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保险营销员工作计划4篇(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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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保险营销员工作计划4篇(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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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计划吧。什么样的计划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计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保险营销员工作计划篇一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签署第3号主席令,颁布《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下是阳光网小编整理的相关信息。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营销员的营销活动,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保险营销员是指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颁发的资格证书,为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并收取手续费或者佣金的个人。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保险营销活动是指保险营销员经保险公司授权进行保险产品销售及相关服务的活动。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五条

中国保监会根据国务院授权,对保险营销员履行监管职责。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第六条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第七条《资格证书》是中国保监会对个人具有从事保险营销活动资格的认定。

《资格证书》由中国保监会统一印制。

第八条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第九条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学历证明复印件;

(四)最近3个月正面免冠小两寸彩色照片3张;

(五)亲笔署名无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声明。

通过保险公司集体报名的,保险公司应当对报名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品行良好。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颁发《资格证书》:

(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二)因欺诈等不诚信行为受行政处罚未逾3年的;

(三)被金融监管机构宣布在一定期限内为行业禁入者,禁入期限仍未届满的。

第十二条《资格证书》有效期3年,自颁发之日起计算。持有人应当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换发。

第十三条申请换发《资格证书》,持有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三)无故意不履行数额较大个人债务的行为。

(一)《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换发申请表》;

(二)前3年内每年接受后续教育情况的有关证明;

(三)最近3个月正面免冠小两寸彩色照片2张;

(四)亲笔署名无第十三条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情形的个人声明。

第十五条持有人申请换发《资格证书》的,中国保监会应当自受理换发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换发的,核发新的《资格证书》;决定不予换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资格证书》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持有人应当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和《资格证书》原件,向中国保监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资格证书》毁损影响使用的,持有人可以向中国保监会申请更换。持有人向中国保监会申请更换的,应当提交被毁损的《资格证书》原件。

《资格证书》遗失的,持有人应当在中国保监会指定的媒体和网站上公告。持有人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补发的,应当提交亲笔签名的遗失声明和刊登遗失公告的证明材料。

中国保监会应当自受理上述申请之日起20日内,予以变更、更换或者补发。

第十七条《资格证书》由持有人保管,保险公司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资格证书》。

第十八条《资格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保监会将予以注销:

(一)依法不予换发;

(二)依法撤销。

第三章

第十九条《资格证书》持有人应当取得所属保险公司发放的《保险营销员展业证》(以下简称《展业证》),方可从事保险营销活动。

前款所称所属保险公司是指直接与保险营销员签订委托协议,授权其代为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保险公司。

第二十条《展业证》是保险营销员接受保险公司委托代表其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证明。

已经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执业证书》、《保险经纪从业人员执业证书》或者《保险公估从业人员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领取《展业证》。

第二十一条《展业证》由中国保监会监制。

保险公司向《资格证书》持有人发放《展业证》前,应当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办理该持有人《展业证》的登记注册。

《展业证》的管理制度和年审制度,由中国保监会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保险公司只能向取得《资格证书》且经保险行业协会登记注册的人员发放《展业证》。

(一)《保险营销员展业证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保险营销员培训证书》复印件;

(五)最近3个月正面免冠小两寸彩色照片1张。

保险公司应当对保险营销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第二十四条 《展业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姓名、性别、身份证明及号码;

(二)《资格证书》编号;

(三)《展业证》编号;

(四)业务范围和销售区域;

(五)保险公司名称;

(七)保险公司、保险行业协会投诉电话;

(八)发证日期和有效期。

《展业证》的业务范围和销售区域不得超出所属保险公司经营许可证上的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

第二十五条《展业证》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所属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向保险行业协会办理登记变更手续。

第二十六条《展业证》遗失或者因毁损影响使用的,由所属保险公司补发或者更换。

(一)与所属保险公司解除委托协议的;

(二)《展业证》未通过年度审核的;

(三)《资格证书》被注销的。

第四章

第二十八条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保险营销员应当在所属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从事保险营销活动,自觉接受所属保险公司的管理,履行委托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三十条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应当出示《展业证》。

