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很快就要开展新的工作了,来为今后的学习制定一份计划。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计划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计划书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税务稽查培训计划篇一
一、强化“稽”字认真履行职能
2004年的税收任务对于我局来说十分艰巨,摆在我科面前的稽查任务也非常沉重,全年共给我科下达稽查户数200多户,稽查任务100万元。为了完成这些硬指标,我科全体同志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积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我科根据年初工作会议上的“五要”(1、税费收入要确保,2、征管手段要优化,3、科技兴税要到位,4、党风建设要严明,5、文明服务要优化)讲话精神,认真开展了稽查工作。我科的稽查对象大多是注销、变更企业,特别是注销企业有两种原因:一是无力经营,二是合并改制。把握好注销企业的最后一关,防止税款流失是我们的重要任务。工作中,我们采取了动态稽查、询问稽查、比较稽查、信息稽查、关联稽查等方法,将每一户接受稽查的企业的纳税情况按税法规定和稽查操作规程作了全方位的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分局审理委员会汇报,按照审理委员会的意见进行处理。
税务稽查是打击偷漏税的最直接的手段之一,其基本职能有稽审、监控、惩处、督导、促收等,我们在稽查时有效的将这些职能有机地结合起来,体现了税务稽查工作的特点。
二、着眼“稳”字确保收入完成由于目前我区企业的经营情况不是很好,经济效益下滑,资金周转不畅,导致税收收入很难完成。税收收入是我们工作的中心,市局考核收入计划按平均进度考核,这就要求我们稽查科在完成任务时也要跟上分局的步伐,每当查补出税款时,我们就立即组织入库。由于企业有困难,总想一拖再拖,我们就再三做工作,采劝说破嘴、跑断腿”穷追不舍的工作态度催缴入库,保证了全局一盘棋的步伐。
三、狠抓“素”字解决营养不良
干部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反映着稽查质量的高低,为了保证稽查质量,我科的同志们在跟上分局的业务学习的同时,本着缺啥补啥的原则,结合全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自己每天抽出半个小时的时间“充电”,着重解决工作中急用的知识,掌握最新的税收动态,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通过学习每个人的查帐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使大家在提高工作能力方面收益匪浅。我国以加入wto,我们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否则将被时代所淘汰。在做好业务学习的同时,我们没有放松政治理论的学习。今年我们着重学习了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了江泽民“7.31”讲话以及在“十六大”上的报告,提高了我们每个人的思想理论水平,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打下了坚实的基矗通过一系列政治业务学习,每位同志的自身素质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稽查业务更加精通了,税收政策、法规掌握更加准确了,执法程序更加规范了,政治立场更加坚定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力求“准”字贯彻税收政策
在贯彻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力求准确,我们按照分局制定的“四无”承诺,准确无误地加以贯彻,我们利用稽查工作得天独厚的便利条件,具体落实不走过场;在稽查质量上力求准确,“准”在稽查当中很重要,它是稽查结果的综合体现,我们在实施稽查前,先对被查企业纳税情况进评估,找到最佳切入点。实施稽查时,为了政策掌握的准确,我们还经常咨询综合科的同志,求得帮助,一年来我们稽查过的企业没有因我们的稽查结果而发生争执。
五、推进“优”字提高服务水平
经过几年的“双评”工作,我们更加牢固地树立了优化服务意识,我们时刻没忘以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纳税人作为出发点,改变了过去只注重要求纳税人履行义务、忽视纳税~利,只注重行使征税权利、忽视对纳税人服务的倾向,我们摆正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增强了服务意识,将服务寓于稽查中,赢得了纳税人的理解与支持,从而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不忘“廉”字树立地税形象
清正廉洁、务实高效,是我局的治局方略,我们严格按照分局年初签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一级负责一级。一年来,我们认真参加分局的各类廉政建设活动,认真学习关于税务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认真收看廉政教育片,做到了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平时我们还结合每个季度的廉正写实,全体同志重温自己所写的廉洁自律保证书。全年累计拒吃请10余次,还谢绝了礼金。我们的做法得到了纳税人的好评。
七、提高“率”字增强稽查质量
考核指标中,对选案中标率、查补入库率、处罚率、滞纳金加收率分别要求达到60%、80%、10%、100%。表面上简单的数字,实际上标准是非常高的,这就要求我们在稽查中既要高标准又要严要求。稽查中我们不论税种大小税额多少,都认真对待一丝不苟,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没少得罪人,尽管如此,我们也乐此不疲任劳任怨。正是有了全科同志的共同努力,才保证了稽查质量。
八、突出“严”字遵守规章制度
我局是全国税务系统文明服务示范单位,是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分局的要求是非常严的,各项规章制度较细,平时考核又多。为了树立良好的地税干部形象,我们全科同志认真遵守规章制度,自觉严格要求自己,“严”字当头,与局领导班子保持一致,时常温习税务干部的要求和标准,全年没有发生违规现象。
九、强调“宣”字普及税法知识
评。
十、其他方面
1、地域管理,我们担负电力办事处,尽管路途比较远,天气寒冷,我们照样按照分局的要求做好地域户籍管理,及时将检查情况报告有关科室。
2、临时工作,我们对局里安排地临时工作,积极按时间、按规定保质保量完成。
3、存在的不足,我们的稽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我们的检查表及文书的制作还需下大力气,这些都是我们今后需努力的地方。
税务稽查培训计划篇二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只有一个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序号填题前括号中。每题1分,共计25分)()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b),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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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d)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a、税务所所长 b、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 c、省局税务局局长 d、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
3、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向(b)追缴。
a.扣缴义务人 b.纳税人
c.由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双方协商确定 d.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各按50%()
4、征管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额在(a)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
a、2000元 b、1000元 c、10000元 d、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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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要追缴税款但不加收滞纳金。这里所说的“税务机关的责任”不包括(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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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纳税人申报的数据电文与报送的书面数据不一致时,应以(b)为准。
a.数据电文数据 b.书面数据
c.税源管理岗调查的数据
d.对数据电文数据与书面数据进行分析比对,选择较合理的()
7、税务机关和(a)的涉税罚没收入,应当按照税款入库预算级次上缴入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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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对于规模较小、经济业务不多、会计核算较简单或是
问题严重,财务管理较混乱的纳税人,税务机关通常选择的稽查方法是(a)。
a、全查法 b、抽查法 c、顺查法 d、核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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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b)内发现多交税款的,只能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a、两年 b、三年 c、五年 d、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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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非法印制发票的,由税务机关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处以(c)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b、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c、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d、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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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行政机关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制度是(d)。
a.行政赔偿 b.司法赔偿 c.行政补偿 d.行政追偿()
16、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c)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a.5 b.10 c.20 d.15()
d.一般行政处罚的税收违法案件,案卷保管期限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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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根据新《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自应当申报纳税之月起超过(b)个月没有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a.1 b.6 c.3 d.12()
