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掌握,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读后感精彩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七年级读后感篇一
发出“吃人社会”呐喊的狂人;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孔乙己;“善用”精神胜利法的阿q;由天真活泼而变为木偶人的闰土……这一个个经典的人物形象全部出自于鲁迅的一声呐喊,这声呐喊直击中国人的内心,穿透了中国人的灵魂,在中国文学史上打下了深深的烙印。这一声呐喊打响了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
《狂人日记》,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部白话文小说,奠定了新文化运动的基石。鲁迅先生借由一个似狂未狂的“狂人”之口揭露了这个封建社会吃人的本质,进而归结到这个社会的历史是吃人的历史。这位狂人先是被一群围观者用奇怪的眼神望着,又被孩子们抛弃了,又联想到狼子村吃人心肝的事,最后认定哥哥与大夫也是想来吃他的。这位狂人整个的认知过程显示了他从觉醒到反抗的过程,这位狂人的这一形象恰恰代表了鲁迅等第一批五四运动的青年,他们是最先觉醒的中国人。最后鲁迅先生又借狂人之口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呐喊,体现了鲁迅先生高尚的爱国情操。
除了如《狂人日记》这般冷峻的笔调外,《呐喊》中还有一些作品用诙谐风趣的笔风,如《孔乙己》。《阿q正传》,用喜剧的色彩表达悲剧的内容,使作品耐人寻味。
孔乙己这个站着喝酒而穿衫的唯一的人是《呐喊》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他是那样的迂腐,满口之乎者也;他是那样的可怜,人们只会嘲笑他;他是封建科举制下的牺牲品,他那不愿褪下的长衫和只能站者喝酒的尴尬处境,似乎预示了他悲惨的结局。鲁迅对他是且恨且爱。
另一个同样让鲁迅先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便是阿q了。他那一套“官打自己便是儿子打老子”的精神胜利法是那样的自欺欺人,却写出当时隐藏在中国人心中的一种自轻自贱,妄自菲薄。阿q这一资产阶级革命下的牺牲品,揭示了旧民主主义革命的脱离群众和不彻底性。
鲁迅的这一声呐喊塑造了多少不朽的形象,揭示了多少发人深省的问题。
七年级读后感篇二
压抑的太久,让我们来为有人实现梦想中的自由而欢呼雀跃。
我们是孩子。想象是我们亲密的伙伴,梦境是我们达成心愿的一条捷径。
谁拥有一个妙趣横生的童年谁就拥有了世界,并可以让我们留恋忘返!
汤姆!汤姆索亚!
——马克吐温笔下的小机灵,全世界少年儿童的亲密伙伴。
马克吐温是世界闻名的小说家,他擅长将现实主义的刻画和浪漫主义的抒情和谐地统一起来,因此他的作品被世人誉为美国文学史上的一大里程碑。
《汤姆索亚历险记》描写的是以汤姆为首的一群孩童天真浪漫的美国式生活。他们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条和呆板的生活环境,作了种种冒险来改变自身的处境。其主人翁汤姆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也有烦恼的男孩子,一个十足的顽童。他叛逆,在他心目中,强盗是劫富济贫的英雄好汉,于是,“西班牙海上黑衣大盗”、“血手魔王”、“海上霸王”,都是他向往的头衔。他顽皮,在主日学校,总是惹老师头痛,“问题”多多。周末被罚刷墙,竟让别的男孩自愿成为他的“俘虏”,而且自动奉上谢礼。他正直,去墓地探险,他目睹一起凶杀案,在无辜者即将遇难时,勇敢地站出来指证真正的凶手。他勇敢,去郊游,不仅救了自己和小伙伴佩琪,还找到了真正属于自己的宝藏。
汤姆索亚的所作所为,已经远远地超出了一个孩童所能经历的一切,在汤姆的身上我们能看见许多人童年的幻想。而实现这一梦境的就是鬼精灵汤姆和赐于他“生命”的小说家马克吐温。
汤姆索亚是一个集缺点与优点于一身的立体人物,真实可信。在汤姆身上,我们读者往往会引起回忆,回忆童年,梦想童年,看到自己想要的影子:聪明、勇敢、正直、乐观。汤姆在充满阳光的童话世界里,告诉我们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便可成真;告诉我们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自在地发挥,创造出一片属于自己的梦幻天地。
我们虽然告别了童年,但我们向往自由美好生活的梦想依然存在。我们厌恶“三点一线”的生活,我们厌恶“死记硬背”的功课,我们厌恶“为╳╳而奋斗”的教条。正如同当年的汤姆!我们需要丰富多彩的生活,我们需要生动活泼的功课,我们需要为成才而奋斗的具体实在的教育!正如同当年的汤姆!我们摒弃压抑,我们追求刺激!正如同当年的汤姆!我们摒弃枯燥,我们需要想象!正如同当年的汤姆!