第三十一条保险营销员应当客观、全面、准确地向客户披露有关保险产品与服务的信息,应当向客户明确说明保险合同中责任免除、犹豫期、健康保险产品等待期、退保等重要信息。

第三十二条保险营销员销售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等保险新型产品的,应当明确告知客户此类产品的费用扣除情况,并提示购买此类产品的投资风险。

第三十三条保险营销员应当将保险单据等重要文件交由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本人签名确认。

第三十四条保险营销员不得与非法从事保险业务、保险中介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发生保险业务往来。

第三十五条保险营销员代为办理保险业务,不得同时与两家或者两家以上保险公司签订委托协议。

第三十六条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做虚假或者误导性说明、宣传;

(二)擅自印制、发放、传播保险产品宣传材料;

(三)对不同保险产品内容做不公平或者不完全比较;

(四)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六)对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偿付能力作出虚假或者误导性陈述;

(十)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收取保险费以外的费用;

(十一)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十二)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或者授权擅自变更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十七)超出《展业证》载明的业务范围、销售区域从事保险营销活动;

(十八)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保险赔款或者保险金;

(十九)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保险金或者保险赔款;

(二十)伪造、变造、转让《资格证书》或者《展业证》;

(二十一)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隐匿、销毁保险单证;

(二十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扰乱保险市场秩序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中国保监会在指定媒体和网站上披露保险营销员《资格证书》、《展业证》信息以及保险营销员的诚信记录。

第五章

第三十八条保险营销员申请领取《展业证》、年审《展业证》和换发《资格证书》,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有关岗前培训和后续教育的条件。

岗前培训是指保险营销员首次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前接受的、经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培训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

后续教育是指保险营销员在从事保险营销活动过程中每年接受的、经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培训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

第三十九条保险营销员首次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前,应当接受累计不少于80小时的岗前培训。

第四十条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每年应当接受累计不少于36小时的后续教育,其中接受保险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2小时。

第四十一条保险公司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中国保监会报送年度培训情况的报告。报告应当包括上年度开展岗前培训和后续教育的内容、方式和时间以及本年度的培训计划。

第四十二条保险营销员应当持有由中国保监会监制的《保险营销员培训证书》。

第六章

第四十三条保险公司不得委托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

保险公司委托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应当与保险营销员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的授权不得超出保险公司自身的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

第四十四条保险营销员根据保险公司的授权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行为,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保险营销员在从事保险营销活动过程中有超越授权范围的行为,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并已经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但是保险公司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保险营销员的责任。

第四十五条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保险营销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保险营销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不得唆使、误导保险营销员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

保险公司不得发布宣传保险营销员佣金或者手续费的广告,不得以购买保险产品作为成为保险营销员的条件。

第四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组织保险营销员参加岗前培训和后续教育培训。

保险公司委托保险营销员销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应当对保险营销员进行专门培训。

第四十七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保险营销员管理制度和保险营销员管理档案,及时、准确、完整地登记保险营销员个人基本资料、培训教育情况、业务情况、奖惩情况等内容。

保险公司应当对保险营销员培训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八条保险营销员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的,或者因经济违法违规活动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自律组织处分的,所属保险公司应当自知悉之日起5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报告。

第四十九条保险公司对本公司保险营销员在保险营销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的,应当在5日内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报告。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申请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提供虚假考试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报名申请或者宣布考试成绩无效,该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参加资格考试。

第五十一条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有考试作弊、扰乱考场秩序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停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宣布其考试成绩无效,该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参加资格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资格证书》持有人代替他人参加资格考试,或者协助、参与、组织他人在资格考试中作弊的,中国保监会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资格证书》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证书的,中国保监会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资格证书》,并给予警告;该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资格证书》。

第五十四条《资格证书》持有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中国保监会依法撤销并收回其《资格证书》,给予警告;该证书持有人3年内不得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资格证书》。

第五十五条保险营销员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九条至三十六条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给予警告,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保险公司组织、参与、协助保险营销员考试作弊的,由中国保监会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对该保险公司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责令撤换,并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保险公司委托未取得《资格证书》和《展业证》的人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支付其手续费或者佣金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保险公司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撤换该保险公司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并对其分支机构的设立申请,不予许可。

第五十八条保险公司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至第四十九条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对该保险公司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中国保监会对农村地区保险营销员《资格证书》和《展业证》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中国保监会对直接授予《资格证书》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六十条关于岗前培训和后续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规定参照《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执行。