2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是(c)。
a.在外国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b.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
c.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
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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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下列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所得有(b)。
a.财产转租收入
b.外籍人员的探亲费
c.职工加班补助费
d.参加有奖销售获得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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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个人取得下列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c)。
a.个人购买体育彩票中奖500元
b.职工领取的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30000元
c.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取得劳务报酬2500元
d.职工超过退休年龄每月取得的工资1500元
二、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题至少有两个答案正确,请将答案序号填在题前括号中。每题2分,共计30分,多选、错选、少选均不得分)()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abd),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a、财务、会计制度 b、财务、会计处理办法 c、营业执照
d、会计核算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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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税务案件证据的种类包括(abcd)。a、书证
b、物证
c、视听资料、证人证言 d、鉴定结论、现场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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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下各项所得中适用20%个人所得税税率的有(acd)。
a.稿酬所得
b.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c.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d.财产转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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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c、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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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税务稽查的基本原则包括(abcd)。a.必须以事实为依据
b.必须以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 c.必须依靠人民群众
d.必须加强与司法机关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联系和配合()
6、送达《税务约谈通知书》应当取得送达回证。取得的送达回证可以由纳税人的(abcd)签收。
a.法定代表人 b.财务负责人 c.收件负责人 d.法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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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在税务稽查方法中关于抽查法叙述正确的是(ab)。a、抽查法是对被查单位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有关纳税资料有针对性地抽取一部分进行检查的一种方法 b、该方法针对性强,省时、省力,稽查效果明显 c、以抽样结果推断总体的结论比其他方法更准确 d、一般适用于经营规模较小,经济业务不多的纳税人()
c.当场收缴罚款 d.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9、下列适用简易程序的有(ab)。a.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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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遭受自然灾害有赔偿的部分 d.与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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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下列企业的营业行为,属于混合销售,应征营业税的有(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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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根据新《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例是条例规定的按差额征税的是(abd)。
a.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
b.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 c.转贷业务
d.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
13、下列项目中必须由纳税人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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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下列与个人任职有关的收入中,可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acd)。
a.年终加薪
b.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c.实行年薪制而兑现的年薪
d.实行绩效工资办法兑现的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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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下列关于居民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的表述中,说法正确的有(bd)。
a.企业一般在实际经营管理地纳税
b.企业一般在登记注册地纳税
c.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登记注册地纳税
d.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纳税
三、判断题(判断正误,并将答案序号填在题前括号中,正确打“√”,错误打“×”,每题1分,计15分)(√)
2、检查应当由两名以上检查人员共同实施,并向被查对象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
3、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应当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并在1个月内完整退还。
(√)
5、检查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迹象的,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
6、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
(√)
7、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
(×)
8、被查对象死亡致使检查确实无法进行的,检查部门可
以填制《税收违法案件终结检查审批表》,附相关证据材料,移交审理部门审核,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终结检查。
(√)
10、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可以拒绝检查。
(×)
11、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的权力,可以由税务机关指派的单位和个人行使。
(√)
12、以假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以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3、税务行政许可只在作出批准决定的税务机关管辖范围内有效。
(√)
14、纳税人有兼营行为但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营业额。
(×)
15、2009年起新增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其总机构在国税征管的,其分支机构应缴纳增值税的,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四、综合计算题(共两题,计16分)
利润率10%)
(2)酒店营业收入200万元,其中有餐厅收入160万元,歌舞厅收入为40万元。
(3)客房部的客房收入50万元,洗浴收入200万元。
(4)本年和某公司合作建立一家五星级酒店,自己将一座10层办公楼转入合资公司,每月约定取得100万投资回报。本月已经收到该笔款项。
(5)本期承包一项省政府的建筑勘察设计项目,收取价款1500万元,将其中的部分辅助勘察设计劳务转包给另外一个设计单位,支付价款689万元。
(6)本月部分土地被政府依法拆迁,收到政府补偿款3580万元,该土地原购进价格850万元,建筑成本1280万元。(根据当地规定,娱乐业税率为20%)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完成下列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1)计算该公司应纳建筑业营业税税额(c)万元。a.33 b.33.4 c.34.02 d.36 【答案解析】:建筑业营业税=5000×2000×(1+10%)÷(1-3%)×3%÷10000=34.02(万元)
()(2).计算该公司应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税额(a)万元。a.30 b.36 c.38 d.75 【答案解析】:销售不动产营业税=600×5%=30(万元)专项房屋维修基金不征收营业税。
()(3).计算公司应缴纳的服务业营业税税额(b)万元。a.25.5 b.66.05 c.74.05 d.97.15 【答案解析】:应缴纳服务业营业税=160×5%+50×5%+200×5%+100×5%+(1500-689)×5%=66.05(万元)()(4).计算该公司应纳营业税总额(d)万元。
