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会计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公司会计制度总则(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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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会计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公司会计制度总则(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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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公司会计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公司会计制度总则篇一

1、现金借款需由经手人填写“借款申请单”,经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支取。

2、凡借现金1000元以上的必须提前与出纳约定,以便提前准备。

3、劳务费发放时间定为每周五下午。各项目劳务费自发放之日起限三个月内取走,超过三个月不取者视为自动放弃,数额归公司所有。

4、各部门所收现金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于当天下班之前交财务出纳统一管理,不准挪用。

1、支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收取

①不能撕毁,破损或涂改。

②签发的支票是以墨汁或炭素墨水笔填写;签发单位印签完整清楚;支票右上部应有交换行号;加密的支票应提供密码。

③支票有效期为十天,对于已填好的支票,必须检查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收款单位、日期、用途填写是否正确。

2、使用支票需由经手人填写“支票借款申请单”,经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办理支票领用手续。支票领出后十天内持发票到财务报销,如不及时报销,出纳有权拒发新的支票。

3、100元以上的费用支出,原则上以支票结算为主,领用支票后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如由于责任心不强丢失支票,损失由个人负责。

1、凡项目费用需在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的“立项通知书”“项目预算表”送达财务后方可申请项目费用。

2、购买项目用品、支付项目费用需由部门指定人员根据项目预算计划,填好现金或支票借款单,经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领取现金或支票。

3、项目费用的报销: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注明项目号、由经手人、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签字,经手人要填写“支出凭单”将单据粘贴在支出凭单后,根据所支出款项的用途分类填写,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4、给外地协作单位办理电汇、汇票等汇款的,应先取得协作单位开据的正式发票,然后填写“汇款通知”并付与协作单位签订的付款协议一并由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在发票背后及“汇款通知”上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出纳于一个月内办理汇款。

5、支付项目劳务费,由相关督导填写“劳务费发放表”经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签字,需要由银行代发的于每月10日之前报财务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统一办理、需要本人领取现金的于每周周三前报财务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于每周五下午1:00—5:00发放。

6、差旅费报销由报销人按公司差旅费报销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出纳审核后报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签字,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销的,不预支付下一次差旅借款;如特殊原因导致发生的费用超出差旅费报销规定的,需写明原因,由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附件:差旅费报销规定

1、公司员工出差一般选择乘坐火车,如遇特殊情况,需填写购买机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2、差旅费借款,应在立项通知书送达财务后方可支取,出差回来后五日内报销。

3、住宿标准及差旅补助标准:

单位:元

人员住宿标准食杂补助

正式员工20080

临时人员20060

出差当日12:00前离京,补助按一天计算;12:00后离京,补助按半天计算。出差返京之日8:00前到京,无差旅补助;8:00————12:00到京,补助按半天计算;12:00后到京,补助按一天计算。

4、往返机场一律乘坐民航大巴。如果班机过早(过晚)或携带物品较多可申请公司派车接送。

5、宾馆住宿费中一律不得包含餐费(包括早餐)。

6、返程车票或机票在22:00之前的,应在12:00之前退房。返程车票或机票在22:00之后的应在18:00前退房。

7、出差人员的住宿费超支自理,交通费、电话费实报实销,差旅补助按实际出差天数计算。

8、两人(同性)同时在同一地点出差,住宿费标准按一人报销。

9、出差乘坐火车的可领取乘车补助(短途除外),按每小时8元计算。(乘车时间以铁路列车时刻表为准。

如员工加班,员工乘由公交公司开出的空调大巴士、小公共、专线车、地铁、公共汽车回家,公司可根据有效报销凭证报销交通费,加班至晚上9:00以后或因特殊原因由主管经理批准后,可以乘出租车回家,公司可根据有效报销凭证报销交通费;加班至晚上7:30以后的可由前台预定10元/人标准以下盒饭,并登记项目号。

1、各研究、支持部门所需发生的费用(除与项目有关的费用),根据部门预算计划由经手人填好现金或支票借款单,经部门经理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领取现金或支票。

2、销售费用的报销,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由经手人、部门经理签字。经手人要填写“支出凭单”将单据粘贴在支出凭单后,根据所支出款项的用途分类填写,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1、购置办公用品及支付办公费用,需有行政部门指定人员根据购置、审批计划,由经手人填好现金或支票借款单,经部门经理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领取现金或支票。

2、办公费用的报销,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由经手人、部门经理签字,经手人要填写“支出凭单”将单据粘贴在支出凭单后,根据所支出款项的用途分类填写,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1、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要求,按时从项目管理系统中打印出开具正式发票的申请单(地税发票、形式发票),经部门经理签字后,报财务开具正式发票。

2、为了确保公司开出的每一张发票都能迅速、安全地到达客户手中,减少因发票丢失给公司带来的损失,请项目负责人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发票的送达

正式发票同城:速递或在方便的情况下亲自送达

异地:邮政快递

形式发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电子邮件、传真、平信、挂号、航空及快递等方式。

为避免发票遗失,请将发票用信封装好或订在一同寄出的合同上。

②发票的确认

在发票送出前要通知收件人送达时间,并要求收件人收到后及时反馈,作好确认工作。如使用同城速递,请要求速递员在送达邮件时,请收件人当场打开邮件,回电寄件人确认发票已经收到(请在发出前与收件人打好招呼,并通知公司前台,由前台向速递公司提出要求)。