第六十一条本规定要求提交的材料,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六十二条本规定由中国保监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六十三条本规定中的有关期限,除以年、月表示的以外,均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六十四条本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会令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3年第2号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已经2012年12月21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主 席项俊波

2013年1月6日

监理办法

…………。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中国保监会2006年7月1日颁布的《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6〕3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七条 再保险公司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保监会负责解释。

保险营销员工作计划篇二

,女,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业务部经理,*年进入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全身心投入到保险工作中,兢兢业业,充分体现出对保险事业的热爱和高度的责任心,近三年来取得了良好的业绩。200*年业务总量达399.1万元,其中非车险业务370万,赔付率仅有3.7%;为公司良好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尽管从业时间不长,但是她却深深地领悟到,保险是一份奉献知识;奉献能力;奉献爱心的工作。要用所学到的保险知识、法律知识及其他专业知识为每一位客户提供安全保障,防范不可预测的风险,这样我们的社会家庭才会稳定,才能够避免减少突如其来的风险给人们带来的影响,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创造良好的环境。曾说:“人们需要保险,我愿意一辈子做保险。作为一个优秀的保险从业人员必须从内心认可保险的价值,认可保险给客户带来的价值,最重要的是要有爱心、有责任感”。用她真实的行动,证明了保险的价值和保险给客户带来的益处。并被保险公司评为“优秀工作人员”称号。

一、以专业的素质提供优质服务

保险要取得成功,关键在于“服务”——售前服务与售后服务。客户买保险是买保障,更是买服务。在与客户认识的第一面开始,便积极的就保险知识,保险内容的相关知识进行介绍,对每一个风险的评估、保险方案的设计、保险服务书的制作都认认真真,直至保险单签发和送达,休现出了对客户服务的无微不至,正是这些服务体现了较强的专业素质和细心的工作作风。

与一位客户王小姐通过长时间的交往,使得她们彼此互相信任,细心的为王小姐介绍企业雇员意外险的重要,使王小姐很快就签下了企业雇佣人员的意外伤害保单。但就在临近第二年交续期保费时,王小姐却要求不再续保,敏锐的观察到有其他保险公司业务员接触王小姐,于是她很坦诚地向王小姐询问不再续保是否与价格有关,并告诉王小姐可以把两家保险公司的方案放在一起比较再做决定,王小姐通过比较发现另一家保险公司业务员利用提高绝对免赔额而降低保费,而客户对保险专业知识缺乏,被价格差异所迷惑。为此,用非常专业的知识帮助客户进行分析,解开了客户的疑惑,最后客户不但续了保,还增加附加险和保险金额。这件事提醒我们诚信的服务是建立在厚实的专业知识基础之上。正是缘于为客户提供了更为专业更为诚信的服务,几年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接连赢得了中国建设银行安徽分行、中国交通银行安徽分行、安徽日报报业集团、合肥中建公司等颇具实力的大客户。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事业的发展凝聚了点滴汗水。几年来,从一个不懂保险理念的外行人,逐渐成为一名保险公司的业务骨干,这都源于她对保险有深刻的了解,并保险作为长期事业在用心地做,这缘于公司对她的培养,也缘于她自身不懈的努力。

二、以人格的力量、浓厚的爱心赢得客户

经常说客户是最宝贵的资源。而赢得客户的前提是不把保单放在第一位,而是把保险放在第一位;不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而是把爱心友谊放在第一位。只有时刻把客户放在心上,竭力为客户提供最周到的服务,才能不断创造新的价值。

记录下每位客户的生日,届时定会奉上贺卡或电话致意。每逢客户十周年一次的“大生日”,她还会亲自上门送鲜花或蛋糕做特别服务。六一儿童节,会送客户的孩子节日礼物(已是客户或准客户),来不及时,请快递公司帮忙送,客户的感受会特别好,因为现在都是独生子女,重视孩子就是重视家长。认为诚信是保险从业人员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当客户发生保险事故时,能及时得到应有的补偿,最能体现保险的诚信和价值。去年有位张小姐,驾私家车将一位老人撞伤,及时跟进,依据法律知识和国家的赔偿标准为客户和受害者做好调节工作,最终让客户得到了满意的理赔服务,让他们切实感受到保险的重要性。

