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志愿政策青海西宁大通(大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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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志愿政策青海西宁大通(大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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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的规则篇一

6月28日上午10时,广西本科提前批、独立学院提前批、高职高专提前批3个批次的志愿填报将结束。当日15时,其他13个批次的志愿填报将开始。

自治区招考院相关工作人员回答,部分考生和家长认为每个批次志愿填报完就开始该批次录取,然后再进行下一个批次志愿填报和录取,这是误区。今年我区高考志愿填报工作分两个时间段集中进行。6月28日10时截止的是本科提前批等3个批次的志愿填报;6月28日15时至7月2日10时进行的是剩余其他批次的志愿填报。

也就是说,除了3个提前批,一本、二本、三本的多个批次志愿都是在同一时间段内填报完成的。所有批次的志愿填报工作全部结束后,7月4日正式开始对各个批次依次录取。其间,除部分批次的征集志愿需要考生另外填报外,不再安排其他志愿填报工作。

如何判断学校往年录取分数的高低呢?考生可以根据历年的各高校在广西的招生录取情况来进行判断。《2014年高考指南》一书提供了2013年高考录取各高校的第一志愿考生第一次出档的分专业录取情况。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也提供了网络版资料,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首页中的“广西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分析系统”查询(具体见附表)。

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同样应该保持专业志愿之间的“落差”和“坡度”。对于成绩中等的考生,是选高校还是选专业,得在填报志愿时作出取舍。如果看重学校,对专业要求就不能太苛刻,同时建议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如果看重专业,就不要一味追求名校,很多高校虽然不是一流名校,但却拥有一流的专业。对考生而言,首先应对自己有正确定位,报“冲一冲”能达到的高校时应降低专业要求,并最好是选择服从院校专业调剂,减小因无法达到专业录取分而被退档的风险。

三是“分数级差”,即考生在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情况下,后续专业志愿将减去一定的分数,再与将这些专业填为第一志愿的考生排序。

不同的专业录取规则,考生专业录取顺序截然不同。例如考生小王和小李,小王高考成绩500分,第一专业志愿是法律专业;小李高考成绩501分,法律专业是第二专业志愿(默认其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若两人同时投入按照“分数优先”规则录取的a校,那么小李会被该校法律专业优先录取;若两人同时投入按照“志愿优先”规则录取的b校,那么小王会被该校法律专业优先录取;若两人同时投入按照“分数级差”规则录取的'c校,级差定为2,那么小李的分数要减去2分,再排在小王的后面,参加该校法律专业的录取。

考生填报志愿前必须充分了解院校的专业录取规则,根据分数认真分析,合理安排专业志愿顺序。

一是按考试成绩来对照

比如去年院校a的投档线为600分,那么理论上今年考生小王考600分就可以填报该校。由于不同年份高考试题难度不同、考生人群不同,使用这种方式并不十分科学。

二是按线差来定位

比如去年院校b的投档线在该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那么今年考生成绩超过该批次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20分应该就能填报该校。使用这种方法的前提是各批次招生计划之间比例的相对稳定和划线比例的相对稳定。如果去年一本计划占计划总量的20%,今年占到30%,或投档比例进行了调整,那么线差定位法准确度就会降低。

三是按考生成绩名次来定位

比如去年590分被院校c录取,当时590分对应的名次是第350名,今年尽管考生小王只考了580分,但对应的名次已经是第340名,那小王填报院校c就算是合理的。使用这种方法的前提是高校招生计划数没有大幅度的变化,比如,去年某高校理科录取了100人,第1000名的理科考生可以上该高校,但今年若其招生计划减少到50人,那今年的第1000名就不一定能上得了这所高校了。

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本科批、自主选拔录取批(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也在此批次中填报志愿)、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批、艺术特长生录取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一批预科、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二批预科批a类、本科第二批预科批b类、本科第三批、本科第三批预科批、高职高专普通批、高职高专预科批。其中有10个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志愿的规则篇二

第一条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是我省教育招生事业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实现教育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进一步提高考[微博]生填报志愿满意度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和要求,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普通高等学校在我省招生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根据教育部有关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称“平行志愿”),是指在某个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情况和院校志愿顺序投档,投出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

