金从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股票无偿授予激励对象并附锁定期,锁定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分批解锁的股权激励模式。

2008年华菱管线(000932):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票,一次性授予激励对象并锁定两年,锁定期满后根据依据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和安排在三年内分批匀速解锁。

2.借增发之机由管理层直接购买,例如 2008年开滦股份(600997)公开增发:大股东“兜底”(承诺全额申购);
2008年深天马a(000050)计划所涉及的股权来源于上海天马的增资扩股 2008年招商银行(600036)本计划限制性股票来源为招商银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3.现金花红计划激励管理层并鼓励其购买本公司股票 2008年华新水泥(600801):该计划设计的是一个非常简单的现金花红计划。对象是公司首五层的管理人员732 人。

虽然计划的对象没有必要用所得的花红购买华新股票,可是公司鼓励他们至少用一些所得到的现金购买华新股票。

4.股东提供股票来源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万业企业(600641)股票来源于外资控股股东授予价格远低于市价:由于不涉及上市公司本身及其它股东利益,可以采用授予价格远低于市价的做法,理论上也不需要由证监会审批即可自行实施。

浔兴股份(002098):大股东提供股票来源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5.股东直接提供现金用于管理层业绩激励 2008年新中基(000972):股东通过捐赠方式提供1500万元资金给上市公司,用于上市公司管理团队的激励。

简析:虽然是由股东直接买单,而非期权等实质由市场“买单”(仅管上市公司要计提期权费用,但没有实际现金流出)的激励方式,但对股东来说,也可以理解为“市值管理”的一种形式。虽然要掏出真金白银,但只要上市公司能实现业绩指标,正常情况(估值水平不发生大的变化)下公司股东拥有的股权增加的市值将大大超过实际付出。

六、到期后未达到业绩标准、行权条件的处理 1.若未达到业绩标准,则公司可以并注销已行权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票,例如:2009年中捷股份(002021)
中捷股份自2006 年7 月起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08 年2 月,公司将全体激励对象(十名)所持可行权股票期权予以统一行权,行权价格4.02 元,行权数量636.48 万股。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均为前任或现任高管,在大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事件中负有一定责任,因此,公司董事会拟回购该股权激励已行权但尚未解锁的全部股份636.48 万股,并予以注销。

2.公司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的行权条件未能达到,公司董事会决定中止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当期公司激励对象对应股票期权作废。例如2009年宝新能源(000690)
七、股权激励基金提取与管理 1.计提奖励基金的基数:报告期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减去加权平均净资产的6%;
2007长电科技(600584)
2.计提奖励基金的比例:报告期归属母公司净利润比上年净利润目标增长的百分比减去10%,增长幅度超过40%以上的以30%计提;
2007长电科技(600584)
3.计提奖励基金的限制:计提的奖励基金年度总额不得超过年度净利润的10%。2007长电科技(600584)
4.放弃股权激励基金,股权激励通过管理层自筹资金解决:2008年农产品(000061)
考虑到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以及让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收益,公司高管人员向董事会提议,放弃计提股权激励基金,未来股权激励款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董事会经研究,同意公司高管人员提出的放弃计提激励基金的方案。

八、股权激励的法律障碍 1、证券市场非有效性问题。我国证券市场目前有效性较低,经常出现股价与业绩不对称的现象。在这种环境下实行股票期权计划有可能出现绩优公司的股票期权不能获利,或获利很小,而亏损公司的股票期权获利丰厚的不合理现象。

2、行权所需股票来源问题。在目前的制度体系下,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模式均存在一定的问题。

(1)回购股份作为股票来源时:
《公司法》对公司回购股份采用“原则禁止,例外允许”的严格态度。《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明文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法自1993 年制定至今,仅在2005 年修订时放宽了两条例外条款,即第3 和第4 条,原则上并无根本变化。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须经股东大会批准,稳定有余,灵活不足。由于在公开市场回购股份受到市场环境的影响,而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复杂,时间漫长,并不利于公司应对随时变化的市场。