啊,汤姆!汤姆索亚!
七年级读后感篇三
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你们知道为什么?你们知道我读了这本书有什么感受吗?下面我就给你们介绍一下吧!
女孩海伦·凯勒在年幼时因生病而发高烧,导致她又聋又盲。但是她在这种环境下却意识到并付出了多于常人无数倍的努力,在老师沙利文的帮助和其他大量的社会关注,打破了无边的黑暗和死寂,掌握了书面语言后又学会了说话,并进而学会了法语、德语和拉丁语,和耳聪目明女孩们一起从的哈佛大学毕业。她身处逆境时的奋争和取得的成就打动了我幼小的心灵,使她的名字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中。
读了这本书让我沉思很久,让我放不下手。我也要好好学习报答帮助我的'人。我将要从今天开始做三天有意义的事情。
第一天,我要感谢我们的父母,因为他们是我的启蒙老师。从我还没出生就开始为我做好教育的准备,什么好吃的都留给我,可我还是很淘气。我要为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来报答他们对我全心的爱。
第二天,我要感谢我们的老师,因为他们像园丁一样为我们默默的付出,就像沙地文老师一样教育我们,使我们学到很多知识。马上老师节就要到了,我要做一张贺卡送给老师,谢谢他们为我们的做出辛勤的工作。
第三天,我要感谢我的同学,因为他们经常帮助我,让我开开心心地学习和玩耍。在学习中同学们互相帮助,下课后一起做游戏,有好吃的一起分享。
感谢上天给了我这么多,也拥有了很多!但是我们以后也会遇到很多很多的困难,我们要学习海伦·凯勒的那不屈服于命运的精神,去克服种种困难。想想我们是多么幸福,海伦·凯勒她又聋又盲,竟然还考上了的哈佛大学又从拉德里夫学院毕业,她是付出了多少代价。她的这一切,都是由海伦·凯勒的努力和沙利文老师的精心的教育和朋友的帮助才获得的。我们应该上课不要开小猜,要认真听老师讲课,下课不要贪玩,复习一下老师讲的所有重点。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生活,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这本书,要告诉我们:要克服困难,坚持不懈,永不放弃,才能取得成功。但同时也告诉我们要怀有一颗感恩的心。
七年级读后感篇四
在这五十六个民族携手共建的大家庭中,我领略到了中华民族的富强,在这洒满热血的土地上,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中华民族伟大的团结力量,那一天,无数的青年走上了街头,用铁锤砸碎黑暗,用镰刀收割光明……许多年后的今天,当我拿起这一本《红旗飘飘引我成长》庄重阅读时,我又看见,我又看见了一群青年挂满汗水的面孔,我又听见了,他们嘹亮的歌声,在荒芜的.土地是回荡,这一页页沉痛的历史啊,终将被谱写成一首首爱的篇章。
中国的爱意,是你触到冰冷的河水变暖了,是从你脸上拂过的风儿变温和了,是你看到地的画布渐绿了,中国开始步入春天了,黎明前后,灯火通明,嘈杂的声音充斥着祖国,再也不像从前那个风雨飘摇的年代了。
在这片热血沸腾的土地上,在这片充满激情的土地上,我又感到了一份重大的责任感,哦!当我随地扔垃圾时,我何曾感到一份责任感?哦!当我随手折花时,我何曾感到一份责任感?哦!当我浪费纸张时,我何曾感到一份责任感?我在这里出生,我在这里长大,我同时也要好好守卫这里,于是,我在蓝天的环抱下,学会了铁骨铮铮,感慨到了少年强则国强,我在碧水的滋养下,懂得了宽容与忍让,获得了生命不止,奋斗不息的真谛,在青少年时期,唯有奋发学习才是对祖国最好的报效,每一堂课,我都应该用心倾听,勤作笔记,课后作业按时按量完成,不马虎,不随意,课外时间,不轻意浪费,更多地拓展知识面。遇到不懂的问题,要不耻下问,直到熟透为止,在与人交往过程中,要做到文明礼貌,平易待人,在饭桌上要做到光盘行动,杜绝浪费,在家时,要勤用手脚,肯吃苦,肯做事。
在希望的信笺中,我在努力奔跑,在蔚蓝的远洋中,我在乘风破浪,在黄土沙岗上,我也能俯瞰一切,质朴地走向远方……我好欣慰,我骄傲的母亲仍保留着艳丽的容貌,仍憨厚可鞠,仍心胸博大,她正等待着我们去浇灌她的身躯,正等待着我们强大,复兴呢!祖国啊,我就是你的明天,我将会在漫漫长夜的独自奔跑。瞧!那新翻泥土上,还有我留下的脚印,听!那微风中,还有我嘹亮的读书声。