a.104.05 b.130.07 c.182.05 d.138.07 【答案解析】:应纳营业税=34.02+30+66.05+40×20%=138.07(万元)
2、某企业2009生产经营情况为:销售收入6000万元(其中属于符合条件的综合利用资源产出产品的收入为1000万元),销售成本为5600万元,销售费用为50万元,交纳的增值税为30万元,交纳的消费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共计47万元,发生管理费用100万(其中业务招待费24万)。通过救灾委员会向灾区捐款20万,直接向灾区某学校捐赠10万元。
()(2)企业应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为(a)万元。
a.14.4 b.30 c.10 d.20
()(3)捐赠支出准予扣除额为(d)万元。
a.26.71 b.30 c.10 d.20()(4)全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b)万元。
a.48.15 b.23.15 c.43.25 d.33.75
五、操作实务题(计14分)请阅读以下资料并回答问题: a县地税稽查局接群众举报称某建筑公司采取少列收入、虚假的纳税申报等手段进行偷税,2009年6月20日,县稽查局派两名稽查员对该酒店实施了检查,稽查员在出示税务检查证后,对账簿及记账凭证进行核查;同时经县地税局局长批准,对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进行了查询。查实了该公司利用收入不入账方式、虚假纳税申报手段偷税20万元的事实。在取得证据后,地税稽查局于6月30日作出了补税、加收滞纳金的税务处理决定和处以1倍即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该企业不服,在缴纳20万元税款后于7月25日向市地税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地税局于收到复议申请书后的第8天以“未缴纳罚款为由”决定不予受理。该纳税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向人民法院上诉,又不履行。县地税局在屡催无效的情况下,申请人民法院扣押、依法拍卖了该企业相当于滞纳金和罚款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了滞纳金和罚款。
请分析以下几个问题:
参考答案:
(1)地税部门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①未出示税务检查通知书。《税收征管法》第59条规定:税务机关派人实施税务检查时,应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该案中,稽查局既未下达稽查通知书,又未出示税务检查通知书。(计1分)
②查询储蓄存款没有合法手续。《税收征管法》第54条第6款规定: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必须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进行查询。县地税局局长无权批准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计2分)
③处罚程序违法。《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及理由,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本案中,稽查局未履行这一法定程序。(计2分)
④市地税局超越法定期限作出复议申请是否受理的裁决。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税务机关应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5日内不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可推定为已受理。市地税局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的第8天才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属无效决定。(计2分)
⑤市地税局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的理由不能成立。根据《税收征管法》第88条的规定,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市地税局以“未缴纳罚款”作为不予受理复议申请 的理由属于适用法律错误。(计2分)
⑥县地税局申请强制执行有误。《税收征管法》第88第3款规定,对行政处罚税务机关可强制执行,也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税款及滞纳金应按征管法的相关规定自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不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计2分)
(2)该建筑企业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规定。根据《税收征管法》第88条的规定,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补税、加收滞纳金决定有异议的,应先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税务机关的罚款决定不服可直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故该建筑企业应在缴清税款及滞纳金或提供担保后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单独就行政处罚一事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计2分)
(3)如该建筑企业对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不服,于接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计1分)
税务稽查培训计划篇三
;税务稽查总结,税务稽查总结心得
税务稽查总结篇一
20__年已挥手与我们告别,在检查三科团结、积极、向上的工作气氛中,我作为这个队伍中的一员,深切感受到了这一年里成果丰硕。在局领导及科长的正确带领下,在全科同志们的帮助下,我通过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在自身素质和实践经验方面较之以往有了长足的进步,较好地完成了领导交付的各项任务,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坚持政治学习。
作为一名税务稽查干部,我始终把政治学习放在首位,一年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_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党的理论对于指导工作的重要意义,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自我加压、刻苦学习,夯实业务根基,努力提高综合素质。
数十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深知精湛的业务水平在稽查工作中是多么重要,安于现状就会让人失去追求卓越的原动力。所以只有通过坚持不懈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才能适应新形势下稽查工作的需要,我认真学习各类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准则》及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稽查工作规程》全面掌握了现代企业财务的内涵和具体规定,并与税收法律法规相对照,举一反三,并在稽查工作实践中加以运用,提高了稽查水平,夯实了业务根基。
三、爱岗敬业,廉洁律己,认真搞好本职工作。
今年我按照领导的布置参加了各类税收检查以及打击假发票专项整治,在局领导和科长的正确带领下,我们通过学习、讨论和实践的过程,总结出很多新的稽查方法,收到了显著成效。在每次检查过程中,我都时刻提醒自己做到严格执法、规范行为,在惩治偷税,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净化税收环境的工作过程中,我无时无刻不在告诉自己要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职能作用,处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各类税务违法行为进行严肃的查处,严格要求自己,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从未发生过违纪行为,获得了纳税人的一致好评。
过去的一年里,我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这与领导的关心和同志们的帮助是分不开的,我自知在很多方面都还存在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及时的更新观念,以适应日益变化的社会环境,力争在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为推进国税稽查事业的发展,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再作新贡献。
税务稽查总结篇二
一、突出工作重点,促进税法遵从
今年以来,我局紧扣《全省国税稽查工作要点》和全市国税工作总体要求,突出“依法稽查、促进遵从”工作主题,围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这根主线,保持对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查处各类税收违法行为,成果丰硕。今年1~10月,全市各级稽查局开展各类税收检查和辅导企业自查入库总额12018万元。其中,共立案检查201户,查补入库总额3902万元;企业自查入库总额8116万元;冲减增值税留抵税金70万元,调减企业亏损13765万元;查处大要案30件,查补税款罚款6241万元。(我局共实施检查46户,入库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合计1441万元。查处40万元以上大要案9件,查补总额3307万元)
(一)高度重视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总局和省局20__年专项检查的工作部署,要求重点开展对“成品油批发和零售企业、出口退税的企业、证券和基金公司”3个指令性项目的专项检查。我局高度重视,围绕“团队化运转,项目化管理,绩效化考核”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检查方案,精心安排实施,共立案检查18户(省级检查7户,地市级检查4户,区县级检查7户),查处税款总额1162万元,布置企业自查补税554万元。在工作中,我局实行全市统一组织部署、统一调配力量:一是实行项目化管理、团队化运作,成立了项目检查团队,明确由参加省局专题培训人员为项目检查负责人,对全市检查项目进行指导、督查和重点企业检查。二是明确信息源案头甄别和分析要求,在进行细致案头分析的前提下,认真制作预案,结合专项检查项目要求和特点,规范检查预案格式,通过预案的初审、复核和集中点评,完善疑点分析和描述,细化检查重点、方法和取证要求,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实行案情分析会制度,不定期召开专项检查专题分析会,听取各检查小组的情况汇报,提出解决问题办法,督促指导工作进展,确保税收专项检查有计划、有目标、有成效。
(二)扎实开展“营改增”扣额高企业检查
根据省局“营改增”交通运输业运输服务扣额高企业专项检查的工作要求,“营改增”企业申报11%应税服务收入扣减额超过1000万元的运输企业,我市共有8户企业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其中:市区3户、丹阳3户、丹徒2户。我局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建8个专案组,明确检查时间和统一政策口径:一是及时召开动员布置会,集中“营改增”检查全体人员,传达贯彻省局稽查局会议精神,重点解读“营改增”交通运输业检查方案,详细辅导税收相关政策,提示检查的重点、案头分析的要点和预案制作的方法等。二是召开阶段性检查推进会,由各检查小组汇报检查的进展和发现的疑点,领导逐户点评检查中需要突破的重点、难点和取证的措施要求。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排除可疑企业1户,7户疑点较大的企业,已按省局要求将案件移交公安。目前,8户企业共补缴税款640万元,缴纳罚款1万元。(其中:市区3户,补缴总额175万元)
(三)积极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单位专项整治
