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定作合同与承揽合同(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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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定作合同与承揽合同(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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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定作合同与承揽合同篇一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合同订立地点:

乙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合同订立地点:

依照《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砂、碎石、片石等地材加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地材名称及单价

一、砂石料加工为综合包干单价,单价内含人工费、机械维修费、材料费、场内转堆费、场内装车费、所有加工用电费、机械燃油费付邮费、料具费、照明费、所有人员工资、人员进出场费、管理费、利润等。

二、乙方在开工后,必须买好所有人员的工伤保、医保及社保。

第二条 机械及原材料提供方式甲方提供原材料(山碴)到碎石厂现场,提供所有设备(含碎石设备_____台、装载机_____台、破碎锤_____台、挖掘机____台、电力设施、生活设施),由乙方利用路基挖方料(山碴)进行加工成甲方所需要的砂、碎石产品。

第三条 加工砂石料质量要求

乙方加工的砂、碎石、片石等甲方工程所需其它石材需达到国家标准《建筑用砂》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加工,其质量要求只能为甲方提出的有效粒径为标准。

第四条 加工砂石料数量

本工程在________时间内预计加工砂石料数量合计为________万m33,具体数量由甲方向乙方下达使用计划,乙方应按甲方下达的计划编制砂、碎石或甲方工程所需其它石材加工计划,确保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若业主中途调整生产计划,乙方需服从甲方整体安排。

第五条 砂石料数量确认方法及价款支付方式

一、每月_____日甲方组织相关部门对本月砂、碎石等用料清理汇总,以甲方签认过领料单作为计算依据制作计价单,并扣除乙方在甲方领取的油料、五金等材料总价款,该计价单由甲方计划经营部、工程部、机物部进行签认,经总工程师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并加盖加盖甲方印章,作为支付乙方价款的凭据。

二、甲方根据计价单按80%的比例支付计量款,另____%在乙方未再甲方加工原材料后一个月之内付清给乙方,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或合同终止____个月内不计利息退还。(若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从乙方交纳的履约金及结算款中代扣代付)。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指派工程技术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实施对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试件取样、试验进行管理,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二、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其加工能力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甲方有权收回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加工承揽任务,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关系,合同终止时一次性付清乙方所有的加工产品计量费用。

三、负责提供施工用电(高压端)引入到乙方加工场地,如有场地电机超负荷运转造成变压器损坏乙方概不负责。

四、负责提供施工用水引入到乙方加工场地内。

五、负责协调关系。

六、负责下达砂、碎石等石料需用量计划,确保每天所需的石料。

七、负责组织_____运输吧原材料(山碴)运输到乙方施工现场,并承担运输费用(场内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在满足合同约定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对自有人员、甲方提供的设备进行合理调配,在甲方的监督下自主组织砂石料的加工等相关事项。

一、上足本工作的生产工人,保证生产需要,负责按甲方要求组织岗前培训,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甲方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活动。乙方必须进行安全岗位培训,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操作,若出现一切安全事故、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在生产加工区域内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有义务配合甲方安全文明施工和迎接上级领导的检查工作。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加工出的合格产品量必须完成甲方下达的使用计划用量,因乙方原因造成生产量不能满足本工程需用量,需去其他料场采购时,价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原材料供应不足造成乙方停工需去其他料场采购时价差费用与甲方承担,且停工达______天以上甲方需负责支付乙方停工期间费用。

三、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工作进行分包、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

四、乙方应采取有效安全保卫措施,保障料场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的安全。若发生被盗事件,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履约保证

提供履约保证金______万元。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法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交由思南县人民法审理裁决。

第十一条 协议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四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

授权代理人:

合同订立日期:

乙方:

授权代理人:

合同订立日期:

定作合同与承揽合同篇二

承揽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二、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元/2 备注

