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荒山转让合同篇一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转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受让方:(合伙人)
东:
西:
南:
北:
二、转让时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转让期内,受让方有荒山的经营使用权,所造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所有的造林费用由受让方承担,造林争取的国家项目资金由受让方所有。若因国家项目占地土地补偿由转让方所有,林木补偿按转让方15%受让方85%比例分成。承包期10年期满后,受让方若无效益,转让方可终止合同,若有效益仍按原合同执行。
转让方享有所造林木收益权,其标准10年后(即年月日)按每年纯利润的20%分配给转让方,林权证按林权共同办理。转让方有协助受让方管理林木和护林防火的义务。
四、违约责任
此合同双方签字之后生效,若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50000元。
此合同一式份,转让方、受让方、见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转让合同篇二
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转包的方式将其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土地流转的用途:用于林业生产。
四、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
甲方将渠县鹤林乡高山村2、3社的面积3000亩荒山、荒地的土地经营权依法转让给乙方用于造林,实地面积以第二轮土地承包证书上的面积为准。承包费标准:承包费荒山、荒地每年每亩85元,粮食直补由甲方所得。
支付方式:乙方在承包期内对林区树木采伐时,向甲方一次性付清采伐前所欠的承包费用。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有关荒山、荒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荒山、荒地。
(2)、义务:协助乙方按照合同规定行使荒山、荒地使用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流转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荒山、荒地流转费,不得使其荒芜。
(2)、有权享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
(3)、流转荒山、荒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流入方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流转期内继续经营。
2、义务:
(1)、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荒山、荒地流转费,不得使其荒芜。
(2)、流转期内,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再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该荒山、荒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签订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人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乙方丧失经营能力全合同不能履行的;
4、因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等)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的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荒山、荒地使用权:
(1)、不按时限交纳荒山、荒地流转费的;
(2)、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荒山、荒地的;
4、其它约定事项:
(1)、在流转期内,如发生森林火灾,甲方人员有及时参与扑救的责任和义务,并不得计较扑救火灾的费用和报酬。
(2)、如乙方在流转期满后需继续承包,必须提前一年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需在期满后归还甲方荒山、荒地。
(3)、乙方在流转期间绝不允许农民进山放牧,如有违反,损毁林木照价赔偿。
(4)、乙方在流转期间绝不允许农民进山放牧,如有违反,损毁林木照价赔偿。
八、本合同至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反悔。如单方违约,则支付另一方违约金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下政府、林业局、林业站各存档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荒山转让合同篇三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乙方):
乙方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物
1、甲方将合法拥有权处臵座落在 集体宜林荒山荒地。
小地名:
四至界限:
东至: 东至: 南至: 南至: 西至: 西至: 北至: 北至:
二、转让期限及起止时间
宜林荒山荒地转让期限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本转让宜林荒山荒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依法转让宜林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取得转让费;
3、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转让宜林荒山荒地期限,期限届满后收回转让宜林荒山荒地经营权。
义务
1、保证所转让的宜林荒山荒地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对转让的宜林荒山荒地未作过其它处分,未抵押、未质押等;如在转让后发生宜林荒山荒地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2、维护乙方的宜林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转让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本转方期限内,对乙方依法以转让、出租、转包、互换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宜林荒山荒地林木的,应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5、协助乙方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在转让期限内依法享有转让宜林荒山荒地的使用、收益和对宜林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再转让的权昨,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林木、产品。有权与其他承包方式联合,将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转让宜林荒山荒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受让方有权在本转让期限内指定继承人,继承人有权在转让期内继续生产经营。
5、甲方在转让给乙方的宜林荒山荒地上从事开挖道路等活动,须经乙方同意后方可开工。
义务
1、维持转让宜林荒山荒地的林业生产用途,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闲臵荒芜。
2、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宜林荒山荒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宜林荒山荒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转让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宜林荒山荒地行为时,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产让报告。
4、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按时、足额支付宜林荒山荒地转让费。
6、转让期内,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进行再转让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再转让的期限不得超过该宜林荒山荒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可以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乙方对转让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甲乙双方应当服从、支持县、乡(镇)宜林荒山荒地利用总体规划。