五星红旗又一次在空中飘扬,这一次,我的心归属五十六个民族,属于这个顽强拼搏的国家,我将用我的双手去谱写祖国的新篇章。
七年级读后感篇五
王崇鲁滨逊是一个勇于冒险的人,一个一心想外出闯荡的人。
鲁滨逊很小的时候就想当一名水手,周游世界,随着年龄的增长,理想并没有磨灭,反而愈加强烈。在朋友的怂恿下踏上人生的第一次航行。海面上的事让他这个初出茅庐的水手显得不知所措。
的一次的航行,让他喜欢上了航海,他乘坐的船经历过风暴,经历过强盗的洗礼。在一次风暴中他的船被吹翻了,船上的人都失踪了,鲁滨逊幸运地活了下来。但他被吹到一座荒岛上,远离人世,岛上不时有些野兽穿梭于森林之中。上天对他或许还有些眷顾,他乘坐的大船被吹搁浅在小岛附近了。陷入困境的鲁滨逊凭借船上的无物品,以常人难以想象的坚强和毅力,面对岛上的危险,他勇敢的去挑战,以他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他开荒种地,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你,仅仅几年,这个荒岛就能满足鲁滨逊的生活。其实世界上没有绝境,只有绝境的思维,如果面对困难敢于尝试的勇气都没有,何谈成功呢?鲁滨逊也就不可能生存下来。
在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要放弃希望,如果自己都放弃了,那么他人再多的努力终究白费。20多年里鲁滨逊始终没有放弃重回祖国的希望,他每天都会在岛屿的至高点张望着。盼望某天可以有船只经过这里。他救助了即将被土著人吃掉的“星期五”,很快“星期五”就从他的奴隶变为他的帮手,以往那些繁重的事情都可以一起完成。他所在的岛屿不时会有野人光顾,鲁滨逊多次击败了野人,救下了很多人。
那个荒岛经过鲁滨逊二十多年的改造,在加上曾经留在岛上西班牙人得努力,荒岛已经成了一个世外桃源。
鲁滨逊的离奇遭遇告诉我们:当遇到困难,挫折等不幸时。只要有勇气,有毅力,并充分调动自己的智慧。就可以创造出超乎自己想象的奇迹来。
七年级读后感篇六
从小到大,不论是老师,还是爸妈都鼓励我多多的阅读课外读物。老师曾说,古时学子“十年寒窗”的苦读是因想有“一举成名”的飞黄腾达,但现代人的阅读,都是以轻松的方式阅读,没有过高的期待,没有压力的负荷,所以阅读是一种令人家都觉得很快乐的嗜好。
因此,我也很喜欢阅读,我们班上有一个很大的书柜和一个小小的书架,到处弥漫着书香,汗牛充栋,令人不忍释卷。我们班上的藏书有科学类、文学类、自然类、语文类、益智类、神话故事类、国外的小说类、科幻类、绘本类……,应有尽有,种类五花八门,令我眼花缭乱。同学们下课或是阅读课时,都会拿书柜里的.书来阅读,全班安安静静的,全部徜徉于阅读的快乐气氛中。
其中我喜欢的是神话故事类,有一本书的书名是《西游记》,这是一本家喻户晓而且有趣又精彩的好书。“西游记”里有四个很重要的主角,分别是师父唐僧唐三藏、神通广大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与笃实厚重的沙悟净,一行四人从中原千里迢迢的到西方取经。途中遇到很多的妖魔鬼怪,也承受风沙雨露,吃了不少的苦头,终于“皇天不负苦心人”,最后来到了西方,取得了经文。在这本书当中,有孙悟空与妖精精彩的打斗,每当遇到厉害的妖怪时,我都会替孙悟空紧张不已,随着情节的紧凑,我的心也常七上八下、忐忑不安的。看到精彩的情节时,我都会看得浑然忘我,忘记时间,也忘了吃饭了。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因为他饶勇善战、足智多谋,还会最厉害的七十二种变化,变大变小,化男化女,大展神通,使我非常的佩服他。
在这本书当中,让我学到孙悟空与沙悟净的忠心耿耿,为了师父唐三藏可以肝脑涂地,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实在令人十分的感佩。而唐三藏的仁爱慈悲之心,也让我们对他肃然起敬,他常要求孙悟空要对妖怪手下留情,不可赶尽杀绝。从这本书中,我们可以了解西方取经是多么艰难的一条路,但是他们劈荆砍棘,乘风破浪,终于取得经典,立下大功。
我走进书中的文字章节里,跟着孙悟空大战牛魔王,看完这段章节之后,也跟着孙悟空一样的汗流浃背了;当孙悟空被唐三藏训诫,并念着紧砸咒时,我的心情也跟着孙悟空一样的心灰气馁,伤心不已;当他们功成名就时,我也兴奋不已,高兴得跳了起来。