三、以诚立信,提供个性化服务

生产流程、经营状况,遇到不懂的专业知识,虚心向客户请教,不断增强客户的满意度。不仅为客户着想,还经常与客户拉拉家常,从小孩入托上学、出国留学、介绍朋友、重病住院及婚丧喜事,都悉心照顾,尽量帮客户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受到了客户的好评。通过娴熟的专业技能、浓厚的爱心、以诚立信的工作风格树立了一个优秀的保险人形象。

保险营销员工作计划篇三

保险工作需要很多的计划工作,以下是工作计划网栏目小编为您整理保险营销员2018年工作计划,供您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工作计划网查看。

一、加强业管工作,构建优质、规范的承保服务体系。承保是保险公司经营的源头,是风险管控、实现效益的重要基础,是保险公司生存的基础保障。因此,在2018年度里,公司将狠抓业管工作,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1、对承保业务及时地进行审核,利用风险管理技术及定价体系来控制承保风险,决定承保费率,确保承保质量。对超越公司权限拟承保的业务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后上报审批,确保此类业务的严格承保。

2、加强信息技术部门的管理,完善各类险种业务的处理平台,通过建设、使用电子化承保业务处理系统,建立完善的承保基础数据库,并缮制相关报表和承保分析。同时做好市场调研,并定期编制中、长期业务计划。

3、建立健全重大标的业务和特殊风险业务的风险评估制度,确保风险的'合理控制,同时根据业务的风险情况,执行有关分保或再保险管理规定,确保合理分散承保风险。

4、强化承保、核保规范,严格执行条款、费率体系,熟练掌握新核心业务系统的操作,对**所属的承保、核保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以提高他们的综合业务技能和素质,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二、提高客户服务工作质量,建设一流的客户服务平台。随着保险市场竞争主体的不断增加,各家保险公司都加大了对市场业务竞争的力度,而保险公司所经营的不是有形产品,而是一种规避风险或风险投资的服务,因此,建设一个优质服务的客服平台显得极为重要,当服务已经成为核心内容纳入保险企业的价值观,成为核心竞争时,客服工作就成为一种具有独特理念的一种服务文化。经过2018年的努力,我司已在市场占有了一定的份额,同时也拥有了较大的客户群体,随着业务发展的不断深入,客服工作的重要性将尤其突出,因此,**在2018年里将严格规范客服工作,把一流的客服管理平台运用、落实到位。

1、建立健全语音服务系统,加大热线的宣传力度,以多种形式将热线推向社会,让众多的客户全面了解公司语音服务系统强大的支持功能,以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实现客户满意最大化。

2、加强客服人员培训,提高客服人员综合技能素质,严格奉行“热情、周到、优质、高效”的服务宗旨,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业务操作实务流程的规定作好接、报案、查勘定损、条款解释、理赔投诉等各项工作。

3、以中心支公司为中心,专、兼职并行,建立一个覆盖全区的查勘、定损网点,初期由**设立专职查勘定损人员3名,同时搭配非专职人员共同查勘,以提高**业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切实提高查勘、定损理赔质量,做到查勘准确,定损合理,理赔快捷。

4、在2018年6月之前完成营销服务部、yy营销服务部两个服务机构的下延工作,至此,全区的服务网点建设基本完善,为公司的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保险售后服务。

三、加快业务发展,提高市场占有率,做大做强公司保险品牌。根据2018年**保费收入万元为依据,其中各险种的占比为:机动车辆险85%,非车险10%,人意险5%。2018年度,中心支公司拟定业务发展规划计划为实现全2018年保费收入万元,各险种比例计划为机动车辆险75%,非车险15%,人意险10%,计划的实现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实施完成。

1、机动车辆险是我司业务的重中之重,因此,大力发展机动车辆险业务,充分发挥公司的车险优势,打好车险业务的攻坚战,还是我们工作的重点,20xx年在车险业务上要巩固老的客户,争取新客户,侧重点在发展车队业务以及新车业务的承保上,以实现车险业务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2、认真做好非车险的展业工作,选择拜访一些大、中型企业,对效益好,风险低的企业要重点公关,与企业建立良好的关系,力争财产、人员、车辆一揽子承保,同时也要做好非车险效益型险种的市场开发工作,在2018年里努力使非车险业务在发展上形成新的格局。