4、甲乙双方应当在本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持转让合同,共同到原权属办证单位作权属变更登记。
5、转让期满后,未采伐林木或者宜林荒山荒地附着物由乙方处理。转让期满时,乙方的承包经营权自行无偿归还甲方。
五、转让价款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本合同约定:共需支付:每年 元/亩, 万元(大写:万元整)。币种和支付方式:人民币,现金支付。支付时间:本林地转让费 万元,(大写: 万元整),自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付清全款。其它约定:乙方可以无偿使用甲方开设的林区道路,原则上共同使用共同维修。
六、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 万元(大写: 万元整)。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报所属乡(镇)有关管理机关一份,鉴证单位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荒山转让合同篇四
法人代表:
转让方:
受让方:(合伙人)
东: 西:
南: 北:
二、转让时间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转让期内,受让方有荒山的经营使用权,所造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所有的造林费用由受让方承担,造林争取的国家项目资金由受让方所有。若因国家项目占地土地补偿由转让方所有,林木补偿按转让方15%受让方85%比例分成。承包期________年期满后,受让方若无效益,转让方可终止合同,若有效益仍按原合同执行。
权共同办理。转让方有协助受让方管理林木和护林防火的义务。
四、违约责任
此合同双方签字之后生效,若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50000元。
此合同一式 份,转让方、受让方、见证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 法人代表:
转让方(合伙人) 受让方:
见证方:
荒山转让合同篇五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转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受让方:(合伙人)
东:
西:
南:
北:
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转让期内,受让方有荒山的经营使用权,所造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所有的造林费用由受让方承担,造林争取的国家项目资金由受让方所有。若因国家项目占地土地补偿由转让方所有,林木补偿按转让方15%受让方85%比例分成。承包期10年期满后,受让方若无效益,转让方可终止合同,若有效益仍按原合同执行。
转让方享有所造林木收益权,其标准10年后(即xx年xx月xx日)按每年纯利润的20%分配给转让方,林权证按林权共同办理。转让方有协助受让方管理林木和护林防火的义务。
1、此合同双方签字之后生效,若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50000元。
2、此合同一式份,转让方、受让方、见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年xx月xx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年xx月xx日
荒山转让合同篇六
转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受让方:(合伙人)
一、转让范围东:西:南:北:
二、转让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期内,受让方有荒山的经营使用权,所造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所有的造林费用由受让方承担,造林争取的国家项目资金由受让方所有。若因国家项目占地土地补偿由转让方所有,林木补偿按转让方15%受让方85%比例分成。承包期________年期满后,受让方若无效益,转让方可终止合同,若有效益仍按原合同执行。转让方享有所造林木收益权,其标准________年后(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按每年纯利润的20%分配给转让方,林权证按林权共同办理。转让方有协助受让方管理林木和护林防火的义务。
四、违约责任此合同双方签字之后生效,若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50000元。此合同一式份,转让方、受让方、见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转让合同篇七
法人代表:
转让方:
受让方:(合伙人)
东: 西:
南: 北:
二、转让时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转让期内,受让方有荒山的经营使用权,所造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所有的造林费用由受让方承担,造林争取的国家项目资金由受让方所有。若因国家项目占地土地补偿由转让方所有,林木补偿按转让方15%受让方85%比例分成。承包期10年期满后,受让方若无效益,转让方可终止合同,若有效益仍按原合同执行。
转让方享有所造林木收益权,其标准10年后(即 年 月 日)按每年纯利润的20%分配给转让方,林权证按林权共同办理。转让方有协助受让方管理林木和护林防火的义务。
四、违约责任
此合同双方签字之后生效,若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50000元。
此合同一式 份,转让方、受让方、见证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 法人代表:
转让方(合伙人) 受让方:
见证方:
年 月 日
荒山转让合同篇八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流转林地基本情况及期限
甲方自愿将座落在基诺乡巴来村委会巴伞二队村旁(曼岭水库引水沟穿山洞对面)48.9亩的橡胶林地(1250多株橡胶树)的所有权(即: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转让给乙方。
此块地属二类荒区,荒山所有权属国家所有,四至界线;东:以曼岭水库引水穿山洞对面南板桥河上方150米处为界,并与南面的种植沟平行(即:东北角的面积部分协调归还乙方,所发生费用由甲方负责)南:以大青树小路为界;西:以四乡曼龙站村小组波端橡胶地为界;北:以国有林小沟为界。转让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上面积和附图为准。使用期限30年,从20____年1月1日至20____年1月1日止。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流转后,乙方亨有流转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流转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前期开垦、种植费及涉及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对流转让林木有偿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3、乙方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国有荒山使用出让金、交易费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林业局,乙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南板桥至胶地150米道路开通,由甲方负责协调,并承担产生的费用,林地修路由乙方负责。
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除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外,另罚该次转让承包总额壹倍的罚款给对方,并承担法律责任。
7、流转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合同林地流转价格为59万元,签订该合同时乙方预付20万元给甲方,剩余39万元,待所有手续办完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8、如合同出现纠纷,可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法院提出诉讼。
9、其它事项: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新的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加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址: 住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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