③处罚措施

由于未按照规定送达发票,造成发票遗失,公司将根据造成的损失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1、所有当月发生的费用应于当月报销,最迟不能超过10日,否则需由经手人直接报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财务予以报销。

2、所有填制的报销单据,应字迹清楚、不能涂改,否则财务不予受理。

3、所有由外部取得的报销凭证,必须是税务部门或财政局统一规定使用的正式单据,(印税务局章、财政局章并盖有收款单位财务章)一切非正式单据不能作为报销凭证;报销凭证抬头一定要写上单位名称。

4、凡购置金额在500元以上的项目费用、销售费用及办公费用需在发票背后注明收款方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公司会计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公司会计制度总则篇二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组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六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七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第十八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十九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条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二十二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三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四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五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六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七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二十八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二十九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一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二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三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四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第三十五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六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七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八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扣发不超过本人月薪的20%: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会计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公司会计制度总则篇三

1、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财务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进行计账、算账、报账,规定,严格财经纪律,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晰。

2、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财务计划;编制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有关说明,每月10日前向公司领导及时、真实、准确地报送会计报表,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并按季度进行财务分析。

3、责会计核算,特别对应收、应付等往来账要及时清算和催收;定期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等财产物品进行盘点,做到账帐相符,账实相符,发现不符,必须查明情况及时汇报。

4、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和各项财产的登记、核对、抽查与调拨,按规定计算折旧费用,确保资产的资金来源。

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本、会计报表等档案资料。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负责现金及银行转账票据的收付,不得积压,按时将现金送存银行。

2、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按规定限额执行,不得挪用、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坐支营业款。

3、根据会计人员签章的收、付款凭证,按款项的审核批准制度办理收付。

4、开据支票,办理汇款时要按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办妥有关手续,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

5、填制有关收入、支出的会计凭证、登记银行存款、现金出纳日记账,保证账款相符。

6、负责保管未签发的支票,支票本及已签发的支票存根联。

7、负责职工每月工资、奖金以及各种福利待遇的审核和发放。

8、结合公司的业务实际情况,每月汇总收付款凭证并将凭证交会计登记明细账。

9、每月10日前,将上月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10、每月底将银行存款余额、营业收入及本月、本年累计额报告总经理及法人代表。

11、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密码不得泄露及外传。

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公司的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家具、电器、其他设备等,其财务管理和计提折旧,由财务室负责。

2、每年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实物和账表记录相符,核算资料准确。对固定资产遗失、损坏的,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做出适当处理。

3、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有经批准的购置计划;购置时,经领导批准,可借用限额支票在计划范围内使用。

4、购置的固定资产报销时按财务制度审批程序进行。

1、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等。公章由行政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由财务室专人负责保管。

2、保管人员必须坚守职责,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不得私用,不得委托他人代管。

3、保持印章使用的严肃性。各类印章只限使用在正式公文、函件上,严禁在空白介绍信上盖章。印章使用必须做到用章登记。

1、职工因公出差,按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一律乘座火车,可购硬卧车票。如因特殊情况需乘飞机者,必须报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座,否则不予报销。若需乘船可购四等舱船票。

2、在途补助。乘座火车和轮船每人每天按20元补贴,乘座长途汽车6小时及以上的,可按在途标准补贴20元。

3、员工每人每天按80元标准住宿,出差住宿按天数计算;副总经理以上实报实销,所住宾馆不得超过三星级。

4、住勤伙食补贴,每人每天20元标准。

5、市内交通补贴,每人每天10元标准。

6、公差人员报销差旅费,必须在回公司五天内办理报销手续、缴还预借差旅费,否则作为挪用公款处理。

1、各部门根据每年物资的消耗率、损耗率进行预测,于每年十二月中旬编制采购计划和预算,报财务室审核。

2、计划外采购或临时增加的项目,也要制定计划或报财务室审核。

3、财务室对各部门采购计划和预算进行审核,经审核的计划交行政部门监督实施。

4、采购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要有2人以上共同办理;大宗用品或长期需用的物资,必须向3家以上供应商摸底询价,并签定供货协议。

5、计划外和临时少量急需品,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

6、采购人员采购物资付款,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使用转账支票或委托银行付款;价值在500元以下的,可以支付现金。

7、转账支票结账一般由出纳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准确数字或单据填制转账支票。若由采购人领空白转账支票与对方结账的,转账支票必须限额。

8、物资采购价值超过500元,卖方要求付现金的,必须由财务室审查,经批准后,方可付款。

1、以公司名义向外发送的正式文件需经部门经理审阅,总经理签发。

2、以公司名义对内、对外签定的合同,统一由财务室负责办理,并在办理完毕后将原件分类存档,以便随时备查。

1、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事先拟订支出计划,报总经理同意后,再由经办人按规定办理借支或报销手续。

2、公司员工报销,需下列审批程序:经办人—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出纳付款。

3、上述开支的必须支出,如果总经理不在,需经电话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予以支出,待总经理回到公司后再予补签。

4、员工个人因私借款一律不予批准。

公司会计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公司会计制度总则篇四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初级经济师考试: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工商企业的概念……工商企业制度的……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後,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十二条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後处理。

第十七条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後,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後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後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十八条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公司会计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公司会计制度总则篇五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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