根据总局和省局关于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要求,我局:一是及时转发文件,与市纠风办加强沟通,召开市卫生、地税等部门协作会议,确定各部门联络人员,督促辖市(区)局认真落实。二是加强与市卫生局财务处联系,商谈布置公立医院自查工作,要求三级以上公立医院对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单张金额在50000元以上的发票开展自查,并将《采购药品器械明细表》、医疗物资的出入库记录、资金往来情况经市卫生局转给我局。三是建立情况通报制度,每月5日前按时报送有关报表和报告等资料,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涉税案件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及时上报。截止10月底,我局共核对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36 户,发现有问题11户,涉及违法发票1029份、金额2388万元,共立案检查11户,查补税款101万元,加收滞纳金2万元,罚款58万元。
(四)组织实施重点税源企业检查
按照总局、省局的统一安排,今年下达我市重点税源企业检查为10户企业。对此我局集中精力,认真协调并组织实施,制定了详细的检查工作方案,及时下发重点税源企业检查通知。经过企业自查,我局评估,针对省局提供的分户疑点指标,制作检查预案,有的放矢,运用稽查查账软件采集、分析企业财务数据,重点组织实施,保证了检查的效率和质量。目前检查已基本结束,其中我局市区辅导4户企业自查入库344万元。
(五)积极应对“3+_”规模企业风险
根据市局年中工作会议要求对20__年全市所得税汇缴清缴“3+_”模式的风险应对工作安排,我局作为其中一支重要力量,负责对全市所得税贡献率下降异常的规模企业进行检查。从9月初开始,抽调全市国税稽查系统的业务骨干,组成风险应对团队,对部分规模超大的企业,组织开展了交叉式检查。在本次规模企业中有5户是高新技术企业,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为了准确把握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我局专门举办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培训,对有关的优惠政策文件进行认真解读,并专门设制了高新技术企业核查报告模版供检查人员统一使用。同时,加强跟踪督导,听取检查汇报,提出应对举措,要求检查人员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经过两个多月的奋战,目前已完成9户规模企业的风险应对,共查补增值税38万元,查补所得税1654万元,组织入库税款845万元,出具5户高新技术企业核查报告。
(六)认真做好稽查案件协查工作
在省局稽查局统一部署下,我局按照协查工作的相关要求,牢固树立“协查地就是案发地”的理念,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深挖细查。在检查过程中,认真进行取证,努力提高协查委托发函质量、受托检查和受托回函质量,确保案件分拣率、回复率均为100%。今年1~10月,全市网上协查共委托发出协查54起56户次、598份发票,涉及金额8387万元,税款1426万元;受托协查127起158户次,526份发票,涉及金额24013万元,税款4082万元。(其中:我局网上协查共委托发出协查27起29户次、399份发票,涉及金额6033万元,税款1026万元;受托协查36起40户次,69份发票,涉及金额3728万元,税款633万元。)
(七)坚决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我局按照“打击与建设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防并举”的方针,根据省局《转发的通知》,成立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加大对企业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将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与行业税收专项检查、重点税源检查、专案检查工作一同布置、一同组织、一同进行。以省局布置的房地产、建筑安装、药品与医疗器械、发电、供电、餐饮娱乐等六个行业为重点,认真查处虚开发票和利用虚假发票侵蚀税基的违法行为,并结合交通运输业政策变化敏感期,把“营改增”虚开发票作为我市今年区域专项整治重点,集中力量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代开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行为,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查票必查税”。期间根据检查需要会同公安、地税等部门加大对发票“买方市场”的打击力度,积极建立综合整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全市1~10月共查处违法涉票企业124户,查处非法发票1926份,涉及金额14561万元,查补税款1102万元,加收滞纳金66万元,罚款279万元。(其中:市区违法涉票企业22户,查处非法发票1620份,涉及金额13544万元,查补税款762万元,加收滞纳金2.5万元,罚款61万元)
(八)不断加强举报案件查处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坚持“依法行政、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严格保密”的原则,规范举报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工作,实施检举案件分类处理,对举报信息认真分析,依据线索开展调查取证,落实督查督办机制,提高检举案件管理和查处质量。同时注重相关矛盾化解,对检举人适时进行政策宣传和心理疏导,积极反馈工作进展,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今年1~10月全市共受理各类举报案件60件,已查结69户,查补税款131万元,滞纳金26万元,罚款81万元。(其中:我局查结13户,查补税款90万元,滞纳金26万元,罚款61万元。)
二、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行政
(一)加强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
1、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工作,认真贯彻市局相关会议精神,及时开展思想教育,宣传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明确依法行政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稽查风险防范能力。
2、规范稽查工作要求。以制度规范执法、以制度约束权力。对照总局、省局对稽查工作的规章制度,我局结合稽查各环节进行梳理,为推动依法行政,我局制定了《镇江市国税局检查预案制度》、《镇江市国税局稽查工作底稿制度》、《镇江市国税局查结办法》、《镇江市国税局项目化检查实施办法》、《镇江市国税局分类分级检查制度》,完善了《镇江市国税稽查选案实施意见》和《镇江市国税稽查案件审理办法》等。通过制度的制定和完善,进一步规范稽查各环节的执法事项,为降低稽查执法风险提供了保证。
3、加强执法责任监督。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制,我局强调稽查工作全过程必须规范和合法,不仅要关注稽查成效,还应注重执法过程的合法与完整,强化内控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江苏省自由裁量权执行基准》,避免滥用自由裁量权,防止执法随意性、办人情案和其他不良现象的发生。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双报告”制度,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联系。按照“一岗两责”要求,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和监督。
(二)建立稽查联合办案协作机制
1、与市公安经侦支队签订办案合作协议。双方签订了《打击和防范经济违法犯罪协作书》,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实现信息共享、开展预警防范和实施联手打击等,坚持职能互补、平等协作原则,积极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互通,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共同维护企业和广大群众的正当权益,促进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的稳定。
2、与镇江海关缉私局建立情报交换机制。双方签订了《共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情报交换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定期召开协作会议、建立情报交换工作机制、建立合作办案机制等形式,开展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极大地提高了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时效性。
3、与市地税稽查局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双方签订了《镇江市国、地税稽查局工作协作办法》,经过对口业务交流、移交案件线索、联合检查办案等形式,共同携手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为进一步规范和整顿税收秩序,不断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构建和谐的税收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制定稽查质效创优竞赛办法
我局肩负着对辖市(区)局稽查局业务督导和管理责任,经常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查前辅导会、跟踪分析会和工作点评会,通过业务检查和目标管理考核来推进全局各项稽查工作的贯彻落实和有序开展。今年我局重点加强了对县级局的案件督办、督查和指导工作,加强了稽查人员的专业培训和业务辅导,吸收一大批业务骨干和优秀人才充实稽查专业化团队;为进一步锤炼稽查队伍、调动工作积极性和提升“快、准、狠”的稽查“亮剑”能力,制定了“税务稽查成效考核”工作争先创优竞赛办法,把“稽查查补收入增幅、稽查查补收入占比和人均检查户数”三项检查质量指标作为辖市(区)局稽查局之间的竞赛活动内容,浓厚了全市稽查系统工作创优的工作氛围,促进了各项稽查工作的争先进位,为今年全市国税稽查工作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奠定了基础。
三、开展工作创新,服务和谐税收
(一)推进稽查现代化建设
1、尝试市级一级稽查。积极探索税务稽查管理方式改革,我局按照实行案源统一管理、任务统一分配、人员统一调度、审理统一组织、文书统一出具的管理模式,采取市级集中选定案源,打破市县区域限制,优化资源配置,组建专业化团队,分成若干检查小组,进行交叉检查,查补税款按属地入库,调动多方积极性,构建市级一级稽查格局。一是制定《镇江市稽查局组建专业化团队提升稽查效能的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团队设置、资格条件和程序方法。二是组建案源和信息化团队、审理团队、检查团队和专家指导团队等9个专业团队,明确各团队负责人,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强对涉税风险和复杂事项的专业应对能力,通过加强专业化团队运作和集约化项目管理,在今年组织的出口退税专项检查、“营改增”企业专项检查、成品油项目专项检查工作中初见成效。
2、加强检查预案管理。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检查预案管理,要求稽查人员在实施实地检查前,通过对调查对象的各项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确定检查方向、提示检查重点、描绘检查路线、明确证据要求、优化资源配置、预测存在风险、设计应对策略。同时在实施检查预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项目化检查方法和内容,进一步提升稽查执法能力,提高稽查工作效率。
3、推广应用查账软件。按照省局全面推广应用计算机查账软件的要求,我局积极开展查账软件的操作培训,扎实推进查账软件的使用,在对信息化管理企业的检查中广泛运用查账软件,并注意做好应用情况的总结分析和信息反馈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计算机查账软件的成功案例,扎实推进稽查手段现代化。今年我局要求全市稽查部门查账软件的使用面达30%。