执行程序规定仅适用于回购注销这一种情形,交易要求复杂。在具体的交易规则中,对于上市公司、披露、价格、时间、回购量,以及资金来源等方面均有细致的规定,增加了具体交易过程中的复杂性。

(2)发行新股作为股票来源时:首先,行权期间每月都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进行股本变更:其次,上市公司股本的每次变化需要及时公告,增加了不必要的程序。

(3)赠予红股作为股票来源时:该模式下如果免费赠予红股,则造成上市公司利益向高管人员单方面转移,如果销售红般的收入返还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将获得大量营业外收入,从而带来实质上的利润操纵。

(4)大股东转让部分股票作为来源时:首先,这种股票来源的持续性没有保障。如果大股东破产、转让部分股权变成小股东或者转让全部股权脱离上市公司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就失去了依托;
其次,主板上市公司实施这种模式面临着股票流通性质的变更,需要证监会的批准。

(5)申请定向发行额度时:在该办法下,期权持有人只有在公司首次发行、增发新股、配股时才能行权,这背离了自由行权的重要特征;
其次,申请定向发行必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有一定的政策难度。

(6)以其他方的名义回购。这种方式是目前回购股票受到限制时的权益之计,合作双方的权利义务很难得到完全的保障。

(7)采用股票增值权模式时:首先这不是完全意义上的股票期权,其次这种方案在股价上涨时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现金流出压力。

3、高管人员出售股票限制过严。我国《公司法》规定高管人员所持股票在任期内不得出售,高管人员只能在离职或退休后六个月之后才能将手中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出售。

4、缺乏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制度。我国股权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制度是一片空白,很容易出现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透明度过低的局面。

5、税收、会计制度与其他问题。目前我国对股票期权持有者行权后收益的应如何征税无章可循。此外,股票期权试行中还应当解决的问题包括会计制度上如何对股票期权进行会计处理,如何对股票期权进行估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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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置换案例公司股权置换协议篇二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对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x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转让进行公告。经批准部门批准,确定转让底价为人民币11,500万元。挂牌日期:x年10月21日,截止日期:x年11月17日。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企业名称:x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万元):1,060

4、住所:xx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兴街11号

5、标的企业股权结构: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40%

等8人(自然人):60%

6、标的企业评估备案情况:转让标的企业业经资产评估,资产评估报告已经xx市xxx备案。

7、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资产总计:12,

负债总计:7,

净资产:5,

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2,

9、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是

标的公司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否

二、交易条件:

1、保证金金额:500万元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x年11月17日16:00前

股权置换案例公司股权置换协议篇三

一、挂牌转让标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股股份。

二、转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837640元,保证金为人民币70万元。

三、受让申请截止时间:20xx年6月23日下午4:00时整。

即日起接受咨询。愿在起始价及以上受让本次股权的法人,并符合《xxx商业银行法》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投资入股商业银行股东资格的相关要求、以及其他银行业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的,均可送交相关资料进行受让资格审核,并在受让资格确认后受让申请截止前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具体详见挂牌资料。

四、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71—85085366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钱江新城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六楼

杭州产权交易所

20xx年05月26日

股权置换案例公司股权置换协议篇四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编号: 《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和其他费用的履行,甲方以其持有的 有限公司 %的股权作为质押担保。现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依据《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偿还全部合同项下的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乙方主张权利发生的所有费用。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持有 有限公司 万元(占持股比例 %)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

(2)以上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系指质押物股权自身价值及其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本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和其他费用等偿还的担保。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前就质押事宜征得公司股东会同意,并将出质股权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也不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五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本息、罚息、赔偿金、违约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和其他费用等。

(1)乙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借款合同》约定,如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等。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六条 乙方依法处置甲方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股权所得款项在清偿甲方全部债务后的所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债务人继续追索。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乙方的借款本息及综合费和其他费用等。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甲乙双方对《借款合同》续期,则甲方同意本质押合同继续有效,仍对展期后的《借款合同》提供质押担保。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联系方式

向甲方发送至:

通讯地址:

收件人:

传真号码:

向乙方发送至:

通讯地址:

收件人:

传真号码: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方式。甲乙双方同意对本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并办理公证手续。若甲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 甲方自愿直接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由乙方向公证机关提供欠款证明,公证机关依据乙方申请,在出具《执行证书》之前,以本合同约定的通讯地址或电话向甲方信函核实或电话(传真)核实其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和质押担保的事实,甲方应按照公证机关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公证机构的核实内容给予书面实质回应,否则视为对乙方的主张无异议,甲方负有对质押担保责任已履行的证明责任。

若公证强制执行未能立案须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时,则甲乙双方同意选择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并盖章且加盖骑缝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交登记机关壹份,交公证机关壹份,肆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股权置换案例公司股权置换协议篇五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公司将对外公开转让所持北京中航空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建设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万元。该项目已于20xx年11月11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正式披露。

中航建设公司成立于20xx年2月,注册资本金5010万元,主要从事民航机场场道、目视助航灯光、民航空管及航站楼弱电、机电安装等业务。具有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等机场建设专业工程资质和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并取得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是目前国内唯一一家具备民航机场建设领域所有专业施工资质的企业,具备承担机场飞行区工程总承包、航站区工程及附属设施总承包的施工能力,拥有机场工程各种专业机械设备和试验室仪器,具备在不停航条件下完成机场专业施工的经验和技术实力。

中航建设公司遵循“立足首都机场集团,面向全民航”、“立足民航、面向社会”的发展方针,在竞争中寻求发展、壮大。公司取得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荣获了银行股权转让公告a级信用等级,被北京市工商管理局评定为守信企业。

中航建设公司近年完成了多项国家及省市重点工程、大型奥运工程的施工建设任务。公司参建的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专机、公务机坪迁建工程荣获20xx年度国家银质奖,呼和浩特白塔机场扩建工程荣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诚信参建单位奖,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扩建工程航站楼非民航专业安装工程荣获20xx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扩建工程航站楼工程获得新中国成立60周年百项经典暨精品工程及20xx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武汉机场扩建工程航站楼机电工程获得20xx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西藏拉萨贡嘎机场飞行区助航灯光工程的竣工,改写了拉萨贡嘎机场开航43年没有助航灯光的历史,为维护西藏地区的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受到中国民航局的通报表彰。

中航建设公司近年来圆满完成了哈尔滨、通辽、海拉尔、长春、沈阳、首都北京、天津、石家庄、呼和浩特、包头、西安、拉萨、玉树、青岛、烟台、南京、杭州、宁波、南昌、武汉、长沙、南宁、桂林、丽江、西双版纳、贵阳、重庆、广州、深圳及三亚等几十个大中型机场的多专业的建设施工任务,进入了苏丹、多哥、安哥拉等国外市场。

股权置换案例公司股权置换协议篇六

------杜律师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刘某某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质押股份:指刘某某持有的c公司之25%的股份;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在c公司之25%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打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账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c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1、甲方不按本质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c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股权置换案例公司股权置换协议篇七

贷款人:(下称甲方)

借款人:(下称乙方)

鉴于:

2、为保证还款,乙方将乙方名下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万股的股权质押给甲方予以担保。

为此,经双方协商,于年月日在上海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以利双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1。1、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整。

1。2、用途:经营上的资金周转。

1。3、利率:%年利率。

1。4、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将贷款放出。

第三条本金与利息的还款时间:年月日。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贷款,自甲方放出贷款的实际金额之日起计息,按日结息。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由取得甲方认可的乙方所持有的(证券代码:)万股的股权提供担保,另行签订《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8。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8。2、乙方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8。3、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其它条款时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8。4、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解除本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就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后,乙方已占用甲方的贷款和应付利息应支付给甲方。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时,应在变更后3天内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并收取甲方应得的利息。

9。2、乙方未按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也未能与甲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或所延期限已到还不能归还借款时,乙方对还款期的任何违约视为全部违约,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9。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前归还本金不构成违约,但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关的利息。

9。4、乙方违约时,乙方除应当向甲方支付本金和利息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9。5、若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保护其权利而支出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拍卖费等全部费用。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0。1、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条款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协调解决。

