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音像制品出版合同 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篇一
乙方(出版者):地址:
作品名称:作品署名:
甲乙双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在(中国大陆、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或其他国家和地区、全世界
用权。
第二条根据本合同出版发行的作品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
(五)泄露国家机密
六)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
(八)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三条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
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四条甲方的上述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内容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五条上述作品的内容、篇幅、体例、图表、附录等应符合下列要求:第六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上述作品的誊清稿交付乙方。
甲方不能按时交稿的,应在交稿期限届满前日通知乙方,双方另行约定交稿日期。
甲方到期仍不能交稿的,应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报酬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甲方交付的稿件应有作者的签章。
第七条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出版上述作品,最低印数为册。
乙方不能按时出版的,应在出版期限届满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报酬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双方另行约定出版日期。
乙方在另行约定期限内仍不出版的,除非因不可抗力所致,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向甲方支付报酬和归还作品原件,并按该报酬的%向甲方支付赔偿金,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八条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第一条约定的权利许可第三方使用。
如有违反,另一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
一方经对方同意许可第三方使用上述权利,应将所得报酬的%交付对方。
第九条乙方尊重甲方确定的署名方式。
乙方如需更动上述作品的名称,对作品进行修改、删节、增加图表及前言、后记,应征得甲方同意,并经甲方书面认可。
第十条上述作品的校样由乙方审校。
(上述作品的校样由甲方审样。
甲方应在日内签字后退还乙方。
甲方未按期审校,乙方可自行审校,并按计划付萤r蚣追叫薷脑斐砂婷娓亩超过%或未能按期出版,甲方承担改版费用或推迟出版的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采用下列方式及标准之一向甲方支付报酬:(一)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元/每千字_千字+印数(以千册为单位)_基本稿酬%。
或(二)一次性付酬:元。
或(三)版税:元(图书定价)_%(版税率)_印数。
第十二条以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方式付酬的,乙方应在上述作品出版后日内向甲方支付报酬,但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或以一次性支付方式付酬的,乙方在甲方交稿后日内向甲方付清。
或以版税方式付酬的,乙方在出版后日内向甲方付清。
乙方在合同签字后日内,向甲方预付上述报酬的%(元)。
※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报酬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付酬的义务。
第十三条甲方交付的稿件未达到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修改,如甲方拒绝按照合同的约定修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的预付报酬。
如甲方同意修改,且反复修改仍未达到合同第五条的要求,预付报酬不返还乙方;如未支付预付报酬,乙方按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报酬的%向甲方支付酬金,并有权终止合同。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音像制品出版合同 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篇二
年 第 号
甲方(著作权人):
工作单位: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乙方(出版者):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负责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音像制品名称:
(以下简称“本作品”或“作品”)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协商甲乙双方就本作品的出版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中的“音像制品”是指:载有录音、录像节目内容的录音带(at)、录像带(vt)、激光唱盘(cd)、数码激光视盘(vcd)、高密度光盘(dvd)、硬盘芯片等。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授予乙方在中国大陆地区及 等地区以 载体形式复制、发行本作品的专有权利。
第二条甲方保证:
1.对本作品享有真实有效、充分完整的著作权,并有权通过本合同授予乙方本作品的专有出版权及其它权利。
2. 本合同不会对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雇主单位)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3. 因甲方授予权利的行使,造成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或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名称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甲方应承担全部侵权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乙方行使权利不得超越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如有违反,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本作品的全部或部分,以修改、剪辑或重新编排等形式,用原名或更换名称许可第三人以和本合同相同的方式使用。否则,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甲乙任一方如将本作品的全部或部分,以修改、剪辑或重新编排等形式,用原名或更换名称通过互联网发布需告知对方,如产生经济效益双方另行协商。