3、积极做好与银行的代理业务工作。2018年10月我司经过积极地努力已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建兴业银行等签定了兼业代理合作协议,2018年要集中精力与各大银行加强业务上的沟通联系,让银行充分地了解中华保险的品牌及优势,争取加大银行在代理业务上对我司的支持与政策倾斜力度,力求在银行代理业务上的新突破,实现险种结构调整的战略目标,为公司实现效益最大化奠定良好的基础。

在新的一年里,虽然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但有省公司的正确领导,**将开拓思路,奋力进取,去创造新的业绩,为做大做强公司保险事业而奋斗。

保险营销员工作计划篇四

在刚刚过去的xx年里,本人积极克服“内勤”工作与拓展业务的矛盾,在勤于学习业务知识、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做好内勤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保险营销工作,除出色完成了所负责的内勤工作外,全年共完成保费业务70.05万元。

一、于学习,力求做财险方面的行家里手

本人认为,熟悉并掌握好保险工作方方面面的知识,是做好保险工作的重要保证。因此,本人除积极学习保险有关条款和知识外,还积极参加上级公司和支公司、本部门组织的各种业务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不断加强自身业务素质的训练,不断提高业务操作技能和为客户服务的基本功,掌握了应有的专业业务技能和服务技巧,基本做到了能够熟练办理各种业务,知晓本公司经营的各项业务产品并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和促销。如去年春天,市保监会委托我市市委党校对营销员进行为期两天的集中培训,本人一课不拉地参加了学习培训,并顺利通过了考试。上级组织的视频学习培训活动,本人也都非常珍视,尽量抽挤时间参加;平时在家看财经节目,也非常注意保险方面的内容,紧跟保险业发展的时代步伐。通过不断学习,大大提高了自己的专业技能,做好本职工作和业务营销的基础更加牢固。

二、利用各种渠道,积极做好保险营销工作

自己虽然是一名为外勤服务的内勤人员,但一直认为做好保险营销工作是保险业生存发展的有效前提。“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一个公司如果没有相当的业务量做支撑,就失去了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因此,本人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尽量克服内勤工作与向外展业的矛盾,充分利用各种便利条件,积极向外拓展业务。如自己有不少朋友在本地党委和政府部门工作,他们认识的人相对较多,加上我公司又是本地最早的公司,牌子比较响亮,信任度也较高。自己就充分利用这种便利条件,积极向外拓展业务,收到了良好效果。另外,自己的老家因为离县城较远,地理位置相对偏僻,各保险公司在那里的竞争相对不太激烈,自己充分利用本地亲戚朋友较多的优势,积极在那里开展保险营销业务,也收到了丰硕成果。

三、积极改善服务,以良好的服务赢得顾客

近年来,在本地落户的财险公司达五六家之多,保险业竞争的激烈程度可想而知,而业务员的素质和优良的服务,就成了决定成败的关键因素。在开展保险业务时,自己时刻注重做到为保户着想,积极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这样既提高了公司的形象,又增强了对保户的吸引力。如有的保户因为工作繁忙,续保后没有时间亲自到公司拿取保险单。对于这样的保户,自己一般利用午休时间或在星期天亲自送单上门。一些老客户,有的虽然答应续保,但一时又钱不凑手。对于这样的客户,自己常常亲自掏钱为其临时垫付,以自己的真诚赢得他们的信任和支持。有的刚购新车的客户,对车辆保险的种类不太清楚,不少人混不清“交强险”与“三者险”的区别,也不知道自己的车辆入哪些保险比较合适。对于这样的客户,自己就不厌其烦地对其进行险种解释,并设身处地为保户着想,亲自为其谋划所入保险的种类,直到其听懂和满意为止。通过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赢得了与自己接触的绝大多数保户的信任和支持,为业务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总之,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在过去的一年里,不但较优秀地完成了份内工作,还完成了70余万的保费业务,比上年40万的业务量超出近30万元。在新的一年里,自己在一如既往地做好保费和赔款收付工作的同时,继续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做好保险营销工作,以祈取得比xx年更加优良的业绩,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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