第三条 普通高校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以及本校招生章程的录取原则,审阅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或退档,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录取的考生,由录取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四条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过程的投档、审录、退档,以及计划管理等各环节均在网上进行,考生录取结果最后以加盖省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的录取名册为准。

第五条 我省在文史类、理工类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a类、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参加提前批录取的本科院校(含文科、理科)及专科层次的院校暂不实行平行志愿。

第六条 体育、音乐、美术类院校(专业)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实行传统志愿模式录取,录取批次与本批次(本校)普通类专业同批次进行。

第七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本科各批次均设置第一、第二两个院校志愿组。第一院校组志愿设a、b、c、d、e五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第二院校组志愿设a、b、c三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

第八条 “平行志愿”实行高考考生成绩公布后填报。报考本科院校文史类、理工类专业的考生,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规定,结合自己考试成绩情况、身体条件,以及高校招生章程有关要求,按第七条要求合理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充分考虑志愿风险,减少落选机会。考生因志愿填报不合理而落选,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第九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每批次录取结束后,视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省招生办公室组织当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征集志愿”,组织高校进行二次录取。征集志愿的各批次均设a、b、c、d、e顺序排列的五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征集志愿也实行“平行志愿”。

第十条 统考结束后,根据考生报考科类及考试成绩情况分别排序(只对一定分数以上考生排序),即考生分文史类、理工类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在公布成绩同时予以公布。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成绩总分加照顾加分分值后参与排序。

第十一条 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即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下同)从高到低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理工类为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十二条 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时,按院校志愿组顺序投档。即先进行第一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组录取结束后,再进行第二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

第十三条 每个院校志愿组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考生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a、b、c、d、e等院校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即投档时,分文史类、理工类将考生按排序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检索,然后按志愿顺序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a、b、c、d、e等志愿,如果考生符合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投档a志愿院校,如果达不到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继续检索后续的b志愿……依此类推。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的其他志愿。

第十四条 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分预投档和正式投档。预投档在第一院校志愿组正式投档前进行,只提供生源基本情况;正式投档为高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第十五条 每批次的预投档在正式投档前2天进行,省招生办公室按既定投档原则进行两次预投档。第一次预投档为高校提供本校的生源情况,高校据此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省招生办公室反馈意见;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反馈的意见,调整投档比例和计划,进行第二次预投档,供各招生院校最终确定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预投档时,只向高校提供生源总人数及预投档分数线,不提供考生具体名单。预投档时,投档比例为1:1.05。

第十六条 预投档后,高校须在正式投档前确定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未按时上报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的高校,省招生办公室正式投档时按各高校原公布的招生计划以1:1比例投档(下同)。

第十七条 正式投档时,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按第十二、十三条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即根据考生排序情况,从高到低逐个检索考生,排序高的优先按其院校志愿从a院校到e院校的顺序依次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同一院校排序并列的考生全部投档。

第十八条 平行志愿投档各组志愿及征集志愿均为一次性投档,缺档院校不即时补档,待下一组志愿或征集志愿时再行投档。

第十九条 第一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进行第二组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第二组院校志愿投档时不再预投档,按缺额情况1:1比例投档。第二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视情况安排征集志愿。

第二十条 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第二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缺额情况,以及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后,组织高校录取。

第二十一条 征集志愿录取时不再进行预投档。投档时,在填报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以1:1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如院校投档线低于原公布最低录取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二条 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录取过程中,如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且缺额较大的,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多次征集志愿。

第二十三条 报考少数民族班和各类预科班的考生,于相应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结束后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招生政策,以及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的录取原则进行审阅,择优录取。高校录取时要做到公开、透明,慎重确定考生的录取或退档,并按规定时间上报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录取期间,高校不得随意更改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各项承诺。对录取或退档考生,由高校负责解释,由此引起的遗留问题,高校必须妥善解决、处理。