(二)组建稽查专业化团队
1、工作创新项目。按照市局国税工作创新要求,我局结合稽查工作特点,向市局申报2013年“构建专业化团队,探索集约检查,提升稽查成效”工作创新奖。
2、工作创新思路。一是建立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高素质税务稽查骨干专业化团队,形成查处税收违法行为的拳头力量,提高税务稽查人才使用效益,为税务稽查工作提供有力人才支持。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市局稽查局制订方案并组织实施,各辖市(区)局稽查局配合,真正做到“用专业的人做专门的事”,“集中力量办大事”,打造镇江国税团队管理特色。三是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探索集约检查和市局与辖市(区)局交叉稽查、异地稽查的方式和手段,积极开展团队式运作,强化大要案查处力度,提高稽查威慑力。
3、工作创新目标。进入全省国税系统第一方阵(稽查查补收入增幅进全省前5位)。一是按照稽查专业化要求,以推进稽查人员现代化为目标,以稽查领军人才为龙头,以高层次、专业化骨干人才为主力,发挥比较优势,优化资源配置,组建全市国税稽查专业化团队。二是通过推行专业化税务稽查,引领全市国税系统稽查干部提升业务水平及办案能力,提高选案准确性、审理规范性和信息化应用水平,发挥团队集中优势,提高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营造税企间和谐互动
1、辅导企业自查。根据总局、省局今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部署和实施方案。我局本着对企业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合理组织企业查前自查,并采取多种形式提供优质服务,确保企业自查受到实效,为后续进驻检查打好基础。一是我局组织召开全市发电行业自查辅导会,召集全市9户发电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和办税员,举办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查前自查辅导培训。二是与市地税稽查局联合组织22户企业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召开全市证券、基金公司税收专项检查自查辅导会,双方稽查局主要领导到会主持会议并作辅导动员,并分别安排业务骨干讲解所得税和营业税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赢得了与会企业的一致好评。
2、宣传税收政策。我局认真落实市局第2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计划,围绕“税收·发展·民生”主题,结合稽查工作实际,把检查与服务相结合,做到平时辅导和重点宣讲相互促进,在检查中与企业良性互动:一是告知纳税人权利义务,宣传税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二三产业分离和惠及民生的政策措施,宣传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理念,普及税收知识。二是对企业涉税问题主动与其沟通交流,倾听企业和纳税人意见,讲解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搞好面对面的税收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三是大力宣传我局“七式彩虹·阳光国税”服务品牌,参与服务品牌推介活动,发放品牌宣传手册,通过满意度《调查表》了解纳税人需求,打造平等互信、合作共赢的新型税企关系,帮助企业化解税收风险,促进企业经济健康发展。
3、推行评监同行。我局按照市局开展“三表一单评监同行”活动要求,结合稽查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一是提高认识,组织干部学习讨论,了解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和执法责任管理流程的具体要求,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提升税源专业化管理质效,有效防控执法与廉政风险。二是积极宣传,认真准备相应文书和数据采集u盘,向企业介绍此项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方法要求,指定综合选案科专门负责,向机关相关处室上报由检查人员在企业收集的各类情报数据《采集表》。三是打造特色,近年来我局坚持开展“稽查与廉政同行”实践活动,与企业之间和谐互动,向被查企业发放《镇江市国税稽查局文明执法廉洁自律情况反馈表》,掌握税务干部在检查期间的“依法行政、服务质量、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接受企业意见和建议,对被查企业进行实地回访,听取纳税人评价,及时改进检查方法和工作作风,维护国税良好形象。
四、提升队伍素质,夯实执法基础
(一)重视专业技能培训
按照省局确定的“百千万人才培养计划”和市局干部教育培训“人才强税”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激励机制,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浓厚学习氛围,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实力。一是制订了《镇江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20__年业务学习计划》。二是鼓励稽查人员参加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资质考试和省局组织的专业等级考试,目前已通过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3人次,有省局领军人才1人、省局稽查能手1人。三是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学习和更新知识培训。四是举办全市国税稽查骨干参加的“江苏省税务稽查管理信息系统”业务培训和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工作交流会。五是组织参加省局第三期稽查领军人才培训和“成品油批发和零售企业、出口退税的企业、证券和基金公司”三个专项检查项目的骨干培训。六是参加市局组织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业务培训和季度业务考试等,不断提高稽查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工作水平。
(二)加强机关行风建设
稽查部门工作作风和廉洁情况如何,事关执法公正、税收公平,事关国税的良好形象。我局为适应国税事业发展需要,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不断转变工作作风,确保干部队伍风清气正,今年以来:一是与各科(中心)签订了《20__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20__年稽查工作质量目标责任书》。二是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精神和新《党章》,参加市局组织的知识竞赛,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签署《共产党员公开承诺书》,组织党员联系进社区和成立支部党员志愿服务队,发挥党员骨干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组织参加道德讲堂,学习身边具有时代特色的先进典型,强化爱岗敬业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四是以市局创建省文明单位为契机,认真做好创建“20__-20__年度镇江市文明单位”预申报工作,参加全市“清洁家园、美丽镇江”集中行动和志愿者上路引导文明出行。五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慈善一日捐”活动和义务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六是开展节日期间的帮扶送温暖活动,走访慰问贫困家庭,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七是成立工会兴趣小组,丰富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业余生活。八是组织参加2013年全市国税系统体育运动会,20余名干部职工组成的参赛代表队,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和积极向上、勇于超越的精神状态,参加了羽毛球、拔河、自行车慢骑、跳绳、铅球等多个项目的比赛,经过齐心协力,顽强拼搏,分别在团体拔河和自行车慢骑项目比赛中获得第六名的好成绩,荣获单位“组织奖”,为稽查局赢得了荣誉,展示了形象、振奋了精神。九是贯彻执行《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从根本上防范和减少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十是贯彻落实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组织考廉日活动,举办“镇江市国税稽查系统预防职务犯罪暨廉政警示教育讲座”,学习市局《关于某辖市国家税务局王某违法犯罪案件的情况通报》,组织召开廉政教育学习心得交流会观看了《廉政中国》警示教育片和开展节日廉洁教育,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准确把握稽查执法的规范和要求,严格遵守廉政建设和行为规范的各项规定,自觉维护国税干部的良好形象,促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税务稽查总结篇三
一、端正思想作风,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_年初,我们坚持一周一次系统的学习《岗位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并开展了深入广泛的讨论。4月份,在分局传达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人事人才会议精神后,全组同志集中学习了龚局长会议讲话,我们根据各自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反思,揭摆问题,强化了政治思想觉悟和法律意识。
二、参加社会实践,加强廉政教育
3月份,通过分局组织的参观“六新生”监狱和___贪污税款一案的警示教育。各色各样的贪官和腐-败分子,无一不是在理想信念上动摇和失落,以至于背离和背叛,他们理论上不学,党性上不修,政治上不坚,经不起权力和利益的诱-惑,接受了腐朽落后的思想观念,突出了"私"字,放大了"权"字,纵容了"贪"字。记得经济犯___含着悔恨的眼泪,喊着:“妈妈,能不能等等我”。试想他今年已经50岁了,还有16年才能出来,到那时,他的双亲很可能已经不在了。丢掉了现在也就丢掉了将来。
回来后,我们全组人员开展了深刻的自查自纠自改,每人写下了近万字的思想认识,大家纷纷表示要在工作中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廉洁自律,做一个岗位上离不开的人、一个纳税人信得过的人、一个领导放心的人。
三、提高业务技能,参加各种形式学习
___同志今年通过层层考核选拔,___分局“人才库”一员,她给科里同志进行了稽查业务培训和所得税业务培训。在她的带动下,大家比学习、比素质、比能力。今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前,分局组织可《行政许可法》知识竞赛,___同志与其他组同志为科室取得了第二名好成绩。
税务稽查总结篇四
经过这段时间以来,在县局领导的关心下,各位同仁的帮助下,我各方面的工作也有了一定的进步。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同时,又能很好地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我是以具体行动实践“三个代表”的真实体现。
学以致用,我在日常审理案件时遇到政策业务问题,总是提出来一起讨论,及时翻阅有关的文件,做到“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到有关税务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在业务理论上做到“与时俱进”,通过理论和实践的反复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同时还将学习的心得形成文字,今年___共有8篇税收调研文章分别在盛市税务报刊杂志和我局内部刊物《国税___信息》上发表,并对各检查科在平时的___中提出的各种业务问题作出答复,促进了___业务的正常开展。为了加强___业务的指导,做好查前培训工作,按照专项检查工作安排,在___员下户检查前,我将金融企业相关的所得税税收政策进行了详细的归纳、整理,编写了《金融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汇编》,为___员下户检查做好了充分的前期准备。