我觉得阅读是一种很好的习惯,多阅读课外书籍不仅可以获得许多知识,还可以使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更加多彩多姿。
七年级读后感篇七
绿叶恋爱时便成了花。
花崇拜时便成了果实。
——题记
读了《飞鸟集》后,我喜欢上了泰戈尔先生写的一些句子。例如:“如果你因为失去太阳而流泪,那么你也将失去群星了。”我的理解是:如果你因为失去一样东西而悲伤,那么你就失去了其它美好的东西。这不禁让我想到了自己。因为遭到一个朋友的背叛,结果看不见自己的朋友,家人。朋友对我关心,家人为我的伤心而伤心。我却只因为失去一个小“太阳”而丢失了“群星”在这看来,我是多么的傻。
在于我们班个个“美女”未交朋友前,我是孤独的,在我与她交朋友之前,她是寂寞的,我与她在同一个地方相遇,当上了好朋友,我便写了一个句子,留作纪念:孤独与寂寞在同一条船上相遇了,成了好朋友,它们从此便不再是孤独与寂寞了。意思是:不管是怎样的人,只要交了朋友就会很开心。这句话是我看《飞鸟集》后,写出来的小小的一句哲理话。
我还写了几句,“当快乐爱上了寂寞,快乐也转了性。”这句话指的是不论什么样的人,与另一个性格的人在一起,那么他的性格也会改变。“成功不只是失败得来的经验,尝试与坚持往往比成功来的重要得多。”这句话是我从“失败乃成功之母。”想到的,但我不认为失败是成功之母,我认为不仅仅是失败获得的经验。因为如果我们不尝试怎会有开始;如果不是次次失败后的坚持重来怎会成功?所以我的见解就是;过程比结果更重要。“有能力无地施展,好比你不珍惜手中的物品,当它们被冷落,也是会寂寞的。”这是因为我也有这种心情,有能力,却得不到展示,会很难过。但我们手中的学习用具,不使用完,不就让它哭泣难过吗?同学们也正有这个毛病。
《飞鸟集》给了我很好的教育,也给了我许多启迪,我能说,它一定就是一个永久的神奇!
七年级读后感篇八
今天,我读了江苏省“美德少年故事”——《坚持着,是美好的》这篇故事后,使我深有感悟。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有一个同学叫王思源,他很喜欢捡拾废瓶子。上学放学的路上,无论何时,无论何地,王思源都随身带着一个塑料袋,把人们丢弃的塑料瓶、易拉罐一个个捡进塑料袋里,带回家去。因此,学校里有同学称他是“拾荒佬”,也有同学称他是“小财迷”。
开学了,几天过后,班级组织郊游。返校路上,王思源和出名的皮大王捡废品,做好事被老师看到了。后来,老师在三年级班主任那里得知王思源从小学一年级就开始捡垃圾了。因为学校里经常有人乱扔垃圾,而他觉得捡瓶子能保护环境,所以一个胖乎乎满头大汗的小男孩,手里拎着塑料袋就成了他平日里的形象。
当然他也会有松懈的时候,大热天,身体上皮肤晒得墨黑,而寒冷的冬天手指冻得发麻,特别是看到上学放学路上同学们有说有笑的,他心里挺羡慕的,而自己弄得两手脏兮兮的,活脱脱一个“拾荒佬”。王思源真想丢下瓶子去与同学们一起放松心情。
一次,数学测验,王思源考砸了,心情十分灰暗、低落。回答家里总是一声不响,埋头看书,一连几天不捡瓶子了。妈妈委婉地批评他做事没有恒心。一点即明,王思源很快又回到以前的“模样”,重又捡起了瓶子!
从小学一年级至如今升入初中一年级,整整七个年头,王思源捡拾的垃圾成千上万,都可以堆成一座垃圾山了。他卖掉的每一笔钱,都用本子记下来,小学毕业便已经积攒了近800元了。这钱,他一分没花,而是节俭,节俭,再节俭。每当他人遇到困难时,便会毫不犹豫地拿出钱来去帮助别人。在王思源的影响下,小伙伴们也加入了捡瓶子献爱心的活动,把拾废品积攒的钱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如今,收集塑料瓶子在学校里已经形成风气。
其实,生活中也有这样像王思源的人,例如我的外婆,她是环卫清洁工,不论四季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床到街上打扫卫生给社会增添光彩,贡献自己的力量。
读了上面这个故事,我深受启发,我懂得:无论做什么事情,只要有恒心、学会坚持,再加上百倍的努力,我们就一定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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