1 钢质防火门 甲级

2 乙级

3 丙级合计:㎡_元/㎡=元。114樘/363.06㎡

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

三、交货日期:根据现场进度交货。

四、交货地点:工地现场。

五、技术质量要求:

2、产品保证通过消防部门验收。

六、承包方式:含运输及安装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预付总货款的%,货物全部进场,再付总货款的%,安装完毕再付总价的%,剩余%为质保,质保期结束结清。

八、售后服务承诺

1、该产品质保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质保十二个月。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质保期过后,所有产品实行终身售后服务,只收取材料成本费用。

九、违约责任

1、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定作合同与承揽合同篇三

定作人: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加工物、数量、报酬、交货期限

加工物|规格|计量||报酬|交货期限及数量

数量

名称|型号|单位||单价|金额|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规格|计量

数量|质量|提供日期|消耗定额

名称|型号|单位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三条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第四条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五条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第六条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七条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八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在____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__日内答复。

第九条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条加工物的交付方式及地点:

第十一条加工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二条报酬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三条定作人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一)提交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定作人|承揽人|鉴(公)证意见:

定作人(章):承揽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账号:经办人:

编码:编码: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监制部门:印制单位:

定作合同与承揽合同篇四

1. 本合同适用于橱柜、服装、铁艺栏杆、艺术品等类非标准产品的定作。

2. 标准文本原有条款不得删除,但可以在空白处填写“不采用”或“无”,亦可在“其他事项”条款说明第××条不采用,或增加其他约定内容。

3. 签订时间和签订地点必须填写。

4. 签署时应检查附件是否齐全。

5. 附件也必须盖章。盖章时必须对整本合同书加盖骑缝章。

6. 如有其他疑问,请与律师沟通确定。

甲方:a有限公司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定作 (下称“定作物”)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合同主体

1.甲方(定作人):a有限公司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注册号:

2.乙方(承揽人):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注册号:

3.甲方为依法设立的法人单位,依法有权签订及履行本合同。

4.乙方为依法设立的法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有同类、同等规模定作物生产或销售经验(或同类服务提供经验),熟悉定作物性质和特点并熟知与定作物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5.乙方合同主体变更:

(1)乙方承诺,合同成立后将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将合同主体变更为任何第三人。

(2)若乙方坚持将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变更为乙方指定的第三人,但乙方须按应收款的10%承担违约金。

(3)发生乙方营业执照注销、所有银行账户注销等情况的,若乙方为公司法人则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股东、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经办人等)无权向甲方主张任何权益;若乙方为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除原投资人或经营者本人外,其他人无权向甲方主张任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代理人或经办人)。

第二条 定作物

1. 定作物清单及价款

定作物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价款

单价(元)

合价(元)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2. 价格组成及价格有效期:

(2)价格适用期间:本合同价格的适用期间按以下第 【a 或 b】 项确定,价格适用期间届满后,如甲方继续购买乙方定作物,则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价格。

a.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实际供货数量达到合同约定数量之日止。

第三条 合同价款

1. 总价款及结算方式:

2. 付款方式: 有/无定金(比例), 。

3. 付款提示:乙方应当在每次付款前向甲方出具书面的《付款提示函》并附《验收单》和合法有效的 发票。

4. 发票:

每次付款时乙方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乙方未提供发票或提供发票有法律瑕疵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同时乙方应承担瑕疵发票面额10%的违约金。因发票瑕疵而导致税务局做出的任何处罚决定导致甲方支付罚款、声誉损失的,由乙方支付罚款并向甲方支付罚款金额双倍的违约金以赔偿甲方经济和声誉损失。

5. 支付方式:甲方采用以下第 【 】 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a电汇;b承兑汇票;c网上银行;d其他方式

6. 收款人信息:开户行、户名、账号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银行名称及账号正确。 如有错误造成甲方错误支付的,视为甲方已履行相应的义务,乙方损失自行承担。

第四条 设计与质量标准

1.设计由 【甲/乙】 方负责(必要时甲/乙方负责协助设计):

