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星光宝合作开发合同 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由6篇(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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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星光宝合作开发合同 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由6篇(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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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星光宝合作开发合同 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由篇一

工商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纪相关法律、法规只规定,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房产中介代理事宜,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确保其从事房产中介代理经营的资格合法有效,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从事房产中介代理经营活动;

2、不得以乙方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3、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与乙方就合作项目进行沟通联系;

4、对乙方提供的房产信息资料进行推介促使成交;

1、确保其从事房产中介代理经营的资格合法有效,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从事房产中介代理经营活动;

2、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3、须制定专门人员负责与甲方就合作项目进行沟通;

4、对甲方提供的房产信息资料进行推介促使成交;

1、合作利润以每个成交单作为结算单位,在实际成交标的所有佣金全部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乙双方结算完毕并由成交方将合作方分成以现金形式分与合作方。

2、合作利润:成交后所取得的买卖双方的佣金(不包括乙方为买卖双方提供的后期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甲乙服务费、延伸服务费、按揭或公积金代办费);

3、合作利润分成比例:合作利润扣除12%作为税费,之后由甲方取得50%,乙方取得50%;

4、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权利、义务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5、甲、乙双方因本合作项目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除本条第3项规定的税费外,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隐瞒另一方而将双方提供的信息私自促成交易的,被隐瞒方仍有权利向私自促成交易方要求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利润分成。

1、如果甲乙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条款,而导致无合作实际意义的或给对方造成严重侵害的,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利随时终止本合同的执行,违反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2、甲、乙双方违反上述各自权利义务的,各自承担责任。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甲、乙双方因本协议或者补充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甲方就甲乙双方合作的所有事项对第三方负有保密义务;

2、乙方就甲乙双方合作的所有事项对第三方负有保密义务;

3、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间获知的对方的商业机密等需双方保密的事项,在合作期间及合作终止后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

1、双方协商一致时,可以变更板协议;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权利义务终止;

(1)本协议按约定期限履行完毕;

(2)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情况下单方解除合同的;

(3)本协议依法解除;

1、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甲乙双方正常的服务和支持时,不应视作对方违约,甲乙双方对此表示认同。

2、甲乙双方就合作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协议条款冲突的,以补充协议规定为准。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正式签章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______年。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贰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星光宝合作开发合同 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由篇二

立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第四章、会计财务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买: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营造:

第十章、房屋销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报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 物业管理

第十四章 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

第一章、总则

1.1 根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单位发布的青国土资房(预)告字[200×]×号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预告的规定,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定于200×年×月×日公开拍卖×宗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经本协议本协议当事人当事人(以下简称本协议当事人)充分协商,本协议当事人决定联合参加青岛市×区×路×号地块(以下简称×号地块)的竟买,拍买购得宁夏路×号地块后,由本协议当事人按本协议的约定联合投资开发。

1.2 项目部是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其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决策和管理。项目部下设各部具体负责合作项目实施。

1.3 土地竟买、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本协议当事人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过媒体推介合作项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销售由本协议当事人自行负责。

1.4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联合竟买的方式取得合作项目的土地。

1.5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竟买方式竞得开发土地,实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据经审批的施工图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本协议当事人各自销售其分得的房屋。

1.6 合作项目设立独立的财务帐户,费用的支取按本协议的约定统一拨付。

1.7 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分得房屋的确权建筑面积分摊合作项目所发生的相关工程费用和其他税费。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2.1 为便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由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共同设立“ ”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项目部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和管理,是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项目部下设综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予决算部等部门。

2.2 项目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项目部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 人。

项目部的职责:

全权负责和决定合作项目的一切事宜。

项目部的议事规则:

项目部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决定合作项目所涉一切事宜。项目部召开会议时,由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记录无异议时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专职记录人员负责保管。专职记录人员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后确定。项目部例会由项目部经理主持,经理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副经理主持。合作项目所涉事项由项目部协商一致确定,达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缴纳竟买保证金数额比例予以表决,其重要事项按占竟买保证金数额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见办理,一般事项按占竟买保证金数额过半数方的意见办理。重要事项和一般事项的划分,届时由工程部另行确定。

16.7 各类合同统一由综合部专人负责管理,综合部应对收集、整理各类合同进行归档管理。

16.8 土地出让合同、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与前述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机要、信函、电报、电传、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帐等资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资料,应定期按项目、合同分类建立详细的台帐,及时归挡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

17.1 合作项目完成后,项目部及下设各部的办公家具、办公车辆和其他用品由项目部协商一致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变卖的方式处理,变卖所得的资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

17.3 本协议签订后,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7.4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有关补充协议、会议记录等材料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协议书自本协议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7.6 本协议书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各执 份,副本各方各执 份。每份协议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星光宝合作开发合同 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由篇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 (注:本参考格式适用于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活动。)

二、本技术开发项目在国内外的现状,水平及发展趋势:

三、本研究开发成果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

四、投资总额:其中甲方投资 乙方投资 在总投资额中:甲方占x%;乙方占x%。

(注:所谓投资,不仅包括以货币、设备、场地进行的物质投资,还可以包括以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进行的技术投资,采取货币以外的形式进行投资的,应当折算成相应的金额,明确当事人在投资中所占的比例。)

五、双方的具体分工:

1.甲方负责: 2.乙方负责:

(注:当事人各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以自己的技术力量参加研究开发工作,共同制定研究开发计划,共同解决研究开发中发生问题,或按照分工分别承担设计、工艺、试验、试制等不同阶段或者不同部分的研究开发工作,并与其他当事人协作配合,直至完成研究开发项目。任何一方当事人,对合同约定或全体当事人决定必须履行的义务,都必须认真履行。)

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总额x%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约定与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务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x%的违约金。

七、成果归属与分享:

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的专利权归双方共有:

注1:当事人各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约定权利和义务:

1.一方转让其共有专利权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

2. 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

3. 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销。

4. 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注2:合同开发所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分配办法,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视当事人均有使用或转让的权利。除另有约定外,一方当事人使用和转让该成果所收获得的收益,另一方或其余各方无权请求分享。

注3:在实践中,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以合同约定成果分享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约定研究开发成果的专利申请权不为各方共同,而归一方当事人所有。但享有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当事人可按约定将由此取得的经济利益向其它当事人作适当补偿。

(2)约定向合同外第三人转让研究开发成果时,应经合作开发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此所取得的经济利益由各方分享。

(3)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如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实验室开发阶段、生产工艺开发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4)约定由当事人一方享有对合作开发成果的独占使用权或转让权,但取得这一权利的当事人应向其它各方当事人支付约定的价金。

八、合作开发合同的风险承担原则

在履行本合作开发合同的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其风险责任由当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担:甲方负担x%;乙方负担x%。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提交xxx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 盖章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开户银行 帐号

甲方担保人(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 盖章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担保人(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开户银行 帐号

星光宝合作开发合同 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由篇四

甲方:姓名 申祥意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姓名 黄珩琪 ,身份证号: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甲方原意将其已租赁的耕地河沙采挖权【详见土包字[20xx] 01号】与乙方共同开发。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

沙地位置:邵东县佘田桥新村新建组;沙地面积: 22.8亩 。

为使合作事业利益最大化,内部采取即分工又合作的合作形式。

以河沙资源开发完毕为止。

合作事业利润按甲方 30% 乙方70%的比例分配。

1、甲方有权维护其自身在合作事业中的合法权益;

2、甲方有义务协调处理合作事业与外界所发生的一切事务;

3、甲方有义务监督并协助乙方共同完成乙方应完成的事务。

1、乙方有权自主开采河沙资源、生产经营河沙;

2、乙方有权维护其自身在合作事业中的合法权益;

3、乙方有义务监督并协助甲方共同完成甲方应完成的事务。

双方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2.本合同1式2份,双方各执1份;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星光宝合作开发合同 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由篇五

鉴于 公司与 公司、 公司于 年 月 日就 项目地块转让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为了促进市建设、发展,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尽快实现土地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明确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司两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开发 项目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咨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的双方为:

厦门 公司(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第二条 合作项目名称为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该项目地块面积亩,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按控规指标确定。

第三条 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生效后,就该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项目公司,公司名称为 ,(以下简称合作公司),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合作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及销售等相关事宜。

第四条 合作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分别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双方的出资和投入的方式、收益和利益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管理方式和合作公司的清算均按本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合作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

第六条 根据《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约定,该项目地块将于 过户至合作公司名下。

第七条 项目总建设期约五年,投资总额约人民币 万元,甲、乙双方按75:25的出资比例投入。首期投资人民币 万元。

第八条 首期投资出资方式:

(一)双方共同成立合作公司,合作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其中:甲方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汇入双方共同指定的帐号 ,出资比例为75%;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汇入双方共同指定的帐号 ,出资比例为25%。

(二)首期投资余额部分:甲、乙双方根据项目资金需求计划或股东会决议,在规定的期限内,按出资比例,同步足额汇入合作公司帐户。

第九条 后续投入资金:由合作公司自行筹措,不足部分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补足。

第十条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合作公司出资的,必须经对方同意;对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分配或承担盈利和亏损。

第十二条 合作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和修改公司章 程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其他决议必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第十三条 合作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有权提名 2 名董事人选,乙方有权提名 1 名董事人选,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甲方提名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合作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任期每届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 公司设一名监事,监事由甲方提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 合作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人选由乙方提名;财务负责人一名,由甲方提名。

第十六条 合作双方应当依照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第十七条 合作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合作双方有义务提供担保,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分摊担保责任。

第十八条 除了本合同其他条款所述责任外,双方还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务:

1、 甲方责任

(1) 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立项变更、项目更名、规划许可证变更等与项目开发相关的各种批文的变更(至合作公司名下),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合作公司承担;

(2) 负责协调与项目用地转让方的关系;

(3) 甲方应严格履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维护合作公司及乙方的合法权益;