第二十五条 省招生办公室根据相关招生政策对高校上报的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予以审核,符合录取政策的予以确认录取,不符合录取政策或有疑义的,退回高校再次审议。经省招生办公室确认录取的考生,由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六条 符合相关高等学校自主招生(含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试点,下同)报考资格并经公示的考生,在“自主招生”志愿栏填报相关院校志愿,省招生办公室进行第一次预投档前,同时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档给有关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省招生办公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高校录取原则进行审核。

第二十七条 高校自主招生的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为第一次预投档的最低分数线。高校应在预投档期间确定自主招生录取名单,并将不录取考生电子档案及时退回省招生办公室,以免影响考生该批次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

第二十八条 在我省招收保送生、小语种、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职教师资、残障生等高校,由高校确定录取名单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录取。

第二十九条 各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考生,录取时由高校单独增加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第三十条 考生网上填报并经确认的志愿,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更改。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退回再改投其他院校。

第三十一条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高校应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开展“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主要特点、实施办法、相关政策规定等的宣传、解释,以及考生填报志愿的咨询指导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第三十二条 录取进程如出现未作规定的特殊事项,由省招生委员会录取场录取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实施办法由省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志愿的规则篇三

平行志愿指的是某个省在某个批次制定的志愿填报模式以及相对应的录取规则。为帮助考生们了解更多平行志愿相关信息,以下是百分网小编搜索整理的关于2017北京平行志愿录取规则,供参考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1.志愿设置:本科招生高校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三个批次,并按顺序依次录取。

本科提前批设置a、b、c三段,并按顺序依次录取,每段均设置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高校。艺术院校(专业)、体育院校(专业)、军事院校、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国防生的院校(专业)、公安类等院校(专业)在a段录取;“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原则上在b段录取;“农村专项计划”在c段录取。

本科一、二批为平行志愿,本科一批可以填报6所平行志愿高校,本科二批可以填报10所平行志愿高校。

以上每个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考生填报时须注明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本科提前批b 段不设“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高校自主招生选拔、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单独设置特殊类型志愿,考生可填报1所志愿高校,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结束之后本科一批录取开始之前进行。取得资格认定的考生,须将资格认定高校填报在该志愿中,方能享受相关特殊类型招生政策。

2.填报时间:6月25日8时至29日20时。

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同一科类批次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本科平行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高校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高校;当报考同一所高校总分相同的考生人数大于该校计划余额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校招生计划,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专科平行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高校专业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会考成绩符合要求且有计划余额的'高校专业;当报考同一所高校同一专业总分相同的考生人数大于计划余额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科目的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高校该专业招生计划,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考生档案能否投档,往往取决于高考成绩是否达到学校的调档线,所以预估学校的调档线非常重要。学校往年录取的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其中平均分最有参考价值。考生可根据学校近三年录取考生的平均分和自己在全省的排位,来选择自己可以填报哪些学校。

志愿的规则篇四

填报志愿时,究竟要注意哪些问题呢?这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但也是每一届毕业生都要关注的话题。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是整个招生录取工作的指令性任务指标,是考生填报志愿的重要依据,因此在填报志愿前一定要熟悉当年的招生计划。每个高校招多少人,一个学校设有多少专业,每个专业招多少人,都是经过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各高校及省级招生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但由于招生计划受不少条件限制,不能涵盖所有高校招生报考要求,所以考生选定某一院校和专业后,可以登录高校网站或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查阅该校《招生章程》,详细了解招生要求,有效规避报考风险。

考生和家长最关心的是院校、专业选择,这可能关系到未来就业方向。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主要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在考生入围、高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比较考生各学科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前题下,才依照考生专业志愿情况进行招录。因此,考生客观评估自己的实力与特点,摆好自己的位置,是填报志愿的依据。

量身填报志愿非常重要,首先是分析待选择院校的投档线水平,估计自己条件够得上的学校才予以列选。还要掌握今年对西藏招生的院校、专业、人数,弄清哪些属统招院校或专业,哪些属定向招生,哪些属民办或公办院校等情况。也要了解近年来该院校招生录取的文科或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及近年来该院校在区内录取新生的实际录取数、录取分数线等数据。还要确定自己在全区考生中的相对位置,在实力具备的基础上考虑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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