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乡镇基层减负工作汇报篇一
(一)宣传教育方面。一是通过党委会、全镇大会、党小组会等形式,组织机关各科室、各镇直单位、各村(社区)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提升政治素质和人文素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和执行力,让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不被动陷入“低级红”和“高级黑”的圈套或陷阱。二是组织干部观看《警钟长鸣》等警示教育片,增强抵御诱惑的自觉性,珍惜手中的权力和政治生命。三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焦裕禄为榜样,对照其艰苦奋斗、一心为民的精神,查找自身不足,引导机关干部进一步树立“成长上知恩、工作上知责、生活上知足、言行上知止”的理念,将工作精力和资源最大程度放在群众身上,杜绝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滋生。
(二)健全机制方面。一是严格落实自查互查、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度。引导党员干部定期查找事业心责任感下降、人生观价值观偏差等方面的问题,始终在复杂环境中保持清醒头脑,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立场;始终把个人的奋斗目标、人生追求,自觉融入党的事业之中,胸怀远大抱负,端正人生追求,实现自我价值。二是严格预算管理、财务报销制度。规范办公耗材采购、公务接待支出、公务出差报销等事项的标准,严格落实办事人申请、办公室主任签字、分管领导审批的流程。三是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在办公室、便民服务大厅等场所适当位置贴上“请及时关闭电脑、空调、饮水机、电灯”的温馨提示,杜绝浪费。
(一)精简文件数量。充分利用政务协同无纸化办公,运用“电脑+手机”政务系统传送文件,干部随时可以查阅文件、处理政务等,提高公文运转效率,节约时间,节约资源。截至目前,我镇共印发各类文件87件,同比减少31%。
(二)压减会议次数。坚决遏制同一会议要点多次开会传达,制定加强统筹管理、压减会议数量、提高会议实效、控制会议规格“4条措施”,大力推行“多会合一”,让党员领导干部少在会场多到现场,深入群众问计于民。截至目前,我镇召开会议次数同比减少23%。
(三)整合沟通媒介。按照“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合理整合功能重复的微信工作群、政务类app,在工作结束后及时解散临时性、阶段性微信工作群,及时解散长期未使用或使用频率过低的“僵尸群”。
(一)强化理论学习。采用线上线下多渠道模式组织开展教育培训,作为党支部学习和机关干部教育培训的重中之重,推动学习贯彻不断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从根本上筑牢政治信仰的基石。
(二)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撰写开云官网app下载安装手机版 ,总结推广一批担当作为、一心为民、真抓实干的好典型,每周四工作例会上通报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搞形式主义的典型案例,警示机关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引以为戒。
(三)完善考核机制。制定奖惩制度,提升厉行节约的氛围,清除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健全长效制度,把解决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融入督查检查、干部考核考评等工作中,推动整治监督常态化、长效化。
乡镇基层减负工作汇报篇二
发展是第一要务,维稳是第一责任。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为基层解决民间纠纷的重要方式,在建立完善解决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xx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为信访分流、为公安减压、为法院减负、为群众解忧”的作用,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当前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如何适应改革发展大局的需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做出新的贡献,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以三类基本案件为主体,多种类型并存。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的案件为例(xx年1-7月份,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xx件),因土地确权涉及到土地权属纠纷xx件,占比xx%;婚姻家庭类纠纷xx件,占比xx%;邻里纠纷xx件,占比xx%;其他纠纷案件共xx件,占比xx%。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辖区内纠纷由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发展为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土地权属、征地搬迁等,类型越来越多样性。
(二)婚姻纠纷呈现“三多”现象。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的案件为例,主要表现为:一是离婚案件逐年增多。二是女方起诉离婚的居多。近两年来,女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占婚姻案件的70%以上,占比较大,说明女性独立意识增强。三是年轻人离婚的趋多。
(三)不同类型纠纷出现的时段性不一致。人身损害赔偿、意外伤亡主要发生在5、6、7、8、9等月份,赡养、分家析产等家庭类纠纷主要案发在重大节日或老人生病、丧失劳动能力时,群体性的农民工工资等纠纷主要集中在枸杞采摘期间(每年7、8月)和年底,医患纠纷突发性比较强,交通事故赔偿以春节前后居多。