(4)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中的权益和义务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若甲方以自身名义履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法律后果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分摊。

2、乙方责任:协助甲方办理本条第1款所述的相关手续,及时提房产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书版本提要:合作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分别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双方的出资和投入的方式供所需相关文件。

第十九条 合作公司应设立专门管理部门负责所有职工的录用、辞退、报酬、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事项。

第二十条 合作公司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缴纳各种税款。

第二十一条 合作公司应按照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建立会计制度,会计年度以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十二条 甲、乙两方均可聘请独立的审计机构对合作公司每年度财务进行审计,所需费用由提出审计要求的一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 如一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如期、足额履行首期出资义务,另一方可代为履行出资义务,若另一方代为履行出资义务的,则未履行出资义务方应按未履行部分金额以每日 (待定)向代为履行出资义务方支付资金占用费直至清偿;

第二十四条 若一方逾期履行首期出资义务或逾期返还另一方代为履行的首期出资超过九十天,则守约方有权要求根据双方实际投入资金的比例调整出资比例,违约方应当无条件配合办理相关变更事宜。

第二十五条 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而使另一方或合作公司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双方均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但出现下列情形合同终止:

1、合同经营期限届满;

2、合作项目开发完毕;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

4、双方协商一致或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 合同终止后双方应组织人员进行清算,清算后财产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之外,由双方按实际投资比例分配。一方无正当理由阻扰清算的,另一方可聘请独立机构进行清算,清算结果对双方均有效。

第二十八条 由于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应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十五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和不能依约履行的理由及有效证明文件,则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视为违约。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义务,或延期履行义务。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对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件均需以书面方式发送至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的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任何一方的地址如有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未能送达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第三十二条 一切由专人送达的通知、文件均视为当天收到,以邮件的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以寄出日的次日为收到日。

第十六章 文本及生效条件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壹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本页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星光宝合作开发合同 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由篇六

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定的技术开发(合作)合同示范文本。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或者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三、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开发(合作)合同

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参与研究开发

项目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

2、技术内容:

3、技术方法和路线:

第二条 本合同合作各方在研究开发项目中,分工承担如下工作:

甲方:

1、研究开发内容:

2、工作进度:

3、研究开发期限:

4、研究开发地点:

乙方:

1、研究开发内容:

2、工作进度:

3、研究开发期限:

4、研究开发地点:

丙方:

1、研究开发内容:

2、工作进度:

3、研究开发期限:

4、研究开发地点:

第三条 为确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作各方确定,采取以下方式对研究开发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协调:

第四条 合作各方确定,各自为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和条件: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和条件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五条 合作各方确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经费及其他投资:

甲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

2、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

3、使用方式:

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

2、支付或拆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

3、使用方式:

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

2、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

3、使用方式:

第六条 以提供技术为投资的合作方应保证其所提供技术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合作一方或多方因实施该项技术而侵权的,提供技术方应当。

第七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合作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向其他合作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其他合作方应当在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2、

3、

4、

第八条 未经其他合作方同意,合作一方或多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不经其他合作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

1、

2、

3、

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转让的具体内容包括:

第九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合作一方或多方损失的,合作各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承担风险损失:

1、

2、

3、

合作各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 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 日内通知其他合作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合作一方或多方应在 日内通知其他合作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其他合作方产生损失的,其他合作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第十二条 合作各方确定按以下方式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甲方: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乙方: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丙方: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 合作各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合作一方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十四条 合作各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本合同最终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第十五条 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并由合作各方分别独立完成的阶段性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第 种方式处理:

1、 (完成方、合作各方)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

(2)技术秘密的转让权:

(3)技术秘密的分配办法:

合作各方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并由合作各方分别独立完成的阶段性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

第十六条 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第 种方式处理:

1、 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

(2)技术秘密的转让权:

(3)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

合作各方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

第十七条 合作各方分别独立完成并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阶段性技术成果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此阶段性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合作各方应以协商方式确定最终研究成果的完成人员名单此完成人员享有在有关最终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八条 合作一方或多方利用共同投资的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 方所有。

第十九条 合作各方确定:任何一方或多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造成其他合作方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应当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

1、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乙方:

1、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丙方:

1、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二十条 合作各方确定,任何一方有权利用本合同项目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完成方、合作各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第二十一条 为有效履行本合同,合作各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丙方指定为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2、

3、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合作各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和技术风险

2、

3、

第二十三条 合作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合作各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2、

3、

4、

5、

第二十五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合作各方以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

第二十六条 合作各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经合作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印花税票粘贴处: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技术合同登记证书

登记号*:

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技术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贵单位签订的 合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称的技术合同,合同协议金额为人民币 元,其中,技术交易额为人民币 元,现予登记。

请在协议本登记证书之日起30日内,向 科技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登记机构: (签章)

主审登记员编号: (签名及签章)

复核登记员编号: (签名及签章)

登记证书签发人: (签名及签章)

*登记证书号码应当按照1999年5月国家科技部全国技术市场统计调查方案确定的编码方式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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