10。2、双方约定:乙方违约、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还款义务,甲方可以不经诉讼程序,由甲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提供的质押物,即《抵押合同》中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股股权,乙方自愿接受该强制执行。执行标的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申请执行费用等。

第十一条双方签订的《质押合同》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三条其它规定

13。1、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由于任何原因在任何程度上成为不可执行、无效或失效,本合同其余条款的可执行性和有效性不得就此受到影响。国家法律、法规对本合同相关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13。3、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任何一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意味着其放弃该权利;任何一方行使其单项权利或部分权利,也不意味着其放弃进一步行使权利或放弃行使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本合同需经公证处公证,公证费借款人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以备呈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签署

【篇二】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借款用途仅限于项目,首批借款万元人民币,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后日内转账到乙方指定账户。借款期限为年,借款利息为同期银行挂牌贷款利率,每年支付一次,每满365日后日内支付。

第二条:甲方不参与乙方项目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但为确保借款的专项用途,甲方对于借款用途享有知情权,并有权查询乙方对于借款使用情况,乙方应当积极配合。为此产生的差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第四条:乙方将其xxx公司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作为担保质押给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共同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乙方在借款期限内可以提前还款,甲方对乙方所质押的股份份额应随乙方还款的数目按比例减少,并应配合乙方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应的股权质押变更手续。

第五条:借款到期后,乙方如无力归还借款时,甲方对于乙方所开发的项目所有的资产享有优先受偿权,项目资产价值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应当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资产进行评估,项目资产不足以清偿甲方借款时,乙方仍需承担剩余还款责任,超出借款数额部分所有权归乙方。

第六条:如甲方不能按协议向乙方支付借款时,乙方享有单方的合同解除权,并且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产生的一切合理合法的损失。

第七条: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于借款进行专款专用,如在借款期间乙方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提前全部还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签订后,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时,甲、乙双方均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协议所约定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到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附:乙方银行信息

1。开户行:

2。账号:

3。开户人:

【篇三】

出借方:(甲方)借款方: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一、借款及使用

(1)乙方向甲方借款,仅用于收购某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某某煤矿。资金使用以乙方于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炭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5月5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及2011年7月23日签订的《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付款方式为依据。

(2)甲乙双方协议签订,甲方支付万元,其余资金在个工作日之内支付完毕,甲方资金全部到帐,双方进行增资,按资本额度确定各自的股比,增资后甲方处于控股地位。如甲方资金未能按期到位,影响乙方收购协议煤矿,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甲方资金进入乙方账户,账户资金共同管理,直到增资结束,股权变更完毕后,按款项约定用途,支付给某某煤矿。

二、借款金额及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壹亿元人民币(100000000。00元),期限暂定为一年(以具体借款协议签订及使用期限约定为准)。

三、借款风险保证及操作方式

1、经协商,以乙方收购某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实际股权做抵押。甲方以增资乙方形式(乙方原注册资本3000万元,增资后为1。3亿元,乙方原股东股本占比23%,甲方占77%)借款资金进入乙方账户,上述增资股权工商登记完毕后,乙方将账户资金支付给某市某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2、借款偿还,乙方股东回购股权如产生税金由乙方承担。

3、股权质押借款协议如到期未能如数归还:

(3)乙方按协议将借款及固定回报归还甲方,甲方无条件将所持乙方股权转回让给原股东。

四、借款资金回报办法

1、借款使用期限为1个月,到期投资款及固定分红为壹亿壹仟万元(110,000,000元)。

2、借款使用期限为3个月,到期投资款及固定分红为壹亿贰仟伍佰万元(125,000,000元)。

3、借款使用期限为6个月,到时投资款及固定分红还壹亿肆仟万元(140,000,000元)。

4、借款使用期限为12个月,到时投资款及固定分红还壹亿捌仟万元(180,000,000元)。

五、其他约定

该笔借款到期,乙方无条件按照上述约定回报归还给甲方,本协议解除。本协议未完善部分,经协商另行补充。本协议发生经济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样法律效率。