为了明确责任,加强管理,落实各项工作目标,我进一步促进“一级___”的规范运行,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我草拟了《南昌市国税___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从队伍建设、学习培训、遵守纪律、环境卫生、勤政廉政、调查研究、信息报道等几个共性部分进行考核外,还结合办公室、案源、检查、审理及执行各部门的各自工作特点入手进行分级考核、日常考核、不定期考核及年终考核。确定了40项考核项目,细化了考核目标,明确了考核计分标准,规定了考核方法及考核单位,对规范和促进全年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我要通过实践不断的锻炼自己的胆识和魄力,提高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实践的过程中慢慢克服急躁情绪,积极、热情的对待每一件工作。
税务稽查总结篇五
我们审理组在分局党总支的正确领导下,在分局兄弟科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全组人员众志成城、齐心协力,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工作全局,遵循分局推出的“三型稽查”新理念,以规范管理、依法治税为主线,狠抓制度建设、质量建设、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二零零四年分局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做出了我们应有的贡献。
一、严把关口,提高稽查工作质量
在新的税收征管模式下,稽查工作居于重中之重的咽喉地位,是打击偷、逃、骗、抗税的有力手段,是强化税收监控、推进依法治税的有力保证,而审理工作是稽查工作程序中的重要环节,税务稽查案件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得当,审理环节的工作质量起着站岗把关的作用。因此,为了把稽查案件办成“铁案”,我们对每一份案卷严把“四关”,确保稽查工作质量,即:文书关、证据关、政策关和数据关。
1、文书要全。完整齐备的文书不仅能反映每一份税务案件的违法事实、处理(罚)依据及处理(罚)决定,对我们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更能指导纳税人强化税法意识,规范税收秩序。因此,对每一份案卷,从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起最后执行完毕制作《审理报告》止,其间的文书要齐备、语句要简练、表述要清楚、时间顺序要合理。
2、证据要真。证据是判断事实的依据,也是定案的依据。取证对每一份稽查案卷的质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不少税务行政诉讼、复议案件最后税务机关败诉,都是因为证据。今年,我们加强了对证据的审查,每一个违法事实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予以说明。多用直接证据,在直接证据不足说明情况时,同时加强对辅助证据的制作,如询问笔录等。
3、政策要准。适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得当是税收执法行为合法性的核心,我们对每一个违法事实的定性都要有法可依。对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的、定性不准确的坚决予以驳回纠正。
4、数据要对。数据是从量的方面来认识客观事物,每一起税务案件的违法事实都是通过大量原始数据反映的,对计算错误、数字笔误的,我们通过多次核算无误后责令其改正。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对工作岗责明确、任务清晰。今年,我们的审理工作采取“四级审理制”,即对每一份案件,审理人员初审,组长复审,科长监审,局长终审。一份案卷至少四人经手审理,改变了去年一人审理、一人签字的状况,有效减少了工作中的失误,提高了审理质量。
通过定岗定责、相互协作,有效堵塞了稽查案件中出现的漏洞,规范了执法程序。__年,我们共审理税务案件102起,查补税款279,994.14元,罚款56236.28元,案件处罚户次率达到100%,涉税罚款率达到53.06%;重大案件移送审案委员会6件,重大案件送审率达11.11%,均达到市局规范管理的要求。
二、以人为本,全面增强综合素质
干稽查工作不仅仅要具备扎实的业务素质,更要有过硬的思想素质作保障,才能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商品社会中立于不败之地。一年来,我们坚持思想和业务“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全面增强自身综合素质。
第一,端正思想作风,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年初,我们坚持一周一次系统的学习《岗位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并开展了深入广泛的讨论。4月份,在分局传达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人事人才会议精神后,全组同志集中学习了龚局长会议讲话,我们根据各自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反思,揭摆问题,强化了政治思想觉悟和法律意识。
第二,参加社会实践,加强廉政教育。3月份,通过分局组织的参观“六新生”监狱和任绍斌贪污税款一案的警示教育。各色各样的贪官和腐败分子,无一不是在理想信念上动摇和失落,以至于背离和背叛,他们理论上不学,党性上不修,政治上不坚,经不起权力和利益的诱惑,接受了腐朽落后的思想观念,突出了"私"字,放大了"权"字,纵容了"贪"字。记得经济犯朱建林含着悔恨的眼泪,喊着:“妈妈,能不能等等我”。试想他今年已经50岁了,还有16年才能出来,到那时,他的双亲很可能已经不在了。丢掉了现在也就丢掉了将来。
回来后,我们全组人员开展了深刻的自查自纠自改,每人写下了近万字的思想认识,大家纷纷表示要在工作中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廉洁自律,做一个岗位上离不开的人、一个纳税人信得过的人、一个领导放心的人。
第三,提高业务技能,参加各种形式学习。宋雨同志今年通过层层考核选拔,荣膺分局“人才库”一员,她给科里同志进行了稽查业务培训和所得税业务培训。在她的带动下,大家比学习、比素质、比能力。今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前,分局组织可《行政许可法》知识竞赛,王春怡同志与其他组同志为科室取得了第二名好成绩。
在襄樊清新净水科技有限公司一案的审理中,是定性为“虚开海关完税凭证”还是“偷税”是问题的焦点。我们翻阅了《新刑法》、人民法院《对刑法的司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等法规,经过全组人员讨论,问题最后落脚在“海关完税凭证”是否属于《新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中的“其他发票”。我们积极与市局相关科室取得联系,带上案卷资料、法规,上门咨询,最终把案件定了下来。“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正是这种在平时工作中的钻劲,今年我们审理组在省局组织的“企业所得税业务能手考试”中有二名同志取得了省级能手的称号。
在强化审理工作中,我们通过学习培训、经验交流、专题调研等措施,全面提高干部素质,力求达到政治上可靠、业务上过硬、法规上熟悉、微机上会用,说得明、定得准、行的通的地步。今年所有审理案件,无一例提起复议和诉讼。我们靠过硬的队伍办过硬的税案,在纳税人中产生了良好的信誉。
三、横向协作,以分局大局为重
我们审理组虽然肩负着分局全部稽查任务的审理工作,但今年在分局几个重点核心工作中,我们仍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出人出力。在计征科的ctais数据清理维护工作中,我们组三人全部参与数据调查核对,尤其是王祖军同志克服孩子小、爱人生病的特殊情况,多次加班加点,任劳任怨毫无怨言。
__年,我们取得的一些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科室党支部高度重视和英明领导的结果,也是我们组人员团结拼搏和无私奉献的结果。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坚持依法行政,文明稽查,对税务案件的处理上贯彻“狠、稳、准”三字,严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公正、公平、不偏不倚;以专项重点稽查为契机,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法办事,决不姑息迁就,更不能失之以宽、失之以软,要真正通过强有力的手段,达到查处一案、震动一方、教育一片之目的,从而净化纳税环境,为税收征管提供一个健康的运作环境。
税务稽查总结,税务稽查总结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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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税务总局网站获悉,今年税务机关将加强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对房地产业、娱乐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煤炭生产及运销企业、废旧物资经营企业、涉外企业税收和个人所得税进行专项检查,同时选择一些发案率高、税收秩序比较混乱的地区开展专项整治,并加大涉税违法案件处罚力度和查补税款追缴力度。
今年税务机关将加强税务检查力度的消息一经媒体传播开来,被列为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对象的大多数行业或企业无不积极应对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然而,仍有不少企业害怕税务机关上门查帐,虽然说身正不怕影斜,但税法知识太多太杂,外行看不懂,内行记不住,特别企业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处理办法存在着诸多差异,出现错误也就在所难免。所以每次检查之后,总有一些财务主管或是会计人员免不了要挨公司主管的批评,甚至被扣发奖金。
按道理说,税务机关到企业检查纳税情况属于正常现象,其实也没什么好怕的,查出来不就补税罚款吗?吃一堑长一智,从中也可以学到不少知识。可不少企业就是担心对税务人员招待不周,怕检查人员故意挑刺,即使是企业无意识的出错,也要说是主观故意,给定个偷税、编造虚假计税依据什么的。企业怎么说也说不清,因为没有人能证明他们的过错并非故意。因此,每次税务机关开展专项检查,不少企业都是诚惶诚恐,唯恐招待不周,不管检查时间再长、工作再忙也要细心陪着。
正确应对税务稽查,首先得对税务稽查有个较为全面的了解,以便寻找或者采取措施积极应对。
所谓税务稽查,是指税务机关依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代扣代缴义务及其他税法义务的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的全部活动。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是法律赋予各级税务稽查局的神圣职责。纳税人有法律规定接受税务检查的义务,同时对违法的税务稽查也有拒绝的权利,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税务稽查人员实施税务稽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件,否则,被查对象有权拒绝接受检查。查核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存款账户,应当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未经批准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有权予以拒绝。
一般情况下,在实施税务稽查之前,税务机关会提前发出《税务检查通知书》并附《税务文书送达回证》通知给被查纳税人。那么,企业就要充分利用纳税检查之前的这一段时间,从年初开始对企业上一的纳税情况进行一次较为全面的自查。如有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纠正过来,以避免不必要的税务处罚和税务负担。