(四)各种纠纷处理的复杂性不相同。邻里、婚姻家庭、债务等方面的纠纷,虽然占比较大,有的达到80%,但此类纠纷诱因相对简单,只要花费20%精力及时调处,都能化解平息,对社会危害不大;而另外20%矛盾纠纷的调处则需花费80%的精力,主要表现为与政府重点工作有关,涉及征地拆迁、医患纠纷、人身损害、土地权属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加,而且很多矛盾由于纠纷主体利益一致,要求相似,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易造成群体性的事件,有的当事人为了实现自身利益,往往通过越级上访或故意将矛盾纠纷社会化、公开化,甚至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想法,试图通过“闹事”来引起政府的重视,以求问题的解决,矛盾对抗性加剧。
(五)部分纠纷发生的反复性区别较大。目前有些因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矛盾,按照当时政策已经解决,由于新出台的政策较以往政策对当事群众更为有利,某些当事人往往通过越级上访的形式要求重新解决,还有些群体性纠纷与少数人行为偏激纠缠在一起,在有关部门处理之后,由于个别有用心的人从中唆使,导致纷争再起,反复无常。
(一)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基本形成,但基础不牢,困难重重。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基本上不是经过专门选举产生的,多半由村居指定设立,随意性较强。二是调委会主任及其组成人员大多数由村干部和单位职工兼任,没有专职的人民调解员,由于身兼多职加上没有专门的调解报酬,导致个别调委会形同虚设,一年不调解一起纠纷的情况时有出现。三是调解员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调解员不履职,不干事。四是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普遍不足,大部分纠纷按照经验调解,对调解工作马虎了事,调解的纠纷基本没有卷宗材料反映,开展了工作但是没有材料体现的调委会占绝大多数。五是部分调委会和调解人员遇到矛盾纠纷就躲和推,根本就没有调解而以无法调解把矛盾上交了事,遇到矛盾就躲,遇到好处就上。
(二)司法所对调委会的管理指导难度大。从行政管理体制上看,司法所对农村“两委”没有任何隶属关系,部分村根本没有把司法所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当一回事,认为司法所没有解决其人员待遇等问题,导致了村级调解工作陷入困局。
(三)案卷补贴机制有待完善。由于广大的农村调委会和调解员没有办公经费,调解员的工作责任心就受到了影响,认为自己是在义务的为社会作贡献,能干多少就多少,甚至不想干也是应该的。虽然实行了“以案定补”的资金保障措施,但所补的钱与调解成本相比差距太大,只能是杯水车薪,加之调解卷宗文字资料要求较高,许多调委会就是调解了纠纷都不愿意做卷宗,不愿上报纠纷数据,怕麻烦,加上案件补贴非常少,调解积极性无法提高,这样就导致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往上移交。
(四)大调解格局尚未形成。目前部分单位在接到纠纷反映后就推,不是推给领导就是推给司法所和村,导致一些纠纷如土地权属纠纷发生有确权职能的单位不积极进行确权而是打太极拳推来推去,另外,纠纷发生后,人民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不够,部分单位认为发生纠纷就是司法所的事情,能推则推,对属于自己调解和职责范围内处理的事情不管不问,导致群众多次往返跑路。
(五)人民调解指导经费和工作经费完全没有落实。调解组织和业务指导部门开展工作非常困难,经费没有任何保障。
(六)人民调解组织和人员普遍能力不足。调解工作简单粗放,稍复杂的纠纷就无法调解,另外对新型矛盾纠纷基本没有调解能力。
(一)深化认识,着力构建“大调解”体系。在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中,要本着“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在工作实践中,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要抓好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充分调动人民调解优势,发挥司法调解的后盾作用。二是抓好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衔接,发扬人民调解的亲和力优势,发挥行政力保障。
(二)夯实基础,全面加强调委会建设。在新形势下,特别要注重如下几点: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要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重点的学习、例会、排查、回访、信息报告、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利用村居换届选举,配齐配强调解员,有条件的地方要尽量选聘一些威望高、懂法律、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士成为专职调解员。同时,定期开展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促使调解队伍素质普遍提高,增强新型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解决人民调解能力不足问题。三是加强业务建设。要建立健全辖区基本情况和调解业务的各种统计台帐和工作记录,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同时督促各调解组织完善卷宗,提高卷宗质量,充分反映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增加案件经费补贴力度。