甲方(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

股权置换案例公司股权置换协议篇八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20xx年1月17日开市起复牌

一、公司控股权变更的基本情况

根据查询,公司上述180,470,160股股权受让人为xx市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xx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提供的材料,其基本情况如下:

1、 住所: xx市虹桥工业园区中丹南路

2、 法定代表人: 王东(微博)

3、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

4、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人民币

5、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利用自有资金从事对外投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的销售;船舶配套设备的安装。

6、股权结构:任元林出资21000万元人民币,持有70%股份;王东出资9000万元人民币,持有30%股份。

本次股权变更后,共持有天津股份180,470,1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股东任元林。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深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现持有天津股份3,063,0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公司已通知尽快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予以披露。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内容。

三、公司股票复牌

因发生对股价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没有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证券代码:00)自20xx年1月16日开市起停牌。公司现已披露《关于公司控股权已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股票于20xx年1月17日开市起复牌。

四、备查文件:

1、xx市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3、20xx年1月15日全体前十名证券发行人持有人名册

特此公告。

天津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xx年一月十六日

股权置换案例公司股权置换协议篇九

(1)a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b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公司合法持有c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c公司)35%的股份;

公司同意a公司将其持有的c公司35%的股权质押给b公司,作为a公司支付受让d公司73%股权价款的担保。

故此,a公司与b公司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出质人:指a公司;

质权人:指b公司;

质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35%的股份;

转让价款:指依据股权转让协议a公司受让b公司所持d公司之73%股份应支付给b公司的全部价款。

第二条 质押

1.出质人同意,以质押股份作为a公司支付转让价款的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等质押担保。

2.如果出质人届时未能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履行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质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转让价款。

3.如果按上述第条处置质押股份所得价款不足以偿付转让价款,差额部分仍应由出质人补足;如果上述价款在偿付转让价款和行使质权的开支后仍有余额,则应返还给出质人。

第三条 质权的行使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

(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份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一个月内,至少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上发布三次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

(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份转让给任何买受人。

第四条 加速到期

一旦出质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让义务,则视同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剩余期限的受让义务,其所余的全部受让义务立即届至履行期,质权人有权就全部未能受让的股权行使质权。

第五条 陈述和保证

出质人向质权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1.出质人是质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将质押股份质押给质权人;质权人在将来行使质权时不会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碍;出质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出质人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2.质押股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3.除非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1)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或者试图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份;(2)直接或间接造成或允许在质押股份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4.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能对质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5.质权人应获得因处置质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出质人有提供或协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之义务。

6.如在本协议期间,质押股份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动,出质人应立即将上述情况通知质权人并向质权人提供必要的详情报告。如果前述情况导致质押股份价值减少,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恢复质押股份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7.一旦质权人要求,出质人应立即将有关质押股份的状况资料提供给质权人并允许质权人指定的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

8.出质人将促使其董事会作出决议,一致通过并授权其合法代表签署本协议使之有效,从而对出质人具有约束力并可按其条款执行。

9.出质人将在本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及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简称省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该省工商局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从该省工商局取得签发给质权人的有关权利证书。

第六条 证书的保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所有有关证明和文件应交质权人或质权人指定的人保管,并在本协议按第7条第2款终止后返还给出质人。如果出质人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质权人应允许出质人在提出要求后索取或查看这些证明和文件,出质人应在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后将其还交质权人或其指定的人保管。

第七条 效力与期限

1.本协议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各自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在省工商局登记后生效。

2.本协议在出质人如约支付转让价款及相关费用或质权人行使质权并获得相当于转让价款的价款后终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质权人就出质人的任何违约或迟延履约而给予出质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在本协议项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被赋予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质权人同意出质人的违约行为,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已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亦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今后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第九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争议在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本协议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报省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2.本协议用中文书就,一式三份,其中出质人、质权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省工商局办理登记手续。

3.本协议双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a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b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股权置换案例公司股权置换协议篇十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元整。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

【本文地址:http://www.pourbars.com/zuowen/20057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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