(1)若由甲方负责设计,则甲方应于 前向乙方交付定作物设计文件。乙方应对其进行校对,对于设计文件中的明显错误或缺陷应在 3 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 3 日内答复。

(2)若由乙方负责设计,则乙方应于 前向甲方交付定作物设计文件,甲方应当在收到后3日内审核并回复是否同意的意见,逾期未做明确表示则视为同意设计文件。

2.定作物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本合同附件二《技术参数与质量标准》。

3.样品:样品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执行。乙方交付的定作成品应当符合样品的质量标准,但样品有隐蔽瑕疵的除外。

1)不使用样品。

2)本合同定作物样品由 提供,双方确认、封存后由甲方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3)在正式制作前,乙方应当先行制作样品,经甲方样品确认合格后再正式制作。

4.其它要求:除本合同约定标准外,定作物成品还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关于质量、安全、环保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上述标准如有不一致之处,以要求高者为准。

第五条 原材料

1.主要原材料清单

提供方

名称

品牌

生产厂家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甲方

乙方

2.除上述所列原材料外的其他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应当采购合格的原材料并确保满足定作物的质量标准和使用要求。

3.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须在开工前通知甲方派员验收,甲方于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派员对原材料进行检验并出具书面意见。

4.甲供原材料由 方负责运输至乙方加工、制作地点(地址为: ),费用由 承担。乙方应当在 收到后2日内对 甲供原材料进行检验,如果乙方对质量、规格等有异议,应当立即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乙方认可甲供原材料。

5.甲供原材料的耗用计量方法:【对于贵重材料而言,这很重要】

6.甲供原材料节余部分的返还:【对于贵重材料而言,这很重要】

第六条 制作与包装

1. 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时限制作定作物。

2. 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会将完成定作物的全部工作或主要工作另行分包给第三方,否则构成重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应当按本合同总价款的30%赔偿甲方损失。

3. 包装要求:乙方应提供适宜本合同项下定作物运输和保存的包装方式,外包装应当应注明定作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包装内的定作物数量,生产厂家、地址、注意事项等文字和标识。由于采用不充分、不妥善的包装方式而导致的任何风险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且不因定作物交付而免除乙方的此类责任。

4. 特殊包装要求: 。包装物是否回收: 。

5. 其他约定:

第七条 交货

1.合格交货: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定作物成品送达到约定的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方为合格交货。

2.交货时间: 。

3.交货地点: (详细地址: )。

4.运输:运输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运费、装卸费。从运输工具卸下后至甲方指定存放位置的二次搬运费由甲/乙方承担。

5.验收:甲方应当在定作物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后 日内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意见。如果定作物需要由乙方负责进行安装,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安装完毕后进行验收。书面的验收合格意见是乙方要求甲方付款的必要依据。

6.风险转移:定作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货验收合格前由乙方承担,交货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承担。

8.数量不足:如交付的定作物数量不足,乙方应当在 2 日内补足,并应当按 当批定作物价款的10% 承担违约金。

9.质量瑕疵:如交付的定作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 2 日内修理或更换合格的定作物。如乙方未能在此时限内调换合格定作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该批定作物价款的20%承担违约金。

第八条 安装(适用于乙方负责安装的情况)

1、安装责任:由甲/乙方负责本合同项下定作物的安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甲/乙方承担。

2、安装工期:总工期为 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进场时间为准。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承担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0.05%的违约金。

3、施工要求:

(1)质量标准: 见合同附件《技术参数与质量标准》

(2)检查与整改: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及甲方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检查。检查中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必须按要求返工或修复完善,直至达到约定标准。因此增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4、资源供应:施工用水源、电源接点由甲方提供,水、电费用由甲承担。

5、安全监护:

(1)乙方完成安装调试内容需要使用甲方提供的脚手架、配电箱等设施的,应当在进场安装前对相关设施及周围环境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确认。如果乙方认为相关设施不符合安全防护要求需要调整改造,则乙方以书面方式将调整改造建议提交甲方项目负责人;如乙方未提出书面调整改造建议即进场安装,则视为乙方认可相关设施符合安全防护要求,不需要进行调整改造。

(2)乙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需使用脚手架、吊篮、托板等进行高空作业,或者带电作业,或者在狭窄空间使用电焊、气焊作业的,安装作业人员作业必须使用安全护具,现场需设专门人员进行时时监护,并制作作业监护记录。甲方可以随时检查乙方的作业监护记录。

6. 自检与复检:本合同项下定作物安装完毕后,乙方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甲方进行复检。甲方复检合格后报【政府主管部门名称】进行验收。

7. 验收:本合同项下定作物安装完毕并经乙方自检合格后 日内,甲方组织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

第九条 保修

2.保修金: 。

3. 免费保修:保修期内,因定作物质量原因发生的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和责任。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8小时内到场维修完善,否则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贰佰元,并且甲方可以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相关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可以甲方认为适当的方式向乙方追索。

4.未履行保修义务:

(1)乙方接到甲方或物业公司维修通知(口头或书面)后拒不到现场处理或超过规定的到场时间后2小时仍未到场的,甲方有权自行组织维修。甲方有权从保修金中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包括但不限于因质量问题或乙方维修不及时给业主造成的损失等),如果保修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2)乙方累计3次未及时到场的,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剩余保修金。乙方认可甲方单方作出的通知记录作为乙方未按时到达现场的有效证据。

5.保修金的支付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质量保修期已经届满。

(2)乙方已按约定履行了保修义务;乙方未按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已经赔偿该损失或赔偿金已经从保修金中扣除。

(3)因定作物质量问题给甲方或最终使用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已经赔偿该损失或赔偿金已经从保修金中扣除。

(4)不存在乙方未履行的其他合同义务。

6.甲方不需要支付保修金的利息。

第十条 知识产权与保密

1. 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或供应的成品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如有第三方因甲方购买、使用乙方供应的定作物向甲方主张知识产权权益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诉讼费、律师费等。

2.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5年内为甲方保守秘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或泄露甲方设计文件及定作物成品、复制品或其他相关信息、资料。

第十一条 履约担保

(1)保证金

(2)银行保函

2.乙方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保证金:

(1) 现金

(2) 电汇

(3) 转账支票

3.扣除与返还:供货完毕或合同期满,本合同余留价款不足以抵付乙方应承担违约金的,乙方同意从上述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剩余履约保证金于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返还乙方(不计利息)。

4.乙方违约的,甲方除有权扣除本条约定的履约担保外,甲方还有权从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其他定作物采购合同或乙方与甲方关联企业签订的定作物采购合同的应收款中扣除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5.索赔:甲方按上述方式仍不能足额收取违约金或赔偿金额的,甲方通过诉讼方式向乙方索赔。

1.价格波动:双方确定合同价格时已经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合同价格已经包含所有可能发生的风险事项,任何风险因素导致的利益损失各自独立承担。

(1)具体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定作物的价格或生产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等市场价格变动以及国家税收调整等因素。

(2)原则:任何情况下不得调高合同价格;在合同签署后市场价格向下波动的,甲方有权按照相应市场价格指数,调整合同价格。

2. 第三方索赔:乙方必须对所供定作物质量负责,凡因定作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有其它内在质量瑕疵,而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三方因此向甲方索赔的,乙方应直接参与协商,否则乙方应接受甲方与第三方达成的赔偿协议,并按此协议约定的标准赔偿甲方损失。甲方与第三方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乙方应当按仲裁机构或法院的裁判文件或调解书确定的内容赔偿甲方损失,同时赔偿甲方支出诉讼费和律师费等损失。前述费用乙方同意甲方优先从工程款中扣除。