企业点多面广、涉及税种多项目计算繁杂,该如何进行自查自纠呢?首先,企业要详细对照各种税收法律和条例,将每一个经营项目涉及的税种逐个进行排列;对照适用税收法律和条例的税率,尽可能准确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税法和条例规定按时申报,及时清缴入库。同时,财务人员要努力学习税法和条例,特别要注意容易疏漏的环节,比如印花税轻税重罚,折旧年限及摊销年限在税法和条例上是如何规定的等等;若遇特殊税务问题,最好能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确保税法和条例得到认真执行。其次,企业要认真整理涉税资料,自觉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税务机关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的检查,是正常的执法行为,是不付咨询费的极好咨询机会。作为被检查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检查是企业应履行的义务。第三,在接受检查中,企业应该充分认识到抓好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申报纳税资料的整理、装订、标识、保管等基础工作特别重要,它们是税务检查人员的主要检查内容。即使在处理日常工作,也要重视抓好以上工作,这样既节约了检查时间,又提高了检查质量,同时提高了企业财务人对税收业务的处理能力。
试以建筑行业为例,谈谈企业自查自纠的内容。我们都知道,建筑安装企业的应税营业额包括工程结算价款和其他业务收入。工程结算价款应通过“主营业务收入”账户来核算,其贷方反映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已完工工程的价款,借方反映月终结转“本年利润”的工程价款,施工企业计算应交税金,是根据“主营业务收入”贷方发生额为计税依据的,计提税金时,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营业税”、“应交税金一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等科目。因此,税务机关对建筑业的检查,一般是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损益类账户和“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等往来账户来发现问题。而检查的重点则是企业有无少报工程进度,漏报工程项目;有无将工程项目的收入转入往来账户的贷方,将支出记人往来账户的借方,完工后余额长期挂账,或者直接结转“本年利润”的情况。
入”账户;五是提供劳务换取货物的自查。要是企业发生了以提供劳务换取货物,应审查有没有不通过正常的“主营业务收入”申报纳税的现象;六是价外费用的自查。要是企业有收取价外费用,可通过核对结算单据和有关账户进行自查,看是否存在将收取的价外费用直接冲减了“财务费用”账而不计入营业收入的问题,如有,就及时纠正过来;七是其它业务收入的自查。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包括劳务收入、机械作业收入、材料转让收入、无形资产转让收入、固定资产出租收人、多种经营收入等。对其他业务收入的自查应注意企业有没有因错划征税范围而导致计税依据和税率运用错误的问题,如取得房屋出租收人按“建筑业”3%税率缴纳营业税,而未按“服务业一租赁业”5%税率缴纳营业税;其次,要注意企业有没有以收入直接冲减成本费用的问题,如在取得其他业务收人时,不通过“其他业务收人”科目核算,而是直接冲减成本类账户;第三,要注意企业有没有取得收入不申报纳税问题,如取得其他业务收人时通过“其他业务收人”账户,只按“工程结算收入”申报缴纳税款,而对“其他业务收入”不履行纳税义务。八是印花税的自查。企业签定的不动产转移书据、租赁合同、购销合同、建安合同以及视同合同的有关票据、帐簿资金等是否按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等等。
当然,要是属于在群众举报或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税务违法行为,或者预先通知有碍检查的,税务机关可能在书面通知的同时实施检查。出现这样的情况,企业在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做好纳税检查的同时,要正确运用法律赋予纳税人的权利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一、实施税务检查时,稽查人员应当2人以上并出示税务检查证,同时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填制文书送达回证。要是检查金融、军工、尖端科学等保密单位时,还应出示《税务检查专用证明》。
二、实施税务检查时,需到被查单位开户银行查询被查对象存款帐户时,稽查人员应凭县以上税务局局长审批的《税务机关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帐户储蓄存款许可证明》,到银行支行级会计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后办理有关手续。需查询税务违法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须经设区的市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
三、实施税务检查时采取询问方式的,必须有2名以上稽查人员参加,稽查人员询问当事人、证人和利害关系人,要事先向被询问人送达《询问通知书》,同时填制文书送达回证,询问过程中不得对当事人和证人引供、诱供或逼供。询问调查时,应有专人记录,并制作《询问(调查)笔录》,并在询问前告知被询问人不如实提供情况、做伪证、假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询问调查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当事人就有关涉税事宜填写《税务案件当事人自述材料》并由其在自述材料中签章、押印。调查询问结束后,《询问(调查)笔录》应交被询问人核对,被询问人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被询问人宣读,核对无误后,由被询问人签章、押印,被询问人拒绝的,应当注明。如果笔录有差错、遗漏,允许被询问人更正或补充,核对无误后,再由被询问人在改动和补充处签章、押印。
四、实施帐务检查时,原则上应在纳税人的业务场所进行,当然也可以责成纳税人将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携带到稽查局接受检查。必要时可采取调帐检查,由稽查人员持局长审批的《调取帐薄资料通知书》送达被查单位,填制文书送达回证,将被查对象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调回稽查局检查。调取帐薄资料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调取帐簿资料清单》。调取被查对象以前的涉税资料,应在三个月内退还。调取被查对象当年涉税资料的,须经设区的市以上的税务局局长批准,并在30日内退还。
五、调查取证过程中,需要取得证据原件的可向当事人开具《提取证据专用收据》;不能取得原件的,可以复印、复制或照像,但必需注明原件的保存单位(个人)和出处,由原件保存单位和个人签注“此件由我单位(个人)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由其签字、押印。要将空白发票调出查验时,使用局长审批的《调取空白发票收据》;确需对已使用的发票进行查验并作为重要证据材料使用时,凭局长审批的《发票换票证》办理相关手续。
务资料、税务稽查实施部门发出《询问通知书》后拒绝接受询问情况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后,税务稽查实施部门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检查。
同时,被税务稽查的纳税人也要弄清楚自己拥有的法律权利。现实中还有相当一部份企业,对自己享有的权利知之甚少。由于他们不能或者没有全面了解税法、认真研究税法,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寄托于执法的公平、公正。他们认为,只要执法机关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就不怕自己的合法权利受侵犯。正因为纳税人对税法了解不多,对自己拥有的权利知之甚少,所以就出现了“一碰到税收问题,不管税务机关执行税法是否正确,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得当,是否符合法定的程序都一味言听计从,连最起码的陈述、申辩权也都自动放弃”的现象。
那么,纳税人到底拥有哪些法律权利呢?总的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15项:一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二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三是如果稽查人员到企业检查不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或人数少于二人以上的,纳税人可以拒绝检查。四是税务稽查人员与被查纳税人有利害关系或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被查纳税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五是税务稽查人员调取账簿及有关资料时应当填写《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调取账簿资料清单》,并要在三个月内完整退还。六是税务稽查人员取证过程中,不得对当事人和证人引供、诱供和迫供。七是属于金融、部队、尖端科学等保密单位的,必须要求税务稽查人员提供《税务检查专用证明》。八是税务稽查人员查封纳税人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时,未能提供有效的《查封(扣押)证》、《查封商品、货物、财产清单》、《扣押商品、货物、财产专用收据》的,纳税人可以拒绝查封。九是税务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依法有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的义务,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十是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的罚款(含本数),或对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1万元以上的罚款(含本数),当事人依法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接到《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后3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辩,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税务机关收到当事人听证要求后要在15日内举行听证。十一是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委托代理的应向其代理人出具委托书,并经税务机关或听证主持人审核确认。十二是当事人认为听证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回避申请应当在举行听证的3日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并说明理由。十三是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可以在收到税务机关填发的缴款凭证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十四是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或者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复议和诉讼期间,强制执行措施和税收保全措施不停止执行。十五是税务机关使用或损毁扣押的财物、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执行措施,给纳税人造成损失的,纳税人依法有权提出赔偿。