第四条当本作品为合作作品时,全体著作权人应以书面形式授权一位代理人,全权代表全体著作权人与乙方处理本合同协商、签订、履行及变更等事宜。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代理人履行合同义务后,即视为已向全体著作权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免责于本作品著作权人之间的任何争议。全体著作权人向该代理人签发的《关于合作作品的授权委托书》为本合同附件。
第五条对本作品的禁载性规定及质量要求
(一)本作品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漏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分裂和歧视,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6.宣扬淫秽、赌博或者渲染暴力、教唆犯罪的,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学科内容要求:
1.内容科学、规范、准确。
2.语言文字使用规范、通顺,图表正确、清晰,图文密切配合。
3.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名词、术语、符号等,应符合国家统一规定,尚无统一规定的,可以采用习惯用法,但整个作品应一致。
(三)著作权方面的要求:
1.内容具有独创性,不抄袭、剽窃他人作品。
2.所有引用均注明出处,使用他人作品均取得合法授权。
3.如本作品为职务作品,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时向乙方出具其雇主单位同意甲方授权使用作品的书面证明。
4.如乙方因行使本合同授权许可之权利而被第三人索赔、控告,甲方应主动与第三人协商解决并承担全部赔偿或补偿责任;如导致对乙方的诉讼,甲方应配合乙方应诉并赔偿乙方的全部实际损失。
(四) 对本作品的其他如技术方面的要求可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五)如甲方交付的作品经 次退改后仍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作品交付形式 甲方交付乙方的作品最终形式包括:
(1) 光盘: 张,存储格式为 ,总时长为 ,
内容为:。
(2) 录音带: 盒,存储格式为 ,总时长为 ,
内容为:。
(3) 录像带: 盒,存储格式为 ,总时长为 ,
内容为: 。
(4)脚本(包括纸质和电子文档):字。
(5) 其他:。
甲方交付作品时,应同时向乙方提交由代理人或甲方签字的《作品交付通知单》(样式见本合同附件)。
第七条作品的交付期限 甲方承诺于 年 月 日前将本作品的最终版本交付乙方。
甲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不能按时交付作品时,应在出现该原因后7日内通知乙方,双方另行约定交付日期和出版日期。另行约定交付日期到期时仍不能交付作品,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人民币),乙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作品的出版期限 本作品最迟应在 年 月 日或在甲方交付作品后 个工作日内出版。如出现乙方不可抗力的情况而需要推迟出版日期时,乙方应与甲方另行协商确定。如更改后的出版日期到期时本作品仍未出版,甲方可收回交付的作品并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人民币)。
第九条作品的出版 本作品的出版格式(封面、包装、版式等)和定价可以经双方协商后由乙方决定。乙方尊重甲方确定的署名方式和顺序。
甲方授权乙方对本作品内容进行适当的编辑加工和技术处理,但对作品做结构、观点等实质性修改,应征得甲方许可。
如乙方对内容编辑加工和技术处理有困难,甲方需协助乙方进行修改。在本作品复制过程中,如甲方因交付作品的格式、存储介质等原因遇到困难,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解决。
第十条报酬的支付
1.本作品报酬的支付标准及期限按如下第 种方式执行:
(1)一次性付酬
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酬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乙方应在本作品第一次复制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付酬。
(2)基本报酬加复制数报酬
基本报酬标准为:每分钟 元。则本作品基本报酬为 元(大写人民币)。复制数报酬标准为:每复制一千张(或盒),按基本报酬的 %支付,不足一千张(或盒)的,按一千张(或盒)计算。本作品首次复制数量为 。
乙方应在每次复制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付酬。本作品再复制时只支付复制数报酬,不再支付基本报酬。
(3)按版税支付
双方同意本作品的版税率为: %。本作品第一次复制完成后 个月内支付首笔版税,支付金额计算公式为:音像制品定价×最低保底发行数×版税率。最低保底发行数为 张(或盒)。
本作品发行后,甲乙双方于每年 月 日结算一次当年的版税,版税计算公式为:音像制品定价×当年发行数×出版社发行折扣率×版税率。第二次支付版税时计算的当年发行数应减去最低保底发行数。发行数不足一千张(或盒)的,按一千张(或盒)计算。
(4)不付酬
(5)其他方式:
2. 乙方将报酬汇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账号:
开户银行:
户 名:
账 号:
3. 付酬时乙方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甲方的所得税。
4.如本作品为合作作品,乙方按上述方式向甲方代理人支付全部报酬即视为乙方向全体著作权人完成支付行为,乙方不再单独向每位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稿酬在各个著作权人之间的分配方式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与乙方无关。
5.如乙方未及时按上述约定向甲方支付报酬,乙方应向甲方作出合理解释并确定新的付酬日期;如乙方逾期原付酬日期三个月,则自第四个月起乙方应每日按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方有权核查本作品的复制数或发行数。如甲方指定第三方进行核查,需提供书面授权书。如乙方隐瞒发行数,则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报酬支付标准的两倍向甲方支付报酬并承担核查费用。如核查结果与乙方提供的数据相符,其核查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将如下权利 (从下列权利中选择后填写序号)的 (选择填写“专有”或者“非专有”)使用权授予乙方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范围内行使:
1.使用本作品内容制作电子出版物并出版的权利
2.使用本作品的内容以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单一或组合载体形式出版的权利
3.信息网络传播权、通过互联网复制和发行本作品的权利
4.改编权 5.翻译权 6.汇编权 7.出租权
8.放映权 9.广播权 10.摄制权
第十三条 作品的再授权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再许可第三人使用本合同项下甲方许可给乙方的专有性权利。经甲方许可,乙方再许可第三人行使任一权利时,应及向甲方支付所得金额一定比例的报酬,具体比例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四条 侵权的处理 甲方通过本合同,授权乙方代表甲方行使制止他人侵犯甲方著作权行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代表甲方发函、索赔、投诉、和解以及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对乙方的上述行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处理侵权的情况。如乙方通过上述代理行为而获得侵权方的补偿或赔偿,则乙方应在扣除维权行为的费用支出后将剩余部分全部返还甲方。
第十五条 如甲方计划出版本作品的配套、升级、后续、衍生作品,为便于读者识别和使用,甲方通过本合同授权乙方对上述作品享有专有出版权,届时双方另行签订出版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日终止,甲方授予乙方的各项权利终止。合同到期后,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续签合同,延长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已出版的作品或其他相关产品在合同期满后,乙方可以继续发行存货。
第十七条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内容与本合同正文相冲突时,以附件为准。
合同附件有:
1.作品交付通知单。
第十八条双方应充分、认真地履行本合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据以履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条款如需补充、更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
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
作 品 交 付 通 知 单
------电子音像出版社:
根据( )年第 号合同之约定,我们已经完成了合同约定的 (作品名称)的创作。根据合同约定,现将有关情况向贵社通报如下。
一、该作品的名称为:
二、该作品的著作权人为:
三、该作品的作者为:
四、该作品作者的署名方式和署名顺序为:
五、该作品经他人许可或授权的有关文件或说明:
六、合作作者创作本作品的分工表附后(如有)。
著作权人签字:
作者签字:
日期:
附件二
关于合作作品的授权委托书
著作权人
姓名: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email:
代理人
姓名: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email:
作品名称: (以下简称“本作品”)
本人委托 全权代理本作品的出版及相关事宜,具体授权内容如下:
1.代理人有权与 电子音像出版社(以下简称出版社)协商、签订出版合同及该合同的补充、变更条款。
2.代理人有权在本作品需要再复制、再版、修订时,与出版社商定修订事宜。
3.代理人有权确定本作品的主编及作(译)者的署名方式和署名顺序。
4.代理人有权从出版社领取本作品全部报酬,并进行分配。
5.代理人有权作为本人的全权代表解决与出版社发生的争议。
6.当需要变更代理人或终止代理人权限时,本人另行书面通知出版社并重新签署授权委托书。
授权人:(签字)
日期:
音像制品出版合同 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篇三
甲方(权利人):
乙方(出版者):
地址:
作品名称:
作者姓名:
甲乙双方就出版上述作品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授予乙方在地区独家出版发行该作品之版本的权利。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上述权利在合同有效期内授予第三方。
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所述的权利,并保证上述权利的行使不侵犯他人的版权。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的版权,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乙方保证充分尊重作者署名权、作品修改权和作品完整性权。乙方出版上述作品,确有正当理由,需要对上述作品做适当修改或增删序言、后记和评论等内容,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是作者,由甲方代向作者征得书面意见),并经甲方或作者审定。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方式(任选其一):
1.版税:定价×% ×印数
第一版最低印数为册;每册定价为
2.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元/每千字〕+〔基本稿酬%/每千册〕
3.一次性付酬:
第五条甲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月内,向乙方提供合格稿件。乙方收到稿件之日起 月内出版该作品之版,并于出版后的 月内向甲方支付版权使用费。再版时,应在再版后月内向甲方付清版权使用费。版权使用费以结算。
第六条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事项,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双方因协议的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双方同意的进行仲裁。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合同签字(或批准)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本合同以中文写就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十条本合同签字日期为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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