(三)落实经费,保障人民调解工作长效运转。为充分调动调解人员积极性,必须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一是调解组织的设立单位必须将调解人员的误工报酬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列入开支计划,按时拨付,真正解决人民调解“老大难”问题。二是乡镇财政可以按调委会调解案件数量和调解难易程度据实给予办案补贴,作为调委会工作经费的有效补充。通过形成保障体系,满足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经费需要,有效地激励和保证人民调解工作的长效运转。三是市级财政必须把调解工作经费和司法所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切实保障,避免以往出现的有预算确不落实的问题,保障各调解组织的调解工作正常开支。
(四)整合人民调解资源。由于新时期的矛盾纠纷牵涉面广、复杂性强,单靠镇、村调委会已远远不能适应现阶段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需要。充分发挥已建成的社会治理中心对矛盾纠纷调处协调指挥作用,整合乡镇综治办、信访办、民政办、司法所、派出所及基层人民法庭等调解资源,形成高效、联动、便捷的综合调处机制,真正地实现“实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
(五)落实奖惩,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各村居目标考核的内容加以考核好量化。在乡镇落实对各村居年终目标考核时,建议乡镇党委政府把矛盾纠纷的化解数量,调解卷宗数量和质量、报表信息报送、人员队伍建设等内容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每年组织司法所、信访办、综治办等单位进行考核,对因重点矛盾纠纷调解不及时引起群体性上访和械斗事件的村(居)落实问责制度,对有关人员进行问责,增加村(居)调解组织对干好调解工作责任心。
(六)实行逐级调解制度。凡是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一律实行逐级调解,凡事纠纷必须先由村(居)调解组织先调解处理,对于村(居)调解后调解不成功疑难纠纷由乡镇调解组织调解。
(七)建议乡镇一级聘请专门的人民调解员。充实乡镇调解组织力量,解决人员报酬和待遇问题,确保出现矛盾纠纷时乡镇一级有人调解,纠纷处理得了。
(八)分清人民调解受理纠纷的范畴。一是对不属于人民调解范畴的纠纷不要与人民调解混为一谈,改变部分领导和人员片面认为只要是矛盾纠纷就是司法行政部门或人民调解的事情,如土地权属纠纷等就应该由政府的农业部门或国土部门进行确权,推到司法行政部门一是人员不够,二是没有确权的权利和责任,三是就是确权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导致矛盾纠纷久拖不决。又如政府行为如政府拆除“两违”建筑等引起的矛盾纠纷就不是人民调解的范畴。
(九)下大力气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各种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干部的法律意识,二是利用政府聘请的法律顾问,实现镇和村(居)两级法律顾问全覆盖,在各级作出重点决策前必须咨询咨询法律意见,避免出现违法问题引起纠纷,三是在“三变”改革当中,做好风险管控,凡是政府和村(居)与投资商等签订的合同,必须由法律顾问审查,避免出现因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四是规范政府人员尤其是领导的言行,杜绝出现对群众乱表态等引起纠纷。
乡镇基层减负工作汇报篇三
基层减负一直是广大基层干部重点关心的问题,各级工作人员心里都清楚,基层减负关键就在一个“实”字,切忌“雷声大、雨点小”。2019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明确2019年为“基层减负年”并提出,“发给县级以下的文件、召开的会议减少30%—50%”“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来代替对实际工作评价”等减负“礼包”,获得基层的广泛点赞。可这一年多来,各地是不是真正落实基层减负举措,只有在基层亲身经历过,才最有说服力。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党的根基在基层,基层各项工作不仅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党的形象和执政基础的巩固。给基层减负,必须坚决剥离一些与实际工作脱离和无关紧要的事务,让基层工作人员全身心投入为民服务当中,而不是整天应付上级的各种检查抽查,参加各种可开可不开的部署会、小结会,上报各种千篇一律的“假、大、空”材料和本表薄册,评价各种“你好、我好、大家好”的项目。因此,要做到真正给基层减负,上级机关的领导干部必须带好头,从改作风、树新风抓起,基层工作才会有奔头。比如,在关键环节,必须强化主体责任,把量化的减负要求转化为实际行动,形成一级看一级的示范效应。通过实实在在的减负,让“跑会”变少、表格“精简”、考核“合并”、工作群“瘦身”,基层干部工作才有干劲。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减轻基层负担,必须鲜明地树立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实干导向。当前正处于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关键时期,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还有很多难关要攻克、不少“硬骨头”要啃,必须切实提升基层政府行政效能,完善督查检查考核机制,激励基层党员干部主动担当,确保各级党委政府积极作为。因此,各地要坚持为实干者撑腰,为干事者鼓劲,重拳整治文山会海、督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事过留痕等突出问题,有效遏制“一票否决”“责任状”满天飞,让基层干部能够沉下心来促发展、心无旁骛抓落实,让办实事、求实效、重实绩的实干作风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如果“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或者“会工作不如会汇报”“干得好不会汇报得好”,势必会让基层党员干部失望寒心。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一直以来,压力大、任务重、问责多是不少基层干部的真实工作状态,加之近年来基层形式主义的不断滋生,愈发让基层干部被束缚在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脱不开身。为基层减负,要敢于直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这场“持久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比如,对基层负担的表现和原因进行全面摸底,结合各部门实际,厘清责任边界,规范责任事项,制定责任清单,以问题为导向,出台系统减负措施和办法,抓深入抓具体,切实让基层干部多些务实、少些事务,防止“一人干活、九人督查”“材料政绩”“数字政绩”等问题,切实做到不作无补之功,不为无益之事,不搞花拳绣腿,不做表面文章,能够把心思集中到抓落实上,把精力聚焦到干事业、促发展上。