3.真实性:乙方向甲方提交虚假或伪造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证件、结算记录)的,一切虚假和伪造文件不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乙方无权依据虚假和伪造文件向甲方主张任何权益。

4.合法性:乙方向甲方提交虚假发票,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因此不支付合同价款并且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第十三条 公平竞争

1、 在投标、签约及履约过程中,如果甲方员工存在吃、拿、卡、要等索贿行为的,乙方可直接投诉,一经查证属实的,甲方承诺对相关责任员工一律予以辞退。

2、 甲方员工存在本条第1款及第5款所述行为,乙方提供证据(如录音、录像、书面证据等)充分有效的,甲方将责令责任员工双倍返还乙方支付的金额,并将乙方确定为长期合作伙伴。责任员工拒绝返还的,甲方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后,甲方负责双倍返还乙方支付的金额。

3、 乙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含给付现金、财物、请客送礼等)贿赂甲方人员,如违反此承诺,乙方愿意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贿赂金额10倍的违约金。违约金可以直接从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向乙方追索。必要时甲方可提请有关部门追究乙方人员的法律责任。

4、 若乙方以任何形式贿赂甲方工作人员,甲方即将其列为不合格供应商,两年内不接受其参加甲方及甲方关联企业组织的招标。

5、 在投标、签约及履约过程中甲方及甲方关联企业的工作人员通过语言或具体行动明示或暗示要求乙方退出竞争的,乙方可直接投诉,一经查证属实的,甲方承诺对相关责任人一律予以辞退。

6、 甲方受理投诉的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信函邮寄地址:

投诉专用电子邮箱:

第十四条 通知

1. 甲方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email:

2. 乙方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email:

3. 双方的通知、许可、批准、签证或做出其他决定均应采用书面方式。

4. 上述内容可以派员送达,传真,邮寄或特快专递送达,电话通知的应及时补充书面文件。

5. 派员送达的应当有签收文件。

6. 采用传真方式的,以受送达方的传真机收到传真信号即视为送达。

7. 采用邮寄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的,受送达方签字的回执为送达的证明。

8. 采用派员送达、邮寄或特快专递送达的,收件人为受送达一方公司、职能部门、所属员工或分支机构的,均视为双方的正式通讯函件,受送达一方拒收的亦视为已经成功送达。

9. 如一方更改联系人或通讯方式应当以书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此后再联络时应使用被通知的联系人或通讯方式。

10. 如受送达一方电话或传真号码、邮寄地址有误(或号码、地址变更后未通知)造成无法送达的,由受送达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附件一:定作物明细表

2. 附件二:《技术参数与质量标准明细》

3. 附件三:附加盖乙方印章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乙方对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

4. 附件四:加盖乙方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加盖乙方公章的收款账户证明文件原件。

第十七条 合同效力

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之日起生效。

2. 双方就合同内容做出的变更或补充,均以书面补充合同的约定为准。

3.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

1.其他约定:

(本页以下无正文)

合同签章页

(此页系与a有限公司与 《【 】定作合同》的签章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a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定作物明细表

附件二:

《技术参数与质量标准》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

致:【甲方公司名称】

我单位委托 【受托人姓名】作为代理人与贵司签署【合同名称】及办理结算等相关事宜。受委托人所签署的所有相关文件,我单位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

特此委托。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受委托人:

姓名: 职务: 电话: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定作合同与承揽合同篇五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揽方):

法定代表人:

一、产品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总价款:¥: 元

其他相关费用: □送货费 元 □安装费 元 □测量、设计费: 元

□其他费用: 元

总计金额(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 元 (包含税费)

2.乙方所供产品必须与双方封存样品一致,具体应达到以下标准:

1.《木制品制作企业主要材料采购规范》(mg-2-20__)

5. 其他

二、定作设计

□承揽方设计

1.承揽方应依据定作方需求,在 前将设计图纸一式两份交定作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