明材料。三是依法解缴税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8218;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四是依法结清税款或提供担保。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8218;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欠缴税款较大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8218;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五是依法取得法律救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与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8218;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8218;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8218;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六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纳税人唯有全面了解税务稽查,弄清楚自己的法定权利与义务,做到“知彼知己”,方能避免不必要的税务处罚和税务负担,减少不必要的税务上的麻烦,尽最大限度地降低税务成本和风险。
税务稽查培训计划篇五
税务稽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该单位是股份合作制企业,成立于2001年3月,注册资金300万元,主要经营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
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按核定征收方式(预征率1%)执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按核定征收方式(带征率1%)执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按应税收入额100%依适用税率核定征收。帐面体现工程结算收入1960077.61元(其中2005年1月份市场服务中心、林业局、药监局三笔工程结算收入107727元已按税款所属时间为2004年12月依率申报缴纳各项地方税费;2006年1月份工程结算收入3000元已按税款所属时间为2005年12月依率申报缴纳各项地方税费),应税收入额为1855350.61元(1960077.61-107727+3000)。已缴营业税55660.53元、城建税2783.05元、教育费附加1669.80元、地方教育附加556.60元、印花税561.60元、个人所得税18553.52元、企业所得税18553.52元(以上税费均含2006年1月份工程结算收入3000元应缴税费)。
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按应税所得率4%核定征收;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按征收率0.7%核定征收;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按应税收入额100%依适用税率核定征收。帐面体现工程结算收入2595899.26元(1月份工程结算收入3000元已按税款所属时间为2005年12月依率申报缴纳各项地方税费),应税收入额为2592899.26元(2595899.26-3000)。已缴营业税77848.63元、城建税3892.43元、教育费附加2335.47元、地方教育附加778.51元、个人所得税19238.53元、企业所得税33107.93元、印花税783.51元。
2005-2006年度能按规定设置账簿,能准确核算收入,但成本费用难以核实。在稽查过程中,我们审核了该单位提供的会计报表、帐簿、凭证及有关资料,稽查方法主要采用抽查法。
二、发现问题
(一)增值税及附加
2004年度该单位实际缴纳增值税元,申报不足。
(二)营业税及附加
2004年6月该单位取得房产租金收入10000元直接用于冲减费用,未申报营业税及附加,属故意行为。
(三)房产税
2004年度从价计征房产原值104715元,未申报缴纳。
(四)土地使用税
至2004年6月份使用新办公楼,该大楼实际占用土地面积2000平方米,该土地7-12月未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原因是会计人员对税收政策不了解。
(五)车船使用税
2004年有2辆1.5吨双排座工具车,2辆10座以下乘人小汽车,应申报缴纳车船使用税660元,多申报(附固定资产-汽车帐页和已缴税单复印件)。
(六)印花税1、2004年1月签订购房合同100万元,未贴印花税,属工作疏忽。
2、该单位2004年核定征收印花税,8月份应申报缴纳印花税300元,已申报缴纳240元,申报不足。
(七)资源税
2004年5月份收购河沙500立方米,未代扣代缴资源税。
(八)企业所得税
(1)实际提取工资2000000元,允许列支计税工资1900000元,多提取工资100000元;相应多提取职工福利费14000元,职工工会经费2000元,职工教育经费1500元。
(2)实际列支业务接待费120000元,允许列支业务接待费50000元,企业在纳税申报时自行调增50000元,税前仍超支业务接待费20000元。
(3)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罚款、滞纳金7500元。
(4)2003年8月50号凭证白条入账5000元。
(九)个人所得税
2004年2月工会发放春节补贴每人1000元,未并入工薪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十)发票违章
2004年8月50号原始凭证未按规定取得正式发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规定(附原始凭证复印件)。
三、处理意见
(一)营业税及附加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二、四、五条的规定,应补缴营业税500元(10000×5%)。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三、四条的规定,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1525元(10000×5%×5%+80000×5%-2500)。
3、根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二条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通知》(闽政[1994]13号)的规定,应补缴教育费附加915元(10000×5%×3%+80000×3%-1500)。
4、根据《福建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二、三条的规定,应补缴地方教育费附加305元(10000×5%×1%+80000×1%-500)。
(二)房产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二、三、四条和《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建城区税种征管范围认定的批复》(樟政[2000]文144号)的规定,应补缴房产税5700元[10000×12%+1000000÷2×(1-25%)×1.2%]。
(三)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三、四条和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城镇土地使用税额标准的通知》(闽地税政三(1996)011号)[2006年起应为《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调整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额标准的通知》(闽财税[2006]13号)]通知及《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建城区税种征管范围认定的批复》(樟政[2000]文144号)的规定,应补缴城镇土地使用税1000元(2000÷2×1.00)。
(四)车船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一、二条规定,应退还车船使用税140元[200×2+(200+1.5×40)÷2×2]。
(五)印花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二、三条和《福建省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闽地税政三[1998]38号)的规定,(注:2005年1 月 1 日之后的适用“《福建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试行)》(闽地税发[2004]319号)第二条”),责令补贴印花税300元(1000000×0.03%)。
(注:视情况可增引如《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资源税征税问题的通知》(闽政[1995]综70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列资源税征税项目的通知》(闽财税政[2000]44号)等),应补缴资源税500元。
(七)企业所得税
查帐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二、三、四、五、六、七、十一条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的规定,发现调整项目中1-4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0000元,调整后企业2003年度计税所得额为100000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9500元(1000000×33%-280500)。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二、五、十七条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国税发[2000]38号)的规定,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9500元(1000000×33%-280500)。
(八)个人所得税
查帐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二、三、六条的规定,核定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二、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0000元。
核定征收股利所得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二、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0000元。
扣缴个人所得税(责成扣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二、三、六、八条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国税发[1995]65号)及《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的规定,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0000元。
(九)滞纳金
除追缴以上少缴税款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教育费附加滞纳金征收比率的批复》(榕政综[2001]175号)的规定,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注:《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教育费附加滞纳金征收比率的批复》(榕政综[2001]175号)仅在从费加收滞纳金时增引),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1740.38元(10005×0.05%×150天+49500×0.05%×40天)。
元。
五、其它情况说明:
附列资料
(一)《稽查工作底稿》共50份65页,其中:
1、帐证票证证据共14份16页
2、当事人陈述、申辩共1份1页
3、其他证据材料(含原始工作底稿)共35份48页,其中:
(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1页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份1页
(3)稽查底稿5份5页
(4)所得税征收方式核准通知书2份2页
(5)印花税征收方式审请表2份2页
(二)稽查文书共3份6页,其中:
1、税务稽查告知书及送达回证1份3页
2、稽查通知书及送达回证1份2页
3、监督卡送达回证1份1页
稽查人员签名:
稽查报告日期:稽查科长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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