另外,想要给基层减负,就要彻底破除“无痕迹则无政绩”的考核评价“硬杠杠”,从源头改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调查研究,科学部署安排,以实际成效为导向,重在看实际落实效果、看百姓评价口碑。只有做到真减负、少折腾,让基层干部体验到实实在在减负的获得感,更多想干事、能成事、群众中有口碑的干部有奔头、能脱颖而出,群众也才会收获更多的幸福感。
乡镇基层减负工作汇报篇四
(一)压减文件数量,严格发文管理。镇委、镇政府发文实行计划管理和数量控制,严格发文审核,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8页,一般性文件不超过6页,不必要的文件尽量减发,与去年同期相比,累计发文数量减少了20%。坚决杜绝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不照搬照抄上级文件,以精简的文字和接地气的表述传达上级文件或会议精神。
(二)严控会议数量,提高会议质量。全镇原则上每个月大会不超过四次,小会合并开,机关内部会议统一纳入周四理论学习流程中,按要求精减会议流程,在会议精神完整传达的同时保证会议时间不超过半天。同时提高会议质量,凡上会的议题和材料,分管领导同志会前要认真研究,并报送有关主要领导同志。坚持开短会、讲短话,不照本宣科,不泛泛表态,杜绝同一事项议而不决、反复开会。工作布置类会议,尽量给各办事处、各村召开续会留足时间。不刻意搞传达不过夜,不得刚开完会就要求报落实情况。
(三)统筹村级督查考核,规范评比创建活动。科学制定年度考核计划,力争20xx年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比去年压缩50%以上,以后每年保持总量基本稳定。除上级党委、政府有明确要求的工作外,取消各类考核评比创建活动的台账表格。不得把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成立领导机构、增加人员编制、机构牌子和制度上墙、安装政务app、关注微信公众号等作为考核内容。
(四)规范问责容错制度,完善激励关怀机制。进一步完善问责和容错机制,确保精准问责。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实施容错纠错。加强对被问责干部的跟踪了解,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有关条件的,该使用的使用,避免“一问责定终身”。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减负实效。全镇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落实。镇党政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将基层减负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材料。将减负工作作为今年镇委镇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及时曝光负面典型,总结推广先进典型。
问题一:考核的项目过多过细、考核主体过多过滥、考核方式不够科学。
建议:市级相关部门要深入调研掌握问题的核心,通过日常工作评价和合理认定考核结果相结合的方式,科学设定考核体系。
问题二:很多考核只看痕迹,一检查就翻材料,这才是最大的形式主义。
建议:上级相关部门应将无谓的考核、检查、评比、问责项目减下来,考核也应以解决实际问题和群众评价为导向,不应过分在留痕管理、材料报表上下功夫,而应当深入基层、入户访问,让群众来“打分”。
问题三:有的事项一不小心就要扣分,并被严肃问责。
建议:纪检监察部门应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着力杜绝问责不力和问责简单化泛化的问题,降低督查考核频率,提升督查考核实效。比如督查要以“暗访”为主,不干扰基层工作。有问题随时反馈,及时督促整改,但不要高举“杀威棒”,动辄问责,否则会严重打击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乡镇基层减负工作汇报篇五
1、精简文件方面。进一步规范了文件印发流程,文件传送以政务协同平台报送为主,控制纸质文件印发,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果断精简,20xx年共计精简类文件25个,实现了精简文件10%的目标。
2、精简会议方面。结合会议提前计划,会前做好充分调查,对参会人员相同、内容相仿的会议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合并召开,统筹安排会议时间和内容,对需要研究的议题集中安排,压缩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杜绝止议而不决,反复开会现象。部分信息或简单的事项,均通过微信群或qq群发布,达到工作传达目的,尽量不召集开会。今年共召开局党组会20次,局务会15次,会议次数较去年减少15%。
1、纸质公文文件的印发还比较多,需进一步精简,特别是还存在各类业务工作函来函往的问题。
2、会议议事的统筹性和计划性还不够,还存在随时、随行、随意开会的现象。
1、严格控制纸质文件,文件传送以电子公文为主;对能通过传真、函件等文字形式解决问题的,不予发文;能单独发文的不联合发文;能以部门联合发文或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发文的,严格控制升格发文,引导减负工作走深走实。
2、加强会议的统筹整合,减少或合并召开部署单项工作任务的会议,能以开小会、开短会解决问题的,尽量不开大会,解决实际问题;能以电话、传真、函件、网络等形式完成工作任务,或能以书面形式征求意见建议的,原则上不召开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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