2.经双方同意方可更改并重新书面确认。更改所造成的责任(延期交货、安装和费用增减及损失),由更改方承担。

3.承揽方对设计方案提出保密要求的,定作方应遵守保密义务。

□ 定作方设计

1.定作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设计图纸交付承揽方,双方办理图纸的交接签认手续。

2.定作方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承揽方后 日内,承揽方应当进行检查复核。承揽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收到承揽方书面通知后 日内书面回复。

3.承揽方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设计要求不合理,应当立即通知定作方; 定作方应当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 日内予以答复并提出修改意见。定作方未答复, 承揽方有权停止工作, 并及时通知定作方, 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4.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应当严格保密,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5.因定作方图纸细节问题未能及时解决而耽误的时间,交货期按耽误的时间顺延。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定作方应支付 %即人民币(大写) (¥ 元)作为定金。

2. %尾款计人民币(大写) (¥ 元),定作方于验收结束后 天内支付。

3. 约定收款账户:

指定收款账号: 。

开户行: 。

户名: 。

四、 转包

1.定作方(同意或不同意)将定作物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1.1 定作方同意承揽方将定作物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

(1)承揽方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包括: 。

(2)承揽方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甲方负责。

1.2 承揽方未经定作方同意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的,定作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承揽方承担赔偿责任。

2.定作方(同意或不同意)将定作物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2.1 定作方同意承揽方将定作物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

(1)承揽方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辅助工作包括: 。

(2)承揽方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甲方负责

2.2 承揽方未经定作方同意将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的,定作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揽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交货方式、地点及验收

1.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2.交货地点: 。

3.交货方式:□承揽方送货 / □定作方自提

4.承揽方上门安装,验收标准按双方认可的图纸及文字说明为准。

5.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单及结算单,验收结算单作为最终付款依据;验收不合格乙方应予以返工,返工所需材料、工时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保证

1.对所售货物承揽方提供 年的保用期,在保用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致使不能正常使用,承揽方负责维修,费用由承揽方承担。

质保期内承揽方应在接到定作方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维修或更换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若乙方未按甲方通知要求进行维护维修,甲方有权自行组织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保用期后,定作方如需要承揽方维修的,承揽方收取成本费用。

3.保用期内非产品质量原因,而因其它原因造成产品损坏,定作方如需要承揽方维修的,承揽方收取成本费用。

七、承揽方违约责任

1.承揽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应按货款金额的 百分之一 向定作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交货义务。

逾期超过 十五天 的,定作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揽方双倍返还定金,并返还定作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货款。

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可由定作方暂时代为保管,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

承揽方擅自更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零部件,或未经同意将承揽工作转包给第三人的,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当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新加工,承揽方应当按照要求加工,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按照15.2条款处理。

未经定作方同意,承揽方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与第三人完成的,定作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揽方赔偿损失。

八、定作方违约责任

1.定作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 千分之一 向承揽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

逾期超过十五 日的,承揽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时,定作方已经支付的款项不再退还,且承揽方无需再向定作方交付货物。

2.定作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图纸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经催告后定作方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的,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3.定作方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赔偿因此给承揽方造成的损失。

4.定作方无故解除合同,应赔偿合同总计金额的 %违约金。

5. 承揽方送交定作物的,定作方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赔偿因此给承揽方造成的损失。定作方自提定作物的,如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

九、留置权

定作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承揽方报酬的,承揽方有留置定作物的权利。双方约定,承揽方给予定作方 天履行债务期间。(不得少于60天)如前述履行债务期间届满,定作方仍未支付报酬的,承揽方可将财产折价变卖或拍卖,但以未支付报酬总额为限,超出此范围的,定作方可请求承揽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十、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1.与本合同相关的订货单、提货单、验收单、报价表、设计图纸等相关文件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定作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承揽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本文地址:http://www.pourbars.com/zuowen/21424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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